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匯編(15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有序地進行,我們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從目的、要求、方式、方法、進度等方面進行安排的書面計劃。那么我們該怎么去寫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
為認真貫徹落實市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臨沂市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臨政辦字〔2017〕158號)要求,加快推進全縣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切實改善水生態環境質量,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保護水資源、防治水污染、改善水環境、修復水生態為目標,堅持“問題導向、屬地負責、部門聯動、分類處置、綜合治理、強化監督”的原則,結合全面實行河長制,以嚴格執法、綜合整治、加強監管為手段,按照“一口一策、一口一檔、一口一標識”的要求,實施“三個一工程”(封堵一批、整治一批、規范一批),因地制宜分類處置,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建立入河排污總量長效監管機制,為全縣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持續水資源支撐。
二、整治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等法律法規以及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全面推行河長制的意見》(廳字〔2016〕42號)、水利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水資源〔2017〕138號)、《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水資源〔2017〕101號)、《入河排污口管理技術導則》和省水利廳《山東省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辦法》(魯水規字〔2017〕1號)、《山東省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魯水規字〔2017〕2號)等規范性文件。
三、整治目標
2017年底前,全面封堵非法設置入河排污口;2018年底前,基本實現規模以上入河排污口監測的全覆蓋。通過實施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有效控制入河排污,防治水污染,促進河流水質持續改善,提升水生態環境質量。
四、工作任務
(一)全面摸清任務底數。各鄉鎮、街道、經濟開發區、沂蒙風情旅游景區(以下簡稱“各鄉鎮”)要結合河長制工作要求,在前期排查梳理的基礎上,深入開展橫到邊、縱到底、無盲區、無死角排查,確保全面摸清所有入河排污口底子。同時,要按照“一口一檔”的要求,建立起準確細致的工作臺帳,重點是查清入河排污口設置、排放單位和水利、環保等部門審批情況;查清排入河流位置、水功能區名稱、水質要求和達標情況;查清排放規模及主要入河污染物情況。
(二)分門別類處置到位。對因歷史原因存在的或不合理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縣水利、環保、住建等部門要積極論證會商,提出具體處置措施。對未經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以及未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的,一律封堵;對經水行政主管部門登記或審批,但未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的,要依法查處排污行為;對未經水行政主管部門同意,但已通過環境影響報告書(表)審批的,要責令設置單位限期整改,根據論證會商提出限期恢復原狀、納污改排、同意設置并限期治理、同意設置等意見,完善入河排污口檔案資料,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
(三)一口一策精準施治。對擬保留的入河排污口,要根據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目標和達標考核要求,采取有針對性的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實施深度處理和綜合治理。工作開展中要分清輕重緩急,優先落實全國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和山東省水功能區水質達標,特別是對于通過雨水排放口排放污水的,要徹查源頭,制定整改方案,實施封堵、分流或采用分布式污水處理設備處理,確保達標后排放河體。同時,要從源頭上采取措施,加快建制鎮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根據水質、水量情況,采取分布式污水處理設備、微型濕地和氧化塘等措施,有效處理農村生活污水,不斷消減入河排污量,逐步實現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達標。
(四)依法加強審批監管。要嚴格落實入河排污設置審批制度,在河流新建、改建、擴建入河排污口,建設單位在向環保部門報送建設項目環境影響報告書(表)之前,應當取得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流域機構出具的設置同意文件。在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不達標河段新增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水質要達到水功能區和水環境功能區水質要求。對偷設或私設暗管、口門等非法排污的,一經發現立即封堵,并依法立案查處。實行入河排污口立標管理,對已登記和同意設置的入河排污口樹立標志牌,標明入河排污口名稱、水污染物排放標準、明確責任主體和監督單位、監督電話等內容。加強入河排污口監測,實行信息共享,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施行(2002年10月1日)前已經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單位,由水行政主管部門依法予以登記;施行后建立的入河排污口按新建、改建、擴建入河排污口相關規定,依法開展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工作。
(五)建立工作長效機制。要通過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開展,不斷健全完善入河排污監管制度體系建設,形成長效監管機制。要明確入河排污口設置同意、監督管理、執法檢查等工作職責、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規范入河排污監督管理。要進一步加大聯合執法檢查力度,明確日常巡視檢查等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員,不斷提高監管水平,嚴厲打擊違法違規入河排污行為。
五、保障措施
