質量管理制度15篇(精華)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質量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質量管理制度1
一、為增強全體員工的責任意識,不斷提高員工綜合素質和工作能力,調動員工以公司為家的積極性,促進經營業務的長足發展和經濟效益的提高,特制定本辦法。
二、考核獎懲的范圍履蓋公司所有崗位和人員,獎懲措施將采取精神和經濟相結合的辦法逐步推開。擬采取“分步實施,逐步到位”的辦法,在定崗定責的基礎上不斷探索和完善。
三、考核內容相同的多崗位考核辦法。
(一)未按規定填寫傳遞單據,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二)工作責任區衛生不合格,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三)未請假不參加培訓或培訓不合格,每次對當事人罰款10元
(四)所負責的設施、設備因使用不當造成損失,由當事人按原價賠償10—50%(如:電腦、檢測儀器等)。
(五)對“不合格品”的信息未及時傳遞或違反有關規定,致使其流入市場,依據情節輕重、造成的影響及損失情況,按質量事故管理辦法對有關部門做出相應的處理。
(六)違反退貨管理規定,每人次罰款20-30元。
四、具體崗位考核辦法:
(一)采購人員:
1、從非法渠道進貨的,對當事人給予辭退處理,由此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全額賠償;
2、向供應商索取資料不全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
3、假劣品損失由經辦人賠償10—50%;
4、未及時簽訂購銷合同或質量保證協議書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部門負責任人作出相應的處理。
(二)質量驗收人員
1、未按質量驗收(規定)開展工作,應在驗收過程中可以杜絕的質量問題,而未能發現的,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100元罰款;
如造成損失,由當事人賠償50%;
2、未及時驗收,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10元罰款;
3、驗收記錄填寫不規范,扣5元;
4、未在驗收憑證上簽字,一次扣2-5元。
(三)質量管理人員
1、在驗收、養護中發現有質量問題應抽送檢驗而未抽樣檢驗的,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20元罰款;
2、將未驗收的商品進行入庫,每次對當事人罰款20元;
3、未按規定堆碼貨物、倒置、批號混放,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10元的罰款;
4、保管不善而造成變質或野蠻裝運造成損壞,由責任人賠償10—50%;
5、發貨出現差錯的,由當事人賠償損失的.50%;
6、在發貨單上未簽全名的,對當事人處每單2-5元罰款;
7、未按批號發貨,或沒做到“先產先出、近期先出”,造成批號積壓,對當事人處每個品種20元罰款;
(五)養護員
1、未按制度規定做好養護檢查,扣罰每個品種5元,
2、未按規定做溫濕度記錄,或溫濕度超標未采取措施的,每次對當事人處10元罰款;
3、對近效期商品未及時進行催銷的,造成過期失效按損失的50%賠償。
(六)復核員
1、復核員必須在發貨憑證上簽名,否則,對當事人處每張憑證5元的罰款;
2、對發貨差錯未復核糾正,由當事人賠償損失的50%。
(七)銷售員
1、將商品銷給不具備合法資格的客戶,公司對銷售員作辭退處理,并向其追究造成的損失;
2、未及時收取客戶證照,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
3、未及時反饋客戶意見的,對當事人處每次20元罰款;
4、不按銷售規定,開錯票、低價開票,由當事人全額賠償損失。
(八)辦公室:未及時組織質量培訓,健康檢查,每次對當事人扣罰30元。
(九)財會人員:入庫憑證無質量驗收人員的簽名而承付貨款的,每次對當事人罰款50元,由此造成損失的,有經辦人賠償50%。
質量管理制度2
一、質量目標
質量一交付產品合格率100%
信替一保證臺同履約率100%
服務一追求客戶滿意率100%
科技一保持行業先進水平
二、質量方針
精心勘測
科學規劃
質量為先
信譽為重
三、質量管理
實行“三查一驗(自查互查、部門檢查、質檢組檢查、用戶驗收)”、“三清四到(站站清、天天清、幅幅清,走到、看到、問到、繪到)”和“三精(精心踏勘、精心設計、精心作業)”等具有特色的質量管理方法。
四、崗位職責
(一)測繪質量技術負責人
1、熟悉測繪產品質量標準和生產作業的技求規范,掌握測繪項目的生產過程,對測繪產品的技術,質量負責;
2、負責項目合同的簽定;
3、負責項目的技術方案,質量標準制定;
4、負責對生產中出現的主要技術問題的處理;
5、負責對項目設計書,檢查報告的審核;
6、負責項目經費、人員、物資、儀器的統一協調安排。
(二)項目負責人
1、受理已登記項目,擬定測繪工程預算,起草測繪工程合同文本;
2、負責組織實施測繪項目工程,包括野外作業、室內繪圖、計算、曬圖等項工作;
3、負責對測繪成果進行檢查、核對,為確保測繪成果質量,地圖和界樁點成果按照作業員、項目負責人檢查簽字的程序校對;
4、負責按實際工程量核價并填寫繳款通知單,協助出納收款,督促甲方繳納工程費用;
5、向甲方提交測繪成果,做好雙方交接工作。
(三)技術人員
1、高質高量按時完成項目負責人交辦的各項測繪生產任務;
2、對所完成的測繪產品質量負責;
3、對產品自檢自查、資料保密、成果保密;
4、對設備儀器的使用做好保管;
5、安全生產、積極創新技術開發;
6、領導交辦的其它工作。
(四)質量檢查員
1、主要負責單位產品的過程檢查,并做好質量管理記錄;
2、組織員工學習項目《技術設計書》和相關技術文件;
3、了解生產過程中的產品質量情況,發現測區或項目區各種忽視質量的苗頭、隱患和現象,及時向相關負責人如實報告并保留文字記錄以備查;
4、組織測繪人員和生產技術骨干開會收集討論本時間段生產中的質量情況,處理質量問題和隱患,井將反映的問題記錄在案,供總工辦質量管理人員檢查;
5、與總工辦進行質量情況的溝通,處理一般技術、質量問題;
6、終止不合格產品繼續生產,停止不合格人員的工作,報勘測部;
7、按時認真填寫質量記錄表,原始記錄及電子版各一份,做到隨做、隨記、真實、完整、齊全;
8、按照相關要求,客觀、公正的對項目進行質量評定。
(五)后勤保障
1、為測繪生產提供物質保障和后勤服務,確保生產第一線任務的順利完成;
2、負責儀器設備的保管、維護;
3、負責測繪技術標準的收集;
4、負責測繪資料的收集,成果資料的交接管理工作;
5、負責物資的采購、供應、保管。
五、測繪質量保證體系
1、質量管理員在測繪技術負責人的領導下開展工作。負責測繪部門質量工作方面的事務性工作,處理各類質量問題,杜絕不合格產品,組織開展測繪產品的評優活動,會審測繪技術文件。
2、國家基礎測繪任務及市場任務實行三級檢查制度,分別為:小組檢查、生產部門檢查、測繪技術負責人檢查,各級檢查都應有文字記錄、質量等級評定。
3、質量管理員對其所負責管理的項目測繪產品質量負責,作業期間應及時了解質量情況,統一技術標準,協助測繪業務處理技術問題。
