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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精選9篇)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1
1、目的:為了規范陳列藥品,避免人為造成藥品污染確保藥品質量。
2、依據:《藥品分類管理辦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法律法規。
3、范圍:門店藥品陳列質量過程管理。
4、責任部門:門店工作人員。
5、內容:
5.1、店堂內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驗收質量合格的藥品。陳列藥品的貨柜、櫥窗應完好無損,保持清潔衛生、整齊,營業區、辦公區、生活區要相應分開;
5.1.1、營業場所應設置待驗區(黃底白字)、退貨區(黃底白字)、不合格品區(紅底白字)三個區域,標志要明示。
5.2、門店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濕度的設施設備。如:溫濕度計(常溫區一只、陰涼區一只、冰箱內一只)空調等;
5.3、經營需冷藏藥品的門店,應配備相應的冷藏設備;
5.3.1、藥品陳列時應根據貯藏條件的要求,分別設置常溫區、陰涼區和冷藏柜、藥品分別儲存于冰箱(2-8c)、陰涼區(0-20c)、常溫區(10-30c)相應區域內相對濕度為35%-75%之間。
5.4、藥品應按藥品與非藥品分區陳列;內用藥與外用藥分柜陳列;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分柜陳列、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品分柜陳列;各專柜應在右上角貼上相應的分類標識;
5.5、每個柜組藥品陳列應按用途結合劑型相對集中擺放,根據各門店自身實際情況可分為“呼吸系統用藥”、“五官科用藥”、“婦科用藥”、“消化系統用藥”、“心血管系統用藥”“泌尿生殖系統用藥”等,要求銷售柜組櫥窗標志醒目,每個藥品應對應放置標價簽,字跡清晰醒目,藥品陳列整齊豐滿;
5.6、危險品不得直接上柜陳列,如需陳列只能陳列空包裝;
5.7、門店必需設置拆零專柜,凡拆封過的藥品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并保留原包裝說明書和標簽。未拆封的'藥品和其他藥品不得存放拆零專柜;
5.8、處方藥不得以開架自選方式陳列、銷售;
5.9、門店應設立陰涼區(庫),在室內溫度超過25°c時,若確需將陰涼保存藥品陳列常溫區時,只能用空包裝陳列展示;
5.10、門店陳列藥品都應附有說明書,并且說明書與藥品數應相符;
5.11、凡有質量疑問的藥品,一律不得上柜陳列和銷售。
5.12、每月對藥品陳列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立即整改。
6、《中華人民共和國國藥典》有關藥品貯藏術語的含義:
6.1、避光:指用于不透光的容器包裝,如棕色容器或黑紙包裹的無色透明、半透明容器;
6.2、密閉:指將容器密閉,以防塵土及異物進入;
6.3、密封:指將容器密封,以防風化、吸潮、揮發或異物進入;
6.4、陰涼處:指不超過20c;
6.5、涼暗處:指避光并不超過20c;
6.6、冷處:指2-8c;
6.7、常溫:10-30c。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2
1.目的:為確保本公司經營場所內陳列藥品質量,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第76、77條,《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第71條。
3.適用范圍:本公司藥品的陳列管理
4.責任:營業員、陳列檢查員對本制度實施負責
5.內容:
5.1陳列的藥品必須是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合格藥品。
5.2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本公司驗收合格,其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的藥品。
5.3藥品應按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條件要求分類整齊陳列,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物價標簽必須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字跡清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應分開擺放,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5.4處方藥不得開架銷售。
5.5拆零藥品必須存放于拆零專柜,做好記錄并保留原包裝標簽至該藥品銷售完為止。
