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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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優秀】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優秀】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5篇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

      一.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南樂小學校園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校計算機網絡系統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安全保護管理辦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所稱的校園網絡系統,是指由校園網絡設備、配套的網絡線纜設施、網絡服務器、工作站、學校網站所構成的,為校園網絡應用目標及規則服務的硬件、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四條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連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包括CERNET在內)服務器、工作站。

      二.安全保護

      第五條與校園網相連的計算機房建設應當符合國家的有關標準和規定。

      第六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七條校園網上與國際聯網的計算機必須在校園網網管中心備案

      第八條校園網主干服務系統發生案件,由校園網網管中心向校保衛處及龍游縣公安機關報告。

      第九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合格的殺毒軟件進行檢查、消毒。

      第十條校園網及其子網上應使用具有合法版權的軟件,維護知識產權。

      第十一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連網計算機上錄閱傳送有政治問題和淫穢色情內容的信息。

      第十二條未經校園網網管中心同意,不得將有關服務器、工作站上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轉錄、傳遞到校外。

      第十三條校園網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校內公開的;

      (3)可向本系(單位)公開的;

      (4)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5)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三.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違反本制度的規定,由校園網網管中心會同校保衛處向學校報告,提請學校乃至公安部門處以警告或停機整頓,以至刑事處罰。

      第十五條故意輸入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及子網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十六條對于運行無合法版權的網絡軟件而引起的版權糾紛由網絡服務器、工作站的管理單位(及個人)承擔責任。

      第十七條任何單位或個人違反本規定,給學校校園網系統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四.附則

      第十八條本制度中所指的網管中心目前是指南樂小學校園網網絡管理中心。

      第十九條本管理制度自學校發布之日起實行。由網管中心與校保衛處負責解釋。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2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利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發展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整,完好,整潔衛生,排水通暢,便于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學生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根據不同情況設置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交叉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須設置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置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置注意行人標志)和人行橫道預告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標志;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交叉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置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告標示、注意行人標志或注意兒童標志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信號燈和在道路上設置車行信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復雜路段的中小學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長進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置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安排人員配合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及時處理,配合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園周邊復雜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園周邊地區與公安、社區、銜接納入治安管理范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規范經營,并保持整潔衛生。

      (16)校園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吧、歌舞廳、游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經常組織力量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筑物等安全隱患進行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特別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學生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保護能力。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求凡接送學生車輛必須是審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配合,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動人口、暫住人口的管理,保護學生安全。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3

      一、食品安全管理

      1.食品安全有專人負責管理。

      2 .有效餐飲服務許可證懸掛于醒目位置。

      3 .從業人員每年體檢一次,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證明并經培訓合格后方可上崗。凡患有傳染病者不得參加直接接觸食品的工作。

      4 .從業人員應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上崗,并保持個人衛生。

      5 .做好食堂內外環境衛生,做到每餐一打掃,每天一清洗。

      6 .食(用、工)具每餐用后應洗凈、消毒、并保持潔凈。洗滌程序為:“一洗”、“二沖”、“三消毒”、“四保潔”。

      7 .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的加工要分開進行,食品冷藏應分類,并標注明標記,防止交叉污染。

      8 .所有工具必須專用,并有明顯標記,用后及時清洗、消毒。

      9 .不購進、不加工、不出售腐爛變質、有毒、有害或超過保質期的食物、原料。

      10 .采購食品及其原料時必須按規定索取有關證件,并建立進貨臺帳。

      11.垃圾桶有蓋,垃圾處理及時,外壁清潔。

      二、從業人員健康管理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師生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2 .凡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員,必須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上崗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應急性檢查。

      3 .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 .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5 .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6 .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食堂負責人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7 .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8 .從業人員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嚴格遵守各項食品安全操作規程。

      三、從業人員培訓管理

      1.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包括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必須經過食品安全知識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餐飲服務工作。

      9 .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制定從業人員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組織部門負責人和從業人員參加各種上崗前及在職培訓。

      10 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訓應針對每個食品加工操作崗位分別進行,內容應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各崗位加工操作規程等。

      11 培訓方式以集中講授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12 建立餐飲服務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以備查驗。

      四、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

      1 .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口罩。

      2 .從業人員操作前手部應洗凈,操作時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手部還應進行消毒。

      3 .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處理食物前;

      ②上廁所后;

      ③處理生食物后;

      ④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⑤咳嗽、打噴嚏或擦鼻子后;

      ⑥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⑦觸摸耳朵、鼻子、頭發、口腔或身體其他部位后;

      O ⑧從事任何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如處理貨項、執行清潔任務)后

      4 .非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員,在有下列情形時應洗手:

      ①開始工作前;

      ②上廁所后;

      ③處理弄污的設備或飲食用具后;

      ④咳嗽、打噴嚏或擦鼻子后;

      ⑤處理動物或廢物后;

      ⑥從事任何(其他)可能會污染雙手的活動后。

      5 .專間操作人員進入專間時應再次更換專間內專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雙手嚴格進行清洗消毒,操作中應適時地消毒雙手。不得穿戴專間工作衣帽從事與專間內操作無關的工作。

      6 .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7 .不得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飲食或從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為。

      8 .進入食品處理區的非加工操作人員,應符合現場操作人員衛生要求。

      五、從業人員工作服管理

      1 .所有從業人員上班時間必須統一著單位配發的工作服。個人不得擅自改變工作服式樣。

      2 .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淺色布料制作,專間工作服宜從顏色或式樣上予以區分。

      3 .工作服應定期更換,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從業人員的工作服應每天更換。

      4 .從業人員上廁所前應在食品處理區內脫去工作服。

      5 .待清洗的工作服應遠離食品處理區。

      6.每名從業人員不得少于套工作服。

      六、食品及原輔料采購索證索票管理

      1.指定經培訓合格的專(兼)職人員負責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索證索票、進貨查驗和采購記錄。專(兼)職人員應當掌握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法律知識、餐飲服務食品安全基本知識以及食品感官鑒別常識。

