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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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集合】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集合】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

      1一般要求

      (1)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特種設備所在地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辦理使用登記的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可以委托其下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管部門(以下簡稱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對于整機出廠的特種設備,一般應當在投入使用前辦理使用登記;

      (2)流動作業的特種設備,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3)移動式大型游樂設施每次重新安裝后、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向使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4)車用氣瓶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產權單位所在地的登記機關申請辦理使用登記;

      (5)國家明令淘汰或者已經報廢的特種設備,不符合安全性能或者能效指標要求的特種設備,不予辦理使用登記。

      2登記方式

      2.1按臺(套)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鍋爐、壓力容器(氣瓶除外)、電梯、起重機械、客運索道、大型游樂設施和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應當按臺(套)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車用氣瓶以車為單位進行使用登記。

      2.2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氣瓶(車用氣瓶除外)、工業管道應當以使用單位為對象向登記機關辦理使用登記。

      3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

      使用單位應當參照本規則及有關安全技術規范中使用管理的相應規定,對不需要辦理使用登記的鍋爐、壓力容器實施安全管理。

      3.1鍋爐

      D級鍋爐。

      3.2壓力容器

      (1)深冷裝置中非獨立的壓力容器、直燃型吸收式制冷裝置中的壓力容器、鋁制板翅式熱交換器、過程裝置中冷箱內的壓力容器;

      (2)盛裝第二組介質的無殼體的套管熱交換器;

      (3)超高壓管式反應器;

      (4)移動式空氣壓縮機的儲氣罐;

      (5)水力自動補氣氣壓給水(無塔上水)裝置中的氣壓罐,消防裝置中的氣體或者氣壓給水(泡沫)壓力罐;

      (6)水處理設備中的離子交換或者過濾用壓力容器、熱水鍋爐用膨脹水箱;

      (7)蓄能器承壓殼體;

      (8)簡單壓力容器;

      (9)消防滅火用氣瓶、呼吸器用氣瓶、非重復充裝氣瓶。

      4使用登記程序

      使用登記程序,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和頒發使用登記證。

      4.1申請

      4.1.1按臺(套)辦理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逐臺(套)填寫使用登記表,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或者個人身份證明(適用于公民個人所有的特種設備);

      (3)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車用氣瓶安裝合格證明);

      (4)特種設備監督檢驗證明(安全技術規范要求進行使用前首次檢驗的特種設備,應當提交使用前的首次檢驗報告);

      (5)機動車行駛證(適用于與機動車固定的移動式壓力容器)、機動車登記證書(適用于與機動車固定的車用氣瓶);

      (6)鍋爐能效證明文件。鍋爐房內的分汽(水)缸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鍋爐與用熱設備之間的連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管道總長小于或者等于1000米時,壓力管道隨鍋爐一同辦理使用登記;包含壓力容器的撬裝式承壓設備系統或者機械設備系統中的壓力管道可以隨其壓力容器一同辦理使用登記。登記時另提交分汽(水)缸、壓力管道元件的產品合格證(含產品數據表),但是不需要單獨領取使用登記證。

      沒有產品數據表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可以參照已有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的格式,制定其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由使用單位根據產品出廠的相應資料填寫。

      可以采用網上申報系統進行使用登記。

      4.1.2按單位辦理

      使用單位申請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時,應當向登記機關提交以下相應資料,并且對其真實性負責:

      (1)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

      (2)含有使用單位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證明;

      (3)監督檢驗、定期檢驗證明(注3-1);

      (4)《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匯總表——工業管道》(格式見附件C),《氣瓶基本信息匯總表》(格式見附件D)

      注3-1:新投入使用的氣瓶應當提供制造監督檢驗證明,進行定期檢驗的氣瓶應當同時提供定期檢驗證明。壓力管道應當提供安裝監督檢驗證明,達到定期檢驗周期的壓力管道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未進行安裝監督檢驗的,應當提供定期檢驗證明。

      4.2受理

      登記機關收到使用單位提交的申請資料后,能夠當場辦理的,應當當場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不能當場辦理的,應當在5個工作日內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書面決定。申請資料不齊或者不符合規定時,應當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4.3審查及發證

      自受理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登記機關應當完成審查、發證或者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對于一次申請登記數量超過50臺或者按單位辦理使用登記的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不予登記的,出具不予登記的決定,并且書面告知不予登記的理由。

      登記機關對申請資料有疑問的,可以對特種設備進行現場核查。進行現場核查的,辦理使用登記日期可以延長至20個工作日。

      準予登記的特種設備,登記機關應當按照《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編號編制方法》 (見附錄a)編制使用登記證編號,簽發使用登記證,并且在使用登記表最后一欄簽署意見、蓋章。

      5資料及信息登記工作完成后,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基本信息錄入特種設備管理信息系統,實施動態管理。

      采用紙質申報方式進行使用登記的,登記機關應當將特種設備產品合格證及其產品數據表復印一份,與使用登記表一同存檔,并且將使用單位申請登記時提交的資料交還使用單位。

      6定期檢驗日期的確定

      首次定期檢驗的日期和實施改造、拆卸移裝后的定期檢驗日期,由使用單位根據安全技術規范、監督檢驗報告和使用情況確定。

      7單位登記的設備信息報送

      以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更新氣瓶、壓力管道技術檔案及相應數據,每年一季度將上的氣瓶、壓力管道基本信息匯總表和安全狀況報送登記機關。

      8變更登記

      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改造、移裝、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按單位登記的特種設備變更使用單位或者使用單位更名的,相關單位應當向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按照本規則TSG08-20xx中3.8.1至3.8.5的規定辦理變更登記。

      辦理特種設備變更登記時,如果特種設備產品數據表中的有關數據發生變化,使用單位應當重新填寫產品數據表。變更登記后的特種設備,其設備代碼保持不變。

      8.1改造變更特種設備改造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改造質量證明資料以及改造監督檢驗證書(需要監督檢驗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2移裝變更

