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場施工管理制度通用(15篇)
現如今,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現場施工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
1、為更好地搞好械設備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力,控制由于機械設備故障而造成的安全事故,各分公司、項目部要建立健全機械設備管理制度。
2、分公司、項目部機械設備管理人員須根據工程需要,填寫工程設備、應急救援設備請購申請和采購計劃,經主管領導批準后由采購部門統一采購。
3、杜絕使用國家、行業和地方明文規定的淘汰的施工生產設備,采購到項目部的機械設備或應急救援設備入庫前,必須經分公司或項目部設備管理部門和有關人員對申請表一一進行核對,對規格、品種、型號、數量、合格證、許可證、生產廠家、隨機配件、工具、說明書等進行檢查,對質量進行確認合格后方可入庫。進庫設備按倉庫保管制度進行存放,不合格的'機械設備、物資不得入庫。
4、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應根據特殊需要和使用,存放于非常醒目和方便使用的位置,并告知相關人員。
5、大型機械的安裝、拆卸必須先編制施工方案審批后方可進行。任何人不得違章指揮,不懂機械設備的人員嚴禁進行裝、拆作業。
6、大型機械安裝后必須經檢測部門進行驗收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施工電梯的防附裝置必須經檢測合格后方可安裝;大型機械設備的限位、保險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7、雙籠電梯卸料平臺的兩側邊必須封閉嚴實規范,安全門要規范化、定型化;通訊聯絡裝置規范。
8、所有大型機械設備的裝拆工、塔吊司機、掛鉤指揮、電梯司機都必須經過專業的安全技術培訓,經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
9、作業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做到“精心操作,杜絕違章”,勤檢查,勤保養,禁止設備帶病運轉,并做好機械臺班運行記錄。
10、施工機械實行“定人、定機、定崗位”禁止無證作業。
11、項目部定期對機械設備進行檢查,對檢查出的隱患即時反映及排除,以保證機械設備的使用安全。
12、塔吊、施工電梯必須做好運轉記錄和維修保養記錄,操作中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和酒后操作。塔吊嚴格禁止斜拉斜吊或超負荷起吊,雙籠電梯人、貨嚴禁超越,一經發現,除給予罰款外還獎吊銷其操作證。
13、中小型機械進場后必須經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中小型機械做到定人、定機,操作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14、所有機械都必須落實維修保養責任人,定期檢查、定期保養;中小型機械必須做到每天清潔保養。
15、分公司、項目部要嚴格設備租賃管理,對租賃方的資質、資格、近五年的業績等進行調查和評價,對進場的設備進行評價,同時報當地勞動部門進行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簽訂租賃合同并投入使用。不具備條件的任何人不得使用。
16、對租賃方要嚴格按照本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以及國家有關規定進行管理,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一定要達100%。
17、當設備的技術性能落后無改造價值和破損嚴重無配件來源時,應對設備作報廢處理。大、中型機械設備報廢由分公司申請報公司材料設備處進行鑒定、公司領導審批后辦理報廢手續,小型機械設備由項目部報工程處批準后方可報廢。
18、特種設備(如鍋爐、壓力容器等)的采購、使用應進行重點控制,按規定到有關部門進行登記和備案,定期組織檢驗檢測,對其安裝、拆除等環節進行嚴格控制,特種設備的司機及有關作業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的專門培訓,做到持證上崗。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2
一、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I.施工現場考勤制度施工現場管理制度
1.項目組成員外出執行任務時需要向項目經理請示,施工隊長外出前需要向主管項目經理請示。
2.項目現場的所有員工每天都必須準時。由于項目進展需要加班時,所有員工必須服從。
3.施工項目經理外出時應通知項目副經理。
4.請病假需要病假證明。
5.事假應向項目經理申請并填寫請假單。
6.無故曠工三次或者連續曠工三天的,予以除名。
二、施工現場例會制度
1.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竣工之日,每天召開例會。
2.日常會議由施工項目經理召集,項目組管理人員和施工隊長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施工項目經理可根據具體問題擴大參加例會的人員范圍。
3.施工中發現的問題必須提交例會討論,重要事項上報公司總經理。必須堅決執行常會作出的決定。
4.施工班組之間需要協調的問題應提交日常會議解決。在例會上,及時傳達上級有關指示精神、作業要求、安全狀況和最新工程動態。
5.每周例會由公司總經理召集,施工項目經理和項目組人員參加。定期會議的數據和決定應由項目組指定專人記錄和存檔。公司總經理可根據具體情況擴大參與范圍。
6.公司各部門之間、甲、乙雙方之間的協調問題應提交周會解決。定期會議應傳達最新的工程趨勢、最新的公司文件和公司精神。
三、施工現場檔案管理制度
1.文件管理由項目組負責。
2.對施工現場的日常會議、每周會議和臨時現場會議進行記錄。
3.登記現場工作人員。施工隊成員身份證復印件整理歸檔。
4.項目簽證、項目任務書、設計變更單、施工圖紙、項目檢驗資料、采購資料、合同等的整理歸檔
5.整理和歸檔項目中的其他文件、數據和文件。
6.各類檔案應分類保管,備份不得丟失。同時,應建立相關的電子文件,以便于查閱。
7.項目組人員辦理檔案借閱手續。填寫項目資料借閱表,并及時歸還。
四、施工現場倉庫管理制度
1.材料和外購件的入庫必須經過項目經理的驗收和簽字。不合格材料不得入庫,采購員必須及時辦理退貨手續。
2.倉庫管理員必須清點所有材料和外購件,然后才能入庫和記錄。填寫材料、外購件入庫單。如有可能,應將其輸入電子文件以備將來參考。
3.材料和外購件的賬簿必須有日期、入庫數量、出庫數量、接收人、存放地點等欄
4.倉庫內材料、外購件分類存放,堆放整齊有序,做好標識管理。應預留足夠的通道,以便于搬運。
5.油漆、稀釋劑等易燃、易爆、有毒物品應存放在危險品倉庫內。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不得使用明火。
6.如果散裝材料和外購件不能入庫,應對數量進行清理和覆蓋,以防雨淋和日曬,避免損失。
7.儲存在倉庫中的材料和外購件必須做好防火和防潮保護。未經授權的人員不得進入倉庫的重要區域。
8.材料和外購件出庫時,必須填寫領料單,由施工項目經理簽字批準,領料員簽字。
9.借用工具和設備,建立借用物品賬戶。嚴格辦理借閱手續,及時催收入庫。實行誰收、誰留、誰賠的原則。
五、施工現場的文明施工制度
1.施工期間不允許吸煙。
2.施工現場必須到指定的廁所。廁所使用后應隨時進行清潔。
3.材料、外購件等物品分類堆放整齊。不要沿途濺落,及時清潔保養。
4.施工過程中產生的垃圾必須分類堆放,及時清運。工作結束后,應清理材料。
5.現場施工人員著裝必須統一、規范、整潔。
6.工作場所必須保持干凈整潔,輪流清潔,生活垃圾和生產垃圾要及時清除。
7.團結同志,關心他人,堅決杜絕酒后上崗,酒后鬧事,打架斗毆,勾結,毀謗等現象。
8.嚴格控制施工機械噪聲,盡量減少噪聲擾民。
六、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1.新工人進入現場必須了解“三級安全生產教育”。
2.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應佩戴安全帽。必須正確使用個人防護設備,如安全帶。
2.現場施工人員必須正確使用相關機械設備。上崗前檢查各項安全設施是否安全可靠。
3.特種作業持證上崗,特種作業佩戴相應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4.使用砂輪機時,首先檢查砂輪是否有裂紋或危險。切割材料時,應力均勻,切割部位應夾緊牢固。
5.高空作業時,系好安全帶。禁止在空中無扶手的攀爬物上自由行走。
6.深溝施工邊坡應穩定,并及時完善護壁加固措施。
7.危險部位的邊緣和凹坑應嚴格圍擋、覆蓋,并設置必要的安全標志。
8.根據需要設置足夠的通道和安全梯。
9.裝卸和堆放材料、設備和施工車輛及坑之間保持安全距離。
10.配備專職人員指揮大中型施工機械。
11.小型和電動工具應由專職人員操作和使用。注意用電安全。
12.施工人員必須遵守安全施工規章制度。有權拒絕違反“安全施工管理體系&rdquo。