      7 .采購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應當到證照齊全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或批發市場采購,并應當索取、留存有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購物憑證應當包括供貨方名稱、產品名稱、產品數量、送貨或購買日期等內容。長期定點采購的,與供應商簽訂包括保證食品安全內容的采購供應合同。

      8 .從生產加工單位或生產基地直接采購時,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加蓋有供貨方公章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9 .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批量或長期采購時,應當查驗并留存加蓋有公章的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等復印件;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10 從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少量或臨時采購時,應當確認其是否有營業執照和食品流通許可證,留存蓋有供貨方公章(或簽字)的每筆購物憑證或每筆送貨單。

      11 從農貿市場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市場管理部門或經營戶出具的加蓋公章(或簽字)的購物憑證;從個體工商戶采購的,應當查驗并留存供應者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或復印件、購物憑證和每筆供應清單。

      12 從食品流通經營單位(商場、超市、批發零售市場等)和農貿市場采購畜禽肉類的,應當查驗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從屠宰企業直接采購的,應當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復印件和動物產品檢疫合格證明原件。

      13 采購乳制品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供貨方蓋章(或簽字)的許可證、營業執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復印件。

      14 批量采購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的,應當索取口岸進口食品法定檢驗機構出具的與所購食品、食品添加劑相同批次的食品檢驗合格證明的復印件。

      15 .采購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的,應當查驗、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業蓋章(或簽字)的營業執照復印件、蓋章的批次出廠檢驗報告(或復印件)。

      11.食品、食品添加劑及食品相關產品采購入庫前,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查驗所購產品外包裝、包裝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與購物憑證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購記錄。采購記錄應當如實記錄產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保質期、供應單位名稱及聯系方式、進貨日期等。

      16 .按產品類別或供應商、進貨時間順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關證照、產品合格證明文件和進貨記錄,不得涂改、偽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2于年。

      七、食品貯存管理

      為規范食品、食品添加劑和食品相關產品貯存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貯存場所、容器、工具和設備應當安全、無害,保持清潔,設置紗窗、防鼠網、擋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蟲、防蠅、防螳螂設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2 .食品和非食品(不會導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裝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庫房應分開設置。同一庫房內貯存不同性質食品和物品的應區分存放區域,不同區域應有明顯的標識。

      3 .1Ocm食品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墻壁、地面均在以上,并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食品應及時清除。

      4 .冷藏、冷凍柜(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設可正確指示溫度的溫度1Cn)計,定期除霜(不得超過、清潔和保養,保證設施正常運轉,符合1.相應的溫度范圍要求。

      5 .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植物性食品、6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不得將食品堆積、擠壓存.散裝食品應盛裝于容器內,在貯存位置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系方式等內容。

      7 .除冷庫外的庫房應有良好的通風、防潮設施。

      八、粗加工切配餐飲安全管理

      1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跡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 .食品原料在使用前應洗凈,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應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應對外殼進行清洗,必要時消毒處理。

      3 .植物性食品原料要按“一擇、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徹底浸泡清洗干凈,做到無泥沙、雜草、爛葉。

      4 .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應位置進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動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產品的操作臺、用具和容器要有明顯標志并分開使用。

      5 .切配好的半成品應避免污染,與原料分開存放,并應根據性質分類存放。已盛裝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置于地上。

      6 .切配好的食品應在規定時間內使用。易腐爛變質食品應盡量縮短在常溫下的存放時間,加工后應及時使用或冷藏。

      7 .加工結束及時拖清地面,水池、操作臺、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機械設備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銹、板不霉、整齊有序,及時清理垃圾,保持室內清潔衛生。

      8 .在專用洗拖布池或洗拖布桶內涮洗拖布。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內清洗拖布。

      九、烹調加工安全管理

      1 .烹調前應認真檢查待加工食品,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

      GB5749異常的`,不得進行烹調加工。用水水質應符合《生活飲用水衛生標準》規定。

      2 .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應當燒熟煮透,其加工時食品中心溫度應不低

      70℃于。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油炸食品時避免溫度過高、時間過長;隨時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殘渣,煎炸食用油不得連續反復煎炸使用。

      3 .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4 .烹調后至食用前需要較長時間(超過小時)存放的食品,應當在60℃10℃高于或低于的條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應在清潔操作區涼透后及時冷藏,并標注加工時間等。

      5 .隔餐隔夜熟制品、外購熟食品必須在食用前充分加熱煮透。不得將回收后的食品經加工后再次銷售。

      6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各種工具、容器標識明顯,分開使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加工后的直接入口食品要盛放在消毒后的容器或餐具內,不得使用未經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7 .灶臺、抹布要隨時清洗,保持干凈。不用抹布擦拭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邊的湯汁用消毒布擦凈。按規定處理廢棄油脂,及時清理抽油煙機罩。

      8 .工作結束后,調料品加蓋,工具、用具洗刷干凈,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沖刷干凈,不留殘渣、油污,不留衛生死角,及時清除垃圾。

      十、加工安全管理

      為規范餐飲服務面點加工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加工前應認真檢查各種食品原料,發現有腐敗變質或者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不得進行加工。

      2 .未用完的點心餡料、半成品,應冷凍或冷藏,并在規定存放期限內使用。

      3 .各種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開使用,用后清洗干凈,定位存放。各種熟食面點改刀要在專用的熟食板上進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 .當餐未用完的面點,應妥善保存,糕點存放在專用柜內,水分含量10°C60°C較高的含奶、蛋的點心應當在以下或以上的溫度條件下貯存,注意生熟分開保存。

      5 .使用的食品添加劑必須符合《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應嚴格

      按照標識上標注的使用范圍、使用量和使用方法使用食品添加劑,禁止超范圍、超劑量濫用食品添加劑。使用完后,由專人專柜保存。

      6 .各種食品加工用具、設備如:面板、面案、容器、絞肉機、饅頭機、豆漿機、和面機、面條機等,用后及時清洗干凈,定期消毒。各種用品如蓋布、籠布、抹布等要洗凈、曬干備用。

