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

    時間:2025-02-16 07:21:53 制度 我要投稿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實用15篇)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

      1、實驗室的藥品由專人負責管理。購入藥品后,要逐項登記建帳,同時將各類藥品分類合理存放;易燃、易爆、劇毒、強腐蝕品不得混放。

      2、要經常檢查危險物品,防止因變質、分解造成自燃、自爆事故。對劇毒物品的容器、變質料、廢渣及廢水等應予妥善處理。

      3、遇水能分解或燃燒、爆炸的藥品,鉀、鈉、三氯化磷、五氯化磷、發煙硫酸、硫磺等不準與水接觸,不準放置于潮濕的地方儲存。

      4、藥品室內嚴禁煙火,經常通風,保持清潔衛生。

      5、進出庫或使用后,必須對操作現場與周圍環境作認真檢查,對遺存或撒落的.危險品及時清掃處理。

      6、管理人員要定期對藥品進行清點,了解藥品消耗情況,提出計劃,及時補充。

      7、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藥品是否過期失效,并做好檢查記錄。過期失效的藥品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程序進行銷毀處理。

      8、要準備一套事故的應急救援預案。緊急事故要及時逐層向上通報。

      9、危險化學藥品儲藏柜,要配有兩把鎖,一把由教導主任掌管,一把由實驗管理員掌管,使用時必須經由兩人同意方可使用。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2

      為加強化學危險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保證學校財產安全和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環境,根據國務院《化學危險物品安全管理條例》的精神,結合我校的具體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化學危險物品的購買

      一般化學危險物品的購買由使用課程教師和相關實驗室工作人員提出計劃,購買量以一學期(最多一學年)的實際使用量為準。購買計劃由校長審核簽字后,報安全責任人簽字,并將購買計劃分別存放實驗室。購買時通過正常渠道在指定的化學危險品商店購買。

      二、化學危險物品的儲存與管理

      1.科學危險物品購回后立即在購買人、任課教師、實驗室管理員同時在場的情況下驗收并簽字,合格后交實驗室管理員進行儲存與管理。

      2.科學危險物品的儲存與管理應遵循以下原則:

      (1)管理員應具有危險品的安全管理知識,并按物品性質建立嚴格的分類檔案和領、使用記錄,做到“一品一案一記錄的三個一”管理制度。“一品”即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一案”即對該化學危險物品的購買人、購買時間、驗收人及其簽字、保管責任人、存放地點等做好詳細記載,“一記錄”即每一種化學危險物品均有一個領、使用的詳細記錄本,記錄內容包括領用人、領用量、用途、使用地點、領用時間等;

      (2)危險物品應當分類、分項存放,相互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3)遇火、遇潮容易燃燒、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露天、潮濕、漏雨或低洼容易積水的'地點存放;

      (4)受陽光照射易燃燒、易爆炸或產生有毒氣體的化學危險品和桶裝、罐裝等易燃液體、氣體應當在陰涼通風地點存放;

      (5)化學性質防護和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化學危險品,不得在同一倉庫或同一儲存室存放;

      (6)危險物品中劇毒品嚴格落實兩把鎖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項安全措施;

      (7)落實保管責任制,責任到人;

      劇毒品管理人員需報保衛處備案,其管理人員調動,須經部門主管批準,做好交接工作,并備案。

      三、危險物品領、使用

      1.由相關責任人負責制定化學危險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2.領用時按當次實驗所需實際量領用,并做好準確無誤的領用記錄。

      3.使用危險物品時先由任課教師或相關實驗室工作人員向使用人講解安全使用注意事項,并督促嚴格按照操作規程執行;

      4.使用危險品的實驗和有關處理(如標本的防蟲防霉處理)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和配備安全防護用具。使用時應當根據化學危險品的種類、性能,設置相應的通風、防火、防毒、防潮、防靜電、降溫、隔離操作等措施。

      5.使用危險品的相關實驗室工作人員、任課教師對化學危險物品的使用安全負直接責任。

      四、化學廢物的處理

      一般化學廢物的處理是應根據化學固、液廢物及其原化學危險品的特點隨時分級、分類收集、定點存放,由專人負責妥善保管,集中處理,不得任意丟棄、掩埋。在處理廢棄劇毒物品及其包裝時,須請負責處理的部門在該劇毒物品的“使用記錄登記簿”上簽字,證明其已經銷毀。

      五、責任與處理

      對于違反科學危險物品管理與使用規定,造成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罰,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3

      高壓實驗室管理制度主要涵蓋以下幾個核心部分:

      1. 實驗室安全規定

      2. 設備管理與維護

      3. 實驗操作規程

      4. 應急處理程序

      5. 培訓與資質要求

      6. 數據管理和報告制度

      內容概述:

      1. 實驗室安全規定:涉及個人防護裝備的使用、危險物品的`存儲與處理、緊急疏散路線和應急設備的位置等。

      2. 設備管理與維護:涵蓋設備的日常檢查、定期維護保養、故障報修和報廢流程。

      3. 實驗操作規程:詳細規定各類高壓實驗的操作步驟、注意事項和異常處理方法。

      4. 應急處理程序:針對火災、化學品泄漏、電氣事故等突發情況制定的應對措施。

      5. 培訓與資質要求:明確新員工入職培訓、定期復訓的內容和合格標準,以及操作高壓設備的資格認證。

      6. 數據管理和報告制度:規定實驗數據的記錄、保存、審核和報告編寫的要求。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4

      1、學生必須按規定的.時間參加實驗課,不得遲到早退或無故缺課。

      2、實驗前必須認真預習實驗內容,明確實驗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驟,準備接受指導教師提問,沒有預習或提問不合格者,須重新預習,方可進行實驗。

      3、學生進入實驗室必須衣著整潔,保持安靜,遵守實驗室各項規章制度,嚴禁高聲喧嘩、吸煙、隨地吐痰或吃零食,不得隨意動用與本實驗無關的儀器。

      4、實驗準備就緒后,須經指導教師檢查同意,方可進行實驗。實驗中應嚴格遵守儀器設備操作規程,認真觀察和分析現象,如實記錄實驗數據,獨立分析實驗結果,認真完成實驗報告,不得抄襲他人實驗結果。