4、請示或處理質量問題的指令、商定均以文字為準,并迅速轉發有關部門和個人。否則,應對由此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5、以傳真、電話形式請示或回復的處理方法,雙方均需記錄清楚,可暫按此執行,但應迅速補辦文字手續。處理人應在一周內將處理結果回復生產部門。發往生產部門的相關文件,各部門均需妥善保管,在資料上交時供質量管理員備案。
6、生產部門負責人處理測區質量問題,重大問題應以書面形式上報質量管理員備案,否則監督檢查時不予確認。
7、生產部門應建立健全質量管理規定,建立各工種的質量責任制,明確各級負責人、管理干部和作業人員質量工作的職責、目標,任務、權利及相互間的配合關系,建立以責任制為核心的質量管理規章制度和獎懲規定,并嚴格執行,管理規定的完善與否及執行情況,作為質量管理處審查和監督的內客之一。
8、生產部門新項目作業,質量管理員有責任對其投入的人員、儀器、技術方案、培訓計劃等進行審核,對認定不能保證質量的`項目,有權延緩作業時間或禁止作業。
9、質量管理員的檢查內容:
(1)質量管理員主要從事設計部測繪的質量管理工作,原則上應完成項目的全部檢查工作。特別是前期的管理,要防止僅注重檢查的傾向。
(2)檢查生產部門是否按作業通知單要求編寫生產實施計劃,檢查技術設計書及相關圖件、規范等的學習情況,人員培訓情況、相關技術文件在生產中的落實情況,測繪產品首查情況、生產部門對最終產品檢查情況及生產部門對質量問題所采取的措施等。
(3)檢查各小組質量管理員、生產部門質量管理員的檢查記錄的完整情況。
(4)檢查儀器設備的有關記錄的完成及使用情況。
(5)檢查生產部門的質量管理和貫標工作執行情況。
(6)上述檢查結果不滿足要求時,質量管理員可以拒絕對其測繪產品進行檢查,對相應測區測繪產品的質量不予認定。
(7)各級質量管理人員在工作中,應認真填寫“檢查驗收記錄表”,在測繪產品中發現問題,應退還給生產部門或小組技術人員修改處理,檢查結果后,檢查者對檢查的測繪產品質量簽名以示負責。
(8)時間要求較緊的測區,叉必須經質量管理員檢查的項目,質量管理員可先行檢查,對測繪產品質量提出意見,以避免出現無時間挽回的質量問題。由于客戶要求等原因造成的測繪產品要先放行后檢查的情況,應需要業務部門出具書面情況說明,由勘測部負責人批示,再由質量管理員執行。確保上交資料與檢查時間交叉進行·未按要求及時提供質量管理處抽查,而引起不能按時交資料,其后果由生產部門負責。
六、測繪質量基本規定
保證測繪成果的質量,進一步提高測繪人員的高度責任感強化測繪質量監督管理,保證測繪產品質量和服務質量。單位堅持以“精心勘測,科學規劃,質量為先,信譽為重’的產品質量原則,并把它轉變為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和每個職工的實際行動。測繪產品質量好,生產單位就能贏得市場信譽和社會信譽,就能得到社會認可,贏得青睞,進而發展壯大。打造具有核心競爭力的產品,質量是關鍵,觀念要轉變,關鍵在人心。特建立以下制度:
(一)基本規定
1、程序
本單位測繪產品按一級檢查(作業員自查/互查/互效)、二級檢查(作業部門檢查)、三級檢查(總工辦)審核驗收等程序試行質量檢查。每個檢查程序的工作必須獨立進行,不得省略或代替各工序的產品必須符合相應的技術標準和質量要求,并由作業員、作業部門、總工辦在“_________________項目檢查意見表”上簽署意見方可轉入下一工序使用。下一工序有權退回不符合要求的產品,上一工序應當及時進行改正,不得拒絕。
2、實施
一級檢查(作業員經自查/互查/互效)取人無誤后,做好記錄并簽署一件,訪客按規定整理上交資料成果。作業部門接后進行二級檢查(即過程檢查),并簽署一件交總工辦檢查。總工辦質檢員進行三級檢查(即最終檢查),三級均為100%的成果全面檢查,并簽署意見。在過程、最終檢查時,如發現有不符合質量要求的產品時,應及時做好記錄并指出處理一件,退給作業員或作業部門進行處理,然后再進行檢查知道檢查合格為止。產品經最終檢查合格后,檢查報告隨產品一并交審核后提供使用。
3、責任
一級檢查(作業員自查/互查/互效)承擔,并對其所完成產品的質量負責到底。二級檢查(即過程檢查)由作業部門承擔,并對其所檢查產品的質量負責。三級檢查(即最終檢查)由總工辦承擔,并對其所檢驗產品的質量負責。總工辦對本單位的產品質量負責。
(二)資料內容
上交的成果須經各級檢查、驗收,產品質量達到檢查、驗收規定標準。上交的成果應做到準確、清楚、齊全。
(三)檢查驗收依據
1、客戶下達任務的文件或委托單位合同書《委托書》;
2、《測繪測量規程規范》國標文件;
3、土地房屋測繪有關法律法規、部門規章、行業標準及相關規定或協議。
質量管理制度3
班組質量管理制度是對班組生產活動進行規范化、系統化管理的一種制度,旨在確保產品質量,提高生產效率,降低生產成本,提升企業競爭力。
內容概述:
1.質量目標設定:明確班組在產品質量上的具體目標,如合格率、返修率等。
2.質量標準制定:制定詳細的'質量標準和檢驗流程,為班組成員提供操作指南。
3.崗位責任劃分:明確每個崗位的質量職責,確保責任到人。
4.培訓與教育:定期進行質量知識培訓,提高員工的質量意識和技能。
5.質量檢查與控制:實施過程質量監控,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6.不合格品處理:設立不合格品處理程序,防止不合格品流入下一環節。
7.持續改進機制:鼓勵班組成員提出改進建議,推動質量持續提升。
8.質量考核與激勵:通過質量績效考核,激發員工積極性。
質量管理制度4
第一條為加強和規范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用包裝材料(以下簡稱藥包材)的質量監督抽驗工作,保證抽驗工作的質量,保障人民用藥用械安全有效,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藥品管理法》、《藥品管理法實施條例》)、《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直接接觸藥品的包裝材料和容器管理辦法》、《藥品質量監督抽驗管理辦法》,結合本市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抽驗工作以公共財政為保障,遵循客觀、公正,科學嚴謹,合法合理的原則,實行管理、抽樣與檢驗分開,行政、事務與技術分離的制度。
第三條核查、復驗、余樣和樣品的退還以及質量公告的發布。
第四條本規定所指質量監督抽驗包括監督性抽驗、評價性抽驗和摸底性抽驗。
監督性抽驗是指xx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以下簡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根據國家和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監督管理的要求所進行的抽驗。
評價性抽驗是指根據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或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的要求,為掌握、了解全國和本市某一類或某一品種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質量狀況所進行的抽驗。