      7 .加工結束后及時清理面點加工場所,做到地面無污物、殘渣,用具、設備清潔。各種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凈后定位存放。

      十一、食品留樣

      1.專人負責食品留樣工作,單位負責人定期對食品留樣工作進行檢查。1002.學校食堂(含托幼機構食堂)、超過人的建筑工地食堂、集體用100餐配送單位、中央廚房、重大活動餐飲服務和超過人的一次性聚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應留樣。

      3.配備專用留樣冷藏箱和專用留樣密閉容器,并有明顯標識。

      4.留樣冷藏箱定期進行維護和消毒,留樣容器在每次留樣前消毒。

      5.留樣食品按品種分別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密閉專用容器內,注明餐次(OT(TC)48和食品名稱,放置在專用冷藏設施中,在冷藏條件下存放小100g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于。

      6.建立留樣記錄,及時登記留樣食品名稱、留樣量、留樣時間、留樣人員、審核人員等。

      十二、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管理

      1.設置專用的餐飲具清洗、消毒、保潔區域(或專間)及設備,清洗消毒設備設施的大小和數量應能滿足需要。

      2.餐飲具清洗消毒水池應專用,與食品原料、清潔用具及接觸非直接入3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開。采用化學消毒的,至少設有個專用水池。各類水池應以明顯標識標明其用途。

      3.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飲具使用前應洗凈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經清洗、消毒的餐飲具。不得重復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4.餐飲具做到當餐回收,當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頓、隔夜。

      5.餐飲具應首選熱力方法進行消毒,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熱力消、保潔”的順序操作。使用化學藥物消毒的嚴格按照除殘渣、堿水(或洗滌劑)刷、清水沖、藥物泡、清水沖、保潔的順序操作,并注意要徹底清洗干凈,防止藥物殘留。

      6.消毒后的餐飲具表面光潔、無油漬、無水漬、無異味、無泡沫、無不GB14934溶性附著物,符合《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

      7.消毒后的餐飲具及時放入保潔柜密閉保存備用。盛放消毒餐飲具的保潔柜要有明顯標記,保潔柜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凈。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具要分開存放,保潔柜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8.采購使用集中消毒企業供應的餐飲具,應當查驗其經營資質,索取營業執照復印件、消毒合格憑證、衛生學評價報告;清洗消毒餐飲具用的洗滌劑、消毒劑等必須符合國家有關衛生標準和要求。

      9.洗刷消毒結束,及時清理地面、水池衛生,及時處理淚水桶,做到地面無積水,池內無殘渣、沿水桶內外清潔。

      10.定期檢查消毒設備、設施是否處于良好狀態,采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11.專人做好餐飲具清洗消毒及檢查記錄。

      十三、餐廚廢棄物處置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舉辦者是餐廚廢棄物處置第一責任人,負責人應實時檢查、監督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收集、存放和處置的管理,并對處置行為負責; 2.專人負責本單位餐廚廢棄物的處置、收運、臺賬管理工作;

      3.餐飲廢棄物存放容器應當具有防滲漏、防銳器穿透并帶有密封蓋的硬質塑料或金屬容器,外觀清潔并有明顯的分類標志;

      4.餐廚廢棄物分類放置,做到日產日清;

      5.嚴禁亂倒亂堆餐廚廢棄物,禁止將餐廚廢棄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廁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設施;

      6.不得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廢棄物喂養畜禽;

      7.禁止將餐廚廢棄物交給未經相關部門許可或備案的餐廚廢棄物收運、處置單位或個人處理;

      8.和餐飲廢棄物收運單位簽訂責任書,明確處置責任;

      9.餐廚廢棄物應當實行密閉化運輸,運輸設備和容器應當具有餐

      10.廚廢棄物標識,整潔完好,運輸中不得泄漏、撒落;

      11.建立餐廚廢棄物處置登記臺賬,詳細記錄餐廚廢棄物的種類、數量、去向、用途等情況,并定期向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及環保部門報告;

      12.逐步推行安裝油水隔離池、油水分離器等設施。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4

      我校校園網是集信息教學、校園管理、教育科研于一體的綜合性網絡,為保證校園網絡的正常運轉,保證我校教育科研的正常進行,保證合法使用互聯網資源,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校園網絡的安全管理,應當保障計算機網絡設備和配套設施的安全,保障信息的安全,運行環境的安全。

      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及用戶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暫行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系統安全保護條例》及《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保密管理規定》等法規,遵守校園網規定。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的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利益集體利益和公民合法利益的`活動,不得制作、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及有損學生健康的信息,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及信息系統的安全。

      二、網絡系統管理

      (一)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和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

      (二)安全管理員工職責:負責校園網絡安全和信息安全工作,對在校園網上網的用戶進行有關的信息安全和網絡安全教育。

      (三)尊重知識產權,不得在與外界交流過程中未經課件創作者同意擅自分發、傳播教師的課件和論文等內容。

      (四)不得擅自將教師用機、辦公用機轉讓給學生使用,不得接納非本校工作人員使用校內計算機上網。

      (五)嚴禁制造和輸入計算機病毒以及出于興趣使用任何黑客程序危害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六)為了保持網絡帶寬的合理利用,工作時間禁止BT下載和MP3等娛樂性軟件,禁止工作時間內網上聊天、下棋打游戲以及其他與教育科研無關的娛樂活動。

      三、處罰辦法

      (一)違反本辦法規定,由學校給予警告或者停機整頓,并視情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情節嚴重的取消共享資格。

      (二)違反本規定,給國家、集體或者他人財產造成損失的應當依法承擔民事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5