      5、實驗中要愛護實驗儀器設備,注意安全,節約水、電、藥品、試劑、元件等消耗材料,凡違反操作規程或不聽從指揮而造成事故、損壞儀器設備者,必須寫出書面檢查,并按學校有關規定賠償損失。

      6、實驗中若發生儀器故障或其他事故,應立即切斷相關電源、水源等,停止操作,保持現場,報告指導教師,待查明原因或排除故障后,方可繼續進行實驗。

      7、實驗完畢后,應及時切斷電源,關好水、氣,將所用儀器設備、工具等進行清理和歸還,經指導教師同意后,方可離開實驗室。

      8、應按實驗要求及時、認真完成實驗報告。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5

      實驗室設備管理制度是確保實驗室安全、高效運行的關鍵,它涵蓋了設備的購置、登記、使用、維護、報廢等全過程管理。制度應詳細規定各類設備的操作規程,以防止誤操作導致的事故,并促進設備的合理利用。

      內容概述:

      1. 設備購置:明確設備購置的審批流程,包括需求評估、預算編制、采購申請、供應商選擇和合同簽訂等環節。

      2. 設備登記:建立詳細的'設備檔案,記錄設備的基本信息、購置日期、使用狀態等,便于追蹤管理。

      3. 設備使用:制定設備操作規程,包括使用前檢查、操作步驟、安全注意事項等,確保設備正確使用。

      4. 設備保養:規定定期維護保養計劃,包括清潔、校準、維修等,延長設備使用壽命。

      5. 設備借用與轉移:設定設備借用、歸還和內部轉移的程序,保證設備合理流動。

      6. 設備報廢:明確設備報廢的標準和程序,避免資源浪費。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教育部《中小學實驗室規程》,進一步規范全省中小學實驗室管理工作,特制定本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

      第二條實驗室是學校基本的辦學條件和重要的課程資源。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當將其作為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的重要場所加強建設。

      第三條本辦法所指實驗室包括:中學理科實驗室、通用技術實驗室、小學科學實驗室、音樂、美術、歷史、地理學科專用教室、實踐活動室和開設其他課程需要的專用教室等。

      第四條中小學實驗室工作按照分級管理、分級實施、上級指導的原則,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學校是實驗室建設、管理、使用的主體。

      第五條學校應充分利用實驗裝備條件和自制教具,開展教育教學、科技創新等實踐活動,努力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促進學生健康成長。

      第六條本辦法適用于各級政府、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其他社會組織及公民個人依法舉辦的全日制中小學校。

      第二章實驗室設置

      第七條高中應設物理、化學、生物、通用技術實驗室和開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其他課程需要的專用教室;初中應設物理、化學、生物實驗室和開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其他課程需要的專用教室;小學應設科學實驗室或綜合實驗室和開設音樂、美術、信息技術等其他課程需要的專用教室。實驗室數量應與學校的規模相適應。有條件的學校可設數字探究實驗室、創新實驗室、歷史、地理、書法等專用教室。

      第八條實驗室用房包含實驗教學用房、配套用房和附屬用房。實驗教學用房主要用于師生開展實驗教學活動;配套用房主要用于儲藏和陳列儀器、設備、試劑、掛圖、標本、模型;附屬用房主要是準備室、實驗教師辦公室、教具維修室、暗室等。實驗教學用房的面積應能夠滿足分組實驗教學的需要并適度有余,配套用房和附屬用房的面積應能夠滿足儀器設備存放和實驗教學準備活動的正常開展。

      第九條實驗室、儀器室和準備室應有良好的通風、換氣、采光、照明、防火、防潮、防霉等條件,應符合教學的要求。做到安全、實用、布局合理,并根據需要設置電源以及排水管道、排氣、排毒等設施,為實驗教學的開展和實驗操作考核創造良好的條件。實驗室應有相應的實驗桌凳,滿足學生分組實驗的需要;儀器室應有數量充足的儀器柜,按學科分類存放儀器、試劑、標本、模型等。

      第十條新建、改建實驗室及其室內設備設施等應按照《中小學理科實驗室裝備規范》(JY/T0385—20xx)相關要求和國家相關建筑標準和規范要求設計施工,合理布局。

      第三章儀器設施設備配備

      第十一條中小學教學實驗儀器配備標準為:《xx省普通高中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xx省教育廳,湘教發〔20xx〕37號)、《xx省初中理科教學儀器配備目錄》(xx省教育廳,湘教發〔20xx〕121號)、《xx省小學數學科學教學儀器配備目錄》(xx省教育廳,湘教發〔20xx〕121號)。

      第十二條中小學音、體、美、衛器材配備標準為:教育部《中學體育器材設施配備目錄》、《小學體育器材設備配備目錄》(教體藝〔20xx〕11號)。教育部、衛生部、財政部《國家學校體育衛生條件試行基本標準》(教體藝〔20xx〕5號)。教育部《九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音樂、美術教學器材配備目錄》(教體藝〔20xx〕17號)。

      第十三條中小學校應按配備標準要求,配齊配足課程教學中演示實驗、分組實驗、教學訓練和綜合實踐活動所需的教學儀器設備。其品種、數量的配備率應達到95%以上。

      第四章實驗室管理

      第十四條學校應嚴格執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頒發的有關制度,完善制定實驗儀器設備領用、借用、報損、安全保管等項制度,并將制度裝框懸掛在相關室內醒目處,完善實驗儀器設備管理檔案和實驗教學檔案。

      第十五條學校應對上級調撥、學校自購和接受捐贈的實驗室儀器設備建立賬冊,每學年核查清點一次,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按規定程序做好報損、報廢和計劃申報工作。有條件的學校應使用計算機管理。

      第十六條實驗室應有處理相關突發情況的預案,完善安全設施和應急設備,實驗廢品處置、廢液排放及過期藥品和試劑處理應符合有關部門和環保要求,確保教職員工及學生的人身安全。

      第十七條教學儀器設備應按學科和類別,分室、分柜、定位、編號存放,儀器柜卡片規范,帳、卡、物相符,擺放整潔合理。根據儀器的不同結構、性能和特點,做好防塵、防潮、防腐蝕、防曝曬、防蛀、防變質、防磁、防壓等工作。

