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場管理制度

    時間:2025-06-29 08:58:23 制度 我要投稿

    商場管理制度

      在充滿活力,日益開放的今天,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商場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商場管理制度

    商場管理制度1

      一、管理員行為規范

      (一)管理員守則

      1、遵守國家政策法令、法規、遵守本公司規章制度。

      2、人事部門要求如實填寫各類表格,提供有效證件,不得有隱瞞或假造。

      3、按照本公司《培訓制度》的要求接受業務指導、各類培訓及考核。

      4、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團結同事、互幫互助,按時按質完成各項工作任務。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質量標準要求開展工作,作業場所禁止無關人員逗留。

      6、講究社會公德和職業道德,嚴守公司機密,廉潔奉公,維護集體利益和公司聲譽。

      7、愛護公物及公用設施,自覺維護和保持環境衛生。

      8、勤儉辦公,節約用水、用電,杜絕一切浪費現象。

      9、衣容整潔,精神飽滿、待人熱情,文明用語。

      10、關心企業,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發揚企業精神,為企業作貢獻。

      (二)管理員工作態度

      1、服從領導,不折不扣地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及工作調配。

      2、嚴于職守——堅守本職崗位,不得擅自離崗、竄崗或睡崗。

      3、正直誠實——對上級領導、同事和客戶要以誠相待,不得陽奉陰違。

      4、團結協作——各部門之間、員工之間要互相配合,同心協力的解決困難。

      5、勤勉高效——發揚勤奮踏實的精神,優質高效地完成所擔負的工作。

      (三)管理員服務態度

      1、禮貌——這是員工對客戶和同事最基本的態度,在任何時刻均使用禮貌用語,“請”字當頭、“謝”不離口。

      2、樂觀——以樂觀的態度接待客戶。

      3、友善——“微笑”是體現友善最適當的表達方式,因此應以微笑來迎接客戶及與同事相處。

      4、熱情——盡可能為同事和客戶提供方便,熱情服務。

      5、耐心——對客戶的要求應認真、耐心地聆聽,并盡量在不違背本公司規定的前提下辦理。

      6、平等——一視同仁地對待所有客戶,不應有貧富之分,厚此薄彼。

      (四)管理員儀容儀表

      1、管理員必須保持衣冠整潔,按規定要求著裝,并將工作卡端正佩戴在胸前。

      2、任何時候,在工作場所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3、皮鞋要保持干凈、光亮,不準釘響底。

      4、男員工應每日修剪胡須,發不蓋耳遮領,不得剃光頭.

      5、面部、手部必須保持干爽清潔,并避免使用濃味的化妝品。

      6、保持口腔清潔,上班前不吃異味食物。

      (五)管理員行為舉止

      1、舉止應大方得體,與人交談雙眼應平視對方,不要左顧右盼。

      2、遇上級領導或有客來訪,應即時主動打招呼相迎并問好。

      3、站立的正確姿勢是:雙腳與兩肩同寬自然垂直分開(體重落在雙腳上),肩平、頭正、雙眼平視前方、挺胸、收腹。

      4、注意走路姿勢,在走道內行走腳步要輕,不得奔跑(緊急情況下除外)

      5、進入上級領導或其他部門辦公室前,應先立在門外輕叩站三下,征得同意后方可入內;若進去時門是關住的,出來時則應隨手將門輕輕帶上。

      6、對客戶或來訪人員提出的詢問、疑難、要求、意見,要耐心傾聽,在不違背保密制度的原則下,有問必答并做到回答準確(對自己無把握回答的應婉轉地表示歉意,聯系有關人員給予解答,或留下文字記錄,限時予以回復)。

      二、管理員獎懲制度

      為保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貫徹執行,充分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創造性,實行獎勤罰懶的用人機制,特制定員工獎懲制度。

      (一)獎勵

      1.獎勵種類;通報表揚;物質獎勵;晉升工資或晉級;發放獎金。

      2.獎勵條件

      (1)對改進公司工作、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者。

      (2)為用戶提供熱情、耐心、周到的服務,受到用戶表揚者。

      (3)在發明創造、技術改進、節能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使公司在管理中取得良好經濟效益者。

      (4)在各類報刊或學術研討會上發表有關物業管理論文者。

      (5)發現事故苗頭,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6)控制開支、節約費用有顯著成績者。

      (7)廉潔奉公,敢于抵制不正之風,事跡突出者。

      (8)見義勇為,舍已救人,或做好人好事,事跡突出者。

      (9)拾金(物)不昧,主動上交者。

      (10)敬業愛崗,工作勤懇,任勞任怨,模范遵守公司規章制度者。

      3.獎勵程序

      凡符合獎勵條件者,由所在部門將員工事跡以書面形式報告并填寫獎勵建議書呈報人事部,由人事部核實無誤后報公司領導批準后實施。

      (二)處分

      1.甲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甲類過失:

      (1)不按公司規定著裝。

      (2)儀表、儀容不整。

      (3)不按公司規定佩戴員工證。

      (4)不使用本崗位禮貌用語。

      (5)不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

      (6)當班時間吃東西、收聽廣播、看報紙。

      (7)在當值崗位使用公司電話辦理私事超過3分鐘。

      (8)在當值崗位上吸煙。

      (9)丟失公司財物。

      (10)私自使用公司長途電話。

      (11)無特殊原因不按時完成上級交付辦的任務。

      (12)工作時間接待私人來訪時間超過15分鐘。

      (13)工作散漫,粗心大意。

      (14)無故不參加公司的`業務培訓。

      (15)1月內無故遲到、早退2次或每次遲到、早退超過10分鐘。

      2.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乙類過失: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當班時間睡覺。

      (3)撤離工作崗位,經常遲到或早退(1周達3次)。

      (4)因服務態度差受到用戶投訴時,與用戶爭辯、吵鬧。

      (5)在大廈內變相賭博或從事不道德活動。

      (6)未經批準私自配制大廈內房間鑰匙。

      (7)弄虛作假,涂改單據、證明、記錄。

      (8)私自向外界泄露公司機密資料。

      (9)故意損壞公司或業主財物。

      (10)不服從領導的正確命令并在公共場合頂撞領導。

      (11)超越職權范圍或違章操作,造成一定的經濟損失。

      (12)工作時間消極怠工。

      3.丙類過失。有下列行為者屬丙類過失:

      (1)以權謀私,敲詐勒索用戶或下屬。

      (2)組織及煽動罷工、聚眾鬧事。

      (3)工作時間酗酒、賭博、打架。

      (4)侮辱、謾罵、恐嚇、誣告、威脅他人,造謠惑眾、搬弄是非。

      (5)服務態度極差,與用戶吵架,或1年累計被用戶投訴達3次以上者。

      (6)偷竊公司或用戶財物。

      (7)玩忽職守,違反操作規程,造成重大事故或嚴重后果。

      (8)惡意破壞公物或他人財物,造成公司或他人重大損失。

      (9)連續曠工7天或1年內累計曠工10天以上。

      (10)不服從正常的工作調動。

      (11)私自在外兼職或利用病假、事假炒更。

      (12)受到國家法律及治安條例處罰。

      (13)其他嚴重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

      (三)處罰種類及執行方式

      1.口頭警告。僅限首次觸犯甲類過失的行為,由部門主管簽發并報經理審核備案。

      2.書面警告。管理員重復觸犯甲類過失或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書面警告,并扣除當月浮動工資的20?。

      3.最后書面警告。員工重復觸犯乙類過失將給予最后書面警告處分,扣當月浮動工資的20?并下調工資一級。

      4.降級、撤職、罰款。員工違規除給予書面警告外,還可以給予降級、撤職、罰款、處分。

      5.辭退或開除。員工觸犯丙類過失,公司有僅給予辭退或開除處理,公司也有僅對重復觸犯乙類過失、情節嚴重的員工給予辭退處分。

      6.經公司領導批準,管理部可直接對違規員工簽發警告通告書。

      (四)處罰程序

      .普通員工的違紀處罰,由管理部經理審批。

      (五)處罰的取消

      員工從受到警告通知書后三個月內,如能認真改過,積極工作,連續兩次考評為“優”,或因工作成績突出,受到公司的通報表揚,經所在部門主管提出,公司領導批準后,可取消警告處分。

      (六)申訴

      員工若對所受的處分不服,應在3日內書面向管理部或公司領導提出申訴。管理部經理或公司領導對員工申訴進行認真核查,并作出相應的處理決定。

      三、保安部任務

      保安部是公安、消防部門在商場進行治安防范、消防安全的重要輔助力量.保安部主要任務是落實各項治安、消防制度,維護商場秩序,及時發現和打擊違法犯罪分子的活動,保護商場設施及轄區內商鋪的財產安全。保安部必須堅決執行“誰主管,誰負責”和“群防群制”的原則,應履行以下職責:

      1、負責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破壞”的四防工作,維護商場范圍內治安秩序。

      2、嚴格治安管理,做好來訪及加班登記、電視監控、全天24小時巡查、進出貨物檢查等治安防范工作。

      3、嚴格消防管理,落實消防責任制,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負責對商場各商鋪治安、消防工作的宣傳、指導和監督。

      5、抓好保安隊伍的業務培訓。

      四、崗位職責

      (一)保安部管理責任崗位職責

      1、組織商場治安保衛部工作,對商場的治安保衛工作和消防工作負全面責任。

      2、熟悉和掌握商場內各商鋪的地理位置,重點要害部位和設施布局的基本情況。

      3、貫徹落實安全保衛工作和消防工作,做好對保安的領導工作,調解商場內各種糾紛。

      4、組織實施安全保衛責任制和安全操作規程,定期檢查執行情況,并對所存在的問題及隱患按規定的期限及時加以解決整改。

      5、主持部門例會,傳達貫徹總經理及有關主管部門的指示精神。

      6、配合商場營運部門,抓好保安部及商場營業員的管理和培訓,監督檢查商場員工工作落實情況。

      7、監督和檢查商場的四防安全情況,處理商場內各類糾紛事故。

      8、做好商場各商鋪的四防安全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各商鋪的安全意識和法制觀念。

      9、帶頭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以身作則,不許濫用職權

      10、保安員的聘用,解聘提出建議。

      (二)保安部班長崗位職責

      1、在保安主管部門的領導下,安排本班各項具體工作。

      2、監督本班員工執行上級各項工作指令及公司規章制度。

      3、檢查本班各崗位工作情況,及時糾正工作偏差。

      4、如實記錄并小結本班工作情況,并及時向上級匯報。

      5、做好保安器材的交接和保管工作。

      4、負責非大廈人員出入的登記工作。

      5、負責郵件、報刊等的收取記錄工作。

      6、巡查所轄區域的治安消防工作。

      (三)監控室管理員崗位職責

      1、負責監控室電視屏幕及消防監測設備的監視工作。

      2、負責監控室內的衛生清掃工作。

      3、發現異常情況和可疑人員及時報告,并通知相應保安員到現場查看。

      4、負責監控錄像的管理工作。

      5、發現火警立即報告并按報警程序報警。

      四、管理員操作流程

      (一)交接班管理規程

      交接班規定

      為認真做好崗位的工作交接與公物交接,減少因交接不清引起的工作失誤及公物損失,特制定本制度。

      1、本班相互轉換崗位時,須認真做好崗位工作記錄。

      2、本班最后一崗與下一班交接時,要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交待給下一班,以便下一班開展工作。

      3、交班人員將公物轉交下一班,并在最后一崗的工作記錄欄目里寫明下一班接崗人的姓名。

      4、發現問題,交接雙方須當面說明。如果交班人離開后,接班人才發現屬于上一班問題的,應立即報告班長或主管處理。

      5、交接班須正點、守時,非特殊情況,不得超時接班。

      6、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離崗,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交班人負責。

      班長交接班制度

      1、接班人須提前15分鐘簽到上班,翻看工作記錄,詢問工作情況,以便管理工作安排。

      2、交班人須將本班工作情況詳細交待給下一班,并將本班已完成和待完成工作認真記錄在每班工作交接表上,交接雙方簽名確認。

      3、交班人將公物轉交下一班,交接雙方須在公物交接表上簽名確認。

      4、交班人須將相關記錄書寫清楚,并將相關記錄簿移交給接班者。

      5、發現問題,交接雙方須當面說明。如果交班人離開后,接班人才發現屬于上一班之間問題的,應即時報告部門主管處理。

      (二)管理員工作流程

      1.管理員負責營業前后商場內各通道燈的開關及門口音響播放情況。

      2.早上沒有營業前不允許任何顧客進入商場.

