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機管理制度[共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司機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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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機管理制度1
1、出車前必須嚴格檢查叉車的制動系統、液壓系統、前后大燈、警報裝置、輪胎氣壓是否良好,如發現異常,必須排除后方可作業。
2、行駛中司機必須集中精力駕駛,應特別注意影響視線的角度和高空障礙,不得盲目行進。
3、作業時,在貨物前停車,確認貨物及質量位置,裝貨后,將貨叉升至距離地面5—10cm的高度,確認裝載的`貨物無異常方可作業。
4、作業時發現貨物松散、不正或者不穩時,馬上停止作業,待整理完好后方可作業。
5、貨物太高影響視線應倒行,倒車時要減速,轉彎時要注意外側方向。
6、絕對禁止貨叉在距地面很高的位置上裝載重貨行駛,防止重大物件從貨叉上滑落發生事故。
7、作業時,如發現作業區人員混亂、有打鬧、亂竄情況,馬上停止作業,待排除后方可作業。
8、進出集裝箱時,要注意貨物的高度,以及叉車兩側是否有人,對協助叉車作業的人員,必須待人員出箱后方可作業。
9、因檢修車輛而進入貨叉下方時,為防止貨叉突然落下,必須使用安全支柱。
10、汽車到貨作業前,應檢查貨車的整體配載情況,采取合理安全的作業順序。
11、停車時,車要停在安全平地,貨叉落地,立柱前傾,關閉發動機,拉緊手剎車,拔下鑰匙。
12、嚴禁駕駛員把叉車鑰匙借給他人用于作業,特別是無證人員、
13、在場站作業叉車速度必須控制在5km,嚴禁超速、特別是空車在轉彎時一定要慢行并控制時速、
14、作業后,要及時把作業的托盤和踏板歸置到安全位置,以防車輛機械碾壓造成安全隱患、
15、作業時應以其他人員保持5米以上的安全距離,叉車行進中禁止載人。
16、叉車駕駛員在扒箱作業出集裝箱時,一定注意瞭望車輛后面是否有人員、車輛及貨物并控制車速、。
司機管理制度2
1、機動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車輛出行時,必須攜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行車手續。
2、機動車輛按時完成日常保養,定期維修、季度檢驗和機動車總檢。
3、機動車輛嚴格執行“一日三檢”制度,駕駛員要認真填寫“一日三檢“記錄,確保車輛安全設施的可靠性。
4、節假日期間,機動車輛實行統一的值班車證制度,制定交通安全措施,按照值班制度對值班車輛進行官控,非值班車輛一律執行“三交一封”制度。
5、機動車駛出單程200km以上的',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公司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及辦理長途車輛安全講話單后方可出行。
6、機動車輛在進行大型物件吊裝、拉運作業前,要對車質進行檢查,對駕駛員進行安全交底講話,不許車輛進行“三超”作業。
7、機動車輛停放應設有專項場區,不得隨意亂停亂放,做到整齊統一。
8、責任單位負責每月對機動車輛的撤職、車況檢查一次,對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車輛,按照修保計劃進行維修,保證車輛性能良好。
司機管理制度3
1、為加強車輛、司機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務水平,制定本員工管理制度。
2、分配到各部門的車輛和司機,由部門進行管理,駕駛為領導服務車輛的司機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3、司機要經常打掃車內外衛生,保持車輛清潔狀態。
4、司機平時要注意對車輛的保養,發現故障及時上報,及時維修,車輛進廠修理期間,司機要認真看守,隨時檢查修理情況。不準帶故障強行出車。
5、車輛出市或非工作時間出車要經本部門車輛管理領導同意方可出車。
6、嚴禁私自將車輛借給其它單位或個人使用。
7、嚴格按工作程序要求,出車要由部門分管領導派出,回來后要報告。
8、嚴格執行車輛管理辦法中關于車輛維修、加油、車庫租用和事故處理等規定。
9、不準向用車單位和個人吃、拿、卡、要,耍態度。
10、接送通勤要準時正點,不準隨意改變通勤路線,不準讓非本單位人搭乘通勤車。
11、公務出車要熱情服務,動作迅速;不準借工作之便出私車、出順風車;不準無故拒絕出車,已租用車庫的不準車輛夜不歸庫,未租用車庫的要將車輛妥善保管。
12、出車等候時不準離開車輛很遠,要讓辦事人員出來后能夠及時找到。在本單位待命時要在所在辦公區域內等候,保持通訊工具暢通。
13、不準酒后駕車;不準開蠻車、賭氣車。
14、要遵章駕駛,作文明司機。司機因違章受到的罰款,由個人承擔。
15、司機在公休日、節假日期間要保持通訊工具暢通,服從有關領導工作上的.調配。
16、完成領導臨時交辦的任務。
司機管理制度4
一、擬定目的:
(一)為了標準操作,完善公司車隊司機辦理制度,提高事情效率。
(二)明確物流部所屬各級組織的職務以及責任,分清責任獎罰分明,提高員工事情積極性。
二、合用范圍:
合用于公司物流部車隊全數司機。
三、權力責任單位:
(一)運輸部賣力本措施擬定、修改、廢止之起草事情。
(二)辦理部賣力本措施擬定、修改、廢止之核準。
四、內部實質意義:
(一)培養訓練
一、入職培養訓練
1.1、新入職司機必須顛末公司人事部分的相關人員涉及公司員工手冊相關里容的培養訓練,從而使新入職司機對公司的企業文化、人員組成、規章制度等有1個周全的相識,同時公司會按期組織不按期學習。
二、安全培養訓練
2.1、新成灌高鐵時刻表入職司機顛末公司顛末人事部分培養訓練后,進入運輸車隊實習前必須顛末運輸部安全員崗前培養訓練,主要先容公司運輸部車隊的.主要運作體式格局及事情中必須遵守的安全規定,具體執行按照公司的《標準制度》來執行。
2.2、公司運輸部車隊司機安全常會制度。
2.2.1、規定每一周六為召開車隊司機安全常會的日子(如遇節假日等特殊環境另行通知)。
2.2.2、集會由物流部賣力組織,主要傳達交通辦理部分、廠家(客戶)以及公司的指示精神以及要求。
2.2.3、由物流部安全員闡發、總結車隊一周的安全行車經驗教訓,通過社會上的典型安全事例對全體司機進行安全教育。
司機管理制度5
1、駕駛叉車前進或后退時,駕駛員精神要集中必須面對車的前進方向,留心行人和其他車輛;在駛經或穿過門口時,或繞過視線受限制的地方時,應特別小心。
2、在斜坡上行駛時,應將貨件放在叉車迎向斜坡上方的地方,貨件堆裝位置須稍向后傾,以免緊急剎車時引起貨物跌落,在用腳踏剎車時也可產生較佳的制動效果。
3、未裝貨的叉車,應將貨叉位置調整到離地50~150mm的'高度,如位置過高,可能與行人或其他叉車相碰撞。
4、切勿突然剎車,引起貨件倒塌、
5、叉車停車后,應將貨叉降至地面,以免行人或駕駛員被貨叉碰傷或絆倒。
6、貨物堆碼過高時,叉車應采用向后駕駛的方式,使駕駛員視線不受影響。
7、以貨物性質和路面情況決定行車速度。車速過快,快速轉彎都是不安全行為。避免高速行車和轉彎時車身撞到貨物和人。轉彎時,應留意車尾撞人。
8、禮讓行人,必要時,先鳴喇叭。喇叭應慎用,不可濫用。在十字路口,應先鳴喇叭。
9、行駛時,要慎防地面上的洞穴、凹陷或凸起處,不小心駛過這些地方時,會使方向盤急轉,猛烈的急轉可能打擊手腕,嚴重時可使手腕折斷。
10、行駛中,不可過于接近通道兩邊。叉車與通道兩邊的設備或正在工作的工人間應留有一定的安全距離。
11、路面潮濕或有油污要特別小心。
12、如有人在工作臺、墻邊或任何固定物體前站立,不可將叉車駛近,以免不能及時剎車時,夾傷或擠傷該人。
叉車裝卸安全規程
1、運貨時,貨物應向機身或機柱傾斜,以保證緊急剎車時的安全。
2、叉貨物時,使叉車對正貨物,放下貨叉,車頭微向前傾,慢慢把車子駛前。將貨叉伸進貨物底部,以順利無阻為準。
3、調整貨叉位置,使貨物處于平衡狀態。盡量使貨叉接近貨物的最外邊,兩個貨叉處在貨物中部,貨物即可穩定。
4、切勿勉強搬運過重的貨物,當貨叉升起而后輪離地時,切勿搬運該貨物。
5、卸貨時,在指定位置把車停下,將貨物平穩地放到地面,把貨叉向前傾,叉車退后,當貨叉卸下貨物后,先將貨叉稍為升高,再將叉車駛離。
6、千萬不可找人站在車尾,企圖增加叉車的起重量,很多人曾因此而受傷。切勿擅自在車尾加上平衡質量,以增加叉車的起重量。
