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在經費緊張的情況下,出資81萬元,購買城管制服,執法人員全部做到著著整齊,文明執法。
3.佩證上崗,亮證執法,4月份,在培訓合格的基礎上,執法隊員更換了《江西省行政執法證》,保證了執法的嚴肅性。
4.專門設立了法制督查辦公室,對干部職工的執法行為、履責情況、工作成效等進行考核,并將考核結果作為干部年終評優和選拔任用的依據。
二、存在的困難和問題
(一)基礎設施建設及維護經費不到位
1.宋家山垃圾處理場擴容改造資金尚未落實。宋家山垃圾處理場前期已進行了勘察,并對土石方進行了地質勘探和測量,目前已完成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編制工作,并辦理立項手續 ,同時已完成高壓電線桿的搬移前期準備工作,現因項目資金尚未落實,招投標工作很難開展,嚴重影響項目進展。
2.新增工作任務經費未補足。隨著城市管理體制的進一步改革,在原91條列管道路的基礎上,新增機場路、迎賓高速路口、古街步行街、景北大橋等道路,面積達7.6萬平方米,這些道路的清掃保潔、路燈電費及維護、城市管理等經費未予及時補足,使工作開展存在難度。另外,橋梁養護數由原來17座增加至23座,且老舊橋梁居多,現養護經費每年僅7萬元,養護經費缺口過大。
3.財政撥付的工程款拖欠。“數字城管”升級改造項目按照年初既定計劃,已完成90%的建設任務,但1000余萬元的建設資金至今未落實,系統升級改造工作受到很大影響。去年路燈管理所安裝的11條城市道路路燈工程款至今未撥付,致使路燈管理所還拖欠生產廠家和經銷商的材料款未支付,影響路燈所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渣土消納場地未落實。為解決渣土、建筑垃圾、裝修垃圾無處傾倒的問題,防止二次污染,維護城市環境,我局擬在市城郊地段設立四個渣土消納場地,雖然得到了市政府的大力支持,但因種種原因至今還無法落實。
(二)人員經費不足
城管協管員是城市管理執法力量的補充,長期以來,協管員工資一直處于比較低的狀態,每人每月約1000元(不含三金)。近幾年來,機關及事業單位陸續增資,但協管員工資仍維持在前幾年的水平,與高新、珠山、昌江、浮梁縣城管協管員工資都有較大差距,使協管員思想很不穩定,一些優秀協管員陸續離開,在當前城管正式隊員老齡化嚴重的情況下,給城市管理工作帶來被動。為穩定協管員隊伍,從今年5月份開始為每位協管員增加300元工資,此筆新增經費每年需50余萬元,因未列入財政預算,壓力很大。
(三)項目配套工程不足
垃圾焚燒發電廠建設工作配套工程不足。到目前為止,該項目已完成進度的70%,預計2015年12月底點火試機。但配套工程不到位,紅線外的垃圾通道尚未修建,湘官公路尚未開通,地磅和監控系統尚未配套,影響項目建成后的正常運轉。
(四)“打違”工作存在困難
1.打擊疏導不暢。2012年,市政府先后出臺了《景德鎮市城市規劃區內危舊房修繕管理辦法》、《景德鎮市農民住房建設管理辦法》等疏導辦法,各區在當年也陸續疏導了部分符合條件的老房改建戶和維修戶,但近兩年來,各區在疏導工作中幾乎未再按程序申報、公示、審批,致使大量符合條件的危舊房得不到維修、改建,打擊“兩違”壓力逐年增大。
2.追責不嚴。“兩違”現象時有發生,各級政府對負有管理責任的部門和人員,在管理執法過程中產生的消極、失職、瀆職等行為,并未嚴格按照《景德鎮市違法用地和違章建筑責任追究暫行辦法》相關規定追究責任,難以形成“打違”的震懾力。
3.經費和執法保障不足。目前市打擊“兩違”辦公室與市城市管理行政執法局工作對接已完成,抽調督查人員雖已到位,但要擔負起全市“兩違”巡查、督辦的工作重擔,車輛、裝備、經費以及辦公條件均急需增加和保障。同時,近期區(縣)開展的拆違行動中,均出現了較大阻力,一些不法分子威脅和暴力抗法,造成執法人員的安全得不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