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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工會管理制度(優)
在我們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學校工會管理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1
為更好地規范我校工會工作,進一步推進學校建設,構建和諧校園,保障教職工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的權利,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工會應按期換屆,及時做好新會員的接收、教育工作;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工會員會全體員會議,學習有關政策法規和業務知識,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學校工會員會實行主席負責制,負責執行會員代表會或會員會的決議和市教育工會的決定,主持學校工會的日常工作;對學校重問題提出工會員會經集體討論的建議;自覺接受學校黨組織的領導,每年至少2次向學校黨組織匯報工作,遇到重問題應及時匯報。
三、建立健全工會各項工作制度,及時制定學校工會工作計劃,組織實施相關活動,做到有布置、有檢查、有落實、有總結。
四、做好教代會的日常工作,檢查、督促教代會決議的執行;定期組織召開教職工代表會,通過教職工代表會和其他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實施監督。
五、對教職工進行思想教育和教師職業道德教育,組織教職工開展教育教學競賽、教育教學創新、學習考察及文藝、體育活動;協助學校做好評先評優等工作。
六、監督有關法律、法規及上級下發的`文件規定和要求的貫徹落實。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方面做好勞動保險、勞動保護工作。
七、關心教職工身心健康,改善教職工生活。工會要時刻關心教職工疾苦,慰問教職工的冷暖:在職或離、退休教職工及其配偶生病住院治療,工會組織并代表學校進行慰問。
八、與學校行政組織建立聯系制度,參與協調勞動關系和調節勞動爭議,協商解決涉及教職工切身利益問題。
九、認真完成校黨支部和上級工會交給的其他臨時性工作任務。
十、做好工會檔案資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2
為了進一步規范工會工作,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切實維護好全體職工的利益,特制定本規定。
一、健全工會組織,按工會組織的章程,發揮工會組織的作用,正常有效地開展各項工作。
二、學習貫徹黨的方針、政策,貫徹落實黨組織和上級工會布置的各項任務,起好組織與職工之間的銜接作用。
三、定期開展工會的各項活動,切實維護全體職工的`合法權益,定期走訪困難職工,組織全體職工開展為困難職工送溫暖活動。
四、按時發放有關職工福利。
五、定期組織安排干部職工相應的年休假。
六、開展職工的思想教育,組織調解職工家庭內部和職工之間的矛盾。
七、配合組織開展干部職工的技術、技能培訓。
八、按期繳納工會會員費。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3
工會充分發揮學校工會這一群眾組織的作用,調動廣教職工積極性與創造性,增強教職工的凝聚力與向心力,搞好管理,特制定學校工會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管理、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和發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9、學校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12、子女升學準假一天,子女結婚,父母可以請假三天。
13、協助學校做好教工的糾紛調解工作及其他臨時性工作。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充分發揮工會在學校精細化管理和教書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進學校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2.校工會要認真貫徹學校發展進程中的總體思路,充分履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配合、協助學校行政團結和帶領廣大教職工,積極投身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事業中,在推進學校的改革與發展中發揮主力軍作用。
3.校工會實行民主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增強工會活力和凝聚力,把工會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會的工作目標是“維護核心、服務中心、凝聚人心、反映民心”,優化學校輿論氛圍,號召廣大教職工同心同德、團結一致、一心一意謀發展。
第二章基本任務
1.開好一年一度的教代會,執行教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和臨沂大學工會的決定,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與學校行政的協商制度,通過教代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學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依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政治權利和物質利益,共謀學校發展。
3.密切聯系群眾,通過定期召開不同規模的職代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重大工作發布會等形式,傳達黨委的有關決議精神,為學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讀的平臺,進行工作通報,發布工作信息,解除廣大教職工在學校發展過程中的疑慮和困惑,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堅定教職工推動學校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4.通過了解、座談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教職工對學校發展和學校事務中的看法、建議,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評和建議系統整理,整合上升為集體的意見定期向黨委、行政匯報溝通,讓教職工積極參與到學校的改革、發展中來,進一步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的參與權,強化教職工的發展意識和大局意識。