      為保證學校財產及師生人身安全,使學校教學秩序、生產生活秩序正常進行,消除校內不安全隱患,特制定以下安全檢查制度。

      一、日查

      1.班級安全由班主任負責管理,有專人檢查班級水、電、門窗等的安全狀況。每周一上交前一周的安全周報表到安全辦。

      2.樓層值日教師值日當天負責檢查該樓層的安全隱患及學生安全違紀情況,督促班級做好班級安全管理工作。

      3.值日行政值日當天負責檢查校園周邊及校園內的`安全狀況,全面管理檢查監督當天的校園安全。

      4.學校保安要依《xx學校保安工作制度》認真履行職責,做好安全檢查工作。每天認真檢查學校安全隱患,出入的外來人員和車輛,放學后檢查各教室、功能室、辦公室的門窗、水電是否關閉。

      5.學校總務處必須每天安排人員檢查學校食堂安全。

      二、周查

      1.每周安全辦要不定期檢查值日教師是否按時到崗且認真負責,檢查學校保安是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

      2.學校保安每周五放學后要認真細致檢查校園各教室、功能室、辦公室的安全狀況。

      三、假期安全檢查

      1.假期實行教師值班制度,值班教師負責學校的安全管理檢查與監督。

      2.放假前一天放學后,學校行政會同保安隊長要對學校進行全面的安全巡視和檢查。

      四、對學校不同活動場所和活動器材、活動過程的安全由活動組織者負責,相關部門負責人或行政領導負責檢查督促。

      五、對安全檢查情況,相關人員要作好記錄,并及時上報,甚至提出整改意見。

      六、學校對安全督促檢查中發現的違規違紀或不負責任的行為,將依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6

      一、教育學生遵守交通信號及交通標志,記住急救電話,遵守交通規則。

      二、落實騎自行車的安全要求:

      1、未滿12歲的兒童不準在道路上騎自行車、三輪車和推拉人力車。

      2、要教育學生保持自行車功能的齊全可靠,落實人員對自行車進行檢查。

      3、要教育學生遵守騎車規則。

      三、步行安全。

      教育學生步行靠右側行走,要走人行道。不準穿越人行道、車行道和鐵路通口的護欄。服從信號燈和交警指揮。不爬車、追車、攔車;列隊步行時要井然有序。通過鐵路道口,確認安全后,方準通行。不準在鐵路上行走,玩耍。

      四、乘坐車輛安全,教育學生做到:

      1、不坐機動三輪車和無證車輛。

      2、不乘超載車輛。

      3、乘車時不將身體任何部位伸出車外,不準跳車,不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五、校外集體活動安全

      1、全校性集體外出活動和社會上要求學生參加的活動,必須報當地教育主管部門批準。經批準的由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切實作好師生安全工作。

      (1)活動前要經學校領導集體研究,制定周密計劃,嚴密組織,明確帶隊負責人和帶隊教師。要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向學生指出注意事項,教育學生遵守紀律,服從指揮。堅持安全、就近、徒步的原則。

      (2)要事先勘查活動地點的`基本情況。

      (3)活動中如需使用交通工具時,應由具有運輸資質的部門承擔,并簽訂有關安全協議,車況良好,不得超員運載。

      2、班級組織外出活動,必須履行報批制度。

      六、建立路隊制,按時放學,排隊有序離校,按時回家。

      七、離校路較遠的和惡劣天氣班主任同家長聯系,要求家長接送學生。

      八、交通安全工作專人主管,落實責任。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7

      一、校內樹立明顯禁騎警示牌,門衛人員有責任做好校內禁騎工作,時刻提醒違規學生,對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扣車處理并報告政教處。

      二、校內師生自行車、摩托車要按規定位置停放,門衛、值日人員共同負責做好早上師生進校時的自行車、摩托車停放工作。對不按規定亂停放的作扣車處理。

      三、教師的汽車應按規定地點停放,遇特殊情況應主動停放到校外,以免造成校內交通不便。

      四、師生的.車一律停放在規定的地點,校園內禁止騎車。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8

      為維護學校周邊治安秩序,保證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順當開展和全體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保障教育改革和進展順當進展,特制定本制度:

      (1)學校周邊道路保持平坦,完好,干凈衛生,排水通暢,便于通行。

      (2)學校周邊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按指定停放點或劃定區域有序停放,不得影響學生進出。

      (3)學校的開口處距道路人行道的邊線30米以內的視作沿街開口,依據不憐憫況設置相應的交通設施;

      (4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小的.,應當完善該道路平面穿插路口或該路段橫道線的行人過街交通設施,在人行橫道線處必需設置人行信號燈和車行信號燈。而此開口處不再增設橫道線等其他交通設施;

      (5)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應當在開口處設置人行橫道線、(大、中學校的開口處設置留意行人標志)和人行橫道預報標示,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橫道標志;

      (6)當學校的開口處距相鄰道路平面穿插口或路段中設置的橫道線間距除了設置人行橫道線、人行橫道預報標示、留意行人標志或留意兒童標志外,還應當在人行橫道線的兩端設置人行信號燈和在道路上設置車行信號燈。

      (7)上、放學時段,交通簡單路段的中小學校主要出入口有教師和交警或交通協管員護導,疏導人流,師生、家進步出秩序良好;

      (8)有條件學校周邊設置上、放學時段臨時停車泊位,并有交警或交通協管員指揮家長接送車輛即停即走,學校安排人員協作疏導工作,學校門口沒有擁堵狀況

      (9)對發生在學校周邊,侵害師生人生、財產的刑事和治安案件要準時處理,協作公安部門嚴懲違法犯罪團伙和首惡分子。

      (10)在校園周邊簡單地區,要與公安部門協商:要求設立治安崗亭。

      (11)將校園周邊地區與公安、社區、連接納入治安治理范疇,開展治安巡邏。

      (12)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易燃易爆物品經營場所。

      (13)學校周邊500米內不得新建公共停車場。

      (14)嚴禁將學校場地租用停放社會車輛,或租用從事易燃易爆物品生產、經營活動。

      (15)經有關部門批準在周邊設立的經營商店,要求合法、標準經營,并保持干凈衛生。

      (16)校園周邊50米內無亂設攤點,亂堆雜物等影響市容環境現象。

      (17)學校門口200米內不設立經營性網吧、歌舞廳、嬉戲機房。

      (18)學校周邊音像書報商店、攤點不出租非法出版物。

      (19)常常組織力氣對學校周邊地區和建筑物等安全隱患進展排查,以防止安全事故的發生。

      (20)每逢開學、放假前要有針對性的集中開展安全教育,強化學生的安全意識。特殊是以各種形式加強學生應對泥石流、火災、地震等突發大事的應急訓練,提高自我愛護力量。

      (21)學校每學期要對校車安全保障、駕駛員資格等狀況進展全面檢查,嚴禁租用個人車輛接送學生,要求凡接送學生車輛必需是審核合格的車輛。

      (22)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協作,強化周邊出租房屋、流淌人口、暫住人口的治理,愛護學生安全。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9

