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到底應如何擬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安全工作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
第一條正常下班后沒有特殊原因(工作需要加班、開會、培訓等)不允許逗留公司上網聊天、打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第二條下班前須切斷個人辦公區域所有電源,公用設備(公用計算機、打印機及飲水機等)如確認不再使用,須提前關閉電源;
第三條會議室使用完畢,請自覺將座椅歸位并請及時將照明、空調關閉;
第四條最后離開辦公室的員工有責任通知保安進行安全檢查鎖門,并有義務檢查所有門窗及電燈、設備是否安全關閉;行政將根據每天的刷卡記錄督促落實;
第五條根據公司領導要求,辦公區域所有空調由行政統一管理:夏季只有室外溫度超過30攝氏度、冬季室外溫度低于零攝氏度時方可使用空調,且溫度須設定在指
定范圍之內;
第六條嚴格杜絕辦公區域空調開啟的同時門窗打開的`現象,每位員工均有義務對此現象予以監督并及時制止;
第七條公司將責成保安對用電使用及安全情況進行不定時的巡查,一經發現上述違規行為,公司將對當事人及其部門進行通報并處以每次100-500元的罰款(從
當月工資或獎金中扣除);
第八條本規定從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2
1、建立學校安全工作領導機構,時常檢查、指導、評估學校各處、室、委、班級安全工作落實開展的工作質量。
2、明確安全工作職責,落實安全工作責任。校長和副校長;學校和各部門、各班;各部門和各有關人員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方面落實到相關部門,每個部門將安全工作的每一個環節分解到相關人員,層層落實安全責任。各處、室、委、班級結合工作實際制訂出切實可行的各類人員安全工作制度,做到安全事事有人管,件件有人抓,職責明確,工作具體。形成相互協作,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格局。(各類人員安全工作職責附后)
3、堅持教育為主。加強師生國防、法治、交通、樓道安全、飲食衛生、生活常識、疾病預防、安全預防、消防教育;加強“教師職業道德”教育;加強學生“守則”、“規范”教育,增強師生的國防意識,交通安全和消防意識,使師生學法、知法、懂法,做遵紀守法公民,做合格中學生,杜絕違法、違紀和各類不安全事故的'發生。
4、建立學校、家庭和社會三結合安全教育網。學校積極主動聯系學生家長,時常召開家長會,和學生家長簽訂“安全目標責任合同書”,引導家長對安全工作的重視。學校加強同公安、司法、衛生防疫、電業、交通等部門的聯系,以解決安全工作中的一些困難和出現的問題。加強安全防范工作,加大安全工作問題處理的力度。
5、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制度。各部門和各有關分管人員必須按制度要求,按時認真履行安全檢查職責,及時處理存在問題;學校對全校安全工作,每月進行一次大檢查,檢查結果通報全校,并納入年終考核和崗位責任制、質量責任制考核。
6、建立集會、社會實踐活動報批制度。任何個人和組織不能隨意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活動。學校組織師生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上級主管部門批準,各班、各部門組織師生集會或外出參加活動,必須報請學校批準,否則不能進行。
7、嚴格履行事故報告制度。對發生事故和安全隱患知情人要及時向學校校長和分管領導報告,對重大安全事故,知情人在30分鐘內向學校報告,學校在了解情況后,在2小時內向政府、教育主管部門報告,并及時采取正確方法處理。對遲報、誤報或隱情不報,要從嚴追究當事人責任。
8、安全工作實行獎懲制度。每學期在認真履行安全工作職責,分管安全工作沒有出現不安全事故者中,將評選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先進個人,并進行表彰獎勵,作為評優樹模、晉級的重要依據。對安全事故直接責任人實行“一票否決”制。凡工作不力,管理失誤,發生不安全事故,責任人年度不得評優樹模,并視其情節追究經濟責任或給黨紀政紀處分。
9、建立事故通報、上報制度。凡在師生中產生有負面影響的一般事故,學校及時調查,明確責任,內部通報處理。凡因瀆職,官僚主義,管理不善,發生重大不安全故事,學校及時上報教育主管部門、執法機關,決不遷就、袒護當事人,并積極協助調查處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規范變電站安全管理,確保生產過程的人員和設備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分公司管轄范圍的運用中的變電站及在這些變電站的生產區域內從事施工、檢修、運行維護、裝卸物資及其他作業的所有人員(以下稱作業人員)。變電站運行人員及其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都應遵守本規定。
第三條進入變電站的作業人員,在開工前,必須經過安全教育;在作業期間,必須嚴格執行原部頒《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簡稱《安規》)的規定,確保生產安全。
第四條作業人員進入變電站工作,必須履行工作許可手續。工作許可由變電站運行當值具有“工作許可人”資格值班人員負責辦理,并經當值值班長同意后方可進入生產區域作業。
(1)工作許可手續必須按照《安規》要求執行。
(2)對變電部以外的單位來變電站工作所填寫的工作票,必須實行“雙簽發”。
(3)對工作區域在變電站內但不屬變電部管轄范圍的高壓設備上工作(如各縣局在10kv出線構架電纜頭以外的設備上工作),其工作票可不需變電部“雙簽發”,但需實行“雙許可”,即其工作須經當值運行負責人許可,并在工作票備注欄中簽名;其他不需辦理工作票的工作,須征得當值負責人的同意。
(4)對變電部以外進站工作的工作票簽發人和工作負責人資格由生技部審核后書面通知變電部,由變電部轉發各變電站。工作負責人在辦理許可手續時必須出示工作證。
(5)工作許可前、后人員管理:
①工作許可手續未辦妥前,作業人員只允許在指定地點集中待命,不得擅自進入作業現場。
②工作許可人在完成作業現場的安全措施后,還應會同工作負責人到現場檢查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確完善;對工作負責人指明帶電設備的位置和注意事項。
③完成工作許可手續后,工作負責人應在工作現場向工作班所有人員宣讀工作票,并進行安全情況交底后,才開始作業。
第五條作業期間,作業人員必須按《安規》規定,執行工作監護制度,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
(1)工作負責人(監護人)必須始終在工作現場,對工作班人員的安全認真監護,及時糾正違反安全的行為,專責監護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
(2)在鄰近帶電設備附近工作時,應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并有專人監護。
第六條工作終結前、后的人員管理。
(1)工作結束,在工作負責人辦理工作終結手續前,所有現場作業人員必須全部撤離工作現場,由工作負責人清點無誤后,再辦理工作終結手續。
(2)工作終結手續辦理后,作業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工作現場和其他生產區域。
第七條外來施工單位管理。外施工單位指分公司以外的單位。除按以上第三至第六條外,還應遵守以下規定:
(1)工程開工前,外施工單位須憑工程主管單位出具的安全考核證明(該證明須復印一份報生技部),到變電部辦理“進站施工許可證”。未取得“證”者,一律不準進站工作。
(2)作業人員持“進站施工許可證”,并佩帶胸前,方可進入變電站辦理工作許可手續。
(3)外來施工單位應加強對作業人員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管理,施工過程必須實現嚴格的工作監護。
(4)如果施工超出承包合同所規定的范圍,必須由施工單位重新擬訂安全技術措施,報發包方負責人同意后,由有關單位實施完善,方可施工。
(5)工程施工結束后,外來施工單位應把作業人員“進站施工許可證”收回,統一交變電部注銷。
第八條作業現場安全管理。
(1)作業人員應自覺遵守變電站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落實防火、防觸電、防高空墜落的安全措施。
(2)作業區域與帶電設備區域須設置網狀安全圍欄。
(3)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業技術培訓并持有上崗證。
(4)動火工作必須嚴格按動火工作管理制度,辦理相應級別的動火工作票。動火工作票的審批手續應齊全、符合要求,安全措施必須正確完善,動火工作現場監護人員必須到位。
(5)現場的消防設施、器材應完好可用,滅火器材使用后要進行登記,并通知主管部門及時調整和增補。
(6)凡移動防鼠擋板,須事先征得值班負責人的答應,防鼠擋板一旦移開,其門口應有移動擋板的班組派員負責看守,直至恢復為止。在增放電纜、需開挖電纜溝隔墻洞穴的工作場地,須有人在場看守,遵循“誰施工、誰負責恢復”的原則,謹防小動物事故的發生,并須符合電纜防火規定。
(7)現場施工用電,執行原電力部頒發的《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和分公司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電源管理規定》的規定。
(8)在站內作業的車輛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防止觸及電氣設備或碰撞構支架;與生產工作無關的車輛不準進入生產區域;特種作業車輛應專人監護;嚴禁在變電站內學習駕駛機動車輛。
(9)作業現場必須保持清潔,做到“三不亂”(電線不亂拉;管道不亂放;雜物不亂丟),工作結束后應清理現場油污、雜物等。
(10)變電站運行值班人員、主管部門的領導和管理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巡視、檢查時,如發現有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行為,應及時指出,限期改進。
(11)進入變電站生產現場的人員,一律必須戴安全帽;電氣工作人員必須穿合格的工作服。凡不符合要求者,當值運行人員有權禁止其進入。
第九條本規定解釋權屬生技部。各單位部門在執行中若發現問題,請立即向生技部反映。
第十條本規定于印發之日起施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4
一、 行政安全管理制度
(一) 學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
為維護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創造良好的讀書育人環境,確保師生員工生命財產安全,杜絕、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強化意識、重在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1. 學校校長是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副校長為安全管理工作具體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全責,各處、室(組)向領導小組負責,安全工作實行一票否決制、責任追究制。
2. 學校每月要對師生員工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形式多樣化,要對師生員工如何應對突發事件處置進行有針對性的培訓、演練,熟練掌握自救互救的能力。
3. 建立事故報告制度,按事故等級規定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門及時報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隱瞞事故事實,同時積極協助有關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及善后工作。
4. 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牢固樹立敬業愛生思想,不得以任何形式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注意工作方法,加強師生間溝通,防止因矛盾激化產生后果。
5. 未經上級有關部門和校長室同意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重特大自然災害的救助工作(抗洪、救火等),也不得隨意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商業性宣傳和慶典活動等。
6. 學校要經常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放學回家,中小學生不得隨意在外逗留,進入網吧、游戲廳(室)等明令禁止的娛樂場所等。
7. 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一時難以消除的要及時封閉危險場所,并及時上報主管部門和政府。
8. 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欄桿、扶手、門窗,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場所、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存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或拆除,確保師生員工的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的安全可靠。
