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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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

      隨著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我們每個人都可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會范圍內統一的、調節人與人之間社會關系的一系列習慣、道德、法律(包括憲法和各種具體法規)、戒律、規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條例)等的總和它由社會認可的非正式約束、國家規定的正式約束和實施機制三個部分構成。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歡迎閱讀與收藏。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

      1、政策宣傳制度

      (1)宣傳內容主要是醫保證策及由政策配套的實施措施等。

      (2)宣傳形式包括以下幾方面:每年進行2次全院性質醫保試題解答活動;在住院部及門診部顯要位置設立醫保宣傳欄,定期更換內容;定期整理醫保政策解答,裝訂成冊進行發放,向患者發放醫保住院須知;通過院內導報及網絡進行宣傳;請上級醫保中心人員進行來院講座、由醫護人員向患者進行宣傳及醫保辦開通咨詢熱線等。

      2、培訓制度

      (1)對新來的工作人員及進修醫生均進行崗前培訓、考試,合格上崗。

      (2)每月一次對醫保專管員進行培訓。

      (3)參加上級醫保中心組織的各種培訓活動。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2

      一、入院流程

      1、首診醫師應嚴格掌握患者入院標準。外傷患者需住院治療的,首診醫師應告知患者或家屬到醫保、新農合結算中心辦理審批手續。

      2、患者住院時,應出示本人醫保證或合作醫療證,首診醫師認真核對,在入院通知單中標明患者身份,經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

      3、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時,應確保入院通知單、病案首頁中患者基本資料與證件相符并對患者身份作出標識,以利于病房管理。

      4、入院后,科室根據患者身份使用不同顏色的一覽卡和床頭牌。新農合患者還應填寫身份確認書,由護士長及主管醫師簽名,身份核驗書附于病歷中。

      二、住院管理

      1、貫徹因病施治原則,做到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執行山東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醫療服務設施范圍和支付標準、新農合藥品目錄。

      2、醫保患者目錄外藥品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應控制在10%以下,新農合患者目錄外藥品費用占藥品總費用的比例低于20%。 3、患者住院期間,收治科室應每日為其發放項日齊全、內容完整的住院費用“一日清單”。

      4、病歷記錄及時、準確、完整,各項收費在有醫囑,檢查報告單收集齊全,出院帶藥符合規定。

      5、及時為符合出院條件的患者辦理出院手續,為患者提供結算所需各種材料,不得出現掛床住院現象。三、轉院管理

      1、限于技術和設備條件不能診治的疾病或不能確診的患者,由科室專家進行會診,科室主任同意后,填寫轉診轉院審批表,到醫保辦登記備案,經醫保、新農合管理機構審批后方可轉院。

      2、嚴格掌握轉院標準,不得將不符合條件的患者轉出,也不得拒收下級醫院轉診來的患者。

      3、患者自行轉院后,醫師不得再補辦轉診轉院審批表。特殊情況經醫保、新農合管理機構批準后辦理。醫院醫保管理制度6

      一、入院管理規定

      (一)醫保患者辦理住院手續時,應攜帶《醫保手冊》、社保卡到住院處,工作人員認真核對參保人員《手冊》中的照片,并根據患者的診斷,按《手冊》填寫的身份、數據及其它信息進行登記;患者未在紅名單內或未持醫保手冊者,應全額繳費,手工報銷。 (二)醫保、工傷、合作醫療患者住院時,應持“醫保手冊”、“工傷證”、“合作醫療證”到住院處辦理住院手續。住院處工作人員應在住院單上加蓋“醫保”、“合作醫療”、“工傷”章,以提示病房醫生在為患者診治時要按相關規定執行。

      (三)凡辦理住院手續的醫保患者其住院通知單上醫生注有以下原因者:交通事故、醫療事故或其它責任事故造成傷害的;因吸毒、打架或違法行為造成傷害的;因自殺、自殘、酗酒等,住院處工作人員應全額收取患者住院費用。如醫生診斷未詳細注明,經辦人有疑問時,有責任詢問患者的'受傷原因,并按醫保規定收取其住院費用。

      (四)醫保患者在住院期間嚴禁請假外出,其請假期間的醫療費用住院處按自費收取。

      二、出院管理規定

      (一)患者出院時,病房為醫保患者提供出院診斷證明一式三份,其中一份交患者,一份附在病歷中,一份隨出院通知單交到出院處,經辦人將診斷證明貼在患者結算明細單上,報醫保中心審閱。 (二)參保人員辦理完出院結算手續后,出院處才可將《手冊》返還患者。

      (三)患者自院方開出出院通知單的第三天后拒不出院者,其醫療費用住院處按自費收取。

      (四)參保人員出院后,從出院處通知其結算醫療費用之日起兩周后仍未來結算的,出院處應將其《手冊》號及公民身份證號碼上報參保繳費的區、縣社保中心。

      違反《手冊》使用管理規定,造成醫療保險費用結算錯誤者,北京市醫保中心將追回其相關費用,要杜絕此類問題發生。醫院醫保管理制度7

      違紀處罰標準:

      1、處方使用:工傷、公費醫療及醫療保險使用醫療保險專用處方醫療保險處方上出現自費藥品,扣發工資20元。

      2、用量:

      1)急性病3天量;

      2)慢性病7天量;

      由科主任簽字把關。處方超量每項扣發工資10元。無科主任簽字把關者,扣發獎金50元。

      3、開藥原則:

      1)不得重復開藥。〔兩次看病間藥量未使用完又開同樣的藥)。

      2)不得分解處方。[同一天開兩張(含兩張)以上處方的同一種藥〕

      3)用藥必須與診斷相符。

      4)不得超醫師級別開藥。

      4、大額處方管理:

      不得出現大額處方〔超(含)500元〕,特殊情況需審批蓋章。出現未審批的大額處方每次每項扣20元。

      5、處方書寫:

      1)一張處方只限開5種藥。

      2)處方內不得缺項。

      3)書寫處方的劑量用法要規范。例:單位劑量_總量/每次使用劑量、途徑、用法。

      4)診斷必須用中文書寫。

      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10元。

      6、門診病歷;

      l)患者看病必須建門診病歷。

      2)開藥、檢查、治療必須在病歷中如實記載。 ①不建病歷扣工資100元,并補齊;②無如實記載每次每項扣發工資20元。 7、貴重藥品使用原則:

      單價超(含)100元貴重藥品的使用必須先審批(搶救除外),并有病程記錄。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工資20元。違紀處罰標準:

      9、自費藥或部分自付藥使用原則:

      凡使用自費藥或部分自負的藥品時,必須在《住院患者應用自費或部分自負項目簽字表》上有病人或病人家屬同意使用意見或單位同意報銷的有效簽章。違規者每項扣發工資50元。

      10、大型檢查:

      1)凡進行大型檢查大于等于200元的檢查必須先辦理審批手續;