      一、編寫目的

      為保障校園內師生的安全,保護校園物資財產安全,確保校園良好的'學習生活環境,制定本制度,規范校園各項安全管理工作,并建立有效的追責機制。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企業的所有校園。

      三、制度制定程序

      1、明確行政領導的工作職責和安全管理工作職責;

      2、組織起草編寫制度,形成初稿,并邀請相關部門領導參與討論并定稿;

      3、報請行政領導審批并簽字確認后正式實施。

      四、法律法規及規定

      1、《勞動法》

      2、《勞動合同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五、制度內容

      1、安全責任制度

      (1)明確相關崗位的安全職責,依法履行安全管理職責;

      (2)建立安全委員會,進行安全工作協調和決策;

      (3)定期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強化安全意識。

      2、安全防范制度

      (1)認真貫徹落實相關法律法規和制度規定;

      (2)建立安全制度和相關安全檢查制度,規范校園人員行為規范;

      (3)加強校園消防安全設施的維護和管理,確保有效運作。

      3、應急預案制度

      (1)建立健全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校園安全應急處置能力;

      (2)制定應急預案,保障人員安全的同時,及時防范校園物質財產損失;

      (3)定期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校園教師和學生應急處置的能力。

      4、安全培訓制度

      (1)加強安全培訓,提高師生安全意識;

      (2)依據不同崗位安排不同的安全培訓內容,保證培訓效果。

      5、安全考核制度

      (1)建立定期安全考核制度,從不同層面考核校園各項安全工作;

      (2)針對考核結果,開展安全整改,建立健全長效管理機制。

      六、責任主體及執行程序

      1、安全責任主體

      (1)校園安全委員會;

      (2)校園安全員。

      2、執行程序

      (1)每學年開展一次安全隱患排查,形成安全報告;

      (2)安排安全教育培訓,每學期至少一次;

      (3)不定期開展安全演練。

      七、責任追究

      對未履行安全管理職責,導致校園安全責任事故的人員,依據《勞動法》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規定進行追究。對于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事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依據公司內部規定行政處罰。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0

      xx年3月25日是第xx個全國中小學安全教育日,為認真貫徹上級文件精神,推進“安全文明校園”的創建活動,結合我園實際,決定將3月25日至3月29日作為安全教育周,扎實推進平安校園的創建工作。本次安全教育周旨在提高師幼的安全意識、掌握安全知識、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的避險自救能力,整治校園安全隱患,保證幼兒園教育教學工作健康有序的開展。

      一、活動主題

      普及安全知識、確保生命安全

      二、活動時間

      xx年3月25日—29日

      三、學校安全教育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組員:

      四、活動安排

      1、舉行一次以“安全教育日及安全教育周”為主題的國旗下講話。

      2、開展一次安全緊急疏散演練。

      3、各班利用家園聯系欄和網站出一期安全教育專刊,向家長宣傳安全教育知識,并請家長們積極配合幼兒園做好幼兒的安全教育與管理工作。 4、在校園內懸掛安全教育標語。

      5、各班利用安全教育課和每日安全教育五分鐘的時間進行道路交通安全、樓道、飲食、戶外活動安全的教育。重點加強對飲食安全、戶外活動安全、預防各種流行性的傳染病等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6、組織觀看安全警示片的`錄相。

      7、幼兒園安排一次消防隱患、消防器材大排查。 六、活動要求:

      1、各班級要按照此方案強化幼兒的安全教育和行為指導,組織幼兒認真參與緊急疏散演習,將安全教育工作做得更細致。

      2、各班主要把安全教育作為本周班級常規教育的重點,有步驟有針對性地對幼兒開展專題教育,真正做到安全知識入腦入心,提高幼兒的安全意識和避險能力。

      3、學校安全教育領導小組要結合本次安全教育日及教育周活動,開展自查自糾,確保幼兒在安全的環境中健康成長。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學校組織財務人員進行相關培訓,提高財務人員的安全防范意識,增強自己的.責任心。

      二、錢、帳分開保管,辦公室門反鎖,鑰匙遺失要及時報告學校領導。

      三、到銀行存取現金數額較大時,必須有兩人以上同行確保取錢的安全。

      四、發現意外事故發生,注意保護好現場,及時報警并通知學校領導。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2

      管理制度:

      一、禁止學生不攜帶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火種等進校園,禁止班級內焚燒可燃物品、使用明火;

      二、學校廚房等使用明火的部位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規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離人、人離火滅;

      三、在學校范圍內需臨時使用明火,電氣焊時必須由使用部門向學校教務處辦理動火證,做到“一批三定”(動火審批、定人、定點、定措施);

      四、學校內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非持證電工不得安裝電器設備和線路;

      五、對電氣設備線路要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整改不安全因素

      六、各班級、功能室放學后,應關閉所有電源,并安排專人檢查電源關閉情況;

      七、禁止在教師宿舍內使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3

      一、為保障學校安全,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和保護學生、教職員工的人身安全,為實施素質教育創造良好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等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二、學校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防范為主”的原則。

      三、學校實行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規章制度,落實安全管理工作。

      四、學校負責加強對學生和教職員工的安全教育,增強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學生的自我保護能力。每學期定期對教職工和學生進行集中的安全教育。