為強化安全工作的責任,務求實效,根據上級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具體實際,現提出如下要求:
1、全體教職工本著安全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認真做好學校安全工防范作。
2、分工不分家,共同配合,齊抓共管。
3、當突發事件來臨,本著以人為本的原則,人的生命始終放在第一位,并認真履行教師職責,積極主動承擔起保護學生的責任。
(二) 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為切實加強學校消防安全工作,確保師生員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制度。
1. 加強全校師生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自覺履行消防安全責任、愛護消防設施,做到人人都知道火災報警電話(119),人人都了解熟知消防自護自救常識和逃生技能。
2. 保障校內消防設施的完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養,確保消防設備完好率100%,并做好日常安全檢查記錄。
3. 教室、辦公室、學生宿舍、場館等人員密集場所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 學生聚集場所不得使用耐火等級較低的易燃材料裝修。
5. 易燃、易爆的危險化學實驗用品做到按規定專門存放,雙人雙鎖保管,嚴格執行領用制度。在室內,應存放一定量滅火用沙及滅火器材等。在使用易燃、易爆化學藥品做實驗時,教師在做實驗前應向學生講清楚注意事項,并指導學生正確使用,嚴防發生易燃易爆事故。
6. 圖書館、化學實驗室、物理實驗室、機房等場所嚴禁吸煙及使用明火。下班后工作人員待檢查后要及時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確保安全。
7. 人人愛護消防設施,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消防栓、消防帶、滅火器材以及各種消防警示標志等,違者要嚴肅處理。
8. 加強對校內的用電線路、設備等安全檢查,不得超負荷使用電器設備,不得私拉亂按。發現用電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用電設施的安全。
9. 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蠟燭、蚊香等,嚴禁吸煙,私拉亂接電線,嚴禁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0. 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鍋爐,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鍋爐工要持有效證件上崗,嚴格操作規程,液化氣罐應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由硬質鋼管接入室內,并經常檢查管道接口是否漏氣及橡膠管硬化現象,嚴防氣體泄漏事故發生。
11. 定期組織學校義務消防隊員的業務培訓,演練,提高處置火災初起的能力。
12. 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依法提請有關職能部門追究責任人及當事人的責任。
(三) 學校周邊環境安全治理制度
1. 學校周邊環境治理涵蓋師生人身安全、食品衛生、文化娛樂活動等方面,系綜合性治理,應取得有關行業主管部門和職能部門及社會各界的廣泛支持與通力配合。學校對周邊環境應密切關注與監控,將情況適時反饋給有關部門。
2. 學校在做好內保工作的同時,主動加強與轄區派出所、社區、工商管理、文化監管、城管等部門的聯系共同抓好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治理工作。
3. 安全值班人員除做好校內的安全巡視工作,還應注意對校園周邊附近環境的巡查,發現社會盲流、惡少對學生騷擾及存有不安全因素時,積極采取措施,針對不同情況及時處置,必要時及時與“110”或派出所聯系,以確保學生的生命財產不受任何侵犯。
4. 教師要提醒學生,上、放學時注意交通安全、自覺維護社會公德和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做社會的文明人,新時代的好學生。
(四) 大型活動的安全管理制度
1. 大型活動的舉辦,堅持誰主辦,誰負責的原則,針對活動的具體情況,制定詳細工作計劃和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預案,明確專人負責統一指揮,和落實安全工作責任人,保證活動的順利開展。
2. 大型活動前應對場(所)地,進行事先考察,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同時制定周密的實施方案。
3. 大型活動要明確場所(地)的紀律,以班為單位,明確專人負責,活動進行中,學生不得在場內竄動,避免意外事故的發生。
4. 進出場地均要有教師負責帶隊,秩序井然,各轉彎處、樓梯口,視線較暗處,均要安排人員疏導指揮,嚴防因擁擠發生踩踏而造成傷害。
5. 大型活動要注意學生的身體狀況,對個別身患疾病不適合活動的學生應及時勸其退出活動,避免不必要的事情發生。
6. 學校領導及安全領導小組對活動實行全過程關注,及時掌握情況,處置活動中發生的問題,嚴防意外事故發生。
(五) 組織師生外出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 組織師生外出活動(社會實踐、社會調查、春游、秋游、參加公益活動、義務勞動、參觀訪問等)要制定周密的計劃,落實過細的安全措施,活動方案必須經校領導審閱簽字后方可實施。組織到外地或較遠地區活動的必需報經主管局審批備案,未經審批的一律不得舉行。
2. 每次活動應明確具體的安全責任人,同時注意人員年齡、身體狀況的搭配,并對所有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3. 每次活動的路線、場所,事前應進行調查、了解,盡量不去情況不明,存有安全隱患的地方。
4. 活動所用的交通工具應向有資質的運輸部門租用,并符合各項有關規定,同時教育乘坐人員必須遵守乘車有關安全規定。
5. 活動中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傷及其他交通安全的有關工作。
6. 活動地附近有河流、湖塘、水庫的,沒有組織措施或不具備安全條件的,不得讓學生下水游泳,戲玩打鬧,防止發生意外。
7. 凡外出參加各種活動,學校領導及安全小組成員必須對活動進展情況有所了解,及時解決活動中存在的問題,確保活動能安全順利進行。
8.在活動中實行安全責任追究制,如遇安全事故,將根據事故的具體情況,依據相關法律法規,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六) 門衛安全防范工作規范
1. 學校大門設專職門衛,選配年富力強的男性、具有初中以上文化、身體健康,工作責任心強,年齡不超過50周歲的人員擔當,并要聘請專職保安。
2. 門衛工作有專人管理,門衛工作制度健全,責任明確。
3. 門衛值班室,位置適當,視線開闊,墻體、門窗牢固。
4. 門區有照明設備。門衛值班室配備必需的防衛器械和消防、應急照明器材。
5. 門衛值班室應安裝報警電話,門衛人員要24小時值班。
6. 門衛人員上崗值班時必須佩戴相關證件,文明執勤,行為規范。
(七) 門衛安全管理制度
1. 門衛人員必須忠于職守時刻提高警惕,嚴格執行“門衛安全管理制度”認真履行門衛工作職責,做好工作。
2. 來人、來客均須辦理登記、會客手續,門衛人員應認真查驗來人的合法身份證件,無身份證件者、未經校保衛部門同意或與被所訪問者聯系不上的,均不得進入校內。
3. 攜帶物資出門,應嚴格查驗出門證件,如手續不合規定者,應交由有關部門處理。
4. 自行車進出校門,應主動下車推行。外來機動車輛一律禁止進入校園。因公必須進入,應向門衛出示有關手續或說明情況,經同意后方可進入。
5. 學生上課期間一律不得會客。特殊情況必須會見時,需經班主任同意,并只能在傳達室接待,不得進入教學區。
6. 保持學校大門口衛生整潔,交通通暢,無車輛亂停亂放,無小攤小販在校門口設攤高聲叫賣,更不得進入校園賣東西。
7. 住校生晚自習后一律不得出校門。如有特殊情況必須離校者,應經宿管人員的同意并經登記后,門衛方可放行。
8. 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時上下班。嚴守工作崗位,因事臨時需請人代班時應事前征得分管領導同意,不得擅自離崗。
9. 定時開啟校門。在正常上課期間,無班主任簽批的請假條,不得隨意放學生出校門,防止發生事故。
(八)校衛隊安全管理制度
1. 校衛隊在學校綜治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負責校內的治安、安全防范、巡查、守護以及對突發事件處置等有關安全工作,及事故發生時的現場保護和救護等工作。
2. 平時負責對校園內的安全檢查和節假日的安全值班等護校工作,協助校長室對發現的安全隱患進行督促整改。
3. 學生上、放學時間,積極協助值班人員,維護好校門口的安全秩序,以及過往車輛的交通安全,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4. 注意掌握學校內及校園周邊治安動態,對發現有不安全的情況,及時通報校領導,并主動處置。防止發生敲詐學生以及打架、斗毆等事情的發生,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九)會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財會人員建立安全責任制度,安全保衛責任落實到人。
2. 現金管理必須專人負責,現金存放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規定,超規定存放現金過夜要報經校領導批準,同時落實防護措施。否則發生事故,應由當事人承擔責任。
3. 會計室防盜門窗、要堅固,報警設施完好并經常檢查,確保有效,使用的經公安、技監部門檢測合格的保險柜(箱)。保險柜密碼和鑰匙要分開存放,保險柜(箱)應及時關鎖,鑰匙由會計隨身攜帶,不準放在辦公桌內或轉交他人。
4. 財會人員去銀行支取數額較大現金時,學校必須派員護送,不得單身去銀行取款。
5. 會計室內注意來往人員,陌生人員不準進入財會室,非財會人員不得接觸保險柜。
6. 會計室內不準吸煙或帶入其它火種,注意做好防火安全。
7. 財務印鑒應分人保管,財務印鑒和票證必須分開存放,妥善保管好各種空白支票、收據、發票及其他證券和印章。
(十)檔案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檔案室是學校黨政文書資料、人事檔案保存及使用的重要機密場所,是列為學校重點安全管理防范場所,應特別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非工作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進入室內。
2. 各類資料進入檔案室,必須嚴格登記制度、借還制度,嚴防機密資料、人事檔案丟失、泄密事件的發生。
3. 檔案室應通風、透氣、干燥,做好防濕、防蟲蛀的工作。
4. 室內消防器材、報警設備常年完好,性能良好有效。
5. 嚴禁任何人將火種帶入室內,更不準在檔案室內吸煙。
6. 門窗堅固防盜,工作人員隨手關窗鎖門,假期、節日要特別加強看護,確保安全。
(十一)衛生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衛生工作人員必須加強學習,努力提高業務水平和工作能力。
2. 衛生室購買藥品必須在衛生局指定的醫藥公司購買,不得直接跟廠方和藥商購買,嚴格購藥規定和質量,不得購買偽劣藥品及不合格藥品。
3. 定期進行藥品清理,對過期藥品、變質藥品進行登記,并注明藥品名稱、規格、數量、價格,然后報經有關部門驗證后再銷毀。
4. 醫生不開過期藥品,如發現過期藥品,立即退回作銷毀處理。
5. 發藥時要告訴患者怎樣安全使用藥品,并在藥袋上寫明每日服幾次,服藥時間、藥量、分幾次服完等。告誡病人不許超常服藥,警惕用藥過量引起的藥物中毒。
6. 經常檢查衛生室電器設備,用電設備及線路若有漏電、斷電現象,應立即報告總務處進行檢修,防止引發火災。
7. 衛生室使用高壓鍋消毒時,誰消毒、誰負責,避免超壓發生爆炸事故。
8. 醫務人員要堅持使用一次性注射器材,嚴防醫源性交叉感染。各種常用衛生器械要定期消毒、浸泡,每學期檢查1-2次。發現銹蝕、破裂,功能不全即不得繼續使用。
9. 條件不具備時,不要勉強給病人注射易引起過敏性休克的藥品,對危重病人要立即送醫院處理。
10. 醫務室人員每周一次到體育課場地進行體育衛生監督,檢查體育場地及體育器械有無不安全因素。
11. 醫務人員每周必須堅持到食堂和小賣部進行衛生檢查及衛生知識宣傳,督促采購員不買衛生手續不全、腐化變質食品。小賣部也不許出售“三無”食品及過期食品,監督非食堂工作人員不得進入食堂操作間,食品蔬菜處理必須符合有關操作規定,嚴防發生食物中毒。
12. 監督食堂工作人員必須遵守食品衛生有關規定,嚴格按規定上崗。
(十二)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1. 辦公室門窗牢固,重要的辦公室要安裝防盜門及技防設施。
2. 辦公室安全管理制度健全,相關人員安全保衛責任落實。
3. 工作人員都必須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混入室內。重要的文件、資料要及時送檔案室保存,個人存放文件、資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亂放亂丟,嚴防泄密。
4. 辦公室的鑰匙不得轉交本室以外的人員使用,嚴禁將外人或學生單獨留在辦公室內看書、學習或玩耍。
5. 個人辦公桌上的.鑰匙要隨身攜帶,人離開時注意關鎖門窗。有報警器裝置的要接通電源,并落實專人負責此項工作。
6. 個人現金、貴重物品不得放在辦公室桌抽屜、櫥柜,過夜以防被盜。
7. 辦公室人員隨身所帶的小包、手提電腦、手機、現金等,要嚴加保管,防止被外來人員順手牽羊而造成損失。
8. 不準在辦公室內焚燒雜物、紙張,不準亂接電源、燒電爐,嚴禁隨意丟棄煙蒂,下班時注意關閉電源,認真做好防火工作。
