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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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是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提高公司負責人、生產管理人員和生產工人安全素質,防止不安全行為的重要途徑,需要制定并實施相應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 總則

      一、為規范酒店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的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使安全培訓納入制度化、規范化的工作軌道,根據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責任制度》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適用于酒店內全體員工,包括各級安全管理人員。

      三、本公司實行《安全培訓卡》(見附件)登記制度,所有公司員工每人一卡,用于對該員工所受安全教育和培訓情況的記錄。各級管理人員及生產員工接受安全教育或培訓后,由授課人員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并由參加培訓人員簽名確認。

      四、各級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人事部保管,生產員工的《安全培訓卡》由公司安全部保管。授課人員記錄時從上述兩個部門借出《安全培訓卡》,記錄完畢后歸還。

      五、安全部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各部門須積極主動,做好(或配合安全部做好)全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工作。

      第二章 管理人員崗前安全教育和培訓

      六、保安部經理(王安祿)為公司主要負責人,須按國家規定接受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每年參加由安全監部門組織的安全知識再培訓。具體報名手續由安全部負責。

      七、保安部經理以及協助保安部經理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須按《山西省注冊安全主任管理規定》的要求具有安全主任以上資格證書,或有國家注冊安全工程師資格證書,持證上崗。

      安全部其他人員須有高中以上學歷,具備一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和規程方面的知識,能協助解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與技術問題。

      八、各部門主管上崗前須接受安全部組織的安全生產培訓,培訓的內容為本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及相關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相關的安全生產知識,培訓可采取集中培訓或單獨約談的`方式進行,并在《安全培訓卡》登記。

      第三章 新員工安全教育和培訓

      九、所有新進生產一線員工均需經過公司級、班組級“三級”安全培訓后才允許上崗作業,非生產一線員工須接受公司級安全教育。

      十、公司級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部負責統一組織安全培訓,學習時間不少于8課時,培訓教育內容包括:

      (一)酒店簡介,介紹本酒店的生產經營范圍、生產工藝特點、主要設備設施、生產生活規律等方面情況。(0.5課時)

      (二)介紹本酒店存在的主要危險有害因素及有關防范措施,包括:1、本酒店使用危險化學品的種類、數量、性質及可能產生的傷害后果與防范措施;2、本酒店存在易燃物質容易導致火災事故的車間與防范措施;3、本酒店存在的沖剪壓切設備的危險性與防范措施;4、本酒店用電安全情況。(2.5課時)

      (三)介紹本酒店主要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包括安全責任制度、安全考核獎懲制度、安全培訓制度、安全檢查制度、設備維護保養制度、危險化學品使用管理制度、勞動保護用品使用制度等。(3課時)

      (四)介紹本酒店應對重大突發事件的應急預案。(1課時)

      (五)與本酒店生產工藝特點相關的一般安全技術知識、重大典型事故案例等。(1課時)

      十一、保安部根據上述內容,編制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修改公司級安全培訓教材,其中的公司規章制度另行單獨匯編成冊并發給被培訓員工。

      十二、酒店級安全培訓由公司保安部經理或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授課,授課方式采取電腦投影幻燈片方式,授課人員須制作課件。

      十三、公司級安全培訓后方可進行部門級安全教育。部門級安全教育由用人部門負責,教育內容包括:主要設備的性能、安全技術規程、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教訓、防護用品、防護設施的使用方法、安全注意事項等。

      十四、車間級安全教育由部門或車間主管負責授課,亦可授權相關的技術人員授課。課時不少于2小時。

      十五、員工上崗前須接受崗前安全教育。崗前安全教育由各部門經理以現場講解的方式授課,教育內容包括:崗位生產、工作特點、主要設備結構原理、操作注意事項、崗位責任制、崗位安全操作規程、事故案例及事故預防措施、個人防護用品、安全裝置、安全監測、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維護等,教育課時根據崗位特點由班組長自定。

      十六、從事危險作業崗位的員工須經專門的崗前安全培訓,并經考核鑒定合格后領取《操作合格證》,方可獨立上崗作業。

      十七、危險作業崗位的崗前安全培訓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門技術員工負責。沒有《操作合格證》的員工屬于“學徒工”,不能單獨上崗作業,只能在專門技術熟練工的指導下從事輔助工作。

      十八、鍋爐工的崗前培訓為3~6個月,其他危險崗位員工的崗前培訓期為7個工作日以上。如受訓員工在入廠前在其他單位從事過相關工作,系“熟手”,培訓期也可適當縮短,提前進行考核鑒定。

      十九、危險崗位的崗前培訓結束后,由受訓員工所在部門負責人組織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和安全部一名工作人員進行現場考核鑒定。考核鑒定合格的,由指導該員工的熟手工填寫《安全培訓卡》并報安全部,安全部核發《操作合格證》。

      二十、員工轉崗,如此前未接受過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須接受新崗位的崗前安全教育。如轉到危險作業崗位的,則須經崗前安全培訓并領取《操作合格證》后才可獨立上崗作業。

      第四章 特種作業和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

      二十一、本公司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包括:電工、焊工、電梯操作工和司爐工。

      二十二、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經國家有關部門專門培訓合格后發操作資格者,持證上崗,并按規定參加復審。

      二十三、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培訓獲得操作資格證有關費用由本人承擔,公司不招錄無證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從事特種作業或特種設備操作。

      二十四、被公司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須提交操作資格證原件,公司安全部對資格證原件的真實性進行查驗合格后,留復印件歸檔備查。

      二十五、新招用的特種作業(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由機電部統一管理,須參加“三級”安全教育的公司級安全教育,可不參加部門級安全教育和崗前安全教育。

      第五章 日常安全宣傳教育

      二十六、公司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傳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安全意識。各項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由安全部統一組織,各部門(車間)主管應組織員工積極參與。

      二十七、公司設立安全生產宣傳欄,由安全部具體負責,保證每個季度更新宣傳欄的內容。宣傳欄主要宣傳與本公司有關的安全知識,宣傳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模范標兵和模范行為,組織有關安全方面的討論。

      二十八、鼓勵廣大員工向安全部踴躍投稿,選用一篇文章付稿費50~200元。

      二十九、在日常管理或安全生產檢查活動中,發現員工存在違章違紀行為的,除按《安全生產獎懲規定》處理外,當事員工還須接受安全部的訓誡教育,并由安全部在《安全培訓卡》登記備案。