      3.管理員監督商場所有營業員上班不能走前門進,任何員工早上沒營業之前沒有工牌不允許進入商場,包括商鋪老板。

      4.商場設立三個崗位,每半個小時輪換一次。前后門崗位不允許空崗。

      5.管理員在巡邏中主要檢查各通道商鋪衛生及消防設施有沒問題,發現問題立即處理,處理不了的立即通知主管領導。同時監督各商鋪不允許私自收銀。

      6.營業期間任何商鋪不允許上貨,任何商鋪員工或老板拿貨品出商場必須由主管簽名的放行條方可放行。

      7.前門值班管理員負責前門不允許任何人停車,保持大門前暢通。

      8.管理員監督各商鋪不允許貼掛其他商場標志的促銷紙及宣傳單。不允許各商鋪超范圍占道經營。

      9.停止營業后管理員負責各商鋪清場,個角落檢查到位,由各商鋪營業員簽字確認正常才可離開。

      10.后門口管理員監督檢查各商鋪營業員隨身物品,防止各商鋪商品順手帶出。營業員攜帶商品出商場必須有電腦小票或主管簽字的放行條。

      11.商場停止營業后,管理員只許在通道巡查,非營業時間管理員不允許進商鋪區域,辦生貨品丟失由其負責。

      12.管理員在值班期間不許和營業員開玩笑.聊天.嬉笑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管理員在職期間不允許和收銀員存在戀愛關系,一旦發現按公司管理制度辭退處理。

      (三)對講機使用規定

      對講機是保安部必備的重要通訊工具,全體保安人員必須執行對講機使用規定,熟悉對講機的性能,愛護并熟練地使用對講機。

      (一)使用規定

      1、持機人負責保管和使用對講機,禁止轉借他人或將天線拆下來使用。

      2、發現對講機有損壞或通訊失靈,持機人應立即向直屬上司報告,由部門主管檢查后交維修部維修,嚴禁自行拆修。

      3、嚴格按規定頻率使用,嚴禁亂按或亂調其他頻率。

      4、嚴格按對講機充電程序充電,以保障電池的性能、壽命和使用效果。

      5、交接班時,交機人要講明對講機當班使用狀況;接機者當場查驗,發現損壞或通訊失靈,立即報告當值主管或班長。

      (二)對話要求

      1、收到呼叫要用“收到請講”。沒有聽清,要說“請重復”。

      2、收接對方回話后,呼方要簡明扼要地將情況講清楚,收接方收到情況或信號后,應回答“OK”或“明白”。

      3、用對講機講話時應使用規范禮貌用語,嚴禁用對講機粗言穢語、開玩笑或談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商場管理制度2

      一、為嚴肅考勤、考紀程序,加強勞動紀律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二、商場職工一律實行上下班打卡登記制度

      三、范圍: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全體員工

      四、所有員工上下班均需親自打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打卡,違反此條規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給予記過1次的處分。

      五、內容:

      1、新進員工試用期不超過三個月,試用期滿由部門經理依據個人表現,提交是否轉正、延期或辭退報告,由人事部報總經理審核批復

      2、轉正員工需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一經簽訂,不得隨意解除,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3、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等(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但必須提前7天以書面形式申請批準)

      4、試用期過之后,職員辭職必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5、凡無故擅自曠工七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處,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因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作本職,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6、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7、胸卡與考勤卡

      ⑴、胸卡為公司員工之標志,必須隨身佩戴,凡不按規定佩戴者,一律按員工獎懲管理規定相關條款處理,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補辦一次應收取工本費10元

      ⑵、考勤卡為公司員工考勤之記錄憑證,打完卡后應放于卡鐘旁,不得帶走,如遇遺失或損壞,應立即到行政部補辦。

      8、作息時間:

      ⑴、公司實行每天7小時制,每月可調休4天,(個別部門除外)具體作息時間如下:

      采購部、辦公室職員、行政部,電工部,

      正常班:8:30—12:00

      14:30—17:30

      ⑵、配送、安裝組員工,倉庫員工,司機,、實行月休4天,全日1次(上、下班)打卡制,

      早8:30上班,直至當天工作完成止。

      ⑶、財務部、服務臺、收銀組人員、自營部、商場經理、商場主管、營業員、文化部、清潔部、保安部、實行每天9小時,每月調休4日工作制,全日2次(上、下班)打卡制,特殊節假日由部門主安排上、下班時間。

      店上、下班時間如下:

      8:30—17:30

      9上班時間開始后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

      10、員工外出辦理業務前須向本部門負責人(或其授權人)申請外出原因及返回商場時間,否則按外出私事處理。

      11、上班時間外出辦私事者,一經發現,即扣除當月全勤獎,并給予警告1次的處分。

      12、員工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3次者扣發全勤獎50%,達5次者扣發100%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

      13、員工無故曠工半日者,扣發當月全勤獎,并給予1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3天曠工者,扣除當月工資,并給予記過1次處分,無故曠工7天以上者,給予除名處理。

      曠工按月工資÷21.75÷2×曠工時間(半天)×300% 予以處罰。

      14、職工因公出差,須事先填寫出差登記表,副經理以下人員由部門經理批準,各部門經理出差由主管領導批準,高層管理人員出差須報總經理批準,工作緊急無法向總經理請假時,須在總經理秘書室備案,凡過期或未填寫出差登記表者不再補發全勤獎,不予報銷出差費用,特殊情況須報董事長審批,總經理負責對普通員工7日(含)以上,部門主管3日(含)以上,部門經理以上人員1日的請假審批。

      15、當月全勤者,獲得全勤獎金200元。

      六、員工假期種類包括:事假、病假、婚假、產假、陪產假、哺乳假、喪假、工傷假、年休假。(除病、事假、喪假、工傷假外)其他帶薪假均具備規定條件方可享受。

      1、事假:員工因私事必須本人處理所申請的假期

      ⑴、事假不計發工資

      ⑵、員工按整月休事假的,除社會保險費用正常繳納外,員工全月無薪

      2、病假:

      ⑴、病假工資按照國家相關政策計發

      ⑵、單次病假三日以上者須附相關醫療機構的診斷書及病假條,單次病假或一月內累計病假三日(含)以上者須二級(區縣級)以上醫院的診斷書及病假條

      ⑶、員工患病或非因工受傷的由本人自行選擇定點醫療機構就醫,并按醫保政策及相關規定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公司不予報銷任何或給予補償。

      3、婚假:員工在辦理結婚登記手續后所享受的帶薪假期

      ⑴、員工結婚可享受帶薪假三個工作日,晚婚者(指男年滿25周歲以上初婚,女年滿23歲初婚)可享受七個工作日的帶薪假

      ⑵、員工在辦理請假手續的同時須將結婚證原件一并交于行政部進行核驗,相關審核通過后則將復印件與請假單交行政部予以備案

      ⑶、員工應自結婚登記之日起一年內休完婚假,逾期視為自動放棄,

      4、產假:符合生育政策的女員工因生育、流產或引產而申請的休假

      ⑴、女員工在懷孕三個月后須主動向公司提供準生證及醫療機構出具的預產證明登記,并由公司代為辦理生育險產前備案等相關手續,員工應按規定提供相關材料和證明,并予以積極配合

      ⑵、休產假須提前提出書面申請,正常生育產假時間為90天,其中產前15天,產后75天,晚育(指已婚婦女24周歲以上生育第1個子女)可增加產假30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⑶、女員工懷孕4個月(含)以上流產或引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4個月以下流產的,產假為15天,其中患宮外孕的,產假為30天

      ⑷、發員工因未婚懷孕或不符合生育政策生育、流產或引產的,不享受產假及相關待遇,經醫療機構證明確定需要休息的,可申請病假

      ⑸、產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5、陪產假:男員工配偶在符合計劃生育政策條件下生產,在分娩期間憑相關證明材料,可享受3個工作日的帶薪護理假

      6、哺乳假:憑醫院出具的嬰兒出生證明,自嬰兒出生到一周歲,女員工每天可享受1小時帶薪哺乳假(不得累計使用)

      7、喪假:員工因親屬身故需要前往料理喪事而申請的假期

      ⑴、員工三代內直系親屬(如: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

      ⑵、喪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8、工傷假:員工發生工傷或患職業病后,停止工作接受治療,繼續享受原固定工資福利待遇的期限,即停工留薪期

      ⑴、停工留薪期及工傷待遇按國家相關規定辦理,

      ⑵、工傷員工須積極、主動進行工傷治療和配合辦理有關工傷認定、鑒定手續,因員工原因發生延誤的,所造成的責任和后果由員工本人承擔

      ⑶、工傷假按自然天數連續計算。

      9、年休假:符合條件的員工每年享受一次帶薪休假待遇

      ⑴、享受年休假的員工須為全日制在崗員工,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2個以上者

      ⑵、員工享受年休假的'天數,按在本單位累計工作時間確定具體為:累計1(含)—10年以上,年休假5天;10(含)--20年,年休假10天,20(含)年以上的,年休假15天,

      ⑶、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期,婚喪假、產假、工傷假等不計入年休假假期

      ⑷、年休假以員工入職(簽訂勞動合同)起滿一年的次年開始起休,且須在本人第二個工齡年內申請休完。如因個人原因導致未休假的,當年應休年休假時將自動作廢,公司不給任何補償;如本人已申請休假,但因公司原因而導致不能休假者,公司將按國家相關規定給予補償。

      ⑸、公司在國家規定的法定假期外,根據經營需要所安排的假期且未扣員工工資的,可以視為年休假。

      ⑹、員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公司因生產經營需要不能安排年休假的,根據國家相關規定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10、⑴、請假單使用實行一人一單制,不得涂改,一經涂改,視為無效

      ⑵、請假單存根所在部門內勤處,并作為部門考勤依據,行政部負責進行抽查,如發現有漏報及錯報,對部門考勤責任人進行20元/次罰款,部門領導進行50元/次罰款。

      11、加班管理:

      ⑴、因工作任務需要加班的(因當日計劃未完成而延長工時均不視為加班)

      ⑵、加班時間以半小時起計

      ⑶、員工加班時間原則上可以安排調休或補休,一般不計算加班工資。

    商場管理制度3

      □ 商場所有安全出入口,安全通道和安全樓梯處,必須保持通暢,嚴禁亂堆、亂放雜物堵塞通道。

      □ 商場各安全出口標志牌的照明燈應隨時處于完好狀態。

      □ 商場所有防火卷簾門下、防火門前,嚴禁堆放任何物品。

      □ 服務人員嚴禁在崗位吸煙,發現顧客吸煙要及時提醒,嚴禁將煙頭帶入柜臺內或卷入商品中。

      □ 嚴禁亂拉臨時電源線和隨意更改原電氣線路,如確需使用,須提前報商場管理部批準,到保安部辦理手續后方可施工。

      □ 經常對電器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架設與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員操作,不準個人拆改、移動。

      □ 未經保安部批準,嚴禁將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帶入商場。

      □ 店鋪內各種物品要碼放整齊,不準過高、過寬,要留出安全通道,距照明燈應不小于0.5米,柜臺內通道應不小于1.5米。

      □ 店鋪使用電熨斗須嚴格遵守《電熨斗安全使用管理規定》。

      □ 店鋪裝修、改建須提前辦理施工手續后方可施工。

      □ 商場內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不準隨意搬動或挪作它用。

      □ 每日下班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確無隱患時,填寫封店記錄后方可斷電鎖門離開。

