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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隊安全管理制度(精選10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車隊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1
1、駕駛員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原則,樹立“以慢應萬變,以穩保安全”的安全生產指導思想,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安全生產法》,中速行駛,確保行車安全。
2、車隊要對駕駛員進行經常性安全生產教育、道路交通法的教育和攪拌站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不斷增強駕駛員的安全行車意識和遵紀守法的意識,確保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教育要做到時間、內容、地點“三落實”,要建立教育記錄,要有教育組織者、受教育者的簽名。
3、車隊要定期或不定期的進行安全生產活動(每月不少于3次),針對混凝土運輸生產和道路交通狀況,分析事故和事故苗頭,提出具體要求,制定預防事故和事故苗頭的措施。安全活動要有記錄,組織者和參加者都要在記錄上簽字。
4、車隊在新開工地開工之前對運行路線、運距、道路和交通狀況以及施工現場進行勘察,確定運行路線,確定施工現場調頭、支泵、卸料場地。對施工現場的道路、場地存在的不安全隱患與施工方協商進行整改,保證運輸、泵送安全。
5、車隊要做好執行每項新開盤工地混凝土運輸任務前的'安全教育,針對運距、途徑路線、交通狀況、施工工地現場狀況,有針對性地提出安全行車注意事項和要求,保證混凝土運輸任務安全、順利的完成、并做好教育記錄。
6、車隊要定期對車輛的技術狀況、車容車貌進行檢查,尤其要對車輛的轉向及轉向指示燈光、制動氣路及制動燈光,輪胎及鋼板彈簧、照明燈光、罐內混凝土積留進行檢查(每周一次/臺)。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不準帶病行駛。要落實責任,檢查要有記錄。
7、車隊要依照公司的相關規定督促駕駛員搞好車輛的日常例行保養。安排車輛進行定期一、二級檢查保養,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況,確保混凝土運輸任務的順利完成。
8、車輛行駛速度規定。駕駛員要樹立“以穩保安全,以慢應萬變”的行車安全指導思想。執行混凝土運輸任務中要嚴格遵守以下限速規定:在無限速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重車不超過40km/h,空車不超過50kmm;在有限制速度交通標志的路段行駛,最高時速不得超過限速標志規定速度的2/3;進入公司院內或施工工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km/h;拖拉混凝土拖式泵最高時速不得超過8km/h。
9、駕駛員管理規定
9.1招聘駕駛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9.1.1、應聘駕駛員必須持有效身份證、駕駛證、從業資格證。
9.1.2、應聘駕駛員駕齡不得少于5年,并具備3年以上駕駛大型貨車的經歷。
9.1.3、應聘駕駛員的年齡在23-50周歲之間,并持有縣級以上醫院的體檢證明,不得有防礙駕駛工作的疾病:如高血壓、心臟病和吸毒史。
9.1.4、應聘駕駛員必須持鄉、街道辦事處或原就業單位的證明,證明本人無劣跡行為和吸毒史。
9.1.5、應聘駕駛員必須有擔保人。
9.2、聘用駕駛員程序規定
9.2.1、由車隊審核應聘駕駛員的資質資料,符合第9.1條的條件規定,由應聘者填寫“招聘表”。
9.2.2、由車隊組織對應聘者進行駕駛技能考試和相關理論知識的考試,考試合格,車隊和主管部門經理簽注意見報公司主管領導審批。
9.2.3、公司主管領導審查批準后,應聘者持審批表到公司財務部繳納“安全風險押金”,然后持審批表、安全風險押金收據到公司辦公室簽訂勞動合同。
9.2.4、公司綜合部在與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的同時,對其進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等方面的教育,并做好相應的記錄。
9.2.5、應聘者簽訂勞動合同,接受教育后,由車隊對其進行安全教育和車隊管理制度教育,并安排跟車實習,跟車期不少于10天。
9.2.6、應聘駕駛員跟車期滿,經車隊考核駕駛、操作熟練程度、運行道路和交通狀況的熟悉程度,并征求主車駕駛員的意見確定是否單獨駕駛。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2
一、車輛管理
1、本公司的車輛由倉儲部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對車輛調度。
2、車輛應由專職駕駛員駕駛,需由他人駕駛時,應告訴車輛性能、情況并到車隊調度處備案。專任駕駛員應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各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用車通知單”一式二聯,經單位主管領導核準后交倉儲部車隊調派。
4、“用車通知單”應具體填寫用車時光、路徑、起止目的地。
5、車輛行車途中應特殊注重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章,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員負擔。
6、車輛到達目的地后,按對方要求妥當停置車輛。
7、車輛出門按公司的出廠管理規定執行。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駕駛員必需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有規則制度,安全駕車。并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有規則制度。
