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費管理制度【優】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泛指以規則或運作模式,規范個體行動的一種社會結構。這些規則蘊含著社會的價值,其運行表彰著一個社會的秩序。想學習擬定制度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經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經費管理制度1
一、費用管理細則
(一)差旅費、交通費
1、出差申請與批準
員工因公出差必須按要求填寫《出差申請單》(格式見附件2)和《借款單》,分別按要求注明出差目的、行程路線、預計時間、預借款額及預計還款日期,由部門經理和主管領導簽字批準后,分別轉交公司人資行政部及財務部作為員工出勤以及差旅費借款、報銷的依據。
2、出差借款
2.1出差人員憑批準的《借款單》作為差旅費借款依據。
2.2財務對個人出差借款的執行原則為: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即借款人若有前期未清的出差借款事項,待結清后才允許再次借款。
2.3個人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本人月度工資;新員工(處于見習期的員工)借款金額原則上不超過1000元;如有特殊用途超支借款,須經總經理簽字特批。
3、費用報銷
3.1銷時間:原則上每周一、周六報銷(特殊費用隨時報銷)。市場人員因出差產生的相關費用要求一周一報。
3.2報銷標準:見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
3.3票據的管理:
3.3.1出差人員憑取得的車票(含船票、機票)、住宿或會務發票、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報銷;取得的票據須為本次出差實際發生的,并且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
3.3.2出差人員在報銷時,票據粘貼要規范整齊,粘貼順序為:車(船、飛機)票、住宿發票或會務票據、其他票據(不含保險費單據)并注明單據張數;車票有日期、起始地點的可直接粘貼,無日期、起始地點的要注明。報銷時須后附經公司人資行政部標注具體返回時間的《出差申請單》,以便計算相應出差補助。
3.3.3公司駐外辦事處人員往返總部,參照出差人員的報銷規定外,需另在車票后注明往返是由。
3.3.4下列單據不準報銷:白條、收據、大小寫不符、字跡不清、時間不符的、不合法的單據、涂改的單據、未蓋章的發票等。
3.3.5出差人員住宿費標準按《差旅費報銷標準》規定執行,發生的住宿費在標準范圍內據實報銷,超標準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特批);如出差單據丟失,責任自負。
3.3.6購買車票、飛機票、船票發生的訂票費,憑合法有效票據據實報銷;退票費原則上不予報銷,特殊情況由公司總經理特批。
3.3.7出差人員出差期間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標準根據附件1《差旅費報銷標準》執行。特殊情況需要升格使用交通工具的,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通過后執行,否則一律按可乘坐的交通工具最低費用標準報銷。
4、出差補助:根據出差天數,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中的補助標準執行,超過部分原則上不予報銷。
4.1伙食補助:
4.1.1出差(市區以內不按出差計算)來回時間不超過8小時的,只報車票,不享受伙食補助,但可以按公司規定的午餐標準(10元/日)領取補助。
4.1.2出差人員外出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時,如會議(培訓)費中包含食宿費,則不再報銷住宿費及會議(培訓)期間的伙食補助。
4.1.3差人員出差期間如有招待,每招待一次扣減半天的伙食補助,招待費用與差旅費同時報銷。
4.1.4無特殊原因不得單獨報銷異地招待費用。
4.1.5未出差期間,相關人員凡是中午有招待需求的,一律不再享受午餐補助(10元/日)。
4.1.6出差人員連續乘火車超過12小時或夜間(晚八時至次日凌晨七時)連續乘火車超過6小時且未坐臥鋪者,補助20元,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4.1.7員工10:00以后出差或16:00以前返回的按半日計算當日補助。
4.1.8享受出差伙食補助的不再享受公司午餐補助。
4.2交通補助
4.2.1出差人員帶車出差,報銷時不計算市內交通費。
4.2.2出差人員出差期間發生交通費,按照《差旅費報銷標準》的交通補貼額在標準內據實報銷,超標準的不予報銷;若未發生交通費則不予享受交通補貼。
4.2.3原則上不報銷出租車費;特殊情況需要報銷出租車費的,在單據后附由單位負責人批準的《出租車費報銷審批單》。
(二)業務招待費與外聯費
1、業務招待費是指各單位為滿足經營或管理需要而發生的業務招待支出。
2、招待費開支標準
2.1渠道客戶只提供工作餐,按20元/人標準控制;上游供應商一般按50元/人標準控制,重要客戶按80元/人標準控制;
2.2所有招待與外聯費用,需事前以書面或短信形式向總經理申請同意,不得擅自決定;
2.3招待前,自購煙、酒、茶葉,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在酒店消費煙、酒、茶葉。
2.4招待金額超過200元的,需提供酒店菜單。
3、單據審核
3.1招待費報銷須取得符合國家規定的正規發票(發票抬頭需填制公司全稱);如就餐地點無法提供有效發票,需提供收款收據,若合理合規,報銷人需以其他合格的正規招待發票抵頂但同時附就餐說明。
3.2報銷時要后附公司總經理簽批的《招待費用審批單》(見附件3)。
3.3對丟失發票或取得假的發票的.一律不予報銷,責任自負。
(三)手機電話費
1、報銷范圍:手機費只報銷正常的月租費、包月費、市內通話費、長途電話費、漫游費、短信費、功能費(含來電顯示費)等,除此以外,如:SP信息費,互動視界費、滯納金等其他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經批準報銷手機費的人員,所報手機費發票顯示的姓名應與本人一致;如不一致必須事先在財務部門備案,否則不予報銷。報銷手機人員因換號一個月發生兩次交費時,除按規定在財務辦理變更備案手續外,兩號相加報銷費用不得超出本人月度預算規定的標準。
3、手機話費單據必須為正規的話費發票(采用預付費方式交納話費的單據不作為報銷的憑據),手機費報銷額度以話費發票顯示的實際發生費用為準,繳費額度不作為報銷額度。
4、報銷額度的管控:業務人員的手機費報銷額度按“預算額度X上月度指標完成比例”進行管控;職能部門人員的手機費用以預算額度進行管控。
5、報銷人員使用的手機,不得與家庭電話和親友電話捆綁消費,一經發現將其所有報銷的話費全部收回,并處以20%的罰款。
(四)車輛費用
按《公司車輛使用管理規定》執行。
二、費用報銷流程
經辦人填寫報銷單――>部門負責人審批――>會計主管審核報銷憑證――>財務負責人審批――>總經理審批――>出納審核并付款――>經辦人簽字領款
三、費用預警的管控
公司財務部門對超預算費用的支出與報銷實施預警服務,對于違反財務紀律以及相關制度的費用支出與報銷,公司財務人員有權拒絕支付并向公司總經理匯報,由公司總經理安排調查核實,并依據調查核實結果做出相關處理。對有質疑的單據,財務可請示總經理后視情況處理。
四、罰則
1、對違反招待相關規定的,將由公司總經理視情況具體處理;情節嚴重者將給予消費金額20%的處罰。
2、對違反報銷時限規定的,按20元/單處罰;累計三單以上無特殊情況者將不予報銷。
3、市場崗位不提交市場周報者,將不予簽字報銷。
4、報銷人無視公司報銷制度,弄虛作假,虛假報銷,除不予報銷外,另給予100元處罰;其業務上級受連帶責任,給予50元處罰。
五、本規定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其他與本規定相抵觸的條款廢止。
經費管理制度2
第二十一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因公臨時赴香港、澳門、臺灣地區的,適用本辦法。
第二十二條 各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可以根據本辦法,結合實際制定具體規定,報財政部備案。邊境地區有頻繁出國任務的.,其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由所在省、自治區財政廳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并報財政部備案。
第二十三條 對與我新建交或未建交國家,相關經費開支標準暫按照經濟水平相近的鄰國標準執行。
第二十四條 財政部、外交部根據出訪國家或地區經濟發展、物價等變動情況,對相關經費開支標準適時調整。
第二十五條 國有企業和其他因公臨時出國人員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二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政部、外交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30日后施行。財政部、外交部《關于印發<臨時出國人員費用開支標準和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xx〕73號)和財政部、中國民用航空總局《關于加強因公出國機票管理的通知》(財外字〔1998〕283號)同時廢止。
