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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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必備]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經制定頒布,就對某一崗位上的或從事某一項工作的人員有約束作用,是他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擬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消防安全責任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必備]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本市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和減少施工現場火災事故的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上海市消防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所稱建筑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土木工程、設備安裝、管線敷設等工程。

      本規定所稱施工現場是指建筑工程施工工地堆放各種建筑材料、設備的倉庫或堆場;施工人員辦公室、宿舍、食堂、更—衣室等臨時性生活用建筑物;施工作業區以及有較大火災危險性的臨時變電所(配電箱)、乙炔發生器間、油漆間、木工間、電工間、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等。

      第三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從事建筑工程的建設單位、施工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

      第四條各級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和公安消防機構按照各自職責,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第二章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五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訂立合同時應當明確雙方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

      實行施工總承包的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由總承包單位全面負責,總承包單位應當按照“誰施工,誰負責”原則與分包單位逐一訂立消防安全責任書,明確消防安全責任。總承包單位應當對分包單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監督。分包單位應當在總承包單位的統一管理下,在其分包范圍內建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責任制,組織實施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六條施工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施工現場實行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

      施工總承包單位應明確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負責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分包單位應設立施工現場消防安全分管負責人,對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負責。

      (二)根據建筑工程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人員,負責日常的消防安全檢查工作,協助消防安全負責人做好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

      (三)組織制訂施工現場消防安全保衛方案及處置措施,研究和落實火災隱患的整改措施,組織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檢查;

      (四)根據建筑工程規模和火災危險性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動用明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電器使用和消防器材管理等各項消防安全制度。施工現場應當按照動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度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動用明火的審批手續。

      第七條建設單位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對未實行施工總承包的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協調;

      (二)明確一名行政領導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督促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整改。

      第八條電工、電焊工、氣焊工、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保管員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有關規定接受包括消防安全等內容的安全培訓,獲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方可上崗。

      第九條建筑工程施工前,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將下列資料存檔備查:

      (一)施工現場平面圖,并標明各臨時建筑物的使用性質;

      (二)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放地點及品種、數量清單;

      (三)施工人員數量和住宿情況清單;

      (四)施工進度計劃;

      (五)防火安全管理組織體系和各項制度;

      (六)消防器材和其它滅火設施的配置清單;

      (七)其它需要存檔的資料。

      第十條施工現場發生火災時,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立即向公安消防機構報警,并迅速組織疏散人員,撲救火災。

      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應當根據公安消防機構的要求,為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條件。火災撲滅后,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的有關情況,并協助公安消防機構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原因和火災事故責任。

      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三章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要求

      第十一條施工現場的平面布局應當以在建工程為中心,明確劃分用火作業區、材料堆放區、倉庫區及臨時生活辦公區、廢品集中站等區域,設置的距離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鍋爐房、廚房及其它固定用火作業區宜設置在在建工程可燃材料堆場或倉庫25米之外;

      (二)氧氣、乙炔氣瓶、油漆稀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宜設置在施工區、生活辦公區25米之外。

      第十二條施工現場應當設置消防通道,寬度不得小于3。5米,保證臨警時消防車能夠停靠施救。

      第十三條建筑物高度超過24米時,施工單位應當落實臨時消防水源,設置具有足夠揚程的高壓水泵。當消防水源不能滿足滅火需要時,應當增設臨時消防水箱。

      第十四條在建工程的地下室、半地下室禁止用作施工和其他人員的住宿場所。

      在建工程內設置辦公場所和臨時宿舍的,應當與施工作業區之間采取有效的防火分隔,并設置安全疏散通道,配備工地照明等消防設施。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搭建臨時建筑物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高壓架空線下禁止搭建臨時建筑物和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二)辦公場所、臨時宿舍的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三級,禁止搭建木板房;

      (三)臨時建筑物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5米。成組布置的臨時建筑物,每組不得超過10幢,組與組之間的防火間距不得小于米;

      (四)臨時建筑物不宜超過2層,臨時宿舍的房間建筑面積大于50平方米的,應當設置兩個安全出入口;臨時宿舍的窗不得用硬質材料封堵。每個房門至疏散樓梯的距離不得超過25米(位于袋形走道兩側或盡端的房間疏散距離減半)。

      第十六條施工現場動力與照明電源線應當分開設置,并配備相應功率的保險裝置,嚴禁亂接亂拉電氣線路。施工現場應當設有保證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間照明。臨時宿舍內禁止使用功率大于200W的照明、取暖和電加熱設備。

      第十七條作業人員動用明火前,應當清除明火點周圍的可燃物品,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置必要的滅火器具。

      高層建筑的主體結構內動用明火進行焊割作業前,應當將供水系統安裝至明火作業層,并確保正常取水。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的規定,制定本責任制。

      一、董事長、總經理

      (法定代表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督促組織防火檢查,落實火災隱患整改,組織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批準建立防火機構及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二、總經理、分管消防工作副總經理(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組織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6、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7、完成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8、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三、副總經理消防安全責任制

      堅持誰主管,誰負責,誰分管,誰負責的原則。集團(股份)公司副總經理對各自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所分管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對董事長、總經理負責。