2、駕駛員應愛護公司車輛,平常注重保養,常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3、駕駛員應抽適當初間擦洗自己所開的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覺不正常時要立刻加補或調節。
5、駕駛員發覺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刻檢修。
6、駕駛員出車歸來后應到車隊調度處記下當日出車路橋費,實際出車路線等其它特別狀況。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安全地方,并將車門鎖好。
7、駕駛員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常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8、駕駛員對車隊調度的工作支配,應無條件聽從,不準借故遲延或拒不出車。對工作支配故意見的,事后可向部長反映。出廠后以生產銷售為主,服從用車部門的工作支配。
9、駕駛員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規定執行。發生交通事故,除取消安全獎外,交通事故由駕駛員按《xx年車隊承包合同》的規定擔當損失。
三、車隊服務范圍及費用分配
1、車隊服務范圍:銷售部要求送貨上門的客戶不包括主機廠相關人員的'其它業務要求,創造部外加工單位,選購部,財務部、質管部、倉儲部的零星用車。
2、車隊各類車型費用標準按xx年標準和統計口徑執行。
3、內部費用以“用車單”為準,按各部實際用車里程數與標準單價計算。
4、對于不屬車隊服務范圍的用車,用車部門填寫“用車單”一式二聯,經用車部門主管領導審核批準后交到車隊舉行費用核算,按實際用車里程與實際市場價格收取出車運費并在“用車單”上注明價格,扣除車輛燃油費、路橋費、出車費及輔料費按實際收回運費利潤的50%作為嘉獎及二次分配基金。
5、公司責任的急件產品發生的運費由責任部門擔當,外單位用車的運費由用車人向外協廠收取,未收回的外單位運費則由用車人工資擔當。選購部調拔材料用車費用如含在調拔單價中則由選購部擔當運費。
6、屬于車隊服務范圍的實際發生費用與分攤到各部門的消耗之差為車隊當月的利潤狀況。費用超標按5%扣罰車隊工資,年末拉通計算。
7、不屬于車隊服務范圍的費用,月末由車隊將用車通知單匯總后到財務科結算費用。
8、維修費、燃油費超標按車隊承包合同考核。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3
為貫徹落實《道路交通安全法》,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增強機關車隊駕駛人員安全行車的責任意識,確保人身和車輛安全,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行車規定
(一)認真執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嚴格遵守交通法規,自覺謹慎駕駛,做到依法行駛、文明行駛、安全行駛。
(二)自覺服從處(隊)的統一調度和管理,積極參加局組織的安全教育及有關活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
(三)自覺愛護養護車輛,認真做好“三檢”(出車前、出車中、出車后車輛檢查),確保“四良”(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兩潔”(車容整潔、車內整潔)。
(四)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接(打)手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
(五)駕車時系好安全帶,自覺做到禮讓三先(先慢、先讓、先停,文明行車,自覺按規定限速行駛,不強行超車,不開英雄車,不開賭氣車,不開超速車,不開超載車,不開故障車,不開報廢車?ANlang=EN-U>
(六)禁止將車輛交給外單位駕駛員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未經批準,不得隨意駕駛外單位車輛。
(七)按規定對車輛進行年檢年審。
(八)加強對滅火器具的保護管理,確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隨車走。
(九)禁載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
(十)建立健全行車安全管理基礎臺賬,不得漏記、誤記,保證安全管理的嚴肅性和完整性。
二、安全行車標準(“六無”)
(一)車況完好,無磕碰掛擦和丟損;
(二)遵紀守法,無違章紀錄和違法違紀現象;
(三)服從調度,無誤時誤事現象;
(四)文明服務,無用車投訴;
(五)服從管理,無私自出車或擅自改變行車路線;
(六)安全服務,無大小責任事故。
三、安全行車獎懲
(一)安全行車
1、安全行車每年評比一次。
2、本年度達到“六無”標準的獲當年安全獎。
3、達不到“六無”標準的,取消安全獎。
(二)安全獎標準
1、全年安全獎600元/人;
2、全年安全里程獎0.05元/公里。
(三)安全獎獎扣
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安全獎以經濟獎勵形式每年按駕駛員實際安全行駛里程發給,獲得安全獎的駕駛員同時具有評選優秀等次或先進個人的資格;達不到“六無”標準的`,相應扣去安全獎和里程獎。
(四)駕駛員在事故中所負責任扣獎比例:
1、負全部責任者,扣除當年全部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
2、負主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3/4;
3、負同等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2/4;
4、負次要責任者,扣除當年安全獎及安全里程獎的1/4。
(五)其它責任情況的扣獎及賠償責任。
1、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發生誤時、誤事的,一次扣獎100元,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2、發生駕駛證被扣或其它嚴重違章者,取消月度考核獎。年內發生二次(含二次)以上的,停駕車輛,在編人員按待崗處理,非在編人員予以辭退。