經費管理制度3
1、高度重視。學校高度重視課后服務工作,成立專門服務工作機構,并將其作為重要的民生服務事項,納入學校工作常規,加強領導,精心策劃,認真實施。各班主任及值班教師要高度重視,認真負責,切實將放學后延時服務作為一項分內工作,組織好,服務好,真正讓延時服務成為學校的實事工程。
2、健全制度。建立健全放學后延時看管服務工作相關制度,包括學生看管申報審批制度、學生管理制度、檢査考核制度、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學生意外傷害等突發事件的應急理機制等,確保課后延時服務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
3、規范管理。放學后延時服務工作必須做到以下幾條:
(1)堅持長自愿、公益服務原則,嚴禁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
(2)嚴格規范辦學行為,不得將看管服務工作作為學校教學的延伸,不得進行集體補課或舉辦各種學習興趣班。
(4)看管教師要做好看管記錄,詳細記錄每天看管情況出現緊急情況時及時救助并通知學生監護人,確保學生安全。
4、考評表彰
為提高課后服務的`管理成效,學校將制定有關課后服務工作考核辦法,將管理人員、教師參與課后服務工作納入績效考核范圍。
學校課后服務經費管理制度8
為確保師生在校課后服務的一切安全,保證師生身心健康發展和學校工作的有序進行,特制定以下課后服務安全管理制度。
1、教職工要認真執行學校作息時間,不遲到、不早退、不曠工
2、教職工請假不事先辦理手續的;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又無故超假的;無正當理由不接受組織和領導交給的工作任務的;不服從工作調動的;一律按曠工處理。
3、教師嚴格執行課堂常規,規范課堂行為
4、在看護期間值班人員必須加強課間巡視工作
5、取暖期間加強學生消防意識,杜絕因取暖發生火災
6、學生在校期間遵守學校日常規定
7、嚴禁學生與社會閑散人員接觸,遠離陌生人,以防受騙
8、上課期間禁止學生外出走動,不得隨意進其它班級
9、對學生進行交通安全教育,嚴禁學生乘坐“三無”車輛
10、嚴禁學生在校進行危險性游戲
11、嚴禁學生動用學校電器、開關等,防止人生事故發生
12、如遇特殊情況,學生未能參加當天的課后看護,需提前向班主任或看護老師請假。在看護期間,學生不準私自離校,私自離校發生安全事故責任自負。
經費管理制度4
技術學院基層工會經費收支管理辦法
為規范和加強基層工會經費的收支管理,充分發揮基層工會為職工服務、為發展工運事業服務的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工會會計制度》、《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和其他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一、工會經費收支管理原則
1、遵紀守法原則。各項經費收支,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所在地方政府和中華全國總工會的有關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會計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2、經費獨立原則。依法取得社會團體法人資格的基層工會,應單獨開設銀行賬戶,實行工會經費獨立核算。
3、預算管理原則。工會經費收支應全部納入預算管理,按照《工會預算管理辦法》執行。
4、依法收繳原則。基層工會應依法收繳工會經費,并按規定留成上繳。
5、服務職工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突出重點,保證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開展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6、勤儉節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精打細算,少花錢多辦事,節約開支,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7、民主管理原則。要依靠職工管好、用好經費,定期公布賬目,實行民主管理,接受會員監督和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入范圍
工會經費收入包括:
1、會費收入。指工會會員依照規定向工會組織繳納的會費。
2、撥繳經費收入。指建立工會組織的單位依照規定向基層工會撥繳的經費,或上級工會委托稅務代收后按規定比例轉拔基層工會的經費。
3、上級補助收入。指基層工會收到上級工會補助的款項。
4、行政補助收入。指所在單位行政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國家的有關規定給予工會的補助款項。
5、事業收入。指工會附屬獨立核算的企事業單位上繳的收入和非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各項事業收入。
6、投資收益。指基層工會對外投資發生的損益,如購買國債或企業債券取得的收益。
7、其他收入。指基層工會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項收入,如銀行存款利息、接受捐贈收入等。
三、工會經費支出范圍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企業、事業單位、機關工會委員會的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獎勵、補貼,由所在單位支付。社會保險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單位職工同等待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和其他有關文件精神,應當由各級財政和企業、事業、機關等單位行政方面承擔的'費用,不得由工會經費開支。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基層工會要按照所在省級工會確定的經費分成比例,及時足額上解經費。留成經費支出包括:
1、職工活動支出。
指工會為會員及其他職工開展教育、文體、宣傳等活動發生的支出。基層工會應將會員繳納的會費全部用于會員活動支出。
職工教育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教育、業余文化、技術、技能教育所需的教材、教學、消耗用品;職工教育所需資料、教師酬金;優秀學員(包括自學)獎勵;工會為職工舉辦政治、科技、業務、再就業等各種知識培訓等。
文體活動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職工業余文藝活動、節日聯歡、文藝創作、美術、書法、攝影等各類活動;文體活動所需設備、器材、用品購置費與維修;文藝匯演、體育比賽及獎勵;各類活動中按規定開支的伙食補助費、夜餐費等;用會費組織會員開展集體活動等。
宣傳活動方面。
用于工會開展政治、時事、政策、科技講座、報告會等宣傳活動;工會組織技術交流、職工讀書活動、網絡宣傳以及舉辦展覽、板報等所消耗的用品;工會組織的重大節日宣傳費;工會舉辦的圖書館、閱覽室所需圖書、工會報刊以及資料費等。
其他活動方面。
除上述支出以外,用于工會開展的技能競賽等其他活動的各項支出。
2、維權支出。
指工會直接用于維護職工權益的支出。
包括工會協調勞動關系和調解勞動爭議、開展職工勞動保護、向職工群眾提供法律咨詢、法律服務等、對困難職工幫扶、向職工送溫暖等發生的支出及參與立法和本單位民主管理等其他維權支出。
3、業務支出。
指工會培訓工會干部、加強自身建設及開展業務工作發生的各項支出。包括開展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學習和培訓所需教材資料和講課酬金等;評選表彰優秀工會干部和積極分子的獎勵;組織勞動競賽、合理化建議、技術革新和協作活動;召開工會代表大會、委員會、經審會以及工會專業工作會議;開展外事活動、工會組織建設、建家活動、大型專題調研;經審專用經費、基層工會辦公、差旅等其他專項業務的支出。
4、資本性支出。
指工會從事建設工程、設備工具購置、大型修繕和信息網絡購建而發生的支出。包括房屋建筑物購建、辦公設備購置、專用設備購置、交通工具購置、大型修繕、信息網絡購建等資本性支出。
《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和企業、事業單位、機關應當為工會辦公和開展活動,提供必要的設施和活動場所等物質條件。
在行政方面承擔資本性支出的經費不足,并且基層工會有經費結余的情況下,工會經費可以用于必要的資本性支出。
5、事業支出。
指對工會管理的為職工服務的文化、體育、教育、生活服務等獨立核算的附屬事業單位的補助和非獨立核算的事業單位的各項支出。
6、其他支出。
指工會以上支出項目以外的各項開支:
如用會費對會員的特殊困難補助、由工會組織的職工集體福利等方面的支出。
工會經費必須及時、足額收繳。不得截留、挪用,不得用于非職工服務和工會以外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工會經費開支實行工會委員會集體領導下的主席負責制,重大開支集體研究決定。