      8.2.1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內移裝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向登記機關提交原使用登記證、重新填寫的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申請變更登記,領取新的使用登記證。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2.2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

      (1)跨登記機關行政區域移裝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和使用登記表向原登記機關申請辦理注銷;原登記機關應當注銷使用登記證,并且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向使用單位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格式見附件E);

      (2)移裝完成后,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移裝后的檢驗報告(拆卸移裝的),按照本規則3.4、3.5的規定向移裝地登記機關重新申請使用登記。

      8.3單位變更

      (1)特種設備需要變更使用單位,原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或者產權單位憑產權證明文件,持原使用登記證、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到登記機關辦理變更;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簽發《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

      (2)新使用單位應當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持《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變更證明》、標有注銷標記的原使用登記表和有效期內的定期檢驗報告,按照本規則3.4、3.5要求重新辦理使用登記。

      8.4更名變更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名稱變更時,使用單位或者產權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單位名稱變更的證明資料,重新填寫使用登記表(一式兩份),到登記機關辦理更名變更,換領新的使用登記證。2臺以上批量變更的,可以簡化處理。登記機關在原使用登記證和原使用登記表上作注銷標記。

      8.5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變更對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繼續使用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持原使用登記證、按照本規則2.14規定辦理的相關證明材料,到登記機關申請變更登記。登記機關應當在原使用登記證右上方標注“超設計使用年限”字樣。

      8.6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的情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特種設備,不得申請辦理移裝變更、單位變更:

      (1)已經報廢或者國家明令淘汰的;

      (2)進行過非法改造、修理的;

      (3)無本規則2.5中(3)、(4)規定的技術資料的;

      (4)達到設計使用年限的;

      (5)檢驗結論為不合格或者能效測試結果不滿足法規、標準要求的。

      9停用

      特種設備擬停用1年以上的,使用單位應當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并且設置停用標志,在停用后30日內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格式見附件F),告知登記機關。重新啟用時,使用單位應當進行自行檢查,到使用登記機關辦理啟用手續;超過定期檢驗有效期的,應當按照定期檢驗的有關要求進行檢驗。

      10報廢

      對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理價值的特種設備,或者達到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報廢期限的,應當及時予以報廢,產權單位應當采取必要措施消除該特種設備的使用功能。特種設備報廢時,按臺(套)登記的特種設備應當辦理報廢手續,填寫《特種設備停用報廢注銷登記表》,向登記機關辦理報廢手續,并且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

      非產權所有者的使用單位經產權單位授權辦理特種設備報廢注銷手續時,需提供產權單位的書面委托或者授權文件。使用單位和產權單位注銷、倒閉、遷移或者失聯,未辦理特種設備注銷手續的,登記機關可以采用公告的方式停用或者注銷相關特種設備。

      11使用標志

      (1)特種設備(車用氣瓶除外)使用登記標志與定期檢驗標志合二為一,統一為《特種設備使用標志》(格式見附件G式樣一、式樣二);

      (2)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的使用單位應當將車牌(格式見附件H)固定在車輛前后懸掛車牌的部位;

      (3)移動式壓力容器使用單位應當將該移動式壓力容器的電子秘鑰或者使用登記時發放的IC卡隨車攜帶;

      (4)車用氣瓶的使用標志格式見附件G式樣三。

      12附則

      12.1其他要求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除滿足本規則的要求外,還應當滿足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專項要求。不涉及公共安全的個人(家庭)自用的特種設備不屬于本規則管轄范圍。

      12.2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長輸管道、公用管道使用管理的相關規定另行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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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公司特種設備的使用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提到的特種設備,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險性較大的高壓供電設備、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機動車輛等,包括其所用的材料、附屬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級相關的設施。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特種設備的使用、檢驗檢測及其監督檢查工作。

      第二章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對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全面負責。

      第五條辦公室為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室,負責公司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工作。

      第六條各使用管理部室負責人對本管理區域內的特種設備負有管理責任,負責特種設備日常管理工作,并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檢驗、維護保養等具體事項負責;現場操作人員是特種設備操作過程中的第一責任人。

      第七條公司定期限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法進行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

      第八條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在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部室負責人或公司領導報告。

      第三章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

      第九條特種設備的維修及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須委托有資質的單位進行。

      第十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做好對設備的日常檢查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并做好相關記錄。

      第十一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照“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第十二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定期檢查并主動了解設備運行情況,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及時提出設備大修和小修的項目和內容。

      第四章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具體負責落實公司內特種設備定期自查管理工作,定期檢查包括每月檢查、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要求如實填寫《自查記錄表》。

      第十四條公司對特種設備進行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由辦公室負責組織進行,并按要求填寫《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

      第十五條自查內容:

      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2.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情況。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情況。

      4.特種設備的改造、維修和重大維修情況。

      5.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6.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7.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8.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第十六條在設備使用管理部室自查中發現的特種設備安全隱患,由各部室負責落實整改,暫時無法整改的,采取有效監控措施后,及時匯報公司領導。

      第十七條在公司組織的排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按照《安全隱患排查整治臺賬》要求,由辦公室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分部室要求限期整改,確保消除所有安全隱患。

      第十八條辦公室對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相關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第五章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管理

      第十九條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發的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操作證后方可獨立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二十條辦公室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檔案,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參加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換證考試,統一辦理審核工作。

      第二十一條公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特種設備安全、節能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節能知識。

      第二十二條操作人員的培訓包括:外委培訓(當地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培訓機構)和單位內部培訓兩種。

      第六章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

      第二十三條公司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注冊登記資料;

      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報告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和交接班記錄;

    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第二十四條設備使用管理部室負責特種設備檔案的及收集、移交、存檔、保管工作。

      第二十五條特種設備檔案管理人員應認真做好檔案、資料的接收、登記、整理、保管、借閱等事宜,為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提供準確的信息資料。

      第七章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第二十六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定期組織相關維修人員,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工作。

