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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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匯編【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具有使我們知道,應該做什么,不應該做什么,懲惡揚善、維護公平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匯編【15篇】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

      第一條:為了不斷提高公司的安全技術管理水平,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工傷事故,消除職業病和職業中毒等危害,保護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各級領導、工程技術人員、有關管理人員,必須熟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有關法律、法規、技術標準,在管理施工生產技術的同時管理好安全技術工作,總工程師、技術副經理或技術負責人及項目負責人對各級施工生產的安全技術負責。

      第三條: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

      第四條:安全技術措施的內容要全面、有針對性,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方法、勞動組織和作業環境等具體情況提出具體內容要求。

      第五條:對于專業性較強的工程項目,如:土方工程、基坑支護、模板工程、腳手架工程、施工用電、物料提升機、外用電梯、塔式起重機、起重吊裝、其它垂直運輸設備的安裝、拆除及基礎和附著的設計、孔洞臨邊防護等必須單獨編制專項施工方案。

      第六條:對于結構復雜,作業危險性大,特性較強的工程,如:爆破、沉箱、沉井、煙囪、水塔及拆除工程,除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外,還應有設計計算和詳圖。

      第七條:編制施工專項技術方案,必須按照公司有關規定,應由項目經理組織項目部技術、施工、安全等有關人員根據工程特點、質量要求、周圍環境、結構形式等進行策劃,并編制專項技術方案,由技術負責人(項目部)編寫,分公司技術副經理審批,未經審批,不準施工。

      第八條:專項技術方案審批后,必須遵照執行,不得隨意變更,如遇特殊情況需變更時,應由編制人出具變更通知書,審批簽認后方可生效。

      第九條:施工現場的施工負責人(項目經理)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向分項作業負責人(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各持一份,工地專、兼職安全員根據安全技術交底內容檢查落實情況,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應符合施工安裝和生產的具體情況,要全面,有針對性和操作性。

      第十條:施工現場的架體設備安裝完畢后,必須由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組織施工員、項目部安全員、施工安裝負責人共同驗收,確保符合標準、規范等要求,認真填寫驗收單,履行簽字手續方可使用。

      第十一條:各項驗收單的填寫必須符合現場實際情況,內容應該量化、具體,存在問題必須在整改后重新驗收。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2

      為規范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項目安全生產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管理的標準化、科學化、規范化和系統化,實現安全與效益、安全與健康、安全與環境之間和諧發展,提高從業人員安全素質,有效解決存在的突出問題,根據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和各項目部對項目的安全生產生產標準化管理工作。

      3.1安全生產標準化,是指通過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排查治理隱患和監控重大危險源,建立預防機制,規范生產行為,使各生產環節符合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的要求,人(人員)、機(機械)、料(材料)、法(工法)、環(環境)、測(測量)處于良好的生產狀態,并持續改進,不斷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規范化建設。

      3.2公司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分一級、二級、三級,其中一級最高,三級最低。

      3.3相關方:與公司的安全績效相關聯或受其影響的團體或個人。

      3.3資源:實施安全生產標準化所需的人員、資金、設施、材料、技術和方法等。

      4.1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GB/T 33000-20xx)

      4.2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322號)。

      4.3交通運輸部《關于印發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考評管理辦法和達標考評指標的通知》(交安監發[20xx]175號)。

      4.4交通運輸部《交通運輸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評價管理辦法》(交安監發〔20xx〕133號)。

      5.1公司及各項目部應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項目實際,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落實安全生產管理責任。

      5.2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全員責任制、安全生產例會制度、安全檢查考核制度、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安全經費管理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安全生產責任追究制度等。

      5.3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管理、安全監理責任制度、安全監理例會制度、安全檢查督促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監理交底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審查制度、重大事故隱患清單管理制度、事故應急管理制度以及事故報告制度等。

      5.4施工單位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應主要包括:安全生產目標職責、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教育培訓制度、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安全風險管控及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專項經費保障制度、安全生產例會制度、特種作業人員管理制度、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編制與報批制度、安全獎懲制度、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消防管理制度、應急處置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安全生產考核制度、安全事故報告查處制度、安全生產持續改進制度等。

      6.1.1目標:杜絕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遏制傷亡事故的發生。

      6.1.2主要控制指標:職工因工千人死亡率0人,職工因工千人重傷率0.45人。

      6.1.2.1考核范圍為單位在職職工、簽訂用工合同的臨時聘用人員、勞務派遣人員。

      6.1.3考核辦法按照公司年初與各項目部簽訂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與消防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要求執行。

      6.1.4公司及各項目部作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生產經營單位,對項目建設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依法獨立承擔主體責任。應保障職工職業健康,杜絕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有效遏制傷亡事故。

      6.1.5公司及各項目部的各部門應根據自身安全生產實際和職能,制定安全生產目標和主要控制指標及考核辦法。

      6.2.1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負責人負總責的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明確安全管理部門(或安全生產領導小組)領導及成員部門職責分工,公司原則上由總經理領導安全生產工作。

      6.2.2各項目部應按法律法規的要求設置和配備與安全生產工作相適應的管理機構和人員。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應當恪盡職守,依法履行職責。

      6.2.3各項目部應建立覆蓋本單位所有組織和崗位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體系以及各項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6.2.4公司工會依法對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監督;公司及各項目部應主動接受政府的屬地監管和行業監管。

      6.2.5.1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

      6.2.5.2組織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6.2.5.3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及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

      6.2.5.4保證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6.2.5.5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推動構建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預防工作機制。(每半年至少開展1次督查、檢查。)

      6.2.5.6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及時組織開展應急演練。

      6.2.5.8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定期進行安全生產專題調研。(公司每年至少開展1次安全生產專題調研,總經理辦公會每季度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報告。)

      6.2.5.9把安全生產作為本單位重點工作的重要內容,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劃,把安全生產貫穿項目建設全過程,推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穩定向好。

      6.2.5.10公司黨支部每半年至少聽取1次安全生產工作情況匯報,及時組織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將安全生產納入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學習內容和干部培訓內容,黨委理論學習中心組每年至少安排1次集體學習,專題學習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典型事故案例等。

      6.2.5.11把安全生產納入本單位職責清單,督促落實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

      6.2.5.12明確本單位領導班子成員安全生產責任分工,組織制定領導班子年度安全生產重點工作責任清單并進行公示、檢查和考核。

      6.2.6各級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職責

      6.2.6.1組織或者參與擬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和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6.2.6.2組織或者參與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如實記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情況。

      6.2.6.3督促落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

      6.2.6.5檢查安全生產狀況,及時排查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提出改進安全生產管理的建議。

      6.2.6.6制止和糾正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違反操作規程的行為。

      6.2.6.8公司及各項目部要積極主動向屬地政府及業務對口的行業安全主管部門匯報工作,主動接受監督管理。

      6.2.6.9負責建立安全管理對象目錄清單,明確各項目部安全管理對象及重點,明確職責,并制定安全監管重點內容。

      6.2.6.10負責牽頭的職業健康工作,組織擬訂職業健康相關制度,并監督、指導各項目部依法開展職業健康工作。

      6.3.1安全生產投入與經費管理的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二十四節:“安全生產費用管理制度”、第二十五節“安全經費管理制度”。

      6.3.2各項目部應當具備的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需的資金投入,由各項目部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予以保證,并對由于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不足導致的后果承擔責任。

      6.3.3各項目部應當按照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專門用于改善安全生產條件。安全生產費用在成本中據實列支。

      6.3.4安全生產費用實行專款專用,不得挪用或擠占,并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

      6.3.5公司對工程項目的安全防護、安全施工有特殊要求需要增加安全生產費用的,應當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并在安全生產費用項目清單中增列相應項目及費用。

      6.4.1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的識別和獲得相關要求詳見本章第五節“相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及其它制度識別獲得管理規定”。

      6.4.2國家、省市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詳見本體系文件“第六章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匯編”。

      6.5.1具體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詳見本管理體系第三章“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和第五章“操作規程”。

      6.5.2各項目部應根據國家法律法規、標準、規范等的.修訂、變化情況,以及本單位安全生產實際情況,安全檢查存在問題及整改情況、安全生產事故案例等,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進行修訂,確保其有效和適用。

      6.5.3各項目部應建立主要安全生產過程、活動、檢查的安全記錄檔案,并加強對安全記錄的有效管理。

      6.5.4安全內業資料的收集與整理。安全內業資料管理遵循填寫全面、真實準確、歸檔及時的原則。項目項目部按要求進行歸檔,檔案盒應有管理類別標簽、細分標簽和卷內目錄,以便歸檔和查閱。檔案管理應落實專室專人專柜管理制度。

      6.5.4.1.1.1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

      6.5.4.1.1.2施工單位“三類人員”及安全專監資格審查、批復及備案記錄;

      6.5.4.1.1.3下發、轉發或批復的安全生產管理文件、安全專項方案等;

      6.5.4.1.1.4各項安全檢查臺帳、記錄、通報和整改閉合資料;

      6.5.4.1.1.5安全生產費用使用審核、計量支付資料;

      6.5.4.1.1.7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報表及相關事故處理資料。

      6.5.4.1.1.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2.1安全管理制度、職責及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資格證書;

      6.5.4.1.2.2安全管理工作方案及安全監理實施細則;

      6.5.4.1.2.3審查批復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保證措施和危險性較大工程專項施工方案記錄;

      6.5.4.1.2.4安全管理檢查、指令及隱患檢查整改閉合資料;

      6.5.4.1.2.5安全管理臺帳(包括安全日常工作臺帳、安全管理指令臺帳、專項方案審查臺帳等);

      6.5.4.1.2.6安全管理日志、安全管理巡視記錄、安全管理月報;

      6.5.4.1.2.7要求施工單位定期對施工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設備臺帳等報備資料;

      6.5.4.1.2.8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圖片、影像資料等)

      6.5.4.1.3.1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部門規章等。

      6.5.4.1.3.2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設置及其職責、責任狀。

      6.5.4.1.3.5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

      6.5.4.1.3.6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生產合同。

      6.5.4.1.3.7特種作業人員臺帳及證件、一般作業人員臺帳。

      6.5.4.1.3.8特種設備登記、使用臺帳及有關檢驗合格證、維修保養記錄。

      6.5.4.1.3.9作業人員和項目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交底臺帳及記錄。

      6.5.4.1.3.10安全會議與學習臺帳及記錄。

      6.5.4.1.3.11各級安全檢查、整改臺帳及檢查通知、整改回復、安全問題處罰、復查等記錄。

      6.5.4.1.3.12安全日志、電工巡視記錄。

      6.5.4.1.3.13安全生產費用管理臺帳及使用計劃、使用記錄和有關證明材料。

      6.5.4.1.3.14危險源調查、分析、評價、分級資料。

      6.5.4.1.3.15主要風險源明白卡以及危險告知臺帳、記錄。

      6.5.4.1.3.16臨時用電、危險性較大工程的專項施工方案及其審查批復文件。

      6.5.4.1.3.17應急救援預案及演練計劃或記錄。

      6.5.4.1.3.18生產安全事故臺帳及事故報送(月報、快報)、處理記錄。

      6.5.4.1.3.20其他安全生產管理資料(包括例會、照片、影像資料等)。

      6.5.4.2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收集和管理。項目部安全交(竣)工階段安全內業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6.5.4.2.1安全組織機構及人員、崗位責任、安全保證體系、施工專項技術方案、技術交底文件等。

      6.5.4.3.2安全組織機構及具體的人員安排。

      6.5.4.3.4施工風險識別和評價,所有危險緊急狀態及危險因素,以及針對危險因素采取的施工技術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

      6.5.4.3.6施工基礎保障措施和安全管理措施應結合施工工藝、工法進行編寫,編寫應詳細、明確,具有指導性和操作性。

      6.5.4.3.7施工單位在編寫施工技術方案時,應考慮施工中危險因素,并針對其編寫相應的防范措施,保障施工作業的安全。

      詳見本章“第二十八節危險性較大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方案管理制度”。

      6.5.4.5.1開展崗位危險預知活動。分析現場工序中危險因素,找出人的不安全行為,分析可能發生事故的基本原因,制定出危險防范措施,對各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6.5.4.5.2規范班組安全管理。以安全作業為重點,通過對班組施工技術交底、崗前安全教育培訓等,規范班組施工安全生產。

      6.5.4.5.3實施重點控制。公司針對重大危險源制定管控措施,施工項目部應加強對危險源的管控,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使危險源處于受控狀態。

      詳見本章“第十五節安全生產監督、檢查、驗收制度”。

      6.7.1整改復查驗收應由專人負責,在整改期限后及時復查驗收,按《安全檢查整改通知單》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整改情況逐項檢查(包括檢查現場及文字記錄),填寫復查驗收情況。

      6.7.2安全生產檢查、整改、復查驗收必須按要求完成,環節必須閉合,不得缺項。

      6.7.3對上級領導檢查發現的問題,整改完畢經監理單位驗收后,及時反饋。

      6.7.4.1施工單位安全技術方案的實施情況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項目安全副經理和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參與。

      6.7.4.2交叉作業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

      6.7.4.3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的實施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組織驗收。

      6.7.4.4一次驗收嚴重不合格的安全技術措施應重新組織驗收。

      6.7.4.5施工單位自驗合格后,報監理單位進行驗收。

      6.7.4.6一般防護設施和中小型機械設備由施工單位設備管理部門會同安全員及現場監理共收。

      6.7.4.7整體防護設施以及重點防護設施由項目總工組織驗收,自驗合格后報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工程師驗收。

      6.7.4.8以下防護設施、臨電設施、大型設備需要在自檢基礎上,報請業主或專業檢驗檢測機構驗收(特種設備還需報當地技術質量監督局檢測合格,并取得檢驗合格證):

      20m以上高大外腳手架、滿堂紅支架;吊籃架、挑架、外腳手架、卸料平臺;整體式提升架;20m以上的物料提升架;施工用電梯;塔吊;臨電設施;鋼結構吊裝吊索具等配套防護設施;30m3/h以上的攪拌站;架橋機;路塹開挖、石方爆破等施工防護設施;其他大型防護設施。

      6.7.4.9.1腳手架、扣件、腳手板、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臨時供電電纜、臨時供電配電箱以及其他個人防護用品,必須有合格的試驗單及出廠合格證明。

      6.7.4.9.2腳手架、滿堂支架、龍門架等和支搭的各類安全網的驗收,由項目總工牽頭組織技術、安全、物資部門和現場負責人等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3高大腳手架及特殊支架和大型防護設施及臨時用電工程,由批準方案的技術負責人組織,方案制定人、技術、安全、物資等部門及其有關人員參加,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7.4.9.4起重機械、施工用電梯等特種設備的驗收,經由取得國家專業資質的檢測、檢驗合格,取得安全使用證或者安全標志,方可投入使用。

      6.7.4.9.5因設計方案變更,重新安裝、架設的大型設備及防護設施須重新進行驗收。

      6.8.2.1安全文化建設涵義及目的。安全文化是企業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保護生命和財產安全的重要保障,是文明施工、標準化管理的重要標志。它包括安全的物質文化、制度文化、行為文化和觀念文化。安全文化的核心問題是保護人的身心健康,尊重人的生命,實現人的價值。

      6.8.2.2安全文化建設的指導思想和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各項目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要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在安全與生產發生矛盾時,必須無條件地服從安全。要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搞好施工生產。

      6.8.2.3.1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是:通過灌輸滲透“以人為本、規章至尊”的安全理念,使全體項目部逐步形成預防為主、我要安全的安全觀念文化;遵章守紀、規范操作的安全行為文化;科學嚴密、切實可行的安全制度文化;形成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安全文化教育體系和安全生產防線。

      6.8.2.3.2.1制定公司安全文化目標,打造新的安全文化。

      6.8.2.3.2.2規范安全教育體系,提高安全教育效果。

      6.8.2.3.2.3建立安全保障網絡,實現本質安全化。

      6.8.2.3.2.4消除安全隱患,完善整改措施,塑造提高事故防范能力。

      6.8.2.3.2.5推廣職業安全衛生和環境保護新技術,保護員工身心健康。

      6.8.2.3.2.6建立安全風尚和道德規范,規范安全行為。

      6.8.2.3.2.7塑造企業安全理念,樹立項目安全形象。

      6.8.2.4.1要開展試點,分類建設,有序推進。在取得經驗的基礎上,全面推開。

      6.8.2.4.2要充分發揮各種載體的作用,廣泛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的、意義及重要性,宣傳開展安全文化建設的目標、步驟及實施方法。同時通過開展安全圖板展示和教育等競賽活動,吸引廣大職工積極參與,使安全文化得以有效傳播。

      6.8.2.4.3根據安全文化建設的不同要求,采取相應的手段和措施,大力開展培訓工作,形成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安全意識,規范各類人員的行為。

      6.8.2.4.4安全理念整合提煉,通過各種媒體和各種形式進行學習宣傳,要結合自身案例,進行有效教育,努力使安全理念入腦入心,融于行動,形成統一的價值取向。同時,要自覺遵守和踐行安全理念,養成遵章守紀的良好行為。

      6.8.2.4.5要建立完善適合項目實際、責任明確、覆蓋全面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上下結合、獎懲嚴明、各層次有效監督的勞動保護監管體系。要嚴格按照安全責任制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求,結合國家安全生產管理有關規定進行整編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并從嚴抓好制度的落實。

      6.8.2.4.6通過不斷引進新技術、新裝備、新材料,創造良好的安全生產環境。爭創文明施工、行為規范的操作環境。要通過文化建設,展現安全文化的內涵,營造濃厚的安全文化建設氛圍。

      6.9.1各施工單位應加強生產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對動火作業、臨時用電、高處作業、職民工駐地建設等危險性較高的作業活動嚴格管理,嚴格履行審批手續。