開展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是全面實行河長制的重要基礎,涉及面廣、時限緊張,各級各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明確責任分工,落實工作職責。縣水利局要發揮牽頭作用,加大對鄉鎮的督導檢查,積極協調解決遇到的困難問題,并及時將工作開展情況報縣委縣政府;各鄉鎮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安排專人盯靠負責,針對排查存在問題,加大整改力度,確保按節點完成任務;縣環保、住建等部門要發揮行業監管職責,與水利部門密切協作,合力推進全縣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確保全縣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提升。縣里將把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納入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水污染防治、黑臭水體治理和河長制工作考核,縣水利局要牽頭制定考核方案,細化工作要求,加強督導檢查,特別是要會同各鄉鎮和有關部門做好日常巡查和監督管理工作,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依法處理,確保全縣各類河道水質達標。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2
為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決策部署,強化入河排污口管控,有效改善我縣水環境質量,按照《榆林市生態環境局關于印發<黃河流域(榆林境內)入河排污口排查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環保部門已完成我縣境內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列出整治清單。現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原則
(一)堅持問題導向,突出整治重點。以水環境質量改善為核心,突出整治重點,梯次推進。優先整治影響楊家店黃河干流國考斷面水質達標的入河排污口和各鎮污水直排口。
(二)堅持結果導向,精準整治措施。入河排污口分布廣、
數量多、類型復雜,要針對不同類型入河排污口,結合實際,按照“一口一策”的整治原則,采取適宜的整治措施,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三)堅持責任導向,落實部門職責。按照生態環境保護“環保部門監督管理,地方政府履行屬地責任、行業部門強化行業管理”和“地方各級黨委政府對本行政區域的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及生態環境質量負總責”的總體要求,明確部門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任務,夯實部門工作責任,形成齊抓共管的入河排污口整治格局。
二、整治范圍
(一)本次整治范圍包括吳堡縣境內黃河干流和匯入干流的各支流;我縣境內黃河干流共排查出267個口,其中246個口屬于雨洪口,21個口為排污口,需整改排口見附件2。
(二)我縣境內黃河支流有清河溝、康家塔無名溝渠、川口無名溝渠、古城路無名溪流、岔上無名溪流、石沙焉無名溝渠共排查出36個口,其中有13個口有污水排出,23個口為雨洪口及農業退水口,需整改排口見附件1。
三、整治措施
(一)接入管網一批。污水收集管網覆蓋地區的入河排污口全部接入管網進行收集。
(二)設施治理一批。督促企事業單位對合法設置的大排放量入河排污口按要求建設污水處理設施,處理后達標排放。對入河排污口相對集中的.要進行整合集中收集,收集后建設微型污水處理站或人工濕地處理后排放。
(三)委托處理一批。對不具備設施治理、封堵回用、接入管網條件且污水排放量較大、距離縣城污水收集管網或污水處理廠較近的入河排污口,建設截污收集池收集后拉運至縣城污水收集管網或委托縣城污水處理廠處理。
四、任務分工
(一)環保局是全縣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監管主體,要切實履行統一監管職責,具體負責組織開展整治范圍內的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單和問題臺賬。
(二)各鎮政府(街道辦)是轄區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管理主體,要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職責,對轄區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負總責。具體負責轄區整治范圍內的入河排污口核查溯源整治工作,建立轄區入河排污口清單和問題臺賬,并按照“一口一策”的整治原則,制定轄區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計劃),全力開展轄區居民生活入河排污口整治,配合環保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開展轄區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生產經營者入河排污口整治,確保轄區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全面完成。
(三)住建局是縣城污水收集管網覆蓋區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實施主體,具體負責縣城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包括城區洗車行業廢水排放整治工作),建立城區入河排污口清單和問題臺賬,并按照“一口一策”的整治原則,全力開展城區入河排污口整治,確保城區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全面完成。
(四)工業商貿局是加油站、加氣站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實施主體,具體負責縣內加油站、加氣站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清單和問題臺賬,全力開展入河排污口整治,確保縣內入河排污口整治任務全面完成。
(五)其他行業主管部門是所管行業領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監管主體,切實履行行業監管職責。配合相關部門做好所管行業領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五、工作時限
請各部門單位高度重視,務必于20xx年9月底前報送整改進度,于20xx年10月底前完成對吳堡縣境內黃河干流和匯入干流的各支流的整改,并及時報送至縣環委會辦公室(縣環保局)。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由縣環委會及其辦公室統籌負責組織安排、指導調度、督查考核等監督管理工作,協調解決困難問題。各入河排污口整治責任(實施)單位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也要成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領導小組,落實工作職責,指定本單位副職具體負責入河排行口整治工作,夯實入河排污口整治任,確保工作有人管,事情有人干、責任有人擔。
(二)強化指導服務。環保、水利、住建、工貿等部門要根據國家相關入河排污口整治技術規范、河道管理規定和排水要求,結合排污口實際,主動服務指導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責任(實施)單位、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和個體生產經營者制定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確保整治措施的可行性、實效性和經濟性。
(三)嚴格督查考核。縣環委會辦公室要定期對各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責任(實施)單位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督導檢查發現的問題要及時報告領導小組研究協調解決。各責任(實施)單位每月末應向縣環委會辦公室報送工作進展情況。