3、私自出車發生事故的,無論有無責任,除由駕駛員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視情扣除1—3個月的月獎,并給予通報批評或紀律處分,直至作待崗或辭退處理。
4、因超速行車、強行超車、酒后開車、違章停車及其它違規行為而被罰款,一律由駕駛員自負,不得報銷。
5、發生責任事故,造成經濟損失的,視情節輕重酌情扣除1—12個月獎,并按責任大小賠償:
(1)負全部責任的,扣除全部月獎,按經濟損失的4賠償;
(2)負主要責任的,扣除9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3賠償;
(3)負同等責任的,扣除6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2賠償;
(4)負次要責任的,扣除3個月月獎,按經濟損失的1賠償。
發生重大事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規定處理,并調離駕駛崗位。
發生事故后逃逸者,除經濟賠償外,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6、無論何故造成的責任事故,均取消駕駛員當年的先進個人或優秀等次評選資格。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4
1.司機在接到行車命令后方可出車,完成任務后立即返回。一般情況下,要根據命令所指定的地點行駛,不得隨意改變路線。
2.每月至少一次組織駕駛員進行安全教育,及時傳達交管部門等相關交通安全工作精神內容;督促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確保安全行車,杜絕事故發生。
3.按照車管部門等的相關規定,做好公司所有車輛年檢和駕駛員年審工作。
4.嚴格遵守公司車輛安全管理規定,車輛維修應認真檢查核實,嚴格把關,嚴格執行報批制度。
5.行駛中嚴禁超員和超速行駛,以及強行超車。
6.每天對車輛運行情況和駕駛員安全行車進行檢查考核,嚴把檢查考核關,杜絕病車出行,確保車況良好和安全行駛。
7.行車中不得將車交給非車隊駕駛員駕車,否則責任自負,損失自己承擔。
8.對違章、違規的駕駛員要做好登記,并及時將信息報集團辦公室。
9.按照交管部門、安檢部門等的'相關要求,做好所有車輛的管理資料。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5
為進一步加強公司車輛管理工作,理順用車秩序,更好地提高車輛使用效率,降低費用,減少開支,根據“安全、便捷、降耗、增效”的原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和以往經驗,特制定本規定。
一、交通安全方面
1、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的方針,部門主要負責人對本部門駕駛人及車輛交通安全負領導責任,堅決杜絕本部門人員發生重特大交通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
2、所有駕駛人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有關規章制度,禮貌行車,謹慎駕駛,嚴禁酒后駕車和無證駕駛,杜絕行車責任事故。
3、部門主要負責人要協助車管部門宣傳交通安全知識,及時向車管人反饋所管轄范圍駕駛人、機動車的相關信息。
4、所有駕駛人應按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各種安全學習、年審等活動,因工不能按時參加者由部門負責人報分管領導同意,否則按公司有關規定處罰。
5、服從命令聽從指揮,積極完成任務,不違章,對于危及行車安全的違章指揮,應講明道理堅決杜絕。
6、專職駕駛員繼續實行“紅旗車”駕駛員安全行駛獎勵規定。
二、駕駛員管理
1、公司職工考領駕駛證后,應立即到公司車管負責人處登記備案。駕駛證更換或增駕后應及時重新登記。
2、嚴格執行公司準駕許可制度,未取得準駕資格不得駕駛公司車輛。
3、積極學習車輛知識,熟悉所駕車輛的技術性能和技術狀況,不斷提高駕駛技術,努力降低消耗,確保行車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愛護車輛,保證設備完好和隨車手續、工具滅火器齊全有效。認真執行出車前、行車中、收車后的“三檢查”制度,發現問題及時報告和處理。經常保持車輛整潔和技術狀況良好。(“三檢查”制度見附件一)
5、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未經領導批準,不準自行選擇和改變行車路線,更不準繞路辦私事、出私車、謀私利。
6、嚴格執行值班制度,所有定車駕駛員(含兼職駕駛員)均需按規定參加值班。值班時交接及時、清楚,按時值班。
7、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駕駛他人駕駛的車輛,也不準私自將自己所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
8、提高服務意識,講求服務質量,盡心盡力讓用車單位滿意,愛護客、貨,不發生貨差、貨損和貨物丟失等事故。
9、發生交通事故,必須首先搶救傷員并向交警報案。同時盡快報告部門領導和車管負責人共同予以妥善處理,嚴禁私自處理,更不得肇事逃逸。
10、公司及各部室所屬車輛,必須責任到人,實行專責人制度,專責人要對指定車輛的技術狀況和技術性能及維護修理等負責,保持車輛性能良好。
11、專責人對指定車輛的保養、審驗、各種費用的交納、交管部門的處罰負責。
12、專責人必須按期將需要審驗的車輛交汽修中心按審驗要求作好審驗,未按時審驗及造成的一切損失由專責人負責。
13、專責人因病或工作調動、退休等不能駕駛負責車輛的,所在部門負責人應及時通知車管負責人辦理交接手續,如因專責人或部門負責人未及時辦理交接手續的,期間發生的責任糾紛由專責人或部門負責人負責。
三、機動車輛管理
1、車管負責人必須對公司所有車輛建立技術檔案,對車輛的行駛里程、維護、修理、換件等進行登記,所有車輛所在部室必須服從車管負責人的管理。
2、公司所有車輛上路,必須牌證齊全、有效。專責人應每季度末到汽修中心對負責車輛進行一次技術檢驗并有檢測人簽字,不合格的必須進行維修,否則不準上路行駛,公司也不下撥下一季度的車輛所需經費。對不按規定檢測且告知無效者,車管負責人將收回其所駕車輛,待檢修完畢后方準行駛。