經費管理制度5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的各項規定,規范因公參觀學習和出國(境)考察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接待費(以下簡稱“三公”經費)管理,努力降低行政運行成本,確保“三公”經費“零增長”目標的實現,制定本辦法。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三公”經費使用管理嚴格執行上級及綜合管理部門政策規定。
第二條“三公”經費支出范圍。因公參觀學習和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的住宿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雜費、培訓費等支出;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購置費及租用費、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為執行公務和開展業務需要合理開支的接待支出,包括在接待中發生的交通費、用餐費和住宿費等支出。
第三條堅持厲行節約、只減不增的原則,單位在每年編制部門預算時,須單獨編制“三公”經費預算并上報市財政局。“三公”經費預算執行控制數下達后不得調整和隨意追加。特殊情況確需追加的,要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
第二章因公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管理
第四條規范出差、出國(境)參觀學習活動
(一)實行干部出差學習審批備案制。由經辦人員填寫會議及差旅登記單后,報局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批準方能生效,并作為報銷時的重要憑證。
(二)一律不準借學習考察名義用公款組織干部職工外出旅游。
(三)不得用公款組織和參與沒有明確公務目的和實質內容的外出學習、考察等活動。
(四)經審核批準后組織干部外出學習考察的,不得借機安排旅游項目。
(五)出國(境)學習考察按有關規定報批。
第五條對未按要求審批備案的公款出差學習活動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第六條違規組織公款旅游、正常外出學習考察時借機安排旅游項目,費用由個人自負,并按有關規定給予問責查處。
第三章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用管理
第七條嚴格按照公車編制和配備標準進行車輛更新和購置。
第八條更新和購置車輛嚴格按規定程序審批和采購。
第九條達到更新年限的車輛在確保車況和行車安全及修理費無大幅增長的前提下盡量繼續使用。
第十條車輛保險、加油、維修應選擇政府采購定點單位。
第十一條車輛維修保養由駕駛員列出清單,經局辦公室初審后報局分管領導批準后實施,并明確責任人,對維修保養進行現場檢查和清單核實,努力降低車輛維修費用。
第十二條對車輛實行一車一卡,在確保車輛性能要求的前提下統一使用93號汽油。
第十三條不得公車私用。一律不準用單位的公務車輛學習駕駛技術;一律不準擅自駕駛公車;一律不準利用職權向企業、有關單位和他人借用車輛;一律不準將公車用于婚喪喜慶、度假休閑等非公務活動。
第十四條工作日8小時外、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除執行公務外,必須停放或封存在本單位。
第四章公務接待管理
第十五條公務接待由局辦公室負責統一安排。明確公務接待范圍,對無公函的公務活動不予接待。
第十六條公務接待堅持節約簡樸的原則,嚴禁奢侈浪費。公務接待嚴格按標準安排住宿、用餐,嚴禁超規格、超標準接待。
第十七條公務接待中,嚴禁使用香煙、高檔酒和用公款購買禮品,確需用餐,一般安排在單位食堂就餐。接待對象在10人以內的,陪餐人數不得超過3人;超過10人的,不得超過接待對象人數的'三分之一。禁止工作日午餐飲酒。嚴禁市內上下級之間、同級之間用公款互相宴請。
第十八條公務接待費用全部在“招待費”科目和部門決算中如實反映,不得列入其他費用支出科目,不得轉移列入基建項目管理費用和在下屬單位列支,也不得列入單位食堂成本。
第十九條接待費報銷憑證應當包括財務票據、派出單位公函、接待清單及接待審批表。公務接待消費實行國庫集中支付或公務卡支付結算。公務接待費用不得超過年度預算控制數。
第五章管理與監督
第二十條“三公”經費執行實行局分管副局長一支筆簽字核銷制度。大額“三公”經費使用需經集體討論。
第二十一條局紀檢組要加強對“三公”經費管理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暢通群眾監督、輿論監督等監督渠道。
第二十二條財務科的主要職責:
(一)負責“三公”經費預決算編制,嚴格執行“三公”經費預算。
(二)強化內部財務管理和監督,確保“三公”經費“零增長”,防止違反財經紀律現象發生,對疏于監管發生的問題負相應責任。
(三)編制年度部門決算時,統計匯總本單位“三公”經費支出和預算執行情況,報市相關部門備案。
(四)推進“三公”經費公開工作,按照財政關于“三公”經費一律公開的要求,每半年在局機關和中心公開,接受監督。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三條局設立舉報電話(舉報電話:),接受群眾的舉報。
第二十四條本規定由局辦公室(財務科)負責解釋。
經費管理制度6
摘要:
隨著高等教育事業的不斷發展,高校所用科研經費占有比例增大。為了規范高校科研經費管理,促進高校科技創新及教育事業的發展。本文對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分析,采用文獻查閱法、舉例論證法等,從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新政入手,結合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實際情況,分析現實中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政策存在的問題,然后進一步闡釋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對策,為高校科研經費的合理分配提供了幫助,對高校科研經費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關鍵詞:高等院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政策分析
20xx年xx月,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關心的突出問題,提出了一系列給科研人員“松綁+激勵”的政策措施[1]。由于科研水平標志著高校綜合實力的高低,對于高校科研經費,其來源主要渠道為國家與企業。
如今,隨著國家經濟的快速發展,高校經費數額呈現大好的局面,但在科研項目及經費管理上存在一定的不足。本文根據高校科研資金管理的調查情況,對其呈現的一系列問題進行分析,并提出可行性的對策,為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給予一定幫助。
一、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新政分析。
目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新政,主要依據《關于進一步完善中央財政科研項目資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見》,其聚焦高校、科研院所和科研人員關心的突出問題,提出了“松綁+激勵”的政策措施,對于其實施,強調要遵循客觀規律,要以“放、管、服”為主導,根據科學研究的客觀情況,對科研經費進行分布,這不僅可以使高校經費得到合理的利用,還可以解決所面臨的一些問題,其簡化了科研經費預算編制。基于科研經費調配權酌情下,明確勞務費用范圍的項目。根據我國高校經費管理的實際情況,提出配套性的“意見”舉措,從而強化監督高校科研經費的使用,使科研經費真正落實到實處。
二、現實中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改革政策存在的問題。
如今,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的改革,不僅可以使高校經費得到合理的利用,還可以解決所面臨的一些問題,其主要表現在未建立與國家政策相配套的相關制度、財務管理人員經費管理滯后、科研經費報銷程序繁雜且效率不高及科研成果轉化發展緩慢,以下呈現的是具體的內容:
(一)未建立與國家政策相配套的相關制度。
在現實中,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不完善,并且沒有及時跟上時代的發展,在實際工作中存在,導致高校科研經費管理處于無章可依的狀態。國家出臺的政策雖好,并取得一定的成效,但在實際工作中,還存在一些問題。比如,沒有建立完善的預算執行、分析與考核制度;或者預算執行沒有得到相應的約束。尤其是省屬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工作還存在諸多問題,很多的配套制度還沒建立[2]。比如,對預算進行調整,國家出臺的相關管理辦法有具體的說明,但在實際的項目管理實施過程中,為了一些因素或目的,省屬高校大多不愿意向科研主管部門申請預算調整,這給科研經費管理帶來了一定問題,并且導致科研經費使用的'隨意性增加。
(二)科研人員勞務報酬政策不合理。
在高校經費管理過程中,高校財務人員發揮著重要的作用。由于高校科研人員主要三類,分別為無工資收入人員、有工資收入性人員及咨詢專家。在科研經費具體的財務支出問題上,需要提高“人頭費”加大績效力度,國家給的大政策好,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受諸多因素的顯示,勞務費發放標準和績效獎勵在實際操作時畏首畏尾,不敢放手去做,怕出問題[3]。這影響了高校對教學的正常投入與教學質量保障。造成這些問題的原因是,科研人員及科研經費管理人員思想還不夠解放,沒有及時更新觀念,宣傳力度不夠。此外,對經費的不合理利用,沒有建立追責機制,這不僅加大了高校科研經費監管的難度,還弱化了其他追責問效機制的警示作用。