摸底性抽驗是指因現行規定尚不明確或現行標準尚不完善,市場或使用中存在較多問題,而對產品質量狀況進行調查和摸底的抽驗。
第五條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負責組織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質量監督抽驗工作。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稽查處(以下簡稱局稽查處)具體負責抽驗工作計劃的制定、組織實施及協調;組織發布質量公告;依法組織對抽驗不合格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進行行政處罰。
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有關業務處室、局稽查大隊及各區(縣)分局承擔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抽樣工作;有特殊技術要求的抽樣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委托相應檢驗(測)部門承擔。
第六條xx市藥品檢驗所(以下簡稱市藥檢所)及各區域藥品檢驗所(以下簡稱區域藥檢所)承擔藥品質量檢驗工作。
xx市醫療器械檢測所(以下簡稱市醫療器械檢測所)和市藥檢所承擔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檢驗(測)范圍內的醫療器械質量檢驗(測)工作;認定范圍外的醫療器械檢驗(測)工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委托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認定的其他醫療器械檢測部門承擔。
xx市食品藥品包裝材料測試所(以下簡稱市食品藥品包裝材料測試所)承擔藥包材的質量檢驗工作。
第二章質量監督抽驗的計劃和方案
第七條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年度質量監督抽驗計劃由局稽查處根據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等質量情況,會同局有關業務處室及檢驗(測)部門制訂,報局領導批準。
第八條市食品藥品監管局每年十二月下旬下達下一年度的質量監督抽驗計劃。
年度質量監督抽驗計劃內容包含:全年的抽驗量、抽樣單位監督抽樣量和檢驗(測)機構檢驗(測)量的分配、評價性抽驗和摸底性抽驗內容、監督性抽驗的結構等。
第九條藥品監督性抽樣方案由各抽樣單位根據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下達的年度質量監督抽驗計劃中藥品抽驗內容制定,并報局稽查處備案。
藥品評價性和摸底性抽驗,醫療器械及藥包材抽驗應當在年度質量監督抽驗計劃的范圍內制訂抽驗方案。
藥品評價性和摸底性方案及藥包材抽驗方案由局稽查處會同有關業務處室和相關檢驗(測)部門制訂。抽驗方案應當規定抽樣數量、檢驗(測)項目和抽驗范圍等內容。
醫療器械抽驗方案由局稽查處會同有關業務處室和相關檢驗(測)部門制訂。抽驗方案應當規定抽樣數量、抽樣方式、抽樣范圍、檢驗(測)依據或標準、檢驗(測)項目、檢驗(測)結果判定規則、復驗受理條件及檢驗(測)樣品退還等內容。
第十條局稽查處根據藥品的抽驗計劃、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抽驗方案向各抽樣單位下達《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抽查檢驗(測)任務書》。
第十一條監督性抽驗的重點為:
(二)經營、使用量大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急救藥品和醫療器械;
(三)品種易混淆的中藥材和飲片;
(四)各級質量公告中公布的不合格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
(五)質量不穩定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
(六)監督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可疑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
(七)本市醫療機構集中招標采購的藥品和醫療器械;
(八)臨床使用不良反應較多的藥品和醫療器械;
(九)市場和使用中質量投訴較集中的產品;
(十)列入國家和本市重點監管范圍的醫療器械;
(十一)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和xx市食品藥品監管局認為需要監督抽查檢驗的其它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
監督性抽驗重點品種可根據監督管理的需要適時進行調整。
第三章抽樣
第十二條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質量抽樣工作應當由兩名或兩名以上抽樣人員實施。
第十三條抽樣人員在執行抽樣任務時應當出示執法證件或派遣單位出具的證明文件及《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抽查檢驗(測)任務書》。
第十四條抽樣操作應當規范、迅速、注意安全,抽樣過程不得影響所抽樣品的質量。
第十五條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抽樣:
(一)樣品包裝破損的;
(二)藥品、醫療器械剩余有效期少于三個月的,藥包材剩余保質期少于九十天的,監督抽驗中有特殊情況的除外。
第十六條抽樣應當在被抽樣單位存放經檢驗(測)或驗收合格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現場實施。
第十七條抽樣單位進行抽樣應當通知被抽樣單位有關人員到場。
第十八條抽樣人員實施抽樣時,應當檢查被抽樣品的包裝情況及儲存條件,據實填寫《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抽樣記錄及憑證》(附件一);涉案樣品的抽樣,應當在抽樣憑證的右上角及備注欄注明“涉案”字樣。抽樣結束后,抽樣人員應當用《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封簽”》(附件二)將所抽樣品簽封。
第十九條藥品抽樣量應當保證檢驗的進行,一般為檢驗量的三倍。
對于小型藥店、個體診所等不能抽取檢驗三倍量的,可以抽取檢驗量的一點五至兩倍。
第二十條對于被抽樣單位提出藥品(藥包材)檢驗剩余樣品(以下稱余樣)退還要求的,抽樣單位應當在《藥品(藥包材)抽樣記錄及憑證》的右上方注明“申請余樣退還”字樣。
第二十一條《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封簽》和《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抽樣記錄及憑證》應當由抽樣人員和被抽樣單位有關人員簽字,并加蓋抽樣單位和被抽樣單位公章;無法加蓋被抽樣單位公章的,可以由被抽樣單位的相關部門章代替;被抽樣對象為個人的,由該個人簽字或蓋章。