    商場管理制度4

      為適應公司整體經營發展的需要,完善品牌制約機制,特對品牌清退工作作如下規定:

      一、退場審批

      1、廠商申請退場品牌

      ⑴、廠商因品牌銷售業績不佳或品牌結構調整以及其它不能避免的特殊原因而申請撤場,必須由廠商提前兩個月寫出退場書面申請,加蓋公章或由本人簽字認可,由樓層負責填寫《樓層意見表》(調整或清退),寫明退場原因,經樓層經理簽字,報業務評審小組。

      ⑵、業務評審小組根據相關依據進行評審打分。

      ⑶、樓層業務人員填寫《品牌退場審批表》報財務部、綜合業務部、工程部保安部審核,由相關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

      ⑷、總經理簽批意見。

      ⑸、柜組或廠商據審核通過的《品牌退場審批表》填寫紅《非自營商品進店登記表》辦理該品牌的全部商品退場。

      ⑹、由樓層經理、綜合業務部部長對紅《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認真審核并簽字認可。

      ⑺、廠商持簽字后的《非自營進店登記表》與退場商品到商檢口岸辦理退場手續。

      2、公司決定清退的品牌

      (1)、樓層根據和廠商的.雙向合作條件,品牌在合同期限內總體銷售排名,或品牌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排名情況,提出品牌清退方案,寫出書面分析報至綜合業務部,綜合業務部組織召開業務評審小組會議,集體決定清退品牌。

      (2)、樓層根據業務評審小組決定,通知廠商限期退場。

      (3)、廠商和樓層業務人員根據公司要求辦理退場的相關手續,程序同上。

      二、注意事項

      1、廠商如連續兩個月不能達到和公司約定的銷售目標或連續兩個月在同類區域、同類商品銷售中排名靠后,公司有權及時終止合同履行并通知廠商撤場。

      2、廠商未經公司批準,中途擅自撤貨退場,公司有權自撤貨之日起至合同期滿之日止,依以前單日最高營業額為準至合同終止期計算公司應得銷售分成。

      3、財務部負責審核廠商和公司雙方往來款項,凡雙方約定費用尚未清償的,應清償后再結算,不足清償的公司有權留置廠商商品并變賣追索。

      4、退貨運費由廠商承擔,屬廠商提供的柜臺、模特、道具等器具需退場時經樓層經理簽字認可方可帶出。

      5、對于廠商退場后發生的商品售后問題,公司將依據合同留置售后服務保證金,該保證金由財務部負責人在《品牌退場審批表》中注明,并在貨款結算時扣留。(售后保證金在退場后半年退還;合同變更過的品牌,售后保證金則在退場后十個月退還。)

      6、《品牌退場審批表》批準后,廠商應及時完成全部商品、區域內所有廠方道具退場,特殊情況需經總經理批準。

    商場管理制度5

      一、停車場保安員工作細則

      (1)維持車場出入口秩序,保證車道暢通;

      (2)車場進場秩序維護員須熟記車場守則,對進入車場的租賃客人,要熱情有禮;

      (3)車輛停泊后要求司機熄火將貴重物品取走,關好門窗。

      (4)車場保安要合理安排停泊車輛;分清是否固定車并對號停泊;編號外的地方禁止停車;送貨車輛要停泊在指定的貨車停泊位;停車不能壓線。

      (5)固定車位不能安排其他車輛停泊;固定車離開后要將障礙錐標志放在固定車位上。

      (6)禁止無關人員玩弄車輛及停留于車場。

      (7)搬運人員,施工人員在車場工作,需申請并做好登記,進出物品需有秩序維護班簽發的放行條,方能放行。

      (8)禁止送貨或搬運人員在車場閑坐、躺睡應勸其離開。

      (9)熟記固定車位及月保車車輛,公司車輛牌和司機。

      (10)停車場內嚴禁堆放任何雜物,確保場內的車輛安全出車。

      (11)車主丟失停車證卡的憑車輛執照取車,并做好登記無停車證卡,又無車輛執照的一律不得取車,以防車輛丟失。

      (12)防止停放的車輛被騙取走或被盜,發現可疑人員或車輛及時上報級。

      (13)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突發事件,要及時報告班長、主管前往處理。對車場的設備損壞及衛生情況要及時上報秩序維護班長。

      (14)不準在停車場內加油和燃放易燃物品等,禁止在停車場內修理車輛及洗車。

      (15)車場管理員定時巡查車輛及登記車輛停泊車位號碼,指揮車輛出入及管理卸貨區秩序。

      (16)對卸貨車輛有權檢查其送貨單,禁止非卸貨車輛進入卸貨區,并督促卸貨車輛領取卸貨車輛停車證;要求卸貨車輛盡快卸貨,離開車場。

      (17)注意取車和停放車輛的秩序,特別是在早晚上下班高峰期會出現停車和取車混亂,因此,要求取車和停放車輛的車主,遵守秩序和互相謙讓,注意安全。

      (18)對進入卸貨區車輛進行指揮,維持卸貨區秩序。

      二、室外停車場運行管理細則

      1、免費車輛的使用:免費車輛需由公司總經理簽署后,交由物業服務部安排秩序維護班長發行免費卡。

      2、停車場設固定車位及非固定車位,固定車位需對號停泊,非固定車位車輛進入停車場均采取就近泊車原則停泊。

      3、月租車輛的使用

      (1)有意租用月租車位的客戶可與物業服務部接洽,由財務部同事全面介紹車場使用及收費情況。

      (2)每月由財務部根據租約的規定時間發單通知、催促承租人交繳租金。

      (3)財務部同事與租戶簽訂車位租賃合同,租約復印件交物業服務部部備案,同時知會秩序維護班長車位出租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發行月票卡。

      (4)租戶在繳完租金后,憑繳款單位由秩序維護班長對卡進行延期。

      (5)注意事項:

      A:領取月票卡時,需向財務部繳納100元/張作為押金。

      B:如因原卡遺失、損壞等原因,需重做卡時,需向秩序維護班長闡明原因并出示繳款證明后方可重新領卡,并交納卡費。

      4、時租車輛使用方法

      (1)車輛駛至車場范圍內向車場管理員取得泊車票進行停放車輛。

      (2)車輛選擇車位泊好,檢查車箱內無貴重物品后鎖好車門,離開。

      (3)司機按車道標志指示駛入停車場。(注意服從車廠管理員指揮)

      (4)離開車場時,司機應主動到車場管理員處繳費。

      (5)司機在繳完費后需盡快駛離大廈停車場,以免阻塞車場出入口。

      (6)泊車未到十五分鐘者,免收停車費,每小時2元/小時收取。

      5、卸貨車輛使用方法:貨車進入首層卸貨時,需停泊在卸貨區內;卸貨車輛必須憑卸貨單到出口崗亭處持駕駛證換取卸貨車輛停車證,享受免費服務;半小時之內享受免費服務,超過1小時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收費標準與時租車輛一致;貨車在卸貨區泊妥后,需迅速卸下貨物,并把貨物運走;貨物不可在停車場長時間擺放,且物品看管亦由貨主自行負責;貨車在卸完貨物、清點完畢后,需盡快離開,以便其他貨車進場;貨車離場時,持卸貨車輛停車證換取駕駛證或持時租卡到車場管理員繳費。

      6、停車場保安維護

      停車場內特設1名秩序維護員負責巡邏,維護車場秩序及治安及協助車場收費人員進行管理;

      24小時閉路電視及錄映,由消防中心秩序維護員負責,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立刻通知車場秩序維護員及班長前往處理。

      停車場周邊應加設護欄裝置,便于日常管理。

      7、摩托車使用方法

      摩托車進場后,由停車場管理員發卡,一半懸掛于摩托車上,另一半由車主妥善保管;

      (1)摩托車出場時,需由車場管理員對卡進行核對后交付存放費方可離場;

      (2)摩托車主必須聽從摩托車收費員安排,排放整齊;

      (3)摩托車收費標準為一元一張,每月存放費30元/月;

      8、車場清潔管理

      (1)保持車場內各種標志牌、指示牌干凈無灰塵、蜘蛛網;

      (2)停車場之清潔由負責一層大廳的保潔員執行,每天定期清掃地面2次,其余時間保持地面沒有垃圾、積水。

      三、室外停車場應急措施

      1、室外停車場發生火警--需即時通知消防中心,或打119報警。

      如火勢較小,可以即時用滅火筒進行撲救;

      如火勢劇烈,難以控制時,則協助其他人員疏散撤離。

      2、如遇車輛失竊:注意保護現場,并通知保安部報警,在警察未到達現場之前先用圍欄圍住現場守候,同時給失主作簡單記錄。

      3、車場發生水浸

      應準備一定的'沙包,以作應急之用;如發現水浸,應即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及維修人員,進行緊急排水;調派人手用沙包進行堵截水源;如遇水管爆裂,馬上到水制房關閘。

      4、車場發生車禍

      如發生人員損傷,需馬上打“120”電話叫急救車;保護現場,并通知秩序維護班長、主管或報警;對現場進行拍照留底;疏導其他車輛,免致車道堵塞。

      5、如遇與客戶糾紛時

      及時通知秩序維護班長,如實匯報雙方損失情況;由秩序維護班長確定處理方案;盡快恢復車場正常運作;將事件報告及時反饋給物業服務部主管。

      6、發現可疑人物在車場行動

      先知會秩序維護班長,同時報告自身位置,待增援同事到達后上前盤問。

      7、發現可疑物品

      發現可疑的物品,請不要搬動,可通知秩序維護班長處理。

      四、停車場收費員工作細則

      在出口處設置一名收費員,專門負責車場的時租車輛收費工作。

      (1)車場收費員需熟習停車場收費管理制度與程序的操作;

      (2)對卸貨車輛進行檢查,并發給卸貨車輛停車證;

      (3)注意車道出入口的車輛情況,隨時與車場保安保持聯系。

      五、室外停車場管理守則

      1、進入車場

      (1)必須遵守停車場內行車速度;

      (2)一切車輛進入車場必須遵守車場保安指示或路標指示;

      (3)遇有輪候進入車場時,應耐心等候服從保安員指揮,嚴禁超越前列車輛。強行進入,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該車駕駛員負責;

      (4)除非必要,不得響號。

      2、離開車場

      (1)在停車場出口,視情況需要,保安人員有權要求駕駛司機出示該車行駛證、駕駛證、身份證等有關證件;

      (2)載貨時駛離本停車場,應出示本車廠認可的放行條;

      (3)出閘時,嚴禁不聽指揮,強行駛離;

      (4)車輛繳款放行后,需盡快離場,以免阻塞車道。

      3、使用車場

      (1)泊車不得超越一個車位;

      (2)泊車妥當后請馬上關引擎;

      (3)泊車不得超越指定界線;

      (4)用戶應對自己貨物負責,裝卸貨物應快捷,以免影響他人使用上落貨區;

      (5)泊車與泊車證顯示車位相符,嚴禁亂停亂放;

      (6)泊車后司機應關好車門、車窗,取走車匙,貴重物品不應留置車內。如因大意造成之損失,物業服務部概不負責;

      (7)使用車場卸貨,貨物應盡量堆放在卸貨區內,并及時運走。嚴禁在車道內或卸貨區外一切地方卸貨。如有違反,車場管理人員有權制止卸貨,并責令違反在最短時間內使道路恢復暢通;

      (8)車場內停泊車輛不準帶有易燃、易爆、劇毒物品。如有違反而造成任何后果,該車輛所屬單位/車主或司機應負責全部經濟、法律責任;

      (9)一切司乘人員在車輛停妥后,應盡快離開車場;

      (10)保持車場內整潔。

    商場管理制度6

      第一章經營場地管理

      第一條經營場地劃分權利歸管理公司所有

      我公司將立達家具直營館內可經營面積分區劃塊給商戶使用。區塊的劃分與分配的權利歸我公司所有。商戶無權自行將所使用的場地另行劃分轉租、轉包給他人。

      第二條各項費用及收費方式

      1、場地各項費用須按合同約定時間及時繳納;

