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用電管理制度
在現實社會中,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精選]用電管理制度](https://p.9136.com/00/l/d6c6b6c805_6136d9e1db7f1.jpg)
用電管理制度1
1、學校安全用電管理由校長、總務主任、學校全面負責,并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專業電工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專業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設備、電教設備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專業電工要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分管后勤的副校長,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使用大功率電器。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要把燈、電器關閉。
8、教師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分管后勤的'副校長、專業電工要分別追究責任。
用電管理制度2
1目的:為加強公司用電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制訂本辦法。
2名詞解釋
2.1作業方:指實施具體作業操作的公司基層班組或施工承包商。
2.2臨時用電作業:指生產中施工、檢修等過程中臨時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的作業;6kv及以上的高電壓臨時用電,不適用本規定。
3臨時用電作業危害識別
3.1臨時用電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制定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方案中進行臨時用電作業危害因素識別、風險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任務及作業要求。
3.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內。
3.3臨時用電作業方案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應一起上報。
4臨時用電作業辦理程序
4.1臨時用電作業由作業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臨時用電作業方案,填寫《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經作業部門安全員審核合格后,部門負責人審批。
4.2負責審批人員,應對作業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5臨時用電作業方案
5.1.1臨時用電作業由作業方提出申請,并編制《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按程序報送;
5.1.2《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作業內容:用途;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用電負荷計算說明;臨時用電負荷所在變壓器的編號及容量。
(2)技術措施;
(3)風險識別和應急措施;
(4)現場安全環保措施。
6臨時用電作業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及線路作業,必須由相應資質專業人員進行。
6.2臨時用電電纜必須絕緣良好無損,保持絕緣強度,在施工場所穿越車輛、行人通行處,應采取保護措施。架空臨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
6.3嚴禁各類移動電源及外部自備電源接入電網;動力和照明線路宜分路設置。
6.4對于臨時用電線路,使用中應派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用完后應立即拆除。
6.5臨時用電線路在電源側及操作的地方應裝置開關、插銷及熔斷器,這些裝置裝在戶外,應有防雨箱子保護。
6.6若遇臺風、暴雨等特殊情況,應視具體情況可暫切斷臨時電源,待風雨過后,應對線路仔細檢查一遍,確認無問題后,方向恢復送電。
6.7臨時用電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線。
6.8臨時用電線路安全技術應符合jgj4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
6.9室外的臨時用電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應有防水措施。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
6.10移動工具、手持工具等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電源開關。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
6.1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需要作保護接地,且接地電阻要符合相關規定,在電源進線處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12臨時照明用行燈電源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且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場所施工,行燈必須為防爆型。
6.13在易燃、易爆生產作業場所應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開關、配電箱和電氣設備,臨時用電的停送電操作,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在非防爆區域內進行。
6.14臨時用電設備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
(2)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3)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4)臨時電源暫停使用時,應在接入處斷開電源;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時,應先斷開電源;
(6)配電箱內外應保持整潔、干燥。
6.15對夜間有車輛通行的施工場所,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的前側。
6.16臨時用電單位不得變更用電地點和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生此類現象,供電單位有權停止供電。
6.17結束臨時用電
(1)臨時用電結束后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由其進行電量核查;
(2)臨時用電設備拆除后應恢復電力設施原狀。
7臨時用電作業人員職責
7.1持有經審批同意、有效的《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方可進行臨時用電作業。
7.2在作業前應充分了解作業內容,臨時用電環境,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
7.3對《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后,方可進行臨時用電作業。
7.4對違反本辦法強令作業、安全措施不落實的,作業人員有權拒絕作業,并向上級報告。
7.5在作業中如發現情況異常或感到作業無法進行等情況時,應暫停作業。
8臨時用電作業負責人職責
臨時用電作業負責人由作業方現場作業指揮人擔任,其安全責任如下:
8.1作業負責人是臨時用電作業的直接組織者,對安全作業負直接領導責任;
8.2認真督促監護人和作業人員等履行安全責任,檢查作業前安全措施,確認落實后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8.3臨時用電作業前,作業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與臨時用電作業的人員進行臨時用電作業方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作業過程中,對現場作業人員的三違'行為,有批評、制止或處罰權,發現不能保證作業安全或接到作業監護人異常報告時,有權停止作業;
8.5作業結束后,作業負責人應負責恢復。
9臨時用電作業監護人的安全責任
由作業方派出作業現場監護人。作業監護人的安全責任如下:
9.1服從作業負責人的領導,有責任守護作業人員安全;
9.2必須全面了解作業內容,臨時用電環境,熟知作業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9.3作業監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并能及時發現和處理異常情況;