7、應以穩固安全的方法將貨物捆好。
8、降落貨物時不可突然停止,以免使叉車受震,影響貨物堆放位置。
司機管理制度6
一、聘用條件
(一)須持合法、有效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準駕車型為A2牌。如鹽田國際允許,可以持C1以上牌參加培訓取得相關證件后上崗。
(二)須具有1年以上拖車駕駛經驗。
(三)須熟悉駕駛拖車的要點,并了解碼頭行業的業務流程。
(四)須身體健康,視力良好,無傳染疾病或妨礙安全駕駛的其他疾病。
(五)通過面試、理論筆試及實操考核,且經碼頭培訓考試合格后,方可正式錄用上崗。
(六)司機在任職期間,須保證每月參加2小時以上的操作業務及安全培訓。對違反作業要求或發生事故的司機,最低受訓時間相應增加。
二、港區內作業基本要求
(一)須持有碼頭認可的合法、有效的證件。
(二)須正確穿戴反光衣、安全帽,且不得穿拖鞋(包括露腳趾涼鞋)或赤腳駕駛車輛。
(三)須自配手機并保持24小時暢通,手機號碼變更須在第一時間告知公司。且及時收看公司發布到手機上的各類信息。
(四)侯工期間,在接到司機班長指令后須按要求時限趕到工作地點,如無特殊正當理由未按指令行事,按曠工處理。
(五)交接車輛或啟動車輛前,須認真檢查車輛燈光、機油、電瓶水、水箱水及外觀等性能狀態,發現問題及時向班長匯報;行駛中車輛出現故障時,也須及時向班長報告;收車時應將電源切斷,手剎拉起,尾牌收好,車窗玻璃搖好,鎖好車門。
(六)作業時,TMT(俗稱Call機)收到指令后,須馬上到Call機顯示位置進行裝、卸箱;并須嚴格按照Call機指令作業,避免發生走錯位情況。
(七)龍塔行線時,任何車輛不得在龍塔專用行線上停留。
(八)車輛在駛入橋邊或堆場時,須將車兩邊車窗玻璃下搖至三分之一處,車輛在待工時必須關閉空調并熄火。
(九)車輛作業中收到加油料指令時,須立即去加油,并不得借故延長加油時間。加油完畢后須及時報班長放料。
(十)規范使用對講機、TMT,每次通話不能超過1分鐘。車輛收車熄火后必須將TMT關閉,洗車時應防止水濺入對講機和電源變壓器中,防止對講機及電源燒毀。
(十一)應積極配合碼頭各部門的檢查,主動出示證件。發生投訴或事故應立即報告班長,保護現場并自覺接受調查,如實報告事件經過。
(十二)現場作業時應聽從現場工作人員的指揮,不得與他人發生爭吵或斗毆行為。
(十三)停放車輛時須聽從班長、保安及堆場管理人員指揮,按照指定位置停車。
(十四)不得擅自攜帶碼頭物件離開碼頭,不得擅自挪用、損壞車上的附加物品(如對講機、CALL機、加油系統、油卡、滅火器等)。
三、安全要求
(一)任何情況下不得擅自把車輛交于無證或證件不符者駕駛;嚴禁工作無關的人員進入車輛駕駛室;帶學員師傅須在駕駛室前方掛“學”字牌。
(二)嚴禁酒后或服用含鎮靜劑藥物后在港區內駕駛車輛。
(三)在身體疲勞、患有妨礙行車安全的疾病狀態下,或存在其他不利于專注工作的干擾因素時嚴禁駕駛車輛。
(四)進入堆場后,須遵守堆場交通標志及安全提示,留意周圍作業環境和交通狀況。
(五)人員和車輛應主動避讓重型流動機械,嚴禁在旋吊的重物下通過。
(六)作業時須按照碼頭標志、標線行駛,前后兩車間保持2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七)碼頭內車輛行駛最高時速限制為35公里/小時,雜貨堆場、轉彎或橋邊不得超過15公里/小時。
(八)作業時須系好安全帶,謹慎駕駛,小心操作,避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生,如發現任何安全隱患,須立即報告當值班長予以解決。
(九)嚴禁在作業區及駕駛室內吸煙、打盹、看書報、聽收錄音機等;嚴禁在車輛行駛中打電話。
(十)集裝箱上落拖架時,須確認排架或吊箱升至安全高度后,車輛才能移動。
(十一)車輛須與正在作業的龍門吊、麻鷹(正面吊)保持一個以上自然箱間位安全距離。
(十二)下班后要合理安排休息時間,杜絕因疲勞駕駛引發事故。
(十三)在職期間未經公司同意,擅自將社保轉入其他公司,如發生意外傷害,一律由當事司機自行承擔。
(十四)須嚴格遵守鹽田國際的各類安全規章制度。
四、獎懲
(一)獎勵
1、周獎勵(根據鹽田國際排名獎勵相關制度)
2、月獎勵(根據公司內拖部排名獎勵相關制度)
(二)懲處
1、主要方式:警告、停產培訓、取消生產安全表現獎、無條件解除合同。
2、一人有兩種以上違反本制度行為的,分別處罰,合并執行;二人以上共同違反本條例的,根據情節輕重,分別處罰。
3、主動承認錯誤并及時改正的,可以從輕或者免予處罰;后果較嚴重影響較壞的、教唆他人或對相關人員進行打擊報復的,從重處罰,同時公司保留依法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力。
4、過錯性行為給客戶(客戶即:鹽港國際,以下同此。)或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司機本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賠償范圍包括直接損失和為了彌補損失或恢復生產所產生的一切費用。除賠償責任外,公司還可視具體情節,對司機給與相應處罰。
5、司機無特殊正當理由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警告:
(1)作業期間沒有按要求著裝;
(2)在堆場內吸煙;
(3)手機無法接通半個小時;
(4)車輛遲到;
(5)沒有按照規定參加培訓、部門會議、安全班組會議,或雖參加培訓但未達到相應要求;
(6)在操作區聽耳機、看書報、玩手機等;
(7)在操作區睡覺;
(8)不按港區交通標志、標線行駛;
(9)不主動避讓起重機械;
(10)港區內使用遠光燈;
(11)占用行龍通道、塔軌;
(12)車輛進入起重機械吊物運行軌跡范圍,或者在吊物下發滯留;
(13)駕駛車輛行駛出龍門吊操作區尾間時,不停車讓行、觀察確認環境;
(14)收車時,車輛沒有停放在指定位置;
(15)開車不系安全帶。
6、司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停產培訓和取消生產安全表現獎:
(1)當月被鹽田國際等級投訴(不分等級);
(2)當月被鹽田國際簽發告票;
(3)月度效率連續3個月在650名后;
(4)當月效率在上月效率基礎上有退步(只針對650名以后對比);
(5)港區內發生責任交通事故;
(6)不服從管理;
(7)離開車輛時沒有關閉發動機、取走車鑰匙、拉緊手剎、鎖好車門、關閉車窗等;
(8)在經過鹽田國際碼頭人員檢查工作后,當事司機不第一時間上報。
7、司機有下列情形的',取消其全年度每月生產安全表現獎:
(1)司機的違章行為,被鹽田國際碼頭在公開會議點名進行通報批評的;
(2)針對司機的違章行為,鹽田國際碼頭給予正式函件或公文到總公司投訴的;
(3)司機的違章行為,導致公司拖車配額被減少的;
(4)司機的違章行為,直接導致部門被鹽田國際碼頭整改或整頓的。
8、司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視為嚴重違反公司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公司與其無條件解除合同:
(1)過錯行為導致客戶嚴重投訴、被客戶禁止進入作業或造成公司業務流失;
(2)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給予等級一和等級二投訴達3次;
(3)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給予等級三投訴達2次;
(4)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簽發告票1次及被等級投訴1次(此等級投訴不分等級);
(5)年度內被鹽田國際碼頭給予等級四或等級五投訴1次;
(6)年度內被公司警告3次;
(7)過錯行為嚴重損害公司形象,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
(8)辱罵、毆打公司工作人員;
(9)組織或參與罷工;
(10)在鹽田國際碼頭內打架;
(11)無故曠工連續3天或一個月內累積曠工達3天;
(12)年度內發生責任交通事故,且認錯態度不端正、綜合表現差;
(13)過錯性行為給客戶或公司帶來的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上;
