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接送學生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接送學生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接送學生制度1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校園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特進一步對小學生的接送制定以下規定,希望家長認真閱讀并遵照執行。
1、家長除學生規定接送日(住宿生一般為周五和周日下午,通讀生為每周一至周五的.早晚)外,無故不要進入學校探望。如有特殊情況請與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取得聯系。如需帶孩子出門,必須親自到教室或寢室經班主任或生活老師允許并憑接送卡和一中出校證明單方可。
2、正常接送時,必須由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并時常教育兒童不要跟陌生人走,更不能擅自離開校園。接送要到位,住宿生家長還要做好簽字工作(接時到教室簽字,送時到寢室簽字)。進出校門時,請主動出示接送卡。如有特殊情況委托他人接送,必須向班主任老師出示接送卡或事先電話聯系。
3、送兒童到校時不要過早,住宿生為周日下午四時后,通讀生為平時上課前十分鐘左右。
4、校車接送必須做到有相對固定的家庭成員接送,家長必須負責兒童從上(下)車點到家的安全,不能讓兒童單獨一人行走,如需委托別人接送必須出示接送卡。
接送學生制度2
為切實加強學校安全工作,嚴格學生上學放學管理,促進學校安全工作規范化,特制定以下規定。
1、全體教師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2、全體教師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
3、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提前通知學生家長。
4、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5、按時開啟校門,按時清校。
6、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
7、每天上、下學時間段,門口要有值班教師,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不安全隱患。
8、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9、放學時,各班要在班級門前排好隊,班主任或帶班老師要檢查路隊旗等各種標識,整隊帶到校門口,叮囑好安全后放學。
10、一年級、二年級學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監護人接送孩子上下學,避免上、下學途中的意外事故發生。
11、放學時、一年級、二年級的學生,班主任或帶班教師要逐一送到家長手中。防意外事故的發生。
12、家庭接孩子的人員要固定,并與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況的'家庭(如:離異家庭、孩子吃小飯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況)要有家長的委托書,與班主任說明情況,與委托人見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3、如不能按時接孩子,應提前與班主任溝通或電話告知。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4、家長接孩子時不要擁堵校門,自覺、有序站在校門口兩側等候,做到文明禮讓,方便你我他。
15、每天送孩子上學盡量錯過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囑孩子站在校門口兩側的較安全地帶,做到前后有序、不擁擠、不打鬧。
16、上學期間,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有年級主任、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17、學校必須堅持對早晨入校(園)的學生進行晨檢的制度。學校行政領導、值周教師和班主任每天上學、放學必須在校門處值班。
18、每學期初學校要與年級主任、班主任、安全責任書,強化安全意識。
接送學生制度3
1、教師必須加強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責任意識,杜絕一切隱患。負責當日接送的管理工作。督促學生自覺遵守乘車安全制度。做到“五定”即:“定路線班次、定人數、定座位、定停車點、定上下車時間”。“三禁止”即:“禁止頭、手伸出窗外、禁止亂搭車、禁止隨便帶客”。