(十三)印章和保密資料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黨政公章、各部門的公章、財務專用章、合同專用章都應有專人保管、啟用,嚴格執行領導批準使用制度。
2. 任何部門的公章,未經單位、部門領導批準不得帶離辦公室或借給他人使用。
3. 保管人員要妥善保管好印章,嚴格掌握使用原則,不得隨便為他人加蓋公章。
4. 所有保密文件、資料都必須經學校辦公室保密員登記后方可使用,并按指定對象閱辦,不得私下傳閱。
5. 使用保密文件、資料保密文件、資料應要嚴格借閱登記制度,使用后及時退還檔案室,不得長期存放,機密以上文件不準隨便摘抄、復印,防止泄密。保密員應定期清查收回。
6. 保密文件、資料遺失,應及時查明原因,并報告上級保密部門。
7. 保密文件、資料,應由密級規定的機關負責登記銷毀,嚴格銷毀審批手續。任何個人、部門不得隨意銷毀、嚴防泄密事件發生。
(十四)突發災害安全防護工作制度
1. 學校應制定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預案,一旦事件的發生,能有序加以對待,最大限度減少損害,平時做好信息收集和預測工作,化被動為主動,實行全員監控。
2. 在遭遇不可預見的火災、地震、洪水、臺風等災害時,應有序組織學生緊急疏散和撤離現場,保證學生生命安全。
3. 加強對學生進行防災、抗災教育,傳授遇災后的自救、互救辦法,培養學生的自救自護能力。
4. 遇有突發事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第一時間求得有關部門和社會的援助,全力保護學生的安全。
5. 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中、小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6. 組建穩定的教師護校、護生救護隊,學校要安排一定資金,不斷加強應急救護隊的建設。
(十五)校內公共活動場所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大禮堂、餐廳、體育活動場地、大教室等均為公共活動場所,實行誰組織活動,誰負責安全工作的原則。
2. 活動前應認真檢查電路安全,嚴禁私拉亂接電源。新增大功率電器,應征得總務部門同意。總務處應組織電工定期檢查電源開關、插座是否完好,有損壞的應及時修復。
3. 活動場所所有通道暢通無阻,各種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完好,門窗開關靈活,便于隨時打開。
4. 科學控制活動規模,根據場地適當控制參與活動的人數,不得過分擁擠,要留有充分余地。
5. 大型活動要指定專人負責安全工作,落實各個環節安全責任人,遇有突發事件時有專人負責指揮疏散撤離。
(十六)臨時用工安全管理制度
1. 實行“誰用工,誰管理”的原則,部門使用臨時工必須執行學校的臨時用工管理制度,嚴格審批手續。
2. 嚴格審查被用人員的身份,并將有關證件報校辦室或總務處審核存檔備查,建立臨時用工人員安全管理臺賬,做到人來登記、人走注銷,數據變動及時準確。
3. 臨時用工人員應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用人單位應與其簽訂用工合同、協議,使用期內應遵守校紀校規,服從學校統一管理。
4. 臨時用工人員憑學校印發的臨時用工出入證進出校門,不準將非本校人員帶入校園,不準將校內物資帶出校外。
5. 外地臨時用工人員必須根據公安部門的要求主動辦理暫住證手續,并按學校規定交納一定數額的治安保證金。
6. 認真執行嚴控臨時用工的有關規定。
(十七)校園臨時建筑施工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在校園內臨時建筑施工的單位、人員必須執行學校的有關規章制度,服從學校的有關安全管理。
2. 施工單位人員,必須嚴格審查其身份證件,并由施工單位負責逐個造冊(附身份證復印件)報校辦室或總務處備案。
3. 施工場地要有護欄物隔離,并有明顯的非施工人員不得入內的標志,預防發生意外事故。
4. 施工單位內部必須建立嚴格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加強對建筑物資的看管,并有專門的值班巡邏人員,防止發生失竊事件。
5. 施工單位人員要統一到校辦室或總務處辦理《臨時出入證》,服從門衛管理,攜帶物資出門,施工單位應簽發出門證,否則,門衛有權暫扣查詢。
6. 施工車輛進入校區不準鳴號,應減速慢行,要開設施工運輸專用通道,注意行人,沙、石、土不得散落校園,影響校園環境衛生。
(十八)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制度
1. 明確專人負責學校日常的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健全食品衛生監督管理工作臺帳,嚴把食品采購索證關,杜絕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發生。
2. 學校食品生產、經營場所要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環境整潔衛生,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塵、清毒、更衣、盥洗、污水排放、垃圾存放等設施,各種生產、經營手續齊全。
3.學校食品從業人員必須持有合格的《健康證》方可上崗,個人衛生符合規范要求。銷售飯菜時,必須在專用場所使用專業售貨工具。
4. 學校嚴禁采購或銷售“三無”食品,所購食品均應索取有效的質檢報告,嚴禁采購過期變質、腐爛、假冒偽劣有害的食品原料。
5. 學校食堂應嚴格按照《食品衛生量化分級管理》的要求,禁止生、熟食品、原料與成品交叉污染,餐具和盛放食品的容器使用后必須做到一洗、二汏、三消毒的過程。
6.食品倉庫應保持干燥、通風,無蒼蠅、老鼠、蟑螂或其它有害昆蟲。貯存食品的貨架容器必須清潔衛生,防止食品污染。
(十九)傳染病防控管理制度
1. 學校要嚴格按照《學校衛生工作條例》等和有關法律法規,依法管理學校衛生及學生常見病、傳染病的防控工作。
2. 對學生實施群體性防治措施必須經縣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批準,并由疾控部門統一組織實施。
3. 用于學生試用的衛生保健用品,必須經市級教育、衛生行政部門批準。
4.為杜絕意外事故,用于學生群防群治的疫苗,由疾控部門提供,學校不得擅自接受其它途徑藥物。實施預防接種時,專業人員必須嚴格做到“一人一筒一針”。學校分管衛生領導及校醫負責對接種全過程的監督。
5. 開展學生群防群治工作,應遵循學校管理的有關規定,妥善安排好時間,以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
6. 嚴格執行疫情報告制度。凡學校出現傳染疫情的,須在2小時內逐級上報教育局安保處,并配合當地疫控部門做好疫情控制工作。
7.凡擅自組織學生實施群防群治或試用保健用品的學校,一經查實,要對當事人予以嚴肅處理,并追究法人的責任;
造成嚴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有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二十)值班巡邏制度
1. 實行學校值班巡邏制度,凡值班者,必須對全校教育、治安保衛工作全面負責。
2. 值班巡邏根據季節特點進行,加強對教學區的值班巡邏,對各要害部分加強防盜、防火巡邏。
3. 遇有節假日,由學校統一安排值班人員,負責值班巡邏,并對全校治安保衛工作負全面責任。平時由門衛人員、行政值班人員巡邏。
4. 值班巡邏人員必須保持高度警惕,要有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發現問題及時處置,遇到難以解決的問題及時報告有關領導。
5. 在值班巡邏期間,能及時發現和處置突發事件成績顯著的,學校將予以表彰和獎勵。
6. 值班人員必須忠于職守,在值班巡邏期間擅自外出、玩忽職守,發生案件和治安災害事故,造成國家財產、集體財產、人身安全損害者,學校將根據情節輕重,依法依規給予處罰。
7. 值班巡邏人員必須認真填寫值班巡邏記錄。
二、教務教學安全管理制度
(一)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教室的門窗必須保持完好,任何人不得故意損壞。發現損壞,及時報修,同時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
2. 教室門的鑰匙,應指定專人保管,門窗每天由值日生隨時關鎖好。
3. 學生課桌內除放書籍課本、學習用品外,不準存放其他任何貴重物品(如:現金、錢包、首飾、手表、隨身聽、計算器等)。
4. 學生不準在教室內追逐打鬧,隨便搬動課桌、椅。
5. 學生不準在課桌上、墻壁上、門窗上亂寫亂畫,更不得用刀具刻劃痕跡。
6. 教室內不準亂拉私接電源、亂設插座、亂充電,以防發生觸電和火災事故。
7. 學生不得在無保護措施的情況下,擅自登高擦洗戶外窗玻璃,防止發生墜樓事故。
8. 教室的電風扇、電視機等吊掛件要牢固,要定期檢查,并有詳實的檢查記錄。
(二)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化學危險品應按其易燃、易爆、腐蝕、毒害等特性,分室或分柜隔離存放,劇毒藥品應專柜存放,雙人雙鎖保管,領用危險化學藥品必須按規定執行,用有剩余要回收,回收數量要登記。
2. 實驗室供電線路的安裝必須符合安全供電標準,安裝漏電保護器,杜絕明線,供電線路要定期檢修和更換,要嚴格控制學生實驗用電,盡量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電壓。
3. 實驗室要做好防火、防暴、防污染等工作,要配備干粉滅火機、砂箱等消防器材及化學實驗急救器材等防護用品,并保持完好狀態。
4. 實驗室要重視安全防盜工作,特別是化學藥品室和儀器準備室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非實驗室工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藥品及儀器保管室內。
5. 學校領導要高度重視學校實驗室安全工作,經常督促做好安全檢查。實驗室工作人員是實驗室安全防護的直接責任者,應熟悉各種安全防護器材的使用,隨時隨地做好安全防護工作, 6. 任何人不得擅自將有毒物品帶出實驗室,違者一律嚴肅查處,造成后果者應依法承擔有關法律責任。
(三)微機房安全管理制度
1. 微機房是學校重點區域,學校應明確分管領導及具體管理人員,高度重視安全工作,確保安全工作落實到位。
2.微機房必須安裝防盜門窗、紅外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裝置,并加強人員保衛值班,做好防盜工作,配足配齊消防滅火器材,做好人防、技防、設施防三防工作。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將陌生人帶入機房操作微機。
4. 要安全文明上網,嚴禁登錄國家禁止的色情、暴力、反動等非法網站,未經管理人員同意不準擅自帶軟盤上機。
5. 嚴禁帶火種進入微機房,更不準在機房內吸煙。
6. 學生使用微機,必須服從信息技術教師的指揮,按程序操作。注意愛護公物,防止人為損壞。
7. 嚴格控制機房人數,保持機房內通道暢通和前、后門的暢通便于及時疏散人員。
8、微機房應指定管理維護人員,做到定期清潔、維修,確保機房工作正常。
9、信息技術教師應指導學生正確上機,嚴禁學生未經允許拆卸微機,亂接插頭。
10. 經常檢查用電設施,如有損壞,要及時維修,以防造成更大的損失。
(四)辦公微機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各辦公室教學公用微機為本科室人員使用,未經其本科室人員同意許可,其他人員不得擅自使用。
2. 任何人不準在教學、辦公用微機上玩游戲、聊天和登錄國家禁止的色情、暴力、反動等非法網站。
3. 禁止在計算機網絡上發表違法或有害國家形象的議論,也不得發表無事實依據,影響社會及學校安全穩定的言論。
4. 做好各微機室安全防盜工作,下班后及時關閉門窗,切斷電源。
5、未經校領導允許,不得隨意調整辦公微機用途及擺放位置。
(五)危險化學藥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嚴格采購審批制度,未經單位主要負責人批準,任何部門、個人不得擅自購買劇毒、易燃、易爆物品。
2. 嚴格實行兩人雙鎖保管的制度和進出庫登記制度。
3. 領用危險品須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實驗剩余的藥品應及時退還登記入庫。
4. 使用危險品時要按規范操作使用,學生必須在指導老師指導下進行實驗實習。
5. 任何個人不得私自收藏、截留、保存危險品,違者由此發生的后果,將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6. 建立規范的資料臺帳。
(六)圖書室安全管理制度
1.嚴禁將易燃、易爆物品帶入室內;
室內應嚴禁吸煙、點蚊香,不準有明火。內部消防器材應擺放明顯位置平時注意檢查,保持性能良好。
2. 圖書、資料嚴格編目、登記制度,圖書借出、收回登記及時,定期盤點。
3. 門窗要有防盜設施,離開工作崗位,應隨手關好門窗,防止書刊被竊。
4. 下班前切斷電源,關好門窗,并檢查水龍頭是否關好,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實行封閉式管理。
5. 不得私拉亂線電線和超規定使用電器設備,要經常對室內線路和電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修復,防止漏電、短路等電路、電器故障引發火災。
6. 電子閱覽室是電子設備重地,為維護網絡安全,上機者不得擅自私自裝卸、刪除隨機軟件。也不得自帶設備入內連機操作,保證網絡使用安全。
(七)多媒體教室安全管理制度
1. 多媒體教室必須安裝防盜門窗、紅外報警及監控裝置,同時要加強人防等三防工作。
2. 使用多媒體教室應實行登記制度,購入硬、軟件嚴格審批制度,專人負責審查、登記、保存、賬冊齊全;
不得將違反國家信息安全有關規定的信息輸入教學多媒體微機內。
3. 多媒體教室微機的使用,應專人管理,計劃安排,未經領導批準,閑人不得入內擅自啟用。使用人員應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學生應服從老師或輔導人員的指揮,合理規范使用。
4. 人離教室要隨手關窗鎖門,并切斷電源,做好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