      2)凡進行大型檢查必須主任以上人員同意使用意見。違規者每次每項扣發獎金50元。醫院醫保管理制度8

      1、必須持有《基本醫療保險特殊疾病醫療證》和處方,其醫療費用方可納入特殊病管理。

      2、醫保特殊疾病按規定疾病。

      3、特殊病人必須到指定科室就診。

      4、特殊病只能使用與疾病相關的醫保范圍的藥物。處方量嚴格控制在30天以內的藥物劑量。

      5、違反規定造成費用糾紛者,追究當事人責任。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3

      一、建有醫院醫療保險管理組,在院長領導下開展工作。設立醫療保險辦公室(以下簡稱“醫保辦”),并配備2―3名專(兼)職管理人員,具體負責本院醫療保險工作。

      二、制定醫保管理措施和具體的考核獎懲辦法,醫保辦有明確的崗位職責,健全與醫療保險管理相適應的內部管理制度和相應措施。

      三、建立醫保管理網絡,貫徹落實相關的醫保規章制度。負責定期對醫保業務和醫療行為進行規范、協調、考核、監督,對門診處方量、出院病歷、出入院標準掌握以及出院帶藥情況進行定期的自查、抽查、考核、監測和分析。

      四、規范醫療行為,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各項政策規定,按時與縣醫保中心簽訂醫療保險定點服務協議,按照協議規定履行相應權利和義務。

      五、嚴格執行衛生行政部門規定的各項醫療技術操作規范、病案管理和相關業務政策規定,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合理治療。

      六、明確專門部門扎口管理基本醫療保險慢性病確認、轉院、特殊醫療等相關審批手續;采取措施杜絕如交通肇事、工傷、職業病、計劃生育等非醫保支付費用的劃卡結付;落實為參保病人醫療費用自費告知制度。

      七、采取切實措施,落實醫療保險住院費用控制標準,合理控制醫療費用過快增長,杜絕冒名住院、分解住院、掛名住院和其它不正當的醫療行為,控制并降低住院藥品占比、自費率占比,確保醫療保險藥品備藥率達標,將醫療保險各項考核指標納入醫院整體考核管理體系之中。

      八、做好醫療保險收費項目公示,公開醫療價格收費標準。規范藥品庫、費用庫的對照管理,規范一次性醫用材料的使用管理。

      九、嚴格執行醫保規定,確保數據的準確及時傳送和網絡的.正常通暢運行。

      十、及時做好協調工作,加強醫院醫保、信息、財務、物價部門與社保中心相關部門的對口聯系和溝通。

      十一、定期組織醫務人員學習醫療保險相關政策和業務操作,正確理解、及時貫徹落實醫療保險有關規定,按照醫療保險政策規定和醫療規范指導檢查各部門醫療保險執行情況。

      十二、加強醫療保險的宣傳、解釋,設置“醫療保險宣傳欄”,公布舉報獎勵辦法和監督電話,公示誠信服務承諾書。正確及時處理參保病人的投訴,努力化解矛盾,保證醫療保險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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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認真貫徹執行醫療保險法律法規和政策,建立健全醫保工作的規章制度。

      2、努力學習、宣傳醫保政策規定,提高業務素質。積極主動的支持、配合和協調醫保部門的`各項工作,并結合實際運行情況提出意見和建議。

      3、負責全院醫保管理工作。協調好醫保管理中心,參保職工、醫院等多方面的關系,為醫保患者營造一個通暢的綠色就醫通道。

      4、根據有關醫保文件精神,嚴格掌握醫保病種范圍和用藥范圍,確保參保人員享受基本的醫療保證和優質的醫療服務。

      5、規范醫療行為,確保醫療安全,保證工作序的運行。

      6、設專人負責計算機醫保局域網的管理和維護,保證計算機硬件、軟件和系統的正常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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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保證藥品質量:

      1、大藥房所經營的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藥品質量標準,不銷售假劣藥品。

      2、所有購進藥品只能從擁有合法經營(生產)資格的企業購進,不準從非法藥商,藥販購進。購進業務由質管員審查、負責人審核批準執行。

      3、嚴把購進藥品驗收關,每個進入大藥房的藥品必須經質量驗收員驗收簽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銷售。

      4、嚴把在柜、在架陳列的藥品質量養護檢查關,質量養護員每月底對在柜、在架藥品進行一次全面的外觀質量檢查,對發現有質量疑問或有質量問題的藥品應停止銷售并及時報告質量管理員復查處理。

      二、嚴格執行國家政策,保證藥品供應

      認真執行國家物價政策,根據藥品購進成本、市場調查價格,合理制定價格,實行明碼標價,公平交易,做到現款購藥與參保人員刷卡購藥價格一致。積極組織貨源,盡量滿足參保人員的用藥需求,發現斷缺藥品及時補充,確保藥品供應及時。

      三、嚴格大藥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員應按時上下班,堅守工作崗位,統一著裝,微笑服務,熱情接待顧客,對顧客提出的問題耐心解答,任何情況下都不得和顧客爭吵,做到文明服務。

      四、做好藥品的分類管理工作

      嚴格實行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標準,做好藥品分類管理工作,做到藥品與非藥品、內服藥與外用藥、處方藥與非處方藥、易串味藥品分開陳列;做好處方藥和非處方藥的銷售管理工作,處方藥應嚴格執行憑醫師處方銷售,并做好審核,調配工作和處方保存工作;非處方藥應正確合理的向顧客介紹藥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項等。

      五、做好帳務管理工作

      嚴格執行醫保基本藥品目錄的品種范圍,不在醫保范圍之內的營養保健品不得刷卡購藥。做好參保人員購藥和分類臺帳,職工每次刷卡購藥應有購藥清單,結余金額清楚,每月及時向醫保局報

      醫保定藥房應不斷加強對員工的專業知識和技能的培訓,提高員工的自身素質和業務水平,定期對員工進行職業道德和禮儀的培訓,科學合理的指導用藥,盡量減輕病患者的經濟負擔。

      六、其它規定

      1、定點藥房不得對參保人員直接或變相銷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妝品等。

      2、不得為參保人員套取現金等違規行為。醫保藥店財務制度

      1、目的

      以參保人員為中心,確保藥品質量、服務質量,保障用藥安全有效,執行政府醫保政策、價格政策,維護參保人員的身體健康和安全用藥合法權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各醫保定點零售藥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零售藥房管理暫行辦法》(滬醫保〔20xx〕11號)

      2.2《關于本市定點零售藥店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若干規定的通知》(滬醫保〔20xx〕54號)

      2.3《關于進一步規范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售藥管理的通知》滬醫保〔20xx〕166號

      2.4《關于進一步加強定點零售藥店管理和規范參保人員購藥行為的通知》(滬醫保〔20xx〕186號)

      2.5《關于《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和工傷保險藥品目錄》有關中藥飲片及藥材支付規定的通知》(滬醫保〔20xx〕110號)

      2.6《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xx年版)》滬人社醫發(20xx)59號

      2.7《關于本市醫保定點藥店對規定范圍內處方藥執行登記銷售的通知》滬人社醫監發(20xx)59號

      3、職責

      3.1店經理負責醫保定點零售藥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醫保柜藥師、營業員負責醫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營業面積≥100平方米,其中醫保服務區域面積≥50平方米,采光通風好。醫保柜外服務區≥25平方米,配備飲水機、椅子等,供參保人員休息。