      2、商戶自行承擔所使用的電費,自行及時交納。

      3、商戶自行負責依法交納經營中國家機關征收的稅、費。

      第三條關于續簽合同

      商戶應在原合同期限截止前30日向管理公司提出續簽申請,經管理公司同意后,告知續簽單價、續簽期限,方可續簽。商戶未按期提出續簽申請的,視為商戶自動放棄,原合同到期后自動終止,管理公司收回該場地使用權。

      第四條關于場內裝修

      1、入場經營時,商戶必須對所持經營場所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及電路圖先報經管理公司審核認可后方可施工。商戶對場地內的裝潢、電器等設備,如需變更、整修維護、增設或移動時,應事先以書面形式通知管理公司,并附裝潢平面及施工配電圖等,取得管理公司同意后方可施工,其費用概由商戶承擔。正式施工期間,商戶應派人員監工,以維護商場安全,并由管理公司隨時檢查,裝修完工前須經管理公司驗收合格后,方可入場經營。

      2、如商戶未按裝修方案裝修,或裝修中出現違規行為,管理公司有權拒絕業戶入場經營并責令業戶進行整改,超過10日未整改完畢的,管理公司有權終止雙方簽定的入場經營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商戶自行承擔。

      第五條關于對經營范圍的要求

      一層:小件(茶幾、電視柜、餐桌椅)

      二層:軟體(沙發、軟床)

      三層:套房(板式、板木、實木、兒童等各類套房)四層:辦公系列家具

      商戶需嚴格按照商場規定擺貨,對于不遵守商場規定且限期不予整改的商戶給予清場。

      第六條關于退場

      1、如商戶入場經營合同到期,須在合同終止前兩個月向商場遞交書面撤場申請,付清應付款項并交足質量保證金,方可退場,場地內所有裝修歸商場所有,商戶不得拆除、破壞。合同到期之日起,經營場地內所有遺留物品、裝修物全部無償歸管理公司所有。

      2、因商戶違反本管理規定內容,造成管理公司終止雙方所簽定的場地經營合同的,在管理公司通知商戶終止合同后5日內,商戶須撤離出場,場地使用權由管理公司收回,質保金不予退還。超過5日起,該場內所有遺留物品、裝修物無償歸管理公司所有。

      第二章經營秩序管理

      第六條如商戶在經營中發生違反本管理制度的行為,我公司有權對其進行罰款處理。我公司以書面的形式通知該業戶,商戶須在得到通知后5日內向我公司交納罰款。

      第七條所有入場參與經營的人員,須在運營部登記,由我公司發放統一營業身份標識、統一服裝后方可入場經營。未經登記的、無營業身份標識的、未著裝的,將按閑雜人員處理。商戶如更換入場經營人員,須重新登記并得到運營部核準認可。

      第八條商戶應服從商場的統一規定;按照商場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第九條商戶經營人員如有違反商場管理規定的行為,我公司有權要求商戶在3日內撤換該人員,如情節嚴重須在24小時內撤換該人員;因商戶經營人員的.行為影響信譽或損害商場合法權益時,商戶應負連帶責任。

      第十條顧客或其他人員如因商戶或其代理人、授權人、受雇人的行為,因非管理公司所能控制的原因而在場內受到傷害,商戶應承擔責任,并賠償我公司因此產生的損失及其他費用。

      第十一條商戶經營人員或商戶來訪客戶、來訪親友發生下列任何一種行為,我公司有權進行罰款處理(每人次50元),累計三次以上的,我公司有權終止入場經營合同,所有損失由商戶自行承擔:

      ①在場內打麻將、玩撲克牌,或其它形式的娛樂行為,經勸阻無效的。

      ②在場內飲酒,經勸阻無效的。

      ③在場內吸煙,經勸阻無效的。

      ④在場內大聲喧嘩,經勸阻無效的。

      ⑤在場內與客戶爭吵,經勸阻無效的。

      ⑥擅自在營業時間停止營業,經勸阻無效的。

      ⑦在經營場所內使用明火、電加熱設備,經勸阻無效的。

      第十二條商戶銷售的商品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品質量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要求,并經相關行業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后,方可在商場處銷售。

      第十三條商戶承諾在商場處銷售商品的種類、系列或式樣應多于當地其他商場,其商品實際銷售價與當地其他商場同期銷售價差價不超過5%。

      第十四條如入住商戶經銷假、冒、偽、劣商品,則商場對入住商戶按以下標準處罰:

      ①發生一次,我公司對商戶至少給予一千元罰款;累計三次的,我公司有權解除經營合同。

      ②如因產品質量問題或糾紛產生對顧客的賠償由商戶承擔。

      第十五條在租賃期內,商戶連續五日或在一個月內累計八日不營業的,我公司有權單方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商戶自行承擔。

      第十六我公司負責商場內的夜間巡邏、電視監控,如有需要,可提供相關影像資料;商戶存放于經營場所的商品、裝修物,由商戶自行負責管理,如發生丟失、人為損壞等案件,管理公司只承擔協助查找、偵破案件的責任,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賠償責任。

      第十七條關于促銷活動和廣告宣傳:

      1、促銷海報、印刷宣傳品在商場散發即贈送,大廳內廣告牌擺放必須經企劃營銷部審核同意。

      2、臨時性促銷海報(POP)制作應美觀大方,需要企劃營銷部制作的,到所在樓層領取“POP”書寫流程單。

      3、自行制作的廣告(戶外燈箱、廣告路牌、電視廣告、報紙廣告、宣傳冊等)涉及到本商場的必須內容合法,不得損害商場利益、形象。

      4、如遇新聞媒體采訪,必須盡快通知企劃營銷部,在接受采訪過程中需注意態度、措辭,以不損害本商場和其他廠商聲譽為前提。

      5、舉行促銷活動,必須嚴格按照本商場關于促銷活動流程到所在樓層提出申請,由商場統一安排,在接到企劃營銷部通知后方可進行。

      6、商場統一舉辦的促銷活動,廠商必須積極配合或參加,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

      7、商場促銷活動,商戶不得開具假票騙取活動禮品,一經發現,罰款5000元并公示,發現三次有此行為的商戶清出商場。

      第三章營業員管理制度

      為樹立商場的品牌形象,創造良好的經營秩序,提高各品牌經銷商的經濟效益。特制訂本制度。第一條營業員管理制度及處罰條例

      1、商場營業員在進入商場工作之后一星期內必須將履歷表及各相關證件送交辦公室備案,并協助商場辦理所需各項手續。拒不辦理者,不得從事本商場內各項工作。

      2、商場營業員工作時間為周一至周五09:30—17:30;周六、周日為09:30—18:00(根據季節變化,如有調整另行通知),考勤情況每月考核公布一次,對營業員違規行為進行處罰。每遲到、早退一次扣20元。

      3、商場營業員實行全天工作制,營業員休班應提前一天告知樓層商管經理登記備案,違者扣20元。各門店不得因營業員休班空崗,代班人員按考勤制度計考勤。因特殊原因不能開門營業須提前寫請假條,交由大堂審批同意。

      4、各場地每天的清潔工作須在9:30之前做完。清洗后的抹布、拖把必須放在臉盆、桶等物內,不得將水滴灑在商場公共區域內;清潔工具、雜物必須放在店內隱蔽的位置或商場指定地點。違者扣20元。

      5、商場營業員午餐時間為11:30-13:30,午餐時不準飲用酒精類飲品。違者扣50元。

      6、商場營業員不能帶孩子上崗,不準帶小動物進入商場。違者扣20元。

      7、商場內嚴禁煙火,任何人不準帶明火進入商場,營業員發現本店內有顧客吸煙,應當及時勸阻。

      ⒏、商場營業員應在指定的工作區域休息,不能隨意坐、臥、躺場地內商品(工作需要除外),不準隨意脫鞋、踩踏商品。

      ⒐、商場營業員在工作期間嚴禁會客、大聲喧嘩、嘻鬧、吃零食、喝酒、玩撲克、下棋、賭博、聚堆、聊天、串崗、擅自離崗、干私活等現象發生,不能在店內睡覺,不得留非工作人員在店內休息。

      10、商場營業員在工作中要衣著整齊,不允許穿拖鞋、短褲上班,違者扣50元。

      11、商場營業員要文明待客,熱情、耐心、細致,認真執行文明禮貌用語;要誠實地為顧客介紹商品的質量、材質、產地、工藝、性能、執行質量法規等信息,不能誤導消費者,由商場營業員失職引起的顧客投訴,扣50元。

      12、商場營業員嚴禁互相拉客、貶低他人商品,不能影響其它店面的正常經營。造成極壞影響者,處以100元罰款。對多賣少報,強行索取中介費的營業員扣100元,情節嚴重者報公安、檢察等部門處理。

      13、商場營業員要保持門店的環境、衛生符合商場的有關規定,定期清潔店內外的玻璃、墻面、踢腳線;對商場提出的不符合要求情況未及時整改扣20元。店內、店外不得存放包裝貨物和外包裝物,違者扣50元。

      14、不得亂扔垃圾、雜物,如遇裝貨等情況,在裝貨完畢30元鐘內,必須將公共區域內的貨物、垃圾清理完畢,貨物包裝等雜物不得放入商場生活垃圾筒內。不得使用客梯運送貨物,違者扣50元。

      15、商場營業時間內,要求各門店開照明燈數量不得低于照明燈總數量的80%,照明效果不得明顯暗于商場公共區域的照明效果。凡在店面外圍的裝飾燈及燈箱(包括門頭燈箱),營業時間內必須開啟。9:30必須開啟場地內照明燈,違者扣50元。

      16、出貨請到服務臺開具出入證。夜間不得隨意出貨或加班。如有加班需要,請在每日17:00前通知商場工作人員登記備案,開加班證,。經批準后除加班人員外,其余人員不得入內,各人員要服從商場工作人員的管理,不得隨意在商場內走動,只許在工作區域中活動,違者保安人員有權將其馬上清除出場外(發生不良后果或損失由商戶自負)。

      17、商場營業員應保障商場店內、外一切消防器材的有效性和消防通道的暢通性,違者扣100元。

      18、如門店裝修,營業員應配合商場做好衛生維護工作。裝修工具與材料不得隨意堆放在公共區域;裝修場地需用圍擋遮蓋,裝修完畢后當天應將店內衛生及靠近專賣店公共區域的衛生清掃干凈;違者扣100元。

      19、商場關閉清場時,任何人員不得無故在商場停留;如有顧客,顧客離開商場時必須由營業員或門店工作人員陪同離開商場。

      20、商場營業員違犯以上各項規定,商場酌情給予口頭警告、書面警告或相應的處罰。

      21、違規的營業員,在接到商管部處罰通知后, 24小時內到商管部接受處罰。否則,按照處罰結果加倍處罰,商場有權對其專賣店停電、停業直至清除出場。(如有異議,請在接到處罰通知24小時內向商管部提出)

      22、營業員因自身原因辭職,六個月內不得在本商場其他門店任職。

    商場管理制度7

      一、施工管理

      1、裝修時間為每天上午8:00 – 12:00,下午14:00 -- 18:00,其他時間請勿噪音施工。

      2、裝修期間要保持環境整潔,建筑材料、裝修垃圾須封裝不漏,按物業管理中心指定地點堆放,由物業管理中心統一清運;裝修材料、垃圾搬入室內,不要堆放在公共場所;應保持電梯、樓梯及走廊干凈。(垃圾清運時間:每日下午15:00 -- 17:00點)

      3、施工期間,如要使用電、氣焊或動用明火時,應遵守國家有關消防管理規定,要向物業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填寫《動用明火申請表》,批準后方可使用。裝修施工隊的電工、焊工應持證上崗,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定,因施工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均由業主和施工單位負責。不準在電梯內及戶內吸煙、吐痰、亂刻、亂扔雜物,違反本條款者,依情節輕重處以50 -- 200元的違約金;嚴格遵守物管中心規定的電梯使用時間,違者處以50元的違約金。每次運載材料不得超過500公斤,違者處以50 -- 100元的違約金,并對電梯的損壞負全部賠償責任。