      2、針對所管轄范圍內生產、經營、生活等不同的工作性質,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對新建、改建、擴建的項目,應按照國家《建筑設計防火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做到“三同時”。

      5、運用簽訂消防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形式把各級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到實處,嚴格考核。

      6、主持召開分管范圍內的消防工作會議,聽取消防工作匯報。

      7、抓好義務消防組織建設,消防器材設施落實。

      四、分廠廠長、經理、部、處長(非法人單位主要負責人)消防安全責任制

      按照《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規定: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該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工作全面負責。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負責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認真貫徹消防法律、法規及上級對消防工作的要求,擬訂消防安全工作計劃。

      2、支持、督促副職、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協調消防工作與生產經營工作的關系。

      3、定期召開消防工作會議,將消防安全工作與本單位的經濟責任制考核掛鉤,研究決定獎懲。

      4、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把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5、加強義務消防隊伍建設,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技能培訓。定期開展事故預案演練,并做好演練記錄,不斷完善預案。

      6、認真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和不安全因素,接受上級消防部門的監督檢查。

      7、組織實施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完好有效,禁止挪用損壞或丟失。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定期向消防安全管理部門和分管副總經理報告消防安全情況。

      9、發生火災事故,組織現場指揮撲救,并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事故原因和責任。

      10、實行消防安全目標責任管理,逐級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五、分廠、分公司、部、處室副職消防安全責任制

      在單位消防安全主要責任人的領導下,負責逐項落實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加強對生產裝置、工藝設備、重點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2、組織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分管工作范圍內存在的火災隱患。

      3、在參與新建、改建、擴建項目的設計、施工的同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建筑設計防火規范。

      4、及時協調處理生產、工藝、設備、檢修、施工與消防安全工作的矛盾。

      5、定期向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消防安全工作。

      6、配合做好分管工作事故調查。

      六、工段長、班組長消防安全責任制

      各單位的工段長、班組長是本工段、班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本工段、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職責是:

      1、負責本工段、班組各項消防安全責任制、消防安全規章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修訂,實行消防安全目標管理。

      2、認真執行公司和本單位的各項消防安全規章制度,制止違章行為。

      3、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消防法律法規、防火滅火的基本知識。積極組織員工參加各項消防安全知識教育培訓和消防安全活動。

      4、開展班前班后消防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火災隱患,預防事故發生。

      5、嚴格管理配備在本工段、班組的各類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到人,實行“三定”,列入交接班制度,禁止用于消防無關的`地方。

      6、發現火災事故立即報警,并按公司《義務消防隊撲救初起火災的滅火程序及預案》迅速組織事故處置和撲救,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救援。保護火災現場,配合事故調查,落實防范措施。

      7、加強對火源、電源管理,嚴格動火審批手續。8及時匯報消防安全工作情況。

      七、設備、工藝技術人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設備、工藝技術人員在進行設備、工藝設計時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律、法規,其主要職責是:

      1、設備、工藝消防安全管理,要確保各項技術指標的安全可靠性。

      2、負責編制管轄范圍內的設備、工藝消防安全操作技術規程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3、對員工進行設備、工藝操作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培訓和考核。

      4、檢查設備安全運行和安全生產情況,及時消除設備、工藝事故隱患。制止違章操作。

      5、在新建、改建、擴建工程設計,設備、工藝改造和操作條件、工藝條件變動時,應充分考慮消防安全、消防設施,使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6、參與調查處理設備、工藝火災事故。

      八、員工消防安全責任制

      集團(股份)公司全體員工應自覺遵守消防法律法規以及企業的各項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其主要職責是:

      1、嚴格執行本崗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遵守本崗位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不擅離崗位,不違章作業。

      2、加強對本崗位火源、電源和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的管理,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匯報、整改,并采取安全措施。

      3、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消防安全教育、活動和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4、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掌握預防火災的基本措施和滅火的基本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正確使用消防器材、會協助專職消防隊滅火、會逃生自救。

      5、自覺維護和保養配備在本崗位上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對撲救初起火災使用的消防器材要及時上報。

      6、保證消防通道和疏散通道暢通。

      7、接受、協助、配合消防部門管理。

      九、安全員消防安全責任制

      安全員是本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是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助手,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負責,其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落實上級消防安全工作的指示和規定,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管理目標和考核。

      2、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執行情況。

      3、結合本單位生產經營的性質,負責制定或修訂本單位滅火救援預案,并組織教育演練,做好演練記錄。

      4、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防火滅火知識培訓,積極組織員工參加消防安全活動。

      5、開展消防安全檢查,督促整改火災隱患。制止違章行為,消除不安全因素。

      6、落實消防器材、設施的管理措施,及時上報消防器材損失,保證消防通道暢通。

      7、負責火災統計、上報,參加火災事故調查,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3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全面負責。

      二、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單位新建、擴建、改建(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等建設工程辦理相關消防手續,確保建設工程的合法性。單位屬于公眾聚集場所的`,在投入使用、營業前應向場所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消防機構申請消防安全檢查。未經消防安全檢查或者經檢查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不得投入使用、營業。

      三、熟知消防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職和依法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行政和刑事責任。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四、擬定本單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安全“四個能力”建設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資源保證。

