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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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制度的使用頻率逐漸增多,制度是各種行政法規、章程、制度、公約的總稱。那么擬定制度真的很難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集合15篇)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

      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

      目的

      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管理方針,強化各級生產責任制,確保安全生產,特制訂本制度。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各部門。

      職責

      1.總經理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企業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

      2.各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本部門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

      3.各崗位員工是本崗位直接責任人,直接管理本崗位安全工作。

      總經理職責

      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技術標準政策規定等,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負領導責任。

      2.審定安全生產規劃和計劃,確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

      3.制定、簽發安全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

      4.確保本單位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5.負責建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建立公司安全管理網絡。

      6.督促、檢查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發現事故隱患,及時督促抓緊進行整改,并檢查整

      改措施和落實情況。

      7.組織制定并實施本單位的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8.主持召開安全領導小組會議,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9.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10.組織企業干部和職工,經常性開展學習交通安全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危險貨物安全生產的宣傳、教育活動,對關鍵崗位和職工開展防范教育和技術培訓,提高職工技術安全素質。

      11.經常性總結本單位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經驗,針對本企業情況及上級主管單位要求,不斷完善和修訂、本單位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12.落實上級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特別指示和其他要求。

      副總經理職責

      1.組織、協調企業各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改善安全生產條件。

      2.組織制定企業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操作規程級應急預案。

      3.組織安全大檢查,全面落實各項重大事故隱患的限期整改。

      4.組織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工作的先進經驗,獎勵和表彰安全生產先進部門和個人。

      5.負責企業運輸事故應急處置、調查及處理建議。

      安全主管、應急安全管理職責

      1.貫徹落實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危險化學品貨物法規和政府規章,負責本企業危險貨物的運輸安全管理領導工作。

      2.制定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生產費用預算。

      3.開展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考核、隱患排查和整改的落實、安全文化建設核事故應急預案演練。

      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并提出安全生產管理建議。

      5.負責新職工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6.負責安全運輸生產的安全檢查的組織工作,并對安全檢查發現的問題及各部門上報的安全隱患和不安全行為,組織有關人員落實整改,并監督整改措施的落實情況。

      7.負責事故現場的處置、協調、調查、報告及提出處理意見。對發生的事故按照“四不放過”原則處理。

      8. 總結本企業危險貨物運輸安全生產經驗,針對國家和政府新頒布有關運輸安全法律、法規和規章及上級主管機關的指示、要求,完善和修訂本企業的安全規章制度。

      9.安全生產統計與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建立。

      10. 鑒定勞防用品,并監督使用情況。

      11.協助總經理,并完成總經理交辦的其他各項安全管理工作。

      安全員職責

      1.協助制定、執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安全生產工作計劃、安全措施、監督、檢查執行情況,提出改進建議。

      2.組織安全學習。從業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應急演練等安全生產活動。

      3.做好安全檢查和隱患排查與督促整改。

      4.新聘從業人員的教育培訓、考核。

      5.車輛和安全設施及設備、勞防用品等管理、發放、使用和保養,以及單位相關證照和保險辦理。

      6.事故現場組織施救、協助事故調查、處理負責事故原因分析與保險理賠。

      7.實施車輛動態監控以及安全統計和安全檔案建立管理。

      調度主管職責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方針,認真貫徹危險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及規章。

      2.掌握車輛技術狀況及駕駛員健康狀況,嚴格禁止車輛及駕駛員帶病出場。

      3.積極做好職工政治思想及法制教育工作,了解關心職工。

      4.在布置生產任務時,特別注意車輛和人員的搭配,嚴格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5.參與對危險貨物事故的處理,經常性檢查不足之處。對有關事故責任者提出處理建議,并舉一反三,預防事故重復發生。

      6.以身作則,秉公辦事,合理安排好運輸工作。

      車輛技術主管職責

      1.認真學習貫徹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有關危險化學品貨物運輸車輛保養維修規章制度,牢固樹立“預防為主,安全第一”觀念,將事故消滅在萌芽狀態。

      2.認真執行車輛、機械等主要生產設備及機具的“管、用、養、修”制度。定期組織設備安全檢查工作,落實整改措施。

      3.負責車隊日常驗車和年度檢驗。

      4.負責危險品貨物運輸車輛的`維修保養的技術狀況和有關技術資料收集。對新投入運力的車輛技術性能做到充分掌握并傳授給有關人員熟練掌握。

      5.編制車輛大、中修和日常維修計劃,并落實執行。參加車輛維修的檢驗和試運轉及時向有關維修單位提出合理性、經濟性建議。

      6.參與各類運輸質量事故的處理。對由于機損原因所發生的安全質量事故,應負責制訂整改措施,并從技術上提出合理建議。

      7.定期組織進行車輛安全技術狀態的大檢查。尋找事故隱患,及時整改,嚴禁車輛帶病出車和機器帶故障運行,防止機損事故發生。

      8.完成總經理,分管理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GPS監控職責

      1.保證實時監控,在監控過程中所發現車輛偏離既定路線或超速應及時糾正記錄,并及時向相關領導報告。

      2.加強對監控設備的管理。對監督設備實行監控員專職管理和使用。其也無關人員不得隨意參與監控和使用監控設備進行操作。

      3.監控設備產生故障和問題,應及時向有關維修部門報修。有關人員不得自行拆修而損壞軟件。

      4.及時回復主管部門問答,對主管部門下發的通知應及時匯報給有關部門。

      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裝卸管理人員職責

      1.執行企業有關危險貨物運輸裝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

      2.認真執行裝卸生產設備及機具的“管、用、養、修”制度。檢查運輸車輛的資質、設備狀況和安全措施、裝卸安全區安全、車輛(罐體)、安全設備、裝卸機具技術技能、貨物人員、證件、手續、及作業人員勞防用品穿戴是否符合要求。

      3.編制裝卸管理規定,勞動保護措施計劃,對生產過程中危及作業安全,職工健康和污染環境的不安全因素,及時落實技術改造措施。會同有關部門參與審定工程項目的審查。

      4.監視裝卸過程和裝卸作業應符合安全規定。

      5.負責安全裝卸技術教育工作,開展職工安全技術教育,組織安全技術經驗交流活動。

      6.按“四不放過”原則,調查、裝卸操作事故、設備事故。制定防范重復事故發生的技術措施,并督促落實。

      7.定期檢查裝卸人員勞防用品使用規范

      8.對裝卸人員進行定期培訓

      9.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安全工作。

      財務崗位職責

      1.認真貫徹國家關于安全措施經費提取使用的規定,專款專用,并監督執行。

      2.保證安全隱患治理費用、勞動防護用品費用、安全教育費用等安全生產費用的到位。

      3.負責審核各類事故費用的支出,并將其納入企業經濟活動分析內容。

      4.審查企業經濟計劃時,要同時審查安全生產經濟計劃,并檢查執行情況。

      統計員崗位職責

      1.及時完成上級機關下達各項運輸統計工作,并按期及時上報。

      2.及時登記車輛行駛里程、重車里程、油品噸位、油耗、復核交接單據并整理歸檔。

      駕駛員崗位職責

      1.執行企業有關運輸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按照有關規定行車和停車。

      2.樹立安全行車的思想,認真執行生產作業計劃,服從調度命令,按核定噸位或容積裝載,努力完成當班運輸任務。

      3.應隨車攜帶相關有效證件及文書,確保車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消防器材和防護用品

