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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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實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實用】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1、食品經營從業人員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食品流通經營活動,每年進行健康檢查。

      2、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溢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從業人員工作時不準吸煙、吃食物或從事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活動,個人的.衣物、藥品、化妝品等不得存放在食品經營區內。

      4、對從業人員健康情況進行記錄并設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由專人負責保存并隨時更新,保存期不得少于2年。

      5、食品經營人員必須在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相關食品安全知識培訓之后方可上崗;

      6、食品經營人員的培訓包括負責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員和食品從業人員;

      7、定期組織食品經營人員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每季度組織培訓一次,每次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0分鐘,并做好相關培訓記錄;

      8、培訓內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北京市食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

      9、新招收的食品經營人員必須經過培訓、考試后方可上崗;

      10、建立從業人員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內容等記錄歸檔。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第一條為維持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確保公司人員和財產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區域內的安全保衛及來客接待管理工作。

      第三條安全保衛工作由事務部歸口管理,公司自設安保人員或委托保安公司進行公司區域內的安保工作。

      第四條安保人員負責公司所有人員、物資的出入管理和公司區域內的安全監督管理,保障公司財產及員工的人身安全,保障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因工作失職給公司造成損失按照合同追究保安公司或當班安保人員責任。

      第五條出入管理

      一、員工出入廠區,應佩戴胸卡(出入證),對于未佩戴胸卡人員,保安人員有權拒絕出入。

      二、員工攜帶行李、包裹、提箱、大件物品者,憑事務部開具放行單放行。

      攜帶一般隨身用品,由保安人員查驗后放行。

      三、職工個人車輛應登記備案方可進出公司,保安人員對個人車輛出入應履行檢查手續,特別是面包車及其它可載貨汽車,應開門(蓋)檢查。

      四、公司車輛拉運物資出門時,必須出示物資出門證明或出庫單,出門證明由該部門主管出具,出庫單由物資采供部出具,憑上述單據查驗無誤后登記放行。

      五、外來人員進入公司,一律履行登記手續,填寫單位、姓名、事由、造訪部門和人員,必要時應xxx,會見后由接待人員簽名方可出門。

      六、外來人員約見公司領導的,保安人員在征得領導同意后方可辦理進入手續。

      有上級領導來訪或領導安排需要接待的重要客人,保安人員和大廳接待員應陪同引導至領導辦公室,領導不在時應在接待室安排等待,由事務部負責臨時接待。

      七、外來車輛一般不準進入公司生產區域內,上級領導、公安機關、紀檢部門、重要客人及領導同意進入的.除外。

      八、有長期業務關系或需要經常出入公司的外部車輛應辦理臨時通行證,臨時通行證應每年更換,并將車主車牌信息在事務部備案,在保安室留存。

      九、攜帶易燃xxx及危險品的人員及車輛,不明身份、衣冠不整的人員和拒絕登記的人員,推銷產品的人員及車輛,來訪人員報不清受訪部門及受訪人者一律不準進入廠區。

      十、下班時間、公休日、節假日除公司領導的車輛和值班維修車輛外,其他車輛不得進出,特殊情況需要進出的必須履行檢查登記手續。

      第六條保安人員應對公司所有區域進行安全監督管理。

      一、保安人員應根據安環部規定的巡邏路線和時間要求進行廠區巡邏,夜間當班的人員必須對廠區倉庫、辦公樓周圍、生產區域和消防配電等重點部位加強巡查。

      二、保安人員在廠區及周邊進行巡查時,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公司領導或者值班人員匯報并做好相關記錄。

      三、保安人員應對公司監控系統進行定期檢查查看,間隔時間不大于xxx小時。

      四、保安人員應對新來員工身份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結合胸卡進行監督管理。

      五、如有下列情況,保安應及時處理,并報告上級部門:

      (一)在廠區、工作區域或xxx宿舍區聚眾鬧事、打架斗毆、酗酒、xxx、吸毒、聚眾觀看或傳播黃

      (二)擅自處理、搬移、損毀、盜竊、破壞公司財物及公共設施者。

      (三)私自啟動或關閉廠區、宿舍或公共場所用電設施或其他機器設施的。

      (四)在廠區內亂寫亂貼標語,涂改、撕毀公司通知、通告或其他有效文件的。

      (五)亂扔亂倒垃圾、雜物,破壞、污染環境衛生的行為。

      (六)巡查過程中發現路燈、門窗、封條等有缺損的。

      (七)漫罵、對抗、攻擊正在執勤的保安、領導或紀律檢查人員的。

      (八)外界人員聚眾鬧事、造訪領導或干擾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的,保安人員應有效阻止并立即向事務部報告。

      (九)嚴重影響公司形象、影響正常工作生活秩序和安全生產的其他行為。

      第七條遇搶劫、圍攻、破壞、盜竊等嚴重危害廠區安全的行為,值班保安應迅速向事務部經理或值班人員報告,并立即打110電話報警。事件后處理完畢應將事情經過詳細紀錄在保安交接班記錄本上,嚴重事件應保護好現場。

      第八條門衛檢查時應注意:

      一、不可觸及人身。

      二、主要檢查有無公司材料設備、工作器具等公司財物。

      三、檢查時態度要謙和有禮,避免引起被檢查人的誤會與反感,必要時婉言說明并請其諒解。

      四、嚴禁公報私仇,故意刁難。

      第九條保安人員的工作守則

      一、為人正直,作風正派,以身作則,處事公正,對工作有高度的責任感,不玩忽職守。

      二、必須按照有關規定經過專門培訓或訓練,掌握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識,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對來訪客人熱情、有禮、耐心詢問,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四、值勤中不得出現擅離職守或酗酒、閑聊、睡覺等失職情況。

      五、值班期間要穿保安服并保持儀容整潔,嚴禁穿短褲、拖鞋上班,時刻保持良好的精神狀態,展現公司良好的形象。

      六、自覺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管理制度。

      七、應熟記公司各處水、電、原料、開關、門鎖及消防器材的地點,避免臨急慌亂。

      八、應服從上級命令,切實執行任務,不得偏袒徇私、推卸責任,損害公司利益。

      九、認真履行值班登記制度,值班中發生和處理的各種情況在登記薄上進行詳細登記,交接班時移交清楚,責任明確。

      第十條委托保安公司進行安保服務的,應在合同中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保全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

      第十一條公司自聘安保人員應建立嚴格的管理制度,建立與保安公司、公安機關的聯絡對接機制,確保安保工作有效實施。

      第十二條本制度由事務部負責解釋。第十三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1、前言

      (1)公司希望你制止不安全環境和不安全行為。為此,在使用機器、工具和化學品時,要采取良好的工作習慣和正確態度。

      (2)樹立安全意識,明確工作范圍內所存在的危險因素,然后采取必要的預防措施。即安全第一,預防為主。

      (3)安全是要時刻提高警惕,以杜絕不安全的環境和不安全的行為,如有發現應立即向主管或廠長報告。

      (4)盡管每項工作都已采取了安全措施以確保安全,但仍須員工的行動支持和配合。因此,每個公司員工都有義務遵守安全制度以確保大家都能分享勞動成果。

      (5)本文件以日常的安全事務為基礎,概括了有助于我們工作生活的重要的安全守則,必須認真閱讀和遵守,并在工作中形成良好的習慣。

      2、工作安全

      (1)工作前:

      ①穿好工作服;

      ②特殊區域內穿安全鞋;

      ③了解安全通道;

      ④如有疑問,詢問主管;

      ⑤靠近轉動的設備部件時必須將衣服的下擺折進褲子里;

      ⑥禁止戴首飾;

      ⑦將長頭發扎進束入工作帽。

      (2)工作中:

      ①遵守標識和告示;

      ②使用安全帽、耳塞、安全眼鏡、手套等安全防護品;

      ③確保現場的安全措施;

      ④集中精神工作;

      ⑤遵循設備的操作程序;

      ⑥向主管反映不安全狀態和行為;

      ⑦參與主管安排的安全檢查。

      (3)工作后:

      ①把工具放回合適的位置;

      ②按照清潔SOP清理機器;

      ③清理工作區。

      3、操作機器

      機器傷害是相當嚴重的,可能會導致手腳殘廢或嚴重的骨折,要掌握了機器的基本操作常識及根據安全規則操作,便可減少事故的發生。

      (1)未經授權及未經培訓者,不可操作任何機器。

      (2)在啟動機器前,請閱讀機器的安全規程。在操作機器時,了解機器及其操作程序,并遵守相關的操作規程。

      (3)如有疑問,詢問主管。

      (4)知道急停按扭、線纜的位置和如何操作。

      (5)不要將手靠近轉動的機器

      (6)不要穿松散的衣服

      (7)如無保護措施在場或工作條件不良時,不要操作機器和設備

      (8)保護裝置不允許被短接、拆開或使之變為無效。

      4、調試維修

      (1)維修工作只能由合格的人員實施。

      (2)接觸機器設備前,必須確認其已完全停止運作,電源已經關掉。確保不會意外地接上電源。

      (3)如有必要,鎖上主控制器,撥出鑰匙,在總開關上掛上警示牌。

      (4)當兩人或多人操作同一機器時,必須確保良好的溝通。

      (5)應使用工具,而非用手取出夾在機器中的東西。

      (6)在機器設備下面或看不到控制的地方進行工作時,應將能源關掉并上鎖。

      (7)當維修或拆卸設備部件時,如:驅動裝置、閥門等,相關操作說明書所列的安全事項必須遵守。

      5、人力搬運

      (1)搬運時要注意保護背部;

      (2)力所能及即可,不要超負荷;

      (3)搬重物時請示幫助;

      (4)如有必要,旁邊應有人進行適當的引導;

      (5)盡可能使用物料搬運裝置。

      6、化學物品使用

      化學物品的不恰當存放及處理會導致嚴重的后果,工作中接觸化學物品務必小心使用,并遵循以下的基本安全守則:

      (1)知道化學物品的名稱;

      (2)清楚該化學物品的性質和危險程度;

      (3)使用前先做好預防措施;

      (4)了解正確的使用方法;

      (5)知道如何應付使用時發生的意外;

      (6)學會正確存貯化學物品;

      (7)危險品專庫存放,并要求上鎖;

      (8)使用完畢應立即蓋緊;

      (9)按規定的方式來處置化學廢棄物;

      (10)一旦發生身體接觸化學品的情況,必須用流水對受影響的身體部位沖洗至少十五分鐘,以確保充分沖洗。

      7、使用壓縮氣

      (1)禁止玩耍壓縮氣;

      (2)未經允許,不得使用壓縮氣;

      (3)當使用空氣作為清潔目的時必須特別小心,不得將壓縮空氣對著任何人;

      (4)所有公用壓縮空氣每個使用點都應安裝調節器,對于任何要使用更高的空氣壓力都必須得到更高一級主管的同意。

      (5)從供氣管道上卸下氣動工具前,必須先將其氣體壓力泄放掉。

      8、電氣安全

      (1)未經培訓者勿做電氣維修;

      (2)當電工做電氣維修時,必須嚴格熟悉電氣安全作業程序及相應設備的維護SOP;

      (3)使用玻璃纖維或木制的梯子;

      (4)在開始維修前,確保所有的電器設備接地;

      (5)禁止在人行道拉放電線電纜;

      (6)禁止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應使用三相插頭;

      (7)禁止用膠帶連接兩條電線;

      (8)所有的便攜式電動工具必須接地;

      (9)不要站在濕地上使用電氣設備;

      (10)千萬勿使用有毛病的插頭和磨損了的電線;

      (11)向主管報告有問題的.線路;

      (12)不要戴導電的手表或首飾接近帶電物體。

      9、消防安全

      (1)除非在指定的地點,廠區內禁止吸煙;

      (2)發現火情時,立即救援或啟動消防警鐘,并撥打119電話;

      (3)任何情況下都不可用水來撲救由化學品或電引起的火災;

      (4)滅火器應放置在易于取用的地方;

      (5)清楚滅火器的放置地點及正確的操作方法,以便需要時使用;

      (6)了解工作區內安全門的位置及緊急疏散路線;

      (7)禁止在安全門、通道、滅火器、消防設施及噴淋閥前放置任何東西;

      (8)警報響起時,所有員工必須按程序從指定的疏散路線撤離廠房;

      (9)不得損毀任何消防設施;

      (10)遠離火源存放易燃物。

      10、安全防護

      為防止傷害,對于危險性的工作須有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1)機器的保護罩和警示裝置可以防止員工受到傷害,因此應確保機器保護罩和警示裝置正常有效;

      (2)指定或特殊區域內穿安全鞋;

      (3)使用化學物品或鋒利器材時穿戴手套;

      (4)視具體的工作情況選用其它合適的防護用品;

      (5)每一個員工都有責任依照培訓及主管的指導正確使用相關的安全防護品。

      11、叉車操作

      (1)只有經過培訓和合資格的叉車操作員方可使用叉車,所有的操作需有叉車上崗操作證;

      (2)操作叉車時,遵守叉車的操作規程;

      (3)所有叉車應每年進行一次詳細檢查;

      (4)叉車司機必須戴硬帽以保護在駕駛叉車時有物體墜落;

      (5)在駕駛叉車前,系好安全帶,它可防止你受到傷害;

      (6)叉車只能用作在廠內搬運重物;

      (7)以安全的行駛速度操作叉車;

      (8)經過交叉口、門口、走廊、盲點時放慢速度并鳴喇叭。如有必要,旁邊應有人進行適當的引導。在所有的操作時間內必須讓運輸處于被控制狀態;

      (9)無論是否裝有貨物,不應站立、工作或通過已升高的叉的下面;

      (10)禁止用叉車載人。

      12、物料堆存

      許多事故的發生是由于物料堆存不正確而引起的,為避免意外,應做到:

      (1)物料應堆放在指定的區域,基礎要穩固;

      (2)禁止使用有破損的托盤存放物料,亦不能讓堆放的物料伸出人行道;

      (3)不要將物料堆得過高;

      (4)禁止讓物料阻塞水、電、氣體的輸送控制裝置及消防設備;