13.在施工現場懸掛、粘貼安全施工標志。
14.嚴禁違章指揮和操作。
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制度
1施工現場所有臨時用電由專業電工負責(持證上崗),其他人員不得接電。
2.施工現場每層必須配備各種安全配電箱。
3.臨時用電采用三相五線制,二次漏電保護。應由專職電工進行檢查和維護。
4.所有臨時管線必須使用橡膠護套管線。電線必須牢固地架設,通常是架空的,不得綁在管道或金屬物體上。
5.嚴禁用花式線、銅芯線拉接。違者將受到嚴懲。
6.所有插頭和插座應完好無損。一個電氣開關不能用于多種用途。
7.所有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不得在故障或過載情況下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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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場施工管理制度3
1、施工場地環境衛生實行分片包干,落實責任人,定期考核評比。
2、工地住宿人員應保持宿舍內窗明地凈,床鋪干凈,各類物品放置整齊、清潔美觀。
3、施工場地應保持干凈,按規定堆放建筑垃圾和排放污水,嚴禁亂倒生活和施工產生的垃圾及廢棄物。
4、工地食堂周邊環境和廁所應指派專人負責,定期打掃。
5、項目部每組織一次環境衛生檢查,每月由項目經理和有關人員進行考核,獎優罰劣。
6、全體職工應自覺遵守有關制度,留意文明衛生,保持工地內部環境干凈美麗。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4
為加強各施工單位及施工人員的成品保護意識,規范各單位管理人員、施工人員的施工行為,對有可能發生的工程成品被破壞現象進行有效追溯,確保工程成品得到有效保護,以確保工程質量,特制訂本制度。
一、適用范圍
1、本制度適用于所有施工單位的成品保護管理。
2、本制度中的“成品”是指與工程質量有交的所有設備、設施、材料及工程產品。
二、單位職責
1、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負責成品保護工作的監督及違反制度的處罰。
2、工程總包單位協助、配合建設單位及監理部管理,并履行總包職責。
3、未施完畢的施工項目成品,由本單位負責保護。
4、已施工完并已交接的施工項目成品由接收單位負責保護。
5、各單位技術人員負責成品保護具體措施的細化編制,做好預防預控工作。
6、各單位成品被破壞時,應提供證明破壞者的有效證據(照片、視頻等),否則由各單位自行負責修復。
三、管理程序
1、凡參與工程建設的各單位、各級管理人員、施工人員,都有成品保護的責任和義務,都有對成品保護進行監督的責任和義務。
2、各施工單位應該對本單位的成品采取有效的`保護措施。
3、各施工單位在施工過程中,應該對由于本單位的施工有大概破壞其他單位的制品采納防護措施。
4、各單位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在對本單位的施工人員進行施工技術交底時,應該對成品保護需采取的措施提出具體的、明確的要求。各單位施工管理人員、技術人員經常深入現場,對現場新出現的成品及時要求施工人員采取有效的保護或防護措施。
5、各單位管理人員、施工人員,應及時對發現的制品破壞向建設單位及監理部舉行舉報。
6、關于破壞勞動成果
1)、須破壞他人的勞動成果時,申請破壞成果的單位必須辦理審批手續,向建設單位及監理部備案;
2)、建設單位協調涉及單位,破壞單位應在限按期限內將勞動成果復原,并承擔復原費用;
3)、凡未辦理審批手續或手續不全即破壞他人勞動成果的,除由責任單位承擔修理費用外,在未造成事故時,也要給以經濟處罰,若造成事故時,加重處罰。
7、建設單位負責對成品保護過程中發生的責任,組織各相關單位、人員進行分析、確認、仲裁,以發生的違反《成品保護管理制度》的行為和未辦理成品破壞申請而造成成品破壞的進行處罰,并對《成品保護管理制度》負有最終的解釋權。
四、處罰細則
1、損壞他人勞動成果的,除負責在限按期限復原或賠償外,對破壞者所在單位罰款200-1000元。
2、破壞他人勞動成果,經指出沒有第一時間承認,經被破壞單位舉證證明的,按第一條處理,并加倍處罰。
3、任何單位的施工人員對任何其他單位的成品造成破壞,每發生一次,視情節處罰其所在單位100-1000元。破壞的成品由成品所屬單位負責修復,修復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成品破壞單位承擔。修復后的成品必須經成品所屬單位和監理部驗收。
4、任何單位的施工人員對任何其他單位的成品造成破壞,本單位累計發生兩次以上的,按第三條加倍處罰。
5、任何人都不能隨意破壞成品保護設施,否則按照破壞成品論處。
6、對有意舉行破壞的人員所在單位舉行加倍處罰,對管理不利施工單位加重處罰。
五、責任劃分
1、產生制品被破壞時,責任者明確的,推行本制度“處罰細則”之劃定。
2、任何單位、任何人都不行對本單位、本人導致的成品破壞隱瞞不報,否則任何單位、任何人舉證,確認責任都后,對責任者按照本制度處罰細則第二條舉行處置懲罰。
3、沒有明確證據證明破壞單位,但破壞痕跡明顯,且無其他相同單位在此施工,則修復費用由該單位承擔。若有多家相同單位在此施工,則修復費用由多家均攤。
4、公共區域的成品、設施如電梯、滾梯、走廊、疏散門等各單位均有保護的義務,若該區域的成品、設施發生破壞,而確實沒有明確的破壞單位,則該區域所有施工單位均應承擔修復費用,承擔費用的比例應按照該區域所有單位承包合同價的比例確定。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5
⑴、嚴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和公安部關于建筑工地防火的基本措施。加強對消防工作的領導,建立義務消防組織,現場設消防值班人員,對進場職工進行消防知識教育,建立現場安全用火制度;
⑵、施工現場劃分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并保持防火間距,在防火間距中不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⑶、現場設有車輛循環通道,通道寬度不小于3。5米,嚴禁占用場內通道堆放材料。
⑷、現場設專用消防水管網,配備消防栓,按用火作業區、易燃易爆材料區、生活區分區設防,樓內消防栓隨施工進度接高。消防栓處晝夜設置明顯標志,周圍3米范圍內不允許堆放任何物品;
⑸、現場臨時設施、倉庫、易燃材料場和用火處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設置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并設專人管理,定期檢查,經常維修保養,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⑹、電氣設備安全防火要求
①、各類電氣設備、線路不準超負荷使用,線路接頭要接實接牢,防止設備、線路過熱或打火短路。發現問題要立即修理。
②、存放易燃液體、可燃氣瓶和電石的庫房內,照明線路要穿管保護,庫內要采用防爆燈具,開關應設在庫外。
③、穿墻電線或靠近易燃物的電線要穿管保護,燈具與易燃物應保持安全距離。
④、高壓線下面不準堆放可燃材料。
⑺、使用明火時應注意的問題
①、動用明火,要消防干部開具用火證,動火前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器具,用火證當日有效,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用火手續;
②、現場鍋爐房要用非燃燒材料建造。煙囪臨近鍋爐房頂的易燃材料處要采取隔離措施。鍋爐房應設在遠離易燃材料的地方。如鍋爐房下風向有易燃材料場、易燃設施,應在煙囪上裝防火帽。
③、使用木料燒火時,要隨時有人看管,不準用易燃油料點火。用完火要認真熄滅。
④、冬季施工室內取暖或建筑物室內保溫的爐火,都要經消防人員檢查,辦理用火手續,發現無證用火的火爐要立即熄滅,并追查責任。
⑤、現場設吸煙室,吸煙時必須在吸煙室內,施工現場嚴禁吸煙。
⑥、現場內從事電焊、氣焊工作的`人員均應受過消防知識教育,持有操作合格證。在作業前要辦理用火手續,并應配備適當的看火人員,看火人員隨身應有滅火器具,在焊接過程中不準擅離崗位。
⑦、氧氣瓶、乙炔瓶工作距離不小于5米,兩組瓶同時明火作業間距不小于10米;
⑧、冬季施工采用電熱法或紅外線蓄熱法施工時,要注意選用非燃燒材料保溫,并清除其它易燃物。
⑻、現場材料堆場防火要求
①、木料堆放不宜過多,垛之間應保持一定的防火間距。木材加工的廢料要及時清理,以防自燃。
②、現場生石灰應單獨存放,不準與易燃、可燃材料放在一起,并應注意防水。
③、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設在地勢低處,電石庫應設在地勢較高的干燥處。
⑼、用易燃材料搭設的工棚使用規定
①、工棚設置處要有足夠的滅火器材,設蓄水池或蓄水桶。
②、每棟工棚的防火間距,城區不小于5米,農村不小于7米。工棚不得過于集中。每一組工棚不準超過12幢。組與組間防火間距不小于10米。
③、不準在高壓線下搭設工棚,在高壓線一側搭設工棚時,距高壓線水平間距不小于6米。工棚距鐵路和易燃物庫房的距離不小于30米;距危險性較大的用火生產區不小于30米。鍋爐房、廚房用明火的設施應設在工棚區的長年下風方向。
