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內部管理制度(通用23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一種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單位內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1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工作,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單位的財務室、檔案室、倉庫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遵守崗位紀律,自覺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操作,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及時關門、關窗。
四、加強設備的`日常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狀況和財物按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
六、單位治保會人員要對重點部門、部位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要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對重點部門和部位進行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我局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我局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
第三條 凡在我局工作的職工,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辦公室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單位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其他部門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公室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六條 我局設兩名專業保潔人員,負責走廊、衛生間等公共區域,各部門內(單位統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各部門承擔。
第七條 每月抽出半天時間,全體職工對單位環境衛生進行大掃除。
第二章 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八條 單位公共區域(包括:樓道、衛生間、樓梯間等)的清掃與保潔,由各部門實行門前三包責任制。
第九條 辦公樓小會議室衛生和所院內環境衛生由辦公室負責。
第十條 禁止在單位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道路或公共場地,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
第十一條 各部門內部的垃圾筐、樓道內垃圾桶做到及時清理、及時傾倒。
第十二條 洗手間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盡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第十三條 單位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和動物。
第三章 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十五條 各部門環境衛生由各部門人員包干,部門負責人負責,單位領導組織臨時抽查。
第十六條 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各工作人員要始終保持辦公桌面整潔。
第十七條 室內不準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第十八條 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柜內。
第四章 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十九條 各科室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配置給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部門使用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
第二十條 禁止在公共區域存在垃圾、廢物。
第五章 獎罰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進行公告欄公示。
1.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煙頭、紙屑及廢棄物;
2.垃圾不裝袋、不入桶(箱)隨意棄置的;
3.不履行環境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影響環境衛生的。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組織人員每天對辦公樓內的環境衛生進行檢查,對各科室進行不定期抽查。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望自覺遵守。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3
為維護學校合法權益,提高辦學效益,促進學校改革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學校合同管理的指導思想:貫徹執行國家法律的.規定,循序漸進與順勢而為相結合,集權與分權相結合。
一、學校合同管理的目標:加強監督管理,規范學校合同行為,努力做到低成本控制、低風險運行,高起點定位,高效率管理,確保學校事業健康發展。
二、學校實行統一領導,分級管理,分類運行,責任到人,全面監督的合同管理體制。
三、學校可根據合同承辦部門的需要,聯系法律專家參加合同的起草、修改和審核重大合同,參與重大合同談判、合同糾紛的調解、仲裁、訴訟等活動,并根據具體法律服務明確雙方相應的權利、義務和費用。
四、校長負責學校合同綜合管理,負責協調合同承辦部門的合同管理工作。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管理,規范調動程序,完善調動手續,確保工作人員合理、有序流動,結合我區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以“統籌安排、兼顧全局、科學有序、注重實效”為目標,堅持組織安排與個人意愿相結合的原則,根據工作需要和資格條件,從嚴把握工作調動。
第三條本辦法適用于區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銀江鎮、直屬事業單位(含區內學校)的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第二章調動計劃
第四條工作人員調動必須在規定編制、職位(崗位)空缺內進行。
第五條政府各部門、各街道辦事處、銀江鎮、直屬事業單位(含區內學校)如有調動需求,需在每季度最末一個月中旬上報下一個季度工作人員調動計劃,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匯總后,按照單位編制及職位(崗位)空缺情況和工作目標擬定工作人員調動計劃。如遇特殊情況及急難險重工作需求,經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長和區長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機關、事業單位凡在編制范圍內同意調出工作人員后,該單位出現的空缺原則上不再補充同類人員。
第三章調動條件
第七條調動條件
(一)直接調動
1.工作積極主動,表現良好。
2.身體健康,能夠吃苦耐勞。
3.具有與擬調入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格。
(二)遴選調動
參照公招相關要求進行,堅持凡進必考,擇優錄用。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動:
1.特殊崗位、專業技術人員調動后對工作可能造成影響的`;
2.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3.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5.試用期、最低服務年限未滿的;
6.近三年年度考核有基本稱職(基本合格)、不稱職(不合格)或不定等次的;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章調動程序
第八條調動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受理
用人單位向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提供以下材料:
1.單位編制及職位、崗位空缺情況、本人調動申請、選調方案、擬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2.擬調人員基本情況、調出單位的意見和鑒定材料、用人單位的意見以及雙方單位分管區領導的書面意見。
(二)審核
1.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政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原則,結合用人單位、調出單位編制使用情況和工作實際情況,核實用人單位是否需要補充工作人員,并核查調動人員身份是否符合擬調職位所需資格條件。
2.區委編辦對用人單位編制及職能職責等進行審核。
3.經審核符合要求的,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在征得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長和區長同意后,向用人單位發放《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調人員審批表》。
4.用人單位填寫《市機關事業單位擬調人員審批表》,報送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三)審批
1.區政府行政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調動,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局務會研究同意后,上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長和區長研究審批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
