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管理制度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使用的頻率越來越高,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對擬定制度很是頭疼的,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市場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市場管理制度1
1、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商業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市場部人員每周、每月要有書面總結和工作計劃,將期間的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并提出下一階段工作思路,交檔案管理人員存檔。
3、每組織實施一個小的項目或計劃,要有項目推進計劃表。嚴格按照時間推進表進行考核。
4、對外包項目也要有項目推進表和跟蹤。如果能降低節約費用可申請考核獎勵。
5、如果因為市場的'項目推進計劃遲緩影響到其他部門工作的開展和項目啟動的推遲,應根據事態的輕重決定執行處罰,提交總經理辦公會討論決定。
6、對終端市場的推廣、形象包裝設計、市場費用審核要保質保量落實和完成,()確保費用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無聊的接打電話或QQ聊天等。
8、市場部人員有加盟、轉正、內部調整、離職、開除、辭退等變動時,須經市場總監根據工作特性及能力提出意見,經簽字確認后生效。
市場管理制度2
農貿市場管理制度是保障市場運營秩序、維護消費者權益、促進商戶公平競爭的重要手段。它旨在規范市場內的交易行為,確保食品安全,提升服務質量,同時也為市場管理者提供了一套有效管理和監督的依據。
內容概述:
一套完整的農貿市場管理制度應涵蓋以下幾個核心方面:
1、市場準入:規定商戶的資質審核標準,包括營業執照、食品經營許可證等。
2、商品質量:設定商品質量標準,如新鮮度、包裝、標簽等,并規定檢查機制。
3、價格管理:規范商品定價,防止哄抬物價或低價惡性競爭。
4、服務規范:明確商戶的服務標準,包括營業時間、售后服務等。
5、衛生環境:制定環境衛生要求,如攤位清潔、垃圾處理等。
6、安全管理:包括消防、用電、防盜等安全規定及應急預案。
7、糾紛解決:設立投訴處理機制,公正解決商戶與消費者的'糾紛。
8、績效考核:對商戶的經營業績進行評估,作為調整攤位位置、租金等的依據。
市場管理制度3
一、進場經營戶除須具備《營業執照》外,還需辦妥《衛生許可證》和《生產許可證》等證件,對進來的食品必須索證,并記好臺帳。嚴格禁止不具備證件的經營戶進入市場銷售產品。
二、充分利用黑板報、廣播、報紙的宣傳媒介作用,積極廣泛宣傳《食品衛生法》。提高經營戶的經營素質,自覺遵守食品衛生管理有關規定,切實做好食品追溯制度。
三、加強計量、防疫、衛生、工商等職能工作的監督作用,維護市場秩序,防止假冒偽劣和不清潔的食品進入市場。
四、經營戶要遵紀守法,合法經營。嚴格禁止經營腐爛變質、油脂酸敗、霉變、生蟲、污穢不潔食品;嚴格禁止經營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染的食品。
五、副食品經營者不得銷售國家明令淘汰并停止銷售的產品和失效,變質產品;銷售的產品標識應具有產品名稱、廠名、廠址、凈會含量、標準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主要配料等八個要素;不得偽造產地,不得偽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廠名、廠址;不得偽造或者冒用認證標志等質量標志。
六、市場配備專(兼)職質量管理人員,負責對市場產品質量的監督檢查,對銷售假冒偽劣或不符合產品質量法規定的經營者按市場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情節惡劣的停業賴頓,并清除出市場。
七、認真做好消費者投訴的接待和處理工作;根據群眾舉報,組織力量查處違反《食品衛生法》有關案件。
八、保護消費者的利益,積極查處假冒偽劣商品,并按有關部門的'規定對違反者作出教育,停業整頓,經濟處罰,直至吊銷營業執照清退出場的處理,情節特別嚴重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九、加強市場商品質量監督管理:
1、每日一次食品安全巡查制度。
2、每月一次檢查過期產品和“三無”產品。
3、突出檢查有質量問題或被新聞媒體暴光的商品。
4、檢查中有違規行為者,記入市場不良行為臺帳。
十、建立;獎懲機制:
1、執行食品準入制度,列入文明經營戶評比條件之一。
2、對不重視食品準入制,不執行進貨臺帳制的攤位,要采取批評和曝光的方法進行教育。
3、對嚴重違規者,提交工商、技術監督部門和公安機關處理。
市場管理制度4
為維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保護廣大經營戶的合法權利,將龍里綜合農貿市場建設成為“國家級文明市場”,制訂本公約,凡入場的經營戶必須自覺嚴格遵守、履行以下責任:
一、依法經營、禮貌待客、誠實守信、維護消費者權益,嚴禁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對辱罵、毆打消費者的行為須登報道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二、持證上崗、掛牌經營,經營戶應持攤位號、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等有關證件,方可開展經營,證照應按照規定懸掛,隨時接受檢查。
三、貨真價實。禁止出售腐爛變質、摻雜使假和過期的商品。嚴禁死因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須經檢疫后方可上市,不準出售打水浸水食肉、蔬菜。違者將按工商管理法規查處,情節嚴重者給予停業整頓或清退出市場,并扣除保證金,違反法律法規的移交有關部門處理。
四、遵紀守法、嚴禁在市場內酗酒、打架、斗毆、賭博和搞封建迷信活動,不準出售國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
五、計量準確、明碼標價,使用統一的標價牌和標價簽,嚴禁不標價、亂標價,統一使用法定計量單位、計量器,嚴禁使用非標稱,嚴禁缺斤少兩、損害消費者權益的行為,計量誤差大于40克者,將責令經營者在市場內的`“公示欄”公開檢查。
六、愛護市場,創造良好的經營環境,市場內每個攤位必須備有一個密封垃圾桶、一把掃帚、一個蒼蠅拍、一塊抹布。實行攤前“三包”(包衛生、包商品擺放整齊、包無四害)。經營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經營戶必須穿戴衛生防疫部門規定的統一工作衣帽,個人衛生要整潔干凈,攤位須設置有效的防蠅防塵設備,加工方要符合《食品衛生法》的要求。不準在市場內亂丟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裝紙等污物、雜物及亂倒污水。經營戶對自己攤位周邊三天進行一次衛生大清掃,經常保持攤區整潔,保證不形成衛生死角。
七、規范經營秩序,貨物、用品、用具要擺放整齊,嚴禁占道經營,嚴禁將貨物堆放于攤區以外,禁止在攤位周邊增設零攤、邊攤、擠占公共通道。
八、自覺維護市場設施,嚴禁私自改表,損毀市場設備、設施、不安規定用水用電,嚴禁私自安裝電表、水表、私自牽、搭電源線、架接水管。
九、嚴格遵守消防法規,嚴禁在市場內使用明火爐具、液化氣及電加熱器具。場內嚴禁噴燈燒肉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場內環境污染的行為,自覺維護消防設施、設備、嚴格遵守消防法規。
十、按時交納攤位租金及其它應繳費用,延期交納按每天5—10元加收滯納金。乙方如需停業應先向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停業手續。
1、經市場管理辦公室辦理停業手續后攤位租金及應繳費用仍由經營戶負擔。
2、經營者停業不報市場管理辦公室且不辦理停業手續,超過15天不交費者,市場管理辦公室可以從經營戶交納的保證金中扣除,并有權立即收回攤位另行安置。
十一、經營戶自備使用的各種車輛應按市場管理辦公室規定進出市場及停放,不得在市場通道或市場周圍亂停亂放,影響市場的正常秩序。