第二十二條抽樣人員應當在完成抽樣后的三日內將所抽取的樣品移送至承擔檢驗(測)任務的檢驗(測)機構。移送前,樣品應當保存在符合其儲存條件的樣品庫中;樣品的運輸和移送過程不得影響被抽樣品的質量。
不易搬運或需要特殊運輸的設備性醫療器械,完成抽樣后,可以要求被抽樣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移送至指定的檢驗(測)機構;被抽樣單位有檢測設備和條件的,可以由檢測部門根據醫療器械抽驗方案在現場直接檢測。
第二十三條抽樣人員應當在抽樣后的二十四小時內將抽樣信息輸入“抽驗信息數據庫”。
第四章檢驗(測)
第二十四條承擔檢驗(測)的機構應當按照相關規定核查樣品,確認符合后予以簽收。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簽收:
(一)由于樣品包裝破損、抽樣量不足而造成檢驗(測)無法進行的;
(二)《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抽樣記錄及憑證》填寫不清或內容不符的;
(三)《藥品(醫療器械、藥包材)封簽》粘貼不完整的。
第二十五條檢驗(測)機構儲存樣品應當符合樣品儲存的要求。
第二十六條監督性抽驗的藥品應當按照現行的國家標準進行檢驗,檢驗項目應當由抽樣單位在“抽樣記錄及憑證”中予以說明。
評價性和摸底性抽驗的藥品應當根據下達的抽驗方案中確定的檢驗項目進行檢驗。
實施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醫療器械、藥包材應當按照國家標準和行業標準檢測,無國家標準或行業標準的,按照注冊產品標準檢測。
第二十七條藥品檢驗應當在收到樣品后的二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出具檢驗報告書。涉案樣品檢驗周期為十個工作日,特殊案件樣品的檢驗周期為三個工作日。
醫療器械檢測應當在收到樣品后的四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出具檢測報告書。涉案樣品應當在收樣后的二日內進行檢測。
藥包材檢驗應當在收到樣品后的三十五個工作日內完成,并出具檢驗報告書。涉案樣品應當在收樣后的二日內進行檢測。
第二十八條由于下列情況需要延長檢驗(測)周期的,檢驗(測)機構應當在收到樣品后的二十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抽樣單位和局稽查處,并說明延長理由。
(二)部分檢驗(測)項目需要委托其他有資質的`檢驗(測)機構進行檢驗(測)的;
(三)檢驗(測)方法需要進一步確定的;
(四)有項目檢驗(測)不合格,需要換人或換儀器復檢(測)的。
第二十九條藥品、藥包材的留樣應當按照《藥品質量監督抽驗管理規定》的有關要求進行。
醫療器械的留樣按照下達的醫療器械抽驗方案進行。
第三十條區域藥檢所對部分項目無法檢驗的樣品,應當在二個工作日內將全部樣品轉交至市藥檢所檢驗,由市藥檢所出具檢驗報告書。
第三十一條區域藥檢所初檢結果為不合格且須移送至市藥檢所復試的樣品,區域藥檢所應當在二個工作日內移送至市藥檢所。市藥檢所在收到樣品后的十四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出具檢驗報告書,并在一個工作日內送達相應的區域藥檢所。區域藥檢所應當在收到市藥檢所檢驗報告書后的一個工作日內完成檢驗報告合成工作,并在報告書中注明復試項目的檢驗單位。
第三十二條不合格檢驗(測)報告書應當說明當事人復驗的權利、時限、復驗(測)機構和申請復驗時提交的有關資料等事項。
第三十三條承擔摸底性抽驗的檢驗(測)機構應當在完成檢驗(測)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將檢驗(測)結果以書面總結形式報局稽查處。
第三十四條檢驗(測)機構應當在檢驗(測)報告簽發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出具檢驗(測)報告書,并且將檢驗(測)結論輸入“抽驗信息數據庫”。
第五章檢驗(測)結果的告知和核查
第三十五條檢驗(測)結論為合格的,檢驗(測)機構可每周一次性集中將檢驗(測)報告書一式兩份發給抽樣單位,其中一份由抽樣單位在收到檢驗(測)報告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達被抽樣單位。
需要余樣退還的,檢驗(測)機構應當在合格報告書中告知退樣數量、領取余樣期限等有關事項。
第三十六條從本市生產企業抽樣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經過檢驗(測)為不合格的,檢驗(測)機構應當在完成檢驗(測)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不合格產品的檢驗(測)報告書一份報局稽查處,二份發給抽樣單位,其中一份由抽樣單位在收到檢驗(測)報告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達被抽樣單位。
第三十七條從經營企業或使用單位抽樣的本市生產企業生產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經過檢驗(測)為不合格的,檢驗(測)機構應當在完成檢驗(測)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不合格產品的檢驗(測)報告書一份報局稽查處,三份發給抽樣單位,其中二份由抽樣單位在收到檢驗(測)報告后的五個工作日內分別送達被抽樣單位和生產企業。
第三十八條從經營企業或使用單位抽樣的外省市生產企業生產的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經過檢驗(測)為不合格的,檢驗(測)機構應當在完成檢驗(測)后的三個工作日內將不合格產品的檢驗(測)報告書三份報局稽查處,二份送達抽樣單位,其中一份由抽樣單位在收到檢驗(測)報告書后的五個工作日內送達被抽樣單位。
第三十九條涉及外省(區、市)生產企業生產不合格產品的,局稽查處應當在收到報告書起的三個工作日內制作核查函,隨附不合格檢驗(測)報告書原件兩份和核查回單,送達不合格品生產企業所在地省級藥品監管部門請求核查。
第六章復驗
第四十條藥品被抽樣單位或被抽樣藥品的生產企業對藥品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書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向局稽查處提出;請求復驗的,可以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書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向市藥檢所書面申請復驗,也可以直接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置或者確定的檢驗機構書面申請復驗。