(八)文印、打字室安全管理制度
1. 注意文件保密。打印的文件、試卷不得讓無關人員隨意翻閱,防止泄密。
2. 非本室工作人員不準逗留室內。
3. 禁止將任何火種帶入室內,嚴禁吸煙,并張貼有關警示標牌,提示人員注意。
4. 室內注意不得私拉亂接電線,并有消防滅火器材安全用電。
5. 打字、文印人員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將未公開的文件、試卷內容傳播給他人。
(九)網絡中心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網絡中心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暫行規定》、《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互聯網安全保管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關于維護互聯網安全的決定》等一系列國家有關計算機互聯網規定和信息系統安全的法律法規、實施辦法。
2. 學校必須落實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等級保護工作,任何部門或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學校網及本地局域網服務器、工作站的活動,不得危害或侵入未授權的服務器、工作站,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帳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不得使用任何非法手段獲取他人信息。未經校方授權,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私自將計算機接入校園網, 不得盜用未經合法申請的IP地址入網。
3. 機房環境和相關設施應符合國家標準GB50173-93《電子計算機機房設計規范》、國標GB2887-89《計算站場地技術條件》、GB9361-88《計算站場地安全要求》等有關規定,認真做好電源防護、防盜、防火、防水、防塵、防震、防靜電、防雷擊等工作,必須安裝防盜門窗和報警監控裝置,做好安全防范等工作。
4. 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
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及時對本校的信息進行審查,校園網站和欄目信息的負責部門必須對所發布信息制定審查制度,對信息來源的合法性,發布范圍,信息欄目維護的負責人等作出明確規定。
5. 嚴禁利用校園網制作、復制、發布、鏈接、轉載、查閱和傳播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信息。
6. 學校網絡管理部門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采取必要措施,防止“黑客”的攻擊,堵塞隱患漏洞,監控、封堵、過濾、清除網上不良信息和有害內容。網管中心的服務器、工作站未經主管部門領導同意,不得借用到校外。
7. 主干服務系統發生重大事件,必須及時報告學校分管領導或公安機關。
8. 嚴禁任何人攜帶火種進入室內,人離開要及時關窗鎖門,做好安全防火防盜工作。
(十)電視總控室安全管理制度
1. 電視總控室是學校的教學、宣傳教育工作服務的重要基地。轉播、直播自制節目必須事先訂立計劃,經學校有關部門批準,方可播放。
2. 宣傳、教育內容要講政治、講正氣、講文明,要和黨中央、國務院及地方黨委政府的方針、政策保持高度一致。
3. 非工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工作室,不準在工作室內吸煙或使用任何明火。
4. 工作人員必須按照技術要求規定的工作程序啟用各種機器設備,嚴防人為損壞設備。
5. 工作人員應隨手關窗鎖門,認真做好安全防火防盜等工作。
(十一)體育活動、體育教學安全制度
1. 體育活動,遵循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要定期、不定期對體育場地器材、設施設備的檢查維護。要認真檢查體育設備,組織學校體育活動前,要組織專人對相關場+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嚴禁使用存在安全隱患的場地。
2. 開展體育活動前必須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講明活動要領,做好示范、指導以及防護工作,充分做好運動前各項準備活動,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3.不得組織學生開展有危險風險高的活動,教會學生掌握正確的運動技巧和自我保護的能力。
4. 在體育活動中,老師負有組織、指導的責任。因組織指導過錯造成學生身體傷害事故的,老師要承擔相應的刑事或經濟責任。
5. 不得強行讓學生做一些力所不及的運動,避免因體力和能力不足造成的傷害。
6. 在組織各類體育競賽、鍛煉活動、學生軍訓活動前,要全面掌握學生的身心健康狀況。對身體、心理不健康者要正確指導參加力所能及的體育鍛煉。
7. 在體育課或活動中若發生意外傷害事故,應在校醫指導下采取緊急施救或轉診,并及時逐級報告。
三、學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一)新生進校安全管理制度
1. 新生報到往返途中必須注意交通安全,妥善保管好自己的生活用品和現金,防止途中丟失、被竊。
2. 進校后所帶箱包,要隨身攜帶,加強看管,不要到處亂放,防止遺失、錯拿。
3. 進入宿舍,箱包要加鎖存放,有壁櫥的房間,個人壁櫥應同時加鎖。
4. 所帶現金,除當日所交各項費用外,余款當即存入銀行,學生本人身上所存放現金不得超過50元。
5. 個人所洗曬的鞋、衣、被等生活用品,要加強自我看管,注意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外邊過夜。
6. 不提倡學生佩戴手飾、使用手機,已帶來的最好讓家長帶回去,不要放在身邊,防止丟失。
7. 新生進校不要從地攤上或在學校內向陌生人購買生活用品、學習用品等,防止受騙上當。
8. 新生不要隨便交朋友,特別是校外人員要謹慎相處,防止被騙被詐,外出活動不準進入任何公共娛樂場所。
9. 注意妥善保存就餐專用卡,一旦丟失及時到食堂微機房掛失,防止被他人使用。
10. 在校內外都必須遵守交通法律法規,注意交通安全,不違規騎車、違章走路,預防發生交通事故。
(二)學生校園日常安全管理制度
1. 進出校門自覺下車,進入校門后要按規定停放自行車、電動車。
2. 進出教室,不急行、不搶行、不追逐、不擁擠。防止因追逐打鬧和奔跑,造成擁擠踩踏滑倒及摔傷。
3. 嚴禁攀爬學校任何一處的圍墻,門窗、陽臺、圍欄、樹木、球架等,更不準攀爬上房頂。
4. 不準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管制刀具進校。
5. 照明、電扇等電器故障,不得私自動手拆除,更不得打開配電箱,觸摸電器開關。應報告教師或總務處,由學校電工進行故障排除,消防器材未經許可,不得隨意搬動和玩耍。
6. 大掃除時注意安全,對高處的玻璃窗,不得勉強攀爬擦拭。
7. 不準擅自外出游泳。
8. 住宿生不準擅自離校外出到公共場所進行文娛、體育和任何形式的娛樂活動。參加任何私人聚會,必須征得家長同意和學校有關部門同意,辦理登記手續,方可離校。
9. 做文明學生,不要有任何故意傷害他人、竊取他人財物的行為,不允許在任何場所參與打架斗毆。
10. 遇有不安全因素時應及時報告老師。冷靜處置,以保自身安全,不沖動蠻干。
11. 上實驗課要嚴格遵守實驗室的有關安全規定。
12. 課外活動和體育鍛煉,要服從指揮,聽從老師教導按有關安全規則進行。
13. 在往返家校的路上,要注意交通安全,行路要嚴格遵守交通規則,騎自行車、電動車嚴禁走機動車道,嚴禁騎英雄車,嚴禁超速行駛,嚴禁在路上逗留、玩耍,嚴禁與陌生人接近,更不得聽從陌生人指使,牢固樹立自我防范意識。
14. 參加學校組織的校外集體活動,要嚴格遵守活動紀律,不得擅自離隊,個別行動。
15. 住宿生必須嚴格遵守有關安全管理規定。
(三)學生人身安全管理制度
1. 學生人身安全受法律保護,任何人不得侵害學生人身安全。
2. 學生在校園內,嚴禁老師、員工侮辱、打罵學生也不得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3. 學生之間應團結友愛、相互關心,嚴禁辱罵同學、打架斗毆,以及玩有安全隱患的游戲、玩具等,他人,人身的視其具體情況,其家長要承擔經濟、法律責任。
4. 學校任何部門不得組織學生開展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活動。如擅自組織造成后果的由組織者負全部責任。
5. 學校任何人無權對學生進行人身搜查、限制人身自由、扣壓身份證或正常書信,更不準私拆他人信件、包裹。
6. 不準歧視個別生理有缺陷和“后進”的學生,平等對待每一位學生。
7. 學校應適當組織學生參加力所能及的勞動,對于有危險的勞動項目不得安排學生參加。
8. 學校一般不得組織學生參加商業性廣告宣傳活動。
(四)學生個人物品安全管理制度
1. 充分發揮學生的自管能力,學生個人物品由學生本人負責保存,自我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2. 學生身邊不準超規定存放現金,多余的錢要加密碼存入銀行,存折要妥善保管。
3. 學生用的衣、鞋、被等生活用品,晾曬時,注意看管,曬干后及時收回宿舍,不得放在室外過夜。
4. 不提倡學生佩戴金銀手飾、手機等,違者造成損失自負。
5. 個人存放物資的箱、包等,一律加鎖存放到個人位置上,宿舍內的任何人不得隨便翻動他人物品。
6. 使用密碼箱的同學,密碼應嚴加保密,不得輕意告訴他人。
(五)學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 學生宿舍的全體同學必須自覺做好安全工作,發現不安全的情況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同時積極主動采取防范措施,杜絕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2. 發現可疑的人和事,應報告公寓管理人員或學校有關部門,并機智地控制可疑人員,以保護生命為重,要見義勇為,但不要作無意義的抵抗與犧牲。
3. 男、女生不準串訪宿舍,任何學生不準將外人留住本宿舍內。
4. 晾衣、曬被時嚴禁攀高登臺,注意使用室外晾衣架,防止身體失重、跌落。及時收好晾曬衣物,夜間不得將衣物晾掛室外。
5. 學生除父母外,一律不準在宿舍內接待外來客人。
6. 上課時間學生宿舍實行封閉式管理,未辦理請假手續的一律不準私自留在宿舍里。
7. 學生宿舍實行房間安全值日生制,值日生必須按時關鎖門窗,保管好鑰匙,不得亂借亂丟,負責安全檢查。
8. 學生宿舍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源。
9. 學生宿舍必須保持通道暢通,進出門一律內置外開,宿舍鑰匙要置于十分便利取到的位置。
10. 宿舍區內的消防設施、器材,任何人不準亂動,損壞,否則將嚴加處理。
11. 精心選擇和安排政治過硬、責任人心強、經驗豐富、身體健康的人員擔任宿管員,對住宿生進行安全防范指導和必要的安全管理。
12. 提倡實行上下夜輪流,值班,加強夜間巡查,確保學生宿舍安全。
13. 組織實施住宿生應對突發事件的疏散演練和平常行為習慣的養成。
(六)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 學生課外、假日活動堅持誰組織、誰負責的原則,嚴格活動審批程序,未報經教育局備案的大型集體活動一律不得舉行。
2. 擬組織的活動,必須成立活動領導小組,并制定詳細的活動計劃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3. 活動中,要過細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和安全責任人,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明確職責,堅守崗位,保證各個環節管理到位。
4. 如組織學生外出活動,所用車輛必須嚴格遵從用車的一切規定要求,確保交通安全。
5. 不提倡學生到公共娛樂場所開展活動,禁止組織學生參加有危險的活動,如集體到野外、河塘游泳等活動。
6. 組織學生集體外出游玩、野炊等活動,不得搞有危害性的攀登、爬山等活動,野炊中注意飲食衛生、用火安全,防止發生食物中毒或火災事故。
四、學校后勤安全管理制度
(一)物資保管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購買物品嚴格領導審批手續,固定資產及時進入物資賬,保管人員的賬冊必須和會計室的賬冊吻合。
2. 保管人員按學校規定健全物資保管賬冊,領用手續齊全、賬物相符。
3. 各組室的物資均有專人負責保管,門、箱、櫥上的鑰匙由專人保管,領用、借用手續齊全,防盜、防護設施齊全,避免物資受到損壞。
4. 保管人員要注意物資的安全使用與保管,發現不安全因素,及時采取整改措施。
(二)水電房的安全管理制度
1. 水、電房是學校師生教學、生活用電、用水的控制中心,管理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定期檢查、維護認真管理好兩房。保證用水、用電的安全性、穩定性。
2. 非工作人員不準帶人進入兩房內,隨便擺弄供電、供水設備,損壞機件、影響正常使用。
3. 房內保持衛生整潔物品擺放有序,門窗防護設施完好,安有報警監控設施,加強安全防范工作,防止發生人為破壞。
4. 配電房配有消防器材,管理人員要定期檢查,保證器材的正常使用。
(三)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 學校食堂要依照《食品衛生法》要求申領辦理《食品衛生許可證》,并每年按規定進行年審。
2. 食堂要按照“食品衛生法”的要求,制定嚴格的衛生管理制度,食堂操作的要配有相應的防蠅、防鼠、防蟑螂、防塵等設施、要建有清毒池、更衣室、盥洗池、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廢棄物的設施。細化流程,精致管理,確保師生員工的膳食安全和食品衛生安全。