      (5)禁止堵塞緊急出口。

      13、雜物整理

      (1)凌亂的環境是許多事故的起因之一,散落物品、絆倒、滑跌、阻塞出口、擋住滅火器及火災隱患大都源于亂放雜物;

      (2)作為員工,你有很長的時間都是在工廠內度過,那么你有義務保持一個干凈、愉悅和整齊的工作環境,令你操作的機器及工作區整潔有序。而不必要的物品以及未及進處理的廢物、地板上的濺落物和油污不僅有礙觀瞻,亦是危險之所在。因此,我們必須共同維護好工廠、辦公室、更衣室、浴室、休息室的整潔和安全;

      (3)我們的要求是簡單易行的:泄漏了就清理,掉落了就收拾,雜亂了就整理。

      14、事故/傷害報告和處理

      (1)無論傷勢輕重都要向主管報告;

      (2)遇到事故或受傷時,立即報告主管以得到及時的醫療護理和急救處理。若傷勢較重,送醫院治療;

      (3)員工有義務協助主管、及安全管理人員調查和完成事故報告;

      (4)與主管一起做安全分析的回顧,確定預防和糾正措施。

      15、辦公室安全

      (1)保持工作區有條不紊;

      (2)保護好各種辦公設備,電氣和機械方面的修理須由專職維修人員完成;

      (3)所有的機器和設備須有適當的接地及其它安全措施;

      (4)不能將電線外露于地板上,以免絆倒行人;

      (5)一個插座只能插一個插頭;

      (6)禁止超裝插座;

      (7)各類電氣設備在不使用時,應關閉并將插頭撥下;

      (8)在移動如桌子、工具、文件箱、柜及其它的辦公設備時,都會有一定的搬舉傷害,搬移重物時要用正確的方法,必須時尋求援助;

      (9)文件柜、貯藏箱、架子不要超載,文件柜的抽屜不用時應該合上;

      (10)重物應放在文件柜和架子的底部;

      (11)將裁紙刀、剪刀等尖利物件分開存放好;

      (12)地面上的散落物、剛拖洗過的地面及泄漏的液體都會使用人絆倒或滑跌,應清理并且報告你所知的損壞;

      (13)學會正確使用滅火器;

      (14)必須保持出口和過道暢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條 公司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公司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第五條 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第六條 公司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第七條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八條 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為: (一)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側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第九條 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第十條 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十一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定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二條 倉庫防火管理:

      (一)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暢通。

      (二)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_L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三)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CTTI a (四)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六)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第十三條 廚房防火管理:

      (一)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二)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三)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五)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六)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七)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

      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八)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九)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十)對安全部門配置于姍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員消防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同時,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五條 消防責任領導崗位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二)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四)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人和組織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七)根據各部門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九)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十六條 如條件允許,應設立消防控制中心,該中心的工作人員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三)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四)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六)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七)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十七條 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進人公司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對員工進行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從而提高消防觀念,鍛煉消防技能。

      第十八條 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

      (一)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五)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十九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人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人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一條 堅決杜絕火災隱患,一經發現,要及時作出整改,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一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四)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二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二)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三)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二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二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二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五)滅火預案。

      第二十六條 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必要時把消防工作列人經濟責任制考核。

      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個人,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第二十七條 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日頭告誡:

      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5、謊報火警;

      6、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8、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5、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三)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為確保生命安全,人人必需遵守交通規章。學校有義務教育同學遵守交通規章,為此特制定同學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一、同學上學、放學必需遵守右側通行的原則。

      二、車輛、行人必需各行其道。借道通行的車輛或行人,應當讓在其本道內行駛的車輛或行人優先通行。車輛、行人必需在確保安全的原則下通行。

      三、嚴格留意交通信號、交通標志和交通標線,聽從交通指揮。

      四、未滿十二歲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單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乘坐二輪車和三輪車必需戴安全頭盔.

      五、同學必需遵守下列規定:

      1、嚴禁在校內內騎車。

      2、同學須在人行道上行走,沒有人行道的靠路邊走。

      3、橫過車道,須走人行橫道。通過有交通信號掌握的人行橫道,須遵守信號的規定;通過沒有交通信號掌握的`人行橫道,須留意車輛,不準追趕、猛跑。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通過,不準在車輛接近時突然橫穿。有人過街天橋或地道的,須走人行過街天橋或地道。

      4、不準穿越、人行道、車道和道口的護欄。

      5、不準在道路上扒車、追車、強行攔車或拋物擊車。

      6、列隊通行道路時,每行橫列不準超過二人。兒童的隊列須在人行道上行進,成年人的隊列可以緊靠車行道右邊行進。列隊橫過車行道時,須從人行橫道快速通過;沒有人行橫道的,須直行通過;長列隊伍在必要時。可以臨時中斷通過。

      六、同學乘車必需遵守下列規定:

      1、公共汽車、電車和長途汽車須在站臺或指定地點依次候車,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

      2、不要在行車道上招呼出租車。

      3、不要攜帶易燃、易爆等危急物品乘坐公共汽車、電車、出租車和長途汽車等。 4、在機動車行駛中,不準將身體任何部分伸出車外,不準跳車。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一、總則

      1、為了規范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的告知和安全警示工作,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保證安全生產的順利進行,維護公司員工權利,加強監督管理,根據《___職業病防治法》及其他相關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危害告知是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和防護措施如實告訴公司員工,告知的形式包括勞動合同、公告欄和培訓;職業病危害警示是在工作場所設置可以使員工產生警覺并采取相應防護措施的圖形、線條、相關文字、信號、報警裝置及通訊報警裝置等。其中圖形、線條和相關文字統稱為警示標識。

      3、將工作場所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公司員工,并GB2894—___設置警示標識。

      4、依據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特性,選用并設置相應的防護標識。

      5、在工作場所中公司員工應嚴格按照告知和警示提示進行防護。

      6、安環科、生產技術科及有關部門的管理人員有權對本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問題有權提出處理意見。

      二、目的

      為使公司各類標志牌、定置牌、目視化看板規范、整潔,起到警示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三、適用范圍

      適用于___富麗達股份有限公司內需掛牌的設備、場所。

      四、術語和定義

      公司區域內應按規定必須設置相應的警示標識、警示線、警示信號、自動報警和通訊報警裝置。

      1、禁止標志(紅色表示禁止、停止的意思。):是禁止人們不安全行為的圖形標志;

      2、警告標志(黃色表示注意、警告的意思。):是提醒人們對周圍環境引起注意,以避免可能發生危險的圖形標志;

      3、指令標志(藍色表示指令、必須遵守的.意思。):是強制人們必須做出某種動作或采用防范措施的圖形標志;

      4、提示標志(綠色表示通行、安全和提供信息的意思。)是向人們提供某種信息的圖形符號。

      五、職責

      1、公司安全保衛部門對警示標識的設置實行監督管理。

      2、部門、車間安全員具體負責本規定的實施。

      六、管理內容及要求

      (一)設置原則:

      1、在不準或制止人們的某種行為的場所必須設置禁止標識;

      2、在提示注意可能發生危險的場所必須設置警告標識;

      3、在必須遵守的場所必須設置指令標識;

      4、公司區域及生產場所按規定全方位合理設置安全標志牌。

      (二)設置要求:

      1、公司使用的安全標志牌必須符合國家(GB2894—___)《安全標志及其使用導則》標準的要求。

      2、標識牌包括:各類安全標志牌、物品擺放定置牌、目視化看板等。

      (三)安全標志牌的采購:

      由部門、車間提出需求申請,上報安全部門匯總,并經公司主管領導批準后定點購買。

      (四)標志牌的懸掛要求:

      (1)現場存在危害因素的部位,要在相應的明顯部位設置安全標志牌、安全周知卡、禁志標志。

      (2)正常運轉的機械設備、電力線路開關,均應掛“當心機械傷人、禁止伸入、禁止觸摸”“送電運行,嚴禁拉閘”等標示牌;設備發生故障時,或者維修、檢修存在有毒物品的生產裝置時,根據現場實際情況設置“禁止啟動”或“禁止入內”警示標識,可加注必要的警示語句。

      (3)在有毒崗位設置《有毒物品作業崗位職業病危害告知卡》針對某一職業病危害因素,告知危害后果及其防護措施(《告知卡》包括有毒物品的通用提示欄、有毒物品名稱、健康危害、警告標識、指令標識、應急處理和理化特性等內容)。在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入口或作業場所的顯著位置,根據需要,設置“當心中毒”或者“當心有毒氣體”警告標識,“戴防毒面具”、“穿防護服”,“注意通風”等指令標識和“緊急出口”、“救援電話”等提示標識。

      (4)在產生粉塵的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防塵”警告標識和“戴防塵口罩”指令標識。

      (5)在產生噪聲的作業場所,設置“噪聲有害”警告標識和“戴護耳器”指令標識。

      (6)在高溫作業場所,設置“注意高溫”警告標識。

      (7)在廠內道路設置限速、限高、禁止等標志。

      (8)在可引起電光性眼炎的作業場所,設置“當心弧光”警告標識和“戴防護鏡”指令標識。

      (9)在易造成觸電傷害、絞傷、燙傷、高空墜落等事故的危險部位,必須掛“危險區域,禁止逗留”、“當心中毒”、“當心觸電”“禁止跨越”、“當心燙傷”等相應安全標志牌。

      (10)在禁止進行起重作業、超負荷承重的地下電纜隧道、地下水管等地下管道上方的明顯位置設安全警示牌;在檢修、施工、吊裝等作業現場設置警戒區域和安全標志,破土斷路挖坑井的圍欄、警示燈。

      (11)在重大危險源現場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重大危險源告知牌、職業危害警示標識、安全周知卡、禁止標志、警告機動車裝阻火器、消除人體靜電等標志、廠內了望支高點設置風向標。

      (12)新項目、新設備投產前要進行危害辨識,存在危害因素部位設置安全標志牌。

      (13)各種原料、備品備件、工具物品、成品等擺放都要有相應的定置牌,標注物品名稱、數量、責任人,定置牌要設置在明顯的位置。

      五、管理要求:

      1、對公司內臨肘施工作業人員進入作業場所前,由項目安全員結合實際提出安全警示標識配置需求,報公司安全部門配備。工程承包項目由承包商自行配置。

      2、在日常工作、檢查、審核中發現需要設置警示標識,應及時提出申請,報安全主管部門上報統一購置。

      3、設置安全標志牌時須進行確認,嚴禁錯掛。

      4、部門、車間要對標志牌進行日常維護,保持整潔,防止沾污和損壞,確保各類標識牌整潔醒目。

      5、標志牌出現錯掛、錯摘、丟失、損壞等情況,應立即整改,并納入當月的安全管理考核。

      6、安全警示標識的使用、發放、回收由安全主管部門歸口管理并做好發放記錄,作廢回收的標識,盡可能地再利用,不能利用,可作廢品處理,各級安全員應建好標志牌管理臺帳檔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條為逐步改進礦山安全生產條件,保障職工生命安全和國家財產安全,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第二條每年第四季度,由安全科匯編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安全科長和礦長審定,報總公司審批。

      第三條根據審批結果,有關單位、部門具體實施,礦安全科負責督促檢查落實。

      第四條已經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項目,不得任意變動。特殊情況下需要修改計劃時,必須經安全技術部門同意。

      第五條安全技術措施費用必須按照<湖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礦山安全法)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據實列支。安全技術措施技術費用必須全部用于改進礦山安全條件,以及安全宣傳、教育培訓和獎勵,需要多少開支多少。

      第六條安全技術措施所需經費,屬于增加固定資產的,在礦山更新改造資金中支出,屬于改進安全裝置、設施以及設備修理的攤入生產成本。

      第七條在新建、改建、擴建時,應按規定將安全衛生設施按”三同時”要求辦理,在試生產前竣工驗收。

      第九條采用新工藝、新設備、相應配套的`安全防護設施,必須齊全有效,不得任意拆除或更換。

      第九條安全技術措施所需設備、材料、經費應納入礦設備、供應及財務計劃,及時提供。安全技術措施工程應納入生產作業計劃,并與生產任務同時掛鉤考核。

      第十條公司及各礦安全部門必須掌握每年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實施情況及經費完成情況并對安全技術措施項目及經費實行監督。礦山應做好使用情況和物資設備發放登記臺帳。

      第十一條安全技術措施項目范圍,包括以改進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和預防職業病為主要目的的各項技術措施,不能與生產、基建和福利等措施混淆。

      第十二條安全技術措施項目開工、竣工及結算,安全科必須全過程參與,并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費用臺帳。具體為:

      1、安全技術:防護、保險、信號裝置、安全標志、低壓照明、安全監督檢測儀表、安全試驗、科研費用等。

      2、生產衛生:通用排塵排毒、密閉凈化、噴霧灑水、輻躲、噪音、雷電的防護設施及防暑降溫等方面。

      3、輔助房屋及設施:休息室、更衣室、工作服洗滌設備、女職工衛生室、消毒室等保證生產衛生方面所必須的房屋及各項措施。

      4、安全宣傳教育:安全教育所需房屋、安全技術教材、圖書器材、安全技術訓練室。

      5、安全生產獎勵:安全生產競賽活動.年終安全生產表彰、獎勵,安全風險責任承包等。

      6、其它項目:具體由有關部門會同工會結合本礦特點自行制訂,但必須屬安全技術措施范圍。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施工生產一線班組安全生產管理,統一規范班組安全管理標準,提高一線員工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達到員工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的目的,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依據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理》和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制定。

      第三條 本制度適用北京建筑公司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章 班組安全組織

      第四條 班組長是班組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班組安全工作負全責。

      第五條 班組必須設1名兼職安全員,協助班組長全面開展班組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員不在崗時必須明確代管人員。班長不在崗時,安全員有權安排班組有關人員處理與安全有關的工作。

      第六條 班組分散作業時,每小組的負責人即為安全負責人。

      第七條 班組必須實行安全輪流值日制度,除新員工外每天或每周輪換1人進行安全值日,安全值日員的主要任務是協助班組長、安全員開展好日、周的安全工作。

      第三章 班組安全教育

      第八條 班組教育內容

      一、本班組的概況和工作范圍;

      二、本班組的危險源及控制措施;

