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條【精品15篇】
欠條1
欠款人姓名: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出生,現居住地址:__________,聯系方式:________。
本人(欠款人)確認: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于____年____月中旬開始在我手下做工,從事暖氣安裝工作,后工程于____年____月中旬完工,現因資金周轉問題,暫無法支付________工作期間的工資,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元整)。
上述款項,本人承諾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以的方式向________一次性將工資支付完畢。
若本人未按上述期限足額支付的,則除支付上述全部款項之外,還應向________支付逾期付款利息(以本欠條確認工資金額為本金,按照同期銀行存貸款利率計算,支付自逾期之日起至付清全部款項之日止的利息)。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需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本人確認以為法律文書送達地址,同時確認以上聯系方式為本人有效聯系方式,若聯系方式變動,本人在變動之日起3日內通知債權人新的.有效聯系方式,若因本人未及時通知導致債權人無法進行債務履行的催告,本人承擔預期違約的法律后果。
欠款人(簽名/捺印):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欠條2
_________公司,未按時支付員工工資,欠款總額為____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公司承諾在年月日之前一次性歸還該款項。若逾期不還,每天將按借款總額的1%計算逾期利息,直至償還完畢。同時,員工保留永久追討權和向法院起訴的權利。
此為欠款憑據。
欠款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家庭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簽名:
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欠條3
元(人民幣)¥( )元。還款時間:年月 日前還清。若債務人未能在規定期間內如數還清,同意拿其房產(地址: 房證號:)、車輛(號碼:)提供擔保,因此協議發生糾紛提交債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今向 借款(現金)總計(大寫)債權人: 債務人: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簽字或蓋章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保證人:
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欠條4
(欠款人______________)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_______工程款,(欠款來源),今欠_______(債權人)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元),定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期日一次性還清。如到期未還清,愿按月利率_______%(百分之_______)計算支付逾期利息。若提起訴訟,應當向債權人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立此為據。
欠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欠條5
欠款人姓名:__________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本人(本單位)確認:截至____年___月___日,共欠_______(收款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下稱欠款)。
欠款名目:雙方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合伙經營_________項目因散伙而需給付給_______(姓名)的出資返還及權益清/結算款。
還款期限: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還清。
逾期責任:未按上述期限還清的,每逾期一日,欠款人同意按逾期金額的.萬分之五向收款方支付違約金。
欠款人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
欠款人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上述地址可作為司法送達地址)