十二、實行計劃生育、嚴禁超生、超孕。經營戶及從業人員一旦違反計劃生育政策,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嚴肅處理。
十三、經營戶不得帶兒童進入市場玩耍、游戲,如造成意外事故由經營戶自行負責。
十四、不服從市場管理,妨礙市場創建“全國文明市場”活動的經營戶,市場管理辦公室將采取幫助、教育、批評、警告等方式進行處理,并予公示。處理后仍不能改正的,市場管理辦公室有權終止違反公約者在市場的攤位租賃合同,將攤位收回后進行公開安置。
十五、涉及違反相關法規的,由市場管理辦公室移交相關工商、公安、城管、消防、衛生、防疫、環保、計生等職能部門依法處理。
十六、政府或有關部門的市場管理規定或法規出臺后以政府或有關部門的規定和法規為準,本公約中與之相抵觸的條款自然失效。
市場管理制度5
第一條:為加強全區農貿市場管理,進一步提高城市整體管理水平,促進全區經濟健康有序發展,維護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依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帶給固定場所、設施,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營業執照的市場。
第三條:全區農貿市場管理堅持“屬地管理”原則,以街道為負責單位,區工商局負總責,區城管辦負責監督考評,農貿市場管理者為第一職責人。
第四條:規范農貿市場經營交易秩序。
(一)市場內實行劃行歸市。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雜、水產、家禽、腌鹵等類別分區設立標志牌,進行分類管理。
(二)市場內商品上臺、上架、進盆、進池,擺放整齊有序。
(三)市場內店鋪(商家)不得出攤占道,禁止跨門擺貨經營。
(四)市場內通道和門外周邊10米內不得擺攤設點,嚴禁“暴市”。
(五)市場內除農民直銷區外不得擺地攤,不得以自行車、三輪車作為商品交易臺(架)進行交易,禁止在市場流動叫賣。
(六)市場設置公平秤,為消費者服務并理解消費者監督
第五條:加強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
(一)進入市場從事食品經營活動的經營者應貼合《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和衛生部《集貿市場食品衛生管理規范》的規定。
(二)應根據市場規模配備2名以上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員,加強食品衛生的日常管理和監督巡查。
(三)從業人員須持有效健康證明上崗,做到“三證”齊全,確保先體檢、后上崗,先培訓、后從業。市場主辦者應建立食品經營者健康檔案。
(四)場內飲食行業應做到容器清潔,食品新鮮,防蠅、防塵設施齊備,生熟食分開,實行工具售貨。
(五)經營人員在操作直接入口的食品時務必穿戴潔凈工作服、戴口罩和手套,使用夾錢工具,對一切經營食品的工具、容器在使用前嚴格進行清洗消毒。
(六)場內飲食店鋪、經營腌鹵制品等熟食的固定攤點(店鋪)均應配置冷藏設備。
(七)銷售鮮肉、畜禽產品和水產品等經營攤點(店鋪)應修建上下水設施,并做到隨時清掃,無積水污垢。
第六條:加強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
(一)市場應建立一支相對穩定的保潔隊伍,承擔并做好場內經常性保潔工作。保潔人員應做到“交易不散,保潔不斷”,對場內產生的`垃圾“隨臟隨掃,日產日清”。
(二)市場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按規定配備相應數量的垃圾箱、果屑箱,放置有序,清潔無損,有專人負責管理。(三)場內經營者產生的垃圾或剝棄的菜渣、果皮等應放入專門的廢物容器內,由保潔人員定時清理。
(四)根據市場規模大小配備相應的專(兼)職消殺人員,負責場內除害消殺工作。做到日有小規模消殺,每周不少于2次集中消殺,確保市場滅蠅、滅蚊、滅鼠、滅蟑螂到達國家規定標準。
(五)市場內店鋪前后、攤位前后嚴格落實門前衛生“三包”職責制,確保不出現衛生死角。
(六)市場內點殺家禽應貼合“前店賣,后店殺,店內不見屎、毛、血”的標準,剮剖水產品應貼合廢棄物袋裝化要求,地面不見雜物,防止血污外溢。并做到關門收攤前徹底打掃清潔衛生。
第七條:加強農貿市場安全管理
(一)市場內各種安全制度健全落實,人員、職責、崗位職責明確。
(二)實行巡場值班,維護市場的正常經營秩序,及時處置突發事件,防止事態擴大。并實行值班記錄。
(三)市場內應持續消防器材和設施處于正常狀態,任何人不得擠占場內消防通道。
(四)場內不得留宿生火,禁止亂拉亂接電線。
(五)市場內基礎設施持續良好狀態,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拆解、增添場內建筑設施。
(六)市場治安工作落實,治安秩序良好。場內物防、技防措施落實,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治安災害事故立即報告。
(七)市場主辦者經營戶簽訂安全職責書,明確安全職責。
第八條:加強農貿市場設施管理
(一)場內持續設施配套齊備、功能完善。
(二)場內貨架、池臺統一;標牌吊掛、雨蓬設置、“三防”設施等整潔有序。
(三)場內禁止亂搭亂建、亂牽亂掛。
(四)場內無坑洼積水,持續道路平整,上下水暢通。
(五)市場應設置停車場并有指示牌。車輛停放整齊、進出有序。
(六)市場應設置公共廁所并有指示牌,由專人進行管理。
(七)市場應設置科普宣傳欄,對公眾開展衛生、消防、科技等科普宣傳,并定期更換資料。
(八)依照相關法律法規,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利用市場建(構)筑物設置戶外廣告和招牌。
第九條:加強農貿市場監督管理
商務、農業、林業、城管、工商行政管理、質監、衛生、動物檢疫、公安、規劃、國土、稅務等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共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商務部門負責組織制定和實施農貿市場發展規劃和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施監督管理,查處違法行為,維護市場經營秩序。
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市容環境衛生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建立長效保潔措施。
衛生管理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餐飲消費環節的監督管理。
質量技術監督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施計量監督管理,查處計量違法行為。
農業部門依法推進農產品市場準入制度,組織對市場銷售的農產品進行監督抽查,依法查處違反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行為。
林業部門依法對市場野生動植物的經營進行監管,查處違法經營行為。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應當加強對畜禽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履行畜禽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的查驗義務。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市場的治安管理,落實安全保衛措施,依法查處市場上欺行霸市、強買強賣等各種擾亂市場治安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
其他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應當根據各自職責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
第十條:法律職責