3、公司屬車輛的正常保養、維修必須到公司汽修中心進行,需要在外維修須請示車管負責人同意,并將結算單據交車管負責人存檔。新購車輛尚在保修期內的可到維修站保養維護,保養維護后必須將結算單據交車管負責人存檔。專責人須嚴格按車輛保養周期保養,保養后由汽修中心登記并在隨車保養記錄上簽字方為一次有效保養,車管人不定時對保養狀況進行抽查,未及時進行車輛保養、維修的或兩次(含兩次)以上未及時參加公司組織的季度檢測,大修費用自理。
4、公司車輛使用范圍,一般只在指定部室使用,未經公司領導同意不得自行調換。車輛未經公司領導許可不得外借,外借時須由本公司該車駕駛員駕駛,不得單借車輛。
5、嚴格車輛派出手續,所有車輛均應建立派車、行駛記錄,車輛駛離龍南或遇節假日需外出辦公時,必須向分管領導報告事由,經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行駛,公司領導結合查崗制度對執行情況進行抽查,公安科、辦公室對日常執行情況進行檢查。
6、公司車輛的購進、賣出、報廢的相關手續,由車管負責人統一辦理,凡賣出的車輛必須當時過戶轉走。
7、公司車輛實行燃油定量消耗制度,各部室應根據標準進行考核,做到節獎超罰。
8、公司所有車輛(含私家車)進出廠區必須減速行駛,在廠區必須按規定位置停放,不得妨礙交通。所有公車駕駛員不準開車回家過夜,也不準在公司大院以外的地方過夜(因工出差應有分管領導批示并及時向公安科報告)。(具體規定見附件二)
9、公司所有車輛的維修必須到公司汽修中心實施。汽修中心應確保維修質量,并按照市場收費標準收費。各部室的車輛維修工時單及更換配件明細表,應送交車管負責人登記,以便車管負責人掌握車輛技術狀況。
10、所有車輛必須按規定及時進行一、二級維護,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到95%以上。車輛大修、事故修理、更換輪胎、電瓶等200元以上的部件總成,須經車管負責人檢驗同意,否則,不準更換。
11、車輛維修出廠時,駕駛員應認真檢驗,確認維修質量合格方準接車出廠、結算。否則應予返修。
12、任何私車不準以供電公司戶籍申領牌、證。公司職工購買車輛、申領牌證后,可到車管負責人處進行登記備案,以便協助辦理車輛年審等事宜。車輛轉賣后應過戶并通知車管負責人注銷登記。
13、吊車、叉車等特種車輛操作人必須經過專門培訓,持證上崗,操作時必須嚴格遵守起重操作規程,防止損壞設備和發生傷人事故。
14、任何人不準駕駛公車辦私事,也不準駕駛私家車辦公事,否則出現任何觸及法律、法規等問題后果自負。
四、處罰管理
1、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1000元罰款。
(1)未經領導同意,私自將車輛外借的。
(2)未經領導同意駕駛他人車輛或私自將車輛交給未經準駕許可的人駕駛。
(3)違章指揮,危及行車安全或造成吊裝事故的。
(4)駕車肇事,不向領導報告的。
(5)駕車肇事,負主要責任的。
(6)公司車輛賣出不報告、不過戶的。
2、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800元罰款。
(1)不按規定檢查、保養、維護車輛或盲目蠻干、違章操作,造成車輛不正常損壞的。
(2)不按規定進行車輛季度檢測、保養,沒有保養記錄本的。
(3)未經領導同意,私自進行經營活動的。
(4)私車申領供電公司戶籍牌、證的。
(5)倒賣車輛燃油或將燃油送人、私用的。
3、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500元罰款。
(1)未經領導同意自行改變行車路線和出私車、辦私事的。
(2)未經領導同意,開車回家過夜或在公司辦公區以外的地方過夜的。
(3)未經領導同意,自行維修車輛更換部件總成的。
(4)丟失車輛行駛證、附加費本、營運證、維護卡等車輛手續其中之一的。
(5)丟失隨車工具、設備的。
(6)造成車載貨物損壞、丟失的。
4、凡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對責任人處以300元罰款。
(1)交接班不清楚,耽誤值班或無故不值班的。
(2)車輛在廠區內不按規定位置停放、妨礙其他車輛通行的。
(3)不按規定進行車輛“三檢查”制度,駕駛故障車上路,影響工作的。
(4)駕車肇事,負同等責任的。
(5)無故不參加車輛季檢、年審的。
(6)駕駛與駕駛證準駕車型不相符合的車輛的。
5、對違反1-4條之規定,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包賠損失,視情節輕重酌情處理。
6、特別處罰。根據公司《管理工作規范》補充規定,嚴禁酒后駕車。一經發現或被舉報查實,屬班組長以上人員的,解聘其職務;屬管理崗位人員的,調離其現工作崗位;其他人員,下崗培訓六個月,下崗培訓期間按公司相關規定發給生活費;屬農電工、短期合同工、臨時工的,一律解除勞動合同。
五、乘車人員要求
1、乘車人員要自覺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關規定,爭做文明乘客。
2、乘車時,乘客要坐穩扶好,聽從駕駛員指揮系好安全帶,不得將身體的任何部位伸出車外,車未停穩不準上下車,不準私自開啟車門,待車停穩后先下后上,不準強行上下車。
3、赤膊者、醉酒者、無人監護的精神病患者和傳染病患者以及無成年人帶領的七周歲以下兒童,不準乘車。
4、車廂內禁止吸煙,不準隨地吐痰或向窗外亂扔雜物。
5、行車中不準與駕駛員閑談及其他妨礙駕駛操作的行為。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危險物品或其他有礙乘客安全和健康的物品乘坐公共汽車,如汽油、酒精(乙醇)、液化氣、天氖水、硫酸、鞭炮、未經包裝的刀具、玻璃等以及家禽和其他暴露的腥、臭、污穢物品。
7、乘車人應注意保管隨身物品,下車時及時帶走避免遺漏。
8、車輛發生危急情況時,應服從駕駛員安排,及時疏散。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6
一、車輛管理
1、各單位要嚴格按編制和標準配備車輛,實行集中管理、統一調度,提高車輛的使用效率。嚴禁向下屬、企事業單位調換、借用車輛。
2、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3、落實車輛例保制度,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車輛須按期年檢,過期未檢的車輛嚴禁上路行駛。
4、堅持車輛安全檢查制度,單位每月對車輛普查一次,組每季度對內管單位的車輛抽查一次,車管處每半年或重節日、型活動前對市級機關車輛進行檢查,確保車輛完好率達98%以上。