      6.9.2各項目部應加強生產作業行為的安全管理。對施工作業行為隱患、設備設施使用隱患、工藝技術隱患等進行認真分析,采取防控措施。

      6.10.1公司要加強對參建各方(承包、咨詢、供應等)的安全管理,對其資格審查、選擇、安全生產合同簽訂、施工作業過程、技術咨詢服務過程、提供產品等進行有效管理。

      6.10.2公司應對統一施工作業區域交叉作業各方進行協調、統一進行安全生產管控。

      6.10.3公司及各項目部不應將相關施工、咨詢、服務等工作委托給不具備資質或條件的相關方。公司與有合同關系的各方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詳見本章第二十節、第二十二節:“安全生產事故報告制度”、“應急管理制度”。

      各項目部應根據安全生產半年、年終考核結果及安全生產檢查發現問題隱患所反映的趨勢,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考核指標等進行修改完善,持續改進,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按照公司《安全生產、職業健康及消防工作責任書》進行檢查考核。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3

      為了更好地推進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實施和執行,彰顯我司文明施工和安全生產的理念,同時適應當前施工特點,我們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一般規定

      1.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必須遵守國家頒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中的相關規定,對新進場員工進行全面的安全培訓,包括技術培訓、安全施工培訓和文明施工培訓。原創內容:為了確保施工現場的安全,所有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作人員都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頒布的《建筑工程安全管理規定》中的各項規定。特別針對新進場員工,我們將進行全面的安全培訓。這次培訓包含了技術培訓、安全施工培訓以及文明施工培訓。通過這些培訓的進行,我們希望能夠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技能水平,確保他們能夠在施工現場上做到安全施工與文明施工。

      1.2確保施工現場的整潔與有序,要求材料、設備、機具的擺放井然有序。禁止電纜、儀表、原件配件亂放;角鋼、外保溫白鐵皮等材料不能隨意堆放;機械小型設備、各種輔材、施工用鋼板、邊角料等都必須有規定的擺放位置。

      1.3 進入施工現場的所有人員必須正確戴安全帽,統一著裝。不得穿高跟鞋、涼鞋、裙子,赤膊短褲等,任何人不得將安全帽作板凳使用。

      1.4集體操作的工作應分工明確,操作時應統一指揮,步調一致。

      1.5所有吊裝工具使用前必須嚴格檢查,確認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6嚴禁酒后作業和帶病工作。

      2、高空作業和起重機吊裝作業規定

      2.1 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進行身體檢查,嚴禁身體不合格者進行高空作業(如:高血壓、心臟病、恐高癥等)。

      2.2從事高空作業時必須佩戴安全帶,穿防滑鞋,所有物品須系牢,以免墜落傷人。

      2.3窯尾框架施工要搭設安全防護網,梯子腳手架使用前必須認真檢查。

      2.4 多層交叉作業時,必須設有專用防護設施,每層的孔洞必須搭設蓋板。

      2.5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霧、大雪和雷雨等惡劣天氣時,嚴禁進行大型設備吊裝以及框架等高空作業。

      2.6吊裝設備須有專人負責指揮,吊裝前要組織安全技術交底會議,針對大型設備吊裝,須編制吊裝方案,指導作業。

      2.7起吊前對所吊設備有重量一定要查清楚,選擇起吊點,嚴禁吊裝機具超負荷作業(框架高空作業吊具、索具系數必須達到4~6倍以上)。

      2.8吊裝前必須進行試吊裝,起吊后吊物下面嚴禁站人,大型設備吊裝時應設備警戒線。

      2.9設備就位時,嚴禁把手,腳塞入吊裝物件的墊木、墊塊之間,以免壓傷。

      2.10 吊裝時,所有鋼絲卡扣必須卡牢,鋼絲線和卡扣必須符合有關規定。

      3、防水、防爆、臨時照明的規定

      3.1氧氣、乙抉等易燃易爆物品,應該保持距離,嚴禁碰撞和爆曬。

      3.2在進行氧焊工作周圍10米內,應將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干凈,并防止上下層之間由于焊割火花引起的燃燒和爆炸。

      3.3氧氣瓶和乙抉瓶之間的距離不得少于5米,遇有高溫季節必須有良好的防曬措施。

      3.4臨時電源嚴禁亂接亂搭,每一個配電箱必須由專業人員檢查和同意,并由專業電工接線。

      3.5電焊機的接地線嚴禁通過各種機械設備,電纜橋架,金屬管道等來作導體。

      3.6凡架設臨時動力線或照明線路時,必須架設在4.5米高度以上的絕緣體上,不得隨地架設。

      3.7電燈泡照明時,一般場所的燈泡電壓不得超過36伏,在金屬容器內部或較潮濕的工作場所不得超過12伏。

      4、安裝工程消防、 環保 措施以及其它規定

      4.1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的有關規定,在施工現場設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設施,并保持完好的使用狀態。

      4.2嚴格按有關規定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器材。

      4.3框架上每層上的各種材料必須按序堆放,尤其是各種規格的.耐火材料,包裝物必須使用牢固的密封袋子可吊欄吊下,嚴禁亂丟亂放。

      4.4嚴禁亂丟包裝物品(如木板,編織袋等),堆放必須整齊合理。

      4.5妥善處理好廢棄汽油、機油、柴油、清洗液等,以防止污染水源和影響施工。

      4.6對日常生活中的各種違法、違規行為(如打架參與社會流氓團體、打擊報復等)要堅決打擊和杜絕。

      4.7任何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禁止私自攜帶施工現場的設備、工具及材料離開,必須申請項目經理或副經理簽發的出門許可證方可放行。

      5、處罰條例

      5.1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的:每次罰款500元,連續出現三次將對該員工進行停工學習和教育處理。

      5.2將安全帽作登子使用的,每次罰款100元,連續出現三次將對該員工進行停工學習和教育處理。

      5.3高空作業時若未佩戴安全帶,每次將被處以500元罰款。而若佩戴的安全帶使用不規范,第一次將被罰款200元,第二次將被罰款500元。

      5.4在施工現場不得使用大功率的電爐、照明燈、電炒鍋等電器。違者沒收電器的同時罰款1000元。

      5.5擅自將施工用設備、機具、材料帶離廠區未經許可的行為均屬違規行為,嚴禁任何形式的偷竊電纜、廢鐵等不當行為。一旦發現該行為,將嚴肅處理,罰款金額為20000元,并對情節嚴重者移交給當地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6如有其它違法違規行為,視情節輕重,提交安委會討論,酌情處理或移交有交部門處理。

      請各施工點務必遵此實施,介時公司將隨機抽驗,對不合格的將作出通報批評及相關處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4

      ㈠.安全目標

      1.人員傷亡事故發生率為零;2.重大機械設備事故發生率為零;

      3.重大火災事故發生率為零;4.重大交通責任事故發生率為零;

      5.爭創'無事故工程'。

      ㈡.安全管理體系

      成立以項目經理為首的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根據該工程的特點設專職安全員,各施工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建立一套完整有效的安全管理體系。

      ㈢.安全管理制度

      1.貫徹執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安全組成員由項目經理、安全員、分包單位負責人、作業長等組成。項目經理是工程項目施工安全第一責任人,具有安全管理資質的專職安全員負具體管理責任。項目部安全組實行定期安全例會制度,每月必須召開1~2次安全例會。

      2.建立施工方案安全技術交底制度。編制分項工程施工方案時其中必須編制安全技術措施且應進行交底討論,審批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符合實際針對性強的原則。

      3.項目經理部每月組織一次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參加的聯合檢查,各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也必須每半月組織一次本單位安全檢查。班組兼職安全員應在施工過程中隨時對安全操作,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專業施工單位,分包單位專職安全員,項目部安全員負責日常安全檢查及重點項目跟蹤檢查。安全檢查做到全面全員全過程控制,隱患整改率為100%。

      4.對各施工管理人員、作業班組人員、分包單位一方面通過簽訂明確了雙方的責、權、利的安全合同(協議),另一方面加強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等管理活動的開展:①其施工方案、安全預測對策表、技術交底記錄等有關方案資料進行檢查;②不定時地到施工現場進行檢查,并嚴格按有關協議條款進行考核。

      5.落實安全管理的崗位責任制、確認制、聯保互保制、旁站制、日清制等各項制度

      6.有違反規定、釀成事故者,嚴格按照《武漢鋼鐵公司安全管理法規》(1990年月發行)中第二篇有關法規:武漢鋼鐵公司關于嚴禁違章作業的規定(修訂)、武漢鋼鐵公司傷亡事故管理細則(修訂)等文件執行,進行主要責任、相關責任追究相關部門予以經濟行政或刑事處罰。

      ㈣.安全管理要求

      1.凡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實行驗收或準用證制度,未領取驗收合格通知書或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不得使用。

      2.建立、健全安全檢查制度,定期和不定期的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

      3.各項工程在施工前由項目技術負責人編制好各項工程安全技術專項方案,并向各作業班組長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在由作業班組長向操作人員進行崗前安全技術交底和安全教育,并做好交底記錄入檔。

      4.所有從事安全管理工作和特種工作業人員,必須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合格后持證上崗。

      5.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高空作業系好安全帶,穿好防滑鞋。凡非本單位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進行登記批準,嚴禁將小孩帶入施工現場。

      6.施工現場不準赤腳,不準穿托鞋、高跟鞋,不準穿裙子,不準光膀子,女職工作業要將長發綁扎好后戴好安全帽。

      7.工作期間不準嬉笑打鬧,不準在腳手架上看書、睡覺,不準在腳手架上爬上爬下,不準乘提攔上下,不準動用非本工種的機具設備,不準由高處向下拋扔物品,不準任意拆除安全防護設施,不準隨意在施工場所吸煙,不準灑后上崗。

      8.工地辦公室、庫房、伙房、警衛室、職工宿舍等臨時設施嚴禁使用電爐子、電褥子,職工宿舍不準安裝插座。

      9.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氣產品(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漏電保護器、電閘箱、電器元件)等,必須持有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產品合格證和省安監總站頒發的產品準用證,無產品生產許可證、出廠合格證和產品準用證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不得使用。

      10.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每周進行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解決,保證安全生產,并做好檢查、維修記錄入檔。

      11.按規定對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定期進行檢驗和試驗,對檢驗、試驗不合格的安全防護用品及施工電器產品要堅決報廢,不得使用,并做好檢驗、試驗記錄入檔。

      12.安全帽、安全帶使用要求

      ⑴.安全帽

      ①.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戴好安全帽,安全帽不準斜歪倒戴,帽代要系緊。

      ②.安全帽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要經常進行檢查,發現損傷、裂痕等異常情況應立即更換。

      ⑵.安全帶

      ①.凡在2米以上高處作業(無防護時),必須系好安全帶,安全帶要高掛低用,防止操作碰撞,使用3米以上繩時要加緩沖器。

      ②.安全帶必須符合標準要求,并要定期進行檢測試驗,對檢測試驗不合格的安全帶要堅決報廢,不準使用。

      ③.安全帶上的各種部件,不得任意拆掉和隨意更換。

      ㈤.安全要求(規定)與防護措施

      1.現場臨時用電一般規定

      ⑴.必須建立健全電氣安全管理制度和各級崗位責任制,應加強施工現場的各類電氣設備和線路管理。技術部門和安全部門負責監督檢查。現場的值班與維修電工應負責管轄各自職責范圍內的電氣設備及線路的正常運行。

      ⑵.對施工用電總容量在50kw以上或有特殊用電要求的工程項目,應進行專項用電設計。對于50kw以下現場也應有用電方案。編制的設計方案,須經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方可實施,安裝完畢后,應由工程施工和動力設備部門驗收簽字。并送安全部門備案,方可設入使用。

      ⑶.用電設計方案基本內容如下:①.主要電氣設備的名稱、型號、功率和平面布置;②.確定電源進線,變(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位置及線路走向;③.進行總用電負荷計算;④.繪制相應的現場用電平面圖,立面圖和接線系統圖;⑤.選擇變壓器、導線截面以及控制、保護器件的規格;⑥.制定現場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管理措施。

      ⑷.臨時用電工程中,線路與設備安裝、維修,必須由持證電工完成,電工等級應同工程技術要求相適應。

      ⑸.對于施工現場的電氣設施必須達到以下要求:①.凡是能觸及或接近帶電體的地方,均應采取可靠絕緣與屏護等措施或保證安全距離;②.各類導線的選型,應嚴格保證規定的安全載流量,安裝、敷設應保證安全;③.所有電氣設備的工作性能和絕緣強度應處于完好狀態,且在漏電電流動作保護器的保護范圍內;④.所有電氣設備都應有過載和短路保護,對于垂直運輸機械還應有上、下限位,零位起動等安全聯鎖裝置;⑤.起重機械的照明回路應接在起重機總電源開關的外側,并單獨防護,在總開關切斷電源時,照明不應斷電;⑥.現場重要(或危險)部位,應有醒目的電氣安全標志。

      ⑹.施工現場必須建立健全以下電氣安全制度:①.各類電氣設備、設施安全技術操作規程;②.電氣安全值班制和交接班制;③.電氣設備、線路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制度;④.各類電氣事故的預防及處理辦法;⑤.考核及獎懲規定。

      ⑺.施工現場不得帶電作業。

      ⑻.發生電氣事故,必須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認真查處,并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及時按事故報告規程上報。

      2.配電房安全要求

      ⑴.現場臨時配電房應緊靠變壓器側,應通風良好,并采取防雨雪、防火、防小動物出入的措施。設立明顯的安全標志,其耐火等級不得低于3級。并配有符合要求的滅火器材。

      ⑵.成列的配電屏和控制屏,應裝有短路、過載和漏電保護裝置。各配電線路應做編號,注明用途標記,配電盤兩端應與重復接地線及保護零線做電氣連接。配電盤或配電線路維修時,應懸掛'有人維修,禁止合閘'標志牌。停、送電操作時,必須由專人監護執行。

      ⑶.當施工現場配有自備發電機組時,其電源開關與外電網電源開關之間,應裝設防止同時合閘的機械聯鎖裝置或雙設閘刀,發電機組應采用三相四線制中性點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性點單獨接地,接地電阻不大于4歐姆。

      3.輸配電線路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輸電干線,采用電纜埋地或局部架空敷設。

      ⑵.電纜敷設時,其要求如下:

      ①.電纜穿越施工現場建筑物、道路等處,以及引出地面2m或引至地下0.2m處,必須設內壁光滑無毛刺的保護套管,管口應密封;

      ②.電纜與其附近的熱力管道的平行距離不得小于2m,交叉距離不得小于1m;

      ③.電纜接頭應設在保護箱內,做到防水、防塵,牢固可靠,按規范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④.橡皮電纜架空敷設時,應沿墻壁或電桿設置,并采用絕緣可靠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兩固定點間距應保證該電纜所能承受的荷重,其最大弧垂距地(樓層)不得小于2.50m。

      ⑶.施工現場臨時配電干線,若架空敷設時,必須采用絕緣銅(鋁)線,架設在專用線桿(架)上,嚴禁架設在樹木或其他易造成電線破損或導電的物體上。

      ⑷.電桿采用砼桿或木桿。砼桿不得有露筋、裂紋;木桿不得腐朽、扭曲,其梢徑不小于13cm。

      ⑸.按照導線機械強度要求,絕緣銅線截面不小于10mm2;絕緣鋁線不小于16mm2。跨越鐵路、主要道路、通航河流時,電力線路檔距內架空絕緣線:銅線最小截面不小于16mm;鋁線不小于35mm2的多股導線。橫跨高度:架空線路跨戟鐵路、公路時與路面最大弧垂應不低于6m。

      ⑹.現場臨時線路架設,應明確使用期限,期滿須立即拆除。

      ⑺.高層建筑的臨時供電,必須采用電纜埋地穿管引入。垂直敷設的電纜應利用所建工程的豎井、垂直孔洞等采用鋼制套管保護引上,并盡量靠近用電負荷中心,固定點每層不得少于一處。水平敷設宜沿墻固定,距樓層平面不得少于1.8m。

      4.配電箱安全要求

      ⑴.施工現場配電系統應設置室內總配電屏和分配電箱或室外總配電箱和分配電箱分級供電,各級配電裝置的容量應與實際負載匹配。動力、照明應分別設置。

      ⑵.配電箱、開關箱制作安裝應滿足下列要求:①.配電箱采用鐵板或其他防火絕緣材料制作,做到通風、散熱、防雨、防火;②.箱內各種電器,應安裝在金屬或其他絕緣板上(非木質板),并緊固于箱內。金屬底板應與箱體作電氣連接;③.正常不帶電箱體金屬外殼,底座等必須接零(地),且通過專用端子連接,并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子板分設。各電氣連接線應采用絕緣導線,接頭可靠,不得外露;④.進、出線必須采用橡皮絕緣電纜,進、出線口應設在箱體的下端面,并加保護圈。進(出)線應做好防水彎,不得承受外力。

      ⑶.總配電箱電器額定值、動作整定值,應與分路開關電器的額定值、動作整定值相適應。并裝設總自動開關、漏電保護器和分路自動開關。

      ⑷.各級配電箱中使用的各種電氣元件和漏電保護器應符合國標質量要求。

      ⑸.各級配電箱中的漏電保護器,應合理布置,起到分級、分段保護作用。

      ⑹.漏電保護器應嚴格按產品說明書使用,并定期進行試驗和作好運行記錄。對閑置已久和連續使用一個月以上的,應檢查試驗,合格后方可使用。

      ⑺.安裝電流型低壓觸電保安器應符合下列要求:

      ①.觸電保安器應完好無損,動作靈敏可靠,并應根據實際負荷電流的大小來合理選用;

      ②.被保護的線路和電氣設備應絕緣良好,觸電保安器的電流標位應正確選擇;