      4、嚴禁高空拋物,違者處罰500 -- 1000元/次,并由肇事者承擔由此引致的全部責任。

      5、施工單位應在裝修前替其裝修人員申請及辦妥有效證件,將其裝修人員的資料詳列在申請表格上,攜同裝修人員的身份證復印件或進京證、暫住證復印件(用于外地施工人員)及近照2張,交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工作證。每張工作證工本費人民幣10元(不退還)。另加每張押金人民幣10元,若遺失工作證者,押金亦予以沒收及補發工作證工本費人民幣10元。施工許可證:20元/證;押金100元。

      6、裝修施工人員憑證出入本小區,出入證實行專人專證,專戶專用。不得涂改或轉借。施工人員不得串戶裝修,逗留非工作區,不得從事招欖生意等本戶裝修不相關之行為。

      7、辦理手續時, 施工隊應繳納裝修綜合服務費8元/M2(包括污染處理、物業管理中心監管、巡查、技術服務、電梯負載及裝修提供的其他服務等各種費用。

      8、施工隊不得在樓內、外懸掛、張貼、發放各類廣告、宣傳品。

      9、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煤氣罐、電爐、碘鎢燈等,并需配備滅火器。

      10、施工人員用餐應列物管中心指定地點,并自帶飯盒。

      二、裝修施工人員行為規范

      為嚴肅施工人員的行為,給業主提供安閑、寧靜的生活環境,現制定施工人員行為規范如下:

      1、請施工人員遵守遠洋風景的各項管理規定。

      2、在公寓內對業主應禮讓三先:不與業主搶道、爭執。

      3、不準超出臨時出入證規定的活動區域;不準在小區內閑逛、活動;不準在業主門窗周圍逗留;不準窺視業主生活。

      4、不準大聲喧嘩、嬉笑追逐,攜帶工具行走不準拖拉磨地發聲;以免影響業主的休息;

      5、進入園區應衣著整齊,不準袒胸露背,蓬頭垢面。

      6、不準進行打架斗毆、賭博、吸毒、販毒、色情、偷盜、欺詐、封建迷信等違法亂紀活動。

      7、不準拆卸、破壞各種公共設備設施,保持樓宇完整、清潔、美觀。

      8、不準在施工房間內使用電爐子,嚴禁吸煙。

      9、不準超出垃圾堆放的指定地點亂倒(遺灑)垃圾。

      三、裝修配合管理保證金(押金)

      1、物業管理中心規定裝修施工隊在裝修工程開始前須支付裝修配合管理保證金,用于支付如裝修過程中造成的廢物清理費用及公共區域損壞修補費用等。

      2、扣裝修配合管理保證金不能彌補所受損失之費用時,物業管理中心有權向有關裝修施工隊追討收回所需費用。裝修配合管理保證金作為不損壞小區設施設備及按照已審核的專修的方案進行施工的保證。

      3、為保證業主的.利益和樓宇結構及配套設施的安全,物業管理中心向裝修施工隊收取施工配合管理保證金,復式每戶人民幣10000元,普通戶型100 M2以上每戶5000元,普通戶型100 M2以下每戶3000元。

      4、裝修完工三日內,業主須通知物業管理中心工程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后期滿六個月,裝修施工隊憑裝修配合管理保證金收據到物業管理中心領取裝修配合管理保證金(來前請先電話預約)。

      四、違約處理

      1、對裝修過程中違章堆放、遺棄裝修材料、垃圾和損壞公共設施的,按有關規定處理,并須賠償所有損失。

      2、違反裝修規定,接到《遠洋風景家園違章通知單》而未予及時糾正的,物業管理中心將作以處理:

      a)責令停工;

      b)責令恢復原狀;

      c)扣留或沒收工具;

      d)停水、停電

      e)賠償經濟損失;

      f)根據有關規定處以3000元以下違約金

      以上幾種違約處罰可一并執行,物業管理中心不會以因糾正違章而采取以上行為所引起的后果負責。

      3、因裝修施工給公用設施及公共利益造成的任何損失,物業管理中心將向有關當事人追究民事責任并保留索賠權利。

      4、物業管理中心有權要求對影響樓宇設施、結構、外觀的裝修工程進行更改或還原,在限定期內未更改或還原的,物業管理中心會安排完成該項工程,所需費用由裝修戶承擔。

    商場管理制度8

      □所有車主應將停車證放在所駕車輛風擋玻璃右側,以便查驗。

      □無論持有地上、地下停車場車證的車輛必須將車輛停放到指定車位。

      □所有車輛必須遵守車場內交通標志的`指示,嚴禁將車停泊于車場之任何出入口,不得堵塞行車路線及消防通道。

      □任何人士不準在地下及地上停車場內修理汽車,緊急事故且得到車場管理部門同意的除外。

      □停泊于停車場內的任何車輛嚴禁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遇有重大活動或特殊情況,車場管理人員有權指揮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

      □停泊車場內的車輛,應將車門、車窗鎖好,嚴禁在車內存放現金及其他貴重物品。

      □無證車輛不得停泊于停車場內。

    商場管理制度9

      為規范商戶及從業人員的銷售行為,強化XX商場的現場管理,營造良好的經營氛圍,保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制定XX百貨商場經營管理規定(以下簡稱規定)。本規定所指的物業管理公司為:XX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物管公司),本規定所指的商管公司為:XX商務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商管公司)。

      一、營業時間管理

      為確保整體經營形象,各商鋪應按統一營業時間要求進行開、閉店,經營方不得以任何借口違反開閉店時間或自行中止經營。如需進貨,經營方需指定他人看管并確保商鋪處于經營狀態。因節假日等原因需要調整、減少或延長營業時間的,經營方須按商管公司廣播通知或現場管理人員通知為準。

      二、秩序管理

      1、確保鋪位門前通道順暢及顧客安全,不得占道經營。

      2、未經許可經營方不得挪用或改動購物廣場內的設備、設施、用品及基礎裝修等。

      3、經營方有責任維護店鋪內安設的消防設施。

      4、經營方有責任維護店鋪內治安、消防工作,并積極配合物管公司做好全面的防盜防火工作。經營方遇到盜搶、失火等災害時,應及時、冷靜地控制局面,采取有效措施將損失降至最低,同時應迅速向管理部門或公安機關報告,尋求協助。

      5、經營方不得在商鋪范圍外堆放物品或陳列商品。如有違反,在商管公司管理人員發出通知(含口頭通知)30分鐘后,經營方仍未進行撤除的,商管公司有權強行進行撤除并不對任何損失承擔責任。

      6、經營方不得在店鋪內自行增加用電設備,亂拉亂接新的電源及插座或將原有電源、插座作任何改動,遮擋或懸掛物品,不得在店鋪內使用電飯煲、電爐、電熱水器及生火煮食。

      7、店鋪用電只能使用購物廣場提供的指定電源,確需增加用電時必須向物管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并待書面同意后才可施工、使用。嚴禁超負荷用電或盜用購物廣場及其他店鋪的用電。

      8、各店鋪嚴禁燃點香燭或燃燒其他物品,以確保購物廣場的防火安全。

      9、嚴禁在商品城內進行賭博等違法犯罪活動,一經發現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10、各店鋪嚴禁使用高音喇叭或排放噪音、異味,發出敲擊震蕩或其他形式干擾其他店鋪的正常經營。

      11、經營方不得在店鋪內供人居住或飼養寵物。

      12、經營方應按商管公司規定的進、出貨時間,使用規定的通道進出貨。

      13、各店鋪間應公平競爭,不得有惡意中傷對方,破壞對方經營的行為。

      14、經營方應誠信經營,不得強買強賣、不得出售假冒偽劣商品、不得誤導或欺騙消費者。在發生銷售糾紛時,應積極配合商管公司的.協調工作。

      三、清潔衛生管理

      1、各店鋪應以良好的衛生水準保持店鋪內衛生整潔,確保櫥窗、門面明亮清潔。

      2、店鋪的垃圾、廢水應自行清理、袋裝、并放置于物管公司指定的位置或盛器中,不得堆、倒于通道、其他店鋪或非指定位置內。經營方拆裝商品,裝修所產生的包裝物、廢料等,應依物管公司的指定路線自行清掃運走,不得棄置不管,營業人員不得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

      3、經營方因裝修所產的垃圾、雜物,由經營方自行清理至物管公司指定位置并承擔相應費用,施工期間經營方應做好圍離等安全措施及清潔工作。

      四、廣告招牌及促銷管理

      1、為保持整個購物廣場形象、格調的統一,經營方所有店面招牌的設計、大小尺寸、放置位置、內容均應經商管公司書面同意。

      2、未經商管公司許可嚴禁在店鋪外(含玻璃間隔外部)懸掛、張貼、擺放任何指示牌,廣告燈箱、海報、標貼、模型等,否則商管公司有權隨時撤除并向經營方收取撤除費用。

      3、經營方確需在店鋪范圍外擺設指示牌、廣告燈箱、模型及張貼海報等,須向商管公司書面提出申請,經商管公司書面同意并承擔相應費用后,按商管公司確定的方案執行。

      4、對商管公司為促銷所舉辦的各項企劃活動經營方應積極配合,并分擔相關經費。如涉及費用分擔,商管公司應事先通知經營方并與經營方協商確定。

      5、不得在鋪位內或公共區域張貼轉讓、轉租信息,如需經營變更,需在商管公司登記報備,商管公司將在指定位置,以統一方式進行公告。

      五、經營管理

      1、經營方需文明經營,誠信經營,杜絕假冒偽劣商品的銷售。

      2、經營方應按租約約定及購物廣場規定的業態、業種進行經營,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內容,經營方如需增加或變更經營內容,需經商管公司書面確認。

      3、商管公司為進行經營分析,需每日統計經營方的營業情況,經營方應積極并真實的報告相關數據。

      4、經營方應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使用及管理銷售人員,并加強銷售人員服從現場管理的培訓及教育。六、投訴管理

      在經營過程中若發生顧客投訴,經營方需積極配合商管公司的協調及處理。七、違反以下規定,經營方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商場管理制度10

      第一條 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提高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通告表揚:

      1. 品德端正,工作努力;

      2. 維護公司利益,為公司爭得榮譽,防止或挽救事故與經濟損失有功;

      3. 一貫忠于職守,積極負責;

      4. 有其他功績,足為其他員工楷模。

      第三條 有以下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金獎勵

      1.思想進步,文明禮貌,團結互助,事跡突出,獎勵每次20元;

      2.對商場各方面工作能提出合理化有價值的意見和建議,經審核評定,確能給商場經營、 管理帶來效益的予以每次5元獎勵。

      3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10元每次;

      4其他對商場作出貢獻,總經辦給予獎勵。

      第四條 有以上表現,公司認為符合晉級條件的予以晉級獎勵。

      第五條 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

      2. 商場總經辦審核;

      3. 商場總經辦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

      第七條 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以以下處罰:

      一.發生以下情況給予口頭警告;

      1.員工上崗須著工裝,佩戴工牌,工牌不得破損、涂改或符合佩戴規定。

      2.女員工淡妝上崗,不允許濃妝艷抹,發型簡潔自然,不允許剪怪異發式,染異色頭發;留長指甲、染有色指甲油;男員工短發不得過肩,不允許留胡須和長鬢角;

      3.員工上崗應穿深色皮鞋,鞋面保持干凈無污漬,女員工鞋跟你可過高

      4.員工在營業現場化妝、照鏡、扎頭發、換衣服者、戴雙耳環、大耳環或佩戴過多夸張飾品。

      5.員工現場行走時須緩步、輕聲、三步一步小跑、快、穩。

      6. 店鋪清潔用具、私人雜物不得同商品混放。

      二.現金處罰;