9.4作業前,必須對照《臨時用電作業方案》逐項檢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落實后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簽字;
9.5堅守崗位,發現不能保證作業安全時,有權提出暫不作業;
9.6作業結束后,作業監護人要進行恢復核實。
10臨時用電作業監督的安全責任
由作業部門派出作業監督人,作業監督的安全責任如下:
10.1必須全面了解臨時用電作業過程及用電環境,對作業安全負直接監督責任;
10.2熟悉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能夠及時發現突發風險,具有應對突發事故的能力;
10.3臨時用電作業前,必須對照《臨時用電作業方案》逐項檢查安全保證措施和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確認符合后在《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上簽字并在作業過程中保管《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
10.4堅守崗位,監督作業負責人、作業監護人、作業人的作業,發現有違反《臨時用電作業方案》既定程序的行為,有權暫停作業;
10.5遇作業負責人、作業監護人、作業人嚴重違章,作業管理無法保證安全等情況,作業監督人有權停止作業、收回《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并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
10.6作業結束后,作業監督要進行最終復核。
11附則
11.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三份,安全保衛部、作業部門、作業方各一份。
11.2《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應存檔保存一年以上。
用電管理制度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適應公司生產經營的需要,有效控制成本,降低工序能耗,提高企業經濟效益,結合各工序生產工藝要求對能耗較大的電動機及用電設備,制定節能管理暫行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各用電單位。
第三條本規定結合《動力能源專業管理考核細則》進行考核。
第二章管理內容
第四條焦化工序
1、焦化廠900m3/h煤氣風機自動調節系統要控制在最佳調節狀態,盡量減少手動調節。
2、控制負荷設備的空載運行時間,如:上煤系統13條帶、粉煤堆取料機、放焦系統9條皮帶等。
3、其它生產作業區使用的30kw以上電動機,隨生產設備故障或停產時停止電動機運轉。
第五條燒結工序
1、為降低燒結機整體漏風率,加強燒結機的風箱、機頭、機尾、環冷機臺車、帶冷機臺車的密封維護工作,從而降低主抽風機的電耗。
2、主抽風機因生產設備故障停產15分鐘以內應將風門關至30%;停產15分鐘~2小時應將風門關至50%;停產2小時以上應將風門關至100%,停止主抽風機運轉。
3、環冷鼓風機因生產設備故障停產1小時以上,應停止鼓風機運轉。
4、機尾除塵風機因生產設備故障停產30分鐘以上,應停止除塵風機運轉。
5、點火器通風機因生產設備故障停產2小時以上,應停止風機運轉(在特殊情況下,根據保溫要求可連續運轉)。
6、回轉窯的煤氣加壓機根據實際情況(停產時間長短)決定是否停機。
7、豎爐工序鼓風機停產2小時以上必須停機。
8、帶冷卻風機的設備根據生產工藝要求酌情控制風門及開停機時間。
9、減少非滿負荷設備的空載運行時間,如:燒結廠的原料系統皮帶、四輥破碎機、成品上料皮帶和豎爐工序的上球5條皮帶等,這些設備要求生產作業區使用完畢后必須及時停止運行。
10、除化驗室、球團烘干室外,任何地方不準使用電熱設備。
11、在冬季氣溫較低期間要根據生產工藝和設備性能的要求控制電機停啟。
第六條煉鐵工序
1、高爐鼓風機的停啟應起動設備性能要求進行控制,在生產設備故障休風或停產2小時以上停止高爐鼓風機運轉。
2、在生產正常運行情況下,高爐鼓風機啟動要與燒結主抽風機啟動進行有效的協調,高爐鼓風機啟動的原則是燒結主抽風機啟動30~40分鐘后,鼓風機在啟動。
3、熱風爐助燃風機在休風30分鐘以上停止風機運轉。
4、出鐵場除塵風機在休風1小時以上停止風機運轉。
5、爐前液壓站電動機在出鐵結束后停止電動機運轉。
6、水沖渣電機應根據生產需要合理控制運轉臺數,一座高爐生產應運轉兩臺(含兩臺)以下。當高爐打開鐵口后,通知泵站供應沖渣水,沖完后立即停泵。
7、上料皮帶電機在料倉上滿后,應立即停機不允許皮帶空轉。
8、鑄鐵機不準空載運行(檢修除外)。
9、其它用途電機應隨生產工藝需要控制電機啟停。
第七條煉鋼工序
1、一次除塵風機隨轉爐生產控制啟停。轉爐在短時間內,非生產狀態時可使風機空載運行,減小電耗。
2、轉爐上料系統皮帶機不允許空載運行。
3、其它用途電機應隨生產設備運轉控制電機啟停。
第八條軋鋼工序
1、液壓系統、爐區風機電機在非生產狀態下可連續運轉,其它電動機要隨生產設備控制停啟。
2、與變電所保持良好的通信聯絡,及時準確地配合變電所進行高壓無功補償裝置的切換和投運工作。
3、定檢修時間禁止輔助設備的`無功運行。
4、生產期間(待溫時間)的開停車合理掌握,做到合理利用能源,減少設備空轉運行。
第九條能源中心
1、高爐水泵站
a、高爐風、渣口冷卻泵、鼓風機、空壓機冷卻泵、高爐熱風爐冷卻泵在高爐休風期間可連續運轉,但要控制運轉臺數;
b、上冷卻塔提升泵應根據溫度合理控制運轉臺數。
2、煉軋鋼泵站
a、加熱爐凈環水泵在非生產期間,根據需要可連續運轉;
b、上冷卻塔提升泵應根據溫度合理控制運轉臺數。
3、供水泵站
a、1#水泵站、中心泵站水泵電機要隨用水量增減合理控制水泵運轉臺數。
4、混合煤氣加壓站、高爐煤氣加壓站的加壓機可根據用戶用氣量合理控制運行臺數。
5、制氧站高壓水泵電機在作好防凍措施的情況下,停產時要停止高壓水泵電機運轉。
6、電力調度按供電系統參數、電壓、有功、無功等合理投切各個10kv變電所電容器組,確保功率因數在0.92以上。
7、其它用途電機都應隨著生產運行節奏而控制電動機的啟停。
第十條各單位需要采取的節電措施
1、計劃性檢修、日常維修盡可能安排在用電峰期進行。
2、各單位針對本單位實際情況,對現行在線設備進行節能技術改造。
3、利用同步電動機的工作特性,各生產工序盡可能在容量較大的、經常運行在恒速的機械上采用同步電動機。
4、電焊機隨用隨開,嚴禁空載運行,今后應該采購節能電焊機。
5、公司各辦公室、休息室的照明必須明確責任人,做到人走燈滅。
6、下班后必須關閉電腦和顯示器。
7、要求公司所有宿舍的走廊照明燈盡量安裝“聲光控”裝置。
8、重新確定“長明燈”的審批手續,盡可能減少其數量和功率。
第三章附則
第十一條各生產廠可以根據本規定并結合本部門情況,制定具體的實施細則。
第十二條本規定由能源中心起草并負責解釋。
第十三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用電管理制度4
某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措施
(1)總則:
1)為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發生,提高文明施工管理水平,并根據jgj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結合本地區及我集團公司具體情況,特編制施工現場安全用電技術規程。
2)在執行本規程的同時,還應遵守執行現行國家及有關專業的規定'標準'規范或規程。
(2)施工現場變壓器及配電裝置:
1)應靠近電源,交通運輸方便。接近負荷中心,無灰塵、無蒸氣、無腐蝕介質及無振動的地方。
2)成列的配電屏(盤)和控制屏(臺)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
3)變壓器的引線與電纜連接時,電纜及起終端頭,均不應與變壓器外殼直接接觸。
4)采用箱式變電站供電時,其外殼應有可靠的保護接地,接地系統應符合產品技術要求,裝有儀表和繼電器的箱門,必須與殼體可靠的連接。
(3)施工現場配電設備裝置的要求:
1)現場臨時配電柜,必須安裝在房屋內或遮風擋雨有門的臨時工棚內,并應有良好的光照、通風、防雨、防潮、防火措施。配電室的門應向外開,并配有鎖。
2)配電柜正面操作維護通道,單列布置不小于1.5m,雙列布置不小于2m。后面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0.8m。側面的維護通道寬度不小于1m,配電裝置頂端距天棚的距離不小于0.5m。
3)配電柜應裝設有功、無功電度表,電流表與計費電度表不得共用一組電流互感器。并按三級配電兩級保護和容量的大小配置安裝電控設備,盡量做到三相平衡。
4)嚴格執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制的原則,保護零線不得裝設開關或熔斷器,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5)手動開關只許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不大于5.5kv的動力電路,容量大于5.5kv的動力電路應采用自動開關電器或降壓起動裝載控制。
(4)施工現場外電線路安全距離:
1)施工現場在建工程(含腳手架具)的外側邊緣與外電線路的邊線之間最小距離(見表1),機動車道與外電架空線路交叉時的最小垂直距離(見下表),在達到本規定的同時,也應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的具體規定。
外電線路電壓(kv)1以下1-1035-110154-220330-500
最小安全操作距離(m)4681015
2)如果由于施工現場地形位置限制而無法保證規定的安全距離,則必須采取設置防護性遮欄、柵欄,以及懸掛警告標志牌等防護措施。外電線路與遮欄、柵欄之間的最小距離,應根據外電線路電壓等選擇(見下表),如果施工現場無法保證下表中所給數據,外電線路與遮欄、柵欄之間的最小距離。
外電線路電壓(kv)1-
線路邊線至柵欄的安全距離(cm)室內82.58587.
