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現在的社會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yè)單位,為了維護正常的工作、勞動、學習、生活的秩序,保證國家各項政策的順利執(zhí)行和各項工作的正常開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訂的具有法規(guī)性或指導性與約束力的應用文。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集合15篇]](/pic/00/d6c6b6c804_6136d9e1daeab.jpg)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
一、管理流程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zhí)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2、變壓器主電源箱由土建項目管理中心電氣專業(yè)工程師負責管理。各主體施工項目部到指定的主電源箱接電。
3、各外協(xié)施工單位用電必須服從相應的主體施工項目部的管理。用電必須到相應的主體施工項目部辦理施工用電手續(xù)。注明用電負荷、用電部位、用電時間。掛表計量。嚴禁擅自接電。
4、主體施工項目部必須配合外協(xié)施工單位用電辦理,并承擔管理責任和安全連帶責任。
5、主體施工項目部即指:土建總包項目部和裝修總包項目部、景觀總包項目部。其他單位均按外協(xié)施工單位管理。
6、專業(yè)項目管理中心負責各主體施工項目部和外協(xié)施工單位的用電安全管理。
二、用電安全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系統(tǒng)。一、二,三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復接地。維護電工要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進行定期巡檢并作好記錄。漏電保護器要不超過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2、塔吊、龍門架、攪拌機、鋼筋等機械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保護。
3、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禁止一閘多機,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超過3米,控制開關和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停止作業(yè)后關閉電源,鎖好開關箱。
4、電纜在室外直接埋地敷設的深度應不小于0.6m,并應在電纜上下各均勻鋪設不小于100mm厚的砂子,然后覆蓋磚等硬質保護層。同時在地面上設有明顯標志。
5、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板,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套管,箱門應配鎖。箱子內外應有明顯標志牌。
6、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并且保持道路暢通且設置防雨防砸措施。
7、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8、照明和手持電動工具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電源線,電線宜用防水電纜。
9、電纜干線可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如果埋設,過橫道時應穿鐵套管防護埋設。架空線路應按標準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過道路不低于6米。
10、橡膠電纜應采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墻或電桿等敷設,在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1、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
12、施工現場夜間必須有足夠的安全照明。如果夜間施工同時要有足夠的施工照明。現場照明必須設專用線路和專用配電箱,
13、裝修區(qū)域現場照明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燈具。
14、室內照明每個燈具功率小于等于60瓦。辦公室禁用熱得快、電爐等。必須設專人巡視生活區(qū)用電,人員離開要拉閘斷電。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2
1、參與施工的各施工單位必須建立現場臨時用電檢查制度,按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guī)定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并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報監(jiān)理單位備案。
2、現場采用雙路供電系統(tǒng),確保電源供應。臨時配電線路必須按規(guī)范架設,架空線必須采用絕緣導線,不得采用塑膠軟線,不得成束架空敷設,也不得沿地面明敷設。
3、參與施工的各施工單位的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guī)范規(guī)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采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4、配電系統(tǒng)必須實行分級配電。現場內所有電閘箱的內部設置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 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其選型、定值要符合有關規(guī)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電閘箱內電器系統(tǒng)須統(tǒng)一式樣、統(tǒng)一配制,箱體統(tǒng)一刷涂桔黃色,并按規(guī)定設置圍攔和防護棚,流動箱與上一級電閘箱的聯接,采用外插聯接方式。
5、獨立的配電系統(tǒng)必須按部頒標準采用三相五線制的接零保護系統(tǒng),非獨立系統(tǒng)可根據現場的實際情況采取相應的接零或接地保護方式。各種電氣設備和電力施工機械的金屬外殼、金屬支架和底座必須按規(guī)定采取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6、在采用接地和接零保護方式的同時,必須設兩級漏電保護裝置,實行分級保護,形成完整的保護系統(tǒng)。漏電保護裝置的選擇應符合規(guī)定。
7、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避雷裝置。
8、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guī)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應由專人負責。
9、施工現場的臨時照明一般采用220v電源照明,結構施工時,應在頂板施工中預埋線管,臨時照明和動力電源應穿管布線,必須按規(guī)定裝設燈具,并在電源一側加裝漏電保護器。
10、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施工現場內使用的所有電焊機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電焊機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電焊機設置地點應防潮、防雨、防砸。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3
1、范圍
本制度規(guī)定了公司臨時用電及合格制度、職責要求及《廠區(qū)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管理。
本制度不適用于公司固定用電作業(yè)場所。
2、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本制度的引用而成為本制度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制度,然而,鼓勵根據本制度達成協(xié)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適用于本制度。
JGJ 46-20xx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GB/T 13869 《用電安全導則》
GB 50052《供配電系統(tǒng)設計規(guī)范》
GB 50194《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guī)范》
3、術語和定義
本制度采用下列術語和定義。
3.1 、低壓
交流額定電壓在1 kV及以下的電壓。
3.2、高壓
交流額定電壓在1 kV以上的電壓。
3.3、安全了變壓器
為安全特低電壓電路提供電源的隔離變壓器。
它的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在電氣上至少由相當于雙重絕緣或加強絕緣的絕緣隔離開來。
它是專門為配電電路、工具或其他設備提供安全特低電壓而設計的。
3.4、開關箱
末級配電裝置的通稱,亦可兼作用電設備的控制裝置。
3.5、外露可導電部分
電氣設備的能觸及的可導電部分。它在正常情況下不帶電,但在故障情況下可能帶電。
3.6、人工接地體
人工埋入地中的接地體。
3.7、外電線路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配電線路以外的'電力線路。
4 、臨時用電作業(yè)危害識別
4.1、臨時用電作業(yè)前,針對作業(yè)內容進行危害識別,制定相應的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
4.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內。
5 、臨時用電作業(yè)要求
1.1、為加強臨時用電安全管理,避免人身觸電、火災、爆炸及各類電氣事故的發(fā)生,促進建設事業(yè)發(fā)展,特制定本規(guī)定。
1.2、本規(guī)定適用范圍為各單位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電源。
1.3、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應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1.4、在運行的生產裝置、罐區(qū)和具有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內一般不允許接臨時電源。確屬裝置生產、檢修施工需要時,在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同時,按規(guī)定辦理“用火作業(yè)許可證”。
6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辦理程序
6.1、本企業(yè)內部單位(以廠為單位)的臨時用電,由用電單位持“施工作業(yè)單”、“特種作業(yè)(電工)操作證”到電檢車間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6.2、本企業(yè)以外單位所需臨時用電,必須由用電單位向企業(yè)機動部門提出臨時用電申請,由機動部門批轉電檢車間組織實施。施工單位負責人持“施工作業(yè)單”、“特種作業(yè)(電工)操作證”到電檢車間辦理“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6.3、在用火管理范圍內的臨時用電,用電單位必須先辦理施工地點及電源箱處的“用火作業(yè)許可證”,然后再申辦“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6.4、電檢車間負責人應對作業(yè)程序及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fā)“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6.5、臨時用電主要安全措施和其他補充安全措施,由供電執(zhí)行人負責確認簽字;
6.6、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的交底;
6.7、作業(yè)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停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并由供電執(zhí)行人組織施工單位對現場進行驗收,合格后分別在“完工驗收”一欄簽名。
7、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措施
7.1、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用電網;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4
為了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guī)范化,保證施工現場用電安全,制定此制度。
1施工現場及生活區(qū)用電必須遵守以下規(guī)定:
1.1宿舍照明不得亂拉接線,不得使用帶開關的燈頭。
1.2倉庫、食堂等場所不得擅自安裝照明器具,若需要增加時,必須經現場電氣技術人員同意,并安排專業(yè)電工完成。
1.3施工現場嚴禁使用電爐子,室內不得使用功率大于100w的燈泡。
1.4現場使用設備(除固定設備外)在使用時必須設置三級開關箱,不得強迫電工將使用設備、器具的電源線直接接在遠離設備的二級配電箱上。
1.5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和器材必須使用有生產許可證的廠家生產的合格產品,嚴禁使用假冒偽劣、合格證和資質證明不全的不合格產品;安全電氣產品必須經過國家專業(yè)檢測機構認證。
1.6開關箱應直接控制用電設備。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m,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m.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7每臺用電設備都必須設置獨立漏電開關,嚴禁用一個開關控制兩臺以上的電氣設備(包含插座)。
1.8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開關箱亦不得平放在地上或傾斜放置,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5m.