3. 食堂從業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領取合格的《健康證》方可上崗工作,嚴禁患有傳染病的人員從業與食品有關的工作。平時應保持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銷售直接入口食品時,必須使用專用售貨工具。
4. 食堂工作間要與餐廳隔開,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內,防止發生食品交叉感染,影響食品衛生。
5. 嚴格進貨渠道,建立進貨登記制度,并建立規范檔案。采購人員不得采購來路不明的食品,制售食品要保證衛生質量。
6. 食堂供應學生的膳食應注重營養搭配,保持新鮮,嚴禁向學生供應腐爛、變質、過期食品;新鮮的瓜果蔬菜要認真清洗;嚴防食物中毒或殘留農藥中毒。
7. 保持食堂內外的環境衛生,經常對餐用具進行清洗消毒,生熟案板、刀具要分開存放。案板每次使用后要清洗、曬干。
8. 存放食品的倉庫應當干燥、通風,貯存食品的容器必須干凈、衛生,使用安全、無害。要有防止蒼蠅、老鼠、蟑螂和其它有害昆蟲孳生條件的具體措施,防止發生食品污染。
9. 認真做好防防毒、用電用氣安全,不準私拉亂接電源;嚴禁將煤氣罐倒置外加熱使用;開油鍋人員不得隨便離開工作場所,防止發生油鍋過熱引發火災事故。
10. 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電器、制冷設備、壓力容器、鍋爐等,每年按規定檢測,定時進行檢查,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鍋爐工要持證上崗,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液化氣罐要存放操作間室外通風處,用硬質銅管接入室內,軟管接頭牢固,無泄漏定期更換軟管,防止軟管硬化而漏氣,嚴防事故發生。
11. 認真接受衛生、防疫、質監等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凡有不合要求之處要立即整改,保證設備的正常使用和保質保量的食品衛生安全。
(四)電工工作安全管理制度
1. 電工必須對校園內正常用電安全負責,合理、規范地布設校園內電源供電線路,任何部門調整、改用電源必須征得管電人員的同意。
2. 電工必須持有上崗證,并按規定每年參加有關職能部門的專業培訓,無證者不得從事接電工作。拉接電源、安裝電器設備,必須嚴格執行操作規程。
3. 電工對學校的電器設備,必須經常檢查,發現電器損壞、線路老化等現象應及時修理,自身不能解決的要及時書面報告學校領導,請求專業職能部門盡快解決,嚴防發生觸電火災等事故。
4. 電工對師生報修的電器設備,應及時前往查看修理,如一時不能修復的,則暫停供電,不得拖延耽誤,防止發生意外事故。
5. 學校放假期間,電工要對全校電路使用狀況應進行一次全面性的檢查,不需用電的部位應切斷電源,節約能源,保證有電安全。
(五)醫務人員安全管理制度
1. 醫務人員要有高度的責任心、事業心,對治療的疾病要盡心盡職,不得發生錯診、誤診事故。
2. 病員如實向醫務人員反映病情,醫務人員應對癥下藥,對一些急病員、病情難以診斷的應及時轉院治療,不得延誤治療時間。
3. 醫務室進藥渠道要規范,不得使用過期、變質的藥物,預防發生人為的醫療責任事故。
4. 醫務人員適時對全校師生進行衛生、防疫等健康知識教育,做好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工作,防止發生全校傳染病事故,影響師生的工作和學習。
5. 醫務人員要督促有關部門搞好環境衛生、食堂衛生,嚴防發生師生群體性食物中毒事故。
(六)出租房、承包經營部安全管理制度
1. 誰出租誰負責安全管理工作,嚴格控制承租者的經營范圍,不得將有損校園安全、師生身心健康的項目引進校園內。更不得從事易燃、易爆、游戲機室、網吧和娛樂性等經營場所。
2. 當事人和其所使用的臨時人員都應嚴格審查身份,并及時將審查情況登記并報校辦室或總務處備案。
3. 學校有關部門與其簽訂的合同、協議書上必須有安全責任條款和違章處罰辦法,明確雙方的責任與義務。
4. 安全人員應定期對用火、用電等安全檢查,嚴禁私拉亂接電源和超標準使用大功率的電器設備,防止發生事故。
5.承租經營者不準經營有害學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質、過期、霉變腐爛及三無食品,嚴防發生集體食物中毒事故。
6.承租、承包人應加強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做到防火、防盜等工作確保承租、承包期內不發生安全事故。
(七)校園自行車、電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 進入校園內的自行車、電動車,實行分散定位停放管理。自行車、電動車持有者必須按學校規定,分別停放到指定的場地去,嚴禁亂停亂放。
2. 車輛自行加鎖,停放整齊。車簍內不要存放任何個人物品。
3. 在校園內不得騎車相互追逐戲鬧,應推車慢行。
4. 未經車輛擁有同意,他人不得開啟車鎖,偷騎他人車輛,否則視為偷竊行為。
5. 發現自行車、電動車被盜,失主應及時報告校保衛處(總務處)協同查處。
(八)校園機動車安全管理制度
1. 校園內禁止機動車輛入內。
2. 確因需要機動車進入校園的,一律不準鳴號,并減速慢行,載重車輛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小路、草地,防止損壞環境、綠化。
3. 機動車進入校園必須征得學校有關部門同意,并應服從學校門衛及有關人員的指揮,按指定位置停放,嚴禁亂停亂放。
4. 機動車駕駛員應及時關好車門,自行保管好錢包、貴重物品。
5. 車輛進入校園,駕駛員應特別注意安全,減速慢待。
(九)鍋爐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1. 鍋爐的使用必須經質量監督部門檢測,合格方可使用。
2. 鍋爐工應持證上崗,定期參加有關職能部門的技能培訓,嚴格按操作規程辦事,不得隨便請他人代班操作。
3. 鍋爐應實行定期檢測和定時檢修制度,檢驗不合格的鍋爐禁止使用。
4. 鍋爐工要認真負責,不準擅自離崗,工作期間要時刻關注氣壓情況、進水情況,嚴防發生爆炸事故。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5
1、如一旦發生食物中毒,及時組織教師和相關人員搶救治療食物中毒人員,盡可能按就近、相對集中的原則進行搶救處理。
2、立即用電話向疾控中心、衛生執法監督所、教育部門、當地政府匯報,報告中毒情況、發生時間、主要癥狀、中毒人數等。
3、全力保持穩定,全體教職工統一認識、統一思想,作好輿論導向和家長群眾的安撫解釋工作,避免教師、學生、家長和其他人員因不必要的.恐慌而引起混亂。如懷疑是人為投毒,應立即向當地派出所報告。
4、嘔吐有利于毒物排出,病人發生嘔吐時,切忌止吐。學校安排人員配合醫院、醫務人員妥善救治病人,并派人到醫院守護中毒病人,有什么情況便于及時匯報、解決和處理。
5、負責人應保護好現場,保管好供應給學生的食物,對可疑的食物和留樣食品立即封存。待現場調查取證結束后,按照教育部門、衛生執法監督所的要求進行處理。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6
1、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負責。校長與各處室主任、年級組長、班主任等層層簽訂責任狀,落實責任。
安全領導小組:組長:焦偉現
副組長:張振輝、程現軍、張中立
組員:郝濤濤、孫增發、張強、張占強、各年級主任
2、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110、119、122、120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3、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上交學校。
4、建立健全領導帶班、教師值班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5、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6、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
他社會工作,未經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7、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8、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區教育局。
9、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設施、課外活動、消防、用電線路、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既安全又可靠。
10、學校應當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針對洪水、地震、火災等災害事故的緊急疏散演練,使學生掌握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護校園網網絡系統的安全、促進學院校園網網絡的應用和發展、保證校園網網絡的正常運行和網絡用戶的使用權益,維護校園網公共秩序和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網絡國際聯網管理暫行規定》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校園網及國際互聯網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不得侵犯國家、社會、集體的利益和公民的合法權益,不得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第三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通過校園網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下列信息:
(一)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實施的;
(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推翻社會主義制度的;
(三)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的;
(四)煽動民族仇恨、民族歧視,破壞民族團結的;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散布謠言,擾亂社會秩序的;
(六)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賭博、暴力、兇殺、恐怖,教唆犯罪的;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的;
(八)損害國家機關信譽的;
(九)其他違反憲法和法律、行政法規的。
第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下列危害校園網安全的活動:
(一)未經允許,進入校園網信息網絡或者使用校園網絡資源的;
(二)未經允許,對校園網絡功能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三)未經允許,對校園網中存儲、處理或者傳輸的數據和應用程序進行刪除、修改或者增加的;
(四)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性程序的;
(五)其他危害校園網絡安全的。
第五條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護。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規定,利用國際互聯網和校園網侵犯用戶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第二章校園網絡系統安全管理規定
第六條本管理規定所稱的校園網網絡系統,是指由信息中心負責維護和管理的校園網設備、配套的光纖、網絡線纜設施及網絡服務器等所構成的、為校園網提供應用及服務的硬件和軟件的集成系統。
第七條校園網系統的安全運行和系統設備管理維護工作由信息中心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信息中心同意,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改變網絡設備。
第八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利用聯網計算機從事危害校園網的活動。
第九條除信息中心外,其他單位或個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試圖登陸進入校園網服務器等設備進行修改、設置、刪除等操作;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借口盜竊、破壞網絡設施,這些行為一律視為對校園網安全運行的破壞行為。
第十條校園網各類服務器中開設的賬戶和口令為個人用戶所擁有,信息中心對用戶口令保密,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提供這些信息。
第十一條網絡使用者不得利用各種網絡設備或軟件技術從事用戶賬戶及口令的偵聽、盜用活動,該活動被認為是對網絡用戶權益的侵犯。
第十二條校園內從事施工、建設,不得危害計算機網絡系統的安全。
第十三條校園網設備及服務器等發生案件、以及遭到黑客攻擊后,信息中心必須在24小時內向學院分管領導、主要領導或公安機關報告。
第十四條嚴禁在校園網上使用來歷不明、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對于來歷不明的、可能引起計算機病毒的軟件應使用公安部門推薦的殺毒軟件檢查、殺毒。
第十五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校園網及其聯網計算機上傳播危害國家安全的信息(包括多媒體信息),制作或傳播淫穢、色情資料等違法或不健康信息。
第十六條校園網及子網的系統軟件、應用軟件及信息數據要實施保密措施。信息資源保密等級可分為:
(1)可向Internet公開的;
(2)可向院內公開的;
(3)可向本單位部門公開的;
(4)可向有關單位或個人公開的;
(5)僅限于本單位內使用的;
(6)僅限于個人使用的。
第十七條信息中心要對所有聯網計算機及上網人員要及時、準確登記備案。多人共用計算機上網的單位(部門)必須對上網計算機的使用進行嚴格管理,部門負責人即為該部門的網絡安全負責人。學院公共機房一律不準對社會開放,上網人員必須出示學生證、教師證等身份證件,機房工作人員記錄上網人員身份和上下網的時間、機號、機器IP地址。
第十八條信息中心必須落實各項管理制度和技術規范,監控、封堵、清除網上有害信息。為了有效地防范網上非法活動,校園網要統一出口管理、統一用戶管理,進出校園網訪問信息的所有用戶必須使用信息中心分配的IP地址和電子郵件服務器。
第十九條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私拉亂接網絡線路,尤其禁止用雙絞線等無屏蔽線路跨越室外聯接其它節點。
第二十條所有網絡用戶均有責任嚴格遵守國家和教育與科研計算機網絡的有關規定。
第三章校園網信息管理和保密規定
第二十一條嚴禁任何用戶擅自連入校園網,入網用戶要辦理入網登記手續,并簽署相應的安全協議,自覺遵守相關規定。
第二十二條全院師生員工及用戶在網絡上發現有礙社會治安和不健康的信息,有義務及時上報信息中心或宣傳部,并自覺立即銷毀。
第二十三條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院相關規定,嚴格執行安全保密制度,并對所提供的信息負責,嚴禁涉及國家機密的信息上網。
第二十四條任何個人不得利用計算機網絡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泄露國家秘密的活動;不得查閱、復制和傳播有礙社會治安和傷風敗俗的信息。
第二十五條按《計算機病毒防治管理辦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安部第51號令),切實做好計算機病毒的防治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條校園網的所有工作人員和用戶必須接受學院治安部門依法進行監督檢查,治安部門為確保網絡信息安全可以采取必要措施。
第二十七條信息發布按以下程序進行:
(一)信息中心協助黨委宣傳部對學院主頁發布的信息進行全面規劃,由信息中心指導各單位、各部門對部門所屬點發布的信息進行全面規劃。
(二)各單位、各部門在所屬站點對外發布信息,需各單位、部門的主要領導審核、簽署意見后,由信息中心從技術上開通其對外的信息服務。各單位、部門需在學院主頁對外發布信息,須學院分管領導或主要領導簽署意見后,由黨委宣傳部負責核實上傳。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可提出警告,并終止其使用網絡,情節嚴重者提交學院處理或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一)復制或傳播下列信息:
1、煽動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和民族團結、推翻社會主義制度;
2、煽動抗拒、破壞憲法和國家法律、行政法規的實施;
3、捏造或者歪曲事實,故意散布謠言,擾亂社會鐵序;
4、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實誹謗他人;
5、宣揚封建迷信、淫穢、色情、暴力、兇殺、恐怖等;
6、破壞,盜用計算機網絡中的信息資源和危害計算機網絡安全活動;
7、盜用他人賬號;
8、私自轉借、轉讓用戶帳號造成危害;
9、故意制作、傳播計算機病毒等破壞程序;
10、不按國家和學院有關規定擅自接納網絡用戶;
11、上網信息審查不嚴,造成嚴重后果;
第二十九條凡在網上開設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的部門或用戶,必須經過院黨委宣傳部批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在電子公告系統、聊天室、網絡新聞組上發布、談論和傳播國家秘密信息。
第四章校園網安全管理責任制
第三十條對校園網統一管理,實行三級管理責任制,分層負責。第一級是學院黨政主要領導,分管宣傳思想工作的院領導、分管信息中心的院領導、分管安全穩定的院領導分別對學院黨政領導負責。第二級是黨委宣傳部和信息中心,黨委宣傳部是校園網上傳信息的審核機關,在分管院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對校園網上傳信息的審核,并對各單位、各部門信息工作進行指導;信息中心是管理校園網網絡的業務機構,在分管院領導的直接領導下,負責做好校園網的日常業務工作,并對各單位、各部門進行業務指導。第三級是各單位、各部門,網絡管理員和信息員在本部門主要領導的'直接領導下開展工作,并接受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的業務指導。
第三十一條信息中心必須指定網絡安全管理員,其主要職責是:
(一)做好校園網網絡的的安全運行;溝通學院校園網與國家網絡管理部門的安全聯系;負責校園網的信息安全。
(二)與黨委宣傳部信息員一起負責對學院主頁頁面布局進行設計、創意等。
(三)根據規劃,廣泛組織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圖片等),并錄到計算機內或磁盤內。
(四)熟悉計算機的構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斷學習計算機方面的有關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計算機水平;做好防火、防盜、保密工作。
第三十二條學院各單位、各部門必須確定一名熟悉計算機基本操作(至少要懂得使用中文字處理軟件word)的工作人員兼任安全管理員,其主要職責如下:
(一)必須遵循學院校園網管理相關制度,溝通本單位站點與學院校園主網的安全聯系;負責各單位網絡的信息安全。
(二)必須時刻監視網絡信息,防止有害信息的傳播,發現有害信息的應立即向學院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匯報,由學院黨委宣傳部、信息中心根據情況確定上報學院領導或公安機關。
(三)在信息中心的指導下負責對本單位上網信息的內容進行規劃,以及對本單位主頁頁面布局進行設計、創意等。必須定期更新本網站內容,提供詳細的網站更新資料。
(四)負責對信息進行更新。根據規劃,廣泛組織和收集信息(包括文字、圖片等),并錄到計算機內或磁盤內。
(五)負責本單位、本部門所有上網發布信息的撰寫、制作、搜集、整理等,本部門領導簽字同意后送信息中心上傳部門網站,或經學院領導簽字同意后送黨委宣傳部上傳校園網首頁。
(六)熟悉計算機的構造、性能及正常使用方法;不斷學習計算機方面的有關知識,努力提高自身的計算機水平;做好防火、防盜、保密工作。
第五章違約責任與處罰
第三十三條違反第九條及第十五條規定的行為一經查實,將向學校校園網領導小組報告,視情節給予相應的行政紀律處分;造成重大影響和數據損失的將向市公安部門報告,由個人依法承擔相關責任。
第三十四條違反第十一條規定的偵聽、盜用行為一經查實,將提請學院給予行政處分,并在校園網上公布;對他人造成經濟損失的,由本人加倍賠償受害人損失,關閉其擁有的各類服務賬號;行為惡劣、影響面大、造成他人重大損失的,將向公安部門報案。
第三十五條故意傳播或制造計算機病毒,造成危害校園網系統安全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護條例》中第二十三條的規定予以處罰。
第三十六條違反第七、二十條規定,破壞網絡設施或形成網絡系統安全隱患的,將予以行政和經濟重罰。對于造成網絡系統毀壞的,必須承擔全部經濟損失,情節嚴重者將訴諸法律追究其刑事責任。
第三十七條各單位、各部門要加強對入網計算機的管理,嚴格執行有關規章制度,及時發現問題和隱患,堵塞隱患漏洞,做到防患于未然。對違反安全管理的,檢查監督部門要根據情況下達隱患整改通知,或根據情節輕重按校紀進行處理,對問題嚴重的要采取強制性措施。對違反安全規定并已觸犯《刑法》、《國家安全法》、《保密法》及《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的,按有關法律、法規進行理。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由黨委宣傳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8
安全保衛工作科在政教處領導之下開展工作。在分管校長領導下,政教處主任、副主任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聘任和解聘,有權決定工作人員的校內職級評定、優劣等級評價,工作人員應無條件接受并努力做好主任、副主任安排的一切工作。
一、安全保衛工作科主要職責
1、安全保衛工作科科長全面負責本科工作的安排、協調、督促、檢查和落實,做好工作人員的思想教育工作,培養自身及工作人員的職業素養和道德情操,指導工作人員的工作方法,創造性地開展工作。
2、認真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保衛制度,并堅決貫徹執行。
3、負責檢查記錄學生出入校門情況。進校門必須佩帶校徽或《自律手冊》,出校門必須持規范的請假條,對于遲到者應查驗身份并做好記錄,凡無任何證明者一律不予放行,有特殊情況者應通過電話向班主任詢問并做記錄后方可放行。
4、負責管理檢查記錄校園紀律。凡課間 、上學、放學期間,門口留1人值班,另2人到校園巡邏,發現違紀情況(如:追逐打鬧、玩球、騎車、破壞公物等)應立即予以糾正并作好記錄,嚴重者叫到保衛科處理并與班主任或級部主任取得聯系。發現的問題應于當天報政教處公布。
5、負責違紀事件的調查并有初步處理意見,形成書面材料后報政教處審批。
6、負責校園安全保障。夜間保證有3人值班,每兩小時巡邏一次,發現不關燈、不關門窗及其他違紀事件,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作好記錄,第二天予以公布或通知班主任;嚴重情況應立即報政教處或分管校長處理。對于校內貨物出門,需查驗貨物品類、驗明出門證明并做好記錄。
7、負責外來人員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人員進入校園,凡有公事、參觀或找人的,應首先通過電話詢問接待部門或接待人,征得同意后,先辦理登記手續,并讓外來人員持出入憑條進入,出門時應收回由責任部門或責任人簽字后的出入憑條。
8、負責來訪家長的接待工作。除學校放假領導同意外,一律不允許家長進入校園,凡家長給學生送東西者,應一律安排在家長接待室等候或將物品放在接待室但一定作好登記,學生領物品時應讓學生簽字;屬于來找班主任座談的`家長,應電話通知班主任到接待室接待。
9、負責外來車輛的盤查登記工作。無特殊情況一律不允許外來車輛進入校園,允許進入校園的車輛出校門時應予以檢查或由接待部門同意后放行。下列情況應區別對待:①上級領導來校視察工作,應在第一時間電話通知辦公室或接待部門;②緊急用車應有用車部門事先通知方可放行;③校內食堂、門市部進貨車輛應辦理出入證,證上應貼照片、寫清車型、車號、有效期、接受單位等,并要求一律熄火后進入;④外單位車輛一律不允許進入校園。
10、負責自行車管理工作。自行車區域劃分,車牌發放,每天三次檢查有無違規擺放的自行車,對未上鎖和違規擺放的自行車進行扣留或扣分。
11、嚴格執行門前“三包”規定,保持校門內外整潔、暢通,嚴禁在校門兩側設攤,及時清理校門內外的違規停車。
12、負責學校的消防工作,及時檢查和維護消防設備,積極開展消防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經常性地開展消防演練;確實做到防火、防盜、防爆,經常和上級有關部門聯系,防止一切安全事故的發生。
13、負責教學樓、辦公樓的開門、關門,鎖門前要細致檢查各樓層各教室,保證門關、窗關、電關、人空,發現問題要及時處理并做好登記和匯報工作。
14、安排專人負責學校教職工及家屬、子女的戶籍工作。
15、健全工作臺帳,記錄工作情況,定時向政教處匯報。
16、做好政教處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安全保衛工作科工作紀律
1、全體人員要遵守“合作、公正、友善、誠信”的工作信條,樹立“以人為本”的教育理念、“求實務實”的工作精神和“奉獻敬業”的工作態度。
2、全體人員要以服務為宗旨,尊重服務對象,既要堅持原則、秉公辦事,又要熱情和藹、耐心周到,做到不徇私、不發火、不違規操作,樹立良好的值班形象。
3、當班期間,嚴守崗位,著裝整齊(著制服),站姿坐姿端正,語言文明,服務規范到位,嚴格執行保衛管理制度,嚴格履行崗位職責,認真填寫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報告。
4、全體人員要樹立大局意識,尊重領導,遵守校規,服從安排,勤懇工作。
5、全體人員要嚴格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班,嚴格履行上下班交接手續。
6、有病有事要做到請假并填寫請假單,半天之內要經科長批準,一天之內要經主任批準,三天之內要經分管校長批準,三天以上要經校長批準。
7、實行24小時輪班制,科長按學校規定的時間正常上班,其他人員分三組輪班,每組設一名組長,因病因事需換班者必須經科長批準。
8、值班期間嚴禁出現空崗、睡崗現象,凡出現空崗、睡崗及其他管理責任事故的,應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9、值班期間嚴禁值班人員或其他人員在保衛科酗酒、打牌、打麻將等,否則將追究值班人員責任并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罰。
三、安全保衛工作科考核辦法
1、堅持過程考核與終結考核相結合、部門考核與服務對象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2、考核內容:
(1)個人修養:(10分)包括政治思想、精神境界、品德素質等。
(2)工作態度:(30分)包括敬業精神、服務與服從意識等。
(3)工作水平:(30分)包括方式方法、有無工作事故等。
(4)考勤:(30分)遲到、早退一次扣2分,曠工一個值班日(24小時)扣10分(不足12小時扣5分,超過12小時扣10分);曠會及缺席學校或部門組織的其他集體活動一次扣5分;請事假一天扣5分;請病假者需出示醫院或衛生室證明,否則按事假對待每天扣5分;30分扣完為止。