(一)市場開辦者、經營者違反本辦法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二)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任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三)當事人對行政處罰決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請行政復議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當事人逾期不申請復議、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訴、又不履行處罰決定的,由作來源罰決定的機關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四)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實施。由區政府授權區工商局負責解釋。
請鄉領導參閱上述管理辦法中的規定,主要是市場內劃行歸市的要求(詳見第四條第(一項,)結合漁溪農貿市場的具體狀況,合理布局,同時要重點處理好市場內清潔衛生保潔,(詳見第六條:),以及進出車輛的管理。按照我局領導的要求,請你鄉依照本管理辦法先草擬一個漁溪農貿市場的規劃,管理方案,我局協助,共同商定。
市場管理制度6
一、總則
為進一步開拓市場,做好公司產品的宣傳、推廣、銷售以及公司的形象宣傳,提高銷售工作的效率,并加強市場部的管理嚴肅紀律,特制定本制度。所有的市場部員工及相關人員均應以本制度為依據開展工作。
二、市場部管理制度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堅持以質量求生存,以信譽作保證,向市場要效益,充分挖掘,發揮個人能力,群策群力,薄利多銷,在公司領導下開展工作。
2.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4.市場部人員須定期進行一次書面總結,將業務進展情況及合理化建議上報公司,并交市場部主管人員存檔。
5.業務人員如有外出每日應1-2次與公司保持聯系,匯報業務進程。
6.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以便保證產品工期、技術及安裝條件的可行性。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存檔,并及時將現場情況及屏幕要求等反饋給公司及有關施工人員。
7.打電話時要使用普通話,用語禮貌、得體。不得因私事撥打長途,不得撥打信息臺等無聊電話。
8.業務人員如要辭職,須提前一個月書面向公司寫辭職報告,將本人與公司之間的帳務清算并將本人業務工作進行整理、交接后由市場部主管人員簽字方可離開公司。否則作為離職處理,公司將保留追究其經濟責任與法律責任的權利。
9.業務人員應積極配合公司進行現場安裝、調試及驗收工作。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市場部工作制度
1.負責公司產品銷售策略的制定、實施以及市場開拓。
2.市場信息、行為的及時收集與反饋。
3.新產品、新市場的策略制定。
4.各類項目的承接、組織招投標、合同簽訂和款項回收。
5.不斷收集客戶的需求信息,建立完善的客戶資料管理體系;維護客戶對公司產品和服務的滿意度和忠誠度。
6.為商務引薦符合公司發展規劃的代理產品。
7.及時進行款項回收工作,并按期提交回收報告;承擔因工作失誤而造成的回款不及時的責任。
8.完成公司下達的考核指標。
四、市場部崗位職責
1、市場總監
A、全面負責公司營銷規劃與管理。
B、參與制定公司銷售預算,并依此主持制定相關的銷售計劃和銷售政策,并落實銷售計劃。
C、負責公司向系統集成商、應用開發商和渠道代理商的合作伙伴網絡的建立和管理。
D、在大客戶的銷售工作中為銷售人員提供上層支持。
E、根據客戶反饋,分析市場需求,為公司產品提供改進建議。
2、銷售主管
A、負責銷售業務與管理,銷售預算。
B、編制各種銷售計劃、目標責任和考核指標,并協助落實執行。
C、重點負責相關的市場調研與分析預測工作,負責與委托的調研機構保持正常聯絡,提出市場研究報告供領導參考。
D、重點負責公司產品或服務的廣告業務,負責與委托的.廣告公司、發布媒體保持正常聯絡,提交廣告方案供領導選擇,并評估廣告效果、提出改進建議。
E、不斷追蹤國內外先進的營銷理念和營銷技巧,收集和剖析案例并與公司比較,對公司營銷戰略和策略進行調整,提出有價值的建議,在獲得肯定后負責編制實施方案。F、負責對業務員的業務培訓、業績考核,在市場部對業務員和地區進行重新分配。
G、負責對公司商標和品牌的管理,主持或會同其他部門處理假冒商品問題。
H、負責對重大工程和招標項目的具體方案策劃,爭取最大中標可能。
I、完成市場總監臨時交辦的其他任務。
3、市場與客戶主管
A、市場開發決策、客戶關系管理。
B、制定年、月度傳播策略方案,審核、撰寫相關新聞稿件和深度稿,項目總結報告等。
C、品牌策略及上市計劃、品牌及產品廣告傳播策略。
D、廣告表現及媒介投放分析。
E、監控實施質量,及時根據客戶要求和情況變化,提出解決方案,向客戶提供專業化的解決方案。
F、協調各部門關系,協調上級完成團隊的管理、培訓及新業務的拓展。
G、維系客戶,掌握團隊工作進度以及方向,策劃組織實施各類促銷及公關事件及執行方案。
五、市場部員工守則
1、嚴格遵守公司的考勤制度,不準遲到早退。
2、著裝、談吐、儀表要得體大方。
3、應把一天的工作在下班之前向主管領導匯報。
4、要有團隊精神,主倡員工之間的團結合作理念。
5、每天要保持良好的心態,去開拓市場尋找市場。
6、不許從事第二職業,不得擅用公司之名來謀取私利。
7、要以誠待人,與客戶要保持良好的關系。
8、對工作要有極強的責任心,做事從公司的整體利益出發,不要把任何個人感情帶到工作中。
9、應勤奮工作、積極開拓市場。
10、要熟悉市場、人工費、材料費及材料的品種、規格、用途等。
11、對客戶要用普通話流利的講出裝修施工過程。
12、尊重客戶合理化建議。
13、對有意向的客戶要多講解,多了解客戶的需求,直到客戶滿意。
14、接單后要積極配合設計師做圖、預算、施工。
15、做好施工完畢后的保修服務工作。
16、對待客戶要熱情、真誠,要讓客戶信賴、滿意。
17、積極開展市場調研,分析目標市場、把握市場。
市場管理制度7
為保障市場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積極引導市場經營戶文明經營、規范經營,營造出“市場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環境。特制定農貿市場日常經營管理制度。
一、市場經營戶經營行為管理標準
1、經營入市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戶應當根據所經營的商品及服務的類別,取得相應的工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衛生許可證等相關證照入市經營。
2、經營戶不得轉讓、出租、出借、出賣、涂改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證等相關證照,不得擅自改變營業執照和行政許可證等相關證照的核定內容。
3、經營戶經營的商品應符合核定的經營范圍。經營無公害、綠色、有機食品,應明示相關證書,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綠色食品、有時效方便食品等相關產品的進貨憑證、檢驗檢疫證明等,以備查驗。
4、經營戶應采取措施,對進貨商品進行檢查驗收,保證所銷售商品質量合格。不得銷售失效、變質、過期的商品;不得摻雜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經營的商品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不得經營國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應使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計量器具,不得短斤少兩、短尺少寸;銷售商品應明碼標價。
7、不得欺行霸市、強買強賣、哄抬物價、騙買騙賣。
8、經營者應自覺遵守農貿市場的各項管理制度,自覺做好店鋪前、攤位前衛生“三包”工作保持店內、攤內整潔衛生。
二、市場經營秩序管理標準
1、市場內實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雜、水產、家禽、熟食等類別分區設立標志牌,進行分類管理。
2、市場內商品上臺、上架、進盆、進池,擺放整齊有序。
3、市場內店鋪(商家)不得出攤占道,禁止跨門攤經營。
4、市場內不得擺地攤,不得以自行車、三輪車作為商品交易臺架進行交易,禁止在市場流動叫賣。
三、農貿市場環境衛生管理標準
1、物業公司做好場內經常性保潔工作。物業公司保潔人員做好市場內公共部分的保潔衛生,攤位內部衛生由各經營戶自行打掃,并要求達到市場管理衛生標準。
