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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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消防器材管理制度,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精)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

      1目的

      為了規范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為公司)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使用及相關專項業務管理,明確各環節的職責分工和業務流程,確保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正常運行和臨警好用。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所屬各單位現配置在用的各種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

      3定義

      3.1本辦法所稱的消防設施、設備包括:

      3.1.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及手動報警裝置。

      3.1.2各類火災自動滅火系統。

      3.1.3機械防排煙系統、防火防煙分隔設施。

      3.1.4消防供水設施及室內、外消火栓系統。

      3.2本辦法所稱的消防器材包括:

      3.2.1移動式滅火器、滅火器材箱、消防水帶、消防水槍、消火栓箱、消防鏟等。

      3.2.2疏散指示標志和消防逃生應急照明指示標志等。

      3.2.3個人逃生疏散的防護裝備器材等。

      4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工作,實行公司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的原則,確保各種設施、設備、器材正常運行和完好有效。

      5管理職責

      5.1安全保衛部

      5.1.1安全保衛部是公司的消防安全監督管理機構,負責依法對公司所屬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安全管理實施監督,督促整改問題,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5.1.2負責傳達貫徹并監督執行國家和廣東省關于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技術規范、技術標準及管理規定。

      5.1.3參與建設工程消防設施、設備的規劃、專業技術審查,提出審查意見。

      5.1.4負責公司各單位年度消防器材購置計劃的審核、編制、申報、購撥工作。

      5.1.5監督指導公司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配置、使用和狀態控制管理,落實責任制考核。

      5.2設備管理部

      5.2.1設備管理部是公司消防設施、設備歸口管理單位,負責制定公司消防設施、設備點檢、維護管理制度。

      5.2.2負責委托、監督檢查各類自動消防系統設施、設備的全面檢測和維修保養。

      5.2.3負責跟蹤、了解消防設施、設備運行狀態,匯總編制消防設施、設備年度檢測計劃和預算,簽訂年度檢測項目的合同,并組織開展年度檢測工作。

      5.2.4負責根據合同(協議)要求組織開展消防設施、設備維保工作,負責向維保單位提供公司消防設施、設備管理的要求,落實監管,檢查考核。

      5.2.5具體負責監督檢查公司各單位消防設施、設備的點檢、維修和維護保養工作,落實檢查考核。

      5.3投資管理部、項目管理單位按照職能分工,依據消防法規、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分別負責對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技改(含室內裝修、用途變更)工程消防設施、器材進行依法配置與工程竣工驗收前的維護管理,確保在建工程竣工驗收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保質保量、配置到位,投入使用。

      5.4公司各單位負責消防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日常管理。應在單位內部明確設立管理機構或負責人,履行下列工作職責:

      5.4.1貫徹落實國家有關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的規定和標準,制定本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制定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工作計劃。

      5.4.2檢查消防設施、設備的運行和維護管理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記錄,報告單位主管領導。

      5.4.3負責提出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費用的申報,并跟蹤督促落實。

      5.4.4依據本單位制定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安全管理制度,落實責任制考核,依規進行獎懲。

      5.4.5建立并及時更新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管理檔案文件。

      5.5兩個單位以上共用建筑內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由公司授權的固定資產產權所屬單位或部門負責。

      6管理程序及責任

      6.1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應落實逐級管理責任制,建立經濟責任制考核辦法。

      6.2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維護應建立檢查、點檢、測試和故障記錄、報告、消除等制度,由單位消防管理負責人組織落實。

      6.3單位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全面檢查、點檢應每月進行一次,工段每周進行一次,班組每日進行一次,并完善記錄臺帳。

      6.4發現消防設施、設備故障,應及時報告、通知本單位及相關部門進行修復。因故障、維修等原因,需要暫停系統

      的,需經本單位、監管部門批準,采取有效措施確保安全。任何單位和個人嚴禁擅自拆卸或者停用消防設施、設備。

      6.5單位甲、乙級防火重點部位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納入崗位班組日常工作管理,落實崗位責任制。對消防設施、設備和器材每日至少進行一次巡查,每周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認真做好記錄,完善管理檔案。

      6.6單位消防設施、設備、器材的管理,應建立專項檔案,檔案資料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6.6.1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負責人名單。

      6.6.2義務消防組織機構人員名冊。

      6.6.3自動消防設施、設備值班、操作人員名冊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6.6.4消防設施、設備配置點及名稱、品種、規格、數量、配置時間、使用年限等明細臺帳。

      6.6.5消防設施的各類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及責任制考核辦法、獎懲記錄等。

      6.6.6消防設施、設備檢查、點檢及隱患整改的情況記錄。

      6.6.7員工消防安全培訓情況記錄。

      6.6.8滅火疏散預案及演練情況記錄。

      6.6.9發生火警火災事故記錄文件。

      6.6.10自動消防設施、設備安裝調試報告、系統檢測報告、消防機構的審核意見書、竣工驗收意見書、檢查意見書、整改通知書、維修維護保養合同書、臺帳及消防控制室值班、巡查、點檢記錄等。

      6.6.11其他需要歸檔的文件資料。

      6.7超過消防技術標準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消防設施、設備、器材必須按時進行更換。