5.工會對事關學校全局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務,如新校區建設、精細化管理、校內的檢查、考核、評聘、招投標、教代會議案落實等方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鼓勵工會委員、工會組長及教職工代表等參與進來,形成合力,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對工作進行有效的督促,強化教職工的民主監督權,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感和責任意識。
6.充分發揮每個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職工組織開展各類活動,讓教職工做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評判者,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立足本職,建功立業。
7.積極了解和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決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化解教職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從全局上教育、向好處引導,維護學校的和諧發展。
8.積極配合學校黨委、行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帶頭維護大局,有利于團結、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話多說,有利于學校發展、有利于教職工利益的事多做;組織教職工的政治思想、法律法規、業務理論的.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業余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9.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做好教職工工作,完善校務公開工作,辦好校務公開欄;建立校長聯系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與工會委員、工會組長聯系教職工制度,為工會委員、工會組長上引下聯搭建平臺,為學校和教職工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女教職工的身心發展規律,做好女教職工特殊保護和計劃生育工作。
11.爭取學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會員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工會委員的審查監督。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三章工會自身建設
1.工會要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委的大政方針和有關決議,定期向學校黨委匯報工作,反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學校黨委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大問題,校工會組織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教職工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校黨委報告的同時,一般應向臨沂大學工會報告。
3.工會對臨沂大學工會的工作部署,應結合實際提出意見并向黨委匯報,要在黨委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
4.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教代會每年應按時召開,代表大會由校工會委員會負責召集。要支持學校行政工作,維護學校行政的指揮權威,宣傳和動員教職工投身學校的改革和發展中。
5.校工會委員,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選舉產生,校工會常設工會干事一名,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
6.工會要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合理安排工會的工作進度,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認真聽取大家對于工會組織的意見,發揮工會的組織優勢,提高工會工作效率,自覺接受會員群眾的監督,為學校其它各部門和廣大教職工做出積極的榜樣。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5
1、根據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黨在各個時期的中心任務和黨的工作方針,以及上級工會和街道黨工委、辦事處的中心任務,部署確定本街工會階段性的主要任務和重點工作。
2、加大工會組建力度,進一步加強工會組織建設。以“兩新”組織組建為重點,全面完成上級工會組建指標;以“規范化建設”為標準,規范工會組織運作;以創建“職工之家”為載體,推動基層工會工作有效運作。
3、加強維權機制建設,進一步構建和諧勞動關系。完善各項維權機制的運作,推進集體合同、勞動合同和工資協商的制度建設;堅持和推進以職代會為基本形式的政務公開制度,等民主管理制度建制率和規范運作;協調勞動關系,促進勞動關系的和諧穩定;加強職工幫扶制度建設,加大幫困救助力度,抓好職工互助保障計劃的.實施和幫困送溫暖工作。
4、深化職工素質工程,進一步提高職工隊伍整體素質。開展學習型“爭創”和技能比武活動;搞好評先工作和開展弘揚勞模先進精神活動;加強職工職業道德建設,崇尚愛崗敬業精神;豐富職工文化生活,提升職工文明素養。
