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時間:2025-07-14 07:40:58 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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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

      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目的:

      落實安全生產責任,預防安全事故安全,確保生產安全。

      具體內容:

      安全管理制度一、工廠主管安全職責

      1、對工廠的安全工作負總的責任,并直接管理工廠的安全專職人員,開展日常的安全管理工作;

      2、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指示和各種規章制度;

      3、在計劃、部署、檢查、總結生產工作的同時,要有安全生產工作內容;

      4、組織審定工廠制定的各項勞動保護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并貫徹執行;

      5、及時組織調查、分析安全事故的原因,并對事故責任者要嚴肅處理,制定改進措施,預防事故發生;

      6、組織相關管理人員學習安全保護方針、政策和安全業務知識。

      安全管理制度二、質檢部安全職責

      1、參與有關勞動保護措施項目的審查,以及勞動保護方面的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2、編制或修訂工藝流程、操作規程、崗位操作時,工藝條件必須符合勞動保護條件要求;

      3、在技術革新、技術改造、新產品試制、新工藝、新材料的采用等工作中,都必須考慮勞動保護方面的要求,應盡量采用無毒、低毒物品替代有毒、高毒物品;

      4、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三、機電設備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工廠機械、電器、儀表、設備、工藝管道、通風排風裝置的管理,使其經常處于完好狀態;

      2、制定或審定有關設備制造、改造方案,組織編制維修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并確保其實施

      3、監督車間機械動力設備的正常使用,保證其正常運轉,防止發生事故;

      4、編制廠內通用設備的維修規程和有關操作制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

      5、負責廠內的設備及安全裝置的管理、檢查或定期檢查;

      6、組織實施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和制定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

      7、負責設備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8、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四、管理部門安全職責

      1、負責勞動保護措施所需物資和防護器材的采購、供應,并確保采購的物料符合安全要求;

      2、負責對采購、保管人員經常性安全教育,切實搞好倉庫的防火安全工作;

      3、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頒布的危險物品安全管理規定,并督促落實。

      安全管理制度五、后勤保衛部門安全職責

      1、在工廠主管領導下,負責全廠的保衛工作;

      2、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防火工作的政策、法令、指示、規章制度;

      3、負責廠內消防、有毒物品、爆炸物品、灼傷、觸電等的`急救措施,及時準確的進行搶救、報警;

      4、負責廠內宿舍、飯堂管理工作,并進行監督、檢查;

      5、負責廠區的防盜工作,確保24小時有人巡查值班。

      安全管理制度六、生產部門安全職責

      1、在編制生產計劃要同時編制勞動保護措施計劃,檢查生產進度時要同時檢查安全生產情況;

      2、負責生產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處理意見和改進措施;

      3、在生產中發現重大危險,要及時進行調度指揮。采取措施,消除隱患,并做出詳細記錄報告分送廠安全部門;

      4、安排生產計劃時,必須考慮生產設備裝置的能力,防止設備裝置帶負荷運行;

      5、在安排生產的產量和品種時,負責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6、做好新進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和部門的經常性安全教育工作。

      安全管理制度七、車間主管安全職責

      1、保證國家和上級安全生產法規、制度在車間貫徹執行,把安全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五同時”;

      2、對新員工進行車間安全教育,對員工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術的教育;

      3、對車間進行定期安全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設備、安全裝置、消防、防護器材處于完好狀態;

      4、嚴格執行勞保用品及防護器材的管理,并監督員工正確使用,教育員工妥善保管;

      5、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對車間發生的事故及時報告和處理,保護現場,查明原因,采取預防措施,對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的意見,報工廠安全部門執行。

      安全管理制度八、班組長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工廠安全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教育工人遵章守紀,制止違章行為;

      2、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檢查安全,班后總結安全;

      3、負責組織安全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清除,并報告上級;發生事故立即報告,并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做好記錄,參加和協助事故調查、分析,落實防范措施;

      4、監督、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和消防器材;

      5、對新員工進行班組安全教育,并保證培訓合格方上崗作業;

      6、做到文明生產、安全生產,保持生產作業現場整齊,清潔。

      安全管理制度九、生產工人安全職責

      1、認真學習和嚴格遵守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勞動紀律、不違章作業,并制止勸阻他人違章作業;

      2、精心操作,做好各項記錄,交接班必須要交接安全生產情況;

      3、正確分析、判斷和處理各種事故苗頭,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果斷正確處理事故,并及時性如實匯報,保護好現場;

      4、加強設備維護,保持作業現場整潔,確保生產安全;

      5、作業前認真做好安全檢查工作,發現異常,及時處理報告;

      6、按規定著裝上崗作業,妥善保管、正確使用防護用品;

      7、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2

      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 、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安全生產管理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業務操作規程。

      3、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4、駕駛員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5、車輛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3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守法經營,落實各級交通主管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組織學習安全生產知識,最大限度地控制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2、道路運輸經營者負責經營許可范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是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

      3、聘請符合道路運輸經營條件的駕駛人員,并與駕駛員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責任書內容分解到每個工作環節和工作崗位、職責明確,責任分清、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積極參與各項安全生產活動,設立安全生產專項經費、保證安全生產工作的開展。

      5、落實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教訓不吸取不放過。

      6、建立營運車輛維護,檢修工作制度,督促車輛按時做好綜合性能檢測及二級維護,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

      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1、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工作規范、嚴肅安全生產操作規程,落實各項安全生產工作制度,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活動和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全員安全生產意識。

      2、對道路運輸駕駛人員要求做到八不。即:不超載超限,不超速行車,不強行超車,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不開急躁車,不開冒險車,不酒后開車。保證精力充沛、謹慎駕駛,嚴格遵守道路交通規則和交通運輸法規。

      3、做好危險路段記錄并積極采取應對措施,特別是山區道路行車安全,要做到一慢,二看,三通過。

      4、不運輸法律,行政法規禁止運輸的貨物,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辦理有關手續后方可運輸的貨物,應當按規定查驗有關手續、符合要求的方可承運。

      5、保持車輛良好技術狀況,不擅自改裝營運車輛。 6、做到反三違:不違反勞動紀律,不違章指揮,不違反操作規程。

      7、發生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及時報警,搶救傷員和貨物財產,協助事故調查。

      8、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貨物脫落,揚撒等。

      9、不違章作業,駕駛人員連續駕駛時間不超過4小時。

      三、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制度

      1、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2、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3、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4、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5、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6、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7、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

      為把交通事故的`損失降到最低程度,須做到:

      1、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應立即進行自救,并報警。電話:122(交警),119(消防),120(急救),應簡明講清事故地點、傷亡,損失等情況,以及事故對周圍環境的危害程度,保護現場、搶救傷員,保護貨物財產并通報運輸經營者與保險公司。