2.對特殊情況需要調動的人員實行會商制度,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組織區委組織部、區委編辦、區財政局等部門會商提出意見,上報分管人社工作的副區長和區長審批同意后辦理調動手續。
第五章紀律與監督
第九條在辦理工作人員調動過程中,必須依法辦事、公道正派、公開透明,嚴格遵守組織人事工作紀律。
第十條調動工作中存在應當回避情形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六章附則
第十一條本辦法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解釋。第十二條本辦法從發布之日起施行。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5
1、認真學習并堅決貫徹執行《消防法》,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微杜漸。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2、財務室、檔案室、民用爆炸物品倉庫等重要場所,一律嚴禁煙火。
3、不得私自接用電源線路,如確有需要,經請示單位領導批準后,請專業人員規劃、實施。
4、安全科、選廠辦公室組織開展公司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
5、保衛人員定期開展消防檢查、巡查工作,消除火險隱患。
6、定期對技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7、一旦發生火災,公司治保委員會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保護職工,保護現場,配合消防部門查處火災事故。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6
一、外來人員一律憑身份證等證明身份的'證件,在門衛處辦理登記手續后由門衛負責聯系安排,謝絕私自進入公司。
二、公物出門,必須有單位有效證明,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三、各種機動車輛進出,應自覺接受檢查。
四、門衛人員24小時值班,不得擅自離崗。
五、門衛人員應在規定區域內加強巡邏,做到勤聽、勤看、勤問、勤查、勤記,嚴防各種事故的發生。
六、門衛人員必須提高警惕,堅守崗位,照章辦事,主動查詢可疑的人和事,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治保委員會辦公室(安全科辦公室)報告。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7
為了更好地貫徹、執行本單位宗旨,根據單位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董事會工作制度如下:
一、認真學習黨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做好董事會工作。
二、董事會由員工(代表)大會選舉產生。
三、董事長由董事會選舉產生。
四、董事會負責監督本單位及領導成員依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單位章程及內部管理制度開展各項活動。
五、董事會負責對本單位重大決定的貫徹執行和財務狀況進行監督。
六、董事會負責對本單位成員違反本協會紀律、損害本單位聲譽的'行為進行監督和處理。
七、董事會負責對本單位的違法違紀行為提出處理意見,提交理事會并監督其執行;必要時可直接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況。
八、定期召開董事會會議,研究和總結單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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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本單位辦公環境的衛生管理,創建文明、整潔、優美的工作和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辦公環境的衛生設施的設置、建設、管理、維護和環境衛生的清掃保潔、廢棄物收運處理。
第三條 凡在本單位工作的員工和外來人員,均應遵守本制度。
第四條 綜合科為環境衛生管理的職能部門,負責全單位的環境衛生管理工作,其他科室協同做好環境衛生的.管理工作。
第五條 綜合科應當加強有關環境衛生科學知識的宣傳,提高員工的環境衛生意識,養成良好的環境衛生習慣。
第六條 專職環境衛生清掃保潔人員(物業公司)應當認真履行職責,文明作業。綜合科負責聯系和監督工作,任何人都應當尊重環境衛生工作人員的勞動。
第七條 各科室內(單位統一使用的除外)的清掃保潔工作,由使用者承擔。
第二章 公共區域的清掃與保潔
第八條 單位公共區域(包括主次干道、活動室、開水房等)的清掃與保潔,由物業管理管理公司負責。
第九條 各科室負責辦公室內的清掃與保潔,并實行“門前三包”的責任制管理。
第十條 單位會議室的日常衛生由綜合科接待室負責聯系,物業管理負責清掃和保潔及美化綠化。
第十一條 禁止在單位內部公共場地傾倒、堆放垃圾,禁止將衛生責任區內的垃圾掃入道路或公共場地,禁止隨地吐痰和亂扔果皮、紙屑、煙頭及各種廢棄物。各科室使用后的報刊雜志及廢舊紙張,統一交綜合科保存及處理。
第十二條 開水房、廁所及其他公共衛生設施,必須特別保持清潔,盡可能做到無異味、無污穢。
第十三條 單位內禁止飼養雞、鴨、鵝、兔、貓、狗等家禽和動物。
第十四條 綜合科督促物業管理定期對洗手間、廁所、垃圾桶等場所實施藥物噴灑,殺滅蠅蛆。
第三章 室內衛生的管理
第十五條 各科室環境衛生由各科人員包干,各科科長負責,綜合科監督檢查,單位領導組織臨時抽查。
第十六條 室內應保持整潔,做到地面無污垢、痰跡、煙蒂、紙屑;桌面、柜上、窗臺上無灰塵、污跡,清潔、整齊,室內無蜘蛛網、無雜物。各工作人員要始終保持辦公桌面整潔。
第十七條 室內不準隨便存放垃圾,應及時把垃圾倒入垃圾筐內。
第十八條 辦公室內辦公用品、報紙等擺放整齊有序,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個人生活用品應放在固定的抽屜和柜內。
第四章 廢棄物收運與管理
第十九條 分布在單位公共區域內的垃圾箱、垃圾筐以及垃圾堆放容器由物管部門負責管理。
第二十條 各科室產生的垃圾、廢棄物,應當按照規定的地點、方式倒入垃圾筐或垃圾堆放容器內。配置給各科室的垃圾筐、垃圾袋由各科室使用管理,勿隨意變動地點或位置。
第五章 獎罰措施
第二十一條違反本制度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責令其糾正違規行為,采取整改措施,并可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經濟處罰:
一.隨地吐痰、亂扔果皮、煙頭、紙屑及廢棄物;
二.垃圾不裝袋、不入桶(箱)隨意棄置的;
三.不履行環境衛生責任區清掃保潔義務、影響環境衛生的。
第二十二條 單位每年度評比一名衛生工作積極分子,獲得者給予一定的物質獎勵和精神鼓勵。
第二十三條 本制度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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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火器材的管理
消防器材要妥善保管,對消防器材定期進行檢查,以免發生重大問題,如果因人為的原因使消防器材損壞或丟失的應對責任人進行相應的經濟處罰。
二、消防器材的使用
要熟練掌握和使用消防器材,使其達到滅火功能。使用完畢后,應及時送到主管部門,進行更換以備再用,嚴禁在沒有火情時動用消防器材,一旦發現對直接責任單位和負責人進行嚴厲的處罰。
三、院內明火管理
凡是因生產、生活臨時動用明火或一般情況下不準動用名火的地方動用明火,消防管理人員和動用明火的工作人員可在動用明火前、中間、之后必須進行檢查,以防火患成災。
四、督促整改火險隱患的手段
1、對于涉及問題復雜不易解決的火險隱患可通過主管部門召開有關領導參加的協商會,采取會上整改辦法。
2、對于存在嚴重火險隱患的部門,經指出后仍不整改的,給予經濟處罰,對重大火險、隨時可能威脅單位財產和人員安全的,經指出后仍不進行整改的部門對部門領導依法進行經濟處罰。
五、庫房的管理措施
庫房物資必須分類、分堆儲存,堆與堆之間、垛與垛之間必須保留出通道,主要通道的寬度一般不少于二米,根據庫存物資的種類,確定垛距、墻距、柱距、梁距、每個庫房都要有規定儲存限額和標準,不得超過限額和標準。
六、自查隱患并接受聯查措施
各部門每月必須進行消防安全自查一次,并將自查情況報主管部門,以便及時發現、解決問題。同時,認真接受公安消防部門的檢查。
七、交通安全的'教育
1、每季度單位集中進行一次的交通安全教育(一般在每季度首月的5號)。以便提高干部職工的交通安全意識,主要是自覺遵守交通法規、提高自我保護能力的教育。
2、經常性的教育和集中教育相結合。逢重大節日或重大活動,進行重點強調性教育;逢有外出活動,要進行外出交通安全教育;有事故苗頭,要及時進行有針對性的防范和預防處置安全教育。
3、每季度末的全體職工集中教育要采取大會形式。平時教育采取出交通安全專題教育櫥窗、發交通安全教育材料、組織交通安全的講座、報告會;設立交通安全警示標志等。
4、對干部職工主要進行文明行路、文明騎自行車、乘車;駕駛機動車、保養自駕車,自覺遵守機動車交通法規的教育。
5、進行發生交通事故報警方法的教育。
八、交通安全的管理
(一)進出單位內部、門口交通安全的管理
1、院內機動車限速5公里行駛、在規定的地方停放機動車。
2、上、下班時,門口設專人疏導交通。不許在單位門口聚集,防止堵塞交通。
3、上、下班時,單位門口兩側30米內不許停放機動車。
4、機動車禁止在單位內試車、練車。
5、對單位的機動車安全保養情況進行定期檢查,問題車不許上路。
(二)對公用機動車的管理
1、對單位的公用機動車要按規定定期檢驗、定期保養,未檢驗合格或有隱患的機動車不得上路行駛。
2、單位機動車要有出車記錄和保養、維修紀錄。未經領導批準不得私用公車。
3、公車駕駛員必須持有有效期內的駕駛執照。出車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不準私自將公車交由非單位指定駕駛員駕駛。有違章現象或發生交通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單位,并按交通法規規定程序進行處理。
(三)對職工機動車駕駛員的管理
1、所有職工有駕駛執照的,要在綜合辦公室登記造冊。
2、對駕駛員要定期進行機動車駕駛安全教育。單位要了解駕駛員的實際駕車能力。
3、督促、檢查職工駕駛員對自用車按時進行監測和保養,提交駕駛員體檢表,有事故隱患的車輛不準駛入單位內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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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進行消防安全宣傳普及教育,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消防安全知識,分析和整改火災隱患,經常組織消防知識和業務技能的培訓和教育,做到“會報警、會使用消防器材、會撲救初起火災”,同相鄰單位和群眾組織搞好消防安全聯防工作。