      7附則

      7.1本辦法納入公司精神文明責任制和治安保衛責任制進行考核。

      7.2本辦法與現行法律法規有抵觸或未盡事宜,以現行法律法規為準。

      7.3本辦法由安全保衛部負責解釋。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2

      一、消防設施維護管理制度

      1、按每年、月、日需要管理、維護的內容,年度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組織,每月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人會同專業維保單位組織,每日由主管安全部門班組長負責實施。

      2、每日工作:

      (1)、檢查報警控制器功能是否正常、

      (2)、檢查消防水池和消防水箱的水位、閥門啟閉狀態;

      (3)、檢查泵房配電動力柜電源指示是否正常;

      (4)、檢查室內消火栓、噴淋管道壓力表數值是否正常;

      (5)、檢查消火栓、噴淋泵出水管閘閥及單向閥狀態;

      (6)、將有關情況記入運行記錄。

      3、每月工作:

      (1)、自動或手動檢查防、排煙設備、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氣溶膠自動滅火系統、火災應急廣播的控制、顯示、運行、聯動功能;

      (2)、每月選取不同區域進行全聯動測試,觀察消防監控中心消防控制設備信號反饋情況;

      (3)、對消火栓泵、噴淋泵、穩壓泵啟動試驗,查看配電設施及泵運轉情況;

      (4)、檢查主電源、備用電源供電、充電是否正常;

      (5)、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和維護,認真填寫文字記錄,大型檢修項目應填寫設備技術檔案。

      4、每年工作:

      (1)委托具有資質的消防設施檢測企業對固定消防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測試和維護保養。

      (2)每年于4月、10月兩次保養室外水泵結合器,在10月做好防凍措施,與公安消防隊聯系通過水泵結合器進行消防車加壓供水試驗。

      二、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由主管安全部門負責組織落實消防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2、消防器材按《建筑滅火器配置設計規范》及其他有關規定確定配置數量、型號類型,合理設置分布點。

      3、主管安全部門負責建立滅火器、自救面具等器材的維護保養管理檔案,記明類型、配置數量、設置部位和維護管理責任人,并制作維護保養卡進行明示。

      4、每月由各部門維護管理責任人配合安全部門檢查責任區域的'消防器材情況。

      (1)、滅火器材是否放置于干燥、陰涼、易取用的地方;貯氣壓力是否符合要求,噴射軟管有無老化破損及噴嘴堵塞、滅火器箱上鎖鎖閉現象;

      (2)、自救面具是否置于易于取用和干燥、避光的指定場所,有無丟失現象;

      5、每12個月組織或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進行1次功能性檢查,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距出廠日期5年,以后每隔2年必須進行水壓試驗;手提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10年,推車式貯壓干粉滅火器有效使用時間為12年,防煙自救面具的有效使用時間為距出廠日期滿5年,防毒面具為8年,到期強制報廢。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3

      1、根據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逐級建立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檢查制度。

      2、公司安全生辦公室人員每月對公司進行防火檢查、公司安全辦公室每季度對整廠檢查并復查追蹤提出改善。

      3、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該填寫記錄、并按規定要求關人員在記錄本上簽名。

      4、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刊號面的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隱患。

      5、燃易爆物危險品應放置庫房內的指定專用位置、配備必須的滅火器、易燃易爆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倉庫工作人員應堅守崗位、非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6、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處罰10—100元。

      消防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火警電話(119)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設備,在火災中能迅速組織學生逃生避險,不組織未成年學生參與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119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4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1、根據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登記和統一管理,公司安排統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常檢查,按規定配臵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型號、規格、數量、金額、位臵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臵,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各生產班組、工作區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臵上的,班長要協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現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常現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各部位配臵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臵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臵清楚、數量、性能心中有數,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生產管理區域的劃分,負責區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臵,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定的人員,有權規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者有權提出經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臵更換,檢測維修

      4.1各部門、車間根據消防要求欲購臵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臵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臵、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購臵和更換。

      4.3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系實施。

      4.4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現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對配設、發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滅火器的選擇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5.4撲救帶電火災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

      5.5撲救A、B、C類火災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從滅火的原理上講,磷酸銨鹽干粉和鹵代烷滅火器都適用于A、B、C類火災,所以對這幾類并存的混合火災,應優選用這兩類多功能的滅火器,也可解決同一配臵場所不宜放臵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的問題。

      5.6撲救D類(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鋁合金等)火災的滅火器應由設計部門和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協商解決,對D類火災的金屬燃燒的火災,就我國目前情況來說,還沒有定型的滅火器產品,目前,國外滅D類火災的滅火器主要有分狀石墨滅火器和作金屬火災專用的干粉滅火,在國內尚未定型生產這類滅火器和滅火劑的情況下,可采用干砂或鑄鐵粉末來代替。 5.7在選用滅火器時,應考慮不同滅火器之間可能產生的相互反應,污染及其對滅火的影響。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間聯用都存在一個相溶性的問題,相溶的滅火劑之間可能發生相互作用,產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滅火效力明顯降低。磷酸銨鹽干粉同碳酸氫鈉干粉,硼酸氫鉀干粉不能聯用,碳酸氫鈉干粉、碳酸氫鉀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學泡沫也不能聯用。

      6、滅火器的分類:

      6.1按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可分為清水型、泡沫型、干粉型、鹵代烷型、二氧化碳型、酸鹽類型等。

      6.2按移動方式不同,可分為手提式、推車式。

      6.3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不同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