醫療器械被抽樣單位或被抽樣醫療器械的生產企業對醫療器械檢測機構的檢測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不合格檢測報告書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向局稽查處提出;請求復測的,可以在收到不合格檢測報告書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原檢測機構書面申請復測,也可以直接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置或確定的醫療器械檢測機構書面申請復測。
藥包材被抽樣單位或被抽樣藥包材的生產企業對藥包材檢驗機構的檢驗結果有異議的,應當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書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向局稽查處提出;請求復驗的,可以在收到不合格檢驗報告書之日起的七個工作日內向原檢驗機構書面申請復驗,也可以直接向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置或者確定的檢驗機構書面申請復驗。
第四十一條受理復驗申請的檢驗(測)機構,應當在七個工作日內對當事人的復驗申請的條件進行審核,告知當事人是否受理的決定,并書面通知局稽查處和抽樣單位。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國家藥品質量標準中規定不得復驗的檢驗項目;
(四)樣品明顯不均勻或者不夠檢驗需要量的;
(五)已經申請過復驗并有復驗結論的;
(六)不按規定交納檢驗費用的。
第四十二條復驗機構為市藥品檢驗所的,市藥品檢驗所應當在三個工作日內通知原藥品檢驗機構提供其檢驗后的留樣進行復驗;原藥品檢驗機構應當在收到通知后的三個工作日內提供留樣。
復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置或確定的藥品檢驗機構的,市藥檢所應當在收到該檢驗機構要求提供檢驗后留樣通知的七個工作日內提供留樣。
復驗機構為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設置或確定的其他藥包材檢驗機構,市食品藥品包裝材料測試所應當在收到該檢驗機構要求提供檢測后留樣通知的七個工作日內提供留樣。
第四十三條市藥品檢驗所應當在收到留樣之日起的二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復驗結論,并書面告知申請復驗的當事人、原檢驗機構、抽樣單位和局稽查處;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報局稽查處備案。
市醫療器械檢測所應當在作出受理復驗決定并在收到留樣之日起的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復驗結論,并書面告知申請復驗的當事人、抽樣單位和局稽查處;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報局稽查處備案。
市食品藥品包裝材料測試所應當在收到留樣之日起的二十五個工作日內作出復驗結論,并書面告知申請復驗的當事人、抽樣單位和局稽查處;特殊情況需要延期的,應當報局稽查處備案。
第七章檢驗(測)后余樣和樣品的退還
第四十四條依被抽樣單位申請,檢驗合格且包裝完好的藥品和藥包材的余樣可以退還被抽樣單位。
第四十五條需要退還余樣的藥品和藥包材,其數量應當符合檢驗機構在檢驗報告書上所注明的退樣數量。
第四十六條醫療器械退還的樣品包括合格并且完整的檢測樣品、余樣品和留樣品。
第八章質量公告
第四十七條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質量監督抽驗結果由市食品藥品監管局以質量公告的形式通過國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網站和市局的網站定期向社會公布。
本市的質量公告每季度一期,每季度第一個月發布上季度的質量公告。
第四十八條在規定期限內提出復驗申請并被受理的,暫不予公告。
第四十九條質量公告發布前,由局稽查處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組織核實。
第五十條公告不當的,應當在原公告范圍內予以更正。
第九章附則
第五十一條本市藥品、醫療器械和藥包材的抽驗收費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國家財政部、xx市財政局、xx市物價局制定的收費標準及市食品藥品監管局《xx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抽驗專項經費財務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執行。
質量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保證藥品質量,防止因發生質量事故、質量投訴而造成損失
2、依據:
《藥品管理法》及實施條例、《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
3、適用范圍:
門店質量事故及質量投訴的管理工作
4、責任人:
門店全體員工
5、內容:
5.1質量事故具體指藥品經營活動各環節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危及人身健康安全或導致經濟損失的`異常情況;質量投訴是在經營活動各環節中因藥品質量問題而發生的投訴。
5.2質量事故按其性質和后果的嚴重程度分為:重大質量事故和一般質量事故。
5.3發生重大質量事故,造成人身傷亡或性質惡劣、影響很壞的,門店必須在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理室、質管科,由質管科在24小時內報上級部門。
5.4其他重大質量事故也應24小時由公司及時向當地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匯報,查清原因后再作書面匯報,一般不得超過7天。
5.5一般質量事故應在2個工作日內報質量管理部門,并在一個月內將事故原因、處理結果報質管科。
5.6發生事故后,單位和個人要抓緊通知各有關部門采取必要的制止、補救措施,以免造成更大的損失和后果。
5.7以事故為根據,組織人員認真分析,確認事故原因,明確有關人員的責任,提出整改措施。
5.8對于質量投訴,門店人員受理質量投訴應妥善做好投訴人員的相關情緒安撫工作,不能讓質量投訴升級為更大的質量問題,及時向公司質管科和門店負責人進行匯報,做好對投訴人員的解釋和處理工作,并做好記錄備查。
質量管理制度6
1、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有關質量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質量管理和質量保證標準,貫徹國家和上級頒發的技術標準、規范、規程和各項質量管理制度。
2、編制并組織實施工程項目質量計劃。
3、工程質量控制時,運用全面質量管理的思想和方法,在分部、分項工程施工中,組成質量管理小組,進行pdca循環,不斷地克服質量的薄弱環節,以推動工程質量的提高。