      第二十七條特種設備使用管理部室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編制特種設備定檢計劃,經總經理同意,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內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第二十八條未經按期檢驗或者經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二十九條對定期檢驗中發現的設備缺陷,做到及時消除,設備需修理時,應委托擁有相關資質的維保單位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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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及對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財產安全。

      2.范圍

      適用于對特種設備購買、使用、維修、保養、報廢管理及對特種作業人員適應崗位要求。

      3.內容

      3.1特種設備包括鍋爐、起重機械、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等。

      3.2企業所購買及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強制性標準及技術規程的要求,必須帶有相應的隨機證明文件。

      3.3特種設備的安裝、大修、改造單位必須具備省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或者其授權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頒發的資格證書。

      3.4安裝、大修、改造特種設備前,必須持施工方案等相關資料到所在地區的地、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

      3.5安裝、大修、改造后特種設備的質量和安全技術性能,經施工單位自檢合格后,向規定的特種設備檢測檢驗機構提出驗收檢驗申請,并由特種設備檢測檢驗的機構出具檢測檢驗報告,頒發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裝、大修、改造的特種設備驗收合格后,負責該項目的施工單位必須將施工的`技術文件和資料等轉交與發包方,存入特種設備的技術檔案。

      3.7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年檢、月檢、日檢等常規檢查制度,經檢查發現有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故障運行。檢查應當做詳細記錄,并存檔備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種設備所在地的檢測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及時更換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安全檢驗合格標志超過有效期的特種設備不得使用。

      3.9標準或者技術規程有壽命期限要求的特種設備或者零部件,應當按照相應要求予以報廢處理。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后,使用單位應當向負責該特種設備注冊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

      3.10特種設備一旦發生事故,使用單位必須采取緊急求援措施防止災害擴大,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及有關部門報告。

      3.11特種作業人員(電工、鍋爐工、焊接工、水處理工、起重工、機動車輛駕駛人員)必須進行安全生產、安全技術的專業培訓,經考試考核合格后,持特種作業管理部門頒發的操作證后,方準上崗。引進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方準上崗。

      4.引用文件

      4.1《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

      5.記錄

      5.1《特種設備檢測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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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總則

      為明確各部門職責,規范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確保安全生產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XXXXXX集團有限公司工程部.下屬各分廠.部室(使用單位)的特種設備采購.接收.安裝改造維修.注冊登記及變更.定期檢驗.日常運行及維護.安全檢查.應急處置.停用啟用.注銷等流程的安全管理。

      2.2本規定所指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機動車輛.電梯及其他《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內所涵蓋設備(包括安全附件)。

      3特種設備購置.接收要求

      3.1必須采購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生產制造的特種設備,具備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不得選用國家明令禁止或淘汰的.無正式資質廠家生產的設備。

      3.2特種設備到貨時,工程部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應對設備質量認真檢查,并仔細核對其設計文件.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制造監督檢驗證書.型式試驗合格證明.特種設備制造許可證等隨機資料是否齊全,并對資料妥善保管存檔。

      4安裝.改造.重大維修要求

      4.1工程部使用單位提出招投標申請后,招標部門負責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招標,招標部門應對投標單位是否具有國家規定的安裝.改造維修許可進行資質核實,不具備資質的不得參與招投標。

      4.2工程部使用單位應監督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在開工前向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辦理報檢手續,并將“告知單”及“報檢回執”復印件存檔,并留安全部備案。

      4.3特種設備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取得監督檢驗合格證書,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單位使用。

      4.4對于需進行安裝的特種設備,設備隨機資料由安裝單位保管,由安裝單位安裝完成后連同安裝告知書.監督檢驗報告等竣工驗收資料一并交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驗收,驗收合格后交公司檔案室存檔,設備管理人員.安全管理人員對相應資料留有備份。

      5特種設備注冊登記

      5.1特種設備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的30日內,使用單位應當向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或經委托的'區縣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辦理使用登記手續。

      5.2辦理特種設備登記時,應供給特種設備注冊登記表.產品質量證明合格證明書.監督檢驗合格證書.安全管理制度.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電梯維修保養合同等有關資料。資料準備好后報公司安全部審核。審核經過后由安全部統一在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

      5.3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6特種設備定期檢驗

      6.1使用單位安全員負責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的公司內部提報工作。要求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于每年12月20日前將下一年度特種設備檢驗計劃(含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報安全部審核。安全部審核經過后,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提交檢驗申請,并將檢驗計劃下發各使用單位,各使用單位應按照計劃做好檢驗的準備及配合工作。

      6.2檢驗合格,取得“檢驗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使用單位應將檢驗報告交檔案室,自我留存復印件,并將“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安置于對應特種設備醒目處。特種設備單位在拿到“檢驗報告”5天內,將更新后的最新臺帳報安全部備案。

      6.3特種設備檢驗周期按附件二執行。

      7日常運行及維護

      7.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按公司《特種(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要求持證上崗。

      7.2使用單位特種設備崗位應按照設備特點及使用要求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規程,并做好特種設備的日常運行維護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維修記錄,杜絕特種設備帶病運行。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報告上級及時處理。

      7.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每月應組織技術人員對本單位特種設備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對檢查情景進行記錄;安全部不定期組織職能部室及各使用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對公司范圍內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抽查,并對檢查情景進行記錄。檢查中發現問題的,要制定整改方案,確定整改措施.整改時限.整改職責人,涉及費用的要估計費用,并及時對整改情景進行復查。對于無法短時間進行整改的,使用單位要制定可行的臨時措施及監護措施并嚴格落實,確保設備受控安全可靠運行。

      7.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安全員應根據本單位設備及生產特點,組織設備管理人員.生產和技術人員制定特種設備事故應急預案,明確特種設備及相關事故的應急處置方法.報告程序及報告資料,建立應急救援組織體系,配備救援人員及所需應急物資。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員工認真學習,定期進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景及時進行修訂。