2、負責檢查車輛情況,負責與駕駛員、學生家長簽訂接送車輛安全管理責任狀。
3、建立好管理臺帳。即駕駛員與車況;路級圖與路橋況;全校乘車學生情況一覽表與點名冊;途中與學生家長反映情況記錄;學生安全教育與全校安全會議記錄,車況整改與跟蹤檢查記錄。
4、合理安排好各接送車輛各班次乘座的`學生,堅持每天在校門口清點上下車學生人數,督促檢查各班在放學時不準借故耽誤學生乘車,負責好侯車學生的秩序,確保安全。
5、教師每日與駕駛員做好乘車學生的交接手續,填寫好當日接送學生的記錄。
接送學生制度4
為了保證每位學生安全順利離校、返校,體現我校“一切為了學生,一切方便家長”的服務宗旨,特制定以下規章制度:
一、坐班教師職責
1、坐班教師必須在學生離校當天中午12:00準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要求學生安靜耐心等車,不允許學生在戶外活動,配合跟車接送教師安排學生上車回家。返校時,必須在學生返校當天下午上班時間按時到崗,負責管理班級。
2、坐班教師留守到最后一個學生回家,離校時必須將本人負責班級的門窗、水、電關好,鎖好門,將鑰匙交到門衛室,方可離校,否則按曠工處理。如果有學生家長沒有來接,必須要將學生交給行政值班,并及時通知學生家長。
二、接送學生教師職責
1、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通知到各家長,約定停車點把學生安全送到,交給家長。出現問題由帶隊教師負責,不能解決的,要及時向校長室報告。接送學生時要事先與家長、學生約好時間、地點,以便學生順利安全返校。
2、學生離校時,接送教師必須將自己負責的學生組織到指定的地點整隊,等候上車。
3、負責自接送學生的教師,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事先將學生放學時間通知到各家長。
4、特殊情況:學生離校提前或延遲的,跟車接送學生的教師必須事先將學生離校時間和返校時間通知家長(自接送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通知學生家長),確保學生安全。
三、班主任職責
1、開學初,班主任必須將學生的`接送基本信息登記好,確保準確無誤。在學生第一次離校時,將“學生接送安排表”通知班級每一位學生家長,使家長掌握接送時間。
2、對自接送的學生,在學生離校之前,必須將“桃李園學校學生離校批準單”填好。
3、臨時改路線的學生,班主任必須將改動信息及時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4、有家長自己來校接學生的,班主任必須將學生名單告訴學生的接送教師。
接送學生制度5
為保證乘車學生的人身安全,根據上級領導的`文件精神和教辦意見,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訂以下制度。
1、周一早晨學生返校,值周領導、值周老師須準時在校門口接學生,同時負責學生下車秩序及安全。
2、周五下午學生離校,各班主任老師必須準時送學生到指定地點乘車,送學生上車后方可離開。
3、值周老師和班主任須做好乘車學生的人數清點工作;之后由班主任領送學生上車,并由值周老師與駕駛員辦好交接手續,交值周領導后方可離開。
4、凡是漏乘的學生由班主任負責送上車。
接送學生制度6
一、乘車學生要嚴格按照登記的乘車線路、車號和規定時間乘車,未經管理教師的同意,不得隨意換乘其他車輛。如遇臨時不乘車的情況,需及時向管理教師和班主任請假,恢復坐車時間要及時通知管理教師。
二、候車時要在路沿石上等候,不得妨礙送子車靠站停車;乘車要有序排隊,順序上、下,嚴禁追逐打鬧。
三、待送子車停穩后再上車或下車,不擁擠。上車時將書包背好,以免書包被擠掉,或被車門軋住。
四、上車后不要擠在車門邊,按號入座,系好安全帶;不隨意在車內走動,不將頭、手、身體伸向窗外。
五、乘車時要講禮貌,尊敬司機和管教老師,主動問好或道別。
六、乘車時不讀書、看報、做作業,保護眼睛;不在車上吃零食;不拿鉛筆、小刀等尖利的'物品,以免傷人;不大聲喧嘩,不干擾司機安全駕駛。
七、乘車及上下車時發揮團結友愛精神,主動幫助、關心小同學。
八、送子車到達學校,學生下車后要立即進入校園,不在校門口逗留,不買零食。
九、下車時要帶好自己的物品,待車停穩后按順序下車。在下車前,要左右看是否有通行的車輛,以免被兩邊的車碰撞。下車后不要急于從自己所乘車輛的前面或后面穿越公路,要等車駛離后再過公路,過公路時要走人行橫道。
十、放學下車后應注意行路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在路上逗留,不私自去別人家,應及時回家。
接送學生制度7
為保證學生出行安全,減少交通事故隱患,根據上級文件精神,結合本地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成立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王洪利