      2、當事人應立即切斷車輛電源開關,使用消防器材,布置好安全警戒線,應果斷處置,不要驚慌出錯,避免造成更大的災害。

      3、對傷者的外傷應立即進行包扎止血處理,發生骨折者應就地取材進行骨折定位、并移至安全地帶,對死亡人員也應移至安全地帶妥善安置。積極協助120救護人員救死扶傷,避免事故擴大化,把傷害減至最低程度。

      4、保護好自身的安全,積極配合交警,消防等部門進行救護并做好各項善后工作。

      5、發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運輸事故、應在6小時內報告當地交通主管部門。

      五、駕駛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六、車輛安全管理制度

      一、車輛的年度檢驗、上戶、轉籍、技術檢測、維護保養由公司負責組織實施。

      二、凡我公司的貨運營運車輛均應參加保險,投保險種包括:車輛損失險、第三者責任險、承運人責任險、駕駛員人身意外險。

      三、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善方可參加營運,為保證車輛的安全運行,必須按規定進行二級維護,配備各種有效的安全裝置和設備,如滅火器、防滑鏈、防擴網、鐵鍬等。

      四、車輛發生故障必須及時修復,特別是危及行車安全的重大隱患,如制動、轉向、輪胎、燈光裝置等。嚴禁車輛帶病出場、出站。

      五、嚴禁、超載行駛,嚴禁客貨混裝,嚴禁超速行駛。

      六、車輛在運行途中,駕駛員應主動做好車輛的自檢自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七、車輛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嚴禁在辦公樓前、加油站、八字坡、油庫、生活區亂停亂放。

      八、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

      1、嚴禁無駕照、無從業資格證人員駕車;

      2、嚴禁違反行車命令行車;

      3、嚴禁酒后回車、疲勞行車;

      4、嚴禁超員、超載行駛;

      5、嚴禁車輛帶病行駛;

      6、嚴禁旅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乘車;

      7、嚴禁車未停穩時上下乘客;

      8、嚴禁在通過無人看守鐵路道口時與火車搶道;

      9、嚴禁車輛載客加油和發動機運轉中加油;

      10、嚴禁直流供油、嚴禁冬季明火烤車;

      11、嚴禁雨雪道路和涉水后高速行駛。

      七、從業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一、公司駕駛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二、駕駛員須與公司簽訂聘書,聘用條件為:

      1、須持有合法的駕駛執照;

      2、年齡不超過60周歲;

      3、取得道路運輸管理部門頒發的從業資格證;

      4、經公司組織對其進行面試、理論和機械常識考核、道路駕駛技術測試合格。

      三、駕駛員的管理、宣傳、教育

      1、本公司聘用的駕駛員應當樹立良好的職業道德和敬業精神,為旅客、貨主提供安全、及時、便捷、舒適的運輸服務。

      2、駕駛員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到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駕駛員發現車輛有故障時要產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3、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行車里程超過四小時的,須配兩名駕駛員,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四小時。

      4、公司將不定時、經常性的對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職業道德教育、業務知識和操作規程培訓和考試,考試不合格的,不得上車。

      四、凡我公司聘用的駕駛員,須遵守《安全行車十一條禁令》禁令,違反者一律解聘。

      八、安全例會制度

      為提高駕駛員、押運員的安全意識,保證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和公司各項制度的落實,實現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化、規范化,制定本規定。

      一、安全例會每月召開一次。

      二、例會內容以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等各種法律、法規,運輸安全管理制度、事故案例及公司階段性安全工作安排為主,并落實好各項安全活動。

      三、進入會議室必須關閉通訊工具,保持會議秩序,不準交頭接耳。

      四、確因特殊情況或執行運輸任務在規定時間內不能參加會議的人員,歸隊后次日必須補會。

      九、安全生產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4

      為了提高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技術素質,防止各類安全事故,減少職業危害,提高工人的自我保護意識,杜絕傷亡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職責

      1、人事主管對公司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實施綜合管理。

      2、安全主管負責廠級安全教育的實施。

      3、生產管理具體負責車間級安全教育。

      二、程序

      1、教育、培訓計劃

      (1)人事主管根據各部門年初提出的培訓需求,編制形成培訓計劃,經總經理審批后實施。確保提供教育培訓所需的.資源,其費用從安全投入中列支。

      (2)安全培訓計劃有變更時,應記錄變更情況。

      2、公司主要負責人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接受有關主管部門對其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的教育和培訓,并取得資格證書。

      3、入廠一級教育

      (1)凡新入廠的職工(包括臨時工)必須接受一級(公司、車間級)安全教育。

      (2)新工人入廠持人事主管《安全教育通知單》,由安全主管負責實施廠級安全教育。公司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16小時,主要內容如下:

      a)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

      b)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等內容;

      c)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

      d)事故應急救援及防范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3)車間級安全教育由車間管理負責實施,車間級安全教育學時不少于56小時,并將教育考核成績報安全主管,車間級安全教育主要內容如下:

      a)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工作環境、危險因素等)及規章制度;

      b)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危害和傷亡事故;

      c)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

      d)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

      e)安全注意事項及現場應急處理;

      f)事故案例等。

      g)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h)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衛生事項;

      i)崗位操作技能;

      (4)新入廠職工經一級安全教育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5)安全主管建立一級安全教育臺帳。

      4、日常安全教育

      (1)每月至少開展一次班組安全活動,班組安全活動要求有計劃(規定活動形式、內容和要求等);管理人員應定期參加班組安全活動。

      (2)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知、應會崗位技能安全培訓教育,每年接受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0學時。

      (3)在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必須對有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專項安全教育和培訓。

      (4)安全主管利用宣傳欄等進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宣傳、信息通報等活動。

      5、安全培訓教育可采取會議、板報、標語、印發宣傳品、圖片展覽、安全知識競賽、專場教育講座等多種形式

      6、保持安全培訓教育記錄。

      7、人事主管應定期對培訓教育工作進行總結。

      三、引用標準

      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定(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令第3號)人力資源管理程序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5

      一、使用煤氣、天然氣、液化氣要防止氣體泄漏,用后要隨手關閉氣源閥門。鋼瓶、減壓閥、橡皮管和灶具連接要牢固,不能用明火查漏(用皂泡)。燒煮東西要有人看管,防止熄火而發生事故,臨睡前應搜檢是否關閉氣源。