      7.5使用單位需停用特種設備(一年以上),應當封存設備,同時應當取得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準許停用的批復,然后持有批復并填寫《特種設備停用申請表》書面告知安全部,由安全部在封存后30日內向登記機關申請報停,并張貼停用標志,將使用登記證交回登記機關保存。如若重新啟用,使用單位應向安全部提交檢驗申請,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報檢,檢驗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6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設計使用年限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確需報廢的,使用單位設備管理人員按照公司設備報廢程序辦理報廢手續;在設備報廢后5日內,使用單位持報廢手續并填寫《特種設備注銷申請表》和電子版,提交安全部統一向特種設備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7使用單位安全員應專人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不含設計資料和隨機資料.日常檢查記錄.維修記錄.維護保養記錄)”的建立完善工作。安全管理檔案應包含以下資料:

     。1)特種設備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2)特種設備臺帳;(見附件一樣式)

     。3)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記錄;

      (4)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5)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報告(包括安全附件的檢驗報告);

     。6)特種設備注冊登記卡;

      (7)其他設備資料。

      7.8特種設備臺帳應及時進行更新,設備信息發生變化(如新增.報廢.停用.啟用.取得檢驗報告等)后3日內應及時將最新臺帳報安全部。

      8罰則

      8.1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提報采購計劃時選型不當,造成設備安裝后無法使用或存在安全隱患的,考核職責人200元臺.使用單位主管領導100元臺。

      8.2采購部門采購特種設備時未審核制造單位資質,造成所購設備為無資質資質過期單位所生產的,由采購部門負責退貨,并按規定完成設備采購。

      8.3招標部門使用單位與施工單位簽訂安裝.改造.維修合同時未審核施工單位資質,由無資質單位施工的,不得向施工單位支付工程款。造成后果的,追究相關職責人的職責。

      8.4公司各單位部門無相關資質自行設計.制造.安裝任何特種設備的,考核職責人500元臺.單位主管領導200元臺。

      8.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接收.驗收設備時未認真檢查,導致資料不全而影響后續注冊.檢驗手續辦理的,由使用單位自行補辦缺失資料,并考核相關職責人100元臺。

      8.6特種設備使用單位不及時提報注冊.變更.檢驗申請,導致設備非法使用或超期未檢的,考核職責人100元次,主管領導50元次。

      8.7安全部接到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注冊.變更.檢驗.啟用.停用申請后,無故拖延審核.辦理的,考核職責人200元次。

      8.8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不落實.未經批準啟停用.因管理不善導致“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檔案”不健全及其他問題的,考核職責人100元次,主管領導50元次,對職責單位按照公司年度考核辦法進行考核。

      8.9工程項目施工過程發現的特種設備問題,對相應職責人按照上述罰則考核。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5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工作。

      三、規定內容

      1、特種設備檔案資料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2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和檢驗報告書;

      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1.4特種設備的日常運行狀況記錄;

      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負責歸口管理本單位所有特種設備檔案資料,應指派專人負責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保管工作。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應設立專門的檔案室或檔案柜用于保存特種設備檔案資料,保存期限原則上為3年,重要的見證資料應永久保存。

      4、根據需要本單位可另外專門設立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管理機構。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規范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安全管理與監督檢查,提高安全生產意識,確保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正常、有效使用,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373號《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令第13號《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辦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所稱特種設備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以及lng槽車等。

      安全設施設備是指為預防火災、爆炸、中毒、災害事故和職業病的發生,防止事故擴大,減輕災害損失,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為直接目的而設計、安裝并使用的設施、設備、器材等。

      本制度所稱特種作業人員,系指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

      第三條本制度適用于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檢驗、日常維護保養、改造、報廢,以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持證上崗和復審等。

      第二章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購置

      第四條購置的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其設計、生產單位必須是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取得許可證的單位。特種設備進廠時,應當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第三章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

      第五條安裝新購置特種設備,必須委托有安全資質的單位施工安裝。施工前必須與施工單位簽署安全責任書后,方可施工。安裝結束后,施工單位應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對特種設備進行校驗和調試,并且向具有特種設備檢測檢驗資格的機構申請檢驗。檢驗合格后,使用單位應當到規定的特種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注冊,并且將安全合格標志固定在特種設備顯著位置,方可投入正式使用。

      第六條改造特種設備,必須委托有安全資質單位施工。改造完畢經檢測驗收合格后方可運行并建立檔案。

      第七條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竣工后經檢驗合格,負責該項目施工的單位,必須將有關技術文件、資料移交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將原始資料及特種設備監督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等,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第四章特種設備的使用及維護保養

      第八條公司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第九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必須制定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檔案管理、安全操作、維護保養、定期檢驗等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第十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一)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二)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ㄈ┨胤N設備的日常使用記錄。

     。ㄋ模┨胤N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ㄎ澹┨胤N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第十一條使用單位應當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并且定期自行檢查,作好檢查記錄,確保各類安全裝置靈敏可靠。如發現異常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嚴禁帶病運行。

      第十二條使用單位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性能定期檢驗制度。安全性能年檢的周期按有關規定執行:鍋爐一年;電梯一年;起重機械二年;廠區機動車輛一年;壓力容器根據核定的安全狀況分別為一、三、六年;壓力管道、各類氣瓶應按相應的安全監察規程要求的定期檢驗周期執行。逾期未檢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停止使用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向機電物資管理中心書面報告,并采取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再次使用前,使用單位必須申請安全檢驗,經復查合格,方能重新投入使用。

      第十四條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修復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及時申請予以報廢,并且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特種設備進行報廢處理前,使用單位應當向公司提出書面申請,報請公司審批并且按照有關規定辦理相應的固定資產報廢、處理與注銷手續。

      第五章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操作要求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配備專職、兼職的安全管理人員。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的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使用狀況進行經常性檢查,發現問題應當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并且立即報告本單位有關負責人。

      第十六條鍋爐、壓力容器、電梯、起重機械等的作業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以下統稱特種作業人員),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特種作業人員經安全技術培訓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從事相應的作業或者管理工作。