      第六章 附則

      三十、本制度授權安全部負責解釋。

      三十一、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在本制度發布之日前未按照本制度規定的要求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的,按照本制度所規定的要求補充培訓。

      三十二、補充培訓由安全部具體組織。已經上崗3個月的危險作業生產員工可不再安排崗前培訓,但仍須進行考核鑒定,合格后核發《操作合格證》。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國家勞動安全、衛生法律、法規,防止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出現傷亡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維護正常的生產秩序。

      2適用范圍

      本公司生產與活動中的安全管理。

      3職責

      3.1公司安全主任負責安全工作的監督、檢查、培訓、考核。

      3.2各部門經理(主任)負責本部門安全生產的日常管理工作。

      4管理制度

      4.1電工

      4.1.1電工工作前,應穿戴絕緣防護用品,仔細檢查各種工具,保證使用的工具絕緣性能良好。

      4.1.2絕緣手套使用前,必須進行仔細檢查和空氣試驗,如發現有裂紋或漏氣,不得使用。

      4.1.3絕緣鞋不準裸足穿用。

      4.1.4在作業場所檢修低壓線路和設備時必須停電進行。總閘必須掛有"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牌,或者拆除熔斷絲,以防止誤合閘。

      4.1.5各供電回路的操作開關,要有清楚明顯的標志牌。停電時,先停負荷開關,后停隔離開關(即先用電點后供電點);送電時,先送隔離開關,后送負荷開關(即先供電點后用電點)。

      4.1.6盡可能不要帶電作業。如必須帶電工作時,應遵守帶電作業的有關規定,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如要有專人監護等)。

      4.1.7在帶電檢修或操作電氣設備時,不準用濕手或帶油、濕手套觸摸電氣設備。

      4.1.8在危險的場所或者危險的情況下,嚴禁帶電作業。

      4.1.9嚴禁在倒閘操作和事故處理過程中交接班。若交接班過程中有事故發生,應停止交接。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事故,接班人員協助。

      4.1.10電工必須熟練掌握觸電急救和人工呼吸的`方法,以備急用。

      4.1.11如發現有人觸電,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如來不及切斷電源且為低壓時應用干燥的不導電物體,將觸電者脫離電源。如為高壓,則必須想盡一切辦法切斷電源。然后對觸電者及時采用人工呼吸法進行急救,同時盡快和醫院聯系。

      4.2電梯工

      4.2.1機房設備的維修保養,必須特別注意安全。維修保養時一般必須切斷電源,特殊情況下不能拉開電源時,應有足夠的安全措施并小心謹慎地工作,以免觸電或卷入引繩輪等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事故。

      4.2.2機房內禁止帶入火種,嚴禁在機房或電梯轎箱內吸煙。機房內消防器材應齊備良好。

      4.2.3客梯因檢修或保養需停機時,必須確認轎廂內無乘客后,方可停機。

      4.2.4在保養、維修中必須注意工作的協調和配合。有人協同工作時,行機停機都必須揚聲,到對方的答應后方可操作。

      4.2.5在轎廂做檢修、保養工作時,除了判別故障和調試需要外,禁止快車。

      4.2.6下井底作業時,禁止閉廳(廳站留有人監視時例外),廳門口必須擺設告示牌,防止無關人員靠近。

      5.2.7在井底作業時,首先開亮井底燈,按下井底安全掣,若上方有人時必須佩戴安全帽。

      5.2.8進入井道,井底作業時間,估計超過一小時者,必須嚴格執行井道、井底作業指令規定。

      5.2.9進出廳門或維修保養廳門時,只許用工具墊門腳,嚴禁掛門纜仔,防止門纜仔放不正造成事故。

      5.2.10維修、保養工作完工時,必須認真清理現場,清點工具和物品,切忌遺留。

      5.2.11機房、井道因工作需要進行動火外業時,必須遵守大廈動火作業規定,指定專人操作和監視,事后清理火種,嚴防火災事故發生。

      5.2.12嚴防水滲入機房或電梯。如電梯有水滲入應立即停止使用,以免發生觸電事故,并立即采取相應措施。

      5.2.13維修、保養、正常停用等任何停梯應在一樓掛告示牌。

      5.3焊工

      5.3.1焊工(含電焊、氣焊,下同)工作前,必須穿戴好工作服和防護用品,不準裸露身體,以防止燙傷和觸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3

      第一條總經理安全職責:

      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6、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7、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二條副總經理(生產)安全職責:

      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組織實施;

      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并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7、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第三條副總經理(其他)安全職責:

      1、負責各自主管(專業)業務范圍內的安全工作;

      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整改;

      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范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

      第四條財務部門安全職責:

      1、編制、平衡生產計劃時,應保證安全技術措施資金的來源,確保“三同時”的順利實施;

      2、監督安全技術措施、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的開支情況,保證安全教育費用的實際需要;

      3、負責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并納入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第五條辦公室安全職責:

      1、協助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指示,及時轉發上級領導和有關部門的安全生產文件、資料、認真做好公司級安全會議記錄,對安全管理方面的有關材料及時組織匯審并打印下發;

      2、負責對臨時來公司參觀學習、辦事人員安全注意事項的宣傳教育;

      3、在安排總結工作時,同時安排總結安全工作;

      4、對貫徹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起保證監督作用,并積極提出建議和意見;

      5、協助搞好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制度等的宣傳教育,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

      6、協助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先進經驗,在評選先進時,要把安全生產工作做為重要內容;

      7、深入生產第一線,掌握了解職工的思想動態,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解決影響安全生產的各種思想問題,做到防患于未然,發生事故后要做好穩定職工情緒和及時恢復生產的各種思想工作;

      8、組織開展群眾性的安全生產競賽活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從源頭上防止不合格食品流入市場,實施“廠場掛鉤、場地掛鉤”等協議準入制度,嚴把食品安全準入關。

      第二條協議準入需索取和查驗以下文件: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質量檢驗證明、QS等質量認證標志、商標注冊證,以及其他查驗的文件。