      等器材完好有效。

      4.樹立“以人為本,客戶至上”的服務準則及良好的職業道德,搞好優質服務,做到無質量投訴。

      5.應熟悉所裝貨物的危險特性,監督裝卸人員按規定裝卸,發現有安全隱患在隱患未消除前應拒絕開車。

      6.嚴格執行駕駛員安全操作的規程,服從交通民警和交通管理人員的指揮,在行使過程中做到集中思想,謹慎駕駛,中速行駛,禮讓在先。

      7.積極主動學習了解有關部門的有關政策規定,參加安全學習、教育培訓等活動,及時掌握安全技術知識、技能與應急處理方法,做到“遵章守紀、民警信得過;安全行車,領導信得過。”

      8.認真做好車輛“例行保養”,認真填好例保卡,配合督促檢修人員盡快盡好地修復車輛故障,使車輛設備處于完好狀態,保持車容整潔。

      9.管好車,用好車,不準私自將車交給其他人駕駛,不準酒后駕車和私自用車。

      10.認真填寫行車日志。

      11.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積極搶救傷員,并及時如實地報告交通部門,聽候處理。

      押運員職責

      1.認真學習國家有關危險貨物運輸的法律、法規,遵守企業的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牢固設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觀念。執行企業有關危險貨物運輸押運的各項規章制度及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

      2.會同駕駛員做好車輛(罐體)安全檢查、保證相關證件、文書、車輛安全防護設施、設備及消防、防護用品、貨物捆扎等齊全有效。

      3.監督、提醒駕駛員按照有關運輸規定行車、停車,做好客戶及貨物的核實,檢查貨物配裝和堆碼,行駛中應監視貨物狀態是否安全。

      4.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嚴格按安全操作規程辦事,杜絕違章操作,堅決執行持證上崗制度。

      5.積極參加企業各項安全學習和教育培訓活動,掌握安全技術知識與應急處理辦法,不斷提高自身安全素質。

      6.經常性對隨車裝運的危險貨物安全狀況檢查,裝卸時嚴禁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7.注意對自身的安全防范,執行好戴安全帽、工作衣和工作鞋制度,防止有害貨物侵害身體。

      8.發生交通事故應及時匯報、保護現場、并作出相應的應急處置。

      9.認真填寫行車日志。

      10.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安全工作任務。

      安全部職責

      1.貫徹落實企業有關安全生產決定和管理措施,組織制定(修訂)和執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安全生產計劃、安全生產費用預算、應急預案等。

      2.組織召開安全會議,開展安全生產活動,提出安全生產管理建議。

      3.負責安全生產工作的監督,檢查、考核、通報。

      4.負責安全生產設備、設施、防護用品管理與發放。

      5.負責車輛維護、保養和維修。

      6.危險貨物受理、審核及相應營運手續辦理。

      7.制定運輸組織方案及車輛人員調度。

      8.專職安全管理員、從業人員的審核、聘用、教育、培訓、獎懲、解聘、勞動安全、職業健康等。

      9.負責運輸事故現場協調、配合調查與報告。

      10.安全生產管理檔案建立、信息統計等

      11.組織開展并參加安全大檢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制度,協助和監督有關部門對查出的隱患制訂防范措施,檢查隱患整改執行情況。

      12.深入現場監督檢查,督促并協助解決有關安全問題,糾正違章作業。遇有危及安全生產的緊急情況,有權令其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有關領導處理。

    上海屹洲物流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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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事項,防止事故發生,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所有員工和外來訪客,涉及公司生產經營活動中的所有安全生產事項。

      三、制定程序

      1.企業管理層確定制度編寫的工作組;

      2.制定工作組收集、整理匯總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3.工作組對收集的資料進行梳理和篩選,提出初步草案;

      4.草案由企業管理層進行審閱、意見征求及修改,最終形成正式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5.制度發布后施行。

      四、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

      1.《勞動合同法》

      2.《勞動法》

      3.《勞動保障監察條例》

      4.《行政管理法》

      5.企業內部安全生產管理規定

      五、制度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名稱

      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

      2.制度的目的.

      為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財產安全。

      3.制度的內容

      (1)建立完善的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對生產過程中的安全風險進行有效防范和控制;

      (2)制定和完善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明確安全生產責任的主體和從屬關系,確定責任人、責任制度和責任追究機制;

      (3)定期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和評估,切實做好安全生產事故的排查、調查和處理工作;

      (4)加強安全生產培訓,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理能力;

      (5)建立信息快速傳遞機制和內部監管機制,及時掌握企業生產安全情況。

      4.責任主體

      (1)企業內部所有員工;

      (2)安全生產管理部門;

      (3)生產部門;

      (4)職能部門;

      (5)環境保護部門。

      5.執行程序

      (1)每個員工均需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遵守相關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2)各部門需積極配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執行,對生產過程中可能出現的安全風險進行有效預防和控制;

      (3)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需及時更新安全生產制度,定期開展安全生產檢查和評估工作;

      (4)生產部門需遵守安全生產程序流程和操作規范,定期組織安全生產培訓和演練;

      (5)職能部門需積極協助安全生產管理部門開展工作,提供技術支持和咨詢服務;

      (6)環境保護部門需監督生產過程中的環境影響和污染排放。

      6.責任追究

      對不遵守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的員工,將依據公司內部制度實行相應的紀律處分,對因安全責任不落實而造成事故的,將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3

      1.目的

      根據《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國發【20xx】23號)和國家安全監管總局 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危險化學品企業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企業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的實施意見(安監總管三〔20xx〕186)的規定,為切實抓好企業安全生產增強領導和職工的安全意識,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各級領導干部。

      3.職責

      3.1分管安全經理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3.2安環企管處負責本制度的落實檢查考核等工作。

      4.工作程序

      4.1帶班安排

      4.1.1公司級領導帶班安排

      公司級領導按董事長、總經理、書記、安全經理、生產經理、總工程師、生產副經理的順序輪流帶班,如工作忙或出差等,按順序由下一人帶班。公司級領導帶班具體名單由公司辦公室統一安排并報安環企管處備案。

      4.1.2部門/車間級干部帶班安排

      部門/車間級領導干部按主任、副主任/區長/處長的順序每人輪流帶班。由安環處在每月1日下班前將下月部門/車間帶班領導干部名單安排后發各部門,并在安環企管處門背后張貼。

      4.1.3由安環處將每日帶班領導干部的名單公布于辦公區黑板上。

      4.2帶班職責

      4.2.1公司級領導帶班職責

      4.2.1.1堅持生產工作與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全公司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1.2負責當日的現場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防范可能發生的一切不安全因素;

      4.2.1.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有權對“三違”現象進行處罰,并停止其工作,對情節嚴重者,并按有關規定處理;

      4.2.1.4對發現的事故隱患必須立即采取有效防范措施,提出整改意見,督促限期整改;

      4.2.1.5對當日發生的事故要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向上級部門報告,要參加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安全措施及處理意見。

      4.2部門/車間干部帶班職責

      4.2.1布置當日生產必須執行安全工作的“五同時”,模范地執行各項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對本部門/車間的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4.2.2負責當日現場的安全檢查、督促和指導各班組的安全工作,幫助班組職工共同解決安全方面的疑難問題,并對其安全生產狀況負責;

      4.2.3負責當日生產現場的安全監督、督促和檢查工作,對“三違”現象有權進行制止并協助公司級領導和安全部門進行處罰,性質嚴重的有權停止其工作,并向上級報告;

      4.2.4要認真檢查人的、物的不安全因素,發現事故隱患必須按“三定、四不推”的原則處理;

      4.2.5當日發生的事故,必須組織對傷員的搶救,保護好現場并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事故擴大,同時向上級部門報告,協助對事故的調查、分析原因,并提出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4.3帶班要求