(四)強化聯合執法。對列入整治范圍而拒不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和個體生產經營者,縣環委會辦公室組織水利、資源規劃、住建、市監、工貿、公安等相關執法單位開展聯合執法。相關執法單位要根據各自執法權限,依法實施罰款、拘留、吊銷許可證、營業執照等行政處罰和查封扣押、限制生產等行政強制措施;構成犯罪的,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加大違法行為查處力度。同時相關行業主管部門也要切實履行監管職責,組織開展入河排污口監督檢查,及時查處或移交入河排污口違法案件,確保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3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江蘇省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蘇政辦發〔20xx〕44號)《揚州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揚府辦發〔20xx〕46號,以下簡稱“市專項方案”)精神,結合我區實際,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在各有關部門前期工作的基礎上,配合和借助上級排查力量,用兩年左右時間,全面摸清長江干流廣陵段入河排污口底數,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污水溯源,并制定“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持續推進整改,從而建立起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長江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長江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二、整治范圍和對象
以廣陵行政區域內的長江干流為重點,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長江干流排查范圍以現狀岸線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包括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具體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長江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專項行動任務和時間節點
1、制定專項行動。由區生態環境局牽頭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此次專項行動的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經費保障等,全面推進長江入河排口排查工作。
2、開展區級資料整合。各有關部門在前期梳理、核查的基礎上,有重點組織人工現場核查,依據“資料整合技術要求”,進一步充實完善區級排污口資料整合。
3、摸清長江入河排污口底數。各有關部門配合部、省、市排查力量,摸清掌握區內長江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長江入河排污口名錄。6月底前配合完成一級排查,9月底前配合完成二、三級排查。
4、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年底前,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要求,在全面排查的基礎上,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
5、進行入河排污口污水溯源。明年3月底前,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6、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問題。明年4月底前,根據監測和溯源分析結果,制定排污口問題清單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明年6月底前完成排污口總體方案和部分整治工作;明年下半年,持續開展排污口整治,按序時推動清單問題銷號。
7、建立入河排污口管理長效機制。通過落實“查、測、溯、治”四項重點任務,全面掌握長江干流廣陵段入河排污口的排放現狀,形成科學完備的`監管體系和長效管理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四、專項行動要求
1、強化組織領導。區政府成立全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負責統籌推進全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由區政府分管副區長任組長,區政府辦分管副主任、廣陵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人任副組長,各鎮、園區和部門分管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廣陵生態環境局。
2、加強溝通協調。構建政府統領、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部門協作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在深入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整合排污口相關信息,主動加強與上級排查力量的配合協調。特別是問題整治環節,要著力加強部門之間的橫向協作,主動加強與上級部門的上下協同,合力提升整治效果。各相關部門在落實總體牽頭和條線牽頭任務過程中,要加強銜接,防止漏查漏治和進程斷檔,并專門指定一名聯系人負責信息報送和工作對接。
3、嚴格落實責任。要積極落實工作任務,做到排查無條件、問題整治無死角、按期銷號無余地。區政府將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園區、鎮和相關部門工作落實。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的,將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將依法依規實行問責。
4、完善工作保障。要及時落實專項行動的人員、車輛、資金等方面的保障,確保專項行動順利實施。
五、專項行動具體分工
1、根據市專項行動方案精神,區各相關部門按照管理職能分別向市級對口部門報送各類入河排污口資料的梳理、核查完善和匯總工作,同時報送區長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形成區級排污口整合資料。
2、區發改委負責督促指導全面落實省、市發改委(長江辦)的部署要求,協同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3、區工信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包括位置信息、行業類別等并負責全區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工業園區、工業集聚區入河排污口的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4、區住建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市政雨、污水管網圖及溢流口,農村生活污水管網圖,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負責全區排查范圍內農村生活廢水、建筑工地沖洗廢水排放等相關排污口的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5、區交通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企業、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6、區水利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直接向河道排放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包括名稱、位置、設置單位、登記審批、監測),本行業相關的閘壩、泄洪口、箱涵的位置,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和水功能區劃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7、區農業農村局負責提供全區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灌溉、水產、畜禽養殖等相關資料收集、溯源、整治工作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8、廣陵生態環境局依據生態環境部制定的“監測技術要求”對各類排污口開展監測并做好條線牽頭任務。
