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康管理制度

    時間:2025-11-21 09:13:06 好文 我要投稿

    健康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當下社會,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對社會經濟、科學技術、文化教育事業的發展,對社會公共秩序的維護,有著十分重要的作用。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健康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健康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健康管理制度1

      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制度

      1 、目的明確公司范圍內各職能部門和各級人員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應做的事情和應負的責任。

      2、范圍適用于公司范圍內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職責管理工作。

      3、職責

      3.1、公司總經理批準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2 、公司安全監察部負責編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3 、公司人力資源部參加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的編制。

      3.4 、分公司經理根據機構設置負責劃分項目分公司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3.5 、各部門負責制定未列入本職責范圍本部門各崗位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職責。

      4 、 資源需求各級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5 、工作流程

      5.1 、總則

      5.1.1 、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必須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國家、行業有關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把尊重人、關心人、愛護人作為公司經營理念,不斷完善職業健康安全條件,規范職工安全行為,在確保從業人員職業健康安全、保障國家和投資者的財產免遭損失的前提下開展工作。

      5.1.2 、公司實行以各級行政正職為安全第一責任人的各級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和“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和監督體系,推行逐層簽訂安全責任書制度,做到在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施工工作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考核、總結安全工作(以下簡稱“五同時”)。

      5.1.3 、各級副職和各職能部門應在各自主管業務范圍內對健康安全和環境工作負責。

      5.1.4 、必須貫徹“四不放過”的原則,發生事故后,應立即進行調查分析。調查分析事故必須實事求是,尊重科學,嚴肅認真,做到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應受教育者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受到處罰不放過。

      5.1.5、 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核心,黨、政、工、團組織主要負責人,以及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各專業公司和有關職能部門行政正職參加的安全生產委員會,作為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最高機構,負責決策和協調全公司安全生產的重大問題。安全監察部為安全生產委員會的辦事機構,統一歸口管理全公司安全監察工作。項目分公司和專業公司成立相應的組織。各級、各部門密切配合,圍繞著統一的部署,共同做好安全工作。

      5.1.6 、項目分公司經理應根據分公司機構設置和分工、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分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的安全職責。對未設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項目,由專業公司經理根據人員分工和本職責的有關規定確定其安全職責。專業公司經理對下屬有關人員的職責可根據其崗位職責和本職責的規定作調整。

      5.1.7、 本制度未制訂安全職責的崗位,由所屬部門制定,使每個崗位都有明確的安全職責,做到各負其責。

      5.2、 各級與各部門的安全職責

      5.2.1、 公司總經理職責

      5.2.1.1、 負責建立健全并貫徹落實公司各級領導和各職能部門安全生產責任制,督促和組織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完善;

      5.2.1.2、 負責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和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1.3、 批閱上級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1.4 、主持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工作,直接領導公司安全監察部門,并對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監察機構的建立健全負責;

      5.2.1.5、 審批公司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計劃,并組織實施,對全公司安全生產工作和安全生產目標負全面責任。參加或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部署安全工作。

      5.2.1.6、 保證安全生產所需資金的投入,審批公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1.7 、確保公司及所屬單位安全專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做到對安全工作嚴格獎懲;

      5.2.1.8、 組織并主持公司安全大檢查,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中存在的問題;

      5.2.1.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參加或組織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對事故責任者處理意見的落實。審批“重傷事故調查報告書”;

      5.2.1.10、 組織或委托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1.11、在向職代會報告的同時報告安全生產工作,主動接受員工和員工代表在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監督和建議。

      5.2.2 、公司黨委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1、 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貫穿于思想政治教育之中,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關于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職業健康安全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2 、把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列入黨委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充分發揮黨、工、團組織在安全生產中的保證和監督作用,密切配合行政共同搞好安全工作;

      5.2.2.3、 負責建立和完善企業安全文化,部署安全思想教育內容,領導黨群組織和政工部門,緊密圍繞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開展安全思想教育、職業道德教育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2.4 、在干部考核、選拔及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 、經常深入現場,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領導和指導基層黨群組織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6 、責成紀檢部門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 、公司生產副總經理職責

      5.2.3.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的管理,受安全第一責任人委托主持公司安全工作例會,聽取安全情況的匯報,分析安全形勢,掌握并及時研究解決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負責在公司的工程協調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工作;

      5.2.3.2 、負責組織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3.3 、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下屬單位對隱患的整改,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3.4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3.5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督促下屬部門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3.6 、對沒有成立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在與分包單位簽訂承發包合同前,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業績的審查;

      5.2.3.7 、組織或協助總經理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4 、公司經營副總經理職責

      5.2.4.1、 對分管部門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4.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4.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要求和獎懲規定。

      5.2.4.4 、負責組織實施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

      5.2.4.5 、負責落實公司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4.6 、督促公司有關部門及下屬單位安全獎勵基金的建立和使用。

      5.2.4.7 、督促分管部門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實施整改措施,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4.8 、督促分管部門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并督促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4.9 、負責審批勞動防護用品、營養津貼的發放標準。督促及時采購發放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 、后勤多經副總經理職責

      5.2.5.1 、對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負責多經單位安全監督機構的建立健全。

      5.2.5.2 、負責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建立健全各級、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并定期組織檢查執行情況。

      5.2.5.3 、批閱有關多經單位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5.4 、負責組織并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的安全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方案,及時消除事故隱患。

      5.2.5.5 、主持多經單位的安全工作會議。

      5.2.5.6 、審批多經單位年度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

      5.2.5.7 、負責組織、督促及時采購、發放職工勞動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品。

      5.2.5.8 、主持分管部門和多經單位發生的重傷及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6 、紀委書記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督促各級黨員干部和各有關職能部門履行自己的安全職責;負責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落實到干部考核工作中去 .按照規定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并對由于違紀而造成事故的責任人提出處理意見,督促制訂整改措施;凡因領導干部瀆職、失職、對安全生產領導不力、上級的安全生產措施得不到落實、領導干部違章指揮、安全生產秩序混亂等原因造成事故時,要追究有關領導責任。

      5.2.7、 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7.1、 協助總經理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保證體系,健全公司技術管理和技術監督體系,并使之有效、有序運行;

      5.2.7.2、 負責建立健全各級各部門的安全生產技術責任制;

      5.2.7.3、 組織公司技術監督工作,組織制訂技術規程、規定和反事故措施,組織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的技術問題;

      5.2.7.4、 組織編制并審核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7.5、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和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取證工作。

      5.2.7.6、 組織編制并審批公司投標用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負責確定公司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的編制模式和編制標準。負責組織由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審查及審批。

      5.2.7.7、 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安全使用情況。

      5.2.7.8、 參加公司安全大檢查,審定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技術措施和方案;

      5.2.7.9、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解決施工中存在的重大安全技術問題。

      5.2.7.10、 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7.11、 審批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7.12、 參加死亡事故和其它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事故的技術鑒定及技術防范措施的審定。

      5.2.8、 公司總經濟師(副總經濟師)職責

      5.2.8.1、 組織并督促分管部門在進行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8.2、 在組織檢查、總結經營工作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全工作。

      5.2.9、 公司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職責參與公司的安全生產活動,經常了解安全生產情況,負責審核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安排、落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督促財務部門確保勞動保護、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費和安全獎勵的開支;監督、指導做好員工工傷和企業財產保險工傷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負責協調保險賠償處理工作。

     5.2.10、公司工會職責組織貫徹執行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監督的有關條例,開展群眾監督網活動。

      .2.10.1 v對本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群眾監督工作全面負責;

      5.2.10.2、 負責貫徹落實全國總工會頒發的工會勞動保護的有關條例,負責建立健全公司的職業健康群眾安全監督體系,開展群眾監督工作;

      5.2.10.3、 把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納入工會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定期進行研究;

      5.2.10.4、 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加強員工思想教育,增強員工主人翁責任感,廣泛發動群眾,積極參與安全生產活動,為實現安全生產獻計獻策;

      5.2.10.5、 充分發揮工會和職代會的群眾監督作用,定期或不定期地組織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委員會成員或職工代表,對公司各級行政領導人、管理人員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對查出的問題,以書面形式送達行政負責人和有關部門,提出解決或糾正的意見、建議,限期整改;

      5.2.10.6 、參加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及有關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會議和活動,參加公司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及時了解和掌握公司安全生產形勢;

      5.2.10.7、 審議安全獎懲辦法,按照規定參加有關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0.8、 組織工會系統,大力宣傳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電力行業的安全規程制度;會同行政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安全生產競賽和安全教育活動,提合理化建議,表彰職業健康安全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5.2.10.9、 把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問題,列入職工代表大會的議題進行審議;

      5.2.10.10、 督促和協助行政對職工特別是特殊工種和女職工按規定進行定期健康檢查;參與勞動鑒定工作,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督促和協助行政及時做好康復、治療、療養工作,按規定落實有關待遇;

      5.2.10.11、 會同女職工委員會,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10.12、 督促行政貫徹國家有關勞動時間和休息休假規定,制止超體能工作,限制加班加點。對必要的加班加點,督促落實相應的勞動保護措施;

      5.2.10.13、 督促行政按規定提取和使用勞動保護經費,按規定在生產工作現場設置可靠充足的勞動保護設施。監督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發放,對不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用品,應要求有關方面予以完善、補充或更換。

      5.2.11 根據國家勞動保護和上級工會有關文件,支持并動員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監督活動,為安全生產和勞動保護獻計獻策;指導和組織基層工會實行民主管理,群策群力制止侵害員工勞動保護權利、威脅員工人身安全的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行為,切實發揮安全生產中的群眾監督作用;參與公司有關安全生產管理規定、獎懲條例的審定,并就涉及員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等方面的內容提出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完善其內容;幫助、教育員工增強安全意識,提高個人防護能力,會同有關部門開展勞動競賽,表彰安全生產的先進集體和個人 按規定參加員工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活動,檢查勞動保護、職業健康措施計劃的執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提出,并敦促行政限期解決;及時反映員工提出的有關安全生產的意見和建議,協助行政改進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5.2.12、 公司總經理工作部職責