2、經營戶應當保持所經營的店面、攤位衛生狀況良好,定期做好清潔工作。店面、攤位及其附近必須做到無積水、無垃圾。
3、經營戶產生的垃圾或剝棄的菜渣、果皮等應放入專門的廢物容器內。
4、經營戶應當做好防蟲、防蠅、防蚊、防鼠工作。
5、經營戶應當對門前實行“三包”,不得隨意將垃圾扔到過道等市場公共場所。
6、市場內宰殺家禽和剮剖水產品應符合相關要求的標準。
四、車輛管理規范
1、經營戶及消費者應當服從市場管理人員管理,根據市場管理人員的'安排,在規定的場所有序停放車輛。
2、經營戶每天用于進出貨的車輛應當在規定的時間、通過規定的進出貨通道進入市場,不得擁擠、搶道,以確保進出貨有序進行。
3、經營戶及消費者的車輛在營業時間內不得以任何理由進入市場,如有特殊情況需事先征得市場管理人員的許可,并聽從指揮。
市場管理制度8
一、工作原則
1、以公司信譽、利益為出發點,市場為導向、客戶為中心。
2、誠實守信、品德高尚、熱誠服務、勤奮努力、團隊精神、開拓創新。
二、工作范圍
1、公司市場開拓。
2 、客戶信息管理。
3、市場調研,開發方案的制定,安排實施。
三、管理范圍
1、完善市場管理制度。
2、業務員日常業務活動的指導、招聘、培訓。
3、營銷網絡的維系,拓展。
4、業務員業務行為與業績的考核。
市場部人員崗位職責
一、部門經理崗位職責:
1、守國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管理部門,協同全體員工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3、按期對員工進行培訓、案例分析;
4、指導監督市場部主管抓好小區管理;
5、鞏固已開發小區的同時開發新小區使工作有延續性;
6、重點落實團購裝修合作事宜;
7、重點落實大型房產公司樓盤的樣板房合作事宜;
8、準確掌握市場動向、分析市場發展及時定位市場的航向;
9、分析競爭公司優勢并及時總結出應對方案,及時反饋給公司;
10、逐步建立房產、建材、裝修等市場部門共同合作的網絡;
11、協調設計師、施工隊、企劃公司各職能部門共同發展名門世家品牌
12、監督促進協調各小區施工隊及工程部的關系,堅守第二營銷陣地;
13、管理部門同時協助市場部主管、開發項目負責人同業主洽談,擴大市場的整體業績;
14、以名門世家品牌為核心發展開拓加盟店及直營店發揮品牌效益;
二、市場部主管崗位職責:
1、遵守法律制度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協助部門經理完成公司下達的各項任務;
3、各小區合作方式的起草協議書的落實;
三、市場部經理助理崗位職責:
1、遵守國家法律及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2、協調部門經理、市場部主管、開發項目負責人開展工作并為其提供服務;
3、日常工作管理;
四、營銷人員管理辦法:
1、家裝顧問每日下午應將當日業務情況以日報表方式向上級主管匯報,并根據情況提出合理化建議。
2、高級家裝顧問(開發項目負責人)每周日應整理本星期區域業務進展和完成情況。分析原因,以書面方式向上級主管匯報,并根據情況調整業務戰略。
3、家裝顧問不得回答客戶的專業性問題。
4、家裝顧問不得隨意答應客戶任何的實質性要求。
5、家裝顧問對公司及保障性應實事求是,不得夸大。
6、員工應遵紀守法。
7、根據上級指定分配的工作與職責,接受上級指導。
8、尊重同事的職責,本著分工合作精神,互為聯系,力求配合。
9、公司的宣傳資料除正常運用外,不可另作它用。
10、應保持個人儀表,衣著。
11、在外進行業務期間,不得私自利用公司名義從事其它工作。
12、確保業務機密。
13、不得積壓任務。
14、善盡職責,防止一切可能發生的有損公司的危險及損害。
15、對每一問題多思考、努力貢獻智能。
16、維護公司權益與信譽。
17、根據平時實際情況,提供合理化建設。
18、反饋信息應力求稱謂、數字準確無誤。
五、營銷人員職責:
1、認真遵守執行上級主管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及制度,按時報到,接受上級主管當天的工作安排。
2、保持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情禮貌地與客戶溝通,不得兼做其他公司的業務。如有發現者扣除全部工資,同時給予開除處理。
3、積極完成公司下達的個人經營指標,保證信息的有效。
4、努力配合設計師對業務信息的反饋與跟進,參與談單,提高簽單率。
5、負責公司對外廣告宣傳,對外發放公司宣傳資料,提高公司知名度。
6、不得用任何方式購買業主電話單,不得用電話或其它形式騷擾業主,一經發現罰款100元—200元(暫不實行)。7、積極幫助客戶做力所能及的事。
六、項目開發負責人(高級家裝顧問)崗位職責:
1、嚴格遵守國家法律及公司的規章制度;
2、每一位高級家裝顧問都應具有高度的職業道德及敬業精神,在小區內時刻維護公司利益和公司形象,不得泄露公司機密;
3、每一位高級家裝顧問必須把每日搜集到的客戶名單及客戶與設計師溝通的情況如實上報給市場區主管。
日常工作管理:
為了加大管理力度,保證日常工作的正常開展,完善市場部內部管理制度的規范化,使制度更加明朗化,特制定以下條例,以此來約束并提醒全體員工自覺遵守。
一、日常行為準則:
1、每日按時上班報到,遲到者罰款10元/次,連續3次以上者,扣除當月底薪;
2、有事需向部門經理請假,無故不到崗者,視曠工處理,10元/次,連續累積3次以上者給予500元處罰;
3、衣裝整潔,保證以良好的精神面貌及精神狀態上崗,違者5元/次;
4、每星期五上午業務人員自覺準時返交“市場部周總結表”及每月月底每位員工的述職報告,不按時上交者50元/次;
5、每星期五上午必須按時參加部里組織召開的周例會,無故不到崗者視曠工處理;
6、有事情向部門經理請示,擅自做主造成公司利益損失后果自己承擔,視情節輕重予相應的處罰,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7、辦公區域內大聲喧嘩,嘻笑打鬧,不注意言談舉止,損壞公司形象的10元/次;
二、業務行業準則:
1、愛護所在小區的宣傳用品,部門固定宣傳資產按時發放及回收,違者視具體情節給予100元-500元罰款,嚴重者給予開除處分;
2、業務人員擅自脫離崗位,無故不到所轄小區內巡視、聯系業務,一經核實給予50元/次警告處分;
3、與客戶商定洽談業務時間,由于我方業務人員不守時,自己的過失造成流失等,視情節輕重,部門經理將給予相應的處罰;
4、業務人員虛報業務情況,一經核實給予嚴重警告,100元/次;
三、辦公室(市場部經理助理)的.工作環境:
1、負責辦公室內所有表格的整理及規劃;
2、負責每日記錄每位員工每日到崗情況并及時向經理匯報;
3、負責市場部所有員工的個人檔案整理及存放工作;
4、負責每星期五上午催交業務員周總結表并進行匯總;
5、負責每月月底整理員工的述職報告;
6、每日記錄經理每日或近期工作安排及計劃,提醒并協助經理完成相應工作任務;
四、業務管理:
1、負責發放、記錄相應宣傳物品的使用情況,并負責記錄小區內布展物品的發放及回收工作;
2、負責將已拿到手的住戶名單整理并歸檔,有計劃地進行拜訪;
3、將客戶有層次的整理入檔,并定期進行回訪,征詢客戶意見,整理匯總后上交經理;
4、各已開發、將要開發小區建檔立案,重點跟蹤落實
;5、項目開發負責人、設計師與業主協調安排落實工作;
6、洽談后對設計師業主的回訪工作進行后對項目開發負責人反饋信息工作;
五、小區管理:
1、新開發的小區在入住前七天完成入住布展工作包括入住需知的印刷、布標、條幅、展板、收費等相關事宜;
2、對已開發小區的項目開發負責人和小區形象的管理;
3、在鞏固已開發的小區的同時,開發新小區,使工作有延續性;
六、隨時巡查各小區解決各小區的開發問題;
七、監督小區設計師到崗及出圖時間;
八、搜集、追蹤、落實各項目開發負責人與業主、設計師洽談情況及進解決問題(不超過兩天);
九、監督、管理各小區施工隊,發現問題及時同施工隊工程部經理協調解決;
十、收集、匯總、反饋所管轄小區的競爭公司物業售樓、客戶等各種信息并提出解決的方案;
市場管理制度9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維護市場秩序,保護農貿市場開辦者、經營者和消費者合法權益,根據《青海省商品交易市場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農貿市場是指由開辦者帶給固定場所、設施,經營者進場進行集中和公開交易農副產品,并經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登記注冊的交易市場。
第三條:本市市轄區范圍內農貿市場的開辦、經營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第四條:農貿市場實行屬地管理,并遵循統一規劃、規范管理、市場運作、政府扶持的原則。