      第十八條化學藥品應與金屬等易腐蝕儀器分開存放,并貼有明顯標簽。易燃、易爆、劇毒藥品,應異地單獨(或專業的毒品儲藏柜)放置,有專人并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和銷毀手續。

      第十九條做好教學儀器的日常維護工作。嚴格按照說明書的規定對教學儀器進行常規保養,做好儀器設備的管理、維修、維護、計量標定等工作,電學儀器應定期通電或及時充電,儀器應定期擦拭,化學試劑應經常檢查存放情況,生物浸制標本應按要求定期補液。對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復及更新,使儀器設備完好率不低于95%,保證實驗教學的正常開展。

      第二十條教學儀器設備的采購應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遵照省財政廳、教育廳有關文件要求,分清職責、明確任務、管采分離,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誠實守信”的原則,建立規范的政府采購程序及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嚴禁不合格產品流入學校。

      第二十一條市、縣教育裝備部門和學校應及時對采購的`產品進行質量檢查和驗收。省、市州教育裝備部門應對產品質量進行跟蹤調查,及時將情況上報同級教育行政部門和上級業務主管部門。

      第五章實驗教師管理

      第二十二條實驗教師是指從事實驗教學和實驗室管理的專職教師或者相關學科教師。實驗教師應熟悉有關學科課程標準和教材內容,掌握實驗課的目的要求和常用實驗技術,實驗室管理知識,掌握教學儀器使用方法和實驗操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保障實驗教師在職稱評聘、晉級、進修、評優評先等方面享受任課教師同等待遇。

      第二十四條實驗教師應按本辦法規定做好實驗室管理工作,制定或者協助學科教師制定實驗教學計劃,做好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的準備工作和實驗記錄;輔導學生實驗和課外科技活動,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自制教具活動。

      第二十五條實驗教師的工作量計算:高級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教師按每6個班配置1名專職人員計算工作量,初級中學物理、化學、生物實驗教師按每9個班配置1名專職人員計算工作量,小學科學實驗教師按每15個班配置1名專職人員計算工作量;其他學科實驗教師工作量,各地可根據其實驗教學課開設情況制定。

      第二十六條學校應落實實驗教師勞保用品和營養補助。勞保用品標準:實驗教師每人一年1件工作服;每人每學期肥皂2條,毛巾2條,工作手套4雙。化學實驗教師另加防毒口罩4副(套)。化學實驗教師每人每月參照有毒有害工種營養保健補助標準發放營養保健津貼。

      第二十七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應根據新課程要求加強教師的實驗技術能力培訓,將教師的實驗技術能力培訓計入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學時學分。

      第六章實驗教學

      第二十八條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實驗教學工作納入對學校的教學常規管理考核內容;將學生實驗操作能力考試納入畢業生學業水平考試范圍;將學生實驗操作能力考試成績納入學生綜合素質評價體系。

      第二十九條學校對實驗教學工作應有計劃、有檢查、有總結。應將實驗教學水平納入對相關教師的教學考核內容,督促教師按照《xx省中小學理科實驗目錄》要求,開齊開足開好演示實驗和分組實驗;演示實驗、分組實驗開出率應達到95%;實驗合格率,中學應達到85%以上,小學應到達75%以上。

      第三十條學校應積極創造條件,向學生開放實驗室,讓學生進行實驗探究和實驗的預習、復習。

      第三十一條教師應按教材和《xx省中小學理科實驗目錄》,制訂實驗教學計劃,備好實驗教案,上好實驗課,開展實驗創新,提高實驗合格率。

      第三十二條各級教育裝備部門和學校應組織開展教師實驗比武、實驗創新、自制教具、論文評比、課題研究和學生科技創新、實驗競賽、自制學具等活動。

      第三十三條建立省級實驗教學競賽制度。全省每年可舉辦理科教師優質實驗課展示、實驗教學能手和優秀自制教具評比、理科教師實驗創新大賽等。

      第七章組織與保障

      第三十四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強教育裝備機構隊伍建設,確保機構穩定,職責明確。各級教育裝備部門要在同級教育行政部門領導下,切實做好中小學實驗室建設規劃、指導、檢查和評估,抓好實驗室管理及組織開展實驗教學效果的考核評價。

      第三十五條學校應有一名副校長分管實驗室和實驗教學工作,規模較大的學校應設立專門的管理部門,學校應將此項工作納入教務部門管理,及時解決實驗室建設和實驗教學中的各種問題。

      第三十六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加大對中小學實驗室建設的投入,教學儀器設備購置費用和實驗室日常維護經費以及開展實驗教學所必須添置的耗材費用應納入學校教育公用經費開支范圍。積極鼓勵和提倡社會團體和個人捐助實驗室建設。

      第三十七條各級教育行政部門應將實驗室和實驗教學工作納入對下級部門工作考核內容;各級政府教育督導部門應將其納入教育督導的評估內容。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各市州、縣市區教育行政部門可根據本辦法的要求,結合本地實際,制定實施細則。

      第三十九條本辦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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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物實驗室管理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實驗操作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規性,涵蓋人員管理、設備管理、實驗材料管理、安全規定、廢棄物處理、應急預案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人員管理:包括實驗室人員的培訓、資格認證、職責分配以及行為準則。

      2. 設備管理:涉及實驗設備的購置、維護、使用和報廢流程。

      3. 實驗材料管理:涵蓋生物樣本、化學品、試劑的存儲、使用和廢棄。

      4. 安全規定:規定實驗室內的'防火、防爆、生物安全、輻射防護等措施。

      5. 廢棄物處理:制定廢棄物分類、儲存、處理和處置的規程。

      6. 應急預案:設立應對突發情況的應急響應計劃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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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二、每學期末實驗室應根據教學要求編制好下學期儀器設備、器材補充計劃報學校審批購置,并在開學后根據任課教師實驗計劃安排編制好各年級的實驗教學計劃和實驗室使用安排情況表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區統一印制的《教學儀器設備(器材)總帳》、《教學儀器設備(器材)明細帳》、《教學儀器(器材)添置流水帳》、《教學儀器設備(器材)報廢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范、填寫完整、準確無誤,逐步實行帳冊資料電子化管理。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入櫥存放,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要做到一櫥一號(儀器櫥號)、一櫥一卡(儀器櫥內儀器存放目錄卡),保證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登記、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還物登記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予報廢。單價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單價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單價在8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報廢批量價值超過800元的,報區教育局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審批。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教學儀器設備(器材)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要求,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實驗室的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師生人身安全。