1.9施工用電源線、設備線不得有破損,有破損處必須包扎良好,否則不得投入使用。
1.10現場使用設備及三級箱的電源線不得在鋼筋或地上拖拉,電纜導線必須用木方、絕緣導管或絕緣皮保護,以防電纜、導線絕緣破壞而傷人。
1.11各設備、線路、開關箱存在問題時或使用不方便時,不得擅自處理,必須報告電氣專業(yè)管理人員,并由電工及相關設備維修人員處理。
1.12用電人員應做到:
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
使用設備前必須按規(guī)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是否完好,嚴禁設備帶“病”運轉。
停用的設備必須拉閘斷電,鎖好開關箱。
若發(fā)現所用設備的負荷線、保護線和開關箱存在問題,應及時報告電氣專業(yè)管理人員,并由電工解決。
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作妥善處理后進行。
配電箱,開關箱內嚴禁存放雜物及易燃物體,并派專人負責,定期清
1.13電箱管理規(guī)定
非電工人員,嚴禁亂接電氣設備。
工作人員使用各種電器設備時,必須認真執(zhí)行安全操作規(guī)程,并服從電工的安全技術指導。
任何單位、任何人不得指派無電工操作證人員進行電氣設備的安裝、維修工作,更不準強令電工違章作業(yè)。
專業(yè)電工有權制止一切違章用電行為,有權向安全部門報告。
電箱安裝就位后,經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14現場使用移動照明時,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電纜、導線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燈具需要安裝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上時,線路和燈具必須用絕緣物與其隔離開,且距離工作面高度在3m以上。控制刀閘應配有熔斷器和防雨措施。并經電氣技術員同意,并安排專業(yè)電工完成。
1.15在下列情況工作時,必須由專業(yè)電工安裝低壓照明,不得擅自亂拉接線:現場局部照明用的工作燈,室內抹灰、水磨石地面等潮濕的作業(yè)環(huán)境,照明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在特別潮濕,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燈具,其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工作手燈應用膠把和網罩保護。
以上規(guī)定必須嚴格執(zhí)行,違者每條罰款100元
2常用機具及操作人員應達到以下操作要求:
2.1電焊工
2.1.1金屬焊接作業(yè)人員,必須經專業(yè)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外埠來京從事電焊作業(yè)的人員,必須持原所在地地(市)級以上勞動安全監(jiān)察機關核發(fā)的特種作業(yè)證明,并申請換領《北京市特種作業(yè)操作證》)方準上崗獨立操作。非電焊工嚴禁進行電焊作業(yè)。
2.1.2操作時應穿電焊工作服、絕緣鞋和戴電焊手套、防護面罩等安全防護用品,高處作業(yè)時系安全帶。
2.1.3電焊作業(yè)現場周圍10m范圍內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1.4雨、雪,風力五級(含五級)以上天氣不得露天作業(yè)。雨、雪后應清除積水、積雪后方可作業(yè)。
2.1.5操作前應首先檢查焊機和工具,如焊鉗和焊接電纜的'絕緣、焊機外殼保護接地和焊機的各接線點等,確認安全合格方可作業(yè)。
2.1.6嚴禁在易燃易爆氣體或液體擴散區(qū)域內、運行中的壓力管道和裝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內以及受力構件上焊接和切割。
2.1.7在密封容器內施焊時,應采取通風措施。間歇作業(yè)時焊工應到外面休息。容器內照明電壓不得超過12v.焊工身體應用絕緣材料與焊件隔離。焊接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護,監(jiān)護人應熟知焊接操作規(guī)程和搶救方法。
2.1.8施焊地點潮濕或焊工身體出汗后而使衣服潮濕時,嚴禁靠在帶電鋼板或工件上,焊工應在干燥的絕緣板或膠墊上作業(yè),配合人員應穿絕緣鞋或站在絕緣板上。
2.1.9焊接臨時接地線頭嚴禁浮搭,必須固定、壓緊,用膠布包嚴。
2.1.10操作時遇下列情況必須切斷電源:
改變電焊機接頭時。
更換焊件需要改接二次回路時。
轉移工作地點搬動焊機時。
焊機發(fā)生故障需進行檢修時。
更換保險裝置時。
工作完畢或臨時離操作現場時。
2.2.1.11高處作業(yè)必須遵守下列規(guī)定:
必須使用標準的防火安全帶,并系在可靠的構架上。
必須在作業(yè)點正下方5m外設置護欄,并設專人監(jiān)護。必須清除作業(yè)點正下方區(qū)域易燃、易爆物品。
必須戴盔式面罩。焊接電纜應綁緊在固定處,嚴禁繞在身上或搭在背上作業(yè)。
焊工必須站在穩(wěn)固的操作平臺上作業(yè),焊機必須放置平穩(wěn)、牢固,設有良好的接地保護裝置。
2.2.1.12操作時嚴禁將焊鉗夾在腋下去搬被焊工件或將焊接電纜掛在脖頸上。
2.2.1.13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觸電保護器。
2.2.1.14焊接電纜通過道路時,必須架高或采取其他保護措施
2.2.1.15焊把線不得放在電弧附近或熾熱的焊縫旁。不得碾軋焊把線。應采取防止焊把線被尖利器物損傷的措施。
2.2.1.16下班后必須拉閘斷電,必須將地線和把線分開。并確認火已熄滅方可離開現場。
2.2.1.17電焊機必須安放在通風良好、干燥、無腐蝕介質、遠離高溫高濕和多粉塵的地方。露天使用的焊機應搭設防雨棚,焊機應用絕緣物墊起,墊起高度不得小于20cm,按規(guī)定配備消防器材。
2.2.1.18電焊機必須設單獨的一機一閘箱,箱內必須是漏電開關。一次側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m,二次線焊把線長度應不大于30m.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2.1.19電焊機的外殼必須設可靠的接零或接地保護。
2.2.1.20電焊機焊接電纜線必須使用多股細銅線電纜,其截面應根據電焊機使用規(guī)定選用。電纜外皮應完好、柔軟,其絕緣電阻不小于1mω20)焊鉗和焊接電纜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焊鉗應保證任何斜度都能夾緊焊條,且便于更換焊條。
焊鉗必須具有良好的絕緣、隔熱能力。手柄絕熱性能應良好。
焊鉗與電纜的連接應簡便可靠,導體不得外露。
焊鉗彈簧失效,應立即更換。鉗口處應經常保持清潔。
焊接電纜應具有良好的導電能力和絕緣外層。
焊接電纜的選擇應根據焊接電流的大小和電纜長度,按規(guī)定選用較大的截面積。
2.2打夯機操作要求
2.2.1打夯機械的操作手柄必須采取絕緣措施。
2.2.2操作人員必須穿戴絕緣鞋、手套、兩人操作、一人打夯、一人負責整理電纜。
2.2.3夯土機械必須裝設防濺型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小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
2.2.4夯土機械的負荷線應采用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其電纜長度應小于50m.