      4.1.2設立醫保展示柜,非處方藥與處方藥應分柜陳列,并按“支付方式”分類擺放,展示品種為所有配售品種,展示品種數符合醫保管理規定。

      4.1.3設立單獨的醫保服務區域、醫保倉庫,保證醫保目錄內藥品的正常供應。

      4.1.4設立獨立的醫保電腦管理系統、建立單獨的醫保藥品進、銷、存臺賬。

      4.1.5統一門楣“醫保定點零售藥店”,在店門口明顯位置安裝“定點藥店夜間按鈴”標識及“醫保定點零售藥店24小時服務”指示燈箱,設有夜間售藥窗口。

      4.1.6在醫保服務區域顯著位置,張貼(公示)公司統一制作的《參保人員須知》、《醫保定點零售藥店配購藥操作流程》和《醫保定點零售藥店服務公約》,方便參保人員購藥。

      4.2人員配備及要求

      4.2.1必須配備1名以上執業藥師、3名以上藥師,并注冊到店,確保24小時藥師在崗服務。

      4.2.2必須任命1名首席藥師,負責指導、督促藥師,規范執行醫保管理制度,首席藥師需由執業藥師擔任,并通過培訓。

      4.2.3必須指定專人(可兼職)負責與醫療保險信息中心日對帳、結算工作及醫保用藥服務的管理,協同醫保局做好相應的管理工作。

      4.2.4醫保柜營業員必須熟悉醫保用藥目錄、政策,掌握醫療保險專用計算機的操作知識,能在執業rqmyb01-a12藥師或藥師指導下提供服務。

      4.3管理規范

      4.3.1保證24小時服務。為參保人員提供《上海市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20xx年版)》規定范圍內的處方藥品外配服務和非處方藥品的自購服務。

      4.3.2門店制定24小時藥師上崗排班表,確保24小時營業時間藥師在崗服務。

      4.3.3認真履行與市醫保局簽定的協議及有關規定,執行醫保有關政策,按照公司醫保操作流程規范操作。

      4.3.4醫保柜藥品按陳列規定分類陳列擺放,不得與藥房其它柜臺的藥品混淆,帳物必須相符。

      4.3.5同一商品編碼的藥品,醫保柜臺的價格不得高于非醫保柜臺,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藥品,醫保柜臺和非醫保柜臺提供的品種應一致。

      4.3.6做好醫保暫缺藥品缺貨登記,記錄病人的姓名、地址、聯系電話,盡快解決。

      4.3.7每天晚上24點結清當日銷售,日清月結。

      4.4禁止行為

      4.4.1超量、超范圍供應藥品,杜絕外錯事故的發生。

      4.4.2以滋補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藥,或以處方藥代替非處方藥,以一種藥品代替他種藥品,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3以不正當競爭形式進行營銷活動。如買贈活動。

      4.4.4向參保人員銷售假藥、劣藥,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5申請結算“藥品目錄”以外藥品的費用。

      4.4.6發現參保人員冒用、偽造、變造的醫療保險憑證仍給予配藥,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7發現參保人員持用涂改、偽造、變造的處方或與醫療保險憑證相關項目不符的處方仍給予配藥,并申請結算相關費用。

      4.4.8市醫保局規定的其它禁止行為。

      4.4.9醫保專用電話(isdn線)僅限醫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準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網、打游戲機。

      5、處罰

      質量部、市內管理總部加強內部自查工作,主動適應醫保政策。對違反醫保有關規定的門店或直接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予以警告、罰款、店經理免職、解除勞動合同、加盟店解除合作協議等處罰。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6

      1、病案室、統計室工作制度

      (l)做好病歷保存工作,不得丟失。

      (2)負責給每位就診的醫療保險者建立病歷,并在病歷首頁上加蓋“醫療保險”專用章,而與普通病人加以區分,便于管理。

      (3)對檢查醫療保險病歷提供借閱支持。

      (4)提供相應統計數據。

      2、門診部工作制度

      (l)負責登記好每位醫療保險的門診、住院患者就醫信息。

      (2)出診醫師必須按照《處方管理辦法》進行診療,在門診病歷上如實記錄醫療保險、患者每次就診的診療項目,要求門診病歷與處方相符合。

      (3)門診醫師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各項規章制度,不得出現作假情況。

      (4)做好醫療保險的宣傳及解釋工作。

      3、結算人員工作制度

      (1)臨床各個科室結算人員必須對患者的住院費用與醫囑進行認真核對,在患者出院當日進行準確結算。

      (2)醫保辦及住院處相關結算人員審核無誤后方可與患者結算住院費用。 (3)住院處指定相關結算人員定期向上級醫保部門報送結算信息及紙介,并負責查找未結算人員名單,使上級醫保中心及時劃撥已發生的住院費用。

      4、藥械科工作制度

      (l)按照《處方管理辦法》進行管理。

      (2)認真核對醫療保險處方,分別保存。

      (3)藥品單價費用超百元或每張處方超 500 元需到醫保辦審核,蓋章批準方可領藥。此處方要單獨存放以備檢查用。

      (4)為檢查提供相應處方。

      5、醫務科工作制度

      (l)負責醫療保險患者的醫療質量。

      (2)定期組織對門診及住院病歷進行合理用藥、合理檢查、合理治療的檢查工作。

      (3)配合醫療保險政策,做好宣傳和解釋工作。

      (4)負責醫療保險的'醫療糾紛的處理工作。

      (5)做好單病種診斷治療、病歷書寫、費用限制等管理工作與檢查工作。

      6、計算機室工作制度

      (l)負責醫療保險網絡的維護工作。

      (2)負責醫療保險軟件的建設,包括預算、聯系、軟件的開發。

      (3)負責全院網絡的建設工作。

      (4)負責計算機的培訓、維修工作,保證醫療保險工作的順利實施。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7

      為建立健全財務賬目,確保參保人員及門店與醫保中心的費用結算,特制訂本制度。

      一、財務票據管理:

      1、收款員領取收費票據時要注明領用時間、起止號碼、數量、名稱等內容,并在票據登記簿上簽字。

      2、根據GSP要求,門店藥品銷售非質量問題一經售出不得退換。退回的商品應打印銷后退回電腦小票保存備查。

      3、認真做好各種票據的監督檢查工作,門店應對票據的領用、使用、保管情況和票據所收資金的手指情況進行不定期或定期檢查。

      4、對發生退費、作廢、重制票據等情況,票據管理員要逐張審查、核對,確保收款的正確性。

      5、財務人員負責醫保中心醫藥費結算和銜接工作,并按醫保規定提供相關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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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做好季度盤點,盤點應及時做好電腦記賬和保管,每月初對上月的配送單據、退貨單據、銷售匯總等單據按照藥品、保健食品和醫療器械分類裝訂,并按照《藥品經營管理制度》要求進行保存備查。

      7、門店按規定做好財務核算、按月編制會計報表、會計憑證、帳冊。

      二、費用結算管理

      1、參保人員配購藥品,按政策規定的支付類別進行結算,醫保規定自付的藥品,自付部分以現金支付。

      2、參保人員醫保賬戶資金不足部分以現金支付。

      3、定點門店對外配處方藥實行專門管理、單獨建賬,所有醫保費用支付的藥品必須是醫保部門允許結算的藥品(與醫保結算碼一致)。

      4、門店指質量負責人負責基本醫療保險用藥服務的管理,協同本地醫療保險局做好相應的日清賬、月對賬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發票存根(記賬聯)于公司財務部。