      第三條對進入銷售場地的協議準入食品,應當按批次索取食品質量檢驗檢疫證明,QS等質量認證標志,并抽查食品質量,或者送法定質量檢驗檢疫機構檢驗合格后,進行銷售。

      第四條在銷售場所可以設臵協議準入食品或無公害食品等專賣區,所銷售的食品必須在保質期內。

      第五條在銷售場所對協議準入的`食品,應當在經營場所醒目位置公示生產企業及其食品質量,接受消費者和社會監督。

      第六條對協議準入的食品質量的有關資料,應當報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備案。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不斷提高安全管理績效,實現安全生產的長效機制,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的計劃和措施,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對安全標準化進行全面綜合考核。

      三、績效考核內容

      1.績效考核所依據的標準:1企業安全生產方針、目標。

      2危化品從業部門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

      3企業制定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4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2.績效考核監測和測量的對象:

      1企業是否達成安全生產目標。

      2企業是否按危化品從業部門安全標準化規范要求開展各項工作。

      3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是否有嚴格的貫徹落實和執行。

      4企業是否遵守國家和地方政府部門規定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

      3.績效考核的'周期:每半年一次,在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進行。

      4.績效考核責任人:由企業安全委員會組織相關部門主管進行考核。

      5.績效考核方法:分主動性監視和被動性監視兩種。主動性監視主要檢查本企業安全活動的符合性;被動性監視主要是調查、分析和記錄安全管理的失敗案例。

      四、績效考核結果

      績效考核的結果首先作為本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推行是否有效的依據;其次作為本企業安全委員會總體工作績效的主要依據,直接與企業安全委員會工作人員年度績效資金掛鉤,作為進一步完善安全標準化工作的依據。

      五、附件

      《安全管理績效考核表》aq-bzh39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公司人身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第二章安全管理___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

      (一)安全管理小組為公司安全管理機構

      (二)安全管理小組組成成員

      組長:總經理組員:副總、總工程師、各部門經理

      第三條安全管理小組主要職責

      (一)貫徹國家安全政策,負責公司安全制度體系的建立與完善,制定、執行各類安全管理措施;

      (二)負責對本部門安全工作進行考核,檢查,督促不安全措施的整改落實;

      (三)出現安全事故,及時___人員對公司重大安全事故的調查,并擬訂可行性處理方案;

      (四)___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安全大檢查等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管理責任

      第四條人身安全的最高責任人為總經理及各部門第一責任人。

      第五條各級管理人員在各自管轄范圍內,對員工的人身安全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第四章員工人身安全事故預防

      第六條生產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

      (1)由于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以及操作工的培訓不到位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2)由于現場安全管理不到位造成的安全事故,廠負主要責任,車間主任負次要責任。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生產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用電管理制度,機械設備、設施維修保養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檢查管理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管理制度、倉庫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建立安全網絡圖并落實相關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制定重點設備及區域的相關應急預案并定期進行演練。

      (四)各部門必須有專人定期檢查安全生產(每月不少于一次),落實安全生產措施,及時發現安全隱患并進行整改.

      (五)維修車間應當對車間內的機器設備安排專人進行維護保養,保證設備的正常運行,

      (六)新員工、轉崗職工、上崗前必須經過生產技能培訓,同時各部門必須定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總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七條消防安全事故預防:

      (一)責任劃分:維修部負責消防設施的檢查、整改,各部門負責消防設施的E及時更換并協助維修部進行消防安全管理。

      (二)各部門必須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動火、用火管理制度、易燃、___、危險品的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器材維護、保養制度、消防安全檢查、管理制度、每日防火巡查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等。

      (三)各部門必須明確安全生產責任人、專(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及具體的崗位職責。

      (四)各部門的安全管理人員每周必須對所在單位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火災隱患要及時整改。

      必須定期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五)滅火器必須時刻保持正常使用,且保持壓力正常,同時消防水___、水袋必須配備齊全,必須急燈必須保證正常使用。

      (六)滅火器材必須按規定予以配置、擺放。

      嚴禁在消防器材和消防設備旁堆放物品。消防器材要做到四防(即防雨、防曬、防潮、防凍)。

      (七)從事或雇請電工、燒焊工、易燃、爆等特殊工作的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并嚴格按照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進行作業。

      (八)各部門必須對重點消防部位設立明顯防火標志,并設置相必須的消防設施;

      各部門的疏散標志和事故必須急照明設置必須符合規范。(范本)

      (九)各部門必須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___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十)易燃、___、危險物品必須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且必須分類、分項儲存。

      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___化學物品,必須分庫存放。

      (十一)各種電器、電線必須定期檢修(每月不少于兩次)。

      (十二)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損壞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違反以上條例的部門,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八條駕駛安全事故預防

      (一)駕駛員必須定期進行車輛的保養和維修,定期維護車輛方向、剎車、車燈和機油等部件,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二)駕駛員在工作期間不得飲酒,服用精神或___品,如果駕駛員有影響駕駛的疾病或疲勞駕駛,不得駕駛機動車。

      (三)定期開展交通教育和安全培訓,對司機進行安全教育培訓。

      (四)違反以上條例的單位,對責任部門經理索賠___元并限期整改。

      第五章工傷事故劃分及認定

      第九條員工人身安全事故按照受傷害程度分為:

      (一)一般安全事故:工傷:9-10級、7-8級、5-6級、3-4級、1-2級。

      (以醫院出具的檢驗報告為準)

      (二)重大安全事故:員工死亡、發生重傷(工傷級別:3-4級、1-2級)三名以上的事故。

      第十條工傷的認定

      (一)工傷的認定:

      1、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

      2、工作時間前后在工作場所內,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

      3、在工作時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履行工作職責受到___等意外傷害的;

      4、患職業病的;

      5、因工外出期間,由于工作原因受到傷害或者發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機動車事故傷害的;

      7、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當認定為工傷的其他情形。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納入工傷事故的申報范圍

      1、因不服從領導指派安排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2、未經任何授權、許可便擅自行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3、違反工作或操作流程而發生的傷亡事故;

      4、從事不利于公司經營發展的工作而在工作場所發生的傷亡事故;

      5、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三)工傷的種類:按安全事故的嚴重程度,工傷事故導致的因工負傷可分為輕傷、重傷、死亡等種類。

      (四)工傷認定負責部門:公司安全管理小組與人力資源部,按國家有關法律執行,員工如有異議,可向國家有關勞動保障行政部門申請工傷裁決。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7