室外
線路邊線至網狀遮欄安全距離(cm)室內17.52022.
室外
(5)電纜敷設:
1)電纜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設,并應避免機械損傷和介質腐蝕。
2)室外電纜直埋時深度應不小于0.6m,并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50mm厚的下0.2m處,必須設防護套。
3)電纜線路與其附近熱力管道的平行間距不得小于2m,交叉間距不得小于1m。
4)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固定點間距應保證桷皮心纜能承受自重所帶來的荷重。橡皮電纜的最大弧垂直距地面不得小于2.5m。
5)在建建筑內的臨時電纜配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引入。電纜垂直敷設的位置,應充分利用在建工程的豎井、垂直洞口等,并應靠近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不得少于一處,電纜水平敷設宜尚墻或門口,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得小于1.8m。
(6)配電箱安全技術要求:
1)施工現場的配箱應分組設置,既在總配電箱下設分配電箱,分配電箱下設開關箱,開關箱下連接用電設備。形成三級配電管理。
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地方,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地方,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開關箱與其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
3)動力配電箱與照明配箱須分開設置,如需在同一配電箱內設置時,動力與照明電路應分路設置。
4)配電箱應裝設在干燥、通風的場所,不得裝在易受外來物體撞擊和強烈振動、液體侵濺、熱源燒烤的場所,距離建工程較近處設立。
5)配電箱周圍應有足夠兩人同時作業的空間和通道,配電箱下不得堆放任何妨礙操作、維修的物品,不得有灌木、雜草。
6)配電箱應采用鐵板或絕緣材料制作,鐵板厚度應大于1.5mm。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絕緣電器安裝板,然后整體固定在配電箱箱體內。金屬板與配電箱箱體應作電氣連接。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防雨、防塵。
7)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端正、牢固,移動式配電箱、開關箱應裝設在堅固的支架上。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米,小于1.5米。移動工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垂直距離宜大于0.5米,小于1.5米。
(7)電器裝置的選擇: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備的所有大小配電箱的開關箱都必須是有國家生產許可證的.定型產品,施工現場不得自行裝配。
2)配電箱、工關箱內的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不準使用破損、不合格的電器。
3)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4)開關箱內的開關電器必須能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器設備實行電源隔離。
5)開關箱中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漏電保護器的裝設應符合本規定中的要求。36v或36v以下的用電設備如工作環境干燥可免裝漏電保護器。
6)漏電保護器的選擇應符合國家gb6829-86《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的要求,開關箱內的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ma,額定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s。
7)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的額定電動作電流和額定電動作時間應作合理配合,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
8)配電箱
、開關箱中的進線口和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底面,嚴禁設在箱體的上頂面、側面、后面或箱門處。進出線應加護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彎,導線束不得與箱體進、出口直接接觸。移動式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
9)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嚴禁用插銷連接。
(8)臨時、移動和手持電氣設備:
1)一般規定:施工現場中所有用電設備和手持電動工具的選購、使用、檢查和維修必須遵守以下規定:
①施工現場用電設備、手持電動工具和用電安全裝置,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專業標準和安全技術規程:并有產品合格證和使用說明書。
②用電設備或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線。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和重復接地保護。
③每一臺用電設備或搬運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除應裝設過負荷、短路、漏電保護裝置外,還必須有電源隔離開關。
④建立和執行所選用專人專機責任制,并定期檢查和維修保養。
2)手持電氣設備:
①一般場所應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1s的漏電保護器。若采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還必須作保護接零。
②露天、潮濕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必須選用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并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嚴禁使用ⅰ類手持式電動工具。
③狹窄場所(地管道內等),宜選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式電動工具;若選ⅱ類手持式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變壓器工漏電保護器裝設在狹窄場所外面,工作時并有人監護。
④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使用前必須作空載檢查,運轉正常方可使用。
3)焊接機械設備:
①焊接機械應放置在防雨和通風良好的地方。焊接現場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②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進線處必須設置防護罩。焊接機械的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m。
③使用焊接機械必須按規定穿戴防護用品,對發電機式直流弧焊機的換向器,應經常檢查和維護。
④焊接機械的外殼應可靠接地,不得多臺串聯接地。接地線宜采用多股銅芯軟線,當相線截面小于16mm2時接地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如大于16mm2時取16mm2。
4)起重機械:
①起重機設備電氣安裝應符合國家gb50256-96《電氣裝置安裝工程起重機電氣裝置施工及驗收規范》,塔式起重機的電氣設備應符合國家gb5144-85《塔式起重機安全規范》中的要求。
②旋轉臂架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或被吊物邊緣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路邊線的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③塔式起重機的重復接地,應在軌道兩端各設一組接地裝置,兩條軌道應作環形電氣連接。道軌的接頭處,應做電氣連接,對較長的軌道,每隔30m應加一組接地裝置。
④起重機械的供電電纜其長度和質量應符合工作技術要求。塔式起重機的供電電纜不得拖地行走。塔身高30m時,塔頂和塔臂端部裝設紅色信號燈。
⑤電梯轎廂內、外均應安裝緊急停止開關。升降機的上下極限位置應設置限位開關。
⑥每日工作前必須對外用電梯的行程開關、限位開關緊急停止開關、驅動機構和制動器等進行空載檢查,正常后方可使用。檢查井必須有防墜落的措施。
(9)施工現場的接地、防雷及漏電保護:
1)接地保護:
①當施工現場設有專供施工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電力線路時,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電氣設備的外殼必須與專用保護零線(簡稱pe線)連接。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②當施工現場與外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電力線路應采用tt接零保護系統。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不得一部分作保護接零,另一部分作保護接地。
③一次側由50v以上的接零保護系統供電,二次側為50v及50v以下電壓器,如采用雙重絕緣或有接地金屬屏蔽層的變壓器,此時二次側不得接地。采用普通變壓器,應將二次側中性線或一個相線就近直接接地。
④施工現場的電力系統嚴禁利用大地作相線或零線。電力變壓器或發電機的工作接地設開關或熔斷器。
⑤保護零線的截面,應不小于工作零線的截面,同時必須滿足機械強度要求。保護零線必須選擇不小于10mm2的絕緣銅線或不小于16mm2的絕緣鋁線。
⑥作防雷接地的電氣設備,必須同時作重復接地,同一臺電氣設備的重復接地與防雷接地可使用同一個接地體,重復接地電阻應不大于10歐姆。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和避雷裝置可利用自然接地體接地,但應保證電氣連接并校驗自然接地體的熱穩定。
