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
安全用電、節約用電是醫院安全節能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是醫院健康持續發展的必要保障,為加強管理,明確要求,規范各類用電行為,特制定本安全節約用電管理制度。
一、醫院科室安全用電管理由醫院后勤部門負責,科室的所有外線電源線路的設計、施工、檢查、驗收、維護均由總務科統一辦理。未經總務科審批的用電項目,必須經總務科重新審查、驗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則,應無條件拆除。
二、科室電源輸入線路一律由總務科直接組織施工,任何部門均不得自行接線接電。室內電路新增加設備有總務科統一組織施工。安排有執照的電工施工,無電工執照的人員不準安裝電源線路。
三、電源線路在設計時,必須充分考慮發展的需要,使電路有足夠的剩余容量。對陳舊老化、超負荷的電源線路,必須有計劃地逐步更換。一時難于更換的,必須在確保安全的條件下,采取特別防護措施,否則,必須暫停使用。
四、電源線路必須安裝可靠的保險裝置,并正確使用保險絲,確保用電安全。禁止使用銅線和其它非專用金屬線當保險絲使用。
五、科室和宿舍安裝使用大容量的電器設備,必須經院領導批準,擅自安裝使用的予以沒收。凡電源線路容量不允許安裝使用大容量用電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裝使用。
六、所有電路安裝、電器操作的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培訓,考試合格后,才能上崗。接觸電源必須有可靠的絕緣措施,并按規定嚴格進 行檢查,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
七、所有用電場所必須執行“人走電關”的規定,人員離開用電場所或電器設備不使用時,要關閉總電源。24小時用電的設備,必須有專人值班,隨時掌握用電的安全情況。各行政科室、走廊等場所的照明設備要根據醫院實際情況及時關閉,堅決杜絕“白晝燈”和“長明燈”現象。計算機、打印機、飲水機、空調、等電源由各部門負責人或指定負責人在下班后關閉電源,如后面的人要繼續使用,則誰用誰關掉。
八、電器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打火、異味、高熱、怪聲等異常情況時,必須立即停止操作,關閉電源,并及時找電工檢查、修理,確認能安全運行時,才能繼續使用。
九、科室裝修時,電源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設計、施工,并充分考慮電源容量和線路安全,加裝漏電保護裝置,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線路。
十、安全用電必須堅持定期檢查制度,總務科會同有關部門,每年組織1~2次檢查,各部門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總務科安排巡查人員每天進行一次檢查,對不安全隱患及時整改。
十一、任何部門和個人都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嚴禁違章違規使用電器,嚴禁電源線路超負荷使用。對于違規違章用電的單位和個人,科室員工都有檢舉和監督的義務。
十二、違反上述規定,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給予經濟處罰,違反規定造成人身傷亡和設備、財產損失的,將根據情節和損失程度給予罰款、賠償處分,直至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2
一、單位對用火、用電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二、營業廳內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辦理審批手續,安排在非營業期間進行動火作業。
三、動火作業必須落實現場監護人、監護器材,清除動火周圍和下面的可燃物,無法清除要使用鐵板、石棉被等不燃材料進行分隔,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四、動火作業后,動火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及時清除可能遺留的火種,分別于動火作業結束后0.5小時、1小時、3小時內安排專人進行檢查,確認無危險后方可進入正常值班。
五、安裝和維修電氣設備線路,必須由電工按規范施工,接電時要向用電管理部門申請,并報經保衛部門同意,經審核批準后由電工負責施工。
六、所有電器設備的選型和安裝,線路的敷設和改造以及材料的選用必須由用電管理部門和保衛部門檢查核準,由專門電工安裝,嚴禁亂拉亂扯電氣線路,嚴禁私自使用電器設備如電爐子、電熨斗、電烙鐵、大功率燈具等。
五、用電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作時不準擅離崗位,并對設備定期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報告電工修理,工作結束后必須切斷電源,作到人走電斷。
六、電工對本單位的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經常檢查維修,同時每年至少進行兩次絕緣遙測,發現短路和絕緣不良,應及時進行維修。
七、嚴禁在用電設備附近堆放易燃可燃物品。
八、電氣設備發生火災時要首先應切斷電源,然后組織撲救。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3
為了加強職工宿舍安全用電,確保員工宿舍用電安全,徹底消除電氣安全隱患,特制定本規定:
1、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高度重視安全用電管理,明確各宿舍安全用電負責人,不能留下安全隱患,凡造成安全問題的要分析原因,追究責任。
2、員工要牢固樹立安全用電意識,自覺做到安全用電,防止因用電不當引起觸電或火災等事故的發生。
3、各種用電設備、電器元件、照明線路的安裝、使用、管理,要按操作規范和電業部門的管理規定執行。
4、對宿舍供電線路,設備等進行全面檢查,對線路老化,安裝不良,絕緣降低及漏電等問題及部件必須及時整改,更換。
5、宿舍內嚴禁使用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小太陽、電熱油汀、電爐子等大功率用電器和電熱毯等危險性較大的'電器,一旦發現堅決沒收。
6、嚴禁在床上拉電線、放置移動式插座及使用臺燈或其他用電設備,嚴禁多個插座互接,移動式插座必須放到安全的地方,不準靠近蚊帳、被褥、衣服、書本等易燃物品。
7、宿舍發生用電線路故障應及時報告工區相關負責人,并安排電工進行更換或維修。
8、不得擅自拆除、遷移、自增宿舍內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嚴禁破壞宿舍的供電槽和供電電纜。
9、做到人離關燈、關電源,各種用電設備完畢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長時間通電。
10、所有宿舍成員都應該高度重視用電安全,宿舍成員之間應相互監督和提醒。對以下位置進行整改,給與2天整改時間,如果沒有整改,處罰500元整現金,直至整改完全位置。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學校安全用水用電管理,規范用水用電行為,實現開源節流,防止用水、用電事故的發生,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確保全體師生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總務處要組織有關人員對用電線路、燈具、插座、插頭、開關、用水設施等每月進行一次檢查,每學期進行一次整修,對老化電線及時更換,對水電設施進行保養,發現問題及時整改,確保用水用電安全。
二、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每周要對室內用水用電設施進行自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匯報總務處,總務處要及時組織人員維修。
三、學校辦公場所無特殊情況必須在晚22:00前熄燈,由各部門、各處室、各班級人員負責關閉,22:00以后由值班保安負責。無重大活動體育館不得開燈,或者是如活動結束后,當事人不關燈,每發現一次罰當事人50元。
四、各辦公室、教室責任人下班前必須在確認辦公室、教室和門前走廊照明燈已經關閉后才能離開,確實做到人走燈滅,計算機、飲水機等電器均應關閉,每發現一次罰相關責任人30元;節假日期間,保安負責全校燈的關閉,如有長明燈現象,將追究值班人員的責任。