      一、主題內容與適應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保障科研生產的順利完成,保證國家的財產和職工的生命安全,加強安全防火工作的管理內容和要求。

      本制度適用公司各單位的`安全防火管理。

      二、管理的內容

      1、防火工作,人人有責,必須提高防火意識,加強防火警惕性,自覺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防火管理制度。

      2、對易燃易爆的工作現場和工序,要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3、對消防器材,專用工具等設施,必須有專人負責,不得隨意作為他用,要妥善保管,定期檢查,要經常保持良好的狀態。消防器材四周不得亂放其他物品,以便能及時拿到消防工具滅火。

      4、各生產單位要定期認真組織防火檢查,排除隱患。安排生產任務時,必須強調安全防火的管理工作,尤其是重點防火單位。

      5、發生火災時,由當班領導或專人專人統一指揮,統一行動,防止混亂。對不同的起火物質,要采取正確的滅火工具和正確的方法,同時要做好人員的疏散和國家財產的搶救工作。

      6、對火災事故,除積極搶救外,同時要及時的向有關安全管理部門報告。對火災事故的處理,一定要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并做好整改措施。

      7、進行易燃易爆等有火災危險的工作準備,現場要有專人負責防火工作,消防器材要放在隨時便于取用的位置。

      8、對違反防火制度,造成火災的責任者,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構成火災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公司安全生產管理,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保證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均衡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產法》和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廠長為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全面負責。

      第三條、專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每班組兼職安全員不得少于一名。

      第四條、公司制定重大安全事故應急預案,成立應急救援組機構,負責組織、領導應急救援工作,減少應急情況下造成的人員財產損失。

      第五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實行"劃分責任區,落實責任制,追究責任人"的逐級負責制。各分區的管理人員對在自己分工范圍內發生的作業人員違章作業行為承擔領導責任。

      第二章、人員安全管理

      第六條、公司制定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懸掛上墻,明示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制度,服從管理,按安全操作規程作業,不得違章作業。

      第七條、應和工作人員簽訂勞動合同或勞務合同,依法為工作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并向作業人員如實告之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理辦法。

      第八條、重視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保證工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有關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技能,未經安全教育和培訓合格人員,一律不準上崗作業。

      第九條、及時向現場生產管理人員報告所發現的安全隱患,是每個作業人員的義務;作業人員有權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批評;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單位管理人員不得報復。

      管理人員接到報告后,應及時作出處理。

      第十條、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勞動紀律。工作時不準看報,不準睡覺、干私活或擅離工作崗位,不準帶小孩上班。

      第三章、用電系統安全管理

      第十一條、電器維修工應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掌握電器設備的正確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術。

      第十二條、變壓器、配電柜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定期接受供電部門校驗、檢修,變壓器發生故障,應申請供電部門停電檢修,變壓器周圍應設置安全護欄,禁止無關人員靠近。配電柜嚴禁超負荷運行;應定期進行維護、檢修。

      第十三條、進行電器安裝和檢修時,至少應有兩人以上人員參加并停電作業,禁止單人作業,禁止帶電作業。

      第四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四條、在對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或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及時發現事故隱患或經舉報,消除和預防了重大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在搶險救災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有功人員,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十五條、生產工作的從業人員不服從管理,違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或違反操作規程,經教育仍不改正者,依照礦山有關規定進行經濟處罰、行政處分。造成重大事故,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十六條、管理人員在自己分工職責范圍內工作不力,放任下屬或違章指揮,致使分管工作內安全隱患得不到消除或在重大事故發生時,組織搶救不力或在事故調查處理期間擅離職守甚至逃匿的,報公司給予降級、撤級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本制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有與國家相關法律不一致的,按國家法規執行。

      第十八條、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行。

      二零xx年九月一日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擠塑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操作人員必須熟悉本規程,經安全培訓考試合格,穿戴好防護用品,方準操作本設備。

      第二條、電源合閘時,應檢查電器熱控是否靈敏可靠,熱電偶指示溫度是否正確,出現問題請維修人員排除,嚴禁操作工人亂動。

      第三條、開車時應檢查主機減速箱,牽引無極變速箱,收線無極變速箱潤滑是否正常,風機通風是否良好。

      第四條、開車前要注意各段加熱溫度,是否達到工藝要求的實際溫度,保溫時間要足夠,初次加溫時間保溫不得少于3小時。

      第五條、不得在塑化不好,燒焦有老化的情況下進行擠出生產,以防事故發生,發現上述問題立即設法排除。

      第六條、車速要由低至高,加到正常速度,嚴禁高速起車,觀察儀表上指示的電流值與溫度是否正常,以防電流過大,引起加熱器過燒。

      第七條、升降線盤時,要注意升降極限位置,不得過高或過低,有電器限位時不得超越限位使用。

      第八條、往料斗中加料時,注意金屬物不得進入并嚴禁用螺絲刀或金屬棒捅料壓入螺桿內。

      第九條、檢查干試機周圍,應配備橡膠絕緣墊板,否則不準開車。

      第十條、開車前應檢查好各接地部位是否良好,接地電阻應定期測定,不得高于4歐;設備是否有雜音等異常現象,如有問題修好再用。

      第十一條、禁止用手去觸摸干試機之高壓電器,電氣線路或接地線部位。

      第十二條、線芯上有水禁止開車。

      第十三條沒有停止之前,禁止用手觸摸絕緣線芯導線接頭及裸露部分;高壓擊穿后線芯要先行采取放電措施,然后修理。

      第十四條、開車與停車要由技術熟練工人指揮,避免誤操作造成危險。

      第十五條、配備軟化設備、塑膠機臺的,操作人員不能任意移動、調整電器和機械設備;更不能用手扶摸導線、電導輪,銅導管部位。

      第十六條、開車結束后,應把電源、水源、氣源全部關閉,操作手柄復原位,并做好交接班日記的'記錄。

      混料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第一條在清理料斗時應切斷電源,嚴禁帶電作業,以免引起事故。