第五條:市、區人民政府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管理工作的領導,建立農貿市場管理長效協調機制,保障農貿市場健康發展。
第六條: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市農貿市場交易秩序的監督管理。區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交易秩序的監督管理。
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全市農貿市場建設的組織推動、協調指導和監督管理。區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貿市場建設的組織落實和監督管理。
國土資源、規劃與建設、公安消防、衛生、食品藥品監督、質量技術監督、稅務、價格、農牧、動物防疫、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管理部門根據各自職責,依法協同做好農貿市場的監督管理工作。
第七條:市轄區人民政府根據農貿市場專項規劃,按照資源合理、方便群眾的原則,組織編制和實施農貿市場布局規劃和建設管理方案。
第八條:鼓勵公民、法人、其他組織及境外投資者,按照“誰建設、誰受益”的原則,以多種形式投資新建、改建和擴建農貿市場。
依法舉辦的農貿市場其合法權益受法律保護,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侵犯。
第九條:農貿市場經營者能夠依法成立或者自主加入行業協會。行業協會應依法設立、建立健全規章制度、民主管理、行為規范、自律發展。
第二章:規劃編制和市場開辦
第十條:農貿市場專項規劃作為商業網點規劃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城市總體規劃。
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由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按照合理布局、便民利民、協調發展的原則,會同規劃與建設、國土資源、房產、公安消防、工商行政管理、城市管理行政執法等部門編制,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公布實施。
農貿市場專項規劃原則上每5年修編一次,有特殊狀況需修改調整的,應當按原審批程序報批。
第十一條: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應當會同發展和改革、工商行政管理、規劃與建設、公安消防、城市管理行政執法、衛生、環境保護、質量技術監督等部門制定西寧市農貿市場建設標準,報經市人民政府批準后實施。
第十二條:編制農貿市場布局規劃,應當貼合下列規定:
(一)貼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
(二)農貿市場的規模、位置應與居住人口、地域范圍相適應;
(三)農貿市場配置應方便群眾生活,滿足群眾需求;
(四)農貿市場布局應與其他社區商業服務設施相協調,與經濟社會發展程度相適應。
區人民政府應當在充分征求居民意見的基礎上,編制農貿市場布局規劃,并報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三條:新建、改建和擴建農貿市場,應當貼合下列規定:
(一)貼合農貿市場布局規劃和農貿市場建設標準;
(二)具備與農貿市場規模相適應的固定場地、設施、管理機構和專職管理人員;
(三)具備與農貿市場規模相應的資金;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十四條:開辦農貿市場應當依法進行工商登記,領取營業執照,并在取得營業執照后60日內,向登記注冊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的同級商務部門辦理備案。需要辦理建設、用地等其他審批手續的,應當按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五條:農貿市場的建設不得占用城市道路,妨礙交通。
新建居住區或舊城改造中配套建設的農貿市場項目應當與主體項目同步設計、同步建設、同步交付使用。
農貿市場不得擅自改變使用性質。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侵占、破壞農貿市場的場地和設施。
第十六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建立健全市場管理制度,做好市場的日常管理工作:
(一)應當與經營者簽訂場地租賃和經營管理協議,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建立經營者檔案,記載經營者基本狀況、信用狀況等;
(二)設立消費者投訴服務站,落實專人受理消費者投訴,并根據投訴的具體狀況,報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消費者投訴服務站應當設有經市法定計量檢定機構強制檢定合格的計量器具(以下簡稱合格計量器具)、意見箱和監督電話;
(三)應當建立健全公示制度,在農貿市場入口處等明顯位置設置宣傳欄和公示欄,向消費者公示與交易有關的基本事項和重大事項,包括:經營者的`證照狀況、違法違章記錄、市場管理制度(含農副產品準入管理制度)、消費者投訴電話、農副產品的抽檢結果、不合格商品退市狀況等;
(四)應當設立專門機構,配備負責維護市場秩序、環境衛生、食品衛生、治安管理、消防安全、建筑安全、價格、信息宣傳和設施設備檢修等方面的管理人員和動物防疫協管員;建立市場管理人員工作職責制,市場管理人員定期理解培訓和考核,并佩戴統一證件上崗;
(五)督促經營者配備和使用與其經營相適應的合格計量器具;
(六)督促經營者對銷售的農副產品實行明碼標價。
第十七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嚴格落實農副產品安全職責,建立健全農副產品準入制度:
(一)與經營者簽訂農副產品質量安全保證書(協議),訂立農副產品質量保證及對不合格農副產品的退市、召回、退貨等條款,督促其落實索證索票制度,建立農副產品經營臺帳,記錄進貨渠道;設置規范的市場農副產品檔案柜,建立農副產品質量安全檔案;
(二)建立健全農副產品質量查驗登記制度。每一天派專人檢查經營者的重要農副產品進貨憑證,查驗重要農副產品供應商的經營資質和實際經營狀況;查驗畜產品、水產品、禽類及其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其他依法應當經檢測合格方可銷售的農副產品的檢測證明,對未取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或檢測不合格的,禁止入場銷售;
(三)建立健全不合格農副產品退出制度。發現不合格農副產品應立即要求經營者停止銷售,或監督其銷毀,做退市處理;對病、死畜禽應在動物防疫機構的監督下銷毀并作無害化處理;
(四)在市場內設置獨立的農藥殘留檢測室,配置檢測設備和人員,每一天對場內銷售的蔬菜和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抽查檢測,并做好檢測記錄,或與有資質的檢驗機構簽訂定期送檢協議,也可將檢驗機構引入市場進行檢測,市場內蔬菜和水果農藥殘留抽查檢測結果應在市場設立的公示欄予以公示;
(五)建立健全農副產品購銷掛鉤制度。以協議方式或督促場內經營者與優質農產品生產基地、畜禽屠宰場、信譽良好的生產企業、加工單位和管理規范的批發市場、大型批發商建立購銷掛鉤關系,明確供貨主體和供貨產品質量職責,建立優質農副產品進入市場的快速通道,保障上市農副產品的安全。
第十八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是農貿市場安全第一職責人,應按規定做好消防、建筑等安全工作:
(一)建立健全農貿市場消防管理制度和人員崗位職責制并認真落實,配置專兼職人員負責消防工作,專兼職人員應當經公安消防部門培訓,并定期進行消防檢查,并有記錄,及時消除消防安全隱患;
(二)配備齊全的消防設施、器材,并持續完好有效,每個固定鋪位應當配置滅火器,嚴禁違章搭建占用防火間距,堵塞消防通道或者損壞和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