      4.3.1帶班領導對當日安全工作直接負責,當日帶班值班領導,必須堅守崗位,按值班職責要求認真檢查現場安全工作,做好記錄;

      4.3.2認真做好帶班交接班記錄,把當天的安全工作遺留問題,負責向一下班的帶班領導交待清楚。

      5 考核:

      5.1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獎勵:

      5.5.1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和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條例和辦法,保持本單位長期安全生產或扭轉安全生產被動局面,成績顯著的有關領導;

      5.1.2領導在帶班過程中及時發現或報告事故隱患,避免重大傷亡事故發生者;

      5.1.3防止事故擴大,搶險有功者;

      5.1.4對公司“三違”人員能大膽管理,嚴格執行處罰規定,成績顯著者。

      5.2對下列帶班領導實行處罰:

      5.2.1不按時上報領導帶班名單,每一次罰安環處責任人10元;

      5.2.2帶班記錄填寫簡單不認真,未認真做好交接班工作者,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每發現一次罰20元;

      5.2.3帶班領導不檢查、不履行職責,忽視安全生產,造成事故,應承擔安全責任,接受上級部門的追查和處罰。

      5.2.4對部門/車間“三違”人員不制止不按規定處罰,每發現一次,罰50元。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4

      一、目的

      為了督促各單位嚴格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

      三、引用標準

      《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四、職責

      1、各部門及公司領導的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綜合考核,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

      2、車間班組長、各部門人員及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由各車間領導負責,考核結果報部門內勤,部門內勤進行綜合考核后再上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

      五、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內容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主要是本部門是否采取有關措施控制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及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等。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行職責考核的具體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情況;

      2、安全教育與培訓情況;

      3、安全會議情況;

      4、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

      5、事故調查處理管理情況;

      6、危險作業管理情況;

      7、安全活動情況;

      8、職業衛生管理情況;

      9、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情況等。

      六、工作要求

      1、各廠、部門、車間、班組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逐項做好落實工作,把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因責任制不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發現一項不符合責任制要求的扣10分。

      2、日常安全檢查中對發現的違章違紀、不安全因素等,要通過查閱文件檔案,臺帳等資料對職能部門盡職盡責情況進行倒查,如發現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扣10分。

      3、發生安全生產故事時,按照各類事故處理標準進行處理。

      4、公司對安全責任實行安全目標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七、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部門、科室、車間安全責任制的綜合考核。

      2、安全科負責對公司年度安全目標進行考核。

      3、各科室、車間負責對所屬工段(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

      4、考核領導小組由安委會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必須盡職盡責,客觀公正、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

      八、考核頻次

      1、安全目標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對各部門、車間安全責任制的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

      3、各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對其范圍人員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長(班組長)對范圍內人員每月考核一次。

      九、獎懲辦法

      1、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考核時,應認真聽取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的工作陳述、現場了解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進行考核。

      2、考核組應與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當面交換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并報請公司領導審閱。

      3、考核小組考核結束后,應及時做好考核記錄,保存。安委會應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獎懲,對考核情況較好的,給予一定數額獎金,較差應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對單位負責人進行一定數額的處罰。安全責任制考核資勵資金從安全費用中列支。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5

      (一)負責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管理和安全運行,保證燒結廠科研生產的需要和正常運行,對因管理不到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負管理責任。

      (二)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電力、壓力容器、壓力管道安全法規、標準和管理辦法,結合實際情況制定相應的管理辦法并組織實施。

      (三)負責安全用電知識的宣傳教育,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器材,努力做好水、電、氣、暖安全管理工作,加強水、電、氣、暖動力系統的檢查,防止跑、冒、滴、漏事故發生。

      (四)參加審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水、電、氣、暖圖樣和電力裝置等有關資料的合理性、安全性,把好工程的水、電、氣、暖系統的質量關,參加工程驗收。

      (五)經常深入生產科研作業現場進行安全檢查,對空壓機、壓力管道、壓力容器、電氣系統和電力設備的.事故隱患及時編制整改計劃,并組織整改和驗收。會同安全管理人員做好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電氣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六)及時做好相關設備設施及附件的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測工作,并做好記錄。

      (七)編制相關事故應急預案,并負責做好現場人員的應急處置知識的培訓工作。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6

      一、目的

      構建公司安全生產組織保障體系,加強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保障安全生產責任制在安全生產管理中重要作用的充分發揮。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制定、溝通、培訓、評審、修訂及考核等要求,適用于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

      三、術語和定義

      3.1安全生產責任制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企業的一項基本管理制度,主要指企業的各崗位人員對安全生產所負責的工作和應承擔的責任的一種制度(以下簡稱“責任制”)。

      3.2到位標準

      在本制度中,指在安全生產過程中履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行為和活動的具體要求。

      3.3引用文件: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四、職責

      4.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負責組織制訂、簽發本企業各級責任制,對本企業領導班子成員、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2企業其他負責人負責對分管部門領導進行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4.3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負責責任制制訂的具體實施工作,以及各崗位員工的履職評估。

      4.4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企業及各部門領導責任制的編制工作及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工作。

      4.5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編制、溝通與評估。

      4.6各班(站)長負責本班組員工崗位責任制的溝通與評估。

      五、管理要求

      5.1責任制的制訂與發布

      5.1.1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根據企業安全生產需要,作出責任制制訂的決定。

      5.1.2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接受責任制制訂任務后,應在2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計劃。

      5.1.3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開展以下具體工作:

      在5個工作日內組織編制完成責任制制訂方案。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初稿的制訂工作。

      收集匯總安委會成員討論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企業領導、各部門(工段)領導責任制的修改工作。

      5.1.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根據責任制制訂方案,組織開展以下工作:

      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制訂、內部審查及員工意見征求工作。

      依據內部審查結果及員工建議,于5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本部門員工崗位責任制的修改工作,并上報安全環保辦公室。

      5.1.5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應包括:

      安全生產職責;

      到位標準;

      權限與義務。

      5.1.6各崗位人員的安全生產到位標準應包括:

      貫徹、落實政策法規的行動;

      組織,參加的安全生產活動;

      執行安全生產的巡視,檢查;

      參與風險評估研究;

      參與體系的內審;

      對評估發現問題的處置;

      對糾正行為的.實施進行回顧;

      參加應急演練與救援;

      參與安全事故調查;

      對安全生產風險管理體系進行回顧;

      日常事務包括與相關方溝通安全生產問題。

      5.1.7安全環保辦公室負責人應組織收集匯總各部門(工段)崗位人員的責任制后,應在20個工作日內完成組織評審及修改,并傳送公司行政人事部。

      5.1.8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0個工作日內組織完成責任制的復審及修改工作,并提交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

      5.1.9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20個工作日內組織企業安委會成員對責任制進行審定、簽發。

      5.1.10審定后的責任制,應交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組織在5個工作日內以文件形式進行發布。

      5.2責任制的溝通

      5.2.1責任制溝通應遵循逐級溝通的原則。

      5.2.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副職、分管部門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3企業分管副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分管部門(工段)的負責人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干部,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4各部門(工段)負責人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部門分管副職、專責、班(站)長進行責任制的溝通。特別關注新提拔的中層副職、專責、班長,確保其理解并接受。

      5.2.5班長應在5個工作日內對本班組人員進行責任制溝通。特別關注新上崗、轉崗的員工,確保每個員工理解、接受并履行其責任制。

      5.2.6各崗位人員均應熟悉并理解自己的安全生產職責,有疑問時逐級向上反饋,上級應做好溝通和解釋。各級人員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