9、各鎮、園區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政策措施”,全面梳理轄區內排污口問題清單,按照排污口的功能,制定“一口一策”分類整治計劃,按時完成整治任務。
10、區財政局負責協調保障我區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經費。
11、區長江入河排口排查整治領導小組辦公室持續調度全區排污口整治后續進展,督促各地嚴格按照整治方案和“一口一策”整治計劃,持續推動問題“銷號”,確保排污口問題及時全面整治到位。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4
根據江西省生態環境廳《20xx年全省生態環境系統工作要點》(贛環辦[20xx]8號)文件精神及上饒市生態環境局《關于開展信江、饒河及鄱陽湖流域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饒環水字[20xx]2號)工作部署,經研究,制定《婺源縣開展饒河流域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為保障此專項整治行動順利開展,現將有關事項明確如下:
一、工作目標
利用4月1日至7月30日的120天時間,按照“有口必查、全面整治”的原則,對我縣饒河(樂安河)干流段及其主要支流各類入河排污口展開一次全面排查、溯源、整治,做到摸清底數、建立名錄、完善信息,對各類入河排污口排水情況進行監測,掌握污染物排放狀況,實行有效的溯源整改,不斷改善水環境質量。
二、排查整治時間和范圍
1、排查整治時間:從20xx年4月1日到7月30日。
2、排查整治范圍:重點對我縣“十四五”地表水監測斷面(江灣鎮汪口、許村鎮大源、太白鎮玉坦、秋口鎮秋口、蚺城街道西門大橋、共產主義水庫)和集中式飲用水源地匯水區上游所有的排污口和支流(或溪流),開展排查、監測、整治。
三、整治工作內容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在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和20xx年專項行動的基礎上,總體按照“實地復核、查缺補漏、排污監測、溯源整治”的工作流程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實行“邊排查邊整治”方式,由各鄉(鎮、街道、園區)結合生態環境領域突出問題大排查大整改工作,對原清單中38個排污口(含已納管)進行整改回頭看,實地復核有關整改情況;重點落實新發現入河排污口坐標、特征、照片等信息,及時納入清單進行管理。對未納管的入河排污口同步開展監測,實時掌握其污染狀況信息,為下步的整治工作提供數據支撐。
針對前期整改未到位和新發現的排污口,各鄉(鎮、街道、園區)要依實際情況采取納管、封堵或規范化整治等措施進行整治,對有明確排污主體的`,督促其開展整治;不能明確或無排污主體的,由各鄉(鎮、街道、園區)承擔整治責任,自行開展整治工作。通過監測結果顯示水質監測超標的排污口,在立行立改的基礎上,同步組織溯源分析和污染源排查(必要時可依托專家或第三方專業機構),對排查出的固定企業污染源及時報告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依法依規進行處理。
四、具體要求
縣生態環境局負責此次專項整治行動牽頭協調調度工作。要按照此次行動時間任務要求,根據“安全第一、全面排查、把握重點、積極整治”原則,統籌推進各項排查與整治各項工作任務。由縣生態環境綜合執法大隊負責查處涉入河排污口的違法排污行為;縣環境監測站配合各鄉(鎮、街道、園區)開展入河排污口的監測工作。
各鄉(鎮、街道、園區)要準確把握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范圍和要求,指定專人負責,選派精干力量,扎實開展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要點請參照20xx年全省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中《上饒市入河排污口排查行動工作要點及注意事項》執行。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5
按照《關于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和跨縣(區)域斷面布設工作的通知》(黑環督辦發〔20xx〕10號)要求,為做好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歷次全會及省第十三次黨代會精神,迅速落實許勤書記巡查松花江生態保護工作講話要求和20xx年度省總河湖長會議及全省入江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專題辦公會精神,按照《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xx〕17號)要求,堅持問題導向,集中力量攻堅克難,全面摸清全市入河排污口底數及其分布,統籌推進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從源頭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切實改善全市水生態環境質量。
二、工作原則
1.標準引領,差別管理。按照全省統一的排查、溯源、整治程序規范體系,指導督促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等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加強規范化建設與日常管理。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結合本區域特點,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細化路線圖、時間表并組織實施。
2.全面排查,分步實施。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組織開展入河排污口摸底調查與整治工作,摸清入河排污口現狀和問題,建立臺賬,不留“死角”。
3.落實責任,分工協作。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等屬地管理主體責任,市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入河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市水務、工信、財政、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城管、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
4.穩中求進,民生優先。落實中央經濟工作會議精神,堅持實事求是、穩扎穩打,把握整治工作時度效,服務高質量發展。做好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入河排污口統籌工作,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穩妥有序推進整治工作。
三、目標任務