⑦每一接地裝置的接地線應采用兩根以上導體,在不同點與接地裝置做電氣連接。不得用鋁導體做接地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圓鋼,不宜采用螺紋鋼材。
⑧施工現場所有用電設備,除作保護接零外,必須在設備負荷線的首端處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2)防雷:
①施工現場內所有防雷裝置應采用獨立的接地系統,防雷裝置的沖擊接地電阻值不得大于30歐姆。
②施工現場和臨時生活區的高度在20m及以上的井子架、腳手架,正在施工的建筑物以及塔式起重機、上人電梯、煙囪、水塔等設施,均應裝設防雷保護裝置。
③機械設備上的避雷針(接閃器)長度應為1m至2m。各機械設備的防雷引下線可利用該設備的金屬結構體,但應保證防雷線的連接。
3)保護接零:
①正常情況下,施工現場的電機、變壓器、照明器具、手持電動工具、電氣設備傳動裝置的金屬部分、部分電屏與控制屏的金屬架、電力線路的金屬保護管、敷線的鋼索、起重機軌道、滑升模板金屬操作平臺、電器裝置的金屬外殼、室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架及靠近帶電部門的金屬圍欄和金屬門必須裝設保護零線。
②施工現場的宿舍、食堂、浴室等生活場的電器具、插頭等也必須裝設保護接零系統。
③現場電工應經常檢查保護接零線路及漏電保護器系統,必須保證在任何情況下保護接零系統都能安全工作。
4)施工現場照明:
①施工現場照明應采用高光效、長壽命的照明光源。對需要大面積照明的場所應采用高壓汞燈、高壓鈉燈或混光用的鹵鎢燈。
②照明器具和器材的質量均應符合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不得使用絕緣老化或破損的器具和器材。
③一般場所宜選擇額定電壓為220v的照明器。特殊場應
使用安全電壓照明器。照明系統中的每一單相回路上。燈具和插座數量不宜超過25個,并應裝設熔斷電流為15a及15a以下熔斷保護器。
5)下列特殊場所所應使用安全照明電器:
①隧道、人防工程、有高濕、導電灰塵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場所的照明,電原電壓應不大于36v.、
②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③在特別潮濕的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和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6)工作零線截面應按下列規定選擇:
①單相及二相線路中,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同。
②在逐相切斷的三相照明電路中,零線截面按最大負荷相的電流選擇。
③在逐相切斷的三相照明電路中,零線截面與相線截面相等,若數條線路共用一條零線,零線截面按最大負荷相的電流選擇。
④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作保護接零。單相回路的照明開關箱(板)內必須裝設漏電保護器。
⑤室外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燈具不得低于2.4m。路燈的每個燈具應單獨裝設漏電保護器。
⑥鈉、鉈等金屬鹵化物燈具的安裝高度宜在5m以上,燈線應在接線柱上固定,不得靠近燈具表面。
⑦螺口燈的相線應與中心觸頭相連接,零線應接在與螺口相連的一端。燈頭的絕緣外殼不得有損傷和漏電。
⑧臨設工程照明燈具宜采用拉線開關。拉線開關距地面2-3米。其他開關距地面高度為1.3米,與出入口的水平距離為0.15-0.2米。
用電管理制度5
1.目的
規范公司各車間、部門以及外來施工單位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2.引用文件
《東方德森能源有限公司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3管理職責
3.1電修車間負責臨時用電的作業審批和安全管理。
3.2安保科負責本制度的監督執行。
4、要求
4.1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辦理
4.1.1本企業因臨時用電時,須向電修車間申請辦理臨時用電許可證;
4.1.2外單位以及外來施工單位需臨時用電時,由用電單位持用火作業許可證、電工作業操作證、施工許可證等到安全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并通知電修車間主任派人前往現場檢查,電修車間和管理部門對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由安全管理部門簽發《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電修車間進行用電設備和線路的接駁。外單位用電必須經公司或廠領導同意。
4.1.3臨時用電必須嚴格確定用電時限,超過時限要重新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延續手續,同時辦理相關的繼續用火作業許可證手續。
4.2用電現場要求
4.2.1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生產、檢查維修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的同時,按規定辦理用火作業許可證。
4.2.2臨時用電作業前,針對作業內容進行危害識別,指定相應的作業程序及安全措施。
4.2.3有自備電源的施工隊其自備電源不得接入電網電源。
4.2.4用電結束后,臨時施工用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立即拆除,由用電執行人所在生產區域的技術員、供電執行部門共同檢查驗收簽字。
4.2.5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作業人員,必須具有電工操作證方可施工。嚴禁擅自接用電源,對擅自接用的按嚴重違章和竊電處理。電氣故障應有電工排除。
4.2.6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供電電壓等級正確選用,所用的電氣元件必須符合國家規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必須嚴格執行電氣施工、安裝規范。
4.2.7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要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4.2.8臨時用電的單相和混用線路應采用五線制。
4.2.9臨時用電線路架空時,不能采用裸線,架空高度在裝置內不得低于2.5米,穿越道路不得低于5米;橫穿道路時要有可靠的.保護措施,嚴禁在樹上或腳手架上架設臨時用電線路。
4.2.10采用暗管的埋設,地下電纜線路必須設有“走向標志”及安全標志。電纜埋深不得小于0.7米,穿越公路在有可能受到機械傷害的地段應采取保護套管、蓋板等措施。
4.2.11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配電箱要有編號和防雨措施,配電盤箱門必須能牢靠關閉。
4.2.12臨時用電設施必須安裝符合規范條件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2.13臨時供電執行部門送電前要對臨時用電線路、電氣元件進行檢查確認,滿足送電要求后,方可送電。
4.2.14對臨時用電設施要有專人維護管理,每天必須進行巡回檢查,建立檢查記錄和隱患問題處理通知單,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
4.2.15臨時用電單位必須嚴格遵守臨時用電的規定,不得變更臨時用電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臨時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現違規用電,電修車間停止供電。
4.2.16臨時用電結束后,臨時用電單位應及時通知電修部門停電,由原臨時用電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其他單位不得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造成的后果由拆除單位負責。
4.14臨時用電單位不得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4.15《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不得涂改、不得代簽,要妥善保管,保存期為一年。
4.16《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一式二聯,一聯由施工單位保存,一聯由安保科保存備查。
4.17臨時用電作業許可證保存期為1年。
用電管理制度6
1.電氣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現場采用'三相五線制'供電方式,并采用三級供電,兩級漏電保護措施。開工前,必須編制暫設用電方案,并向暫設電工交底。
(2)施工隊應設專人管理暫設電氣工程,線路設備安裝后應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送電。
(3)安裝、維護暫設電氣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
(4)對施工用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檢查。
(5)現場和生產中所使用的手持式電動工具及移動設備必須裝設漏電保護裝置。
(6)380/220v及以上電源進入在施建筑物必須事先擬定方案,并經上級批準。
(7)非電工嚴禁拆改電氣設備。
(8)任何人不得強行指令電工違章作業。
2.工地臨時用電規定
(1)電氣設備金屬外殼,應根據現場采用電力系統的不同接零或接地,各施工用電機械及其他負荷必須按規定裝設漏電保護器。
(2)配電室的`配電屏應按規定整齊裝各類儀表裝置,動力和照明必須分成兩大回路,室內嚴禁住人或堆物。
(3)架空線嚴禁設在樹木或腳手架上,架空線的最大弧垂與地面的距離不少于4m,跨越機動車道時不少于6m。
(4)臨時照明用電室外燈具距地面不低于5m,室內不低于是2.4m,在一些特殊場所,必須使用安全電壓照明。
用電管理制度7
1、施工單位必須聘用合格的持證電工上崗,臨時用電須辦理臨時用電申請,遵守臨時用電的操作規程,漏電開關,導線等應按申報負荷選用,嚴禁亂拉、亂接及超負荷使用。
2、施工用水須辦理臨時用水申請,供水點處須做好防漏處理,施工中應注意現場地面不能有積水。
3、施工現場動火作業。動火作業人員須持合格焊工證并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有關的操作規程和安全規定,做到動火前'八不',動火中'四要',動火后'一清',以及在動火部位配備足夠滅火器材,設專人監護,做好周圍設施的圍蔽保護工作。