5、加強自身建設,提升工作水平。抓好工會干部的業務培訓教育,加強工會干部隊伍的思想、作風建設,加強工會組織效能建設,提升工會整體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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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委領導下相對獨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委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 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 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反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 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 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 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 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 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 堅持經費獨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獨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大事項要經工會委員會審批。
第十條 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 堅持民主管理原則。接受會員大會或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査委員會的審査。
第十二條 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 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大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 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大活動應由工會委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 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査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 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査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7
一、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任務
1、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事業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國家、團體和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2、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學校預算,并對預算過程進行控制管理和結算;合理配置學校資源,努力節儉開支,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學校內部管理制度;如實反映學校財務狀況,對學校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按規范做好賬目、單據、報表等工作,并理解上級相關部門的財務檢查。
二、財務管理體制
1、學校財務管理體制是:“統一領導,集中管理”,財務工作實行校長負責制。
2、學校財務處為學校的單一財務機構,在校長領導下,統一管理學校的各項財務工作,學校設財務主管1名,財務人員若干名。
3、學校財務處應根據會計業務的需要以及學校實際情景,明確分工并制定人員崗位職責,每學期對財務人員的崗位職責的履行情景進行必要的考核。
三、預算及收入管理
1、學校預算的依據是事業發展計劃和任務編制的.年度財務收入計劃。學校財務處應在每年的一月前按有關規定編制好下上年度的財務結算和本年度的財務預算。
2、編制預算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收入預算堅持進取穩妥原則,支出預算堅持統籌兼顧,保證重點,勤儉節儉的原則。
3、學校收費實行一費制。愛德分校的收費按有關文件執行。
四、支出管理
1、支出是根據學校為發展事業和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發生的各項耗費和損失。
2、學校支出包括:
⑴事業支出。事業支出的主要資料包括:基本工資、補助工資、其它工資、職工福利費、社會保障費、公務費、業務費、設備購置費、修繕費和其它費用。
⑵專項資金支出。學校從有關部門取得的有指定項目和用途的專項資金,必須按項目使用,不得挪作他用。項目完成后并理解有關部門的檢查和驗收。
3、學校支出應當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財務規定的開支范圍及開支標準。國家沒有統一規定的由財務處結合學校情景制定有關規定和開支標準,并報校長室審批。
五、資產管理
1、資產是學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貨幣計量的經濟資源,包括流動資產、固定資產、無形資產和對外投資等。
2、流動資產是指能夠在一年以內變現或者耗用的資產。包括現金、各種存款、應收及暫付款、借出款、存貨等。存貨是指學校在開展教育教學、科研及其它活動過程中耗用而存儲的資產,包括各類材料、消耗性物資、低值易耗品等。
3、固定資產是指一般設備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堅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到達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質,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4、固定資產分類:學校固定資產一般為六類:房屋和建筑物、專用設備、一般設備、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它固定資產。
5、學校財務處應配合裝備服務中心,結合學校具體情景,制定存貨、固定資產管理制度。
六、財務監督和檢查
1、財務監督是貫徹國家財經法規以及財務規章制度,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對違反財經法規的支出,財務處有權拒絕,同時報告領導處理。