      5、劃扣的資金按照《保定市基本醫療保險醫療費用結算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通過與醫保中心對賬,每月定期向本地醫保中心申請結算上月的醫保費用,并提供賬目清單。

      6、若每帳發生操作問題、網絡問題可向醫保局財務部查詢聯系,發生技術問題(服務器連不上)可向醫保局信息中心查詢聯系。醫院醫保管理制度3

      根據社保局醫療保險管理和醫療管理文件精神,結合我院實際,特制定醫院醫療保險、工作的有關規定。

      一、認真核對病人身份。參保人員就診時,應核對醫療保險手冊。遇就診患者與參保手冊身份不符合時,告知患者不能以醫保手冊上身份開藥、診療,嚴格把關,遏制冒用或借用醫保身份開藥、診療等違規行為;對車禍、打架斗毆、酗酒、工傷、自殺、自殘、整容、鑲牙、流產等類病人不能享受醫保、合作醫療政策待遇,對不能確認外傷性質、原因的不得使用醫療保險卡直接辦理住院登記,門急、診醫生如實記錄病史,嚴禁弄虛作假。

      二、履行告知義務。對住院病人告知其在規定時間(24小時)內提供醫療卡(交給住院收費室或急診收費室)和相關證件交給病區。

      三、嚴格執行《黑龍江省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和醫療服務項目目錄》,不能超醫療保險限定支付范圍用藥、診療,對提供自費的藥品、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須事先征得參保人員同意,并在病歷中簽字確認,否則,由此造成病人的投訴等,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自行處理。

      四、嚴格按照《處方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每張處方不得超過5種藥品(西藥和中成藥可分別開具處方),門診每次配藥量,一般疾病不超過七日量,慢性疾病不超過半月量。住院病人必須在口服藥物吃完后方可開第二瓶藥,否則醫保做超量處理。嚴格掌握用藥適應癥,住院患者出院時需鞏固治療帶藥,參照上述執行。

      五、嚴格按規定審批。醫療保險限制藥品,在符合醫保限制規定的條件下,同時須經過醫院審批同意方可進醫保使用。否則,一律自費使用,并做好病人告知工作。

      六、病歷書寫須規范、客觀、真實、準確、及時、完整記錄參保病人的門診及住院病歷,各種意外傷病人,在門、急診病歷和住院病程錄中必須如實的記錄意外傷害發生的時間、地點和原因。七、合理用藥、合理檢查,維護參保病人利益。醫院醫保目錄內藥品備藥率西藥必須達到80%、中成藥必須達到60%。(控制自費藥使用)。住院病人需要重復檢查的必須有原因分析記錄。八、嚴格掌握醫療保險病人的入、出院標準。嚴禁分解門診處方開藥、人為分解住院人次;禁止掛床住院或把門診治療、檢查的病人作住院處理,住院病歷內容必須規范完整,如發現住院醫囑中只有藥物醫囑或只有檢查、檢驗醫囑的情況引起醫保的拒付款,全額由科室、診療組和相關責任醫生負責。

      九、嚴格按照規定收費、計費,杜絕亂收費、多收費等現象。

      各科主任、護士長高度重視,做到及時計費,杜絕重復收費和出院當天補記材料費(如導管、腸內營養管)或出院一次匯總計費、累計計費(如氧氣費等),各種費用記帳必須與病歷醫囑相符合。由于亂收費、多收費、重復收費產生的醫保拒付款全額由科室、診療組和相關責任醫生、護士負責。

      十、全體醫生通過各種渠道充分了解醫療保險的相關政策,醫院定期對醫保工作進行檢查公示,對最新醫保政策、文件等及時組織進行院內組織學習。

      十一、管理中心所提供的終端軟件,要妥善維護;醫保新政策出臺,按要求及時下載和修改程序,及時上傳下載,確保醫保數據安全完整,為參保病人提供全天候持卡就醫服務。對違反以上制度規定者,按職工獎懲條例處理,并全額承擔醫保拒付款。醫院醫保管理制度4

      1 、對前來就醫的患者,接診醫生要詢問是不是醫保病人如果是醫保病人要核對持卡人和就醫者是不是為同一人,嚴格拒絕持他人的`醫療卡就醫,并對來人進行耐心的解釋。 2 、要主動向病人介紹醫保用藥和自費藥品范圍,盡可能最大限度的使用老藥、常用藥和甲類藥。

      3、堅持使用醫保用藥和非醫保用藥分處方開方的原則,堅決杜絕大處方、人情方、不規則用藥處方和不見病人就開處方等違規行為。

      4、對處方用藥有懷疑的病人,請他在醫療保險用藥范圍的明細表中進行查詢,讓病人做到明明白白看病,明明白白治療,明明白白用藥,明明白白消費。

      5、對門診持《職工醫療保險特定病種門診病歷處方本》的病人,嚴格按審批得病種對癥用藥,認真掌握藥品的適應癥、用藥范圍和用藥原則,堅持執行低水平、廣覆蓋、保障基本醫療需求的原則。

      6、對進行和使用非醫保范圍的醫療服務,要征的醫保病人的統一,以避免醫保病人個人承擔的費用增加。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8

      一、醫保辦工作制度

      1、認真執行省、市基本醫療、城鎮居民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政策和醫院規章制度,加強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協議履行和技術補償方案操作工作的管理和監督,維護國家、患者、醫院利益。

      2、建立健全醫院醫療保險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指導臨床科室及相關人員嚴格規范履行服務協議。

      3、認真審核、審批參保就診人員特殊檢查、特殊治療項目的申請,審核家庭病床、慢性病雙向轉診資格。

      4、根據醫療保險管理服務協議、新農合技術補償方案規定,定期組織人員檢查門診處方、住院病歷,發現問題及時反饋整改。進行費用動態分析,發現異常,提出管理意見。

      5、配合醫院做好市、縣基本醫療、城鎮居民醫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保險管理政策的宣傳,協調、處理參保人員診療過程中的疑難問題。

      6、負責與上級管理部門的溝通、協調,辦理費用對賬等工作。

      7、組織人員整理、歸集醫保處方及費用報表,確保各種資料的真實與完整。

      8、配合上級管理部門、醫院完成各項檢查。

      二、核驗醫保卡制度

      1、門診醫師接診時,收費員結算時,必須認真核實就診者醫保卡,發現持非本人醫保卡就診者,應婉言拒絕提供門診或住院醫療醫保服務。

      2、參保人住院,辦理入院手續時,住院登記處應登記病人的費別,并到醫保窗驗卡,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診醫師核實參保患者醫保卡。

      3、病人出院時,應由主管醫生在病歷首頁右上角注明“人卡相符”并簽署醫師姓名與時間,否則,出院處應拒絕給病人辦理出院手續。如果主管醫生未在病歷首頁上注明“人卡相符”,出院處辦理出院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出院處負責。