4、'八不':防火、滅火設施不落實不動火;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不動火;凡盛裝過油類等易燃液體的容器、管道、未經洗刷干凈,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凡盛裝過氣體受熱膨脹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凡儲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內,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物品的不動火;在高空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采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未配備有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5、'四要':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作業員必須經常注意動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6、'一清':動火人員和現場負責人在動火后,應徹底清理現場火種,才能離開現場。
用電管理制度8
為規范校內大功率電器設備的申報、安裝、使用及管理,確保全校教學、科研和生活安全用電,根據國務院及北京市能源管理部門相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大功率電器設備的申報
第一條大功率電器設備是指單臺功率大于1000w的儀器、儀表、空調、燈具、取暖、辦公設備、廚用設備、廣播音響、通訊器材、電熱水器和電力系統設備等電器具。
第二條各單位(含駐校單位)新增大功率電器設備應事先填寫《大功率電器設備安裝使用申請表》,向后勤管理辦公室提出申請,后勤管理辦公室會同條件裝備處、后勤集團和申請單位等對供用電可行性進行論證,符合條件的予以批準實施。各單位(含駐校單位)未經許可,不得私自新裝大功率電器設備,已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應對線路進行檢查并做好書面記錄,對不符合安全用電要求或超負荷的立即停止使用,經整改并符合運行條件后方可繼續使用。
第三條各單位(含駐校單位)申報新增和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其安裝工程中應包含必要的配電和電力增容改造經費,報審時應提供改造經費預算書、電器線路設計圖紙等相關技術資料。
第四條對未辦審批手續擅自安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的單位和責任人予以下述處罰:
1.一經查實,由后勤管理辦公室會同保衛處發出停止使用通知書,停止使用期間若造成不良后果,由責任單位承擔全部責任,并視具體情況給予單位負責人全校通報批評或行政處分。
2.造成事故或引發火災的,由單位負責人和使用者承擔全部責任。
第二章大功率電器設備的安裝
第五條大功率電器設備安裝必須由專業人員設計、施工,并需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凡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大容量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
第六條各用電單位不得擅自改動學校供電系統、公共線路和接點開關,不得擅自轉供電。用電單位增加負荷超過開關容量的',須到后勤管理辦公室辦理增容手續。
第七條校內公共設施新建、改建、擴建中涉及使用20xxw以上臨時電器、電力設備等項目的,開工前主辦單位應向所在校區后勤管理部門辦理臨時用電申請,由后勤管理部門指定用電接口,并按相關規定裝表計量收費。
第八條線路穿管埋線等隱蔽工程施工中由后勤管理辦公室、保衛處、后勤集團等單位參與檢查評估。施工工程竣工驗收由后勤管理辦公室和后勤集團參與供電線路的檢查驗收,對不具備條件的,不予批準運行。
第九條調整和改變大功率電器設備安裝地點,參照本辦法第一章第二條辦理有關手續,并在設備移機前進行技術論證,否則若出現事故、跳閘或超供電負荷等情況,均由用電單位自行承擔責任。凡未辦理審批和備案手續,私自移機、調整和改變大功率電器設備的,按照本辦法第一章第四條進行處理,后勤管理部門不予供電。
第三章大功率電器設備的管理
第十條對批準使用的大功率電器設備,使用單位應明確專人負責,并實行“四定”辦法進行管理,即:定地點、定用途、定管理規范、定責任人。
第十一條學校按一、二、三級配置計量表進行用電計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自改動。安裝大功率電器設備或進行移機符合手續的,須連接至計量表,否則,后勤管理部門不予提供電力。
第十二條使用大功率電器設備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必須關閉總電源。24小時不間斷使用的大功率電器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
第十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超負荷用電。對于違章違規用電的單位和個人,全校師生員工有權監督、檢舉和揭發。
第四章大功率電器設備的管理責任
第十四條在主管副校長領導下,后勤管理辦公室負責學校大功率電器設備的報裝審批和規劃管理;后勤集團負責各校區供電設備的運行保障;保衛處會同后勤管理辦公室負責安全用電檢查監督以及違規用電的查處。
第十五條各院(系)行政副院長(副主任)、機關各部處(含駐校單位主管責任部門)行政負責人是大功率電器設備使用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安全用電負有領導責任,負責本單位使用和新增大功率電器設備的報裝、報廢、日常運行管理和安全檢查監督。
第十六條后勤管理辦公室會同后勤集團負責全校電氣主干線負荷情況的普查備案、學校公共電網改造、總配電增容規劃及資金預算等工作。
第十七條附則
1.本辦法適用于由我校供電的單位、集體、出租房住戶。
2.基建處承擔的新建工程項目大功率電器設備使用和安裝管理辦法另行制定。
3.本辦法由后勤管理辦公室負責解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用電管理制度9
據有關統計資料顯示,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導致觸電事故已成為施工現場五大傷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擔憂。本人作為安全管理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對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存在的較多問題,現作如下分析。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主要特征
1、臨時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幾個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幾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電設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明顯帶有臨時性。
2、用電量的不穩定性
一個工程項目隨著施工進度的進展,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用電量相差較大,用電負荷存在不穩定的非確定性因素。
3、電器設備的流動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機械具有相當大的周轉性、移動性和共用性,伴隨著施工的進行和工序的進展,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變化頻繁,極容易造成人身傷害。
4、施工現場的復雜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對復雜的施工現場,而現場的臨時用電在工程施工中存在點多、面廣、隨機等特點,成為施工過程中極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關鍵環節。
5、危險性
施工現場的環境較惡劣,電氣裝置、配電線路、用電設備等易受外界的影響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極易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常見安全問題分析
1、不重視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由于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殊性與危險性,建設部專門制定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在實際施工中,項目部往往忽視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導致電氣設備與器具選型不規范等,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埋下了安全隱患。
2、不重視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電工必須要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培要求,經過嚴格的培訓,持證上崗。但是,多數施工現場沒有按照規定配備專職的電氣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對電工技術交底不詳細,沒有針對性,也沒有交底記錄。
3、不重視接零保護
施工現場絕大部分用電未按照tn-s系統執行,許多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認為通了電,機器轉了,燈亮了就可以了,對三相五線制標準落實不到位,有些工地雖然采用了三相五線制,但重復接地不符合標準,或者沒有重復接地,系統出現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用,保護零線未采用綠黃雙色線加以標識區別。另外,許多施工用電采用的pe線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電箱內專用保護零線連接不是采用正規的pe線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壓接,甚至存在pe線連接松動不牢固現象,直接導致連接處的電阻值增大,影響到pe線的實際保護功能。
4、不重視接地保護
主要表現在埋設接地體的時候忽視接地體埋設點的土質情況,導致接地電阻值較大,忽視對接地電阻值的定期檢測,使接地保護失效。
5、不重視措施保護
工程施工過程中,當與外電線路的距離小于規定的安全距離時,大多不采用防護措施或防護屏障上缺、警示標志和警示牌,給安全用電留下了隱患。
6、不重視電氣設備及材料質量