      5.3責任制的培訓

      5.3.1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應納入部門級安全教育。

      5.3.2安全生產責任制培訓至少每年進行一次,由部門自行組織。

      5.3.3安全環保辦負責對各部室責任制培訓情況進行監督、考核。

      5.4責任制的執行與評估

      5.4.1各崗位人員應嚴格按崗位責任制履行崗位職責。

      5.4.2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每年應對企業分管副職、分管部門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3企業分管副職每年應對分管部門(工段)負責人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履職評估情況通知行政人事部。

      5.4.4部門(工段)負責人每年應對分管副職、部門專責、班長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匯總本部門各崗位履職情況報送行政人事部。

      5.4.5班長每年應對班組員工的責任制履職情況進行評估,并將評估情況報送部門負責人。

      5.4.6各級崗位責任制的評估結果,應向當事人進行反饋。

      5.5責任制的修訂

      5.5.1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每年應結合崗位需求及履職評估情況,對企業各崗位的責任制進行回顧,對發現的問題或不足,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進行糾正或更新。

      5.5.2當部門或崗位職責發生變化時,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應在1個月內,向企業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提出責任制修訂建議,并按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流程組織修訂和更新。

      5.6責任制的考核

      5.6.1安全環保辦公室結合崗位履職評估情況對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考核參照公司年度《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考核管理制度》執行。

      5.6.2各級崗位責任制的溝通應做好記錄,記錄至少保存3年。

      六、相關記錄

      6.1《安全生產檢查考核表》

      6.2《安全績效考核表》

      6.3《培訓記錄》

      6.4《文件評審表》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確保企業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規范企業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以明確各級領導和各部門在安全生產工作中的責任和義務。

      二、范圍

      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管理。

      三、制定程序

      1.確定安全生產委員會,并成立相應的安全生產工作小組。

      2.收集、整理相關法律法規及公司內部政策規定,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3.會議審議并通過,報批公司領導正式印發執行。

      四、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1.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命名: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范圍:適用于公司內所有經營活動的安全生產工作。

      3.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目的:規范企業安全管理體系,確保員工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提高工作效率。

      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內容:

      1)公司領導必須確立安全生產工作的最高責任者,領導配合落實安全生產各項措施。

      2)各部門應當結合自身特點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明確安全生產工作的責任主體和各自的職責。

      3)各員工應當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積極發現并上報安全生產隱患。

      5.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責任主體:

      1)公司領導層對于企業整體安全事項,負責領導和決策

      2)各部門的經理、主管負責本部門內的安全事務。

      3)員工各自負責本職工作安全事項。

      6.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執行程序:

      1)企業領導要高度重視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投入足夠資源,建設安全管理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2)部門分管領導為本部門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并組織實施。

      3)員工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積極發現并上報安全生產隱患。

      7.安全生產責任追究:

      1)對于未能認真執行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度的員工,將依據企業規章制度進行懲罰。

      2)對于發生安全生產事故的責任單位或個人,將依據《安全生產法》等有關法律進行懲罰。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8

      1 目的

      為切實進一步深化安全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加大對安全生產的考核執行力度,充分發揮安全考核對安全生產的促進作用,現結合集團安全考核的總模式和相關內容、標準,特建立安全責任目標三級考核運行模式,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2考核對象

      公司全員(除經理層領導)。

      3考核責任范圍

      按本崗位工作職責所確定的安全目標、安全控制指標、安全管理主要職責三大項進行考核。

      4安全考核職責及分工

      4.1公司經理層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總經理制定,由行政副總監督、綜合辦公室執行考核。

      4.2部門負責人(含部門副職)的責任書由公司分管安全經理制定、簽訂并實施考核;

      4.3部門下屬崗位(含主任、班組長、行政常白班人員)的責任書由部門安環科負責制定,與部門責任人簽訂,由部門責任人和部門安環科實施考核;

      4.4班組級以下的崗位操作工的目標責任書由部門安環科制定,與本班組長簽訂,由安全科與班組長、部門責任人會同實施考核。

      5目標責任書的管理

      5.1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基本模式全員統一,由制定者根據本崗位實際按責任崗位、責任范圍、責任期限、事故責任指標、安全工作履職指標、安全工作主要職責等內容具體細化、逐級分解。

      5.2各級安全目標責任書制定后,交分管安全經理審定后予以簽定,對不符合的或與本崗位安全職責不相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督促返回予以補充和完善,直至合格為止。

      5.3所有《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定,一律在當年3月1日以前全部完成,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式2份,責任人1份,考核人與部門責任人1份用于考核執行、考核跟蹤檢查使用;

      5.4安全目標責任書在考核運行過程中,如果目標執行崗位人員或職位發生變動,若是部門負責人的,則由分管安全經理負責重新制定和簽訂,其他則由各級負責人重新制定和簽訂。同第三大條執行。

      6考核標準

      6.1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考核

      凡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單位一票否決,全員取消事故發生當月全部安全考核獎,并按事故調查處理報告追究其法律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同時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的班組和部門一律取年度先進班組和先進部門的評選資格。

      6.2一般輕傷事故的考核

      因事故造成住院產生的事故費用在20xx元及以下,或者休假3天以內的,取消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和車間負責人(含副職)當月的全部安全考核獎,同時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車間負責人(含副職)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先進班組、先進車間的評選資格。

      6.3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全部按本崗位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表中所確定的扣分標準比照進行考核。

      6.4凡沒有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的一律不得計發安全考核獎,事故指標考核仍按本考核辦法執行,安全獎從安全目標責任書簽定之日起進行相應的考核后計發。

      6.5在考核過程中,如因被考核人不配合考核的,致使考核無法進行的;一經查實,取消被考核人當月所有安全獎連續二次及以上的同時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先進班組、車間、部門的評選資格。

      6.6當月考核(除事故指標以經濟形式直接考核外)分數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不扣當月安全考核獎,分數在60--70分(含60分)者,以100分為標準,差一分按照2元標準進行處罰,季度考核,季度兌現;分數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全月安全考核獎。連續兩次,取消半年、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和先進班組的評選資格。

      7考核過程操作流程

      考核執行流程:考核執行者按照考核確定的時間組織人員→到被考核部門與目標執行者一起→對照考核表檢查執行效果→被考核部門執行者提供記錄和臺帳→逐一比照→逐條評定→分別寫出考核評價結果→確定出扣分額度→交目標執行者簽字確認→報相關領導審查簽字→予以公布→建立考核臺帳。

      8考核紀律規定

      考核執行時間為每季度末月的20號起至月末終結,考核應按時,依據要準確充分,考核結果要真實可靠,考核檔案要健全明晰有連貫性和延續性,考核結果要嚴格逗硬兌現,嚴禁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9、運行控制

      本辦法具體由安環企管處負責推動并嚴格落實,并列入安環企管處相關負責人的目標考核。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9

      安全生產責任制度是公司對各個部門、各類人員至每個職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范圍內,對安全生產工作應負責任的制度。

      公司已根據各個部門、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范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使責任制的.落實,做到時時處處的安全生產工作都有人切實負責,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1)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制定。

      (2)本辦法適用于公司各個部門、各類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3)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4)各部門、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并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開始生效。

      (5)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公司經理負責對公司各部門、各類人員、工程項目經理考核;工程項目經理負責對項目部各個部門、各類人員、作業班組長考核;作業班組長負責對本班組工人進行考核。

      (6)安全生產責任考核采用日常考核與安全檢查同時進行,公司每季、分公司每月、工程項目每周、班組每天進行。考核結果實行逐級審查,逐級上報。

      (7)每次考核結果作為公司評優、晉升、獎金評定、降級、處分等重要參考依據。考核共分三個等級、即: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對于部門考核,部門內每次考核全部人員稱職,該部門為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30%人基本稱職,70%人稱職該部門為基本稱職;部門內每次考核有50%不稱職,該部門為不稱職。每次考核均應填寫考核統計表。