2、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處對不一樣的經濟活動實行不一樣的監督形式。
3、學校財務處主管有權且必須組織專業人員對學校的會計工作進行審計(包括行政、工會、食堂、基建等),并進行有效的經濟核算。
4、學校財務處應理解上級有關部門的財務監督和審計。
七、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財務報告是指反映學校必須時期財務狀況和事業發展成果的總結性書面文件。財務處應以月報的形式向校長室和財政部門供給財務報告。而各條線必須定期以月報的形式向財務處供給財務報告。
2、財務處要定期編制財務分析報告。財務分析的主要資料包括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及財務管理情景、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善措施等。
八、財務處應根據上述管理制度進一步細化,制定出有關配套的規章制度,構成科學規范的財務運行模式。
九、以上管理制度的解釋權屬校長室,該制度將在實踐中不斷完善。
為了更好地規范和完善學校的財務管理制度,規范財務行為,嚴密財務手續,維護財經紀律,強化財務的監督與管理,確保財務工作有序進行,使財務管理制度不流于形式,并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現將我校的財務管理制度、收費管理制度、采購管理制度制定完善如下:
學校財務制度是強化財務管理的一種手段,是財經工作方針、政策及有關法律、法令、法規的具體表現。因此,學校必須建立財務管理制度。
1、要合理安排,按要求、正確制定預算內、外資金收支計劃。
2、每學期,財會人員應及時向分管財務的校長、總務報告各項經費的收入情況,并配合校長做好預算內、外支出計劃,做到統收統支,專款專用。
3、必須做到民主理財,不得單立賬目,嚴禁公款私存,學校只能在指定的銀行開立賬號,不得私自找銀行或儲蓄所建賬存款。
4、嚴格財經審批手續,所有報銷發票應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簽字,并注明事理,最后由校長審批方可報銷。
5、部門或個人向財務辦理借款手續時,借款人應填寫借條,并說明借款使用原因,分管財務校長審批后,財務人員才能給予借款。
6、不管是接待還是購置設備等,報銷票據都必須具有稅務監制章的合法發票,必須具備發票的名稱、填制發票的日期、經濟業務內容、數量、單價和金額,必須蓋有填制單位的公章(或專用章),大小寫必須相符。其發票背面須有經辦人和證明人簽名或簽章,屬于固定資產的,必須填寫財產登記表。
7、全校財產物資的申購、調配、報廢等均由總務處辦理。保管室負責保管、驗收,履行領用手續。
8、差旅費報銷,當事人應如實填明出差事由、地點、日期、出發和到達時間、票價。車票應貼在報銷單背面,報單人簽名,學校領導審批,會計審核后才能辦理報銷手續。
9、學校的收據和發票,是會計核算的原始憑證和法定依據,學生票據和事業性發票均由總務購買,會計向總務領用,用多少領多少,用完要及時上繳財政。如果開錯,此發票三聯填上“報廢”字樣,作為報費處理。
10、學校財務要做到日清月結,每學期結束,學校要成立結帳小組,清期賬目做到民主理財。
11、自覺接受上級審計部門的審計,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12、財會人員必須嚴格執法,自覺執行財經紀律,做好財務核算,做到賬物相符,帳帳相符。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8
為了加強學校工會工作的管理,使其工會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規范化,充分發揮工會組織的職能作用,推動學校各項工作順利開展,特制定工會工作制度。
⒈根據上級工會委員會的安排布置,在學校黨支部的.領導下,一般三年一次換屆改選工會委員會,并上報縣教育工會審批備案。
⒉凡正式教職工均要入會,并填寫會員入會登記表,不愿入會者,其后果自負。每學年初辦理一次調出或調入會員入會與離會手續。
⒊工會委員與工會組長,必須分工負責,相互協作。每學期一次檢查考核,并與獎懲掛鉤。
⒋堅持每期召開一次工會會員大會,每季度一次工會委員會,每月一次工會小組活動。
⒌經常了解會員思想動態,定期開展會員喜聞樂見的宣傳教育
活動,加強會員法制教育與師德建設,認真組織會員學習教育教學及管理知識,不斷提高會員的思想政治素質。
⒍利用星期六工會活動時間或課余時間,有組織有紀律地開展
有意義的文娛體育活動,豐富會員的文化生活。
⒎關心會員生活與疾苦,凡會員的婚、嫁、娶主動關心,喪、病災要尉問。對特困家庭教職工要給予適當資助。
⒏積極參與學校民主管理,經常收集、反映教職工對學校管理工作的意見與建議,組織教職工每期或每年召開一次教職工大會,審議學校發展規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獎懲辦法、財務收支等重大事項。
⒐建立校務公開制度,實施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的民主權利與物質權利。
⒑建立定期民主評議領導干部制度,組織教職工每年評議一次
學校領導干部,評議結果作為對干部進行獎懲、任免依據之一。
⒒協助地主黨政、執法機關、學校行政查處侵犯學校與教師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事件,維護學校與教職工的正當權益。
⒓配合當地有關部門,幫助農村教職工家屬扶貧致富,出點子,找門路,進行科技扶貧宣傳,幫助教職工下崗家屬再就業。
⒔遵守財經紀律制度,嚴格管理工會經費,做到賬據齊全,收支合理,定期公布賬目。
⒕正確處理工會與黨支部、行政的關系,協調學校內部矛盾,監督并支持學校行政工作。
⒖有專用的工會活動室,以及學習、文娛、體育等設施、器材,并有專人管理,為工會工作提供良好的物質條件。
⒗每個工會會員,必須按有關規定,按期繳納會費。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9
1.工會在黨支部領導下,認真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組織教職員工認真學習有關理論。
2.根據各個時期的不同任務圍繞學校的中心工作,搞好宣傳,做好教工的思想政治工作,調動教工的.積極性,完成上級工會交給的各項任務。
3.定期召開教代會,做好教代會的組織工作,充分發揮教代會作用,增強教職工參與民主管理、民主監督意識,履行主人翁權利和義務,推進學校教育教學改革和發展。
4.定期對辦公室紀律、衛生進行檢查。
5.豐富教職工業余文體生活,開展各項群眾性文體活動。每學期組織開展一次文體比賽活動,積極參加上級工會組織的各項活動。
6.關心教職工生活福利,及時反映教工的意見和要求。
7.定期對教師進行考勤:教師要嚴格遵守上下班時間;1天內臨時病事假跟校長請假,如校長不在學校,要跟副校長請假;病事假在1——7天之內的由學校準假,超過7天則向教育局請假。
8.定期召開工會委員會,總結交流經驗,定期向黨支部和上級工會匯報工作。
9.學校幫助教師的雙方父母及子女的婚喪嫁娶、升學、參軍辦理相關事宜。