常見問題有,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導致材料不合格,配電箱、開關箱材質差、隱患多,閘箱負荷低,插座、插頭質量差,電器缺極掉角或缺螺絲、螺母,少閘蓋,一閘多用,亂接用電設備等。
7、不重視臨時電源線規范架設和搭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往往貪圖方便不規范操作接線,有的將電纜線綁在腳手架上,有的將電線直接放在地上,有的電纜線雖然進行了埋設,但深度不夠,也沒有做好保護措施,電纜接頭不加接線盒,防水性差,給安全施工帶來了隱患。
三、建筑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與措施
1、結合施工現場實際,認真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要依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技術資質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核及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嚴格履行“編制、審核、審批”程序。在實際工作中,要結合施工現場特征做好專項的用電組織設計,熟悉施工現場現狀,通盤考慮,精心設計,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設計,督促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落到實處。對于施工單位使用的用電設備5臺以上或總用電量在50kw及以上的臨時施工用電,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編寫保證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電設備的.名稱和技術參數。
2、嚴格執行技術標準和規范要求,切實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
由于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存在極大的潛在性危險源和不確定的危險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控制,將危險程度和發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絕重大事故的發生。施工現場電工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做好施工現場的各種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檢、維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進行測試,嚴格執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原則。對施工現場實行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三級配電方式,總配電箱、開關箱均加設漏電保護器的二級保護,并且做到分級控制。要嚴格做好規范的三相五線制,降低用電危險性,多數施工現場用電都是由供電單位引來,且三相四線制較多,施工現場應設置自己的總配電箱,由第一級漏電保護器的電源側做重復接地引出保護零線,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真正分離,并在保護零線的末端及中間50m左右的距離進行多處重復接地,保證每處重復接地的電阻值不大于10ω,用電設備的外殼、箱體等用多股銅線和保護零線并連。要嚴格檢查漏電保護器、配電箱、開關箱等電器裝置的電氣特點,要根據用電設備的性能,選配合理的參數,進行取舍,正確使用。
3、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完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要嚴格現場電工技術資質審查,現場電工均需經過專業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建筑電工操作證》,且證件年審有效,堅決杜絕電工無證上崗操作。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并逐級落實到人。項目經理部要對電工的工作加強監督與檢查,項目經理、現場安全員應定期對“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進行審核,加強電工責任心教育,對其平時工作中的用電管理與日常操作及巡查維修等進行有效監督,真正將安全用電管理落實到實處。電工應嚴格執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各種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檢、維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進行測試,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于地下室和樓梯間易潮濕部位的照明應根據不同情況使用36伏以下的低壓照明,確保現場的安全用電。
4、認真做好外電設施防護,嚴格控制和杜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私拉亂接現象
凡是外電線路小于規定的安全操作距離時,一定要采取防護措施,做好方案,保證用電的安全。施工現場及辦公生活區要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范》要求,統一規劃,合理布線,正確設置電線和電纜。對于采用電纜線路的施工現場,電纜線要做埋地處理,且做好電纜線的保護,接頭要加設接線盒,沿墻順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視現場照明,降低觸電可能性,照明線路和動力線路嚴格分設,做好保護接零,使用安全電壓,裝設漏電保護器。
5、加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監管力度,切實保證項目安全施工
公司、項目部要切實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檢查制度,發現現場臨時用電違規的要及時發出書面整改通知單,按照“三定”原則要求,及時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保證項目施工正常有序進行。
用電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宿舍用電安全管理,預防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生命和財產安全,特制訂本規定。
二、規定
1、嚴禁在宿舍內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線槽和供電電纜。
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三無”、不合格、劣質和自制電器設備。
3、嚴禁在宿舍使用電爐子、電熱毯、熱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險性較大的電器設備。
4、嚴禁在宿舍使用電飯煲、電炒鍋等炊事器具和設備。
5、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6、嚴禁在冰箱、空調等用電設備周圍堆放紙皮、書籍等易燃物品。
7、嚴禁在電源線或空調、電暖氣等用電設備上晾曬、烘烤衣物。
8、公共假期員工離開宿舍前,必須切斷室內所有燈光、空調、冰箱等用電設備的電源,檢查確認后,方可離開。
9、員工在宿舍內使用電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并關閉電源,及時上報宿舍管理處處理,嚴禁私自維修。
10、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和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三、罰則
1、違反上述第1、2、3款規定者,立即取消入住資格。
2、違反其他規定者,根據情節或事件嚴重程度處100——1000元罰款。
3、違反上述規定造成事故的,由責任人賠償損失或承擔修復費用,對觸犯法律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其他要求
1、任何人發現用電安全隱患或事故都必須第一時間上報:公司24小時值班報警電話xxxxxxxx,總裁辦值班電話xxxxxxxx,珠海市公安消防報警電話119。
2、總裁辦應當定期對員工宿舍的用電安全進行監督檢查,加強員工用電安全行為宣教及管束,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并做好隱患排查治理記錄。
1、自覺保持寢室安靜,不得大聲喧嘩,同事之間不得以任何借口爭吵、打架、酗酒,不得在床上抽煙,不得在宿舍內聚餐、賭博、打麻將或從事其他不健康活動及偷竊等行為。不得影響其他員工正常休息,如有違反罰50元。情節嚴重作開除處理,并送相關部門查處。
2、保護好寢室設施、器具設備及門窗棚壁的完好,包括電視機、洗衣機、熱水器等公共財物,損壞者按價賠償,故意損壞者加倍罰款,若責任不清或知情不舉,住寢員工集體賠償。貴重物品自行帶好,注意防盜賊。寢室內的公共財物自然損壞寢室長及時報部門主管進行安排修理。
3、不得私自帶領外界人員(不是本公司員工)留在寢室過夜,探訪人員必須在20:00前離開,由寢室長勸其離開。如經發現,私自留宿者罰50—100元。
4、員工必須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共同維護寢室良好的衛生環境。
5、寢室衛生須輪流負責打掃,不準隨地吐痰,不準亂扔廢紙、果皮和臟物,不準在寢室墻壁亂寫亂花,不準用腳在墻壁上亂踢亂踩,不準向共同通道或樓梯亂扔垃圾,保持寢室內外環境衛生清潔。
6、值日員工不按規定打掃衛生或不按規定投放垃圾,經寢室長提醒仍不執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視情節輕重予以違紀處理。 7、寢室所有垃圾必須用垃圾袋裝好,由寢室當日輪值人員提到指定地點放好,如檢查時發現不按要求放置者,罰款10元/次。凡住寢員工將垃圾亂丟亂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將視情節輕重給預處理。
8、由于本人私接電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災,未造成后果給予責任者違紀處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視損失程度給予按價賠償,并取消住寢資格直至辭退。
9、每天由寢室長檢查各位員工生活用品是否擺放整齊,未做好者,先給予口頭警告,2次以上罰款10—20元。
10、住寢員工每天看電視及娛樂時間不得超過晚上22;30分,所有人在23:00必須關燈就寢,任何人不得影響其他人作息時間。