欠款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下列簽名的保證人同意為上述欠款人提供連帶責任保證。
保證人(簽名/蓋章):__________
身份證號/統一社會信用代碼:__________
保證人聯系方式:__________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欠條6
現在因為借款人需要經營所需________(寫借款用途),所以向貸款人借款人民幣________(寫借款金額),借款種類為現金。借款日期為________(寫借款日期),還款日期為________(寫還款日期)前,按時一次性償還借款加利息。借款利息為年利率的0.5%。特此據為憑。
借款人:________(借款人簽名并按手印)
貸款人:________(貸款人簽名并按手印)
見證人:________(見證人簽名并按手印)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欠條7
一、借條與欠條哪個效力大
所謂借條、欠條“效力”大小的問題,其實就是指借條、欠條的證據效力,即借條、欠條對某種債權債務事實的證明效力大小的問題。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而產生。有買賣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攬的報酬;有損害賠償,有合伙結帳,有企業承包,有各種借款;還有很多是基于綜合的原因,由多個法律關系和事實交叉結合而最終形成了欠條。單從欠條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當事人之間曾經發生過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是基于什么樣的事實產生了欠條。正因為欠條成因的多樣性、不特定性和復雜性,才易于引起對方當事人的異議辯駁而使得當事人雙方糾纏不清,才使得欠條看起來不能夠產生“一錘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通過借條本身往往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系和事實,原告一般無需再過多解釋具體的法律關系,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行,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從而方便法官確認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實踐中有人認為借條的效力要大于欠條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這個原因。
二、借條的時效有多長
借條表明了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即因為借貸而形成;欠條則無法從字面上表明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是很多的,借貸只是其中的一種。能否初步認定債權關系形成的原因,對當事人最大的影響是訴訟時效的計算問題。如果寫明是借條,借貸關系成立的話,則適用的訴訟時效是兩年;如果寫明是欠條,其應當適用幾年的訴訟時效則應當依據欠條形成的原因來確定。我國法律中規定的訴訟時效按時間劃分共有四種:一年、兩年、三年和四年時效。
欠條8
今欠(姓名)__________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購貨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共欠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現經雙方協商決定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付清,如逾期不付,按銀行貸款利率叁倍,自購貨日期結算,定于__________省__________市人民法院解決,因此所產生的所有費用由欠款人全部負責。
欠款人:
身份證號:
手機號碼:
家庭地址: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欠條9
今xx借給xx人民幣(大寫數字)xx圓整,即¥xx元。借款期限自xx年xx月xx日起至xx年xx月xx日止,共xx個月,利率為每月xx%,利息共計人民幣(大寫數字)xx圓整,即¥xx元,全部本息于xx年xx月xx日一次性償還。如不能按
期足額歸還借款,借款人應向出借人支付違約金人民幣(大寫數字)xx圓整,即¥xx元。擔保人確認:本人同意為借款人的上述債務向出借人承擔連帶責任保證,保證期限為借條出具之日起到借款償還期限屆滿后兩年時止,擔保范圍及于所有借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出借人實現債權的`費用(訴訟費、律師代理費、差旅費、公證費及其他實際支出的費用)。本確認條款的效力獨立于借條,借條無效不影響本確認條款的法律效力。