(三)科研經費報銷程序繁雜且效率不高。
隨著我國科技創新的大力推進,高校科研經費得到大幅增長。在科研項目經費報銷過程中,出現“結題不結賬”的現象[4]。由于經費報銷程序比較復雜,項目不按時結題,這將會影響課題撤銷、經費凍結情況。另外,不同類型的科研項目,在各個方面管理存在一定的差異,而大多數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機制按照主管部門的一些條款進行,這造成不同學科、不同領域項目在經費報銷過程中,困難重重。比如,功課科研項目,需要購買大量的實驗材料、機械等,然后進行科研,這造成勞務費用的增多,在報銷過程中需要進行證明,而科研人員時間有限,這導致科研項目不能順利進行。
(四)科研成果轉化發展緩慢。
科研工作本身是一個漫長性的“工程”,需要投入大量的時間與精力。而科研成果從研究到成果的轉化,比較緩慢[5]。首先,受科研經費管理的制約,在研究過程中,需提交科研項目,待審批之后進行研究,在這個過程中,可能會出現“借款研究”的情況,這影響了科研成果的轉化。其次,在科研過程中,需要對研究的項目進行不斷的求證,需要請教相關專家,購買相關材料、儀器進行求證,所需要科研經費報銷時間比較長。最后,待項目研究結束求證完成后,對科研成果進行總結,待相關工作結束后可提交結果。這不但是為了保證科研結果的科學性,還需要確保科研成果的可行性。
三、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改革對策。
根據我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政策實施所存在的問題,在發展的眼光上,提出了相關的改革對策,其表現在各高校要及時出臺配套規定、加強政策宣傳、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的“放、管、服”及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這可以使高校經費得到合理的利用,還可以解決所面臨的一些問題,以下呈現的是具體的內容:
(一)各高校要及時出臺配套規定。
各高校在經費管理過程中,可根據不同學科的要求,及時出臺配套性管理規定,尤其是省屬高校。在內容上,要對各類條目不同的科研經費的使用,需進行細化修訂,保證科研經費使用效益的最大化,并且達到促進科研成果轉化與社會經濟的發展[6]。因此,科研經費相關配套規定的完善,需要符合實際的科研工作者的需要。另外,各高校可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在國家科研經費管理的大前提下,對不同學科、領域及項目的管理,需明確各種經費開支范圍與比例等,在執行的過程中,高校要根據是實際的情況,對各項規定的內容進行科學的修訂與完善。
(二)加強政策宣傳。
對于高校科研經費管理政策,其執行需依賴國家出臺的科研經費管理相關政策,這需要加強其政策宣傳。首先,科研人員要重視國家出臺的相關政策,并及時對其進行了解,為科研項目進行提供了基礎。其次,科研人員要重視本校相關科研經費相關政策改革,比如,對經費預算的編制工作,需要根據項目研究的實際情況,對編制預算進行認知細致的預算,為科研經費更好的服務于研究[7]。最后,學校相關科研負責人要將相關政策,下發給各科研人員進行學習,保證科研經費的使用科學合理。這對高校科研人員而言,經費的使用可依據,并作為支撐,提高了經費的使用效益,保證了工作開展的順利性。
(三)做好科研管理的“放、管、服”。
科研項目的研究是一個復雜的過程,并且結果難以預料,因此需要保證客養財務政策的合理性與嚴肅性。國家相關部門可根據市場情況,對科研財務收支情況進行調整,保障科研順利進行[8]。同時,可創新科研經費管理模式,做好科研管理的“放、管、服”,可下放科研經費管理權限,比如,可采用“先支付后還款”模式,放開科研人員資金束縛,讓其有一定的權利。其次,加強服務意識,在日常工作中除采用科研管理、網上自助報賬等信息化系統,還可開通財務微信企業號平臺服務,提供法規查詢,經費執行進度、執行情況查詢及執行提醒等服務,讓科研人員及時了解國家和學校財務規定,隨時掌握項目動態,使科研經費的使用置于陽光之下,從而克服經費使用不透明所引發的一系列問題,導致科研項目進行得到阻礙,這有利于提高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透明度與使用效益。
(四)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
由于科研項目成果的轉化過程長,并且科研成果是否能夠進行轉化,運用到經濟發展上,其結果具有未知性。對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改革,可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9]。首先,對科研經費啟動資金經費相同,預留經費保證項目研究質量下,對優秀的科研成果追加經費。成果質量不佳的,扣減經費。其次,建立預算考評制度,對科研經費的預算及項目研究結果進行客觀評價,并給與一定的獎懲。對不同類型的項目,應該制定不同的的績效考核標準,形成一套全方位的評價體系。第三,對經費預算進行監管,建立獎懲激勵機制,促進項目研究人努力按照預算完成科研任務。最后,對剩余的經費進行規范管理,明確余款的使用與歸屬,避免科研經費使用的隨意性,有效發揮了預算的管理作用,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
四、結束語。
綜上所述,本文對中國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分析,根據高校科研經費管理的實際情況,對于高校科研經費管理制度的進行,其在實施過程中面臨一系列的問題,在發展的眼光下,提出了相關的改革對策,其表現在各高校要及時出臺配套規定、加強政策宣傳、做好科研經費管理的“放、管、服”及完善高校科研成果轉化股權獎勵管理制度,這有利于高校科研經費的合理分配,對高校科研經費改革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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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費管理制度7
第十八條 除涉密內容和事項外,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的預決算應當按照預決算信息公開的有關規定,及時公開,主動接受社會監督。
第十九條 各級外事、財政、審計等部門對因公臨時出國情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聯合檢查。各級財政部門應當定期或不定期對各部門各單位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審計部門應當對各部門各單位因公臨時出國經費管理使用情況進行審計。
財務部門應當建立健全因公臨時出國團組內部監督檢查機制,每半年向同級外事、財政部門報送本部門本單位因公臨時出國經費使用情況。嚴格按照預算績效管理的有關規定,加強因公臨時出國經費預算績效評價,切實提高預算資金的使用效益。
第二十條 組團單位應當采取集中形式,對團組全體人員進行行前財經紀律教育。對出國人員違反本辦法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除相關開支一律不予報銷外,按照《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一)違規擴大出國經費開支范圍的;
(二)擅自提高經費開支標準的.;
(三)虛報團組級別、人數、國家數、天數等,套取出國經費的;
(四)使用虛假的發票報銷出國費用的;
(五)其他違反本辦法的行為。
經費管理制度8
第一條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公司研發部的建設,規范研發管理工作,加快高層次創新人才隊伍的建設的進程,根據公司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以增加自主創新能力和促進企業高新技術產業生產的研發項目。
第三條職責
企業技術研發部負責公司產品的研發工作,新產品的研究,技術管理,以及公司的技術發展總體把握。管理公司產品整體技術的發展軌跡,以及產品的研發進度,同時對研發的成本進行控制。
一、管理權限。行使對公司技術引進、新產品開發研究、新技術推廣應用、技術指導與監督等全過程管理權限,并承擔執行公司規章制度、管理規程及工作指令的義務。
二、管理職能。負責對公司產品實行技術指導、規范工藝流程、制定技術標準、抓好技術管理、實施技術監督和協調的專職管理部門,對所承擔的工作負責。
第四條立項程序
一、原則
產品研發是企業在激烈的技術競爭中賴以生存和發展的命脈,是實現“生產一代、試制一代、研究一代和構思一代”的產品升級換代宗旨的重要階段,它對企業產品發展方向,產品優勢、開拓市場,提高經濟效益等方面能否順利實施起著決定性的作用。為了加強對公司新產品開發和產品改進工作的管理,加快公司技術積累、打好技術基礎、加快產品研發速度、完善指導產品研發工作,既要講求經濟效益,又要講求社會效益和資源環保效益。
二、程序
1、研發部根據公司長期發展規劃,調查國內外市場和重要用戶的技術現狀和改進要求。為滿足市場需求研發的不同于公司現已生產的產品和在公司已批量生產的某種產品基礎上,在每一季度初發布提出研究方向和重點任務。