      十一、以上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小學實驗教師崗位職責

      一、實驗教師必須遵守實驗室各項管理制度。根據承擔的教學任務做好實驗準備工作,確保正常的實驗教學秩序。

      二、實驗前應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并組織學生學習《學生實驗守則》等實驗室規章制度。

      三、認真備課,編寫教案,并有詳細的預做記錄。對于本學年首次開設的實驗或間隔時間較長沒有把握的實驗,實驗教學人員必須試做。對于首次上崗的實驗教師,應通過試講后方能上崗。

      四、實驗前應要求學生預習,對沒有預習的的學生,不允許其進行實驗操作。

      五、在教學過程中應嚴格認真,從嚴執教,引導學生建立“嚴謹、勤奮、求實、創新”的學風。指導實驗要勤于巡回、耐心細致,有問必答。

      六、認真填寫實驗室工作日志。認真批改學生實驗報告,評定并記錄實驗成績。

      七、自覺保持好實驗室環境的整潔。實驗結束后,要督促指導學生搞好實驗室的'環境衛生,并負責所在場所的水、電、門窗、通風櫥等的安全工作。

      八、保護好所使用的儀器設備,實驗教學工作中的失職失誤,實驗教師應承擔相應責任。

      九、負責實驗教師教學情況檔案的建設,及時總結實驗教學情況,適時更新實驗項目,促進教學改革。

      小學學生實驗守則

      一、按時進入實驗室,按編定位置就座,不得喧嘩、哄鬧、保持室內安靜。

      二、未經教師或實驗(管理)員許可,不要隨意搬弄儀器、設備和通電接水,擅自開始實驗。

      三、實驗前應查點實驗儀器、藥品、器材,如發現短缺、破損應立即報告教師。

      四、實驗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及教師的要求進行實驗。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細心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是求事填寫實驗報告。

      六、實驗完成后,必須做好清點、整理、清潔工作,儀器、物品擺放整齊并使之處于實驗初始狀態,廢液集中處理。儀器、器材如有損壞、遺失應報告教師,經同意后方可離開。

      七、愛護儀器設備及室內環境,不得在桌子或墻壁上寫、刻、劃;不得將儀器設備帶出室外。如有因違規操作造成儀器設備損壞的,要按規定賠償,拿走公物要追究,并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理。

      八、本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各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小學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一、熱愛本職工作,執行上級和學校有關實驗室的工作要求,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

      二、努力學習,認真鉆研業務,熟悉各類儀器、設備、器材的規格、構造、性能、工作原理、使用方法及保管常識,掌握維修保養的基本技能,排除一般故障。

      三、學期末應根據教學需要及時編制、上報下學期教學儀器、設備、器材的補充計劃,合理使用經費。做好儀器、設備、器材的驗收、登記、保管、維修及材料、藥品的回收和處理工作,做到帳物相符,帳卡相符、帳帳相符。

      四、按照教材規定的內容和“實驗通知單”準備好實驗需用的儀器、材料和藥品。協助任課教師指導學生實驗,解決實驗中出現的問題。實驗完畢,及時清點儀器,發現缺損,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并保留處理結果。

      五、建立健全儀器、設備、器材等的各類帳目及管理、使用的相關資料,及時、全面、規范登記。

      六、認真做好實驗室的安全工作,每天下班前應檢查實驗室、儀器室的水、電、氣及門窗是否關閉。熟知實驗中的安全操作規范和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經常保持實驗室、儀器室的整潔,教育學生保持良好的衛生習慣。

      七、嚴格做好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性等危險品物質的管理,要求責任到人。

      八、積極創造條件,課外開放實驗室,提高實驗室使用率,組織學生開展課外科技活動。

      九、不斷總結經驗,開展實驗教學研究和教學儀器的研制,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

      十、以上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各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小學實驗儀器設備賠償制度

      為貫徹勤儉辦學方針和培養學生嚴謹、認真的良好實驗習慣,加強實驗室儀器設備管理,保證實驗教學正常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學生分組實驗按照操作程序有關規定和教師指導意見正常進行時,因儀器質量問題、實驗程序本身問題及其他不可避免的意外事故造成儀器損壞時,經指導教師當場鑒定認可,簽署意見,可作報損處理。

      二、凡屬下列情況之一者,除給予批評教育外一律按規定賠償:

      1.保管不善,造成儀器損壞或遺失者,按原價賠償。

      2.凡因不熟悉實驗程序和儀器操作規程造成錯誤操作致使儀器損壞者,按錯誤性質賠償儀器原價的20%-70%。

      3.凡初次教學的基本操作和初次接觸的實驗儀器錯誤操作,損壞者賠償原價的50%。

      4.凡因不遵守實驗紀律,過失損壞儀器者,按儀器原價賠償。

      5.凡前開課程,已經要求掌握的基本操作和實驗儀器,因錯誤操作損壞者按原價賠償。

      三、不論因何種情況者,凡損壞儀器原價在100元以上(含100元)者,均應立即由損壞者(學生)向教務(導)處領導書面報告,并由指導教師簽署意見,按學生錯誤性質和對所犯錯誤的認識態度,由領導決定賠償處理意見。

      四、學生損壞儀器后,應立即報告指導教師,并填寫“儀器設備報損單”一式二份(達到第4條額度的應同時附書面報告),請指導教師簽署處理意見,按規定處理后,向儀器室領取新儀器。指導教師在學生事故發生后,必須仔細查明原因,認真給予教育,嚴肅簽署意見,并對所簽署的意見負責鑒定責任。

      五、教師、實驗室工作人員損壞儀器一律應填寫儀器設備報損單,儀器原價在200元以上(含200元)者同樣應附書面報告,說明情況,由學校處理,并報區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備案。