      五、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六、每月應至少組織一次防火檢查,并完整填寫防火檢查記錄。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七、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志愿消防隊。其中人員密集場所應組建義務消防隊,義務消防隊員的數量不應少于本場所從業人員數量的30%。

      八、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4

      第一條為明確消防安全管理職責,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依據《機關、團體、企業、事業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有關責任人員應按照本規定認真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三條主要負責人作為本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一安排,批準實施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義務消防隊;

      7、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四條生產副經理分管消防工作,是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擬定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3、擬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4、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

      6、組織管理義務消防隊;

      7、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8、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第五條安全科是我單位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安全科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協助單位領導抓好日常和節假日的消防安全工作;

      2、具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監督執行;

      3、認真檢查、落實各項防火制度和安全措施,加強對重點部位的消防管理;

      4、具體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具體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義務消防員進行消防訓練和演習;

      5、具體組織日常和節假日防火檢查,發現火災隱患及時督促有

      關部門改正。對重大火災隱患,及時向單位領導匯報;

      6、負責編制消防器材購置、維修計劃,并按計劃對單位的消防設施、器材進行檢查、維修,確保完整好用;

      7、做好火災事故現場滅火和應急疏散的組織工作,協助公安消防監督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

      8、完成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條各部門負責人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和單位規章制度,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2、負責組織本部門制定、落實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3、制定本部門防火檢查和巡查的要求,確定防火檢(巡)查人員、內容、部位、頻次,并做好檢(巡)查記錄,對于存在的火災隱患及時進行改正。難于改正的,及時向消防歸口職能部門報告;

      4、管理維護轄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做到專人專管,始終保持消防設施器材完好、有效;

      5、制定本部門消防工作計劃,總結消防安全工作,提出獎懲意見。

      第七條班組長應履行下列職責:

      1、認真執行單位消防管理規定,負責本班組消防安全工作;

      2、督促本班組員工落實崗位防火責任制,對轄區內的火源、電源、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進行嚴格管理,落實各項防火措施;

      3、負責組織轄區內的防火巡查,對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

      第八條每位員工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每日對本崗位進行防火巡查,發現隱患及時上報并進行整改消除。

      第九條消防安全責任人應與各部門簽定消防安全責任書。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5

      一、為貫徹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針對辦公室的環境特點,特制定本規定。

      二、辦公室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為企管部負責人,負責辦公室消防工作的督促檢查和組織開展消防安全教育。

      三、辦公室的電器設備較多,如電腦、打印機、掃描儀、飲水機等,其插座要使用優質插座,從源頭上杜絕火災事故發生。

      四、使用便攜式插座供電時,需注意其最大載荷,切忌插用電器過多,以免造成插座、插頭嚙合不良、插座過載印發的發熱失火。

      五、不能只使用最方便順手的某些墻體插座,閑置其他墻體插座,造成該插座電線加速老化,甚至因電流過載導致;插座、插頭損壞要及時更換。

      六、不私接、亂接電氣線路,使用質量可靠的接線板;不在普通線路上使用超過負荷的大功率用電設備。

      七、便攜式電器一般體積較小,散熱性差,容易產生自燃事故,使用時應遠離桌面、臺布等可燃物體,并隨時注意其工作溫度。

      八、將智能電器的電源管理設成省電模式,不用時自動“休眠”降低功耗避免產生火災隱患。

      九、不要讓電器長時間待機,否則容易造成電器損壞或誘發火災。

      十、電暖器、飲水機、空調等大功率電器,不能長時間不間斷使用,應間斷使用或調到較小功耗使用。

      十一、電腦顯示器和機箱散發熱量比較高,應該保持良好的散熱通風環境,電腦周圍應保持10-20厘米的空間。

      十二、雷雨天要及時關閉電腦等辦公用品的電源。十三、下班必須關閉電器開關,確保辦公室內電氣設施電源全部斷開。

      十四、不得在辦公室燃燒廢紙、文件、資料或使用明火照明。

      十五、辦公室禁止吸煙,吸煙區不得亂扔煙頭,煙頭應扔進防火煙灰桶,以免引起火災事故。

      十六、保持消防疏散通道暢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

      十七、禁止私自挪用、損壞滅火器和消防設施。

      十八、禁止攜帶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一、防火巡查制度

      1、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資料、部位和頻次。巡查的資料應當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景;

      (4)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景;

      (5)其他消防安全情景。

      2、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3、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嚴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訓計劃,組織員工參加消防教育、培訓。

      2、對員工應當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對新上崗的進入新崗位的員工應進行消防安全培訓,并將組織開展宣傳教育的情景做好記錄。

      三、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內消火栓系統、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防排煙系統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檢測、調試、維修和更換,并按時認真填寫檢查、檢測、維修保養記錄。 2、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設施。 3、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編修檢查。對滅火器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時間等有關情景。四、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應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對消防安全標志、設施要進行維護,不得圍占、挪用、遮擋、覆蓋。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2、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及時向消防安全職責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職責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并落實整改資金。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4、火災隱患整改完畢,應當將整改情景記錄在案,消防安全負職責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資料、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非電工人員嚴禁拆裝、挪移臨時電氣線路,否則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門負責人與肇事者承擔全部職責。 2、電氣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并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護,及時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由專業人員負責維修,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做到人走電斷。