副組長:李春亮于順禮
組員:蘇艷生、龔大平、李長立、李昌茂、年級組長和各位班主任。
二、學校要對本學校接送學生的車輛進行全面的摸底排查,并做好對接送車輛的詳細登記,更要建立清楚的臺帳。
三、學校每天安排值班教師負責接送學生的車輛管理,督促有車單位或個人建立健全學生接送車輛管理制度,并要求經常與學校保持聯系,掌握學生接送車輛的情況。
四、定期對學生接送車輛進行檢查,特別是對農用車、拖拉機違法載客,以及對假牌假證、無牌無證、套牌、超載、報廢車輛的查處,對逾期年檢、車況不良、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車輛一律禁止其接送學生。
五、要把學生接送車的駕駛人作為交通安全教育的.重點對象,要求定期組織學習培訓,以提高他們的安全駕駛意識和職業道德水平,對經常有交通違法行為的駕駛人,及時予以更換。
六、要把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和專項整治結合起來,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加強對學生接送車輛途經路段的監控管理,對嚴重超員等交通違法行為嚴格按規定進行處理,并及時通報校方及教育主管部門。
接送學生制度8
為了給孩子一個更加安全的環境,同時讓班級學生有序放學,鞍馬池小學就學生上(放)學接送做如下規定。小學生實行1~4年級學生可以家長接送,5~6年級提倡學生自行上下學,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早上送學生到校門口不超過接送線(伸縮門處),車輛一律停放在山前街,服從交警和護導隊的指揮。下午接學生的車輛同樣停在山前街,家長步行到指定區域(人行道的班牌處)等待孩子。過了接送學生時間,不見孩子出來可以與班主任電話聯系,必要時得到班主任的同意,并填寫臨時訪客單方可進校。進入教學區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秩序。如遇雨雪天,到校時,家長可護送到教學樓門廳的石級處,但車輛還需按原規定停放。
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家長不準私自接走。如有特殊情況,家長須經班主任同意,并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同時班主任填好《學生臨時外出證明》。
三、學生在校期間或在上課時,沒有特殊情況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
四、班主任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的,家長必須按規定時間(周三14:30,周一.二.四.五15:30,當天下午有第三節或課外活動的`班級16:00,四點鐘管理的學生16:40,延長班學生17:20之前),在相應的班級家長等待區域等待孩子(雨天除外)。
七、如遇特殊情況家長不能按時接走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委托老師管理。
接送學生制度9
1.學生原則上要求家長親自接送,特別是一、二年級學生,家長每天早上7:50之前將孩子送到學校門口,目送孩子進入校園后方可離開;下午4:40放學,家長準時到校門口等候。
2.如果家長用車輛接送,務必將車輛停在校門口50米處;家長接送好孩子后,應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校門口道路暢通、秩序井然。
3.學生生病、有事不能來學校上課,家長應與班主任取得聯系,做好請假工作。
家長不接送,自行到校、離校的學生,家長要保證好孩子的路途安全。
4.班主任每天做好晨檢工作,發現班級學生無故缺課、學生身體不適等情況,及時與家長聯系。
5.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6.學生在校期間,不得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候接。
7.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學校門口,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安全有威脅情況,應當立即與校門口值班老師聯系,采取相應措施。
8.學校會預先以“告家長書”或小黑板通知等形式及時發布因學校教育教學之需而臨時變動的作息時間,保證家長能按時接送,確保學生上下學安全。
接送學生制度10
1、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家長要牢記“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加強對學生的安全教育與管理,避免或減少意外事故的發生。