11、夜間最遲應于23:00前返回寢室,在外發生意外,一律由本人自行負責,公司不負任何責任。
12、嚴禁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節約用水,用電,最后離開房間的人要檢查關掉所有水、電源。提高警惕,注意安全防火、防意外。如有違反者一經發現罰10—20元。
13、員工離職應于離職日當天內搬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不得誤拿公司或別人財物。
注:每位員工必須遵守寢室相關制度,并簽字執行,服從寢室長的安排。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 (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
(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m2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
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用電管理制度11
為保證公司服裝廠、印刷廠、土建工程隊及大學生公寓日常用電需要,最大限度地節約用電成本,減少電能的直接和間接損耗,實現合理利用和發揮用電效率之宗旨,根據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上述部門用電由設備質管部負責監管,包括各部門制定節約用電規章制度,發布節約用電信息,監督、指導公司上述部門的節約用電工作及負責每個月的用電統計、成本核算與控制工作。
二、上述部門工作、生活期間必須履行節約用電義務。平時應注意加強節約用電宣傳和教育,普及節約用電科學知識,提高全員節約用電意識。
三、本辦法用電范圍包括服裝廠、印刷廠、土建工程隊生產及辦公照明用電及大學生公寓的生活用電。
四、各類燈具、印刷設備、縫紉設備、電動工具、飲水機、熱水器、取暖器、電風扇、電視機、空調及車間電力設施、設備、用電工具等均列為日常用電管理對象。
五、公司設備質管部每月指派電工對辦公、生活用電以外的其他用電管理對象進行檢查,每季度形成工作小結。電工平時發現用電隱患應立即解決并將處理結果上報設備質管部。
六、辦公、生產生活用電實行各部門專人負責制(大學生公寓及租賃三套礦大學生住房歸口綜合辦公室管轄),各部門各自負責本區域內的用電工作。
七、結合公司安全檢查情況,設備質管部不定時、不定期對各區域用電情況進行督查,其中大學生公寓、服裝廠及印刷廠為重點督查點。
八、注意節約用電,不用時隨手關燈,人少時關閉部分照明燈。不準在辦公室里使用任何個人用大電量電器,不準有明火。公司所有生產場所和辦公場所要根據光照度的變化和實際需要開關照明燈;及時關閉電源開關,白天一般不準開燈辦公,杜絕“長明燈”現象。不需要使用電燈或電風扇時,立即關掉開關;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電器開關、關上門。
九、不得擅自改裝、加裝、拆卸供電設施。禁止私拉、亂接電源和寬帶網線。辦公室嚴禁亂拉、亂接照明燈具,嚴禁更換和接電源、插座等違章用電行為;嚴禁在辦公場所使用電暖氣、電熱器、電飯煲、電磁爐等大功率耗電設備,需要時應向設備質管部申請辦理。
十、空調開啟后不可開門辦公,離開辦公室時要關好空調器開關、關上門。夏季室溫不高于30度,不可以開啟空調設備。
十一、杜絕電焊機、電動機等用電設備的長期空載運行。
十二、禁止碘鎢燈取暖。每臺取暖器須有專門安全責任人
十三、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或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除加倍賠償外要追究相應責任;工作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以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負重要責任。
十四、用電部門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部門無專設電工的,報設備質管部安排解決。
十五、下班后,請各位工作人員尤其是最后一個離開工作場所的,要自覺關閉空調、電腦、照明燈等所有用電設備,以杜絕浪費。
十六、每月自供電公司電費發票送達起,三日內設備質管部組織復查,對超常用電的有限關負責人給予合理解釋,對不明原因的過度消耗,將采取限電措施。
用電管理制度12
一、校內輸變電設施必須嚴格按章管理,線路的.安裝、改造、維修必須由專門人員按規程作業。
二、電工人員安裝、改造、維修電器設備,必須嚴格按照規程操作,避免因操作失誤、技術不熟練造成火災事故的發生。
三、嚴禁任何單位、個人在校內輸電線路上私自亂拉、亂接電線。
四、教學、科研、生產用電設備要確定專人負責、按章管理,一般應堅持人走拉閘斷電。
五、宿舍管理部門要嚴格學生宿舍用電管理,杜絕私拉、亂拉電源線,嚴禁使用違章電器,宿舍管理要堅持用電、用火檢查和巡查制度,嚴防火災事故的發生。
用電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學生公寓內電器及用電管理,確保師生生命及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切身利益,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生活秩序的開展,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及《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一、各分院成立學生公寓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責任到人,定期巡查,對宿舍的安全隱患做到及時發現,積極處理,作好逐級上報工作。
二、公寓內嚴禁使用電飯煲、電磁爐、小太陽、電火鍋、電暖器、洗衣機、電熨斗、電熱毯、熱得快等電器。
三、學生確因生活需要使用的電器,在本宿舍同學全部同意的情況下,可向輔導員提出使用申請,并提供經正規渠道購買的發票(嚴禁使用偽、假、劣產品),經分院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獲批使用的電器申請表需張貼于寢室門后備查。
四、各種獲批使用的電器,使用完畢后應及時拔下插頭,不得長時間處于通電待機狀態。接線板不得放置于被褥等易燃物上,如有違反則取消使用資格。
五、經查有違規使用未經批準的`電器的,首次發現給予校級嚴重警告處分,第二次發現給予留校察看處分。
六、學生黨員及學生干部應起到示范帶頭作用,對違反規定的行為要給予監督和阻止。學生黨員、干部所在宿舍發現有違規存放及使用電器的,取消該宿舍內所有成員的評優評獎資格,撤銷學生干部職務,并按照相關規定給予處分。
七、本規定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用電管理制度14
1、不要超負荷用電,破舊電源線應及時更換,空調、烤箱、電熱水器等大功率用電設備應使用專用線路。
2、嚴禁用銅絲、鐵絲、鋁絲代替保險絲,要選用與電線負荷相適應的保險絲,不可隨意加粗。
3、必須安裝防止漏電的剩余電流動作保護器俗稱漏電保護器。保護器動作后,必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再合上。禁止拆除或繞越漏電保護器。
4、不能用濕手拔、插電源插頭,更不要用濕布擦帶電的燈頭、開關、插座等。
5、不能使用“一線一地”的方法安裝電燈。
6、家用電器與電源連接,須采用可斷開的開關或插頭,不可將導線直接插入插座孔。
7、不要拉著導線拔插頭甚至移動家用電器,移動電器時一定要斷開電源。
8、要正確接地線。不要把地線接在自來水管、煤氣管上,也不要接在電話線、廣播線、有線電視線上。
9、發熱電器的周圍不能放置易燃、易爆物品如煤氣、汽油、香蕉水等。電器用完后應切斷電源,拔下插頭。
10、嚴禁私設防盜、狩獵、捕鼠的'電網和用電捕魚。
11、鋪設電線和接裝用電設備,安裝、修理電器,要找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和人員,不要自行盲目安裝或請無資質的單位和人員來操作。
用電管理制度15
一、目的和范圍:
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通過規范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制度,保證公司各項行政事務正常運作,從而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并保證大家的生活質量。主要包括辦公物品采購、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宿舍管理、衛生安排、員工宿舍管理等。
二、職責:
后勤服務為公司全體員工,保證各項辦公物資及時添置,合理安排宿舍管理和整潔的工作環境,以及各項后勤事務。致力于為公司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進而提升優質的辦公環境以及各項后勤管理(服務)。
三、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所需的辦公用品如a4紙,辦公文具、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負責管理。
2、各部門如需辦公用品添置應于每月1—5日(5日內,如遇節假日順延),將填寫完成后的《辦公用品申購單》報后勤處統一購置、領用。
3、臨時需要購置的貴重物品,如電腦等應報總經理批準,由后勤處統一按總經理批示辦理(總經理批示由后勤統一采購)。個人的辦公用品應由本人簽領。
4、工作調動或離開本公司者,必須先辦理原領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繳手續。且上繳回歸物品要完整齊備,若已損壞,應作合理解釋,故意損壞或遺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應酌情處罰。
四、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后勤處每月定期前往電信局,辦理寬帶、電話機、繳費及打印詳情單等電信業務。以及負責各租賃宿舍的房租交付,水電費、煤氣費用清繳等。
五、采購與儲物間管理辦法:
采購范圍:公司辦公室所需的用品用具。規范采購點:所有物品均在原來定點商店采購,保證合格供應物品。申購程序:申請部門或者個人、審核并做計劃、采購、登記入冊、發放至申購者。
后勤處需對所采購的物品憑申購單進行登記、核實,并做好入庫冊登記手續,然后按申購發放。后勤處定期對倉庫進行盤點,統計辦公用品的使用金額。后勤處應對所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并會應定期對儲物室進行清理,保持儲物間整潔。對儲物室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為儲物室采取定期除濕等有效措施,避免產生物品腐爛、變質等現象。并樹立安全防患意識,避免產生火災、盜竊現象。