4、認真進行質量檢查。貫徹操作人員自檢和專職檢查相結合的方法,組織施工隊進行自檢活動,做好自檢數據的積累和分析工作;專職質檢員要加強施工過程中的質量檢查工作,做好預檢和隱蔽工程驗收工作。通過自檢和專職檢查,發現質量問題,及時進行處理,保證不留質量隱患。
5、技術負責人組織工程質量的檢驗評定工作。按照國家施工及驗收規范、建筑安裝工程質量檢驗標準和設計圖紙,對分項、分部工程和單位工程進行質量檢驗評定。
6、配合公司質量部做好工程質量的回訪工作,及時收集質量信息,對于施工不善而造成的質量問題,要認真進行處理,系統的.總結工程質量的薄弱環節,采取相應的糾正和預防措施,克服質量通病,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管理水平。
7、目標:以長城杯的標準控制工程質量,誓奪長城杯,確保市優,爭創魯班獎,分項工程一次驗收合格率100%,優良率85%。
質量管理制度7
1、計劃由項目主任工程師組織編制、審核,項目經理批準后發布實施。
2、本質量計劃為受控文件,由項目辦公室負責,按受控文件管理程序發放記錄。
3、質量計劃的發放范圍:項目領導成員、各部門負責人。
4、質量計劃一般不予外傳和復印。
5、質量計劃的`修改由主任工程師負責進行,修改管理工作由辦公室負責。
6、有本質量計劃的人員,在離開本工程項目時,應將本質量計劃交辦公室。
質量管理制度8
1、建立以廠長為工廠第一質量負責人,領導全廠的質量管理工作,各班組長為各班組的第一質量負責人的質量體系結構圖,并確實的貫徹執行。
2、班長負責公司各種相關質量管理制度在本班內的貫徹執行。每位操作者必須要做好產品的自檢或送檢工作,并做好相應的檢驗記錄。下料班將檢驗結果記錄在“開料工序檢驗記錄單”中,組裝班將機加的檢驗結果記錄在“加工工序檢驗記錄單”中,組裝的檢驗結果記錄在“組裝工序檢驗記錄單”中。
3、專職檢驗員經過巡檢對操作者的自檢情景進行檢查,并在相應的記錄單中簽字確認。專職檢負責對成品進行檢驗,并做好成品入庫檢驗記錄。
4、如果后序發現有產品不合格的現象,首先要檢查前序的檢驗情景,以檢驗記錄為依據,經檢查沒檢驗記錄的,表示該產品沒有經過檢驗,前序要承擔更加嚴歷的`懲罰。
5、如果工地發現工廠出廠的產品不貼合質量要求,首先要檢查專職檢的成品入庫檢驗記錄,以檢驗記錄為依據,經是檢查沒有檢驗記錄的,表示該產品沒有經過檢驗,專職檢要承擔相應的職責。
6、生產管理人員必須要保證操作者的操作有章可循,在每個工程開工以前要求技術部對關鍵的質量控制點(比如:防水、連接方法、穿鋼方式等)有明確的要求。對于工藝不清,又無以往經驗能夠借鑒的,操作者有權拒絕加工。
7、專職檢驗員負責監督和貫徹“三檢”制度的執行。監督和堅持實事求是的做好質量檢驗記錄,針對工廠出現和工地反饋的質量問題,開好質量現場會,必要時請廠長一齊參加。
8、工廠要建立質量統計制度。每月由專職檢驗員按班組,上報質量事故次數、經濟損失、和產品合格率。對各班組的質量水平進行排行。每月召開一次質量會議,由廠長、生產和設備管理人員、質量管理人員及班組長參加,對上月的質量水平進行通報。
質量管理制度9
一、門店藥品進貨應嚴格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必須從加盟連鎖公司或受公司委托的藥品批發企業購貨。
二、門店嚴禁從非法渠道采購藥品。
三、門店在接受配送中心統一配送的藥品時,應對藥品質量進行逐批檢查驗收,按送貨憑證的相關項目對照實物,對品名、規格、批號、生產企業、數量等進行核對,做到票貨相符。
四、驗收時如發現有貨與單不符,包裝破損,質量異常等問題,應及時報告公司銷售和質量管理部門,在接到公司質量管理部門的退貨通知后,再作退貨處理。
五、驗收進口藥品,應有加蓋連鎖公司紅色印章的《進口藥品注冊證》和《進口藥品檢驗報告書》復印件,藥品應有中文標簽和說明書。
六、藥品驗收合格,質管人員應在送貨憑證上簽上“驗收合格”字樣并簽名或蓋章。
七、藥品購進票據應按順序分月加封面裝訂成冊,保存至超過藥品有效期一年,但不得少于兩年。
八、門店陳列藥品的貨柜及櫥窗應保持清潔衛生,符合藥品陳列環境和存放條件,防止人為污染藥品。
九、門店應配備檢測和調節溫濕度的'設施設備,如:溫濕度計,空調或風扇等。
十、陳列藥品應遵循藥品分類管理的原則,藥品與非藥品,處方藥與非處方藥,內服藥與外用藥,易串味藥品與一般藥品,中藥材、中藥飲片與其他藥品應分開存放,并按品種、規格、劑型或用途分類擺放。類別標簽應放置準確,字跡清晰。
十一、處方藥不得采用開架自選的陳列方式。
十一、危險品不應陳列,確需要陳列時,只能陳列空包裝。
六、門店須設置拆零藥品專柜,拆零藥品應集中存放于拆零藥品專柜。
十二、每月應對藥品陳列的環境和條件進行檢查并做好記錄。發現問題要及時整改。
質量管理制度10
1、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度,建立完善的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2、嚴格執行“三檢”(自檢、互檢、交接檢)和掛牌制度;
3、進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要配備安全帶,安全網要按規定設置,嚴格按《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高空作業;
4、“四口”的防護必須完善;
5、各種機電設備要按規定接地,設置保險裝置;
6、腳手架搭設完畢后經檢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7、現場電源必須按施工平面圖設置,嚴禁亂拉亂接;
8、加強現場消防工作,現場的'消防設備要按規定設置。嚴禁在現場生火,電氣焊時應有專人看火;
9、特殊工程人員應進行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10、施工設備使用必須按《建筑機械使用安全技術規程》要求進行;
11、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規定。
質量管理制度11
煤礦開拓隊安全質量標準化管理制度
為加強開拓隊質量標準化工作管理,提高安全質量標準化水平,努力創造安全和諧的生產環境,實現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一、成立區隊質量標準化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二、指導思想
堅持'安全第一,質量為本'的方針,強化區隊管理人員和職工的質量標準意識和創新意識,突出重點,狠抓關鍵,亮點引路,分步實施,全面提升。通過礦井安全質量標準化建設,逐步建立施工文明、操作規范、流程管理的安全長效機制。
三、工作目標
1.區隊質量標準化檢查得分不得低于90分,爭取每次取得好成績。
2.每月重點開展亮點工程建設,標準達到92分以上。
3.月度無輕傷及二級以上非傷亡事故,零星事故力爭控制為1以下。
4.區隊消滅不合格品。
四、責任劃分
1.隊長是本隊質量標準化工作的總負責人,對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具體安排,嚴格按照既定的'目標組織區隊安全生產及質量標準化工作,定期組織本隊管理人員對本隊施工地點質量標準化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各項工作嚴格按照標準要求進行。
2.技術員是本隊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具體負責人,定期組織對本隊干部職工進行質量標準化工作的培訓,督促職工嚴格按照質量標準進行施工。