      二、安全使用家用電器,不用劣質的電器產品,不亂接亂拉電線,不超負荷使用。電爐、電熨斗、電吹風等電加熱器具用后,應及時切斷電源,置于安全地方。

      三、燃油、燃氣的.助動車(摩托車)應停放于安全地帶,儲油器具、儲油地方應安全可靠,并裝備相應的滅火器材。 四、使用油漆、香蕉水等危險物品時,應開窗通風,落實安全措施,使用多少購買多少,不應超量儲存,現場應裝備滅火器材。家中盡量不儲存汽油、油漆等危險物品。

      五、使用香燭時要有看管,防止香燭倒塌引發生事故。

      六、家長應教育孩子不玩火。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6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生產工作的勞動保護、改善勞動條件,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進公司事業的發展,根據勞動保護的法令、法規等有關規定,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必須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總經理(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各部門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

      第三條

      對在安全生產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團體和個人要給予獎勵,對違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造成事故的責任者,要給予嚴肅處理,觸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論處。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詩司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公司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條

      各級工程師和技術人員在審核、批準技術計劃、方案、圖紙及其它各種技術文件時,必須保證安全技術和勞動衛生技術運用的準確性。

      第六條

      各職能部門必須在本職業務范圍內做好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

      第七條

      各生產單位專(兼)職安全生產管理員要協助本單位領導貫徹執行勞動保護法規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處理本單位安全生產日常事務和安全生產檢查監督工作。

      第八條

      各機房,生產班組安全員要經常檢查、督促本機房班組人員遵守安全生產制度和操作規程。做好設備、工具等安全檢查、保養工作。及時向上級報告本機房、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做好原始資料的登記和保管工作。作業員必須熟悉本崗位的操作順序或經培訓后達到作業要求。作業員開始操作前應檢查機械設備各部位緊固件是否脫落或松動跡象。調整機器時必須停機,斷掉電源,下班時必須關閉所有設備的'總電源。

      第九條

      職工在生產、工作中要認真學習和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愛護生產設備和安全防護裝置、設施及勞動保護用品。發現不安全情況,及時報告領導,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條

      對新職工、臨時工、民工、實習人員,必須先進行安全生產的學習(即生產單位、機房或班組、生產崗位)才能準其進入操作崗位。對改變工種的工人,必需重新進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

      第十一條

      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準其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條

      各種設備和儀器不得超負荷和帶病運行,并要做到正確使用,經常維護,定期檢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陳舊設備,應有計劃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條

      電氣設備和線路應符合國家有關安全規定。電氣設備應有可熔保險和漏電保護,絕緣必須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護措施;產生量蒸氣、蝕性氣體或粉塵的工作場所,應使用密閉型電氣設備;有易燃易爆危險的'工作場所,應配備防爆型電氣設備;潮濕場所和移動式的電氣設備,應采用安全電壓。電氣設備必須符合相應防護等級的安全技術要求。

      第十四條

      勞動場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潔、整齊。

      第十五條

      雇請外單位人員在公司的場地進行施工作業時,主管單位應加強管理,對違作業規定并造成公司財產損失者,須索賠并嚴加處理。

      第十六條

      易燃、易爆物品的貯存、使用、廢痞理等,必須設有防火、防爆設施,嚴格執行安全操作守則和定員定量定品種的安全規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貯存點,要嚴禁煙火,要嚴格消除可能發生火種的一切隱患。檢查設備需要動用明火時,必須采取妥善的防護措施。

      第十七條

      堅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公司安會組織全公司的檢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產單位每季檢查不少于一次;各機房和生產班組應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制度;特殊工種和設備的操作者應進行每天檢查。

      第十八條

      發現不安全隱患,必須及時整改,如本單位不能進行整改的要立即報告部門負責人統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條

      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在總結的基礎上,由公司安全生產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執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落實總經理負責制,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措施落實,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安全生產先進個人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對違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條

      對違規、違法操作的人員,如發現公司將立即開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損失的,將追求肇事者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賠償;致使本人發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賠償。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如與本規定有抵觸的,按本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7

      為了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傷亡事故,預防職業病和職業中毒,提高勞動生產率,根據有關規定,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圍繞提高企業的經濟效益,改善作業環境,提高勞動生產率為目的。保護職工的安全與健康。

      二、組織編制在建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時,技術部門首先要向安全部門進行交底。

      三、在進行圖紙會審,組織施工時必須由安全部門參加,工程必須具備完善的勞動保護措施。

      四、新技術的應用,新設備的購置有完善的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保護裝置,并有相應安全管理操作制度。

      五、新技術的應用和單項工程在施工組織中發生不符合安全環保方面問題,施工單位必須與技術、安全環保部門進行會審診斷,消除不利安全因素。

      六、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必須有詳細的'設計。施工方案、工程預算,并要有安全、施工技術部門共同會簽。

      七、安全技術措施中應具備環境保護、衛生和女工保護。

      八、安全技術措施一經審定,要嚴格執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

      九、新建改(擴)建工程及新產品的試制竣工驗收。試行安全技術部門要進行嚴格的審議。

      十、單項工程施工或新技術引進開發過程中,安全技術部門要進行現場指導和考察。

      十一、單項工程施工驗收安全部門會同有關人員參加驗收填寫驗收報告單。

      十二、在生產急需,工程停建和其它特殊情況下,可以進行中間驗收,但必須嚴格驗收考核標準。

      十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每年度從在建工程管理費中提取不低于0.5%,用于安全環保技術措施實施。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8

      一、防火巡查檢查制度

      (1)、建立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各自職責,落實巡查檢查制度。

      (2)、檢查中發現火災隱患,檢查人員應填寫記錄,并按照規定,要求有關人員在記錄上簽名。

      (3)、檢查部門應將檢查情況以書面形式及時通知受檢部門,受檢部門負責人應按通知要求及時整改火災隱患。

      (4)、對檢查中發現的火災隱患未按規定時間及時整改的,根據公司規定給予處罰。

      二、安全疏散設施管理制度

      (1)、廠內的車間、倉庫、宿舍的安全出口門、疏散樓梯、疏散走道的寬度必須按規范設置。

      (2)、所有的疏散出口、樓梯、走道必須配置相應的應急照明和疏散標志。

      (3)、上班時、生產車間、倉庫應保證安全出口暢通,安全出口不得上鎖。

      (4)、車間、倉庫應按規定存放物品,不得堵塞通道。

      (5)、各部門負責人應按規定定期檢查疏散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是否完好,發現損壞及時維修。

      三、消防安全值班制度

      (1)、值班人員應盡職盡責,如有發生火災事故,應按有關預案及時處理,并報告有關部門。

      (2)、值班人員應記錄下當班情況,并做好交接班工作。

      (3)、值班人員每日應觀察火災自動報警系統和自動滅火系統自檢情況,發現故障應及時排除,確保系統正常運行。

      四、用火用電安全管理制度

      (1)、公司應嚴格實行用火用電的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2)、用電安全管理:

      一是嚴禁隨意拉設電線,嚴禁超負荷用電。

      二是各車間下班后,該關閉的電源應予以關閉,否則安全部將對責任人提出處分。

      三是禁止私用電熱棒、電爐等大功率電器。

      (3)用火安全管理:

      一是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動火作業前應清除動火點附近4米半區域范圍內的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或作適當之安全隔離,并準備適當種類、數量的滅火器材隨時備用,結束作業后應立即放回原處。

      二是如屬在作業點就地動火施工,應離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動火作業必須保證一人在下方專職負責隨時撲滅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五、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管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有專用的庫房,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設施。

      (2)、易燃易爆危險物品應分類、分項儲存。化學性質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分隔存放。

      (3)、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入庫前應經檢驗部門檢驗,出入庫應進行登記。

      (4)、庫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儲存,每垛占地面積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與垛之間不小于一米,垛與墻間距不小于零點五米,垛與梁、柱的間距不小于零點三米,主要通道的寬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存取應按安全操作規程執行,非工作人員隨意入內。

      (6)、易燃易爆場所應根據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設施的維護保養工作。

      六、生產車間安全意識管理制度

      (1)、下班前值班人員及時檢查水電氣,確保所有電源都已切斷后方可離開。

      (2)、電氣設備和線路要定期檢修,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及時處理。

      (3)、儲存燃氣的庫房,應嚴格按照消防規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防靜電措施。

      (4)、消防設施、消防器材應定點存放、定人保養、定期檢查,并將檢查情況記錄存檔。

      七、車間消防安全生產“十不準”

      (1)、不準在車間內吸煙,擅自進行明火作業。

      (2)、不準占用疏散通道。

      (3)、不準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4)、不準在生產工作期間將安全出口大門上鎖或關閉。

      (5)、不準隨便動用消防器材。

      (6)、非機修人員不準擅自拆裝機器設備。

      (7)、不準無證上崗操作危險機臺。

      (8)、故障設備未修好前,不準使用。

      (9)、上班時間不準怠工、滋事、打架或擅離職守。

      (10)、不準赤膀赤腳進車間,不準帶小孩進車間。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目的和任務

      為了規范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保障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工程建設順利進行,減少事故發生,降低事故損失,并逐步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承接分包工程的勞務分包單位,以及其工程人員和管理人員。

      第二章 安全責任制度

      第三條 安全管理機構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設立安全管理機構,實行專人負責制度。安全管理機構應當配備安全管理人員。

      第四條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實行分級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管理的各級負責人,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衛體系。

      第五條 安全生產標準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根據各項分包工程特點和安全生產需求,制定符合國家、行業、企業標準符合本單位特點的安全生產管理方案,保障各項安全生產措施落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標準,確定項目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范。

      第三章 安全管理制度

      第六條 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行業、企業以及工程項目的要求,實行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

      第七條 安全生產檢查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檢查制度,定期對安全生產方案、安全操作規范等各項安全措施進行檢查,做到隨時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檢查記錄包括檢查事項、檢查人、檢查時間、問題存在的情況、整改期限等,并負責整改跟蹤。

      第八條 安全教育和培訓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員工、勞務派遣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使其掌握安全防范知識和緊急處理方法。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按照工程的特點和工序的要求,定期組織安全技能培訓,提高員工、勞務派遣工人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

      第九條 事故隱患排查與整改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制度,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并整改隱患。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及時整改安全生產管理中發現的'不安全行為或隱患,及時劃定危險區域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控制。 第十條 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制訂和實施《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組織開展應急演練,確保突發事件能夠及時、有力得到處置。

      當安全事故發生時,勞務分包單位應當立即啟動緊急救援預案,迅速組織人員撲救、救援,報告相關部門并參與數據的錄入和統計工作。

      第四章 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管理制度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采購符合質量標準的安全生產設備和用品,并定期檢查和保養,確保設備和用品安全可靠。對已經損壞、無法修復的設備和用品,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銷毀。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設備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設備管理臺賬,做好設備保養和維修工作,檢查規范,有效延長使用壽命。

      第五章 安全生產記錄和信息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 安全生產記錄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安全生產檔案,并對安全生產相關信息進行登記、標識、歸檔。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各項安全信息進行匯總、分析、評估和發展預測,以指導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四條 安全生產信息管理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信息管理體系,規范信息的采集、傳輸、存儲、分析和利用,提升安全生產管理的效果。

      第六章 安全生產問責和獎懲制度

      第十五條 安全生產問責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實行問責制度,對安全生產不合格的責任人員和部門及時追責問責。

      對追責責任人員的處理,包括批評教育、警告、給予行政、處罰等措施。

      第十六條 安全生產獎懲制度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安全生產工作中發現的先進個人和先進單位進行獎勵和表彰。

      勞務分包單位應當對違反安全生產管理規定或發生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人員,采取行政、刑事或經濟處罰等措施,并給予懲戒處理。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正式執行。

      第十八條 勞務分包單位的工程人員和管理人員應當認真學習和遵守本制度,自覺加強安全生產規范管理工作。

      第十九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所有。任何人或單位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進行修改或用于其他用途。

      總結

      分包單位勞務分包單位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是保障工人生命財產安全、降低事故損失、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的重要文件,全面貫徹落實這份文件可以更好地規范管理工作、提升工作效率,也為工程建設的順利進行提供了有力保障。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0

      1.調度工作的基本任務:加強項目部生產的科學管理和集中統一指揮,對生產實施全面的調度管理,確保高效、優質、安全地施工。

      2.宗旨:為生產一線服務。

      3.調度員必須具備一定的生產技術和業務知識,必須有井下5年以上經驗的同志擔任,并且能掌握井下生產工藝過程和施工程序,具有獨立操作能力。

      4.調度工作必須以項目部作業計劃為依據,組織、平衡、協調生產全過程,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5.調度工作實行二十四小時值班,連續指揮生產,對夜間出現的問題有直接處理權,之后將處理的`結果向上級領導匯報。

      6.調度員應及時協調好內外關系,做到及時有效地配合生產工作,減少影響時間。

      7.做好每天匯報的記錄及處理情況,做到有據可查。

      8.調度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

      9.交接班必須做到交情況、交問題、交處理意見和結果。

      10.對井下、地面匯報的問題做到當班問題當班處理,不留隱患。

      11.交接班必須做到:室內清潔、整齊,記錄清楚,各種通訊器具齊全、暢通。

      12.因交接班交接不清楚而影響生產時,必須追究責任。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1

      第一條為了提高餐飲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預防和減少生產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以下簡稱《安全生產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市行政區域內建筑面積在500平方米及其以上的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適用本規定;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對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另有規定的,適用其規定。