5、嚴格執行長途車會簽制度,凡長途車,須對駕駛員交待行車注意事項,并對車況進行檢查。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6、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7、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干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后駕車。
8、進出機關院的車輛,要服從管理人員的指揮和管理,自覺遵守院的停車規定,嚴禁超速行駛、道行駛、違章鳴號。按指定的泊位停放,嚴禁占道停車。
二、車輛安全檢查
1、市級機關車輛管理處為市級機關車輛管理的主管部門。車管處定期、不定期地對市級機關車輛進行檢查,每逢重節日、會議或重要活動將組織專門檢查。
2、各車管組每季度對組車輛進行一次檢查;機關各單位每月要對本單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
3、檢查車輛時,由車管處會同有關部門(車輛管理所)、車管組組成檢查小組,采取普查與抽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受檢車輛的`行車證件、年檢情況及發動機、轉向、制動、燈光、輪胎等部件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登記。
4、凡在檢查中檢查出的問題,由檢查小組視情況予以通知駕駛員和單位限期整改,直至收繳行車證、駕駛證,車輛行駛限期恢復車況接受復查等處置。
5、對每次車輛安全檢查情況,擬發檢查情況通報,下發各單位;對車容車況好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揚;對問題突出的單位或個人將予以通報批評。
三、安全教育
1、駕駛員須定期(每兩個月一次)參加由市級機關車管組組織的安全活動
2、安全活動由車管組組長組織,傳達上級業務主管部門布置的有關工作,學習交通法規和有關教育,進行車輛安全檢查或開展相關活動。
3、駕駛員參加安全活動時,須攜帶“駕駛員安全活動考核卡”,由組長按駕駛員實際參加安全活動情況進行登記簽章。
4、駕駛員因公、因病等原因不能按時參加安全活動的,應由單位出具請假條,不得無故缺席。
5、凡一年三次以上(含三次)無故不參加安全活動者,需參加二天交通法規學習后,方予辦理年審。
四、申領車輛號牌規定
1、申領市級機關車輛號牌單位范圍為市級機關各部、、辦、局和直屬單位;各區區、人、政府、政協、、檢察院。
2、上述單位購車憑單位介紹信、購車手續(資金審核表、發票、合格證等),向車管處申請。特殊號牌須局領導簽發。
3、車管處審核購車手續后,出具市級機關“申領車輛牌證介紹信”。
4、購車單位憑“申領車輛牌證介紹信”及購車手續,到車管所上牌。
5、憑“機動車行駛證”到車管處備案登記。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7
為使車輛管理更趨制度化、規范化、科學、安全、有效地使用好現有車輛,保證公司公務用車,促進公司效能建設,節約成本,嚴格控制各項費用支出,對原(車輛管理制度)重新修訂頒發,原制度停止執行。
一、車輛管理
1、公司車輛主要保障各部門主管級或以上的公務用車,其它基層管理人員用車,在保證高層領導及緊急用車的情況下,可以酌情安排,嚴禁駕駛員利用職便私自用車;高層領導及外部人員私人借車需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
2、公司車輛由總經辦統一管理,各部門需要用車時,應事先寫派車單,以便統籌安排;長途用車(一般不派專車),特殊情況需要派車的,超過一天應報總經理或副總經理同意;車輛統一由總臺調派,用車人不得直接向駕駛員派車(總監級除外,但必須告知總臺或者保安)。
二、車輛維修
1、駕駛員應搞好車輛的日常保養,保證車輛完好,小修小換盡量自己動手,必須進廠維修或更換零部件時,應及時提出修理項目及價格預算,經總經辦主管審核,副總審批簽字后,修理單復印件交總臺存檔,駕駛員憑修理單到定點修理廠維修。維修費統一由總經辦憑修理審批單和維修底單跟修理廠結算。出車途中發生故障急需維修的,事后應及時報告,并由用車領導簽票證明。
2、車輛維修統一定點在晉江皇佳汽修廠、個別車到4s店。特殊情況需要到其他廠維修的,應經副總同意。
3、車用耗材(機油、輪胎、電瓶、車蠟等),需要更換或者用完時,應及時向直接上級主管反映并報副總審批,經同意后,方可自行購買報銷。
4、汽車清洗統一定點在羅山清安洗車廠,特殊情況:如長途外出途中需要洗車回來需向直接上級主管說明情況,并由用車領導簽票證明。
三、油料管理制度
1、油料管理實行定點刷卡加油制度,定點加油站為:中國石化有限公司。每輛車每月耗油量及行駛公里數、出車記錄、維修等由總臺統計后報總經辦主管審閱并公布。油料費由財務統一向加油站點每月結算一次。
2、長途行車需在途中加油的,經上級主管審核后,憑加油正式發票報銷。
四、安全制度
1、駕駛員要樹立“優質服務、安全第一”的'觀念,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確保行車安全。
2、出車前,特別是長途行車要認真檢查車輛技術和性能狀況,做到不開帶病車,不開情緒車,返回后停放好車輛。
3、駕駛員要增強時間觀念,接到出車任務后,要按要求準時出車。
4、發生事故要及時報告,并提交事故原因和事故責任等書面報告。總經辦主管及時組織召開事故分析會,總結吸取教訓。
五、考勤、學習、值班制度
1、上班時間:上午:8:00-11:30,下午13:00-17:30,晚上17:30-次日早上8:00(晚上由司機輪流值班)
2、司機應自覺遵守上下班制度,沒有出車任務時應在司機室上班,因事、因病需請假者,一天以內由直接上級主管批準,兩天由總經理助理批準,兩天以上者由總經理助理簽署意見后報人力部審批,返回后及時向人力部銷假。
3、總經辦主管負責駕駛員每月的考勤登記,考勤結果作為年終考核和“評優選先”依據。
4、駕駛員要自覺遵守公司學習制度,積極參加公司組織學習的各項活動,除因公出車外,不得無故缺席。
5、駕駛員要自覺遵守公司節假日值班制度,保證公司節假日值班用車。
6、司機手機在正常上班時應保持24小時開機,一個月若發現2次無法正常接通,給予警告,超過5次無法正常接通者給予當月罰扣50元,并取消當年的評優資格。
六、報銷制度
1、司機晚上值班,有經總經辦辦公室同意并且由總臺安排值班者,一個月值班超過15天(含15天),將補貼值班費100元,特殊情況,如有個別月份遇到法定假日,值班時間可能會不超過15天,經總經辦主管同意,由前臺安排值班者,按值班次數計算,每次補貼6元.