      5.2.12.1、 負責制定辦公區域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

      5.2.12.2 、負責合理安全調度辦公用車。保障應急情況下的用車。

      5.2.12.3、 負責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12.4、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材料。協助做好重傷及以上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

      5.2.12.5、 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規程、規范和資料。

      5.2.13、 公司政治工作部職責

      5.2.13.1、 在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工作作為一項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13.2、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13.3、 緊密圍繞企業的安全生產形勢,積極開展生動活潑的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活動,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13.4、 在雙文明建設評比工作和參加干部考核工作中,把安全業績作為集體和個人的重要考核內容。

      5.2.13.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13.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4、 公司人力資源部職責

      5.2.14.1、 負責組織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14.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14.3、 負責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在提拔、使用干部時,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在員工晉級、評獎時,把安全施工情況作為考核的重要內容之一;

      5.2.14.4、 負責按定員編制和要求,配備合格的安全監察部門人員;

      5.2.14.5、 負責審定人員和機構編制,按照勞動法規和標準保證施工生產一線人員定員定編合理,能滿足施工生產需要;

      5.2.14.6、 負責勞動保護管理工作,制定并督促執行職業防護用品和津貼發放標準,。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負責解決勞動保護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14.7 、負責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負責組織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負責組織職工作業場所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及其它職業危害的檢測;

      5.2.14.8、 負責員工工傷保險工作;

      5.2.14.9、 負責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確保安全獎勵的提取;

      5.2.14.10 、將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知識教育納入全員教育培訓計劃,并在進行干部任職資格和職工技術考核時,同時進行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術考核;

      5.2.14.11、 負責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負責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干部員工的安全教育培訓考核工作;

      5.2.14.12、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

      5.2.14.13、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管轄范圍內員工和領導干部的安全考核工作和安全生產獎懲考核工作,負責辦理違章和事故責任人員的行政處分手續。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的工作。

      5.2.15 公司衛生所職責(設在人力資源部)

      5.2.15.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采購供應工作。

      5.2.15.2 協助組織新入廠人員的體檢和職工的定期體檢,對有職業禁忌和職業病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15.3 負責建立職工健康檔案。負責做好工傷人員的搶救、醫護,協助鑒定傷情。

      5.2.15.4 參加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工作。

      5.2.15.5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協助不設衛生所的工程點配置急救藥品。

      5.2.15.6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15.7 監督檢查飲食、飲水和環境衛生,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16 公司財務部職責

      5.2.16.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16.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16.3 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員工工傷和公司財產保險工作。

      5.2.17 公司經營開發部職責

      5.2.17.1 負責在進行經營活動、預算定額管理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17.2 在組織編制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17.3 在簽訂由公司管理的工程承包合同或外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安全文明施工的明確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17.4 在工程招標過程中,把施工隊伍的安全資質、安全施工業績、安全管理狀況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工程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5.2.17.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按規定預留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17.6 參加公司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18 公司審計職責

      5.2.18.1 在審計工作中發現因資金使用不當或挪用生產資金而影響安全生產的情況,合同有關部門進行查處;

      5.2.18.2 負責審計經營承包中安全費用的正確使用和事故損失費用情況。

      5.2.19 對發生重大經濟損失事故進行審計并參與事故調查處。監察部職責

      5.2.19.1 協助考察各級領導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和安全生產政績狀況。

      5.2.19.2 配合做好干部的遵章守紀安全教育工作。

      5.2.19.3 參加因干部的失職和瀆職行為而造成的重傷及以上責任事故的調查處理,并監督執行。

      5.2.20 公司工程管理部職責

      5.2.20.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環境保護、施工機械管理和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的有關規定,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20.2 在編制投標書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中標后的施工管理中組織檢查落實。審查未設項目分公司由專業公司管理的工程所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審查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參與審查其中大、中型起重機械拆裝作業指導書及安全施工作業票,并參與作業過程中的監督;

      5.2.20.3 在工程協調會和檢查、總結施工計劃完成情況時,同時檢查、總結、安排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文明施工動態,及時督促整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

      5.2.20.4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20.5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20.6 參加有關安全文明施工的標準、規范、規程的制定和審查;

      5.2.20.7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和公司自身基建中的新建、擴建、改建、挖潛及革新項目,按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的規定,做好職業健康安全設施和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的“三同時”工作;

      5.2.20.8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20.9 在固定資產的設備招標中,把設備的安全性能作為中標的主要考核指標之一,確保采購的設備安全可靠;

      5.2.20.10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組織季度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20.11 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租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選型購置、修理、改造、報廢處理過程中的審查、鑒定工作;

      5.2.20.12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機械安全操作規程;負責組織機械操作、安裝、維修、檢驗及管理等人員的安全技術教育、培訓、考試及取證工作;

      5.2.20.13 組織施工機械的定期技術檢驗和性能試驗。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20.14 負責采購供應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屬固定資產管理部分施工機械、安全器材及采購后的檢查驗收工作。確保采購的設備器材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0.15 貫徹落實安全獎懲辦法。組織制定施工機械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并督促執行。負責做好機械設備倉庫、堆場的安全工作;

      5.2.20.16 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參加竣工移交后的工程,因質量問題引發的安全事故及發生在分公司造成重傷以上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21 體系部職責

      5.2.21.1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運行的日常協調、檢查與考核工作;

      5.2.21.2 組織評價和確認公司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編制危害因素和環境因素、中高度風險和重要環境因素清單;

      5.2.21.3 負責對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目標、指標、管理方案所涉及的部門實施情況定期進行檢查和監督;

      5.2.21.4 提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的培訓需求;

      5.2.21.5 負責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審核活動的實施;

      5.2.21.6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手冊、程序等文件的編寫、頒布、修訂;

      5.2.21.7 負責公司適用的法律、法規的獲取、識別、確認、公布和更新;

      5.2.21.8 主管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信息交流;

      5.2.21.9 為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管理體系評審提供資料;

      5.2.21.10 負責對糾正預防措施實施效果進行驗證和評價。

      5.2.22 公司器材管理部職責

      5.2.22.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管理制度;

      5.2.22.2 負責由公司管理的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勞動保護、防暑物品和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的采購、保管、發放工作,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

      5.2.22.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及設備中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

      5.2.22.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22.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23 多種經營產業部職責

      5.2.23.1 督促多經企業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管理制度,督促制定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并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5.2.23.2 負責建立健全多經企業的安全管理網絡,并督促安全生產責任制的建立和落實;

      5.2.23.3 督促多經企業按時編制和實施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確保安措費用的計列和提取;

      5.2.23.4 協助分管領導定期召開多經企業安全工作例會、組織安全檢查,落實整改措施;

      5.2.23.5 督促、檢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格審查與管理;

      5.2.23.6 組織和參加多經企業事故的調查處理,提出防范措施并監督實施,負責多經企業人身事故的統計和上報。

      5.2.24 分公司經理職責

      5.2.24.1 主持分公司安全生產委員會的工作,直接主管安全監察部門;

      5.2.24.2 批閱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的重要文件并組織落實,及時協調解決在貫徹落實中出現的問題;

      5.2.24.3 審批分公司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安全工作例會,及時研究解決安全文明施工及職業危害中存在的問題;

      5.2.24.4 批準分公司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保證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和使用,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4.5 保證安全獎金的建立和使用,確保安全工作嚴格按獎懲規定實施;

      5.2.24.6 保證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措施,并嚴格按合同執行;

      5.2.24.7 組織并參加分公司的安全施工大檢查;

      5.2.24.8 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4.9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按“四不放過”的原則,組織并主持重傷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5 分公司黨總支書記(副書記)職責

      5.2.25.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安全生產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群組織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和民主監督作用;

      5.2.25.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總支的重要議事日程,對分公司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并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25.3 領導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安全思想教育、敬業精神和遵章守紀等教育,使職工樹立起牢固的“安全第一”思想;

      5.2.25.4 在干部教育及雙文明建設工作中,注重把安全業績作為重要的考核內容;

      5.2.25.5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

      5.2.25.6 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26 分公司生產副經理職責

      5.2.26.1 領導和協調各職能部門對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的管理。在分公司生產調度會上布置、安排安全文明施工和環境保護工作;

      5.2.26.2 督促分公司有關部門和所在項目的專業公司將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與施工計劃同時下達、同等考核,確保現場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26.3 負責組織對重大危險性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大的危險性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26.4 負責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教育工作;

      5.2.26.5 組織并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組織實施整改措施;

      5.2.26.6 組織對頻發性事故原因的分析,督促防范措施的落實;

      5.2.26.7 負責組織實施并協調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工作;

      。

      5.2.26.8 協助分公司組織制定并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2.26.9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組織防范措施的貫徹執行。

      5.2.27 分公司經營副經理職責

      5.2.27.1 對分管部門的安全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5.2.27.2 負責在經營管理的同時,把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27.3 確保承發包合同中有安全要求和獎懲規定,貫徹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考核辦法;

      5.2.27.4 在與分包單位簽訂合同前,必須組織對其進行施工資質和安全資質的審查;

      5.2.27.5 負責落實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提取。

      5.2.28 分公司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職責

      5.2.28.1 對分公司的和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28.2 組織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5.2.28.3 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組織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28.4 負責組織編制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指導編制人員按投標書規定的模式和標準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組織編制施工項目安全措施的分類編制、審查、審批程序。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重大施工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批安全施工作業票;對重大施工項目和辦理安全施工作業票的施工項目施工,應親臨現場監督指導。掌握主要施工機械的完好狀況和安全使用狀況;