      1.員工上班遲到一分鐘一元、遲到一小時按曠工、曠工處罰200元、早退50元、上崗期間到其它區域串崗發現一次10元。

      2.員工上崗時踩或爬靠柜臺、貨架、雙手抱肩或插衣兜者,坐著接待顧客20元; 3員工上崗時不得吃東西、嚼口香糖、將食物帶入現場發現一次10元。

      4員工上崗時不得看書報、聽隨聲聽、打電腦、玩游戲、玩手機、睡覺發現一次20元。

      5員工在開店前必須完成準備工作,包括衛生清潔、換衣服、未完成每次10元;

      6工作態度粗暴,有投訴反映并經核查確有其事的處20元罰款。

      處20元罰款。

      8隨意挪用,損壞設備或安全器材的,處以50元罰款。并給予賠償商場經濟損失。 9占用、挪用商場財物;處予200元的罰款,情節嚴重者,除扣罰工資外,直接追究 法律責任。

      10泄露或商場機密,使商場經濟和聲譽蒙受重大損失的,處予500元的罰款。情節 嚴重者,除扣罰工資外,直接追究法律責任。

      11代人簽名考勤的,處予雙方各50元的`罰款。

      12.漏做計劃,每樣10元,(罰領班,領班自找責任人 )

      13.收銀區(開票臺) 位于賣場中部,須保證視線的無遮擋;臺面無雜物,抽屜和柜 子應放常用的物品(如當月帳本、護鞋用品,紙袋、少量陳列道具)并保持整潔,

      出現問題一次10元。

      三. 辭退

      1.曠工當月累積三次以上,作自動離職。

      2.違反商場相關制度經領導指出后不修正者扣當事人當月工資第一次20元第二次 30元, 當月違反3次以上做辭職處理。

      3同事間或上下領導間吵架、斗嘴,不聽勸告或協調,扣雙方當事人當月工資各100 元,相互打架斗毆者,扣雙方當事人當月工資各200元。情節嚴重者,除扣罰工資 辭退外,直接 追究法律責任。

      4開展工作被顧客投訴,確認屬實者每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元,當月投訴3次以 上,確認屬實者,加倍扣罰,情節特別嚴重者,予以勸退或辭退。

      5接到商場領導指令后推諉或實施不力,指揮不動者,每次扣當事人當月工資50元, 扣當事人主管100元,當月違反3次以上者,辭退處理。

      6自動離職或商場辭退員工當月業績歸零。

      四:請假制度

      1. 請假員工無全勤獎。

      2. 請病假員工兩天以內,不扣除工資。三天以上扣除當天工資,需出示醫院病歷證明。

      3. 請事假一天扣三天工資,并無全勤獎。

      4.亂丟煙蒂、果殼、紙屑;亂倒飯菜、茶葉;亂扔雜物,隨地吐痰等影響環境衛生的

    商場管理制度11

      一、公共位置管理

      1、未經批準,不準在露天廣場、廣場入口、場內任何位置(除商鋪以內,派發任何宣傳品,贈品)。

      2、嚴禁在商鋪門口或廣場的任何位置吶喊拉客。

      3、未經批準,不得把自制廣告牌或其他形式之廣告物品放置在任何公共位置,包括店鋪門口(以門檻直線為界)。

      4、未經同意,商鋪不得擅自舉辦任何形式的對外活動,包括邀請名人蒞臨等。

      二、商鋪內部管理

      1、商鋪任何宣傳不能有誤導消費者、抵毀其他同類商鋪的內容,不允許任何惡性競爭之針對性的宣傳。

      2、對于商鋪內任何圖案文字,管理公司保留否決權,如確實設計制作低劣有礙觀瞻,商場商管部有權更改或折除。

      3、不準在商鋪面對公眾的玻璃部分任何位置張貼、懸掛任何物件(嚴禁使用雙面膠、玻璃膠)。

      4、商鋪內的海報、吊旗等宣傳用品需報商管部備案,嚴禁在減價或促銷期間出現“跳樓價”、

      “出血狂減”、“傾銷”、“清倉”、“轉手賤買”等文字。

      5、在商鋪內自行播放音樂等聲響以不影響鄰舍及公共環境為原則。商場內不能使用音響方式進行廣告宣傳,特殊情況須報管理公司審批。

      三、廣告位的管理

      1、商戶可自行使用各自門中燈箱,不得隨意改裝破壞。

      2、商戶不能擅自使用面對公共的`玻璃部分做廣告,在管理公司同意的前提下,可做宣傳自行生產、主要經銷產品的廣告或本鋪位形象廣告

    商場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現場管理工作關系到公司的銷售業績和企業形象,為適應現代企業的發展要求,使本公司在日益猛烈的市場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從規范現場管理工作,規范現場管理人員行為的角度出發,制定本條例。

      其次條:制定本條例的原則:

      1、商場現場秩序依靠公司每一位員工共同遵守。現場工作人員之間應積極協調協同作,各崗位工作人員應在本崗位職責內,在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內履行自己的權利和義務,務必做到現場有人管理,現場責任有人承受。

      2、本條例之規定以現場日常工作為對象,以規范現場秩序,規范現場工作人員行為為內容,以現場內部管理為主體,以現場和各職能部室之間相互協同和監視為補充。

      第三條:公司所有工作人員必需遵守本條例之相關規定。

      第四條:現場管理人員為現場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必需堅守崗位。

      第五條:現場管理為走動式管理與定臺管理相結合。

      第六條:現場管理人員應熟知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作為開展工作的依據。

      第七條:本條例由總則、商場經理工作職責、商場助理工作職責、商場人事管理條例、商場環境管理條例、票流管理條例、商品管理條例、商場安全管理條例、商場裝修管理條例、班前會、工作流程、附則十二章組成。

      其次章商場經理工作職責

      第八條:在總經理的領導下,全面負責商場的日常管理及各項考核工作。

      第九條:貫徹執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維護商場正常的售賣秩序。

      第十條: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經濟指標。

      第十一條:負責商場內部人員調配、業績考核等工作。

      第十二條:負責實習管理人員實習期間評定工作。

      第十三條:組織實施商場員工的培訓工作。

      第十四條:協同公司各職能部門做好商場考核工作。

      第十五條:完成商場區域調整、品牌更換工作。

      第十六條:與供貨商保持聯系,及時落實商品換季及補貨工作。

      第十七條:協助組織各品牌供貨商實施商場內部營銷活動。

      第十八條:落實公司的大型公關和促銷活動,并及時確切將活動內容傳達到每一位現場員工。

      第十九條:向公司反饋相關營銷活動效果。

      其次十條:組織安排商場的市調工作。

      其次十一條:不斷加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做好內部安全保衛消防工作。

      其次十二條:協調商場內部各個崗位之間的工作關系。

      其次十三條:擬定商場內部各項管理制度,并負責監視、考核與實施。

      其次十四條:協調好與各職能部室及其它商場的日常工作關系。

      其次十五條:定期收集整理員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并落實。

      其次十六條:組織員工班前班后會,每月至少組織并加入一次員工座談會。

      其次十七條:親自向員工傳達公司重大事件、重大活動的須知及內容。

      其次十八條:及時發現現場存在的問題,并加以解決。

      其次十九條:及時、合理處理現場發生的較重大的突發事件。

      第三十條:及時、合理處理較繁雜的顧客投訴。

      第三十一條:完成公司交給的其它工作。

      第三章商場助理工作職責

      第三十二條:在商場經理的直接領導下,具體負責現場的日常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三十三條:不折不扣地貫徹、落實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三十四條:維護現場正常的售賣秩序,協同各職能部室開展工作。

      第三十五條:負責本商場員工日常行為的檢查管理工作,包括儀容儀表、迎言送語、站姿站位、個人衛生等。

      第三十六條:負責本商場各品牌的衛生清掃、商品羅列、價簽擺放的督導檢查工作。

      第三十七條:負責本商場員工的考勤、外出、就餐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條:負責本商場員工行為規范及基本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三十九條:負責商場晨、午會的召開及員工進場、退場的組織工作。

      第四十條:協助商場經理解決處理員工與廠商的勞資糾紛問題。

      第四十一條:負責對供給商在現場的行為進行管理與監視。

      第四十二條:負責本商場商品的進、銷、存的監視與管理工作。

      第四十三條:負責本商場各品牌商品質量、商品標識及商品價格的管理工作。

      第四十四條:負責本商場《銷售日報表》、《銷售月盤點表》、《打折(變價)申請表》等票據的審核與簽批工作。

      第四十五條:負責本商場各品牌促銷手續的上報及促銷用品、宣傳用品的領用工作。

      第四十六條:負責公司各階段促銷活動在本商場的組織落實工作。

      第四十七條:負責現場發生的一般性投訴事件及突發性事件的處理。

      第四十八條:負責本商場日常用品的領用。

      第四十九條:負責本商場員工用品、雜物雜品的存放及試衣間的.管理。

      第五十條:組織并落實本商場的消防安全及保衛工作。

      第五十一條:負責本商場貨品的安全監視工作。

      第五十二條:負責本商場其它安全工作

      第五十三條:負責監視收銀員對收銀機的管理工作,并督促其做好每日的衛生清潔;除收銀員正常工作外,任何人不得隨便操作,收銀機發生故障應當即通知有關部門。

      第五十四條:負責監視收銀員對顧客提醒牌的保管工作,發現損壞應及時更換或修理。

      第五十五條:負責提醒并監視收銀員認真清點和合理保管所受理的現金和票據,并按規定鑒別真偽。

      第五十六條:負責對收銀員私自押款的行為進行監視。

      第五十七條:完成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商場人事管理條例

      第五十八條:須嚴格審核上崗導購員(收銀員)的上崗手續,杜絕無證上崗現象。

      第五十九條:培訓考核新上崗導購員(收銀員)應知應會。

      第六十條:對新上崗導購員(收銀員)的日常工作進行監視考核,對其轉正做出評定。

      第六十一條:隨時檢查促銷員促銷時間,督促促銷到期的促銷員辦理離崗或延期手續。

      第六十二條:積極協調解決導購員與廠商之間發生的勞資糾紛。

      第六十三條:對違紀員工開展思想工作,相互溝通到位。

      第六十四條:導購員(收銀員)如需頂(換、還)班時,頂(換、還)班人員提前寫出書面申請,申請內容包括:頂(換、還)班原因、頂(換、還)班時間、申請人和頂(換、還)班人簽名,現場管理人員簽名批準。