      三、本崗位、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

      四、單位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守則;

      五、安全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方法,所操作機械設備、工具、器具的安全使用要求;

      六、各種事故的應急處理和救護知識;

      七、本單位的安全動態。

      第九條 班組教育要求

      一、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新設備使用前,班組必須組織員工進行針對性的安全教育和測試;

      二、新員工、換崗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班組級安全教育,教育時間不少于40學時;

      三、安全操作規程考試滿分為100分,60分為及格,不及格者要復學復考,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獨立工作,教育內容,考試分數要記入“班組安全教育臺帳” 或填寫教育記錄卡;

      四、班組應適時組織安全操作的技能訓練,舉行事故應急措施演習,掌握處理各種事故的能力,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五、對受安全教育后的人員,班組長或安全員必須檢查教育效果,并簽署是否同意上崗意見,1周以后1個月以內復查。

      第四章 班組安全活動

      第十條 班組班前會(班組安全交底)

      一、結合當日的具體生產任務及工作環境,詳細布置安全工作;

      二、根據施工項目特點、危險危害因素,講解安全注意事項和控制措施;

      三、傳達上級安全生產指示和事故案例;

      四、學習、抽考員工安全操作規程;

      五、班組會情況記入班組安全生產日志,安全交底雙方簽字確認。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為規范和加強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確保各項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準確和完善,通過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整理和歸檔,不斷增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針對性、系統性和可追溯性、閉合性,提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水平,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是指各部門、項目部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價值的各種文件資料、圖像、聲像、電子等不同形式的歷史記錄。

      2、數據電文:是指以電子、光學、磁或者類似手段生成、發送、接收和儲存的信息。

      3、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公司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綜合管理工作,對各項目部、各部門安全生產的檔案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根據公司的相關規定擬定公司安全記錄歸檔和保管、使用、統計等相關規章制度。負責公司各類安全生產記錄的分類、編號和備案工作。

      4、各部門分別負責本部門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管理工作。統一使用公司制定的格式進行安全生產記錄。

      5、各項目部負責本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記錄管理,填寫、收集、整理、保管、利用本項目部在安全生產管理活動中形成的各類記錄。

      6、各項目部的安全生產管理部門及各職能部門按照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文件》及相關制度履行相應職責。

      7、安全生產委員會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人員名單及變動記錄。

      8、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圖等。

      9、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云南省安全生產條例規定的11項制度必須建檔)等文件。

      10、與工種崗位和設備工具相對應的安全操作規程和使用規程。

      11、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下發的制度性文件、通知、通報等。

      12、安全管理人員花名冊、相關人員證書(含三類人員證書、注冊安全工程師等相關資格證書)。

      13、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總結和計劃、階段性專項安全生產工作總結。

      14、安全生產責任書、安全生產責任目標分解、執行、考核記錄。

      15、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臺賬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16、安全宣傳教育培訓計劃(含特種作業人員教育)、學習、活動資料;

      17、危險化學品管理人員花名冊及相關身份證明、資格證書;

      18、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臨時組織的各類會議,包括傳達貫徹上級文件,收看收聽電視電話會議通知、記錄、紀要等;

      19、重大危險源的檢測、評估、監控報告或記錄;

      20、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的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應急培訓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21、重大危險源監督管理:名稱、負責人、地點(部門)、聯系人、聯系方式;

      22、職業健康目標管理和責任制,單位負責人及管理人員職業衛生培訓證明(復印件);

      23、職業健康管理制度,職業病防治法律、法規、規范、標準、文件;

      24、年度職業健康計劃和實施方案,個人防護用品發放(使用)記錄,職業健康宣傳教育培訓記錄(培訓計劃、培訓考核記錄、宣傳圖片、紙質和攝像資料)等;

      25、用人單位職業監護檔案,職工個人職業健康監護檔案,接觸職業危害人員登記表及體檢記錄(上崗前、在崗、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表),職業病人登記表,職業病人診斷證明等;(如果有)

      26、相關方單位資質及簽訂的安全協議(合同)、安全告知等;

      27、相關方特種作業人員資質證明(復印件);

      28、外用工、外包工等外來務工人員的教育記錄;

      29、專業安全檢查、季節性檢查、重大節假日安全檢查記錄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0、專項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1、日常、綜合性安全檢查及考核記錄(或安全檢查表);

      32、隱患檢查記錄、隱患排查治理(計劃)登記表;

      33、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包括以下內容:安全事故隱患的類別、所屬工藝、地點、影響范圍及程度、治理的目標和任務、采取的方法及措施、經費和物資的落實、負責治理的責任人和部門(或單位)、治理的時限和要求、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本單位專業技術人員(或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的評估報告;

      34、其它與安全檢查、隱患排查工作有關的記錄。

      35、生產安全事故管理檔案包括以下方面內容:

      36、按事故處理“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的相關記錄。

      37、安全工作費用投入過程中相關票據復印件等。

      38、《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規定的.其它臺賬。

      3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需要記錄、建立臺賬的內容。能夠證明安全生產過程管理的其他記錄資料等。

      40、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紙質文件材料應齊全完整,字跡清晰,日期明確,簽認手續完備;

      41、各項目部要求確定專人負責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記錄、收集和整理;

      42、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應分類存檔,按時間順序(以年度為界),每年年終將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裝訂成冊;

      43、檔案(臺賬)以數據電文形式存在的,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簽名法》(20xx年修正)的相關要求。

      44、各部門、各項目部記錄管理人負責收集、整理、保存本單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記錄(記錄管理人由單位、各部門根據崗位職責進行確定),填寫“在檔記錄清單”;

      45、記錄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得隨意涂改;如因某種原因不能填寫的項目,應說明理由,并將該項用雙斜杠劃去;

      46、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不允許空白。如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記錄,應采用雙斜杠劃去原記錄,在其上方寫上更正后的記錄,加蓋或簽上更正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更正日期;

      47、記錄填寫應與運行活動同步進行,不得后補或編造。

      48、各部門負責本部門的運行記錄的發放;記錄發放范圍僅限公司范圍內;記錄發放部門應填“發文記錄”,記錄的接收部門應填“收文記錄”。

      49、記錄表格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或復制,并由各部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負責登記發放。

      50、各部門的記錄需借閱或復制者要經相應部門負責人批推,由各部門相關記錄管理人登記備案。

      51、記錄如超過保存期限或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銷毀時,由各相關部門記錄管理人填寫《文件銷毀申請單》,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經安全管理部確認,由記錄使用部門標記過期或執行銷毀。同時在“在檔記錄清單”上注明銷毀的項目、方式、數量等信息。

      52、對于保存期限內需向其他移交或提供的運行記錄,除應在“記錄清單” 上注明移交或提供記錄項目、數量等信息外,還應填寫“文件移交清單”接收移置運行記錄的部門應在“運行記錄移置清單”上簽字確認。