      5.2.28.5 組織技術革新及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審核和報批;

      5.2.28.6 負責組織施工安全設施的研制及安全標準化設施的推行工作;

      5.2.28.7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負責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28.8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和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提出技術性防范措施。

      5.2.29 分工會(包括分公司、專業公司分工會)職責

      5.2.29.1 宣傳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職工進行遵章守紀和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知識的教育。

      5.2.29.2 督促行政認真貫徹執行國家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條例和標準。落實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工作的“五同時”。

      5.2.29.3 督促并督促行政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以及年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目標、措施和計劃。

      5.2.29.4 督促行政做好對新進廠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對換崗人員、特殊工種的安全教育,做到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5.2.29.5 經常深入施工現場檢查勞動保護設施狀況,每季至少組織一次分工會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找反饋行政領導并督促及時解決,協助行政限期治理,嚴格執行事故隱患通知書送達制度;

      5.2.29.6 督促行政對粉塵、噪聲、有毒、有害及其它職業危害工作環境按規定定期進行檢測,發現超標立即限期治理,對治理難度大的問題,協助行政組織攻關治理。對一時難以治理達標的職業危害作業點,要協助行政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同時向上級報告;

      5.2.29.7 督促和協助行政組織職工、特殊工種人員按規定參加體檢。對傷殘、塵肺病等職業病職工,及時協助做好治療、康復、療養工作和落實有關待遇;

      5.2.29.8 參加行政組織的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各類事故隱患督促落實整改措施,制止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紀律現象;

      5.2.29.9 每季度召開一次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小組會議,討論收集整理有關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問題、意見、和建議,總結、布置季度勞動保護監督檢查工作任務;

      5.2.29.10 督促行政在發生異常情況時及時進行調查,按“四不放過”原則處理,做到原因清楚,責任明確,對策落實;

      5.2.29.11 督促行政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休息時間和休假的規定,制止危害職工安全與健康的加班加點,對必須加班加點要督促落實勞動保護措施;

      5.2.29.12 監督檢查勞動防護用品發放使用情況;

      5.2.29.13 會同女職工組織做好女職工的特殊保護工作;

      5.2.29.14 組織開展職業健康安全方面的合理化建議和競賽活動;

      5.2.29.15 配合行政對班組安全建設進行檢查考核。督促協助行政搞好安全活動,分工會主席經常參加班組的安全活動;

      5.2.29.16 參與傷亡事故及嚴重危害職工健康問題的調查,及時上報事故和職業危害情況。

      5.2.30 分公司辦公室職責

      5.2.30.1 負責制定辦公、生活區的安全用電管理制度,并負責管理和監督檢查。負責生活鍋爐和為生活服務的場所、設施的維護管理。

      5.2.30.2 負責飲食衛生和生活區衛生環境管理工作。

      5.2.30.3 負責辦公用車的安全調度及應急情況下車輛的保障。

      5.2.30.4 在分公司的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的有關規定,充分發揮思想政治工作對安全生產的思想保證作用。

      5.2.30.5 及時把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文件、資料送交有關領導批閱,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認真處理。

      5.2.30.6 把安全生產工作列入部門工作的重要議事日程,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大活動和重要問題,協調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作用。

      5.2.30.7 緊密圍繞分公司的安全生產實際,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開展生動活潑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 “安全第一”思想。

      5.2.30.8 協助領導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傳遞安全生產信息,起草有關安全工作的文件,及時印發有關安全學習的文件和材料。負責訂閱、分發安全報刊和資料。

      5.2.30.9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掌握職工思想動態,及時反映職工隊伍中的思想問題和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并提出解決問題的意見。

      5.2.30.10 協助工傷事故的搶救和事故現場的攝影攝像工作,參與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1 分公司人事教育部門職責

      5.2.31.1 負責組織直接分配到分公司的新入廠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培訓工作,凡未經(分)公司級安全教育培訓并合格者,不得分配上崗工作。

      5.2.31.2 負責安排調換工種人員進行新崗位安全技術教育培訓及考試工作。

      5.2.31.3 協助組織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考試和安全教育培訓工作。

      5.2.31.4 協助考察干部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把干部的安全生產政績作為考察的重要內容。

      5.2.31.5 經常深入現場調查了解職工勞動條件,協助解決職業健康安全制度和職工保健中存在的問題。

      5.2.31.6 協助組織職工及新入廠人員的身體健康檢查和有毒有害作業工種人員的職業病普查工作。

      5.2.31.7 負責安全考核的實施和安全獎勵的提取。

      5.2.31.8 嚴格執行有關臨時工安全管理的規定。在簽訂計劃外用工合同時,應明確有關安全條款的要求。

      5.2.31.9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2 分公司財務部門職責

      5.2.32.1 確保勞動保護費用的開支。負責按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和勞動保護用品購置計劃的需求,及時提供資金。

      5.2.32.2 負責及時承付安全獎勵用款。

      5.2.33 分公司經營管理部門職責

      5.2.33.1 在進行經營活動的同時,必須把安全放在首位,負責安排有關安全工作。

      5.2.33.2 在組織編制分公司施工計劃及綜合進度時,應根據工程規律和季節施工特點,組織做好必要的安全措施與環境保護措施的平衡配套工作。

      5.2.33.3 在簽訂內部承包合同或分包工程項目時,必須有明確的安全文明施工的要求和獎罰規定。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同意后,方可簽約。

      5.2.33.4 在招用分包單位時,必須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審查其安全資質。不合格者,嚴禁錄用。

      5.2.33.5 對于錄用的分包單位,必須預留其施工管理費的百分之三十,或工程款的百分之五,作為安全施工的保證金,待分包項目完工并經安全監察部門審核后予以結算。

      5.2.33.6 負責組織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教育。參加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檢查,參加分包單位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34 分公司工程管理部門職責

      5.2.34.1 負責在組織、管理施工活動及進行生產調度的同時,把施工安全放在首位,安排有關施工安全工作。

      5.2.34.2 負責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和施工方案的同時,組織編制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并在施工中組織貫徹落實。負責審查一類作業指導書中的安全措施和審定二類作業指導書中安全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

      5.2.34.3 負責制定現場文明施工管理細則和考核辦法。負責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的規劃和總平面的布置與管理。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防止“二次污染”、保護成品措施的執行情況的管理、監督與控制。

      5.2.34.4 負責在檢查、驗收工程項目的同時,檢查、驗收工程項目中的職業健康安全和環境保護設施,做到“三同時”。

      5.2.34.5 在生產調度會上,檢查、匯報和安排安全施工文明施工工作。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及時協調交叉施工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改善作業條件,促進安全施工。

      5.2.34.6 負責安全設施的研制開發工作。

      5.2.34.7 在推行和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材料和新設備時,組織制定安全操作規程,并負責組織培訓。

      5.2.34.8 負責現場機械安全使用情況的巡視,及時發現和處理存在的問題。負責做好施工機械用、管、修過程中的安全管理工作。參加大、中型起重機械的負荷試驗工作。

      5.2.34.9 負責安排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有關項目。

      5.2.34.10 負責分包單位技術管理和技術能力的審查。

      5.2.34.11 負責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發管理工作。負責分發安全規程、規范和安全資料。

      5.2.34.12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定期組織施工機械安全大檢查。

      5.2.34.13 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施工機械事故的調查、分析、統計、報告工作。

      5.2.35 分公司器材管理部門職責

      5.2.35.1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倉儲物資及危險品安全管理的有關規定,并負責制定現場的實施細則。

      5.2.35.2 負責采購、保管、發放勞動保護用品、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特種防護用品、防暑降溫、物資材料、小型機械、配件、工器具,確保采購的物品和安全用具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會同安全監察部門對勞動防護用品進行試驗和鑒定。

      5.2.35.3 組織倉庫管理人員認真學習有關倉庫管理、危險品保管的專業安全知識;嚴格執行危險品發放、領用簽字手續;負責做好劇毒、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工作。負責設備中安全防護設施的催交供貨。

      5.2.35.4 嚴格執行防火安全責任制, 負責做好物資和設備倉庫、堆場的防火安全工作。

      5.2.35.5、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本部門使用的機械、設備、安全用具的按期檢查和試驗。

      5.2.36 、分公司衛生所職責

      5.2.36.1 、負責夏季防暑藥品的發放供應工作。

      5.2.36.2 、負責新入廠人員和高處作業人員的體檢,對有職業禁忌癥者,及時提出處理意見。

      5.2.36.3 、負責工傷人員的及時搶救和醫護,協助做好傷情鑒定工作。

      5.2.36.4 、負責普及心肺復蘇等各種急救知識。

      5.2.36.5 、掌握職業病危害崗位的情況,參加職業危害的治理。

      5.2.36.6 、負責飲食、飲水等生活衛生和環境衛生的監督檢查和控制,負責對發現的問題提出治理措施。

      5.2.37 、分公司保衛部門職責

      5.2.37.1 、組織制訂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加強治安防范,做好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等 “四防”工作。

      5.2.37.2 、認真貫徹“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原則,負責開展治安和防火安全宣傳教育,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

      5.2.37.3 、負責消防器材的配置、維護管理和防火、防爆、劇毒、放射性物品的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37.4 、負責組織定期的防火、防爆專業性安全檢查,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7.5 、負責組織火災、爆炸、中毒等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負責火災、爆炸、中毒事故的統計上報工作。

      5.2.37.6 、參加安全施工大檢查。參加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

      5.2.38 、專業公司經理(副經理)職責

      5.2.38.1 、對本單位在各工程點所承擔的項目安全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5.2.38.2 、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負責組織編制、批準本單位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并組織實施。