      3、每季度對電氣線路進行一次全面檢測、維修,并做好記錄。未經批準私自動用明火的,保衛部門應責令其停止動火作業。

      4、營業結束后,必須對場所進行全面檢查,確保無遺留火種后關掉營業用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6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必須依法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各崗位責任人員,責任內容和考核獎懲要求,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包括以下六個層面:

      一、法人代表安全生產職責;

      二、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三、領導班子及其它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四、中層部門安全生產職責(各管理科室、車間、分公司等)和部門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

      五、班組和班組長的安全生產責任;

      六、從業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

      建設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必須進行“三同時”審查,不經過“三同時”審查的項目不準施工。

      2、企業進行新、改、擴建設項目要經過有關部門批準,并做出項目可研報告,由有資質的評價部門做出預評價報告,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專家組對預評價報告進行審查,提出審查意見后,由資質部門做出設計方案及安全專篇,并經市級以上安監部門審查合格,給予批復后,準許組織施工建設。

      3、企業要聘有相應資質的施工單位按照設計方案進行施工建設,有施工記錄,并由具備相應資質的監理部門進行施工監理。

      4、建設工程竣工后,要由資質評價機構,進行驗收評價出具驗收評價報告,還要由市級以上安監部門組織有關專家組,進行竣工驗收,驗收評價合格后,準予試運行生產,生產正常后提供有關資料,申辦安全生產許可證,取得安全生產合格證后方可正常生產。

      5、嚴格履行新、改、擴建設項目“三同時”審查手續,違反規定者,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和檢修維修制度

      1、礦應設專人搞好設備管理和維修,并有一名主要領導分管這項工作。

      2、礦建立設備臺帳、卡片、設備牌板以及設備分布圖設備規格、型號、購進時間、運轉、檢查情況,損壞、報廢等都必須詳細記載。

      3、機電設備要做到定期檢查、維修,半年一大修、一季—中修、每月一小修、日常班班檢查維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4、主要設備(顎式破碎機、圓錐破碎機、球磨機等)和安全防護裝置必須明確專人負責,掛上專責牌,專責人員必須建立崗位責任制。

      5、設備管理,操作人員愛護設備,經常對設備進行擦洗和注油.接班時要嚴格檢查設備各部位是否正常、開車后要注意運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領導和有關人員進行處理。

      6、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杜絕事故的發生。

      7、加強設備管理和維修,保證設備正常運轉。

      具有較大危險、危害因素的生產經營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企業安全管理部門牽頭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對本企業生產系統進行全面排查,確定具有較大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

      2、對已確定的具有危險有害因素的生產場所,如火工器材庫等,制定有效的安全技術整改措施。

      3、為保證安全整改措施落實,要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方案,嚴格落實整改完成時間,整改任務責任人,整改資金到位,責任人,使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得到及時的治理和排除。

      4、對危險有害因素的治理要保存完整的安全整改治理檔案,妥善保管。

      5、對危險有害因素要及時發現,及時治理,確保安全生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成立消防安全小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有關規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每年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

      2、防火巡查、檢查制度,落實逐級消防安全崗位責任制,消防工作歸口管理,每日對公司進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4、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5、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倉管人員必須由消防安全培訓合格的人員擔任;

      8、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制度。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7

      為落實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關制度和規定,做到宏觀有人管,微觀有人抓,嚴防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消防安全教育宣傳工作的領導、消防基礎設施設備和消防宣傳教育的所需經費的配置由校長負責,檢查,督促。

      2、學校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由負責消防安全工作的`同志負責。

      3、按照逐級負責的原則實行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

      ①班主任負責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課時由任課教師負責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處室消防安全由該處室負責人負責;教師辦公室消防安全由該辦公室當日值日人員負責。

      ③廚房消防安全由廚房工人負責。

      ④微機室、圖書室由總務處負責。

      ⑤儀器室由儀器室保管員負責。

      ⑥宿舍樓消防安全由總務處負責;教學樓教師消防安全由教導處負責。 ⑦會議室消防安全辦公室主任負責。

      ⑧各教學點消防安全由該校負責人負責。

      ⑨值日人員應檢查當日是否有消防安全隱患并做記錄。

      4、責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違規操作、責任心不強引發消防安全事故的,將依據學校消防安全責任追究制度追究責任。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8

      為貫徹執行消防法律法規,進一步明確單位、部門及各班組的消防安全責任,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依據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責任書。

    一、按照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嚴格落實單位消防安全規章制度。

      三、組織員工積極參加單位每年兩次的全員消防演習,按照消防安全三個能力的要求,積極參加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確保每名員工具備撲救初起火災、引導人員疏散和查改常見火災隱患的`能力。

      五、各班組積極自覺參加每月組織的安全大檢查,自覺整改火災隱患。

      六、對配置的消防設施和器材要定期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和整齊干凈。

      七、確保所屬區域的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無阻,不得遮擋疏散標志,不得占用消防車通道。

      八、嚴格執行用火用電管理規定,不得擅自亂拉亂接電氣線路,不違章動用明火,不使用大功率電器。

      九、自覺接受職能部門的監督,違反上述條款自愿接受處罰;情節嚴重的依法承當相應法律責任。

      部門負責人:課內負責人:

      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9

      為了保護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產安全,促進企事業單位安全可持續發展,遵循“安全生產,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消防安全責任管理制度》。

      一、規定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全體員工及管理人員,包括但不限于生產、辦公所在建筑物,生產設備,庫房、辦公用品等的安全防護。

      二、責任及分工

      1.一級負責人:

      ①嚴格遵守國家、地方及企事業單位有關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規、政策和規章制度;

      ②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加大對防火、滅火設備的投入和管理;

      ③建立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別制定防火計劃和火災應急預案;

      ④組織全體員工定期的消防演習,并對演習結果進行分析和總結;

      ⑤嚴格把控生產過程中的火源和易燃物料庫存量,負責全員宣傳消防安全知識。

      2.安全主管:

      ①全面負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參與防火、滅火設備的選型、安裝和維修工作;

      ③參與防火、滅火設備的日常檢查和維護,如有問題及時進行處理;

      ④定期對本單位進行安全檢查,并對發現的問題進行整改和督促落實;

      ⑤指導組織全員的'消防安全培訓和演習。

      3.各部門負責人:

      ①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②參與安全設備的使用、維護,確保防火、滅火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③開展本部門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加強安全意識教育;

      ④建立部門消防安全臺帳,每周一次對設備進行檢查、記錄;

      ⑤每季度對部門的消防工作開展一次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4.員工:

      ①嚴格遵守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制度及相關規定;

      ②遵循消防安全的工作作業程序和流程,嚴禁使用明火;

      ③參加本單位的消防演習,了解逃生自救和滅火方法;

      ④發現火災和事故隱患,必須及時向上級或安全主管匯報,不能擅自處理或瞞報;

      ⑤積極配合本單位相關負責人的安全檢查工作,如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

      三、處罰機制

      1.員工違反規定:

      ①發現員工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一經核實,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記過、記大過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發現員工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停職、調離現任職務,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2.部門負責人、安全主管違規:

      ①發現部門負責人、安全主管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降級、撤職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停職、調離現任職務,嚴肅追究其法律責任。

      3.一級負責人違反規定:

      ①發現一級負責人違反消防安全規定時,將作出相應處罰,如警告、降職、撤職等紀律處分,并加強安全教育;

      ②涉嫌嚴重危害單位消防安全違規行為,一經核實,將立即追究其法律責任,并向有關部門和群眾公開通報處理結果。

      四、獎勵機制

      一是建立安全生產獎勵制度,通過節點安全、技能競賽、安全投訴等方式,對消防安全得到突出成效且獲得表彰的部門、個人進行獎勵;

      二是確定安全生產優秀班組、先進工作者等榮譽稱號,樹立安全文化建設的標兵和榜樣。

      五、其他要求

      1.定期組織消防安全培訓、演習,把握演習、演練的成效和質量;

      2.定期開展消防設備的檢查、維護和保養;

      3.及時修復消防設施的故障,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4.加強與消防機關的配合和溝通,互通有無,形成合作。

      六、執行和監督

      1.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生效,由安全主管負責實施并監督;

      2.每年至少兩次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進行安全檢查、審查;

      3.對不遵守本規定的行為,及時開展通報、批評、教育和懲戒。

      本《消防安全責任管理制度》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管理的基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的全體員工和管理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將能夠堅決減少和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有效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0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之要求,依據安全生產評價之內容,為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防范責任制的落實,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公司建立了施工現場消防制度,其規定如下:

      一、施工現場消防管理

      1、項目部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2、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項目經理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3、現場設置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于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回轉車輛場地。

      4、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并做到布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采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5、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于100m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志,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6、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7、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筑,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8、項目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并應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煙。

      9、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項目部批準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10、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m。

      二、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1、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2、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3、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5、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6、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7、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8、防火巡查情況;

      9、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10、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三、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1、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2、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3、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4、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5、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6、后勤保障程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7、醫療救護保障程序和措施。

      8、演練評審程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并作出評審報告。

      9、各人員集中和封閉場所有疏散圖和導向標志。

      四、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㈠一級動火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周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后方可動火。

      ㈡二級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于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㈢三級動火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于三級動火。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項目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后方可動火。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1

      一、 目的

      為明確生產車間的消防安全職責,加強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火災發生,《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我公司有關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消防工作基本原則

      1、消防工作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安全工作原則,實行部門領導負責的逐級防火責任制度。

      2、消防安全是我公司進行生產、工作中的一項經常性任務,各班組負責人要把消防安全工作與其他工作同時計劃,同時布置,同時檢查,同時總結。

      三、 職責

      1.車間主任是車間消防安全的`主要責任人,對本車間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其職責包括:

      A. 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有關消防法規與公司的管理規定,確保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法規要求,掌握本車間的消防安全情況;

      B. 組織實施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C. 建立健全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D. 將消防工作與本車間的其他活動統籌安排;

      E. 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組織保障;

      F. 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

      G. 組織防火檢查,消除火險隱患,改善消防安全條件,完善消防設施;

      H. 組建專職或義務消防組織;

      I. 組織制定滅火方案,帶領員工撲救火災,保護火災現場,追查處理火警事故協助調查火災原因。

      2.安全專員職責

      A. 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工作。

      B. 組織落實車間的消防演習以及相關訓練和培訓。

      四、班組長職責

      各班組負責人負責本班組的消防安全工作。對本班員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開展本管轄區域的安全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五、本車間所有員工負責按照公司相關消防管理規定,定期對消防設備、設施進行檢查和測試,發現問題立即報告。

