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2015年義務植樹任務完成情況和綠化費收繳工作
(一)義務植樹活動開展情況
1.植樹節活動的開展。今年3月12日全民義務植樹節,縣委、縣政府、縣人大、縣政協、縣武裝部等領導率先帶頭,組織了“萬人植樹”活動,縣屬各單位干部職工逾萬人參加了s212義務植樹基地的植樹造林活動,有力地推動了我縣造林綠化事業的發展。
2.道路綠化帶建設任務完成情況。今年市下達我縣交通干線造林綠化任務130公里,縣下達道路造林綠化任務346公里,合計476公里。本次市定s212線、京廣鐵路、京珠高速公路、107國道、武廣高鐵共計130公里的兩側造林綠化已于4月底全部完成,完成了縣鄉公路322公里造林綠化任務(余下24公里因工苗木供應緊張已列入今冬完成),今春全縣共完成道路綠化452公里。我縣鄉村道路共885公里造林綠化將在2012年4月份全面完成。
3.交通干線兩側山頭造林綠化完成情況。我縣主要交通干線兩側山頭造林綠化規劃設計面積共8936.5畝(市定任務6900畝),樹種設計以桉樹為主,現已完成造林綠化7136.6畝。其它道路兩旁因地制宜選擇樹種,其栽植任務完成較好的有馬田鎮、城關鎮、城郊鄉、油市鎮、碧塘鄉、湘陰渡鎮、復和鄉、柏林鎮、黃泥鄉;按照計劃今冬明春可以全部完成任務。
(二)2015年綠化費收繳情況
1.積極爭取縣委、縣政府領導重視。我們按照中央、省、市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有關文件精神,積極主動向縣委、縣政府分管領導匯報請示,并得到領導的重視和支持,每年的3·12義務植樹節,縣委、縣政府由兩辦名義下發《關于開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的通知》,根據文件精神,縣綠化辦對全縣單位進行了摸底核實,然后下發綠化費催繳通知,截止6月底共收繳綠化費6.0萬元。
2.綠化費收繳措施。一是對財政撥款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由縣財政局統一代扣代繳;二是對條管單位和企業、社會團體采取由綠化辦工作人員分線包干、責任到人,上門收繳的措施;三是對“釘子戶”的單位的綠化費申請法院依法強制收繳,確保了收繳工作的順利進行。
三、存在的問題
1、一些單位對開展義務植樹活動的認識不足,認為綠化植樹是林業局的職責和任務,既不愿參加義務植樹活動又不愿繳納以資代勞綠化費,特別是有些條管單位的義務植樹任務難以落實。據統計,一些條管單位近兩年未交以資代勞綠化費數額達27萬元,給全縣的義務植樹工作開展帶來一定的阻力。
1.全民義務植樹法規不健全,對不履行義務植樹的單位或個人的懲處法律強制力不夠。
2.城鄉綠化發展不平衡,村莊綠化規劃滯后;城市及周邊山頭綠化規劃難以統一認識,各相關單位和主管部門未能把有限的資源有機的結合。
3.綠化建設資金投入跟不上社會發展的需要,“重造輕管”現象比較普遍,部分示范林的管護難以為繼。
四、下階段工作開展及措施
1.突出重點,切實抓好道路綠化帶以及s212線沿線山頭高標準綠化基地的建設,充分發揮交通公路、鐵路、水利、煤炭、環保等各部門優勢,形成各負其責、各盡其職、齊抓共管的部門綠化新局面,力爭3年成林見成效。
2.結合我縣創建省級園林城市,抓好各單位、廠礦、學校、生活小區、街道等的綠化工作。圍繞“建設生態文明、改善人居環境、全面綠化永興”的科學發展觀,加快森林景觀區域建設,通過森林景觀建設提升全縣的森林景觀品位,打造永興特色的森林文化,。
3.采取多渠道措施完成全年以資代勞綠化費的收繳任務。同時搞好綠化工作調研,完善綠化及義務植樹活動等資料的歸檔工作。
5.推行創建“園林式單位”活動與各單位行政領導一把手負總責的任期目標管理體制,有效推動全縣園林綠化事業向健康方向發展。
6.由縣委、縣政府督查室牽頭組織對相關單位進行綠化工作督查和驗收,對在縣“雙百”活動、創建“園林式單位”、以及依法履行義務植樹和繳納以資代勞綠化費工作中成績顯著的單位及其領導給予精神和物質獎勵;對不履行義務植樹活動的單位,要給予一定的經濟處罰,同時對其單位行政領導一把手及其分管領導給予通報批評或降級使用。
7.創新綠化運作機制,廣泛開展形式多樣的林木綠地認建認養活動。開展林木綠地認建認養活動,有利于增強全社會愛綠、植綠和護綠意識,是新時期豐富義務植樹實現形式、推進生態文明建設的新舉措。2015年下半年,計劃在全縣范圍開展“ 百片綠地、千株古樹”認建認養活動,認真制訂林木綠地認建認養活動方案,并在明春植樹節期間向社會公布。
8.加強鄉村綠化,開展“創建綠色家園、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活動。緊密配合新農村建設領導小組,切實抓好新農村綠化建設,按照“科學規劃,合理布局,效益兼顧”的原則,切實開展村莊綠化。自全民義務植樹活動開展以來,我縣全民義務植樹活動得到了縣委、縣政府的的高度重視,綠化事業有了長足的發展,全民義務植樹活動達成了全民共識,活動開展方興未艾,形成了全民積極參入綠化事業的新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