      六、以上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小學實驗室儀器設備借還制度

      為加強實驗室的儀器、設備、器材的管理,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保證實驗教學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材料等物資的管理、使用必須依制度辦事,科學管理。管理人員變動應辦理儀器設備移交手續。

      二、儀器借還登記表作為實驗員、教師或學生從儀器室借用儀器設備、工具等非消耗物資的憑證,必須按規定認真填寫。

      三、實驗員、實驗教師對借出的儀器、設備和器材要辦好檢驗交接手續,實驗室管理人員及時催還。借用人要愛護儀器設備,如有損壞或遺失,要負責修復或賠償。

      四、本校教職工除教學需要,一律不能以個人名義借用或挪用儀器設備,對于一些可用于日常生活方面的敏感器材、貴重設備的使用要從嚴掌握,借用應由主管負責人批準。

      五、原則上實驗儀器設備不單獨對學生出借,應由實驗員或實驗教師統一借用,如確需學生單獨借用,須經實驗教師簽署意見后方可辦理借用。

      六、對于一次使用后即消耗、變質或外形不能復原的裝置性原件,無獨立使用效能的的部件、配件或各種材料,由實驗室負責人批準,根據教學大綱的要求,核準用量后借出。

      七、如因教學需要經學校主管部門同意將實驗儀器設備設備借給外單位,應按規定酌情收取折舊費,折舊費用的收取標準按國家有關文件,并結合各自單位具體情況制定和實施。

      八、以上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小學實驗室危險品管理及領用制度

      為加強學校實驗室危險品管理,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及公共安全,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危險品是指具有易燃、易爆、腐蝕、毒害、放射性等危險性的物質,并在一定條件下能引起燃燒、爆炸和導致人體中毒、灼傷、死亡等事故的化學物品及放射性物品。學校使用的危險品主要有:氧化劑、自燃物品、遇水燃燒物品、易燃固(液)體、毒害物品、腐蝕物品等幾類。

      二、危險品必須存放于專門倉庫中,雙人雙鎖管理,不得存放于實驗室、儀器室內。

      三、危險品入庫前必須進行嚴格的檢查和驗收,存儲的危險品必須有明顯的標簽(標簽上應注明該危險品的名稱、采購時間、規格、數量、質量),無標簽的危險品一律禁止存放和使用。存儲的危險品要在有關帳簿中反映。

      四、危險品應分級分類存放,性質互相抵觸或滅火方法不同的危險品不得混放,并且不得堆垛過密、過高或過量儲存。

      五、危險品倉庫必須按規定定期檢查防止變質、自燃和爆炸事故。對變質、過期的危險品應及時按照有關規定進行處理。

      六、要加強對危險品倉庫的治安、消防管理,危險品倉庫應配備相應的消防和防護設備。

      七、危險品的領用必須由專人審批,根據使用情況領取最少量。

      八、領用劇毒物品,如氰化物、砷化物等,必須詳細說明其用途,經學校分管領導審批后,方可領用。使用后如有剩余必須全部收回。

      九、學生在使用危險品時,教師應加以指導,傳授安全操作方法,并采取必須的安全保護措施。

      十、使用后,多余的劇毒、易爆物品應及時退還給實驗室,任何人不得將危險品帶出實驗室。

      十一、盛裝危險品的容器、廢液、殘渣不得隨意拋棄,必須由實驗室統一處理。

      十二、學校實驗室主管部門及總務部門和使用危險品的學科(教研組),要對危險品的管理工作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的檢查,并且列入制度。對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要及時解決,防患于未然。

      十三、對于因疏忽大意造成損失(事故)的,視其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批評或處分,對于因違反操作規定,玩忽職守,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涉及人身安全的,必須要追究責任者的法律責任。

      十四、以上管理制度未盡事宜,由學校主管部門研究酌定。

      實驗室規則

      一、學生進入實驗室要保持安靜,按規定位置就座。未經老師同意,不要擅動儀器。

      二、實驗前,學生應認真預習實驗手冊及課本有關內容,充分了解實驗目的、內容和方法,并事先檢查實驗器材、藥品是否齊全、完好。在準備工作就緒后再開始實驗。

      三、實驗時,必須聽從實驗老師的指導,做到操作正確、步驟科學、嚴肅認真、一絲不茍,切忌草率從事。

      四、實驗過程中,如遇到困難和問題,應及時請示老師協助解決。

      五、愛護儀器、設備、材料,一切儀器、材料未經實驗老師同意不得帶出實驗室。不得擅自挪用其它組內的儀器、材料。

      六、認真、獨立地分析實驗結果,據實填寫實驗報告。

      七、實驗結束后,必須認真清理實驗器材并擺放整齊,搞好清潔衛生,關好水源、電源,放好桌椅,經實驗老師驗收后,方能離開實驗室。如遇意外事故,應沉著、鎮靜,及時報告老師、妥善處理

      儀器實驗室安全制度

      一、儀器室、實驗室門窗應及時關鎖。貴重儀器與劇毒藥品應專柜存放,專人保管。

      二、每日下班前應對室內所以水電設施進行檢查,使之處于關閉狀態,確保安全。

      三、儀器室、實驗室均應放置滅火器材,滅火機應保持完好,以防事故發生。

      四、實驗室、儀器室必須堅持每日一小掃、每周一大掃的衛生制度,做到窗明幾凈。

      五、儀器櫥窗、實驗桌凳放置整齊,表面光潔,櫥內儀器分類存放,登記卡片定位,一切井然有序。

      小學儀器報損制度

      一、教學儀器在使用前應仔細閱讀儀器說明書,在使用中嚴格按照操作要求進行操作。

      二、師生在教學過程中損壞的儀器,能修復的應及時修理,無修理價值的應根據審批權限及時辦理報損手續,并報主管部門備案。

      三、對各類儀器、藥品一學期檢查一次,及時做好儀器的保養和維護工作。

      四、教學儀器報損(耗)手續每學期辦理一次。

      五、審批權限:儀器(材)報損須填寫教學儀器(材)消耗報告表,低價易耗儀器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做好報損手續。單價在100元以上的儀器報損,由學校主管領導同意后,并報相關部門審批后才能報損。