④、工棚內的高度一般不低于2。5米,棚內應留有通道,合理設置門窗,門窗均應向外開。
⑤、工棚內冬季用火爐取暖時,要辦用火證,有專人負責用火安全。爐子距室內易燃物不小于1。5米,煙囪出室處要用不燃材料隔擋。火爐旁不準堆放易燃點火物,室內不準存放渣土。
⑥、工棚內的燈具、電線都應采用妥善的絕緣保護,燈具與易燃物一般應保持30cm間距,使用大燈泡時要加大距離,工棚內不準使用碘鎢燈照明。
⑽、現場分階段防火要求
①、基礎施工階段:主要應注意保溫、養護用的易燃材料的存放。注意工地上風方向是否有煙囪落火種的可能,注意焊接鋼筋時易燃材料應及時清理。
②、主體施工階段:主體結構施工時,焊接量比較大,要加強看火。特別是高層施工時,電焊火花一落數層,如果場內易燃物多,應多設看火人員。在焊點垂直下方,盡量清理易燃物。冬季在結構施工用易燃材料保溫時,要特別注意明火管理,電焊火花落點要及時清理,消滅火種。電焊線接頭要卡實,焊線絕緣要良好,與腳手架或建筑物鋼筋接觸時,要采取保護,防止漏電打火。對大面積結構保溫時,要設專人巡視。結構施工用的碘鎢燈要架設牢固,距保溫易燃物要保持1米以上的距離。照明和動力用膠皮線應按規定架設,不準在易燃保溫材料上亂堆亂放。
③、裝修施工階段:在裝修施工時,易燃材料較多,對所用電氣及電線要嚴加管理,預防斷路打火。在吊頂內安裝管道時,應在吊頂易燃材料裝上以前完成焊接作業,禁止在頂棚內焊割作業。如果因為工程特殊需要必須在易燃頂棚內從事電氣焊時,應先與消防部門商定妥善的防火措施后,方可施工。冬季裝修施工時,凡采用明火或電熱法的,要制定專門的防火措施和制度。樓內明爐火要設專人管理,并注意燃料的存放和渣土清理,注意建筑物內空氣的流通,防止煤氣中毒。
⑾、現場發生火災事故后的注意事項和急救要領
現場出現火險或火災時,要立即組織現場人員進行撲救,救火方法要得當。油料起火不宜用水撲救,可用泡沫滅火器或采用隔離法壓滅火源,電氣設備起火時,應盡快切斷電源,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千萬不要盲目向電氣設備上潑水,這樣容易造成觸電、斷路爆炸等并發事故。如果電石庫起火,千萬不要用水滅火,因電石遇水會放出乙炔氣,造成更嚴重的后果,電石庫起火時,應用黃砂、干粉滅火器滅火。如果化學材料起火,更要慎重,要根據起火物性質選擇滅火方法,同時要注意救火人員的安全,防止中毒。
現場出現火險時,工長判斷要準確,當即不能救的要及時報警,請消防部門協助滅火。
在消防隊到現場后,工長要及時而準確地向消防人員提供電器、易燃、易爆物的情況。火災區內如有人時,要盡快組織力量,設法先將人救出,然后再全面組織滅火。
滅火以后,要保護火災現場,并設專人巡視,以防死灰復燃,方便查找火災原因。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6
1、現場成立義務消防隊,并設1名消防負責人,負責現場防火防爆工作。
2、建立防火檢查和防火工作檔案。
3、在施工現場的重點防火部位(木工加工場,臨時工棚,配電室,油料及其他倉庫等)配備足夠滅器材。
4、消防器材設專人負責,對其進行維護、保養、檢查是否過期失效。
5、經常地對工人進行防火知識教育,防火安全技術交流。
6、施工材料嚴格按防火安全要求進行存放、保管。
7、易燃易爆兒物品設專庫存放,且倉庫通風良好,防火保障。
8、從事電氣設備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應持證上崗,動火前清除附近易燃物。
9、施工現場設置明顯防火宣傳標志,設置可代號消防車通行的通道。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7
a)工程建設人員來自四面八方,為了加強對施工人員的控制和管理,總承包商將制訂“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作為參加工程建設施工人員的基本行為準則,其具體內容如下:
b)貫徹執行國家和當地政府頒布的有關政策法規和總包商制定的各項管理規定,自覺維護施工現場的工程秩序和施工環境。
c)以總包商確立的總體目標為導向,立足本職、精心管理、精心施工,共同為業主提供高品位的`建筑產品而勤奮工作。
d)自覺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和安全操作規程,做到文明施工、規范作業、珍惜員工自身和他人的人身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和企業的財產不遭受損失。
e)自覺愛護施工現場的各種安全設施、安全標志和材料設備,積極參與施工全過程的建筑產品保護,自覺抵制一切損壞建筑產品和影響工程質量的行為。
f)發揚大工程大協作精神,增進員工之間團結協助的親密關系,樹立上道工序為下道工序服務的思想,確保工作質量和施工質量,齊心協辦攜手共進。
g)積極參與創建蘇州文明衛生工地的活動,創導良好的文明作業風范和個人衛生習慣,樹立一流員工形象和工地形象。
h)為了有效地協調進場分包商及其所屬員工的管理行為和作業行為,保證“工程建設員工基本守則”的貫徹落實,創造文明有序的施工環境,總包商采用以下具體措施:
1 、身份識別
為便于總包對進入現場的各單位施工管理人員及工人的管理,正確識別其所屬單位和身份,采取以下措施:
2、安全帽識別
要求各分包商的管理人員與工人佩戴不同顏色的安全帽,安全帽正面粘貼其所屬公司的標志,側面粘貼代表其身份的工號。各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部門進場后向總包安全管理部門提交資料,內容包括安全帽顏色的規定、公司標志的樣本、所有人員的名單及工號,便于總包的管理。
3、工作牌識別
凡是在現場工作的所有人員只要未離開現場,必須佩戴工作牌。工作牌由總包統一制作。工作牌上注明公司名稱、姓名、工號并粘貼本人近期照片。工作牌的工號與安全帽的工號必須一致。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8
1.施工工地現場由公司指派項目經理全權負責管理,現場一切事宜均由項目經理統一安排,有事需項目經理解決,請與項目經理協商,不得擅自做主。
2.項目經理有問題要及時向工程部聯系與相關負責人協商解決。施工人員必須服從管理,維護公司形象,穿著公司統一工服、佩帶胸牌,尊重客戶,不能與客戶發生沖突,情節嚴重者立即除名。遇參觀客戶參觀工地現場及時熱情接待,引導參觀,不得有抵觸情緒。
3.現場施工要自覺遵守施工工藝操作規范,絕不允許偷工減料,一經發現,立即除名。
4.工人施工前項目經理要詳細交底,施工圖由項目經理、客戶、工程部各持一份,裝修過程中相互監督,出現問題及時糾正。工程過程中,公司巡檢不定時對各工地進行巡查,發現問題立即報知工程部,瞞報、謊報問題者一經發現,堅決嚴肅處理。
5.保護成品與半成品,不疊放、堆放,不放置任何物品,必要時應采取遮蓋、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壞,如有損壞當事人需照價賠償。
6.保持施工現場的衛生環境,做到每日清掃,垃圾入袋。施工現場禁止做飯、洗衣、不在工地留宿;入廁需到物業指定地點,不準使用客戶潔具及一切用品。違者從重處罰。
7.施工現場禁止吸煙、酗酒、吵架、講臟話,如有違反,每次罰款50-200元。如果參觀人員、公司人員、客戶在現場吸煙,工人有義務進行及時制止,施工現場發現一個煙頭,在場所有施工人員扣除當天工資。(按每人每天70元計算)
8.遵守工地的相關管理規定,特別是物業的安全管理規定,水電線路等改造規定。
9.材料要堆放整齊,合理配用,嚴禁假冒偽劣材料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使用公司統一指定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應分類存放,放置標志牌。標志牌丟失、損壞及時到工程部領取。
10.注意防盜,防火安全,客戶購買的材料,項目經理必須妥善保管,若發生損壞需照價賠償。下班時拉閘、斷電、斷水、以保障安全。
11.遒紀守法,不得參與社會糾紛,嚴禁閑雜人等逗留于工地。
12.維護公司形象,提高自身道德素質的'修養,若受到客戶的好評將給予獎勵。
13.根據現場狀況規劃專用的材料堆放處、油漆堆放處、建渣堆放處、所有的相關物品必須堆放清潔、整齊、有序。
14.施工現場必須保持清潔、整齊、建渣應統一堆放并每天清潔。
15.貴重及易損材料應特別注意,嚴防損壞、丟失、保護原有設施。
16.電動工具小心使用、注意安全,經常保養及維修。
17.現場所有插座板及插頭,均應使用合格產品,使用時不得有電源線及有電部分裸露;如有損壞,立即更換。
18.施工現場嚴防煙火,不得亂拉接線路及燈頭等;不得使用花線作為電源線,不得將電線直接插入插座,線路嚴禁超負荷,舊房改造電路必須先安裝電保護開關,方可施工。
19.施工現場用水小心謹慎,嚴防浸泡木制品及滲透到下層,用水場地應固定。
20.施工現場各工種應相互協調配合,嚴禁相互污染,損壞成品。
21.嚴禁帶家屬及小孩到施工現場,嚴禁打架斗毆,不得在施工現場煮飯。
22.文明施工,維護公司聲譽,注意節約水電,不得在現場隨意大小便,每天收工后應完成門窗水電氣的關閉。
23.裝修房櫥柜、洗滌盆、衛生間洗面盆、浴缸、坐便器及配套五金件應封閉保存。
24.裝飾木制作飾面上嚴禁堆放任何物品,防止污染及釘眼反銹,柜內不得堆放雜物。
25.以上各條施工現場所有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如有違反每次罰款100元。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9