(14)與班長發生爭執并動手打人,給予辭退處理,情節嚴重的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15)新上崗對新接手車輛或交接班時未按要求檢查車輛機油等導致車輛發生故障;
(16)未經批準休假或未按制度銷假。
五、本制度是公司與所有碼頭內拖司機所簽訂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凡合同中未列明或與此制度中有沖突的,均以此制度為準。
六、本制度解釋權歸xxxx有限公司所有。
七、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執行。
附:安全基本知識
1、安全的定義:是指不對人的身體造成危害和威脅,不會導致設備和財產和環境危害的狀態。
2、工傷事故的定義:勞動者在生產區域和生產時間內,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發生的人身傷害和急性中毒。
3、事故發生的主要原因:違章操作、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4、違章類型:
(1)事故:指在生產過程中發生違背生產者意愿,使生產局部或全部暫時或永久終止,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的意外事故。
(2)違章告票:指安全保安部現場管理人員對違反碼頭規定的情況,所開出的處罰告票。
(3)行為違規等級投訴:碼頭現場管理人員對違反操作規定的行為發出的書面反映。
司機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加強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確保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根據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標準條例要求特制訂本辦法。
2、范圍
本辦法適用范圍為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國家安全監察目錄體系內的橋式起重機等機電類特種設備的訂購、安裝、使用、檢驗、改造、維修等活動。
3、主要職責
3.1安全環保部是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其職責:
3.1.1負責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從訂購、安裝、使用、檢驗、改造、維修等環節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3.1.2負責審核所購機電類特種設備制造廠家和安裝、改造、維修單位的資質。
3.1.3負責審核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及辦理機電類特種設備注冊使用證。
3.1.4負責審核辦理在用機電類特種設備停用、過戶及注冊登記使用證注銷手續。
3.1.5負責審核公司在用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計劃并督促實施。
3.1.6負責組織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專業檢查及考核。
3.1.7參與制定、修訂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規程、規章制度。
3.1.8監督、檢查機電類特種設備技術資料建檔和臺賬。
3.1.9參與機電類特種設備事故調查、分析、處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處理意見。
3.1.10負責對機電類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復審取證等教育工作。
3.1.11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3.2生產設備部是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的主管部門,其職責
3.2.1負責機電類特種設備的運行管理。
3.2.2負責制定、落實機電類特種設備大中修計劃。
3.2.3負責機電類特種設備隱患整改及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工作。
3.2.4執行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單位的資質準入制度。
3.2.5負責公司內的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工程的招投標工作。并在簽訂合同時,明確施工單位的安全職責及處罰規定。
3.2.6負責所轄范圍內新建、改造、擴建工程項目起重機械的選型。
3.2.7負責組織制定或修訂機電類特種設備運行、使用、檢修、維護、安全等有關規程及規章制度。
3.2.8負責組織特種設備設計、引用、制造、安裝、檢修、改造,各類形式的檢測、檢驗、報廢等施工方案審查,組織有關單位參加工程項目中的特種設備竣工及試車工作。
3.2.9負責建立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3.2.10負責建立機電類特種設備管理臺帳,確保帳物一致、信息準確。
3.2.11負責編制、申報機電類特種設備年度檢驗計劃,并組織實施,提供特種設備及安全附件檢(校)驗參數及申請檢(校)驗報告書。
3.2.12對于特種設備各類檢測、檢驗應提前向生產部門申請作業時間,并召開有關協調會進行周密布署。
3.2.13負責監測、檢驗報告管理,對報告中提示不合格項目應安排整改。
3.2.14負責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報廢審核和處理。
3.2.15負責組織機電類特種設備管理專業檢查、定期檢查和自行檢查。
3.2.16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3.3車間管理職責
3.3.1嚴格執行有關機電類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程,公司規章制度。
3.3.2根據法律、法規、規程總廠規章制度,結合公司、車間實際情況建立完整的規章制度與安全管理臺帳、運行、點檢記錄等。
3.3.3有權向上級部門反映機電類特種設備管理、使用、檢修、維護中影響安全生產的各類問題。
3.3.4負責本單位機電類特種設備管理、使用、檢修、維護,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3.3.5參與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檢修、改造、檢測、檢驗等方案討論與實施。
3.3.6檢查、檢測、檢驗發現各類問題,應按有關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暫時無法整改項目,應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監督運行或停止運行。
3.3.7機電類特種設備若發生事故,應及時向上級領導及有關部室匯報,參與事故搶救,搶修工作,如實向調查組匯報事故經過。
3.3.8負責對外委施工單位安全監管與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從事機電類特種設備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的.單位,必須取得省級及以上機電類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頒發的許可證。招標部門對承攬單位進行資質審查,實行準入制度。
4.2設備保障部對承擔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協力檢修的單位,每年結合資質年審時一同審查,并將審查的原始資料備份報公司安全環保部復審備案。
4.3新建、改造、擴建工程項目,設備處應根據起重機械的用途、使用頻率、載荷狀態和工作環境,選擇適合使用條件要求的相應品種(型式)的起重機。