      ③.穿過觸電保安器的導線,應絞合在一起,用紗帶或膠布包好,并放在中心。觸保器前后200mm范圍內集束不應散開;

      ④.觸電保安器應遠離交流電磁場,如變壓器,電流互感器、電動機等,與這配用的交流接觸器安裝距離應在400mm以外;

      ⑤.通過觸電保安器后的零線,不得重復接地,僅允許做工作零線,被保護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宜采用保護接地;

      ⑥.若采用保護接零,其保護零線應從觸電保安器開關前出引。

      ⑻.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專用的開關,必須實行'一機一閘',嚴禁一閘多用。

      ⑼.動開關電器只準用于直接控制照明電路和容量小于3kw的動力電路。各級配箱應明確專人負責、做好定期檢查、維修和清潔工作。

      ⑽.配電箱進行檢查、維修時,必須將與前一級相對應的電源開關切斷,并懸掛醒目'停電檢修'標志牌。

      5.電動機械手持工具安全要求

      ⑴.各類施工機械的電氣裝置應實行專人負責制,必須按規程定期檢查,未經動力(機具)部門檢查,確認合格的設備,不得使用。

      ⑵.現場使用的各類低壓電器設備應銘牌清晰,其絕緣電阻不得低于0.5兆姆。露天使用的電氣設備應有良好的性能和防雨措施。

      ⑶.各類電氣設備的電源線(負荷線),必須按其容量選用無接頭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對于潛水電機的負荷線應采用防水護套電纜,長度不得小于1.5m。

      ⑷.手持電動工具應配用漏電保護器,平板振動器、磨石子機、打夯機、水泵等頻繁移動機具的操作扶手,必須采用絕緣措施,電源線不得超過50m,并設專人調整,嚴禁纏繞扭結使用。

      ⑸.焊接設備應放置防雨,干燥通風處,其外殼應完好。一、二次側的接線柱應有防護罩保護。一次側電源線使用的橡皮電纜長度不得超過5m;二次側使用的橡膠銅芯軟電纜,長度不宜超過30m,均不得絞繞使用。

      ⑹.施工現場使用的手持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開關電源線、插頭等必須完好無損,其電源線長度不得超過5m。

      ⑺.各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執行國標gb3787-82,gb3883-12-83,一般場所可選用ⅱ類工具;在潮濕場所和金屬構架上作業,采用ⅲ類工具,并配有額定漏電電流不大于30毫安,動作時間小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下使用。

      ⑻.在易燃、易爆或腐蝕性氣體的場所,應采用防爆型手持電動工具和電器。

      ⑼.在多灰塵和潮濕地區或易觸及人體的場所,應采用封閉型低壓電器。

      6.接地與防雷安全要求:

      ⑴.所有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以及和電氣設備連接的金屬構架等,除有特殊規定外,均應有可靠的接地(零)保護。

      ⑵.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供電系統中,必須采用接零保護,且須設專用保護零線,不得與工作零線共用。

      ⑶.專用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或由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

      ⑷.在中性點不直接接地供電系統中,則必須采用接地保護。

      ⑸.所有電氣設備的`保護零線應以并聯方式與零干線連接。零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

      ⑹.嚴禁利用大地做零線或相線。

      ⑺.重復接地線與保護線相連,與電氣設備相連接的保護零線應用截面不小于2.5mm2的絕緣多股銅線。保護零線除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中間處和末端處作重復接地。

      ⑻.施工現場的塔式起重機,井字架和金屬腳手架,當其高度超過20m時,要設置防雷和重復接地裝置,其接地電阻不大于10歐姆。

      7.施工現場照明安全要求:

      ⑴.現場的照明線路,必須采用軟質橡皮護套線,并配有漏電保護器保護。燈具的金屬外殼應接地(零)保護。

      ⑵.照明燈的相線應經開關控制,不得將相線直接引入。

      ⑶.移動式碘鎢燈的金屬支架應有可靠接地(零),燈具距地高度不得低于2.5m。

      ⑷.高壓鏑燈安裝支架應堅固可靠,并要有防雨措施。

      8.深基坑土方開挖安全保證措施

      ⑴.確保支護結構安全的關鍵,挖掘過程中,抓斗距圍護體至少30cm以上,避免撞擊。

      ⑵.挖掘機、運輸車只能停在路基箱上,不宜直接停在水平支撐上。場內運輸道路應按設計要求制作。

      ⑶.對圍護體和管線進行監測,發現問題及時采取措施。

      ⑷.夜間施工要有足夠的照度,進出口處專人指揮,避免發生交通事故,挖機回轉范圍內不得站人,尤其是土方施工配合人員。

      ⑸.基坑周邊用鋼管扣件成高度1200mm的欄桿。

      ⑹.做好各級安全交底工作。

      9.支護結構安全防護

      ⑴.對支護結構進行必要的監測。監測是保證支護結構安全的最重要的手段,是實行科學管理,'信息化'施工的基礎,我公司在所有重大工程中均對深基坑支護結構實行監測,保證了基坑支護的安全。本工程從支護結構施工開始起即開始監測,對監測結果進行跟蹤分析,嚴格控制其發展變化動態,并將監測結果定期通報有關部門。

      ⑵.避免在支護結構附近堆放材料。

      ⑶.做好基坑內的排水降水工作,防止基坑內積水而使基坑土體惡化影響支護結構穩定。

      ⑷.做好局部范圍內的支護結構補救工作,對于少量的支護結構滲漏水處,及時采取措施予以堵漏,防止其擴大;對于路面開裂也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救治,防止危及整個支護結構。

      10.垂直運輸和聯絡

      ⑴.井架、施工電梯等提升裝置的地面進料口,應設自動升降鋼質網門或其他防護設施。門上必須設置醒目標志,網門未關閉不得提升或吊物。地面進料口及通道上方需設防護棚。雙籠井架通道中間,應予分隔封閉。

      ⑵.各種上垂直運輸接料平臺,必須搭設牢固。在接料平臺的兩側,除設防護欄桿外,還必須加扎安全立網或竹笆。平臺口應設置安全門或活動防護欄桿。

      ⑶.起吊重物時應綁扎牢固、安放平穩,不得在重物上堆放或懸掛零星物件。零星材料和物件,必須用吊籠或鋼絲繩綁扎牢固后方可起吊。標有綁扎位置或記號的物件,應按標明的位置綁扎起吊。

      ⑷.起重吊運作業時,應設警戒線,非吊運人員不得入內,吊臂和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過,嚴禁非載人起重機載乘人員。

      ⑸.遇有六級以上大風或惡劣天氣時,應停止露天起重吊裝作業。

      ⑹.采用對講機進行上下聯絡,必須由指揮人員專用,不得他人隨意亂用。遇有緊急情況時,指揮人員必須立即向工地負責人報告,由工地負責人統一指揮,并采取應急措施。

      11.防火和防雷設施

      ⑴.建立防火責任制,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管理計劃。工地負責人向職工進行安全教育的同時,應進行防火教育。定期開展防火檢查,發現火險隱患及時整改。

      ⑵.嚴禁在高層建筑腳手架上吸煙或堆放易燃物品。

      ⑶.在腳手架上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氧氣瓶和乙炔發生器應放置在建筑物內,不得放在走道或腳手架上。同時,應先將下面的可燃物移走或采用非燃燒材料的隔板遮蓋,焊接完成后,及時清理滅絕火種,沒有防火措施,不得在腳手架上焊接或切割作業。

      ⑷.在走道處及每隔二層配備一定數量的消防滅火器材。

      ⑸.鋼管腳手架、附著式井字架和施工電梯等設施,當其高度超過周圍建筑物時應設避雷裝置,并經測試合格方能使用。

      12.洞口及周邊防護設施

      洞口臨邊防護一般規定:嚴禁操作人員任意拆除或變更安全防護設施。若施工中必須拆除時,須經工地技術負責人批準后,方可拆除或變更。施工完畢,應立即恢復,不得留有后患。

      預留洞口的安全防護:

      ⑴.邊長或直徑為20~50cm的洞口,可用鋼筋砼板或固定蓋板防護。

      ⑵.50~150cm的預留洞口,可在澆搗砼前用板內鋼筋貫穿洞徑,不剪斷網筋,構成防護網,網格以15cm為宜。

      ⑶.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應設防護欄桿兩道,護桿高度分別為40cm和100cm,洞口下張設安全網。

      樓梯口防護:

      ⑴.凡樓梯均必須設置安全防護攔桿,并根據施工現場的具體情況張設安全網。

      ⑵.欄桿的材料,可選用鋼管或質量合格的毛竹搭設,當樓梯跑邊空間距離較大時,必須選用鋼管進行搭設。

      13.施工機械安全防護

      施工機械安全防護一般規定:

      ⑴.各種機械設備的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業與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考核合格方準上崗。嚴禁無證人員操作。

      ⑵.各種機械操作人員,必須懂得所操作機械的性能、安全裝置。熟悉安全操作規程,能排除一般故障和日常維護保養。

      ⑶.工作時,操作人員必須穿戴好防護用品,集中思想、服從指揮、謹慎操作,不得擅離職守或將機械隨意交給他人操作。

      ⑷.交付現場使用的機械設備,必須性能良好,防護裝置齊全,生產及安全所需備品配套,并經設備部門和現場負責人認可,方能使用。

      ⑸.起重機行駛與停置時,必須與溝渠、基坑、輸電線保持規定的安全距離(按計算)。

      ⑹.機械設備進入作業點,單位工程負責人應向操作人員進行作業任務和安全技術措施的詳細交底。

      14.挖掘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施工前應做好地質、水文和地下設施的調查和勘察工作,并熟悉施工方案。

      ⑵.開挖作業應從上至下分層進行,禁止超越該機規定的作業高度。

      ⑶.挖掘機作業時,禁止鏟斗從運土車輛駕駛室頂上越過。

      ⑷.挖掘機履帶到工作面邊緣,最少保持1m以上的安全距離。

      ⑸.挖掘機停置或下班后應離開工作面,斗子須落地放置。

      15.裝載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裝載機作業前,應做好各項檢查和試車后,方可作業。

      ⑵.作業時機身周圍及鏟斗、動臂下方不得站人或走動。行駛時,駕駛室外嚴禁站人,下坡禁止脫檔滑行,遇有坡道與急彎應低速行駛。

      ⑶.公路行駛時,應注意了望,低速前進,嚴格執行交通規則。

      ⑷.停置時應選擇平地放置,并將鏟斗落下。

      16.機動翻斗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在施工現場行駛時最高時速不得超過15km/h。

      ⑵.料斗必須安裝預防意外自翻保險裝置。

      ⑶.各種制動與燈光必須齊全有效。

      ⑷.方向器自由行程,必須調整到標準值且不大于10度。

      ⑸.卸料時應距坑邊1m以上停車卸料,并設置擋墩。

      17.空氣壓縮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固定式空氣壓縮機必須安裝穩固,基礎應符合要求。移動式空壓機放置時,應保持水平,輪胎應用楔塊墊塞并制動。

      ⑵.空壓機作業環境應保持清潔、干燥。貯氣罐須通風良好,周圍15米以內不得進行焊接和熱加工。

      ⑶.貯氣罐和輸氣管應按規定進行水壓試驗。氣壓表、安全閥和調節器等每年至少做一檢驗。

      ⑷.各聯接部位應緊固,閥門啟閉靈活,傳動部位應有防護裝置。

      ⑸.電動空氣壓縮機運行中,如遇斷電時,應及時切斷電源,通電后經檢查方可重新起動。停機時應及時卸去負荷,放出各級冷卻器和貯氣罐內的油水和存氣。

      ⑹.不得用汽油或煤油清洗機身或管道上的油污或用火烤清除油污和輔助發動機器。

      18.蛙式打夯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必須安裝偏心塊防脫保險和電源線防拉脫緊固裝置。

      ⑵.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條款。

      19.鋼筋彎曲機切斷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室外作業應搭設機棚,作業場地周圍應有一定的工作空間,機械上方不得有輸電導線。

      ⑵.切斷機刀片,應無裂紋、缺損,并安裝牢固、不得松動。

      ⑶.彎曲機的定位檔鐵,中心軸、成形軸必須牢固可靠無松動。

      ⑷.工作臺必須與切斷機下刀口、或彎曲機平臺在同一水平上。

      20.對焊機安全操作要求

      ⑴.焊接設備在室外使用時,應搭設機棚,做到防雨防潮,保持通風干燥。

      ⑵.對焊機夾具應牢固,行程限位應可靠,保持冷卻水系統正常工作。工作部位照明燈具應裝有防濺防燙護罩。有氣動、液壓系統的對焊機,壓力機構應動作靈活,氣動液壓系統應無泄漏,壓力表靈敏可靠。

      ⑶.焊機作業場地周圍10m內應無易燃易爆物品;乙炔發生器、氧氣瓶和焊接間的距離不得小于10m。不夠時應采取隔離措施。

      ⑷.用電安全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護規定'執行。

      21.混凝土泵車安全操作要求

      ⑴.液壓系統卸荷閥起動壓力必須按使用說明書調正至規定值。

      ⑵.進料斗上必須裝有完整的防護棚欄。

      ⑶.各指示儀表必須靈敏可靠,指示正確。

      ⑷.作業前必須將泵送設備停放在水平位置,并楔緊輪胎,防止泵車偏移造成翻車。

      ⑸.隨機須配備金屬網籃,以收集清理管道而排出的泡沫橡膠及砂石。

      ⑹.泵車料斗注料最低位置應在攪拌軸以上,否則因空氣渦流會將砼從集中料斗中吹出傷人。

      ⑺.高層泵送泵機出口處壓力較大,管道易磨損,故易發生管道爆裂事故,除應經常檢查外,一般在補充新管時,應首先裝在泵機出口處。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5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

      所謂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就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確各級領導和各類人員在生產活動中應負的安全職責,它是企業安全管理中最基本的制度,是所有安全規章制度的核心,它主要包括以下三個方面:

      1、企業各級領導人員的安全職責

      作為我們建筑施工企業,它包括企業法人、分管經理、總工程師、項目經理、施工隊長、安全員等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企業各有關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職責

      它包括生產部門、技術部門、機械設備部門、材料部門等,各職能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對本部門的安全生產負責。

      3、一線工人的安全職責

      它包括各工種:瓦工、木工、鋼筋工、架子工、電焊工、電工、起重工等工種的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施工現場項目經理是項目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項目安全生產負全面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以上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度以后,必須把責任落實到具體人員,定期對前一階段進行目標考核。

      二、施工現場是否有完整的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方案,以及方案中必須明確的主要內容。

      1、安全生產施工組織總設計

      一個施工現場,如果沒有一個完整的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為指導,單憑想到哪干到哪是搞不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工程項目開工前,安全生產技術部門要根據工程項目的實際情況,結合施工現場的水文、地質、氣象氣候、季節變化等具體影響因素,制定切實可行的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經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付諸實施,在施工過程中,還要根據工程項目特殊情況及時作相應的調整和完善。另外,大型群體工程或結構復雜的重點工程,對其中專業性較強的項目,主要包括:深基坑支護、凈空較高的腳手架工程、模板支撐、起重吊裝作業等要單獨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在實施過程中根據設計嚴加督查,以防范于萬一。二OOO年,南京電視臺演播大廳屋蓋,因安全生產施工組織設計不嚴密,項目經理掉以輕心,最終導致因模板支撐失穩,在澆搗砼時坍塌,造成特大安全事故。

      2、工程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工程項目開工前,項目工程師要將工程具體情況、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方法和安全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工程負責人、工長和職工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各分項工程開始前,項目工程師必須對單項工程進行安全技術交底,安全交底應有臺帳記錄,有雙方的簽字和交底日期。

      3、全體施工人員的崗前培訓教育

      對參加施工的全體人員,必須經三級安全教育后再上崗作業,對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有權部門培訓并合格后才能持證上崗。有了以上幾項軟件保證措施后,針對建筑工程安全生產的要點,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必須從如下幾個硬件方面重點檢查:腳手架的搭設是否符合規范要求,現場臨時用電是否安全可靠,各類建筑機械設備是否靈敏有效,安全三件寶的使用、四口、五臨邊是否防護到位,落實好上面幾項措施,就能有效地防止建筑業四大傷害事故的發生(高空墜落、物體打擊、觸電傷亡、機械損傷)。

      三、腳手架工程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1、立桿

      除頂層可以搭接外,其余各接頭必須采用對接扣件連接,對接扣件應交叉布置,相鄰立桿接頭不可設在同步同跨內,錯開距離不小于500MM,立桿的搭接長度不小于1M,不少于兩個扣件固定。立桿的橫距在1.05—1.3M之間為宜,縱距在1.5—1.8M間為宜。

      2、水平桿(大橫桿)

      縱向水平桿應設置在立桿內側,其長度不宜小于3跨,可以搭接或對接,搭接時,搭接長度不小于1M,等間距設置3個旋轉扣件固定,對接時,接頭不可設置在同步同跨內,橫向水平桿(小橫桿)應設置在縱向水平桿的下側,主結點處必須設置橫向水平桿,用直角扣件扣接,靠墻一側的外伸長度不大于500MM,作業層的小橫桿應等距離設置,且不大于縱距的1/2,即900MM左右。

      3、剪刀撐

      每道剪刀撐跨立桿的寬度在5—7根為宜,且不小于6米,斜桿與地面的傾角在45度—60度之間,腳手架外側面必須在兩端各設一道剪刀撐,中間各道剪刀撐之間的凈距不大于15M,剪刀撐斜桿宜采用搭接,且長度不小于1M,不少于2個旋轉扣件固定,剪刀剪必須隨立桿和水平桿同步搭接,其下端必須支承在墊板上。