五、鍋爐工要嚴格按照送水時間供水,每次洗澡完畢后值班人員應檢查各浴室的水龍頭是否關閉,如發現有長流水現象或里面有長明燈,每次罰款30元。禁止在浴室內洗衣服,每發現一次罰款30元。
六、禁止教職工私自在住宿區和公共場所隨意改變線路,不得亂搭亂扯,違者罰款50元。私自安裝,亂搭亂扯的,學校追查當事人的責任,出現安全事故的,責任自負。確需要布線的,請到總務申請,由學校電工統一規范布線。
七、禁止任何人在辦公場所或公共場所(如洗手間)用電爐或電炒鍋做飯,如有違反,每次罰款200元。在學校生活區住宿的生活指導老師,禁止在生活區做飯,禁止使用電爐、電炒鍋等大功率電器,違禁者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視情節處以200~300元的罰款。
八、各宿舍、辦公室空調要在適宜溫度開放,如夏天在26°以上;冬天在8°以下時開空調。下班時或沒有人時,一定要關好空調,否則罰責任人30元。
九、任何教職工一律不充許用學校消防水沖洗衛生,每發現一次罰200元。
十、總務處要經常對公共場所的水電、鍋爐、浴室、食堂及生活區等處的用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通報,并按照上述有關規定對相關責任人給予相應的處罰。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5
1、全體師生必須增強安全意識,如發現室內外,供電線路及用電設備出現問題時,應主即向有關領導或幼兒園電工匯報,以便及時處理,避免事故發生。
2、幼兒園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嚴禁在有人要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3、幼兒園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兩證"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并建立電工管理檔案。幼兒園各處、室、班級均要嚴格遵守安全用電規則,未經有關領導及電工批準,不準私自亂拉、亂扯電線,不準隨意改動原有的供電線路及設施,否則發生問題由當事人自己負完全責任。
4、各班主任要負責提高幼兒的安全用電常識,不亂動燈口、開關、插座等供電設備,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匯報,避免發生觸電事故。使用電褥子,應嚴格檢查正常是否,一定做到不用時撥下插頭,杜絕火災隱患。
5、每一位教職工及全體幼兒都要增強安全用電、節約用電觀念。照明燈、電風扇及其它教學用電設施不用時應及時關閉。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6
1、宿舍住宿人員及工作人員不得擅自改、加裝、拆卸室內供電設施。
2、寢室內或寢室之間禁止私拉亂接,電源網線禁止在燈具上拴蚊帳、晾曬衣物、節日裝飾物。
3、宿舍內允許使用電腦、電視、收音機、手機充、電器臺燈外、禁止使用其他電器的行為,如用電取暖、燒水、做飯、及使用應急燈,如有:違反上述行為,一經發現沒收違章物品不得返還并處以1000,情節嚴重者給予嚴肅處理。
4、住宿人員禁止動用和損壞公共場所配電箱、開關、燈具等用電設施,如有違反規定造成損失或事故的,處以加倍賠償追究相應責任:管理人員對上述行為發現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樣服重要責任。
5、當宿舍內的`燈具、插座等用電設施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報告維修人員即使維修,其他人員不得自行拆修,否則發生故障后果自負。
6、發現寢室長時間超負荷用電時,項目部有權停止供電:住宿人員做到人走斷電以免超負荷用電或長時間供電散熱受阻而導致火災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用電制度,對違反制度者追究責任,并酌情進行處罰。
8、辦公及職工生活:經常保持工地辦公場所干凈整潔,無亂掛亂堆現象。
9、食堂和職工宿舍,食堂符合衛生要求,炊事員一律體檢后持證上崗,有防范隔絕蒼蠅,老鼠,等措施。殘渣剩飯倒入有蓋的容器內。職工宿舍設通風窗,室內環境整潔有序 10宿舍供電時間:晚6點至早上6點其它時間停電,配合項目部及開發商的安全用電檢查,必要時拆除,只限于2#3#樓安裝插座以上插座必須按規范安裝,否則停電處理。
違章用電罰款1000元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7
一、安全用電基本知識
★電氣線路使用中的基本要求
⑴使用電氣線路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性能、機械強度和導電能力,并應定期檢查。絕緣老化或失去絕緣性能的電氣線路要及時更換。
⑵不準將暖氣管、煤氣管、自來水管到作為保護線用。
⑶插頭與插座應按規定正確接線,插座的保護接
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單獨與保護線可靠連接。嚴禁將插頭(座)內保護接地給予工作中性線連接一起。
★用電設備基本安全要求
⑴用電設備和電氣線路的周圍應留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
⑵電器裝置附近不應堆放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⑶移動使用的配電箱(板)應采用完整的,帶保護線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電纜或護套軟線做電源線,同裝設漏電保護器。
★電器火災的預防
⑴正常使用時會殘生飛濺火花、灼熱飛肖或外殼表面溫度較高的用電設備,如電砂輪、電鋸、電熱爐等應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相應的密封、隔離措施。
⑵當發生電器火災時,應立即斷開電源,并使用相應的滅火器材進行滅火。
⑶用電設備應安裝合理容保險裝置,禁止用捅死或鐵絲代替保險絲。
二、電氣設備使用和維保安全
★對電器作業人員的安全要求
⑴電器作業人員應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
⑵電器作業人員作業時,應正確穿戴、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⑶非電工禁止從事電器作業。
★帶電作業安全要求
⑴帶電作業,拆線時,先拆相線后拆零線;接線時,先接零先后接相線。帶電作業段街道顯示,不許帶負荷操作。
⑵不得再有導電粉塵、易燃、易爆、高溫、特潮濕環境下帶電操作。
⑶斷接導線應用絕緣布包好。
★按要求懸掛安全警示標志牌
⑴在變電所(室)內、送電的開關、隔離開關操作手柄上,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或“有電危險”等警示牌。
⑵再用電設備的控制柜、控制線路開關的操作手柄上,根據使用內容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小心有電”等標示牌。
⑶在變(配)電所外懸掛“配電重地,閑人免進”的標志牌。
★長期不使用的電器設備,使用時的安全要求
⑴長期停用的電器設備重新使用時,應進行電器安全檢查。用500v搖表進行絕緣檢查,如絕緣電阻小于規定值,應修理合格后,方可使用。
⑵使用前,應做空載試驗,聽聲音是否正常,又無異常發熱部位和氣味,轉動是否正常,正常后再使用。
三、電動工具及照明設備安全
★攜帶式、移動式用電設備的安全要求
⑴攜帶式、移動式用電設備,適用前必須進行外觀和電器絕緣檢查,保證完好。
⑵用電設備應有連接接地保護的插頭、插座。如單相三孔和三項四孔插頭、插座,其一孔為保護接地用,禁止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使用。
⑶應安裝漏電保護器,啟動作電流不超過30ma,動作時間小于0.1s。
★.爆炸、火災危險場所照明設備安裝要求
應作防腐處理。
⑶照明燈具按章高度:室內距地面不能低于2m,室外2.5 m,廠房內2.5 m
⑷存放易燃、可燃物品豎直上方、不能安裝照明燈具
四、照明器具安裝使用的安全要求
⑴.照明器具必須設專用保護零線并接到熔斷器前面的零線上。
⑵照明器具外殼的保護接零線應單獨與中性線相連。不能夠將多個照明電器具的外殼保護接零線串聯后與中性線相連。
⑶行燈、機床、工作臺等局部照明應使用36v安全電壓;在特別危險場所,如在金屬容器內或超市場所照明應采用12v安全電壓。(單位內)
4.觸電急救的方法
★將觸電電人脫離電源時的注意事項
⑴.救護人不得直接用手或金屬及潮濕得的`物件作為救護工具。
⑵防治觸電人脫離電源后,發生二次傷害事故。
⑶如事故發生夜間,應迅速決臨時照明問題。
⑷迅速將觸電人脫離危險區,抬至通風干燥處立即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醫護人員。(是120中心么請火速過來搶救這又一個觸電的傷員!)