      6.4種常用的滅火器見附頁。

      7、火器配臵

      7.1一個滅火器配臵場所所計算單元內的滅火器配臵數量不應小于2具,不宜多于5具。

      8、設臵要求:

      8.1滅火器應設臵在明顯的地點。

      8.2便于人們取用(包括與滅火器設臵相關的托架和滅火器箱等附件)。

      8.3滅火器在某些場所設臵時應有指示標志。

      8.4手提式滅火器應設放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米,底部離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8.5滅火器應設臵穩固,銘牌必須朝外;(便于分清性能指標、確定使用撲救火災的種類和用法)。

      8.6滅火器不應設臵在潮濕或腐蝕性的地點,如實在無法避免則規定要從技術上管理上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設臵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8.7滅火器不得設臵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9、滅火器的外觀檢查:

      9.1檢查滅火器的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一經開啟,即使噴射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再充裝,充裝后作密封實驗,并重新鉛封。

      9.2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

      9.3檢查滅火器可見零附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銹蝕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9.4檢查貯壓式滅火器的壓力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9.5檢查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暢通,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檢查干粉滅火器噴嘴的防潮嘴是否完好,噴嘴零件是否完備。

      9.6附表:《滅火器定期檢查記錄表》(由安全部門存檔)

      10、檢修、滅火劑再充裝

      滅火器的檢修以及再充裝應由經過培訓的專人進行,滅火器作檢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關標準的規定,并在滅火器上的明顯部位貼上(或附上)不易脫落的標記。表明維修或再充裝的日期、維修單位名稱和地點。

      10.1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

      各類滅火器每次充裝前或使用一定期限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壓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確保滅火器材的實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0.1.1泡沫滅火器使用滿二年;

      10.1.2二氧化碳滅火器滿五年;

      10.1.3干粉、1211滅火器滿三年;

      10.2部門所配滅火器及水帶的型號包括配臵類型、數量、設臵位臵、檢修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見附表《滅火器檔案》)

      10.3消火栓的維護與保養

      10.3.1室內消火栓的維護保養要求:

      A室內消火栓是建筑物內的一種固定的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箱體、箱內水帶、水槍等。

      B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象,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并進行放水試驗,試驗后及時擦干,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C定期檢查消火栓箱門、卷盤、水帶、水槍是否損壞,門鎖開啟是否靈活,拉環鉛封、水帶、轉盤框架是否完好,發現問題及時更換和修理。

      10.3.2室外消火栓的維護保養要求

      A室外消火栓主要由地上式和地下式兩種,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彎座(直接安裝于供水管網上),閥座、排水閥、法蘭接管、啟用桿、本體和大小出水口等組成。

      B每月或重大節日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C檢查時要放盡管道的銹水,吸干本體內余水或疏通發水閥排除積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積的灰塵和污漬,在消火栓軸心上加上潤滑油,大小出口上加黃油,并根據外表保護需要進行油漆。

      D消火栓周圍3米內嚴禁堆物,15米內嚴禁停車,嚴禁設欄、設廣告圍堵消火栓,不能影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E消火栓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要求,其間距不得大于120米,60米寬的馬路必須雙向設臵;消火栓大出口必須朝馬路,其本體離馬路邊沿石一般為0.5米-1米,因特殊情況需要搬遷、拆遷的應報請有關消防機構審批。 F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須保持良好、平時做到無漏水、無銹蝕、開啟方便,操作靈活。

      附:《消防水栓(箱)檢查記錄表》,并上報消防管理部門存檔。

      10.2對違反本規定的處罰

      10.2.1消防器材、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各部門每日要旅行檢查登記制度,如發現滅火器失效,影響滅火,首先追究班組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人的責任,部門、車間負責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10.2.2因火警動用消防器材和設施的要及時報安委辦,對隱瞞、慌報、遲到的,公司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10.2.3因管理不善,造成小販器材設施損壞丟失和非火警發生、私自動用水槍、水帶、消防水、滅火器者,嚴格落實消防獎懲制度。

      10.2.4安委會將不定期表揚執行本規定的好人好事,處罰違反本規定的有關人員,維護規定的嚴肅性,以規治廠。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了加強現場消防設施和設備的維護和管理,確保各項消防設備在火災發生后能有效地滅火,第一時間撲滅初火,減少人員傷亡和物質損失。

      二、安全負責人

      消防設施設備的維護和管理由各施工現場工程隊或加工廠質量安全主管負責,公司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定期檢查。

      三、消防設備分類:滅火器、消火栓

      (一)滅火器的維護和管理

      1、滅火器存儲

      滅火器應保持干燥和通風,環境溫度應在— 10—45℃范圍內,防止瓶體受濕和腐蝕;避免陽光暴曬和強輻射熱,以免影響滅火器的正常使用;在運輸和儲存過程中應避免碰撞。

      2、滅火器的檢查

      (1)使用單位每月對滅火器進行一次檢查,檢查數據包括:責任人維修責任的落實情況;滅火器的壓力值是否在正常壓力范圍內;安全銷、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不得挪作他用;滅火器放置牢固,不得埋壓,滅火器箱不得上鎖;滅火器存放區域應遠離陽光和強輻射熱;滅火器是否在有效期內。