10.婚假: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周歲,男22周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齡(女24周歲,男25周歲)的,可享受晚婚假15天(含3天法定婚假)。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再婚的可享受法定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婚假期間工資待遇:在婚假和路程假期間,工資照發。
11.喪假:根據國家勞動總局、財政部(80)勞總薪字29號、規定,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配偶、子女)以及死亡后,職工可請喪假料理喪事。
(1)假期:根據具體情況,由本單位行政領導批準,酌情給予1—3天的喪假。
(2)路程假: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3)工資待遇:工資照發,車船費自理。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10
校工會是校黨委領導下的群眾組織,是校黨委聯系教職工的橋梁和紐帶,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校黨委的決議決定,貫徹落實上級工會組織的`法規、政策和工作部署,負責制定工會工作計劃、規章制度并組織實施。
二、負責工會的思想、組織建設,指導校女工委員會和基層工會開展工作。
三、負責教代會、工代會籌備和會議決議的貫徹落實;閉會期間行使教代會辦事機構和工代會工作機構的職能。
四、協同黨委宣傳部、人事處、教學評價與教師發展中心抓好師德師風建設工作;組織師德標兵、勞動模范、“五一”勞動獎章等榮譽的評選;協同有關部門開展教職工思想政治工作和教學、職業技能競賽活動。
五、負責動員和組織教職工參與學校的改革建設與民主決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協同有關部門組織開展校務公開工作。
六、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整理教職工的意見、建議,為校黨委、行政決策提供參考。
七、負責組織群眾性文化、體育活動,豐富教職工業余生活;協助開展教職工職業技能培訓。
八、負責教職工福利發放,組織開展“送溫暖”活動,為教職工辦實事、辦好事。
九、負責發展工會會員、工會專兼職干部的培訓和教職工業余團體、協會的組建與管理工作。
十、負責學校“三育人”領導小組辦公室、計劃生育辦公室、紅十字會辦公室工作。
十一、負責有關文件資料的檔案立卷、歸檔、移交工作。
十二、負責職責范圍內的安全穩定、信訪、保密等工作。
十三、完成上級工會和校黨委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11
為了科學地管理好使用好學校工會各項經費,加強核算,提高財務管理水平,更好地為廣大教職工服務,維護財經紀律,特制定學校工會財務制度如下: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全國總工會有關財務規章制度,遵守財務紀律。
二、按照工會財務制度的規定,認真編制財務計劃,做好預、決算工作,按時上報上級工會。
三、堅持工會經費獨立管理的'原則,獨立開設銀行賬戶,按規定確立財務機構及會計人員,按上級工會規定管好用好校工會經費,做到專款專用。
四、及時足額撥交工會經費。
五、工會財務管理由校工會主席一支筆負責,一切經費支出均由校工會主席審批后執行。
六、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和抵押。
七、認真接受經費審查委員會和學校的財務審查,按時做好財務工作總結和財務收支報告,做好財務賬目的管理,及時整理歸檔。
八、在財務監督的共同合作下,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各種單據需有經辦人、驗收人(或審核人)簽字,否則不得付款。
九、嚴格遵守現金管理制度,不定期進行所有現金檢查。
十、按上級工會要求做好財務自查、自檢工作,按時向工會委員會報告經費使用情況,自覺接受會員群眾和經審會的監督。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12
第一章總則
1、為了充分發揮工會在學校精細化管理和教書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進學校健康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的規定,結合本校實際,特制定本條例。
2、校工會要認真貫徹學校發展進程中的總體思路,充分履行維護教職工合法權益的基本職能,配合、協助學校行政團結和帶領廣教職工,積極投身于學校教學、科研、管理等各項事業中,在推進學校的與發展中發揮主力作用。
3、校工會實行集中制原則,堅持群眾路線,全心全意為教職工服務,增強工會活力和凝聚力,把工會建成“教工之家”。
4、校工會的工作目標是“維護核心、服務中心、凝聚人心、映民心”,優化學校輿論氛圍,號召廣教職工同心同德、團結一致、一心一意謀發展。
第二章基本任務
1、開好一年一度的教代會,執行教職工代表會的決議和臨沂學工會的決定,主持校工會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與學校行政的協商制度,通過教代會等多種渠道和形式,參與學校管理和監督,依法代表和維護教職工的權利和物質利益,共謀學校發展。
3、密切聯系群眾,通過定期召開不同規模的職代會、座談會、情況通報會、重工作發布會等形式,傳達黨的有關決議精神,為學校行政提供政策解讀的平臺,進行工作通報,發布工作信息,解除廣教職工在學校發展過程中的疑慮和困惑,確保教職工的知情權,堅定教職工推動學校發展的決心和信心。
4、通過了解、座談等多種形式,廣泛收集教職工對學校發展和學校事務中的看法、建議,把零星的、分散的批評和建議系統整理,整合上升為集體的意見定期向黨、行政匯報溝通,讓教職工積極參與到學校的、發展中來,進一步維護教職工的合法權益,加強教職工的參與權,強化教職工的發展意識和局意識。
5、工會對事關學校全局和教職工切身利益的事務,如新校區建設、精細化管理、校內的檢查、考核、評聘、招投標、教代會議案落實等方面,創造各種有利條件,鼓勵工會員、工會組長及教職工代表等參與進來,形成合力,把各項工作落到實處,同時對工作進行有效的督促,強化教職工的監督權,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感和責任意識。
6、充分發揮每個教職工的能力和水平,依靠教職工組織開展各類活動,讓教職工做活動的組織者、參與者和評判者,調動廣教職工的積極性、創造性,立足本職,建功立業。
7、積極了解和關心教職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解決教職工的實際困難,化解教職工工作、生活中的矛盾,從全局上教育、向好處引導,維護學校的和諧發展。