4.4從事安裝、改造、維修機電類特種設備作業的單位,必須填報《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經委托單位和作業單位蓋章,并提供相應資質證明及設備出廠資料(移裝、改造、維修機電類特種設備須提供定期檢驗合格報告書、特種設備登記表)及施工方案,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到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告知手續后,方可施工。
4.5新裝(移裝)、改造、大修的機電類特種設備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由施工單位協同設備處委托法定檢驗機構進行驗收檢驗。驗收檢驗合格報告作為工程竣工驗收依據,由設備保障部、安全環保部會同施工單位、檢驗單位對設備安全性能、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操作人員持證情況及檔案資料歸檔等情況進行總體驗收。
4.6電梯、塔式起重機、升降機、流動式起重機、吊運熔融金屬和熾熱金屬起重機檢驗周期為每年一次;其他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周期為兩年一次。
4.7在用機電類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均由公司委托市特種設備檢測檢驗中心負責檢驗。
4.8凡到期需檢驗的機電類特種設備由安全環保部填報《機電類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委托書》一式兩份,提前一個月分別報市檢驗單位。
4.9新安裝機電類特種設備在驗收檢驗合格后30日內,憑驗收檢驗報告,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后,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使用登記,并將注冊使用標志置于或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4.10移地安裝及大修改造產權未發生變更的機電類特種設備,原設備注冊代碼不變,但在設備登記表移裝、改造記錄項目欄中須注明。驗收檢驗后,憑合格報告,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使用登記,并將注冊使用標志置于或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4.11在用機電類特種設備經檢驗后,檢驗報告中出現的不合格項目或缺陷問題,由設備處落實整改,整改后由原檢驗單位復檢確認,超期未檢或檢驗不合格的機電類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4.12認真填寫、妥善保管好《(機電類)特種設備登記表》,保證設備產品編號、注冊代碼、規格型號、內部編號、安裝地點等關鍵登記信息清晰、準確。定期檢驗注冊換證時,隨同檢驗報告一并交付公司審核。設備所發生的重大維修、改造及事故隱患處理等情況應及時在特種設備登記表相關欄目中詳細填寫。
4.13《(機電類)特種設備登記表》意見審核欄使用完后,以舊換新。因保管不善遺失登記表的,安全環保部負責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查詢相關信息,申領登記表重新填寫補辦;查不到相關信息不能補辦的,一律按新安裝設備重新辦理告知、注冊登記。
4.14在用機電類特種設備檢驗合格后,安全環保部應及時索取合格報告,并在檢驗后一個月期限內將《(機電類)特種設備登記表》及合格檢驗報告送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使用換證登記,并將注冊使用標志置于或附著于該設備的顯著位置。
4.15公司內部因結構調整等原因,機電類特種設備產權發生變更的,填報《機電類特種設備注冊使用過戶申請表》。新用戶攜帶新、舊特種設備登記表、有效檢驗報告及過戶申請表,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使用過戶手續。
4.16凡暫停使用或報廢的機電類特種設備,由設備處填報《機電類特種設備停用申報表》一式三份,經公司安全環保部審核登記后到市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停用或報廢注銷手續。停用設備啟用時,須重新檢驗并辦理注冊使用證后,方可使用。
5、考核
5.1凡違反上述規定,按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考核規定》規定考核。
5.2凡承攬公司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作業的外委單位及外委施工單位自用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與使用,在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的同時,必須遵守公司內部安全管理規定。
司機管理制度8
一、通勤車
職工私家車。固定司乘人員,5座轎車司乘人員限3人、7座車輛司乘人員限4人,嚴禁上下班途中接送非本企工作人員。嚴禁上下班途中辦理其他事項。
1、企業公用車除企業工作用車外,嚴禁其他用途。
2、職工私家車車輛僅限本人使用,只用于職工上下班,嚴禁借于他人,確保企業、家庭“兩點一線”。
二、外來車輛
外來車輛除送糧車輛外,其他車輛一律不得入內。送糧車在廠區大門進行車輛消毒、粘貼封條,方可進廠,停留指定區域;貨物裝卸后,嚴禁停留,立即離廠。
外來人員由企業進行測溫、登記,從頭到腳消毒,全程嚴禁與廠區內職工近距離接觸。
司機管理制度9
機械料具使用,全部執行公司內部調撥制度,凡是工程項目需要機械料具時,一律由公司機具負責人統一調配。
1、在公司沒有貨源的情況下,如果項目部急需機料具,要征得負責人同意后才能去社會上租賃,如果擅自去社會上租賃機械料具,按租賃費的10%罰責任人。
2、項目上需要大中型設備,必須提前一星期通知機具負責人。如設備閑置在工地上或無計劃要設備,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3、設備調出時,項目部必須清理干凈維修好,保證調進項目部及時正常的使用,如果設備不能正常運轉,對調出項目部的使用工長罰款200元。
4、凡是調出設備,一律辦理調撥單,重要設備由調出單位派專人押車,損失的由調出單位按原價賠償。汽車到達調出或調進項目后不及時卸車,每小時罰項目負責人50元。
5、因生產需要總部要求項目調出設備時,項目部必須無條件服從,如影響生產,大中型設備每拖延一天罰項目負責人500元。
6、凡是在使用中發生故障的設備,原則上都由各項目部機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協單位修理的機修工應向施工員交代原因,并由工地材料員,施工員,機修工,協助單位的修理人員談好價格,明確修理后的保證使用期。
7、使用塔吊等大型機械,必須嚴格按機械操作規范,嚴禁違章操作,如果項目部不按要求超負荷吊裝,每次罰責任人500元。
8、三大料具調撥要求項目部提前十天報送機具負責人,調撥時由需方項目派人到調出項目驗收,并在調撥單上簽字,手續完備后雙方不得扯皮。
9、所有貨物調出項目必須配合裝車,如汽車到工地后,遲遲不能安排人員,每推遲一小時,項目負責人罰50元。
10、鋼管調出時必須清理調直,彎曲鋼管每根扣5元,鋼管上帶有扣件的不記帳,亂割鋼管的每根扣10元。
11、鋼模調出時必須調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鋼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發現小鋼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鋼模上打洞的,每個洞扣30元;大模變形每平方米罰100元。罰款由項目分攤,其中木工工長與組長承擔70%,30%由其他管理人員承擔。
12、快拆頂托調出必須清理調直,配件齊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3、扣件調出必須靈活,螺絲齊全上油。調出后發現如需修理的壞扣件每只扣2元;不靈活的扣件,每只扣0.5元。情節嚴重的罰調出負責人200元。