      (2)將滅火器檢查情況填寫在“滅火器管理卡”上,掛在滅火器瓶上,以便明確標明。

      (3)使用單位應當組織或者委托維修單位對所有滅火器至少每12個月進行一次功能檢查。主要檢查數據有:滅火器氣瓶是否生銹或變形;銘牌是否完整、清晰;噴嘴是否變形、開裂或損壞;噴淋軟管是否暢通、變形、損壞;滅火器壓力表外表面是否變形或損壞,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內;滅火器手柄、閥體等金屬部件是否有嚴重損壞、變形、腐蝕等影響使用的缺陷;滅火器的橡膠、塑料部件是否變形、變色、老化或破損;

      3、滅火器的更換、維修和報廢。

      (1)有機械損壞、明顯腐蝕、滅火劑泄漏、開啟使用或具備其他維修條件的滅火器,應及時修理或報廢。

      (2)滅火器一旦打開,即使噴得不多,也必須按照規定的要求重新加注。

      (3)無論滅火器是否使用過,從生產之日起達到規定的使用壽命后(每個滅火器的氣瓶都有生產日期)必須送維修單位維修,達到報廢壽命時必須報廢。

      (二)消火栓的管理

      室內消火栓的檢查主要包括消火栓、管道和水源。

      1、檢查消防栓。室內消火栓箱應始終保持清潔干燥,防止生銹、擦傷或其他損壞。至少每六個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和維護。主要數據如下:檢查消火栓、消防卷筒供水閘閥是否漏水,如有漏水,更換密封圈;檢查消防水槍、水管、消防卷筒等,各附件應齊全完好,卷筒轉動應靈活;檢查報警按鈕、指示燈和控制電路,確保其功能正常,無故障;消火栓箱體外觀及箱體內裝配的.部件無破損,鍍層不得脫落,門玻璃完好;消防消火栓、給水閥、消防卷筒等所有旋轉部件應定期注滿潤滑油。

      2、供水管路的檢查。

      (1)對管道進行目視檢查,如有腐蝕、機械損壞等,及時修復;

      (2)檢查閥門是否有泄漏,及時修理;

      (3)室內消火栓設備管路上的閥門為常開閥,平時不得關閉,并檢查其開啟狀態;

      (4)檢查管路是否固定牢固,如有松動,應及時加固。

      3、水源檢查。

      (1)按有關要求檢查水泵設施,注意啟動水泵設備是否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

      (2)檢查水箱(或氣動供水設備),如有損壞及時修理。如發現異常,應關注水箱內的檢測信號設施,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3)檢查水泵轉接頭上的設施是否完好,止回閥、安全閥、接口等部件是否異常。檢查時還應注意水泵適配器附近的室外消火栓或其他水源是否符合相關要求。

      4、消防設備的管理

      (1)增加、更換、維修、報廢消防設備。由現場項目組或加工廠統一安排。

      (2)若消防設備出現問題,應盡快向加工廠項目經理或廠長匯報,并在質量安全環保部門備案。

      (3)人為管理不善造成消防設備損壞、丟失的。扣除用戶部門的安全評分。

      (4)各項目組和加工廠必須建立消防設備明細賬。臺帳每六個月提交質量安全及環境保護署存檔。

      消防器材及安全管理制度3

      1、專職管理員負責消防設施的日常使用和管理。專職管理員每天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堅持設施清潔、衛生、完好。

      2、消防集中管理部門負責對消防設施設備的技術性能進行維護和定期技術檢測,并安排專職管理員每天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檢查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的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3、定期測試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

      (1)煙霧、溫度感測報警系統的試驗,由消防集中管理部門組織實施,保衛部參加。每個煙霧和溫度傳感探頭應至少每年測試一次。

      (2)消防泵、噴淋泵、水幕泵每月測試一次,檢查是否齊全,可以使用。

      (3)正壓送風防煙系統每半年進行一次試驗。

      (4)室內消火栓及噴淋水排放試驗每季度進行一次。

      (5)其他消防設備的試驗時間應根據不同場景確定。

      4、消防設備管理:

      (1)在冬夏預防期間,每年對滅火器進行兩次普查和換裝。

      (2)安排專人定期對消防設備進行管理和檢查,確保消防設備處于良好狀態。

      (3)經常對消防設備進行檢查。如有遺失或損壞,應立即補充,并向領導報告。

      (4)各部門消防設備由本部門負責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類消防設施的使用性能,保證撲救火災過程中操作有序、準確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記錄和交接班記錄,處理消防報警電話。

      3、按時交接班,做好值班記錄、設備情景、事故處理等情景的交接手續。無交接班手續,值班人員不得擅自離崗。

      4、發現設備故障時,應及時報告,并通知有關部門及時修復。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內線電話,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員禁止進入值班室。

      6、上班時間不準在消控中心抽煙、睡覺、看書報等,離崗應做好交接班手續。

      7、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119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6

      1、 目的:

      1、1為保障公司安全,確保公司安全生產,為公司的經濟效益保駕護航,突出“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做到滅火器材用時無礙,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

      3、 職責:

      3、1人事行政部保安隊負責落實檢查和保管。

      3、2人事行政部負責督導和指導。

      4、 程序細則:

      4、1消防器材人事行政部負責,每半年綜合檢查一次,每月點檢一次,做到臨警好用。

      4、2 本制度所指的消防器材具體為:各類滅火器、消防栓以及其他消防設施。

      4、3消防器材安置好以后,必須由各部門安全消防責任人負責,分段、分塊落實到班組。

      4、4消防器材周圍不得堆放雜物、貨物,不得阻塞通道,消防器材隨時保持清潔。

      4、5消防器材是滅火的專項物品,不得任意挪用。

      4、6消防栓箱內的'水帶、接口、板頭、噴槍等物品要每月檢查一次,且隨時處于備用狀態。

      4、7消防器材箱、消防栓及其內的物品損壞、缺少,將按公司《獎懲條例》予以處罰。情節嚴重者按破壞消防設施論,送交派出所處理。

      4、8公司建筑物內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員活動的地方、公共場所、娛樂場所、樓層間、機房、電房、廚房、辦公室等部位視情況配備輕便手提式滅火器材,由管轄部門負責維護保管及外表的清潔衛生,擺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雜物,改變消防器材擺放的位置時,要經人事行政部同意,有意損壞消防器材要罰款,情節嚴重的要追究責任。

      4、9過期損壞或因消防演習使用過的消防器材經人事行政部確認后,統一進行配備、裝藥,并按《廢棄物管理程序》規定處理。

      4、10公司各類滅火器由人事行政部統一每年一次換藥并送檢消防部門。

      4、11消防手電筒、出口指示燈、事故應急照明燈保持完好。

      4、12采購消防器材時,應符合環保要求。

      4、13報廢管理:

      從出廠日期算起,達到如下年限的必須報廢:

      手提式化學泡沫滅火器―――5年;

      手提式酸堿滅火器―――5年;

      手提式清水滅火器―――6年;

      手提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8年;

      手提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年;

      手提式1211滅火器―――1年;

      手提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推車式化學泡沫滅火器―――8年;

      推車式干粉滅火器(貯氣瓶式)―――1年;

      推車貯壓式干粉滅火器―――12年;

      推車式1211滅火器―――1年;

      推車式二氧化碳滅火器―――12年。

      另外,應報廢的滅火器或貯氣瓶,必須在筒身或瓶體上打孔,并且用不干膠貼上“報廢”的明顯標志,內容如下:“報廢”二字,字體最小為25mm×25mm;報廢年、月;維修單位名稱;檢驗員簽章。滅火器應每年至少進行一次維護檢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7

      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是指滅火器、干沙箱、防毒面具等器材。消防設施是指建筑物內的火災自動報警系統、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水幕系統、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室外消火栓、高位水箱、水泵接合器、警鈴等固定設施。消防安全標志是指與消防有關的文字、圖案等。

      二、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是撲救各類火災的先決條件和戰斗武器,要求全體員工都要愛護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志。

      三、非火災情況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需經消防管理部門許可。

      四、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五、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六、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

      七、由專職人員對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使用情況進行日常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日、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八、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

      8.1、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定期檢查

      1、每日檢查

      每日應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和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檢查方法:有自檢、巡檢功能,可通過搬動自檢、巡檢開關來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沒有自檢、巡檢功能的,也可采用給一只探測器加煙(或加溫)的方法使探測器報警,來檢查集中報警控制器或區域報警控制器的功能是否正常。同時檢查復位、消音、故障報警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季度試驗和檢查

      每季度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下列試驗和檢查

      (一)、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用專用加煙(或加溫)等試驗器分期分批試驗探測器的動作是否正常,確認燈顯示是否清晰。試驗中發現有故障或失效的探測器應及時拆換。

      (二)、檢驗火災自動報警裝置的聲、光顯示是否正常。在實際操作試驗時,可一次全部進行試驗,也可部分進行試驗。但試驗前一定要做好妥善安排,以防止不應有的恐慌或混亂。

      (三)、自動噴水系統管網上的水流指示器、壓力開關等是電動報警裝置,應試驗他們的報警功能、信號顯示是否正常。

      (四)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具體試驗方法:切斷主電源,看是否自動轉換到備用電源供電,備用電源指示燈是否亮燈,4h后,再恢復主電源供電,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五)、有聯動控制功能的系統,應用自動或手動檢查消防控制設備的控制顯示功能是否正常。

      (六)、強制消防電梯停于首層試驗。如條件許可,客梯和貨梯也易切除外選,接通內選,進行一次強制電梯停首層試驗。

      (七)、消防通信設備應進行消防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對講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八)、檢查所有的手動、自動轉換開關,如電源轉換開關、滅火轉換開關、防排煙、防火門、防火卷簾門轉換開關、警報轉換開關、應急照明轉換開關等是否正常。

      (九)、進行強切非消防電源功能試驗。

      (十)、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及加煙、加溫試驗器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十一)、直觀檢查所有消防用電設備的.動力線、控制線、報警信號傳輸線、接地線、接線盒及設備等是否處于安全無損狀態。

      (十二)、巡視檢查探測器、手動報警按鈕和指示裝置的位置是否準確,有無缺漏、脫落和丟失,每個探測器的下方及周圍各方向,手動報警按鈕的周圍是否留出規定的空白空間。

      (十三)、可燃氣體探測器應按生產廠家說明書的要求進行試驗和檢查。

      3、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火災自動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8.2、自動噴水滅火系統的定期檢查

      1、日常檢查系統在使用中,應每日定期進行檢查,檢查內容包括:

      (一)、水源的水量和水壓。

      (二)、消防泵動力。消防水泵應每天運轉一次。若采用自動控制時,應模擬自動控制參數進行啟動運轉,每次運轉易為5min。

      (三)、報警閥各部件的工作狀態。每天巡檢一切供水總控制閥、報警控制閥及配件,進行外觀檢查,保證系統處于無故障狀態。

      (四)、自動充氣裝置的工作狀態(如氣壓水罐、增壓水灌)。

      2、定期檢查

      除日常檢查時,應每月對系統進行一次定期檢查

      (一)、噴頭。每月檢查一次噴頭外觀,噴頭外表應清潔,尤其是感溫元件部分,對輕質粉塵可用空氣吹除或用軟布擦凈;對含有污垢的噴頭應將其分批拆換,集中清理,但不能用酸堿溶液或熱水洗擦。

      (二)、報警閥。每月檢查一次室外閥門井中的控制閥,保證閥門處于開啟狀態。對報警閥進行開閥檢驗,觀察閥門開啟性能和密封性能,以及水力警鈴、延遲器的性能。此試驗可通過末端裝置進行。如發現閥門開啟不通暢或密封不嚴,可拆開閥門檢查,視情況調換閥瓣密封件。對安裝的壓力表要定期檢驗。

      (三)、管路。檢查系統管路有無腐蝕滲漏,濕式系統管路內的水應定期排空、沖洗。對水霧系統管路中的過濾裝置應定期清掃。如發現管路中有沉積物,應進行沖洗。

      (四)、水源。每月檢查一次貯存消防用水的水池、消防水箱,核對水位以及消防水不被他用的技術措施,發現故障,及時進行修理。檢查消防泵的啟動、吸水、流量和揚程,利用報警控制閥旁的泄放實驗閥進行一次供水試驗,驗證系統供水能力。

      (五)、每月檢查一次水泵接合器的接口及其部件,保證接口完好、無滲漏、有悶蓋。

      (六)、每月對水流指示器試驗一次,利用末端裝置實驗閥排水,檢查其能否及時報警。

      (七)、檢查火災探測報警裝置和壓力開關、水流指示器的工作狀態。如發現故障及時調換或檢修。

      3、年度檢查

      (一)、每兩年對儲水設備應維修一次,進行修補和重新油漆。

      (二)、每兩年對消防水泵應解體維修一次。

      (三)、自動噴水系統每年應進行一次可靠性評價,并對施工驗收、日常管理維護、修理情況進行總結。

      8.3、室內消火拴系統定期檢查

      室內消火拴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一)、消火拴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二)、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三)、報警按鈕、指示燈及控制線路功能正常,無故障。

      (四)、消火拴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五)、消火拴、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8.4、消防安全疏散設施的定期檢查

      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包括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疏散樓梯、防火門、防火卷簾門、疏散指示、應急照明燈具等設施。應按照有關規范配備相應數量的消防安全疏散設施,并建檔管理。

      1、每日對安全疏散設施進行巡查,發現有以下問題之一的,應立即整改。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堵塞安全出口。

      (三)、鎖閉疏散門。

      (四)、在疏散樓梯上堆放物品。

      (五)、破壞、覆蓋、挪用疏散指示標示、應急照明燈具。

      2、每月對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燈具的性能進行檢測,發現故障及時更換或維修。

      3、每月對防火卷簾門和防火門的開啟情況進行檢查,發現開啟不靈活、閉門器損壞等故障及時維修。

      4、每月進行一次電源切換試驗,以檢測疏散指示和應急照明的完好率,并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8.5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日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1、外觀檢查

      (一)、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二)、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三)、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四)、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五)、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一)、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二)、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三)、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四)、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8

      管理原則: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各食堂和個人必須遵守消防法規,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做好消防工作。

      2、本管理制度適用于各食堂與消防工作相關的單位和個人。

      3、采取“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食堂主要負責人是本食堂的防火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食堂的消防安全。

      消防組織及其職責:

      1、各食堂消防責任人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監督消防法律法規的實施。

      2)組織防火檢查,督促火災隱患的'整改

      3)負責對員工進行消防知識的培訓,宣傳消防法律、法規知識。

      4)負責對各食堂消防設備設施的建全、更換、添置。

      2、各食堂主要負責人是本食堂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食堂的消防安全,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本食堂的消防宣傳,教育和落實消防安全責任。

      2)對本食堂開展日常的消防安全巡視檢查,及時消除火災隱患,并做好檢查記錄。

      3)落實消防設備維護保養責任人,定期更換滅火器。

      4)落實二名義務消防員,明確義務消防員的職責。

      5)負責對本食堂臨時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嚴禁違章使用電器、液化氣。

      6)負責組織火災的撲救工作。

      火災撲救:

      1、滅火

      1)發現火警時,第一發現人應立即使用手提式滅火機進行撲救,同時進行呼叫,使其他人員聽見積極參加撲救。其他職工聽見要迅速報警,切斷電源,積極撲救。關鍵在于“滅早、滅小、滅了”不要驚慌失措,火場無論大小都應在統一指揮下進行撲救。

      2)當火情嚴重,在無力自滅自救時,一方面積極組織撲救、疏散物資設備保通信,另一方面,應立即報警(119),報警時要講清單位、地址、起火部位、燃燒物資、報警人姓名,并派人在路口接應和引導消防車進入。