二、防火巡查、檢查。預先編制相應的防火檢查表,規定檢查內容要點,檢查依據和檢查合格標準。實行逐級防火責任制,單位、科室負責人及職工定期不定期進行檢查,檢查結果記錄備案。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要配備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配備防火門和其他應急疏散設施,并定期進行檢修,保證完整、有效。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必須保障暢通,不得堵塞。
四、消防設施和器材管理。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量及配置地點,應當由專人負責,配置地點應當有明顯標志。消防設施和器材應當定期進行檢測,發現損壞應當及時維修或更換。
五、用火、用電、用氣管理。
(一)對于儲存或處理可燃氣體、液體、粉塵的設備,應當進行安全處理;
(二)敷設燃氣管線、電氣線路、安裝和維修燃氣、電氣設備,必須由正式參加特殊工種培訓人員承擔;
(三)電加熱設備必須有專人負責使用和監管,離開時要切斷電源;
(四)容易產生靜電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消除靜電的裝置;容易遭雷擊引起火災爆炸的場所,應當安裝避雷裝置,并應在雷雨季節來臨前,進行接地電阻檢測;
(五)燃氣、電氣管線和設備應當有專人負責監管,定期檢查。
六、火災隱患整改。認真研究本單位存在的火災隱患,根據實際,制定一整套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按要求對存在的火災隱患進行徹底整改,對整改內容不清楚或是歷史遺留火災隱患,無法按時整改的,應當及時向公安消防機構匯報。
七、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規定本單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類別、品種和防火防爆場所,安排專人看管,嚴格收發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進入防火防爆場所手續,制定各類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防火、防爆和滅火措施。
八、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建立健全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組織機構,明確分工,相互協調,熟練掌握消防業務基本技能,能夠及時有效地撲救初起火災。發生火災后保護現場,積極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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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報告工作落實到人,并制定出工作職責,做到信息暢通,處臵及時,使單位在發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能得到及時處臵,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二、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時:
1、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2、及時組織人員保護好現場,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
3、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對案件的查處工作。
4、認真做好搶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堵塞漏洞,加強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零報告”制度。公司各部門發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除按要求上報外,每個季度以廠、科室為單位上報一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統計表,如未上報此表的,將視為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發生。各部門應將全年的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情況進行統計匯總,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報治保會辦公室(安全科辦公室)。
四、公司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報告的責任追究制度。凡發現漏報、瞞報或不報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被省、市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追報的,造成負面影響的`,直接追究責任者的相應責任。經查實后,做如下處理:
1、廠、科室的主要負責人在本年內不得評選為先進工作者,所在部門不得評為先進單位;
2、酌情扣除年度經濟考核評估的安全分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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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學習會議制度
第一條堅持定期學習制度,本單位學習以水利局通知為準,任何在崗人員不得以任何借口不參加學習(上級臨時安排的急件除外)。
第二條堅持會議、學習簽到制度。簽到由辦公室收集保存。學習、會議不得遲到、中出、早退,缺席一次作曠工處理。
第三條凡參加學習、會議者,必須認真聽講,做好會議、學習記錄,由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定期調閱,調閱中凡沒做筆記的視為未參加并作曠工處理。
第四條堅持會議落實制度。精簡會議內容,提高會議質量,嚴禁瑣事、小事上會、嚴禁重復召開會議,對上次會議安排的.工作任務未落實的部門或個人實行效能監察,確保會議的落實。
第二章上下班簽到及請銷假制度
第五條全局上下班簽到由辦公室統一監督管理,上午8∶30以前簽到、11∶30后簽退,下午2∶30以前簽到、5∶30后簽退。不能代簽、補簽,4次缺簽作一次曠工。
第六條嚴格執行上下班制度,不得遲到早退,更不得無故缺席。凡因病因事不能上班的,必須嚴格履行請假手續。
第七條因事、因病請假的,3天以上由局長審批,2天以內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內由辦公室審批,半天內由各股室負責人審批。2天(含2天)以上必須書面請假,一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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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場經濟條件下,事業單位應該完善自己的以預算管理為核心的內控制度建設,它是現代管理發展的趨勢,可以有效避免事業單位預算部門在單位內部管理、外部的經營風險等方面所面臨的困難。
一、事業單位財務預算管理與內控制度的聯系
事業單位是代表政府面向社會行使政府多項公共事務功能的窗口單位,同時事業單位在很多領域參加經濟建設,事業單位的財務經費主要由行政事業性收費、國家財政撥款等組成,事業單位的財務預算就是財務人員對核算的不穩定因素做合情合理的判斷,目的是控制成本,做到對單位未來階段性資金的收支、經營成果和分配等經濟活動做具體安排,而內控制度則是對單位內部的各種經濟活動的權責分工和程序方法進行詳細的規定,其中內控制度不僅完善了事業單位內部組織機構,同時也是本單位進行籌劃、調控、管理的基本組織。事業單位的內控制度有利于保障預算管理的準確、科學的在單位內部實施,做好預算管理和內控相互制衡、相互約束,有合理完善的獎罰制度,定期考核預算目標的完成情況,以此為基礎完成預算目標做好內部控制工作。
二、我國事業單位財務預算和內控制度現狀
(一)事業單位對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工作重視度不高
事業單位良好的內控意識是保障內控制度在本單位順利實施的前提,有相當一部分的單位領導對財務上的內控工作認識不清,只簡簡單單的認為預算只是會計個人的事情,忽略了財務管理的內部控制工作的重要性和合理性,有財政機構和審計監督機構的審查,使財務管理內控制度敷衍塞責,徒有其表。
(二)財務預算管理內控機構是空架子,用來敷衍審查機構
健全的財務預算管理內控機構是事業單位必不可少的,有些單位領導人對內控工作的重視程度不高,更談不上內控機構的構建,有些單位即使有也是徒有其表的空架子,沒有機構內人員或者是為了應付檢查臨時調其他崗位員工來頂替工作的現象。
(三)事業單位內控制度領域有待加強
事業單位內控制度方面可依據的法律法規很少,財務部下發的《內部會計控制規范》的規范對象主要是企業,不過這里面的內控思想、制定原則、制作方法對事業單位的財務預算也同樣適用。在實際情況中事業單位內控制度的建設卻不盡人意,有的單位可能只是用一般性的財務規章規范來當做內控制度去執行,對單位的各項業務流程的控制有些過于隨意,對其中出現的問題可能只是依照過往經驗和慣常做法,沒有正確的內控制度可遵守。
三、完備預算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的原則和措施
(一)預算管理內控制度的建立應遵循的原則
1、首先是合法性原則
事業單位要遵照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內部建立合乎法律程序的內部控制制度,有些依法定程序走的步驟看起來可能是稍顯繁瑣,但是實際上在規避不法行為的作用上舉足輕重不容小覷,所以嚴格遵照合法性原則建立完備的預算管理內控制度是必要的
2、第二要遵守協調性原則
主要是依據指國內環境、政策導向、單位自身的發展來制定或修改財務內控制度。協調性原則對外是指合法性原則,也就是財務內控制度的制定必須遵循法律法規的規定,不能鉆法律漏洞,也不能違背法律的規定,與法律法規的規定是一致的、協調的,對內部就是要協調適應本事業單位財務的內部控制工作,和本單位的發展情況是互相協調的,不能存在內控制度和單位內部控制實況不適應的問題。
3、內部控制制度的權威性原則
內部控制一經制定,單位從上到下都要嚴格執行,對于嚴格執行到位的,要給予表彰,對于沒有做好嚴格執行的,要給予處罰,以顯示內控制度的權威性和不可侵犯性和權威性,對于位高權重者偶爾犯錯、或者是普通員工出現的小錯要本著防微杜漸和一視同仁的'態度正確處理。
(二)完備預算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的措施
1、提升事業單位一把手對以預算管理為核心的內部控制制度建設重視程度的認識
建立健全的以預算管理為核心的內部控制制度,首先要提高事業單位領導人對預算管理和內部控制制度的重視程度,可以組成內控制度建設小組,由單位一把手親自監督主持對以預算管理為核心的內部控制制度的建設,責成各部門管理人員和員工嚴格遵循內控制度進行工作,保障預算目標在各部門順利開展和圓滿完成。
2、其次要結合自身發展情況,建立清晰準確的預算編制