★使觸電人者迅速脫離電源方法
⑴迅速斷開開關火拔掉插頭,切斷電源。
⑵用絕緣鉗或干燥的木柄斧子等切斷電線,斷開電源。
⑶用絕緣物品使觸電人脫離電源。
★根據觸電人的具體情況,迅速采用心肺復蘇對證施救。
⑴當觸電人呼吸停止時,應采用口對口(鼻)人工呼吸法;
⑵當觸電人心臟停止時,應采用胸外心臟技壓法。
電器設備的安全防護
★電器設備遮攔和阻擋物的種類
⑴固定式防
護。配電裝置設遮攔、導閘等開關設罩蓋,母線設護欄等。
⑵臨時性防護。電器設備檢修工作是應設臨時性防護這欄等裝置。
⑶移動是防護。天車設移動的天車滑線防護裝置。
⑷戶外變電裝置應裝設圍墻,高度應大于2.5 m。
⑸凡用金屬材料制成的屏護裝置,為防止意外造成觸電,必須采取接地或接零保護。
★電器設施、防護遮攔和阻擋物的安全要求
⑴防護裝置不能直接與帶電體接觸,應有足夠的強度。
⑵防護裝置應設板狀屏護或網眼屏護。
⑶室外地上變壓器,以及安裝在車間或公共場所便配電裝置、均設遮攔或柵欄做防護。
1.易燃易爆場所用電安全
★電器設備的安全要求
⑴電器設備必須符合防火、防暴、防潮仿腐的要求。
⑵電器設備的外殼,應采取保護接地措施。
⑶易燃易爆場所應設導除靜電的裝置。
★電氣線路的安全要求
⑴導線和電纜芯線的電器連接都應可靠壓接。
⑵易燃易爆場所的電器導線應穿鍍鋅鐵管保護。
⑶根據用電設備的負荷,合理選用導線,隨時檢查線路負荷情況,適當減少線路中的負荷。
⑷電纜導線通過的墻空洞應密封良好。(要經常地進行檢查、電纜線過墻眼的密封情況不能有泄漏。)
★變配電室的安全要求
⑴易燃易爆場所不應設置變配電室,如需要設置必須為正壓室。
⑵變電室的門應向外開,門、窗、必須通向非易燃易爆場所,并保證室內通風良好。
⑶變配電室的門、窗應設防小動物鉆入的措施,門設門坎,墻應無孔洞,窗戶應安裝鐵絲網,門、窗應有預防雨水侵入的措施。
⑷配電室內的照明應完好,并配備應急照明設施。
⑸變配電室內的電纜溝踏板應齊全無破損
⑹通入易燃易爆場所的電纜溝應添沙,防止易燃易爆氣體侵入造成火災或爆炸。
⑺配電柜前應配備和各絕緣膠墊,保證絕緣良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管理,做到安全用電,切實保障廣大師生的人生安全和財產不受損失,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特制訂以下用電制度。
1、學校各辦公室、宿舍、教室的用電設備由學校總務處統一安裝,不準私自變更和增設,若確需變更或增設,須報請學校分管領導批準,由學校安排電工安裝,未經許可自行變更或增設的一經發現,罰款五十元,如造成觸電、失火等責任事故,當事人須承擔主要責任。
2、不準使用電爐子、電飯鍋、電褥子等不直接服務于教學的電器設備,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外,同時給予一百元以上的經濟處罰。
3、要節約用電,合理用電,教室大白天不能開燈,無人時應隨手切斷電源,確保人身和財產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僅供教學使用,不得私自插熱水器、充電器等其它電器,一經發現,用電器沒收并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燈泡,如屬自然損壞,報宿舍管理員負責更換,線路發生故障須報管理員由學校電工維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換燈泡和修整或變更電路。不準接用其它的一切電器,一經發現,除沒收電器處同時處以五十元的.罰款。
6、違反本制度造成公私財產損失的,應照價賠償,后果嚴重要追究當事者的刑事責任。
以上規定望廣大師生員工自覺遵照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9
一、用火安全管理
(一)酒店廚房用火管理
1、酒店廚房包括營業部門出品部廚房和員工食堂廚房;
2、部門消防負責人指定各班專人(指定檢查人)每三日對廚房(食堂)的灶具、管道、開關的使用狀況等詳細檢查一次;
3、部門指定檢查人在檢查中發現安全隱患,能自行處理的,須即時處理;無法處理時報部門消防責任人,后者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部門負責人簽認后,送工程部處理或通知合同維保單位前來處理。
(二)酒店營業部門用火安全管理
1、除中餐、夜總會、燒烤場等營業部門因營業需要可使用明火爐、蠟燭、氣燈等明火用具外,其他各營業部門禁止使用明火;
2、營業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督促每班值班經理對顧客使用的明火爐、蠟燭、燃氣燈等明火進行安全監控。每日營業結束后,值班經理組織部門相關人員清理明暗火種,與營業主任共同確認安全后方可離去。
(三)施工單位用火安全管理
1、物業服務部負責施工單位動火作業的審批和消防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2、用火審批程序:
施工單位填寫《臨時用火作業申請表》(見附件一)--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須在一個工作日內對申報單位的資質、用火人員《動火作業上崗證》及施工現場安全管理方案等進行審查--簽署審查意見--物業服務部經理于一個工作日內復審簽認后返施工單位,物業服務部復印一份留存。
3、用火現場監督程序:
1)安全生產員對用火施工現場每天上下午各檢查一次,填寫《臨時用火現場巡查記錄表》(見附件二)。安全生產主管每天檢查一次。物業服務部經理每三天檢查一次;
2)發現未按規定用火的`,須現場糾正。存在安全隱患的,由物業服務部簽發《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以下簡稱《整改通知書》,一式兩聯,見附件三)要求施工單位限期整改。限期內仍不整改的,物業服務部提交工程部按有關規定處理。
二、安全用電管理
1、各部門消防負責人須確保本部門日常用電安全,做到人離電斷;公共區域的用電(含照明和設施、設備用電)由工程部指定專人負責日常安全管理。
2、每周由物業服務部安全生產主管組織消防監控員,對公共用電和部門用電進行一次檢查,填寫《用電安全檢查表》(見附件四),發現安全隱患,填寫《維修通知單》經隱患所在部門經理簽名后送工程部處理。
三、裝修管理
1、酒店公共區域或營業區域裝修時,工程部或營業部門須在裝修施工前兩天填寫《裝修(改造)工程施工通知單》(見附件五)送物業服務部。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
2、商鋪裝修施工前,物業服務部須督促商鋪業主填寫《裝修施工審批表》并經物業服務部經理簽名確認后方可為施工人員辦理施工人員施工許可證。
后者據此按上述第(三)款執行。發現安全隱患時須及時制止,并聯系工程部前來配合處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0