3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安全要求
3.1電動工具的開關箱內必須安裝隔離開關,短路保護,過負荷保護和漏電保護器。
3.2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擇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其應符合gb1169―74《通用橡套軟電纜》的要求,其中綠/黃雙色線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線。
3.3施工現場優(yōu)先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并應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s的漏電開關
3.4在狹窄場所施工,優(yōu)先使用帶隔離變壓器的ⅲ類手持電動工具,如果選用ⅱ類手持電動工具必須裝設防濺型的漏電保護器,把隔離開關或漏電開關裝在狹窄場所外邊并應設專人看護。
3.5手持電動工具的負荷線應采用耐氣侯型的橡皮護套銅芯電纜,并不得有接頭。
3.6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接線牢固
3.7分包方進入施工現場后,必須服從總包方電氣專業(yè)及安全檢查人員的管理,積極配合現場的安全檢查,落實各項問題的整改,總包方有權利和義務對分包方及人員進行教育和違章行為的經濟處罰。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5
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必須執(zhí)行jgj64—8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
2、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編寫“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并按其布置。
3、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系統(tǒng)。一、二級配電箱外殼必須設重復接地,三級配電箱在比較集中的地方應設重復接地。
4、塔吊、龍門架、攪拌機等設備的金屬部分必須有接地(零)保護。
5、每臺電氣設備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開關箱與其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宜超過3米,漏電保護器應與所控制的設備容量相匹配。
6、開關箱與二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7、各級配電箱內應設專用零線和保護零線端子,不得相互混接;箱內電氣元件應排列整齊、牢固,配線橫平豎直、美觀,并且綁扎牢固;箱底引出線口應加橡皮絕緣互套,箱門應配鎖。
8、各級配電箱周圍2米以內不得堆放雜物,并且應設防雨措施。
9、室外照明燈具應采用防水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照明燈具的金屬外殼必須有保護接零。
10、手持照明燈具、地下室、金屬容器內、潮濕等場所,照明時必須使用36v及以下的安全電壓。36v變壓器嚴禁使用自耦變壓器,必須使用雙繞組變壓器。金屬外殼有可靠的保護接零。
11、照明電線不能栓在金屬腳手架、龍門架、塔吊等其它金屬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12、架空線路應采用鐵橫擔,瓷瓶水平架設,距地面一般不低于4米,過道路不低于6米。
13、電纜干線應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設,嚴禁沿地面明敷設。
14、橡皮電纜應采用埋地穿保護管及沿墻或電桿等敷設,在沿墻或電桿敷設時用絕緣子固定,在金屬構件上敷設時,應與金屬構件之間做絕緣處理。
15、電纜、電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綁扎固定。
16、塔吊、龍門架、人貨兩用電梯等起重設備,在超過30米時,應有防雷措施。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6
1、臨時用電戶臨時用電應先填寫臨時用電申請;
2、臨時用電必須安裝臨時用電的電能計費裝置及觸保器;
3、臨時用電設施安裝必須符合規(guī)定要求,經供電方驗收合格后方可接電,不準私拉亂接用電設備;
4、臨時用電期間用戶應設專人看管臨時用電設施,用完后及時拆除;
5、臨時用電戶不準使用地爬線和絕緣不合格的`導線;
6、臨時用電戶的臨時用電的電線不準跨越公路、河流或水塘。
7、臨時用電必須簽訂供用電協(xié)議書。
8、臨時用電戶因臨時用電所發(fā)生觸電傷亡和其他事故均由用電方負責。
9、臨時用電期限除經供電企業(yè)準許外,一般不得超過六個月,逾期不辦理延期或永久性正式用電手續(xù)的,供電企業(yè)應終止供電。
10、使用臨時電源的用戶不得向外轉供電,也不得轉讓給其他用戶,供電企業(yè)也不受理其變更用電事宜。如需改為正式用電,應按新裝用電辦理。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7
人員管理:
1、所有施工單位必須合理配置專職暫電操作人員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操作人員(暫設電工),暫設電工必須持有效的特種作業(yè)操作證上崗作業(yè)。并按期參加年審及相關的安全培訓。
2、暫設電工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按規(guī)定穿好絕緣鞋,戴好安全帽,作業(yè)時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guī)程。
3、高壓操作必須先檢查安全工具、絕緣墊、絕緣臺、絕緣拉桿、絕緣靴、絕緣手套等,使用工具必須使用帶有絕緣手柄的工具,絕緣拉桿、絕緣靴、絕緣手套應在檢驗有效期內使用。
4、需要上桿工作時,檢查腳扣和安全帶,必要時戴好絕緣手套。腳扣和安全帶應做到各部位靈敏可靠安全,并且絕緣。
5、高壓停電操作時,必須穿戴好絕緣防護用品,步驟應為驗電、停電、驗電、放電、裝設臨時接地線、裝設遮攔、懸掛標示牌。在開關手柄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標志,在遮攔上掛“止步,高壓危險”的標志。
6、高壓操作時,先穿好絕緣用具再進行操作,操作時不能少于二人,一人操作一人監(jiān)護。合閘時,配電柜操作應先合隔離開關,再合斷路器,停電時順序相反。跌落式熔斷器先合兩個邊相,再合中相。有風時,先合上風口,再合下風口,再合中相,停電時順序相反。
7、桿上作業(yè)時,穿好合格的腳扣,系好安全帶,戴好手繩。大的`料具用小繩系好,小的料具應放在工具袋內上下傳遞,遞完料具后,要離電桿3米以外,禁止上下投擲料具。
8、施工現場暫電人員經常對配電箱內的閘具進行檢修及清掃工作,檢修時應做到:
a)必須停電,嚴禁帶電工作;
b)懸掛停電檢修標志牌或派專人看護;
9、檢修人員必須服從組長或負責人的統(tǒng)一指揮。
10、暫設電工人員對施工現場供電線路、電纜的走向和上級變壓器的情況,必須掌握熟悉,對特殊部位加強巡視,對漏電開關經常檢查試驗,達到靈敏安全可靠,發(fā)現問題及時解決處理。
設備設施管理:
11、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必須執(zhí)行三項五線制。必須實行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和tn-s保護系統(tǒng)。
12、施工現場使用的電閘箱,按照臨時用電平面圖所標位置砌筑平臺,并搭設防雨及防砸棚,周圍設圍欄,刷紅白相間油漆。箱內閘具安裝牢固,工作靈敏安全可靠,不能帶病操作。電纜及膠皮線必須由箱下方進出,穿管保護并單獨固定好,所有電閘箱統(tǒng)一編號,每個電閘箱必須能上鎖。電閘箱漏電開關必須由指定廠家生產,所接設備必須掛牌標示。
13、電焊機必須標明現場統(tǒng)一編號,負責人姓名等。一次線長度不能大于5米,二次線長度不能大于30米,要壓好線鼻子,連接牢固,嚴禁使用t型螺栓壓線。一、二次防護罩齊全,達到雙線到位,電焊機保護線壓實,必須安裝焊機專用保護器。
14、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箱、一漏”的制度,嚴禁同一開關電器直接控制2臺及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電閘箱內應保持清潔,閘箱內不準堆放任何雜物。閘箱閘具不準破損露銅,嚴禁一閘壓雙路。
15、現場必須實行三級配電,兩級漏電保護,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兩級漏電保護器,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和額定漏電動作合理,使之具有分級、分段保護的功能。總配電箱、分配電箱上安裝的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100~50ma,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小于0.1秒。