      (8)獎罰

      a。年度內每次考核都稱職的部門、個人都可以入圍先進單位、先進個人評比,職務晉升,獎金等級的評定。

      b。第一次考核基本稱職的部門和個人,公司除對此進行批評教育外,并要求限期達到稱職。到期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和個人進行罰款(部門領導罰款500元,部門內不稱職的每人罰款300元),并提出警告處分。

      c。第三次考核仍然不稱職的部門領導,個人視情節輕重給予撤職、調換崗位、降級使用、扣發全年獎金或加倍罰款。

      (9)由于責任過失造成傷亡事故或重大經濟損失者,除追究其個人責任和經濟處罰外,直到追究刑事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0

      第一條根據《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的規定,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考核內容

      1、各級各部門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

      2、職工因工傷亡控制指標(按項目部年度管理目標要求)。

      3、現場安全達標率目標(合格率100%;優良率按公司要求)。

      4、創建文明工地目標(按公司管理目標要求)。

      第三條考核辦法

      1、實行逐級考核的辦法,項目部領導接受公司考核;項目部領導對所屬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2、各級要制定具體考核辦法,考核成績和各級領導及管理人員工作業績掛鉤,列入各項工作考核的主要內容。

      3、考核結果做為年終經濟兌現和評定先進,實行獎罰的主要依據之一。

      第四條凡在安全生產中成績突出,具備下列條件之一的部門和個人,項目部給予表彰,記功,發放一次性資金,授予榮譽稱號等獎勵。

      (一)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在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顯著成績的。

      (二)在勞動保護安全生產方面有較大發明、技術改進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議的。

      (三)防止和避免了重大傷亡事故,或在事故搶救中有功的。

      第五條創優爭先,在文明施工中做出顯著成績,獲得上級單位通報表揚的,項目部視情況予以現金獎勵。

      第六條對于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員,給予處分。

      (一)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造成事故的;

      (二)玩忽職守,違反安全生產責任制,造成事故的;

      (三)發現險情,既不采取防范措施又不及時報告,而發生事故的;

      (四)存在事故隱患不執行上級和安全部門限期整改的要求,造成事故的。

      (五)發生事故后,不積極組織搶救;不吸取教訓采取措施,致使同類事故重復發生的。

      第七條經濟處罰的規定

      (一)施工設施缺少防護設施及存在事故隱患。

      1、所管施工區域內生產、施工設備、設施,沒有安全防護設施或防護有嚴重缺陷者,不得安裝或運行,對于確定安裝使用防護有嚴重缺陷的設備、設施的責任者和隨意確定拆毀安全防護設施的責任者,罰款100―200元。

      2、存在重大事故隱患,逾期不解決的,對工地區域負責人罰款300―500元。

      3、存有事故隱患,雖然在接到《事故隱患通知書》后對事故進行了整改,但整改不徹底或《事故隱患回執》逾期不反饋的,對工地區域負責人罰款100―200元。

      4、被罰者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由個人承擔。

      (二)現場管理及檢查

      1、職工進入施工現場赤腳,穿拖鞋,不戴安全帽,電氣人員不穿絕緣鞋,女工不戴工作帽,高處作業不掛安全帶等違紀者,每人罰款10元。

      2、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者罰款20元,不持證上崗者罰款10元。

      3、塔吊、施工電梯、龍門架、井字架、腳手架、安全網等的搭設沒有安全技術交底,上述設施,設備投放使用前未經驗收和辦理驗收手續,對有關人員處以每人50―200元罰款。

      4、對于違章指揮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對于違章操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10―50元。

      5、對于無視安全檢查,妨礙安全人員工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20―200元。

      6、對于施工現場混亂,材料浪費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工地,罰工區負責人50―200元罰款。

      7、項目部內部檢查中對達不到《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中合格等級工地,處以工地負責人50―200元罰款。

      8、違反以上多項規定的單位和個人按各項規定合并處罰。

      (四)工傷事故

      1、所管工區內發生輕傷事故,每輕傷一人次罰事故部門50―500元,主管技術員罰當月工資10―30%。

      2、所管工區發生重傷事故,每重傷一人次罰事故班組3000―5000元,事故責任者不論是傷者本人或他人,一律扣罰月工資的`10―30%。

      3、發生事故拖延報告,隱瞞不報,謊報以及故意破壞事故現場的責任者,罰款50―500元,情節嚴重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四)設備事故和隱患

      1、對私自拆毀安全設施造成事故隱患者,根據情節輕重處以50―500元罰款。

      2、對于發生機械設備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1―10%罰款(不少于100元)。

      3、發生與外單位無關的交通事故,對事故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5―10%的罰款。

      (五)火災事故及隱患

      1、火災隱患

      (1)火災隱患要求限期整改,逾期不改者,每項按10元處罰責任人員。

      (2)重大隱患要求限期消除,逾期不改者,對責任人員處以100―500元罰款。

      (3)違反消防規定不聽勸阻者,給予適當罰款。

      2、火警

      對于火警損失折款不足百元責任者,處以10元罰款,并給予批評教育。

      (1)對火災損失折款100―5000元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費10%的罰款。

      (2)對于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萬元以下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處以直接經濟損失20%的罰款。

      (3)對于直接經濟損失在萬元及萬元以上的火災事故的責任者,報公安機關依法懲處。

      (4)對因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一年內連續發生以上火災的責任者,要加倍處罰。

      (5)消防器材、設備因管理不善和挪做他用的責任者,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適當罰款,影響滅火行動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者,要嚴肅處理。

      (6)對造成既有人身傷亡又有經濟損失的事故責任者按本條有關規定合并處罰。

      第八條對有下列情節之一的有關人員加倍罰款。

      1、對于違章操作,經檢查人提出后,仍堅持不改造成事故者。

      2、對于違章指揮造成事故者。

      3、發生事故后,隱瞞或謊報事故情況,破壞現場,妨礙事故調查者。

      4、所管施工區域發生傷亡事故,不認真吸取教訓,采取措施,在一年內又重復發生類似事故。

      5、接到“停工通知書”后,逾期不解決而發生傷亡事故者。

      第九條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而造成的事故,單位和個人免予處罰。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1

      1、目的

      為切實進一步深化安全目標責任考核機制,加大對安全生產的考核執行力度,充分發揮安全考核對安全生產的促進作用,現結合集團安全考核的總模式和相關內容、標準,特建立安全責任目標三級考核運行模式,制定本考核管理制度。

      2、考核對象

      公司全員(除經理層領導)。

      3、考核責任范圍

      按本崗位工作職責所確定的安全目標、安全控制指標、安全管理主要職責三大項進行考核。

      4、安全考核職責及分工

      4。1公司經理層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總經理制定,由行政副總監督、綜合辦公室執行考核。

      4。2部門負責人(含部門副職)的責任書由公司分管安全經理制定、簽訂并實施考核;

      4。3部門下屬崗位(含主任、班組長、行政常白班人員)的責任書由部門安環科負責制定,與部門責任人簽訂,由部門責任人和部門安環科實施考核;

      4。4班組級以下的崗位操作工的目標責任書由部門安環科制定,與本班組長簽訂,由安全科與班組長、部門責任人會同實施考核。

      5、目標責任書的管理

      5。1安全目標責任書的基本模式全員統一,由制定者根據本崗位實際按責任崗位、責任范圍、責任期限、事故責任指標、安全工作履職指標、安全工作主要職責等內容具體細化、逐級分解。