      5.2.38.3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38.4 、負責配置保證各工程點安全施工的各項資源。

      5.2.38.5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38.6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

      5.2.38.7 、負責組織對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與落實,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但不包括大型起重機械的拆、裝作業指導書),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對各工程點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38.8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負責提出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計劃,并組織實施。

      5.2.38.9 、主持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施工檢查,經常深入現場,掌握本單位在各點的安全文明施工動態,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38.10 、貫徹執行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38.11 、負責對分包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38.12、 及時報告生產安全事故,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39 、專業公司黨支部書記(副書記)職責

      5.2.39.1、 在思想政治工作中,把搞好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工作作為重要工作內容,積極宣傳、貫徹黨和國家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充分發揮黨支部對安全生產的保證監督作用。

      5.2.39.2、 把安全工作列入黨支部的重要議事日程,對本單位發生的事故,承擔相應的領導責任;參與研究有關安全生產的重要活動和重要問題,動員和組織黨員、團員積極參加安全生產活動,發揮模范帶頭作用。

      5.2.39.3、 領導和帶領本單位黨群組織,緊密圍繞公司和本單位的安全生產形勢,開展思想政治工作,采用各種生動有效的形式,對職工進行企業安全文化、安全思想、職業道德和遵章守紀等教育,引導職工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思想。

      5.2.39.4、 經常深入現場、班組,了解安全生產情況和職工思想動態,及時解決職工中的思想問題,糾正影響安全生產的不良傾向,及時制止違章違紀行為。

      5.2.40、 專業公司專責工程師(技術負責人,包括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技術負責人)職責

      5.2.40.1、 負責本單位的職業安全健康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0.2、 組織并主持安全工作規程、管理規定的學習與考試。組織并實施安全技術教育工作。

      5.2.40.3、 負責組織編制未設分公司由本單位管理的工程項目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和環境保護措施及重要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措施。負責審核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一類作業指導書,批準包括安全文明施工措施在內的二、三類作業指導書。辦理重要工程項目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報審,并親自進行交底。

      5.2.40.4、 負責布置、檢查、指導班組技術員編制分項工程的安全施工措施和交底工作。督促檢查班組技術員按規定填寫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0.5、 組織編制本單位技術革新和施工新技術、新工藝中的安全施工措施。

      5.2.40.6、 負責組織本單位安全設施的研制和安全設施標準化的推行工作。

      5.2.40.7、 負責對分包單位施工項目進行安全施工技術上的監督與指導。

      5.2.40.8、 參加本單位的安全檢查,解決存在的安全技術問題。

      5.2.40.9、 參加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防范事故的措施。

      5.2.41、 項目專業公司(系指專業公司在項目分公司的機構)經理(副經理)職責

      5.2.41.1、 認真貫徹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措施和規定,組織編制本單位的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措施,經批準后組織實施。

      5.2.41.2、 在計劃、布置、檢查施工時,把安全文明施工工作貫穿到每個施工環節,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施工。

      5.2.41.3、 負責組織并實施對施工機具、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和鑒定工作。

      5.2.41.4、 按時提出本單位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上級批準后負責組織實施。確保本單位施工場所具備完善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

      5.2.41.5、 負責組織對跨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進行檢查落實。對重要的施工項目,應親臨現場監督施工。

      5.2.41.6 、負責本單位職工的安全文明施工教育。認真組織與檢查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

      5.2.41.7、 主持召開每月一次的安全工作例會。組織每月一次的安全大檢查,負責安排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1.8 、貫徹執行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嚴肅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1.9、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施工項目進行安全監督與管理。

      5.2.41.10、 受本專業公司經理委托組織并主持輕傷事故和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分析。提出對事故責任者的處理意見。

      5.2.42、 班組長職責

      5.2.42.、1 對本班組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負直接管理責任。

      5.2.42.2、 負責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程、規定制度和措施。帶頭遵章守紀,及時糾正并查處違章違紀行為。

      5.2.42.3、 認真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動,及時總結與布置班組安全工作,并作好安全活動記錄。

      5.2.42.4、 認真進行每天的“站班會”和班后的安全小結。

      5.2.42.5、 每天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督促本班組人員正確使用職業安全防護用品和用具。

      5.2.42.6、 負責進行新入廠人員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和變換工種人員的崗位安全教育。指派專人帶領新工人上崗工作。

      5.2.42.7、 在工程項目開工前,負責組織本班組參加施工的人員接受安全技術交底并簽字。對未簽字的人員,不得安排參加該項目的施工。施工中,嚴格按作業指導書(任務單)的要求組織施工。

      5.2.42.8、 負責本班組施工項目開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落實并簽證確認。對危險作業的施工點,必須設安全監護人。

      5.2.42.9、 負責組織每周一次的安全檢查,做好每日安全巡查。

      5.2.42.10、 負責按規定安排對本班組使用的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健康安全防護用具進行檢查維護,保證安全使用。

      5.2.42.11、 督促本班組人員進行文明施工,收工時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2.12、 貫徹實施安全施工與經濟掛鉤的管理辦法,做到獎罰嚴明。

      5.2.42.13、 組織本班組人員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訓,及時改進班組安全工作。

      5.2.43、 班組(專業、項目)技術員職責

      5.2.43.1、 負責本班組(專業、項目)的安全技術和環境保護技術工作。

      5.2.43.2、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與執行上級有關安全施工的規程、規定、制度及措施。

      5.2.43.3、 負責一般施工項目安全施工措施的編制和安全施工作業票的填寫以及交底工作,并監督檢查措施的執行情況。

      5.2.43.4、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進行安全文明施工檢查和施工項目開工前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的檢查。

      5.2.43.5、 協助班組長(專業、項目)定期進行施工機械、安全工器具、職業安全防護用具的檢查和維護。

      5.2.43.6、 參加班組(專業、項目)的事故調查分析,協助班組長填報事故登記表。

      5.2.44、 施工人員職責

      5.2.44.1、 認真學習有關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規定、規程、制度和措施,自覺遵章守紀,不違章作業。

      5.2.44.2、 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及職業安全防護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進行可靠性檢查。

      5.2.44.3、 施工項目開工前,認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書上簽字。

      5.2.44.4、 作業前檢查工作場所,做好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下班前及時清掃整理作業場所。

      5.2.44.5、 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專業使用的機械、設備及工器具。

      5.2.44.6、 正確使用與愛護安全設施,未經本單位專職安全員批準,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設施。

      5.2.44.7、 施工中發現不安全問題應妥善處理或向上級報告。對無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經安全交底的施工項目,有權拒絕施工并可越級報告。有權制止他人違章;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對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5.2.44.8 、認真參加安全活動,積極提出改進安全工作的合理化建議。幫助新工人提高安全意識和操作水平。

      5.2.44.9 、發生人身事故時應立即搶救傷員,保護事故現場并及時報告;調查事故時必須如實反映情況;分析事故時應積極提出改進意見和防范措施。

      5.2.45 、 公司安全監察部職責

      5.2.45.1 、組織制定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管理制度,經批準后監督執行。

      5.2.45.2 、負責制定公司的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5.3 、監督檢查分公司、專業公司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狀況管理和現場安全文明施工狀況,發現問題,及時督促整改。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

      5.2.45.4 、 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5.5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并監督檢查實施情況。

      5.2.45.6 、協助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公司安全工作會議;負責組織召開安全專業會議。

      5.2.45.7 、協助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和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學習、考試及取證工作, 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一級安全教育。

      5.2.45.8 、督促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取證工作。協助組織安監人員的培訓和中層干部的崗前安全教訓培訓工作。負責專業消防人員和義務消防人員的培訓。

      5.2.45.9 、參加工程投標文件和屬公司管理的施工組織設計的審查。參加公司自身基建項目“三同時”的審查和竣工驗收。審查未設分公司的工程及租賃在外的大型起重機械的作業指導書和安全施工作業票。

      5.2.45.10 、協助公司領導定期組織并參加安全大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及時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5.11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

      5.2.45.12 、負責對分公司和專業公司進行安全考核。

      5.2.45.13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職業保健、防暑降溫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的采購、發放,并監督試驗、鑒定工作。

      5.2.45.14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訂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5.15 、 組織制定公司本部重點要害部位的保衛方案。建立健全防火安全網絡,加強治安防范,做好以防火、防盜、防治安災害事故、防破壞為主的“四防”工作。

      5.2.45.16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協助有關部門開展安全競賽活動。

      5.2.45.17 、 負責公司范圍內消防器材的調配與公司本部消防器材的維護管理工作。

      5.2.45.18 、 負責對劇毒、易燃、易爆及放射性等危險物品和防火防爆工作的安全監督管理。

      5.2.45.19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5.20 、對環境保護和生活與環境衛生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5.21 、 參加重傷、死亡事故的調查,參加重大施工機械設備、火災、交通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負責人身傷亡事故、火災、爆炸、中毒、交通等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5.22 、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5.23 、對公司所屬多種經營企業的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治安保衛、消防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實行歸口管理。

      5.2.46 、 分公司安全監察部門職責

      5.2.46.1 、 負責制定分公司年度或工程項目安全工作目標、計劃,經批準后組織貫徹實施。

      5.2.46.2 、 負責匯總并參加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經批準后監督實施。

      5.2.46.3 、 協助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協助分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工作規程、規定的學習與考試。負責對新入廠人員的第一級安全教育。

      5.2.46.4 、 參加現場生產調度會,布置、檢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協調解決存在的問題。

      5.2.46.5 、 審查施工組織設計、專業施工組織設計和單位工程、重大施工項目、危險作業以及特殊作業的安全施工措施,審查安全施工作業票,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6 、 組織有關部門研究制定防止職業中毒和職業病的措施,審查施工防塵、防毒、防輻射及環境保護措施,并對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2.46.7 、深入施工現場掌握安全施工動態,監督、控制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條件和職工的作業行為,協助解決存在的問題。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和違章指揮行為,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6.8 、負責現場文明施工、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與控制。