1.任務范圍。排查整治范圍為全市范圍內的入河排污口。
2.工作對象。所有直接或通過管道、溝、渠等排污通道向環境水體排放污水的口門。
3.工作進度安排。20xx年6月20日前,完成跨縣(區)域斷面布設工作;6月30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工作;7月15日前,完成疑難復雜排污口溯源工作;8月31日前,基本完成全市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
4.材料報送安排。6月15日前,報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實施方案;7月2日前,報送排查工作完成情況匯報和入河排污口排查成果登記表,同時報送《入河排污口排查報告》〔按照<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1232-20xx)>附錄B編寫〕及排查成果圖;7月16日前,報送溯源工作完成情況匯報和入河排污口溯源結果登記表;9月1日前,報送整治工作完成情況和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表。
聯系人:趙婧男;聯系電話:6438xxx;郵箱:mdjhbjxxxx@126.com
四、技術依據
此次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是省委主要領導專門安排的集中攻堅工作,原則按照省生態環境廳印發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技術指南》等相關要求開展,上級再有新要求,按新要求執行。
由于入河入海排污口“查、測、溯、治”相關多個標準,生態環境部正在研究制定過程中,將在進一步修改完善后發布實施,目前生態環境部印發了《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1232-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遙感航測技術規范》(HJ1233-20xx)、《入河(海)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遙感解譯技術規范》(HJ1234-20xx)、《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四個技術規范。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等在工作推進中,可立足本地實際,考慮排污口問題整治或審核設置的不同需求,從有利于落實責任、推動工作出發,因地制宜開展排污口分類,必要情況下,也可在上述四個規范以及《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國辦函〔20xx〕17號)基礎上,結合區域實際情況細化排污口分類。
五、工作程序
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程序包括排查、溯源、整治、規范化建設等,按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技術指南》開展具體操作。
(一)排查
1.開展三級排查
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等依據轄區內水系分布特征,制定實施方案,確定排查范圍,開展深入排查,摸清掌握各類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數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
按照三級排查模式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第一級排查可視排查溯源工作實際需求,通過無人機遙感航測、衛星遙感、無人船監測、智能機器人或其他數據資料排查方式開展,通過第一級排查出的入河排污口,有必要的可通過第二級人工排查予以核實。第二級排查仍無法明確的入河排污口,需要開展第三級排查,通過第三級排查對第一級、第二級排查成果進行查缺補漏。
2.監測要求
在排查、溯源、整治過程中,可通過監測確定入河排污口排放污染物類型、濃度,輔助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判定,并明確入河排污口是否需要整治。
水質快速檢測。入河排污口排查人員在現場需要快速確定水質狀況時,可采用水質快速檢測方法。水質快速檢測因子包括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和流量。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磷采用檢測試紙、試劑包等方法進行現場測試。流量依據入河排污口現場條件采用容積法、浮標法等方式進行估算。樣品采集為瞬時樣品,應選擇污水混合均勻、靠近采樣斷面(點)中心,并盡可能在入河排污口水質不受到河水影響的區域采樣。
人工采樣監測。對存在異常情況的入河排污口,實施人工常規采樣、實驗室內檢測分析。具體包括:水質數據異常(pH<6或ph>9、COD>100mg/L、氨氮>10mg/L、總磷>1mg/L)、水體水色異常、惡臭等異常情況。人工常規采樣、實驗室內檢測分析參照《污水監測技術規范》(HJ91.1-20xx)要求實施。
3.排查成果
在三級排查基礎上,建立入河排污口排查檔案存檔備查,并按照相關要求上報。排查成果用于后續監測、溯源、整治等相關工作。排查成果包括(視實際排查情況整理):
a.入河排污口名錄包括各類排查表、影像資料;
b.入河排污口排查報告,排查成果圖;
c.排查工作資料包括排查方案、調研、培訓、排查、會議等文件和影像資料;
d.遙感影像;
e.資料匯編包括水資源、水環境、水生態信息,基本圖件(各類行政區劃圖、水系圖、岸線圖、敏感區圖、地下管網圖、功能區劃圖、其他相關圖件),基本資料(行政區劃邊界資料、水系水文資料、歷史掌握的排污口相關資料、敏感區資料、流域斷面和污染源監測資料、重點排查區資料等)。
(二)溯源
排查發現的入河排污口,按規定開展編碼命名,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建立責任主體清單。對于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排污口,屬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要組織開展溯源分析,查清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確定責任主體;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屬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為責任主體,或由市政府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源頭治理以及排污口整治、規范化建設、維護管理等,從而實現“受納水體-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過程監管。
(三)整治
實施分類整治,明確排污口分類。根據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所屬行業及排放特征,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其中,工業排污口包括工礦企業排污口和雨洪排口、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和雨洪排口等;農業排口包括規模化畜禽養殖排污口、規模化水產養殖排污口等;其他排口包括大中型灌區排口、規模以下水產養殖排污口、農村污水處理設施排污口、農村生活污水散排口等。明確整治要求,根據具體問題類型,按照“取締關閉一批、清理合并一批、整改規范一批”要求開展整治工作。
(四)規范化建設