為了進一步加強建筑施工現場管理,提高文明施工水平,搞好材料節約,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制定本標準,并作為開展創建北京市文明安全工地和施工現場管理達標活動的重要內容與考核依據。
一.施工現場場容
(一)施工現場圍墻應封閉嚴密、完整、牢固、美觀。傷口要平,外立面要直,高度不得低于1.8米。
(二)施工工地應在大門明顯處設置統一樣式的施工標牌,標牌應寫明工程名稱、建筑面積、建設單位、設計單位、施工單位、工地負責人、開工日期、竣工日期等內容。
(三)大門內應有施工平面布置圖,布置合理并與現場實際相符。應有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板,消防保衛制度板,場容衛生環保制度板,內容詳細,字跡工整規范清晰。
(四)施工現場內應有排水措施,運輸道路要平整堅實、暢通。
(五)建筑物內外的零散碎料和垃圾扎土應及時清理,樓梯踏步、休息平臺、陽臺處等懸挑結構上不得堆放料具和雜物。
(六)施工現場不準隨地大小便。
(七)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應有明確劃分,并應劃分責任區,設標志牌,分片包干到人。
(八)施工現場的各種標語牌,字體書寫正確規范,工整美觀并經常保持整潔完好。
二.施工現場管理資料
(一)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有編制人、審批人簽字及審批意見。補充、變更施工組織設計應有編制人和審批人簽字。
(二)施工組織設計(方案)應內容齊全,科學合理。必須編制有針對性的施工安全,保衛消防、環境保護技術措施和文明施工,材料節約等管理要求,并有施工各階段的平面布置圖和切實可行的`季節性施工方案。
(三)施工現場應有施工日志和施工管理各方面專業資料。
三.施工現場料具管理
(一)料具和構配件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位置分類碼放整齊,預制圓孔板,大樓板、外墻板等大型構件和大模板存放時,場地應平整夯實,有排水措施,碼放應符合規定。
(二)施工現場各種料具應按施工平面布置圖指定位置存放,并分規格碼放整齊、穩固,做到一頭齊、一條線。磚應成丁、成行,高度不得超過1.5米;砌塊材碼放高度不得超過1.8米;砂、石和其他散料成堆,界限清楚,不得混雜。
(三)施工現場的材料保管,應依據材料性能采取必要的防雨、防潮、防曬、防凍、放火、防爆,防損壞等措施。貴重物品、易燃、易爆和有毒物品應及時入庫,專庫專管,加設明顯標志,并建立嚴格的領退料手續。
四.施工現場材料節約
(一)施工現場應有用料計劃,按計劃進料,使材料不積壓,減少退料。同時做到鋼材、木材等料具合理使用,長料不短用,優材不劣用。
(二)工人操作應做到活完料凈腳下清。
(三)施工現場剩余料具、包裝容器應及時回收,堆放整齊并及時清退。
(四)施工現場應節約用水、用電,消滅長流水和長明燈。
五.施工現場材料管理資料
(一)應有技術節約措施,實施中應有材料節約計劃、效果臺帳。
(二)施工現場應實行限額領料,領退料手續齊全。
(三)材料進、出現場應有查驗制度和必要手續。
六.施工現場環境衛生和衛生防疫
(一)施工現場應經常保持整潔衛生。運輸車輛不帶泥沙去現場,并做到沿途不遺撒。
(二)辦公室,職工宿舍和更衣室要保持整潔、有序,生活區周圍應保持衛生,無污染物和污水。生活垃圾應集中堆放,及時處理。
(三)要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衛生有關管理規定。建立食品衛生管理制度,要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炊事人員身體健康證和衛生知識培訓證。
(四)伙房內外要整潔,炊具用具必須干凈,無腐爛變質食品。操作人員上崗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服并保持個人衛生。食堂、操作間、倉庫要做到生熟食分開操作和保管,有滅鼠、防蠅措施,做到無蠅、無鼠、無蛛網。
(五)施工現場內的廁所應有專人保潔,按規定采取沖水或加蓋措施,及時打藥,防止蚊蠅孳生。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0
1.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施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1)確定一名行政領導為施工現場防火負責人,負責督促、檢查施工現場的日常防火工作;
(2)制定施工現場防火制度,確定崗位防火職責;
(3)組織工程技術人員和工人開展防火知識培訓和宣傳,按工程進度落實相應的消防措施;
(4)檢查落實施工現場宿舍和臨時辦公房的防火措施;
(5)定期開展防火檢查,及時消除火險隱患。
2.施工管理
(1)施工單位應當在建筑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施工現場消防安全措施及消防設施平面圖,建立應急預案,并定期演練。
(2)施工單位應當施工現場設置臨時消防車道,其寬度不得小于4米,并保證臨時消防車道的暢通。禁止在臨時消防車道上堆物、堆料或擠占臨時消防車道。
(3)施工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選型合理。要害部位應配備不少于4具滅火器材,要有明顯的防火標志,并經常檢查、維護、保養,保證滅火器材靈敏有效。
(4)建筑施工現場必須按照使用明火的范圍、時間和危險程序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并嚴格履行有關審批手續。作業人員使用明火,應當清除周圍可燃物,落實監護人員和監護措施,并配備充足的滅火器材。
安裝電氣設備和進行電、氣焊工作業人員,必須具有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崗位資格證書。進行電、氣焊切割作業,必須開具用火證,設置專人看護,配備滅火器具。5級(含5級)以上風力應停止室外電、氣焊切割作業。
(5)建筑工程內不準存放易燃易爆化學危險物品和易燃、可燃材料。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于5米,兩瓶與明火作業距離不小于10米。
(6)施工現場要由明顯的防火宣傳標志。施工現場的義務消防隊員,要定期組織教育培訓及演練。
(7)施工單位應當建立健全臨時用電管理制度,加強臨時用電施工管理。臨時用電施工必須由經培訓合格的專業技術人員操作。臨時用電必須安裝過載保護裝置,嚴禁超負荷使用電氣設備。
(8)建筑工地工人臨時宿舍和辦公用房的設置必須符合消防技術標準的要求,并配置相應的滅火器材,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滅火器應當加強保養,確保處于備用狀態。
宿舍不得設置于在建建筑工程內,嚴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設,宿舍內不得臥床吸煙,不得使用大功率電熱器具。
(9)施工單位應當按照倉庫防火管理規則存放、保管施工材料。易燃易爆物品應按其性質專庫分類儲存。庫房應采用非燃燒材料搭設,用電符合防火規定。
(10)建筑施工現場應選擇安全地點集中設置廚房,有專人管理灶火。液化石油氣鋼瓶放置、使用必須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1
1進入現場的所有車輛及人員,必須服從交通安全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管理,如在檢查和管理過程中有異議,可通過監理單位進行協調。
2交通管理人員要嚴格按照本辦法秉公辦事,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對交通管理人員的工作情況進行定期考核。
3對進場機動車輛實行通行證管理(通行證分長期、臨時兩種)。
4長期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必須是現場各施工單位所屬的機動車輛;
(2)由施工單位提出申請(填報申請表,附機動車輛行駛證、司機駕駛證復印件),監理單位審核,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
(3)每辦理一個長期車輛通行證需交納安全保證金500元,車輛退場時交回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5臨時車輛通行證的辦理:
(1)入場活動不足七天的機動車輛,可在入場前到現場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臨時車輛通行證;
(2)駕駛員進行登記后,交納安全保證金200元,領取臨時車輛通行證;
(3)車輛退場時,駕駛員交回臨時車輛通行證,領回安全保證金。
6進入現場的機動車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和“建設工程安全管理制度”,自覺接受交通管理人員檢查和指揮。
7進入現場的機動車輛,應經國家有關部門檢驗合格,各種證照齊全,外觀整潔,裝備完好。
8現場車速限制:
(1)各種車輛出入現場大門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騎自行車人員應下車推行。