      5.2.46.9 、 負責現場環境保護措施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工作。

      5.2.46.10 、 參與膳食、飲用水等生活衛生、環境衛生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對現場醫療救護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5.2.46.11 、 負責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6.12 、 監督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檢查試驗、鑒定工作。審批職業防護用品發放標準規定外的防護用品和特殊防護用品。

      5.2.46.13 、 負責制定防暑降溫措施并監督措施的執行。

      5.2.46.14 、負責組織安全網絡活動;定期召開安全員工作例會。監督檢查專業公司和有關部門安全工作。指導班組進行安全建設。

      5.2.46.15 、負責制定分公司安全工作與經濟掛鉤的實施細則,負責對專業工地和有關部門進行安全考核。嚴肅查處事故和違章違紀行為。

      5.2.46.16 、負責審查分包單位的安全資質。貫徹落實對分包單位的安全管理規定。監督承發包項目有關安全文明施工與經濟掛鉤辦法的實施。

      5.2.46.17 、協助分公司領導組織召開安全工作例會。協助領導組織安全大檢查,對查出的問題,按“三定”(定人、定時間、定項目)原則督促整改。

      5.2.46.18 、督促有關部門做好勞逸結合和女工特殊保護工作。

      5.2.46.19 、參加各類事故的調查處理,負責人身、廠內交通事故的統計、分析和上報的管理工作。

      5.2.47 、專業公司(工地)專職安全員職責

      5.2.47.1 、監督檢查施工場所的安全文明施工狀況和職工的作業行為。

      5.2.47.2 、有權制止和處罰違章作業及違章指揮;有權根據現場情況決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設施;對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權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報告領導研究處理。

      5.2.47.3 、參加本單位重要施工項目和危險作業項目開工前的安全交底,并檢查開工安全文明施工條件,監督安全施工措施的執行。審查三類作業指導書。

      5.2.47.4 、 參加本單位安全工作例會和生產調度會,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檢查、總結安全文明施工工作。

      5.2.47.5 、協助本單位領導布置與檢查每周的安全日活動;監督、檢查班組每天的“三交、三查”(交任務、交安全、交技術,查衣著、查“三寶”、查精神狀態)站班會。

      5.2.47.6 、負責本單位施工現場和安全衛生責任區內文明施工、環境保護、環境衛生措施執行情況以及生活衛生的管理進行監督檢查。

      5.2.47.7 、負責本單位施工機械和車輛交通安全監督工作。

      5.2.47.8 、負責本單位防火防爆安全監督管理工作。

      5.2.47.9 、督促并協助本單位有關人員做好職業防護用品、用具和安全工器具的定期試驗、鑒定工作。

      5.2.47.10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對新入廠人員進行二級安全教育。

      5.2.47.11 、參加本單位安全大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三定”原則督促整改。

      5.2.47.12 、參加安監部門組織的安全專業檢查,參加安全員工作例會。

      5.2.47.13 、負責對分包單位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監督、檢查與指導。

      5.2.47.14 、負責對班組安全文明施工進行考核與獎懲。

      5.2.47.15 、協助本單位領導組織輕傷事故、嚴重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5.2.47.16 、負責建立本單位的安全管理臺帳,及時傳遞安全信息。

      5.2.48 、班組兼職安全員職責

      5.2.48.1 、協助班組長組織本班組人員學習貫徹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工作規程、規定和上級有關安全工作的指示與要求。

      5.2.48.2 、協助班組長進行班組安全建設,開展各項安全活動。

      5.2.48.3 、協助班組長組織安全文明施工。有權制止和糾正違章作業行為。

      5.2.48.4 、檢查作業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情況;檢查和督促本班組人員做好安全施工措施、正確使用安全工器具和勞動防護用品、用具。

      5.2.48.5 、協助班組長開展職業健康安全與環境保護的宣傳教育。

      5.2.48.6 、 協助班組長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做好安全活動記錄;保管好有關安全資料。

      5.2.48.7 、 參加本班組事故的調查分析。

      6 、監測與改進

      6.1 、在安全檢查時對職責履行情況進行檢查。

      6.2 、在機構和部門職能調整時,對本職責作相應的調整。

      7 、 相關和支持性文件

      7.1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70號

      7.2 、 《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393號

      7.3 、《電力建設安全健康與環境管理工作規定》國電電源[20xx]49號

      7.4 、《安全施工管理》程序

      7.5 、《安全檢查管理制度》

      7.6 、《安全獎懲管理制度》

    健康管理制度2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從業人員每年必需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與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簡稱“五病”)等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經健康檢查檢出患有“五病”的,要馬上調離其從事接觸干脆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禁忌癥患者剛好調離率100%,并具體填寫調離記錄。

      四、餐飲服務單位應每天進行晨檢工作,具體填寫從業人員晨檢登記表,如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馬上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緣由、解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上崗時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手套、口罩),頭發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從業人員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干脆入口食品之前應按規范清洗、消毒雙手。

      八、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不干脆抓取干脆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干脆嘗味。不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

    健康管理制度3

      一、食品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1、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2、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3、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4、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

      5、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6、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

      7、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并熟記本崗位衛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8、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后必須洗凈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

      二、食品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管理制度

      1、餐飲服務提供者應當依照《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二條的規定組織職工參加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學習食品安全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食品安全知識,明確食品安全責任,并建立培訓檔案。

      2、應當依照《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第十一條的規定,加強專(兼)職食品安全管理人員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和相關食品安全管理知識的培訓。

      3、從業人員必須接受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食品生產經營工作。從業人員包括餐飲業和集體用餐配送單位中從事食品采購、保存、加工、供餐服務等工作的人員。

      4、食品安全管理人員應認真制訂培訓計劃,定期組織有關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含新參加和臨時人員)開展食品安全知識、食品安全事故應急及職業道德培訓,使每名員工均能掌握崗位食品安全知識及要求。

      5、培訓方式以集中授課與自學相結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應待考試合格后再上崗。

      6、建立從業人員食品安全知識培訓檔案,將培訓時間、培訓內容、考核結果等有關信息記錄歸檔,并明細每人培訓記錄,以備查驗。

      三、食品從業人員個人衛生管理制度

      1、餐飲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體檢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取得合格證明方可上崗。

      2、從業人員必須認真學習有關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知識,嚴格遵守食品安全操作規程。從業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及形象,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不得穿工作服入廁,頭發梳理整齊置于帽內。

      3、遵循科學的洗手習慣:操作前、從事食品原料處理后以及從事與食品無關的其他活動后應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動水沖洗。

      4、堅持四勤(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從業人員不得涂指甲油、戴戒指等有礙食品安全的首飾。不得在食品加工場所或銷售場所內吸煙、吃零食;不挖耳、不揩鼻涕、不用手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為規范餐飲服務從業人員健康管理,保障公眾餐飲安全,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和《餐飲服務食品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參加或臨時參加工作的人員,應經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餐飲從業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必要時接受臨時檢查。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并將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食品安全管理員要及時對在本單位餐飲從業人員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查體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員和部門經理要隨時掌握從業人員的健康狀況,并對其健康證明進行定期檢查。

      七、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統一保存,以備檢查。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餐飲從業人員管理制度

      一、食堂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食堂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六、學校的有關部門負責從業人員的衛生知識培訓工作。

      七、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八、負責培訓的部門要建立完整的培訓檔案。

    健康管理制度4

      一、目的

      根據公司生產經營特點,定期對在崗員工健康檢查,合理發放個人勞動防護用品,使勞動保護用品真正起到保護員工安全和健康的目的,保障生產工作順利進行。

      二、主題內容與適用范圍

      1、為加強職工的安全防護設施,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管理,保證勞動防護用品既切實發揮作用同時也不浪費。

      2、本制度規定了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內容與要求及檢查與考核。

      3、本制度適用于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工作。

      4、本制度規定了公司員工健康檢查周期,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最低庫存要求等以及檢查與考核的內容。

      三、規范性引用文件

      本制度根據《職業病健康監護管理辦法》、國家《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標準》、《江蘇省員工個人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辦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執行。

      四、管理內容與要求

      1、體檢類別:

      1.1入職體檢:新員工面試合格后,由綜合部通知,到公司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1.2年度體檢:公司在崗員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1.3特殊情況體檢:根據崗位的特殊要求或員工因工作原因接觸過傳染病源,按公司規定,應進行專項體檢。

      2、勞保用品的配發、驗收、發放和使用的總則

      2.1勞動防護用品是保證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中的安全健康的預防性輔助措施,不是福利待遇,嚴禁折發現金和其他物品,在發放和使用過程中要嚴格執行發放標準。

      2.2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計劃、驗收、使用須知及監督、檢查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等工作由安管部統一管理。

      2.3本規定是按照不同性質、程度的需要,對不同工種、崗位,不同勞動強度和工作環境發放不同的勞動防護用品。

      3、建立監督約束機制

      為加強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公司成立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委員會。主任由經營副總經理擔任,成員由生產部經理、財務部經理、燃料部經理、綜合部勞資專責、安全專工組成。監督委員會負責選擇勞動防護用品式樣,監督勞動防護用品質量及報銷手續等工作。

      4、勞動防護用品的計劃管理和預算管理

      4.1勞動防護用品計劃的編制必須嚴格依據《江蘇省電力系統職工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及上級主管部門和公司制定的發放標準進行。