      三、參保人員出入院管理制度

      1、保證需要住院的參保人得到及時的治療;杜絕將應當在門診檢查治療的輕病人收住院或掛名住院;禁止將不符合急、危、重癥的病人收入重癥監護(ICU等)病房。

      2、及時為符合臨床出院標準的參保人辦理出院手續,禁止強行讓不該出院的病人提前出院。

      3、符合住院標準的參保人入院時按“核驗醫保卡制度”中規定相關流程執行。

      4、參保人出院時,由病區主管醫師在患者住院首頁的右上角,注明“人卡相符”四個字,并簽署醫師姓名與時間,住院處憑患者“出院記錄”、“住院疾病情證明書”等資料辦理出院結帳手續。

      四、參保人市內外轉診制度

      1、參保人員需要市內外轉診時,應在醫院內填寫《市內外轉診申請表》,經醫生審核后,由醫院醫保辦辦理轉診手續。

      2、參保人員市內外轉診的費用,按照醫保規定執行。

      一)參保人在需要就醫時應前往市內的指定醫療機構。

      二)如果參保人需要前往市外指定醫療機構就醫,必須先到本市指定醫療機構開具異地就醫介紹信,辦理相應手續。

      三)本院沒有市外轉診手續的授權,因此需要市外轉診的患者應前往具備資格的定點醫院辦理手續。

      四)本院暫無能力診治危重病人或疑難病人,需要轉診的患者可辦理出院轉診手續。

      一)嚴格按照基本醫療保險和新農合用藥范圍列表中的藥品使用,遵循藥品說明書的使用要求,并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價格的政策規定。

      二)醫生在門診、住院治療(包括出院帶藥)時,應掌握和控制藥品種類和藥量,嚴格按照協議和《處方管理辦法》的規定執行。未經醫保中心核準的藥品不能計入醫保記帳。

      三)醫院藥劑科應配備醫保中心公布的屬于本院專科用藥的西藥品種70%以上,中成藥品種50%以上,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內藥品應達到300種以上,以保障患者的藥品供應。

      四)醫保用藥應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藥”的原則,首選目錄內療效好、價格不高的普通藥;嚴格控制使用貴重藥、進口藥;不濫用輔助藥;使用自費藥必須征得患者同意并簽字。急診處方不超過3日用量,一般處方不超過7日用量,慢性病、特殊病等適當延長需注明理由并簽字;住院病人出院帶藥不超過7日用量。

      五)醫生應嚴格掌握藥物適應癥,用藥必須與診斷相符。

      六)自費藥品費用比例應控制在總藥品費用的10%以內。

      七)醫保處方或治療單的背面應貼附收費并單獨保存,以備檢查。

      八)相關職能科室應嚴格執行國家、省、市有關藥品管理的法規,執行藥品價格政策,杜絕假藥、劣藥售出。

      為保障參保人的權益,醫生在診治時應盡可能使用醫保目錄內的'藥品或項目。如果需要使用自費藥品或診療項目,必須先征得參保人或其家屬的知情同意并簽字。應以甲類、乙類目錄藥品為主,盡量避免使用統籌外藥品。

      二、參保人使用統籌外藥品、診療項目、自費材料以及進行特殊檢查、治療和服務設施時,必須先征得參保人或其家屬的同意,并簽署“知情同意書”。

      三、醫院每月定期檢查自費藥品和項目簽字制度的執行情況。

      八、特診特治審批制度

      一、如果患者有重大疑難疾病,常規檢查無法確診,一般治療無效,才能申請特檢、特治。

      二、確實需要特檢、特治的病人,必須先填寫申報單并由病人簽字,最后由醫保辦審批蓋章。

      三、嚴格控制重復特檢,如果確實需要復查,必須按照醫囑批準后進行。否則,檢查費用將全部由患者自行承擔。

      四、特殊治療必須嚴格掌握疾病指征,如果沒有適應癥,就不能申請特治。否則,醫藥費用將不予報銷。

      九、使用高價值醫用耗材、檢查或貴重藥品的審批和告知制度

      一、大型設備檢查治療、高價值醫用消耗材料和進口或貴重藥品的使用必須合理,并且必須嚴格掌握適應癥。

      二、單價超過200元的醫學檢查、貴重藥品和高價值醫用消耗材料必須實行審批和告知制度。在使用之前,必須先告知患者或被授權人,并征得他們的同意并簽字。然后填寫本院使用高價值醫用耗材和進口或貴重藥品審批單,由科室主任簽字后報醫院主管領導審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專門的醫保科核查人員會定期核查醫學檢查、治療、收費和高價值醫用耗材的使用情況。

      四、如果發現不合理的醫學檢查、治療、收費和高價值醫用耗材的使用情況,或者未按規定審批使用的情況,將按照醫院獎懲條例進行處罰。

      六、門診慢性病管理規定

      為保障門診慢性疾病患者的合理醫療需求,更好地為參保人員提供服務,根據《南寧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門診嚴重慢性病管理實施辦法》的要求,我院制定了門診慢性疾病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一、門診嚴重慢性病的病種范圍包括:冠心病、糖尿病、各種惡性腫瘤、慢性阻塞性肺氣腫、高血壓(Ⅱ期以上)、帕金森氏綜合癥、肝硬化(失代償期)、慢性腎功能衰竭(尿毒癥期)、慢性充血性心衰、甲亢、腦血管疾病后遺癥、慢性肝炎治療鞏固期、銀屑病、系統性紅斑狼瘡、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癥、偏執性精神障礙)(區)、再生障礙性貧血(區)、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調劑治療(區)、類風濕性關節炎(市)。

      二、門診嚴重慢性病的申請審批程序:

      參保人員如患有門診嚴重慢性病,需先填寫《門診嚴重慢性病申請審批表》,并提交醫院疾病診斷證明書、近期病歷病史、臨床化驗單和輔助檢查單等復印件作為申請材料。醫保辦會將申請材料送交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進行審核。

      經市醫療保險經辦機構評審認定并發給《門診嚴重慢性病治療卡》后,參保人員方可在定點醫療機構進行門診嚴重慢性病診治。定點醫療機構在為門診嚴重慢性病參保人員診治時,必須書寫門診病歷,并使用有“門診嚴重慢性病專用”印章的處方箋書寫處方。其他非本人選定的定點醫療機構和藥店不得使用《門診嚴重慢性病治療卡》。

      門診嚴重慢性病治療卡》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或幫助他人開藥。醫師在診療工作中,應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嚴格規范醫療文書書寫,病歷中應詳細記錄患者癥狀、體征及治療情況,根據病情合理檢查,合理用藥。門診嚴重慢性病診斷標準和用藥范圍嚴格按照《門診嚴重慢性病診斷標準和用藥范圍》的規定執行。

      對于投訴管理制度,醫保辦負責接待參保人員的投訴,受理投訴范圍包括與本院有關的醫保服務、醫保診療、醫保用藥、醫保結算等方面事宜。建立投訴記錄本,由受理人員對投訴進行調解和處理并進行相關記錄。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法規為準則,公正處理投訴,保護雙方合法權益。投訴內容涉及其他部門的,與相關部門協調解決。影響較大、疑難復雜的投訴上報醫院處理。投訴處理完畢后,相關資料留檔備查。