嚴格執行部頒標準,施工區域實行tn-s系統,漏電保護達到二級保護。
健全用電管理制度,嚴禁無證人員從事電氣作業,電工必須持證上崗。做好漏電保護濕作業及現場移動照明均采用安全電壓,值班電工要了解和掌握全部電氣設備狀況及用電線路走向,晚間施工設立足夠照明。
電工正確穿帶防護用品,嚴禁酒后操作,禁止帶電作業,嚴格按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進行電氣設施,設備的安裝,敷設和驗收。
所有用電設施外殼必須接零,高大金屬架體必須安裝避雷裝置,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動用機電設備,電閘箱要設防護上鎖,機電設備設有效防雷、防雨,保護措施。
所有電閘箱都必須采用專用配電箱,須有編號系統圖,閘具應標明用途,配電箱標明負責人。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材料和電氣設備。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1
1、一般
1.1為了加強電氣安全管理,防止觸電事故,保障生產過程中勞動者的安全,特制定本程序。
1.2本規定適用于本廠變配電系統及電氣設備、儀器的設計、制造、安裝、實驗、使用、維修和管理。
1.3所有從事電氣工作的人員必須遵守這項規定。違反本規定引起事故的人,應根據情節輕重,分別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制裁等,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1.4所有從事電氣設備安裝、操作、實驗、維護等工作的人員必須健康。視覺(雙目視力矯正后0.8以下,色盲)、聽覺障礙、高、低血壓病、心臟病、歇斯底里、癲癇、神經官能癥、精神**癥、嚴重口吃不能做前期工作。
1.5各種電氣管理制度、操作規定必須完善。變配電(站室)、電氣設備、
線路設置、驗收、運行、維修資料文件要完整準確
2、安全用電基本要求
2.1電力單位應對用戶進行電氣安全教育和培訓,以便掌握電氣安全的基本知識和觸電急救知識。
2.2電氣設備在安裝前,應確認是否通過或批準國家指定的檢查機關的檢查,并確認是否符合相應的環境要求和使用水平要求。
2.3在使用電氣設備之前,應正確閱讀產品用戶指南,了解使用時可能會遇到的風險及相應的預防措施,并根據產品用戶指南正確使用。
2.4電器單位或個人應確定所使用電器的額定容量、保護方法和要求、保護設備的總值以及保護組件的規格。不得擅自更改電氣設備或延長電路。不得擅自增加電器的額定容量。任何電器都不能超負荷工作或作為故障使用。保護裝置的總值和保護元件的規格不得任意更改。
2.5電氣設備和電路周圍要有足夠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間。電器設備附近不得堆放易燃、易爆及腐蝕性物品。禁止在架空線路上放置或懸掛物品。
2.6使用的電路要有足夠的絕緣強度、機械強度和導電技術,要定期檢查。不要使用已失去絕緣老化或絕緣性能的電路。軟電纜或軟線的綠色黃色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都只能用作保護線。
2.7移動用配電箱(板)必須使用帶有完整保護線的多個銅芯橡膠護套軟電纜或護套電纜作為電源線,還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
2.8插頭和插座必須按照規定正確布線,插座的保護接地極在任何情況下都必須與保護線分開可靠地連接。嚴禁在插頭(座椅)內將保護接地極和工作中性線連接在一起。
插入2.9插頭時,人體不能接觸傳導極,不能給電源線施加力量。
使用2.10移動I類設備時,應首先安裝漏電保護器,以確保金屬外殼或框架穩定接地,使用帶有保護接地極的插座,并防止使用保護線插頭插座。
2.11正常使用時會發生火花、熱頭屑或外殼表面溫度高的電氣設備,因此要遠離易燃物質,或采取適當的密封、隔離措施。
2.12便攜和本地照明設備應使用安全電壓或雙絕緣結構。使用螺絲頭時,燈螺紋末端應連接到電源的工作中性線。
2.13電氣設備停止使用或停止使用、發生故障或突然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必要時應采取適當的技術措施。
2.14保護裝置動作或保險絲熔解后,必須先調查原因,解決問題,確認電器是否恢復正常,才能重新開機并繼續使用。更換熔體時,不能任意更改保險絲的熔化規格或用其他電線替換。
2.15電器的絕緣或外殼受損,人體可以接觸到充電部分時,應立即停止使用,立即維修或更換。
2.16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配電裝置應采取防止雨、雪、霧和灰塵的措施。
禁止使用2.17大地作為工作中性線。禁止使用暖氣管、煤氣管和水管作為保護線。
2.18電力單位的自備發電裝置應采取與電網隔離的措施,不得擅自并入電網。
發生2.19人身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源,使觸電人員脫離帶電部分,立即進行急救。切斷電源前禁止他人直接接觸觸電的人。
2.20發生電氣火災時,應立即關閉電源,用專用消防器材滅火。
3、電氣設備管理部門安全責任
3.1貫徹國家相關電力安全規定、電力行業標準、管理制度,結合工廠實際制定相應的安全操作規定、電氣安裝程序。運營管理和維護系統及其他規章制度;
3.2根據電力設備的安全運行、管理及相關程序、規定進行定期檢查,確保運營安全。
3.3負責電力設備工程、電氣圖紙及相關資料的安全措施審查、電氣設備維修、實驗記錄、事故記錄等資料的保存和保管。
3.4負責參與本機關升船、電氣工程單位的安全素質審計。
3.5負責轄區臨時電力計劃的審查、監督和檢查。
3.6負責對本部門工作人員進行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3.7負責組織安全檢查,并對電力設備方面的事故危險及時安排檢修和驗收。
3.8參與對重大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
4低壓配電裝置和通用電氣管理
4.1配電線路要根據線路特性設置短路保護、過載保護。在選擇分離短路電流的家電時,要最大限度地滿足能用正常布線方式穩定分離的最大短路電流
4.2電器和電路的電氣連接點必須接觸,連接要穩定。絕緣強度應符合相關規定。
4.3車間低壓配電箱(機柜)應顯示各電源電路的名稱和保險絲(片)的容量。中央安裝的按鈕、開關等必須有編號和容易識別的徽標。
4.4低電壓電氣裝置布線末端應有線號標記。線號顯示不能用金屬材料制作,外部接線端子不能暴露。
4.5低壓配電電氣操作機構應有“分”“合”標志。
4.6緊急停車的低壓電器應設置在容易操作的位置,并有特殊標記。
4.7段保護用保險絲不能隨意使用銅、鐵絲等金屬材料。