      5。2各級安全目標責任書制定后,交分管安全經理審定后予以簽定,對不符合的或與本崗位安全職責不相符的安全目標責任書,由安全環保部負責督促返回予以補充和完善,直至合格為止。

      5。3所有《安全目標責任書》的簽定,一律在當年3月1日以前全部完成,安全目標責任書一式2份,責任人1份,考核人與部門責任人1份用于考核執行、考核跟蹤檢查使用;

      5。4安全目標責任書在考核運行過程中,如果目標執行崗位人員或職位發生變動,若是部門負責人的,則由分管安全經理負責重新制定和簽訂,其他則由各級負責人重新制定和簽訂。同第三大條執行。

      6、考核標準

      6。1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的考核

      凡發生較大及以上生產安全事故,事故單位一票否決,全員取消事故發生當月全部安全考核獎,并按事故調查處理報告追究其法律責任,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和部門負責人(含副職),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評選資格,同時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的班組和部門一律取年度先進班組和先進部門的評選資格。

      6。2一般輕傷事故的考核

      因事故造成住院產生的`事故費用在20xx元及以下,或者休假3天以內的,取消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和車間負責人(含副職)當月的全部安全考核獎,同時事故直接責任人、所屬班組長、車間負責人(含副職)一并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先進班組、先進車間的評選資格。

      6。3安全目標責任書的考核,全部按本崗位安全目標責任考核表中所確定的扣分標準比照進行考核。

      6。4凡沒有簽定安全目標責任書的一律不得計發安全考核獎,事故指標考核仍按本考核辦法執行,安全獎從安全目標責任書簽定之日起進行相應的考核后計發。

      6。5在考核過程中,如因被考核人不配合考核的,致使考核無法進行的;一經查實,取消被考核人當月所有安全獎連續二次及以上的同時取消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先進班組、車間、部門的評選資格。

      6。6當月考核(除事故指標以經濟形式直接考核外)分數在70分(含70分)以上者,不扣當月安全考核獎,分數在60——70分(含60分)者,以100分為標準,差一分按照2元標準進行處罰,季度考核,季度兌現;分數在60分以下者,取消全月安全考核獎。連續兩次,取消半年、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個人和先進班組的評選資格。

      7、考核過程操作流程

      考核執行流程:考核執行者按照考核確定的時間組織人員→到被考核部門與目標執行者一起→對照考核表檢查執行效果→被考核部門執行者提供記錄和臺帳→逐一比照→逐條評定→分別寫出考核評價結果→確定出扣分額度→交目標執行者簽字確認→報相關領導審查簽字→予以公布→建立考核臺帳。

      8、考核紀律規定

      考核執行時間為每季度末月的20號起至月末終結,考核應按時,依據要準確充分,考核結果要真實可靠,考核檔案要健全明晰有連貫性和延續性,考核結果要嚴格逗硬兌現,嚴禁弄虛作假,敷衍了事。

      9、運行控制

      本辦法具體由安環企管處負責推動并嚴格落實,并列入安環企管處相關負責人的目標考核。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2

      (一)積極參加安全技術培訓,努力學習有關職業安全衛生知識和技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護能力。

      (二)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工藝規程、勞動紀律和職業安全衛生規章制度,不違章、違規,不冒險蠻干,確保自身和他人安全。

      (三)發現他人違章作業和冒險蠻干應及時勸阻、糾正,勸阻、糾正無效時應及時報告;有權拒絕不符合或違反安全規定指揮及安排。

      (四)按規定正確使用個人勞動保護用品。

      (五)搞好整潔文明生產,發現生產區域事故隱患,及時向上反映,并積極參加整改。愛護職業安全衛生設備、設施和用具,不得擅自拆除安全防護裝置和設施。

      (六)在執行交接班制度時,同時交接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事宜。

      (七)多人作業要服從統一安排,聽從指揮,遵守安全操作規程,為他人著想。

      (八)對在生產(工作)過程中因違章而導致事故的.后果負責。

      (九)積極參加競賽、檢查、評比、講座、革新及事故分析等各種安全活動。服從班組長和職業安全衛生管理人員的指導,積極關心職業安全衛生工作,主動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建議。

      (十)發生事故和危險時,應立即報警,采取有效的應急措施,防止事態擴大,并設法及時搶救受傷人員。同時盡快向領導報告,做好事故現場的保護工作。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3

      1目的

      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防護能力,減少傷亡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順利進行。

      2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下屬生產單位。

      3安全生產教育

      3.1每年由生產單位自行組織對員工專門進行一次安全知識培訓。

      3.2特種作業人員必須通過專業技術培訓,并取得崗位操作證后,方可上崗。

      3.3新進公司的員工必須接受安全培訓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崗。

      3.4安全教育培訓主要內容是: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等。

      3.5生產單位必須建立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檔案。沒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訓的員工,不得在生產現場從事作業或管理活動。

      3.6公司辦公室對生產單位安全教育培訓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沒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規定的,將追究單位負責人的責任。

      4安全管理小組

      4.1生產單位必須成立安全管理小組,單位負責人任小組組長。

      4.2安全管理小組職責:

      4.2.1對各本單位的安全工作進行檢查、評價。

      4.2.2落實公司有關安全管理的各項制度、措施。

      4.2.3有權對有關安全措施及有關安全管理的制度進行審定。

      4.2.4組織召開安全工作會議,對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進行采取處理措施。

      5安全生產檢查

      5.1按國家和地方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標準和公司安全規章制度、規范、操作規程進行。

      5.2定期檢查:每月組織一次安全大檢查,由安全管理小組組長主持,安全管理小組成員參加。

      5.3經常性檢查

      5.3.1班組進行班前、班后崗位安全檢查。

      5.3.2安全員及各班組兼職安全人員進行巡回檢查。

      5.3.3各級管理人員在檢查生產的同時檢查安全。

      5.4自檢、互檢、交接檢

      5.4.1自檢:班組作業前、后對自身的作業環境和工作程序進行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5.4.2互檢:交叉作業時,班組之間相互檢查監督,共同遵章守紀。

      5.4.3交接檢:上道工序完成的設施移交下道工序前,由上道工序班組進行自檢明確人無誤時方能移交下道工序班組;下道工序班組在使用前,應同上道工序班組共同進行安全檢查驗收,確認無誤后,下道工序班組方可使用。

      5.5發現隱患的部位,可視問題的嚴重程度簽發隱患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

      5.6定期檢查及專項檢查要有檢查記錄,并對整改情況進行檢查驗證。

      6安全管理

      6.1下列能夠引起人身及火災、爆炸事故的直接因素,都必須列入管理對象:

      6.1.1各類機械設備,手動、電動工具,電路、電力設施,堆置物、建筑物,油庫、倉庫等。

      6.1.2易爆炸物,如鍋爐、壓力容器、火藥、炸藥等。

      6.1.3強酸、強堿及亞硝酸鈉等有腐蝕、有毒有害的化學物質。

      6.1.4與地面位置相差較大的作業如登高、高溫、熱蒸汽、超低溫物體等。

      6.2重點部位的管理

      6.2.1要求對存有危險作業部位(工段)、不安全狀態(因素)和國家、行業有規定的防范對象進行掛牌警示、作安全標志、劃重點防護區或安全警戒區,并建立重點部位檔案。

      6.2.2重點防護區、警戒區內不得從事以下活動:

      a)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存放雜物、施工、攜帶火種。

      b)在警戒區域附近實施明火作業或爆破作業前,必須通知安全員,做好安全防護工作后才能進行。

      c)機動車輛在警戒區域不得超速行駛與停留,人員不得在警戒線內逗留;

      d)警戒區域內,未經分管領導允許并由專門人員陪同不得到現場參觀。

      6.2.3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移動、摘除警示和安全標記。

      6.3個人及設備的管理

      6.3.1生產個人有接受安全知識培訓和教育的義務。

      6.3.2生產個人應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管理,遵守有關設備及工藝的安全操作規程和有毒、有害物等的管理規定。