      第二條、混料轉變時必須注意電源線路破損造成觸電事故。

      第三條、混料時嚴禁濕手閉合混料機的電源開關,以免引起觸電事故。

      第四條、混料完成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磨粉機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開動磨粉機前,應檢查所有檢修門關閉是否嚴密,調整好風機和主軸的轉向,排氣閥應處于全開的位置。起動主機后,應立即加料(應先加細小顆粒料,再加正常料度料)然后開大風量閥門,在保證進料口不向外噴粉的前提下應盡量關小排氣閥。接著再調正成品細度。帶有顎破和提升機系列開機前應檢查破碎機的顎板間隙是否符合進料粒度尺寸,調整分析機轉速應達近似成品粒度要求。最后按以下順序開機。

      1、開動斗式提升機

      2、開動顎式破碎機

      3、待料倉存有物料后,啟動分析機

      4、啟動鼓風機(空負荷啟動,待正常運轉后再加載)

      5、啟動主機,在啟動主機瞬間即啟動電磁振動給料機。此時磨粉工作即為開始。

      操作順序簡易表示如下:

      "啟動"提升機===破碎機===分析機===風機===主機===給料機。

      停機時應按以下順序關閉各機:

      1、先關閉給料機停止給料

      2、給一分鐘后停止主機

      3、吹凈殘留的物料后停止鼓風機

      4、最后關閉分析機

      停機順序是:

      給料機===主機===鼓風機===分析機

      注:提升機輸運料至料倉的過程中,先停止破碎機而后停止提升,此項應由儲料量而變動。磨粉機在正常工作時不準隨意加油,要確保生產安全,磨粉機在任何部分發生不正常噪音,或負荷突然增大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以免發生重大事故。再繼續開機時必須將磨機內余料取出,否則開機時電流過大,影響啟動。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9

      為搞好公司內安全運輸,順利完成在產品加工件周轉任務,防止由于車輛傷害造成的人身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1、凡公司各類車輛,包括鏟車、電瓶車、各類汽車司機均應遵守本規定。

      2、在公司區域主干馬路、各車間外環馬路、車間安全道上行駛的各類車輛均應按此制度執行。

      3、公司區域主干馬路指公司北門直至水暖組,公司東門到三車間。其余為廠區支干馬路。車間內部有白色間斷標記的'通道為車間安全道。

      4、主干馬路各類機動車輛,時速應在10公里以下;支干馬路時速應在5公里以下;車間安全道及主干、支干馬路拐轉時速不得超過3公里。

      5、各類車輛在起步、出入車間大門、倒車、調頭、拐彎、過十字路口時應鳴笛減速,通過各路口,司機應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在會車時應做到先讓,先慢,先停。

      6、一切車輛,除在主干馬路外一律不準超車。在主干馬路超車時要鳴笛示意,待前車同意后,方可超車。

      7、各類車輛在主干道、支干道、車間通道一律靠右行駛,在轉彎時應打開轉向指示燈,無轉向指示燈的車輛,在轉彎時司機應伸手示意。左轉彎時必須轉大彎。

      8、各類車輛進入庫房、車間時應密切注意周圍環境和人員動向,并應鳴笛,低速(時速不超過3公里)慢行,隨時做好停車準備。

      9、主干馬路一律不得在白天(6時至20時)將車輛停放在主干馬路上,防止交通阻塞。十字路口、交通要道附近不得碼放高物,防止阻擋司機視線。

      10、各種車輛(包括私人摩托車)在7時至18時不得在公司區域內各種道路上練車。

      11、各類車輛的司機除應遵守本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外,還必須嚴格貫徹執行本規定。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單位財產和員工財產的安全,維護公共安全,保障單位經濟建設的順利進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陜西省消防條例》,制定本規則。

      第二條 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實施綜合治理的具體步驟,堅持專門部門與單位員工相結合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

      第三條 單位設立各級消防責任制,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人擔任;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各部部長擔任(由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三級消防責任人由各業務部門擔任。后勤部門由各科長擔任(由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四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各柜(班)組長擔任,(由三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任命)。

      第四條 成立由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二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組成的消防安全委員會,單位安全保衛部對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監督管理。在單位一級消防安全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貫徹'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訂逐級消防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第五條 單位消防安全委員會職責:認真貫徹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和上級消防工作的指示,將防火安全工作納入經營、行政管理計劃,做到五同時。

      1、組織制訂和修改防火責任制,并督促實施。

      2、加強防火宣傳教育,組織開展消防活動。

      3、領導專職、義務消防組織,給予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條件的保證。

      4、組織防火安全檢查,主持研究隱患整改方案的實施,做到'預防為主'。

      5、指導對消防設備的配備、維修、更換、管理。

      6、一旦發生火災事故,負責查明原因,明確責任,提出改進措施和處理意見。

      第六條 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由單位法定代表人擔任)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 消防安全管理人主要職責:

      1. 在單位防火委員會及責任人的領導下,全面負責監督、檢查、管理單位的消防工作。

      2、定期向單位防火委員會匯報單位的消防工作情況,提出消防工作實施計劃。

      3、加強對職工(包括新職工、外來務工人員)進行消防安全知識教育與普及。

      4、會同單位設施保全部對用電、用火、改建、裝修等進行審批工作。

      5、經常組織安全檢查,查出的隱患及時填寫整改通知單,并對整改情況負責復查驗收,對重點禁火部位動火實施監護。

      6、對重大火險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報告,并督促有關部門采取臨時緊急措施,防止事故發生。

      7、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趕赴現場組織撲救,做好善后處理工作,調查情況,分析原因,明確責任。

      8、對消防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個人和班組、部門提出表揚和獎勵。對違反消防安全制度,造成火災事故的責任者,按情節輕重提出處理意見。

      第八條 專職安技員職責:

      1、在安全保衛部的領導下,具體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江蘇省消防條例》以及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則,嚴格管理消防工作。

      3、鉆研消防業務知識,積極開展消防宣傳,在職工中普及消防知識。

      4、組織開展單位檢查、宣傳、整改等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做好文書檔案工作的歸檔。

      5、切實管好電源、火源和化學危險物品,落實各項防火安全措施。

      6、負責管理單位義務消防隊和義務安全員的工作,指導業務訓練和滅火演練,提高自救能力。

      7、定期與不定期的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重大隱患及時上報。

      8、會同單位設施部進行建筑審核,確保新建、擴建、裝潢項目符合防火要求。

      9、發生火災事故及時上報,查明原因,分清責任,吸取教訓,做到'三不放過'。

      10、認真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范,熱情服務,廉潔奉公,為單位經濟工作的發展真正起到保駕護航的作用。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1