      4.2公司全年勞動防護用品費用由生產部負責安全的專工于每年12月31日前編制出下年度費用計劃,經公司研究批準列入公司下年度預算定額。

      4.3當年新進公司人員的勞動防護用品計劃,由生產部安全專工依據綜合部勞資管理人員提供的人員及其工種分配情況及時編制,再經生產部經理審核后,及時發放。

      4.4機組大小修或工程施工需用的臨時勞動防護用品,由各部門提前1個月提出申請,報生產部匯總平衡后提前20天編制采購計劃,報生產副總經理批準后,由綜合部安排采購。該部分費用在大小修或專項工程費用中列支。此類物品要嚴格控制,認真把關。

      4.5勞動防護用品計劃一式三份,生產部、財務部和勞保倉庫各執一份。 5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驗收與報銷

      5.1勞動防護用品的采購由綜合部物資專責負責,同時綜合部應對所采購用品的質量負責。

      5.2安全專工應依據各部門上報的勞保需用計劃編制采購計劃,經生產部經理審查,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綜合部采購。

      5.3勞保庫要嚴把質量驗收關,對進庫用品要盡可能的做到每件檢查,防止粗制濫造用品入庫,沒有計劃的采購不得入庫。大批量的要進行抽樣驗收,抽驗率不低于1%,不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不得發放給員工。涉及安全、衛生的護品要檢查其“兩證”,無“兩證”的一律不得購入。

      5.4勞動防護用品報銷時,須憑國家規定的發票和物資驗收單,并經安全專工登記,生產部經理、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報銷。

      6、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規定

      6.1凡屬公司正式職工(及項目公司批準的計劃內臨時工)均享受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6.2身兼幾個工種的作業人員,按其從事主要工種的標準發放,可以補充其他工種所必需的防護用品,但不得重復發放。

      6.3發放標準細則未明確的工種,由部門負責人提出申請報生產部審定,按相近工種發放。

      6.4對調換工種的職工,須由綜合部勞資管理人員及時提供崗位變更證明,生產部將根據變更證明辦理和調整防護用品標準。按其調換后工種對超出的勞動防護相應取消,缺欠標準的給予增發。

      6.5外來參觀、學習、承包工程及從事生產作業的人員,按所到崗位的規定穿戴防護用品,所需用品自理。

      6.6勞動防護用品分大件和小件兩種(使用期限超過半年的為大件)。小件防護用品以集體領取,由生產部依據發放標準統一造表,經主管副總經理審批后由各部門專人統一領用,不是專人領取,勞保庫不得發放;大件防護用品領取,由部門專人填好領料單,生產部審核批準后領取。

      6.7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程序:屬于計劃內、按標準發放的防護用品(如新入廠人員),由部門專人填寫領料單負責人簽字、生產部經理審批、安全專工登記后,到倉庫領取;屬于計劃外、臨時性發放的防護用品(如現場大小修、現場突擊任務等),由部門專人填寫領料單,部門負責人簽字后,到生產部審批登記,然后由主管領導審批后,再到勞保庫領取。審批程序不完整的勞保庫不得私自發放。 6.8各部門在發放勞保用品時,要認真負責,保證一次按標準發放到職工個人手中。生產部對各部門勞保品發放情況進行不定期檢查,發現未按標準發放的,將予以考核。

      6.9公用勞動防護用品應記入由班(值)長簽名的公用勞動防護用品本內,由班(值)長領取、保管、使用和更新。丟失或故意損壞者扣罰班(值)長。班(值)長離任時,要與新任班(值)長辦理交接手續。單位主管領導負責督促落實。凡發生交接及保管手續中斷的按原價扣班(值)長及單位主管領導。

      6.9勞動防護服的發放時間:春秋防護服在每年的八月份發放;夏季防護服在每年的四月份發放;冬季防護服在每年的十月份發放。

      6.10倉庫管理員要嚴格執行發放標準,不得超標準發放。每月進行一次盤點,30日前報經營副總經理、生產部、財務部各一份勞保品月報表(包括上月發出,當月庫存等);生產部每季度對勞保庫進行一次實物盤點。

      6.11勞保倉庫要做好防火、防盜、防鼠害、防霉等工作,嚴防勞保用品損壞和發霉。

      6.12領出庫的防護用品出現質量和型號問題時,經生產部審查屬實,統一由部門專人到勞保庫進行退換。

      6.13國家規定的發放標志服的人員,不再發放工作服。

      7、手電筒管理

      7.1發放原則

      7.1.1手電筒是保護員工在生產勞動過程重的預防性輔助措施,按工作崗位配發,屬公用物品,不屬于任何個人。

      7.1.2運行人員每人一盞;檢修人員按班組配發;中層以上領導由于臨時工作較多,按每人一盞配發。

      7.2管理辦法

      7.2.1本次發放的手電筒屬充電式,使用期限為4年。在4年使用期間公司不再負責夜班工作或值班照明問題。

      7.2.3配發給個人的由個人負責保管和日常維護;配給班組的由班長做好保管和日常維護工作,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責任人按原價賠償。

      7.2.4若有人員離開或調離以上配發手電的崗位,由班長或部門領導負責收回手電筒,另外發給新來人員。調離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積極上交。沒有收回的由部門負責。

      7.2.5配發給班組的公用手電筒,班長調離或調換的由部門領導負責收回。

      8、勞保用品遺失、損壞的賠償

      1、員工個人領用的勞動防護用品故意損壞、丟失的按使用期折算作價賠款后重新領用,賠款計算方法;正常使用損壞的,經責任部門申請,安全員調查屬實,綜合部審核批準后以舊換新。員工個人使用的安全帽、防毒用具期滿后一律以舊換新。

      2、集體、員工個人(包括臨時勞務工)借用的勞保用品遺失或損壞,經部門證明,綜合部審批后,根據物品的新舊程度按原價的30%~100%賠款;對無故不還或故意損壞者,按原價賠款;因搶修、搶險、救災等特殊情況遺失或損壞,經部門證明,綜合部審批,予以報損,不做賠款。

      9、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標準的修訂

      9.1生產部將按照上級發放標準,結合公司實際及勞動防護用品經費情況及時修訂本規定。

      9.2每年年底生產部牽頭,組織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監督委員會人員,征求職工意見,對本標準進行一次綜合性分析研究。如需修訂,由安全專工提出修訂意見或重新擬定方案,經生產部同意后報經營副總經理審批。

      9.3職工個人、班組、部門等對勞動防護用品的品種、數量、質量、管理及發放標準有建議時可以書面形式將意見反饋到生產部,以利于標準的修訂和更加符合現場實際。

      9.4如本標準與上級下達的有關職工勞動防護用品的通知、指示、規定相沖突時,按上級要求執行,并及時修訂本標準。

      五、檢查與考核

      本標準由生產部進行檢查與考核。

      職業健康防護管理制度2

      (一)目的

      為了加強對職業病防護設施與職業病防護用品的'監督管理,使職業病防護設施和職業病衛生防護用品在使用時符合國家標準和衛生要求,以控制或者消除職業病危害因素,保障勞動者的健康,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的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威寧西南公司及各施工單位所有職業病防護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

      (三)術語

      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本制度所稱的職業病防護用品(以下稱“防護用品”),是指為保障勞動者在職業勞動中免受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其健康的影響,對機體暴露在有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環境的部位,采用相應的防護用品進行保護。

      (四)職責

      1.凡在公司對職業病危害因素作業場所使用防護設施和防護用品的部門或者個人均應遵守本辦法。

      2.公司自行或委托有關單位對存在職業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場所設計和安裝非定型的防護設施項目的,防護設施在投入使用前應當經具備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檢測、評價和鑒定。未經檢測或者檢測不符合國家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的防護設施,不得使用。

      3.生產技術處負責下列管理措施:

      3.1建立健全職業衛生檔案和員工健康監護檔案;

      3.2定期對職業危害場所進行檢測,并將檢測結果公布,存入檔案;

      3.3對可能發生急性職業危害的有毒、有害工作場所,應當設置報警裝置,制定應急預案,配置現場急救用品和必要的泄險區;

      3.4指定專人負責保管、定期校驗和維護各種防護用具,確保其處于正常狀態;

      3.5指定負責人職業健康的日常監測及維護,確保監測系統處于正常運行狀態;該人員需經專業培訓或有相關資格證書。

      4.設備保全處下列管理措施:

      4.1設置防護設施管理機構或者組織,配備專(兼)職防護設施管理員;

      4.2制定并實施防護設施管理規章制度;

      4.3制定定期對防護設施的運行和防護效果檢查制度;

      4.4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4.5防護設施檢測、評價和鑒定資料;

      4.6防護設施的操作規程和管理制度;

      4.7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4.8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評價報告。

      (五)日常保養維護規定

      1.設備保全處負責對防護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維修、保養,保證防護設施正常運轉,每年應當對防護設施的效果進行綜合性檢測,評定防護設施對職業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

      2.生產技術處負責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3.使用部門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報請生產技術處現場勘查同意后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勞動者配發防護用品后方可實施拆除,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

      4.經工藝改革已消除了職業病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護設施的,應當經所在地同級衛生行政部門確認,并在職業病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六)附則

      1.本制度解釋權屬生產技術處、設備保全處。

      2.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實施執行。

      職業健康防護管理制度3

      一、目的

      為加強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備的管理工作,避免和減少職業衛生事故的發生,從而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興文縣利群招信煤業有限責任公司內部所有職業危害防護設施、設備。

      三、職責

      1、職衛辦負責公司防護設施維護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指導和實施。

      2、各單位負責各自單位現用的職業危害防護設施的維護管理。

      四、規程

      1、職業危害防護設施(以下稱“防護設施”)定義:是指以控制或者消除生產過程中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為目的,采用通風、灑水凈化系統或者采用吸除、阻隔等設施以阻止職業病危害因素對勞動者健康影響的裝置和設備。

      2、各單位應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作業場所設置、安裝有效的防護設施,保障勞動者工作環境中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含量符合國家的職業衛生標準和衛生要求。