      第十七條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應當按規定審驗,一般每二年復審一次。鍋爐司爐工操作證四年復審一次,鍋爐水處理工操作證五年復審一次。逾期不審的特種作業人員證書自動失效,繼續從事特種設備及安全設施操作或管理工作視為無證上崗。

      第十八條離開特種作業操作崗位達六個月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后,方可上崗作業。

      第六章附則

      第十九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與環境監察部負責解釋。

      第二十條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7

      為了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防止事故發生,根據中鐵七局集團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監察規定》的要求,結合集團公司特種設備管理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項目部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一、加強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械(設備)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保養、報廢。

      二、安質部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檢查在用的特種設備有無安全合格標志,對無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設備要督促進行檢驗或責令停用。

      三、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的存在問題,督促其進行整改。

      四、負責按時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部門報送特種設備統計年報。

      五、配合人事、勞資部門對特種設備的維修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對特種設備維修和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進行檢查,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八、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九、每周一定為項目部特種設備、機械、現場安全用電周檢日。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8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廠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9

      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車。

      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車。

      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車。

      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6、班組長職責

      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保障學校師生員工和國家財產的安全,創造良好的教學條件,依據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20xx年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9號)、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國質檢法〔20xx〕206號)和《關于印發<鍋爐壓力容器使用登記管理辦法>的通知》(國質檢鍋〔20xx〕207號)等文件的精神,結合學校具體情況,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特種設備是國家以行政法規的形式認定的儀器設備,包括設備部件及配套裝置。我校現有的設備中屬于特種設備的有5種,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大型傳動和起重機械、電梯。具體限定范圍如下:

      (一)鍋爐

      1、承壓蒸汽鍋爐,其容積≥30L。

      2、承壓熱水鍋爐,其出口水壓≥0.1MPa(表壓),額定功率≥0.1MW。

      (二)壓力容器

      1、壓力容器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最高工作壓力≥0.1MPa(表壓),壓力與容積的乘積≥2.5MPaL,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最高工作溫度≥標準沸點的液體。

      2、壓力氣瓶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公稱工作壓力≥0.2MPa(表壓),壓力與容積的乘積≥1.0MPaL,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或標準沸點≤60℃的液體。

      (三)壓力管道

      壓力管道要同時滿足三個條件,即:公稱直徑>25mm,最高工作壓力≥0.1Mpa(表壓),介質為氣體、液化氣體、蒸汽或者可燃、易爆、有毒、有腐蝕性、最高工作溫度≥標準沸點的液體。

      (四)大型傳動和起重機械

      1、額定起重量≥0.5噸,提升高度≥2米的移動式升降機。

      2、額定起重量≥1噸,提升高度≥2米的固定式起重機和承重形式固定的電動葫蘆等。

      (五)電梯

      載人或載貨電梯,自動扶梯等。

      第二章 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注冊登記及租賃

      第三條 特種設備的購置,必須選擇由國家認定的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資質的廠家生產的設備。使用單位不得自行設計、制造和使用自制的特種設備,也不得對原有的特種設備擅自進行改造或維修。

      第四條 特種設備安裝必須選擇經制造單位委托或同意的具有經國家認定的專業施工資質的單位負責安裝和調試,在有爆炸危險的場合所使用的特種設備,其安裝和使用條件要符合防爆安全的技術要求。

      第五條 特種設備安裝和調試完畢,安裝單位自檢合格后,由使用單位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和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在取得特種設備登記證后,使用單位需指定專人負責,并做好移交記錄。凡未按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未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特種設備,不得擅自使用,資產管理處(以下簡稱資產處)不予進行固定資產報增手續。使用地點不在學校本部的設備,應主動到當地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條 因工作需要須租賃特種設備時,可向有租賃業務又是國家認定的具有特種設備生產資質的廠家簽約租賃。租賃的特種設備其安全管理事宜,由出租方負責,同時必須要服從學校的管理。

      第三章 特種設備的使用管理

      第七條 特種設備購置后,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職責明確。設備負責人要認真清理、登記并保管隨機文件和資料,建立設備的技術檔案,及時辦理好國有資產入賬手續;組織設備的安裝、維護和保養,組織進行日常檢查及定期檢驗,針對所負責的特種設備的情況制定出相應的規章制度等。

      第八條 各使用單位必須建立特種設備的規章制度,并報資產處備案:

      (一)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二)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第九條 特種設備均應建立技術檔案,基本內容包括:

      (一)檔案文件清單;

      (二)設備及部件出廠時的隨機技術文件;

      (三)安裝、維護、大修、改造的合同書及技術資料;

      (四)登記卡、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檢驗報告書、安全使用操作規程;

      (五)運行記錄、日常檢查記錄;

      (六)故障及事故記錄、緊急情況救援預案;

      (七)操作人員情況登記。

      第十條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管理采用校、院兩級管理的辦法。學校保管《登記卡》、《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檢驗報告書》,學院保管上述校管材料的復印件及其它技術檔案,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負責。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的建立要及時,特種設備的使用單位發生變化時,應及時向新單位移交技術檔案。

      第十一條 特種設備專職操作人員,必須通過北京市質量技術監督局認可的培訓、考核,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資格證書后方可從事相應的工作。

      第十二條 在用特種設備,必須按照國家規定對其技術安全性能進行定期檢驗。使用單位必須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兩個月聯系檢驗檢測機構,特種設備檢測所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書,使用單位將檢驗結果報資產處備案。

      電梯的定期檢驗工作,由使用單位與維保單位一起在做好維修保養的基礎上每年接受特種設備檢測所定期檢驗,使電梯處于正常、完好的可用狀態。

      第十三條 因工作變化,須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要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停用手續。停用一年以上或發生過事故的特種設備以及遇到自然災害并可能影響安全技術性能的特種設備,在使用前都要進行全面的檢查和維護保養,施工單位自檢合格,經特種設備檢驗所驗收檢驗合格,重新取得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后方可使用。