      六、員工應本著“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對本崗位的消防安全負責。遵守消防規定及要求,發現事故及事故隱患應立即上報。

      七、二級倉庫管理人員應確保庫內物品堆放整齊,易燃、易爆、可燃物品要分庫儲存,并留有暢通的消防通道。化學品要按照要求進行存儲。

      八、義務消防隊員應積極參加演習活動。火災發生時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撲救初起火災、組織員工疏散,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協助救火、并維持現場秩序。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2

      一、消防工作是幼兒園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關系到全體師生的生命安全和財產的安全,全體師生都必須高度重視,人人都有責任搞好幼兒園消防工作。

      二、幼兒園消防工作的指導方針是:預防為主,防消結合。嚴格遵守《消防法》。

      三、幼兒園成立消防工作領導小組,園長擔任組長,消防安全管理人員擔任副組長,各班主任為組員。消防領導小組的責任是全面負責幼兒園消防工作的領導、組織和宣傳,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檢查和落實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和采取應急手段,確保幼兒園消防安全。

      四、園長為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園長應履行的消防安全職責是:

      1、貫徹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3、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4、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五、幼兒園消防安全的管理人,應履行的職責是:

      1、為幼兒園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

      2、擬定年度消防計劃,制定幼兒園消防安全措施,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組織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的整改工作。

      4、確保滅火器材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確保消防安全標志完好。

      六、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主管領導與各部門、班級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與教職工簽訂消防安全責任書,層層落實責任到人。

      七、對消防重點部位如辦公室、廚房、等實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自職責,并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安全標志,定期檢查、檢驗、維修、更新滅火器藥品,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并對有關人員定期進行消防滅火技能的培訓,掌握滅火器材的正確操作。

      八、堅持每日防火巡查制度,落實到人,由辦公室負責安排和檢查并建立記錄。

      九、堅持對全園師生進行經常性消防安全知識宣傳教育,增強消防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消防安全法規,嚴禁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校,不準在校內隨意亂燒舊書本、廢紙等。

      十、與消防部門保持密切聯系,主動接受消防部門的檢查和指導,不斷完善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設施,杜絕火災隱患,杜絕一切不安全因素。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3

      為加強消防安全工作,保護公共財產、師生的生命及財產安全,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學校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現依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特制訂消防安全制度。

      一、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的規定,實行防火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并根據學校的實際情況,定三級防火責任制,學校領導是本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級責任人,學校下屬各部門負責人是二級責任人,各部門的所屬人員是三級責任人。

      二、各部門負責人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負第一責任。

      三、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各部門的實際情況,開展本部門、本崗位的防火安全自查工作,及時整改火災隱患,對重大隱患及時報告學校消防職能部門。

      四、開展消防法規和防火安全知識的宣傳教育,對從業人員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訓。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火災預防和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五、學校發生火災,要及時開展撲救,控制火勢,疏散人員,維持火場秩序,如火勢無法控制,立即撥打“119”電話,災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調查,如實向公安消防部門報告火災發生的情況。

      六、重點做好下列防火安全工作:

      ①定期開展防火巡查、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 ②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③確定各類消防設施的操作維護人員,保障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處于正常運行狀態。

      七、學校對學生進行防火安全教育。 學生應遵守下列規定:

      ①遵守學校的防火安全管理制度。

      ②禁止在學校內燃放煙花爆竹或焚燒物品。

      八、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有條件的可組織開展消防應急演練,增強防火滅火應變能力。 培訓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篇第一條為了加強學校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確保師生人身和國家財產的安全,保障教育、教學、生活秩序的正常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公安部令第61號),結合《茅山九年一貫制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學校消防安全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按照“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的原則,實行學校、處室逐級防火安全責任制和崗位防火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防火安全責任人,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學校校長是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組織、領導學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主管副校長是防火安全管理人,全面負責部署和協調,定期分析,研究消防安全工作,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各項防范措施;校內各處室的行政第一負責人是本部門消防安全工作責任人。

      第三條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是對學校日常消防工作的重大問題進行研究、討論,并作出決策的機構。學校消防安全領導小組辦公室(安全辦)是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的管理職能部門,全面履行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制定的消防安全工作職責,對校內各處室的消防安全工作實施全方位的監督。校內各處室應接受安全辦的監督。

      第四條學校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和管理人應當認真負責、忠于職守。因未盡職責,造成火災事故和損失的,根據國家消防安全的`有關法規及學校的相關規定予以追究責任。 第五條對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或違反下列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校內處室,學校對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其他直接責任人予以通報批評。

      (一)消防安全責任人未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之一的:

      1.認真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部門消防安全符合規定,全面掌握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情況;

      2.積極參加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責任人召集的有關消防安全工作會議,并認真傳達、布置落實到全體師生員工;

      3.將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本部門的重要議事日程,與本部門的教學、教育、行政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4.確定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不安全隱患的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整改火險隱患;