5.6需要冷藏保存的藥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藏箱中,不得在常溫下陳列,需陳列時只陳列包裝。
5.7陳列藥品應避免陽光直射,需避光、密閉儲存的藥品不應陳列;
5.8對陳列的藥品應每月進行檢查并予以記錄,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質量負責人復查。
5.9用于陳列藥品的貨柜、櫥窗等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3
一、門店陳列藥品的'貨柜及櫥窗應保持清潔衛生,符合藥品陳列環境和存放條件,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二、門店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濕度的設施設備,如:溫濕度計,空調或風扇等。
三、陳列藥品應遵循藥品分類管理的原則,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品與一般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品應分開存放,并按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分類擺放。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四、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陳列方式。
五、危險品不應陳列,確需要陳列時,只能陳列空包裝。
六、門店須設置拆零藥品專柜,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于拆零藥品專柜。
七、每月應對藥品陳列的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4
一、為確保所陳列藥品質量穩定,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依據《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二、陳列的藥品必須是合法企業生產或經營的合格藥品。
三、陳列的.藥品必須是經過本藥店驗收合格,其質量和包裝符合規定的藥品。
四、藥品應按品名、規格、劑型或用途以及儲存條件要求分類整齊陳列,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物價標簽必須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字跡清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與一般藥,中藥飲片與其他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應分柜擺放。
五、拆零藥品必須存放于拆零專柜,做好記錄并保留原包裝標簽至該藥品銷售完為止。
六、需要低溫保存的藥品只能存放在冰箱或冷柜中,不得在常溫下陳列,需陳列時只陳列包裝。
七、中藥飲片應一味一斗,不得錯斗、串斗、混斗;裝斗前應進行質量復核,飲片斗前必須寫正名正字。
八、對陳列的藥品應每月進行檢查并予以記錄,發現質量問題應及時通知質量管理人員處理。
九、用于陳列藥品的貨柜、貨架等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5
1.目的:為確保門店經營場所內陳列藥品質量,避免藥品發生質量問題制定本制度。
2.依據:《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范圍:門店藥品的陳列管理
4.責任:營業員、養護員對本制度實施負責
5.內容:
5.1店堂內所陳列藥品必須是公司配送中心所配送的合格藥品。
5.2藥品的陳列應符合以下要求:
5.2.1各類藥品陳列按“先產先出”、“近效期先出”原則,即按時間順序或按批號先后,先進的藥品擺在前面先銷售,后進的或批號較后藥品擺放在后面
5.2.2處方藥、非處方藥分區陳列,并有處方藥、非處方藥專有標示;
5.2.3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陳列和銷售;
5.2.4外用藥和其他藥品分開擺放;
5.2.5拆零銷售的藥品集中存放于拆零專柜中;
5.2.6麻黃堿復方制劑類藥品應集中專柜陳列
5.2.7二類藥品不得陳列。危險品不應陳列,如因需要必須陳列時,只能陳列代用品或空包裝;
5.2.8藥品按儲存要求分類陳列原則。藥品必須按照包裝標示的溫度進行分類陳列,對有不同溫度要求的藥品應陳列在不同溫度環境下:
5.2.8.1冷藏藥品都必須存放在冷藏柜中,應每天定時有專人進行溫度的監測和記錄,保證溫度符合要求。對停電或冷藏設備溫度出現異常的,應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藥品質量。
5.2.8.2陰涼儲存的藥品,即標明儲存溫度為20℃以下或陰涼儲存的藥品,應按
要求存放在陰涼柜中。