預算編制質量的優劣直接關系到事業單位各部門各項工作的開展和完成,因此我們除了加強對部門預算編制工作的重視度之外,還要提升部門預算編制的質量,事業單位的領導應該親自蒞臨到統籌預算編制的制定工作中去,遵循合法性、協調性、權威性的準則來制定預算編制工作,力求預算編制做到零基預算和細化預算,對事業單位的具體收支標準要做到詳細規定,另外還要準確標出各項資金支出的用處和去向,能細化到具體項目的要力求具體化、細致化,各部門在完成具體的預算目標過程中要做到嚴厲的自我約束,嚴厲禁止隨意添加支出項目,超出預算范圍等等行為。
3、區別一般性支出和重要性支出
部門預算的編制應該嚴格依照本部門的實際發展情況和自身的財力進行編制,把一般性支出和重要性支出按重要程度標示出來,在嚴格保障重點性支出需要,從嚴對待一般性支出,單位的財務預算編制詳細的要包括本單位的全部財務收支,事無巨細,方方面面都要編制到。
4、對事業單位物資財產要做好內部控制,力求內部控制做到對每個員工的行為進行約束
對事業單位的各項物資財產要做到定時按期進行盤點,并將盤點結果和會計賬目進行對比,發現問題要及時上報領導,找出原因,追查責任,將責任要追蹤到具體的人身上,不能辦糊涂事做糊涂賬,防止有不法分子中飽私囊的違法亂紀行為,一旦發生資產損毀要嚴格依照法定程序向領導報告,經領導核準后才能核銷。對于事業單位的資產管理賬目要力求做到清晰明白真實有效,需要嚴格的授權審批手續,事業單位各項經濟活動必須嚴格依照授權審批手續才能完成,務必準確明示部門員工的權限和義務,做到內控制度對每個員工的行為做到約束。
5、完善內部制度做好各個部門的協調發展、共同努力
完善內控制度要做好統籌成本控制和單位效益的協調關系、財務內控制度和會計自身職業素養的之間的關系、舊式的內控方法和新穎的適合單位發展的內控方式之間的關系,只要我們在日常工作中做到對以上三對關系的正確處理,就可以使內控制度的優勢在單位內充分發揮出來,與此同時,單位各部門要做好協調共同努力,尤其是單位的財政部門、審計部門,要做好對預算部門內部控制的監察,財政部門主管內部控制工作,在日常生活中財政部門除了要提高對預算機構內控制度建設的構造和領導,還要不斷促使預算部門提升對財務管理內控制度的充實和完備。審計部門是監督部門,除了做好平常的監察監督外,還要定時不定期的對整個預算機構的財務內控制度以及執行度進行監督審查,以督促其健康良性發展。
6、對內做好內部審計,不斷提升內審人員的專業素養
內部審計是事業單位財務內控制度順利進行的重要保障,除了加快完善內審工作制度、提高內審人員的工作地位之外,還要做到建立內審復查程序,即本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告一段落后,要在指定的時間段內再核查內審結果的執行情況。同時,內審人員專業素養的提升對內控制度的執行和實施的重要作用也不言而喻,內審人員要具備高質量的管理能力、豐富準確的法律知識和熟知本單位的內部規章制度,這幾點同時具備才能更好的監督執行內部控制制度的實施。
四、附則
預算部門建立內部控制制度是提升本單位財務管理效率的有力手段之一,在市場經濟條件下,內控制度的建設將提升預算部門的內部管理、規避運營風險、保證會計信息質量等等方面的作用,盡管如此,預算部門建立內控制度還存在了許多不盡人意的地方,希望本文能夠拋磚引玉,使單位領導加大對以預算管理為核心的內控制度建設力度。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14
一、加強要害部門、部位的安全防范,配備防盜、防火設備。
二、單位的財務室、檔案室、倉庫等,實行專人負責、責任到人。
三、重點要害部門的工作人員,應嚴格按照本部門規定的操作規程工作,自覺遵守崗位職責,及時關門關窗。
四、加強設備的保養和維修工作,定期檢查設備的安全和財物規定存放的'數量。
五、嚴禁非工作人員隨意進入重點部門和部位。
六、單位政務部對重點部門、部位要常巡查,勤查看、細防范,發現問題立即處理,并及時通報有關職能部門。
七、定期全面檢查,遇節假日增加檢查次數,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八、重點要害部門工作人員要做好有關保密工作,不得向無關人員泄露本部門、本部位的情況。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15
一、組織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衛工作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和治安防范工作中的漏洞及其它不安全因素。
二、認真做好記錄,定期進行分析制度,找出原因,全面落實各項安全保衛措施。
三、建立和完善各項考核及獎懲,具體下列事跡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總承包公司綜治委給予表彰和獎勵:
1、執行安全保衛制度,落實安全防范措施成績顯著的;
2、發現并制止違法犯罪行為,事跡突出的;
3、避免治安災害事故發生或在搶險救災中事跡突出的;
4、協助公安機關查破案件事跡突出的;
5、在安全保衛工作中認真負責、忠于職守、成績顯著的。
四、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公安機關責令限期整改、通報批評的,由總承包公司綜治委給予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責任人行政處分;違反治安管理規定,構成犯罪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忽視安全保衛工作,致使單位內部治安秩序混亂,經常發生違法犯罪活動的;
2、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實,造成治安災害事故的;
3、違反安全保衛制度,致使國家、總承包公司和人民生命財產遭受損失的;
4、發現重大隱患不及時報告或能消除的隱患不及時消除的;
5、對發生的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隱瞞不報的;
6、妨礙總承包公司保衛人員履行職責或公安機關依法執行公務的。
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報告制度
一、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報告工作落實到人,并制定出工作職責,做到信息暢通,處置及時,使學校在發生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能得到及時處置,把事故損失控制到最低限度。
二、單位內部發生治安案件、涉嫌刑事犯罪案件。
1、應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報告。
2、及時組織,保護好現場,控制和防止犯罪嫌疑人逃匿。
3、積極配合公安機關開展對案件的查處工作。
4、認真做好搶救、善后工作,防止事態擴大,堵塞漏洞,加強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零報告”制度o各學校發生學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后除按要求上報外,每個季度以校為單位上報一次學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統計表(統計表附后),如未上報此表的,將視為無發生學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各學校應將全年的'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情況進行統計匯總,于每年12月10日前上報總承包公司保衛科。
四、學校安全事故和刑事、治安案件報告的責任追究制度o凡發生漏報、瞞報或不報總承包公司的,將予以通報批評,被省、市領導及上級主管部門追報的,造成負面影響的,直接追究責任者的相應責任。同時經查實后,做如下處理:
1、學校的主要領導在本年內不得評選為先進工作者,所在單位不得評為先進單位;
2、酌情扣除年度經濟考核評估的安全分值;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16
一、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不得擅離崗位,實行定時不定時的`巡邏制度,保證單位內部的夜間安全。
二、負責檢查好財務室、檔案室、倉庫等要害部位、機關辦公樓門窗關閉及上鎖等情況,在規定的區域內,勤巡邏,勤檢查,切實做好防盜工作。
三、負責檢查有無明火、暗火及火種管理情況,做好防火工作。
四、值班人員應隨時提高警惕,發現可疑情況,要迅速處理,并立即向領導匯報。
五、負責定時開關機關辦公樓走廊照明燈及節日彩燈,日常維護,發現損壞及時報告更換。
六、負責定時開關監控視頻,不得使用監控電腦上網、玩游戲等,保證監控電腦正常工作。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17
第一條:為了加強對省局直屬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進一步發揮內部審計的監督作用,規范內部審計工作程序,提高內部審計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行政單位會計制度》、《行政單位財務規則》和《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其他有關要求,制定本制度。第二條:財政審計局負責對山水城直屬行政事業單位的內部審計工作。
第三條:財政審計局根據當年內部審計計劃派出審計組,審計組可由機關專職審計人員和熟悉財務工作的人員組成,也可聘請中介機構專業審計人員。
第四條:審計組的主要職責:
(一)檢查會計憑證、賬簿、報表、預決算、資金、財產,查閱有關的文件、資料。
(二)對審計中發現的問題進行調查并索取證明材料。
(三)對正在進行的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嚴重損失浪費行為,報經領導批準作出臨時制止決定。
(四)提出改進財務管理,提高效益,以及糾正、處理違反財經法紀行為的建議。
(五)對嚴重違反財經法紀和造成重大損失浪費的人員,向領導提出追究其責任的建議。
(六)對審計工作中發現的重大違法事項移送監察室進一步審理。
第五條:審計人員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定的職責、權限和程序進行審計監督。
第六條:內部審計包括:內部財務審計、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和專題審計。
第八條:內部財務審計每兩年進行一次。
第八條:內部財務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財務收入是否真實、合法;
(二)財務支出是否遵循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和標準,有無違規違紀行為,列支手續是否完備;
(三)銀行開戶是否符合有關規定,有無儲蓄存款、公款私存行為和多頭開戶;
(四)固定資產內部管理和使用情況,包括:制度是否健全有效,存量是否真實,核算是否符合會計制度的規定,購建、調撥、報廢和處理是否符合有關制度規定;
(五)有關財務收支的.其他問題。
第九條:內部財務審計的主要程序
(一)實施審計前10日向被審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
(二)通過審查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查閱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文件、資料,核查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向有關部門和個人調查等方式進行審計,并取得證明材料;