2、各相關部門根據提出的任務結合公司生產經營需要,再通過市場評估、設備評估、生產力評估、產品檢驗能力評估、產品的技術發展方向、市場動態及發展產品具備的技術優勢,向研發部提出立項報告。
3、研發部根據公司當年生產情況技術人員對項目進行評議和篩選,根據其重要性和創新性分等級:
a類。在公司原始創新、集成創新和引進消化再創新的項目,其實施難度大,開發創新內容較多的項目,總體技術水平達到部分國際領先水平以上。
b類。在引進消化吸收的'基礎上進行自主創新,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c類:
為公司改進創新項目,創新技術在公司內部具有良好的推廣價值,在技術上有一定的創新和技術難度,總體技術水平達到公司領先水平。
4、項目產品經技術人員評議和篩選后,研發部編制公司科技研究開發計劃書并呈報主管領導審批后開發。
第五條項目管理
一、計劃管理
1、年度計劃的編報和審批。編報年度計劃的依據是經批準的項目立項報告或實施方案。
2、年度計劃的實施和檢查。研發部和相關部門,按批準的年度計劃實施,并經常進行監督、管理,幫助解決存在的問題。
二、經費管理
1、按項目按進度撥款。公司要按項目進度計劃及時將研發款項撥付到位,確保研制工作的資金流保持暢通。
2、研發經費包括。研發人員的工資、研發設備折舊、研發領料、差旅費等。產品試驗經費由技術副總經理,報總經理批準。
3、產品研發經費按單項預算撥給,單列賬戶,實行專款專用,由研發部門掌握,財務部門監督,不準挪作他用。
4、為鼓勵產品研發人員的研發熱情,項目完成后,公司規定的項目獎勵必須全額發放到項目小組,每個成員的得獎比例由產品研發部門負責人和項目負責人確定。
三、物資管理
對于每一項目所需要的物資,要列入企業物資供應計劃,并保證科技研發項目所需物資的充足。
四、成立小組
每一個立項的項目都要成立項目小組,并設定一名組長,由主要領導擔任,相關部門人員參加。
第六條項目實施
1、新產品開發和改進產品都必須要有技術副總經理審核批準,由檢測部門進行檢測,產品檢測并經過會簽、核審、批準后才能進行樣式。
2、每一項新產品和改進產品都必須經過樣品試制和小批試制后方可成批生產,樣試和小批試制的產品必須經過嚴格的檢測,具有完整的試制和檢測報告。
3、新產品移交生產線由公司技術副總經理主持各有關部門參加鑒定會,多方聽取意見,對新產品從技術、經濟上作出評價,確認項目產品沒有問題后,提出是否可以移交生產的意見,報總經理批準。
4、批準移交生產線的新產品,必須有產品技術標準、工藝規范、產品流程圖以
及其他有關的技術資料。
第七條項目檢查
1、科研項目立項后,立項小組確認項目承擔人和參與人,對項目的執行情況和經費使用情況進行跟蹤檢查;
2、項目跟蹤檢查內容。
(1)項目進展情況
(2 )項目負責人和項目組成員是否按規定領導和參加研究工作;
(3)經費使用是否符合項目經費管理辦法和其他規定。
3、項目負責人應保存項目資料特別是原始資料,記載從項目申請、立項、研究到結項全過程重要情況,收藏有關文字、配方和經費開支等材料。
4、在項目執行情況的同時,項目小組要經常檢查落實科技計劃實施情況,加強項目管理,建立項目檔案。在切實做好日常管理工作的同時,盡可能為研究工作提供必要的咨詢和條件。
第八條科技成果鑒定、評審和結題
1、項目研究應在完成后對其成果進行鑒定和驗收。根據項目立項報告內項目完成時間的協議,項目負責人在規定時間內把項目最終成果上報總經理辦公室。
2、科技開發項目按計劃完成后,由項目小組向研發部提出申請鑒定或評審驗收申請。符合鑒定或評審驗收條件的,由研發部相關專家進行鑒定或評審。
第九條附則
1、本制度由本公司研發部負責解釋;
2、本制度自批準發布之日起執行。
經費管理制度9
為進一步加強學校黨風廉政建設和節約型校園建設,規范“三公”經費(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的使用與管理,根據國家、省、市、縣關于“三公”經費公開(示)的相關文件規定,特制定xx小學“三公”經費管控制度。
一、建立齊抓共管機制。嚴格執行中央、省、市、縣厲行節約、壓縮“三公”經費支出的'各項規定,并把實現“三公”經費零增長作為20xx年的一項重要政治任務來抓,健全機制,落實責任,形成齊抓共管格局,確保完成“三公”經費控制目標任務。
二、實行報批制度。凡是學校領導干部外出考察,都要如實申報,按規定報縣組織部干部組審批、備案。
三、建立機關運行經費預決算制度。根據實際情況制定“三公”經費支出計劃,經縣教育資金會計核算中心審核,報相關部門審批、備案,杜絕將“三公”經費支出列入其他科目、瞞報實際支出現象的發生。
四、接受財政、監察、審計等部門對本單位“三公”經費預算、支出管理等實施全過程的監督管理。
五、“三公”經費支出實行公開透明制度,定期公布公務接待費、公務用車購置和運行費、因公出國(境)費等經費的預算、決算和績效考評情況,接受紀委、監察、審計、教職工及社會公眾的監督。
經費管理制度10
為加強我校公用經費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行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財政部、教育部《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暫行辦法》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中小學公用經費是指保證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活動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日常專用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根據財政部制定的中小學公用經費的支出范圍為:《支出經濟分類科目》“302商品和服務支出”類級科目下的:
1、辦公費
2、印刷費
3、咨詢費
4、手續費
5、水費
6、電費
7、郵電費
8、物業管理費
9、交通費
10、差旅費
11、出國費
12、維修(護)費
13、租賃費
14、會議費
15、培訓費
16、招待費
17、專用材料費
18、勞務費
19、工會經費
20、福利費
21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等21個款級支出科目。
二、教師培訓費在學校年度公用經費預算總額中按10%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
三、學校要按規定在公用經費中足額安排信息技術費,用于教學資源和軟件的購置以及網絡信道費用支出。
四、學校要按規定嚴格控制招待費支出。
五、公用經費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基建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六、中小學公用經費是學校經費綜合預算的重要組成部分,應按生均標準列入年度預算,實現收支平衡。
七、加強實物消耗核算,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等管理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
八、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
九、中小學校購置列入公用經費管理的`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應當編制政府采購預算,統一納入中小學預算,并按照《政府采購法》的規定,由縣級以上(含縣級)有關部門組織實施政府采購。
十、公用經費使用情況每學期在校內外公布,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
經費管理制度11
一、義務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范圍。
1、中小學義務教育經費是指保證農村中小學正常運轉,在教學和后勤服務等方面開支的費用。
2、支出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材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3、不得用于人員經費、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帆務接待、購買禮品和其他饋贈等方面的支出。對不按規定使用義務教育經費的要依法嚴肅查處并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二、嚴格預算管理,積極實施預算編制規定。
1、中小學預算以立核算的學校為基本編制單位,實行一個學校一本預算。
2、中心學校以下的村小、教學點及初級中學的預算由其所隸屬的中心學校統一編制。
3、中小學校要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按照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合理編制年度預算,不得編制赤字預算,不得隨意變更和調整預算,提高年初預算到位率。基本支出預算要按國家統一的“目”級科目進行細化編制,
4、項目支出預算要充分論證,按輕重緩急原則合理排序。提高預算編制的科學性、準確性和規范性。
三、阜南縣地城鎮農村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標準:
義務教育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總額不低于預算內生均公用經費撥款標準。
(1)一類支出項目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5%。