      3)在撲救中,職工必須自覺服從現場最高負責人的指揮,要沉著、機靈、正確使用消防器材,做到先控制,后消滅。

      4)某些物品在燃燒中產生的有毒氣體,撲救時應采取防毒措施,如用濕毛巾、口罩捂住口。

      2、疏散

      1)發現起火,人員應及時離開火場,報警呼叫。班組長要及時清點人數。

      2)疏散通道被煙霧所阻時,應用濕毛巾、口罩或物品捂住口。

      3)發生火災應及時開啟大門、通道,以用于急需疏散人員,人員疏散嚴禁使用電梯,以防突然停電,人員關在電梯中。

      4)除非不得已,不要敲窗、跳樓或隨意開窗。

      5)疏散時應盡最大可能分散人流,避免大量人員涌向一個出口,造成傷亡事故。

      3、日常注意事項:

      1)各食堂平時要保持室內整潔,周圍通道暢通、嚴禁在通道堆放物資、停放自行車。

      2)對區域內配置的消防器材、做到專人定期檢查、嚴禁閑雜人員移動滅火器材。

      3)撲救中,應先重后輕,先搶救重要物品、盡量減少集體財產損失。如遇人員圍困在火中,應組織強有力滅火手段遏制,消滅火勢,盡力搶救人員。

      4)員工須了解“三懂三會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9

      消防工作是學校安全工作的重點,對小學生加強消防安全教育,尤為重要。為抓好學校消防安全工作,加大學校消防知識宣傳力度,預防消防安全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

      1、加強學校消防安全教育,針對學校的特點,對師生員工進行消防安全和火災逃生教育。讓學生了解各種常見火災類型,知道(119火警電話)和其他報警方式。教育學生懂得在公共場所不玩火,了解起火原因,能認識和使用一般的滅火器,初步掌握輕微火情的撲滅方法和逃生自救常識。

      2、119、發現火災時,迅速按滅火作戰預案緊急處理,并撥打電話通知公安消防部門并報告部門主管。對消防器材進行定期檢查保養,使之處于隨時可用狀態;對超過有效期的'消防器材及時進行重新加粉處理;

      3、對專用教室消防器材被老師隨便移動位置的及時復位;要求清潔工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擦洗。

      4、禁止學生攜帶煙花、爆竹、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進學校或其他公共場所。學校用于做實驗的易燃易爆物品、藥品,要專人分管,有專用地方存放,嚴格保管制度,及用及領,用后立即清理,全部歸還,做到不漏不失。

      5、按照消防管理規定配備一定消防設施和器材,并加強管理,愛護消防設施設備,要經常檢查學校水、電、氣等設備。經常檢修電路和各種電器,保證學校不因電路老化和用電器故障等引導火災。

      6、嚴禁在學校空屋或其他房檐邊堆放易燃柴草和物品,嚴禁在學校、實驗室、微機室、廚房等地吸煙和亂扔煙頭,預防火災發生。

      7、學校要組織進行消防演練,了解不同公共場所的消防設施救火。

      8、做到安全用電,員工下班后,應當切斷工作場所的電源,嚴禁在學校內違章亂搭用電線路,注意提醒教職員工經常檢修用電器和用電線路,預防因電線老化而導致火災。

      9、學校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疏散指示標志的安裝位置應在腰部以下。定期組織檢驗、維修,確保消防設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10““119、學校結合安全月活動”、消防活動日”和季節特點,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教育活動。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1、每年以創辦消防知識宣傳欄、開展知識競賽等多種形式,提高文化旅游行業從業人員的消防安全意識。

      2、局機關及各單位要定期組織員工學習消防法規和各項規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局機關及各單位應針對崗位特點進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訓。

      4、各單位對消防設施維護保養和使用人員應進行實地演示和培訓。

      5、各單位對新員工進行崗前消防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6、各單位因工作需要員工換崗前必須進行再教育培訓。

      二、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消防工作應每日對單位進行防火巡查。每月對單位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并復查追蹤整改情況。

      3、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防火檢查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及時治理整改。

      4、各單位負責人應每日檢查消防安全情況,若發現本單位存在火災隱患,應及時整改。

      三、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各單位應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嚴禁占用疏散通道,嚴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2、各單位應按規范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

      3、各單位應保持防火門、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消防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并定期組織檢查、測試、維護和保養。

      4、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

      5、嚴禁在工作期間將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關閉、遮擋或覆蓋。

      四、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查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專職管理員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現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的測試由專職管理員負責組織實施,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現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單位的消防器材由主管部門統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五、火災隱患整改制度

      1、各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檢查中,應對所發現的火災隱患進行逐項登記,并將隱患情況書面下發各部門限期整改,同時要做好隱患整改情況記錄。

      3、在火災隱患未消除前,各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確保隱患整改期間的消防安全,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及時向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并逐級向上級主管部門匯報。

      4、對消防救援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將整改措施、整改報告報送消防救援機構。

      六、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2.電氣線路、設備安裝應由持證電工負責。

      3.各處(室)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

      4.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5.設置電動自行車充電裝置,并由專人負責監督,禁止電動自行車隨意充電。

      6.施工現場要按照《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并設置警示標識,禁止私搭亂接。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1