16、在施工現場專用的中性點直接接地的電力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經,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線路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保護零線的統(tǒng)一標志為黃綠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不允許使用黃綠雙色線作為負荷線,不得混用。
17、施工現場使用小型電動工具,電纜線必須使用皮護套銅芯電纜,中間不能有接頭,嚴禁亂拉亂扯,車輛來回碾壓。手持式電動工具的外殼、手柄、符合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必須裝設額定動作電流不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小于0.1秒的漏電保護器。
現場照明:
18、施工照明燈具露天裝設時,應采用防水式燈具,距地面高度不得低于3米,室內照明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4米,嚴禁使用移動式碘鎢燈照明。施工結構、宿舍及工具房內,應使用電源電壓應不大于36v的低壓照明。低壓照明必須使用雙繞組型二次線圈變壓器,鐵芯、金屬外殼必須有可靠保護接零,一、二次側應分別裝設熔斷器,一次線長度不應超過3米,并有防雨及防砸措施。以上所有照明都應裝設漏電保護器。
電纜敷設:
19、施工現場電纜采用暗敷設,電纜溝深不能少于0.7~0.8米。電纜上下方要墊10厘米厚的細沙,沙層上蓋紅機磚或蓋板,再用細土填實。電纜走向需設電纜標志樁,電纜上方不能有建筑物及堆放材料。
20、電纜、膠皮線架空時,應沿著墻壁或電桿敷設,兩頭用絕緣子固定,嚴禁使用金屬裸線作綁線。吊掛距離超過10米,必須采用鉛絲或鋼絲繩吊綁,以減輕電纜自重,最大弧垂距地面不小于2.5米以上。電纜接頭處應牢固可靠,做好絕緣包扎,保證絕緣強度,不得承受外力。
資料管理:
21、施工現場各施工單位應遵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執(zhí)行用電申請審批制度。不符合安全用電管理規(guī)定的設備、無審批手續(xù)用電、暫設電工不得進行帶電接線作業(yè),必要時可做停電處理,直到滿足規(guī)定方可使用。
22、分包或外協(xié)單位用電必須簽定集團統(tǒng)一格式的用電協(xié)議書。
23、暫設電工人員負責現場的安裝接線與維修工作,記錄有關技術文件的管理工作。
24、所有相關資料必須整理齊全存檔備查。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8
據有關統(tǒng)計資料顯示,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導致觸電事故已成為施工現場五大傷害之一,所占比例之高令人擔憂。本人作為安全管理人員,在實際工作中對施工現場用電管理存在的較多問題,現作如下分析。
一、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主要特征
1、臨時性
建筑工程工期短,小的建筑工程工期只有幾個月,大的工期也只有幾年,工程竣工后一些用電設施就要拆除,因此,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明顯帶有臨時性。
2、用電量的不穩(wěn)定性
一個工程項目隨著施工進度的進展,在不同時期、不同階段用電量相差較大,用電負荷存在不穩(wěn)定的非確定性因素。
3、電器設備的流動性
在建筑施工中,施工機械具有相當大的周轉性、移動性和共用性,伴隨著施工的進行和工序的進展,電氣設備、手持電動工具等變化頻繁,極容易造成人身傷害。
4、施工現場的復雜性
建筑施工中,往往要面對復雜的施工現場,而現場的臨時用電在工程施工中存在點多、面廣、隨機等特點,成為施工過程中極容易發(fā)生安全事故的關鍵環(huán)節(jié)。
5、危險性
施工現場的環(huán)境較惡劣,電氣裝置、配電線路、用電設備等易受外界的影響和侵害,大多又是多工種立體交叉作業(yè),極易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常見安全問題分析
1、不重視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由于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特殊性與危險性,建設部專門制定了《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在實際施工中,項目部往往忽視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導致電氣設備與器具選型不規(guī)范等,為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埋下了安全隱患。
2、不重視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
施工現場電工必須要按照特種作業(yè)人員培要求,經過嚴格的培訓,持證上崗。但是,多數施工現場沒有按照規(guī)定配備專職的'電氣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對電工技術交底不詳細,沒有針對性,也沒有交底記錄。
3、不重視接零保護
施工現場絕大部分用電未按照tn-s系統(tǒng)執(zhí)行,許多現場施工管理人員認為通了電,機器轉了,燈亮了就可以了,對三相五線制標準落實不到位,有些工地雖然采用了三相五線制,但重復接地不符合標準,或者沒有重復接地,系統(tǒng)出現工作零線與保護零線混用,保護零線未采用綠黃雙色線加以標識區(qū)別。另外,許多施工用電采用的pe線端子板不合格,施工工地電箱內專用保護零線連接不是采用正規(guī)的pe線端子板,而是采用螺母壓接,甚至存在pe線連接松動不牢固現象,直接導致連接處的電阻值增大,影響到pe線的實際保護功能。
4、不重視接地保護
主要表現在埋設接地體的時候忽視接地體埋設點的土質情況,導致接地電阻值較大,忽視對接地電阻值的定期檢測,使接地保護失效。
5、不重視措施保護
工程施工過程中,當與外電線路的距離小于規(guī)定的安全距離時,大多不采用防護措施或防護屏障上缺、警示標志和警示牌,給安全用電留下了隱患。
6、不重視電氣設備及材料質量
常見問題有,漏電保護器參數不匹配,導致材料不合格,配電箱、開關箱材質差、隱患多,閘箱負荷低,插座、插頭質量差,電器缺極掉角或缺螺絲、螺母,少閘蓋,一閘多用,亂接用電設備等。
7、不重視臨時電源線規(guī)范架設和搭接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往往貪圖方便不規(guī)范操作接線,有的將電纜線綁在腳手架上,有的將電線直接放在地上,有的電纜線雖然進行了埋設,但深度不夠,也沒有做好保護措施,電纜接頭不加接線盒,防水性差,給安全施工帶來了隱患。
三、建筑施工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與措施
1、結合施工現場實際,認真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
要依據《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guī)范》要求,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必須由具有相應技術資質的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組織編制,經技術負責人審核及主管部門審批后實施,嚴格履行“編制、審核、審批”程序。在實際工作中,要結合施工現場特征做好專項的用電組織設計,熟悉施工現場現狀,通盤考慮,精心設計,周密部署,作出具有實際指導意義的設計,督促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方案落到實處。對于施工單位使用的用電設備5臺以上或總用電量在50kw及以上的臨時施工用電,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必須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guī)范》要求編寫保證安全用電的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以及提供主要用電設備的名稱和技術參數。
2、嚴格執(zhí)行技術標準和規(guī)范要求,切實完善施工現場安全用電的技術措施