2、司機出大泉州地區的,如去廈門或者福州等是11:30-13:00或者17:30過后,在此時間段還繼續出車的可報銷餐費15元/餐,特殊情況需在外住宿的,報銷住宿費100元,餐費最高不超過30元/天;若外出有跟公司領導或派車人員一起吃飯的,將不能報銷當餐餐費。
3、司機入職15天后可借業務備用金500元。
4、司機行車單據,自行匯總、及時報銷,報銷單據由總臺文員、總經辦主管審核,財務、副總分別審批,正常無正式發票不給予核銷。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8
為加強車輛的使用和管理,更好的為領導服務,特制定如下制度:
1、必須保證領導用車,出車停車后,司機不準遠離停車地點,保證及時行駛,避免耽誤時間。
2、領導工作用車不經領導本人同意,不準私自拉人。
3、嚴格執行派車和行駛考核制度。司機車出要認真進行登記,按照出車登記簿逐項填寫,如發現不符之處,不予報銷有關費用。領導用車可直接通知司機,但司機要及時告知隊長或主管主任。
4、車輛實行統一管理定向服務。司機要隨叫隨到,服從調度,及時出車。未經批準不準私自出車和向外借車,不準無故停車。
5、嚴格執行上班考勤制。要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和早退,有事要請假,不準私自曠工,節假日值班車輛要按時到崗。工作時間不出車時,要在工作崗位上待命或學習,不得外出辦私事或擅離崗位。
6、要愛護車輛,注意保養。要搞好車輛的日常衛生清潔,做到清潔入庫,如回庫時間過晚,應在次日提前刷好,不誤出車。車內座套要經常換洗,保持清潔。出車前司機要認真檢查車輛,以確保安全行駛,發現故障及時排除,做到小毛病維修不過夜,需要停車修理的`車輛,要及時報修。
7、嚴格修車制度。車輛故障維修需由隊長填寫車輛修理通知單,報主管主任批準后,送指定修理廠維修。司機不得自行確定加件及修理項目,更不允許個人在外隨意買件。
8、加強油料管理,實行一車一本制,加油前由車隊隊長或主管主任簽字后,到指定加油站加油。每月由隊長統計出行里程及耗油數量,并張榜上墻。上級領導機關來岫車輛需要加油時,由隊長或主管主任登記,并報主任批準。
9、嚴格車庫管理,保證庫內清潔。日常衛生由行政科派人員負責,以保持車庫內的衛生整潔。不出車時要及時入庫,不要隨意停放在前后院內。平時注意庫內衛生的保持,冬季出庫要及時關好庫門。外來車輛不準停在庫內。
10、要做到安全行車,司機要保持頭腦清醒,精力充沛,不準酒后駕駛,車輛不準帶病行駛,確保行駛安全,要做到文明駕駛,安全禮讓,不違章駕駛。出現人為事故,要依據有關規章嚴厲懲罰。
11、領導干部及非專職司機嚴禁駕車。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9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各種機動車輛管理,確保行車安全,提高辦事效率,減少經費開支,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現有車輛。
第二章 車輛使用范圍
第三條 使用范圍(公司所有車輛)
1、公司員工在本地或短途外出開會、業務需要、出差迎送。
2、接送公司賓客和來公司辦事人員。
3、企業貨物運輸。
4、其他緊急和特殊用車。
第三章 車輛使用程序
第四條 車輛使用實行派車制度;任何部門用車,必須頭一天下班前,向行政部經理申報,才好按序安排派車。每次派車需經部門經理同意,填寫用車申請單,車隊長許可,行政經理審批,按申請單內容填寫派車單,然后由車隊調度員安排,并做派車備案后,方可派車,回來后應第一時間到行政部簽到并上交派車單統計。車隊辦公室要有人值班,車隊安排輪流值班,搞好衛生,做好當日出車統計,做到查有可依。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公司公務小車除副總和副總以上的領導可以配專車外,其他部門領導不配專車,但可優先使用。
2、各部門公務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寫“出車申請單”,經部門主管核準后,交于行政部統一審批并開具派車單,由車隊調度員統一調派。無論任何用車情況,其他部門及人員無權調派。長途派車可由調度員輪換安排。
3、駕駛員必須服從車隊長的管理,聽從調度員的調派,調度員為車隊長的助手。在沒有接到派車單之前,駕駛員應在車隊辦公室待命,不能在宿舍睡覺,嚴禁駕駛員接受任何無派車單的出車任務。若有特殊情況,須有公司領導或行政部負責人的電話通知。駕駛員若無派遣通知出車,按私自出車對待,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駕駛員一人承擔。
4、嚴格控制私人用車和外單位用車,如特殊情況私人用車,須經公司領導同意,并酌情收取油料費。
第五條 駕駛員按照派車指令、行車路線和目的地行車。司機因公出車發生的過路費、停車費、油費、誤餐費等先由調度員初審,再由行政部、財務部嚴格審核,每次報銷的單據必須填寫當次出車的時間、地點、事由、里程數等詳細內容,并附派車單。
第六條 用車完畢,駕駛員填寫用車實際情況記錄,認真按要求填寫派車單內容,回公司應及時交回行政部作統計。
第七條 對同一方向、時間的派車要求盡量合用,減少派車次數和成本。
第四章 車輛管理
第八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由公司車隊統一管理調派,車輛駕駛員為車輛安全第一責任人。
第九條 公司所有車輛均建立車輛檔案,須填寫車輛登記表。駕駛員如實填寫用車里程和耗油量。車輛加油用公司油卡,特殊情況需現金加油需電話請示領導,并保留加油票,否則不予報銷。
第十條 公司所有車輛實行專人保養責任制。駕駛員發現無力排除的故障,應及時報告車隊長,車輛不得帶病出車。嚴禁將車交由無證人員或其它證件不符人員駕駛。
第十一條 公司車輛由公司車隊統一計劃使用,各部門和駕駛員應顧全大局,聽從指揮、調度,必須保持手機通訊暢通。
第十二條 所有車輛按月進行內部財務核算,列入成本效益考核范圍。