注:1、本借條同時為借款人收訖借款的法律憑證;2、借款人與擔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為本借條的附件,與本借條具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身份證號碼:
擔保人:
身份證號碼:
借條出具時間:xx年xx月xx日
欠條10
先來簡單的談談它們之間的關系:借條、欠條,兩者都是某種手續、憑證,都是證據,這點自然是相同之處,只不過一個是證明借款關系,另一個是證明欠款關系。從反映債權債務關系的角度講,兩者是共通的,可以把兩者通俗的理解作種屬關系,欠條是屬概念、是大概念,借條是種概念、是小概念而已。也就是說借款肯定是欠款,而欠款則不一定是借款了。
所謂借條、欠條“效力”大小的問題,其實就是指借條、欠條的證據效力,即借條、欠條對某種債權債務事實的證明效力大小的問題。
借條和欠條除了都可反映某種債權債務的關系和事實外,兩者無論從外在的表現形式、體現的內涵大小,還是形成的原因來看又肯定是有所不同的,只不過不能簡單的比較其證據效力的大小,并進而得出效力孰大孰小的結論。
欠條形成的原因有很多,可以基于不同的法律關系和事實而產生。有買賣合同的欠款,有加工承攬的報酬;有損害賠償,有合伙結帳,有企業承包,有各種借款……;還有很多是基于綜合的原因,由多個法律關系和事實交叉結合而最終形成了欠條……。單從欠條本身并不能立即看出當事人之間曾經發生過什么樣的法律關系,是基于什么樣的事實產生了欠條。正因為欠條成因的多樣性、不特定性和復雜性,才易于引起對方當事人的異議辯駁而使得當事人雙方糾纏不清,才使得欠條看起來不能夠產生“一錘定音”的效果,因而其“效力”不是那么的“大”。
當欠條持有人憑欠條向法院起訴主張債權時,總要向法官陳述一下欠條基于形成的事實(如買賣業務的事實,這是貨款的訴求賴以成立的基礎和依據),以說明欠條的來由并博得法官的采信。這種對事實的主動陳述是人之常情,屬于一般的常識性的東西(從法理的意義上講,這是附隨于一項訴訟請求之提起的主張責任),如果對方當事人對此事實主張有異議(包括否認、抗辯等),特別是作出直接或間接否認的意思表示時,這時光憑欠條本身就可能不能直接得出原告所想證明的結果。原告為了確保勝訴,往往還會進一步舉證(如提供買賣業務關系的送貨單、發票等)以說明其所主張的事實經過(或特定的法律關系)的存在。這時,原告在訴訟中的工作量自然就增大。
而借條一般是由特定的借款的事實所形成,反映了當事人雙方特定的借款法律關系,并進而反映當事人雙方基于借款的法律關系和事實形成了一方欠另一方款項的債權債務關系的事實。通過借條本身往往較易于識辨和認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具體法律關系和事實,原告一般無需再過多解釋具體的法律關系,只需簡單的陳述借款的事實經過即行,對方要抗辯或抵賴一般都很困難,從而方便法官確認真實的債權債務關系。實踐中有人認為借條的效力要大于欠條的效力,主要就是基于這個原因。
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
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并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托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
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么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并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
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注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的計算
訴訟時效是指民事權利受到侵害的權利人在法定的時效期間內不行使權利,當時效期間屆滿時,人民法院對權利人的權利不再進行保護的制度。那么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是多久呢?針對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借條與欠條的訴訟時效的相關內容,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詳細了解。
一、借條訴訟時效
對于注明還款期限的借條,根據《民法通則》第137條之規定,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次日起計算兩年,因為訴訟時效期間應從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時計算,如果屆至借條注明的還款日債務人仍不履行債務,債權人權利即受到侵害。則從次日起計算訴訟時效期間。而沒有注明還款日期的借條,該合同則屬于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合同,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21條規定“公民之間的.借貸……。沒有約定,出借人隨時可以請求返還,借方應當根據出借人的請求及時返還”;《合同法》第62條規定“當事人就有關合同內容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61條規定仍不能確定的,適用下列規定(四)履行期限不明確的,債務人可以隨時履行,債權人也可以隨時要求履行,但應當給對方必要的準備時間”,所以說債權人有權隨時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但須給債務人必要的準備時間,因而對于該種借條存在有以下幾種情形:
(1)債權人要求債務人給付,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了一個明確的履行期限。如果債務人到期不履行債務,訴訟時效自該期限屆滿之日起計算。
(2)如果債權人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而不能對履行期限協商一致的,在債權人提出了一個合理的履行期限后,訴訟時效自該合理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計算;
(3)債權人向債務人主張權利,債務人明確表示拒絕履行,并且否定該債權的存在,那么訴訟時效應從該拒絕日的次日起計算。所以說書寫情況的不同存在有不同的訴訟時效起算辦法。
二、欠條訴訟時效
欠條則不代表合同關系,欠條一般情況下是債權人債務人雙方已有經濟往來,債權人索要或經過結算后,債務人需給付債權人款項,由于債務人沒有能力給付或者說不能及時給付,而由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一種條據。而在這種情形下,債權人應當意識到自己的權利已經受到了侵害,因為債務人之所以出具欠條,是因為本應給付債權人的款項,只是因無能力或不能及時給付才出具的,所以說應當認定債權人自出具欠條時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由此引發的債權請求權訴訟時效應自書寫欠條之次日起起算,當然這是針對欠條中沒有書寫還款日期的訴訟時效的起算;而針對寫下還款日期的欠條,則訴訟時效應從還款日期屆滿的第二日起計算。
手里有他人借條或者欠條的親,一定要注意訴訟時效,不然損失的可就是自己哦。
借條的學問:教你如何打借條
法律風險在于防范,日常生活民間借貸多為親戚朋友之間的借款,往往不注重保留書面憑證,發生糾紛時,沒有書面憑證,或者書面憑證不規范,從而導致沒有證據去追討,打起官司來可能會導致敗訴。現在我跟大家談一談這方面存在的法律風險。
一、借貸時要留書面憑證。
民間借貸很多都是在親戚朋友之間進行,借錢時債權人與債務人的關系一般情況下比較好,債權人很可能抱著大家這么熟,無所謂的心態。但糾紛往往發生于以下兩種情況:1、債務人沒有錢還,當債權人多次追討,雙方之間的關系可能會惡化,此時,若沒有書面憑證,將可能會發生債務人不承認借錢的事實;2、未還錢或未完全還錢之前,因日常生活或者其他原因導致雙方關系惡化,債務人可能會否認借錢的事實。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4條規定,法院審查借貸案件時,應要求原告提供書面借條,無書面借條的,應提供必要的事實根據,沒有證據的請求,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即便有匯款憑證案件順利受理,也會因沒有借條不能形成書面合意而敗訴。因此,在借貸時,出借人應要求對方寫借條,如遇特殊情況,當場無法定出借條的,應有第三人作證,事后補上借條。還款時出借人應當出具收據,還款人應妥善保存收據。
二、大額借款要有轉賬憑證。
對于數額較大的民間借貸糾紛案件,如果當事人主張現金交付的,法院除了審查借條之外還需要進一步審查出借人的經濟實力、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借款金額大小以及當事人陳述的交付細節經過等因素,并運用邏輯推理、生活常識等,準確對于當事人之間的借款數額予以確定。
三、出借人應當審查借款人的身份。
確定借款人的身份,說白了,就是日后你找誰還錢的問題。要注意以下方面:
1、查看借款人身份證并復印件身份證件。
查看借款人身份證能夠確定借款人的身份,知道他的真實姓名,住址,身份證號碼等,最好能夠復印他的身份證,以后即使發生糾紛,債權人也有債務人足夠的身份信息,留好債務人的基礎信息。
因為,有時候某些人的日常用名與其身份證上的名字是不同的,如果借款人是用化名或小名和你交往和書寫借條的,那么,該借條的簽名就存在重大瑕疵。
2、一定要當場看他簽名,確定是借款人書寫。
借條的書寫人一定要由借款人書寫,而不是由貸款人書寫,這樣可以防止借款人以貸款人擅自書寫內容為由,拒絕承認借條的有效性。
借款人寫借條時,一定要他當場出具,如果債務人將事先寫好的借條交給債權人的話,就不排除該借條中債務人的簽名系由他人代簽的可能。當債權人索款時則以不是本人筆跡為由,拒絕償還。如借條為打印稿,在借款人署名欄最好要求由借款人簽名、蓋章、按手印。
四、出具借條要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首先,漢字存在一字多音、多解的現象,打借條時不要使用多音、多義字。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其次,借條盡量簡潔明了,不要用模棱兩可的語言,比如:A借B一萬元……這樣的語言無法明確是誰向誰借錢,應當用“借給”而不是“借”,沒有明確方向性。