(2)施工現場小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30公里,大型機動車輛時速一般不得超過20公里,專用機動車輛載貨時,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9現場的`道路需要截斷時,必須事先提出申請,經過監理部(負責總平面管理)審批。截斷處要有明顯的標識,夜間要有信號燈等安全措施,完工后要及時修復。
10建設單位應根據施工現場道路情況設置交通標志。
11各施工單位要加強車輛管理,對雇傭的車輛要經常進行檢查,不合格的要及時清退。
12場內機動車駕駛員,必須經專業部門培訓,并持證上崗。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2
一、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
(一)項目部應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綜合各種安全生產管理、安全操作制度,以及各級領導、各級職能科室、有關工程技術人員和生產工人對安全工作應負的相應責任做出明確的規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
(三)項目經理是項目部的安全第一責任人,負責本工程項目安全管理的組織工作,
主要職責是:
1、確定安全管理目標,明確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項目部的安全管理機構,明確機構各級的管理貴任和權利,依據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建立、健全項目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高度重視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的制定和實施;
2、進行安全生產的宜傳教育工作。
3、開展危險源辨識和安全性評價,組織安全檢查,處理安全事故。
二、安全生產資任制的落實
(一)項目經理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全面領導責任,組織并落實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監督施工中安全技術交底制度和機械設備、設施驗收等各項制度的實施。
(二)項目總工程師對本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負技術責任,參加并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在編制、審批施工方案時,要制定、審查工程中所涉及的各項安全技術措施,保證其可行性與針對性,并隨時檢查、監督、落實。
(三)工長(施工員)對項目部的分承包方(勞務隊或班組)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針對工程施工特點,向項目部的分承包方(勞務隊或班組)進行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履行簽字確認手續,并對規程、措施、交底要求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隨時糾正違章作業。
(四)安全員負責按照有關安全規章、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的內容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糾正違章作業。
(五)機電安裝工程的項目經理,要主動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單位、總承包單位對現場安全生產工作的統一協調管理,執行安全生產管理的有關規定,切實制定落實好本項目部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承擔對勞務分包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的監督管理責任.分承包方的勞務隊長或班組長要認真落實安全技術交底,每天做好班前教育,并履行簽字手續,把安全生產的責任分解到每個職工身上。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3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和《浙江省實行九年制義務教育條例》,國家教育部頒發的《中學生日常行為規范》、《小學生日常行為規范》、《中小學生守則》等有關法律、法規,特制訂嵊州市全日制普通中小學學籍管理制度。
1、小學生入學的年齡為六周歲。凡符合入學年齡的兒童,原則上到戶籍所在的學校辦理注冊手續,待學校將學生基本信息錄入學籍管理系統后,取得縣區內編號和相應小學學籍,同時填寫《浙江省義務教育登記卡》編寫好學籍卡號,并依法接受九年制義務教育。
2、小學畢業生原則上應到戶籍所在地的學校免試就近入學,待初中學校完成學籍管理系統網上錄取新生工作后,取得初中學籍。
3、應積極做好適齡殘疾兒童、少年的入學工作,盲童進省盲校,聾啞兒童進紹興市聾啞學校,其他殘疾兒童一般為隨班就讀。
4、適齡兒童少年因特殊原因需免學、緩學的,應由其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批準。因身體原因申請免學、緩學的,應當附具縣(市)級醫院證明。緩學期一般為一學年,緩學期滿仍不能就學的,應當重新提出緩學申請。
5、初中畢業生經市統一的學業考試,被高中錄取,憑《入學通知書》辦理注冊手續,取得高中學籍和省高中會考考籍。
6、對學生學業成績的考核。應建立學生成長檔案袋并實行素質報告單制,初中學生參加學業考試,高中學生實行省會考。根據考查、考試的結果和平時的學習成績,綜合評定學生的學年學業成績及綜合素質,以作為畢業、跳級的依據。
7、凡學生因病,無法堅持正常學習,須長期(三個月)停學者,應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申請,出具縣(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學校同意,報教體局批準,方可休學,休學期為一年,休學(一年)期滿后,應由本人或家長(監護人)申請,相關醫療單位出具健康證明,學校同意,報教體局批準,方可復學。若確須繼續休學的,應憑縣(市)級以上醫療單位證明辦理好續休手續。
初中學生在畢業學年內一般不予休學,嚴禁假休學、搞變相留級或插班復讀。
8、學生因家庭居住地和戶籍變動或其他特殊原因須轉學的;
(1)本市范圍內中小學生轉學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憑學生素質報告單或成績報告單到需讀的中小學校報名,由就讀學校出具就讀證明,憑就讀證明到轉出學校拿取義務教育登記卡并交給轉入學校。
(2)跨省、市以外學生轉學的,由學生家長或監護人,填寫《嵊州市中小學學生轉學聯系單》,經兩校同意后,到普教科辦理轉學手續,轉學時間為新學期開學前后十天。
(3)若未有戶籍地九年義務教育卡號的,在轉學時應同時憑戶籍證明辦理補號手續。
(4)休學期間不準轉學。
9、獲得接受外國學生資格的學校可接受適齡外國學生入學,并使其獲得學籍。外國學生入學必須符合教育部《中小學接受外國學生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
10、借讀系指學生到非戶口所在地或非教育行政部門按有關規定指定的學校就讀。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允許借讀:
(1)外籍人員的適齡子女;
(2)父母雙方長期在國外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3)父母雙方在地質勘探、邊防部隊或從事流動性較大的工作,需由親屬照管的學生;
(4)父母雙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父母居住的`學生;或父母一方不在學生戶口所在地工作,需隨其不屬本人戶口所在地一方的父母居住的學生;
(5)父母雙方均無法履行或父母離異后撫養一方無法履行監護人職責和喪失監護能力,需由其親屬撫養監護的學生;
(6)跨縣域流動的適齡兒童、少年,其父母在暫住地已取得暫住證的。
11、符合義務教育法規定“免于入學,暫緩入學”者;已超過義務教育年齡,且已受完九年義務教育(休學時間除外)者,由學生法定監護人提出申請,經學校審查同意,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批準,報市教體局備案,可予退學,辦理退學手續者,由學校發給肄業證書(注明肄業年限)。其他未受完九年義務教育的學生,一律不辦理退學手續。
12、獎勵和處分是教育學生的一種方法,要以獎勵為主,獎勵和處分都要在認真做好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基礎上進行。表彰獎勵辦法由各校自定。