由于施工現場的施工用電存在極大的潛在性危險源和不確定的危險因素,要采取有效的技術措施進行控制,將危險程度和發(fā)生事故的可能性降到最低,杜絕重大事故的發(fā)生。施工現場電工應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guī)范》,做好施工現場的各種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檢、維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進行測試,嚴格執(zhí)行“三級配電、二級保護”原則。對施工現場實行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三級配電方式,總配電箱、開關箱均加設漏電保護器的二級保護,并且做到分級控制。要嚴格做好規(guī)范的三相五線制,降低用電危險性,多數施工現場用電都是由供電單位引來,且三相四線制較多,施工現場應設置自己的總配電箱,由第一級漏電保護器的電源側做重復接地引出保護零線,工作零線和保護零線真正分離,并在保護零線的末端及中間50m左右的距離進行多處重復接地,保證每處重復接地的電阻值不大于10ω,用電設備的外殼、箱體等用多股銅線和保護零線并連。要嚴格檢查漏電保護器、配電箱、開關箱等電器裝置的電氣特點,要根據用電設備的性能,選配合理的參數,進行取舍,正確使用。
3、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完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要嚴格現場電工技術資質審查,現場電工均需經過專業(yè)培訓,并通過考核取得《建筑電工操作證》,且證件年審有效,堅決杜絕電工無證上崗操作。制定各級安全用電管理人員責任制,并逐級落實到人。項目經理部要對電工的工作加強監(jiān)督與檢查,項目經理、現場安全員應定期對“電工安裝、巡檢、維修、拆除工作記錄”進行審核,加強電工責任心教育,對其平時工作中的用電管理與日常操作及巡查維修等進行有效監(jiān)督,真正將安全用電管理落實到實處。電工應嚴格執(zhí)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guī)范》要求,做好施工現場各種用電設備機具的安裝、巡檢、維修、拆除等工作,定期對接地電阻、絕緣電阻和漏電保護器動作參數進行測試,發(fā)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對于地下室和樓梯間易潮濕部位的照明應根據不同情況使用36伏以下的低壓照明,確保現場的安全用電。
4、認真做好外電設施防護,嚴格控制和杜絕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私拉亂接現象
凡是外電線路小于規(guī)定的安全操作距離時,一定要采取防護措施,做好方案,保證用電的安全。施工現場及辦公生活區(qū)要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用電安全規(guī)范》要求,統(tǒng)一規(guī)劃,合理布線,正確設置電線和電纜。對于采用電纜線路的施工現場,電纜線要做埋地處理,且做好電纜線的保護,接頭要加設接線盒,沿墻順直,高度符合要求。要重視現場照明,降低觸電可能性,照明線路和動力線路嚴格分設,做好保護接零,使用安全電壓,裝設漏電保護器。
5、加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監(jiān)管力度,切實保證項目安全施工
公司、項目部要切實按照月查、周查、日常巡查的安全檢查制度,發(fā)現現場臨時用電違規(guī)的要及時發(fā)出書面整改通知單,按照“三定”原則要求,及時落實整改,及時消除用電安全隱患,保證項目施工正常有序進行。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9
恢復、暫停、銷戶用電申請表
表類:深供電營表01
受理單號:
客戶名稱
合同帳戶
用電地址
通訊地址
聯系人
固定
電話
移動電話
申請
事項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申請表中的信息和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準確,并已閱知背書內容,特此確認。
用電客戶:(單位蓋章)
經辦人:
申請日期:*年*月*日
以上信息由用戶填寫,以下信息由供電企業(yè)填寫
受理登記
事
項
附件:
□身份證
□單位證明
□銀行存折
□委托銀行代扣電費合同書
□電氣試驗合格報告
□其它
備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資料齊全,受理申請。
受理人:
營業(yè)廳:
日期:*年*月*日
備注
請細閱背面業(yè)務規(guī)定
業(yè)務規(guī)定
(一)定義
1.暫停:是指用電客戶暫時停止全部或部分受電設備用電。
2.恢復:
是指用電客戶暫停或減容期滿,用戶要求重新啟用暫停或減容的用電設備。
3.銷戶:是指客戶停止全部供電容量,并與供電企業(yè)終止供用電關系。
(二)暫停業(yè)務規(guī)定
《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二十三條規(guī)定:
1.減容期滿的后的用戶及新裝、增容用戶,二年內不得申辦減容或暫停。如確需繼續(xù)辦理減容或暫停的,減少或暫停部分容量的基本電費應按百分之五十計算收取。
《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二十四條規(guī)定:用戶暫停,須在五天前向供電企業(yè)提出申請。供電企業(yè)應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1.用戶在每一日歷年內,可申請全部(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或部分用電容量的暫時停止用電兩次,每次不得少于十五天,一年累計暫停時間不得超過六個月。季節(jié)性用電或國家另有規(guī)定的用戶,累計暫停時間可以另計;
2.按變壓器容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暫停用電必須是整臺整組變壓器停止運行。供電企業(yè)在受理暫停申請后,根據用戶申請暫停的日期對暫停設備加封。從加封之日起,按原計費方式減收其相應容量的基本電費;
3.暫停期滿每一日歷年內累計暫停用電時間超過六個月者,不論用戶是否申請恢復用電,供電企業(yè)須從期滿之日起,按原合同約定的'容量計收其基本電費。
4.在暫停期限內,用戶申請恢復暫停用電容量用電時,須在預定恢復日前五天向供電企業(yè)提出申請。暫停時間少于十五天者,暫停期間基本電費照收;
5.按最大需量計收基本電費的用戶,申請暫停用電必須是全部容量(含不通過受電變壓器的高壓電動機)的暫停,并遵守以上1至4項規(guī)定。
(三)恢復業(yè)務規(guī)定
1.用電客戶恢復用電恢復用電應在五天前向供電企業(yè)提出申請,履行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程序,對減容或暫停的受電設施檢修或試驗合格后方能恢復用電。
2.《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第三十條的有關規(guī)定:用戶擅自使用已經在供電企業(yè)辦理暫停使用手續(xù)的電力設備或者擅自啟用已經被供電企業(yè)查封的電力設備、擅自超過合同約定的容量用電,屬危害供電、用電安全,擾亂正常供電、用電秩序的行為,應按《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一百條第4項的規(guī)定處理。
(四)銷戶業(yè)務規(guī)定
《供電營業(yè)規(guī)則》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用戶銷戶,須向供電企業(yè)提出申請。供電企業(yè)應按下列規(guī)定辦理:
1.銷戶必須停止全部用電容量的使用。
2.用戶已向供電企業(yè)結清電費。
3.查驗用電計量裝置完好性后,拆除接戶線和用電計量裝置。
4.解除供用電關系。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臨時用電作業(yè)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事故的發(fā)生,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公司外來施工單位、公司范圍內臨時用電作業(yè)的安全管理。
3、定義
臨時用電是指基建工地及其他需在供電部門正式運行電源上所接的.一切臨時用電。
4、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措施及要求
4.1作業(yè)執(zhí)行單位、施工單位負責人應向施工作業(yè)人員進行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交底。
4.2作業(yè)完工后,施工單位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停止送電,施工單位拆除臨時用電線路。
4.3有自備電源的施工和檢修隊伍,自備電源不應接入公司電網。
4.4安裝臨時用電線路的電氣作業(yè)人員,應持有電工作業(yè)證。
4.5臨時用電設備和線路按供電電壓等級和容量正確使用,所用的電氣元件應符合國家規(guī)范標準要求,臨時用電電源施工、安裝應嚴格執(zhí)行電氣施工安裝規(guī)范,并接地良好。
(1)在防爆場所使用的臨時電源,電氣元件和線路應達到相應的防爆等級要求,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
(2)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的絕緣應良好。