3、考核形式:
(1)考評小組由政教處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保衛科負責人、級部代表和學生代表組成。
(2)考核成績:主要考核個人修養、工作態度、工作水平三項,滿分70分,占總成績的70%。
(2)出勤考核:由科室負責人記錄考勤,每月向主任匯報一次,滿分30分。
(3)政教處每周至少應對保衛科全方位不定期抽查一次,抽查結果作為獎懲和考核依據。
(5)考核成績=考評小組考核成績+考勤成績
(6)工作考核每月進行一次,安排在下一個月的1—3號進行。
4、職級工資發放辦法:
(1)每月考核成績和工作責任事故為發放工資的主要依據。
①月考核成績在95分以上,并且無責任失誤,職級工資全額發放,可由處室負責人向學校建議增加一級浮動職級;
②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上(含90分)的,工資全額發放;
③月考核成績在90分以下的,每缺10分(不足10分的按10分計)扣機動工資10元;
④出現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另行扣除。
(4)出現下列工作責任事故,從結構工資中直接扣除:
出勤:遲到、早退: 扣5元
遲到、早退半小時以上:按曠工論處,扣20元
會議:遲到、早退: 扣5元
曠會: 扣10元
工作失職:
①遲到學生未登記入校: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②上學期間學生離校不查假條、不登記: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③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未登記: 1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④未經允許入校的外來人員: 5元/每人/每值班人員
⑤儀容不整、語言不文明: 5元/每人次
⑥門前“三包”落實不到位的: 扣10元/每人次
⑦值班室雜亂不潔、校門內外地面不潔 扣10元/每人次
⑧社會車輛、推銷商、小商販、收購雜物者,未經主管部門批準進入校園的,發現一次扣值班人員10元,
⑨外來人員造成不良影響或發生事故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⑩空崗、睡崗、酗酒、打牌、打麻將等違規事件的,每次扣科長工資20元,扣值班人員40元
11、對職責范圍內的校園違紀現象視而不見(如校內騎車、亂放自行車、學校內外周邊打架斗毆等)或管理失當者,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
12、凡屬學校財產未經主管部門開具出門證明而私自放行的,每次扣值班人員10元,造成學校損失的視情況分別扣值班人員和科長50—100元
13、工作記錄、臺帳不健全的,扣科長工資20元
14、不能按時開關樓門、自行車棚者,扣值班人員10元/每人
15、不能按標準檢查自行車排放、及時上報者,扣值班人員5元/次
16、校內發現亂放車輛,扣1元/車/每人
17、在車棚丟失自行車,扣值班人員20元/人
18、出現其他工作失誤,將視情節扣款;對學校造成嚴重影響者,加重處罰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9
為了保證學校正常教學秩序,保護學生健康成長,確保國家(校產)不受損失,杜絕或盡是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遵循“注意防范、自救互救、確保平安、減少損失”的原則,根據本地實際情況,制定本管理制度。
校長是學校安全工作的一現任人,學校安全工作由校長領導下的`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綜治治理領導小組)負責。各處、室向領導小組負責,實行責任追究制。
學校每月要對學生進行有關安全方面的知識教育,教育形式應多樣化;每班每周應有針對性的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要對學生進行緊急突發問題處理方法、自救互救常識的教育。緊急電話(如、、等)使用常識的教育。
建立重大事故報告制度。校內外學生出現的重大傷亡事故一小時以內報告教育局;學生出走、失蹤要及時報告;對事故的報告要形成書面報告一式三份,一份報教育局,一份報公安派出所,一份報鄉鎮人民政府,不得隱瞞現任事故。
建立健全領導值班、教師值日、中青教師護校隊制度;加強學校教育、教學活動的管理,保證學校的教學秩序正常;負責學校安全保衛的人員要經常和轄區的公安派出所保持密切聯系,爭取公安派出所對學校安全工作的支持和幫助。
加強對教師的師德教育,樹立敬業愛生思想,提高教學水平和質量,隨時注意觀察學生心理變化,防患于未然,不得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不得將學生趕出教室、學校。
外單位或部門借用學生上街宣傳或參加慶典活動以及參加其他社會工作,未經縣教育局分管安全副局長批準、校長辦公會同意,不得擅自組織參加。未經上級有關部門批準,不得組織學生參加救火救災等。
學校還要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章制度,按時到校、按時回家,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學校要定期對校舍進行安全檢查,發現隱患及時消除,情況嚴重的,一時難以消除要立即封閉,并上報當地人民政府和縣教育局安檢股。
學校要經常檢查校內圍墻、擋土墻、池塘、欄桿、扶手、門窗、樓梯以及各種體育、課外活動、消防、基建等設施的安全情況,對有不安全因素的設施要立即予以維修和拆除。確保師生工作、學習、生活場所和相應設施安全又可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0
1、加強全體教職員工和學生的防火安全教育。按《消防法》的要求,做到人人都有維護消防安全、保護消防設施,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要做到人人都知道火警報警電話119,人人熟知消防自防自救常識和安全逃生技能。
2、保障校內的`各種滅火設施的良好。做到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備完好率達到100%,并做好檢查記錄。
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保持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明顯、應急照明完好。
4、學生聚集場所不得用耐火等級低的材料裝修。
5、消防栓、防火器材等消防設施,要人人愛護。任何人不得隨意移動和損壞,違者要嚴肅處理。
6
6、加強用電安全檢查,電工必須經常對校內的用電線路、器材等進行檢查,如發現安全隱患,要及時進行整改、維護、確保安全。
7、學生宿舍內嚴禁使用明火,禁止燒電爐、熱得快,點燃蠟燭、蚊香,嚴禁吸煙,嚴禁私拉亂接電線。不準私自接用任何家用電器。
11、食堂使用的煤氣,要掌握正確使用方法,注意防漏氣、防爆、防火,使用后要關好氣閥,確保安全。
12、食堂必須使用合格的壓力容器,每年要檢測,要定時檢查,嚴格按操作規程操作。
13、對因無視防火安全規定而造成不良后果者,要從重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1
一、門衛管理制度
學校門衛制度是對一切進出學校的人員和物質進行有效監控和嚴格管理的制度。包括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會客制度、車輛準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一)進出人員證件查驗制度
1、非學校教職員工進入學校,應主動向學校保衛人員出示表明身份的相關證件。
2、學校保衛人員應認真查驗進入學校的外來人員的相關證件,嚴禁不明身份人員進入學校。
3、對拒不出示證件或不能證明其身份的外來人員,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4、在行課期間,學生確因特殊情況需出校門時,必須持有班主任老師簽字同意的請假條,學校保衛人員查驗后方可放行并將請假條存檔備查。
5、學校對居住在校內的外單位人員和家屬發放通行證,門衛憑通行證放行。
(二)外來人員入校登記制度
1、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必須在學校門衛室進行登記,經允許后方可進入。
2、對拒不進行登記的外來人員或登記內容與事實不符的,學校保衛人員有權拒絕其進入學校并做好解釋工作。
(三)會客制度
1、學校教師在開展教育教學工作期間原則上不會客,確因工作需要會客的,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2、學生家長到學校找教師交流或了解學生情況時,需由教師本人到門衛室確認和登記后準予進入。
3、學生家長要進學校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學生,只能在課間由班主任老師陪同并登記后進入。
(四)車輛準入放行制度
1、學校在正常教育教學工作期間,應關閉好校門,嚴禁非公務車輛進入學校。
2、上級視察工作或確因工作需要進入學校的車輛,需經學校領導同意后,在保衛人員的引導下停放到指定地點,禁止鳴笛,限速行駛,確保師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驗制度
1、學校保衛人員對進出學校的外來人員攜帶的物品進行登記,對可疑物品要進行查驗,嚴禁易燃易爆、劇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進入校園。學校因教學需要購買的化學實驗藥品,必須由實驗保管員帶入并登記。
2、學校保衛人員對帶出學校的大宗物品要請示學校領導同意并查驗登記后方可放行。
3、學校保衛人員要加強對帶入或帶出學校的可疑物品的盤查,確保學校和師生的人身財產安全。
二、值班制度
1、學校值班制度是對校園內任何時間、任何地點、任何情況的有效監控,起到及時聯絡各方面人員并在第一時間作出快速反應的安全管理制度。
2、值班包括節假日值班、雙休日值班、學校行課期間的值班(值周)以及按上級要求進行的其它值班。
3、學校安排教師值班時要有領導在崗帶班。值班人員和帶班領導必須保證全天候通訊暢通。
4、值班人員應做好當天值班情況記錄,協助學校處理突發事件。
三、安全檢查防范制度
1、安全檢查防范制度是加強對校園內所有部位、設施有可能存在的安全隱患進行排查和加強安全防范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的安全檢查要實行定點、定員、定崗制度,確保日常安全檢查無空白、無死角;學校所有教職員工每周要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點(區域)進行認真檢查,并形成安全檢查記錄,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及時報分管領導。
3、學校要建立安全日常檢查制度,做到安全檢查有計劃、有安排、有檢查、和整改記錄;各責任點(區域)責任人必須每日開展認真、仔細的安全檢查,做到無盲點、無漏洞、無空白、無死角;檢查情況要認真填寫在《學校安全工作記錄本》上,發現安全隱患要在第一時間報告分管領導或校長,并果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詳細記錄在案。
4、學校每月組織一次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形成安全檢查記錄,確保不留下任何安全隱患。
5、學校要認真分析本學校各責任區域內安全工作的各種情況,對可能存在安全隱患的區域決不遺漏,做到及時排查;對已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在第一時間內立即整改。
6、學校安全檢查要堅持有章可循、違章必糾、有患必改,堅持“誰檢查、誰簽字、誰負責”的原則。
7、日常安全檢查要集中力量、突出重點,把教室、圖書室、閱覽室、會議室、食堂、消防設備、燃氣設施、供電設施、運動設施、學生宿舍以及人群集中場所作為檢查重點。
四、報告制度
1、報告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向學校或學校向區教育局報告學校安全工作中相關事項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教職員工對所負責的安全責任區域內的安全隱患,要及時向學校分管安全工作的行政領導報告或直接向校長報告。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必須在每季度末月30日前,書面向區教育局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匯報學校季度安全工作情況。
4、學校對安全隱患的整改結果要在規定時間內向區教育局報告,對不能及時進行整改的安全隱患,要在報告中說明原因并提出防護措施。
5、值班人員要向學校帶班領導報告每天的值班情況,對值班過程中的偶發事件或異常情況要在第一時間向學校分管領導報告,并妥善處理。
6、學校發生安全責任事故或其它具有重大影響的事件,學校安全工作第一責任人要在第一時間向區教育局和街道學校及周邊,綜合治理辦公室電話報告,并在二小時以內書面報告區教育局。
7、報告安全隱患應包括隱患的影響范圍、影響程度、已采取的應急措施、整改措施、整改資金來源及其保障措施、整改目標等,報告安全事故應包括發生時間、地點、經過、人員傷亡情況、采取的急救措施、事故現場的保護措施等。
五、安全隱患整改制度
l、整改制度是學校教職員工根據學校要求或學校根據區教育局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進行整改的安全管理制度。
2、對重大安全隱患應設立警戒線,制定整改措施,落實整改責任人,確定整改時間。
3、學校教職員工要根據學校或區域安全責任人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要求學校或區域安全責任人驗收,并由驗收人簽字認可。
4、學校根據區教育局下達的安全工作整改通知書的要求,對存在的安全隱患或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整改,書面上報整改結果。