      1.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條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2.查驗證明供貨方主體資格合法的有效證件,包括營業執照、流通許可證、生產許可證、產品檢驗證明等;

      3.每收到一批貨物,如實查驗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等內容;

      4.查驗預包裝食品上的.標簽:

      1)名稱、規格、凈含量、生產日期;

      2)成分或配料表;

      3)生產者的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4)保質期;

      5)產品標準代號;

      6)貯存條件;

      7)所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在國家標準中的通用名稱;

      8)生產許可證編號;

      5.如實記錄供貨者的聯系方式、進貨日期;

      6.如銷售進口食品,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7.專供嬰幼兒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輔食品,其標簽還應

      當標明主要營養成分及其含量。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建立食品進銷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信息的票據。

      二、批發商應按照晉城市工商局統一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購貨者名稱及聯系方式、銷售日期等,運用電子臺帳軟件開具供貨憑證,原則上憑證格式為三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賬),第二聯購貨單位(零售商記賬憑證),第三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賬)。

      三、食品經營企業應當實行“一票通”,指將批發商的.銷貨憑證與零售商的進貨憑證為同一種多聯票據,統一格式、統一內容,合二為一,關聯使用,銷貨和進貨憑證同時作為批發商的銷貨臺賬和零售商的進貨臺賬資料進行收集、使用和備查。

      四、食品經營企業應有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

      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柜,按照供貨商、進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文件及時掃描到電子臺賬軟件中并上傳至晉城市工商局流通領域食品安全備案數據庫。

      五、食品經營企業的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

      應當真實,不得偽造,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兩年。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提高各級干部員工的安全意識,促進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落實,規范現場作業,實現標準化場所、標準化崗位、標準化作業的要求,達到公司各作業環節安全受控,確保生產經營平穩運行,特制定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安全環保監察辦法,本辦法規定了對現場監督管理的方法和違章違紀人員實行處罰的管理標準。

      第二章范圍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中油江蘇銷售分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公司各部室、分公司、庫站及到公司從事生產、運輸、施工作業、其它服務單位的人員。

      第三章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內容及要求

      第一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方法

      第三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實行持證上崗,由儲運安全處、人事處等部門聯合對相關管理人員進行培訓,經考核合格,發放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證。

      第四條安全環保現場監察的方法,采用查資質、查程序、查記錄、查現場作業中的“三違”行為、查設備運行中的不安全狀態。

      第二節安全環保現場監察處罰辦法

      第五條根據集團公司“反違章六項禁令”和“hse九項原則”對作業人員和管理者的規定動作,嚴格追究違章人員的屬地管理和直線責任。

      1.嚴禁特種作業人員不經過專門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根據職責劃分對違反規定的人員罰5分,分公司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嚴禁特種作業人員持無效操作證上崗操作,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3分,對作業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嚴禁不按規定著工作服,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4.嚴禁給未熄火機動車輛加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5.嚴禁直接向塑料容器或木制容器內直接加注汽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6.嚴禁噴濺式裝卸油品,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7.嚴禁在非裝卸油區灌裝油品,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8.嚴禁雷暴天氣從事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9.嚴禁未達到穩油時間、有效釋放靜電進行裝卸油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0.嚴禁用汽車油罐車自帶泵抽排儲油罐底油,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1.嚴禁汽車油罐車打開罐蓋進行卸油作業,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2.嚴禁油罐膨脹閥不按規定啟閉,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對違反人員單位負責人罰1分。

      13.嚴禁未釋放人體靜電進入泵房、發油臺、棧橋、油罐等爆炸危險區域,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4.嚴禁在加油、裝卸油現場和油罐區使用非防爆通訊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15.嚴禁使用非防靜電繩進行計量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6.嚴禁不戴防護手套取用有毒試劑,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17.嚴禁在爆炸危險區域使用非防爆電器和非防爆工具,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8.嚴禁計量員把油品直接倒入油罐,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19.嚴禁不按規定懸掛警示牌、設置警戒線、隔斷設施和監護措施從事電氣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0.嚴禁帶電檢修,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對監護人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1分。

      21.嚴禁車輛帶病運行,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庫站負責人罰4分。

      22.嚴禁無證開車、超速行駛、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3分。

      23.嚴禁駕駛員不系安全帶駕車,對違反規定人員罰2分。

      24.嚴禁不簽訂施工安全合同安排施工作業,對違反規定主管部門負責人罰3分。

      25.嚴禁未落實風險控制措施進行施工作業,對未按規定進行雙交底及未按規定要求參與識別的部門管理人員罰3分。

      26.嚴禁違反設備操作規程操作,對違反操作規定人員罰3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27、嚴禁違反崗位操作程序操作,對違規人員罰3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27.嚴禁動火、高處、有限空間、動土和臨時用電等作業無許可作業票,對作業票管理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8.嚴禁涂改、代簽、補簽作業票,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2分。

      29.嚴禁作業票超期使用或超出審批作業范圍作業,對作業票主管部門負責人罰4分。

      30.嚴禁作業中操作人員離開作業現場,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對監護人罰2分。

      31.嚴禁飲酒進入崗位生產作業,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庫站負責人罰2分。

      32.嚴禁危險化學品車輛未取得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準運證運輸,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3.嚴禁危險化學品駕駛員未持有危險化學品運輸從業資格證和內部準駕證從事危險化學品車輛駕駛,對油庫未按規定復核證件人員罰2分,對調運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4.嚴禁危險化學品裝卸作業中駕駛員離開作業現場,對現場監護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1分。

      35.嚴禁運輸危險化學品車輛在運輸過程中導靜電拖帶未與地面可靠連接,對作業人員罰1分。

      36.嚴禁要求部門或員工違反操作規程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7.嚴禁要求無證員工上崗作業或替崗作業,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主管部門負責人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管理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8.嚴禁要求特種作業人員無有效特種作業操作證上崗操作,對作業人員罰2分,對違反規定人員罰6分,造成事故的按反違章六項禁令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39.嚴禁強令他人違章駕駛車輛,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用工的,對違反規定人員罰4分,造成事故的按事故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41.因違章駕駛在一年內被交通管理部門記分達12分的,其后一年內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42.站(庫)已存在的風險和隱患在巡檢記錄中未體現或體現未做防范措施,對巡檢人員罰2分,對站(庫)負責人罰1分。