(3)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架空線最大孤垂與地面距離,在施工現場不低于2.5m,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m。架空線應架設在專用電桿上,嚴禁架設在樹木和腳架上。
(4)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m,穿越路面時應加設防護套。
(5)對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固關閉。
(6)行燈電壓不應超過36v,在特別潮濕的場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屬設備作業(yè)裝設的臨時照明行燈電壓不應超過12v。
4.6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guī)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式電動工具應一機一閘一保護。
4.7供電單位應進行每天至少兩次的巡回檢查,建立檢查和隱患記錄,確保臨時供電設施完好。對存在重大隱患和發(fā)生威脅安全的緊急情況時,配送電單位有權緊急停電處理。
4.8臨時用電單位應嚴格遵守臨時用電規(guī)定,不得變更地點和工作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或私自向其他單位轉供電。
5、《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管理
5.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主要內容
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應清楚的標明申請作業(yè)單位、工程名稱、施工單位、施工地點、用電設備及功率、電源接入點、工作電壓、臨時用電人、電工證號、臨時用電時間、主要采取的安全措施。
5.2《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審批程序和終審權限
(1)外來施工需臨時用電時,應向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提出申請,并持《電工作業(yè)操作證》到安監(jiān)部領取《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臨時用電人負責填寫安全措施并得到臨時用電負責人簽字、報經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確認,電力設施主管部門負責批準簽發(fā)。
(2)公司其他部門進行臨時用電時,用電單位負責人到公司電力設施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由電力設施主管部門到安監(jiān)部領取《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作業(yè)執(zhí)行人負責填寫安全措施,作業(yè)現場負責人對措施進行確認簽字后,由臨時用電單位審核簽字,電力設施主管部門負責簽發(fā)。
5.3《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的留存
(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由安監(jiān)部保管,辦理臨時用電申請時到安監(jiān)部領取。
(2)《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一式三份,一份送安監(jiān)部備案;一份送電力設施主管部門留存,一份交作業(yè)現場執(zhí)行人。臨時用電作業(yè)完成后,作業(yè)現場執(zhí)行人將作業(yè)證交到安監(jiān)部存檔,存檔期限為1年。
6、相關記錄
6.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1
1目的:為加強公司用電安全管理,保障安全生產,制訂本辦法。
2名詞解釋
2.1作業(yè)方:指實施具體作業(yè)操作的公司基層班組或施工承包商。
2.2臨時用電作業(yè):指生產中施工、檢修等過程中臨時性使用220v/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tǒng)的作業(yè);6kv及以上的高電壓臨時用電,不適用本規(guī)定。
3臨時用電作業(yè)危害識別
3.1臨時用電作業(yè)前,針對作業(yè)內容,制定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方案中進行臨時用電作業(yè)危害因素識別、風險評價,制定風險控制措施和應急預案,明確工作任務及作業(yè)要求。
3.2將安全措施填入《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內。
3.3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和《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應一起上報。
4臨時用電作業(yè)辦理程序
4.1臨時用電作業(yè)由作業(yè)方提前一天制定出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填寫《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經作業(yè)部門安全員審核合格后,部門負責人審批。
4.2負責審批人員,應對作業(yè)程序和安全措施進行確認后,簽發(fā)《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5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
5.1.1臨時用電作業(yè)由作業(yè)方提出申請,并編制《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按程序報送;
5.1.2《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應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作業(yè)內容:用途;電源進線、變電所或配電室、配電裝置、用電設備位置及線路走向;用電負荷計算說明;臨時用電負荷所在變壓器的編號及容量。
(2)技術措施;
(3)風險識別和應急措施;
(4)現場安全環(huán)保措施。
6臨時用電作業(yè)安全措施和要求
6.1安裝、維修、拆除臨時用電設備及線路作業(yè),必須由相應資質專業(yè)人員進行。
6.2臨時用電電纜必須絕緣良好無損,保持絕緣強度,在施工場所穿越車輛、行人通行處,應采取保護措施。架空臨時線路必須采用絕緣導線。
6.3嚴禁各類移動電源及外部自備電源接入電網;動力和照明線路宜分路設置。
6.4對于臨時用電線路,使用中應派專人負責,定期檢查,用完后應立即拆除。
6.5臨時用電線路在電源側及操作的地方應裝置開關、插銷及熔斷器,這些裝置裝在戶外,應有防雨箱子保護。
6.6若遇臺風、暴雨等特殊情況,應視具體情況可暫切斷臨時電源,待風雨過后,應對線路仔細檢查一遍,確認無問題后,方向恢復送電。
6.7臨時用電線路嚴禁利用大地作中性線。
6.8臨時用電線路安全技術應符合jgj46《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guī)范》要求。
6.9室外的臨時用電配電盤(箱)及開關、插座應有防水措施。固定式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1.3m,小于1.5m;移動式分配電箱、開關箱的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m,小于1.5m。
6.10移動工具、手持工具等用電設備應有各自的電源開關。實行'一機一閘'制,嚴禁用同一開關直接控制二臺或二臺以上用電設備。
6.11施工現場用電設備需要作保護接地,且接地電阻要符合相關規(guī)定,在電源進線處安裝漏電保護裝置。
6.12臨時照明用行燈電源應采用安全電壓供電,且燈泡外部有金屬保護網。在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在特別潮濕場所或金屬容器內工作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在易燃易爆場所施工,行燈必須為防爆型。
6.13在易燃、易爆生產作業(yè)場所應使用具有防爆性能的開關、配電箱和電氣設備,臨時用電的停送電操作,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應在非防爆區(qū)域內進行。
6.14臨時用電設備安全使用要求。
(1)使用前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
(2)送電操作順序為: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
(3)停電操作順序為:開關箱-分配電箱-總配電箱(出現電氣故障的緊急情況除外);
(4)臨時電源暫停使用時,應在接入處斷開電源;
(5)搬遷或移動用電設備時,應先斷開電源;
(6)配電箱內外應保持整潔、干燥。