      4、橫向斜撐

      高度24M以上的腳手架橫向斜撐應至少每隔6跨設置一道,兩端必須設置一道,在同一節里,由底到頂層呈之字型連續設置。

      5、連墻件

      腳手架連墻件是防止腳手架失穩的重要保證,它可以采用柔性拉結和剛性拉結,柔性拉接是在建筑結構內預埋鋼筋環,用小橫桿頂住墻面,并在立桿與小橫桿交叉點附近用鋼筋繞住立桿與鋼筋環綁牢,形成一支撐一拉結,拉筋應采用4MM以上的.鋼絲擰成一股,不少于2股拉緊,柔性連接一般僅能用在高度25M以下的腳手架上。鋼性拉結:一般采用鋼管、扣件組成的剛性連接桿,在窗洞口或砼柱上,采用鋼管與扣件拉結,扣件不宜少于2個,每個連墻件覆蓋面積應小于40M2,且豎向間距在3個步距以內,水平步距應在3個縱距以內。

      6、腳手板鋪設的要求

      施工作業層應滿鋪腳手板,可采用木板、竹片板等,腳手板兩端與水平橫桿固定,接頭長度不宜大于150MM。

      四、現場臨時用電

      觸電傷亡是建筑行業四大傷害之一,因此,施工現場的用電安全關系到每個施工企業的生死存亡。

      根據建設部頒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規定,要求施工現場應應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其內容應包括:確定電源進線,配電室、總配電箱、分配電箱的設置及線路步向,選擇變壓器容量、導線的截面和電器的規格、類型,繪制電器平面圖和接線系統圖,制定安全用電技術措施和電氣防火措施。

      1、外電防護

      施工現場的外側邊緣與外電架空線路之間必須保持安全操作距離,1KV以下,4M,1—10KV 6M,35KV—110KV 8M。

      塔式起重機的任何部位與10KV以下的架空線邊或最小水平距離不得小于2M。

      2、接地與接零保護

      接地:電氣設備用接地線與接地體連接,稱為接地。

      接零:電氣設備與零線連接稱為接零。

      接地分為工作接地、保護接地和重復接地。

      保護接地: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和機械設備的金屬構架接地。

      工作零線:電氣設備因運行需要而引接的零線,稱為工作零線。

      保護零線:由工作接地或配電室的零線或第一級漏電保護器電源側的零線引出,專門用以連接電氣設備正常不帶電導電部部分的導線,稱為專用保護零線。

      保護零線和工作零線分開的接線系統叫TN—S系統。

      (JGJ46—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要求,施工現場必須采用TN—S接零系統,即三相五線系統,把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區分。

      三相五線制的作用和要求:

      1、防止在TN—C三相四線接零保護情況下,由于共用工作零線而使其帶電,造成觸電事故。

      2、防止混接:PE黃/綠雙色專用線專接設備的外殼和電箱保護零線外,不準作工作零線和相線用。

      架設的要求:

      (1)保護零線嚴禁通過任何開關和熔斷器。

      (2)保護零線作為接零保護的專用線,不能他用,電纜必須使用五蕊電纜。

      (3)保護零線除了從工作接地線(變壓器)或總配電箱電源側的零線引出外,在任何地方不得與工作零線有電氣連接。

      (4)重復接地必須在保護零線上,工作零線不能加重復接地。

      (5)保護零線除必須在總配電箱處作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做重復接地。

      三相五線接線系統的通病:

      (1)接地馬虎

      (2)零地混用

      (3)不用五蕊線

      (4)對接地電阻的測試重視不夠

      3、三級配電,兩級保護

      三級配電: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動力配電與照明配電應分別設置

      兩級保護:分配電箱和開關箱均必須經漏電保護開關保護,總配電箱的電器配置

      總配電箱應裝設總隔離開關和分路隔離開關,總熔斷器和分路熔斷器(或總自動開關和分路自動開關),另外還應裝設電壓表,總電流表、總電度表等。

      分配電箱的電器配置:如果總配電箱中設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則分配電箱中必須設置漏電保護器,分配電箱應裝設隔離開關以及熔斷器。

      開關箱的配置: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配電箱,必須實行一機一箱一漏電保護一閘制,嚴禁用同一開關箱控制兩臺及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五、建筑機械設備:

      1、塔式起重機

      重點檢查起重機的檢測報告,現場查看各類限制、限位裝置和保險裝置,塔式起重機的操作、指揮人員是否持有有效證件上崗作業。

      2、龍門架

      重點檢查架體的安裝是否穩定可靠、限位保險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制動是否靈敏可靠、斷繩保護是否有效、纜風繩必須使用9MM以上的鋼絲繩可靠錨固、吊籃是否有安全門和側面檔板、樓層卸料平臺防護是否嚴密、避雷針、接地是否可靠。

      3、中小型機具

      重點檢查各類防護裝置是否齊全有效,傳動部分運行狀況、有無接地、接零保護等等。

      六、安全“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

      正確使用安全三件寶,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配戴安全帽

      安全網的作用:用來防止人、物墜落,或者用來避免減輕墜落及物體打擊傷害,安全網分為平網、立網和密目式安全網,目前,東臺地區普遍使用密目式安全網,密目式安全網的標準:在100平方厘米面積內有20xx個以上網目,耐貫穿試驗,網與地面成30度夾角,5公斤φ48MM鋼管在3米高度處自由落下不能穿透。

      安全帶的使用,防止高空作業人員墜落傷亡,其使用時應高掛低用,不準將繩打結使用,也不應將鉤直接掛在繩上使用,應掛在連接環上。

      洞口臨邊防護:洞口、樓梯口、電梯井口、井架通道口

      臨邊:施工現場邊沿無圍護設施的工作面稱為臨邊,主要包括樓梯邊,樓層邊,屋面、陽臺邊,料臺邊,挑臺、挑檐邊等。

      洞口、臨邊處均應設置醒目的防護欄桿,由上、下兩道橫桿及欄桿柱組成,上桿離地高度1.0—1.2米,下桿離地高度0.5—0.6米。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6

      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應有的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一、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度(略)。

      二、安全生產教育與培訓制度

      項目管理人員必須進行上述安全規范、規程的培訓,并經過考試,合格后方可上崗。

      所有進入現場的操作人員必須分工種進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的教育培訓,新進場工人及變換工種工人必須進行以上安全教育。

      項目在季節性變化時,或節假日前后應根據工程的具體情況對工人進行各種安全教育。

      加強對進場工人的三級安全教育,實行培訓考核上崗,建立勞務承包方培訓檔案制度。

      三、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班前安全活動由各專業工長和班組長主持,在每天工作前進行10~15分鐘班前安全活動。

      班前安全活動主要講述當天工作的安全技術交底或安全注意事項,作業時防護用品和機械設備的正確使用,對于昨天發現隱患如何進行整改。

      班前安全活動由班組長做好每天活動內容以及受教育人簽名,每星期總結一次,并將整理好的記錄交項目專職安全員歸檔。

      四、安全生產檢查、驗收制度

      (1)公司對項目的檢查

      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公司主管安全、文明施工的副總經理為首,公司總工程師、公司技術組、工程組、材料部、設備部及公司安全主任參加組成檢查組,檢查評分標準按《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來進行。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

      公司安全主任不定期對項目進行安全檢查。

      公司對每次檢查提出考評報告,并對項目存在的問題進行現場講解,提出整改的措施,發出整改通知書。項目部根椐檢查提出的.問題定人、定時進行整改,整改完后將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由公司安全主任負責進行復查。

      (2)項目自檢

      項目經理部每周定期對本項目進行一次安全生產大檢查,由項目經理為主,生產負責人、項目技術負責人、材料負責人、設備負責人及項目安全員參加組成檢查組,對檢查出的隱患進行"三定"(定人、定時間、定措施)整改。并填寫《項目安全生產檢查記錄表》,并將整改結果上報公司工程組。

      施工現場要經常進行自檢、互檢和交接檢查。

      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所處的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安全檢查。

      互檢:班組之間開展的安全檢查,相互監督。

      交接檢查:上道工序完畢,交給下道工序使用前,應由工地負責人組織工長、安全員、班組及其它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檢查或驗收,確認合格后,方可交給下道工序使用。

      項目安全員每天對所負責的工程項目的安全情況進行巡回檢查。

      項目專職安全員的巡回檢查,要有巡回檢查記錄,發現問題要發出隱患整改通知單。

      (3)安全驗收

      a腳手架搭設好后,必須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架子班(組)長進行分段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b井字架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c施工現場所使用的施工機具在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施工機具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d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裝完畢,由項目安全員會同項目技術負責人、項目生產副經理、設備負責人、臨時用電安裝負責人進行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五、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交底的要求:

      工程開工時,項目技術負責人應根據工程特點,施工條件以及施工程序,編制項目施工安全交底計劃,明確施工過程中要進行哪些安全交底,交底應包括哪些內容,各次交底應在什么時候由誰負責進行以及交底計劃的執行情況和實施效果由誰來檢查和驗證等內容。

      本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分別由項目技術負責人、各工長負責進行。

      在下列情況下,需進行安全交底:

      a、工程開工前,應進行施工組織設計及整個工程施工安全技術交底。

      b、推廣應用"四新"技術時。

      c、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

      d、特殊過程、關鍵工序施工前。

      e、重要、關鍵結構部位或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工程組位施工前。

      安全交底應滿足國家及行業有關的安全政策、法令、規范、規程、標準等。

      安全交底以書面形式進行,交底后,交底人應組織接受交底人認真討論并及時回答接受交底人提出的問題,待接受人明確交底意圖后,雙方在交底書上簽字。

      六、安全生產合同制度

      為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方針,實現公司安全生產目標,嚴肅安全生產管理,必須以合同形式來約束項目經理部、以及施工班組的行為,以加強全體人員的責任心。

      公司與項目經理部、項目部與勞務承包方、項目經理與班組負責人、項目部與班組工人(職工)均應簽訂安全生產合約書。

      七、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制度

      (1)特種作業是指對操作者本人,尤其對他人和周圍設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因素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者,稱特種作業人員。

      (2)特種作業范圍:電工作業、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機動車輛駕駛、建筑登高架設作業。

      (3)所有從事特種作業者必須持有國家或當地市、縣有關部門或其指定單位的考核上崗證。

      (4)施工現場所有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登記并報公司工程組備案。

      八、施現場消防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防火管理工作,必須認真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于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實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2)項目部應建立健全崗位防火責任制,項目經理是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全面負責施工現場防火工作,實行各級防火制度,明確各崗位防火責任區和職責。

      (3)建立防火檢查制度,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整個施工現場進行防火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項目部每星期組織有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防火進行一次檢查;公司每月對項目進行檢查評比。

      九、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為了及時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職工傷亡事故,積極采取預防措施,防止傷亡事故。制定安全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十、安全生產獎罰制度(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7

      1. 目的

      為了加強危險卒業的安全管理,認真執行好各類工作業票,確保職工的安全與健康,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實用于工程施工必須填寫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3.編制依據

      3.1《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6-01-01實施)

      3.2《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火力發電廠部分)(原能源部發布 1992-09-01實施)(變電所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8-04-01實施)(架空電力線路部分)(原電力工業部發布 1995-04-01實施)

      3.3.dl408—91,049-91《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4.必須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危險作業項目:

      4.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兩臺及以上起重機抬吊、單機雙鉤抬吊作業,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起重機械移位;

      4.2 超載、超高、超寬、超長物件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及運輸;

      4.3 油區進油后明火作業,在發電、變電運行區作業,高壓帶電作業及鄰近高壓帶電體作業;

      4.4 特殊高處腳手架、金屬升降架、大型起重機械、組裝作業;

      4.5 其他危險作業。

      5.安全施工作業票分類、適用范圍

      5.吊裝作業工作票適用范圍;

      5.1.1 起重機滿負荷起吊,移動式起重機在高壓線下方及其附近作業,起吊危險品,起吊不易吊裝的大件或在復雜場所進行吊裝作業。

      5.1.2 超載、超高、超長物體和重大、精密、價格昂貴設備的裝卸幾運輸。

      5.1.3 大型起重機械拆除、組裝作業。

      5.2 多機抬吊工作票適用范圍:

      5.2.1 兩臺及以上起重抬吊作業;

      5.3 起重機械移位工作票適用范圍:

      5.3.1起重機械移位

      5.4 倒閘操作票適用范圍:

      5.4.1 倒閘操作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8

      包頭建工集團第三公司

      (一)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為了認真貫徹消防工作“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指導方針,使每個職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強群眾防范意識,把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現結合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2、施工現場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現場負責人應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設單位應積極督促施工單位具體負責現場的消防管理和檢查工作。

      (2)施工現場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檢查制度,發現火險隱患,必須立即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隱患,要定人員、定時間、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現場發生火警或火災,應立即報告公安消防部門,并組織力量撲救。

      (4)根據“四不放過"的原則,在火災事故發生后,施工單位和建設單位應共同做好現場保護和會同消防部門進行現場勘察的工作。對火災事故的處理提出建議,并積極落實防范措施。

      (5)施工單位在承建工程項目簽訂的“工程合同”中,必須有防火安全的內容,合同建設單位共同搞好防火工作。

      (6)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施工總平面圖、施工方法和施工技術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7)施工現場應明確劃分用火作業、易燃可燃材料堆場、倉庫、易燃廢品集中站和生活區等區域。

      (8)施工現場夜間應有照明設備,保持消防車通道暢通無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強值班巡邏。

      (9)施工作業期間需搭設臨時性建筑物,必須經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批準,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拆除。不得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10)施工現場應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指定專人維護、管理、定期更新,保證完整好用。

      (11)在土建施工時,應先將消防器材和設施配備好,有條件的應敷設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2)焊、割作業點,氧氣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應符合有關規定;如達不到上述要求的,應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離措施。

      (1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并嚴格執行“電焊十不燒"規定。

      (14)施工現場用電,應嚴格執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加強電源管理,防止發生電氣火災。

      (15)冬期施工采用保溫加熱措施時,應進行安全教育;施工過程中,應安排專人巡邏檢查,發現隱患及時處理。

      3、工地防火檢查制度

      (1)項目經理部每月定期組織有關人員進行一次防火安全專項檢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檢查中對防火安全進行檢查。

      (2)檢查以宿舍、倉庫、木工間、食堂、腳手架等為重點部位,發現隱患,及時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內嚴禁使用電爐、煤油爐,檢查時如有發現,除沒收器物外,罰款50元。

      (4)木工間不得吸煙,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積不能及時清運的,處以罰款50元,木工間發現有人吸煙者罰款10元。

      (5)按規定時間對滅火器進行藥物檢查,發現藥物過期、失效的滅火器,應及時更換,以確保滅火器材處于正常可使用狀態。

      4、施工現場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1)一級動火審批制度:

      禁火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氣體的容器以及連接在一起的輔助設備;各種受壓設備;危險性較大的登高焊、割作業;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動火部門填寫動火申請表,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然后提交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后報公司,經公司安全部門主管防火工作負責人審核,在一周前將動火許可證和動火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上一級主管部門及所在地區消防部門審查,經批準后方可動火。

      (2)二級動火審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節假日期間等動火作業,由項目施工負責人在4天前填寫動火許可證,并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項目副經理召集項目安全員、施工負責人、焊工等進行現場檢查,在落實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項目副經理、焊工、項目安全員在申請單上簽名,報公司安全部門審批,批準后方可動火。

      (3)三級動火的審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由申請動火者填寫動火申請單,在3天前提出,經焊工監護人簽署意見后,報項目防火負責人審查批準,方可動火。

      5、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設置的消防器材,由該部位的消防職能人負責維修及保管。

      (2)對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人,按照處罰辦法進行處理。(3)器材保管人員,應懂得消防知識,正確使用器材,工作認真負責。

      (4)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發現超期、缺損的,及時向消防負責人匯報,及時更新。

      6、義務消防隊訓練計劃

      為了保證本工程項目順利實施,保護國家財產及職工生命安全,本工程成立了一支義務消防隊。為更好地發揮義務消防隊的預警預報能力,提高業務素質,成為一支訓練有素、機動靈活、適應工地錯綜復雜的消防環境需要的隊伍,特制訂以下訓練計劃。

      (1)義務消防隊每月組織一次活動,可采用豐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識講座、經驗交流會、參觀觀摩會、觀看錄像等。

      (2)活動的形式和內容由消防領導小組或義務消防隊隊長負責安排,通過活動使隊員們深刻地認識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針對工程實際情況,結合工程進度明確防火重點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識,提高危險因素分析能力和撲救方法。

      (3)及時與當地消防部門建立聯系,搞好消防聯防工作。有計劃地到當地消防部門參與聯誼活動,觀察消防隊員消防演習。

      (4)定期舉辦義務消防隊員消防操作技能訓練,做到“防消結合"。

      (5)根據工程進展實際情況實際情況,適時舉辦一些消防培訓活動。

      7、特殊重點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準在高壓架空線下面搭設臨時焊、割作業場,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種警告牌、操作堆積牌、禁火標志懸掛醒目齊全。

      (3)焊、割作業點與氧氣瓶、電石桶和乙炔發生器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10m,與易燃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得少于30m。

      (4)乙炔發生器和氧氣瓶的存放距離不得少于2m,使用時兩者的`距離不得少于5m。氧氣瓶、乙炔發生器等焊割設備上的安全附件應完整而有效,否則嚴禁使用。

      (5)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必須符合防火要求,按規定應配置一定數量滅火器,嚴格執行“十不燒”規定。

      (6)動火作業前必須執行審批制度,履行交底簽字手續。

      (7)嚴格執行獎懲制度,遵守消防規章制度,對未出大小火災事故,能消除火災隱患或勇敢撲滅火災事故的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違反規定,造成火災事故的人員視情節給予處罰,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材料倉庫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材料倉庫的安全防火由材料倉庫負責人全面負責。