      43.新工人未經安全教育而安排上崗的,罰庫(站)負責人4分。

      第六條對第三方違章的處罰

      1.違反用火管理制度,沒有辦理火票或火票存在嚴重欠缺而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到10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2.用火監護人不在現場而擅自施工動火的,對動火人罰款200元/次,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

      3.沒有辦理進有限空間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陷而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對進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5000元/次。

      4.進行高處作業沒有辦理高處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欠缺的,對高處作業人員罰款200到500元/次張,對施工單位罰款1000到5000元/次;高處作業者不按規定系好安全帶,或從上往下(或從下往上)拋扔物件等違反規定行為,罰款200到500元/次。

      5.施工作業過程中,未辦理用電票或用電票存在嚴重欠缺的,罰款200到500元/次張;亂拉、亂接電或線路絕緣不好等違反規定行為,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罰款500元/處。

      6.施工動土作業不按規定辦理破土作業票或作業票存在嚴重缺欠,以及其他違反規定行為;對動土作業單位罰款500到20xx元/次張。

      7.施工作業現場亂堆亂放,廢舊料沒有及時清理的,對施工單位罰款500到1000元。

      8.未經分公司安全及消防部門批準,挖占油庫消防道路或堵塞道路的,罰款1000到5000元/次。

      9.未經主管部門批準,在庫站內違章搭建臨時工棚的,罰款500到1000元/次。

      10.無安全合同而私自施工的單位,罰相關單位20xx到10000元。

      11.特種作業人員沒有持本工種特種操作證作業,罰款500元/人。

      12.特種作業設備存在嚴重欠缺,未作相關安全檢定或檢定不合格的,罰款500到5000元/臺件。

      13.由于第三方人員違章而造成事故發生的,其單位和事故責任者除了負責賠償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外,依據相關法律移送司法機關追究事故責任者的刑事責任。

      14.屢次違章者按本規定處罰加倍處罰,其他違章者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七條罰分說明

      1.對累計記分6分的`庫站基層違章人員,將由片區進行違章人員培訓,時間不少于8學時;對累計記分10分的違章人員,由分公司安全科對違章人員脫產培訓,時間不少于16學時,經考核合格后,重新上崗。對年內累計記分12分的違章人員,建議人事勞資部門予以辭退。

      2.對累計記分10分的機關和片區管理人員,扣發當月業績工資50%,年內累計積分超過20分的,降級使用。

      3.員工每罰1分扣罰業績工資50元。在上級公司檢查中被查處的問題,公司將加倍進行經濟處罰。

      第八條處罰執行辦法

      1.對違章者及事故單位的罰款由安全主管部門按本辦法執行。

      2.公司內部人員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送交違章人員或單位,由財務處收繳;

      3.外來相關服務單位違章違紀的由公司儲運安全處根據規定開具罰款通知書,發至相關被處罰單位及有關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責任單位從接到罰款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將罰款上交到公司財務處或由公司財務處負責從其上交的風險抵押金中扣除。

      4.公司財務處負責獎懲資金的帳務處理工作。

      5.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可參照本辦法對責任單位進行處罰。

      6.公司對罰款的管理和使用,由公司財務處收繳建帳,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公司安全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7.分公司處以罰款的款項,由分公司安全部門提出使用計劃報分公司主管領導審批同意,用作安全生產獎勵基金。

      第四章附則

      第九條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公司原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十條各分公司可依據本辦法制定實施細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公司儲運安全處負責解釋。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切實做好防火工作,保護企業財產和員工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消防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第三條 各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責任,保障公司消防安全。

      第二章 消防設施管理

      第四條 公司內有各種明顯消防標志,設置消防門、消防通道和報警系統,配備完備的消防器材與設施,公司人員做到有能力迅速撲滅初起火災和有效地進行人員財產的疏散轉移。

      第五條 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嚴禁在營業或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第六條 公司配齊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桶等消防器材,專人保管,定期檢查、全體員工要愛護消防設施,禁止毀壞、偷盜消防設施,不能將消防設施挪作他用。除發生事故外,任何人不得私自動用。

      第七條 消防器材管理措施為:

      (一)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二)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三)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四)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八條 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為: (一)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二)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三)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每半年檢側一次。

      (四)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五)其他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第九條 樓梯走道和出口。必須保持暢通無阻,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占用或封堵,嚴禁在設定禁令的通道上停放車輛。

      第十條 需要增設電器線路時,必須符合安全規定,嚴禁亂拉、亂接臨時用電線路。

      第十一條 將容易發生火災,且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重點部位、應根據上述情況確定重點部位,并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二條 倉庫防火管理:

      (一)倉庫的主通道寬度不少于,}CI17 ,通道保持暢通。

      (二)庫房中不能安裝電器設備,所有線路安裝在庫房通道的_L方,與商品保持一定距離。

      (三)消防噴淋頭距離商品必須大于}}CTTI a (四)庫房中嚴禁使用明火。嚴禁吸煙。

      (五)易燃易爆商品必須嚴格按規定存放,不能與其他商品混放。

      (六)倉庫必須配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的位置附近不能存放商品與雜物。

      第十三條 廚房防火管理:

      (一)燃氣使用部門定期對燃氣管道及燃氣具進行安全檢查,杜絕因設施及設備的損壞、帶故障運行造成的安全隱患,發現損壞、銹蝕立即采取報修和臨時有效防護措施,并及時上報安全部直至隱患消除。

      (二)使用燃氣,須設有當班安全員,負責燃氣的當日監管工作。

      (三)燃氣必須由專職操作人員使用,不懂燃氣知識,不得操作燃氣具。

      (四)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對燃氣管道、閥門、開關、計量表、灶具私自拆改,如需要必須按程序報工程部進行改造。

      (五)使用燃氣具必須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特別是點火程序,應按先點火后開氣的順序操作。

      (六)使用爐灶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得離人,防止中間火焰熄滅,漏氣遇火發生爆炸。點火時,必須遵循先點火、后開閥放氣的程序。