排查、溯源、整治過程中,按需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對完成整改的入河排污口以及經排查、溯源、監測后無需整治的入河排污口開展規范化建設,并納入日常監管。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負責入河排污口硬件建設,主要包括監測點、標識牌、視頻監控系統等設置,軟件建設包括入河排污口臺賬、調查信息、申請、登記、審批、監測、排查整治、監督檢查等檔案資料。入河排污口臺賬要按照電子化存儲和紙質存儲兩種形式同步管理,保存期限不得少于5年。開展監測的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縣(市)區及市生態環境部門報送上年度入河排污口使用和監測情況。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職責分工。我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由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整改工作領導小組全面負責統籌推進,市整改辦負責組織協調督辦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日常工作。各成員單位按職責分工協作,緊盯目標任務,加強組織落實。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等承擔組織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壓實各有關部門責任。
市生態環境部門,統一牽頭指導監督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牽頭市水務、自然資源、住建、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參與,依法取締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設置的入河排污口;開展沿河湖入河排污口優化整治。
市水務部門(市河湖長制辦公室),結合河湖岸線管理、灌區管理、水旱災害防御、堤防運行管理等工作,牽頭指導監督抽查各縣(市)區大中型灌區排口的排查、溯源、整治工作,對取締、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堤防安全的,依法依規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追加納入我市河湖長制年度重點任務、掛圖作戰任務清單。并將此項工作納入河湖長制年度考核,作為河湖長履職及相關責任單位考核的重要指標。入河排污口臺賬建立后,指導各縣(市)區將每個排污口落實到該河段的河湖長,確保管護到位。
市住建部門,牽頭負責指導監督抽查城鎮生活污水散排口、城鎮雨水排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配合市生態環境部門指導監督抽查城鎮污水處理廠溢流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提供排水許可、城鎮排水管網矢量數據、排水管網報批報建信息等相關材料;牽頭市生態環境、水務、城管、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參與,結合《深入打好城市黑臭水體治理攻堅戰實施方案》(建城〔20xx〕29號)等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網、雨污合流制管網等設施功能及運行狀況、錯接混接漏接和用戶接入情況等,摸清污水管網家底、厘清污水收集設施問題,開展生活污水散排口截污納管整治工作和城鎮雨水排口旱天污水直排治理工作。
市工信部門,配合有關部門在信息互換、確定排污企業責任、督導問責等工作中提供必要協助。
市交通運輸部門,結合港口碼頭污染防治等工作,牽頭指導監督抽查各縣(市)區、省鏡管委等港口碼頭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自然資源部門,配合市生態環境部門、應急管理部門完成礦山和尾礦庫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河流水面、溝渠、水工建筑用地、灘涂等土地利用現狀數據、縣區行政區劃矢量數據。
市農業農村部門,結合畜牧業資源化利用等工作,牽頭指導監督抽查各縣(市)區畜牧業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結合水產養殖業綠色發展等工作,牽頭指導監督抽查各縣(市)區、省鏡管委等水產養殖業排污口排查、溯源、整治工作。
市城管部門,牽頭做好違法傾倒餐廚垃圾和占用道路、廣場經營性清洗機動車輛或者在室內清洗機動車輛向室外排放污水行為監管工作。
市應急管理部門,提供礦山和尾礦庫建設項目審批信息,包括礦山和尾礦庫數量、位置、等級、生產方式、排洪系統等基礎信息。
市財政部門,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經費予以保障。
開發區管委會,承擔組織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體責任,做好管轄范圍內各類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每個入河排污口的責任單位,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
省鏡管委,做好管轄范圍內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落實鏡泊湖風景名勝區、自然保護區屬地管理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承擔組織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體責任,明確每個入河排污口的責任單位,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各級河湖長年度重點任務、掛圖作戰任務清單和年度考核,將每個排污口分到具體負責包保的河湖長。
各縣(市)區政府,承擔組織實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的主體責任,做好管轄范圍內各類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制定具體實施方案。組織縣、鄉、村各級河湖長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集中攻堅工作,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納入縣、鄉、村河湖長年度重點任務、掛圖作戰任務清單和年度考核,將每個排污口分到具體負責包保的河湖長。明確每個入河排污口的責任單位,確保事有人管、責有人負。
(二)加強支撐保障,確保完成任務。市、縣(市)區、鄉(鎮)政府、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要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督管理工作,各級財政部門按照財政事權和支出責任劃分要求對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管理經費予以保障。在人員、資金、項目方面,加大對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投入力度,確保足額撥付到位和專款專用。強化技術支撐,可借助第三方技術力量,開展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可利用無人機航測、衛星遙感、水面航測、水下探測、管線排查等實用技術和裝備。市生態環境局成立技術指導組,負責指導App和技術操作,組建專家團隊,組織交流培訓,為全市排查整治工作提供技術支持。
(三)明確技術要求,保障工作質量。建立質量控制與審核制度,市生態環境局會同相關部門成立督導檢查組,抽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情況;聘請第三方技術力量或專家,組成核查組開展全過程質量控制與審核管理工作。同時,在排查、溯源、整治各階段,統籌運用人工檢查、技術排查、資料核查等手段,采取天空航拍、地面檢查、水上巡查等方式,反復校核,不斷試驗摸索,確保排查整治無遺漏,信息填報無“錯判”。