6.15對夜間有車輛通行的施工場所,必須設置醒目的紅色信號燈,其電源應設在施工現場電源總開關的前側。
6.16臨時用電單位不得變更用電地點和內容,禁止任意增加用電負荷。一旦發(fā)生此類現象,供電單位有權停止供電。
6.17結束臨時用電
(1)臨時用電結束后應及時通知供電單位,由其進行電量核查;
(2)臨時用電設備拆除后應恢復電力設施原狀。
7臨時用電作業(yè)人員職責
7.1持有經審批同意、有效的《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方可進行臨時用電作業(yè)。
7.2在作業(yè)前應充分了解作業(yè)內容,臨時用電環(huán)境,熟知作業(yè)中的危害因素和《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中的安全措施。
7.3對《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上的安全防護措施確認后,方可進行臨時用電作業(yè)。
7.4對違反本辦法強令作業(yè)、安全措施不落實的,作業(yè)人員有權拒絕作業(yè),并向上級報告。
7.5在作業(yè)中如發(fā)現情況異常或感到作業(yè)無法進行等情況時,應暫停作業(yè)。
8臨時用電作業(yè)負責人職責
臨時用電作業(yè)負責人由作業(yè)方現場作業(yè)指揮人擔任,其安全責任如下:
8.1作業(yè)負責人是臨時用電作業(yè)的直接組織者,對安全作業(yè)負直接領導責任;
8.2認真督促監(jiān)護人和作業(yè)人員等履行安全責任,檢查作業(yè)前安全措施,確認落實后在《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上簽字;
8.3臨時用電作業(yè)前,作業(yè)負責人必須對所有參與臨時用電作業(yè)的人員進行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的安全交底和安全提示;
8.4作業(yè)過程中,對現場作業(yè)人員的三違'行為,有批評、制止或處罰權,發(fā)現不能保證作業(yè)安全或接到作業(yè)監(jiān)護人異常報告時,有權停止作業(yè);
8.5作業(yè)結束后,作業(yè)負責人應負責恢復。
9臨時用電作業(yè)監(jiān)護人的'安全責任
由作業(yè)方派出作業(yè)現場監(jiān)護人。作業(yè)監(jiān)護人的安全責任如下:
9.1服從作業(yè)負責人的領導,有責任守護作業(yè)人員安全;
9.2必須全面了解作業(yè)內容,臨時用電環(huán)境,熟知作業(yè)中的危害因素和安全措施。
9.3作業(yè)監(jiān)護人應熟悉應急預案,并能及時發(fā)現和處理異常情況;
9.4作業(yè)前,必須對照《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逐項檢查技術措施的落實情況,確認落實后在《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上簽字;
9.5堅守崗位,發(fā)現不能保證作業(yè)安全時,有權提出暫不作業(yè);
9.6作業(yè)結束后,作業(yè)監(jiān)護人要進行恢復核實。
10臨時用電作業(yè)監(jiān)督的安全責任
由作業(yè)部門派出作業(yè)監(jiān)督人,作業(yè)監(jiān)督的安全責任如下:
10.1必須全面了解臨時用電作業(yè)過程及用電環(huán)境,對作業(yè)安全負直接監(jiān)督責任;
10.2熟悉作業(yè)方案和應急預案,能夠及時發(fā)現突發(fā)風險,具有應對突發(fā)事故的能力;
10.3臨時用電作業(yè)前,必須對照《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逐項檢查安全保證措施和應急預案的落實情況,確認符合后在《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上簽字并在作業(yè)過程中保管《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
10.4堅守崗位,監(jiān)督作業(yè)負責人、作業(yè)監(jiān)護人、作業(yè)人的作業(yè),發(fā)現有違反《臨時用電作業(yè)方案》既定程序的行為,有權暫停作業(yè);
10.5遇作業(yè)負責人、作業(yè)監(jiān)護人、作業(yè)人嚴重違章,作業(yè)管理無法保證安全等情況,作業(yè)監(jiān)督人有權停止作業(yè)、收回《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并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
10.6作業(yè)結束后,作業(yè)監(jiān)督要進行最終復核。
11附則
11.1《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一式三份,安全保衛(wèi)部、作業(yè)部門、作業(yè)方各一份。
11.2《臨時用電作業(yè)許可證》應存檔保存一年以上。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2
1、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應由項目電氣工程師設計,后經項目經理審查,并經業(yè)主或監(jiān)理批準方可施工,竣工后經相關人員驗收合格方可使用。
2、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的設備和線路的安裝、巡檢、維修或拆除,必須由持有上崗證的電工施工,非專業(yè)人員嚴禁進行施工。
3、施工用電必須采用三相五線制,即a、b、c相線、保護接零線、保護接地線。選用五芯電纜,其中淡藍色芯線必須用作n線(即中性線、零線),綠/黃雙色芯線(或黑線)必須用作pe線(即地線),嚴禁兩線合二為一、顛倒混用。
4、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線路必須架空安裝。電纜必須埋地或架空固定,嚴禁沿地面明設,埋地電纜路徑應有方位標志。
5、施工用電系統(tǒng)必須做到“三級配電、兩級保護”。三級配電是指總配電箱、分配電箱、開關箱三級標準配電箱;兩級保護是指在總配電箱和開關箱中選取符合容量要求和質量合格的漏電保護器。
6、開關箱必須符合“一機、一閘、一漏、一箱、”的原則,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
7、施工及生活臨時用電必須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配電箱、開關箱等電氣材料和設備。嚴禁使用木制電源板、箱。臨時用電設備、線路應定期檢查、維修。
8、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中性點直接接地的線路中必須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tǒng)。
9、施工現場電源線路的始端、中間、末端必須重復接地,設備比較集中的地方(如攪拌機棚、鋼筋作業(yè)區(qū)等)或高大設備處(塔式起重機、外用電梯、物料提升機等)要作重得接地。
10、在同一供電系統(tǒng)中不允許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
11、不得采用鋁導體做接地方體或地下接地線;垂直接地體宜采用角鋼、鋼管或光面圓鋼,不得采用螺紋鋼。
12、總配電箱應設在靠近電源的區(qū)域;分配電箱應設在用電設備或負荷相對集中的區(qū)域。分配電箱與開關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米。
13、開關箱內必須安裝漏電保護器,且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于30毫安,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于0.1秒。露天、潮濕場所、有腐蝕介質場所或在金屬構架上操作時,應安裝防濺型漏電保護器。
14、配電箱、開關箱必須配備門鎖,并應裝設在所控制的用電設備周圍且便于操作的地方,與其控制的`固定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超過3米。
15、配電箱、開關箱周圍應足夠二人同時工作的空間和通道,并有圍欄及防雨措施,電箱周圍不得堆放任何雜物。
16、固定電箱的中心與地面的垂直距離為1.4—1.6米。移動式電箱的中心點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宜為0.8—1.6米。
17、臨時用電設備、線路禁止帶電作業(yè),需接入、拆除、檢修時,必須將其前一級相應的電源隔離開關分閘斷電,并掛接地線。同時必須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18、施工現場所有電氣設備和線路的絕緣必須良好,接頭不準裸露。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路和隨意拆裝電器(插座)。
19、閘刀開關嚴禁帶負荷拉閘,嚴禁將電源線直接勾在閘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孔內使用,不得使用花絞線作為臨時電源線。