(三)審計終了,提出審計報告。
第十條:山水城管委會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離任前,必須進行任期經濟責任審計。
第十一條: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內容
(一)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對本單位違反財經紀律應負的責任;
(二)國有資產管理情況;對本單位國有資產流失應負的責任;
(三)重大經濟事項進行調查研究、論證、集體討論情況;對決策失誤造成經濟損失或不良后果應負的責任;
(四)重大問題反映、報告情況;對本單位財務數據及有關重大經濟問題的報告失實、延誤應負的責任;
(五)個人遵守財經法規和財務制度情況;
(六)其他需要審計的事項。
第十二條: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的主要程序
(一)對山水城管委會直屬事業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由人事處提出建議,報局領導審批后實施;
(二)財政審計局在接到人事處建議15日內,組成審計組,在實施審計前3日,向被審計單位送達審計通知書,并抄送被審計領導干部本人;
(三)被審計領導干部所在單位接到審計通知后,應當向審計組真實、完整的提供下列資料:
1、領導干部任職期間的工作總結;
2、內部管理制度及人員的職責和分工情況;
3、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和財務分析報告;
4、資產情況;
5、需要說明的其他情況;
(四)審計組在審計結束后,提出審計報告。
第十三條:專題審計是財務處根據管委會領導批示或有關部門的要求,對某些問題進行的審計。專題審計的程序和方式按照內部財務審計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被審計單位必須與財政審計局派出的審計組積極配合,認真落實內部審計結果。
第十五條:內部審計結果是指內部審計終結后,按規定出具的審計報告、審計意見書和審計決定等反映的內容。主要包括:
(一)內部審計報告;
(二)領導干部任期經濟責任審計報告;
(三)內部審計意見;
(四)內部審計決定
(五)內部審計發現的重大違法違紀事項。
第十六條:內部審計結果必須以事實為依據,符合法律、法規有關規定,遵循公正、合法、及時、有效的原則。
第十七條:內部審計報告的內容包括:審計的基本情況、發現的問題、審計結論和建議。
第十八條:審計報告應當在審計終了15日內提出,并向被審單位征求意見,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報告應同時征求被審單位負責人本人的意見后,報局領導審閱。
第十九條:被審單位自接到審計報告征求意見書15日內提出書面意見。限期未提出的,視同無異議。
第二十條:財政審計局根據審計報告中存在問題的程度,分別作出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報經本單位領導批準,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
第二十一條: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決定或審計意見,報經管委會領導批準后,送達被審計單位執行,并抄送被審單位負責人本人和有關部門。
第二十二條:被審單位應當在接到審計意見或審計決定3個月內,向財務處書面報告執行情況(附被查出問題糾正的相關實證資料)。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18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全市農委系統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下簡稱重大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及時消除重大隱患,有效防范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和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等法律法規規定,結合我市農委系統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行政區域內農業重大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適用本辦法,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制度所稱的重大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可能造成嚴重后果或較大社會影響,應當全部或局部停產停業,并經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消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農業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消除的隱患。
本制度所稱的重大隱患治理掛牌督辦,是指全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的部門對重大隱患治理工作進行督促指導,促進隱患有效整治,防止事故發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活動。
第四條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是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應當建立健全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定期或不定期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第五條重大隱患治理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的原則實施。全市各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和委屬單位分別負責本行政區域內農業領域重大隱患治理工作。各縣(市、區)農委、開發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具體承擔各地農業行業重大隱患治理掛牌督辦工作,并指導、協調和督促各鄉鎮農辦及各鄉鎮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開展重大隱患治理,跟蹤掌握治理進展情況。
第六條市農委負責對省廳、掛牌督辦和涉及多個行業領域、多個區域的重大隱患,實施掛牌督辦。各縣(市、區)農委、開發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各鄉鎮農辦及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的部門,對農業生產經營單位排查上報的、群眾舉報的、省廳和掛牌督辦的以及在日常督導檢查、暗查暗訪、專項整治等活動中發現的重大隱患,應當逐級上報市農委掛牌督辦,并建立管理臺賬,實行分類分級、閉環管理。
第七條市農委作出掛牌督辦決定后,市農委要及時向重大隱患所在各縣(市、區)農委、開發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屬單位(以下簡稱責任單位)下達《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明確隱患具體情況、治理期限、治理要求,并定期公告。同時,對隱患治理情況實施跟蹤督辦和動態監管,及時掌握治理進度,確保按期治理銷號,于每季度末將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和治理完成情況臺賬報農委備案。
第八條責任單位對存在重大隱患的農業生產經營單位,要及時下達整改指令書,督促其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方案,明確整改過程中安全防范措施。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責令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隱患排除后,經組織專家現場核查合格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和使用。
第九條責任單位應建立治理檔案,留存備查。檔案主要包括卷內目錄《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掛牌督辦通知書》等掛牌督辦有關文件;重大隱患治理方案;督查、檢查記錄,行政執法文書,現場影像資料;《安全生產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情況表》及專家現場核查材料;其他相關材料。
第十條對掛牌督辦的重大隱患,未在規定期限內完成治理且無正當理由、相關單位拒不執行治理要求、責任單位督辦不力的,市農委將對相關責任人實行約談告誡、公開曝光,情節嚴重的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對經停產停業整頓治理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依規對相關隱患單位予以關閉取締。
第十一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農業農村工作委員會
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制度
第一條為進一步推動全市農委系統安全生產工作,強化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依據《安全生產法》、《省安全生產條例》和關于安全生產的有關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性文件,結合農委系統工作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安全生產警示約談(以下簡稱約談),是指農委及其安全生產工作領導小組(以下簡稱小組),按照“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對下級農業農村主管部門、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委屬單位和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就安全生產有關問題進行預警提示、告誡、督促整改的約見談話。
第三條約談按照“屬地管理、分級負責”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組織實施。
(一)農委及其小組負責對各縣(市、區)農委、開發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的部門、委屬單位、轄區內市屬以下農業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