嚴禁私自連接4.8倍電線的電氣設備,隨意拆卸電場值的部件。
4.9電氣設備及線路應定期測量絕緣電阻。絕緣電阻值必須符合規定的標準,與以前的測量值相比不能明顯減少。
4.10車間電氣設備和線路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驗收時要提交相關技術資料。
4.11運營管理必須有與實際相符的工作表數據。如果需要改變電路,增加、改變、減去、轉移電氣設備,需要得到主管部門的批準。而且,要及時修改相應的`圖紙資料。
4.12通用設備的電動機和啟動、控制、保護等附屬設備的選擇,國家或部門應遵守現行技術標準,并頒發工廠合格證和技術文件。
4.13電動機和輔助設備的安全保護裝置必須完整。
4.14室外或潮濕、高溫、污染環境的電動機及輔助設備,除選擇適當的結構形式外,還應根據環境條件采取特殊的安全保護措施。
應定期測量和檢查4.15電動機的絕緣電阻和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絕緣電阻、接地電阻應與規定值一致
5、易燃易爆場所電氣管理
5.1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要按照國家規定的爆炸和火災危險場所區域標準分割所屬區域。這個地方的電氣設備設計和安裝必須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的規格要求。
5.2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設備安裝工程必須按照批準的設計施工。
5.3 .防爆電氣設備的類型、等級、組的外殼標志、銘牌上的國家檢查機關簽發的防爆合格證號碼必須完整鮮明。爆炸性危險場所電氣設備的安裝和驗收必須嚴格按照《電氣裝置安裝工程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氣裝置施工與驗收規范》的相關規定執行,并提交相關技術文件和資料。
5.5 .易燃易爆危險場所的電氣裝置要加強維護和定期維護、前期試驗工作,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嚴禁“故障”運行。
6、接地保護、靜電保護和防雷設施技術要求
6.1接地裝置的設計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接地電阻應長期有效,以滿足電氣設備保護和功能要求。
(2)能承受接地故障電流和接地泄漏電流,且無危險。
(3)有足夠的機械強度或額外的保護,以防止外部影響造成的損傷。
(4)邊防站的接地裝置應盡量減少接觸電壓和步進電壓。
(5)嚴禁用易燃、易爆氣體、液體、蒸汽的金屬管制造接地線。不能用蛇皮管、管道保溫用金屬網或外皮做接地線。
(6)各電氣設備的接地線應穩定連接接地線,不要將接地線需要接地的各部分串接。
(7)為了維修、測試工作,需要掛臨時接地線的地方,接地干線上要有接地螺栓。
(8)明設的接地線表面要涂黑。接地線進入建筑物的入口和備用接地螺栓必須用接地符號標記。
(9)保護用接地、零線上不能安裝開關、保險絲和其他分離點。
6.2、用途不同、電壓不同的電氣設備,除非另有說明,可以使用整個接地體,但接地電阻必須符合其中最小值的要求。
6.3、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受到零保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的低壓電網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應使用接地保護。同一臺發電機、同一臺變壓器或為同一輛公共汽車供電的低壓電網中的電氣設備只能采用一種接地方式。
6.4、下列電氣設備的金屬部分應接地或接駁,除非另有說明。
(1)電動機、變壓器、開關設備、燈具和其他電氣設備的底座或外殼。
(2)電氣設備和連接的變速器。
(3)配電柜及控制畫面框架。
(4)變壓器的二次繞組。
(5)內外配電裝置的金屬框架、鋼筋混凝土框架的鋼筋、帶電部分附近的金屬柵欄和金屬門。
(6)電纜的金屬外殼、電源線的接線盒和端子盒的外殼、電路的金屬保護管、布線的電纜和電動起重機的無電軌道。
(7)配有避雷線的電力線塔。
(8)在Biaspalt地板的工廠里,居民區有沒有避雷的小接地短路電流系統架空電力線路的金屬塔。
(9)安裝在電力線塔上的開關、電容器等電力設備的金屬外殼和底座。
(10)手套控制電纜的外殼、非裝甲或非金屬護套電纜的1 ~ 2條屏蔽芯線。
6.5、接地裝置的各連接點應使用搭接焊縫,且必須牢固,無虛擬焊縫。通用電氣設備的保護接地(0)線必須使用多股裸銅線,并且必須符合截面和機械強度的要求。有色金屬接地線不能焊接時可以使用螺栓連接,但要注意不要松動或生銹。
6.6、低壓電網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不得超過4歐元。
6.7、防靜電接地裝置可與感應雷、電氣設備的接地裝置一起設置,接地電阻值應符合感應雷及電氣設備接地規定。僅用作防靜電接地裝置,各接地體的接地電阻值不得超過100歐元。
6.8、室外高壓配電裝置應設置直接防雷裝置,一般采用避雷針或避雷線。**避雷針(線)應設置**的接地裝置。接地電阻不得超過10歐元。
6.9、1、2類建筑物應采取措施,防止直擊雷、閃電探測、閃電波入侵。第三類建筑物要有防止直擊雷和閃電波入侵的措施。
6.10、易燃易爆物質較多的集中露天碼應采取適當的防雷措施。
6.11、嚴禁在**避雷針(線)的柱子上懸掛電話線、廣播線、低壓航空線等。
6.12、接地、過電壓保護和防雷裝置應建立健全的技術、管理資料。更改設備時,要及時修改圖紙、數據,使其與實際相符。
6.13、接地裝置、過電壓保護、防雷裝置應定期檢查、測量接地電阻,并記錄和保管結果。
7、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管理
7.1、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應按照國家標準《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規定執行。
7.2、移動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部門現行技術標準,并具有工廠合格及技術文件。
7.3、移動電氣設備應安裝明顯的接地螺絲。銘牌的技術數據要完整明確,其安全保護膜外殼、限制、保護、聯動都要具備。手持手柄和手柄盡可能使用絕緣材料。
7.4、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的電源線必須使用具有足夠截面的3芯或4芯多銅橡膠(或塑料)外部軟電纜。應使用專用心線接地,此心線嚴禁同時通過工作電流。嚴禁使用其他電氣設備的零線接地。嚴禁使用絕緣損壞的電纜或幾根短心電線。
7.5、使用移動電氣設備和便攜式電動工具時,應先設置接地線。要正確使用合格的絕緣用具和安全保護用品。