      第十四條 特種設備的委托維保、大修和改造應委托原制造或安裝單位負責,如遇特殊情況也可選擇具有資質的單位施工,并簽訂施工合同?⒐ず蠼浭┕挝蛔詸z合格,由使用單位提請質量技術監督局來校進行驗收檢驗,并辦理“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事宜。

      第十五條 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安全檢查,是保證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的有效手段。檢查工作要形成制度,認真執行。學校每年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檢查或不定期抽查,院(系)每學期檢查一次,實驗室每月檢查一次,特種設備使用人員在使用前后要進行檢查,每次檢查結果要存檔備查。

      (一)學校檢查(或抽查)內容:

      1、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的制定和執行情況;

      2、特種設備負責人和使用人員落實情況;

      3、特種設備建賬情況;

      4、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建立情況。

      (二)特種設備負責人和使用人員安全檢查內容:

      1、設備及其部件的性狀完好情況;

      2、保護裝置的完整可用和校準情況;

      3、噪聲、磨損、異常振動等運行狀況。

      第十六條 禁止使用以下四種特種設備:

      (一)未經檢驗、未辦理注冊登記和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的特種設備;

      (二)已報廢的特種設備;

      (三)經檢驗被判定不合格的特種設備;

      (四)已發生故障而未排除的特種設備。

      第四章 壓力氣瓶

      第十七條 因教學、科研需要使用盛裝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壓力氣瓶的單位,要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請,批準后才能使用。

      第十八條 需要使用壓力氣瓶的.單位應到國家認定的具有壓力氣瓶充裝和租賃資質的單位租用壓力氣瓶和充裝相應介質,并做好操作記錄,校內任何單位不得使用自行購置的壓力氣瓶,也不允許自行充裝任何介質。

      第十九條 根據《氣瓶安全監察規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

      〔20xx〕第46號令)的要求,氣瓶充裝單位全面負責所提供氣瓶的安全,氣瓶的定期檢驗、報廢、銷毀等事宜均由氣瓶充裝單位安排進行。

      第二十條 壓力氣瓶在使用過程中,要有專人負責,要有防止傾倒的設施,要避免碰撞、烘烤和曝曬,受射線輻照易發生化學反應介質的壓力氣瓶應遠離放射源或采取屏蔽措施。

      第二十一條 學校內任何單位不得對壓力氣瓶進行焊接或改造;不得更改氣瓶的鋼印或顏色標記;不得使用已報廢的氣瓶;氣瓶內的殘液不能自行處理;氣瓶內的介質不能向其他容器充裝。

      第二十二條 易燃、易爆或有毒介質的壓力氣瓶,使用時要安放在室外。

      第二十三條 易燃和助燃氣瓶要保持安全距離,分開存放。

      第二十四條 需要同時使用大量氣瓶的單位,要根據氣瓶介質情況采取必要的防火、防爆、防電打火(包括靜電)、防毒、防輻射等措施。

      第五章 特種設備的報廢和產權轉移

      第二十五條 特種設備使用年限到期或檢驗判廢及因其他原因無法再正常使用的設備,應立即停止使用并向資產處提出校內報廢申請,然后由學校統一到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注銷手續。

      第二十六條 產權需要發生轉移的特種設備,應向資產處申報,在質量技術監督局辦理相關手續。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凡違反本規定的,要根據情節輕重和所造成的后果,按有關規定給予行政處分和罰款,情節和后果特別嚴重者要追究法律責任。

      第二十八條 本規定未盡事宜以國家頒布的相關條例、法規等為準。

      第二十九條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本規定由資產處負責解釋。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為做好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工作,明確公司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特種設備人員證件使用管理工作。

      三、規定內容

      1、本單位特種設備人員所持證件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

      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件平時由本單位人事機構統一保管,不得在非工作場合使用。

      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實施安全管理、現場操作時,應佩戴記錄所持《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信息的工作牌,工作牌由本單位作業人員管理機構統一制作下發。

      4、不得損毀、涂改《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或者轉借他人使用。

      5、本單位安全管理機構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進行登記備案。

      6、證件遺失或者損毀后,持證人應當及時報告本單位,由本單位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經核實后,按規定履行補辦手續。

      7、持證人因調動、辭職或者退休等原因,不再從事安全作業工作的,由本單位人事機構集中將《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交回發證機構。

      8、持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的'人員應按規定接受監督。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2

      一、崗位責任制

      該制度明確了各崗位人員的職責,在制定此制度時,要以電梯的安全運行管理為宗旨,將崗位人員在駕駛和維保電梯的當班期間應該做什么工作及達到的要求進行具體化、程序化。對電梯的日常檢查、維保、定期檢修以及緊急狀態下應急處理的程序也作出了相應的規定,所以,電梯的完好狀態和使用管理都比較好。

      二、交接班制度

      對于多班運行的電梯崗位,應建立交接班制度,以明確交接雙方的責任,交接的內容、方式和應履行的手續。應做到以下內容:

      1、交接班時,雙方應在現場共同查看電梯的'運行狀態,清點工具,備件和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當面交接清楚,而不能以見面打招呼的方式進行交換。

      2、明確交接前后的責任。通常,在雙方交班人簽字后再出現的問題,由接班人負責處理。若正在交接事電梯出現故障,應由交班人員負責處理,但接班人員應積極配合。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

      3、在電梯出現故障時,如人員不夠,已下班人員應在街道通知后盡快趕到現場共同處理。

      三、機房管理制度

      1、非崗位人員未經管理責同意不得進入機房

      2、機房內配置的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放在明顯部位,經常保持完好狀態。

      3、保證機房照明、通訊電話的完好,暢通。

      4、經常保持機房地面、墻面的清潔及門窗的完好,門鎖鑰匙不允許轉借他人,機房內不允許放易燃易爆物品。

      5、保持室內溫度5-40度范圍內,可適當安裝空調以滿足。

      6、注意防水,防鼠的檢查。

      7、注意電梯電源配電盤的日常檢查,保證完好。

      8、保持通往機房的通道、樓梯間的暢通。

      四、維修保養制度

      為了加強電梯的日常運行檢查和預防性檢查,防止突發事件,使電梯能安全,可靠地提供服務,應制訂詳細的操作性強的維修保養制度。在制訂時,應參照國家的相關規定,結合單位電梯使用的具體情況,將日常檢查、周期