      (2)對進入倉庫的易燃物品要按類存放,并掛設好警示牌和滅火器。(3)經常注意季節性變化情況,高溫期間如氣溫超過380C以上時,應及時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倉庫間電燈要求吸頂,離地不得低于2.4m,電線敷設規范,夜間要按時熄燈。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倉庫邊,如需要堆物時,離倉庫保持6m以外,并掛設好滅火器。

      (6)嚴格檢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檢查工作。

      9、木工間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間由木工組長負責防火工作,對本組作業人員開展經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強防火意識和滅火技術。

      (2)使用機械必須嚴格檢查電器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及隨機開關,破損電線及時更換。

      (3)木工間嚴禁煙火,如發現作業人員抽煙或作業場內有煙蒂按規定罰款處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間內的滅火器,經常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按國標設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檢查工作,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6)木工間非作業人員嚴禁入內,一旦發生人為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0、機修間防火管理制度

      (1)機修間的安全防火工作由機管員全面負責。

      (2)機修間各種防火警告牌必須齊全,各種制度上墻。

      (3)機械設備安放位置選擇合理,電線及配電箱設置規范,做好機械的接地或接零。下班時切斷電源。

      (4)油類物品要歸類存放,配備一定數量有效的滅火器。

      (5)按規定做好每天的檢查工作,發現火災隱患,及時采取措施。

      11、電焊間防火管理制度

      (1)電焊間防火安全工作由組長全面負責,對本組作業人員要加強安全宣傳教育,增強防火觀念和滅火技術水平。

      (2)建立動用明火審批制度,做好審批工作,操作時,應帶好“兩證”(特種工種操作證、動火審批許可證),并配備好滅火器,落實動火監護人,焊割作業應嚴格遵守“電焊十不燒"及壓力容器使用規定。

      (3)作業場內嚴禁煙火,違章按規定罰款處理。

      (4)滅火器掛設必須符合要求,經常進行檢查,發現藥物及壓力表失效時,及時與工地安全員聯系更換。

      (5)各種安全防火警告標志及警告牌必須懸掛醒目、齊全。

      (6)開展經常性防火自我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12、油漆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油漆間設專職的倉庫保管員。

      (2)倉庫保管員應懂得化學危險品的基本性質,工作認真。

      (3)嚴禁庫內吸煙,對違者進行嚴格處罰。

      (4)建立“禁火區”動火審批制度。室內電器設備應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5)正確配置滅火器材,做好定期檢查。

      (6)嚴禁閑人入內。

      13、職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職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長負責,室員共同配合。

      (2)宿舍內嚴禁使用電加熱器具。

      (3)宿舍內電線由電工安裝完畢后,禁止他人亂拉亂接。

      (4)嚴禁躺在床上吸煙,電扇不得放在床內吹風。

      (5)職工宿舍每50設置一只滅火級別不小于3A的滅火器,定期檢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時補換藥物。

      (6)防火工作負責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經常巡視生活區域及宿舍,發現危險因素,及時消除隱患。

      14、食堂間防火管理制度

      (1)工地食堂防火安全工作由炊事班長全面負責,經常對炊事人員進行防火安全教育,提高滅火技術,增強防火意識。

      (2)炊事人員在作業時嚴禁吸煙,使用電器設備時要嚴格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整改。

      (3)食堂間內特別是灶間滅火器必須齊全、有效,各種防火警告牌掛設完整、醒目。

      (4)做好經常性防火檢查工作。

      (5)灶間嚴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員如違反有關規定所引起的火災事故,應追究當事人責任。

      15、獎勵與懲罰

      (1)獎勵方法:

      1)關心消防工作,積極投入消防工作,成績顯著的2)模范遵守消防法規,制止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表現突出。

      3)及時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險隱患、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4)積極撲救火災、搶救公共財產和人民生命財產,表現突出的5)對查明火災原因有突出貢獻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顯著貢獻的。

      7)對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進事跡的個人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2)懲罰規定:

      有下列行為之一,情節較重的,由本單位或上級主管部門給予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

      1)施工人員不按防火制度規定進行施工。

      2)防火負責人不履行職責的

      3)值班人員撤離職守或失職的。

      4)不按規定添置消防器材、設備的責任人。

      5)故意損壞消防器材的。

      (二)防火管理責任制

      1、消防負責人防火責任制

      項目消防負責人是工地防火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地的消防安全,履行以下職責:

      (1)制定并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防火安全管理制度,組織編制火災的應急預案和落實防火、滅火方案以及火災發生時應急預案的實施。(2)擬訂項目經理部及義務消防隊的消防工作計劃。

      (3)配備滅火器材,落實定期維護、保養措施,改善防火條件,開展消防安全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4)管理本工地的義務消防隊和滅火訓練。

      (5)對職工進行消防安全教育,組織消防知識學習,使職工懂得安全動火、用電和其他防火、滅火常識,增強職工消防意識和自防自救能力。

      (6)組織火災自救,保護火災現場,協助火災原因調查。

      2、義務消防隊防火責任制

      (1)模范地遵守和貫徹本單位的防火制度,對違反者進行勸阻。

      (2)了解本單位的防火措施,定期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因素立即解決,并向領導匯報。

      (3)經常維修、保養消防器材設備,保證完好可用,并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需要報請領導添置各種消防器材。

      (4)組織消防業務學習和技術操練,提高消防業務水平。

      (5)組織隊員輪流值勤。

      (6)協助領導制訂本單位滅火的應急預案。發生火警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實施滅火與搶救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調查起火原因,提出改進措施。

      (7)積極參加本地區的消防聯防活動。

      (8)全員達到“三懂三會”,即:懂得防火知識,會報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會使用滅火器材;懂得滅火知識,會撲救初起火災。

      3、現場電工防火責任制

      (1)電工必須持安全生產監察局核發的《電工安全操作證》上崗操作。

      (2)要按照有關規范安裝檢修電氣線路和電器設備。

      (3)配合技術人員正確計算配電線路負荷,配線正確,對配電線路指定專人負責和維修,不得擅自增加用電設備,不得隨便亂裝亂用。

      (4)嚴禁使用銅絲、鐵絲代替熔絲,按容量正確適用熔絲。

      (5)要經常檢查電氣設備運行情況,對超負荷和擅自加大熔絲容量等隱患,及時向有關部門提出整改意見。

      (6)積極主動向用電人員宣傳安全用電常識,組織職工進行電器知識講座,制止違章用電行為。

      (7)配合義務消防員對電器防火器材進行維護。

      (8)要掌握排除電氣故障的方法,并會使用滅火器撲滅電氣火災。

      4、木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在木工間和木工作業場所吸煙。

      (2)禁止在木工間使用明火。

      (3)在操作各種木工機械前,仔細檢查電器設備是否完好。

      (4)在工作完畢和下班時,清理場地,將木屑、刨花堆放到安全地點,并切斷電源,關閉門窗。

      (5)要積極參加消防活動,掌握防火滅火知識。

      5、倉庫管理人員防火責任制

      (1)不準攜帶火種入庫。

      (2)不準在庫房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3)不準在庫房內設置辦公室和工場間。

      (4)不準在庫房內架設臨時電線和使用60W以上的白熾燈,使用有鎮流器的燈具,應將鎮流器安裝在庫房外。

      (5)不準在庫房內存放倉庫人員使用的油棉紗、油手套等物品。

      (6)要將各類物資分類、限額存放;堆放的物資留出頂、燈、墻、柱、堆等防火間距。

      (7)認真檢查物資堆放安全情況,離開倉庫時切斷電源,并關閉門窗。

      (8)掌握儲存物資性質和防火滅火知識,發現火災后能熟練使用滅火器材,及時撲救。

      6、焊工防火責任制

      (1)有《焊、割工種消防專業培訓合格證》,實習員沒有正式焊工在場指導,不準從事焊、割作業。

      (2)凡屬一、二、三級動火審批范圍的焊、割作業,未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和落實防火、防爆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3)不了解焊、割現場和周圍的安全情況,不準焊、割。不了解焊、割件內部是否安全時,不準焊、割。

      (4)盛裝過可燃、易燃氣體、液體的各種容器、管道、倉間、罐柜等,未經清洗和測爆,沒有安全保障時,不準焊、割。

      (5)在用可燃材料作保溫、冷卻、隔聲、隔熱、裝飾的部位,未采取切實可靠的防火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6)有壓力或密封的容器、管道,不準焊、割。

      (7)焊割部位附近堆有易燃、易爆物品,在未作徹底清理或采取切實有效的措施之前,不準焊、割。

      (8)因火星飛濺、導體傳熱和感應能引起焊割部位毗連的物體、建筑物或爆炸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準焊、割。

      (9)有與明火作業相抵觸的情況,不準焊、割。

      7、油漆工防火責任制

      (1)禁止火種進入工作現場。

      (2)禁止使用明火加溫或在密閉狀態下溶解漆料。

      (3)禁止亂倒剩余漆料溶劑。

      (4)隨領隨用油漆溶劑、剩料要及時加蓋,注意儲存安全。

      (5)經常清除工作場地的油漆沉積物,并要注意工作場地的通風。

      (6)掌握防火滅火知識,熟練使用滅火器材。

      8、門衛、警衛人員防火守則

      (1)嚴格執行值班制度,對違反防火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勸阻和制止。

      (2)嚴禁任何人擅自將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帶入施工現場。

      (3)要加強夜間巡邏,認真檢查火源、火種和電源等重點部位的防火安全,并做好值班記錄。

      (4)要掌握單位內重點部位生產儲存物資的性質和滅火器材的分布情況,會使用滅火器材撲滅初起火災。

      (5)要熟悉火災、救護、公安報警和上級主管部門電話號碼,發生火災,及時報警。

      9、職工防火守則

      (1)在消防負責人領導下,學習消防知識,懂得消防工作重要性。

      (2)愛護消防設施及消防器材。

      (3)自覺遵守工地有關部位的消防制度。聽從職能人員的勸告。

      (4)嚴禁在床上吸煙及亂扔煙頭,嚴禁私自亂拉亂接電器設備。

      (5)嚴禁在宿舍內使用電加熱器具和燃氣具。

      (6)發現有火災險情立即向領導反映,避免事故發生。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9

      第一節管理目標

      要求各施工單位依據gb/t24001-(1996) / iso14001-(1996)環境管理標準和我集團環保手冊,建立iso14000環保體系,制定環境方針、環境目標和環境指標,配備相應的資源,遵守法規,預防污染,節能減廢,實現施工與環境的和諧,達到環境管理標準的要求,確保施工對環境的影響最小,并最大限度地達到施工環境的美化,選擇功能型、環保型、節能型的工程材料設備,不僅在施工過程中達到環保要求,而且要確保整體工程成為使用功能完備的綠色建筑。

      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北京市關于施工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的各項規定。使施工現場成為干凈、整潔、安全和合理的文明工地,使之成為北京市“安全文明樣板工地”。

      鑒于本工程特殊的周邊環境,我們將重點控制和管理現場布置、臨建規劃、現場文明施工、大氣污染、對水污染、噪音污染、廢棄物管理、資源的合理使用以及環保節能型材料設備的選用等。在制定控制措施時,考慮對企業形象的影響、環境影響的范圍、影響程度、發生頻次、社區關注程度、法規符合性、資源消耗、可節約程度以及對材料設備對建筑物環保節能的效果等。

      第二節組織保證

      1、在項目經理部建立環境保護體系,明確體系中各崗位的職責和權限,建立并保持一套工作程序,對所有參與體系工作的人員進行相應的培訓。

      2、施工現場必須嚴格管理,項目經理部成立10人左右的場容清潔隊,每天負責場內外的清理、保潔,灑水降塵等工作。

      第三節工作制度

      1、建立“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例會制度,總結前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情況,布置下一階段的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工作。

      2、建立并執行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檢查制度。由監理單位組織各施工單位的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管理負責人參加的聯合檢查,對檢查中所發現的問題,開出“隱患問題通知單”,各施工單位在收到“隱患問題通知單”后,應根據具體情況,定時間、定人、定措施予以解決,監理單位及各有關部門應監督落實問題的解決情況。

      第四節管理措施

      一、場容布置

      1、根據施工現場情況開設大門,大門門扇為雙開,完全封閉式,且開啟自如,車輛出入時打開,不用時關閉。做到封閉式管理,人員出入要申請、登記。

      2、對現有圍墻按當地城區要求進行統一粉刷裝飾,做到牢固、美觀、封閉完整的要求。

      3、為美化環境,在主要出入口和圍墻邊進行綠化和擺放盆花。

      4、在主要大門口明顯處設置標牌,標牌寫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地負責人,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內容,字跡書寫規范、美觀,并經常保持整潔完好。

      5、大門口內設二圖五板(即:施工現場平面圖、施工現場衛生區域劃分圖、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施工現場消防保衛管理制度板、施工現場現場管理制度板、施工現場環境保護管理制度板、施工現場行政衛生管理制度板。)

      二、防止對大氣污染

      1、施工階段,定時對道路進行淋水降塵,控制粉塵污染。

      2、建筑結構內的施工垃圾清運,采用搭設封閉式臨時專用垃圾道運輸或采用容器吊運或袋裝,嚴禁隨意凌空拋撒,施工垃圾應及時清運,并適量灑水,減少粉塵對空氣的污染。

      3、水泥和其他易飛揚物、細顆粒散體材料,安排在庫內存放或嚴密遮蓋,運輸時要防止遺灑、飛揚,卸運時采取碼放措施,減少污染。

      4、現場內所有交通路面和物料堆放場地全部鋪設混凝土硬化路面,做到黃土不露天。

      5、對運輸車要加強防止遺撒的管理,要求所有運輸車卸料溜槽處必須裝設防止遺撒的活動擋板,混凝土卸完后必須清理干凈方準離開現場。

      6、在出場大門處設置車輛清洗沖刷臺,車輛經清洗和苫蓋后出場,嚴防車輛攜帶泥沙出場造成道路的污染。

      7、現場內的采暖和燒水茶爐均應采用環保產品。

      三、防止對水污染

      1、確保雨水管網與污水管網分開使用,嚴禁將非雨水類的其它水體排進市政雨水管網。

      2、現場交通道路和材料堆放場地統一規劃排水溝,控制污水流向,設置沉淀池,污水經沉淀后再排入市政污水管線,嚴防施工污水直接排入市政污水管線或流出施工區域污染環境。

      3、施工現場廁所設沉淀池,將廁所污物經過沉淀后排入市政的污水管線。

      4、加強對現場存放油品和化學品的管理,對存放油品和化學品的庫房進行防滲漏處理,采取有效措施,在儲存和使用中,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體。

      四、防止施工噪音污染

      1、現場混凝土振搗采用低噪音混凝土振搗棒,振搗混凝土時,不得振鋼筋和鋼模板,并做到快插慢拔。

      2、嚴格控制強噪聲作業,對混凝土輸送泵、電鋸等強噪音設備,以隔音棚遮擋,實現降噪。

      3、模板、腳手架在支設、拆除和搬運時,必須輕拿輕放,上下、左右有人傳遞。

      4、使用電鋸切割時,應及時在鋸片上刷油,且送料速度不能過快。

      5、使用電錘開洞、鑿眼時,應使用合格的電錘,及時在鉆頭上注油或水。

      6、加強環保意識的宣傳。采用有力措施控制人為的施工噪聲,嚴格管理,最大限度地減少噪音擾民。

      7、塔吊指揮使用對講機來取代起重工的`吹哨聲,消除此項噪音污染。

      8、木工棚及高噪音設備實行封閉式隔音處理。

      五、廢棄物管理

      1、施工現場設立專門的廢棄物臨時貯存場地,廢棄物應分類存放,對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廢棄物必須單獨貯存、設置安全防范措施且有醒目標識。

      2、廢棄物的運輸確保不散撒、不混放,送到政府批準的單位或場所進行處理、消納。

      3、對可回收的廢棄物做到再回收利用。

      六、材料設備的管理

      1、對現場堆場進行統一規劃,對不同的進場材料設備進行分類合理堆放和儲存,并掛牌標明標示,重要設備材料利用專門的圍欄和庫房儲存,并設專人管理。

      3、對廢料、舊料做到每日清理回收。

      4、使用計算機數據庫技術對現場設備材料進行統一編碼和管理。

      七、環保節能型材料設備的選擇

      以建設方和建設方代表為主導,在材料設備選型方面,遵從以下原則:

      1、滿足設計要求

      2、滿足規范要求

      3、滿足質量和建筑物所特有的使用功能要求

      4、滿足環保、節能要求,具有良好的使用壽命,便于今后建筑物的維護和管理,達到降低建筑物維護管理費用和建筑物運營費用的目的。

      八、室內環境污染控制措施

      本工程屬于一類民用建筑,必須按照《民用建筑工程室內環境污染控制規范》(gb50325-20xx)的要求,嚴格做好室內環境污染的控制工作,否則室內環境質量驗收不合格將不能投入使用。

      1、土壤中氡濃度控制

      本工程設計圖紙中未顯示出該工程需采取防氡工程措施,則土方回填時盡可能多的用原土回填,若不得不采用異地土,必須進行鐳-226、釷-232、鉀-40的比活度測定,符合要求方可使用。

      2、材料選擇

      本工程施工必須采用a類無機非金屬建筑材料和裝修材料。

      本工程需重點控制的材料則主要為混凝土、隔墻、裝修用砂、石(豆石)、水泥、石材、板材、涂料等建筑材料,其放射性指標限量應符合下表規定:

      測定項目

      限量

      內照射指數

      小于等于1.0

      外照射指數

      小于等于1.0

      上述材料進場時,必須具有放射性指標檢測報告并符合規范要求,同時現場還要取樣復驗,否則不得使用。

      另外,內墻面和頂棚涂料必須有總揮發性有機化合物和游離甲醛含量檢測報告并取樣復驗,不合格嚴禁使用。

      嚴禁在工程室內用有機溶劑清洗施工用具。

      工程驗收時,室內環境污染物濃度檢測結果應符合下表要求:

      污染物

      一類建筑工程

      氡(bq/m)

      小于等于200

      游離甲醛(mg/ m)

      小于等于0.08

      苯(mg/ m)

      小于等于0.09

      氨(mg/ m)

      小于等于0.2

      tvoc(mg/ m)

      小于等于0.5

      九、其他措施

      1、對易燃、易爆、油品和化學品的采購、運輸、貯存、發放和使用后對廢棄物的處理制定專項措施,并設置專人管理。

      2、對施工機械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修保養,保證設備始終處于良好狀態,避免噪音、泄漏和廢油、廢棄物造成的污染,杜絕重大安全隱患的存在。

      3、生活垃圾與施工垃圾分開,并及時組織清運。

      4、施工作業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圍墻以外逗留、休息,人員用餐必須在施工現場圍墻以內。

      5、對水資源應合理再利用,如將沉淀后抽出的淺層水用于沖洗車輛、降塵和沖洗地面。

      6、項目經理部配置粉塵、噪聲等測試器具,對場界噪聲、現場揚塵等進行監測,并委托環保部門定期對包括污水排放在內的各項環保指標進行測試。項目經理部對環保指標超標的項目及時采取有效措施進行處理。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0

      一、雨期施工階段及降雨等級劃分

      1.雨期施工階段劃分

      根據我國各地區歷年實測資料統計,每年6~9月份的平均降雨量,占年平均降雨量的60%-80%左右,因此稱6~9月份為雨期(各地區以當地實測資料統計為準,確定當地的雨期施工階段)。

      2.降雨分小雨、中雨、大雨、暴雨、大暴雨、特大暴雨幾個等級。

      3.(1)小雨,現象描述為雨能使地面濕潤,但不泥濘,一天內降雨量為1~10mm。

      (2)中雨,現象描述為雨降到屋頂上有淅淅聲,凹地積水,一天內降雨量為10~25mm。

      (3)大雨,現象描述為降雨如傾盆,落地四濺,平地積水,一天內降雨量為25~50mm。

      (4)暴雨,現象描述為降雨比大雨還猛,能造成山洪暴發,一天內降雨量為50~100mm。

      (5)大暴雨,現象描述為降雨比暴雨還大,或時間長,造成洪澇災害,一天內降雨量為100~120mm。

      (6)特大暴雨,現象描述為降雨比大暴雨還大,造成洪澇、泥石流、山體滑坡等災,一天內降雨量>200mm。

      二、雨施的特點和重點

      1.嚴格按照雨季施工有關規定、規程的要求,提前制定切實可行的雨施方案,并嚴格落實。按照集團公司《施工組織設計管理規定》,雨期進行地基基礎施工的方案由項目部(或分公司)技術負責人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共同編制,同時填寫“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編制會議紀要”,經項目(或分公司)經理簽字同意后,上報公司技術部(電子版)。公司技術部對上報的方案進行審批(三個工作日內);其他工程雨期施工方案由項目部(或分公司)技術負責人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共同編制,本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

      2.各新開工程應盡快形成基坑的擋水及現場排水設施。

      3.加強基坑邊坡的支護的設計、施工、驗收、監測、移交等工作。

      4.提前做好雨施的宣傳、培訓、動員工作。

      5.按照雨施方案要求,準備好雨施及防汛的物資、設備、機械、人員、通訊等。

      6.各項目部根據工程特點制定雨期施工方案,加強施工組織,保證工程質量。

      三、雨期施工準備及要求

      1.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領導小組:

      組長:xx

      副組長:xx

      組員:xxx

      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工程部,電話xxxxxxx;聯系人:xxxxx

      2.雨期施工管理流程及各項準備工作

      (1)各單位應成立相應的雨、汛期施工領導小組,由項目部(分公司)經理任組長,受公司雨期施工、防汛領導小組領導;并組織有關人員成立防洪、防汛搶險隊。

      (2)各單位要針對所承建工程的特點、施工部位、進度計劃編制切實可行的雨期施工方案,并按規定完成方案審批、備案工作。

      (3)雨期施工前,各項目部應組織有關人員進行學習,并向工程、質量、安全、物資等有關部門進行技術交底,各相關部門應按照技術交底內容提前做好物資、設備、人員等施工現場準備工作。

      (4)各單位對審批后的雨期施工方案、以及其它相關方案(護坡、外架子等方案)應認真落實,并對雨施的各項準備工作和方案的落實情況進行檢查驗收,6月1日前將自檢情況以書面形式報施工管理部。

      (5)施工管理部將組織公司相關部室于6月下旬對重點工程進行雨施工作檢查,具體時間另行通知。檢查重點是雨期施工方案、技術交底及雨期施工準備情況、現場實際落實情況等。

      3.雨期施工方案

      雨期施工方案的編制原則是:確保工程施工質量與安全,經濟合理,有效地減少降雨給施工帶來的影響。

      雨期施工方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編制依據;

      (2)工程概況及雨施情況:簡述工程概況,重點闡述雨期施工項目、部位、主要工程量及預計施工時間;

      (3)雨期施工部署:成立雨期施工防汛領導小組,雨期施工流水段劃分,勞動力、進度安排等;

      (4)雨期施工準備:雨施的技術準備,包括雨施方案、交底、雨施應急預案的編制、交底等;雨施物資材料的準備,包括抗洪搶險物資、施工物資、機械設備計劃等;雨施現場準備,包括現場硬化、排水設施準備等。

      (5)雨期施工主要措施;

      (6)雨期施工質量、安全防護、環保等措施和應急預案;

      (7)附圖。主要包括:標明現場防汛物資、設備存放位置、防汛重點控制部位和排水流向的平面圖,防汛組織機構流程圖及有關計劃用表等。

      4.雨施期間應及時向施工管理部詢問月、旬天氣預報。項目部/分公司設專人每日收聽天氣預報,根據天氣變化合理組織施工。

      四、施工道路及臨時設施管理

      1.施工道路與場地

      (1)施工道路應將路基碾壓堅實、做好面層及排水溝、排水涵管等設施,確保雨期道路循環通暢,不淹不沖,不陷不滑。

      4.1.2在做施工技術準備時,應根據工程場地地形特點和環境情況,因地制宜地妥善設置綜合排水設施,確保及時將積水排出場外。

      4.1.3凡有可能積水的區域,應事先填筑平整。各種構件、大型模板、機具等的存放場地以及現場鋼木加工和預制構件的生產場地,應分層碾壓密實,嚴禁積水,防止雨季下沉。

      4.1.4場地排水坡度不應小于3‰,并能防止場地周邊地區的水流入。排水溝坡度不應小于5‰。

      4.1.5多個單位在同一現場施工時,應由總包單位制定統一的總體控制措施,各分包單位嚴格落實。

      4.2臨時設施

      4.2.1現場臨時設施的搭設,應嚴格按照各有關規定實施,防汛器材要備齊并按有關規定發放。

      4.2.2雨季施工前,對各類倉庫、變電站、配電室、配電箱、機具料棚、食堂、宿舍(包括電氣線路)等進行全面檢查,加固補漏。對于危險建筑必須及時處理。

      4.3腳手架

      4.3.1腳手架的設計、搭設必須符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要求,搭設后未經專業驗收合格的腳手架,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3.2雨期施工前,要對各類架子區域的防洪排水設施進行認真地清理和修復,確保排水有效,不沖不淹,不陷不沉。

      4.3.3雨期施工中,要經常檢查各類架子的根部及與建筑物拉結牢固情況。要及時維護和加固立桿、掃地桿、立柱、拋撐等根部的墊板墊木。確保墊設位置正確,平穩牢固。

      4.3.4要經常檢查和及時維修加固各類人行腳手板和斜坡坡道的腳手板及防滑條。確保架板穩固,防滑措施有效。為確保防滑效果,不宜使用鋼筋或竹板做防滑條,在斜面上鋪設的腳手板,不宜使用鋼跳板。

      4.3.5要經常檢查和維護調整各類架子的纜風繩拉線。各拉線的緊張度要平衡,拉線地錨區域不得積水。

      4.3.6腳手架、提升井架等超高架子要有妥善的防雷保護設施。

      4.3.7大風大雨后,須對腳手架進行檢查,并做好檢查記錄,經施工負責人確認后,方可使用。雨期施工期間,要加強對各類架子的沉降量及垂直度的觀察測定,做好觀測記錄,發現異常情況要及時采取有關措施予以解決。

      5、雨期工程施工技術要求

      5.1土方與基礎工程

      5.1.1在進行土方與基礎工程施工時,應盡量安排在雨期以前完成。確需在雨期施工的,應在施工組織設計或雨期施工方案中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質量保證措施和安全措施。土方開挖前要備好防洪器材和排水機械設備。

      5.1.2要防止基坑(槽)進水泡槽。挖土前要在工作區域四周做好擋水墻、排水溝等截水排水設施,防止區域以外的水流入。土方開挖宜從上到下分層分段依次進行,同時做成一定坡勢,以利集水外排。基底成型時宜同時在基層做好排水溝、集水井等抽排系統,下雨時及時排除落雨,防止雨水泡槽。

      5.1.3要嚴防滑坡和邊坡塌方。雨期施工中基坑(槽)邊坡支護的設計應比常規設計適當從嚴。應制訂詳細的邊坡和臨近構筑物變形監測方案并在基坑支護和基礎施工期間認真實施。

      5.1.4邊坡開挖后要及時防護,避免雨水沖刷。

      5.1.5基坑挖好后要迅速協調組織好釬探、驗槽等工作,盡量減少槽基暴露時間。

      5.1.6灰土墊層地基的施工宜采用小步距流水段,加緊各工序的銜接,灰土打完后應及時進行基礎施工并防止雨淋浸泡等。

      5.1.7基礎混凝土施工時必須考慮隨時準備遮蓋擋雨和排出積水。箱形基礎、筏形基礎的底板上,應在適當位置增設集水坑,以利雨水的排除。

      5.1.8樁基施工前,應將場地平整并碾壓密實,四周做好排水溝,防止下雨時造成地表松軟,影響成樁質量。樁孔要隨鉆、隨灌混凝土,防止出現灌水塌孔。

      5.1.9回填土應在晴天進行。回填時除按照正常施工的有關規定外,還應嚴格控制土的含水量,必要時采用翻曬晾干措施。雨天和基槽有積水時不能進行回填。

      5.1.10嚴格控制坡頂荷載,荷載的大小以及距邊坡的距離應符合方案設計要求。

      5.1.11降水工程應加強雨天的觀測,繪制地下水位曲線圖,與配合單位做好信息反饋工作。如有問題及時解決。

      5.1.12基坑支護工程施工方案編制、審查應嚴格執行建設部《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施工方案編制及專家論證審查辦法》(建質[20xx]213號)的規定。

      5.2砌筑工程

      5.2.1砌筑工程施工前,要檢測各種砌塊的含水率。控制砂漿的稠度,受雨沖刷而失漿的砂漿,應重新加灰攪拌后才能使用。砂漿應隨拌隨用。

      5.2.2每日收工時應妥善覆蓋砌體表面,防止突然降雨沖走砂漿,致使砌體傾斜倒塌或影響質量。

      5.2.3剛砌成的砌體若經雨水沖刷,砂漿中膠結料流失較重時,應拆除重砌。

      5.2.4下雨時,禁止露天砌筑作業。在小雨中必須砌筑時,應適當減少砂漿稠度,減少日砌筑高度。

      5.2.5大于1.5m高的底板防水保護墻如與邊坡無可靠拉結及有效的排水措施,其背后不得回填土。

      5.3鋼筋混凝土工程

      5.3.1因雨期砂石含水率變化幅度較大,混凝土攪拌站要及時測定砂石含水率,并調整水灰比,嚴格控制坍落度,確保混凝土質量。各項目部現場應加強對商品混凝土的質量驗收。

      5.3.2不宜冒雨露天澆灌混凝土,開盤前應與氣象部門聯系,掌握天氣變化情況,避免遇雨影響混凝土施工質量。

      5.3.3對終凝前的混凝土,應及時覆蓋防止受雨沖淋。

      5.3.4合模后如不能及時灌筑混凝土時,應在模板的適當部位預留排水孔,雨后模內積水排除干凈后才可澆筑混凝土。

      5.3.5涂刷水溶性脫模劑的模板,應采取相應措施,防止雨水沖刷脫落,影響脫模及混凝土表面質量。脫模劑涂刷后經歷大雨沖刷或流失嚴重的,合膜前應重新涂刷脫模劑。

      5.3.6在澆灌混凝土中遇雨不能連續施工時,應按規范規定留置施工縫并覆蓋防雨材料,雨后繼續施工時,應先對接合部位進行處理后再進行澆筑。

      5.3.7雨期施工期間應加強防風緊固措施。各類模板臨時停放,均應按有關規定,進行防風固定。

      5.3.8大模板合模過程中,如遇突然的大風大雨,應將模板固定穩固后再離開。

      5.3.9竹、木模板及方木、支撐構件等用完后碼放整齊,下部墊好墊木,陰雨天氣及時覆蓋塑料布,防止木材變形。

      5.3.10遇大雨大風后,應對模板和支撐重新進行一次校驗和加固,防止模板松動或支撐下陷。

      5.3.11鋼筋現場儲備量應合理,避免長期儲存淋雨產生老銹。鋼筋在安裝前應清除表面淤泥、老銹。

      5.3.12鋼筋焊接面不得有水珠,在雨天嚴禁施焊,防止觸電事故發生。

      5.4吊裝工程

      5.4.1雨期施工前,機械租賃單位應聯合使用單位對在使的塔吊進行全面的'檢查,并做好記錄。若有問題,及時報告并解決。

      5.4.2塔吊使用前必須檢查避雷及接地接零保護是否有效,雨后還必須及時檢查塔吊路基有無下沉現象,發現問題要立即采取措施,妥善解決。

      5.4.3采用履帶起重機或輪胎起重機時,要防止停機位置的土基浸水軟化。在人工填土上停機作業時,宜采用活動路基箱或枕木等措施,防止吊機起荷作業時,機體或支腿下陷傾斜。

      5.4.4雨中不宜吊裝作業和露天焊接作業。

      5.4.5吊裝作業期間遇雨時,必須對已就位的構件做好支撐加固,方可收工。

      5.4.6大風大雨后,要進行塔吊基礎觀測和塔身垂直度的觀測,合格后方可使用。

      5.5屋面工程

      5.5.1屋面工程施工時,應掌握近期天氣預報,嚴禁在雨中進行防水施工作業。

      5.5.2屋面上鋪筑保溫層時,應及時做好上部找平層,以防突然降雨淋濕或浸泡保溫層。

      5.5.3結構封頂后,未及時進行屋面施工的,應對屋面的預留洞口進行封堵,防止漏水。

      5.6裝飾工程

      5.6.1室內裝修宜在屋面樓地面工程完成后進行,或采取先做地面,堵嚴各種孔洞、板縫,防止上層向下漏水。

      5.6.2室外抹灰和飾面磚鑲貼應及時注意苫蓋,防止突然降雨沖刷。降雨時禁止進行外墻面裝修作業。

      5.7水暖、電氣工程

      5.7.1在基礎工程施工時,應將水暖、電氣的穿墻套管或預留洞口及時封閉,防止雨水及泥砂沖入。

      5.7.2地下的水暖、電氣工程,在備齊材料并做好各項施工準備后,再挖溝槽,抓緊施工安裝,同時要做好防洪排水設施,防止溝槽灌水。暖溝進戶口要設臨時擋水封閉。

      5.7.3電氣墻體預埋管、盒、箱等,均要隨預埋隨封閉管口,防止降雨進水,門頭、雨罩和挑檐部位的預埋電線管、燈頭盒等,均應先做好其本身及其連接節點部分的封閉,再澆灌混凝土,確保使用時管腔內不進水。

      5.7.4通過屋面的暖、衛、煤、電視天線等立管,在施工中要隨時做好管口臨時遮擋封閉,防止突然降雨灌水。并應及早做好正式防雨防水節點。

      5.7.5高層建筑在結構完成后,要及時做好避雷設施,以保安全。

      5.7.6室內下水與室外管道接通前,應先將室外檢查井臨時加高圍檔,防止因室外場坪工程未完降雨而灌入井中沖入室內。

      5.7.7電氣安裝管內穿線以前,應從上往下對管路吹掃,以防止管內存有積水。

      6、雨期施工物資及設備管理

      6.1材料、構件儲存及保管

      6.1.1各種材質的門窗及其配件、細木制品等,宜水平存放,有防雨防曬措施。存放場地應保持干燥,底層要擱置在調平的墊木上。墊木應沿邊框和中格部位合理布置。

      6.1.2砂子、豆石、陶粒等松散材料,堆放周圍要加以圍護,防止被雨水沖散。

      6.1.3水泥、耐水膩子等應存在庫房內并墊高20cm,現場堆放的白灰等必須架空20cm以上,陰雨天氣用苫布及時覆蓋。現場不宜對方過多水泥、白灰,宜根據施工進度分批進場。