13、對于極少數有嚴重違反學生守則、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破壞學校或社會秩序,破壞公共財物,道德品質敗壞等違紀違法行為,又屢教不改的學生,視其情節,分別給予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的處分。不得開除學生和勒令學生退學。對學生給予處分的,由學校教導處告知被處分學生,充分聽取學生本人及其法定監護人的意見,舉行有教師、學生代表參加的聽證會后申報,由學校校務會議決定,經校長簽署公布。
14、受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處分的學生,經過半年教育,認識錯誤,確有悔改表現者,經師生評議,學校批準,可撤銷其處分。處分撤銷后,應及時將處分記錄從學生個人檔案中撤出。受處分的學生,在其畢業時尚未撤銷處分者,應將其處分決定記入成長檔案。
15、原發教體普[20xx]35號文件與本辦法不一致時,以本辦法為準。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4
為了指導、規范施工現場簽證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各部門、施工隊要遵照執行;
1.因設計變更或施工圖紙有誤,造成工程已經施工、材料已下料或購買造成損失的,將由工程部根據現場具體情況,書面上報管理公司,辦理簽證工作。施工隊必須及時將相關詳細資料、數據報到項目部,時間不超過2天。
2.管理公司人員,臨時使用我公司現場工人,超出我工作范圍以外的其它工作時,經辦人要提前與管理公司人員商討,如何辦理手續及用工工時的數量,并及時完善簽字手續。
3.現場管理人員需協調一個施工隊的工人到另一施工隊施工時,在得到雙方同意后,現場工程師需及時向使用他隊工人的施工隊辦理簽證手續,手續上要注明使用人數和工時。使用方的'施工隊長要簽字認可由項目部代扣使用費用,提供方可向項目部直接結算。
4.為了工作需要,現場需要派工、增加工時,需提前獲得現場主管的同意,在500元以上的人工費派工時,還需征得項目經理的同意后方可派工、增加工時。
5.嚴禁現場出現亂簽證的現象,一經發現,除簽證單無效外,還要對雙方當事人進行與簽證單同額度的罰款。
6.現場發生簽證單時,相關數字要大小寫合并使用,簽證單要一式兩份,施工隊一份,項目部留一份計量時核對。
7.每月施工隊計量時,現場工程師將兩份簽證單核對無誤后,一份交工程部存檔,另一份交合約部。簽證單要明確工作內容、時間、工作完成情況、區域/部位、編號,每個施工隊的簽證單編號前加不同的大寫的英文字母區分(管道隊用A、電控樓施工隊用B、廢水池施工隊用C、電氣施工隊用D)。
8.現場工程師只可對施工隊用工工時的簽證,對施工隊增加工程量的簽證由項目工程部負責辦理。
9.現場發生簽證時,要在需簽證的工作內容結束后,兩天內辦理完成簽證手續,不得拖延時間。
10.現場工程師、工程部、現場經理、總工、項目經理同時簽字后簽證單才能生效。
現場施工管理制度15
1 總則
1.1 為強化工程建設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貫徹有關安全施工的法規、制度等,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保障施工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工程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規定。
1.2 在施工管理過程中,除本規定外,各單位還應執行《電力建設文明施工規定及考核辦法》及《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
1.3 應嚴格遵循工程建設的客觀規律,一切從實際出發,在確保人身設備安全、保證工程質量的前提下,嚴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組織文明施工。
1.4 必須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擺正安全、質量、進度三者之間的關系,要始終把安全工作擺在首位。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施工質量及進度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
1.5 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觀念,安全制度要有嚴肅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 在執行過程中,遇有和上級規定相抵觸時,應以上級文件規定為準。
2 組織
2.1 由業主組織成立以業主為主任、監理及各承包商主要負責人為成員的安全管理委員會,負責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協調工作。
2.2 各單位成立以主要負責人為領導的安全文明組織機構,并有完善的安全網絡體系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各承包商及其所屬單位各級主要負責人是安全文明生產的主要責任人,要使安全工作做到日常化、制度化、規范化。
2.3 各承包商安全生產部門在業務上接受業主、監理及上級安全部門多重領導。
3 業主對工程建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的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3.1 認真貫徹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3.2 負責組織、協調、管理工程建設中的安全、文明施工。督促各單位認真執行國家的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定,安排、部署有關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活動。
3.3 嚴格施工現場總平面、施工用水、用電、施工道路的安全、文明管理。按合同規定負責組織劃分各承包商的安全管理區域,做到責任落實,確保安全、文明施工。
3.4 參加審查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措施”,并督促執行。
3.5 向上級有關單位上報建設工程職工傷亡事故月(年)報表。
4 監理對工程建設施工安裝過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負檢查、監督、管理責任。
4.1 參加審查承包商的安全資質、安全管理、安全保障體系及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并監督執行。
4.2 審查承包商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施工技術措施、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教育、安全機構、目標、措施及各級責任制并提出意見和進行監督實施。參加安全例會,進行安全考核,審查安全報表。
4.3 協助業主協調解決各承包商在交叉作業中存在的安全施工問題。
4.4 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執行情況。根據業主授權,對安全、文明施工檢查中發現的違規活動,有權按規定開出處罰單;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失控的承包商,有權責令停工整頓;對嚴重失控的承包商,有權向業主提出建議,責令其退出現場。
5 各承包商對其所承包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負全面管理責任。
5.1 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及上級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規定。
5.2 服從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接受監理及業主的安全、文明施工的監督、檢查。
5.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機構、安全管理制度、安全保障體系、安全“三項機制”(安全風險、監督制約、教育激勵),并行之有效的運作。
5.4 負責組織學習、推廣兄弟單位先進的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取長補短。
5.5 負責制定本單位所承包工程的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及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經濟制約措施,并能行之有效的運作。
5.6 嚴格按基建程序和施工順序施工,積極有效的解決施工中存要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
5.7 按照業主劃定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域,層層分解,做到責任落實到人,有關職責、制度、規定等制成標語牌立于顯著位置。