第十三條 公司車輛必須按規定停放在指定地點,一般不允許在外過夜。因保管不善造成車輛被盜、損壞,駕駛員及車隊負責人共同承擔部分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如公司實行派車接送制度,因臨時性或長久性改變行車時間、路線,均應由當事人事先報告車隊長,車隊長通知駕駛員和全體乘車人員。
第十五條 公司車輛發生過戶時,需提前報車隊審核,總經理審批,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六條 每月10日前將上月車輛產生的各種費用及車輛行駛里程,由車隊匯總后報相關部門。
第十七條 車輛管理要求
1、下班后車輛須按規定停放到指定地點,不得擅自公車私用。凡酒后開車或私自出車肇事的,除賠償由此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個人醫療、護理等費用自理。
2、公司車輛:周日休息的管理人員和員工,不得私自用車。特殊情況請示行政部主管或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用車。
3、車輛出門時,駕駛員應主動配合保安檢查,裝卸貨物時要認真核查貨物類別、數量,并時常做到自檢自查。
第五章 駕駛員管理
第一節 目的
第一條 為杜絕和減少企業車輛安全事故,保障企業財產和人員的安全,不斷提高員工安全運營的自覺性,發揮其積極性,防止和糾正違法違規行為,規范勞動紀律,以維護公司正常生產運營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節 安全守則
第二條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有良好的職業道德,嚴格遵守安全駕駛操作規程,隨帶駕駛證、行駛證及相關有效證件。駕車時不準閑談、吸煙、吃零食,不準穿拖鞋駕駛車輛,嚴禁酒后駕車。做到安全、節約、高效、快捷。
第三條 凡屬企業車輛必須每次出車進行一次車輛安全檢查,確保制動、轉向、燈光、信號良好。
第四條 駕駛員對車輛要做到“三勤”即,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平時做到車容整潔,車內整潔。【車隊管理】
第五條 駕駛員必須每周對所駕駛車輛進行一次詳細的安全自檢工作,并由該駕駛員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認可。于每月5日前將上一月檢查記錄統一交車隊負責人。
檢查項目:
1、檢查水、潤滑油是否正常。
2、轉向部分:方向盤的緊固螺絲、轉向桿聯接塊、橫直拉桿和尚頭、緊固螺帽、開口銷是否緊固。
3、制動部分:檢查剎車油是否達到標準(剎車油只可固定用一個品牌的)、連接油管是否有漏油情況、分泵段連接軟管是否有裂紋、四輪分泵是否有滲漏、制動性能是否良好,目測底盤、發動機是否有漏油、漏水情況。
4、傳動部分:傳動軸緊固螺絲是否松動、傳動軸間隙是否正常、輪胎氣壓是否標準、輪胎緊固螺絲是否緊固、四輪軸承是否松動、備胎是否正常。
第六條 駕駛員確保良好的休息、足夠的睡眠,以充沛的精力和體力保證安全行車,要衣著整潔、禮貌待人、熱情服務。
第七條 駕駛員在工作中注意保密,不得傳播乘車人講話內容,不該聽的不聽,不該看的不看,不該說的不說,不散播消息,保守機密,守口如瓶。
第八條 駕駛員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將駕駛車輛借給他人使用。
第三節 車輛報修程序
第九條 企業車輛報修程序:
1、車輛維修(保養)實行申報制度。首先由駕駛員提出申請和維修意見交車隊隊長鑒定并出具車輛維修單,行政部負責人審核后經公司領導同意后方可修理。事后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登記表,不按程序擅自辦理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2、車隊負責人簽署車隊意見。
3、任何車輛維修需經主管部門審批后方能進行,并到定點維修廠家進行維修。
4、維修完畢后駕駛員在維修結算單上簽字驗收,并將結算單交車隊負責人處。
5、車隊負責人及主管部門審核結算單,并簽字認可。
6、與廠家結賬時由財務部門人員同車隊負責人根據結算單向維修廠家進行結算。
7、駕駛員出差在外車輛發生故障時,可先電話向車隊長及主管部門匯報,在當地修理后回公司補辦手續。
8、在保養維修過程中新發現需維修的部分,需按車輛報修程序進行口頭申請報修,經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并于事后三天內補辦書面申請手續。
第四節 獎懲
第十條 車隊負責人在進行日常調度和安全檢查時,按公司有關規定有權就車輛安全檢查結果對企業內任何駕駛員做出獎懲,重大事項須報公司領導審批后,方可執行。
第十一條 具體獎懲規定:
一、 獎勵:
1、駕駛員應嚴格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公司車隊管理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年度內無事故,無違章,無處罰的責任駕駛員,獎勵1000元,不滿一年的,按實際月份計算。
2、對違反安全運行行為,敢于大膽制止并糾正的,獎勵200元。
3、積極參加安全運行活動,提出合理化建議并被采納的',獎勵100元。
4、積極舉報員工違紀行為經查證屬實的,獎勵200元(獎勵人員名單不會公布)。
5、每月安全出車,無違章,無事故,無處罰者,獎勵100元。
6、每季度無違章,無事故處罰,服從工作安排,工作積極上進,同比勤儉節約油費和車輛使用費用的,經評比最優第一名的,獎勵300元。
二、 懲罰:
1、由于司機原因造成送貨不及時,導致安裝隊造成損失的,罰款200元,并追究其相關責任。