3.副隊長是施工現場工程質量的具體負責人,對施工過程的工程質量全權負責,按照礦制度要求承擔各項獎罰,及時整改處理不符合標準的施工工程。
4.班組長是施工現場的直接負責人,對每班施工工程質量負直接責任,嚴格按照質量標準化要求組織班組人員進行施工,出現問題及時組織現場整改,保證施工工程質量。
5.驗收員是工程質量現場驗收負責人,對每班生產區域的工程質量必須全面驗收檢查,對照質量標準化要求嚴把質量關。
五、相關要求
1.設備安裝嚴格按設備圖紙要求和措施施工,做到安全設施齊全可靠,質量標準清楚明白。
2.崗位必須懸掛操作規程、崗位安全責任制和交接班制度,現場操作人員應熟知。
3.班組長在生產過程中始終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協調指揮,確保安全生產。
4.每安裝一臺設備,必須嚴格按照《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驗收,安全設施不合格嚴禁使用。
5.班組當班存在的安全問題無法處理時,應及時匯報區隊值班人員,制定措施和計劃,限期處理。
6.區隊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由隊長帶隊,副隊長、班組長等參加的安全質量大檢查,及時處理不了的,應制定措施和計劃,限期處理。查出的安全質量問題應在班前會上通報并分解落實到班組。
7.每次質量大檢查必須填寫質量隱患臺賬記錄。
8.釘道組嚴格按照質量標準的軌道進行質量標準化施工。
9.對當班生產任務不能保質保量完成,要進行嚴肅追查,經隊務會研究后,視情節輕重給予班組5-10分的處罰,給予責任人8-10分的處罰。
質量管理制度12
1.必須把檢驗質量放在首位,普及質量管理和質量控制知識,使之成為每個檢驗人員的自覺行動。
2.建立健全科組二級管理組織,并配有兼職人員負責管理。管理內容包括:目標、計劃、指標、方法、措施、檢查、總結、效果評價及反饋,定期向上級書面報告。
3.各專業實驗室應積極開展室內質控,制訂相應的措施,做到日有記錄、月有小結、年有總結。有原始記錄及質控圖。對失控情況應及時糾正,未糾正前停發報告。
4.各專業實驗室應必須參加臨檢中心規定的'室間質量評價活動,努力提高質評成績。
5.加強人員培訓及儀器、試劑管理,建立儀器檔案。
質量管理制度13
前言
為適應建筑業市場發展的要求,我們貫徹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以及相關法令、法規,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和“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質量方針,預防質量安全事故的發生,強化公司質安管理并及時掌握在建工程的質安動態,我們將繼續完善各項管理制度,明確職責,加強對各在建工程的監管力度,有效防患事故,促進公司穩步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和社會信譽,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制度如有與上級有關規定相抵觸的內容以上級規定為準,各子(分)公司、項目部依據本制度制定其具體實施細則。
第一章質安部管理架構及職責
一、質安部管理架構圖:
公司
質安部
總經理
總工
監督檢查
駐外分公司
二、質安部管理職責
1、質安部是公司質量和安全生產管理的監督檢查部門,是公司創優質、保安全的關鍵部門。
2、負責督促檢查所屬各子(分)公司項目部認真執行國家規范、規程及有關規定。
3、對駐外分公司的質安管理工作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包括對一些工程項目部進行印證抽查),出具檢查意見并對其遺漏的工作發出整改書,及時跟蹤掌握所轄工程質安動態,定期對各駐外分公司的'質安檢查及其整改情況進行檢查,對檢查的情況做出書面記錄,并出具檢查意見并在質安部存檔備案。
第二章質安部管理
一、質安部日常管理
1、認真貫徹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政策、法令和規章制度。
2、收集整理《施工現場標準化圖集》,并向項目推廣。
3、積極參加省、市、區行政主管部門組織的會議、觀摩會,并及時傳達會議精神,總結觀摩研究的優秀經驗和做法。
4、參加工程質量與安全生產問題的監督整改、驗收。
5、根據工程的工程質量計劃,正確把握質量與安全生產工作關系,合理組織安全生產。
6、負責對總部范圍內各基層單位承建工程的工程質量安全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制止不按驗收規范、設計圖紙、技術規范施工,并責令返工。
7、定期對各項目進行安全、質量、文明施工檢查,保持全年下工地的時間不少于30%。
8、及時組織項目關鍵崗位人員參加主管部門對項目部進行的各類檢查。
9、及時向總部分管領導、總經理匯報全公司工程質量安全情況。
10、負責工程技術資料的檢查、監督、歸檔和管理工作。
11、負責參加工程分部(子分部)的驗收和竣工驗收工作。
12、制定完善項目部印章管理制度,禁止私自刻章。如確實需要項目部專用章,必須向公司提出申請,并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由公司質安部統一刻章并簽訂領用印章承諾書。
13、協助人事行政綜合部完成公司安全生產三類人員的延期換證、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考核以及安全生產許可證的延期工作。
14、負責落實并接收項目承包人按規定收集的各項目的業績信息,包括施工許可證、規劃許可證、中標通知書、施工和備案合同、竣工備案表。對已完工的項目進行跟進并配合項目部做好項目信息注銷(人員放行)工作。對于已竣工但相關資料未齊全的項目,需要催告并通知財務部暫停對該項目的工程款支付。如遇特殊情況,必須經公司總經理同意后方可支付。
15、負責質量體系認證和年審、省安全質量標準化認證工作。
16、參與本部所有項目合同的審批,并對不同項目制定不同的質量安全目標。
17、定期組織各項目部研究先進的公司管理經驗、項目施工方法工藝以及本公司的優秀項目。
二、在建工程項目施工質量的監督與管理
1、參與圖紙會審并根據業主合同要求,提出工程質量目標。
2、跟進并配合項目部完成對項目的質量報監工作,協助項目部完成質監站的關鍵工序驗收工作。
3、負責項目施工過程的監督與管理。審批每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并監督實施,積極推行全面質量管理工作,樹立質量第一的思想。
3.1、監督并檢查施工過程質量體系的運行工作,包括質量計劃的執行情況,定期安排對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檢查。對于施工現場質量、安全、文明施工情況不達標的項目,下達整改通知書并復查。如不達標,將處以相應罰款。
3.2、實施三階段質量控制,即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3.3、組織項目各階段施工質量以及半成品、外加工質量情況的抽查。