      一、我園配備的各種消防器材是預防和撲滅火災的專用工具,必須處于完整良好的狀態,為保證其能達到迅速有效得撲滅初期火災的預期目的,總務處要做到對消防器材定期檢查與維護保養。

      二、各處配備的`消防器材,必須嚴格管理,不得隨意挪作他用,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掌握各種消防的性能、用途及保養使用方法。

      三、幼兒園全體教職工要了解滅火器的規格、適用范圍、數量及有效期限,并作詳細登記,發現問題要及時向分管安全工作的總務處匯報,以便于及時維修和更換,從而確保消防器材的正常使用。

      四、對在無任何火情、火災的情況下隨意動用和損壞消防器材者,對其進行嚴肅處理。

      五、幼兒園內各處所配消防器材無故損壞的,一律由毀損器材者自行購買、賠償。

      六、對各種滅火器材要加強管理,保持清潔,注意防凍,防暴曬,放于蔭涼、千燥、通風等便取之處。

      七、總務處要定期組織專、兼職及義務消防隊員對園內各處所配置的種滅火器材進行檢查,保養,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2

      管理制度

      1、嚴格維護消防自動報警系統的'設備,定期進行測試檢查,保證設備完好;

      2、本單位的煙感探測器由工程部組織每月測試1-2次,保安部派人協助;

      3、自動噴水滅火系統每月進行一次末端放水測試;

      4、消防水泵和噴淋泵每年由工程部組織加油保養一次;

      5、消防水泵和噴淋水泵由保安部和工程部每月啟動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維修;

      6、消防控制聯動系統每月由工程部和保安部及有關部門聯合啟動運行檢查一次;

      7、消防設施和電器設備每年由具備檢測資質的中介機構檢測一次;

      8、檢查中發現的問題及時通知維保單位修理,有關情況應及時做好記錄。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3

      1、為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運行和性能良好,主管部門應加強對消防設施、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2、建筑消防設施必須經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消防設施的維護、保養應當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定期進行維護保養,每月出具書面“維修保養報告書”;

      4、消防設施、設備的管理和維修,必須指定專人負責,其它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隨意更換、維修消防設施或設備;

      5、消防控制室人員,應當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一次檢查,發現異常情況立即通知維保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6、維保單位必須定期對感溫、感煙探測器進行清洗;

      7、定期對消防設施、器材按照規定進行維護、保養。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4

      (1)消防設備和設施主要包括各種滅火器、消防桶、消防鏟、消防栓、水槍、火災自動報警器和滅火系統、消防設備、阻燃防火材料和其他消防產品。僅限于消防專用,禁止占用、作為他的用途或移動位置、損壞等。

      (2)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維護,堅持誰使用,誰受益,誰負責的管理原則。

      (3)各部門消防器材和設施應納入生產設備管理,所配置的滅火器均實行責任打卡制度,定位配置,定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三定管理。

      (4)本單位消防器材和設施應設置消防器材和設施配置帳簿和消防器材接收帳簿。各種消防器材的領發都由兼職防火員(安全員)負責。

      (5)各部門應在冬季對水溶性滅火器和戶外滅火栓采取防凍保溫措施,每年對戶外滅火栓進行油漆和旋轉潤滑工作。

      (6)各單位新設防火部需配備消防器材,須提交書面報告,經廠領導同意后,消防管理部門按實際情況及相關消防規定配備。

    消防器材管理制度15

      一、單位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期維護保養制度,具體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組織實施,各部門發現消防設施器材出現的問題要及時向保衛部報告,維修不及時或管理不當將追究相關負責人的責任。

      二、消防設施器材日常管理實行部門歸口管理,各部門對本責任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的完好有效情況負責,并確定專人具體負責。

      三、單位應與建筑消防設施維護單位簽訂維護保養合同,每月進行一次維護保養,出具維護保養報告書,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功能檢測,確保其正常使用。

      四、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探測器投入使用2年后進行清洗,以后每3年清洗一次(編者注:此依據GB50166-20xx《火災自動報警系統施工及驗收規范》。按照GB29837-20xx《火災探測報警產品的維修保養與報廢》具有報臟功能的探測器,在報臟時應及時清洗保養。沒有報臟功能的探測器,應按產品說明書的要求進行淸洗保養;產品說明書沒有明確要求的,應每2年清洗或標定一次。)。

      五、滅火器應定期檢查保養,凡使用過和損壞的應當及時維修。超期滅火器必須強制報廢。建立滅火器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六、定期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進行全面檢查,修補缺損和防腐處理;每年對水源的供水能力進行一次測定;每季度對報警閥進行一次放水試驗,對管道控制閥進行一次檢修;每月利用末端試水裝置對水流指示器進行試驗;每月對消防水池、消防水箱及消防氣壓給水設備的水位和壓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消防水泵每月啟動運轉一次并模擬自動控制啟動運轉一次;內燃機驅動消防水泵每周運轉一次;電磁閥每月檢查一次并作啟動實驗;每月對全部噴頭進行一次外觀檢查;室外消火栓、室內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每月進行一次檢查。以上檢查要記入消防控制室值班記錄。

      七、不準隨便動用火災區域報警器、手動報警按鈕、消防插孔電話、自動噴水滅火報警閥、防火卷簾手動開關等,發現損壞要及時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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