14、工地上遺失料具的,按總額30%賠償。根據全體管理人員的折率、時間,由項目經理負責分攤。
15、凡是新開工的項目,需要機械料具的,一律由機具負責人報總經理批準,擅自購買的,不予報支發票,由項目管理人員分攤。
司機管理制度10
公交車駕駛員
1、覺遵守交通法規和安全駕駛規程,服從車隊調派及調度員指揮;
2、格遵守車隊各項管理制度及首末班發車時間、運營班次及運營時間;
3、好所駕車輛每天的出車前、行駛中、收班后的檢驗及保養維護,確保車輛正常、;
4、開英雄車、賭氣車,做到起步慢運行穩,避免交通事故發生;
5、到不追搶、不到站不停,不滯站攬客,不站外上下乘客、中途甩客、中途調頭、
6、合乘務員維護好車內乘車鐵序及乘客的投幣監督工作;
7、守交接班時間,有事先請假,不準私自找人代班。如需代班,代班駕駛員應向車主委員會報到審核同意后方可代班。
公交車乘務員
1、格遵守路隊各項管理規章制度,服從車隊調派及調度員指揮;
2、格遵守線路車隊規定的首末班發車時間、運營班次及運營時間;
3、合駕駛員做好乘客疏導、報站及兌零工作,不準收取票款,代客投幣;
4、合調度員做好發車時間及路單填寫準備工作;
5、好車內衛生,做到每趟一清掃;
6、守交接班時間,有事先請假,不準私自找人代班。如需代班,代班駕駛員應向車主委員會報到審核同意后方可代班。
公交車調度員
1、從隊長分配指揮,模范遵守車隊各項管理制度及規定;
2、悉并了解線路車輛運營情況,科學合理安排車輛及運營時間;
3、心駕乘人員,及時處理車輛運營中出現的'問題及糾紛;
4、情接待乘客的咨詢和投訴,及時解決問題及糾紛;
5、好車輛行車路單、日報表(運營趟數)及發車時間的填寫工作,并做到準確無誤;
6、護辦公設施,注意安全,搞好調度室室內外衛生;
7、心聽取群眾意見,做到大公無私,發現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8、守上下班時間,不遲到、不早退,有事必須請假,經領導同意后方可離崗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公交車保潔員
根據《銅仁市公共交通有限責任公司職工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特制定保潔工作制度:
一、工作職責
1、未經同意,在工作中保潔員不準擅自離崗;
2,愛護保潔物品、負責保潔用品、用具的保管;
3、認真完成潔區車輛保潔工作;
4、處理好保潔區衛生;
5、下班時、管子必須順管盤旋入庫并鎖好門;
6、保潔用具用品,由當天主班負責(輪流管理);
7、絕對禁止車輛滾壓管子(被滾壓自負)。
二、違紀處罰
1、不按工作作息時間上下班、遲到、早退、上班時間串崗、脫崗的,處罰30-50元;
2、工作中出工不出力,敷衍應付,消極怠工的,處罰30-50元;
3、上班時間干私活的及與工作不相關事的,處罰50-100元;
4、礦工(作息時間30分鐘內未到崗的按礦工處理),處罰50-100元;
5、工作不負責,當天車輛因衛生問題被客管局查處的,罰款由當班保潔員承擔。
司機管理制度11
1、目的:
完善司機人員行車管理,提升其工作效率及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維修成,延長汽車使用壽命。
2、范圍:
本公司所有車輛。
3、司機工作規定
(1)車輛由市場部全面負責管理,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
(2)上班時間,如不出車時,司機須在所屬科室待命但不影響他人工作,車輛應停放在公司指定位置。
(3)外出行車時司機不得以任何理由故意刁難用車人員。
(4)行車時應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違章罰款由行車司機本人自理,并給予相應處罰。
(5)司機保證手機常開,公司電話要馬上接聽(7:00~22:00),
(6)司機應利用空閑時間保養車輛,確實需進廠維修,需提前一天寫申請。
(7)司機證件年審自行辦理(辦證時間每年一次,每次限二天,超過時間以無證件為由拒絕出車者以事假處理。),節假日司機輪流值班,需出車時應以加班論,給予加班工資及出差補助。
(8)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駛證及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市場部相關負責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轉移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9)車輛各司機人員應于規定日期,自行前往指定車管所受檢,如年審、季審,逾期未辦理受處罰,其費用由司機人員自行負擔。
4、司機行車規定
(1)申請用車部門,需提前一天填寫派車申請單(臨時、緊急情況除外),經部門經理核準后,
交市場部批準方有效。
(2)市場部派車原則以派車單送達先后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得緩急程度安排車輛。
(3)車輛返回后或出車前半小時,司機人員需認真檢查車輛安全狀況(油、水、電),以確保車輛正常運行。隨車人員不得隨意支配司機變更路線,延長工作時間,增加運營成本。司機對超出派車單范圍內用車有權提出自己的建議。
(4)司機對自己所駕駛車輛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確保出車時證件齊全。
(5)司機行車外出,憑總經理或其授權人批準的車輛放行,未經核準,不得私自開車外出,否則按有關規定罰款。
(6)車輛鑰匙及各種行車證件由行政部保安組統一管制,派車時應分發到人。
(7)外出行車時,車輛如在核簽的時間內不能及時返回,行車司機需及時通知科室文員,以于文員安排次日的工作。
(8)司機人員每日行車須認真填寫派車單回饋情況欄,于次日9:00前交經理審核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5、車輛保養規定
(1)本公司所有司機應嚴格執行車輛保養規范,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2)司機全面監督車輛維修、保養、季審、年審工作。
(3)對于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檢查,并以書面形式知會車輛負責人進行處理。
(4)隨時防范車輛配件失竊或損壞。
(5)車輛每周至少洗車二次,并隨時確保車身外觀清潔干凈。
(6)車輛每月按實際需求保養一次,司機需將車開至公司指定的維修點維護保養,若需更換汽車配件,需經車輛技術人員現場確認ok后方可更換,并將更換的舊零件帶回公司。
(7)車內應保持整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
(8)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積累經驗,防范類似事件的發生。
6、派車作業規定
(1)凡需派車部門,須提前填寫車輛放行單,經部門經理審核后,交車輛負責人調派。
(2)派車申請:凡當天上午需用車部門,須于前一天下午17:00前將車輛放行單送交車輛負責人員。
(3)派車原則:優先安排生產需用車部門。一車多辦事的原則,合理調配。用車人員應按時返回,如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報告派車人員。派車人員安排派車后,應交部門經理核準。經核準后,由派車人員通知司機出車。
7、車輛肇事管理
肇事定義:
(1)汽車相撞或為他種車輛相撞,導致雙方或一方有損害傷亡者。
(2)汽車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損害傷亡者。
(3)汽車行駛失慎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礙物于路中撞及或傾翻,致人或車輛有傷亡或損害者。
(4)汽車行駛遭受意外的事變,如公路、橋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損壞致人或車有傷亡或損害者。
(5)這里所稱的傷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輕微損失及請求保險理賠。