(四)強化督查管理,嚴格環境執法。市、縣政府根據排污口類型、責任主體及部門職責等,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市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排污口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市水務、工信、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城管、應急管理等相關部門按職責分工協作。加強環境執法,市生態環境部門要加大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排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確定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厲查處。排污口責任主體應當定期巡查維護排污管道,發現他人借道排污等情況的,立即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留存證據。入河排污口整治過程中,要以嚴厲打擊涉水環境問題為重點,倒逼陸域污染源治理,全面開展涉水企業及其入河排污口專項執法檢查,督促整改到位,消除環境風險隱患。
(五)開展督查檢查,嚴格考核獎懲。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將被作為中央和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及相關部門要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工作落實,嚴格做到排查無盲區、整治無死角、問題全部按期清零。定期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將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情況作為省級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的重要內容,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六)建設信息平臺,部門資源共享。各相關部門和責任主體要依托現有生態環境信息平臺,建設本行政區域內統一的排污口信息平臺,管理排污口排查整治、設置審核備案、日常監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加強與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信息平臺的數據共享,實現互聯互通。各縣(市)區、開發區管委會、省鏡管委要組織相關部門,建立排污單位、排污通道、排污口、受納水體等信息資源共享機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
(七)加強公眾參與,暢通監督渠道。引導公眾投身美麗河湖保護和建設,加大對排污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增強公眾對污染物排放的監督意識。排污口責任主體應通過標識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排污口相關信息。各級生態環境等部門要通過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依法公開并定期更新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各責任單位要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鼓勵公眾舉報身邊的違法排污行為,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6
為深入貫徹長江經濟帶“共抓大保護、不搞大開發”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打好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有序推進全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根據《生態環境部發展改革委關于印發<長江保護修復攻堅戰行動計劃>的通知》(環水體〔20xx〕181號)和省政府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行動目標
全面摸清我市行政區內長江重要支流烏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底數和存在問題,制定整治方案并強力推進整治行動,規范管控長江重要支流入河排污口,有效促進烏江、赤水河水環境質量不斷改善。
二、行動范圍和對象
(一)行動范圍。市行政區內烏江、赤水河干流河段(其中,烏江干流涉及播州區、湄潭縣、余慶縣、鳳岡縣;赤水河干流涉及仁懷市、習水縣、赤水市),以兩側現狀河岸線(總長約550公里;其中,烏江250公里,赤水河300公里)為基準向陸地一側延伸2公里范圍內的所有人工岸線、自然岸線和河心島。其中,沿河工業集聚區、灘涂、濕地需延伸至全覆蓋為止。
(二)排查對象。行動范圍內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烏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和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向烏江、赤水河干流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三、行動舉措
(一)按照《生態環境部關于印發<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無人機航空遙感技術要求(試行)>的通知》(環辦執法函〔20xx〕268號)要求,制定無人機航測實施方案及航測范圍矢量文件(Shapefile格式),報生態環境部審批后報省生態環境廳備案。同步預算航測經費,按程序開展項目招投標工作(仁懷市區域的航測經費由仁懷市政府自行承擔)。(市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責任單位:市財政局;完成時限:20xx年5月底前)
(二)全面收集整理市行政區內長江入河排污口、河岸帶狀況、水系分布等信息資料,收集市直有關部門掌握的涉水排放口信息資料,分析梳理并匯總整合。(市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責任單位:市水務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綜合執法局、市農業農村局、市交通運輸局;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
(三)通過政府采購方式委托資質完備的技術單位開展無人機航測(一級排查)工作,匯總航測數據報送生態環境部進行圖像解譯。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20xx年上半年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階段性工作情況。(市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主體: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
(四)根據生態環境部統一組織長江入河排污口人工交叉排查的時間安排及相關要求,做好異地交叉現場核查(二級排查)的各項籌備保障工作。根據工作需要及時抽派干部參加異地交叉現場核查。(市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主體: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前)
