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泉
目前,體罰是教育方法不當中較為突出的問題。對四所中、小學五個班的308名學生的調查結果表明,竟有54%的學生受過體罰和變相體罰。
從調查的情況看,小學體罰的情況比中學嚴重。有的教師對學生輕則訓斥、謾罵,重則罰站、罰跪、打耳光,甚至將學生毆打致傷。罰站,又有面壁站、四角站、定時站、站太陽、站風雨等。名目繁多,無奇不有。有的教師體罰學生不以為錯,反而振振有辭,說什么“不打不成才,一打分數來”。有的教師打了學生,還不準學生聲張。這種行為已經引起家長和學生的強烈不滿。
我國《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朋文規定“禁止體罰學生”是盡人皆知的,為什么至今仍有那么一些人還施行體罰呢?原因有四:
第一,受封建教育思想的影響。“不打不成器”的封建教育思想至今仍被某些老師視為懲治頑皮學生的法寶。這些老師的用心良苦,可結果卻適得其反。
第二,教師地位不高,待遇偏低,社會分配不公,腦體倒掛,實際問題得不到解決,心中有怨氣,遇事易動氣發火,感情用事,體罰學生。
第三,有些青年教師經驗不足,缺少辦法,情緒急躁,因而體罰學生。
第四,在片面追求升學率的壓力下,教師拚命干。但學生不爭氣,往往是“教師累得滿頭汗,學生還是不愿干”,教師只好使用體罰,強制學生學。體罰的危害有:①使學生精神壓抑、負擔沉重,嚴重影響了教育、教學效果。②體罰造成了師生間的隔閡,擴大了師生間的感情距離,甚至造成學生對老師反感和對抗情緒,不利于施教。③體罰、辱罵嚴重傷害了學生的自尊心和自信心。④體罰影響學生個性的順利發展,造成對人的冷漠、孤僻、敵視和心理閉鎖癥等畸型變態心理。⑤休罰壓制了學生的聰明才智。
體罰違反了教育規律,違背了師德,是落后和野蠻的表現,它同人民教師的職責和榮譽是不相容的,應該嚴禁體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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