      6.組織制定符合本部門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7.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8.積極參加公安消防部門和學校安全辦組織的消防知識培訓等活動;

      9.建立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管理檔案;

      (二)校內各處室(部門)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違反消防法規定,儲存、運輸、銷售或使用、銷毀易燃易爆危險品,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2.在易燃易爆或具有火災危險性的場所違反禁令,吸煙或使用明火的;

      3.埋壓、撞擊造成消火栓損壞,挪用消防設施、器材的,非火警擅自動用消防器材的;

      4.堵塞人員聚集場所和高層建筑安全通道、出口的; 5.有重大火災隱患,經公安消防部門通知,逾期不改正的;

      6.指使或強令他人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冒險作業、尚未造成嚴重后果的;

      7.發生火災事故后,隱瞞不報或不如實反映火災情況、推卸責任的。

      (三)學校消防職能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下列行為之一的;

      1.發現火災隱患不及時通知有關部門或個人整改的; 2.利用職務之便,為使用單位購買假冒不合格消防器材的。

      第六條違反國家消防法規或學校消防管理規定,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學校將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責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產停業或停止有關活動,并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行政責任。

      (一)裝飾工程項目未經校安全辦備案,未報公安消防機構審核或經審核不合格,擅自施工的;

      (二)依法應當進行消防設計的建筑工程竣工時未經消防驗收或驗收不合格,擅自使用的;

      (三)擅自降低消防技術標準施工,使用防火性能不符合國家標準(行業標準)的建筑構件和建筑材料;

      (四)組織集體活動,活動場所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及時消除,不按國家有關規定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不能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的;

      (五)電器產品、燃氣用具的安裝或者線路、管線的敷設不符合消防安全技術規定的。

      第七條因下列行為之一而造成火警或一般火災事故的,該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先停職檢查,待事故原因查實后,學校給予相關責任人以黨政紀律處分,有損失的責令其賠償相應的損失。

      (一)違反安全操作規程或冒險作業的;未及時發現重大火險隱患的;對責令整改的隱患不予組織及時整改的;

      (二)防火重點部位不按要求采取防靜電、雷擊等安全措施的;

      (三)在室內外私拉亂接電源的,使用可燃、易燃材料的;

      (四)違反禁令,在校園內流動吸煙、使用明火的;

      (五)其他一切因存有僥幸或疏忽大意行為而造成的。 第八條若發生重特大火災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停職檢查,取消當年評先授獎、晉職晉級的資格,并取消年度考核獎。由公安消防機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查清事故引發原因,依法追究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或管理人、直接責任人的法律責任。因玩忽職守、失職、瀆職等造成嚴重后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同時學校給予其黨政紀律處分。

      第九條本制度由學校安全辦負責解釋。第十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4

      為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加強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確保經理部現場消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的有關規定,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經理部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遵守國家消防法規和本制度。

      2、消防工作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經理部各部門必須層層落實責任制,實行消防安全目標化管理。

      3、項目經理作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全面負責消防工作,分管生產的副經理為消防工作的具體責任人,協助項目經理統一組織實施消防工作。安質部為經理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全面負責經理部消防工作的管理、宣傳、培訓、檢查、監督、考核。

      4、各部門確定一名消防負責人為本部門的防火負責人,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工作。

      5、各級防火負責人的主要職責是: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消防法規和消防制度;

      (2)組織實施逐級防火責任制和崗位防火責任制;

      (3)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中,做到有計劃、有布置、有檢查、有評比、有總結;

      (4)開展經常性消防宣傳和教育(包括本部門外來人員的教育),普及消防知識,提高防火意識;

      (5)設立兼職消防員,明確崗位責任制,經常檢查本經理部的消防安全情況,及時整改火險隱患;

      (6)一旦發生火災,應積極組織撲救,并協助查明事故原因。

      (7)負責做好本經理部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養工作。

      火災預防

      6、凡屬經理部內消防重點部位的單位(部門),應將本單位的'消防制度張貼公布,所屬人員達到“兩懂三會”(懂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懂本崗位的防火措施、懂初級火災的撲救方法。會報警、會預防、會使用滅火器)的消防素質。

      7、凡新建、擴建、改建工程,應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有關規定和《建筑設計防火規范》,并在開工前向公安分處和地方公安消防部門審批,不得擅自動工,竣工后需經消防監督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不得未經驗收即投入使用。

      8、經理部的道路、走廊、樓梯等安全入口必須保持暢通,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雜物。

      9、經理部電器設備和線路的安裝應符合消防規定。對電器設備、線路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老化、破損、絕緣不良等不安全情況,要及時維修,嚴禁超負荷運行使用。禁止非電工私自亂接亂拉電線;禁止違章使用電器設備;禁止非電焊工動火作業,因工作需要使用電爐及其他電熱器具,使用單位應落實安全措施,指定專人負責安全。禁止在經理部(含集體宿舍)私用電爐。

      10、加工班在施工期間需要焊、割作業時,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如達不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之間距離不得小于2m.使用時,二者的距離不得小于5m。

      11、施工作業隊在施工期間,應嚴格按照《消防法》的有關規定及經理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2、各作業隊要嚴格遵守動用明火審批制度,按規定劃分等級,審批手續完善,并有監護措施。