7.6、焊工金屬外殼要有良好的保護接地。焊接夾具和焊接夾具導線必須絕緣,不能損壞,電源線通常不能超過2米。
7.7、過程中需要移動電器或停止工作,或者人員離開或突然停電時,需要斷開電源開關或拔掉電源插頭。
7.8、便攜式電動工具的絕緣電阻值不得小于下表中規定的值。
測量部分
絕緣電阻(兆歐)
類工具活動部件和外殼之間
2
型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7
類工具活部件和外殼之間
1
8、電氣安全設備管理
8.1、電氣安全工具包括基本絕緣安全工具、輔助絕緣安全工具和一般保護機構。
8.2、電工要學習如何正確使用各種安全設備,以及確認認證是否完整的基本知識。根據工作任務,應選擇適合電氣設備額定電壓的必要安全用品。
8.3、使用的各種絕緣安全用品要有檢查合格證。使用前使用的安全機構要檢查是否是實驗周期內的合格產品,同時進行外觀檢查。
8.4、使用安全用具后要擦干凈,存放在干燥的通風處,要堅持清潔,防止潮濕。
8.5、絕緣安全設備應符合國家標準。
9、臨時電力管理系統
9.1、設置臨時線路,假設需要使用部門提前填寫“臨時接線裝置請求書”,得到技術部門的審查、安全管理部門的批準后才能假設。
9.2、臨時線使用期限一般為15天,特殊方案應延期使用,最長期限不得超過一個月。1個工作日內的時間不需要簽發證明,但根據電氣安全要求,由持有資格證的電工設置,工作完成后,立即由安裝人負責拆除。臨時電路的一般安全應使用具有滿足電氣負荷和機械強度要求的截面的絕緣導線。應用電桿或沿墻用合格的瓷瓶固定,電線距地面高度室內2.5米,室外4.5米,與道路相交時6米以上。嚴禁在各種底座、管道或樹上排隊。臨時船必須有總開關控制和漏電保護裝置,并設置各分羅馬多保護設施。
9.3、室外設置的開關、保險絲等家電要有防雨說。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支架必須有良好的接地(或0)線。視線必須放在地面上的部分要采取可靠的保護措施。臨時船裝置危險,證明裝置不合適,承包商應負責。
9.4、臨時線安裝完成后,使用單位不得擅自移動。
9.5、未經批準直接設置臨時線路的人,一旦發現,將拆除并酌情處罰,發生任何事故,追究自行安裝者的責任。
9.6、使用完成,申請機關通知主辦部門拆除,并在申請書上注明取消日期。
9.7,嚴禁在有爆炸和火災危險的地方假設臨時線
9.8、嚴禁從事電氣工作的非電工。
10、電氣事故處理
10.1、電力事故處理原則是盡快消除事故點,限制事故擴大,消除人身危險,減少財產損失,盡快恢復電力。
10.2。發生觸電事故時,應立即切斷電力核電站,尋求觸電,保護事故現場,并向相關領導和地方相關部門及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10.3、系統事故發生時,值班人員必須堅持職務,及時報告主管領導,進取地處理事故。事故未分析、處理完成或未得到主管領導同意,不得離開事故現場。換班時發生事故,換班人要留在單位,以換班人為主處理事故。高壓系統發生重大事故,應盡快向當地電子管部門報告。
根據“四放任”原則,認真實事求是地分析事故處理。對事故責任人,根據情節輕重進行批評教育、紀律處分,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該條款的解釋權歸公司安全部。其他未決事項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2
一、目的和范圍:
為公司全體員工服務,通過規范公司后勤保障管理制度,保證公司各項行政事務正常運作,從而為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提高員工工作效率并保證大家的生活質量。主要包括辦公物品采購、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宿舍管理、衛生安排、員工宿舍管理等。
二、職責:
后勤服務為公司全體員工,保證各項辦公物資及時添置,合理安排宿舍管理和整潔的工作環境,以及各項后勤事務。致力于為公司員工創造良好的工作氛圍,進而提升優質的辦公環境以及各項后勤管理(服務)。
三、辦公用品管理制度:
1、公司所需的辦公用品如a4紙,辦公文具、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后勤負責管理。
2、各部門如需辦公用品添置應于每月1—5日(5日內,如遇節假日順延),將填寫完成后的《辦公用品申購單》報后勤處統一購置、領用。
3、臨時需要購置的貴重物品,如電腦等應報總經理批準,由后勤處統一按總經理批示辦理(總經理批示由后勤統一采購)。個人的辦公用品應由本人簽領。
4、工作調動或離開本公司者,必須先辦理原領用物品的清查及上繳手續。且上繳回歸物品要完整齊備,若已損壞,應作合理解釋,故意損壞或遺失者,除照價賠償外,還應酌情處罰。
四、通訊事務以及房屋租賃管理辦法:
后勤處每月定期前往電信局,辦理寬帶、電話機、繳費及打印詳情單等電信業務。以及負責各租賃宿舍的房租交付,水電費、煤氣費用清繳等。
五、采購與儲物間管理辦法:
采購范圍:公司辦公室所需的用品用具。規范采購點:所有物品均在原來定點商店采購,保證合格供應物品。申購程序:申請部門或者個人、審核并做計劃、采購、登記入冊、發放至申購者。
后勤處需對所采購的物品憑申購單進行登記、核實,并做好入庫冊登記手續,然后按申購發放。后勤處定期對倉庫進行盤點,統計辦公用品的使用金額。后勤處應對所有物品擺放整齊、有序。并會應定期對儲物室進行清理,保持儲物間整潔。對儲物室物品妥善保管,不得丟失。為儲物室采取定期除濕等有效措施,避免產生物品腐爛、變質等現象。并樹立安全防患意識,避免產生火災、盜竊現象。
六、安全、衛生管理辦法:
辦公室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亂拉線、亂搭線以及違章使用電器。下班后請自覺關閉自己辦公所用電腦等有關帶電的電源設備,最后離開辦公室的人員應該將辦公室的燈關閉,節約用電。個人應注意防范意識將貴重物品、重要文件妥善保管,人員離開應將抽屜或保險柜鎖好,提高防盜意識。安排當周值日的.成員須嚴格執行衛生輪值,自覺維護辦公場所的環境衛生,衛生間的清理等。進一步提升公司的對外形象。
七、員工宿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與完善員工宿舍的管理,營造一個安全、衛生、整潔、文明、舒適的生活環境,規范員工的個人生活行為。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宿舍區的住宿管理。3.內容
3.1員工入住、退住管理。
3.2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宿舍安排,申請批準后便可遷入。
3.3入住員工宿舍時,員工需先核對宿舍物品清單與宿舍公共設備是否完好后便可簽字確認,才可以進住。