      五、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等對我校安全工作實施具體指導和監督。

      六、學校協調村委會、派出所、醫院等在各自法定職權范圍內負責校園周邊環境的安全管理,為學校安全創造良好環境。

      校園安全管理

      七、學校建立專門的安全保衛機構,設立安全值班電話,建立安全值班制度,做好安全保衛工作。保衛人員負責校園內的治安、消防等安全工作,并會同有關部門,對輕微治安案件、消防隱患或輕微火情等作出及時處理。

      八、學校值勤制度。

      1、服從領導安排,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嚴格交接班手續,不得遲到、早退。不得擅離崗位,認真填寫值班記錄,處理好當班期間發生的事件。

      2、巡邏執勤人員要保持警惕,忠于職守,突出重點,熟悉有關校園安全管理制度,做到行動有準則,執法有依據,并做好巡邏執勤記錄。

      3、遇有情況要迅速到達出事地點,處理措施要及時果斷,注意工作方法。重大問題隨時向有關部門和校長匯報。

      4、加強校園管理,學校值勤人員有權對進入學校的人員進行檢查,非學校人員和非學校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校園。校外人員來校聯系工作須持單位介紹信或本人證件,在值勤人員處登記后進校。進入學校應遵守校園管理規定,車輛必須按指定的地點停放。

      5、為保障校園安全,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學校管理制度,接受值勤人員檢查。各類物品出校門,要持有關部門的證明,經值勤人員檢查同意后方可出校。騎自行車進出校門時必須下車推車行走。 攜帶大件物品出校時,經值勤人員檢查后方可通行。

      6、全體師生員工及家屬要自覺遵守公共場所(包括會場、課堂、辦公場所等)的秩序,服從管理,遵守公共道德,防止發生擁擠傷人等事故。違者將視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經濟處罰等。

      7、嚴禁任何人翻越圍墻、大門,或將物資擲出圍墻外。嚴禁打架斗毆、起哄、鬧事和其它干擾學校的教學秩序的行為。發現刑事、治安案件或災害事故,在場教職工及學生應保護現場,立即報告學校或報警并協助調查處理。師生發現安全隱患,有及時報告的義務。

      安全管理責任制度

      九、學校負有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和保護的責任。校長是學校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和管理,負責對學生和教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實施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

      十、學校各職能單位負責人為本部門治安保衛工作責任人。責任人應將治安保衛工作作為一項重要任務列入全年工作計劃,各項安全管理要責任到人。學校各職能部門要經常性地對本部門教職工和學生開展法制宣傳,使教職工和學生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校紀校規。一旦發現違反校紀校規的行為,應由本部門負責糾正。學校各職能部門要自覺接受學校及上級組織的各類安全檢查,切實做好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工作,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嚴格按照要求及時整改。

      十一、全體師生員工在校園內必須切實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諸如:教學常規、門衛驗證、會客登記、攜物檢查放行、安全用電管理、愛護公共財物等。

      校內不準任何違章建筑,不準私自占用學校房屋,不準擅自搭接電線維修電器等,不準損毀圍墻、欄桿、路燈、消防器材等安全設施。校園內堆放物資設備、建筑材料和其它雜物,須由后勤處統一安排地點。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占用道路、操場等堆放物品。因施工需要臨時占用、挖掘的,須事先報校領導批準。

      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內及校門兩側擺攤設點經商或推銷物品。銷售不衛生食品,學校有權制止,如果導致學生中毒情況發生,責任完全由銷售者承擔。

      十二、師生員工應當嚴格按照學校的安排進行教學、教研和其它活動,任何人都不得破壞學校的教學秩序。

      1、未經校領導、主管部門批準,不得對校外人員開設諸如文娛、體育培訓、文化補習、業務訓練等活動;也不得擅自主辦全校性的聯歡、文藝演出、體育比賽或接洽校外人員來校交流、比賽等活動。

      2、凡經校領導或主管部門批準的全校性文娛、體育或對外開放性活動,按照“誰主辦、誰負責”的要求,切實做好安全工作。安全沒有保障的,不得舉辦任何活動。

      3、經批準在校內組織文體活動、講座、報告等應符合我國的教育方針和相應的法律、規章,不得宣傳封建迷信和進行宗教活動等。

      4、告示、通知等,應當張貼在學校指定或者許可的地點,散發宣傳品、印刷品應當經過學校有關機構同意。違者要嚴肅查處。

      十三、學校的校舍、活動場所、教育設備設施、用具、生活服務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并建立健全學校安全衛生保障制度。

      教學所用的化學藥品、危險品必須存放在安全地點,有專人保管,有嚴格的管理制度。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飲用水等,必須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安全標準,并經法定檢驗部門批準后方可使用。

      十四、各任課教師組織教育教學活動、校內文體活動或校外活動,一定要將安全教育擺在首要地位,認真研究和分析各種情況,采取有力的安全措施,確保學生安全。不能麻痹大意,不能存在僥幸心理。

      1、根據活動的特點,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進行組織性、紀律性教育,增強學生安全識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2、各任課教師組織學生參加勞動和社會實踐活動,應當符合學生的生理承受能力和體質健康狀況,并提供必要的安全保護措施。不得組織未成年人進行撲救火災、搶險等危險活動。

      十五、實驗室、電教室、教學儀器室、圖書閱覽室、后勤倉庫等重要部門和場所,要切實按照崗位管理責任制加強管理,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發現問題隱患予以及時處理,不能及時處理的要立即向有關部門報告。

      電工、木工工作時要嚴格按照有關操作規程進行作業,作業時,任何人不得圍觀干擾,后勤員工修剪綠籬時,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半徑為15米以內,水泵開機時,學生不準進入半徑15米范圍內,任何人不得未經批準私自在校園內點燃明火焚燒垃圾。電器線路破舊老化,要及時修理更換;不要超負荷用電。