8、積極配合學校黨、行政加強教職工隊伍建設,提高教職工隊伍素質,帶頭維護局,有利于團結、有利于凝聚人心的話多說,有利于學校發展、有利于教職工利益的事多做;組織教職工的思想、法律法規、業務理論的學習,開展多種形式的業余培訓,不斷提高教職工的綜合素質。
9、協助和督促學校行政做好教職工工作,完善校務公開工作,辦好校務公開欄;建立校長聯系工會員、工會組長與工會員、工會組長聯系教職工制度,為工會員、工會組長上引下聯搭建平臺,為學校和教職工之間建立有效的溝通渠道。
10、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和女教職工的身心發展規律,做好女教職工特殊保護和計劃生育工作。
11、爭取學校的支持,依法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定期向會員公開經費收支情況,接受工會員的審查監督。管理好工會財產。
第三章工會自身建設
1、工會要堅持黨的領導,貫徹執行黨的.政方針和有關決議,定期向學校黨匯報工作,映教職工的意見和呼聲,提出解決問題的建議。
2、學校黨討論決定的有關工會的重問題,校工會組織要認真討論,組織實施;教職工的呼聲、工會工作的情況,在向校黨報告的同時,一般應向臨沂學工會報告。
3、工會對臨沂學工會的工作部署,應結合實際提出意見并向黨匯報,要在黨的領導下認真貫徹執行。
4、工會是學校教代會的工作機構,教代會每年應按時召開,代表會由校工會員會負責召集。要支持學校行政工作,維護學校行政的指揮權威,宣傳和動員教職工投身學校的和發展中。
5、校工會員,在會員或會員代表充分醞釀協商的基礎上產生,校工會常設工會干事一名,負責工會的日常工作。
6、工會要以扎實的工作作風,合理安排工會的工作進度,至少每年召開一次會員代表會,認真聽取家對于工會組織的意見,發揮工會的組織優勢,提高工會工作效率,自覺接受會員群眾的監督,為學校其它各部門和廣教職工做出積極的榜樣。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教育工會是在教育局黨領導下相對立的群眾組織,工會財務工作直接在工會員會的領導下,在上級工會及本單位財務部門的業務指導下,負責工會經費核算和管理工作。
第二條工會財務機構暫由單位財務處設專人兼管。
第三條工會財務工作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會計人員工作規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以及有關部門頒發的有關條例為工作準則。
第四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發揮會計的映和監督職能,遵守財經紀律,維護國家、集體和全校教職工的合法利益。
第五條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黨的四項基本原則,認真學習專業知識,正圈理會計賬務,熟練運用計算技術和分析方法,提高業務素質,樹立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思想和無私奉獻的精神,自覺抵制不正之風,為領導當好參謀,為全校教工當好家、理好財。
第二章工會資金的籌集
第六條經費收入:嚴格制度,依法辦事,全面落實撥交經費的政策,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工會上繳經費。
第七條會費收入:根據“工會法”規定,凡工會會員均按本人每月基本工資收入的0。5%及時、準確、足額交納會費。
第八條其他收入:接納行政的有關補助、職工福利經費和其他部門的損贈等。
第三章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九條堅持經費立管理原則。教育工會在銀行設立賬戶,單核算。根據審定的預算,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主席“一枝筆”審批,重事項要經工會員會審批。
第十條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為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
第十一條堅持管理原則。接受會員會或會員代表會的監督;接受工會經費審員會的審。
第十二條堅持為職工服務原則。嚴格執行工會經費的開支范圍和標準,工會經費不得用于筏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四章工會經費報銷
第十三條必須有正式發票,發票的內容印名稱、日期、數量、單價、金額、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齊全,不得涂改、填補,小寫金額一致。
第十四條發票背面要有經辦人簽名,工會主席審批并簽名。重活動應由工會員會研究決定,并形成書面報告。
第十五條按照財務規定在限額內使用現金,超出限額應使用轉賬支票。支票或現金使用后應在一周內到財務報銷。
第五章工會會計檔案管理
第十六條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核對,整理成卷,編制目錄,裝訂成冊,并送交檔案室保管。
第十七條調閱工會會計檔案要嚴格辦理手續,本單位人員調閱工會會計檔案應經財務負責人同意,外單位人員調閱需經工會領導報單位領導批準,按規定閱。調閱人員一般不得將會計檔案攜帶外出,特殊情況需經主要領導批準
一、加強預算管理,堅持審批制度
1、學校年初要遵循“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做好預算。每月要編制月份計劃,報總校審批,方可實施。
2、學校根據總校安排報賬時間,及時報賬。報賬同時,報下月支出計劃,經總校批準后方可實施。
3、固定資產購建和日常修理,單價在3000元以上或總造價在1萬元以上的支出,在年初預算時要負有專項說明,執行前必須事前提出書面申請
二、加強學校收費管理
1、嚴禁設立“小金庫”,不得將收入作為往來款項進行核算。
2、對不符合規定的票據,學校財產機構不得使用。
3、嚴禁違反規定,巧設項目向學生收取費用。如統一發動、購買練習冊,按人頭收取班級活動費,強制保險等。
4、不扣留、挪用各種收費,足額、及時上繳總校。
三、支出管理
1、學校的財務收支實行“一支筆”審批制度。學校的一切重大開支和重要的'經濟事項的決策,應經學校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并做好會議記錄備查。
2、財務機構內部分工做到帳、物分開,報賬員不兼任檔案管理、財務保管工作。
3、禁止在支出過程中變通、變造現象,保持原始憑證的真實、合法、有效。
5、培訓費報銷程序及標準:
(1)教育局文件,填培訓卡,學區校長簽字,會計處核銷。
(2)縣內培訓,車費10元,住宿費20元以下(有票據);
市內70元以下車費,30元以下住宿費(有票據)。沒有統一伙食安排的,市內每天補助5元,市外每天補助8元。
(3)培訓回來及時到總校核銷培訓費,過月單據不予核銷。
6、為保證學校正常運轉,學校領導積極向總校反映,申請小額備用金,以保證學校急需的臨時性支出需要。
四、財產管理
1、低值易耗品學校建立明細帳,由學校保管員及時記錄、存檔。