(二)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對其系統內單位或分管農業領域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或分管負責人進行約談。
第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市農委及其小組約談。
(一)未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要求,不能按期完成安全生產任務目標的;
(二)發生有人員死亡的生產安全事故的,或者發生較大以上生產安全事故的;
(三)瞞報、謊報、遲報、漏報生產安全事故的;
(四)發生生產安全事故后應急救援不及時,造成人員傷亡或財產損失進一步擴大的;
(五)隱患排查治理不到位,對上級交辦、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和一般事故隱患未按期完成整改或未采取有效監管措施的;
(六)在國家、省、市組織的安全生產督導檢查中,被發現存在重大安全生產監管問題,或者未按要求完成安全生產階段性重點工作,受到國家、省、市通報批評的;
(七)未認真對待安全生產方面舉報,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問題突出,造成群訪或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八)其他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造成不良后果,市農委、小組認為有必要約談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農委及其小組的約談,由小組聯合委應急管理處、委監察部門、委組織部門負責人組成約談小組,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和承辦。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的約談,由本部門組織開展。開展約談時,根據情況可邀請新聞媒體、相關行業技術專家、公眾代表等參加。
第六條約談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一)約談準備。由組織約談的單位發出約談書面通知,明確被約談單位名稱、被約談人、約談事項、約談時間、約談地點、需要提交的相關材料等,被約談單位應當按照要求提供書面材料并做好相應準備工作。
(二)約談實施。會議由約談召集人主持,被約談人按照約談內容進行匯報。約談小組就有關問題提出質詢,被約談人進行答復。約談小組提出整改措施要求,作出約談決定,被約談人應當作出落實約談事項的承諾。
(三)約談結果。約談應當形成會議紀要。被約談單位要根據約談要求和會議紀要進行整改落實,并將整改落實情況在會議紀要下發之日起15日內以書面形式報告組織約談的單位,同時抄報參加約談的相關部門。
第七條組織約談的單位負責對約談會議紀要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將約談及整改落實情況書面報告本級政府和上級主管單位。
第八條被約談人應當按時參加約談。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參加約談的,被約談單位應及時向組織約談的單位書面報告情況,經批準后,可委托相關責任人參加約談。
被約談人不接受約談或未按照規定參加約談的,由組織實施約談的單位予以通報批評;被約談人為各縣(市、區)農委、開發區農業農村主管部門或負有農業安全生產監管管理職責的部門、委屬單位負責人的,取消該單位當年安全生產評先評優資格;被約談人為農業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人的,將該單位納入安全生產不良記錄“黑名單”。
被約談單位未按約談要求整改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因未按要求整改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的,從嚴從重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
第九條組織約談的單位根據政務公開的要求,及時向社會公開約談情況,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條本約談制度不代替對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行政處罰和對有關責任人的問責處理。
第十一條本制度由農委農村工作委員會安全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19
(一)、門衛制度
1、門衛人員必須身體強壯、責任性強,不得使用老弱病殘人員擔任門衛工作。
2、門衛人員當班期間嚴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做到進出車輛、物品、客人有登記。
3、夜間不準睡覺,定時巡查,發現可疑情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發生案件應迅速撥打110,不得延誤。
4、不準在門衛室進行打牌等妨礙門衛的`活動。
(二)、值班制度
1、每天確定一名領導帶班,一名部門領導和一名工作人員值班,負責檢查、處理日常安全保衛工作。
2、值班時間為每天早8點至次日早8點/ 3、值班人員必須按時交接班,不準遲到早退。有事不能值班者,經單位領導批準后找人替班。
4、值班人員值班期間要認真履行職責,嚴禁喝酒、玩牌等違紀行為。
5、認真做好值班記錄,堅持重大事情請示報告制度。
(三)、巡查制度
1、值班、門衛人員對巡查目標定時巡查,反之被盜和破壞事故發生,力爭抓獲犯罪分子,并及時報警。同時要保護好現場,等領導和公安人員到場后,及時提供有關情況。
2、對于違反規定者,要當場予以制止和批評,對不服從管理,無理取鬧者,送交有關部門處理。
3、熟悉消防設施、器材的分布情況,掌握使用方法,發生火災及時撲救、報警。
4、巡邏時間不得作任何影響和違反履行職責的行為,特別是夜間不許睡覺。
5、做好巡邏記錄,按時交接班。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20
1、認真學習并堅決貫徹執行《消防法》,對消防設施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防微杜漸。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認真貫徹落實單位消防安全管理各項規章制度。
2、辦公大樓等重要場所,一律嚴禁煙火。
3、不得私自接用電源線路,如確有需要,經請示單位領導批準后,請專業人員規劃實施。
4、單位辦公室組織開展單位日常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和演練。
5、保衛人員定期對日常消防檢查、巡查,消除火險隱患。
6、定期對技防設施進行檢查和維護,確保其完好有效。
7、一旦發生火災,單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力量撲救火災、保護職工,保護現場,配合消防部門查處火災事故。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21
為確保各單位職工生命財產安全,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制定本制度。
1、單位要及時傳達上級有關安全方面的文件精神,并結合本單位實際,做好統一部署。
2、單位每周召開的職工會議,要根據內外環境和季節的變化對職工進行安全意識教育,交通、消防、社會治安、食品衛生及傳染病預防教育,自然災害安全、防觸電、防溺水、防煤氣中毒安全教育及生活中各類安全教育為內容的`安全教育。
3、監督施工現場安全措施的實施,發現違規現象要給予制止和糾正,嚴格執行“兩穿一戴”禁止施工人員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工具和勞動保護用品。
4、單位每年要對全體職工進行至少一次的法制教育,提高廣大職工的法制觀念,提高職工依法執業意識,有效杜絕違法犯罪事件的發生。
5、單位在節假日和各種大型活動前要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預防工作,并有預防措施和應急措施。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22
一、日常管理制度(工作紀律)
1、嚴禁遲到、早退現象,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2、嚴禁脫崗、串崗現象,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3、嚴禁散播公司負面消息,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4、工作期間保持電話暢通,不允許拒接或停機,每發現一次,5元樂捐。
5、工作期間保持辦公場所環境衛生,倉庫整潔。
6、嚴禁賺取差價,發現一次,100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7、嚴禁賣私貨、截留贈品,發現一次,100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8、不得讓客戶把貨款打入個人賬戶,發現一次,100罰款,情節嚴重者,開除處理。
9、工作期間不允許聲爭執,注意公共場合情緒的控制,每發現一次,5元樂捐。
10、嚴格遵守公司管理制度,服從領導安排,當月違規一次,次日點名,當月違規兩次,罰款50元,當月違規三次,按自動離職處理。
二、日常業務管理制度
1、客戶資料管理
a、全面搜集各片區資料(店名、電話、地址、營業執照號);根據銷量及規模建立客戶類別(月進貨額在1000/月以上歸為a類;月進貨額在500元/月以上,1000元一下,歸為b類;月進貨額在500元/月一下,歸為c類客戶)。
b、逐步建立客戶商品信息檔案,實現a類客戶單店商品信息管理。
2、片區路線及周期管理
a、建立每片區客戶路線拜表,每線路至少20家客戶,每天必須完全拜,及時完善本線路中的新客戶資料。
b、根據片區客戶數量,合理制度客戶拜周期。根據客戶分類,合理分配客戶拜時間。
c、每天回公司后遞交拜線路圖,每天下市場前領取新拜線路圖。
d、每天早上9點之前必須裝車完畢出車,每天認真填寫及遞交車輛庫存表。
3、業績量化管理
a、每天業務人員回公司后填寫及。
b、每天業務人員遞交拜線路圖后,由內勤統計填寫。
c、每天倉庫人員量化需換單,及時提醒業務人員欠條的回收。
d、每天流通主管根據銷量進度表及市場進度表的實際狀況,合理調度各片區人員工作。
4、促銷活動的管理
a、每月底前5天制定出流通部下月促銷政策。
b、每片區需要的促銷活動(特價、陳列獎、促銷設備及贈品),片區業務人員要提前填寫申請單(記案)后方可執行。
c、業務人員對所在片區的促銷活動進行及時跟進和監督,公司不定時對所有促銷活動進行抽查。
5、欠條管理
公司流通市場全部以現金交易,特殊客戶欠款時要與公司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按照欠條管理規定進行簽字,并有效管理、收回。
規定如下:
(1)如果直接用銷售清單做欠條,要在清單空白處寫明欠條字樣。
(2)欠條應明確一下內容:客戶名稱、電話、地址、聯系人簽字或加斧章。
(3)回公司到財務按照欠款數額給財務打欠條,客戶欠條由業務保存。
(4)欠款后續由業務人員負責追回。
6、市場問題饋
a、每片區每周兩次市場問題饋(記案或手機短信)。
b、業務員做好市場饋問題記錄(市場問題饋記錄表)。
三、業務工作流程管理