最后,借款數字一定要有大寫。可以只寫大寫的數額,最好是大小寫對應,這樣就不容易被修改了
五、民間借貸利息要明確約定,但又不得高于銀行同期貸款利息4倍。
1、民間借貸沒有約定利息的,視為不支付利息。
根據《合同法》第221條的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但是若約定了還款期,但期不還的,可以要求按銀行利息計算利息。
2、利息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4倍。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括利率本數)。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
六、可適當要求債務人提供擔保。
出借人要注意了解借款人的償還能力。對于數額較大或有風險的借貸,可要求借款人提供相應的財產抵押,或找有一經濟實力的第三人作擔保人。另外,如果借貸雙方沒有征得擔保人同意,對還款期限或利率重新約定的,擔保人不再承擔保證責任。抵押和擔保都有應簽訂書面協議。
七、若有需要,可對借款協議進行公證。
起草借款協議后,借貸雙方持個人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借款協議親自到公證處提出申請。公證后,借款人到期不還款,公證處可根據出借人申請,出具強制執行證書,由出借人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八、借款時最好有第三者在場,作為見證人。
借錢還錢雖是雙方的事,但最好有第三者在場,特別是小額未打借條的借款,以減少日后發生糾紛的可能。除非特別約定,在民間借貸關系中,僅起聯系、介紹作用的人和見證人,對債務的履行不承擔保證責任。
十、借款人還錢時索回借條。
借款人還錢時要當場索回借條。若對方將借條遺失或一時找不到,則應讓對方當場寫下收據,并注明是歸還哪筆款項。
十一、 借條本身必須是一張完整的紙,不能是撕過或裁剪過的紙張。
曾有一個真實的是:一個借款人分幾次償還借款,每次償還就書寫在借條的下部,最后,貸款人把下部撕去,否認借款人前面幾筆還款的事實,將借款人告上法庭,要求其全額償還。借款人以借條有撕去部分作為抗辯,最后被法官結合其他證件采納借款人,判決貸款人敗訴。
因此,借條的完整性也非常重要,防止借款人以借條不具有完整性作為抗辯,因為法院并不了解撕去的部分是否有其他意思表示,而民事訴訟中,本著誰主張誰舉證的原則,如果你作為原告主張撕去的是空白無用的廢紙,是需要自己舉證,如果舉證不能就要承擔敗訴的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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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書寫借條、欠條、收條
如何書寫借條、欠條、收條
近年來,隨著由于市場經濟的蓬勃發展,民眾的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民眾之間的相互借款越來越普遍,借貸的數額也越來越高,由此引發的糾紛也日漸增多。在這類糾紛中債主提供法院的證據往往只有一份“借條”,在法律上稱之為“孤證”,即沒有其他證據相互佐證。因此,民間借款中如何寫好借條,需要注意一些法律技巧。本律師在多年的辦案中遇到過各式各樣的借條,現就民間借款如何正確寫好借條給廣大債主提個醒: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效力
一、欠條、借條、收條的法律含義、證明的事實及映射的法律關系
欠條、借條、收條是生活工作中常見的條據,這三種條據雖然只有一字之差,但其法律含義卻相差甚遠。欠條,是債務人向債權人出具的表示尚欠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債權債務關系;借條是出借人向借用人或者借款人出具的表示出借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一般用來證明借用或者借款關系;收條是收領人向送給人出具的表示收到某物或者某款項的憑證,用來反映或者證明“收到”的事實。
二、借條和欠條的區別
很多人對什么時候該打借條,什么時候該打欠條總是不能準確把握,其實區分兩者并不難。欠條和借條至少有兩點是不同的:
其一,借條背后一般存在著資金或者實物的流動,但欠條則沒有。在打借條的時候,出借人“剛剛”、“正在”或者“即將”把物品或者款項交付給借用人,為了確認這個“流動”的事實才用借條加以固定;欠條一般是結算或者證明財產所有與占有的相反狀態,也就是所有權人的東西被占有人占有、使用,這種狀態在打欠條時早已存在,打欠條的目的就是確認這種狀態的存在。
其二,借條一般都有借期和利息,借條的借期和利息計算的起始點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條雖然也可以約定還期以及在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但這個日期一般是欠條出具后的某一個時間點。
實踐中把借條寫成欠條或者反過來把欠條寫成借欠的情況很多,造成文不對題,結果往往給事實的印證,法律關系的認定以及權利人利益的實現帶來不必要的麻煩。