肇事的.處理:
(1)肇事發生后應迅速以電話形式通知直接負責之管理人員并妥善處理好現場。
(2)司機直接領導人員接通知后,應及時了解事態發展,并酌情向部門經理報告,一般情況下應報警按正常程序處理。
(3)盡量尋覓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證,并記清姓名地址。
(4)在一天內以書面請求理賠及填寫汽車肇事報告呈報直接負責人。
肇事過失的處分
(1)肇事駕駛員除負責刑事民事責任,違章部分外的處分依本規定辦理。
(2)經本公司簽訂其應負肇事責任者按其肇事理賠次數,依下列規定以過失處分。一次理賠總數肇事處分備注:第一次第二次第三次第四次,500—1000元警告1年內
1000~20xx元記大過除名,1年內20xx~3000元除名。
(3)肇事后畏罪潛逃者,除請司法機關緝辦外,并即予解雇。
肇事賠償:
行車肇事責任判明后,如當事雙方愿過成和解,得當場查明損害賠償依下列規定分別處理:
(1)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的過失,其賠償款項由保險公司承擔,但若肇事金額超過保險金額時,其超過金額由肇事司機負擔。
(2)肇事責任屬于公司駕駛員與對方駕駛員或第三者共同過失的,按各方應負責任之比率分擔,其損害賠償按照(1)辦理。
(3)肇事后對方車輛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對方車號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責任無從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損害賠償,由肇事駕駛員負責按照(1)條款辦理。
8、崗位職責
(1)憑派車單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或停車辦私事而影響貨物運輸。
(2)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但請假人須指定職務代理人并由代理人簽名確認。
(3)出車前檢查:
行車前要堅持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水、輪胎氣壓、自動轉向、喇叭、燈光等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②出車前搞好車容衛生,車外要擦洗干凈,車內要勤打掃,不得有垃圾、雜物、保持車內整潔、美觀,否則一經發現立即處罰。
③行車前可先啟動引擎試運行,詳細察看有無異常情況,一經發現立即報告。 ④司機不得借車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否則,造成一切后果及損失由當事司機負責。 ⑤駕駛人員應嚴守交通規則,違反交通規章者按交通規則辦理,責任自負。
⑥原則上司機為主送貨人,隨車人員協同工作,但遇到所送貨品個人無法搬運的,可申請配備一名送貨員。
⑦司機于送貨后當日或次日必須將客戶簽字確認的送貨回單交給所屬部門經辦人,如遇單據遺失等后果由司機負完全責任。且要如實填寫回饋情況寫明原因以便部門經辦人安排。 ⑧車輛回公司后,必須及時清理車內的雜物、貨品,辦理相關交接手續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車輛上不得留有貨物過夜,一經發現,立即處罰。
⑨回公司車輛停放在指定位置,登記好相關數據并鎖好方向盤、車門等,確保車輛安全。
⑩認真執行車輛回公司制度,任何人員不得將車輛開回家中,因特殊原因不能回公司,須經公司領導批準,并確認車輛在外停放安全,否則后果自負。
(11)出車前嚴禁飲酒,行駛中注意力高度集中,嚴禁在行車時與隨行人員談笑風生。
(12)司機須接受無條件接受調派命令,不得以任何原因推諉,如有意見應在執行任務后向相關負責人或上級領導反映。
(13)為了隨時保持良好的溝通與聯系,司機的手機從7:00~22:00必須處于開機狀態,并保證有充足的話費及電量。
(14)司機個人素質:
司機需保持良好的個人形象,保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注意個人的言行,禮貌待人、微笑服務,絕不充許在客戶面前影響公司形象,否則重罰。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熱情切,為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遵守客戶方廠規廠紀。
9、費用報銷:
(1)車輛加油必須統一在公司指定的加油站加油,并于當天晚上加滿油,以備第二天及時用車。
(2)出差車輛的路橋費及加油費實行實報實銷。
(3)除指定車輛、路段外,原則上不得走高速,不得在指定加油站外加油,特殊情況需市場部隨行人員簽署證明,否則不予報銷。
10、獎勵:
(1)符合公司規章制度范圍內的事跡,按照公司規章制度獎勵。
(2)每月車輛保養佳、無投訴、無違章、無事故予以50元獎勵。
(3)年度無違章、無事故、無投訴獎勵500元。
11、懲罰
(1)在公司規章制度范圍內的按公司規章制度處罰。
(2)每月30日以前,司機應查詢自己負責的車輛有無違章并及時處理,司機直接負責人負責監督。
(3)如司機提出維修申請后,因相關負責人未認真對待而造成損失或違章事故的,每次對負責人罰款100元。
(4)車容不整潔、沒有對車輛及時清理罰每次罰款10元,車上存有貨物過夜的每次罰款50元。
(5)司機沒有履行應盡的職責造成客戶投訴的每次罰款50元。
(6)司機未做好出車前檢查(如:缺水、油,電路故障等)處以每次罰款50元。
(7)因管理及監控不力造成貨物單據遺失、車輛損壞、丟失的,除追究主要責任人外,相關人員承擔連帶責任。
司機管理制度12
設備器材科是醫院醫療設備管理的專業部門。在分管院長的領導下,根據國家和上級有關設備管理方面的方針、政策法規條例中的規定,結合醫院的實際情況,實施醫院的設備管理。
一、參加醫院醫療設備的.全過程管理,醫療設備的規劃調研、立項審查、設備選型、購置驗收、安裝調試和投入使用等前期工作。
二、負責醫院范圍內醫療設備的業務管理。組織各使用科室建立建全設備臺帳及設備維修保養記錄,按固定資產臺賬貼標識卡統一管理。
三、負責編制落實醫療設備的維修計劃并組織實施。
四、負責組織醫療設備調撥、報廢的鑒定及報批工作。
五、負責組織編制、審查上報醫療設備的購置、更新計劃。積極推廣應用設備狀態檢測和故障診斷技術,不斷學習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科學的管理方法。
六、定期下科室巡回檢查設備的使用及完好情況。
七、分類建立健全設備臺帳明細,建立設備管理數據庫。
八、按規定上報統計報表資料,做好年度大型醫療設備的效益分析工作。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努力提高設備的使用率。充分發揮設備的效益。
司機管理制度13
第一條公務車僅限用于公司公務接待,各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車輛費用納入用車人(部門)核定的車輛費用,所有人員需嚴格遵守公務用車管理制度。
第二條派車單制。公務車輛派出執行派車單制,用車人用車前需嚴格填寫統一印制的《某某公司派車單》(見附表一,以下簡稱派車單),司機見派車單出車,若無派車單嚴禁出車,否則由司機個人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簽字并由司機在一個工作日內持派車單由車輛管理人簽字確認。
第三條派車流程。用車人到辦公室填寫派車單完畢后交由本部門經理或分管領導批簽,后交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由行政主管簽批,最后由董事長確認后方可派車。事情緊急時經董事長同意后,可由行政主管電話通知司機出車,回來后由用車人于半個工作日內補齊派車單及相關程序,否則由用車人個人負責本次出車的一切費用。
第四條公司公務車必須配備專職司機,嚴禁非公司專職司機駕駛公務車,否則由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共同承擔一切費用及后果,并對該車輛專職司機和駕駛者各處以1萬元/次經濟處罰。
第五條用車費用。公務車按其排量核定燃油費(見附表二),行車里程按實際發生數計算;司機報銷時需附派車單,一次一報,財務部門按派車單進行審核報支,并計入用車人部門車輛費用,沒有派車單或派車單沒有嚴格履行簽批程序的一律不予審核報支,否則由財務部門負擔費用。