      第三條安全生產管理,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

      第四條市和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公安消防、質量技術監督等行政部門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分別對餐飲經營單位的消防安全、特種設備安全實施監督管理;商務行政部門依照本規定負責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行業管理工作。

      第五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和其他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具備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不得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履行下列職責: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組織制定并督促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三)保障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產問題;

      (五)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六)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七)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七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有關安全生產的責任制、教育培訓、檢查、獎懲、事故報告、重點部位、設備設施、危險作業等管理制度。

      第八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依法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合格的從業人員,不得上崗作業。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應當記錄,并至少保存兩年。特種作業人員應當經專門的安全作業培訓,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九條餐飲經營單位從業人員超過300人的,應當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從業人員在300人以下的,應當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或者委托具有國家規定的相關專業技術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提供安全生產管理服務。 第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按照規定配備消防設施和器材,并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檢查消防設施、器材狀況,保證消防設施、器材的正常有效使用。餐飲經營單位設有消防控制室的,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記錄。

      第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有較大危險因素的部位、設備和設施上,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安全警示標志應當設置在明顯位置,便于識別。落地式玻璃門、玻璃窗、玻璃墻應當設有警示標志,并設置在顯著位置。

      第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安全出口的疏散門應當向疏散方向水平開啟;不得以任何理由占用、堵塞或者封閉安全出口;安全出口的寬度不得小于1.4米,兩側1米范圍內不得設置、堆放或者懸掛任何物品;安全出口門內門外1.4米范圍內不得設踏步,并不得設置門檻。 第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內應當設置疏散通道。疏散通道應當直接通向安全出口,寬度不得小于1.5米。

      第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的散座區域容納人數,按照使用面積計算,人均不得小于1.2平方米。

      第十五條餐飲經營單位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和樓梯口應當設置燈光型疏散指示標志,疏散指示標志應當明顯、連續,設在安全門的頂部、疏散通道和轉角處距地面1米以下的墻面上,指示標志的間距不得大于10米。疏散通道應當同時設置蓄光型疏散指示標志。

      第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重點要害部位和人員密集區域設置應急照明燈。應急照明達到地面的最低照度不得小于0.5勒克斯,斷電后連續照明時間不得少于20分鐘。

      第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在營業期間進行裝修、維修、改造等施工的,施工區應當與營業區隔離,并采取安全措施,確保施工安全。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明確安全責任。

      第十八條10千伏電壓等級且容量在630千伏安及其以上的變配電室,應當安排專人24小時值班,值班人員應當做好值班工作記錄。

      第十九條變配電室應設置防止雨、雪和小動物從采光窗、通風窗、門、電纜溝等進入室內的設施。變配電室的電纜夾層、電纜溝和電纜室應采取防水、排水措施。變配電室出入口應設置高度不小于400毫米的擋板。變配電室應配備用電設備布置平面分布圖、配電線路平面分布圖安全技術資料,并懸掛變、配電系統操作模擬圖板。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并保證變配電室的消防設備、設施完好有效。

      第二十條變配電室應配備高、低壓作業工具,勞動防護用具,應急工具等安全用具,并保證使用安全。

      第二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營業區域內電源線路的設置,應當符合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接、拉臨時用電線路的,應當采取有效防護措施;電器設備應當安裝漏電和過載保護裝置。

      第二十二條每個包間均應當設置中、英文安全逃生路線圖,設有10個以上雅間(包間)的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個房間內設置報警裝置。

      第二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在每日營業結束后,對電源、火源、熱源等進行全面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

      第二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對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等設備的安全使用實行重點管理。中餐廚房的抽油煙機、集煙罩、煙道入口處1米范圍內,應當每日進行清洗;排油煙管道應當至少每60日清洗1次,清洗要有記錄。餐飲經營單位可以委托專業清洗單位提供清洗服務,并訂立書面協議。

      第二十五條操作間燃氣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凈距離不得小于0.5米,灶具與液化石油氣瓶之間的連接軟管應控制在2米以內,軟管應按規定更換。操作間應安裝燃氣泄漏報警裝置并配備輕便式滅火器、滅火毯等消防器材。

      第二十六條餐飲經營單位用餐場所內嚴禁使用5千克(不含)以上的液化石油氣鋼瓶。

      第二十七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和備用鋼瓶應分開放置。使用和備用液化石油氣總重量超過100千克或鋼瓶總數超過30瓶的'應設置專用氣瓶間。氣瓶間應靠建筑物外墻設置,不得設置電器開關及存放易燃物品、雜物,并有通風設施。氣瓶間周圍應劃定禁火區、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并配備相應數量的滅火器材。

      第二十八條餐飲經營單位燃氣管道、燃氣管道自動切斷閥、瓶裝液化石油氣、調壓裝置、燃氣灶具及閥門等應每天進行檢查。放置烤箱、燃氣灶具等部位應配置滅火器材,燃氣調壓裝置室、氣瓶間等部位應配置可燃氣體報警器。

      第二十九條餐飲經營單位設置在地下的營業區域,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不得設置在地下二層及其以下;

      (二)不得使用液化石油氣,不得儲存易燃易爆物品; (三)通往地面的安全出口不應少于2個,且營業區域內任何一點距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線距離不得大于25米;

      (四)疏散通道長度超過20米無自然通風或者超過40米的,應當設置機械排煙設施;

      (五)安全出口不得設置卷簾門、轉門、吊門或者側拉門。 第三十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制定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應急救援預案應包括應急救援組織、主要危險目標、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應急設備器材等內容。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定期演練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每半年不得少于1次,并做好記錄。

      第三十一條餐飲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能夠熟練使用應急廣播和指揮系統,并掌握應急救援預案的全部內容。從業人員應當熟悉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的位置,掌握本崗位的應急救援職責。 第三十二條餐飲經營單位應當設置能夠覆蓋所有散座和包間等營業區域的應急廣播系統,并且能夠使用中、英文兩種語言播放。 第三十三條餐飲經營單位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報告本單位負責人。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應當迅速啟動應急救援預案,采取有效措施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商務行政部門。單位負責人對事故情況不得隱瞞不報、謊報、或者拖延不報。

      第三十四條餐飲經營單位使用特種設備的,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的規定,加強日常維護、保養,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第三十五條安全生產監督、公安消防、商務行政部門在監督檢查中,應當相互配合,互通情況,發現需要由有關部門進行處理的,應當及時移送,接受移送的部門應當及時進行處理。