      3、公司采購部門必須購置使用具有防護設施生產資質單位生產的防護設施。在購置防護設施產品時,應當注意索取:合格證、使用說明書、防護性能、適應對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項;不得購置使用沒有生產企業、沒有產品名稱、沒有檢測報告的防護設施產品。

      4、職衛辦應定期對在用防護設施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⑴安全員在班中巡查時注意對防護設施完好有效性進行查驗,發現異常應立即檢修。

      ⑵安監科應每月進行一次以上針對防護設施的專題檢查,對防護設施的運行和防護效果進行驗證。

      ⑶應明確防護設施的各級管理責任人。

      ⑷建立防護設施管理臺帳,做好使用、檢查和日常維修保養記錄。

      ⑸建立防護設施檔案,收集整理防護設施的技術文件(設計方案、技術圖紙、各種技術參數等)。

      5、組織對勞動者進行使用防護設施操作規程、防護設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關知識的培訓,指導勞動者正確使用職業病防護設施。

      6、未經申報批準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護設施。如因檢修需要拆除的,應當采取臨時防護措施,并向作業人員配發防護用品,檢修后及時恢復原狀。并在職業病防治檔案中做好記錄。

    健康管理制度5

      一、體檢時間

      每兩(逢雙)安排一次體檢,每一次婦科體檢(逢雙與二一次體檢一并進行)。

      每體檢時間安排在xx--xx月份,具體時間由公司工會與承檢醫院落實后書面通知到工會。

      二、體檢對象

      全公司正式員工(包含退休員工)

      三、體檢項目

      普檢:血糖、血脂、肝功、乙肝兩對半、甲肝抗體、胸透、心電圖、b超(肝膽、雙腎、輸尿管、膀胱)、前列腺(歲以上男性)。

      婦科體檢:b超(子宮)、乳腺彩超、常規婦檢、白帶項、防癌涂片。

      特殊檢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專項檢查。

      四、體檢安排組織

      由公司工會安排組織,醫務室參與。

      五、體檢經費

      體檢費用由公司解決,復查費用由本人負責,本人放棄體檢機會的,公司不予任何補助。

      六、體檢報告

      體檢報告包括體檢表原件,體檢綜合意見及建議。受檢者可根據體檢綜合意見進行健康咨詢及疾病診療。

      公司工會、醫療室收到體檢報告后,由公司醫療室根擾體檢情況進行登陸、分類,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制訂公司職工健康檔案管理與使用制度。

      對體檢內容過行登陸、分類后通知本人。在體檢登錄、通知本人過程中,承檢醫院與公司工會、醫療室應尊重并保護職工個人隱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體檢報告屬公司所有,由公司醫療室備案保存,需要體檢檔案就診或咨詢的,須向公司醫療室辦理借還手續或復印。

      七、有關要求

      公司職工體檢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限人數(b超)檢查的項目,應服從公司的統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產假等特殊情況的職工可適當延期進行(體檢結束之日起,天內休檢完畢)。

      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利用業余時間,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影響工作。

      本制度由公司工會負責解釋。

    健康管理制度6

      一、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必須根據施工特點,編制有針對性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

      二、開工前必須編制施工臨時用電方案,并由專業技術員向臨電安裝人員作書面交底,臨電維修必須執行部頒及地方有關規定,做好送電、維修、檢查記錄。

      三、項目開工前,所有施工項目均有詳細的.施工方案和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凡進入施工現場人員必須配戴安全防護用品及其他勞保用品,嚴禁赤膊赤腳作業,嚴禁酒后作業。

      五、施工現場的孔洞、臨邊,均應設有效的安全防護。

      六、高處作業應系好安全帶,所有工具應裝入工具袋內,嚴禁拋扔物料。

      七、施工現場的各類小型工具,必須專機專人定期保養,電動機具的接零接地應牢固可靠,絕緣良好方可使用。

      八、施工現場有毒物品、危險物品必須專人管理,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

    健康管理制度7

      一、餐飲服務單位應建立從業人員健康管理檔案。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合格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簡稱“五病”)等其它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經健康檢查檢出患有“五病”的,要立即調離其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崗位,禁忌癥患者及時調離率100%,并詳細填寫調離記錄。

      四、餐飲服務單位應每天進行晨檢工作,詳細填寫從業人員晨檢登記表,如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安全病癥的,應立即調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安全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上崗時應保持良好的個人衛生,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專間操作人員還應戴手套、口罩),頭發不外露,不涂指甲油,不佩帶飾物。應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勤換洗工作衣帽。

      六、從業人員個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帶入食品處理區。

      七、從業人員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或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按規范清洗、消毒雙手。

      八、從業人員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面對食品打噴嚏、咳嗽及做其他影響食品安全的行為。不直接抓取直接入口食品或用加工工具直接嘗味。不在食品處理區內吸煙、吃東西、隨地吐痰。

    健康管理制度8

      為加強學校衛生工作,提高師生的健康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①學校為每位教職工建立健康檔案,教職工健康檔案屬個人隱私,檔案管理人員必須為其保密,不得泄露,違者將根據情節追究其相應責任。

      ②學校安排教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全面的身體檢查。

      ③新參加工作的.教職工,在市教育局的統一安排下進行健康檢查,患《教師資格條例》中所列疾病者(傳染性疾病、精神病史),一律不能錄用。

      ④教職工要按防疫部門要求,及時預防接種。

      ⑤關注教師心理健康,提供必要的心理培訓、療愈等資源。充分發揮學校心理咨詢室的作用,對有需要的教師進行心理關懷。

      ⑥教職工家人中如有新冠肺炎、麻疹、水腫、紅熱、流行性腮炎、小兒麻痹、傳染性肝炎、肺結核、艾滋病等傳染病者時,必須報告保健室或學校負責人,再酌情處理。

      ⑦教職工若本人有病,應立即報告負責人。如患傳染病應立即停止工作,按照疾控部門要求進行隔離治療,待身體痊愈后經醫學檢查符合要求再返崗。

    健康管理制度9

      一、建立學生健康檔案,每學年對學生進行一次身體檢查。在完成上級要求的各項預防接種工作的同時,及時向家長書面告知檢查情況。

      二、各班級應定期進行衛生知識宣傳教育工作。特別是根據季節等情況有針對性地啟動常見病和傳染病預防知識教育。

      三、廣泛開展形式靈活的健康教育,并加強常見病、傳染病的預防和了解。

      四、加強學生食品衛生的管理,教育學生合理飲食,保持營養均衡。掌握預防營養性疾病的基本知識,了解平衡膳食對人體健康的重要作用。

      五、科學制定作息時間,充分利用大腦的活動特點,注意腦部健康,合理安排學習方法,提高學習效率。

      六、學校和各班級要切實做好學校環境衛生和個人衛生工作。定期組織衛生檢查評比活動,使學校環境整潔美觀,學生時刻保持衛生。

      七、認真組織學生進行兩操,并及時糾正學生的.坐姿、立姿、讀寫姿勢,以及眼部保健操的穴位。

      八、建立預防疾病應急制度。發現學生有病及時送往醫療機構就醫。若發現重大疾病或傳染病,應立即上報學校主要領導,醫療機構可根據病情采取相應措施,確保學生及時得到科學治療,防止疾病傳播。

      九、勸告患病學生及時治療,并在家休息。禁止患有發熱等傳染病的學生帶病來校學習。

    健康管理制度10

      目的

      為使生產科所使用工具管理有所依據,降低工具消耗,同時保證正常生產需求,特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使用于生產科所有的儀器和工具。

      3、程序

      3.1、工具的申購生產科所需的工具的申購工作必須在每月25號之前完成。

      3.2庫房工具的領用

      3.2.1生產科工具由生產科工具管理員到庫房工具庫統一領用,其他人員不得私自到工具庫領用工具。

      3.2.2生產科工具要留有保證正常生產的備用量,但備用量不能過大,盡量做到隨用隨領。

      3.2.3到庫房領用工具填寫領料單,寫明領用工具的名稱、型號、數量、領用時間,經工具庫庫管簽字確認方能領用。

      3.2.4生產科保留工具領料單第三聯,并填寫《工具領用記錄表》,做好所有領用的工具的記錄。

      3.3生產科工具領用、借用及退還

      3.3.1生產線領用工具必須由本生產線線長或者leader領用,其他人員無權領用

      3.3.2領用工具必須填寫《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并進行簽字確認。

      3.3.3生產線領用新的工具時必須拿同樣規格型號的舊工具進行更換,并在《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表》上備注“以舊換新”。

      3.3.4生產線線使用頻率不高的工具在使用完時及時歸還工具管理員,并在《生產科工具領用記錄》上填寫歸還時間。

      3.4.5其他部門借用工具須由借用部門簽字,經生產科長同意并填寫《生產科借用記錄表》方能借用。歸還時寫明歸還時間。

      工具管理及考核

      4.1生產科工具除生產線使用的以外,其余由生產科工具管理員統一進行保管。

      4.2工具保管員每月按時統計當月的工具消耗情況。根據生產科當月的產量,作出每月工具的單位消耗,并以電子版的格式作入生產科月報中。

      4.3生產線每日交接如實填寫《生產線工具交接記錄》,發現異常,第一時間上報生產科長和工具管理員。工具管理員及時填寫《工具損壞記錄》。

      4.4生產線工具若被認定屬人為損壞的,損壞責任人除按原價賠償外還要扣除相應績效獎金,找不到責任人的,其工具所屬的生產線全體員工進行分擔。

      4.5生產線所有工具必須嚴格按照工具使用說明進行操作,嚴禁違規、 過載、野蠻操作,違者按《生產科考核標準》進行考核,造成重大損失的還要追究其連帶責任。

      4.6生產科工具管理員定期對生產線工具進行檢查,如發現交接記錄未及時、如 實填寫,工具丟失不及時上報,工具損壞未及時報修等情況,一律按《生產科考核標準》進行考核。