      53、各部門、各項目部需指定記錄管理員,記錄管理員必須把單位所有記錄分類,依據記錄的類型整理、標識,便于查閱并可追溯相關活動。

      54、記錄應存放于通風、干燥的地方,所有記錄保持清潔,字跡清晰。不得丟失或破壞、防止泄密。

      55、文書檔案保管期限按照公司相關文件管理規定或《國家檔案局關于機關檔案保管期限的規定》要求的《文書檔案保管期限表》執行。

      56、公司安委辦對各項目部安全生產檔案(臺賬)的建立情況,定期進行監督、檢查,檢查時間為每年度至少一次。

      57、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涉及安全生產檔案、臺賬、記錄管理工作的內容進行檢查考核。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食品經營者應當建立食品進貨查驗制度,對采購的食品應當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簽;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銷售進口食品的,應當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應當查驗上市憑證是否與電腦信息相符。

      二、以電視購物、郵購、電子商務、直銷等方式銷售食

      品的,食品經營者應當按照上述規定查驗食品及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并保存相關交易憑證和交易記錄。

      三、食品經營者禁止經營下列食品:

      (一)《食品安全法》第二十八條規定的食品;

      (二)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食品冒充合格的食品;

      (三)食品包裝標簽不符合《食品安全法》第四十二條、第四十八條規定的預包裝食品;

      (四)未在顯著位置上清晰標明生產日期、保質期的'食品;

      (五)沒有中文標簽的進口食品;

      (六)偽造或者變造生產日期、生產批號、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的食品;

      (七)偽造產地,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偽造或者冒用許可標志、認證標志、名優標志等質量標志的食品。

      四、食品經營者對進入商場、超市、便利店懸掛“總經銷”、“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并將文書復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五、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應當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采購的食品,應當建立進貨查驗記錄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1、必須確保每天所有地坑式垃圾箱的'垃圾不得外溢。

      2、坑內積水不得超過墊堆(雨天除外),發現積水過多需及時找分管人員派吸糞車清除,并隨時清除坑內垃圾確保坑內清潔。

      3、隨時檢查地坑式垃圾箱是否能正常使用,發現不能正常使用應及時向分管人員匯報并檢修。

      4、對所使用的車輛需隨時檢修并保持車輛清潔,需要修理應隨時向分管人員匯報,分管人員應及時通知辦公室檢修以確保車輛能正常行駛。

      5、司機開車不得闖紅燈或超速行駛等違章駕駛行為,如果因上述原因發生交通事故后果自負。

      6、司機上班期間不得酒后駕車,違者每次罰款50元,履教不改者單位可隨時辭退。

      7、司機利用垃圾車干私活或在運輸途中長久停留,發現一次,罰款200元。

      8、司機必須服從分管人員的領導和調動,有事不能上班需提前向分管人員請假,經批準后方可休班,同時自己找人替班。

      9、司機應將垃圾箱及時放回原位,不準在運輸途中長久停留,發現一次處罰200元。

      10、每日完成清運工作后,及時將車輛停在單位車庫。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1、建立了性能優越的網絡防火墻,防范網絡攻擊,并嚴格控管公司內的上網行為;

      2、已建立并即將投入使用的公司內部郵箱,可管控郵箱使用人員的郵件收發行為,并即將逐漸限制外部郵箱的使用,保證資料安全;

      3、建立了統一的'windows活動目錄,嚴格控管員工使用電腦的權限,防止非授權的電腦和文件的使用行為,防止資料外泄;

      4、建立了靈活的共享文件夾管理制度,嚴格控管員工使用共享文件夾的行為;

      5、在公司全網已部署統一的防病毒木馬體系,有效防止因病毒木馬而造成的資料外泄;

      6、公司來賓進入公司內部網絡需要經過授權方可連接公司內網,未授權的只能連接外網。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為有效地預防、控制和消除職業病危害,保護廣大職工的身體健康,全面提升公司的安全管理水平,根據職業病防治法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經研究決定,對職業衛生安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公司成立職業衛生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工作的分工

      1、xx部負責從業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對有毒有害崗位進行分類,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檔案。

      2、xx部負責xx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安全檢測工作,督促落實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以及職業病危害因素的申報工作。

      3、項目辦負責新、擴、改建工程的職業安全衛生“三同時”具體實施工作。

      4、xx部負責建立職業衛生檔案,xx有毒有害崗位人員的健康查體和職業病的醫治工作。

      5、各生產單位負責本單位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整改和整治工作。

      6、外來施工和務工人員的職業病危害防治管理工作由歸口管理單位負責。

      三、崗位和人員的確定

      按照職業病危害因素和國家有關標準,確定公司內具有職業病危害的崗位和人員,并建立職業危害人員的個人檔案。

      四、培訓與教育

      對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人員,上崗前和在崗期間要xx職業衛生培訓,普及職業衛生知識,督促遵守職業病防治的各項規定,指導從業人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和防護設備。

      五、健康檢查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因素的.作業人員,上崗前要經過職業健康檢查,有職業禁忌的不得從事其所禁忌的作業;在崗期間要x 檢測數據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要徹底整改整治或采取有效的預防措施,確保達到國家規定標準。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也要不斷增加投入,努力降低危害程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一、信息網絡安全管理制度

      1、局域網由市公司信息中心統一管理。

      2、計算機用戶加入局域網,必須由系統管理員安排接入網絡,分配計算機名、IP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并記錄歸檔。

      3、入網用戶必須對所分配的帳號和密碼負責,嚴格按要求做好密碼或口令的更換工作,不得泄密。登錄時必須使用自己的帳號。口令長度不得小于6位,必須是字母數字混合。

      4、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擅自接入或更改計算機名、地址、帳號和使用權限。業務系統崗位變動時,應及時重新設置該崗帳號和工作口令。

      5、凡需聯接互聯網的用戶,必需填寫《計算機入網申請表》,經單位分管領導或部門負責人同意后,由信息中心安排和監控、檢查,已接入互聯網的用戶應妥善保管其計算機所分配帳號和密碼,并對其安全負責。不得利用互聯網做任何與其工作無關的事情,若因此造成病毒感染,其本人應付全部責任。

      6、入網計算機必須有防病毒和安全措施,確因工作需要與外單位通過各種存儲媒體及網絡通訊等方式進行數據交換,必須進行病毒檢查。因違反規定造成電子數據失密或病毒感染,由違反人承擔相應責任,同時應追究其所在部門負責人的領導責任。

      7、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指定的趨勢防病毒系統,并定期升級病毒碼及殺毒引擎,按時查殺病毒。未經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或換用其他殺毒軟件(防火墻),發現病毒應及時向信息中心匯報,由系統管理員統一清除病毒。

      8、入網用戶不得從事下列危害公司網絡安全的活動:

      (1)未經允許,對公司網絡及其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2)未經允許,對公司網絡中存儲、處理或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增加;

      (3)使用的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關鍵數據、重要技術文檔未經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拷貝提供給外單位或個人,如因非法拷貝而引起的問題,由拷貝人承擔全部責任。

      9、入網用戶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如有違反,信息中心將停止其入網使用權,并追究其相應的責任。

      10、用戶必須做好防火、防潮、防雷、防盜、防塵和防泄密等防范措施,重要文件和資料須做好備份。

      二、計算機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計算機必須經過培訓學習后才能上崗。開啟、關閉計算機應按照正確步驟進行,嚴禁直接人為的非法關機。主機和鍵盤旁不要放置水杯等盛滿液體的容器。