1、師訓費:占預算內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7%。用于教師培訓所需的差旅費、伙食費、材料費和住宿費等開支。不準用于公款旅游休假、療養等與教學無關的支出。此項費用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2、書報雜志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專用資料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5%。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4、圖書資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年均增加不少于藏書標準的1%。)
5、儀器設備購置費標準: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3%。由中心學校在全鄉統籌管理使用。
(2)二類支出項目標準:辦公費(不含書報雜志費)、水費、電費、郵電費、維修(護)費、印刷費七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6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60%,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5%。
其中維修(護)費標準: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維修(護)費不低于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10%。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
(3)三類支出項目標準:招待費、會議費、交通費、差旅費四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比例為10%。
1、交通費、差旅費:兩項支出合計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6%。由村完小、初級中學管理使用4%,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2%。
2、會議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1.5%,村完小、初級中學使用0.5%。
3、招待費:占公用經費支出總額的2%。由中心學校統籌管理使用。
四、中小學財務管理
嚴格賬戶管理。中心學校按財政部門的規定開設賬戶,對和地方的義務教育專項資金進行專門管理核算。中心學校統一核算各村級完小和初級中學經費,按各完小和初級中學學校名稱建立明細賬,實行分戶核算,統一管理。
(一)加強財務監管。
1、實施義務教育經費機制保障后,各中、小學嚴格按規定收取費用,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擴收費范圍,提高收費標準,防止“一邊免費、一邊亂收費”。嚴禁私設小金庫、公款私存。對各項收費、校辦產業、勤工儉學、捐贈等收入全部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
2、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財務事項或單筆活動資金超出20xx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5000元以上的須報中心學校批準,1萬元以上的.報縣教育局批準后方可實施。
3、嚴格核銷手續。每張票據必須有經手人、證明人、審核人、單位法人簽字并注明用途、所屬類別,方可核銷。
4、財務人員必須及時、準確真實、完整地記賬、算賬、結賬和報賬,確保會計信息質量。每年度末進行財務結算后,必須向學校班子成員及教職工公布賬目,實行財務公開。并定期在校內外公布學校財務管理情況,接受師生和群眾的監督。對賬目管理混亂,違犯財經紀律的財務人員,要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嚴重者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格控制單位的開支項目和開支標準,不得任意擴開支范圍、擅自提高開支標準。要遵照“專款專用、量入支出、勤儉節約”的原則辦事。對不經教育局批準,擅自立項、擴開支范圍,年終出現新債務的學校,追究學校法人代表的經濟責任。
6、健全財務機構,中心學校配備專(兼)職財會人員,各中小學配備專(兼)職報賬員。從事會計工作的人員,必須取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7、各學校財務人員每月到中心學校報賬一次。
8、各中小學到中心學校報銷的單據必須真實,如經中心學校或相關部門審核后出現虛假情況,追究經手人和學校領導責任。
9、各校長直接經手發生的票據,須由學校其他領導審核簽字后方可到中心學校報銷。
10、不得挪用各種類別項目資金。
(二)、中小學校財務管理實行校長負責制。校長是學校財務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學校按規定編制學校年度預算;嚴格按批復的預算抓好執行,合理合規使用資金。制定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加強學校資產管理。對學校經濟活動及財務收支情況進行控制和監督。定期公示學校財務收支狀況。組織編制學校年度決算,進行財務分析,如實向上級教育、財政等部門映學校財務收支狀況。
(三)、完善監督機構。中心學校要成立經費使用監督小組,組長由黨總支(支部)書記或工會主席兼任,對學校經費的使用管理進行全面監督。學校主要領導的直系親屬不得在本單位任財務人員或報賬員。
五、嚴格資產管理,維護資產完整。
中小學校的資產是指學校占有或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各種財產,債權和其他權利。中小學校要加強資產的核算、管理,防止國有資產的流失。建立健全資產、物品的購置、驗收、登記、保管、使用、交接、維修等內部管理制度,資產的出租、出借、出讓、變賣、對外捐贈、報廢、報損等,要經校會集體研究后,上報縣教育局、財政局審核批準。并設立專(兼)職公物保管員。具體要求:
1、型資產購建需經學校領導班子會議決定。
2、各學校對固定資產、物品、材料每學期末至少清查、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3、型資產(學校各類基地、房舍、校園等)的處置(出售、報廢等)相關文規定辦理審批手續。其變價及殘值收入必須入賬,作為專用基金管理。
4、單位確認為呆死賬的往來款項,必須經教育局審批后方可核銷。
六、嚴格資金管理制度。
教育、財政部門加對各學校經費使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力度,定期不定期地對各學校的財務收支進行檢查,管好用好資金。對違紀違規人和事,將按有關規定嚴肅查究,從嚴處罰。
七、嚴格資金審計制度。
各中小學主要領導和財務人員因工作調動等,必須先進行財務收支審計,然后再移交財務手續,中心學校派人監交。
經費管理制度12
為切實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加強工會經費管理,切實保障干部職工按規定享有的正常福利待遇,更好地激發工會工作活力,為工會會員服務,按照《會計法》、《工會會計制度》的要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工會經費使用管理原則
1.獨立管理原則。工會經費必須實行獨立核算,單獨在銀行建立賬戶。根據預算,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支筆”審批。醫院黨政領導或其他人員不得越權審批工會經費支出。
2.遵紀守法原則。嚴格執行國家財政政策和規定,認真執行工會財務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3.為員工服務原則。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攤派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和經濟擔保。
4.“統籌兼顧、量入為出,勤儉節約、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使用要建立預算制度,做到少花錢、多辦事、辦好事,努力提高工會經費的`使用效益。
5.民主管理原則。每半年公布一次賬目,接受廣大會員監督,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負責工會經費使用情況審查。
二、工會經費收繳
1.工會經費來源主要是二個方面:一是會員交納的會費,二是按規定提存撥解的工會經費。
2.工會會員必須按月交納會費。
3.醫院工會經費按職工工資總額2%按月提存,其中工資總額的核準由上級主管部門統一規定。
4.工會銀行賬戶是對工會經費收支運行管理和核算的專用賬戶,應嚴格管理和使用。不屬于工會組織所有的經費不得轉入工會經費賬戶。不得將工會賬戶作為單位行政和其他組織的“小金庫”和“防空洞”,嚴禁出租出借工會銀行賬戶行為。
三、工會經費開支范圍
經費管理制度13
為切實加強對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的使用管理,規范公用經費支出,確保公用經費專款專用,提高資金使用效益,根據《霍邱縣xx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辦法》和《農村中小學公用經費支出管理實施細則》,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辦法。