      4.7對于丟失的工具,責任人須按原價100%行賠償。

      4.8對于未達到使用壽命而報廢工具,相關責任人除賠償工具剩余價值外還要承擔因工具報廢而造成的其他責任。

      4.9工具的績效扣款在月底績效考核中一并扣除。

      工具的報修及備用工具的領用

      5.1生產線使用的所有工具一旦損壞應立即填寫《工具維修單》并送至技術部進行報修,嚴禁對故障的工具私自進行拆卸或修理。

      5.2生產線工具修理時到工具管理員處領用生產線備用工具,并填寫《生產科工具領用記錄》,備注寫明領用原因。 6、工具報廢6.1生產科工具報廢,須提前填寫《工具報廢單》,先交由生產科長簽字審批,再有技術部門出具關于工具報廢的書面意見,經處置中心主任簽字后方能進行報廢。 7、節約使用工具和降低工具消耗7.1發動和依靠全體員工參與工具管理,提高員工的主人翁意識,用 好、用長、不丟失工具。7.2加強對工具的技術指導,在使用工具過程中,嚴格按照工具的'操作工藝進行,嚴禁不正當的操作帶來的工具過度磨損和消耗。7.3在日常的工作中總結好的經驗和方法,改良工具的操作工藝。7.4加強對工具的維護、保養、回收和翻新工作。加強工具的日常保養與點檢,回收舊(壞)的工具,對于回收的工具進行拼裝或修理,在不影響正常生產的情況下,延長工具的使用周期。7.5不斷提高自制工具的質量也可以降低工具的消耗。 注:工具管理使用的表格《生產科工具申購單》 《工具領用記錄表》 《生產線工具領用記錄》 《生產科借用記錄表》 《工具維修單》 《工具損壞記錄》

    健康管理制度11

      目的:

      為保證我司的食品生產安全,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食源性疾病的發生,保證消費者的身體健康,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等國家有關法律,對食品從業人員實施統一的健康管理,為規范操作特制訂本管理辦法。適用范圍:適合公司所屬的各生產,及各部門與食品有接觸活動的相關人員的健康管理。

      管理規定:

      一、健康管理的范圍和要求

      1、健康體檢的范圍: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每年應當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參加工作。參加健康檢查的食品從業人員具體范圍包括:生產、食品的分公司和生產包裝容器等相關產品的生產車間的一線生產人員、質檢人員、設備維修人員、原輔材料和成品倉庫保管人員、食堂工作人員,倉庫保管人員,后勤科各地基食堂工作人員,質檢科從事檢驗的工作人員,質檢科、設備科從事技術服務需要進入分公司生產車間的工作人員等。

      2、食品從業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的人員,以及患有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健康管理的組織辦法

      1、管理職責:廠辦負責聯系開發區衛生防疫站負責各生產車間及相關部門的健康體檢和健康證的辦理、年檢等工作。在體檢過程中,如果發現弄虛作假導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員進入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的崗位,將追究部門、生產車間正職領導的責任。

      2、入廠體檢:凡公司每年新招的上述范圍內的食品從業人員,均須經過入廠體檢。

      如果有員工調往需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也應立即辦理健康證方可上崗。由廠辦指定開發區衛生防疫站為定點單位,進行入廠體檢,并開展健康知識培訓。檢查范圍包括痢疾、傷寒、病毒型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以及肺結核、皮膚病等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等等。

      3、根據體檢結果上崗:上述人員如果檢查合格,健康知識考試合格,辦理健康證,方可入廠從事食品方面的工作。如果檢查出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分公司辦公室應通知所屬部門,并申報分公司質檢科,由所屬部門安排其他不直接接觸食品的崗位,或者不予安排入廠。

      4、建立員工健康檔案:分公司辦公室負責保管員工健康證,并建立員工健康檔案,記錄員工個人信息、從事的崗位、健康證辦理的年限、最近一次體檢時間、到期日期等信息,具體見附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

      5、健康證的年檢:健康證有效期為一年,分公司辦公室負責員工健康證的年檢,保證健康證合格有效。通常在員工健康證到期前,分公司辦公室聯系當地疾控中心的授權指定單位,統一組織健康年檢。

      6、年檢結果的處理: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患有傳染性疾病的人員不得從事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工作。如直接解除食品飲料生產的員工在任職過程中患有法律規定的傳染性疾病,公司將有權將其調離崗位,安排至不直接接觸食品飲料生產的崗位,員工必須服從崗位安排。分公司辦公室將健康證年檢情況及時通知所屬部門,如查出不合格人員應上報總經理。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人員,如果屬于暫時性的,管理者應安排休息,待身體恢復復檢合格后才能繼續上崗;如果是難以治愈的有礙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者應安排其他適合的崗位,決不可繼續留在原崗位。分公司辦公室應將健康證年檢不合格的情況和相應人員安排情況詳細記錄在《員工健康證信息臺帳》中。

    健康管理制度12

      一、食品從業人員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并經衛生知識培訓,取得有效的健康證明和衛生知識培訓合格證后方可參加工作。未取得前述有效證件的人員不得上崗從事食品生產經營活動。

      二、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于食品衛生的病癥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并且做到:

      (1)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2)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并把頭發置于帽內;

      (3)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煙。

    健康管理制度13

      1、安全檢查必須要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明確檢查內容和方法,促進各項安全制度、措施的落實。對安全生產各個環節進行全面檢查。

      2、定期與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做好記錄和存檔,對查出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整改;對查出的各類隱患,要詳細記錄,要有檢查人員和存在安全隱患的部門負責人簽字,要提出整改意見,能現場整改的現場整改,現場不能整改的.,指定專人負責整改,并對整改情況進行驗收,對重大隱患要下發《隱患通知書》限期停業整改,消除事故隱患,對檢查情況要認真進行分析總結,及時對檢查情況進行通報。

      3、每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安全檢查,重點檢查安全生產責任制、規章制度的建立完善、安全隱患整改、應急預案、有關法律法規及會議精神的學習貫徹落實情況,并做好記錄。

      4、做好出車前、停車后的準備、檢查工作,確保行車安全,發現隱患要及時修復后方可出車。

      5、裝貨時嚴查超載和擅自裝載危險品。

      6、不定期檢查車輛的安全裝置、燈光信號、證件。

      7、檢查駕駛員是否帶病或疲勞開車,是否違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8、檢查消防設施是否安全有效。

      9、建立安全生產獎懲制度,依制度進行獎懲。

    健康管理制度14

      一、從業人員每年進行健康體檢,持健康證上崗:新員工必須體檢、培訓合格后才能上崗。

      二、建立從業人員健康檔案,將從業人員健康證明原件或復印件按照崗位分類存檔,到期前組織從業人員進行健康檢查,確保健康證明在有效期內。

      三、從業人員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從業人員有發熱、腹瀉、皮膚傷口或感染咽部炎癥等有礙食品衛生病癥的,應主動報告,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有礙食品衛生的病癥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崗。

      四、實行每日崗前健康檢查制度,每日上崗前由班組長逐一檢查每個從業人員個人衛生、健康狀況,并詳細記錄。

      五、從業人員應保持良好個人衛生,操作時應穿戴清潔的'工作服、工作帽,專間操作人員還需戴口罩,頭發不得外露,不得留長指甲,涂指甲油,佩帶飾物。

      六、上崗操作前應洗手,操作時手部應保持清潔。接觸直接入口食品時,應該經常用75%酒精擦手進行消毒。自覺接受企業內部的健康晨檢制度;并熟記本崗位衛生知識及應知應會的內容。

      七、入廁前必須換下工服,出廁后必須洗凈雙手、重新換上工作服方可進入食品操作場所一、留樣工作由專人負責,專人操作,專人記錄。留樣食品應使用專用器具,留樣冷藏柜由專人管理。

    健康管理制度15

      醫院餐飲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

      一、為預防傳染病的傳播和由于食品污染引起的食源性疾病及食物中毒的發生,保證廣大消費者和員工的身體健康,根據《食品衛生法》、《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二、凡在本單位從事直接為顧客服務的所有餐飲工作人員(包括廚師、服務員、洗碗工、采購員、庫管員、管理員、餐廳領班等)均應遵守本制度。

      三、所有餐飲從業人員在人事部門報到后,開始工作前(包括臨時工)必須先到指定的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后方可從事餐飲工作。

      四、餐飲部負責人或衛生管理人員要及時對本單位從事餐飲工作人員進行登記造冊,按照人事部門安排,組織從業人員每年定期到指定衛生機構進行健康檢查。

      五、凡對發現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原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指患有如流涎癥狀、肛門漏、膀胱造瘺等)人員,人事部門必須立即通知所有部門予以調離,不得參加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按規定進行治療。

      六、從業人員健康證明應隨身佩帶(攜帶)或交主管部門保管。

    【健康管理制度】相關文章:

    健康管理制度11-20

    健康管理制度[精華]11-20

    健康管理制度15篇(精選)11-20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11-20

    健康管理制度優秀【15篇】11-20

    從業人員健康管理制度(熱門)11-21

    亞健康對男性健康危害08-30

    環境與健康03-12

    運動與健康03-12

    飲食與健康06-10

    国产一级a爱做免费播放_91揄拍久久久久无码免费_欧美视频在线播放精品a_亚洲成色在线综合网站免费

      色综合久综合久久综合久鬼88 | 日韩精品一区二区三区中文耥 | 色五月丁香五月综合五月亚洲 | 亚洲专区自拍中文字幕 | 亚洲成AV人综合在线观看 | 偷偷做久久久久久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