      自然、勞技等科目的教師在實驗、勞動過程中要嚴格按照步驟進行;體育課教學應當遵循學生身心發展的規律,教學內容應當符合教學大綱的要求,符合學生年齡、性別特點。消除各種安全隱患,確保人身和公物財產安全。

      十六、班主任要經常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管理和自我保護教育,應當針對學生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的不同,采取相應的內容和預防措施。

      1、要高度重視學生的安全工作,積極、經常地向學生及其家長宣傳安全的重要意義。

      2、經常向學生傳授、介紹一些安全知識,如交通安全、用電、用氣安全等,提高學生的安全認知能力和安全防范能力。

      3、放學后要認真檢查班級的電燈、門窗的安全,要及時拔下電源插頭,防患于未然。

      4、學生有生病等其它意外發生時,要及時通知家長,并向學校報告。

      5、任何教師都有義務制止有害于學生的行為或者其他侵犯學生權益的行為,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的現象。

      6、教師上課時對學生實行點名制度,發現缺席學生應詢問原因,及時與班主任聯系,上室外課時,教室內不要留人,班主任或其他教師留學生必須經課任教師同意,實行誰留學生誰看管、誰負責。任何教師在上課期間不得擅自離開課堂。放學后要認真組織學生排隊離校,學校實行凈校制度,避免學生在放學后仍逗留在校園,出現安全真空。

      7、任何教師都要尊重、愛護每一個學生,不得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

      學生管理

      十七、學生應當遵守《小學生守則》和《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和紀律;認真學習安全知識,提高安全防范能力。在不同的受教育階段,應當根據自身的年齡、認知能力和法律行為能力,避免和消除相應的危險。

      1、不得將易燃、易爆、危險、有毒物品或受治安管制的刀具、兇器等帶進學校。校內嚴禁私自燃放鞭炮焰火、玩火,嚴禁用獵物等。

      2、進入校園,一律靠右行走,不要一邊走路,一邊追逐打鬧,注意力要集中;不得并排行走,以免妨礙交通。

      3、為防止樓道擁擠,確保上下樓的.秩序,凡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不要亂跳樓梯或在樓梯上打鬧玩耍,更不得互相推擁。各年級按照學校規定的上下樓順序上下樓(樓兩頭班級走各自附近樓梯,靠近后樓梯的班級走后樓梯。)任何人不得亂關鐵門,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4、進入校園內要文明游戲,尤其在樓道走廊內,不要追逐打鬧、捉迷藏;不要在樓拐角處等奔跑;嚴禁下樓梯時沿扶手欄桿向下滑行;嚴禁樓上的學生站在窗臺或身體伸出窗外打掃衛生、擦玻璃等危險工作,嚴禁從樓上扔物品或倒垃圾,以免發生意外。

      5、注意安全用電,保護好學校或班級的電源;不要接觸裸露的電線,不抓摸、破壞電源插頭等,確保人身安全;到飲水機處接開水時要按順序,不要推擠,防止燙傷;不要捅馬蜂窩,不逮蜜蜂等,避免被蜇。

      6、嚴禁攀爬、翻越墻頭和走廊護欄。禁止亂扔、投擲磚頭、石子等,不得拿樹枝、棍或用繩拴東西亂舞;不得用彈弓等打鳥或瞄準他人;禁止從樓上亂扔東西或隔墻拋擲硬物、垃圾等,以免砸傷過往的行人,造成意外傷害。

      7、不要把衣扣、筆帽、錢幣等小東西含在口里玩,以免進入喉嚨或吞入肚里,造成傷害。不得購買、食用過期、變質的食品以及其它有毒的動植物,以免中毒。

      8、蕩秋千時不要一擁而上,防止繩索斷裂摔傷,在秋千運動的范圍內不得站人,以免發生相撞事故;用聯合器械架、單雙杠玩鍛練時,精神要保持高度集中,不要說笑打鬧,互相推撞,避免跌落摔傷。不要到墻根玩耍游逛,遠離斷壁危房,確保安全。

      9、進行踢足球、打籃球等對抗性運動時,要文明禮貌,注意安全,要有必要的防護,注意保護好頭部,并盡可能防止腿部踢傷、骨折等;進行田徑運動時,要嚴格按照老師的安排,認真做好準備活動,避免拉傷。

      10、在做各類實驗時,要聽從老師的具體要求,按照操作規范認真地操作,避免腐蝕、灼傷、爆炸等危險發生。

      11、考試失敗、丟東西或做錯了事等,要敢于面對,不能怕受責罰而不敢回家,更不能離家出走。遇到陌生人時要高度警惕。不吃陌生人送給的食物;不跟陌生人到僻靜的地方;防止陌生人冒充父母的朋友或以小恩小惠的方法帶走外出,被人拐賣。

      12、在看電影,集會、聯歡等,萬一發生停電、火災、爆炸等事故,應冷靜觀察,聽從組織者的指揮,盡快疏散出去,避免盲目擁擠,造成傷害。

      安全檢查和監督

      十八、學校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定期(每學期至少一次)對以下各項進行安全檢查。

      1、學校校舍、教育教學設備設施、活動場所、生活服務設施;

      2、 學校向學生和教職員工提供的食品和飲用水;

      3、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

      4、學校安全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情況;

      5、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狀況和其他應列入安全檢查的事項。

      在對上述各項進行安全檢查中,發現問題,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并及時整改。

      安全事故責任

      十九、學校發生安全事故,實行嚴格過錯責任原則,因學校管理不當和過錯造成學生傷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并追究相關責任方的責任:

      1、學校的校舍、教育教學設施和用具、活動場所和生活服務設施不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標準和衛生標準的;

      2、學校的電器、消防設施、教學用危險物品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

      3、學校向師生提供的藥品、飲用水不符合國家法定衛生標準的;

      4、教師知道學生有特定疾病或者特異體質,不宜參加某種教育教學活動,而未予以必要注意或防范的;

      5、教師組織的教育教學活動,未按規定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未在可預見范圍內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