舉一個簡單的例子。如果a跟b關系非常好,b向a借了3萬元應急,b打了一個欠條給a,沒有約定還期,那么過了兩年之后,如果沒有訴訟時效中斷、中止、延長的情形,a再向法院起訴要求b還款,就很容易被法院認定為超過了訴訟時效而喪失勝訴權。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條自債務人出具時起,債權人即享有向其主張還款的權利,訴訟時效就開始計算,而一般訴訟時效期間是兩年,兩年以后再去主張,當然就喪失了時效期間。如果當初b給a打的是借條,同樣沒有約定借期,根據合同法第二百零六條,“借款人應當按照約定的期限返還借款。對借款期限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定仍不能確定的,借款人可以隨時返還;貸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內返還”,出借人a過了兩年再向借款人b主張還款,自其主張之時訴訟時效才開始起算,此時a起訴b,法院當然可以依法支持。所以雖一字之差,卻差異重大,結果截然相反。
三、出具欠條、借條、收條的注意事項
1、內容要相對完善。欠條要寫清欠款的數額幣種、或者物品的數量以及名稱、品質、規格或者型號等基本自然屬性,拖欠的原因,返還的日期,逾期未還的法律后果,還要寫清債權人、債務人的準確名稱或者姓名,最后要由債務人署名或者簽章并寫清出具的日期。借條除了要寫清上述事項外,還要寫清借期、利息(或者租金)及逾期不還的罰息(或者違約金)等事項。收條除了要寫清上述相關事項外,要特別寫明法律后果是什么,比如“至此,雙方債務結清”,“至此,雙方委托代理合同終止”等。
2、用語要準確。杜絕使用模糊用語,如“大概”、“估計”、“可能”、“差不多”、“算是”、“或許”等等;含義要清晰明確。筆者碰到很多人這么寫借條:“a借b壹萬元”,從字面上分析讓人糊涂,到底是a借了b的錢還是b借了a的錢呢?其實寫清楚并不難,比如可以寫“a借給b壹萬元”或者“a向b借壹萬元”就不會產生歧義。
3、條據最好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作為一種快速、便捷的確認方式,一般情況下條據都是手寫的,出具者具有特定性,即由欠者、借者、收者撰寫并簽章,但現實中也不乏由債權人、出借人、送給人撰寫再由欠者、借者、收者簽字的情況。遇到這種情況如果欠者、借者、收者手里邊沒有一張同樣的條據,撰寫者對僅存的一張條據上作了手腳,比如加了借款的數額,那么簽字的人如何去抗辯呢?相反,如果存在兩張完全一樣的(一式兩份)條據,雙方作手腳不但是徒勞的,而且還會因此傷了感情。
4、主體身份要確認。如果是公司,查一查公司是否已經注銷,公司名稱是否準確(公司名稱差一個字就是另一個公司了,比如“北京志誠科技公司”和“北京市志誠科技公司”就是兩個不同的公司),自然人是否成年(判斷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自然人的姓名是否與身份證相符合(特別注意:同音異字也會留下麻煩)。此外,主體的基本身份信息也要留下,比如自然人的年齡、住址、工作單位等。
借、欠、收條,如何書寫?
民間借貸問題一直是司法實務與理論界廣泛討論的問題,在現實生活中也是很常見的一個現象。關于借貸憑據,例如借條、欠條、收條等,怎樣書寫格式才符合法律規定呢?本文整理了相關的法律內容,為您提供關于借、欠、收條,如何書寫的參考。
一、借款時宜寫“借條”,不宜寫“欠條”
借條和欠條均是一種債權債務的憑證,但兩者之間有很大的區別。借條是借款人向出借人出具的借款書面憑證,它證明雙方建立了一種借款合同關系;而欠收是雙方基于以前的經濟往來而進行結算的一種結算依據,它實際上是雙方對過往經濟往來的結算,僅是代表一種純粹的債權債務關系,并不代表借款合同關系。因此借款時宜寫“借條”,而不宜寫“欠條”,以省去訴訟中解釋“欠”款原因、用途的舉證責任。
二、借款時雙方約定的利率宜寫入借條中
實踐中有不少債主誤解民間借款不能收取利息,所以利息只在口頭約定,而沒有寫進借條中。事實上,法律規定民間借款雙方可在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4倍范圍內約定利息。法律依據有: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6條的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于銀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期貸款利率的四倍,超出部分不予保護。
《合同法》第211條規定: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對支付利息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視為不支付利息。自然人之間的借款合同約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違反國家有關限制借款的規定。如果沒有將利率寫入借條中,出借人一起訴,借款人不承認雙方約定,出借人的利息請求將得不到法院的支持。
三、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