      為了控制醫療保險費用不合理增長,及時發現并處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使國家和患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我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醫療保險應遵循“四基”醫療原則,即“基本用藥、基本技術、基本服務、基本收費”,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治療、合理用藥,嚴格出、入院標準,禁止過度服務,嚴禁掛床住院行為。

      二、醫療服務規范

      為了保障醫保病人的權益,嚴禁超量用藥、超限用藥、重復用藥,以及與病情不符的檢查、治療、用藥。同時,也嚴禁分解處方、分解檢查、分解住院等行為。

      三、知情同意制度

      門診醫師每張處方超過100元時,必須征得參保人的知情同意并簽字。若未能按規定執行,將按照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四、自費藥品及診療項目費用控制

      各科室應自行控制調節醫保病人的自費藥品、自費診療項目費用,確保其不超過醫療總費用的10%。如因不執行而受到處罰,將按實際處罰金額的60%直接在科室獎金效績工資中扣除,15%直接在個人效績工資中扣除。

      五、醫保處方和病歷檢查

      醫保辦每月將按照“醫保處方檢查管理制度”和“醫保病歷審查制度”進行醫保處方和病歷檢查。如發現存在問題,將在次月反饋到相關科室,并限期整改。

      六、數據分析和預警

      醫保辦每月將分析門診及住院用藥比例、現金支付、門診人均費用、住院人均費用等數據。如同比發現增長10%,將按屬異常及時主管領導匯報,并向全院通報提出預警。醫保辦將分析原因,如發現違反相關規定的情況,將按照醫院獎懲條例進行處理。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9

      一 、病員住院期間,其住院病歷由所在病區負責整理、統一保管。病區應將收到的住院病員的檢查報告等結果于24小時內歸入住院病歷。病員出院后的住院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年限不少于30年。

      二、急診留觀病歷和住院病歷分別編號保存。入院病歷、入院記錄及所有主觀病歷應標注連續的頁碼。

      三、科室必須嚴格保管病歷,嚴禁病員翻閱病歷。嚴禁隱匿、銷毀、搶奪、竊取病歷。

      四、病歷在科室、護保中心、住院處(醫保辦)和病案室的流通過程中,應嚴格簽收制度。

      五、住院病歷、急診留觀病歷因醫療活動或復印、復制等需要帶離病區時,應由科室指定專人負責攜帶和保管。

      六、病歷借閱:

      1、除涉及病員實施醫療活動的醫務人員及醫教部相關人員外,其它任何機構和個人不得擅自借閱病員的住院病歷。

      2、本院正式醫務人員(含有處方權的研究生)一次借閱不得超過20份;合同醫生、進修生須經上級醫生同意后方可借閱,一次不得超過2份。借閱病歷應盡快歸還,借閱最長時限不超過5天。

      3、借閱者須持正式印章前往病案室借閱,不得他人代借、轉借。

      4、借閱者應愛護病案,確保病案的完整。丟失病案者將視情給予經濟和行政處罰。

      5、本院醫師調離,轉業或其他原因離開本院,歸還全部所借病案后方能辦理離院手續。

      八、病歷復印(在醫務人員按規定時限完成病歷后予以提供):

      1、對下列人員和機構復印或復制病歷資料的申請應當受理:

      (1)病員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病員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2、受理申請時,申請人按照要求應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為病員本人的,應當提供其有效身份證明。

      (2)申請人為病員代理人的,應當提供病員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及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3)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的,應當提供病員死亡證明及其近親屬的`有效身份證明及近親屬的法定證明材料。

      (4)申請人為死亡病員近親屬代理人的,應當提供病員死亡證明、近親屬及其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證明、近親屬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代理關系的法定證明材料。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復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病員本人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病員死亡的,應當提供近親屬或者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3、公安、司法機關因辦理案件,需要查閱、復印或者復制病歷資料的,由公安、司法機關向醫教部出具采集證明的法定證明及執行公務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后方可給予協助辦理。

      4、可以為申請人復印或者復制的病歷資料包括:住院病歷的入院記錄、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九、發生醫療問題爭議時,由醫教部醫療科專職助理員在病員或其有關人員在場的情況下封存病歷。封存的病歷由病案室負責保管。封存的病歷可以是復印件。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0

      特殊病種管理制度

      (一)醫保特殊病種管理制度

      1.根據平陽縣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特殊門診醫療費用管理試行辦法的規定,特殊病種有以下幾種:

      (1)惡性腫瘤放、化療。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

      (3)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統性紅斑狼瘡。

      (5)再生障礙性貧血。

      (6)血友病的治療。

      2.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由患者及醫生共同填寫門診特殊疾病統籌基金支付申請表,并附上所需診斷依據的相關材料,經科主任及業務院長簽字同意后送醫保辦審核同意,再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批。

      3.特殊病種病人就診,必需持專用病歷,就診醫生將診療內容記錄在專用病歷上。

      4.特殊病種待遇僅限于治療其規定病種治療范圍內,當治療其它疾病時,仍按普通病情對待,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種每次就診,一次處方量不得超過30天。

      6.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發票經醫保辦管理人員按規定審核蓋章后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

      (二)農保特殊病種管理制度

      1.根據平陽縣新型農村合作基本醫療保險特殊醫療費用管理辦法的規定,特殊病種有以下幾種:

      (1)惡性腫瘤放、化療。

      (2)器官移植后的抗排異治療。

      (3)腎功能衰竭的腹膜透析,血液透析。

      (4)系統性紅斑狼瘡。

      (5)再生障礙性貧血。

      (6)血友病的治療。

      (7)肺結核輔助治療。

      (8)10歲以內患苯丙酮尿癥的參合兒童。

      (9)重性精神疾病。

      2.符合上述條件之一,由患者及醫生共同填寫門診特殊疾病統籌基金支付申請表,并附上所需診斷依據的相關材料,經科主任及業務院長簽字同意后送醫保辦審核同意報醫保經辦機構審批。

      3.特殊病種病人就診,必需持專用病歷,就診醫生將診療內容記錄在專用病歷上。

      4.特殊病種待遇僅限于治療其規定病種治療范圍內,當治療其它疾病時,仍按普通病情對待,統籌基金不予支付。

      5.特殊病種每次就診,一次處方量不得超過30天。

      6.特殊病種的醫療費發票經醫保辦管理人員按規定審核蓋章后到醫保經辦機構報銷

      醫保床位管理制度

      1.醫保病人床位費按各級醫保規定標準進行計算機程序自動控制管理,超標準部分病人自負。

      2.醫保辦管理人員根據醫生填寫的申請理由,進行審核,并作出是否納入醫保報銷范圍的意見。

      3.醫保辦管理人員對住監護病房時間超1個月的病人應經常與主管醫生溝通,詢問是否仍符合醫保規定。如不符合應及時轉出監護病房,對不符合醫保限定支付范圍的監護病房床位費及治療費不得納入醫保支付。

      4.醫保病人不得掛床住院,對住院天數超30天以上的人員,醫保管理人員應經常與主管醫生溝通。同時告知住院病人。

      5.icu病房醫保限定支付范圍,限以下適應癥之一的危重病人:

      (1)各種原因引起的急性器官功能衰竭;