      6、教職員工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或在教育教學活動中違反法律規定、操作規程和職業道德的;

      7、教職員工未履行工作職責或擅離工作崗位的;

      8、事故發生后,未及時采取救護措施致使損害擴大的;

      9、學校或教職工違反法律規定,不履行法定職責,應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學生發生安全事故,造成學生人身傷害,學校已履行法定教育、管理和保護職責,管理無不當、無過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學校不承擔賠償責任:

      1、校園內學生自殺、自傷或突發疾病,學校發現后已及時采取救護措施的;

      2、學生自行上學、放學途中或擅自離校發生的;

      3、學校放學凈校后,學生自行滯留學校或擅自到校活動發生的;

      4、教師強調了安全事宜并采取了相應的措施后,學生在對抗性、競爭性體育活動中造成的意外傷害;

      5、教職員工在校外與其職務無關的個人行為造成的;

      6、學生自身或學生之間因違反學校安全管理制度或違法原因造成的;

      7、因自然、社會原因(如地震等)不可抗力造成的;

      8、在學校管理職責范圍外,學校無過錯,不應當由學校承擔責任的其他情形。

      二十一、學生父母或其他監護人應履行對未成年學生的監護職責,加強對未成年學生的安全教育。由于學生或未成年學生監護人過錯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監護人應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1、學生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和學校規章制度,實施其年齡認知能力應當知道具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行為,學校、教師已經告誡,但學生不聽勸阻、自行實施的;

      2、學生或者監護人明知學生患有特定疾病,或有特異體質,或學生身體情況、情緒、行為有異常但未告知學校的;

      3、學生、或監護人未盡監護職責有過錯的其他情形。

      安全事故處理

      二十二、學校安全事故實行報告制度。

      1、發生安全事故,學校應當及時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損失并及時告知未成年學生的監護人。

      2、事故發生后,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學校報告。發生一般傷害事故,有關責任人應當及時向上一級部門報告;發生重大傷害事故,學校立即向上級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

      二十三、發生一般安全事故,由學校負責調查。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將由教育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組織調查組進行調查。查清事故原因,界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

      學生參加保險的,學校或學生的監護人應通知保險公司參與學生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發生學生安全事故,民事責任部分,當事人可以根據自愿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行政責任部分由教育行政部門處理;屬于刑事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當事人對民事賠償不愿協商解決或協商未果的,可以向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申請調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十四、發生學生安全事故,當事人均無過錯的,可以根據實際情況,按照公平責任的原則,由當事人分擔經濟損失。

      獎 懲

      二十五、 違反本條例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學校有關責任人限期整改,情節嚴重的,學校安全責任人要承擔責任:

      1、 違反本規定第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條的;

      2、 未按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事故的。

      二十六、 違反本規定第七、八條的,由學校予以制止;情節嚴重的,將報請公安部門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十七、違反第十七條的,由本人承擔責任。

      二十八、 對學校安全事故負有責任的教職員工,由學校或者教育行政部門給予批評教育或行政處分;法律法規有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二十九、因學校教師或后勤人員在履行職務中故意或重大過失造成學生傷害事故或其它財產損失的,學校承擔賠償責任后,將向有關責任人員追償。對安全工作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和個人,將予以表彰獎勵。

      附 則

      三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本制度的解釋權屬 小學校務委員會。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4

      我校地理環境相對復雜,常常有社會閑散人員進入學校,嚴重威脅了學生的人生財產安全。對此情況,提出一些淺見,望能在治理學校周邊環境的過程中有所幫助:

      1、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食品衛生、文化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

      2、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應重視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應主動聯系轄區的派出所、村委會、工商、衛生、監管等部門共同抓好治理工作。

      3、學校保衛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巡視工作外,還應注意對校園外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人員

      對學生進行騷擾以及遇到其它各種事故,要針對不同情況及時報告“110”、“120”、“122”或附近派出所,保護學生的安全。

      4、每天放學前,教師要提醒學生,注意交通等各項安全。

      5、要教育學生自覺遵守社會公德以及各類法規,維護社會公共秩序,提高學生的自護能力。

      6、嚴格值日教師制度,遵照學校有關制度。值日教師上班提前一些,下班晚一些,多巡視,多觀察。

      總之,長久以來學校周邊環境是個老大難問題,但為了學生的安全,我們應當多做一些,多看一些,以自己最大的關懷來讓學生有個安全、舒適的環境,茁壯成長。

    校園安全管理制度15

      校園網主要為我校師生員工教學、科研、管理等信息交流服務。我校校園網的管理及使用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達到安全、穩定、高效的目的。為了保證校園網的正常使用,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一、校園網中的計算機設備使用對象為教職員工和全體學生。

      二、校園網的.使用及管理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制度,不得利用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規矩秘密等犯罪活動,不得利用網絡查閱、復制和傳播危害國家安全、妨礙社會治安和淫穢黃色的信息。不得向學校、單位或他人發送惡意的、挑釁性的文件和商業廣告。在使用因特網接入時,應遵守INTERNET的國際慣例和我國的有關政策,自覺不看、不傳、不信各種“黃、毒、賭”及其他不良信息。

      三、任何人不得在網上散布、下載、傳播任何計算機病毒,一經發現將移交法律部門處理。

      四、任何人不得盜用他人網址非法上網;不得盜用他人E-mail地址;不得盜用學校名義進行任何網上的非法操作。

      五、任何人不準以任何理由,借助任何工具、采用任何手段擅自修改校園網中計算機終端的系統參數。安裝、刪除軟件須經網絡管理員允許。

      六、對違反本管理條例的人員,學校視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處分,造成重大損失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條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如發現計算機硬件人為損壞,按《學校公物損壞賠償辦法》處理。

      七、任何人發現網上任何異常現象(包括故障現象)都應及時與值班教師或網絡中心管理人員取得聯系,以便及時處理。

      八、有義務和責任舉報任何人的非法行為。

      九、任何違規操作者一律由個人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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