六、用電安全制度
1、用電制度是學校校內所有涉及到用電標準、安全及電器的使用、保管等環節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用電線路的安裝和電器使用應符合國家有關標準和規定。
3、嚴禁在學校范圍內使用容易引發安全事故的大功率電器,如電爐、電熱取暖器等。
4、學校任何用電設備在安裝、使用和撤除過程中都要指定專業人員負責;持有電力入網證和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的人員才能從事強電操作;建立電工管理檔案。
5、堅持“人走電斷”的原則,合理、正確使用一切電器設施設備。
七、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
1、功能室安全管理制度是對學校微機室、圖書室、閱覽室、實驗室、報告廳等功能室在使用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制度。
2、各功能室必須指定專人進行管理,建立功能室使用登記制度,對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進行詳細入庫、檢查、使用情況記錄。
3、各功能室負責人應對師生開展有關功能室使用的安全教育,每月定時對功能室進行安全檢查,做好檢查記錄,及時報告安全隱患,協助相關人員及時處理,并做好記錄。
4、學校教師、學生必須在管理員或專業教師的指導下使用功能室內的一切設施設備,未經許可或指導,嚴禁擅自動用。
八、消防安全制度
1、消防安全制度是學校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堅持專門機關與群眾相結合為原則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全體師生都有保護消防設施、維護消防安全、預防火災、報告火警的義務。
3、指定專人負責校內消防安全,建立校內公眾聚集場所和大型活動舉辦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制度,應重點開展重大節日、重大活動、火災多發季節、開學前和放寒暑假前的消防安全檢查。
4、指定專人負責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完好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九、衛生防疫制度
1、衛生防疫制度是學校加強校園環境衛生整治,衛生防疫知識教育,嚴把食品衛生關,預防師生食物中毒事件,加強疫情控制的安全管理制度。
2、所有學校的食堂、小賣部必須具有《衛生許可證》和從業人員的《健康合格證》,并定期組織從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確保從業人員身體健康。
3、建立健全學校食堂、餐廳、小賣部衛生責任制度、采購管理制度,食品儲藏管理制度、試嘗制度和菜品留樣制度。
4、嚴把食品采購、運輸、驗收入庫三個環節,堅持食品原料查驗產品合格證制度。
5、學校應把衛生防疫知識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開展對師生的`衛生防疫知識教育。
6、學校在體衛藝站指導下開展xxxxx的防控工作。
十、安全教育宣傳制度
1、學校安全宣傳教育的最終目的是增強師生安全防范意識,提高安全防范技能和自救自護能力,最大限度預防和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
2、安全教育制度是學校充分利用宣傳陣地和教育優勢,對師生進行各種安全常識和安全法規的經常性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制度。
3、大力宣傳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重要意義,宣傳我國的各類安全法律法規,努力把學校安全工作納入法制化軌道。
4、學校安全宣傳教育要堅持集中宣傳和平日宣講相結合,做到時時講安全、處處講安全、人人講安全。
5、大力加強安全教育和健康教育,對師生的安全宣傳教育應包括交通、消防、用電、校內外活動、食品衛生、健康、防疫等各方面的內容,并列入學校的教學計劃之中。
十一、危險物品管理制度
1、學校危險物品管理制度是對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氣體、液體等易對師生產生危害和造成安全事故的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危險物品主要包括物理實驗室、化學實驗室、食堂等所需要的易燃、易爆、有毒或腐蝕性的試劑、藥品以及其它危險物品。
3、危險物品的采購、存放、保管實行專人負責制,應建立嚴格的保管、檢查、檢測、領取、使用、庫存、銷毀登記制度。
十二、xx和大型活動安全管理制度
1、學校舉行全校性的xx應遵循安全第一的原則,做到有序和有組織地xx,嚴禁一味地強調xx速度,避免學生在xx過程中發生擠壓和沖撞。
2、大型活動備案、申報制度。學校舉行的各種校內常規性教育教學活動所需要的大型活動(如運動會)實行備案制度,活動報告連同安全預案報當地教育行政部門備案;學校組織的各種師生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如春秋游、參觀、野炊等)實行申報制度,活動請示連同安全預案提前一周報當區教育局,經批準后方可組織實施。
3、經批準舉行的各種校外活動需乘坐的交通工具應具有營運資質,必須同具有資質的營運單位簽定運輸合同和安全責任書,按校車申報標準提供申報材料并報區交通大隊備案。
4、大型xx活動要事先對行車路線、交通工具、場地、設施、設備、消防、疏散通道等進行詳細勘察,認真排查各種安全隱患,制定應急預案,確保人身安全。
5、校外大型集體活動在外就餐需同供餐單位簽定食品衛生安全責任書。
6、嚴禁組織學生參加各種商業性活動。
十三、防溺水傷害制度
1、防溺水傷害制度是學校為了切實預防學生游泳溺水事故發生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應把防溺水教育納入學校教育計劃,切實對學生開展形式多樣的防游泳溺水安全教育。
3、學校要召開家長會,要求家長(監護人)嚴格監管、看護孩子,把溺水防范教育抓緊抓實,確保學生的人身安全。
4、學校要嚴格落實巡江(河、湖、塘)、巡堤制度,特別是沿江(河、湖、塘)的學校,確保兩個重要時段江、河、塘、湖邊及堤上要2名以上教職工巡邏。(重要時段即中午放學至下午上課、下午第一批學生離校至最后一批學生離校半個小時后。)
5、巡邏人員嚴格巡邏情況記錄制度。
6、嚴格責任追究制度,凡在以上兩個重要時段、學校集體外出活動、正常教育教學活動期間出現學生溺水傷亡事件,嚴格按相關規定追究學校領導及相關責任人責任。
十四、經費保障制度
1、經費保障制度是學校為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物質保障,確保安全工作各項措施貫徹落實的安全管理制度。
2、學校每學年安排一定比例的安全工作專項經費,用于安全隱患整治、安全知識宣傳、事故應急救援、先進個人的獎勵等。
3、學校應盡力保證安全工作專項經費逐年增加。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2
1、認真執行《學校衛生工作條例》,堅持預防為主方針。建立健全各項工作制度,嚴格按章辦事。
2、每學期(學年)衛生工作要有計劃,有檢查評比,有總結匯報。
3、做好學生眼保健工作,養成良好的用眼衛生習慣,指導,督促學生認真做好眼保健操。
4、積極做好門診治療工作,對急癥病人的搶救處理要認真,轉診要及時。學校應配備可以處理一般傷病事故的'醫療用品,藥品對學生的外傷能及時處理。
5、搞好學生的每年體格檢查,建立和健全學生健康檔案。建立學生病假,因病缺課登記制度。
6、建立傳染病上報制度,發現疫情,立即上報當地防疫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并及時做好消毒,隔離和轉診工作,嚴防擴散傳染。
7、認真開展健康教育,上好健康教育課,向少年兒童傳授衛生知識,培養學生良好的衛生習慣。定期舉辦衛生講座和學生健康咨詢活動,普及衛生知識,提高學生自我保健能力。
8、做好衛生宣傳工作,每學期出4-5期黑板報或衛生保健教育專欄。
9、室內外衛生打掃工作做到每日兩小掃,每周進行一次個人衛生檢查,并及時評分,公布成績,對衛生好的班級和部門要給予表揚,鼓勵。
10、學校要健全晨檢制度,堅持對住宿學生實行晨,晚查檢制度,發現學生身體不適,應密切注意觀察并及時送醫院檢查就醫,同時通知家長和班主任。
11、督促學生搞好個人衛生,從小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做到常剪指甲。勤洗手,勤洗頭,勤洗澡,勤換衣。
12、抓好校園環境衛生,不隨地大小便,吐痰,不亂扔紙屑,瓜皮,果殼。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3
一、提高思想認識,強化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組織領導。加強對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工作的組織領導,落實崗位職責,把道路安全宣傳教育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常抓不懈,做到有部署、定計劃、抓落實、見成效。
二、制定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制度,建立健全工作責任制和責任追究制度,形成道路交通安全宣傳長效機制。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把握宣傳教育時機,制定具體工作計劃,創新宣傳方式,加強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宣傳,提高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的知曉率。
三、增加宣傳教育活動經費投入,完善宣傳教育設施建設,印發各類道路交通安全宣傳資料,開展形式多樣的道路交通安全宣傳教育活動。
四、加強交通安全宣傳教育管理工作。安全宣傳教育要做到有計劃、有記錄、有總結,指定專職(兼職)人員負責宣傳教育資料收集、建立管理檔案。
五、定期組織開展《道路交通安全法》、《農業機械化促進法》、《農業機械安全監督管理條例》、《貴州省農業機械管理條例》和《農業機械事故處理辦法》等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國家、省、市、縣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的宣傳。
六、經常組織開展車輛安全操作規程與技能知識,安全駕駛常識,保養維護常識培訓教育。
七、組織開展典型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每季度不少于1次。
八、開展“六五”普法與交通安全應急管理科普宣傳教育。每年不少于2次。
九、突出農時與重要節慶(假)日,結合道路交通執法檢查,組織開展元旦、五一、中秋、國慶、春節等重要節假日期間的道路交通安全專題宣傳教育;要深入村社等重點區域,采取適合農村特點,以豐富多彩、喜聞樂見的形式,增強針對性、知識性、趣味性和有效性,進行廣泛宣傳。
十、開展廣泛的'宣傳教育活動。充分利用廣播、展板、宣傳欄標語等方式,深入村社、學校,加強對駕駛員、農機戶、農村學生等重點群體,廣泛開展形式多樣內容豐富的宣傳教育。做到“墻上有標語,路邊有警示,手中有資料,報上有文章”。
十一、開展以“安全生產月”為主題的專項宣傳教育活動。深入村社、學校,開展交通安全咨詢宣傳教育活動,宣傳交通安全政策和便民惠農政策,推動安全發展理念、安全法律知識和安全常識進鄉村、進學校、進農戶。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4
一、問責原則
(一)問事必問人、問人必問責、問責問到底的原則;
(二)事前明責,事中督責,事后問責的原則;
(三)責任到人,權責統一的原則;
(四)追究責任與改進工作、教育與責罰相結合的原則;
(五)依法依規問責原則。
二、問責內容
(一)不認真貫徹執行各級政府及行業主管部門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出的部署、決定,造成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出現嚴重漏管失控,引發嚴重交通堵塞或較大以上交通事故的。
(二)有關部門及工作人員在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不認真履行相應職責造成嚴重后果的。
(三)欺上瞞下,弄虛作假,瞞報、謊報、遲報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況及死亡交通事故信息造成不良后果的'。
(四)對農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督導檢查不到位,導致管理混亂引發嚴重后果的。
(五)其他應當問責的情形。
安全工作管理制度15
l、課間不追打、不進行危險性的活動或游戲。
2、不攀爬扶手、欄桿、足球門、籃球架;不在滑梯上爭搶推擠;在老師保護下,才能進行平梯、助木、爬竿等活動。
3、認真做好體育課準備活動和放松活動,穿好運動鞋,不帶小刀、鑰匙等危險品上體育課,聽從老師指導,遵守體育課堂紀律,注意安全和自我保護,積極上好體育課。
4、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不強行穿越馬路、街道,橫穿馬路先看左后看右,行走靠右,走人行道,不騎自行車上下學。
5、自覺遵守路隊紀律,不插隊、不中途散隊,服從路隊長管理。
6、上下樓梯靠右行,進出教室不擁擠。
7、注意用電、用火安全,不用手觸模電源插座、裸露的電線等,不準玩火、煙花、鞭炮等。
8、注意飲食、飲水衛生,不買過期及“三無”食品,不到小攤擔上購買食物,防止病從口入。
9、準時離校,按時回家,自覺遵守清校紀律,中午按校規定時間到校,不提早到校在校門外逗留吵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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