      (2)嚴重創傷,各種復雜大手術后及列入支付范圍的器官移植術后需要監測器官功能者;

      (3)心臟復蘇后;

      (4)嚴重水電解質紊亂及酸堿平衡失調者。

      醫保入出院登記制度

      1.醫生開出住院許可證后,病人在醫保窗口辦理入院登記,管理人員根據規定認真查閱門診病歷,對入院指征及病種進行審核并登記。

      2.參保人員急診或在非正常上班時間住院治療的,辦理住院手續的收費處工作人員及主管醫師負責告知病人/家屬次日到醫保窗口補辦登記手續。未按規定時間辦理登記手續期間發生的醫療費不得納入醫保支付范圍。

      3.管理人員在做好審核登記后向病人發放醫保病人住院須知。

      4.主管醫生務必做好醫保病人的身份核對工作,醫保管理人員每周定期下病房對醫保病人身份進行抽查核對。

      5.主管醫師對符合出院條件的醫保病人應及時辦理出院手續,根據病情及出院帶藥的規定,開具出院帶藥的`品種和數量,并對病人住院期間醫療費用進行再次審核。

      對代管出院病人按各級托管單位要求,提供費用清單,加蓋發票審核章并簽名,告知病人帶上報銷需用材料,到經辦機構報銷。

      醫保醫療費用管理制度

      1.嚴格執行國家,省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

      2.醫務人員按照臨床診療規范開展醫療服務,嚴格實行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將醫療費用控制在合理范圍。

      3.醫保辦管理人員每日對住院病人醫療費進行審核(包括藥品,檢查,治療,材料。護理收費等),如有疑問,及時與相關科室及主治醫師溝通核實,避免出院病人不合理費用,做到出院前更正落實好住院費用,以減少醫保經辦機構的剔除費用,維護病人權益。

      4.醫保辦每季度末定期抽查數份出院病歷,對檢查、用藥、收費等情況進行審核(主要查記錄情況),對存在問題向相關科室反饋,并落實整改。

      5.對不符合醫保支付范圍的費用,主管醫師及相關科室責任人應做好患者或家屬知情同意工作。

      6.對醫保經辦機構審核剔除費用,各相關科室要認真進行核對解釋,及時反饋,對確實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修正。

      醫療保險管理制度

      1.堅持“以病人為中心,以質量為核心”的宗旨,全心全意為基本醫療保險者服務。

      2.嚴格執行國家,省物價部門規定的醫療服務和藥品的價格政策。

      3.認真貫徹執行基本醫療保險制度,嚴格按照《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和生育保險藥品目錄》、《浙江省基本醫療保險醫療服務項目》的規定進行管理。

      4.醫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臨床診療規范開展醫療服務,嚴格掌握住院指征及各項診療項目適應癥,嚴格實行因病施治,合理檢查,合理用藥,杜絕浪費。

      5.計算機網絡中心確保電腦程序管理系統的正常運行,以確保醫保數據的完整、準確。

      6.按醫療服務協議條款及時做好醫療費用的對帳結算工作。

      7.醫保管理人員做好醫務人員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1

      參保人員患惡性腫瘤需門診放、化療;腎移植術后服抗排異藥;腎功能衰竭的血液透析的三種病確定后需經副主任醫師以上人員開具病情診斷書,填寫“北京市醫療保險特殊病申批單”到院醫療保險辦公室審核蓋章,報市、區或縣醫保中心審批備案。

      1、門診就診時,到醫保結算窗口經核實屬三種特殊病之一且手續齊全,按要求結算。需自費的部分個人現金交付,需統籌支付部分先記帳,后由診療單位與所屬區、縣結算。

      2、放、化療和腎移植術后服抗排異藥嚴格按照北京市醫保規定的用藥范圍執行,范圍以外的藥品及其他檢查、治療等按照普通門診就診,一律個人現金支付。

      3、需血液透析的`醫保患者,透析室先檢查特殊病審批手續是否齊全,且手續齊全先透析一個月結算一次,費用按每人次470元計收統籌支付,其余費用門診個人現金支付。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2

      1、熟悉并管理全院醫保網絡系統和通迅線路的分布,熟練掌握全站醫保計算機設備的運行狀態。能排除一般故障。對重大系統故障要及時聯系有關部門盡快解決,并如實記錄。

      2、負責醫保系統軟件的`日常維護,定期對主機系統資源和數據庫資源的維護和管理,并對病毒做好預防措施。

      3、認真學習醫保各項規定,熟練使用應用程序,經常對目錄庫進行必要的檢查及維護。

      4、對新增及有疑問的藥品和診療項目,及時作上傳處理,由醫保管理中心統一進行控制。

      5、定期向醫保管理中心上傳藥品和診療項目庫,以便進行核對。

      6、負責對醫保工作人員進行指導和安全培訓,確保系統安全運行。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3

      院長行政查房是院長帶領行政職能部門負責人定期深入科室,有計劃、有重點地對科室各項工作進行全面檢查、現場辦公解決問題的一種重要管理形式。為進一步深化醫院管理年活動,加強科室規范化管理,促進科室管理、醫療服務質量再上新臺階,從而全面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一、行政查房的目的.:

      通過定期對全院各科室進行行政查房,全面檢查醫療護理質量、醫德醫風、規章制度執行、收費情況等工作,并聽取意見,解決問題,促進科室規范化管理,提升醫院各項工作管理水平。

      二、參加行政查房組成人員:

      由正副院長帶隊,辦公室、紀律監督小組、醫教科、護理部、院感科、設備科、后勤保衛科負責人和抽調有關人員參加。

      三、行政查房查看內容:

      主要包括科室行政管理、規章制度執行、勞動紀律、服務態度、環境衛生、物資供應、安全保衛;醫療核心制度、知情同意(醫患溝通)、處方病歷書寫質量、臨床教學、醫療保險(新農合、高州城鎮醫保、茂名城鎮醫保)、合理規范用藥、專科收治病人管理;護理措施落實、查對、隔離消毒、無菌操作、疫情報告等與護理、院感有關制度執行情況等;設備使用與管理等。同時對科室提出的疑問及實際困難進行現場解答和解決。

      四、行政查房分組情況及分工:

      (一)行政管理組:

      主要檢查科室行政管理、勞動紀律、儀表著裝,文明用語、服務態度、醫德醫風、規章制度落實情況等。

      (二)后勤保衛組:

      主要檢查科室環境衛生、水電管理、安全保衛、物資供應和管理、用餐問題、設備使用與管理、維修保障等。

      (三)醫療組:

      主要檢查科室首診負責制度、三極查房制度、會診制度、疑難危重死亡病例討論制度、術前討論制度、醫患溝通制度、知情告知制度等核心制度的

      執行情況;病歷(包括門診、留觀病歷)質量、處方質量、合理規范用藥情況;按專科收治病人情況;臨床教學開展情況;醫療保險執行情況;醫技科報告單及各類登記材料的書寫質量;醫療安全防范措施執行情況等。

      (四)護理院感組:

      主要檢查科室基礎護理、生活護理、專科護理、心理護理等護理情況;交接班制度、查對制度、醫囑制度、隔離消毒制度、無菌操作制度等與護理質量有關制度的執行情況;護理查房、病區管理、藥品管理、收費管理情況;護理文書書寫質量;消毒隔離、傳染病疫情報告、院感管理情況等。