(三)應當定期檢查農貿市場建筑物的安全使用狀況,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委托有資格的房屋安全鑒定單位對市場建筑物進行安全鑒定,采取措施及時消除建筑安全隱患;
(四)嚴禁商住混用、使用明火作業、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違反規定亂拉亂接電線等行為。
第十九條:農貿市場開辦者,應當維護市場環境衛生,持續整潔有序:
(一)劃行歸市,設置規格統一、美觀、醒目的經營區域標志牌及明確的市場導購圖;市場通道暢通,無占道違章經營、亂擺賣、亂搭建、亂張貼;
(二)承擔農貿市場職責區內的“門前三包”職責;場內地面應做到硬化、平整、清潔,有完善的清潔制度、配備專兼職保潔人員,定期進行清潔消毒,并有記錄;設置垃圾和其他廢棄物收集容器,及時清除場內的污水、垃圾和其他廢棄物;
(三)設立獨立家禽經營區出入口,并與其他經營區隔開,家禽經營區內的水禽經營區域與其他禽類經營區域也要相對隔開;
(四)督促畜禽及肉品經營者實施每一天清潔消毒制度,對家禽存放、銷售區實施每月清空家禽停業消毒制度;配備病、死畜禽集中棄置設施,做好無害化處理和消毒措施;
(五)配備與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停車場,保證車輛停放整齊;修建公用衛生間,并持續清潔衛生。
第三章:市場經營管理
第二十條:凡進入農貿市場從事經營活動的經營者,須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并按照核準的經營范圍、經營方式,在指定區域亮證經營。
農(牧)民進入農貿市場銷售自產農(牧)副產品,應在指定的地點、區域進行交易,免繳市場管理費。
第二十一條: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應當遵守和執行農副產品準入制度,履行農副產品安全職責:
(一)應實行索證索票制度,建立進貨臺帳,記錄進貨渠道;經營者初次與供貨單位交易時,應查驗其主體資格合法證明文件,包括營業執照、生產經營許可證、食品衛生許可證等;經營者在購進食品時,應當按批次向供貨單位索取質量合格證明,包括:畜禽動物檢疫合格證明、肉類動物產品檢疫舍格證明、牲畜肉類畜產品檢驗合格證明,糧食及其制品、奶制品、豆制品、飲料、酒類等應有相應的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貨票據,其他產品的合法證明文件;
(二)須從依法批準設立的定點屠宰場購進肉類及其制品,并在攤檔明顯位置張掛肉品的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外地輸入的生豬肉及其產品的采購依照有關規定執行;畜禽及肉品經營者應每一天對經營場所實施清潔消毒,并在市場開辦者組織下實施每月清空家禽停業消毒制度;家禽經營者營業時要落實安全防護措施,穿戴口罩手套等防護品,銷售應由專人負責;
(三)經營直接入口食品及熟食制品的,應具備防塵、防蠅、防鼠設施和冷藏、消毒器具;熟食檔應設置預進間和售賣間,生熟食品應分開存放,從業人員應有健康合格證。
第二十二條: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按照進場經營協議書的約定,在指定地點經營,服從管理,遵守市場各項規章制度;
(二)經營活動遵循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應主動向消費者出具信譽卡或市場銷售專用憑證,明示經營者名稱、具體經營場所或攤位號、聯系電話等;
(三)實行明碼標價,使用的標價簽或者價目牌應標明品名、計價單位、銷售價格等資料。對物價部門規定有參考價或臨時銷售限價的,應在經營場所的明顯位置公示;
(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職責。
第二十三條:農貿市場內嚴禁銷售下列農副產品:
(一)假冒偽劣或者過期、失效、變質的產品;
(二)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動植物及其制成品;
(三)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畜產品、水產品;
(四)有毒農藥殘留超標的蔬菜、水果;
(五)按照國家規定應當檢驗、檢疫而未檢驗、檢疫或者偽造檢驗、檢疫證明的產品;
(六)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其他農副產品。
第二十四條:農貿市場交易活動嚴禁下列行為:
(一)欺行霸市、哄抬物價、價格欺詐、強買強賣、短斤缺兩等違法行為;
(二)壟斷貨源,哄抬物價或者串通操縱農副產品價格;
(三)摻雜、摻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
(四)使用人為破壞等不合格的計量器具;
(五)以虛假廣告等欺詐方式銷售農副產品;
(六)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四章:監督管理
第二十五條: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制定農貿市場管理的行業規范,推進行業組織建設、開展行業交流和指導行業自律,履行對農貿市場的監管職責。
第二十六條: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建立農貿市場管理信息網絡,記錄農貿市場管理相關信息以及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者和場內經營者誠信經營狀況等,供公眾查詢。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農貿市場經營管理者、場內經營者應當予以協助帶給相關信息。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對農貿市場實行登記注冊,向貼合條件的經營者核發營業執照,對其交易行為進行監督管理,依法查處交易活動中的違法行為,維護市場交易秩序。
第二十七條:農牧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上銷售的農畜產品和水產品進行監督抽查,包括對畜禽及其產品和水產品進行檢疫及藥物殘留檢測,對蔬菜、水果進行農藥殘留檢測等。
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負責對畜禽及水產品質量安全的監督管理,督促市場開辦者查驗畜禽及水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和進行定期清潔消毒。
第二十八條:公安部門應當依法加強對農貿市場的治安管理,并督促市場開辦者建立安全保衛機構,落實安全保衛措施。
公安消防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內遵守消防法律、法規的狀況依法進行監督和檢查,對新建、擴建、改建及重新裝修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消防技術規范進行審核、驗收和開業前消防安全檢查,對未按法律法規要求辦理消防行政許可擅自開業的'市場依法查處。
第二十九條:規劃與建設部門負責對農貿市場的規劃發展、建筑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依照國家有關建筑技術規范的規定進行審核和竣工驗收備案,對未經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備案而擅自開業的市場依法進行查處。
第三十條: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應當依法查處農貿市場違反城市管理法律法規規定的違法行為。
第三十一條:衛生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食品衛生的監督管理,對新建、擴建、改建的農貿市場,依照有關食品衛生管理法律法規和規范進行審查和驗收,依法查處食品衛生違法行為。
第三十二條:質量技術監督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的計量器具、商品質量和計量行為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質量技術違法行為。
第三十三條:物價部門應當加強對農貿市場農副產品價格的監督檢查,并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