      第三十六條在本市舉辦重要會議或者重大活動期間,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根據市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專項安全生產管理措施,餐飲經營單位應當執行。

      第三十七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主要負責人未履行本規定要求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一條規定處罰;

      (二)未按要求對從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三)特種作業人員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未持證上崗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者配備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二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要求設置安全警示標志的,處3萬元以下的罰款,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三條規定處罰;

      (六)未按要求使用液化石油氣、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按照《安全生產法》第八十五條規定處罰;

      (七)變配電室未安排值班人員的、未采取有效安全措施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八)設置在地下兩層及其以下,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八條違反本規定中對容納人數要求的,由商務行政部門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三十九條違反本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消防部門給予以下處罰:

      (一)消防設施和器材的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二)不能保障安全出口暢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十三條規定處罰;

      (三)未按要求設置疏散指示標志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四)未按要求設置應急廣播系統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五)未按本規定的要求設置防煙、排煙等消防設施的,按照《北京市消防安全責任監督管理辦法》第十八條規定處罰;

      (六)違反地下安全出口規定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七)未定期清洗抽油煙機、集煙罩、排油煙管道的,處3萬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月日起施行。 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負責人職責

      1、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把安全管理納入日常工作計劃。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經營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行業要求。

      5、負責對本公司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組織安全管理人員制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及實施細則。 二、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的職責

      1、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實施細則并負責組織落實。 2、落實本部門兼職安全員、消防員(車間)人選。

      3、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4、負責本部門的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6、協助和參與公司職工傷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情況。 8、在每周檢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時檢查各部門安全生產措施執行情況(安全生產責任區與5S管理工作責任區的責任人相同),在例會上通報檢查情況,及時做好安全總結工作,提出整改意見和防范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三、安全員崗位職責

      1、具體負責相應區域(車間車輛、設備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傳工作。

      2、每日巡查相應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檢查維護生產設備、消防器材、電路,確保設備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時糾正解決安全隱患,落實整改措施。

      3、了解管轄區域的安全生產情況,定期向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安全生產情況。

      4、及時匯報突發事故,協同公司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處理事故,維持事故現場,及時搶救傷亡人員,制止事故事態發展。

      四、義務消防員崗位職責

      1、接受安全員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體區域的安全生產工作。 2、由安全員組織,進行不定期的消防演習,確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員組織對公司安全生產進行定期檢查,發現安全隱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員匯報。

      4、協助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理工作。

      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

      1、積極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法制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公司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公司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2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如下

      1、安全員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做好三級教育和安全宣傳工作,并在每項新工作前,做好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書面交底,缺少一次罰100元。弄虛作假、代簽字罰200元。

      2、及時記錄安全資料,做好各類安全事故的調查和整改工作。無安全事故抽查報告和整改措施的,對安全員給予每次罰款100元。發生1000元以上的安全事故都要用書面形式報總部辦公室,隱瞞不報的每次罰項目經理、安全員各200元。對安全事故的`處理必須采取"三不放過"的原則。

      3、對于體檢患有高血壓、心臟病、癲痢病及傳染病的職工,必須勸其回家,如繼續留用,由項目經理、安全員承擔一切責任。

      4、施工過程中凡上下交叉作業,中間必須設有安全隔離措施,并做好書面安全交底工作。如果沒有安全隔離措施,安全員有權禁止下方人員施工,不聽勸阻者給予100元罰款。沒有書面安全交底的,給予安全員200元罰款。

      5、遇到六級以上大風、大霧、大雪、沙塵、沙暴等惡劣天氣,安全員要迅速通知,禁止塔吊起重作業和高空作業。如因安全員失職釀成安全事故,將給予安全員1000員以上的罰款。

      6、夜間施工和暗室施工,應該設置照明設備,密封或有毒場所須設置通風設備,地下室及樓梯口必須是低壓電,樓梯口、坑井洞口沒有照明和防護的,每次罰安全員100元。

      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電梯井內、預留洞口、管道井內、通道口內、井架口內必須用圍欄、蓋板防護或用二層優質安全網防護,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8、施工現場危險區必須懸掛"危險"或者"禁止通行"的標志,夜間要懸掛警示燈,非正常使用的樓梯口必須封行,缺少一處罰安全員100元。

      9、項目部要加強安全輔導、培訓教育和檢查的力度,每半個月用半天、一周用1小時為安全活動時間。同時,公司要進一步加大安全檢查力度,要成立安檢組對項目上的機械設備、防護設施、安全技術方案和交底進行定期檢查,力爭消除事故隱患。

      10、安全員要對塔吊、起重設備的保險裝置、超重限位裝置作定期檢查。嚴禁帶病運轉、維修中運轉及超負荷作業。安全員對違規操作不加制止的,給予200元罰款。

      11、信號工必須在物料起吊時進行現場指揮。如人不在現場遙控指揮,給予200元罰款。信號工指揮失誤損壞物品由信號工全額賠償,由他人替代指揮或超重吊裝的立即開除。所吊物品必須放置整齊。

      12、工地上裝拆大型機械,必須由持證專業人員裝拆,如果違章作業,每次罰機具負責人和安全員各500元。

      13、施工機械應定期保養上油,防護裝置齊全且運轉正常,操作規程懸掛醒目,缺少一項罰安全員和機具負責人100元。

      14、各項目部要建立內部每周安全檢查制度,及時排除安全隱患,對各工種安全工作進行獎罰,及時做好安全檢查記錄和整改落實監督工作。安全員負責辦理少數工種上崗證,如經上級部門檢查出缺一個上崗證罰責任人100元。

      15、工程項目出現安全死亡事故,項目經理罰款1000元,安全員與直接責任者20xx元罰款,所在工種工長1000元。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3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制度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工作會、例會、分析會)制度;第一章總則;第一條目的;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做;第二條原則;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的要求;第三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第二章職責;第四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第六

      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工作會議

      (工作會、例會、分析會)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抓好安全管理工作,分析安全生產形勢,做到有針對性的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和落實安全生產的各項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原則

      強調會前通知、會時簽到、會中記錄、會后落實的要求。運營部門務必定期召開安全學習會,總結安全工作,通報安全狀況,學習相關規定,進行安全教育,提出安全要求,不斷提高駕駛員安全生產觀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種例會及專題會議。

      第二章職責

      第四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公司級例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負責部門例會及各種專題會議的監督。

      第五條綜合管理部負責各種會議的會場安排、設備準備,負責管理保存所有會議紀要原件。

      第六條公司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例會及專題會的組織及相關工作。

      第三章管理規定

      第七條會議分類

      7、1調研會議:上級領導來公司調研,召開部署性重要會議。

      7、2安全例會:原則上定期召開,要求公司運營部經理及安全主管及車隊長,駕駛員參加;