      6.3.3生產個人應做好個人安全防護措施,特種作業必須持證上崗。

      6.3.4設備管理部門應制定設備技術操作規程,并確保這些操作規程得到有效實施和執行。

      6.3.5設備管理及使用部門應制定對機械設備的定期維護、保養和檢修制度,檢修應包括影響設備及安全的所有部位、部件、各種儀器儀表等。

      6.3.6對設備的檢修情況應形成記錄,存檔備查。

      6.4消防安全

      6.4.1對存有火災隱患的地點、部位、場所,必須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確責任,設置防火標志或標語,并配備消防器材、器具。

      6.4.2應建立明火作業及安全用電制度。電器線路除專業人員外其他人嚴禁亂搭亂接。從事電氣焊、烘烤作業時,應做好周圍的防護措施。

      6.4.3使用、貯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應按其性能安全使用、貯存,并嚴格管理。

      6.4.4所有倉庫內貯存物品應分類、分垛、分堆存放并留出間隔和通道,庫內必須保持清潔,倉庫內嚴禁吸煙,嚴禁使用明火。

      6.4.5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要責任到人,經常檢查、維修和保養,保證完整、性能良好。

      6.4.6水防器材應每一年、干粉滅火器每半年進行一次質量標準檢查,并做好記錄。

      6.4.7消防器材應按規定放置,除檢驗救災用于滅火外,嚴禁亂動、挪作他用。

      6.4.8生產單位負責對本單位所有消防器材的管理、維護、檢查、保養。

      7班前安全活動制度

      7.1全體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國家政策、法令、遵守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加強組織紀律性,服從管理。

      7.2班前班組長要對員工進行安全思想和安全知識教育,加強自我安全保護意識和對他人人身安全的防護意識。

      7.3各班組長根據員工身體狀況分配生產任務。特種作業人員生病不得從事特種作業。

      7.4作業人員有權拒絕執行違章指揮命令。

      7.5嚴禁不了解本工種安全操作規程的員工和未持證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進入生產現場作業。

      7.6進入現場作業必須執行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遵守安全操作規程,聽從指揮,杜絕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行為。

      8安全責任目標管理

      8.1生產單位必須與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按責任中安全管理目標,細化分解,并于各部門及生產車間簽訂安全目標責任書。

      8.2安全目標責任書必須明確事故指標、安全指標和安全生產達到的標準,及獎罰硬指標。

      9安全管理考核

      9.1為確保安全生產無事故,生產現場達到安全文明衛生標準,按安全管理目標對生產單位管理人員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

      9.2考核成績納入個人工作業績并與個人工資掛鉤。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管理制度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目的。為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障員工人身和企業財產的安全,根據相關規定,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安全生產管理原則。安全生產管理,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管生產必須管安全,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

      第三條本制度由公司安全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解釋,適用于公司所有部門和職員。

      第二章安全生產責任制

      第四條不斷建立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級、各類人員應負的崗位責任。

      第五條企業安全生產委員會是企業安全生產的組織領導機構,由企業領導和有關部門的主要負責人組成,其日常事務由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處理。安全生產委員會的主要職責是全面負責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研究制訂安全生產技術措施和勞動保護計劃,實施安全生產檢查和監督,調查處理安全事故等工作。

      第六條企業總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六條。

      1、遵守國家、省、市和管理區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本企業的安全生產、勞動保護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3、總經理的任期目標要有安全生產內容,把安全管理納入企業管理工作計劃。每年應從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提取一定的安全技術改造資金,用于安全項目。

      4、積極改善勞動條件,消除事故隱患,使生產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工業衛生要求。

      5、負責對本企業發生的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分析和處理,認真落實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6、結合本企業的生產技術特點,組織有關安全管理人員制定各種安全管理制度,相關制度主要包括:職工安全生產守則、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制度、安全生產檢查制度、安全生產獎懲制度、工傷事故管理制度、化學物品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檔案(包括職工安全教育檔案、事故檔案、設備檔案、事故隱患整改檔案等)管理制度等。

      第七條各部門經理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包括以下九條。

      1、組織、指導、督促本部門遵守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

      2、制訂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生產計劃,并組織落實。

      3、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合理安排本部門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4、定期召開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會議。

      5、組織本部門開展安全生產宣傳教育活動。

      6、建立本部門安全責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獎懲等制度以及各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并督促實施。

      7、組織安全檢查,定期巡查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狀況并督促部門對存在的隱患進行整改。

      8、協助和參與企業職工傷亡事故的登記、統計、報告、調查、分析和處理工作。

      9、定期向安全生產負責人反映和匯報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完成安全生產任務。

      第八條公司基層員工所承擔的安全生產職責共包括以下四條。

      1、積極參加企業組織的安全生產知識的學習活動,增強安全生產觀念和意識。

      2、嚴格按照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勞動紀律和企業的規章制度。

      3、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

      4、及時向企業有關負責人反映安全生產中存在的問題。

      第三章安全生產目標管理

      第九條企業以追求“零事故”為目標,具體項目包括以下六條。

      1、不發生人身重傷及以上事故。

      2、不發生有責任的電網事故。

      3、不發生重大設備事故,重大火災事故。

      4、不發生生產性重大交通事故。

      5、無對社會造成嚴重影響的事故,無“五誤”事故及人員責任事故。

      6、不發生因違反調度紀律而造成的事故。

      第十條為實現上述安全生產目標,企業實行三級管理體制。各級的'管理目標如下所示。

      1、公司不發生人身重傷,杜絕人身死亡和重大設備損壞。

      2、部門控制一類障礙和人身輕傷,不發生重傷和責任事故,杜絕違章指揮和負同等責任以上的重大交通事故。

      3、生產班組控制異常,不發生障礙和輕傷,杜絕一切違章作業。

      第四章安全教育與培訓

      第十一條本企業總經理、部門經理以及各安全負責人必須接受相關的安全培訓教育。

      第十二條本企業新招員工上崗前必須進行車間、班組安全知識教育。員工在企業內調換工作崗位或離崗半年以上重新上崗者,應進行相應的車間或班組安全教育。

      第十三條企業必須對全體職工進行安全培訓教育,應將安全生產法規、安全操作規程、勞動紀律作為安全教育的重要內容。

      第十四條對從事鍋爐、壓力容器、電梯、電氣、起重、焊接、車輛駕駛、桿線作業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進行專業安全技術培訓,經有關部門嚴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證(執照)后,才能獨立操作。對特殊工種的在崗人員,必須進行經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五條各類安全教育合格證按規定復審,逾期不復審,合格證無效。其特種作業人員的操作資格證書,每兩年由發證單位復審一次。

      第五章安全生產活動

      第十六條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在每月月末主持召開一次安全分析會,總結本月安全生產情況,分析事故教訓及安全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環節,研究采取預防事故的對策,提出下月安全生產工作的重點及要求。

      第十七條各部門每月初,根據公司安全生產要求,由各部門自行組織安排開展一天的安全生產日活動。

      第十八條各班組每星期一安排本周的安全生產活動,時間不少于半小時,活動內容主要總結上周本班組安全生產情況和執行各項規程制度情況,通報忽視安全的現象以及近段時間下發的各類事故,傳達領導指示和會議紀要等。同時,針對本周即將進行的主要工作,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及要求。