第三十四條:各行政主管部門應當依照有關規定適時公布相關監督抽查結果,并根據各自職責督促市場開辦者和經營者落實本辦法的各項規定。
第五章:法律職責
第三十五條:農貿市場開辦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予以處罰:
(一)未辦理農貿市場登記注冊手續擅自出租、出售市場攤位、店鋪的,對貼合農貿市場開辦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罰款;對不貼合農貿市場開辦條件的,依法予以取締;
(二)不履行劃行歸市職責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并處以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六條:農貿市場開辦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未依法履行畜產品檢疫檢驗合格證明查驗義務的,由動物防疫監督機構責令改正,并處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罰款。
第三十七條:農貿市場開辦者,違反本辦法規定,未依法履行農貿市場內及場外職責區范圍內清掃保潔義務的,由城市管理行政執法部門責令限期改正,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八條:農貿市場開辦者、場內的經營者,違反本辦法其他規定的,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九條:拒絕、阻礙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由公安機關按照治安管理處罰法的規定予以處罰;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第四十條:行政主管部門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職責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無故拖延辦理相關批準手續的;
(二)利用職務之便,索取、收受他人財物或者謀取其他利益的;
(三)有其他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行為的。
第六章:附則
第四十一條:市轄縣可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十二條:本辦法的具體應用問題由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市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第四十三條:本辦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本辦法實施前合法開辦的農貿市場,不貼合農貿市場專項規劃的,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一年內予以搬遷;不貼合農貿市場建設標準的,應當在本辦法實施二年內予以改造;逾期未搬遷的,由商務行政主管部門提請同級人民政府責令其搬遷;逾期未改造的,由商務行政主管部門責令限期改造;搬遷和改造期間,有關證照不予審核。
市場管理制度10
1.總則
(1)為對廣泛的市場信息進行有效的管理,從而作出近乎實際的市場預測,特
制定本制度。
(2)市場調查及預測工作在總經理領導下由經營部歸口,質量部、技術部、信息中心等有關部門參加共同完成此項工作。
2.市場調查及預測的主要內容及分工
(1)調查國內各企業同類產品在國內外全年的銷售總量和同行業年生產總量,用以分析同類產品供需飽和程度和本公司產品在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此項資料每年6月前由公司信息部提供。
(2)調查同行業同類產品在全國各地區市場占有量以及本公司產品所占比重。此項資料每年6月前由公司信息中心提供。
(3)了解各地區用戶對產品質量的反映及對技術的要求,借以提高產品質量,開發新品種,滿足用戶要求。此項資料由質量部和技術部分別在每年6月前提出。
(4)了解同行業產品更新及改進方面的進展情況,用以分析產中發展新動向。此項工作由技術部在每年6月前提出。
(5)預測全國各地區及外貿銷售量,平?分配關系,此項工作由經營部在當年6月前予以整理并作出書面匯報。
3.市場調查方式
(1)抽樣調查:對各類型用戶進行抽樣書面調查,征詢對本公司產品質量及銷售服務方面的意見。根據反饋資料寫出分析報告。
(2)組織公司領導、設計人員、銷售人員進行用戶訪問,每年進行一次,每次一個月左右,訪問結束,填好用戶訪問登記表并寫出書面調查匯報。
(3)銷售人員應利用訂貨會與用戶接觸的機會,征詢用戶意見,收集市場信息,寫出書面匯報。
(4)搜集日常用戶來函來電,進行分類整理,需要處理的'問題應及時反饋。
(5)不定期召開重點用戶座談會,交流市場信息,反映質量意見及用戶需求等情況,鞏固供需關系,發展互利協作,增加本公司產品競爭能力。
(6)建立并逐步完善重點用戶檔案,掌握重點用戶需要的重大變化及各種意見與要求。
4.資料管理
市場調查及預測所提供的各方面資料,經營部應有專人負責管理,綜合、傳遞并與公司信息中心密切配合,做好該項工作。
市場管理制度11
崗位職責:
1、直接上級:主賬會計。
2、堅持各項規章制度,對工作認真負責,對業主做到禮貌熱情,保持儀表端莊。
3、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現金報銷手續、經營收入手續,對現金收支及轉帳應及時辦理。
4、對日常發生的現金、銀行業務要及時登記現金日記帳、銀行日記帳。保證做到日清月結,帳款相符。
5、保管好銀行核定的庫存現金,超出核定的庫存現金要及時送存銀行,對支票進行登記領用,保管好空白支票及有價證券、收據。
6、按時計發各類人員的工資、補貼、獎金等。
7、及時辦理銀行結算業務,管理銀行帳戶,月終應及時將銀行日記帳與銀行對帳單進行核對,并編制銀行余額調節表。
8、每日收取的現金及銀行轉帳支票等要清點后及時送存銀行,以便做到帳目準確,情況清楚。
9、收款情況應有考核,認真、準確、及時編制月報表,收入明細與會計核算相符,按月核對。
10、每月定期由經營者及業主到市場物業管理處交納物管費,超過時間按3‰/天繳滯納金,對超過時間仍不交款的業主,采取書面通知、電話催交、上門收款的.辦法,對拒不交納管理費的業主要及時向有關領導匯報,方可采取一定的措施。
市場管理制度12
1、堅決服從執行銷售總經理工作安排。
2、參與制定企業的銷售戰略、具體銷售計劃和進行銷售預測。
3、組織與管理銷售團隊,完成企業產品銷售目標。
4、控制銷售預算、銷售費用、銷售范圍與銷售目標的'平衡發展。
5、招募、培訓、激勵、考核下屬員工,以及協助下屬員工完成下達的任務指標。
6、收集各種市場信息,并及時反饋給上級與其他有關部門。
7、參與制定和改進銷售政策、規范、制度,使其不斷適應市場的發展。
8、發展與協同企業和合作伙伴關系,如與經銷商的關系、與代理商的關系。
9、協助上級做好市場危機公關處理。
10、協助制定企業產品和企業品牌推廣方案,并監督執行。
11、妥當處理客戶投訴事件,以及接待客戶的來訪。銷售總監崗位職能
市場管理制度13
一、日常管理資料
1、市場部人員牢固樹立公司、部門與個人之間利益相一致的觀念。
2、市場部人員務必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3、嚴格考勤制度,每日外出須先到公司報到。如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簽到,須在前一天下班前報公司行政,逾期不補。
4、上班時務必穿戴整潔,女職員不許穿拖鞋。
5、因陪客戶等工作需要在餐廳用餐,須提前報批,憑書面用餐單用餐,不許先做后報。
6、如客戶到公司,不許在會議室以外場所和客戶溝通。
7、注意禮貌用語,接電話先說“您好,百文化”。如無緊急事情不許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時間不許超過三分鐘。
8、每周五下午四點公司進行內部培訓,所有人員不得遲到。
9、補休、事假務必提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嚴禁先休后報,病假務必出示醫生假條。
10、有事補休要將手上工作事宜交待給指定同事,重要活動期間不許補休。
11、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資料管理資料