第六條其他費用。公務車發生的過路費、過橋費、停車費等憑票實銷。
第七條差旅費。司機差旅費按普通員工出差標準憑票報銷,若一天多次往返濟南等就近地區且當天返回的,補助40元伙食補助,報支時必須由車輛管理人審核簽批,實際發生費用超出此標準者須由分管領導簽批、經車輛管理人、行政主管和財務部核查后報支。
第八條車輛維護與維修。司機要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與維修,以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車輛付費維護、維修前由司機填寫《某某公司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簡稱:《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見附表三)經車輛管理人簽字同意并經行政主管審批,董事長審批后方可到公司指定的.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并憑《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報銷維護、維修費用。
維修、維護費用低于1000元(包括1000元)時由行政主管簽批;超過1000元時由董事長簽批。無《車輛維護和維修申請單》或未到指定汽車修理公司進行維護、維修的不予報銷;如因司機未能對車輛及時進行維護、維修而致車輛不能正常運行者,對司機給予1000元/次經濟處罰,情節嚴重者給予5萬元以下經濟處罰,并同時給予停職或解除勞動合同的處罰。
第九條外租車輛。當公司公務車輛不在或不足時,須報經行政主管及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由用車部門自行向外租用車輛,返回后由用車人持單由行政主管簽字確認,否則不予報支;外租車輛按1.35元/公里報支費用,過路過橋費用實報實銷。租車所有費用全部在用車部門費用內列支。
第十條嚴禁將公司公務車輛非派出時間開離單位,特殊情況時需經行政主管批準,否則一經發現給予司機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司機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一條車輛管理人。
(一)辦公室指派專人負責車輛管理。
(二)車輛管理人須嚴格審批派車單,保證派車單所填項目真實。
(三)嚴格審查用車費用。
(四)定期檢查車況,監督司機對車輛的修護和保養。
(五)負責對司機的安排與管理。
第十二條用車人管理。
(一)用車人須公務需要才可申請派車,嚴禁公車私用。
(二)如實填寫派車單,寫明目的地等項目。
(三)外出途中,無正當理由不得要求司機繞行或中途停留等。
(四)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須電話向行政主管請示并獲得批準后方可實施。否則一經發現給予用車人1000元/次經濟處罰,所發生的后果由用車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二條司機管理(對所有司機適用)。
(一)因工作需要時,司機必須無條件執行派出任務。
(二)司機務必保證全天手機暢通,否則依據公司手機管理制度執行。
(三)司機非出車時間必須按指定時間到指定地點坐班,因事外出需履行請假外出手續,否則按公司考勤管理規定執行。
(四)司機出車返回后務必按第二條規定到辦公室報到,否則依據公司考勤管理制度按遲到、曠工執行。
(五)因工作原因占用司機休息時間可由司機向行政主管申請于非出車時間補足。
(六)司機必須熟練掌握公司企業簡介、發展戰略、企業文化、公共禮儀、青島市簡介,此項內容作為司機上崗資格的基本考核內容。
(七)司機須嚴格按照派車單所載目的地出車。出車后,及時返回,不得隨意繞行或無故拖延時間。
(八)外出途中,如因工作需要或情況緊急,用車人確需繞行或中途停留,司機經核實后須無條件配合。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發布之日起開始執行。
司機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本作業指導書規定了我司叉車作業需遵守的規定,以確保叉車駕駛安全。
二、適用范圍
適用公司全體叉車駕駛人員。
三、職責
1營運部負責成品倉裝卸用叉車的使用和保養及駕駛人員的調度、管理。
2叉車駕駛員負責把公司的叉車送修理處維修,并在現場監督維護過程,有特殊情況的要向上級主管匯報,否則
四、程序
(一)資格要求
1叉車駕駛人員必須經勞動部門培訓并取得叉車駕駛操作證后方能上崗,無證人員嚴禁駕駛叉車。
2沒有公司的安排,叉車司機不準擅自教別人駕駛叉車,違者罰款200元/次,因此導致了嚴重后果的因由叉車司機承擔最少80%以上的責任。
(二)駕駛前檢查
1檢查轉向燈、剎車、喇叭、前燈、和反觀鏡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彎曲、損壞及裂紋產生。
2檢查燃料系統所有管道、接頭是否有泄露,檢查燃料油、發動機油、齒輪油、波箱油、液壓油及水箱水位、電池水是否足夠。不足時應按標準要求或標準線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駕駛規定
1凡使用叉車者,一定要用叉車專用鎖匙,啟動后不允許撥出車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車鎖匙啟動叉車,避免損壞車鎖。
2啟動叉車時,每次啟動不得超過5秒鐘,再次啟動應隔10~15秒以上,若連續三次啟動不成時應再隔5分鐘。冬天啟動時,應進行預熱后再啟動。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啟動時,應及時通知維修部人員進行處理,避免造成蓄電池損壞。
3叉車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駛。叉車出入門口應減速慢行并響喇叭。駕駛時必須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車啟動時,注意觀察周圍是否有其它車輛、行人或障礙物;轉彎時要看倒后鏡及觀察左右側的情況,要亮指示燈,慢行并響喇叭;倒車時應先看倒后鏡及回頭觀察情況,無障礙物始能行駛。
5車輛與道路邊緣應保持一定距離,以策安全。叉車載有物料,在下斜坡時,應倒車行駛并控制好車速。上下斜坡時應慢速行駛,下斜坡時嚴禁空檔滑行。
6行駛時貨叉應距地面20-30cm,在行進中不允許升高或降低貨物,不得急剎車和高速轉彎。
7遵守貨運站場的限速規定,車速不得超過5km/h;嚴禁高速行車,以保證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見的地方,請減速慢行,并鳴喇叭;在潮濕、不平的地面行駛及轉彎時,請減速;避免急轉彎,避免在不牢固的物體表面行駛。
9運輸途中停車時,一定要把手剎掣拉起并掛空檔才能離開叉車。
10叉車出入門口或裝卸貨物時應注意構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駛入或駛出。
11行車時,非業務需要,一般人員不得坐在叉車司機身邊,更不能用來運人,或進行其它與叉車作業無關的工作。
12嚴禁超載行駛,不得在危險品區域內擅自接駁蓄電池等叉車電路,以免產生火花
(四)裝卸規定
1叉車裝運的貨物不能太高,以免擋住駕駛員的視線,導致事故的發生;除短距離移位外,不得同時運輸兩板的'貨物。
2叉起貨物時,貨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時,應先下降后傾斜。
3利用叉車升空工作時,一定要站穩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準站立在鏟叉上作業。
4不要運送松散的貨物以免翻倒,運送前應將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穩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設備、空桶、易滑動之缸體或物件必須綁上繩索,綁緊后方可提升。
5不準用貨叉直接叉運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險品。