2、教師要認真遵守上、下課時間,按時放學,如遇特殊情況需要延時或提前上學、放學,要提前通知學生家長。門衛人員要按時開啟校門,按時靜校,嚴格執行來客登記制度。班級要建立學生不到校的追蹤制度。
3、每天上、下學時間段,學生接送區域要有值班教師和家長自愿者進行監督疏導,及時處理事件和安全隱患。放學時,各班要在前大院排好隊,由班主任或跟班老師整隊帶到家長接送區。帶隊老師應當將學生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并密切注意來接人員的性質,如果發現可能對學生的人身、財產安全有威脅的人員,應當立即上前詢問、留住學生,確保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門衛人員應當予以配合。
4、小學要求學生最多提前10分鐘到校,放學后及時回家。家長要根據小學作息時間,規定好學生上學出門和放學回家時間。接送的家長要在規定時間內將學生送到小學,確保學生按時到校。家長送好學生后,應當立即離開,不得逗留,以確保小學大門暢通、校園內秩序正常。
5、家長只能將兒童送至小學門口指定的'地點。如果家長用車送學生,務必停在校門前指定的區域,以確保小學門口暢通。騎摩托車、電動車或自行車接送學生的家長,從公路進入校區水泥路面后要推行,且不要和學生搶道,不得在接送線外停車,更不得將車騎進校園。開汽車接送學生的家長請在公路邊停車,不得將車開進校區。
6、家長在指定的時間內接學生放學,如果不能按時接學生,學生應當退回指定地點,在有關人員的看管下等待家長來接。家長在校園門口等待學生放學,不應當進入校園以免影響校園正常的教學秩序。
7、上學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開小學。任何學生出校門,必須由班主任或校領導的批準,并通知門衛老師后,方可出門,避免意外事故發生。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小學為自己辦事。
接送學生制度11
為保證幼兒、小學低年級學生的安全,教師、家長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接送制度,家長須憑接送卡進入學校接孩子。
一、幼兒園在新生進校時給每個家庭發放兩張接送卡,加蓋學校公章為有效卡。"幼兒接送卡"是家長指定接送人在接送孩子時的憑證。家長要善保管,若遺失,請在第一時間通知幼兒園。
二、非指定接送人持卡須憑接送卡上注明的指定接送人的'委托電話或囑托才能領走孩子。
三、學校有權阻止未帶接送卡的人員進校,來訪者如欲強行進入校園,門衛人員有責任予以阻攔,并視情況報警。如果學校遇到未持卡的學生親戚(或離異父母)來接孩子,教師可以拒絕。
四、學校不準家長讓孩子自己來園,不準未成年人(中小學生)來接孩子。
五、家長有事需早送或晚接孩子須先跟班級老師打招呼予以告知。
六、遇學生親朋來接孩子,教師必須詢問清楚,如果是孩子認識的,教師也必須與家長取得聯系,查驗來人證件。未得到家長許可不得把孩子交給他人。
七、靜校時間后,由值班人員帶孩子,值班人員一定要照看好孩子,嚴格按上述第六條執行。
接送學生制度12
我校地處城鄉接壤部,距市內相關場所較遠,集體出行不便。因此在活動時學校需提前報經云龍區文教體局批準并備案后為學生包車集體前往。為了確保乘車學生往返學校的安全,特制定學生接送車管理制度。
1、成立學生接送車領導小組,由校長擔任領導小組組長,各班班主任為組員,做到有組織,有領導。
2、做好交通安全知識宣傳。讓學生熟記常用交通標記和信號。正常性的開展學生乘車安全教育。提高學生的自我防范能力,教育學生不乘拖拉機、摩托車、殘疾車和改裝、拼裝、報廢客車等運營車輛,做到文明乘車。
3、及時召開乘坐接送車同學會議,依據活動要求,以班為單位分成若干小組,確立組長,明確各項要求。
4、學校組織用車接送時,必須嚴格按照行駛證核定的'人數乘坐,嚴禁超載,且有隨車監護人員(教師)在車中監護,副駕駛座不準乘坐學生。
5、學校指派專人負責簽審學生接送車管理營運單。
6、學校建立健全學生乘車安全管理制度,其用車必須是專業客運公司車輛。凡用于接送學校學生的車輛,必須強制為接送車購買第三者責任險和承運人責任險,車輛必須安裝行車記錄儀。做到車輛顏色統一,車況良好,車容整潔,車輛右前方表明“徐州市城新實驗學校接送車”。包車前對學生接送車進行證件及車況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7、對接送學生的車牌號碼、拉載人數、駕駛人保險情況、接送時間、路線、趟次、接送方案及協議等登記、造冊、建立臺帳。
8、及時總結,不斷改進,努力做好接送車的管理工作。
接送學生制度13
州泰實驗中學接送車的安全與組織程序
1、接送老師每周五15:00點前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領取小靈通和接送學生名單,周一15:00點前交到學生處副主任室(B302)。
2、所有的接送老師須在周五下午16:05點到廣場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到達接送點后,接送老師先下車組織學生安全離開后,再上車檢查學生是否遺漏行李在車上,一切檢查完畢方可離開(否則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