一、公用經費來源及使用范圍
1、學校公用經費是維持學校正常運轉所必須的經費。義務教育學校公用經費來源主要包括財政核定的生均公用經費。(初中生年均公用經費定額為840元、小學為635元。)。
2、公用經費開支范圍包括:教學業務與管理、教師培訓、實驗實習、文體活動、水電、取暖、交通差旅、郵電、儀器設備及圖書資料等購置,房屋、建筑物及儀器設備的日常維修維護等。
二、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與辦法
1、 我校義務教育公用經費使用管理原則:集中監管、統籌使用、分級預算、計劃調控。
2、 學校會計加強對各學校公用經費預算編制指導及使用的監管。各學校費用由各校校長審批,經手人 、證明人、審核人、“四簽”后,再報中心學校審批列支。各學校費用收支仍在中心學校賬套內分部門核算,以準確反映各學校的財務收支情況。
3、 公用經費管理實行自下而上的預算編制制度。年初,統籌管理的經費由各學校根據本校實際需要進行公用經費預算編制,報中心學校初審。統籌使用的經費由中心學校牽頭,各學校校長參與進行費用預算編制。后由中心學校對各學校的公用經費年度預算進行審核,最后報教育局核準和財政局備案后執行。各校要嚴格按照科學合理、統籌兼顧、規范透明、高效順暢的原則安排使用公用經費,既要保證學校開展日常教育教學活動所需的基本開支,又要適當安排促進學生全面發展所需的活動經費開支,更要區分輕重緩急、突出重點、解決難點,集中財力辦大事。學校公用經費預算要落實到具體項目、科目,做到不重復、不遺漏、不留缺口,確保每一分錢用到學生身上。
4、公用經費執行支出實行自上而下的計劃管理。各校預算及使用計劃經上報并核準下達后,應嚴格按計劃執行。各學校要制定實施預算計劃,在學校內部把預算執行職責落實到具體崗位。
5、建立、健全學校內部財務管理制度,重大財務事項或活動資金支出超出1000元必須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中心學校要監督所轄各中小學的公用經費按計劃規范使用,不得擠占、截流所轄各學校經費,原則上由各校自行支配,但村小超過500元支出項目須書面請示中心學校研究同意,方可實施。
各學校要對照年度預算的`總體目標,定期分析公用經費在執行過程中的問題,及時采取整改措施,確保經費的正常使用。
三、公用經費使用要求與標準
1、公用經費使用要嚴格按照教育、財政部門核定的預算及內控計劃執行,做到厲行節約,杜絕浪費,學校公用經費不得用于教師獎金、福利(按規定標準計提的福利費除外)的開支、不得用于基本建設投資、償還債務等方面的開支。
2、教師培訓費:按照學校年度日常公用經費預算總額的5%安排,用于教師按照學校年度培訓計劃參加培訓所需的培訓費、差旅費、伙食補助費、資料費、住宿費以及大型培訓講座等費用的開支。
3、差旅費:
①學校要建立健全出差審批管理制度,嚴格控制出差人數、天數和差旅費用。
②差旅費開支范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4、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交通費的開支范圍:指汽車燃料費、租車費等。租車費是指師生集體外出需租車而發生的費用。凡所租車輛須有合法證明材料,學校不得租用非法車。
5、設備購置費、設備購置費:指學校購置儀器設備、教學辦公用品及圖書資料等。符合政府采購條件的,由上級有關部門組織實行政府采購。
6、維護維修費:指不改變用途的各種設備(不包括車船等交通工具)日常開支的維修費用;各種房屋建筑物的不改變用途的維修費用和平房不改變結構、不增加面積的落地翻修費,校內公共設施,如道路、管道等設施的日常維修費用;房屋內部的裝修及內部管線等改造支出;為保證網絡信息系統正常運行的日常維護支出。
四、公用經費管理使用的開支計劃和公示監督檢查
1、學校應按照教育局《中小學義務教育保障經費財務管理暫行規定》及本校經費預算測算表編制全年公用經費使用開支計劃。
2、學校要建立規范的經費、實物、固定資產等管理制度和程序,厲行節約,提高經費使用效益。各校要建立物品采購登記臺賬,建立健全物品驗收、進出庫、保管、領用制度,明確責任,嚴格管理,做到賬實相符,安全有效。每學期學校對帳、物、表、冊進行自查,中心學校定期組織核查。
3、學校要將公用經費使用情況定期在校內公布,采用上墻公示,接受師生的監督。同時,要定期進行公用經費預算執行情況分析,完善內部控制制度,加強資金收支管理。
經費管理制度14
為貫徹落實中央關于改進工作作風、密切聯系群眾八項規定及實施細則的要求,加強會計基礎工作,規范報賬程序,加強財務監督,提高工作效率,依據國家有關財經法規、會計制度,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財政部等最新下發的關于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條例、會議費、國內差旅費和公務接待、培訓費等相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支出管理
(一)費用支出堅持勤儉節約、從嚴從緊、從簡必需的原則。
(二)各項費用支出實行預算管理,支出預算一經下達,必須在其范圍內掌握使用,不得突破。
(三)各項費用支出要明確權責,嚴格執行審批制度。
(四)嚴格實行公務卡支付制度,凡屬于公務卡強制結算目錄的公務支出,必須使用公務卡結算。
(五)屬于政府采購范圍的費用支出,須先將年度政府采購計劃列入當年預算,經省局上報國家局、國家局上報財政部審批后,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屬于“三公經費”開支范圍的費用,年度支出不能突破省局下達的“三公經費”控制指標。
(七)國家有關部門或系統內有定額標準的費用支出,實行標準定額管理,嚴格執行相關標準。
二、審批權限
(一)財務費用報銷實行授權審批制度,審批人對責任范圍內經濟活動的真實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負責。所有經濟業務必須由局長簽字審批;審批人經辦的,由其他負責人簽字;重大經費支出由局黨組會議研究決定。
(二)對于單筆支出超過1萬元或同一經濟業務累計支出超過2萬元的支付業務,實行領導班子集體決策和審批,形成書面記錄并簽字;在報銷大額資金業務時,需附大額資金支付審批單和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會議記錄復印件。
(三)對于審批人超越權限范圍審批的貨幣資金業務,財務人員有權拒絕辦理,并及時向審批人的上級主管部門或領導報告。
三、報銷管理
(一)費用管理
1、會議費
(1)嚴格執行相關規定,編制年度會議計劃,從嚴控制會議類別、會議會期、會議規模,不得超標準、超范圍召開會議。會議費開支實行綜合定額控制,各項費用之間可以調劑使用,不得轉嫁或攤派會議費用。
(2)會議費報銷時,要填寫會議審批單、會議結算單、會議決算單、會議通知、簽到表、飯店提供的消費流水單等。會議費支付時,須以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2、差旅費
(1)依據財政部關于印發中央和國家機關差旅費管理辦法的通知(財行2013531號)和省局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的有關規定,嚴格差旅費預算管理,嚴格控制差旅費支出規模,建立健全公務出差審批制度。
(2)出差人員應當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未按規定等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由個人自理。到出差目的地有多種交通工具可選擇時,出差人員在不影響公務、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應當選乘經濟便捷的交通工具。
(3)出差人員應盡量選擇經濟、便捷、安全的政府采購定點賓館住宿,在職務級別對應的住宿費標準限額內據實報銷,超出規定部分,費用自理。
(4)出差人員伙食補助費和市內交通費按照差旅費管理實施細則規定執行,未按規定開支的,超支部分個人自理。
(5)住宿費、機票支出等按規定應使用公務卡結算。因特殊原因發生退票、改簽等費用,經審批人批準后予以報銷;如遇原始票據丟失,還須提供相應情況說明,并經審批人批準。
(6)差旅費報銷時,填寫差旅費用報銷單,并附出差審批表、支出憑單、公務卡消費憑證等。因參加會議或培訓赴外地出差的,報銷時還應同時提供會議通知文件復印件。如有特殊情況需要說明的提供相關說明(附審批簽字)。
3、培訓費
(1)嚴格執行國家培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認真編報
培訓年度計劃,做好培訓備案工作,嚴格控制培訓規模和培訓支出。培訓費實行綜合定額標準,分項核定,總額控制。
講課費應嚴格按照國家講課費標準進行支付。國家公務人員按照以下標準(稅后)執行:
①副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1000元;
②正高級技術職稱專業人員每半天最高不超過20xx元;
③院士、全國知名專家每半天一般不超過3000元。培訓費(講課費、小額零星開支除外)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禁止以現金方式結算。
(2)培訓費報銷。報銷培訓費時,應填制培訓審批單、培訓結算單、培訓決算單、培訓通知、參加培訓人員簽到表、培訓費發票、原始明細單等憑證。
4、公務接待費
(1)嚴格執行國家公務接待管理的有關規定,嚴格執行規定的'接待范圍,嚴格按照接待審批制度安排接待。
(2)公務接待費應當采用銀行轉賬或公務卡方式結算,不得以現金方式支付。年度支出不能突破省局下達的“三公經費”控制指標。