2、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到人,發生人員變更時做好交接手續,詳細盤點。物品非正常損壞或丟失,責任人照價賠償。
3、學校物品一律不許外借,外借不能收回時,保管員、外借人平均折款賠償。
五、檔案管理
1、報賬員對文件、制度、報表、預算決算及重要合同,定期歸檔、審查、整理立卷。
2、檔案要有目錄,并裝訂成冊,防止丟失或毀壞。
(一)總則
1、為了規范李白河小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促進教育事業發展,按《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和國家有關法規,結合本校特點,制定本制度。
2、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依據《財政資金管理辦法》,堅持勤儉辦學的方針;正確處理國家、學校集體和教職工個人三者利益的關系。
3、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合理編制學校預算;依法多渠道籌集事業資金;加強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強資產管理,防止固有資產流失;建立健全財務規章制度;對學校經濟活動進行財務控制監督:定期進行財務分析,財務公開,如實反映學校財務收支情況。
(二)財務管理體制
4、切實做好“收支兩條線”這一財經制度。學校設報帳員一名,在校長的領導下,由總務處管理學校財務活動,定期區財務結算中心報帳,由結算中心核帳、結帳。
5、財務人員的工作職責,工作權限,技術職稱,任免獎罰,都嚴格按照街道財務管理規章規定執行。
(對于資金的使用,財務人員要嚴格把關,嚴格遵守結算現金管理制度,做到及時記帳,日清月結,帳實相符。)
(三)預算管理
6、實行“核定收入,定額或者定須補助,超支不補,結余留用”的預算管理辦法。將全部收入包括財政補助收入和各項非財政收入與各項支出統一編列預算,報經財政部門核定。而對于學校的大型修繕和設備購置等,則按桂城街道公物采購和工程招標的相應文件標準執行,學校預算在經主管部門和財政部門核定以后,則由學校自求平衡。
7、預算編制,堅持“量入為出,統籌兼顧,保證重點,收支平衡”的原則,數字指標必須運用科學合理的方法,依據充分確實的資料和收支的規律,進行計算,力求和項數的真實準確,不任意編造。在編制預算時,要按照保證重點,兼顧一般的原則,優先確保支出重點,并妥善安排其他各項支出。
8、收入預算,考慮學校維持正常運轉和發展的基本需要,參考以前年度預算執行情況,根據預算年的收入增減因素和措施測算編制,支出預算,則根據學校教學及其他活動需要和財力可能測算編制。
(四)收入管理
9、收入管理的要求:
A、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依法積極組織收入。(按一費制文件)
B、收費必須嚴格執行國家規定的收費范圍和標準,在執行收費時公開接受社會和群眾監督,張榜或發通知公布收費項目和標準,并按有關規定,對家庭經濟確有困難的學生,進行書雜費減免。
C、所得收入必須使用符合國家規定的合法票據。[收費票據要指定人員保管,要建立嚴格領用制度。對票據的收款日期,付款單位或付款人名稱,收費依據,收費金額必須逐一填寫清楚,并加蓋學校公章和經手人員印章(或簽全名)]
D、各項收入必須全部納入學校預算,統一管理,統一核算。
(五)支出管理
10、我校的各項支出是為了保證學校完成教學、教育任務而發生的,各項資產的耗費及損失,必須嚴格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精打細算,厲行節約,使各項支出發揮最大的經濟效果,其支出管理的要求有:
A、嚴格執行國家的各項財經規則和財經紀律,即嚴格遵守《會計法》、《事業單位財務規則》及《中小學財務制度》的各項規定。
B、節約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首先,正確編制年度財務收支計劃;其次,要精打細算,妥善安排,把有限的錢用在“刀刃”上。
C、各項支出實行分類管理,按實際支出數列報,不以計劃數和預算代替。
(六)結余及其分配
11、結余分配要求:
按照桂城街道教育組的有關規定和XX小學教師獎勵方案進行計算,提取及其分配工作。
(七)專用基金管理
(八)資產管理
13、學校在各種存款的管理上,必須嚴格按照桂城街道財政部門的要求,交由街道結算中心統管,其負責結帳、轉帳、對現金及各種存款進行清查、校對等業務。
14、學校定期或不定期地對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年度終結前,應當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做到賬、物相符。對固定資產的盤點應當按規定程序及時處理。
(九)負債管理
15、學校對不同類別的債務分別管理,及時清理并按照規定辦理結算,保證各項債務在規定期限內歸還。
(十)財務報告和財務分析
16、學校報送的年度財務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收支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專用基金變動情況表,有關附表及財務情況說明書,編制財務報告時應遵循以幾方面要求:
a、真實性
b、完整性
c、準確性
d、及時性
17、學校財務分析的內容包括中小學校事業發展和預算執行,資產使用管理,收入、支出和專用基金變動以及財務管理情況,存在問題和改進措施等。
(十一)財務監督
18、學校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財務監督的方法主要有三種:
a、財務檢查
b、實物檢查
c、現金檢查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工會經費管理,收好、管好、用好工會經費,充分體現工會經費為廣大教職工服務,根據《工會法》、《中國工會章程》和有關財務管理的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工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依法多渠道籌集工會活動經費,合理編制工會預算,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資源,保證工會活動經費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第三條 工會財務管理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財務制度,堅持依法理財、民主管理、勤儉節約、手續完備原則,組織工會財務活動,保障工會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
第二章 工會經費籌集
第四條 工會會員繳納會費。根據工會章程規定,在職工會會員每月按本人工資收入的0.5%繳納會費,工會委托校財務處從工資中扣繳。
第五條 學校行政撥款。學校根據《工會法》規定,每月按全部教職工工資總額(含各種工資、津貼、補貼和獎金)的`2%下撥給工會。