3、周日晚上必須在18:50分到達接車地點(否則按遲到處理,出現意外事故要承擔相應的責任),組織學生上車并簽名,如有學生未按時到達,打電話與家長聯系,到了時間校車可以開出,接送老師隨車護送學生安全到校后方可離開。
4、為了保障學生的'安全,車輛在中途不停車,學生須在指定地點下車。接送車的老師不能隨便委托他人代替接送任務,如有事不能接送與學生處協商調換時間。
5、學生簽名的名單和小靈通,請于周一交給學生處副主任(B302)。
6、領用的小靈通是方便老師與乘車學生聯系時使用,不能隨便作私自使用。
7、如與接車司機聯系不上,可電話與汽車運輸公司黃小姐直接聯系(z)。
8、突發事件可與朱校長(z)聯系。
接送學生制度14
小學生實行學生家長接送制,鍛煉學生的自我管理能力。學生家長早上送學生到校門口不超過接送線,車輛不停在校門口,要停在停車線內,服從門衛人員的指揮。不到放學時間不能進校門,接學生地點在校門口,如進入教學區,家長要遵守學校有關規定,不能影響師生的工作學習秩序。具體做到以下幾點:
一、家長必須按照學校規定的到校時間,將學生送到學校門口。如果提前送孩子,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學生進入校門,家長方可離去。
二、學生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家長聯系得知情況后,由家長或家長指定的親屬來接。
三、學生在校期間,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學生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四、班主任或護導老師對來校接學生的人要嚴加詢問,如果陌生,不準讓學生離開校園。
五、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學生,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六、放學須家長接學生的,如果家長未按時接,學生必須等候家長的到來,不能獨自離校。
七、如遇情況家長不能接送孩子的,須事先告訴孩子,并做好安排,并把安排的情況告訴班主任。
接送學生制度15
1、接送學生車輛車型應當是客車。三輪車、低速載貨汽車等其他車型以及達到報廢標準的客車不得用來接送學生。
2、接送學生車輛必須辦理接送學生車輛標識、標志方可營運。
3、接送學生車輛的安全技術狀況必須符合國家標準《機動車運行安全技術條件》,接送學生車輛門窗玻璃、座椅座墊必須配備齊全,并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4、小學要與接送學生車輛駕駛人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租用車輛的還必須與租賃單位簽定安全行車責任書,逐車逐人明確交通安全責任。
5、每學期開學前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每月要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一次檢查、保養、維護。
6、小學每周要對駕駛員進行一次安全教育,對交通安全違法駕駛員要強化教育。
7、小學每學期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專題教育的'次數不少于2次。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及不符合要求的車輛。教育學生自覺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提高學生交通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
8、對各類接送學生的車輛運營情況進行監督,對學生家長租用不符合規定的車輛接送學生的行為進行監督,并及時向區交巡警大隊報告。
9、接送學生車輛應當嚴格按照核定載客人數載客,嚴禁超載。
10、要建立教師跟車制度。小學每天要有一名值日教師跟車,負責學生上下車、行車過程中學生的秩序與安全,監督司機的駕駛行為,發現超載、超速、疲勞駕車、酒后駕車等交通違法行為,應當及時制止。跟車教師必須認真填寫跟車記錄。
11、小學組織師生外出集體活動需要包車的,必須到區文教體局和區交巡警大隊請示、備案。外出集體活動所用車輛及駕駛員必須由區交巡警大隊審查批準,方可使用。小學必須與租賃單位及所包車輛駕駛員簽訂安全行車責任書。包車嚴禁超員。
12、小學要配合有關部門開展接送學生車輛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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