5.8 積極參加由業主或監理組織的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大檢查活動。對查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接受業主處罰。
5.9 積極參加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努力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5.10 及時向監理及業主提供事故情況及事故調查、分析報告。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如實向業主提供行之有效的整改措施。
5.11 負責施工管理區域的消防及治安保衛工作。
6 管理
6.1 各承包商在簽訂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時,必須與業主簽訂安全責任合同書,否則不準進入現場。
6.2 各單位人員進入現場均須佩戴安全帽,承包商管理及施工人員應有明顯的區分標志并將其有關規定報監理和業主備案。施工人員和施工管理人員進入施工現場均需穿戴安全用品,
6.3 當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設備事故時,各承包商應及時向業主、監理及有關上級部門通報。各承包商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研究處理辦法時,監理及業主的有關部門和領導應予關心和幫助,并及時報告有關單位和管理部門。
6.4 監理和業主管理人員對施工活動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監督意見,各承包商應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進。
6.5 承包商在開工報告中應專項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證措施,各級安全人員,應對同級施工組織設計(方案)及作業指導書安全部分進行審核。
6.6 各承包商必須重視文明施工,必須保持承包范圍內的道路暢通,場地平整、清潔衛生,所有物品必須堆放整齊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結束后應對施工作業面作必要的清理。
6.7 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監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報并報送業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總結。
6.8 由業主或監理組織,各承包商參加或承包商自我組織開展安全、文明施工競賽活動,總結、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經驗,表彰先進。
6.9 各承包商安全部門應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動計劃,定期開展安全活動。各承包商進入場區施工,必須嚴格遵守國家、部頒的有關安全規程組織施工,并應制定嚴密的、切實可行的“工地安全生產條例”及安全生產的有關要求。承包商必須對其施工人員的安全負全部責任。
7 檢查
7.1 監理每月最后一周的周五上午定期組織有各承包商參加的安全、文明施工聯合檢查,業主有關部門參加,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總結交流經驗,通報各單位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月安全、文明施工要求。
7.2 監理應深入現場,監督、檢查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執行情況,同時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形式,對施工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或重點檢查,對違反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規定的有關單位和個人,根據情況出具整改通知單、提出批評、通報、警告、罰款、停工整改、直至建議清除出場。
7.3 每周監理例會中,安全、文明施工作為專題,各單位通報安全、文明施工情況,協調解決施工中存在的安全、文明施工問題,提出下周安全、文明施工要求。及時消除事故隱患,消除施工現場臟、亂、差現象。
7.4 業主定期組織有監理和各承包商參加的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對各承包商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全面、系統的檢查、評分,并對評出獲得第一名的承包商授予流動紅旗。對存在問題的單位限期整改。
7.5 各承包商在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應及時對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對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問題,應采取臨時措施,并制定整改計劃報監理和業主備案。
7.6 各承包商內部應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安全、文明施工檢查、整改、獎懲制度,經常地對本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進行自查、消除事故隱患,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7.7 各承包商每月至少組織一次有專職安全員、施工技術員、班組長參加的安全會議,專業監理工程師列席會議,檢查、了解本單位各施工項目和各工種、工序作業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提出改進措施。
7.8 監理和業主對安全、文明生產等的檢查和管理,絲毫也不減輕承包商的責任,更不能替代承包商的責任,承包商不得以此為借口推卸應負的職責
7.9 各方現場檢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落實情況,要有書面檢查記錄和處理意見,并入檔備案。
8 現場安全管理通則
8.1 編制施工組織設計時,應當根據工程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對專業性較強的施工項目如:爆破、起重吊裝、深基礎、地下洞室、高邊坡、高層腳手架(包括整體提升架)、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的拆裝、建筑物(或構筑物)拆除以及結構復雜、危險性大的施工項目,應當編制專項安全施工組織設計,有圖紙、計算書和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業主及監理單位進行專項審查和審批,并應重點加強監督檢查管理。
8.2 建立驗收確認制度,對腳手架、井架、高支模、施工用電、垂直運輸設備(塔吊、升降機等)、起重機和其他施工機械及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在施工現場安裝后,應按規定進行檢查驗收。對外購的設備、設施和產品,在正式使用前,應按相關標準進行驗收確認。
8.3 施工單位應對參加施工的職工,根據不同工種和勞動條件發給符合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教會其正確使用。
8.4 從事施工作業的人員,應體檢合格,并符合相應工種身體條件要求。
8.5 工地在開工前應鋪設整齊和足夠寬度的硬化道路,不積水、不堆放構件、材料,保持經常暢通。
8.6 行人、車輛等較為繁忙的交叉路口,應懸掛安全指示標牌。
8.7 各種料具應按照總平面規定的位置,按品種、分規格對方整齊,表式明確。在施工過程中,應隨完工隨清理,拆除的`模板、料具應碼放整齊。
8.8 在天然光線不足的作業場地、通道及用電設備的開關箱處,應設置足夠的照明設備。
8.9 工程現場應將施工作業區和生活區分開設置。
8.10 工程應建立消防管理制度(包括消防預案)、動火審批制度和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辦法。應按施工規模建立消防組織,配備義務消防人員,并應經過專業培訓和定期組織進行演習。
8.11 工程現場應按照總平面圖劃分防火責任區,根據作業條件合理配備滅火器材。當施工高度超過30m時,應配備有足夠揚程的消防水泵和必須保障暢通的疏散通道。
8.12 工地應設置吸煙室,吸煙人員必須到吸煙室吸煙。