3.4宿舍公共物品以及宿舍內的配置,任何人都無權予以處置。
3.5員工入住職工宿舍必須具備本公司職工身份,入職員工如因家庭原因需協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的,在員工宿舍住宿條件寬裕的情況下允許提出書面申請,經總辦同意后方能協同親屬一并入住。但今后如果員工宿舍住宿緊張的情況下,不允許協同親屬一并入住職工宿舍。
3.6員工住宿期間因特殊原因,希望調整宿舍者,須先到后勤處填寫調舍申請單,經總辦批準后方可進行調整和登記。未經申請批準隨意調整宿舍者,給予罰款50元,并搬回原宿舍。
3.7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只占床位,扣款20~50元,并取消入住資格。
3.8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9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后勤處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后勤處后,后勤方給予簽字。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提倡節約用水、用電。員工集體宿舍內提倡不使用大功率的燒水用具及炊具,例如:電烤爐、電吹風等。
4.3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填寫《維修申請單》,由后勤處聯絡房東安排人員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宿舍區(四樓、五樓、十樓):
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1)四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3/臺、冰箱1/臺、熱水器1/個、微波爐1/臺、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2)五樓宿舍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冰箱1/臺、熱水器2/個、煤氣2/罐、電飯煲1/個、空調3/臺。
宿舍分配:
(1)經理級人員1人/間。配置:1臺空調、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主管人員2人/間。配置:1臺空調、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3)男職工單身宿舍樓:8人/間。配置:4張上下鋪鐵床、4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4)女職工單身宿舍樓:2人/間。配置:2張床、2個衣柜、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實際人員安排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宿舍區水電、煤氣費用為:四樓、五樓水費3元/噸、電費1元/度、煤氣113/罐(市價),十樓水費3元/噸、電費1.15元/度、煤氣113/罐。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集體宿舍每層樓,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0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兩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層每月120度,用水每層每月提供3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取1元/度;用水標準收取3元/噸,超支水電、煤氣費由住宿人員按住宿人數平均承擔,每月月度30日為電費結算日。
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7.2、收取辦法:現金支付。
八、項目宿舍管理
1.目的
針對項目運行的員工,考慮其工作的特殊性,必須充分保障項目職工地生活和工作,使其充分投入到生產一線工作當中,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適用于項目運行員工的住宿管理。
3.內容
3.1凡是項目運行的員工,需本人向向項目主管申請住宿意見后,員工入住必須填寫入住申請單,由行政人事部確認后到后勤處進行登記,申請批準后由項目主管進行宿舍安排便可遷入。其他外來人員一律不準入住職工宿舍。
3.2在項目生產一線入住的員工,應優先選擇居住在項目廠區內,以便緊密的于項目運行保持一致,方便處理項目日常相關事務。
3.3項目主管根據實際人員需求,合理的向后勤處提出相應的房屋居住條件與環境。項目運行成員應該配合后勤處統一的宿舍管理,項目員工必須服從項目主管對于宿舍人員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項目主管有權合理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無理由拒絕。
3.4居住在廠區項目內的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廠區宿舍管理規定,在入住廠區宿舍時,應將完備后的住宿手續復印件交給公司后勤處進行存檔,入住宿舍時認真檢查廠區內提供的宿舍公共設備,以及我公司提供的相應配套設施。住宿舍人員,一經安排住宿后,必須堅持對號入座的原則,嚴禁擅自調換房間床位,如需逐換須經廠管理人員同意后方能更換,違者處以10-50元罰款,并責令其改正。
3.5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并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3.6如果項目上沒有相應房屋安排入住,可在外選擇較近的房屋租賃居住。另行租賃房屋居住的,應根據項目運行人員需求,相應的租賃房屋。員工申請住宿不得弄虛作假,申而不住,閑置空房。員工住宿實行對口入住,一人一床位,不得出現一人占有兩床,否則罰款50元。
3.7員工因辭職、辭退等通過正式手續離開本公司者,首先將宿舍內的私人物品清理干凈,由項目主管檢查核對過原宿舍的物品清單,并將行李搬出宿舍后將宿舍鑰匙交付項目主管后,項目主管方可放行。
4.宿舍房租、水電管理
4.1員工宿舍的水費、電費、煤氣等費用按公司規定進行補貼,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按月收取。
4.2員工因用電不當或惡意破壞引起租賃宿舍水電設施損壞的,由當事人獨立承擔責任。