3.4、必要時由質安部牽頭,會同總工程師、項目部對施工過程不合格品評審整改方案、預防措施的討論與審查,以及措施的跟蹤、監督檢查與驗證。
3.5、參與工程質量事故的調查、整改方案的討論以及負責整改方案實施的跟蹤監督檢查與驗證。
3.6、負責組織總工程師、質安部、項目部對項目進行完工工程的初驗,協助項目部初審工程竣工資料。
3.7、會同總工程師、項目部參加市(或區)質檢站對完工工程的終驗,協助項目部會同業主辦妥工程竣工驗收交付手續。
質量管理制度14
醫院成立由分管院長、護理部主任、護士長組成的護理質量管理委員會,負責全院護理質量管理目的及各項護理質量標準制定并對護理質量實行控制與管理。
一、護理質量管理實行護理部、病區二級控制和管理。
病區護理質量控制組(1級):由1-2人組成,病區護士長參與并負責。按照質量標準對護理質量實行全面控制,及時發現工作中存在的問題與局限性,對出現的.質量缺陷進行分析,制定改善措施。檢查有登記、記錄并及時反饋,每月填寫護士長手冊報上一級質控組。
二、護理部護理質量控制組(Ⅱ級):由3-5人組成,護理部主任參與并負責。每月按護理質量控制項目有計劃、有目的、有針對性的對各病區護理工作進行檢查評價,填寫檢查登記表。及時分析、解決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每月在護士長會議上反饋檢查結果,提出整改意見,限期整改。
三、建立護理文書終末質量控制督察小組,由各科護士長承擔負責本科護理文書質量檢查。護士長每月對出院患者的體溫單、醫囑單、入院評估單、護理記錄單等進行檢查評價,填寫檢查登記表上報護理部。
四、對護理質量缺陷進行跟蹤監控,實現護理質量的連續改善
五、各級質控組每月準時上報檢查結果,病區于每月30日以前報護理部,護理部負責對全院檢查結果進行綜合評價,填寫報表并在護士長例會上反饋檢查評價結果。
六、護理部隨時向主管院長報告全院護理質量控制與管理情況,每季度召開一次護理質量分析會,每年進行護理質量控制與管理總結并向全院護理人員通報。
七、護理工作質量檢查考評結果作為各級護理人員的考核內容。
質量管理制度15
產品質量管理制度
一、目的
為保證本公司質量管理工作的順利開展,并能及時發現問題,迅速處理,以確保及提高產品質量,減少安全事故發生,使之符合管理及市場的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經營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管理。
三、主要依據
四、產品質量檢測檢驗管理機構
1.成員組成
2.主要職責
(1)組長工作職責:
(2)質檢組成員工作職責:負責在經營全過程中對公司經營的煙花爆竹的產品質量監督檢查。
(3)購銷人員工作職責:負責采購合格的定點生產廠家的煙花爆竹產品。
(4)保管員工作職責:產品入庫前保管員必須對每一個入庫產品進行抽查驗收,并留存驗收記錄。
五、管理要求
1.產品質量要求:購進的.煙花爆竹產品應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gb10631-20xx)規范規定的質量要求。
2.進貨、檢查、驗收管理要求: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不準采購和銷售非法廠家的煙花爆竹產品。
(2)采購商品時,應與生產企業簽訂規范的購銷合同,并將安全生產許可證復印件作為購銷合同的附件;并要求產品生產企業提供產品合格證及檢驗報告。
(3)產品進入倉庫時,倉庫保管員必須憑送貨單、檢驗合格單辦理入庫手續,杜絕只見發票不見實物或邊辦理入庫邊辦理出庫的現象。
(4)入庫時,倉庫管理員必須查點產品的數量、規格型號、合格證件等項目,如發現數量、質量、單據等不齊全時,不得辦理入庫手續。
(5)煙花爆竹產品必須購買有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生產的產品,因此,入庫時必須核實產品生產廠家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6)保管員在煙花爆竹產品入庫前均按合同和國家質量標準,對每一個入庫產品進行抽查檢驗,驗收內容包括內外標志、規格、包裝、外觀、部件、引火線、燃放性能及其他。并做好煙花爆竹產品抽查檢驗記錄。如發現產品與合同規定或標準不符的應及時查明原因,該退換的應及時通知供貨方退換或銷毀,過期的、質量不合格的產品嚴禁入庫。
(7)必須核實抽檢產品的內外包裝、標志、標識是否符合煙花爆竹安全與質量( cjb10631-20xx)的要求。
(8)必須核實入庫產品的危險等級是否高于庫房的危險等級。
(9)檢查是否是國家禁止生產的含氯酸鉀產品、“三無”產品、劣質產品等,保證商品質量。
(10)煙花爆竹入庫應詳細登記入賬,做到賬實相符。
(11)省煙花爆竹質檢站或其他質量檢驗機構對公司經營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進行抽查檢驗時,企業相關人員應協助配合,不得阻擾。
3.產品儲存管理要求:
(1)按照煙花爆竹儲存管理的要求儲存煙花爆竹,保證煙花爆竹產品的質量。
(2)煙花爆竹產品從制造日期起,在正常條件下運輸、貯存,保持期三年。產品出庫做到先進先出的原則,過期產品不準出庫,禁止銷售過期產品。
4.不合格產品處置和跟蹤:
(1)嚴格按照gb10632《煙花爆竹計數抽樣檢查規則》驗收,凡不符合規則的,均為不
合格產品。
(2)公司售出的所有產品,要在銷售網點設置信息反饋,跟蹤調查專業人員,如發現產品質量出現問題,立即上報公司負責人處理。
(3)公司接到有關產品質量問題報告時,應立即停止銷售,并組織核實。
(4)對不合格產品,需運回廠家的,應按有關規定組織運送;不合格產品運回廠家后,廠家要出據運達證明;如需就地銷毀的,應在有關部門的監督在統一銷毀,必須詳細記錄時間、地點、數量、實施銷毀人員幾人,檢查核實人員等。
(5)嚴禁銷售或降價處理不合格產品。
6.對煙花爆竹質量事故的處理:
因銷售的煙花爆竹產品質量造成經營戶、消費者損失和人身、財產損害,由公司協助生產廠家進行處理,保護經營戶、消費者合法權益。
六、獎懲制度
1.獎勵:
本制度所涉及的相關部門及人員.在執行本制度過程中認真履職的.經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研究后,酌情獎勵。
2.處罰
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經本公司安全經營領導小組研究后,對相關責任人酌情處罰現金10―100 元。
(1)業務員采購產品把關不嚴格,購入了非法產品的;
(2)保管員檢查產品不仔細,讓問題產品入庫的;
(3)產品胡亂堆放,不符合煙花爆竹儲存管理要求的;
(4)產品沒有做到先進先出原則導致出現過期產品的;
(5)讓過期產品出庫的;
七、相關記錄
煙花爆竹產品入庫抽查檢驗記錄表
八、本制度于20xx年5月12日修訂。
【質量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質量安全管理制度11-18
(精選)質量獎懲管理制度12-05
質量管理制度11-20
質量獎懲管理制度11-16
質量管理制度(優)11-27
質量管理制度[實用]11-27
公司質量管理制度【精選】11-26
質量管理制度(優秀)12-04
質量事故管理制度12-03
醫療質量管理制度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