5.8.2.3常溫儲存的藥品,即包裝上標示常溫儲存的,或貯藏項未規定儲存溫度的,按常溫10~30℃的條件儲存。
5.8.2.4有特殊儲存要求的,如避光、特殊溫度等,應當按包裝標示的溫度和條件要求儲存藥品。
5.2.9中藥飲片柜斗譜的書寫應當正名正字,裝斗前應當復核,防止錯斗、串斗,應當定期清斗;
5.2.9.1中藥飲片裝斗應當由熟悉中藥飲片質量要求的執業中藥師或中藥師或其他經過資格認定的中藥技術人員進行復核,復核應堅持“三查三對”的原則,對號入座。即查藥斗上書寫的藥名與飲片包裝合格證上的名稱是否一致、查看在藥斗內殘存的飲片與飲片包裝內品種是否一致、查藥斗內飲片與飲片包裝內炮制的規格是否一致,防止出現錯斗、串斗,混藥現象的'發生。
5.2.9.2裝斗時應先倒出藥斗內殘存的飲片,清掃斗內的灰塵與死角,并將飲片過篩;將新進的飲片裝斗后,再將原剩下的飲片裝在表面,以便先進先出,保證質量。
5.2.9.3一般飲片(片、段、塊、絲)裝斗后,其飲片與斗面應保留約2厘米的空間;細小種子類藥材如紫蘇子、白芥子等應保留3~4厘米的空間,以避免調配過程中推拉藥斗用力過猛而使飲片外溢,導致串斗、混藥事故而產生不良后果。
5.2.10非藥品應設置專區,與藥品區明顯隔離,并有醒目標志;
5.2.11用于陳列藥品的貨柜、櫥窗等應保持清潔衛生,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5.2.12門店應當按月對陳列、存放藥品進行檢查,重點檢查拆零藥品和易變質、近效期、擺放時間較長的藥品及中藥飲片。及時發現藥品在陳列及存放過程中出現的過期、蟲、霉、變質、包括破損、污染等現象,防止不合格藥品銷售給顧客,保證藥品的質量,發現有質量疑問的藥品應當及時撤柜,停止銷售,由質量管理人員確認和處理,并保留相關記錄5年。重點檢查品種主要包括:
5.2.12.1拆零藥品。拆零藥品由于拆除了原包裝,易受外界環境影響發生氧化、受潮等,使藥品質量發生變化,因此儲存應相對集中,便于加強管理;有特殊儲
存要求的藥品應避免拆零(如冷藏、避光等藥品)。檢查時,應檢查儲存溫度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在有效期內,性狀有無發生改變等,發現問題應當及時撤柜,停止銷售,交由質量管理人員確認和處理。
5.2.12.2易變質藥品。
(1)液體類:如注射液、眼藥水、糖漿等,易受外界影響。
(2)維生素類:如維生素C含有抗氧化劑,接觸空氣易氧化,時間長會發黃;維生素A和D遇光和空氣易分解失效。
(3)抗生素類:青霉素類、頭孢菌素類、氨基糖甙類、氯霉素類、多肽類、四環素類等都較容易失效或降解。
(4)生物制品類:常用的如胰島素、人血白蛋白等,易因環境變化而失去生物活性。
(5)其他藥物:其他易氧化或分解而變質的藥物還有硝酸甘油、異丙腎上腺素氣霧劑、馬來酸麥角新堿注射液、過氧乙酸等。
(6)中藥飲片:易生蟲、霉變、泛油的中藥飲片,如玉竹、火麻仁、防風、白芷、紅花、肉蓯蓉等。
5.2.12.3近效期、擺放時間較長的藥品。公司規定距失效期6個月內的藥品定為近效期藥品;擺放時間較長一般定義為擺放超過三個月的藥品,拆零藥品應縮短時限
5.2.13門店應對藥品的有效期進行跟蹤管理,并能在電腦系統中自動跟蹤和控制,系統采取近效期自動預警及超過有效期自動鎖定等措施,防止過期藥品銷售。
5.2.14按劑型、用途分類陳列原則。為了便于消費者購買藥品,每個藥品應按照劑型、用途分類陳列。如心腦血管類、呼吸系統類下,分別按片劑、膠囊劑、顆粒劑等陳列。每個藥品必須放置類別標簽,字跡清晰,標簽上必須注明藥品通用名稱、規格,各銷售柜組都應有明顯的標志
5.2.15藥品擺放整齊有序原則。藥品應放置于貨架或陳列柜上,不得存放于辦公區、生活區和其他任何營業場所以外的地方;要按照分類管理的要求整齊擺放,50ml以上的液體劑型應立放,不得臥放;藥品不得堆放地上,也不得置于陽光
可以直射的區域,或對于可能有陽光照射的區域應采取窗簾、遮陽簾等避免陽光直射的預防措施。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6
1、按上級有關規定及醫院臨床用藥的實際情況,劃分貴重藥品管理范圍。
2、貴重藥品須建立逐日消耗交班表和日清月結收支帳。
3、凡屬貴重藥品,值班人員必須每日認真盤點,填寫逐日消耗交班表,如有差錯和丟失現象按科有關規定處理。
4、統計員每日根據門診用藥消耗數量及時補充藥品,以保證臨床用藥,當日消耗的貴重藥品應及時登記入帳,并應帳物相符。
5、自費藥品均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嚴禁自費藥品用醫保結算的現象發生。
6、貴重藥品如有自然破損,應按上級規定的報損制度執行,認真清點破損藥品,填寫藥品報損單,由科室負責人和主管理院長簽字方能報損。報損單為二聯,其中一聯報院財務銷帳。
7、藥庫如遇藥品調價時,應及時清點庫存藥品將藥品差價填寫調價單,上報財務科。
8、值班人員調配處方時,應調配無誤,錯發及多發出的貴重藥,均按差錯登記處理,損失由調配人員自費賠償補足。
9、屬醫療保險的患者,應按醫療保險制度執行,嚴格控制用量現象。
10、貴重藥品應定期檢查有效期限,嚴防過期失效。
11、凡屬生物制品的'藥品均按要求冷藏保存,易潮解霉變的藥品應存放于陰涼、干燥處。
12、嚴格執行藥品管理法,嚴防假、劣藥混入。
13、嚴格執行貴重藥品逐日消耗制度,并認真填寫明細表,人員交接時應雙簽字。