      六、對辦理報損的儀器應及時補充添置。

      七、對報損的儀器應注明損壞的程度及原因。

      八、對報損的儀器應及時在儀器明細帳和總帳中做好減少工作,并填好結存欄。

      小學實驗教學儀器保養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我校實驗室工作,更好地為實驗教學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和使用人員都要自覺珍惜教學儀器,要做到二保養:

      一是定期保養。定期對教學儀器進行通電、日曬、檢查、浸液、擦洗等保養維護工作;

      二是用后保養,每次用完儀器,應做好清潔工作,檢查零附件,并做好保養工作,然后放回原櫥原位存放。

      二、要根據各種儀器的不同特點,采取不同的保養維護措施。

      (1)所有儀器均需防塵。要定期除塵,保持整潔衛生。用完的儀器要除塵后入櫥保存。實驗室及保管室要定期清掃始終保持環境衛生。

      (2)部分儀器要防潮。儀器室要保持干燥、通風,陰雨天關緊門窗,晴天開窗通風。儀器櫥特別是標本的櫥內要放置干燥劑,干燥劑要及時烘烤或更換。

      (3)光學儀器要避免摔跌、碰撞,注意防潮、防霉,光學鏡片有灰塵時要用擦鏡紙或用軟綢布輕輕擦拭,防止滑傷鏡片。

      (4)電子儀器、儀表較長時間不用時,要定期通電驅潮,一般每隔2~3個月通電一次,霉雨天增加通電次數。

      (5)金屬儀器要防銹,裸露部分要定期涂防銹油,轉動部件滴加潤滑油。

      (6)木制儀器要平放,不要架擱,并防水、防潮,避免變形。塑料、橡膠制品要避免陽光直射。

      (7)生物標本櫥內要放置樟腦丸等殺蟲藥物,防止蟲蛀。要定期檢查浸制標本的保存液是否減少或變色,以及時補充或更換。

      (8)玻璃儀器要輕拿輕放,防震防碰,用完后要洗滌干凈。

      (9)易揮發、吸潮、風化的藥品要密封保存,較長時間不用,瓶口涂蠟密封,見光易分解、氧化等變化的藥品要裝入避光容器內。等等。

      三、損壞儀器要及時修理。在教學儀器維修中要遵守的原則是:不盲目拆卸儀器,只調整有故障部位。維修前要仔細分析故障原因,找準故障部位,對癥檢修,不得隨意拆卸儀器、儀表。儀器設備,修復后要將故障現象及原因,維修方法,檢驗結果記錄存檔。自己不能修的要請專業部門維修,禁止亂拆亂裝儀器設備。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9

      1、各科教師對實驗教學必須制訂教學計劃。計劃應分年級列出實驗課題、實驗類型等。

      2、實驗室應根據課程標準、教材和各科任課教師的實驗教學計劃,制訂本學期實驗室工作計劃。計劃應包括實驗室使用安排,儀器和實驗材料的購進、置備,儀器的檢查和維護等。

      3、教師要按照實驗教學計劃認真備課,寫好教案,填寫《實驗通知單》,在規定的時間交實驗室并檢查所用儀器和器材的準備情況,試作實驗,做到“胸中有數”。

      4、教師要指導學生做好課前預習,明確實驗目的,掌握實驗原理,并劃分實驗小組,強調實驗紀律,重視安全操作教育。

      5、實驗室按照《實驗通知單》積極準備實驗,使需要的儀器處于完好狀態,備足藥品和材料,檢查通風、電源、水源及其它設施。

      為加強小學科學實驗室的管理,提高儀器設備使用率,保證教育教學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小學科學實驗室應以符合配備標準的儀器設備和科學規范的管理,為教師演示實驗、學生分組實驗以及課外科技活動的開展,提供有力的保證。

      三、實驗室的儀器設備應做到帳目清楚,帳、物相符。必須具有區統一印制的《教學儀器設備(器材)總帳》、《教學儀器設備(器材)明細帳》、《教學儀器(器材)添置流水帳》、《教學儀器設備(器材)報廢帳》、《低值易耗品明細帳》等管理帳冊。在帳務管理中,應做到記帳及時、流程規范、填寫完整、準確無誤。有條件的學校應逐步實行帳冊資料電子化管理。

      四、儀器設備的存放應分門別類,入櫥存放,科學有序,排列整齊,定櫥定位。要做到一櫥一號(儀器櫥號)、一櫥一卡(儀器櫥內儀器存放目錄卡),保證物卡一致,帳卡相符。

      五、儀器設備的保管應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蝕、防變形、防碎裂等。

      六、儀器設備借出或使用歸還后,要及時登記、清點、檢測、擦凈、歸位,發現短缺、損壞,要按有關賠償規定處理。

      七、儀器設備借用、使用、損壞、維修必須及時記錄。儀器設備應經常處于隨時可使用狀態。實驗室應設有《借還物登記簿》、《儀器設備損壞維修登記簿》等簿冊。

      八、嚴格執行報廢規定,凡損壞而又不能維修或失去維修價值的儀器設備,應予報廢。單價在800元以下的,由校長審批;單價在800元以上物品,或單價在800元以下但同一物品一次報廢批量價值超過800元的,報區教育局教育技術裝備辦公室審批。所有報廢物品,均須記入《教學儀器設備(器材)報廢帳》。

      九、加強檔案資料的建設管理。實驗室應做好財產帳務、教學業務、技術資料(說明書等)、文件資料(計劃、總結、報表、申購報告、上級文件等)各類檔案資料的管理工作,年末按檔案管理要求,分類裝訂,裝盒存放。

      十、做好實驗室的凈化、美化、防火、防盜工作。實驗室應保持科學、文明的環境,積極營造良好的實驗氛圍。消防設備、電器線路應定期檢查,保證師生人身安全。

      1、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加強安全管理責任心,時刻提高警惕,積極做好學生的安全教育工作,將安全管理責任落實到每個房間,每個藥品柜、每個實驗臺,不留死角。

      2、認真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學校制定的劇毒化學品、易制毒化學品、特種設備、危險藥品、實驗室“三廢”等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3、對自己分管的實驗室、藥品保管室、準備室、儀器室等嚴格管理,做好防火、防盜、防水、防爆、防觸電、防污染、防中毒、防傳染等安全管理工作,確保不出安全事故。