      五、行政查房程序:由各小組按各自分工開展檢查,檢查結束后集中在科室通報檢查結果并提出整改建議,最后由院長總結并提出整改意見。

      六、對在查房中發現的問題,要按醫院有關規定限期整改。對一些原則性問題和屢犯或整改效果不滿意的問題,除處予經濟處罰外,還與職稱晉升、人事聘任直接掛鉤。

      七、凡院長在查房中提出需要解決的事項,有關職能科室要加強督辦,并將承辦進展情況、處理結果向院長或分管院長匯報,并轉告醫院辦公室。

      八、行政查房每周一次,每次檢查一個科室。每次查房前由院辦負責通知參加行政查房人員集中,統一行動。

      九、各檢查小組可根據本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化檢查內容和標準。

      十、本制度從20xx年5月6日起執行。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4

      1、臨床科室收治參保病人必須核對病人身份,防止冒名頂替。

      2、核對被保險人的資料后將病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附在病歷中。

      3、被保險人出院后其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應附在病歷中歸檔。

      4、長時間住院參保病人階段結算重新入院,被保險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復印件可重新復印附在運行病歷中。

    醫院醫保的管理制度15

      摘要:目的探討新醫保制度下對醫院醫保財務管理的影響。方法分析目前新醫保制度下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結果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結論提高對醫保的認識,不斷加強醫保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和業務水平,完善和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管理,使醫保財務管理更科學性和合理性,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促進醫院醫保工作順利開展。

      關鍵詞:新醫保制度醫保財務管理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沖擊影響

      醫療保險是我國一項保障人民群眾基本醫療需求,維護公民健康和社會和平的重要社會保障制度。隨著我國政府和社會對醫保的重視,其逐漸緩解了人們“看病難、看病貴”的問題。國家也指出:到20xx年,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將基本建立,屆時人人享有基本醫療衛生服務[1]。但隨著新醫改政策的落實和實施,對醫保住院及門診患者治療的定額醫療、單病種項目增加和報銷比例等都提出了新的核算標準,也對醫院的醫保財務工作提出了新的考驗。醫保財務作為醫院財務管理的重要組織部分,如何完善醫保財務預算,控制財務支出,保障基本醫療對醫院發展起著重要作用。本文就新醫改形勢下對醫院財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措施進行分析,使醫保財務發揮更廣更大的作用。

      1新醫保對財務管理的影響

      新醫保政策實施以來,新農合、城鎮居民醫保、城鎮職工醫保等成為醫院就診的主要人群,不僅推動了醫療衛生體制改革的深化,也為醫院帶來巨大收益。但同時也為醫保財務帶來很大的工作量[2]。醫院醫保財務人員要對參保患者進行住院明細,檢查用藥收費,病種及項目是否為醫保范疇進行審核,從患者的醫保卡號、姓名、診斷、入出院時間到整個治療、用藥、檢查過程進行分析、檢查、核算,做成報表交與社保,完成與社保結算后,還要對撥款內容和報表進行對照,并對當月病種再次進行統計,與醫院支付的報銷費用進行對照,從而反映出醫院在醫保運行中的盈利和虧損情況,為醫院加強醫保管理和社保調整決策提供準確的、科學的統計資料[3]。醫保財務管理的有效與否直接影響到醫院的`正常運行和利益,為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實施提供重要保障。

      2新醫保制度下影響財務管理的因素

      2.1財務人員觀念陳舊,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

      目前,我國大部分實行醫保的醫院多為公立醫院,以體現福利為主,投入不計成本,產出不計效益[4]。醫院財務管理觀念陳舊,再加上醫生道德觀、價值觀的改變,只盲目追求經濟效益最大化。而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掌握不足,只每天忙于算賬、記賬,而忽略了對醫保基金運行過程的分析、管理、預算和控制,將自己陳舊的財務理論運用到醫保財務管理工作中,影響醫保制度的運行和開展。

      2.2醫保制度不健全,對財務人員在醫保預算審核不全面

      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了解少之又少,對醫保預算管理不重視,認為醫保管理有醫保部門進行核算,而忽略了作為醫保財務人員的職能。對醫保預算審核不嚴格,造成其預算嚴重偏離事實,使每年的醫保預算超過總控預算,無法為醫院提供完整的財務指標,造成大量資金流失。

      2.3財務人員對財務控制能力差

      醫院財務人員總習慣于遵照事業單位標準進行預算,把大量的工作用于記賬、報賬,只通過財務處理反映出醫院醫保的收支情況,而很少通過財務預算和控制對醫院的醫保活動進行細致分析,使醫院醫保財務管理不能發揮保障基本醫療的作用,使醫院一直處于非正常運營,導致醫院財務不必要的浪費和流失,也阻礙了醫院管理者決策的科學性和及時性[5],影響醫療保險制度良性發展。

      2.4醫保基金的有限性與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

      社保和醫院結算方式不對等。醫院對參保人基本實現了及時完成結算的醫保政策,兩者之間的結算過程是成功的。但在與社保結算時在其將不同繳費基數、參保人群分配償付比例、單病種、疑難病及衛材撥付款等使結算方式更加細化、完善,卻為醫院財務的具體核算和操作帶來繁瑣。

      3提高對醫保政策的認識,完善醫保財務預算和控制

      3.1更新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強化醫保財務內部控制

      提高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的認識,更新新醫保政策和內容,定期組織財務人員進行培訓,使醫保財務人員對醫保政策進行了解和鉆研,提高財務人員全面業務管理素質,在完善醫院的業務流程及控制目標同時,對醫院醫保資金使用進行分析、審核,并結合資金的成本、收益、投入和產出,對醫保財務做出準確的核算及預算[6],保證醫院醫療活動的正確實施。

      3.2提高財務人員綜合素質,加強醫保財務預算審核

      作為醫保定點醫院的財務部門,要認真評價醫保為醫院帶來的長遠效益。醫院的醫保財務人員要根據醫保政策的變化不斷加強自身學習,加強上報醫保發生費用的預算和管理能力,及時規范核對醫保回款情況,分析醫療活動中合理治療產生的費用,對醫院醫保財務信息和管理進行相關分析研究,對醫保的預算、審核、執行、控制等方面加強合理應用,調整不合理的支出結構[7]。并對醫保墊付基金和社保回款基金比例情況進行分析,對醫院就醫患者實行醫保醫療,為醫院正常運行提供保證。

      3.3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合理實行預算和控制

      明確醫保財務核算內容,細化會計核算明細科目,對醫院醫保各個賬款交往業務都通過賬戶記錄顯示,并在每月未對在門診、住院產生的醫保費用進行核算、報表統計,核算時應利用本錢核算對各個環節進行評估和控制,經醫保財務指標對其預算進行量化[8],將月發生的申報額與醫院和社保部門進行核實核對,記入明細賬和總賬中,并將審批下來的費用明細和扣款明細進行清算、確認,合理平衡內外部結余和預算控制,使醫院醫保財務工作更具有科學性、監督性,促進醫院醫保工作的順利開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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