      2、不得私自拆裝計算機和安裝來歷不明的軟件。計算機發生故障不能工作時,不得擅自維修,應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由系統管理員或專業技術人員負責維護。

      3、嚴禁私自帶外設接入互聯網。嚴禁將計算機中存儲的軟件和其它信息文檔擅自拷貝給他人使用。也不得擅自修改、移動或刪除計算機文件和系統設置。

      4、不準使用來歷不明的光盤、軟盤。工作軟盤、光盤應妥善保管,不得亂放亂用。

      5、計算機系統中要求設置密碼的地方都應設置個人密碼并妥善保存,不可透露給無關人員。由于不設置個人密碼或密碼不力而發生問題的,由本人負全責。

      6、計算機一般要求專人專用。多人共用的計算機,要求設置各自的登錄用戶名及密碼,不可越權使用。辦公計算機不得用于業務以外的用途,與本工作無關的人員不得使用計算機。

      7、對計算機保存的'重要資料必須經常做好異機備份,以防系統崩潰而丟失。

      8、所有辦公電腦都應安裝全省統一的趨勢防病毒系統,并定期升級病毒碼及殺毒引擎,未經信息中心同意,不得以任何理由刪除系統內的防病毒軟件,以保證電腦及網絡安全。

      9、計算機操作人員應采取措施做好電腦防塵、防盜、防潮、防觸電、防鼠咬等工作。

      三、計算機病毒防范制度

      1、信息網絡管理員負責計算機病毒防范工作,并及時升級病毒庫和殺毒引擎,定期進行病毒檢測。

      2、電腦操作員在工作中發現計算機有被病毒感染的跡象或因計算機病毒引起的計算機信息系統癱瘓、程序和數據嚴重破壞等重大事故時,應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并保護現場。

      3、所有辦公電腦都必須安裝全省統一的趨勢防病毒軟件,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關閉或刪除系統內的病毒防火墻,以免電腦系統感染病毒,影響網絡安全和日常工作。

      4、載入辦公網絡電腦的軟件系統安裝前應進行病毒檢測,禁止運行未經病毒檢測的軟件。

      5、禁止在辦公電腦上安裝游戲軟件以及使用QQ等即時通訊軟件。

      6、經遠程通信傳送的程序或數據,必須經過檢測確認無病毒后方可使用。

      7、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制作和傳播計算機病毒,不得發布虛假的計算機病毒疫情。

      8、各部門及電腦操作員在計算機病毒防治工作中應當履行下列職責:

      (1)不得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

      (2)不得向他人提供含有計算機病毒的文件、軟件、媒體;

      (3)對在互聯網上接收到來歷不明的電子郵件,不要打開其附件,防止受到計算機病毒的攻擊;

      (4)從互聯網上直接下載的軟件和瀏覽器插件要有可靠來源,因其可能有破壞性程序,必須對此嚴加防范;

      (5)及時檢測、清除計算機信息系統中的病毒,無法清除的,應當迅速采取隔離、控制措施,保護現場和相關數據,并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報告。

      四、計算機軟件管理制度

      1、核心業務軟件使用全省統一軟件,各單位、各部門不得自行設計、開發、購買。辦公類計算機軟件由信息中心統一配置或采購,數量較大的軟件項目采購應采取招標或議標方式,并經公司決策層批準。

      2、購置的計算機軟件由信息中心登記,填寫《計算機軟件檔案卡》,每個軟件一卡;并且必須采購正版軟件,不得購買盜版軟件。

      3、購置的軟件技術資料應歸檔保管。

      4、需要安裝業務系統和OA系統的,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同意,其它軟件安裝須經信息中心同意。軟件的安裝與刪除由系統管理員操作。

      5、軟件一經安裝使用,未經領導批準或信息中心同意,任何人不得將其卸載、刪除。

      6、軟件不得隨意借入非信息部門人員使用,不得借入非本公司人員使用。

      7、加強對計算機軟件使用權限的管理。因業務需要開通使用權限,需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由系統管理員設置相應權限。

      五、計算機設備管理制度

      計算機設備管理是指計算機主機設備、網絡通信設備和外圍設備的采購、領用、維修和報廢等的管理。計算機設備管理由信息中心負責。

      (一)設備采購

      1、各單位、各部門因業務需要配制計算機設備,應先填寫《計算機設備需求申請表》,經領導批準后,由信息中心匯同有關部門按規定統一采購。

      2、在購置設備前應首先考慮調移、升級現有計算機設備,現有設備無法滿足需求的情況下再組織采購。

      3、計算機設備選型必須綜合考慮可靠性、耐用性、適用性和經濟性,盡可能選用重點知名品牌和性價比高的產品。

      4、采購計算機配件單一品種超過一千元以上的應報請主管領導批準。一次采購設備單一品種價值超過一萬元以上的,必須比質比價,按辦公用品集中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5、對新購置的設備,由系統管理員安裝、測試、驗收合格后交由使用部門使用,并通知有關部門做好財產登記。

      (二)設備領用

      1、計算機設備使用須履行領用手續,由使用人填寫《計算機設備使用登記表》,由系統管理員建立設備管理檔案。

      2、對閑置不用的計算機設備,使用部門應將設備退回信息中心統一保管或調移其它部門使用,并辦理財產轉移手續。

      3、計算機設備的配件領用、更換由信息中心系統管理員統一配置。

      (三)設備維修

      1、非系統管理員或專業維修人員不得擅自維修計算機及其他設備。

      2、系統管理員在接到設備故障報告后,一般應在一個工作日內完成修復,需延長維修時間的應向使用部門說明原因。

      3、系統管理員不能維修時,應及時與供應商或產品維修中心聯系,派專業技術人員維修。

      4、設備維護應做好記錄,并建立管理檔案。

      (四)設備報廢

      1、對性能不穩定、陳舊換代、壽命終結或難于滿足業務需求的設備,如無法通過升級、維修使其勝任工作,應作設備報廢處理。

      2、報廢設備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設備報廢申請表》,由系統管理員提出鑒定意見和有關部門審查后,報領導審批。

      3、設備報廢應做好登記并通知有關部門核銷。

      六、信息系統維護管理制度

      1、本制度所指系統包括:各業務應用系統、計算機操作系統、數據庫系統、通訊系統、郵件系統等信息系統。

      2、系統管理員每月至少一次定期對各信息系統進行檢查是否正常運行,并填寫《系統維護登記表》。

      3、要定期核實各系統功能是否達到公司業務需求,如有不符,應報告上級領導并做好需求方案。

      4、對各信息系統進行升級的時候,須謹慎、嚴格地執行升級步驟。升級前應該分析系統升級維護的風險,進行嚴格的測試,并選擇在非業務操作時間進行系統升級維護工作。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1、目的

      保護海洋環境,防止船舶對水域及港口環境的污染,保障人身健康。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船舶的防污染管理工作。

      3、職責

      3.1 安全辦為岸基地防污染工作的主要責任部門,負責配發并組織貫徹執行國家環保政策和有關防止船舶污染公約和條例,統一制訂、修改防污染規章制度,并指導、監督、檢查船舶防污染文件執行情況;監督指導船舶維修檢查防污設備;組織污染事故的調查處理;檢查指導船舶防污染管理工作。