      ---真理惟一可靠的標準就是永遠自相符合性保養和定期檢修的具體內容、時間及要求,作出計劃性安排,避開電梯使用的高峰期。

      五、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電梯是建筑物中的大型重要設備之一,應對其技術資料建立專門的技術檔案,進行分門別類的妥善管理,以便備用。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目的

      為加強機器設備的管理,按照科學管理、“預防為主”的方針,防止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機器設備安全運行,保障樓宇及相關設施正常供水、供電、,并依據國家有關設備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技術要求,對水、電等設備設施進行日常維修與養護,特制定物業小區設備維修及保養管理細則。

      第二章原則

      以預防為主,堅持日常維護保養與按計劃維修并重,確保安全、經濟運行。

      第三章適應范圍

      適應小區內所管轄的所有設備設施。

      第四章設備管理組織

      一、物業公司設置設備維修運行部,對所管轄設備的安全運行、維修進行集中管理,有利于提高運行服務水平和經營效益。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設副經理一名,負責所轄區域內的設備設施的管理。

      三、物業公司區域內配套設備設施類型較多,設備運行維修部下設:強電班、弱電班、水暖班,并分別負責各自分管設備的運行、養護與維修。

      第五章職責

      一、設備運行部是在物業公司經理的領導下開展工作,并全面負責對所管轄區內設備安全運行及維修保養等管理工作。

      二、設備維修運行部協助物業公司經理與設備廠家簽定維修保養服務協議,并對質保金的領取出具主導意見。

      三、強電組主要負責(1)發電、配電、供電系統及相應電器的保養和維修;(2)公共區域路燈、草坪燈、應急燈、背景音樂、噴泉泵站等設備的開、關與保養、維修;(3)共用部位的單元對講門系統,樓梯燈等照明系統的維修與保養。

      四、弱電組主要負責消防系統、電視監控系統、廣播通訊系統等的線路和相應設備的維護、修理。

      五、水暖組主要負責供水、排水、供暖、消防噴淋系統和相應設備的運行、維護和管理。

      第六章設備管理的注意事項

      一、設備運行、維修人員要持證上崗。

      二、結合樓宇設備的使用情況,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視、檢測和維修保養工作,做到精心維護,嚴格檢查,清除事故隱患。

      三、維護主要是進行清潔、潤滑、緊固,更換易損零部件等,設備維護時要按規程進行。

      四、如果設備出現異;虬l生故障,使用人員要及時向管理人員匯報,由設備管理或專業技術人員確定維修方案及實施意見。

      五、如屬人為違章拆修造成的設備事故及損失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六、設備維護、維修所需經費由設備運行部據實報告預算,由物業公司批準撥付使用,以保證設備正常安全運行。

      七、設備維修運行人員對設備設施要做到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八、為了降低設備使用成本,提高經濟效益,在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要修舊利廢,合理更新,避免浪費。

      九、設備維修應按維修與保養、中修與保養、大修與保養等程序進行。

      十、設備運行維護人員要認真及時填寫有關設備運行、維修和保養記錄,即《交接班記錄》、《設備運行記錄》、《設備維修保養記錄》等。

      第七章設備管理檔案

      一、對物業公司接管的小區的設備應及時建立設備臺帳和編制檔案并有專人保管存檔。

      二、按設備運行的要求建立設備安全操作、使用、維護規程和崗位責任制度。

      三、收集整理所有相關資料,保證設備技術檔案的準確和完整。

      四、特種設備執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驗收報告和安全檢驗合格證后方可運行使用。

      五、收集所有設備采購合同或協議,建立售后服務檔案。

      第八章設備的安全使用及維護要求

      一、設備必須嚴格按照使用說明和安裝技術規程的要求進行安裝、調試后使用。

      二、使用操作人員必須經過相應的安全技術培訓,剛接管的小區設備要有廠家的操作、維修、保養技術交底,并做好記錄。

      三、特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四、設備的.使用人員,負責設備的日常檢查和保養,并做好記錄

      第九章設備報廢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對國家明令禁止使用或行業規定淘汰的及不能達到安全生產要求的設備設施實行淘汰制度。

      二、對一些經常壞、維修成本大的設備設施,報領導批準后,及時淘汰。

      第十章安全工作注意事項

      一、以嚴格執行國家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種安全操作和勞動保護規章制度。

      二、新員工入廠,由班組長牽頭進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崗工作。

      三、工作前應檢查自已所用的一切設備和工作場地,確認安全后,方能開始工作。

      四、所有安全裝置不得拆卸,都應保證其完好有效、靈敏可靠。

      五、工作中要互相關心,既要注意自身的安全,又要關心他人的安全,如遇違章及冒險作業,有權勸阻。

      六、加強設備管理,做好防火、防洪(汛)、防竊等安全工作。

      七、電氣設備必須有可靠的接地(接零)裝置,防雷和防靜電設施必須完好,每年應定期檢測,并應做好記錄,否則責任人在當月考核中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八、高壓設備無論帶電與否,值班人員不得單人移開或越過遮欄進行工作,若必須移開遮欄時,必須有監護人在場,并符合設備不停電的安全距離。該項不做扣2分。

      九、嚴禁帶電作業,必要時需班組長批準,并采取安全絕緣防護措施,且要有監護人在現場。該項不做扣2分。

      十、工作時間嚴禁喝酒上崗作業,輕者給于警告,并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重者根據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處理。