第六條 專項資金。學校為支持工會開展大型活動(如教代會)、老干部活動、人口計劃生育工作、職工福利等加撥的專項經費。
第七條 其他收入。社會贊助、捐贈、上級獎勵、利息收入等。
第三章 工會經費使用和管理
第八條 工會經費主要用于維護教職工權益、開展教職工文化教育和文體活動、工會干部培訓和工會積極分子獎勵、職工福利和困難教職工補助、慰問和送溫暖活動、對外交流和調研考察、工會建設和辦公費用等。
第九條 按照“經費獨立管理原則”,獨立建立銀行賬戶,實行獨立核算。 第十條 工會經費的使用必須堅持“量入為出,收支平衡”和“勤儉節約”的原則,提高經費的使用效益,做到“用得合理,群眾滿意”。
第十一條 工會經費實行預決算制度。年初由工會財務人員根據校工會年度工作計劃、活動安排,作出經費使用預算計劃,經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并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核后,嚴格按財務預算運行;年終做好決算,定期向教職工公布賬目,接受教職工監督。
第十二條 工會經費開支由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一支筆”審批。2萬元以上大額開支須有主管校領導(工會主席)簽批。報銷時要有正規發票,由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管財務的副主席簽審后方可報銷,做到票證齊全,手續完備。
第十三條 校工會組織大型活動前,由活動的第一負責人擬定活動費用預算報告,提交工會辦公會議討論通過后方能實施。
第十四條 工會經費不得用于非工會活動的開支,不得支付社會攤派或變相攤派的費用,不得為單位和個人提供資金拆借、經濟擔保抵押。
第十五條 校工會將上解上級工會后的工會經費的30%按比例劃撥給分工會,作為分工會獨立開展活動經費。
第十六條 各分工會應將劃撥的經費主要用于為教職工服務和工會活動,不得用于與工會活動無關的費用。
第十七條 各分工會經費開支由分工會主席審批,經校工會分管財務的副主席審核后,憑正規發票(發票背面要注明活動項目,經辦人、驗收人簽字,分工會主席簽審)實行實報實銷。
第四章 工會經費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八條 發揮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作用。年初預算和年終決算必須經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審查批準,平時經費開支要接受工會經費審查委員會的監督和檢查。
第十九條 發揮工會財務人員的監督作用。工會財務人員要堅持按工會財務制度辦事,有權拒付不合理開支。特殊情況下,需經主席辦公會議審批并注明情況。
第二十條 工會委員會換屆時要向下一屆工代會報告本屆財務工作情況;各分工會年終要向本單位、本部門的會員公布工會經費收支情況,做到財務公開。
第五章 工會財務人員職責要求
第二十一條 工會財務人員必須具備會計從業資格證,有財務工作經驗,一般由學校財務處人員擔任。
第二十二條 工會財務人員要嚴格執行各項財務制度,遵守財經紀律,努力鉆研業務,提高業務素質,正確處理會計賬務,確保工會經費運作管理合法、安全、有效。
第二十三條 工會賬戶會計記賬憑證要求合理合法,真實反映經費業務,憑證內容要素要齊備完整,按照會計制度規定,正確使用會計科目。
第二十四條 財務人員調動工作時,必須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應將工會財務的一切憑證、賬本、表冊、印章、現金、支票等所有會計資料編制移交清冊,會同監交人員當面向接管人逐項清點移交。財務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離職。
第二十五條 工會財務的各種會計憑證、會計賬簿、會計報表等應按有關規定定期收集、審查核對,整理成冊歸檔。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加強工會財產管理,定期進行財產清查。凡使用期限超過一年,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專用設備單位價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或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是相對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必須登記固定資產總賬及明細賬,并由專人使用管理。
第二十七條 財產損壞、遺失照價賠償。遺失按原價新舊程度折價賠償;損壞按修理價賠償。
第二十八條 財產年久廢舊,由管理人員向工會委員會提出報廢建議,經審查核實后,作報廢處理。
第二十九條 本制度經校工會委員會討論通過后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校工會委員會。
學校工會管理制度15
根據《工會法》和上級工會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會實際特制定本細則。
一、認真做好年度預算、決算工作,財務室應依有關規定負責編制、匯總預算草案,按時提交經費審查員會審核,經主席批準后上報市教育工會。
二、各部室、社團必須嚴格按照年度預算內的金額開展活動,根據活動內容使用經費。經費使用超出預算、超出使用范圍的均不予報銷。各帳戶年終結余的'經費轉入下年度使用。
三、工會經費支付報銷執行主席一支筆審批制度,一事一報。支付憑證報銷有經辦人、部室或社團負責人簽字后(外聘人員的工資、指導費、勞務費等必須由當事人簽收),經主席審批方可報銷。
四、各部門工會會費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規定并經部門工會經辦人和部門工會主席簽字方可使用;數額較的須經部門工會員會(或工會小組)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使用。
五、主席基金、愛心基金和解困互助金的使用,必須符合有關審核程序,并須得到主席的審核批準。根據學校“三重一”的有關規定,凡預算外1000元以上的支出,須經專職主席會議集體討論通過后方可執行。
六、工會開展各種事業活動,按規定所需的獎品、紀念品、獎勵費用等必須嚴格控制標準,發放物品的數量與范圍由專職主席會議審定,發放價值較的物品,必須造冊簽收。
七、確因工作原因需事先領用支票或現金,應填寫借款單,并經主席審批。現金數額較的應提前三天預約,使用完畢后及時與財務室結算,時限一般不超過一周。
八、依法向有關部門收繳工會經費,并按時足額上繳上級工會。本細則經主席會議討論通過后生效,經審會及財務人員對本細則的實施有監督責任。在實施過程中,本細則可根據實際情況和上海市教育工會的有關規定作相應的修改和調整,使其不斷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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