      7、3部門例會:原則上由部門經理統一召開,要求部門全員參加; 7、4分析會:指針對專項問題進行分析的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參加人員由召集部門確定。

      第八條會議通知

      8、1會議召集部門需在會議召開前一至三個工作日發通知單給各參會部門(人員),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

      8、2例會時間固定,不需另行通知。如出現會議時間調整,公司級例會由總經辦通知各參會人員,部門例會則由部門報總經辦,并說明原因。未通知的,職責部門負責人要受到相應的處罰。

      8、3會議通知單需明確會議時間、地點、資料和參會人員等。

      第九條會議準備

      公司級會議由綜合管理部負責會場安排、設備準備。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需在會前半小時準備完畢。部門級會議則由部門經理安排專人負責。

      如果召開會議部門有供大家參看的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應提前準備放置在會議桌上,方便相關人員閱讀。

      第十條一般會議紀律

      10、1會議組織部門負責會議紀律的維護,準備簽到表,組織參會人員簽到。未準備簽到表,會議組織人會根據公司的《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10、2參會人員提前10分鐘到達會場進行簽到。會議開始時,組織人收回簽到表。會后,組織人在簽到表上標注遲到(注明到會時間、未到人員)。

      10、3參會人員如不能按時出席,需提前1個小時向會議組織部門請假,未請假視同缺席或遲到處理。

      10、4公司例會需部門經理及副職參加,如部門經理因故不能出席,需指派本部門主管級人員代替,并提前通知行政部。

      10、5無故缺席會議者,依據《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運營部安全例會及其他會議紀律

      11、1凡公司營運駕駛員務必自覺努力學習安全知識,按時參加每月一次的安全學習會。安全學習例會要求駕駛員親自參加,不得由他人代替。

      11、2運營部召開例會時駕駛員務必簽名報到。不得遲到、早退,如遇急事不能參加會議務必提前向公司請假,并得到同意。

      11、3凡參會者,在會議中務必端正會風,遵守會場紀律。不得交頭接耳,并認真聽講,做好安全學習資料的記錄。如有疑問,待會議完畢后,方可向安全人員提問。

      11、4對無故不參加安全學習的駕駛員,公司將進行查處。一次未參加者將單獨進行補會。全年三次未參加者,將列入不良記錄名單,公司下年度將不予該駕駛員續簽合同。

      11、5公司每月在駕駛員安全學習會上對公司的`安全工作狀況進行通報和綜合評定,對好的分隊和個人進行表揚,對差的分隊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或處罰。

      11、6公司務必對參會駕駛員進行嚴格的考勤登記并存檔,年終時在安全總結大會上當中公布考勤記錄并對多次遲到、早退、缺席的人員作出嚴肅處理。

      11、7公司每月定期組織安全會議一次,專題研究安全工作狀況,總結經驗,查找不足,增添安全措施。

      11、8公司不定期地針對不同的主題開展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以辦板報、廣播宣傳、張貼標語、散發安全宣傳資料、放映錄相等形式大力宣傳安全生產知識和資料,培養員工安全生產的自覺性。各主要安全生產職責人要在活動中擔負起員工和出租汽車駕駛員的組識、指導和講解的職責。

      第十二條會議記錄

      12、1會議組織部門安排專人進行會議記錄,會后整理會議紀要,并于會后一個工作日內,發各參會部門(復印件),同時抄送綜合管理部。原件(附簽到表)交綜合管理部存檔。

      12、2會議紀要需參會主要人員簽字確認。公司例會紀要由總經理簽字,直接下發;部門例會紀要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專題會議紀要

      需參會主要人員(或部門)簽字。

      第十三條處罰規定

      綜合管理部負責編制每月會議紀律處罰清單,會議召開后的一周內上報給上級領導。

      第四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由公司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及修訂。

      第十五條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4

      (一)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1.目的:為了加強各部門之間安全生產工作的溝通和推進安全管理,及時了解公司的

      安全狀態,特制定安全會議制度。

      2. 適用范圍:適用于本公司。

      3. 職責:

      3.1 公司主要負責人負責召開本單位的安全會議。

      3.2 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召開每季度末安全會議及年度總結、表彰大會。

      4.安全生產會議組織:

      4.1 每次會議各部門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無故不參加者,將根據公司有關制度給予罰款,并納入年終單位評先評優考核指標。

      4.2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3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4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5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5.會議內容:

      5.1 由總經理主持會議,宣讀當次會議的主要內容,傳達上級部門有關文件及會議精神,針對生產狀況,學習有關安全規程和安全技術等.

      5.2回顧、總結、分析車間安全生產工作情況,總結和交流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經驗,研究、部署、督促、檢查全廠安全生產工作。

      (二)安全生產資金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提取、管理和使用制度;

      第一條 為了建立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維護企業、職工以及社會公共利益,根據有關法律和法規,結合我公司具體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企業安全生產投入及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財務管理,并納入本企業年度預算。

      第三條 安全生產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

      第四條 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在當年度經費預算中,列入重點編制項目,并不得少于國家規定的比例。

      第五條 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按月提取,年度終了時結算。以本年度實際銷

      售收入為計提依據,采取超額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標準逐月提取:

      (一)當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及以下時,按照4%提取;

      (二)當全年實際銷售收入在1000萬元至10 000萬元(含)時,按照2%提取; 當月提取的費用列入當月生產成本,并記入專戶用于安全生產投入及安全生產費用開支。

      第六條 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范圍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

      企業安全設備設施是指車間、庫房等作業場所的監控、監測、通風、防曬、調溫、防火、滅火、防爆、泄壓、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靜電、防腐、防滲漏、防護圍堤或者隔離操作等設施設備。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

      (五)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

      (六)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第七條 在本辦法規定的使用范圍內,安全費用優先用于滿足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對企業安全生產提出的整改措施或達到安全生產標準所需支出。

      第八條 本企業提取安全費用設專戶核算,按規定范圍安排使用。年度結余下年度使用,當年計提安全費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費用渠道列支。

      第九條 安全費用使用、管理的程序、職責及權限: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備、設施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提出計劃,按裝設備、設施的技術人員根據具體施工情況作出預算,1000元以下開支,報總經理批準;1000元以上的開支由經理辦公會研究討論決定。

      (二))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物品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提出計劃,開支不足200元的`,由企管部負責人會同安全生產管理員一同采購;超過200元以上的開支,報總經理批準。

      (三)安全生產檢查與評價支出。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上報總經理后,根據實際情況據實列支。