      十一、所有絕緣、檢驗工具,應妥善保管,并應定期檢查、校驗。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十二、有人觸電,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后,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十三、發電機運轉時,嚴禁人體接觸帶電部分。

      第十一章消防設備及維修保養

      一、火災自動報警系統主機和煙/溫感控頭一般委托廠家進行維護保養,配合維保單位檢查和試驗消防系統/設備的功能,并應填寫登記表。該項不填扣2分。

      二、對各種消防報警裝置需做好定期的檢查、試驗和保養維修工作,發現故障及時排除,若不能排除,要及時通知維保單位進行維修,并詳細登記,一般要求一周至少進行一次檢查,否則每發現一次在當月考核中扣2分。

      三、消防弱電機房值班室要24小值班,夜間有保安進行值班,白天有專業人員值班,對設備每次報警多要到現場察看,確定是否有火情發生,并及時通知有關人員和單位,絕對不能隨意消除報警信號,否則重者將依法追究當事人的責任,輕者給予當事人警告,當月考核中口5分,年底不能參加先進評選。

      第十二章電器設備、配電室及發電機房的管理

      一、高壓開關柜停送電操作應填寫好工作單,并檢查各項操作機械完好,嚴格執行一人操作,一人工作制,按工作單填寫程序進行操作。該項不填扣2分。

      二、配電室值班員應熟悉配電房開關柜的各項操作細則及工作程序,做到操作準確無誤。

      三、每周一次對所有配電房巡檢一次,并做好記錄,檢查設備運行狀況,包括外觀、聲音、氣味、溫度、電壓、電流及開關和指示燈狀態,以及機房照明和附屬設施狀況。該項不做扣2分。

      四、每月一次統計用電量及電壓變化。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月一次對每層配電箱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維修。該項不做扣2分。

      六、為保障本物業小區緊急情況下正常配電,技術員必須每月進行后備發電機運行操作2次,以保障市電停止后,仍能保持消防系統及污水泵系統的正常運作。該項不做扣2分。

      七、定期查看機油、柴油是否滿足使用,出現不足填報申請后及時購買(附發電機檢查表)。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三章公共區域照明燈具

      一、每兩周一次對公共區域、走廊各照明燈具、疏散指示燈、安全出口指示燈、應急照明燈進行檢查,出現損壞及時更換。該項不做扣2分。

      二、定時開關公共區域的路燈、草坪燈。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四章消防水泵、排污泵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該項不做扣2分。

      三、每月對消防泵進行試機至少一次,時間不低10分鐘。該項不做扣5分。

      四、每月至少一次檢查消防水池浮球裝置、進/出水閥門及放水閥。該項不做扣2分。

      五、每周一次巡視污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液位報警裝置工作狀況,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六、雨季每天檢查各集水井泵工作狀況(包括手動、自動和控制箱指示燈),包括清理調節池隔柵垃圾。該項不做扣2分。

      第十五章無負壓水泵

      一、每周一次巡視各水泵運行狀況,檢查控制箱電流、電壓、指示燈狀況和水壓等,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每月至少一次巡視管道、閥件接口有無異常。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三、負責小區內生活用水,若要維修要提前通知住戶,避免影響住戶用水,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十六章弱電監控系統

      一、每周一次檢查電視監控設備的運行情況,包括攝像機、鏡頭、放錄機、傳輸信號、接收圖像的清潔和調校,發現故障及時維修,若維修不了,則報請專業公司修理,并做好記錄。該項不做扣2分。

      二、弱電監控室實行24小時專人值班制,并填寫值班記錄,由保安部負責具體實施。該項不做扣2分。

      三、弱電監控室的工作人員除例行保安監控外,還要對小區內的電梯進行監控,遇緊急情況要及時通知設備維修人員,并及時應用電梯配置的通訊對講系統或其他可行方式,詳細告知電梯轎廂內被困乘客應注意的事項。該項不做扣5分,分管領導扣2分。

      四、值班人員如遇不法分子或乘客蓄意破壞電梯等設備設施要及時通知保安進行制止或報警,并對破壞的設備依法賠償。

      第十七章記錄與表格

      一、《材料、設備購置申請表》

      二、《圖紙設備檔案》

      三、《設備日常檢修、保養表》

      四、《設備報廢表》

      五、《設備運行日志》

      六、《設備修理、保養計劃》

      七、《消防報警系統設備檢修記錄表》

      八、《柴油機組檢查表》

      九、《消防水泵維修保養記錄表》

      十、《排污泵檢修表》

      十一、《水泵無負壓設備維修保養紀錄表》

      十二、《消防中心值班記錄表》

      十三、《弱電監控中心值班記錄表》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4

      公司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管理,確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必須對新工人進行入廠前的安全教育,了解企業的基本情況和存在危險性的設備或場所。

      二、公司每年制訂培訓教育計劃,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崗位作業人員參加質監部門的取證和換證培訓學習。

      三、對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后方準許上崗。

      四、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二年復審一次。

      五、公司建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檔案和名冊。

      六、在采用新方法、添設新技術設備、制造新產品和調換工人工作

      的'時候,必須對工人進行新操作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

      七、公司對職工進行經常的安全教育,堅持每月進行安全知識學習,學習規章制度及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總結經驗教訓,不斷提高安全技術操作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15

      1、根據檢驗周期,按國家有關規定提前一個月向檢驗機構申請對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安全閥進行定期檢驗,保證定檢率100%。

      2、檢驗機構受理后,按相關要求積極做好檢驗前的準備工作。

      3、在檢驗過程中,積極配合檢驗人員的檢驗工作。

      4、對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非專業人員不得隨意拆卸、更動。

      5、安全員應定期、不定期地根據設備使用時間進行檢查,發現問題應及時妥善處理。

      6、按設備的分類以掛牌保管人員為主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維護維修。

      7、各種設備不得帶病運行,對管理維護不當而影響安全生產,經查出,由經理按有關規定給予處罰,對已造成危害的,應報上級有關部門追究相應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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