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為規范藥品陳列管理,確保藥品質量安全,方便顧客選購,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藥品的陳列管理工作,全體員工必須嚴格遵守,切實履行職責,保障藥品陳列符合規范要求。
二、陳列原則
分類陳列:藥品應按劑型、用途以及儲存要求分類陳列。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嚴格分開陳列,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陳列和銷售;內服藥與外用藥分開陳列;易串味的藥品與一般藥品分開陳列;中藥材、中藥飲片應分庫存放,中藥飲片裝斗前應做質量復核,不得錯斗、串斗,斗標應用正名正字。
標識清晰:藥品陳列區域應設置醒目的標識牌,標明藥品類別,如 “感冒藥區”“消化系統用藥區” 等,便于顧客快速找到所需藥品。藥品貨架(柜)應標明藥品名稱、規格、價格等信息,做到一貨一簽,貨簽對應,字跡清晰,內容準確。
安全穩定:藥品陳列應做到平穩、整齊,避免藥品掉落或傾倒。高大、較重的藥品應放置在貨架底層,防止發生藥品掉落傷人事故。同時,要確保陳列藥品的包裝完好,標簽無破損、模糊等情況。
先進先出:遵循先進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則,及時調整藥品陳列順序,確保先購進的藥品先銷售,近效期的藥品優先銷售,防止藥品過期失效。
三、陳列要求
溫度與濕度控制:根據藥品儲存要求,設置適宜的陳列環境溫度和濕度。常溫藥品陳列溫度應控制在 0 - 30℃,陰涼藥品陳列溫度不超過 20℃,冷藏藥品應陳列在冷藏設備中,溫度控制在 2 - 8℃。相對濕度應保持在 35% - 75% 之間,并定期進行溫濕度監測和記錄,當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時,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
避光與防潮:對光敏感的藥品應陳列在避光的`貨架或藥柜中,避免陽光直射。易吸潮的藥品應采取防潮措施,如放置干燥劑等,并注意觀察藥品包裝是否有受潮跡象,如發現受潮應及時處理。
特殊藥品管理: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存放,不得陳列在普通貨架上。放射性藥品應存放在有特殊防護裝置的專用倉庫內。
非藥品陳列:非藥品應設置專區進行陳列,與藥品區域明顯隔離,并設置醒目標識,標注 “非藥品區”。非藥品不得與藥品混放,避免誤導顧客。
四、檢查與維護
日常檢查:營業員每天應對負責區域的藥品陳列進行檢查,查看藥品陳列是否整齊、分類是否準確、標識是否清晰、藥品包裝是否完好等,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整和處理。同時,檢查溫濕度監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溫濕度記錄是否完整準確。
定期檢查:質量管理人員每周應對藥品陳列情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藥品分類陳列是否符合要求、特殊管理藥品存放是否合規、近效期藥品管理是否到位等。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要求相關責任人限期整改,并跟蹤檢查整改落實情況。
維護與清潔:保持藥品陳列區域的清潔衛生,定期對貨架、藥柜進行清潔和消毒,防止灰塵、蚊蟲等污染藥品。藥品陳列設備如冷藏柜、空調等應定期進行維護保養,確保設備正常運行,保障藥品儲存條件符合要求。
五、培訓與考核
培訓:定期組織員工開展藥品陳列管理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相關法律法規、陳列原則與要求、檢查維護方法等,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新員工上崗前必須經過藥品陳列管理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
考核:建立藥品陳列管理考核制度,對員工的藥品陳列工作進行定期考核,考核結果與員工績效掛鉤。對考核優秀的員工給予表彰和獎勵,對考核不合格的員工進行批評教育,并安排重新培訓,直至考核合格。
六、附則
本制度由本單位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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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目的
為加強藥品陳列管理,保證藥品陳列規范、有序,確保藥品質量,保障消費者用藥安全,提高藥品銷售服務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藥店(藥房)內所有藥品及相關產品的陳列管理工作,包括處方藥、非處方藥、中藥材、中藥飲片、醫療器械等。