5.宿舍維修管理
5.1員工宿舍內設施使用過程中形成的損壞,維修費用由全舍人員承擔或責任人承擔。
5.2宿舍公共設備如出現故障或者損壞需要進行維修必須先報知項目主管,再由項目主管填寫《維修清單》,由項目主管聯絡房東等相關人員進行維修。
5.3宿舍設施及水電設施不得人為故意損壞,否則按房東租賃合同內物品定價標準進行處理,若是公司財產不達使用期限而故意損壞或丟失的,應支付維修費用或按照原價進行賠償,由責任人承擔或沒有責任人由該宿舍員工分攤。
6.宿舍安全管理
禁止在宿舍內賭博,酗酒、打架、斗毆或侮辱他人等項目事情,項目主管必須時刻叮囑負責項目運行一線的成員在工作時間內安排好相應的作息安排以及控制職工日常飲酒,以保證項目運作正常。
7.宿舍的配置與分配
各項目宿舍公共物品配置:
公共物品配置:電視機1/臺、熱水器1/個、煤氣灶1/個、煤氣1/罐、電磁爐1/個、電飯煲1/個、電風扇2臺。
宿舍分配:
(1)項目主管1人/間。配置:1個衣柜、1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2)項目職工2—4人/間。配置:2個衣柜、2張床、1個垃圾簍子、1個掃把、1個拖把。
注:根據每個項目實際情況相應進行調整。7.宿舍水電配給標準與費用分攤
為充分并合理使用資源,真正做到需求者使用,使用者付費,特擬定電費收取方法如下:
7.1、計費方式:公司項目租賃宿舍,春秋兩季(3、4、5、9、10、11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20度電,用水每人每月提供10噸水,煤氣每個月1/罐煤氣;夏冬兩季(6、7、8、12、1、2月)補貼電費每人每月40度,用水每人每月提供20噸水,煤氣每月1/罐煤氣。超出水電費價格按照租賃時水電標準收取;根據租賃時水電費用標準每月將付相應的款項支付水電、煤氣費用。超出部分由全舍人員進行分攤。公共補貼不累積追加,次月重新計算。
九、本制度從公布之日起實施。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3
一、明確用電防火安全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
二、采購電氣、電熱設備,應選用合格產品,并應符合有關安全標準的要求;
三、電氣線路敷設、電氣設備安裝和維修應由具備職業資格的.電工操作;
四、不得隨意亂接電線,擅自增加用電設備;
五、電器設備周圍應與可燃物保持0。5m以上的間距;
六、對電氣線路、設備應定期檢查、檢測,嚴禁超負荷運行;
七、營業場所營業結束時,應切斷營業場所的非必要電源。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4
為了切實做好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工作,防止事故發生,使電力更好地為師生學習和生活服務,特制訂本制度。
1、學校用電安全管理制度由分管校長、總務主任全面負責,并責任到人。
2、總務主任要經常檢查教學用電、生活用電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學校電工全面負責電源線路、照明、電器設備、電教設備電源的正常使用及日常的'維修工作。
4、電工要作到持證上崗,嚴格認真操作,并經常巡視學校電源線路、照明、插座、生活用電、電教設備、安全使用,發現問題要報告總務主任,并要及時維修。
5、辦公室線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裝和亂接。
6、發現電器有故障時,應及時關閉電源,不得隨意拆卸。
7、做到節約用電,下班必須做到人走燈滅、電腦等電器關閉。
8、經常教育學生要安全用電,不得任意損壞電源設施、設備。
9、學校用電發生重大安全事故,總務主任、電工要分別承擔責任,每班設一名小電教員負責管理班級用電和走廊用電燈具的開關。各處室主任、級部長負責辦公室的用電。
10、冬季教室(10月—4月)早8:00以前可以開燈,夏季教室(5月—10月)陰天下雨可以開燈。
11、以上要求要嚴格執行,如有違反班級扣班級量化考核分1—2分。辦公室如有違反扣相應負責人量化分0.5-1分。
12、各活動室、實驗室由任課教師負責用電開關,如有違反扣相應教師和具體負責人量化分0.5-1分。
安全用電管理制度15
安全用電須知
房屋內部進行裝璜及電氣裝修時,對室內電路布線,開關插座、吊燈、吊扇、空調等的安裝,不能貪圖方便,追求美觀,節省材料,而埋下了事故隱患,應按照有關裝置規程進行,從而保證安全用電。
應該請經過考試合格,具有電工作業許可證的電工進行電氣裝修。
所使用的電氣材料必須是合格產品,如電線、開關、插座、漏電開關、燈具等。
塑料護套線及其它導線嚴禁直接埋設在水泥或石灰粉刷層內。
電表處的保險絲千萬不得用銅絲或其它導線替代,也不可太細或過粗,最好應使用定型的“熔絲管”。
不要用濕手直接撥動電氣設備。
不要亂拖亂拉線,應配用合格的導線,并計算電器的安全載流量,以適應正常的用電負荷。
用電要到供電部門辦理用電申請。
修繕房屋遷動增容等事項,要辦理申請,嚴禁私自移動電表及供電設備。
嚴禁開啟供電部門的封印,竊電屬違法行為,將追究法律責任。
用戶電工管理辦法
為了加強進網作業電工的管理,提高技術素質,維護供用電的`公共安全,保障電力系統安全經濟運行,根據《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其管理辦法包括:
1、進網作業電工是指進入用電單位的受熕偷繾爸媚,從事電氣安裝、試驗、檢修、運行等作業的電工,技術與生產管理人員的統稱。
2、進網作業電工須具備以下條件:1年齡18周歲以上。2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3身體健康,無妨礙從事電工作業的病癥和生理缺陷。4工作認真,遵章守紀。
3、進網作業電工必須接受下列技術培訓:1電氣理論及電力系統運行知識。2電業安全和作業技能。3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進網作業電工須經電力部門培訓、考核,并取得《電工進網許可證》后,方能進網作業。
5、用戶配備電工必須具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如違反規定,電力部門有權責令當事人停止作業,情節嚴重的不予校驗接電或終止供電。
6、用戶配備電工數量必須依據《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監護制度,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對于高供高計或其他重要用戶要求24小時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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