      6.1.4彩色石碴要按規格品種分隔圍護堆放,下墊上苫,防止水沖流散混雜。

      6.1.5各種石膏板、配筋加氣板、各類輕質復合隔墻板材,嚴禁雨淋、浸水、受潮。

      6.1.6鋼筋堆放料場做好排水工作,堆放時應架空,減少鋼筋生銹情況。直螺紋絲頭必須戴帽,雨天應覆蓋塑料布,套筒嚴禁露天堆放。

      6.2機械設備

      6.2.1現場機械操作棚(如攪拌機、卷揚機、電焊機、木工機械、鋼筋機械等),必須搭設牢固,防止漏雨、潲雨和積水。

      6.2.2用電的機械設備要按相應規定做好接地或接零保護裝置,并要經常檢查和測試有效性及靈敏性。

      6.2.3塔吊基礎要做專業設計,做好排水溝槽,防止積水影響塔基穩定。

      6.2.4塔吊如距高壓線較近時,應做三組三角地線,以減弱雨期施工的靜電感應。

      6.3電氣設備

      6.3.1在雨期施工前,應對現場所有動力及照明線路、供配電電器設施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對存在線路老化、安裝不良、瓷瓶裂紋、絕緣降低以及跑漏電等問題,必須及時更換。

      6.3.2配電箱、電閘箱等,要采取防雨、防潮、防淹、防雷等措施,外殼要做接地保護。

      6.3.3現場的腳手架、提升架、外用電梯等,均應設置避雷裝置,并要經常檢查和遙測。

      6.3.4動力設備的接地線不得與避雷地線共用。接地線如需拆換時,必須先做好新的接地線后再進行。

      6.3.5線路架設及避雷系統敷設時,應掌握氣象預報情況,嚴禁在雷雨天氣中作業。

      7、主要安全要求

      7.1各單位編制的雨期施工方案中,各項措施應根據工程特點貫徹防觸電、防坍塌、防雷擊、防暴風、防中暑、防食物中毒。并編制雨期施工應急預案。

      7.2雨天施工人員必須配備雨衣、雨靴等相應的防護用品。

      7.3加強教育,防止雷雨天樹木、旗桿導雷傷人。

      7.4雨季期間應加強現場排水設施、管線、廁所的維護和清掏,防止積、漫水。消滅積水死角,避免孳生蚊蠅。雨施前應全面檢查整修現場排水系統。

      7.5已完結構的樓板預留孔洞應及時封堵,防止雨水逐層漫流。

      7.6臨近高壓線的工程應定期檢查高壓線的防護情況,外電架空線安全防護腳手架應高于架空線1.5m,所有導電線路嚴禁與防護架子相連。施工人員嚴禁在防護架子下躲雨。

      7.7大風、大雨天氣禁止從事露天高空作業。

      7.8防汛物資應明確標識,嚴禁隨意挪用。

      7.9現場應在明顯的位置公布天氣預報,根據天氣情況靈活安排施工任務,避免窩工。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1

      1、所有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認真履行公司各項崗位職責和管理制度

      2、嚴格履行與公司安全生產部簽訂的安全責任書中的各項條款。

      3、在設備正常運轉過程中,嚴格按照機械操作規程和崗位職責要求進行操作,同時還要定期對設備進行檢查、維修保養。

      4、務必認真填寫機械設備運轉記錄及維修保養記錄,否則,按照安全責任書中有關條款進行處罰。

      5、每臺機械的機長必須要有聯系方式,保證24小時能夠聯系上,遇有問題及時匯報,確保正常的設備運轉和設備安全。

      6、需要請假或著離開自己的崗位時,必須提前3天告訴公司安全生產部且等候安排后方可離開,不得擅自離開,否則,離開時間不計發以前所有工資,并對由此帶來的經濟后果負責及承擔費用。

      7、操作人員作業過程中,嚴禁24小時大倒班。每班作業時間不能超過12小時。交接班時要及時到位。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

      8、嚴禁將設備交給其他閑雜人員進行操作,每發現一次,就按照安全責任書中的'相關條件進行處罰。嚴禁操作人員私自帶學徒人員,發現一次,將給予辭退并扣除責任人員全額工資。

      9、服從和執行項目上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制度,拒絕違章操作要求。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2

      安全生產費用(以下簡稱安全費用)是指企業按照規定標準提取在成本中列支,專門用于完善和改進企業或者項目安全生產條件的資金。安全費用按照“企業提取、政府監管、確保需要、規范使用”的原則進行管理。

      一、根據法律法規規定;

      1、建設工程施工企業以建筑安裝工程造價為計提依據。各建設工程類別安全費用提取標準如下:房屋建筑工程為3.0%;

      建設工程施工企業提取的安全費用列入工程造價,在競標時,不得刪減,列入標外管理。國家對基本建設投資概算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2、建設工程施工企業安全費用應當按照以下范圍使用:

      (一)完善、改造和維護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支出(不含“三同時”要求初期投入的安全設施),包括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系統、洞口、臨邊、機械設備、高處作業防護、交叉作業防護、防火、防爆、防塵、防毒、防雷、防臺風、防地質災害、地下工程有害氣體監測、通風、臨時安全防護等設施設備支出;

      (二)配備、維護、保養應急救援器材、設備支出和應急演練支出;

      (三)開展重大危險源和事故隱患評估、監控和整改支出;

      (四)安全生產檢查、評價(不包括新建、改建、擴建項目安全評價)、咨詢和標準化建設支出;

      (五)配備和更新現場作業人員安全防護用品支出;

      (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支出;

      (七)安全生產適用的新技術、新標準、新工藝、新裝備的`推廣應用支出;

      (八)安全設施及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支出;

      (九)其他與安全生產直接相關的支出。

      3、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內部安全費用管理制度,明確安全費用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職責及權限,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安全費用。

      二、安全生產費用的核算與統計

      1、財務科、項目部應設置相關會計科目,對安全生產費用進行專戶核算,并設置相應的輔助核算項目進行輔助核算。

      2、項目安全部應建立《安全生產費用臺賬》、《安全生產固定資產臺賬》和《安全生產物品使用臺賬》。安全部要同步收集其財務、設備和物資部門等建立的安全生產費用臺賬。確保安全生產費用開支依法合規,經得起檢查。

      3、項目部每月24日前向項目安全部報送《安全生產費用使用統計表》和《安全生產費用實物臺賬》,由項目進行審核匯總報公司安全科、財務科。

      4、安全生產投入的考核與監督

      由公司財務科、安全科、工程科、設備科等部門負責人組成考核小組,每年對安全生產費用的提取和使用情況進行一次考核。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3

      施工合同的訂立依據;簽訂程序;注意事項;審查要點

      《合同法》第二條將合同定義為“平等主體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組織之間設立、變更,終止民事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任何合同均具備三大要素,即主體、客體和內容。主體指簽約雙方或多方當事人;客體也叫標的,如:工程項目、貨物、勞務等;內容指當事人之間的具體的權益和義務。

      從合同理論上說,建設工程合同也是廣義的承攬合同的一種。建設項目關系的多元性、多變性、金額大、履約周期長等特征、競爭激烈等因素,構成和加劇了工程合同的風險性。施工合同又是建設工程合同中的主要合同,是開發項目工程施工管理的源頭,是進行工程建設的質量控制、進度控制、費用控制的主要依據之一。

      為了加強開發企業工程合同的管理工作,提高各級管理人員訂立工程合同的管理水平和相關法律常識,指導工程合同的簽訂工作,維護自身權益,防范合同風險,根據以往合同簽訂中的經驗和教訓寫了《〈建筑工程合同〉的訂立及注意事項》一文,供大家在以后的合同簽訂中參考。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的依據和條件

      1.1施工合同訂立的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

      (2)《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

      (3)《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

      (4)《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

      1.2施工合同訂立應具備的條件

      (1)初步設計已經批準

      (2)有能夠滿足施工需要的設計文件和有關技術資料

      (3)建設資金和主要建筑材料設備來源已經落實

      (4)通過招標選擇承包單位的工程,其中標通知書已經下達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和簽訂程序

      2.1施工合同的內容

      承發包方應盡可能采用標準的合同范本訂立施工合同,通常按所選定的標準合同示范本本(國家建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印發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GF-1999-DZ01)或雙方約定的合同條件協商簽訂。《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主要適用于各類公用建筑,民用住宅,工業廠房,交通設施及線路,管道的施工和設備安裝工程。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由《協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組成,并附有三個附件:《承包方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包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

      (1)協議書

      《協議書》規定了合同當事雙方最主要的權利和義務,規定了組成合同的文件及合同當事人對履行合同義務的承諾,合同當事人需要在《協議書》上簽字蓋章。

      《協議書》的內容包括:工程承包范圍,合同工期,質量標準,合同價款,組成合同的文件及雙方的承諾書等。

      (2)通用條款

      《通用條款》是根據《合同法》,《建筑法》,《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對承發包方雙方的協議義務做出規定,除雙方協商一致對其中的某些條款做了修改,補充或取消外,其余條款雙方都必須履行。

      《通用條款》具有行施的通用性,基本通用于各類工程。《通用條款》共有11部分47條。基本內容包括:

      ㈠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包括詞語定義、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語言文字和通用法律、標準及規范和圖紙。

      ㈡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包括:工程師、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項目經理、發包人工作、承包人工作。

      ㈢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包括:進度計劃、開工及延期開工、暫停施工、工期延誤和工程竣工。

      ㈣質量和檢驗。包括:工程質量、檢查和返工、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重新檢驗、工程試車。

      ㈤安全施工。包括:安全施工與檢查、安全防護、事故處理。

      ㈥合同價款與支付。包括:合同價款及調整、工程預付款、工程量的確認和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㈦材料設備供應。包括:發包人供應材料設備和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㈧工程變更。包括:工程設計變更、其他變更和確定變更價款。

      ㈨違約、索賠和爭議。包括:違約、索賠和爭議。

      ㈩其他。包括:工程分包、不可抗力、保險、擔保、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文物和地下障礙物、合同解除、合同份數和補充條款。

      (3)專用條款

      由于建筑工程的條件各不相同,《通用條款》不能完全適用各個具體工程,因此《專用條款》對其作必要的修改和補充,使《通用條款》和《專用條款》成為雙方統一意愿的體現。《專用條款》的條款號與《通用條款》相一致,但主要是空格,由當事人根據具體情況予以明確或者對《通用條款》進行修改、補充。

      (4)附件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本本)》的附件,是對施工合同當事人的權利義務的進一步明確,并使合同當事人的有關工作一目了然,便于執行和管理。

      2.2施工合同的簽訂程序

      施工合同作為合同的一種,其簽訂也應該經過要約和承諾兩個階段。從合同法角度分析,通過招標方式簽訂的合同,招標文件是要約邀請,投標文件是要約,中標通知書是承諾。

      發包人通過招標方式選擇施工承包單位。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中標人應當與發包人及時簽訂施工合同,對雙方的責任、義務、權益等合同內容做出進一步的文字明確。

      依據我國《招標投標法》的規定,中標通知書發出30天內,中標人應與發包人依據招標文件投標書等,簽訂施工合同。投標書中已確定的合同條款在簽訂時不得更改,確定的合同價應與中標價相一致。發包方應依據合同條件逐條與承包單位進行協商。承發包雙方對合同內容取得一致意見后,即可正式簽訂施工合同文件,經雙方簽字蓋章后,施工合同即生效。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方法及注意事項

      3.1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的協商和填寫方法

      《協議書》共十條,其中需協商和填寫的有六條,其中:

      ⑴工程概況

      本條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的地址;工程內容,主要包括建筑規模和結構特征。

      ⑵承包范圍

      主要指是否包括土建、設備安裝、裝飾裝修等工作,并注明其中單位工程、

      分部分項工程的具體交接部位。單位工程、分部分項工程劃分方法可參考《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中第四條建筑工程質量驗收的劃分的相關內容。

      ⑶合同工期

      工期是指發包人承包人在協議中約定,按總日歷天數(包括法定節假日)計算的承包天數,在協議中應明確開工和竣工日期。如果承包人在投標書中承諾的工期短于招標文件規定的工期,協議書中應按承包人的承諾工期為準。如果發包人要求分階段移交部分工程的,在專用條款中應予以明確。

      工期計算可參照建設部《全國統一建筑安裝工程工期定額》建標(20xx)38號文執行。

      工期定額依據地區類別、建筑規模、結構類型、檐口高度等指標編制,總工期=±0.00m以下工期+±0.00m以上工期。

      群體建筑的工期一般在單棟工期的基礎上增加15~25%,搶工期的項目,允許在定額工期的基礎上下浮20%計算合同工期;超過20%的,一般給1~5%的趕工費,通常補貼2%。

      ⑷質量標準

      參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驗收統一標準》GB50300-20xx的規定一般填寫為合格。

      單位工程質量驗收合格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工程質量均應驗收合格。

      ②質量控制資料應完整。

      ③有關安全和功能檢測資料應完整。

      ④主要功能項目抽檢結果應符合相關專業質量驗收規范的規定。

      ⑤觀感質量驗收應符合要求。

      對于有評優要求的可參照《建筑工程施工質量評價標準》(GB/T50375-20xx)該標準適用建筑工程在質量合格后的施工質量優良評價。且是工程質量優良等級的評價標準。各類獎項的評優,也可按各類評優標準填寫,如:魯班獎、姑蘇杯、揚子杯等。

      ⑸合同價款

      ①合同價款的確定

      招標工程的合同價款由發包人承包人依據中標通知書的中標價格在協議書內約定。

      ②追加合同價款

      指合同履行中發生需要增加合同價款的情況,經發包人確認后按計算合同價款的方法增加的合同價款。

      ③合同計價方式的確定

      下列三種確定合同價款的方式,雙方可在專用條款內約定采用其中一種。

      a、固定價格合同

      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包含的風險范圍和風險費用的計算方法,在約定的風險范圍內合同價款不再調整。風險范圍以外的合同價款調整方法,應當在專用條款約定。

      b、可調價格合同

      合同價款可根據雙方約定而調整,雙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合同價款調整方法。

      c、成本加酬金合同

      合同價款包括成本和酬金兩部分,雙方專用條款內約定成本構成和酬金的計算方法。

      d、工程預付款的約定

      專用條款內約定是否預付款及付款總額,一次或分階段支付的時間和每次付款比例(或金額)、扣回的時間和每次扣回的計算方法、是否需要承包人提

      供預付款保函等內容。

      e、支付工程進度款的約定

      其支付時間和方式應在專用條款中約定。工程進度款可以按月支付、按完成工程的進度分階段支付或完成工程后一次性支付方式。對合同內不同工程部分或內容也可采用不同的支付方式。

      3.2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應注意的事項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是依法保護承發包雙方權益的法律文件。為了防范合同糾紛,在簽訂合同的過程中除了上述填寫方法,下述諸方面應引起注意:

      (1)對承包方應了解的內容:

      對承包方(總包、分包、專項承包等單位)履約能力應認真分析判斷,其中:

      ㈠資質情況(特別是專項資質)

      ㈡施工能力(業績)

      ㈢財務狀況(是否具有與承包工程相適應的資金能力)

      ㈣社會信譽

      ㈤外地企業是否當地注冊登記

      對承包方的二級公司和工程處,非獨立法人不能簽訂合同。

      (2)關于工程承包范圍

      工程承包范圍的界定是工程項目范圍管理的內容,是防范合同糾紛和扯皮的重要方面。在簽訂合同時,應認真做好工程承包范圍的界定和文字描述,重點可考慮下述事項。

      ㈠應明確界定與相關相連接工程之間具體的分界部位,具體描述舉例如:單體建筑工程:

      ①給排水系統與室外給排水系統工程可界定為出外墻面一米或至室外第一管進位,管井及接頭由室外施工方負責等。

      ②散水以內的土建工程(含散水、室外臺階)、給排水、電氣照明、防雷接地安裝及預留預埋屬合同范圍,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③本合同不含消防(但含疏散指導、應急照明的安裝)門窗等安裝工程,但含以上部分安裝后的補洞、補灰、補磚等配合工作。

      ㈡應符合質量驗收單位(子單位)、分部分項工程劃分規定和有利于工程的總包驗收、分包驗收及專項驗收要求。如:人防工程中,統一由消防驗收的通風工程與消防工程分別包給不同隊伍施工,在系統專項驗收報驗時總包分包之間容易扯皮。

      ㈢應符合工程定額分部分項工程內容要求。如:塔吊基礎的施工與完成后的基礎拆除、土方工程中的挖基槽及修整邊坡等,均應按定額工程內容完整描述工程承包范圍,防止工程內容重復和結算扯皮。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二十二條對上述方面的問題做出了解釋,可供參考。

      (3)關于合同價款

      ㈠合同價款是雙方共同約定的條款,應做到第一要有協議,第二要明確確定。如:暫定價、暫估價、概算價等都不能作為合同價款。約而不定的造價不能作為合同價款。

      ㈡采用固定價應注意明確包死價的種類。如:總價包死(閉口價)、單價包死,還是部分總價包死,以免履約過程中爭議。同時,固定價格必須把風險范圍約定清楚,風險費用計算方法約定清楚(雙方約定一個百分比系數或絕對值法)對于風險范圍以外的風險費用,應約定調整方法。

      ㈢工程量變更的程序及計價方式均應明確說明,防止只有工程量變更程序性條款,卻無計價方式條款,引起雙方扯皮。

      財建【20xx】369號《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第八條對合同價款方面的問題做出了解釋。

      (4)材料設備供應條款

      應詳細填寫材料設備供應的具體內容、品種、規格、數量、單價、質量、等級、提供時間和地點。

      應約定供應方、現場施工方、發包方等各方在材料設備供應、運輸、拆驗、現場保管等環節的具體責任及結算方法。

      應明確界定材料設備供應付款的具體標準。如:“貨到付款”、“貨到全付款”等說法,即沒有界定具體貨名,也沒有到貨數量和驗收標準,容易造成供貨方到部分貨就要求付款或要求全部付款的訴求。