1、市場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和接觸的資料包括:宣傳冊、基本狀況介紹、營銷手冊、傳真、協議書、合同副本、客戶檔案、記事本、人員銷售記事卡、各種報表、銷售報告表等等。
2、資料可分為經營表格類,宣傳資料類,協議、合同類,業務通信類,內部通知、啟事、文件類,客戶檔案類,和其他。
3、客戶檔案資料包括:公司名稱、地址、背景、生日、個人愛好、拜訪次數、拜訪結果、需求等。
4、公用資料、不涉及保守商業機密的資料,如內部報表、宣傳冊等,由銷售人員領取、使用和保管;合同書、協議書等文件由行政部保管,本部門人員查閱在當天務必歸還,不得帶出辦公室。
三、合同管理
1、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職責。
2、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務必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狀況。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存檔。
市場管理制度14
一、日常管理內容
1、市場部人員必須對公司負責,嚴守公司機密,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2、嚴格考勤制度,每日外出須先到公司報到。如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到公司簽到,須在前一天下班前報公司行政,逾期不補。
3、上班時必須穿戴整潔,女職員不許穿拖鞋。
4、因陪客戶等工作需要在餐廳用餐,須提前報批,憑書面用餐單用餐,不許先做后報。
5、如客戶到公司,不許在會議室以外場所和客戶溝通。
6、注意禮貌用語,接電話先說“您好,百鋢文化”。如無緊急事情不許在辦公室打私人電話,接聽私人電話時間不許超過三分鐘。
7、每周五下午四點公司進行內部培訓,所有人員不得遲到。
8、補休、事假必須提前報部門負責人審批,嚴禁先休后報,病假必須出示醫生假條。
8、有事補休要將手上工作事宜交待給指定同事,重要活動期間不許補休。
10、完成公司或部門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資料管理內容
1、市場部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使用和接觸的`資料包括:宣傳冊、基本情況介紹、營銷手冊、傳真、協議書、合同副本、客戶檔案、記事本、人員銷售記事卡、各種報表、銷售報告表等等。
2、資料可分為經營表格類,宣傳資料類,協議、合同類,業務通信類,內部通知、啟事、文件類,客戶檔案類,和其他。
3、客戶檔案內容包括:公司名稱、地址、背景、生日、個人愛好、拜訪次數、拜訪結果、需求等。
4、公用資料、不涉及保守商業機密的資料,如內部報表、宣傳冊等,由銷售人員領取、使用和保管;合同書、協議書等文件由行政部保管,本部門人員查閱在當天必須歸還,不得帶出辦公室。
三、合同管理
1、施行合同領用登記手續,采用合同編號,市場部人員應嚴格遵守合同法,嚴肅公司的合同使用。未經公司許可,市場部人員不得利用公司合同或公司名譽開展與公司無關的業務,否則將追究其經濟及法律責任。
2、每次業務簽訂之前必須先向公司匯報業務進程及具體情況。合同簽訂后將原件交公司存檔。
市場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了保證本建材廣場持續健康的發展,樹立良好的品牌及信譽,不斷地提高服務質量,根據本建材廣場的實際,特制定本管理手冊。
2、所有商家應依法自行申請合法營業許可證,并不得置放各種危險易燃物、爆裂物、惡臭物及危害本市場公共安全、公共衛生的物品。
3、所有商家經營期間應顧及本市場整體商譽,遵守政府相關法令法規,不得販售、經營、贈送違禁品、仿冒品、劣質品或侵權的商品;不得惡性競價、欺騙消費者、違反公平交易原則。
二、市場準入管理制度
1、在市場經營中,應該做到遵紀守法、文明經商,服從市場管理,維護市場秩序。
2、經營者必須先辦理入場登記,服從市場安排,辦妥營業執照等有關證、照后,在指定地點亮照經營,嚴禁無照經營。
3、在經營時要明碼標價、誠實經商和公平競爭。
4、各種車輛應當在指定區域有序停放。
5、市場內實行經營與住宿相分離。
三、經營管理活動場內公示制度
1、場內經營者違法經營行為和處理結果。
2、場內經營者獲得有關部門的表彰獎勵。
3、市場所轄地工商、衛生、質監和消協的申訴、投訴電話和地址。
4、公示內容作為經營者的誠信記錄載入市場管理檔案。
四、裝修施工管理規定
1、商家簽定租賃合同后,需裝修或商家再裝修時,根據華通家具建材廣場要求首先要提出裝修方案,經華通管理辦公室批準,正式辦理裝修許可后,方可入場裝修。
2、裝修流程:
簽定租賃合同——→提交裝修方案——→與市場管理部辦理裝修許可證——→交納裝修押金——→管理部同意掛牌裝修——→商家按規定裝修——→管理部相關人員現場監督——→裝修完畢由商家和管理人員在裝修檢查表上簽字確認符合裝修規定——→退還裝修押金。
3、文明施工、確保商鋪正常經營:
(1)施工中,不能出攤占道阻礙通行。
(2)施工期間每天清掃公共場地和施工現場。
(3)嚴禁在營業時間內進行強噪音、釋放強烈刺鼻性氣味、濃煙、粉塵的施工,該項施工只能在加班時間內進行。
(4)量大的裝修材料應選擇在非營業時間進場,若確需在營業時間內運材料入場,只能走旁邊的樓梯,不得走場內扶梯。
4、其它事項:
(1)施工只能按審定裝修方案進行,不得隨意更改,如需改動須征得公司(華通建材)同意,否則責任自負。
(2)裝修必須如期完成,不得隨意拖延。
(3)裝修產生的.垃圾運到指定地點,不能隨意亂堆,完工后做到料清場地凈。
五、消防管理規定
1、在非火警情況下,全體人員不得用消防栓取水。
2、為避免火災發生,商家應遵守以下規定:
(1)商鋪內嚴禁吸煙,如確實需要,請到吸煙指定點或市場外,煙頭一定要熄滅,不要亂扔。
(2)不允許電線負荷過重,或裝太多電器連接在同一插座。
(3)請勿將易燃、易爆、劇毒品或有污染性物品放于車內或商鋪內,經營期內商家樣品存放應適量,盡可能以包裝陳列。
(4)任何時間內均不得放置雜物或展品阻塞通道、樓梯及出入口。
六、廣告、張貼物、宣傳單及商家促銷活動管理
1、市場內任何公共空間、墻體和戶內外的廣告資源位及發布權均屬本市場所有,并由本市場統一負責對外發布,商家不得任意懸掛、張貼,如有違反規定者,本市場將強行拆除,因拆除所發生的費用由該席位商家支付。
2、商家在大門口舉行促銷活動,需報公司管理部審批同意后方可執行。
七、消防與安全
1、商戶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商城制定的有關消防安全規章制度,熟悉消防知識,掌握消防器材和設備的使用方法。
2、商戶員工對易燃、易爆物品必須妥善保管,愛護消防設備。不得擅自動用、挪用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和消防器材。
3、商戶員工嚴禁私自安裝各種電器設備,亂拉電線。
4、商戶員工均有義務積極參加安全保衛工作,敢于同貪污、盜竊等違法犯罪行為做斗爭,發現違法行為及時報告主管部門。
5、在商城內發現任何遺失的財物,必須迅速呈交主管部門或值班人員,顧客的財產未經批準不得善自或變相處理。
6、商鋪如遇停電時,保安人員應立即把守商城出入口,必要時將所有出入口封閉,只留一至二個用于疏散顧客離開商城并保持鎮定及時返回自己的工作崗位,利用商城內應急照明設備,對附近顧客加以安撫并小心引導顧客按指定出口離開商城。
7、任何崗位的員工下班離崗前,必須進行安全和消防設施檢查,關閉電源,封存機密資料及重要物品(不得存放現金及其它貴重物品),清除易燃物,鎖閉門窗,確認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離去。
八、環境清潔
1、各商家工作人員應保持經營場所、樣板房及公共設施的整潔,共同維護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不得隨地吐痰、亂丟果皮、瓜殼、煙頭等雜物。
2、本市場場內不得存放任何散發特別異味或足以污染環境之物品。
九、附則
1、公司(華通建材)有權根據實際需要,對本手冊進行修訂和完善。
2、本手冊最終解釋權歸公司(華通建材)所有。
【市場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市場營銷管理制度06-24
市場部管理制度08-21
農貿市場的管理制度08-18
市場開拓管理制度(精選16篇)06-19
市場管理制度精選15篇04-18
市場管理制度(精選15篇)04-18
【熱】市場部管理制度04-18
市場管理制度(15篇)04-18
農貿市場管理制度0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