三、管理職責
店長職責:全面負責藥店藥品陳列管理工作,組織制定藥品陳列計劃,監督陳列制度的執行情況,定期對藥品陳列工作進行檢查和評估,對存在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落實。
質量負責人職責:負責對藥品陳列的規范性和安全性進行監督和指導,確保藥品陳列符合《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等相關法規要求。定期組織藥品陳列質量檢查,對發現的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處理,如藥品過期、包裝破損等情況,應立即下架并采取相應措施。
營業員職責:嚴格按照藥品陳列制度和要求,做好責任區域內的藥品陳列工作,保持藥品陳列整齊、美觀、分類清晰。每天對責任區域的藥品進行檢查,及時補充缺貨藥品,調整藥品陳列位置,確保先進先出、近效期先出。同時,向顧客正確介紹藥品陳列區域和藥品信息,提供優質的購藥服務。
四、陳列規范
區域劃分:合理劃分藥品陳列區域,設置處方藥區、非處方藥區、中藥材區、中藥飲片區、醫療器械區、非藥品區等,并設置明顯的.區域標識牌。處方藥區應設置 “憑醫師處方銷售” 的警示標識。
藥品擺放
按劑型分類:將同一劑型的藥品集中陳列在一起,如片劑、膠囊劑、注射劑、口服液等,方便顧客查找和選購。
按用途分類:根據藥品的治療用途進行分類陳列,如感冒藥、退燒藥、止咳藥、胃腸道用藥等。
按品牌分類:對于同一治療領域的不同品牌藥品,可集中陳列,并突出品牌特色,便于顧客進行品牌比較和選擇。
標識管理:藥品標簽和標識應清晰、準確、規范。藥品標簽應標明藥品名稱、規格、生產批號、有效期、生產企業等信息。貨架標簽應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標明藥品名稱、規格、價格、產地等內容。對于促銷藥品,應設置醒目的促銷標識,注明促銷內容和期限。
五、特殊藥品陳列要求
冷藏藥品:冷藏藥品應陳列在冷藏柜中,冷藏柜溫度應保持在 2 - 8℃,并配備溫度監測設備,每天定時記錄溫度。冷藏柜應定期進行清潔和維護,確保設備正常運行。
中藥飲片:中藥飲片應存放在密閉的藥斗中,藥斗應標明飲片名稱,做到斗譜排列合理,避免串斗、錯斗。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質量檢查,防止假冒偽劣飲片裝入藥斗。定期對中藥飲片進行養護,防止霉變、蟲蛀等質量問題。
特殊管理藥品: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應專柜存放,雙人雙鎖管理,并有明顯的警示標識。特殊管理藥品不得陳列銷售,應嚴格按照相關規定進行銷售和管理。
六、檢查與整改
日常檢查:營業員每天營業前和營業結束后應對藥品陳列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藥品陳列是否整齊、分類是否準確、標識是否清晰、藥品效期是否臨近等。發現問題及時進行調整和處理,如整理藥品擺放、更換破損標簽、下架近效期藥品等。
定期檢查:店長每周組織一次藥品陳列全面檢查,質量負責人每月進行一次藥品陳列質量專項檢查。檢查結果應記錄在案,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明確整改責任人及整改期限,并跟蹤檢查整改落實情況。對未按時完成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七、附則
本制度由本藥店(藥房)制定并負責解釋,如有未盡事宜,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執行。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全體員工應嚴格遵守,確保藥品陳列管理工作規范、有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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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度背景與目的
隨著醫藥行業的發展和人們對藥品質量要求的提高,規范藥品陳列管理成為保障藥品質量和安全的重要環節。為確保本醫藥經營單位藥品陳列科學、合理、規范,防止藥品污染、混淆和差錯,保證藥品質量穩定,方便顧客選購,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行業標準,特制定本藥品陳列管理管理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藥品經營場所的藥品陳列管理工作,包括門店、倉庫等涉及藥品陳列的區域,以及在上述區域工作的所有員工。
三、陳列基本原則
合法性原則:藥品陳列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的要求,確保陳列的藥品符合規定的儲存條件和銷售要求。禁止陳列國家明令禁止銷售的藥品以及過期、變質、被污染等不合格藥品。