      (5)質保金的返還

      根據法規的規定,各分項工程的質保期是不一樣的,在合同中應重申法定(或約定)各分項工程質保期限,同時,明確各項質保金的返還期限。不要簡單約定:“質保期屆滿ⅹⅹ天內返還”的不明確說法。同時應注意質量保修期和

      質量保修金期限的區分。具體內容詳見:

      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對保修期的規定。文件規定在正常使用條件下,建設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

      ①基礎設施工程房屋的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定的該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②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生間、房屋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5年;

      ③供熱與供冷系統,為2個采暖期、供冷期;

      ④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為2年;

      ⑤其他項目的保修期限由建設單位和施工單位在合同中約定。

      建設項目的保修期,自施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同時《建設工程質量保證金管理暫行辦法》對質量保證金的管理做了規定。文中規定:保證金從應付的工程款中預留…;缺陷責任期一般為6個月、12個月、24個月。具體由發承包雙方在合同中規定…可委托金融機構托管…價款可按工程價款定額的5%左右比例預留…

      ⑥組成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施工合同文本》第二條以列舉方式表述合同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協議書》中這一條款與通用條款第1、2條以及專用條款第2條相呼應,更是這兩個條款的基礎。在填寫此部分內容時,要結合工程實際情況,確定有利于本方的優先解釋順序。

      ⑦工程分包

      依據建設部令第124號《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辦法》第四條、第五條規定,所謂施工分包,是指施工總承包企業將其所承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中的專業工程或者勞務作業發包給其他建筑企業完成的活動,工程分包分為專業工程分包和勞務作業分包。《管理辦法》第七條“建設單位不得直接指定分包工程承包人。任何單位個人不得對依法實施的分包活動進行干預”,《高院解釋》第十二條第三款規定了“建設單位有直接指定分包人分包專業工程造成建設工程質量缺陷,應承擔過錯責任”。所以,一般不宜將總承包企業承包范圍內專業工程簡單地指定分包單位,并單方面另行簽訂分包合同,這樣容易引發合同糾紛或承擔法律責任。若工程需要指定分包單位,可同總包方協商以總包方名義賦予總承包方管理權(管理費)或簽訂建設單位、總包方、分包方三方協議,避免出現建設單位直接指定分包的證據,以保護建設方的權益。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訂立前的審查要點

      在施工合同訂立簽章生效前,應做好合同文本的分析審查工作,切實維護自身合法權益,防范合同風險。通常施工合同文本分析包括下列方面:

      (1)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分析

      具體包括:當事人雙方的資格審查;工程項目已具備招標、投標、簽訂和實施合同的一切條件;工程施工合同的內容(條款)和所指行為符合合同法和其他各種法律的要求,如:勞動保護、環境保護、稅賦等法律要求等。

      (2)施工合同的完備性分析

      具體包括:屬于施工合同的各種文件(特別是工程技術,環境,水文地質等方面的說明文件和設計文件,如:圖紙、規范等)齊全;施工合同條款齊全,對各種問題都有規定,不漏項等。

      (3)合同雙方責任和權益及其關系分析

      主要分析合同雙方的責任和權益是否互為前提條件。如:如果合同規定承包方有一項權利,則要分析該項權利的行使對發包方的影響,該權利是否需要制約,承包方有無濫用這個權利的可能,承包方使用該權利應承擔什么責任,以此提出對這項權利的制約。對于責任和權益應盡可能具體詳細,并注意其范圍的限定。(比如:現場配電房或供水泵房等公共設施的管理授權要謹慎,防止總包單位反控發包單位自分包施工隊伍的用電用水等問題的出現。)

      (4)合同條款之間的聯系分析

      由于合同條款所定義的合同文件和合同問題具有一定的邏輯關系(如:實施的順序關系,空間上和技術上的相互依賴關系,責任和權利的平衡和制約關系,完整性要求等)使得合同條款之間有一定的內在聯系。同樣一種表達方式,不同的合同環境中,或不同的上下文,則可能有不同的風險,通過內在聯系分析,可審查出合同條款之間的缺陷、矛盾、不足之處和邏輯上的問題等。

      (5)合同實施的后果分析

      應對合同雙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和合同履行的環境做分析和預測,并對可能發生的后果風險做出應對分析,以便對各種可能出現的實施后果預控。如果分析發現實施后果嚴重難以控制,則應重新審視合同條款,避免不可控后果的產生。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4

      1、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

      2、開工前,在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詳細的施工平面布置圖,運輸道路,臨時用電線路布置等工作的安排,均在符合安全要求。

      3、現場四周應有與外界隔離的圍護設置,入口處應設置施工現場平面布置圖,安全生產記錄牌、工程概況牌等有關安全的設備。

      4、現場排水在的全面規劃,排水溝應經常清理疏通,保持流暢。

      5、道路運輸應平坦,并保持暢通。

      6、現場內材料堆放必須按現場布圖規定的'地點分類堆放整齊穩固。作業中留置的木材、鋼管等剩余材料應及時清理。

      7、施工現場的安全施工,如安全網、護桿、各種限制保險裝置等必須齊全有效,不得擅自拆除或移動。

      8、施工現場應設置安全宣傳牌、警示牌,還要在危險部位懸掛明顯的規定標志,夜間還應設紅燈示警。

      9、施工現場的配電、保護裝置、避雷保護、用電安全措施等要嚴格按照規定進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規定行。

      10、用火用電和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現場消防設施和消防責任制度等應按消防要求周密考慮和落實。

      11、現場臨時搭設的倉庫、宿舍、食堂、工棚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的標準。

    施工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建筑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是促進建筑業健康發展的重要環節,是建筑業兩個文明建設的重要內容,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以及貫徹執行建設部《建設施工現場管理規定》建筑施工安全“一標三規范”和《山東省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為加大管理力度,使公司在建筑安全、文明施工盡快實現標準化、規范化、法制化,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要認真貫徹執行《建筑法》,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

      2.施工現場要嚴格執行“一標三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龍門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機安全技術規范》。

      3.工程部要深入開展爭創“文明工地”的活動,認真遵守《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及建設環保局(99)第8號文和有關程序文件。

      4.質量安全部和項目部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資料員,抓好施工現場的安全。

      5.簽定三級安全責任書,工程補部在工程開工前,工程部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同項目負責人簽訂安全責任書;

      現場工人同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

      6.項目開工前,工程部要詳細編寫安全施工組織設計,并報公司有關部門批準簽字生效后方可開工。

      7.堅持定期與不定期進行現場三級教育,即:項目負責人對管理人員的安全教育;

      管理人員對各班組負責人的安全教育;

      各班組負責人對每個工人的安全教育,教育要有結果有檢查有考核。

      8.堅持對工地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做到持證上崗,人證相符。

      9.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腳手架搭設,“四口”防護以及各種機具防護措施,必須按規定搭設,報質量安全部檢查合格并簽字后方可使用。

      10.各種臨時設施的搭設,做法要符合市、區兩級文明施工以及公司文施工和有關程序文件規定。

      11.堅持安全生產三不放過:“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過;

      問題不解決不放過;

      責任人員不受到教育不放過”。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圍墻不低于1.8米,主要路段不低于2.5米,內外抹灰加壓頂,緊靠公路的工程要進行美化和亮化處理。外墻面用米黃色涂料涂刷,壓頂用海藍色涂料涂刷,墻頂懸掛XX公司彩旗。

      2.工地出入口要安裝金屬大門,大門要牢固美觀,并設置公司標志牌,燈箱;

      出入口道路要用混凝土硬化,硬化長度結合現場而定,但最短不短于5米,緊靠公路的工程應設置汽車沖洗臺。

      3.施工現場的道路l萬平方米以上的全部采用混凝土硬化;

      l萬平方米以下的全部采用石屑硬化;

      道路兩側做好排水溝,保證道路完好暢通。

      4.臨時房的建設應設有項目經理室、職工娛樂室、淋浴間、伙房、衛生室等。室內必須進行吊頂,淋浴間和伙房間墻面鑲貼瓷磚,生活區和加工區必須分區明確,設置分區牌,生活區內要進行綠化,綠化面積不低于生活區域的5%。工地嚴禁使用木材及散煤取暖和做飯。

      5.施工現場職工宿舍必須內外抹灰刷白、水泥地面、吊頂、紗門窗符合堅固、保溫通風、防火防潮等要求,禁止睡通鋪。

      6.現場各類材料、構件、料具要嚴格按平面布置圖布局堆放,砂子、石子、白灰要設料池堆放,各種材料按產品標識的程序文件要求進行分類、分規格;

      堆放及標識,材料、構件、料具堆放整齊。

      7.食堂生熟要分開,必須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健康證,要有滅鼠設施,生活垃圾要達到隨時清運。

      8.施工現場安全員必須佩帶袖標,進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有胸卡,胸卡必須有照片。

      9.要求制作六牌兩圖。

      10.公司新承建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全部實行密目安全防護立網圍擋,其產品必須使用部、省推薦產品且高出建筑物1.5米達到安全、牢固、美觀。

      (三)安全管理制度:

      1.工程部必須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員和專職安全資料員,且必須經公司授權任命,質量安全部備案。

      2.項目施工前,項目負責人要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

      3.項目負責人要同項目管理人員、施工班組簽訂安全責任書,施工班組要同現場工人簽訂安全責任書且責任書目標明確,責任到人,簽字蓋章手續齊全。

      4.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必須切實可行,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必須執行嚴格的安全交底程序。’

      5.工地的特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必須做到人證相符。

      (四)落地式外腳手架搭設管理制度:

      1.腳手架搭設必須有指導性施工方案,必須有質量安全部安全員批準方可搭設。

      2.腳手架的基礎必須堅實、平整,要有墊板必須連續使用,墊板的厚度不小于5cm;立桿要全部設置底座,底座為15X15cm不小于8mm厚鐵板制成,鐵板上焊不小于直徑25的鋼管,長度不小于15cm。

      3.腳手架外側要設排水溝,排水溝用磚砌或水泥砂漿抹灰,要暢通美觀。

      4.立桿、大橫桿間距不大于1.6m,大橫桿搭設在立桿里側,立桿、大橫桿的接頭采用對接法不許搭接,小橫桿拉結墻體內外用短管夾緊。

      5.架體剪刀撐必須按規定跨5根立桿,角度不大于45度,搭設不少于3個卡具,搭接長度不小于60cm。

      6.卸料平臺嚴禁與腳手架連接一體,必須單獨搭設。

      7.腳手架搭設完畢后,不經質量安全部門驗收簽字后,嚴禁使用。

      (五)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嚴格執行TN—S供電系統。

      2.配電箱、開關箱、漏電保護器、五芯電纜必須使用推薦產品,三證一票必須齊全有效。

      3.臨時用電施工前必須有專項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經相關部門批準。

      4.現場用電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漏、一箱”漏電保護器的參數應匹配。

      5.配電箱、開關箱都要設置防雨棚,其防雨棚設置一致,達到實用、牢固、美觀的要求,其箱下要設置操作用木墊板,墊板尺寸不小于30 X 100 X 5cm上面鋪設絕緣膠墊,總配電箱用紅白相間的柵欄圍護。

      (六)“三安”、“四口”及施工機具管理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的施工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好有公司標志的安全帽;管理人員佩戴紅色豪華型安全帽;工人佩戴豪華型或普通型黃色安全帽;高空作業人員必須系好安全帶。

      2.工地使用的安全網規格必須符合要求,證票齊全有效。

      3.通道口防護棚與建筑物外延伸不小于5米,高度根據需要規定,但不小于2.5米,寬度不小于2米,防護棚使用的板材厚度不小于5厘米并有防水設施,搭設要標準、整齊、美觀,嚴禁使用竹架板代替。

      4.通道口、樓梯口各種臨邊的防護欄桿,均按標準設置,第一根距地0.6米,第二根距地1.l米,均用鋼管制成,并刷紅白相間30厘米的色標,其色標涂刷要標準、整齊、美觀。

      5.工地使用的井架必須有準用證和合格證,井架使用的各種限位裝置,必須是推薦產品且證票齊全有效。

      6.井架卸料平臺必須獨立搭設,不準架設于井架架體上,卸料平臺腳手板必須用不小于5厘米的板材,且滿鋪,嚴禁使用竹架板,井架各層卸料平臺的防護門必須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做到美觀、耐用。

      7.塔吊進場必須有合格證,各種限位器、力矩限制器必須用推薦產品,安裝與拆卸由專業隊伍進行。

      8.各種塔吊的基礎必須嚴格按照說明書設置,有地錨的要按要求配備。

      9.施工機具都必須安裝好保護接零及漏電保護器。

      10.機具的防護罩必須牢固、安全、嚴禁使用電鋸與電刨一體的木工工具,各種機具使用前必須通過機械員和安全員的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攪拌機、灰漿機、電焊機、電鋸、鋼筋加工機械等都必須搭設防雨棚。

      (七)施工現場各種安全設施的設置和拆除時間管理制度:

      1.有通道口的防護棚在一層完成二層施工前搭設好,樓體內外裝修完成后拆除。

      2.首層安全網在二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必須搭設好,層間網在其上層窗臺下墻體砌完前架設好,首層和層間網隨外墻裝修完后拆除。

      3.各種洞口的欄桿隨產生隨架設,封好后方可施工,樓梯欄桿隨層架設,直到正式安裝欄桿方可拆除。

      (八)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然后由施工現場的技術負責人審批,履行審批手續。

      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由施工現場的工程技術人員組織,有關施工管理人員施工。

      3.班組人員進行認真的交底,安全技術交底是以書面形式進行,并要嚴格履行簽字手續,交底人、接底人、安全員都要進行簽字。

      4.工程項目必須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5.安全技術交底是指導工人安全施工的技術措施,必須具體、明確、針對性要強。

      6.不得用施工現場的安全紀律、安全檢查等制度代替,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7.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必須針對分部分項工程中施工給作業人員帶來的的危險因素而編寫,即要體現一般作業的共性,又要體現本作業的特性。

      8.安全技術交底應優先采用新的`安全技術措施。

      9.工程開工前,項目工程師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程負責人、施工員進行詳細的交底,并向工程項目全體職工進行交底。

      10.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程項目經理或施工員要按施工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施工單位和班組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書面交底。

      11.各級書面安全技術交底必須有交底時間、內容及交底人和接底人的簽字,交底要按單位工程歸放一起,以備查驗。

      12.安全技術底要與施工技術交底同時進行不能分開要融為一體,要有針對性起安全施工的目的。

      13.安全技術交底要在施工前進行,不得施工期間進行交底,也不得交底提前的過早,否則無實際意義。

      14.各工種安全技術交底與分部分項交底同時進行,如果施工項目的施工工藝很復雜、技術難度大、作業條件很危險,可單獨進行工種交底,以引起操作者重視,避免安全事故發生。

      (九)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獎罰制度:

      1.獎勵辦法:

      1〉工程部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創省級工地的獎勵l.5萬元;

      2〉創市級文明工地的獎勵l萬元;

      3〉創區級文明工地的獎勵5000元;

      4〉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90分獎勵1000元,每高1分加獎300元。

      2.處罰辦法:

      1〉在區有關部門安全大檢查得75分,罰款3000元,每低1分加罰300元;

      2〉未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的每缺一項罰1000元,無安全員或安全員虛設的罰20xx元;

      3〉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前及新工人上崗前沒有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或交底不真實的缺一項罰款500元;

      4〉各種安全施工方案不齊者,每缺一項罰款500元;

      5〉安全員不戴袖標罰款100元,現場人員不戴胸卡罰款20元。

      6〉進入工地不戴安全帽一個罰50元,安全帽無帶罰款10元,高空作業不系安全帶一個罰款100元,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混亂不按要求堆放罰1000元;

      7〉臨時設施不按規定搭設罰款20xx元;

      8〉“四口”防護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次罰款500元。

      9〉安全密目網不按規定時間設置,每層罰款200元,如有破損網片不及時更換每片罰款200元,網內雜物不及時清理,每次罰款100元;

      10〉塔吊、井架經設備處機械使用功能驗收合格后,報質量安全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違者罰款1000元,井架卸料平臺不單設的罰1000元;

      11〉塔吊、井架拆裝不按規定,使用無證人員罰500元;

      12〉凡不按防護設施規定執行,每缺一項按構件價格兩倍罰款。

      13〉施工現場不按三級配電二級保護設置的罰款1000元。

      14〉漏電保護器不合格的每處罰款300元,熔絲采用金屬絲代替的每處罰款200元;

      15〉施工標志牌圖不按貫標辦規定設置的每少一塊罰款500元,規格不符的每塊罰款200元;

      (16)工地食堂不辦理衛生許可證的罰款20xx元,工地燒煤燒材罰款1000元、,臨街不亮化圍墻大門的罰款1000元,無標語口號,綠化率不足,材料堆放混亂,每項罰款500元;

      17〉無機具操作牌少一塊罰款200元,機具無棚,不防雨每處罰款300元;

      18〉對質量安全部下發的不合格整改通知單不按規定時間返回的,每次罰款1000元。

      19〉未執行《青島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衛生管理暫行規定》,每缺一項罰款100元;

      20〉凡在質量安全部日常檢查中沒有按規范規定操作的,將隨時處100—3000元罰款。

      21〉以上各項罰款如果數額較大,由質量安全員同相關領導協商處理,如發生意見分歧,報主管經理裁決。

      (十)質量安全組工作人員職責制度:

      1.協助質安組完成公司的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的總體目標。

      2.深入施工現場指導解決安全生產、文明施工、質量等方面的問題。

      3.不斷提高自身業務素質和綜合素質,加強學習專業知識和上級有關質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方面的法規、政策、法令。

      4.及時發現、處理、預防工程質量、安全生產文明施工中存在的隱患,杜絕重大質量事,故和傷亡事故的發生。

      5.協調好施工單位及主管部門的關系。

      6.做好各種文件收集、整理、存檔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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