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辦公室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拉線、亂搭線以及違章使用電器。下班后請自覺關閉自己辦公所用電腦等有關帶電的電源設備,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應該將辦公室的燈關閉,節約用電。個人應注意防范意識將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員離開應將抽屜或保險柜鎖好,提高防盜意識。安排當周值日的成員須嚴格執行衛生輪值,自覺維護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衛生間的清理等。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對外形象。
七、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與完善員工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安全、衛生、整潔、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規范員工的個人生活行為。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宿舍區的住宿管理。3.內容
3.1員工入住、退住管理。
3.2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宿舍安排,申請批準后便可遷入。
3.3入住員工宿舍時,員工需先核對宿舍物品清單與宿舍公共設備是否完好后便可簽字確認,才可以進住。
3.4宿舍公共物品以及宿舍內的配置,任何人都無權予以處置。
3.5員工入住職工宿舍必須具備本公司職工身份,入職員工如因家庭原因需協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的,在員工宿舍住宿條件寬裕的情況下允許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同意后方能協同親屬一并入住。但今后如果員工宿舍住宿緊張的情況下,不允許協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
3.6員工住宿期間因特殊原因,希望調整宿舍者,須先到后勤處填寫調舍申請單,經總辦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和登記。未經申請批準隨意調整宿舍者,給予罰款50元,并搬回原宿舍。
3.7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只占床位,扣款20~5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3.8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9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后勤處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后勤處后,后勤方給予簽字。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提倡節約用水、用電。員工集體宿舍內提倡不使用大功率的燒水用具及炊具,例如:電烤爐、電吹風等。
4.3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填寫《維修申請單》,由后勤處聯絡房東安排人員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宿舍區(四樓、五樓、十樓):
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1)四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3/臺、冰箱1/臺、熱水器1/個、微波爐1/臺、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2)五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冰箱1/臺、熱水器2/個、煤氣2/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宿舍分配:
(1)經理級人員1人/間。配置:1臺空調、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主管人員2人/間。配置:1臺空調、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3)男職工單身宿舍樓:8人/間。配置:4張上下鋪鐵床、4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4)女職工單身宿舍樓:2人/間。配置:2張床、2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實際人員安排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宿舍區水電、煤氣費用為:四樓、五樓水費3元/噸、電費1元/度、煤氣113/罐(市價),十樓水費3元/噸、電費1.15元/度、煤氣113/罐。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集體宿舍每層樓,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0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兩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2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3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取1元/度;用水標準收取3元/噸,超支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人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7.2、收取辦法:現金支付。
八、項目宿舍管理
1.目的`
針對項目運行的員工,考慮其工作的特殊性,必須充分保障項目職工地生活和工作,使其充分投入到生產一線工作當中,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運行員工的住宿管理。
3.內容
3.1凡是項目運行的員工,需本人向向項目主管申請住宿意見后,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登記,申請批準后由項目主管進行宿舍安排便可遷入。其他外來人員一律不準入住職工宿舍。
3.2在項目生產一線入住的員工,應優先選擇居住在項目廠區內,以便緊密的于項目運行保持一致,方便處理項目日常相關事務。
3.3項目主管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合理的向后勤處提出相應的房屋居住條件與環境。項目運行成員應該配合后勤處統一的宿舍管理,項目員工必須服從項目主管對于宿舍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項目主管有權合理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無理由拒絕。
3.4居住在廠區項目內的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廠區宿舍管理規定,在入住廠區宿舍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復印件交給公司后勤處進行存檔,入住宿舍時認真檢查廠區內提供的宿舍公共設備,以及我公司提供的相應配套設施。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3.5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3.6如果項目上沒有相應房屋安排入住,可在外選擇較近的房屋租賃居住。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應根據項目運行人員需求,相應的租賃房屋。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閑置空房。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7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項目主管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項目主管后,項目主管方可放行。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先報知項目主管,再由項目主管填寫《維修清單》,由項目主管聯絡房東等相關人員進行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安全管理
禁止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等項目事情,項目主管必須時刻叮囑負責項目運行一線的成員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好相應的作息安排以及控制職工日常飲酒,以保證項目運作正常。
7.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各項目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熱水器1/個、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磁爐1/個、電飯煲1/個、電風扇2臺。
宿舍分配:
(1)項目主管1人/間。配置: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項目職工2—4人/間。配置: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每個項目實際情況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項目租賃宿舍,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20度電,用水每人每月提供10噸水,煤氣每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40度,用水每人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水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取;根據租賃時水電費用標準每月將付相應的款項支付水電、煤氣費用。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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