安全性原則:確保藥品陳列環境安全,防止藥品受到物理、化學、生物等因素的污染。陳列藥品的貨架、貨柜等設施設備應保持清潔衛生,定期進行消毒和維護,防止灰塵、蟲害等對藥品造成損害。同時,要保證藥品陳列穩固,避免藥品掉落造成損壞或傷人事故。
方便性原則:藥品陳列應充分考慮顧客的購物習慣和需求,做到分類清晰、標識明確,便于顧客快速找到所需藥品。合理設置藥品陳列區域和通道,保證顧客能夠方便地瀏覽和選購藥品。對于常用藥品、急救藥品等應陳列在顯眼、易于拿取的位置。
美觀性原則:藥品陳列應整齊有序、美觀大方,營造良好的購物環境。通過合理的布局和陳列方式,展示藥品的品牌形象和產品特色,吸引顧客的注意力,提高藥品的銷售效果。
四、陳列具體要求
藥品分類陳列
嚴格區分處方藥與非處方藥,處方藥不得開架銷售,應陳列在處方藥專柜或專區,并有明顯的標識。非處方藥可采用開架自選的方式陳列,但應與處方藥保持一定的距離,避免混淆。
內服藥與外用藥應分開陳列,防止交叉污染。外用藥應標注 “外” 字標識,以便顧客識別。
易串味藥品(如含揮發油成分的藥品)應與其他藥品分開陳列,存放于獨立的區域或有良好密封性能的容器中,防止氣味相互影響。
中藥材和中藥飲片應分區域陳列,中藥飲片裝斗前應進行質量復核,確保品種正確、無雜質。藥斗應標注正名正字,定期清理藥斗,防止飲片生蟲、發霉。
藥品標識管理
藥品貨架(柜)應設置清晰、準確的藥品標識,標明藥品名稱、規格、生產企業、價格等信息。標識應與陳列藥品一一對應,不得出現錯誤或遺漏。
對于促銷藥品、特價藥品等,應設置醒目的促銷標識,注明促銷內容、活動期限等信息,吸引顧客注意。促銷標識應放置在顯眼位置,但不得影響藥品標識的清晰度和完整性。
藥品儲存條件控制
根據藥品的儲存要求,合理設置陳列環境的溫度、濕度等條件。常溫藥品陳列溫度應控制在 0 - 30℃,陰涼藥品陳列溫度不超過 20℃,冷藏藥品應陳列在冷藏設備中,溫度保持在 2 - 8℃。相對濕度應控制在 35% - 75% 之間。
配備溫濕度監測設備,每天定時對陳列環境的溫濕度進行監測和記錄。當溫濕度超出規定范圍時,應及時采取調控措施,如開啟空調、除濕機等設備,確保藥品儲存條件符合要求。
特殊藥品陳列
麻醉藥品、醫療用毒性藥品等特殊管理藥品應專柜存放,雙人雙鎖管理,不得陳列在普通貨架上。專柜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防止非相關人員接觸。
放射性藥品應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存放在具有特殊防護裝置的專用倉庫內,嚴禁與其他藥品混合存放。
五、檢查與監督
日常自查:各藥品陳列區域的負責人每天應對責任區域的'藥品陳列情況進行自查,檢查內容包括藥品分類是否準確、標識是否清晰、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藥品擺放是否整齊等。發現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并做好自查記錄。
定期檢查:單位質量管理人員每周應對藥品陳列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查結果形成書面報告,提交給單位負責人。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下達整改通知書,明確整改要求和期限,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并對整改效果進行評估。
專項檢查:在重大節日、活動前后,或接到相關部門通知時,應組織開展藥品陳列專項檢查,重點檢查藥品陳列的安全性、規范性以及特殊藥品的管理情況,確保藥品經營場所符合相關要求。
外部監督:積極配合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相關單位的監督檢查工作,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反饋給相關部門。
六、員工培訓與考核
培訓內容:定期組織員工開展藥品陳列管理知識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相關法律法規、陳列原則與要求、溫濕度監測與調控、特殊藥品管理等方面的知識和技能。通過培訓,提高員工的業務水平和責任意識,確保員工能夠正確執行藥品陳列管理制度。
培訓方式:采用集中授課、現場演示、案例分析等多種培訓方式,提高培訓效果。同時,鼓勵員工自主學習,提供相關學習資料和在線學習平臺,方便員工隨時學習和鞏固知識。
考核評估:建立員工培訓考核制度,對員工的培訓效果進行考核評估。考核方式包括理論考試、實際操作考核等,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績效評估和晉升的重要依據。對考核不合格的員工,應安排重新培訓,直至考核合格為止。
七、附則
本制度由本單位質量管理部門負責解釋和修訂。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關藥品陳列管理規定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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