1、認真填寫裝車表,下午下班前準時把補貨計劃交給倉管。
2、按照出車線路進行計劃拜,進店后與負責人禮貌性打招呼后,首先司機檢查服務卡是否存在,及時更新與張貼,對店招及陳列進行拍照記案,填寫路線表(時間及銷售),新客戶在路線表下面(再好的產蘋有陳列面不會有好的銷量),檢查實際庫存(倉庫與排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上貨及填寫補貨計劃(填寫補貨計劃時一定要全面,客戶可以不要,但自己不能不寫)。檢查竟品信息,了解竟品活動政策。
3、根據客戶現有庫存交流補貨計劃,季節性產品推廣、新產品推薦(交流時適當靈活運用公司產品政策),補貨要全面、合理,避免電話要貨等情況,所有交流的重點是在給客戶一個補貨的理由,交流的方式要用能打動自己的方式(要自信、現實、每句話要讓客戶聽著很舒服,避免吹捧,排擠竟品)。對于新客戶,一定不要多,量少品多,對于客戶不感興趣的不要強推,避免引起客戶感,介紹產品一定要全面,多借助公司產品手冊或樣品筐。
4、認真填寫銷貨清單、贈品、品嘗要標注,市區流通要寫清具體地址(東西南北縱橫寫明);三區流通要標明區域、鄉鎮、街道或村。九縣流通要標明縣城、鄉鎮或街道。
5、公司流通市場全部以現金交易,特殊客戶欠款時要向公司申請,經公司同意后按照欠條管理規定進行簽字,并有效管理、回收。
6、根據客戶規模、銷量進行客戶等級登記,根據客戶等級進行有效管理(包括客戶的拜周期、促銷活動)。
7、客戶拜完畢后,車上認真填寫裝車表中的出庫明細,與次日路線中a、b類客戶進行電話溝通,了解缺貨及補貨信息,并進行登記。
8、一天拜結束時,根據賣貨量,次日拜路線打客戶的補貨信息進行合理制作裝車計劃,交于倉管。總結當日市場狀況,提升自身工作能力。
流通中的.幾個關鍵點:
a、有效利用時間(準時出車、準時交補貨清單,合理安排工作時間)。
b、認真填寫裝車表(避免不必要的庫存差異)。
c、養成拍店照、填寫鋪貨記錄、認真填寫銷貨清單的習慣。
d、培養與客戶電話溝通的能力,讓補貨更具體合理性。
e、制定合理的拜路線及周期。
四、業務司機
1、崗位內容
做好車輛行駛,檢查及保養工作,配合業務員做好所在區域的銷售及送貨工作,每天對車輛例行檢查,不允許病車上路,保證貨物及人員安全。
2、崗位職責
(1)認真完成每天的出車任務。
(2)出車前必須認真做好車輛檢查,車容整潔、車況良好、不見齊全、制動有效,不允許病車上路。如有部件損壞和不安全因素隱患,應及時處理直到修復,確保安全運輸。
(3)車輛的年檢、保養、清潔、停放及辦理保養等車務手續由駕駛員提醒,并有專人負責辦理。
(4)鋪貨期間用尋找合理的停車位停放并鎖好車門保證車輛的安全,嚴格按照規則停車。
(5)做好公司服務卡張貼工作,進店檢查店內是否張貼告示服務卡。
(6)配合業務人員做好排面整理及裝卸貨工作。
3、獎勵
(1)駕駛員每月100元車輛維護費
(2)人為或技術性造成車輛損壞的由駕駛員自行維修
(3)車輛正常保養維護由公司維修
單位內部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深入開展黨的群眾路線教育實踐活動,集中解決“四風”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樹立為民務實清廉形象,進一步強化機關和單位內部管理,嚴明工作紀律,轉變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結合本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內部管理制度適用于農業局全體干部職工。
第二章 學習制度
第三條 全體干部職工要養成良好的學習風氣,要堅持集中學習和個人自學相結合的原則,確保學習時間、任務的完成。
第四條 根據上級部門要求開展的各項集中學習活動,由各活動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具體負責科(室)負責牽頭組織實施,并做好會議準備、考勤記錄、會議記錄、后勤保障等工作。
第五條 集中學習無故缺會或遲到超過半小時的視同缺會,確因特殊情況,須向主持會議的領導請假。同時全體干部職工要嚴格按各次學習活動要求,按時、按質上報相關材料。
第六條 除局機關統一組織的集中學習外,局屬各部門要結合自身工作特點,每月自行組織開展學習活動不低于1次;各支部的學習嚴格按黨內相關規定組織開展。
第七條 各部門、科(室)需使用局機關大、小會議室的,須提前與辦公室聯系安排,會前會后的衛生、服務及物品管理由牽頭召開會議的部門或科(室)牽頭負責。
第八條 鼓勵和支持干部職工積極開展業務學習,對于參加上級統一組織的業務學習班、培訓班,按規定給予報銷相關費用。
第三章 工作考勤制度
第九條 實行上下班作息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為上班時間。上班不得遲到和早退,必須堅守崗位,凡擅離崗位不知去向者,按曠工處理;遲到或早退的按照上級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條 執行國家雙休日制度、年休假制度。每星期六和星期日為休息時間。雙休日期間如因工作需要(含出差、開會、下鄉、辦理突發性工作、中心工作等)照常上班,視情況安排輪休。
第十一條 嚴禁上班時間從事打撲克、下棋、玩電腦游戲、炒股、看電影、QQ聊天、瀏覽購物網站、織毛線等與工作無關的活動,違反規定的按上級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二條 外出下鄉、出差和到縣城內其他單位辦公事,均實行報告登記制度。局屬部門職工因工外出向部門負責人報告,在部門辦公室登記;機關職工因工外出向科(室)負責人報告登記;局屬部門負責人和機關科(室)負責人外出向分管領導報告,并分別在部門辦公室和局辦公室登記。但不得以下鄉、出差、到其他單位辦事等為名外出辦私事,未請假又未因公外出的,無論任何情況都按曠工論處,造成工作失誤的視其情節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十三條 各部門、科(室)必須按時、按質完成上級部門或單位及領導安排布置的各項工作,并按要求上報相關材料,若因工作不到位,造成工作延誤的,視情況給予部門責任人和具體責任人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四章 值班制度
第十四條 特殊時期和節假日期間,實行24小時領導帶班和職工輪流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24小時堅守崗位,守好值班電話,做好值班記錄,嚴格履行各項值班工作職責,不得擅離職守,按時交接班。法定節假日:清明節、端午節、五一勞動節、中秋節、國慶節、元旦、春節等統一放假期間的值班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值班人員負責處理信訪、突發事件及上情下達,下情上報等工作。如遇特殊情況,要及時上報所涉及的分管領導和主要領導,并根據領導意見,迅速處理,對于不夠清楚,沒有搞準的問題不得擅自答復。
第十六條 值班人員要做好值班日志,凡在值班期間接到的外來文件、信函、反映的情況、公務電話及具體處理情況等,都要詳細記錄,以備查考。當班未了事宜,必須向下一班值班人員作出交接,使接班人員了解情況并繼續處理。
第十七條 值班人員如擅離職守或未及時處理好值班期間相關工作的,視情況給予相應的紀律處分。
第五章 請銷假制度
第十八條 嚴禁口頭請假(特殊情況除外),因事(病)請假者,必須寫出書面假條,先批準后離崗。局長、書記請假一天之內相互審批,一天以上按干管權限報上級領導審批;副局長請假一天由局長審批,超過一天報上級分管領導審批;部門負責人請假一天由分管領導審批,一天以上由局長審批;職工請假一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2—3天由部門負責人審批后,再由分管領導審批,三天以上的經部門負責人和分管領導審批后,交局長審批。局屬部門工作人員請假條經審批后,將假條交部門辦公室(局領導及機關工作人員的請假條經審批后,將假條交局辦公室)后,方能離開崗位,否則視為曠工。假滿后速到辦公室銷假,未及時銷假的按曠工處理。
第十九條 凡請假者,請事假超過30天、病假(憑醫院診斷意見)超過50天的,年終履職考核原則上不得評為優秀等次。假期工資待遇按2013年8月27日,**縣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吃空餉”專項治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下發的《關于執行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假期工資待遇計發辦法的通知》執行。具體為:
一、病假期間的工資
(一)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病假6個月及其以下的,其工資全額計發。
(二)機關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癥、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職務工資、級別工資)按70%計發;工作年限11至20年的,基本工資按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按90%計發;從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連續(或當年累計)病假(含患癌癥、麻風病、精神病長期病休的工作人員)6個月以上的,從第7個月起,工作年限在10年及其以下的,基本工資(崗位工資、薪級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70%計發;工作年限11年至20年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80%計發;工作年限21年及其以上的,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90%計發;其他津貼補貼照發。
二、事假期間的工資
1、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在一年當中,事假累計在15個工作日的,按在職工資全額計發;超過15個工作日的,按超過的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工作日工資=基本工資÷21),其他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照發。
2、機關人員連續事假在1個月以上的.,從次月起扣發工作性津貼;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全部津貼、補貼。
3、事業人員連續事假在1月以上的,從次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超過3個月的,從第4個月起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和全部津貼、補貼。
三、工作人員因個人原因經批準離崗學習的,機關人員在6個月以內津貼補貼按在崗時標準執行,超過6個月的自第7個月起,停發工作性津貼和特殊崗位津貼。事業人員在6個月以內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其應執行標準計發;學習時間超過6個月的,從第7個月起,其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應執行標準的50%計發;學習時間超過12個月的,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