6停車時,不要將貨叉懸空。禁止叉物懸空時司機離開叉車。
7無論有無裝貨,貨叉下面絕對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貨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無礙通行的地點,貨物或叉車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違反操作規定導致貨物或車輛、人員損害的由叉車司機承擔60%以上責任,故意違反規定的將依情加大處罰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業完畢將叉車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貨叉平放地面并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整理清潔;
2停放后將方向桿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剎車
(六)保養規定
1注意保養工作,駕車前檢查遇有剎車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時通知維修部門處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發現叉車有異常聲音或出現故障,應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維修師傅進行檢修,司機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車一次,并將空氣濾清器芯吹干凈。各部位所需的油、水、電池補充加足。每個月最少打兩次黃油。每月最少要給升降鏈條加黃油一次。
4叉車保養責任人所保養的叉車及廠內的叉車駕駛員,如違反上述的規定,按失職處理,并視情節嚴重程度給予全廠通報批評和進行處罰。
五.獎勵制度
對于每個叉車司機在一個月內無差錯、安全事故,叉車保養良好的每月另給獎金壹佰元。連續一年無安全責任事故及對叉車保養良好者獎勵20xx元/年。
六.嚴格做好相關記錄
(一)叉車檢查記錄,實行每一個班次有記錄在案,如公司檢查時發現未備案的每次處罰50元
(二)制作維修單,對于每一次的維護做好詳細的記錄,每漏記一次罰10元。
司機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加強公司機動車輛管理和駕駛員的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要加強各類機動車輛的維修保養,保持良好的車況;加強駕駛員隊伍建設,不斷提高務質量與水平,確保順利完成各項行車準備,促進企業經營管理工作。
第二章機動車輛的管理
第三條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的運行技術條件必須符合國家規定標準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四條各種機動車輛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集中管理,統一控制使用,并負責車輛的申領牌照、驗車、更新等事宜。
第五條公司機動車輛的使用應堅持最大限度利用現有資源,方和滿足工作需要,確保公司領導用車。一切與工作無關的,均不得使用公司車輛。凡路線較近、乘坐公交車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六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必須填寫公司《用車登記》,并于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在安排用車時,將根據路線長短、攜運物品、《用車登記》送交的時間先后等情況進行合理調配、統一安排,并及時告知有關部門。
第八條如遇緊急情況需要用車,可由用車人向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口頭申請。經情況核實后,行政人事部可以臨時調整用車,并由該負責人直接通知駕駛員,說明用車人、用車時間、地點和路線。緊急用車人事后應補填《用車登記》,并由駕駛員于第二天交辦公室保存。
第九條駕駛員必須憑《用車登記》出車,用車人不可直接向駕駛員要車。
第十條專職駕駛員出車前后應認真做好車況的檢查工作,并在《用車登記》備注中予以注明。
第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婚喪等特殊情況需要借用公司車輛時,一般應盡量提前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工作用車的情況下,行政人事部將予以安排。
第十二條外借機動車輛,應由我位安排駕駛員駕駛,有特殊要求的,必須經地產常務副總經理批準,簽訂有關協議,并由駕駛員做好車輛的交接手。外借車輛所耗用的汽油,一般由借車位自行解決,或收取汽油費(票)。外借期間車輛若有損壞,由借車位負責修復,并酌賠損失。
第十三條機動車輛的.年度檢查,須按交通管理部門的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并做好檔案記錄。
第三章機動車輛的維修與保養
第十四條要加強機動車輛的日常保養工作,雨后須及時清洗擦拭,車身常打蠟、座套常換洗,保持良好車況和整體清潔。
第十五條各種車輛的大、中、小維修,由公司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駕駛員不得擅自聯系修理和自己采購配件。
第十六條車輛的一、二級保養,由駕駛員按實際行駛公里數或規定時間進行。一般一級保養為10000公里;或“一保”每季度一次,“二保”一年一次。
第十七條公司每年進行一次車況考核評定,由行政人事部組織實施。
第四章機動車輛的使用
第十八條公司領導用車須確保。各部門因工作需要用車,應于實際用車日的前一天15:00之前向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統一安排用車。
第十九條行政人事部一般按各部門送交用車時間的先后安排用車。如遇緊急要車,可臨時調整,并及時通知有關部門。路程較近、公交車輛比較方的一般不安排用車。
第二十條駕駛員須憑《用車》出車,無《用車》的一律不得出車。
第二十一條員工因住院、喪事等特殊情況需借用車輛,一般應提前1天向行政人事部提出,在不影響公司工作用車的前提下,行政人事部將予安排。
第五章駕駛員的管理
第二十二條車輛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條例》、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及駕駛員操作規程,保證行程安全。
第二十三條駕駛員必須自覺參加規定的安全學習活動。學習出席率必須達到80%以上,在百日安全競賽及審證期間則不低于90%。
第二十四條駕駛員應遵守市公安局規定的年度審證制度,無故逾期不辦致使駕駛證自行失效的,后果自負。因保管不善而遺失駕駛證、行車證及車上物品等,由其自行補辦各種手,補證費自理。
第二十五條駕駛員必須注意自身儀表舉止,講禮貌,守紀律,從調度,文明行車;不得公車私開,不得索要禮品和其他費用(收受禮品一律上交公司)。無出車任務時,須在公司留守等候;未經有關領導批準,不得擅自外出。
第二十六條車輛行駛途中發生各種事故,駕駛員不得私自處理,須及時報告有關領導;凡涉及人事故,須主動及時報交通管理部門處理,如拖延不報,造成后果自負。
第六章安全行車
第二十七條為加強安全行車管理,駕駛員須做到:
1、遵紀守法。行駛途中,禮讓三分,不超速,不超載,不強行超車。
2、出車前須全面檢查車況,作好各項行車準備工作,不帶故障出車。
3、行車時要集中思,不和乘客閑談,不開“英雄車”、“賭氣車”,不準叼著煙開車。
4、上班時間不喝酒,參加宴請不喝酒,有值班任務時不喝酒。
第二十八條、附則:
本規定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負責解釋,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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