8.13 各種氣瓶單獨存放,庫房應通風良好,各種設施符合防爆要求。在防火重點部位、場所以及禁止明火區域如需動火作業時,必須辦理動火工作票,并采取可靠的隔離措施,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防止火花四濺引燃其他可燃物。在施工區域及生活區合理布置干粉式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沙箱、消防栓、消防水帶等消防設施,并每月對消防器材進行檢查,使之始終處于良好的可用狀態。
8.14 工程應按照作業條件,針對季節性施工的特點,指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
8.15 雨季施工應考慮施工作業的防雨、排水、防汛及防雷措施,雷雨季節到來之前,應對現場防雷裝置的完好情況進行檢查,防止雷擊傷害。
8.16 冬季施工應采取防滑、防凍措施。
8.17 遇六級以上(含六級)強風、大雪、濃霧等惡劣氣候,嚴禁露天起重吊裝和高處作業。
9 安全、文明施工獎懲辦法
9.1 有下列表現之一的單位和個人,由所在單位寫出書面材料報業主,經討論研究后由業主給予獎勵,獎勵分表揚、發放一次性獎金、授予榮譽稱號等。
9.1.1 認真執行國家安全、文明施工方針、政策、法令、法規,在改善勞動條件和防止工傷事故或職業病害中成績顯著者,視情況給予獎勵。
9.1.2 在安全技術、工業衛生方面,積極采取先進技術,提出重要建議,有重大發明創造或成果,成績顯著者,獎勵100—1000元。
9.1.3 在每季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競賽中,成績滿90分以上且第一名的單位分別發放一次性獎金1000元。
9.1.4 全年完成施工合同中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目標的單位,將按照工程進度情況部分歸還安全風險抵押金。
9.1.5 發現或消除事故隱患,避免發生重大事故者,每項獎勵200—20xx元。
9.1.6 堅守崗位忠于職守,關心安全、文明施工,經常指出施工現場不安全因素且提出切實可行的整改意見者,每次獎勵100—500元。
9.1.7 發生事故時,積極搶救,防止事故擴大,使職工生命和國家財產免受或減少損失者,獎勵100—500元。
9.1.8 其它在安全、文明施工中成績突出者,視情況獎勵。
9.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單位,由監理或業主發出處罰通知單,并由業主給予處罰。處罰分批評、通報、罰款、停工整頓等。
9.2.1 安全、文明施工嚴重失控的單位,業主有權中止施工合同。
9.2.2 在施工過程中,不服從業主對安全、文明施工協調的,視情節輕重每次罰款100—1000元。
9.2.3 在施工過程中發生死亡事故的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5萬元扣罰。發生重傷事故的責任單位將從安全風險抵押金中按每人次2萬元扣罰。全年出現重傷故事兩次的責任單位,令其停工進行整改,嚴重者解除施工合同。
9.2.4 發生設備損壞事故的責任單位,除按經濟合同的有關條款進行賠償外,將受到直接經濟損失的10%罰款。
9.2.5 聯合安全、文明施工大檢查考評成績低于70分的單位,根據情況處以500—20xx元罰款。
9.2.6 收到安全、文明施工整改通知單后,未按期進行整改或整改不認真的單位,根據情況每項處以500—1000元罰款。
9.2.7 各級領導安全生產責任制未落實或運轉不正常者,罰1000元。
9.2.8 安全監察機構未落實或不能有效運作者,罰1000元。
9.2.9 未按規定開展安全活動動者,缺少一次,罰款500元。
9.2.10 嚴格培訓制度,職工(含臨時工、民工等)應經安規培訓、考試合格方可上崗,對未經考試或考試不合格而上崗者,發現一人次,罰款100元。
9.2.11 發生事故,未按“三不放過”原則處理者,或發生事故,隱匿不報者,每次罰款1000元,情節惡劣者加倍處罰。
9.2.12 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文明施工技術措施未報監理和業主審批者,每次罰款1000元。
9.2.13 未做安全、文明施工交底而施工者,罰款500元,并限期進行交底。
9.2.14 進行“三違作業”(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勞動紀律)者,每人次罰款50—500元。
9.2.15 進入現場不戴安全帽、不按規定著裝、作業人員沒有正確使用防護用品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16 應設圍欄、扶手、蓋板、安全網等防護設施而未設置或設置不合格者,每處罰款500—1000元。
9.2.17 “安全監察人員”在施工現場無標記者,每人次罰款100元。
9.2.18 施工作業區、路口、樓梯口等行人密集區應設有安全警示牌,安全責任落實到人,有關安全規定、制度、注意事項等應明確、醒目,缺少一處者罰款100—500元。
9.2.19 未經批準,堵塞現場交通,每處罰款100—500元。損壞路基、路面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9.2.20 未經批準私自占用場地、道路,罰款100—500元。損壞地下、地上設施者,按造價加倍賠償。
8.2.21 施工用水、用電、力能布置等應符合業主及規范要求,對不符合要求的每處罰款100—200元,并限期整改。
8.2.22 承包商應加強各自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區的治安、保衛工作。凡因治安、保衛工作不力致使發生人身傷亡事故,設備、材料等丟失或損壞事故的,將處以經濟損失的10—30%的罰款。
9.2.23 各承包商應為本單位人員制作胸卡,沒有佩戴作業者,每人次罰款50元。
9.2.24 凡無故不參加由監理和業主組織的安全、文明施工工作會議、檢查的單位,每次處以100—500元罰款。
9.2.25 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者每人次罰款1000元。
9.2.26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隨意堆放建筑材料、垃圾等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7 嚴禁在成品馬路、水泥地坪、樓、地面上直接拌和(或堆放)混凝土或沙漿,嚴禁在其上切割或焊接金屬材料。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8 承包商在成品馬路上運輸砼拌和物及其它松散材料,必須設專人隨時清掃、沖洗掉落的砼拌和物或落地的物品。違者罰款100—500元。
9.2.29 嚴禁直接利用建、構筑物柱、梁直接捆綁鋼絲繩索、超重重物或作拖拉纜風繩的固定點,必須時應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并采取必要的保護措施后方可實施。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0 對中、高級成品樓地面(水磨石、地板磚、大理石、花崗石、PVC地板塊、防靜電活動地板等)、內墻面,承包商應采取保護措施,經覆蓋后方允許施工。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1 安裝工程管道穿越樓、墻面,應盡可能在土建工程實施前提前提出要求,確實需要穿鑿打孔洞時,必須提出申請,經監理和業主批準后,應采用專用工具實施。不經批準私自打孔洞或未采用專用工具作業的罰款500—1000元。
9.2.32 承包商吊運設備時,要采取措施,文明吊裝,不損傷設備。
9.2.33 安裝與土建單位在進行分層作業或鄰近作業,要采取措施,防止吊落物砸壞設備,電火焊渣燒壞和污染設備;進行粉刷和噴涂的承包商,對施工周圍的設備系統要采取遮攔,防止成品污染。違者罰款500—1000元,并責令恢復成品原貌,費用由責任方承擔。
9.2.34 對已保溫的成品,安裝、調試、土建等承包商都應認真保護,禁止砸、撞、踩壓保溫層;必要時作臨時橋架。誰損壞誰賠償,并罰款500—1000元。
9.2.35 設備與系統保溫期間,承包商必須采取有效措施,減少保溫碎片隨地散落,并應在每天撤離作業面時隨時清理。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6 施工電源線、二次線由承包商統一規劃布置,集中用電纜輸送。嚴禁私自接線現象。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7 施工現場作業面的焊條頭、邊角料等應在離開作業面時隨時清理,保持施工現場清潔,無掉落的焊條頭及散落的邊角料等,禁止地面和高空揚塵。違者罰款500—1000元。
9.2.38 施工現場嚴禁吸煙,各承包商可在指定區域內設置吸煙區,并應設置防護及標志。在施工現場作業面區域或在吸煙區以外發現吸煙者,對區域管轄單位按每人、次罰款100-500元。
9.2.39 現場及施工生活區的生活污水一律排至生活污水處理站,安裝及調試期間工業廢水一律排到工業廢水處理站,經處理后排放。違者罰款500—20xx元。
9.3 各單位在接到處罰通知后應主動簽字并在三天內向業主繳納,否則將在工程進度款中加倍扣罰。
9.4 罰款由業主財務處立帳專款管理,用作本工地安全、文明施工獎勵基金及安全監察所需消耗物品費用。使用時須有業主主管部門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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