      3.2 機務辦負責船舶防污設備的備件供應、產品更新;

      3.3 綜合辦負責船舶防污染物料的供應;

      3.4船長是船舶防污染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實施《船上油污應急計劃》和《船舶垃圾管理計劃》;布置、監督船舶各部門做好防污染工作。當發生污染事故時,組織全體人員全力以赴控制和清除污染,減少污染造成的損失,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和公司報告。

      4 船舶防污染文書管理

      4.1 船舶應具有下列防污染文書:

      4.1.1《船舶防止油污證書》;

      4.1.2《油類記錄簿》;

      4.1.3《垃圾記錄簿》;

      4.1.4《船上油污應急計劃》

      4.1.5《垃圾管理計劃》

      4.2 《船舶防止油污證書》的管理

      4.2.1 船長應妥善保管《船舶防止油污證書》。

      4.2.2 船長應根據簽發《船舶防止油污證書》的有關條款及證書的有效期限和檢驗日期,及時報公司申請船舶檢驗機構對本船防污設備進行檢驗發證。

      4.3 《油類記錄簿》的管理

      4.3.1 適用于所有船舶機器處所的作業記錄。《油類記錄簿》(甲板、機艙)應由大副/輪機長負責記錄、保管。每記錄完一頁,由船長審核簽字。填寫《油類記錄簿》時,應將日期,作業代號和細目的數碼記入相應的表格內,所要求的細節,應按日期順序記入空欄。

      4.3.2 《油類記錄簿》每記完一本,應在船保留至少三年。如果需要新的《油類記錄簿》時,應通過船舶所在港口的海事局認購(必須加蓋核發放機關的印章),或向公司申領。

      4.4 《船上油污應急計劃》的管理

      4.4.1 該計劃應妥善保存于船長處。

      4.4.2 列于該計劃附錄Ⅲ的聯系人姓名、地址隨變動及時更正。

      4.5.3 船舶應按該計劃要求定期進行有關檢查、培訓、演練并逐次記錄。

      5、機器處所防污染管理

      5.1 管理與要求:機艙全體人員應熟悉防污法規,嚴格執行各項防污規章制度,落實防污染措施。

      5.2 機艙污水排放

      5.2.1 在渤海海域按照主管機關有關船舶排污設備鉛封管理規定執行。由安全辦負責向當地海事部門提出鉛封申請,機務辦公室和船舶予以配合。原則上,在不危及船舶安全的條件下,機艙油污水嚴禁向渤海水域排放,應執行本須知5.5的有關要求,由陸地具備油污水回收資質的單位向陸地回收處理。

      5.2.2停泊在錨地、港內的船舶,禁止向舷外排放污水,但污水在危及船舶安全航行時,可申請海事局,經同意按要求進行排放(機艙大量進水等除外)。

      5.3 防止污油、污水漏入機艙艙底

      5.3.1 燃油、滑油轉駁時應慎重操作,杜絕駁運時漏入艙底。

      5.3.2 曲柄箱、齒輪箱、油底殼等更換下來的廢油,應收集入污油艙柜,不得放至艙底。

      5.3.3 燃油、滑油分油機排渣柜中的油渣,應及時排入污油艙(柜),不得倒入機艙艙底。

      5.3.4 清洗零部件使用過的污油,應集中倒入污油艙(柜),不得倒入機艙艙底。

      5.3.5 燃油、潤滑油等集油柜出現高液位時,應及時駁空,以防溢入機艙艙底。

      5.3.6 油柜及其它設備的集油盤(槽)通至各集油柜的管路要保持暢通,有缺損部位要及時修復。

      5.3.7 嚴禁將洗滌劑倒入機艙艙底。

      5.4 污油水艙(柜)管理

      5.4.1 機艙人員應詳細了解污油水艙(柜)的容量及測量孔、透氣孔、標準排放接頭的位置。

      5.4.2 駁運污油水艙(柜)的污油水時,應堅守崗位,勤測量,以防發生溢漏。

      5.4.3 抵港前,三管輪應將本船的污油水艙(柜)的污油水存量報告輪機長,輪機長根據需要及時向污油水接收單位申請,處理船上的.污油水。

      5.5 申請接收處理污油、污水程序

      5.5.1 輪機長應通過船長向船舶所在港口的油污水接收單位申請,由海事局認可的油污水接收單位到船接收。

      5.5.2 接收作業完畢,應向接收單位索取具有接收時間、地點、數量的單據,輪機長依此向海事局申請簽發《船舶殘油接收處理證明》。并將此證明附于《油類記錄簿》上存檔。

      5.5.3 污油、污水接收的注意事項:

      5.5.3.1當機艙污水超過船上的儲存能力時,應向船舶所在港油污水接收單位申請接收;

      5.5.3.2當接收車船的輸油管連接好本船標準排放接頭時,應檢查、緊牢另一舷的接頭盲板;

      5.5.3.3堵好甲板出水孔,備好處理漏油的應急工具、用品;

      5.5.3.4指派專人進行操作排放;

      5.5.3.5加強與接收方密切聯系,確認泵的起動、停止信號和壓力、排量等;

      5.5.3.6加強輸送管路的檢查,嚴守當值崗位,防止發生冒油;

      5.5.3.7接收作業結束時,在確認輸送管內無殘油后方可將其拆除。

      5.6 機艙油污垃圾的處理

      機艙產生的油污垃圾應集中裝入專用塑料袋或垃圾桶,放置在遮陽通風良好的場所,并經常檢查,防止發熱自燃。禁止將油污垃圾傾倒入海。抵港時申請海事局接收處理,油污垃圾處理情況應及時記入《垃圾記錄簿》。

      6、加裝燃、潤油防污染管理

      6.1 總則

      6.1.1 船舶加裝燃潤油工作的總負責人是輪機長,任何加油的文件、單據等應交輪機長簽署,并予以確認。

      6.1.2 做好加裝燃潤油全過程管理,全過程是指:油船(駁)到達至離開本船或本船靠上至離開加油碼頭。在此期間各部門應將加裝燃油、澗滑油作為全船工作,通力合作,加強值班責任心,防止發生油污染事故。

      6.1.3 原則上加油工作須在白天完成,若必須在夜晚加油時,必須增加值班人員和準備充足的照明設備。

      6.1.4 靠碼頭加油時,值班水手應經常巡視及調整系泊纜繩,在潮水漲落幅度大港口更要加強上述工作。

      6.2 受油前的準備

      6.2.1 主管加油的輪機員要制訂《加油計劃》在制定時,應預先計算好所加油艙的存油量。安排好加油艙柜的加油數量及加裝的先后順序,并留有合適的空檔。

      6.2.2 主管輪機員應會同大副商定裝油艙序及加裝量。

      6.2.3 加油前應備好應急工具和應急物品。

      6.2.4 配備足夠的加油人員,使他們熟悉加油系統的溢油管、空氣管、溢油柜、測深管(測深指示器)的位置和加油計劃的詳細過程。

      6.2.5 堵好甲板出水孔、開啟受油艙透氣孔、堵好集油槽放殘孔。油艙透氣管下無集油容器的,應放置集油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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