借款在訴訟時效內受法律保護,實踐中卻有很多出借人往往不知道“訴訟時效”的概念。理論界對借款沒有約定還款期限的訴訟時效問題理解不一,有人主張適用2年訴訟時效,也有人主張適用20年訴訟時效。各地法院對此問題的把握也不盡相同。
因此,從債權安全回收的角度考慮,借款時宜將還款期限寫入借條中,如借款人逾期不歸還借款的,出借人應當在借款到期后2年內向其主張權利(包括向人民法院起訴或由借款人在催款通知書上簽字確認)。
四、借款時借條宜寫清出借人借款人全名
實踐上,出借人與借款人往往關系較密切,也不泛親戚關系,借款時將日常習慣稱謂寫入借條,如將出借人寫成“張叔”“張兄”;將借款人寫成“阿三”“四妹”之類等等,萬一借款人逾期還款,出借人想到法院起訴借款人,往往會因債權、債務人不明確而被法院拒之門外。
五、借款時借條應表述清楚明確,沒有歧義
較典型的案例是張三向李四借款10萬元,同時出具借條寫明借款10萬元,幾個月后,張三歸還李1萬元,遂將原借條撕毀,張三重新為李四出具借條一份:“張三原向李四借款10萬元,現還欠款1萬元”。這里的“還”字既可以理解為“歸還(huang)”,又可以解釋為“還(hai)欠”“尚欠”。由此產生爭議,對出借人非常不利。
欠條11
一、借貸關系沒有欠條,并不妨礙起訴;
二、起訴要符合相關條件,與有無欠條無關;
1、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因自己的民事權益受到分割或者發生爭議,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行使國家審判權予以保護的訴訟行為。
2、起訴的條件
(1) 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簡單地講,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財產權利或人身權或其他權益直接遭到他人的侵害或者直接與之發生了權利、義務歸屬的爭執。
(2) 有明確的被告。
所謂明確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訴必須明確指出被告是誰,也就是要明確誰侵害了他的民事權益,或者誰與他發生民事權益的爭議。只有被告明確,訴訟方能成立。但是需明確的一點是,法律要求有明確的被告,重點在“有”字,而不論被告是否“正當”,也就是說即使當事人告錯了人,選錯了被告,并不妨礙訴訟的成立。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有具體的訴訟請求,是指原告要求人民法院予以確認或保護的民事權益的內容和范圍應當明確、具體,請求人民法院保護什么、支付什么、反對什么,應清楚、明白,不允許模模糊糊、模棱兩可,否則,人民法院難以確定審判保護的對象和范圍,因而難以提供審判保護的方法。事實和理由是指原告必須向人民法院陳述的 “案件事實”和“證據事實”以及支持該訴訟請求的理由。法律要求原告持有事實理由,就是要求原告說明民事法律關系發生、發展、變更、消滅的情況及所持的觀點、理由,并提供有關證據。至于原告所持觀點是否正確、理由是否充分、證據是否確鑿,法院在審查起訴階段不問。這些是法庭開庭審理時需要查明的`事實,這關系到能否勝訴,但與能否起訴無關。
(4)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原告起訴的案件應該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范圍,也就是說,應當屬于由人民法院主管,人民法院依法有權對這一案件進行審判。而應當由行政機關或企業內部處理的糾紛則不屬于人民法院管轄。
三、你的情況,只是在證據上有瑕疵,完全符合起訴條件。
1、對于借貸關系而言,欠條是十分有利的證據;
2、錄音錄像,那怕是偷錄的,只要不違反法律規定,不違反社會公德,目前法庭也是會采信的。
3、其他證據,如證人證言也是證據之一。又如銀行的取款憑證、轉帳憑證;雙方往來的短信、QQ留言等,都是合法的證據,你可以加以采集。
總之,民事訴訟只要有適格的原告,在起訴狀中寫明被告的是誰,請求解決什么問題、根據是什么、理由有幾條,同時起訴的事情屬于人民法院主管、屬于民事訴訟范圍。這四個條件同時具備了,就可以起訴。至于能否勝訴,那是另一回事。
司法實踐中,是否有欠條不影響一方當事人向法院提起訴訟,但要是沒有欠條的話在訴訟過程中就很難證明雙方之間存在借貸關系,也就意味著起訴一方很有可能會承擔敗訴的不利后果。
欠條12
今收到某某某工資款元(¥:_________________),截止到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所有工資已支付清帳。
特此證明
收款人:_________________
收款時間:_________________
借條
出借人:_________________小一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小二
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不要用阿拉伯數字,下同),小二自小一處借得人民幣壹萬元整,現金收訖,以此借條為證。約定還款日期為某年某月某日。
見證人(如果有):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欠條13