      13、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責任維護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損壞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設備和設施,不準埋壓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準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

    消防安全責任制度15

      一、前言

      隨著人類工業文明的不斷進步,機械制造業已發展成為一個國家經濟發展的基礎產業,它包括動力機械、農業機械、礦山機械、金屬加工機械、發電輸配電設備、化工設備、冶金設備和汽車、船舶、航天設備等制造業。其生產經營活動無不與消防安全工作有著至關重要的聯系。因此,各級政府和企業必須要高度重視。

      二、機械制造業的火災危險性

      機械制造過程是一個十分復雜的生產過程,在生產過程中極易發生火災。機械加工中使用較多的油、液壓油和煤油等可燃液體,使用、保管不當時,容易形成著火源;加工時由于刀具和工件相互作用產生的高溫和熾熱的鐵皮,容易引燃周圍易燃、可燃物質;在設備的維護和保養中要使用大量的棉紗,棉紗浸油后如處置不當,也容易引發火災;機械加工設備多以電力為動力,車間里有較多電線和開關,如其絕緣損壞、發生短路等也會導致火災的發生。此外,機械制造業還普遍存在如下火災隱患:建筑物耐火性等級低;消防設施無法投入使用,消防器材嚴重不足;電氣設備、供電線路陳舊老化,增大火災荷載;使用和儲存易燃易爆物品較多。

      三、機械制造業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問題

      1.消防安全負責人重視不夠,未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消防安全責任人普遍存在著“重效益,輕安全”的麻痹思想,對消防安全只在“口頭上、文件上、會議上”重視,沒有真正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

      2.未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盡管大多數機械制造業建立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但仍有部分企業仍未建立或已建立的制度和操作規程不健全。比如值班制度不落實,經常出現離崗、代崗、上崗不在位,發生火災時不及時報警,延誤滅火最佳時機,致使小火釀成大災。

      3.員工消防意識淡薄,缺乏基本的防火滅火技能

      機械制造業的企業員工大多數年齡結構復雜,員工本身缺少安全方面的知識和相關的技能,甚至部分新入廠的員工沒有經過消防安全培訓就進入企業工作。企業對此重視不夠,缺少對員工的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絕大部分員工不了解生產崗位的火災危險性,不懂初起火災的撲救方法,發生火災時,不會報警,不會使用滅火器材,不能逃生自救。

      4.未開展有效的防火檢查,對存在的火災隱患不能及時發現和消除

      機械制造業大多數沿用已有的消防管理制度,疏于管理。此外,由于企業資金困難,缺少必要的經費投入,也使火災隱患長期得不到整改,以致養患成災。

      四、機械制造業消防安全管理對策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等有關的法律法規,必須要增強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的消防法制觀念,不斷提高消防管理能力,建立行之有效的消防安全管理模式,加強機械制造業企業的消防安全管理。本著“安全自管、隱患自除、責任自負”的原則,要做好以下八個方面的工作:

      1.狠抓消防安全責任制的落實

      首先,機械制造業企業應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依法執行消防安全職責,狠抓“誰主管、誰負責;誰在崗,誰負責”制度落實。其次,要把消防安全工作納入企業的經營管理之中,提高自身抗御火災的能力。

      2.建立消防安全組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制度,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1)建立消防安全領導小組,切實做好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2)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針對本企業的實際情況,尤其要建立健全:消防安全例會、組織管理、安全教育培訓、消防巡查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制度;消防值班、安全疏散、燃氣、電氣設備和用火、消防設施器材維護、易燃易爆化學危險品等管理制度。此外。還要建立健全:熱處理工藝操作、電(氣)焊操作、噴漆工藝操作、清洗工藝操作、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操作等規程。

      (3)建立防火檔案,防火檔案除了必要項目外要重點做好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設施檢查、消防設施測試、維修保養記錄;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防火檢查、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宣傳、培訓、滅火應急疏散及演練記錄等。

      3.結合實際,開展多種形式的消費宣傳教育培訓工作,提高員工滅火技能

      機械制造業企業消防安全責任人和員工應加強消防法規、防火滅火知識的學習,熟悉了解消防設施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做到會報火警、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人員疏散等:“三懂、三會、四能”的要求。尤其要抓好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的崗前消防培訓。

      4.開展有效的防火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存在的火災隱患

      機械制造業企業應當按照消防法律法規有關規定要求,開展定期防火檢查。檢查的重點是: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以及滅火器材配置情況;用火、用電、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管理;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倉庫的安全管理等,發現的問題和隱患,要落實專人及時采取措施進行整改。

      五、結束語

      開展機械制造業企業的防火研究,是東北老工業基地公安消防監督機構應充分重視的一項重要課題。機械制造業企業的火災危險性從實際情況看,隱患和問題十分突出,火災呈逐年上升趨勢。加強機械制造業企業不斷增強自身消防安全責任主體意識,增強做好消防安全工作的責任心和緊迫感,認認真真地做好上述各個環節的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遏制火災減少火情。另一方面也需要公安消防監督機構針對機械制造業的特點,有的放矢、常抓不懈地做好監督執法工作,不斷加大監督執法力度,為機械制造業的發展和東北老工業基地的振興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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