四、工作人員公休假、探親假、產假、婚喪假期間,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照發。
五、工作人員曠工期間按工作日扣發基本工資和各種津貼、補貼(工作日工資=月工資總額÷21)。
六、一年內病假或事假超過六個月以上的,當年不得計算工作年限。
七、因病長期請病假的人員。單位應要求其進行勞動能力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要及時辦理因病退休、退職手續。其中男年滿五十周歲,女年滿四十五周歲,參加工作年限滿十年的,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可以辦理退休手續;而經過市級及以上勞動鑒定委員會鑒定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可以辦理退職手續。
八、婚、喪假:正常婚、喪假按國家規定各給3天假期。晚婚者(男25歲,女23歲)另獎假15天(包括假期內公休日),特殊情況需要延假的,按事假辦理。職工直系親屬(包括父母、岳父母、公婆)故去可休假7天,家屬探親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產假:按國家文件規定執行3個月,晚育和剖腹產者另獎(增)假30天;非計劃內生育不給假,并按曠工處理。
第六章 車輛管理制度
第二十條 機關車輛由辦公室負責統一管理。
1、機關車輛實行專人專車,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駕駛員不得將車交給其他人員駕駛,凡違反規定的,一切責任及費用等由駕駛員個人承擔,同時單位按規定進行處理。
2、縣內加油由辦公室安排人員和駕駛員一起共同完成,并由雙方簽字認可。外出途中加油的,由駕駛員根據實際用油量加油,并由外出用車人在加油發票上簽字證明后方可報銷。
3、車輛因工出縣城的,實行登記制度,由駕駛員向辦公室報告登記外出目的地和用車人。
4、外單位用車,須經局長批準,駕駛員接辦公室通知后才能出車,不得自作主張,如駕駛員擅自出車,按曠工處理,并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5、車輛實行定點修理制度。車輛正常保養和維修需事先報告維修部位、故障、費用等情況,經請示局長同意后方可在指定的修理地點進行保養維修。車輛在外出途中需要修理的,由外出用車領導酌情處理。縣內修理發票附材料清單,經辦公室審核后方可報銷。外出途中修理的發票,由用車人核實簽字后方可報銷。
6、車輛清洗實行定點制度。由辦公室統一為車輛購買不限洗車次數的包年洗車卡,駕駛員要保證車況良好和車身清潔。
7、車輛在非工作時間一律統一停放在單位院內,不得開車上下班、做私事或者將車輛停放在別處;非工作時間確因工作需要使用車輛時,要先告知辦公室使用的緣由,由辦公室據實登記。駕駛員如出現公車私用的,由駕駛員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和責任。
8、車輛原則上只保證領導辦公用車,科(室)原則上不安排用車。確因特殊工作需要用車的,經局長同意后,由辦公室安排。
9、駕駛員要安全文明行車,并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疲勞駕駛和酒后開車。 因違反交通規則受到的處罰由駕駛員承擔。
第二十一條 局屬各部門車輛的具體管理使用,由部門根據實際情況,另行制定相關制度(需報分管領導批準),并嚴格管理。但必須嚴格執行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駕駛公車(確無專職駕駛人的,報局長批準,并在局紀委和辦公室備案后方可駕駛)、非工作時間統一集中停放等上級部門對車輛的管理規定。
第七章 后勤接待制度
第二十二條 接待是指除正常的會議、培訓、活動以外的日常接待。接待從本局實際出發,本著熱情、周到、禮貌、節儉的原則,不講排場、不講闊氣,不鋪張浪費,菜品突出**地方特色,不上高檔酒,禁止上煙,不吃海鮮等高檔菜肴。
第二十三條 接待對象:凡來我局檢查指導工作的省、市、縣領導,上級農業主管部門領導及隨行人員,縣級部門的相關領導及隨行人員,友好交往的兄弟縣、市、區農業局領導,外地區農業部門領導,業務往來部門領導和鄉鎮工作聯系領導及隨行人員等。
第二十四條 實行分級接待,對口接待的原則。凡符合上述接待對象的,由對應部門或科(室)請示領導同意后,進行接待。接待要本著節約的原則進行,應盡量減少陪同人員,確需局領導陪同活動的,一般由分管領導陪同接待,特殊情況由局長參加陪同接待。
第八章 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十五條 實行公務支出使用公務卡結算制度。
第二十六條 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全局除農經站單獨設立會計賬戶外,其余各站、校、中心的賬務均由局財務室統管,實行公務卡結算制度。財務管理人員必須遵守會計法律、法規和財務制度,認真履行職責,管好財務,節約開支,合理利用資金,現金及周轉金嚴格按照銀行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實行局長一支筆審批制度。資金的使用和報銷,嚴格堅持局長一支筆審批,所有開支必須事先申請,經批準后按計劃開支。同時,實行大額或大宗開支由局長辦公會集體研究,局長代表領導集體簽署意見。
第二十八條 干部職工外出學習、開會、參觀、考察必須以通知文件為依據,由分管領導提出意見,局長審批同意后方可參加,否則不予報銷一切費用,并按曠工論處。
第二十九條 出差下鄉食宿報銷。如單位有車隨行、且食宿有人接待的,不再報銷差旅費;如單位有車隨行,食宿無人接待,但食宿發票回單位報銷的,不再報銷差旅費;無車隨行,但食宿有人接待或回單位報銷的,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無車隨行,食宿沒有接待,且沒有回單位報銷食宿費的,方可依規定回單位填寫報銷單報銷車費和食宿補助。所有符合報銷的費用,須有經辦人員、部門領導簽字、并由分管領導核準簽字后再報局長履行法定手續后方可報銷。
第三十條 有收費收款項目的單位,必須堅持按有關文件要求掛牌、亮證收費,并指定兩個人分別管理票據和現金,嚴格堅持收入金額上繳和按比例返還工作經費的制度。
第三十一條 大件辦公用品或一次購買一種辦公用品價值超過3000元以上的,必須由使用單位向局領導班子提出,經批準后按程序報縣政府采購中心聯系購買。
第三十二條 局機關辦公所需信箋、筆墨等一般辦公用品和紙杯、水票、茶葉等消耗品,由辦公室作計劃,經局長或分管副局長同意后,由財務科統一購置,辦公室統一發放。同時各部門、科室要按照節能降耗的要求,節約使用紙張、水、電等辦公消耗,節約一滴水、一度電、一張紙。
第九章 門衛值班及環境衛生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門衛值班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制度,每天6:30開大門,24:00關大門,如有特殊情況須提前與門衛聯系。
第三十三條 門衛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開值班室,下班及雙休日期間,要經常性對辦公樓及大院進行巡邏,管護好花草樹木,對損害院內公共設施及花草樹木的行為給予及時制止,引導好外來辦事人員將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并管護好停放在指定位置的各種車輛,如出現安全事故,按照保安合同執行。
第三十四條 實行衛生區包潔責任制。一是各辦公室室內衛生由各辦公室人員負責打掃,并保持整潔;二是機關辦公樓各層公共衛生,各層由各層人員負責,場院由保安負責打掃;三是局屬各部門公共區衛生,嚴格按2013年4月16日“關于調整衛生區劃分的通知”執行。
第三十五條 老大院門衛值班嚴格按與保安公司簽訂的《保安服務合同書》執行。車輛管理辦法按2013年6月3日起實施的《**縣農業局大院車輛停放管理(暫行)規定》執行。
第十章 保密工作制度
第三十六條 全體領導干部必須嚴格保守黨和國家的秘密,嚴格執行各項保密規定。切實做到:不該說的秘密不說,不該問的秘密不問,不該看秘密不看,不該記錄的秘密不記錄。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秘密,不攜帶密件、密品參觀游覽和探親訪友,不在公共場所辦理、談論屬于秘密的事項;不在沒有保密保障的地方和設備中存儲、處理秘密信息及載體,不通過普通電話、明碼電報、普通郵局、計算機公用網、普通傳真遞送和傳輸黨和國家秘密信息及載體。
第三十七條 凡需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的,必須使用涉密計算機處理。涉密計算機實行專人專用,嚴格物理條件隔離,嚴禁其他人員使用涉密計算機。
第三十八條 嚴格執行“涉密不上網,上網不涉密”規定,堅持“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非涉密計算機不得保存、傳輸、打印涉密信息和內部工作信息。嚴禁在非涉密軟盤、光盤、U盤上保存涉密信息。
第三十九條 發布信息堅持“誰發布、誰審核、誰負責”的原則。所有上網發布的資料必須經領導審核同意后,交專職人員上網發布,文責由撰稿人自負。不得在聊天室、論壇、網絡新聞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工作秘密以及敏感信息。
第四十條 涉密文件實行專人負責履行文件登記、管理和清退工作,機關由檔案室負責,局屬各部門有涉密文件的必須由專人進行嚴格保管。檔案管理人員對秘密檔案材料應嚴加管理,嚴格傳遞、借閱手續,如需借閱者,須經主要領導批準,并在檔案閱覽室內查閱,不準帶出檔案室,不準摘抄;檔案人員未經批準,不得擅自擴大利用范圍,以確保檔案的安全。
第四十一條 涉密文件傳閱一律采取直傳方式,經管文件的人員應逐件登記送閱文人,閱后退回,要清點份數,閱文人之間不得橫向傳閱。
第十一章 安全制度
第四十二條 貫徹落實“誰主管,誰負責”和“預防為主”的原則,各分管領導對分管單位的安全負責,局屬各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單位安全負責,做到"管好自己的人,看好自己的門,辦好自己的事"。
第四十三條 各單位要定期或不定期開展安全知識教育,做好防火、防盜等安全措施檢查,并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全體人員要牢固樹立安全防范意識,增強安全保衛觀念,保持警惕,確保人身及辦公安全,發現可疑情況和事故隱患,要及時報告處置。
第四十四條 各辦公室工作人員下班時須關好門窗,切斷電源,妥善保管好重要文件資料。嚴禁將自己使用的單位鑰匙,亂配給別人,調離人員應及時將鑰匙交回單位。辦公區內嚴禁存放易燃、易爆和劇毒物品,嚴禁私自接拉電源,亂接電線、禁用電爐。不得將現金和貴重物品滯放在辦公室內,發生意外,后果自負。
第四十五條 財務室須嚴格執行財務制度,保險柜及辦公桌內嚴禁存放現金過夜。檔案室其他人員未經允許不得入內。
第四十六條 實行節假日值班制度。各單位要做好節假日值班工作,值班人員必須在崗在職,提高警惕,做好巡查工作,填好值班記錄,嚴格交接班手續;遇事慎重處理,重要事宜及時向領導和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二章 獎懲制度及附則
第四十七條 凡工作取得良好效果,受上級檢查得到肯定或有關單位表彰的,視情經研究后給予必要的獎勵。
第四十八條 凡違反相關工作紀律、財經紀律等的干部職工,按干管權限和相關規定由局紀委從嚴從重處理。
第四十九條 本制度自2015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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