(3)接待費報銷時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提供接待清單、派出單位公函、財務票據一起作為報銷單附件。
5、辦公設備購置費
(1)嚴格執行國家辦公設備購置管理的有關規定。辦公家具及設備購置支出要在年初預算中予以列示,符合政府采購要求的申報政府采購預算,無預算或未申報政府采購預
算的,不予購置。
(2)達到固定資產標準的,按照國有資產購置程序辦理報批。納入政府采購范圍的資產購置,還要提供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集中采購電子驗收單和中央國家機關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合同。
6.咨詢費、勞務費
(1)咨詢費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標準執行,并提供專家姓名及身份證號。
(2)勞務費是指為工作實施而支付給個人的勞務費用,包括執法辦案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的工資或勞務報酬。勞務費要按照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及我市用工成本狀況確定支出標準,不高于同行業同類人員的工資或勞務報酬水平。
(3)咨詢費和勞務費報銷時,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提供勞務費(咨詢費)發放表和相應的文件。
7、醫療費
按照衛生部、財政部頒布的公費醫療管理辦法,結合我市規定參加公務員醫療保險,嚴格執行醫療保險的有關規定,不得超范圍、超標準報銷醫療費用。
8.委托項目費
(1)委托項目費用實行計劃審批制度,已列入年初預算計劃的項目根據合同內容分期支付,未列入年初預算計劃的項目先履行審批手續,合同簽訂后方可支付。
(2)辦理項目經費支出時,應填寫費用報銷單,并附合同(原件)、合同審批表、發票、項目驗收報告。
經費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了規范和加強對我中心科研經費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經費,保證研究工作的順利開展,促進我中心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財務部是中心科研經費的管理部門,負責對中心科研經費的使用進行管理。
第三條 科研經費的使用應遵循科學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則,各類項目經費按有關規定比例實行專款專用,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條 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經費應統一進入中心財務部的科研專戶,按項目核算,并接受審計部門的監督。科研項目經費具體包括:
1、國家、省(部)和市級有關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資助經費;
2、我中心作為合作(協作)單位承擔國家、省(部)和市級有關部門下達的科研項目,由項目主持單位轉撥到我中心的經費;
3、列入國家、部、省、市計劃,由相關企事業單位轉撥的科研經費; 4、橫向科研項目經費;
5、項目轉讓或成果推廣獲得的項目經費;
6、其它經費。
第五條 本制度適用于科研經費及有關科研項目的管理。
第六條 科研經費實行預算、決算管理。
第二章 科研經費的使用
第七條 科研經費由財務部統一管理,監督使用。各項目負責人必須在科研項目給定的計劃限額內,合理使用,實行專項管理,單獨核算的制度。
第八條 科研經費記入中心財務部科研經費專項賬戶后,負責項目執行的研發部按項目經費計劃使用,并承擔相應責任。
第九條 科研經費使用范圍包括設計費、專用費、材料費、外協費、燃料動力費、固定資產使用費、工資及勞務費、差旅費、會議費、事務費、專家咨詢費、管理費、不可預見費。
第十條 設計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因直接從事科研活動需要而發生的計算費、論證費、分析費等。
第十一條 專用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購買、自制或租賃專用儀器設備、專用工藝裝備、樣品樣機和專用軟件等發生的費用。
第十二條 材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必須消耗的各種原材料、輔助材料、外購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購、運輸、裝卸、整理、篩選等費用。
第十三條 外協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由于研制單位自身的技術、工藝和設備等條件的限制,必須支付給項目以外單位的檢測、加工、設計、試驗費用。
第十四條 燃料動力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直接消耗的水、電、氣、燃料等費用。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使用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資產而發生的費用。
第十六條 工資及勞務費是指項目承擔部門從項目經費中支付的工資性支出,包括項目參與人員的工資、獎金、津貼、補貼和職工福利費等工資性費用,以及支付給項目參與成員中沒有工資性收入的相關人員(臨時聘用人員)等的'勞務費用。
第十七條 差旅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需要開展科學實驗、科學考察、業務調研、學術交流等而發生的國內外差旅費。差旅費的開支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會議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為組織開展學術研討、咨詢、評審以及項目協調等活動而發生的會議費用。
第十九條 事務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需要支付的資料購置費、計量費、標準費、文獻檢索費、專業通信費、專利申請費、取證申請費和其他知識產權事務費。
第二十條 專家咨詢費是指在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支付給臨時聘請的咨詢專家的費用。專家咨詢費不得支付給參與本項目及與項目管理相關的工作人員。
第二十一條 管理費是指負責科研項目的有關部門的管理費用,包括日常水、電、氣、暖消耗費、科研及辦公用房建筑物修繕費、專用設備儀器維修費、科技培訓費、保險費、審計費、業務招待費等。
第二十二條 不可預見費是指對技術復雜、研制周期長、難度大的科研項目,在核定經費時針對項目研究開發過程中可能出現的不可預見因素而預先考慮的預備費用。
第二十三條 在國家和中心有關政策規定的范圍內,項目負責人對經費的使用擁有自主權。即項目負責人簽字、領導審批、財務處復核即可使用。
第三章 預算
第二十四條 科研經費實行預算管理制度。管理部門按照科研經費性質和科研經費管理渠道編報科研經費年度預算。
第二十五條 科研項目預算編制包括項目研制時間、承擔部門、總經費預算及其資金來源、年度預算安排及其資金來源。
項目建議書、項目實施方案或項目資金申請報告經批復后,方可列編年度預算。
第二十六條 財務部和負責項目執行的研發部位應當嚴格按照下達的項目經費預算和年度投資計劃執行,原則上不得調整。確有必要調整時,需由項目組負責人申請、領導審批、財務部復核后方可調整。
第四章 決算
第二十七條 科研經費實行決算報告制度。科研經費決算分為年度決算和項目決算。
第二十八條 科研經費的年度決算按財務部部門決算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項目組上報年度部門決算時,投入超過500萬元的科研項目,應說明科研經費的使用、結余等情況。
第二十九條 財務部對項目組上報的年度決算進行審核,并在總決算后一周內內,將項目組決算批復有關部門。
第三十條 科研項目完成后,項目研制單位應當及時編制項目決算,報告研制計劃和項目經費預算執行情況。
第五章 監督檢查
第三十一條 財務部委托中介機構對科研經費的使用和管理進行定期或不定期評估或檢查。評估或檢查結果將作為調整項目預算安排的重要依據。
第三十二條 負責項目執行研發部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經法律制度,嚴禁任何形式的截留、挪用、抵撥和收受回扣。照本辦法的規定,制定內部管理辦法,建立健全內部控制制度,加強對科研經費的使用管理。
第三十三條 對使用科研經費形成的固定資產和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的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四條 科研項目完成后,相關中介機構門應當依據項目委托單位相關制度,對項目進行財務審計和驗收,并做出財務審計報告。財務審計報告是項目驗收的重要依據。
第六章 附則
第三十五條 上述規定若與任務下達(委托)單位管理辦法不相符的,按任務下達(委托)單位的規定執行。
第三十六條 本辦法由財務部負責解釋。
第三十七條 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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