      第六十五條:員工有事需請假時,必需提前寫出書面申請,先由廠方管理人員簽字,再由現場管理人員簽字批準。因各種原因不能按時銷假的,需提前辦理續假手續,否則視為曠工。

      第五章商場環境管理條例

      第六十六條:現場管理人員要時刻注意維護商場的良好形象。

      第六十七條:督促保潔員做好公共區域的地面、墻面、柱面、鏡面、扶梯、垃圾桶、裝飾物等的清潔維護工作。

      第六十八條:督促導購員做好柜組內地面、墻面、柜面、鏡面、貨架、1架、花車、模特、票臺、小庫房、試衣間等的清潔維護工作。

      第六十九條:督促保潔員和導購員做好所轄區域內消防箱、消防栓、消防鏡面、滅火器、報警器等物品的清潔維護工作。

      第七十條:監視本商場各品牌的形象,隨時檢查各品牌的裝飾擺放物是否規范,各類設施是否齊全、有損害,發現有影響商場形象的現象當即督促其整改。

      第七十一條:做好本商場展臺、櫥窗、廣告牌、指示牌、水牌、易拉寶等的清潔維護工作,發現有損壞狀況,當即報相關部門進行必要的更換或修理。

      第七十二條:依照營銷部的統一規劃和規定保持商場形象的整體統一,不得隨便發布POP、張貼宣傳畫、擺放1架,或進行其它廣告宣傳活動。

      第七十三條:各商場如有花車促銷,所需宣傳架和POP數量及擺放位置應提前請示營銷部。

      第七十四條:向公司提出有關商場形象的合理化建議。

      第六章票流管理條例

      第七十五條:貫徹執行公司有關財務、網絡方面的規章制度,熟知公司的票流程序及規定。

      第七十六條:自覺接受公司有關人員的檢查指導,緊湊協同商場財務人員的工作。

      第七十七條:檢查零銷小票的規范填寫

      第七十八條:檢查《非自營商品進店登記表》的規范填寫。

      第七十九條:按規定及時傳遞商品打折變價單,并監視、檢查《打折(變價)申請表》的規范填寫。

      第八十條:檢查《銷售日報表》的規范填寫。

      第八十一條:安排每月商場的盤點工作,在規定時間內將盤點表上交公司財務。

      第八十二條:做好本商場商品退換貨的審批工作。

      第八十三條:嚴格執行誰制單誰署名制度,嚴禁代簽,冒簽,嚴禁使用他人工號。

      第七章商品管理條例

      第八十四條:監視供給商進退場商品運輸。

      第八十五條:按規定審批商品進退場手續。

      第八十六條:督促導購員積極把握商品知識。

      第八十七條:監視并努力杜絕場外交易現象、體外循環現象,嚴禁私壓顧客貨款,嚴禁代客交款。

      第八十八條:檢查本商場所銷售商品的質量、包裝、吊牌、內外標、廠名廠址等是否符合有關規定,及時撤換不符合商檢要求的商品

      第八十九條:對商品羅列不整齊、破損或不按規定羅列的現象督促其及時整改。

      第九十條:協同業務部門對過季商品要及時督促廠商撤換。

      第九十一條:嚴禁商品未經商檢入場。

      第九十二條:隨時對本商場商品價簽進行檢查,對填寫不規范、擺放不到位的狀況當即督促其整改。

      第九十三條:認真檢查商品編碼,制止未編碼商品的銷售,假冒編碼的商品要及時清除,并對供給商予以處理。

      第九十四條:商品一貨一碼,不能混用商品編碼,嚴禁新商品使用舊碼和舊商品補貨重新申報新碼,不準出現重碼。

      第九十五條:商品在銷售中嚴禁串碼銷售,不允許空退藍進。

      第九十六條:隨時檢查各品牌庫房商晶及雜物的擺放,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九十七條:監視有關黃伯金、珠寶等寶貴商品的出入庫工作。

      第八章消防安全管理條例

      第九十八條:現場管理人員為現場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九十九條:每日檢查本商場各品牌和公共區域的消防安全狀況和員工消防安全知識的把握狀況。

      第一百條:保障本商場消防安全設施配備齊全,如發現消防安全設施有損壞應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第一百零一條:隨時檢查員工通道、消防通道的暢通,對于在通道內堆放雜物或擠占通道的現象要及時給予制止。

      第一百零二條:利用晨午會時間對員工進行有關消防安全知識和公司有關消防安全制度的培訓。

      第一百零三條:時刻保持警戒,發現可疑人員及時通知保安部。

      第一百零四條:提高防范意識,做好處理突發事件的準備。

      第一百零五條:做好員工上下班進出場管理工作。

      第一百零六條:積極協同保安人員做好清場工作和交接班工作。

      第九章現場裝修管理條例

      第一百零七條:對現場裝修進行嚴密監控,注意施工安全。

      第一百零八條:嚴格審核裝修手續,對手續不全的有權制止其施工。

      第一百零九條:對裝修人員的衣著、言行進行有效管理,保證售賣現場的工作秩序和公司良好形象。

      第一百一十條:裝修現場如發出噪音、產生灰塵,影響到現場正常的售賣秩序時,有權予以制止,并責令停工。

      第一百一十一條:對裝修現場施工所需的汽油、烯料等易燃品、臨時接出的電線必需有效監控,以確保現場及人員的安全。

      第一百一十二條:阻止供給商在營業時間進料,督促供給商在非營業時間及時清運施工余料和廢料。

      第十章班前會

      第一百一十三條:班前會由現場管理人員主持,但重大、特別事項必需由現場經理主持。

      第一百一十四條:檢查導購員出勤與儀容儀表。

      第一百一十五條:對上一工作日工作進行總結,對本工作日工作進行安排。

      第一百—H六條:傳達公司下發文件。

      第一百一十七條;對本商場好人好事表揚,對違紀現象給予批評。

      第一百一十八條:對導購員進行常規培訓。

      第十一章工作流程

      第一百一十九條:8:OO(7:30)保安人員開啟更衣室門,員工可進入更衣室。

      第一百二十條:8:45(8:15)保安人員關更衣室門,同時開各商場南通道門,員工可進入商場等候(活動范圍僅限于南通道門口附近,嚴禁進入售賣區域)。

      1、自檢儀容、儀表。

      2、列隊。

      第一百二十一條:8:50(8:20)廣播室播放15秒鐘入場提醒音樂,現場管理人員帶隊至早會位置,保安人員鎖南通道門。

      第一百二十二條:8:50-9:00(8:20-8:30)由助理級以上管理人員主持召開晨會。

      第一百二十三條:9:00-9:30(8:30-9:00)

      1、檢查商品、清點貨物、補足缺貨、保障銷售,并做好早會內容記錄。

      2、衛生清掃工作。

      3、如發現異常,當即報現場管理人員。

      4、開門營業前5分鐘開柜組照明。

      第一百二十四條:9:30-9:35(9:00-9:05)迎賓,要求以標準站姿站立于區域前沿,并對通過區域的顧客道迎言。

      第一百二十五條:9:35-10:30(9:05-10:00)完成本區域的商品衛生維護、本柜組前一天的銷售日報、填寫各種單據的制作申請,并交于現場管理人員處。

      第一百二十六條:10:30-15:00(10:00-15:00)導購員正常售賣,商場管理人員定臺或巡場,辦理有關單據、表格的傳遞和物品領用工作,并對儀容儀表、工作紀律、服務規范、區域衛生進行檢查,對現場存在的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反映并督促其及時解決。

      第一百二十七條:11:30--14:00就餐時間,員工輪番就餐,每人每次40分鐘,并確切記錄。

      第一百二十八條:14:45-15:00當班助理主持下午班員工班前會。

      第一百二十九條:15:00—15:15上、下午班交接,早班人員離崗,下午班人員開始工作。

      第一百三十條:15:15-21:00(21:30)導購員正常售賣,商場管理人員定臺或巡場,加大檢查力度。

      第一百三H^一條:17:30—20:00就餐時間,員工輪番就餐,每人每次40分鐘,并確切記錄。

      第一百三十二條:21:00-21:05(21:30-21:35)送賓,要求以標準站姿站立于區域前沿,并對通過區域的顧客道送語。

      第一百三十三條:21:05-21:15(21:35-21:45)進行地面衛生清潔工作。

      第一百三十四條:送賓終止后,班后會,對當天工作進行總結。

      第一百三十五條:組織員工退場。

    商場管理制度13

      保潔員是負責商場內繁重而辛勞的清潔衛生工作,直接服務于商家、顧客的重要工作集體,亦是衡量公司管理工作質量高低的重要基層組織,為了規范公司賣場管理,提高服務工作質量,特制定保潔人員崗位責任制度,每位員工必須認真執行:

      一、保潔日常素養:

      1、樹立高度的責任心,關心商場的利益,嚴格片區保潔責任制,在清潔過程中,如發現設施設備有損壞或異常情況應及時向上級主管或工程維修人員匯報,負責管理好片區衛生器具,認真做到衛生器具整潔、布置合理,隨時保持清爽、美觀,保證商場內外的清潔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潔人員應隨時巡視賣場,發現污物雜物應及時處理,隨時保證商場內的清潔衛生。

      2、保潔人員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對公司負責的`覺悟,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須向主管請假,得到主管的批準,方才可離開崗位。

      3、承包崗位片區衛生必須達到規定標準,連續3次未達標者,分別給予警告、罰款、辭退的處罰。當日值班長須做好詳細記錄。

      4、保潔人員對商家、顧客服務要熱情周到,舉止端莊,禮貌大方,把顧客當作上帝,對客戶的投訴當日值班長必須馬上處理,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

      5、上班時必須穿著清潔,按規定要求著裝,并將工作卡端正戴在胸前,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工作場所都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6、保潔人員在工作要堅持原則,團結協作,以禮相待,不準以個人恩怨懈怠工作,不準給同事設制工作障礙,不準以任何借口擾亂工作秩序。

      7、不準私拿公物,私賣廢品,如發現,分別給予罰款并同時辭退;如損壞衛生工具者,要照價賠償。拾到物品,應及時上交主管。

      8、商場內的垃圾要隨時清除干凈,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時運送出場外或指定地點并倒入集裝箱。

      9、保潔人員在工作中有權勸阻、制止破壞公共衛生的行為,不能處理、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有權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議。

      二、日常工作安排:

      1、保潔員工作時間:上午班:08:00—————————16:00

      下午班:14:00—————————22:00

      2、保潔組設保潔8人,其中組長2人。組長下設代理人2人,便于當班組長因特殊原因或休假不在崗時,處理日常保潔組工作。

      3、日差該分配如下:

      ①一層設保潔一名,負責大廳內衛生,一層東、西門外大理石臺階衛生,以及日常垃圾清理。(另在有人員休假時負責十樓辦公室衛生)

      ②負一層設保潔一名,負責負一層公共通道衛生,日常垃圾清理并在清理日常垃圾時傾倒負一層各辦公室內垃圾。

      ③負二層設保潔一名,負責負二層公共通道衛生,日常垃圾清理并在清理日常垃圾時傾倒負二層辦公室內垃圾。(另在人員休假時負責洗手間衛生。一般負責清理洗手間四次,每隔2小時清理一次,保證無異味無雜物)

      ④另設機動人員一名,在以上崗位有人員休假時頂替以上人員負責該崗位日常工作,無人員休假時,負責辦公室衛生及洗手間日常衛生。

      ⑤原則上以上工作崗位一周輪換一次,如遇到特殊情況或不能勝任某一工作崗位時可定崗作業。

      三、交接班制度

      1、每天下午15:30—16:00視為交接班時間,有白班負責保潔管理員和兩班組長進行巡視交接。

      2、交接過程中下一班組長對上一般保潔組工作進行全方面交接,保證通道、洗手間、護欄干凈,垃圾及時清理,如未達標當班保潔組長找樓層保潔處理或自己親自處理。完成后方可下班。

      3、在巡視交接過程中前一班的保潔必須堅守崗位在交接完后無問題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下班,且15:30下一班接崗時需與前一班保潔現場交接!交接完成后立刻投入工作。

      4、14:00—15:30下班保潔來后主要集中處理電扶梯區域衛生及大門玻璃以及新增扶梯問外玻璃!如遇特殊情況除外。

      5、夜班保潔下班時間為22:00整,下班前工作必須完成并檢查合格后方可離開工作崗位下班,且夜班保潔需要在每天下班前沖洗洗手間一次,保證干凈、整潔、無異味、無雜物!保持通道、扶梯區域干凈、整潔,垃圾需當班處理,不允許有遺留。

      6、次日白班保潔上班時需了解現場衛生狀況、對重大異常衛生狀況記錄在案,在夜班保潔上班后向其反映并責令其后續改善!