      4、堅持每天進行安全巡查,并在做好安全巡查記錄,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匯報。

      5、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維護實驗室秩序,不私自轉讓、出借危險化學品,防止學生將危險藥品、器具帶出實驗室。不在實驗室內吸煙、飲食。能熟練使用滅火器,一旦本實驗室出現安全事故,能迅速實施應急救援。

      6、實驗室中暫時不用的危險藥品要及時歸櫥上鎖,長期不用的危險藥品及時退庫,標簽不清的及時更換標簽、容器破損的藥品及時更換容器。

      7、節、假日前,對自己分管的所有房間進行全面細致的安全檢查,關好水管、門窗、電源等,妥善放置各種實驗室危險物品。對化學性質不穩定、不相容的化學品重點管理,確保假期期間不出安全事故。

      8、確保實驗“三廢”達標排放,對自己處理達不到國家排放標準的實驗“三廢”,分類收集、妥善保存,按學校要求及時統計上報。積極探索實驗“三廢”的科學處理方法,防止污染環境。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0

      1、學生進入實驗室參加實驗,實驗教師首先要編好小組,選好組長。學生按指定的位置就座,不準高聲喧嘩,不準隨便擺弄儀器。

      2、實驗前要認真學習教材,明確實驗目的,熟悉實驗程序、方法和注意事項,嚴防事故發生。

      3、實驗前教師要檢查實驗器材是否齊備、完好,有問題的儀器及時請實驗教師調整,不準亂拿他組器材。

      4、實驗前在老師帶領下認真學習實驗目的,熟悉操作規程和注意事項。實驗時應服從實驗教師的指導,對不清楚的.地方要問懂再操作。注意實驗安全,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插手他人操作。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實驗教師處理。

      5、實驗中要認真操作、觀察、思考,詳細作好記錄,及時填寫實驗報告。

      6、實驗后要將實驗器材整理好,檢查是否損壞,把實驗臺收拾干凈,經實驗教師驗收后方可離開。

      7、不經實驗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許可、任何人不能把儀器、藥品等實驗用品帶出實驗室。

      8、因違章操作損壞的儀器,要照價賠償。屬自然損耗的要詳細填寫報告單,及時報告實驗管理人員和實驗教師。

      9、嚴禁在實驗室內飲食或將餐具帶入實驗室。接觸有毒物品,應及時把手洗凈。

      10、實驗教師在實驗進行中不得擅自離開實驗室。實驗結束后,把紙屑、雜物帶出,凳子放好,關閉所有水、電開關。最后離開實驗室。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1

      為了充分發揮學校工會組織在維權、聯系、參與、建設、教育、監督等方面的職能,達到共謀學校發展的目的,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制度如下:

      一、工會委員會實行在學校黨支部和上級工會領導下開展各項工作,組織教職工對學校重大決策問題進行集體審議、討論。

      二、在學校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國家法律、法規、條例以及工會工作有關規定,認真貫徹執行學校工會會員大會和會員代表大會的決議及上級工會的決定,負責主持好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三、制定學校工會的各項工作計劃,做好各類會議和學習、培訓的'安排、組織、實施工作,并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小結。

      四、負責與學校行政就勞動關系等問題進行協調,并代表職工就有關職工的工資分配、勞動保護、社會保障、勞動爭議等事項與學校進行平等協商、簽定集體合同、工資協議。

      五、圍繞局工會的文件精神和學校發展規劃的要求,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評比、專業技能競賽,進一步增強教師群體的整體水平和戰斗力。

      六、深入開展“現代教工之家”創建活動,不斷增強教職工隊伍的凝聚力,努力營造“和諧校園”的良好氛圍,建立穩定、和諧的勞動關系。

      七、積極開展有益于職工身心健康的文藝、體育活動。

      八、負責校文明組室的考核、推薦與獎勵工作。

      九、努力加強自身建設,做好按期換屆選舉工作和新會員發展與培訓工作。

      十、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十一、認真完成校黨支部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十二、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2

      一、實驗室由實驗員負責管理。

      二、實驗中凳應編號,學生上課要排隊進入室內按編號就座,保持室內肅靜、整潔,不準打鬧、喧嘩,不準在臺上、墻上亂刻亂畫。

      三、上實驗課前,教師必須預習實驗內容,明確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驟,掌握基本原理。

      四、學生認真聽教師講解實驗目的、步驟、儀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項。

      五、學生要自己動手,親自操作,仔細觀察實驗現象,認真記錄,實事求是填寫報告,不允許抄襲別人的實驗結果。

      六、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發現跡象應立刻報告教師處理。

      七、儀器、藥品和試劑不得濫用和損壞,因違章操作損壞儀器、設備,照價賠償。

      八、室內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帶出室外,違者批評教育。不聽勸告者,公開點名批評或罰款。

      九、實驗完畢,必須清點儀器,在原處擺放整齊,做好清潔工作,有秩序離室。教室要關好窗,鎖好門,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貢獻獎或按損失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3

      1.學生實驗守則

      一、實驗室必須保持安靜、整潔。進入實驗室后應按指定位置就坐,不得大聲喧嘩及自行擺弄儀器裝置。

      二、實驗前,要弄清楚實驗目的、要求、步驟及注意事項。

      三、實驗前應檢查實驗所需的儀器、藥品、器材是否齊全、完好,如有缺漏、損壞應報告老師。

      四、共用儀器用后立即放回原處;各組儀器未經老師許可,不得隨意移動。

      五、實驗時必須持嚴謹的科學態度,嚴格按照實驗步驟進行操作。要仔細觀察現象,如實做好記錄,積極思考,分析實驗結果,按規定寫好實驗報告。實驗中碰到疑難問題,應向指導老師請教;如發生意外,要及時報告。

      六、愛護儀器設備,愛惜藥品、材料。在實驗中損壞儀器、器具應主動向老師報告。凡不按操作規程而損壞的儀器均應賠償;對故意損壞儀器的,除照價賠償外,還要視情節輕重,給予必要的處分。