      (四)重大危險源、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整改、監控支出;安全技能培訓及進行應急救援演練支出;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等項目開支,由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員根據實際情況和主管部門要求,報總經理后,據實列支。

      第十條 本企業安全生產費用的使用、管理,依法接受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財政部門的監督。

      第十一條 本企業利用安全費用形成的資產,納入相關資產進行管理。

      第十二條 本企業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的,安全費用結余用于處理轉產、停產、停業或者解散前危險品生產或儲存的設備、庫存產品及生產原料所需支出。

      第十三條 企業由于產權轉讓、公司改制等變更股權結構或者組織形式的,其結余的安全費用繼續按照本辦法管理使用。

      企業調整業務、終止經營或者依法清算,其結余的安全費用應當結轉本期收益或者清算收益。

      第十四條 本企業安全費用的會計處理,遵照國家統一的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本辦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安全生產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進一步加強衛生院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證醫療業務正常運轉,保障全體職工和群眾的生命與財產安全,根據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政策,特制定本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管理制度所稱衛生院安全生產主要包括消防安全、醫療設備安全、用電安全、信息安全、車輛安全和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三條 安全生產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貫徹執行行政領導負責制,衛生院負責人和各科室負責人要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生產要服從安全的需要,實現安全生產和文明生產。提高防范意識,定期安全檢查,嚴防火災、供水、用電、放射、盜竊及人為損壞等事故,及時發現問題,降低或消除事故隱患。

      第四條 衛生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是負責醫院安全生產的管理機構。其職責主要有:做好安全生產管理的基礎工作,完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訂年度安全生產工作目標和計劃,督促各科室嚴格執行,對各科室安全生產工作情況進行檢查考核;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宣傳和培訓活動;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加強事故隱患整改和重大危險源監控,及時組織、協調或參與安全生產事故處理工作。

      第二章 消防安全

      第五條 逐級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例會制度,定期召開消防安全工作會議。

      第六條 消防安全重點部位(門診、病房、供氧、配電等)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落實“防火責任人”,制定相關管理規定,嚴格遵守操作規程。

      第七條 每年不少于一次對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必要時委托專業機構進行電氣消防安全檢測。電氣設備的安裝和維修由具有操作資質的專業人員負責。

      第八條 加強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的日常管理,醫院有專職人員進行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保留記錄,保證建筑消防設施、滅火器材配置到位、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第九條 落實衛生院、科室和班組三級安全檢查制度和防火巡檢工作。同時衛生院根據消防安全要求,開展年度檢查、季節性檢查、專項檢查、突擊檢查等形式的.防火檢查。

      第十條 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值班人員必須具有消防培訓資格證,能及時發現、準確處置火災隱患和故障報警。

      第三章 醫療設備安全

      第十一條 醫療設備使用科室,應當指定專人負責設備的管理,進行設備的日常維護檢查。建立科室設備臺帳。

      第十二條 大型設備應專人保管,專人使用,并須取得衛生部規定的《大型醫用設備應用質量合格證》方能投入使用,使用人員須持有《大型醫療設備上崗人員技術合格證》方能進行操作。

      第十三條 操作人員應當做好日常的使用保養工作,保持設備的清潔。在醫療設備使用過程中不應離開工作崗位,如發現故障后應立即停機,切斷電源,并停止使用,同時掛上“故障”標記牌,以防他人誤用。

      第十四條 操作人員在下班前應按規定順序關機,并切斷電源、水源,以免發生意外事故。需連續工作的設備,應做好交接班工作。

      第十五條 設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對全院醫療設備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評估,發現問題及時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第四章 用電安全

      第十六條 電氣工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所有電氣設備的停電、供電、檢修、預試操作,應當嚴格按《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的規定組織實施,不得隨意更改操作程序和簡化安全措施。

      第十七條 加強對供用電設備的維護保養管理。對供電運行設備要有運行記錄,定期巡視,防止一切安全隱患發生。對主要的供、用電設備要建立技術檔案資料,定期維護保養,按規定周期進行檢修和預防性測試,不符合要求的設備不許投運。

      第十八條 嚴禁使用不合格的電氣設備。堅決不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電氣設備,不購買使用無廠家、無生產許可證、無產品質量檢驗合格證、無“三保”產品的電氣設備。高壓消毒設備有專人負責,發現老化立即更換。

      第十九條 使用多功能插座須符合以下規定:

      (一)所有使用部門必須使用三相多位電源轉換器。

      (二)電源線尺寸及長度必須符合國家規定的電器設備的電負荷。

      (三)在需電設備和墻壁插座之間不可使用多于一條的多功能插座。

      (四)不應在公共區域及病房永久使用多功能插座。

      第二十條 未經管理部門批準,不得使用電熱毯、電磁爐、熱得快等大功率電器,不準亂接電線。

      第五章 信息安全

      第二十一條 計算機室清潔無塵,嚴格遵守各類計算機設備的操作規程。禁止無關人員使用衛生院計算機及輔助設備。

      第二十二條 不得在衛生院工作計算機上從事與工作無關事務。謹慎使用外來磁盤,避免機器感染病毒。及時保存、備份網絡數據,確保系統資料的完整性。

      第二十三條 所有磁盤、數據文件必須登記并存檔,設專人管理。定期清查,防止損壞或丟失。

      第二十四條 未經批準不得為其他部門和個人提供重要數據信息,不得擅自更改程序,以免影響系統運行。

      第六章 車輛安全

      第二十五條 大力宣傳《交通安全法》,重點對救護車輛駕駛人員進行監管,嚴防疲勞駕駛、酒后駕駛,對各類交通運輸工具的技術性能和狀態進行檢查,防止帶病出車,對救護車攜帶的氧氣瓶認真進行檢測,確保隨車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安全。

      第七章 麻醉品、危化品安全

      第二十六條 加強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強化管理,對麻醉品及有毒化學試劑購買、運輸、儲存、使用和廢棄處置等環節制定嚴密的管理措施。

      第二十七條 落實管理責任,每日對麻醉品、有毒試劑特別是劇毒試的使用情況加強自查,杜絕發生被盜、散落等情況。

      第八章 責任落實

      第二十八條 保衛部門負責對衛生院安全防火工作的監督、檢查,做好義務消防隊的組織建設以及員工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訓,建立健全消防檔案。相關設備科室負責醫療設備維護、保養及安全運行,建立健全的醫療設備檔案,定期對醫療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后勤部門負責供水、用電的監督管理及電力的日常運行、電力設施的維護。其他各科室應當落實科室安全生產的各項責任,定期檢查,及時消除各種安全隱患。

      第二十九條 制定消防、用電、設備、信息、危化品等應急預案,必要時開展演練,落實應對突發事件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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