2、車隊隊長每月核查一次車輛違章情況,駕駛員每月底處理一次,出現有交通違章罰款由當事人負責,出現交通事故,給公司、車輛、其它第三方、駕駛員本人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并扣除當月的安全獎。若責任駕駛員每月沒有對違章紀錄進行處理,車隊長進行監督核查責任人,公司將從當月的工資中進行扣除違章罰款金額。
3、員工爭吵謾罵的罰款50元,員工間打架斗毆的罰款200元后果自負,情節嚴重的作開除處罰。嚴禁利用工作之便向乘車人吃、拿、卡、要、以及撥弄是非、破壞團結、參與賭博,一經發現視情節給予處罰50—500元。
4、偷盜公司或員工財產的罰款500元,并根據物品的實際價值進行賠償,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嚴禁公車私用、拉私活、偷油,違者每發現一次處罰200元,并由車隊長核算給公司造成的損失進行賠償。
6、態度惡劣,不服從調度每次罰款100元,發生誤時誤事的,罰款500元。
7、駕駛員如發生行車事故,無論責任大小,必須向車隊隊長和行政部匯報,嚴禁私自處理,違者罰款200元。
車隊安全管理制度 10
一、目的:
規范公司車輛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工作品質,確保車輛使用及時、合理及安全化。
二、范圍:
本公司所有公務用車。
三、工作規定:
1、公司實行一個司機負責一輛車輛。司機負有對車輛安全駕駛、車輛維護、車輛受檢、車輛違章處理的責任。
2、由生產部負責統一車輛的管理、派遣及管理司機相關工作的安排。
3、由采購部負責管油卡的登記,由財務部負責審核。
4、由生產部負責監督車輛維修、保養、行車記錄、車輛清潔及報銷等相關工作。
5、司機人員每日行車必須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經使用者確認實際使用時間、里程、加油等情況,由生產經理審核,于每周一上午11:30前交綜合部相關負責人。《行車記錄表》將作為油費、路橋費報銷的依據之一,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6、司機必須服從生產部門的調度服從上級的統一指揮,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行車。
7、在未經過公司批準的情況下,嚴禁私自用車。
8、司機身上必須攜帶通訊工具,保持電話暢通。
9、司機出車,應保證行車安全。若出現事故,必須第一時間反饋至綜合部協調處置。
10、車輛出現故障、損壞等異常情況,必須及時反饋至分管領導和綜合部,一經發現未及時反饋私自處理的,駕駛員記小過。
11、生產部與綜合部每月負責對司機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作為每月發放浮動工資的重要依據。
12、司機離職前,應處理完車輛違章等相關事宜后方可結算工資。
四、相關細則:
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不得酒后駕車,不得疲勞駕車,不得非正常操作行駛車輛。
2、司機應經常對車輛各種證件的有效性進行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3、出車時必須選擇方便,快捷路徑,不得無故繞道,應以提高工作效率,節省機油為原則。
4、無需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的位置待命。外出停放時,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
5、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車輛、搖起車窗玻璃、鎖好車門,如車內丟失物品或下雨淋濕駕駛室,由該司機賠償損失并通報批評。
6、司機每次出車必須嚴格做好行車登記,認真填寫《行車記錄表》;初次不填的,予以口頭警告,兩次及以上予以記過處分并通告批評。并將行車日志作為對“優秀駕駛員”評選的重要項目之一。
7、司機長途出車過程中,遇到特殊情況需向上級匯報,不報或者隱瞞者自行負責車輛問題 ;相關陪同者,也有連帶責任。
8、如裝車物品因超高、超長、超寬有可能造成違反交規的情況時司機應事先現向公司說明。在征得公司同意后出行,造成因限高、限寬的違章情形,司機免責。此外,司機在出車時發生的一切違章違規責任、均由其司機承擔。
9、報銷時,必須有《行車記錄表》和加油時開具發票或小票作為憑證,且發票上填寫公里數、車牌號,才予以報銷。
10、車輛維護及保養
10.1 本公司所有車輛所屬司機應確實遵守車輛保養規范的執行,車輛附車輛保養手冊,應熟讀詳記,維護車輛最佳狀況。
10.2 車輛維修及保養的地點應在公司指定的地點進行,司機不得私自更換。有特殊原因需要換點維修的.,應事先征得公司的同意。
10.3 每日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輪胎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
10.4 對于車輛操控若發覺異常應立即進廠檢查,申報車輛維修。
10.5 至少每周洗車一次,隨時保持車身外觀清潔干凈。
10.6 隨時注意里程數,于規定里程更換機油、齒輪等例行車輛保養。
10.7 車內應保持清潔,不得零亂堆置雜物。隨車工具完好、齊全。
10.8 所有維修記錄應詳盡填寫,吸取經驗 ,防范類似事件的發生。
五、獎懲
公司將不定期對司機進行抽查,實行打分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司機進行記過處理。每季度評選一次“優秀駕駛員”。被評為優秀駕駛員的司機,公司對其給予精神獎勵及物質獎勵。
六、本規定由綜合部起草,自總經理簽發之日起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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