      第十九條積極開展“職業健康安全管理體系”認證工作。結合實際綜合應用“安全性評價”,“危險點分析”等方法,對企業和工作現場的安全狀況進行科學分析,風險評價,找出薄弱環節和事故隱患,及時采取防范措施。第六章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條企業必須建立和健全安全生產檢查制度。部門安全生產檢查每月一次,班組安全生產檢查每周一次。

      第二十一條企業應組織生產崗位檢查、日常安全檢查、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

      第二十二條生產崗位安全檢查,主要由職工每天操作前,對自己操作的設備或者將要進行的工作進行自檢,確認安全可靠后再進行操作。內容如下。

      1、設備的安全狀態是否完好,安全防護裝置是否有效。

      2、規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實。

      3、所用的設備、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規定。

      4、作業場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規范。

      5、個人防護用品、用具是否準備齊全、可靠。

      6、操作要領、操作規程是否明確。

      第二十三條日常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其必須深入生產現場巡視和檢查安全生產情況,檢查的主要內容包括以下幾項。

      1、是否有員工反映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2、員工是否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3、生產場所是否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4、安全通道及安全疏散門是否暢通。

      第二十四條專業性安全生產檢查,主要由企業每年對電梯、電氣設備、機械設備、危險物品、消防設施、運輸車輛、防塵防毒、防暑降溫、廚房、集體宿舍等,分別進行檢查。第七章安全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五條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應每年總結一次,由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組織評選安全生產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第二十六條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的基本條件。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遵守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2、安全生產機構健全,人員配備合理,能有效地開展工作。

      3、嚴格執行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開展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教育活動,不斷增強職工的安全意識和提高職工的自我保護能力。

      4、加強安全生產檢查,及時整改事故隱患和消除塵毒危害,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5、連續三年以上無責任性職工死亡和重傷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減少,安全生產工作成績顯著。

      第二十七條安全生產先進個人的條件。

      1、遵守安全生產各項規章制度,遵守各項操作規程,遵守勞動紀律,保障生產安全。

      2、積極學習安全生產知識,不斷提高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

      3、堅決反對違反安全生產規定的行為,糾正和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

      第二十八條對安全生產有特殊貢獻的,給予特別獎勵。

      第二十九條發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的,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部門領導人的責任。

      第三十條凡發生事故,要按有關規定報告。如有瞞報、虛報、漏報或故意延遲不報的,除責成補報外,對事故部門給予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并追究責任者的責任,對觸及法律的,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一條對事故責任人視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經濟處罰、行政處分,觸及法律的,由國家相關部門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對部門扣發工資總額的處罰,最高不超過××%;對職工個人的處罰,最高不超過一年的生產性獎金總額(不含應賠償款項),可并處行政處分。

      第三十三條由于各種意外(含人為的)因素造成人員傷亡和設備損毀,使正常生產受到破壞的情況均為本企業安全事故,安全事故可劃分為工傷事故、設備(建筑)損毀事故、交通事故三種(車輛、駕駛員、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參照本規定另行制定,并組織實施)。

      第三十四條發生的無人員傷亡生產事故,按經濟損失程度分級。

      1、一般事故:經濟損失不足500元的事故。

      2、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501元,小于3000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3001元,小于10000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經濟損失等于或大于10001元的事故。

      第三十五條發生事故的部門必須按照事故處理程序進行事故處理。

      1、事故現場人員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現場,如因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態擴大,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出標識,詳細記錄、拍照或繪制事故現場圖。

      2、立即向部門主管部門(領導)和公司辦公室報告。

      3、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辦公室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指示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輕傷或一般事故在15天內,重傷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10天內向有關部門報送《事故調查報告書》。事故調查處理過程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

      4、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5、對事故責任者作出適當的處理。

      6、以事故通報和事故分析會等形式教育職工。

      第三十六條無人員傷亡的交通事故。

      1、公司機動車輛發生交通事故后,駕駛員和有關人員必須協助交管部門進行事故調查、分析,參加事故處理。事故責任人及時向辦公室報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應即時報告。事后,需補寫“事故經過”的書面報告。肇事司機應在兩天內寫出書面報告交給部門領導。部門應在5天內將肇事司機報告隨本部門報告一并送交辦公室備案。

      2、對員工駕車肇事,應根據公安部門裁定的經濟損失數額的20%對事故責任者進行處罰,處罰款項原則上由肇事個人到財務部繳納。處罰的最高款額以不超過上年度公司人均生產性獎金總額(基數按1.0計)為限。

      3、凡未經交管部門裁決而私下協商解決賠償的事故,如公司的經濟損失超過保險公司規定免賠額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負。

      4、擅自挪用車輛辦私事而發生交通事故的,按第2款規定加倍處罰;可視情節給予扣發一年以內的獎金或并全廠通報。

      5、凡因私事經主管領導同意借用公車而發生事故的,參照第2款處理。

      6、發生事故隱瞞不報(超時限兩天屬瞞報),每次加扣當事人三個月以內的20%工資。

      7、開“帶病車”,或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或未經行政部門批準駕駛公司車輛的人駕駛,每次扣兩個月10%的工資。第三十七條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關方面對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責任者的處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見時,人力資源部有權提出結論性意見,交由單位及主管部門處理。

      第三十八條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法的,追究刑事責任。

      第三十九條各級部門領導或有關干部、職工在其職責范圍內,不履行或不正確履行自己應盡的職責,有如下行為之一并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職守論處。

      1、不執行有關規章制度、條例、規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2、對可能造成重大傷亡的險情和隱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采取不力的。

      3、不接受主管部門的管理和監督,不聽取合理意見,主觀武斷,不顧他人安危,強令他人違章作業的。

      4、對安全生產工作漫不經心,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5、對安全生產不檢查、不督促、不指導,放任自流的。

      6、延誤裝、修安全防護設備或不裝、修安全防護設備的。

      7、違反操作規程冒險作業或擅離崗位或對作業漫不經心的。

      8、擅自移動動有“危險禁動”標志的設備、機器、開關、電閘、信號等。

      9、不服指揮和勸告,進行違章作業的。

      10、工作組織或單項作業組織有嚴重錯誤的。第八章附則

      第四十條本制度由公司辦公室負責制定、修訂、完善和廢止,交總經理審批后生效。

      第四十一條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關制度、規定等若有與本制度相抵觸的,按本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4

      為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具體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核規定:

      一、檢查考核小組:

      組長:

      組員:

      二、考核時間:

      1、項目目標:每月考核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數不限

      三、考核內容:

      具體的'目標措施實施情況及實際操作能力及時間完成能力;是否完成目標并在規范、規程允許范圍內;遵章守紀情況。

      四、考核辦法:

      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計劃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核測試。

      五、獎罰辦法:

      嚴格按規定對完成目標的獎勵每人次200元,對未完成目標計劃,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核總評價:

      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情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利完成。

    安全生產責任管理制度15

      (一)負責修改完善部門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發現工藝不合理可能引起安全生產事故或職業危害時,應及時通知工藝管理部門修改。

      (二)在審查或執行工藝文件時,發現使用的有毒材輔料可以用無毒或低毒材輔料替代時,應及時通知有關技術人員修改工藝文件。

      (三)負責監督檢查操作人員嚴格執行工藝規程,發現有違反工藝紀律的`行為應及時制止糾正。

      (四)負責收集一線工人對改善工藝、改善操作、改善現場、改善設備、改善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及時匯總上報部門領導或有關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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