20、電氣開關所用保險絲(片)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線代替保險絲(片)。
21、室外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3m,室內220v燈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普通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300mm;聚光燈、碘鎢燈等高熱燈具與易燃物距離不宜小于500m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達不到規(guī)定安全距離時,應采取隔熱措施。
22、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時,支架應穩(wěn)定,并采取接地接零保護;使用螺口燈頭時,零線應接在燈頭螺線口;移動電源盤插座上漏電保護器必須齊全可靠。
23、碘鎢燈電源線應使用三苡橡套電纜;露天使用必須有防雨措施,移動支架手柄處要有絕緣措施,外殼應作保護零線。
24、使用的手持照明燈(行燈)的電壓應采用不大于36伏的安全電壓;潮濕和易觸及帶電體的場所照明,應采用小于24伏安全電壓;特別潮濕場所,導電性能良好地面、金屬容器內照明應采用不大于12伏電壓。
25、嚴禁利用易燃、易爆、有毒氣體或液體管道作為接地體。
26、有人觸電,應立即切斷電源,進行急救;電氣著火,應立即將有關電源切斷,使用泡沫滅火器或干砂滅火。
27、電氣著火,應立即將電源切斷,使用干砂、四氯化碳或干粉滅火器滅火,嚴禁用水撲滅電氣火災。
28、下班后應拉閘切斷電源,鎖好箱門后方可離開。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3
1、施工用電的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進行臨時用電工程的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分部分項且按進度進行,不準一次性完成全部工程交底工作。
(2)設有監(jiān)護人的場所,必須在作業(yè)前對全體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3)對電氣設備的試驗、檢測、調試前、檢修前及檢修后的通電試驗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4)對電氣設備的`定期維修前,檢查后的整改前,必須進行技術交底。
(5)交底項目必須齊全,包括使用的勞動保護用品及工具,有關法規(guī)內容,有關安全操作規(guī)程內容和保證工程質量的要求,以及作業(yè)人員活動范圍和注意事項等。
(6)填寫交底記錄要層清晰,交底人,被交底人及交底負責人必須分別簽字,并準確注明交底時間。
2、施工現場用電檢查制度
為加強施工現場的電氣安全管理,保障職工的人身安全和電氣設備的安全,根據國家有關電氣安全技術規(guī)程,結合本工程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1)施工現場的電氣設備必須具有有效的安全措施,無有效安全技術措施的電氣設備不準使用。
(2)必須經常對現場的電氣線路和設備進行安全檢查。對電氣絕緣、接地接零電阻、漏電保護器等開關是否完好,必須定期測試,對現場所用各種線路老化、破皮、漏電現象及時更換,并做好書面記錄。
(4)發(fā)現使用磺鎢燈和家用加熱器(包括電爐、熱得快、電熱杯、電飯煲)取暖、燒水烹任等情況,責令停止使用,按供電局規(guī)定處以50-500元罰款,該費用在各班組中扣除。
(5)發(fā)現私拉電線、違章用電應及時制止、切斷,違者要進行罰款。
(6)夜間施工須有電工、機修班派員值班,及時安排作業(yè)區(qū)域的照明用電。
(7)施工現場電氣設備及上述內容由現場電工、機修工履行并檢查監(jiān)督。
(8)各職工嚴禁在使用的電線上隨意掛曬衣服,違者每次罰款10-50元,造成后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9)為確保安全嚴禁在使用電線路段或燈頭上掛鉤用電,違者按工地治安綜合管理獎懲制度第八條處罰。
(10)嚴禁用銅絲、鉛絲替代保險絲,一經發(fā)現,違者處以10-50元的罰款,造成后果者,一切責任自負。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4
(一)臨時用電負責人: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國家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相關標準、規(guī)范。對電工及用電人員的操作行為負直接管理責任。
2、協(xié)助項目經理落實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崗位責任制及有關用電管理制度。
3、參與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的編制,并按審批后的方案組織實施。
4、負責做好現場施工工作人員的.安全用電知識培訓和安全教育、安全技術交底工作。
5、自覺做好班前安全活動,及時消除隱患,制止違章、冒險作業(yè)。督促職工正確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6、協(xié)助項目安全員做好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檢查和驗收工作。
7、負責組織電工對電器設備進行試驗、檢測和調試。定期對現場用電情況進行檢查評估,提出整改意見并按時進行復查。
8、負責建立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臺帳等有關安全用電技術檔案。
(二)電工安全生產責任制:
1、對所管項目的臨時用電的有效使用負主要責任。
2、努力學習國家安全用電方面的規(guī)范、標準、操作規(guī)程,熟練掌握安全用電的操作技能。積極參加專業(yè)技術培訓考核,做到持證上崗。
3、了解和掌握本工程的作業(yè)環(huán)境、平面布置、設備數量、型號和性能,嚴格按臨時施工用電組織設計(專項方案)施工。
4、臨時用電電線、電氣元件要有合格證,不合格材料嚴禁使用。
5、負責施工現場用電的日常管理、安全檢查巡視和檢測,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有效措施,保證臨時用電處于良好狀態(tài)。
6、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7、檢修電氣設備必須切斷電源,派專人監(jiān)護,電箱上鎖并掛“有人操作,嚴禁合閘”等警示牌。
8、嚴格遵守電工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yè)。
(三)用電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
1、努力學習安全用電規(guī)范、標準、專業(yè)知識,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自覺遵守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guī)程,在施工用電中負直接安全操作責任。
2、對電器用電設備經常進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并做好巡查檢查記錄,發(fā)現不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重大或特發(fā)用電事件,迅速應急處理,及時報告主管技術負責人及項目部相關人員進行組織力量,緊急處理。
3、做好所用電器設備的檢查、維護、保養(yǎng)工作,保證電器設備正常運轉,處于良好狀態(tài)。
4、停止工作或離開作業(yè)場所,應切斷電源,鎖好電箱。
5、在檢修時,必須按用電技術操作規(guī)程執(zhí)行。
6、正確使用個人的勞動防護用品。
臨時用電管理制度15
1、臨時用電設備在5臺以上,總容量在50kva以上的,應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編制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繪制臨時用電工程概況圖,作為臨時用電的依據,臨時用電組織設計必須經上級技術部門審批后實施。
2、施工用電安裝維修或拆除用電工程,必須由專職電工完成,專職電工應經專業(yè)安技培訓,持徐州市有關部門頒發(fā)的`“電工上崗證”方能上崗,嚴禁無證人員和持過期證件者上崗違章亂干。
3、每個棟號必須具備2名專職電工,專職電工應樹立良好的職業(yè)道德,盡職盡責地干好本職工作,棟號電工在施工期間,不準擅自離崗,必須隨時接受崗位檢查,凡電工無故離崗,無專人管理電氣設備,一經查處,一律停止供電或予以罰款處理。
4、棟號電工每天按時巡視電器設備運行情況,記好漏電是跳記錄,不違章作業(yè),停用的設備應及時拉閘斷電,電氣設備不帶病運行,各種機械設備作好保護接地接零,接地電阻不大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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