_____元(人民幣)¥(_____)元。還款時間: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還清。若債務人未能在規定期間內如數還清,同意拿其房產(房證號:_____)、車輛(號碼:_____)提供擔保,因此協議發生糾紛提交債權人所在地法院管轄。
今向借款(現金)總計_____(大寫)債權人:_____債務人: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簽字或蓋章簽字或蓋章
20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20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保證人:_____
簽字或蓋章
欠條14
甲方:
借款人: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座機);_______________(手機)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貸款人: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座機); 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
丙方:
擔保人: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座機); _____________________(手機)
第一條:總則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本合同,乙方愿意將其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整貸給甲方,甲方愿按本合同約定的利息及費用如期支付給乙方。貸款金額和放款日以借據為準。為進一步明確借據以外的事項,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遵照執行。
第二條:擔保承諾人及其擔保范圍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責任:包括歸還借款金、借款利息(法定利息、約定利息、罰息)、滯納金、違約金、賠償金、借款綜合費用、實現債權的.費用(包括但不限于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執行費用等)、因申甲方違約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和其他所有應付費用。擔保承諾書(見附件)和本合同具同等法津效力。
第三條:借款金額及借款期限
借款金額:_________元整(¥_________元)
借款利率及期限:____/30天,手續費:____/30天,不足30天按30天計。
支付利息及手續費方式:甲方在借款當天一次性支付利息及手續乙方指定賬戶(含還本賬戶),指定開戶行戶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具體金額和期限以借據為準)。超過期限乙方按借款本金的日息____%另外向甲方計收罰金。
第四條:合同生效及份數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擔保人一份。
第五條:通知條款
所有通知事項應寄往本合同首頁所列地址,作為有效通訊地址。若上述地址發生變化,自通知以掛號、快遞或電傳方式發通知以上述方式發出的3日后,視為對方已收悉。
任何一方變更通訊地址的,應按上述方式通知對方,并在收到對方確認函后,通訊地址變更方才有效。
第六條:法律適用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借款條例》相關規定辦理。
若今后新頒布或修改的相關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與本合同的基本條款不一致的,雙方應根據上述法律、法規或司法解釋的規定共同對本合同作出相應修改。
第八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依借款借據為準。
附件擔保承諾書。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丙方(擔保人):_______________
簽署日期:_______________
欠條15
我公司因某種原因需要,欠你公司一筆費用,具體如下:
- ___年_月_日欠__費_萬元(______元___項目);
- ___年_月_日欠__費_萬元(______元___項目);
- ___年_月_日欠__費_萬元(______元___項目);
以上所欠費用,從欠款之日起按照每月一定比例的利率支付利息費用,每筆單獨計算,直至償還之日止。
我公司承諾在__年__月__日之前清償上述所有欠款。如果到期未能償還欠款,則在現有利率基礎上上浮50%(即每月一定比例),繼續計算利息。你公司有權隨時要求我公司支付前述所有費用。同時,你公司有權單方面終止與我公司的所有業務。
欠款人(簽字、按手印):身份證號:
電話:
__年__月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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