      7、兩班保潔人員需處統一戰線做好衛生,不允許出現兩極分化現象,當班保潔在發現上一班問題時,知會當班組長,由當班組長統一問題、思想后再反饋給保潔負責人處理,不允許各保潔在交接問題時責問下一班組長或保潔員。

    商場管理制度14

      第一條 采購

      1、商場內部維修需購買物品,相關物業主管應首先到現場查實并填報'請購單';相關品名、規格、型號、數量、報價、用途、用于位置等欄目需填寫清楚、完整;如需做布幅、廣告牌等其它廣告則應填報'廣告制作申請單'。如發現有謊報、虛報等不實現象,扣減經辦人當月績效考核5分;

      2、'請購單'應上報商場經理審核簽字,若商場經理未認真履行職責,隨意簽字,扣減當月績效考核10分;

      3、經商場經理審核簽字,'請購單'報商場財務部定價(根據公司價單),500元以上金額由總經理審核,500元以下200元以上金額由商場總監審核,200元以下金額由商場經理簽字即可購買;

      4、購物程序完畢,商場經理用備用金定專人購買,供貨單位由集團財務部采購指定,若另行購物發現有假冒商品,須立即退貨,若造成經濟損失,則須查究相關人員責任;

      5、購進商品由商場保管員建立實物收支臺帳,入庫后方能領用;

      6、辦公用品由集團公司行政辦填報'請購單'統一購買、保管,若商場用則應指定專人領取。

      第二條 費用報銷

      1、商場財務應驗正發票,發票須與'購物單'各欄相符,財務人員還需到現場查實數量、使用情況,并在'購物單'上簽字確認;

      2、報銷單上應有報銷人、商場經理、驗收人簽字;

      3、500元以上金額、數量大的商品須由集團財務部采購定價、購買并監督入庫,使用,并在發票上簽字,各商場財務方能辦理報銷付款事宜;

      4、付款報銷完畢,各商場財務室專人應在'物業費用登記表'上登記(登記表中備注欄應填清金額);

      5、購買辦公用品,費用報銷參照以上條例執行。

      第三條 其它

      為節省物業維修費用支出,商場經理、物業主管在巡場工作中應重視商場內卷簾門、電梯、線路、水管檢查,督促電工對以上物品常維護保養以延長其使用壽命。年終經財務核算,若商場物業管理費未超出計劃,則按節約金額的10%作為商場節約獎發放。

    商場管理制度15

      第一條 總則

      為了加強顧客投訴接待工作的管理,全面提高沈陽新瑪特的服務質量,結合公司現行的《店堂管理考核制度》和其他管理制度,對于顧客投訴的受理、解決、管理、考核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投訴的受理

      2.1受理投訴的范圍

      2.1.1沈陽新瑪特各樓層業種,客訴中心應當受理因新瑪特所提供的商品和服務而引起的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的投訴。

      產品質量投訴是指因商場提供的商品的質量以及因商品質量引起的財產損失、人身傷害等各種投訴。

      服務質量投訴是指因商場的營業員(含促銷營業員、專柜營業員)、管理人員的服務質量(包括服務態度、服務用語、接待質量等)、大件商品的售后服務(含送貨、退貨運輸、維修等)、商場的服務環境、設施、衛生等致人損害引起的投訴。

      2.1.2對非因由商品質量及服務質量引發的投訴,由首次接待投訴的部門直接聯絡相關責任部門負責受理(包括設施、安全環境、人身財產損害及其它突發事件)。

      2.2 受理投訴的部門

      2.2.1 對顧客的投訴實行各樓層業種和公司客訴中心“兩級受理制”。

      2.2.2 對與顧客的投訴實行“誰經銷、誰負責”的原則,  提供該商品和服務的樓層業種先行受理解決。 2.2.3 對于在商場內獨立經營的租賃店(柜),所發生的消費糾紛,由其租賃店(柜)一次性妥善解決,商場不予受理(如:寵物店、永樂、一兆偉德、賽克、仙蹤林、多妮妮等)。

      2.2.4 客訴中心是公司的最高裁決部門,部長有最高裁決權,有權對重大疑難投訴和顧客對樓層業種處理意見不滿意的投訴,進行最終裁決。

      2.2.5 客訴中心所做的裁決為終局裁決,各樓層業種必須執行,如樓層業種對顧客客訴中心的裁決有疑義,且有證據加以證明,可以于3日內,向客訴中心申請復核。逾期申請,不予受理。

      2.2.6 各樓層業種主要受理下列投訴:

      (1)對商品質量和提供服務的投訴;

      (2)因商品的質量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害的投訴;

      (3)因專柜設施引起的人身損害的投訴;

      (4)對營業員(含促銷營業員、專柜營業員)的服務態度、服務用語虛假夸張的宣傳等服務質量的投訴;

      (5)對公司管理人員的服務質量的投訴;

      (6)顧客以信函、電話、等方式對上述五款的投訴及其他投訴;

      2.2.7客訴中心主要受理下列投訴

      (1)認為樓層業種的處理意見違反國家的法律、法規或不符合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承諾的;

      (2)對各樓層業種的處理意見不滿意的;

      (3)投訴商場的營業員(含促銷營業員、專柜營業員)、管理人員服務質量的;

      (4)因商場的衛生、環境、設施等致人損壞的;

      (5)應予受理的其他投訴;

      第三條 投訴受理的程序

      3.1樓層業種和客訴中心分別受理第二條所列的各自受理投訴權限范圍內的顧客投訴。

      3.2未經樓層業種處理而直接投訴于客訴中心的,原則上由樓層業種負責接待人員將顧客接至到樓層業種處理。顧客對樓層業種的處理意見不滿意或處理不合法、不正確的,樓層業種應告知顧客有權投訴于客訴中心,并派人陪送。

      第四條 受理部門的職責

      4.1各業種、賣區設有顧客投訴登記簿,且放置于賣場服務臺明顯處。

      4.2各樓層業種和客訴中心對于各自受理的投訴,應對顧客的自然情況(包括姓名、住址、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涉訴商品的情況(包括品名、專柜廠家、金額)、顧客的投訴內容、根據、要求和樓層業種調查核實的基本情況、處理意見、根據、處理投訴人員、處理日期等進行登記備案;不隨意泄露顧客的自然情況。

      4.3各樓層業種、客訴中心的負責人員應熱情的做好接待工作,耐心地聽取和解答顧客所提出的問題,全面提高服務質量和藝術水平;

      (1)接待負責人員應站立、微笑地迎接每一位顧客、向顧問候“您好!能幫您解決什么問題?”,并給顧客讓座;不準態度冷淡或使用其他生硬的語言,怠慢顧客;

      (2)在顧客陳訴投訴的內容時,應耐心地聽取顧客的意見,不準打斷顧客的陳訴,在顧客陳訴完結后,做好相關主要內容的筆錄,并耐心地解答顧客的問題,做好調查核實工作。

      (3)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承諾,提出解決

      顧客投訴的書面處理意見備查,并積極、耐心地說服顧客接受正確的方案;不準未盡耐心說服的義務,讓顧客投訴于客訴中心或不負責任地強制顧客接受;

      (4)如顧客對于樓層業種的處理意見不滿意或認為其處理意見不合法、不正確的,應告知顧客處理的相關規定,并陪送到客訴中心。

      (5)顧客離開時,接待顧客的.相關人員應起立恭送顧客,并告知顧客:“歡迎您再來新瑪特!”。

      (6)各樓層業種應及時、合理地解決顧客的各類投訴,力爭做到“一次投訴,一次解決”;由接待的第一位營業員或接待負責人幫助顧客辦理顧客投訴的相關事宜,不得以“不知道、不清楚”、“不歸我管”為由,推委、搪塞、怠慢顧客,把問題在柜臺解決,盡力為顧客創造一切方便。

      4.4對于疑難復雜的投訴和特殊顧客,各樓層業種應及時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及時通知顧客與客訴中心溝通,提出相應的解決辦法。

      4.5在解決顧客的退換貨的投訴過程中解決貫徹落實公司的《服務承諾》:可換可不換的,堅決給予換;可退可不退的,堅決給退;雙方都有責任的,以我為主。

      4.6客訴中心對顧客以電話、信函等方式進行的投訴,做好記錄,轉交樓層業種處理,并實行催辦制度。

      (1)對于能夠當場解決的、樓層業種應在處理完畢后,及時將

      處理結果通知客訴中心。

      (2)對于疑難、復雜的投訴和特殊顧客,應于投訴轉交到樓層

      業種時起3日內,將處理意見通知客訴中心。

      (3)各樓層業種應及時解決顧客以電話、信函等非直接的投訴,并保證真實無誤地將處理結果通知客訴中心。

      4.7各樓層業種要嚴把質量關,對銷售假冒、偽劣商品或提供欺詐性服務的行為,一經投訴,各業種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第五條 投訴的處理期限

      5.1各樓層業種對于簡單的投訴,應當場解決;對于疑難復雜的

      投訴,最遲應于2內提出書面處理意見,并登記備案。

      第六條 投訴接待工作的考核

      6.1各樓層業種對其受理的投訴所做出的處理意見應做好記錄,并備案。

      6.2經樓層業種處理,顧客仍不滿意或認為樓層業種處理不當的,應告知顧客有權投訴于客訴中心。經客訴中心審查復核,如樓層業種認定的事情不清楚、不正確或適用的法律、法規、公司的規章制度和承諾確有錯誤的,撤銷業種處理意見,另行做出裁決或責令部門予以更正。

      6.3對于管理人員的服務質量(包括服務態度、服務用語、接待質量等)的投訴,可以直接由客訴中心先行受理,并進行調查核實。顧客投訴內容,經查證屬實并有損公司聲譽,按公司獎懲條例給予處罰。

      6.4為了全面提高各樓層業種的服務水平,確保各樓層業種對顧客投訴熱情接待、耐心解答,力爭做到“一次投訴一次解決,一次咨詢一次滿意”,規定如下:

      6.5各樓層業種未按第5.1條的期限處理和解決顧客投訴的,經客訴中心查證屬實的,算作服務質量投訴并結合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通報樓層業種。但對重大疑難的顧客投訴,各業種樓層提前通知客訴中心的不在此限。

      6.6各樓層業種違反第4.1—4.4條的規定,給公司的信譽和形象造成重大損失的,根據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對相關責任人員和樓層業種予以處罰:個人50—100元/次;樓層業種1—3分/次。

      6.7各樓層業種違反或拒不執行第4.5條的規定,扣罰業種樓層1—5分。

      6.8各樓層業種未積極地執行第4.6條的催辦制度,顧客因同一問題尚未及時解決而再次投訴或樓層業種通知的處理結果不及時、不準確,則以樓層業種的一次服務質量投訴論,根據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規定,扣罰樓層業種1—5分。

      6.9樓層業種不履行第3.2條規定的,根據公司《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規定,扣罰業種樓層1—2分。

      6.10對于因商品的質量(含道具設施)問題及其引起的人身、財產損害的投訴,經客訴中心查證屬實的,除責令樓層業種或商品的生產廠家賠償顧客的損失外每次投訴酌情扣罰樓層業種、廠家

      6.11對商場的設施、環境、衛生及其損害的投訴,由客訴中心與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妥善處理。

      6.12被市級以上新聞單位批評曝光的樓層業種,年度內第一次扣10分,第二次扣50分,被批評曝光的營業員勸退。 第七條“特事特辦”獎勵制度

      7.1為維護公司的信譽和形象,提高公司的服務水平,適應重大疑難投訴和特殊顧客的需要,結合公司的《店堂管理考核制度》的規定,設立特事特辦的獎勵制度。

      7.2“特事特辦”獎勵制度是指對重大疑難的投訴和特殊顧客的特殊情況,各樓層業種在法律、法規和公司規定、承諾之外,給與退換貨或提供相應的服務的,對做出特殊處理的樓層業種,予以加分的獎勵制度。

      7.3“特事特辦”獎勵制度的具體實施細則如下:

      (1)適用的事件僅限于重大疑難的投訴和特殊的顧客;

      如按照相關的法律、法規和公司的規定解決爭議,可能會給公司的信譽和形象造成較大的損失或難以滿足顧客的特殊需要;

      (2)必須由各樓層業種與客訴中心協商確定相應的處理意見,由各樓層業種具體執行;

      (3)各樓層業種積極執行“特事特辦”處理意見的,由客訴中心酌情給予該樓層業種加分的獎勵。

      7.4無投訴獎勵按月、半年、全年考核,樓層業種加1—10分,受委屈加1—5分,受委屈個人獎勵50—100元。

      第八條 本制度自即日起實施,人力資源部對本制度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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