      (七)燃氣操作間必須保持良好的通風,發現燃氣外泄時,要采取

      應急措施,開窗、開排風扇,加大通風量,嚴禁吸煙、開燈、動火。

      (八)不要將重物壓在輸氣管上。液化氣罐禁止碰撞敲打,嚴禁用火烤等方法對液化氣罐加溫。

      (九)經常檢查灶具及管道有無泄漏、軟管有無老化,發現漏氣應立即停用,打開門窗,不準動火和電氣開關,同時報告供氣部門。

      (十)對安全部門配置于姍氣使用區域內的消防器材需妥善保管、安全檢查,不得挪用。

      第三章 人員消防管理

      第十四條 公司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做到層層有專人負責。同時,實行各部門崗位防火責任制,做到所有部門的消防工作,明確有人負責管理,各部門均要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

      第十五條 消防責任領導崗位職責為:

      (一)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上級有關消防工作指標,開展防火宣傳,普及消防知識。

      (二)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組織制訂或修訂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檢查督促落實。

      (四)經常檢查防火安全工作,糾正消防違章,整改火險隱患。

      (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人和組織保障方案。

      (六)管理消防器材設備。定期檢查,確保各類器材和裝置處于良好狀態,安全防火通道要時刻保持暢通。

      (七)根據各部門的設備放置的具體情況,制定消防措施,制定緊急狀態下的疏散方案。

      (八)接到火災報警后,在向消防機關準確報警的同時,迅速奔赴現場,啟用消防設施進行撲救,并協助消防部門查清火災原因。

      (九)組織開展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第十六條 如條件允許,應設立消防控制中心,該中心的工作人員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二)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三)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況、事故處理等情況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四)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五)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六)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七)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丁并報告部門主管。

      第十七條 每季度對全體員工進行一次安全、防火教育課,新員工進人公司一律先培訓上崗,以免違規作業,發生事故。

      由消防安全小組組織消防小分隊對員工進行培訓,使員工熟練掌握消防規則,消防技術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從而提高消防觀念,鍛煉消防技能。

      第十八條 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習:

      (一)應按制定的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

      (二)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情況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三)組織全員學習和熟悉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四)每次組織預案演練前應精心開會部署,明確分工。

      (五)演練結束后應召開講評會,認真總結預案演練的情況,發現不足之處應及時修改和完善預案。

      第十九條 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用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動火作業的,應分別落實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作業。動火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第二十條 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使用、儲存、運輸或銷毀應遵守國家相關規定,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具體要做到以下幾點: (一)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庫存放。

      (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人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人庫應進行登記。

      (四)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入內。

      (五)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第二十一條 堅決杜絕火災隱患,一經發現,要及時作出整改,具體應做到以下幾點:

      (一)各部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二)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三)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部門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由一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或當地政府報告。

      (四)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隱患整改的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二十二條 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責令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使用,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

      (二)違章動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等違反禁令的。

      (三)遮擋,鎖閉安全出口,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的。

      (四)消防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被挪做他用的。

      (五)常閉式消防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第二十三條 對不能當場整改的火險隱患,保衛科應及時下發《火險隱患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并定期復查。

      第二十四條 應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并能全面詳實地反映公司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統一保管,備查。

      第二十五條 消防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司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消防管理組織體系和各級消防安全負責人。

      (三)消防安全制度。

      (四)消防設備、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

      (五)滅火預案。

      第二十六條 每個季度由消防安全小組組長組織召開消防安全會議,對該季度的安全情況進行總結,評比表現較好的部門給予獎勵。必要時把消防工作列人經濟責任制考核。

      對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績的個人,予以通報表揚或物質獎勵。

      第二十七條 對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責任人,將依據所造成后果的嚴重性予以不同的處理,除已達到依照國家《治安管理處罰法》或已夠追究刑事責任的事故責任人將依法移送國家有關部門處理外,根據本單位的規定,對下列行為予以處罰: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損失情況與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日頭告誡:

      1.、使用易燃危險品未嚴格按照操作程序進行或保管不當而造成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2、在禁煙場所吸煙或處置煙頭不當而引起火警、火災,損失不大的';

      3、未及時清理區域內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災隱患的;

      4、未經批準,違規使用加長電線、用電未使用安全保險裝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負荷電器的;

      5、謊報火警;

      6、未經批準,玩弄消防設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7、對安全小組提出的消防隱患未予以及時整改而無法說明原因的部門管理人員;

      8、阻塞消防通道、遮擋安全指示標志等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和認識態度,除責令賠償全部或部分損失外,予以通報批評:

      1、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2、擅自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位置或改為他用的;

      3、違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規程、擅離職守從而導致火警、火災,損失輕微的;

      4、強迫其他員工違規操作的管理人員;

      5、發現火警,未及時依照緊急情況處理程序處理的; 6、對安全小組的檢查未予以配合、拒絕整改的管理人員。 (三)對任何事故隱瞞事實,不處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虛假信息的,

      予以解聘。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八條 保衛科負責對本制度貫徹、實施、監督。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的修改、解釋權歸本公司所有。

      第三十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為了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企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等法律、條例、標準的規定, 結合集團公司實際,進一步明確安全生產責任,全面落實安全保障的各項法律法規要求,特修訂和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合資及合作開發等企業。

      第三條 集團公司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是集團公司安全管理的最高權力機構,在總經理領導下,通過有關職能部門對所屬企業、合資及合作開發等企業,實行全面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監督委員會辦公室設在安全環保局。安全環保局是安全監督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他職能部門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做好相應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集團公司的安全生產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全員動手、綜合治理”,實行“全員、全過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原則。

      第五條 集團公司全面推HSE管理體系,建立長效管理機制。職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制度是HSE管理體系的'重要支撐,職業安全衛生監督管理制度的全面落實,才能追求最大限度的不發生事故、不損害人身健康、不破壞環境,創國際一流的HSE業績。

      第六條 各級單位領導和員工應提高對安全生產的認識,按照“管生產應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講政治、講法律,與時俱進、求真務實,以人為本,扎扎實實抓好安全生產工作。

      第七條 本制度未做出要求和規定的,執行國家有關的規定和要求。

      第八條 直屬企業根據本制度的要求,結合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九條 本制度從20xx年5月1日起施行,解釋權屬于集團公司安全環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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