      七、廢液、廢紙、火柴梗及玻璃片等物應倒入廢液缸或垃圾箱中,不得隨地亂拋或倒入水槽中。

      八、實驗完畢,應整理儀器裝置,清洗器皿,搞好衛生,關閉電源、水源,經老師檢查同意后,才能離開實驗室。

      2.實驗室管理守則

      一、儀器要統一要求分類、編號、入賬。要建立總帳、分類帳、低值易耗帳。儀器存放要定櫥定位,做到帳、物、卡相符。

      二、調撥儀器或自購儀器、器材、藥品,必須在半個月內開箱驗收,并及時入帳入櫥,如發現有質量問題應及時和有關單位聯系。

      三、儀器要存放在干燥、通風、安全的室內,做好防火、防盜、防塵、防蛀、防霉以及避光、避磁等工作。損壞的儀器應及時修理,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狀態。

      四、化學藥品要單獨存放在專用的安全柜中。

      五、實驗人員如有變動,應辦理移交手續。

      六、儀器的借還賠償,請自覺遵守《借還賠償制度》。

      3.實驗室工作人員職責

      一、管理人員應樹立為教育服務的'思想,熱愛本職工作,努力學習、鉆研業務,熟悉本學科教材,熟悉各類儀器的性能和保管知識,掌握各種儀器的使用方法和維修技能。

      二、加強對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全部物資的管理工作,各類儀器、器材及藥品要帳、卡、物相符。努力做到:常規管理制度化,儀器存放規范化,儀器保管科學化,各項記錄經常化,檔案資料系列化。

      三、新到儀器設備、器材,藥品應在半月內驗收,登帳入櫥。發現儀器質量有問題或數量有差錯應及時匯報處理。

      四、準備好實驗室所需的儀器、器材、藥品,協助任課老師指導學生。實驗完畢清點儀器,檢查儀器的完好情況,發現問題,應查明原因,按有關規定認真處理。

      五、堅持勤儉辦學原則,積極自制教具,充實教學、實驗設備,并做好儀器設備的維修保養工作。

      六、創造條件,開放實驗室,協助任課老師組織學生開展課外興趣小組活動。

      七、做好儀器室和實驗室的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方法。經常保持室內外整潔,使儀器設備處于完好待用狀態。

      八、每學期結束時,應清點一次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根據教學需要,編制儀器設備購置計劃,向學校領導和上級有關部門書面匯報工作,總結經驗教訓,改進管理方法,努力提高實驗室工作水平和工作效率。

      4.實驗室安、全保衛制度

      一、防盜門窗完好無損,室內禁止吸煙,防火設施安全。

      二、有防塵設備,保持教學儀器的清潔;受陽光照射一面應拉上窗簾。

      三、做好實驗室安全防范工作,掌握發生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四、對學生進行安全使用儀器器材、慎用藥品及按一定程序操作實驗的教育和訓練。

      五、化學藥品、易碎物品單獨列櫥,并進行經常性的抽查,發現問題及時匯報,并認真處理。

      六、經常清點儀器、藥品和實驗材料,定期檢查滅火設施。

      七、注意用電安全,實驗結束后應及時關閉電源。

      八、若發現其他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力措施,杜絕事故發生。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4

      一、實驗室是實驗教學專用教室,謝絕作辦公和搞其它活動的場所。

      二、實驗室的設施布局不得隨意變動。

      三、電器儀表和排風系統控制臺的啟動須由教師操作。

      四、實驗室要保持安靜,不得高聲喧嘩,嚴禁在室內嬉戲打鬧。嚴禁帶食物進入實驗室。

      五、學生實驗須固定座次,實行分組管理、組長負責制。實驗前后均要仔細檢查本組實驗臺電器儀表和清點本組實驗器木才,并如實填寫“器木才使用報告單”,若有損壞、丟失,須及時聲明并進行登記,任課教師要查明原因,及時做出處理。

      六、實驗前,學生要靜聽教師講解,明確實驗目的'、要求和有關注意事宜。實驗時,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愛護儀器儀表,節約藥品,防止試劑交叉污染。嚴禁相互爭奪和盜用其它組器木才,防止事故發生和確保實驗的順利進行。

      七、要保持室內清潔,固形廢物要收集于廢物桶,廢液要倒入廢液缸,嚴禁隨地亂扔雜物或將廢液倒入水槽中。嚴禁在實驗臺上隨便涂畫。

      八、實驗完畢須將儀器、桌面擦洗干凈,藥品蓋嚴,器木才排列整齊,經允許后方可離室。

      九、實驗室的一切物品,未經教師允許,不得擅自取用或帶出室外。

      十、實驗完畢,任課教師負責檢查各組實驗臺的電器儀表、實驗臺面等設施是否完好無損,并填寫“實驗室使用報告單”。教師要安排實驗班清理實驗室并及時協助管理員做好器木才回收整理工作。

    小學實驗室管理制度15

      一、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專人管理。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霉、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設備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于完好備用狀態。

      二、實驗室(儀器室、準備室)要科學管理。儀器、器材等物品都應登記造冊,擺放整齊。實驗儀器、模型、標本、藥品等,要分門別類,定櫥定位,櫥有編號,櫥窗設卡,物卡一致,賬卡相符。室內定期打掃,保持環境整潔美觀。

      三、學生進入實驗室要遵守紀律,不追逐打鬧。保持室內安靜和清潔。

      四、每次實驗后應及時收拾好有關儀器、器材,并作好使用情況記載。每天使用后要關好門窗,切斷電源、水源。

      五、借用實驗儀器和器材等要辦理借用手續,用后及時歸還,不得轉借他人,外借須經主管領導批準。

      六、實驗前,學生應明確實驗內容、實驗目的.和實驗步驟;實驗中提醒學生愛護儀器,節約藥品,注意操作安全,做好實驗記錄;實驗后,督促學生整理好實驗儀器,寫好實驗報告。

      七、對具有危險性的實驗儀器、輻射材料、有毒有害物品、易燃易爆物品,應當建立健全使用和管理制度,設置警示標志,存放于安全地點,指定專人保管。

      八、師生須自覺愛護實驗室內的一切儀器、器材和設施,損壞照價賠償,并作好記載。儀器、器材每學期清查一次,及時做好報損報廢和增添登記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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