(五)在一、二級排查的基礎上,根據生態環境部和省生態環境廳的.要求,全面完成重點、疑難問題攻堅核查(三級排查)。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20xx年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階段性工作總結。(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單位: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六)在排查工作基礎上,按照“邊排查、邊監測”的原則,制定入河排污口監測計劃,根據各地實際條件,采取現場快測、人工采樣分析監測、在線監測等方式同步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建立入河排污口監測數據檔案。(市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主體: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6月底前)
(七)在三級排查和監測的基礎上,結合周邊工農業生產布局、地形地貌及水文特征等實際情況,開展排污口污水溯源分析,查清污水來源,找準排污主體。跨縣(市、區)的排污口溯源,由所涉地縣級政府聯合向市生態環境局申報,由市生態環境局協調組織開展跨區域溯源排查。跨市(州)的排污口溯源,由市生態環境局向省生態環境廳申報,由省生態環境廳協調組織開展跨區域溯源排查。(市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責任主體: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八)根據生態環境部移交的問題清單,結合三級排查收集的問題,按照“一口一策”的原則和“取締一批、清理一批、規范一批”的整治思路,梳理問題清單,制定整治方案,明確整治目標和要求,實行銷號制度分類推進整治整改。向省生態環境廳報送自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以來的工作總結報告。(市級責任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主體: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制定整治方案,并按規定期限完成整治工作)
(九)在全面完成專項整治行動的基礎上,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健全齊抓共管、體系規范的入河排污口長效監管機制,鞏固整治成效,防止反彈復發。(市級牽頭單位:市生態環境局;市級責任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交通運輸局、市水務局、市農業農村局;責任主體: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市級成立遵義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名單詳見附件),統籌抓好專項行動有關工作。播州區、仁懷市、赤水市、習水縣、湄潭縣、鳳岡縣、余慶縣政府是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的責任主體,要成立政府主要領導任組長的議事協調機構,并組織工作隊伍、明確職責分工、細化工作措施、保障經費物資,強力推動專項行動各項任務落實落地。市直有關部門要各司其職,加強對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指導,研究解決推進過程中存在的困難或問題。
(二)嚴格環境執法。將環境執法貫穿于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的始終,依法查處私設排污口、非法排污等環境違法行為,形成高壓態勢,切實解決烏江、赤水河存在的突出生態環境問題。
(三)強化宣傳督察。市級主流新聞媒體要主動參與排查整治工作宣傳報道,曝光一批典型案例,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有關縣(市、區)政府要加強烏江、赤水河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宣傳,及時公開熱點、難點信息,主動接受社會監督。市生態環境保護督察領導小組將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列入重點督察內容,采取定期不定期、明察為輔暗訪為主的方式對各地各部門專項行動開展情況進行督查,并將督察情況向市委、市政府報告。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7
為進一步推深做實河湖長制,推動河湖問題排查整治,根據《馬鞍山市全面推行河(湖)長制市級暗訪工作制度(試行)》《馬鞍山市河湖長制問題交辦分辦督辦制度(試行)》等文件要求,現決定開展20xx年馬鞍山市河湖長制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排查范圍
聚焦全市河流湖泊,以設立市級河長湖長的長江干流馬鞍山段、裕溪河馬鞍山段、牛屯河馬鞍山段、水陽江馬鞍山段、滁河馬鞍山段、采石河、慈湖河、得勝河、石臼湖馬鞍山片、雨山湖(河)等10條(個)主要河湖為排查重點。
二、排查方式
采取“四不兩直”方式進行排查,由市水利局抽調人員組成6個排查工作組分組開展,可結合汛期檢查等日常工作或開展專項督查,原則上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覆蓋所查縣區(園區)。具體分組安排如下:
1、花山區、慈湖高新區
帶隊領導:張定程
參加科室(單位):水政水資源管理科
2、含山縣
帶隊領導:汪學偉
參加科室(單位):市水利工程運行調度中心
3、和縣、鄭蒲港新區
帶隊領導:鄭李龍
參加科室(單位):市水利工程建設管理中心、市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
4、雨山區、市經開區(示范園區)
帶隊領導:周擁軍
參加科室(單位):河長制工作科、市河湖管理服務中心
5、當涂縣
帶隊領導:伍先平
參加科室(單位):規劃建設科
6、博望區
帶隊領導:吳先林
參加科室(單位):水旱災害防御科
三、排查內容
1、妨礙河道行洪突出問題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涉及的`河湖問題整治情況;
2、河湖管理范圍內是否存在“四亂”問題:非法圍墾、非法侵占水域灘地等“亂占”問題,河湖非法采砂、取土等“亂采”問題,亂扔亂堆垃圾,傾倒、填埋、貯存、堆放固體廢物等“亂堆”問題,修建阻礙行洪的建筑物、構筑物等“亂建”問題;
3、在禁捕區域是否存在非法捕撈行為,如設置攔河漁具、電毒打魚、炸魚等;
4、河湖水體是否存在異常,如渾濁、黑臭、有異味,有飄浮垃圾,有大面積水葫蘆、水花生等;
5、長江干支流入河排污口整治情況,是否存在偷排、漏排、超排污水廢水等情況;
6、各級河長湖長公示牌是否存在傾斜、破塤、變形,內容是否存在未及時更新的情況;
7、是否存在其他影響河湖水環境、水生態的情況。
四、工作要求
1、各排查工作組要對照排查內容,認真開展問題排查,對于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拍照留存,建議使用時間相機、今日水印等標注經緯度、地點、時間的APP。排查結束后及時填寫《20xx年馬鞍山市河湖長制專項排查整治問題清單》(見附表),連同現場照片一并報送至局河長制工作科。
2、河長制工作科負責匯總整理問題清單,按照《馬鞍山市河湖長制問題交辦分辦督辦制度(試行)》的要求,及時交辦給有關河長湖長或責任單位,對于長期得不到解決的重點難點問題,可實行專項督辦。要將本次專項排查整治情況納入市河湖長制工作年度考核。
3、各縣區水利局、開發園區水利職能部門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要求,嚴格整治標準,認真抓好整改,確保取得實效,整改進度要及時報送至河長制工作科。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8
根據區委辦《20xx年城廂區污染防治攻堅戰六大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莆城委辦【20xx】19號)文件精神,加快推進入河排污口綜合整治工作,結合我街道實際,特制定以下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改善水環境為目標,依法整治主要河道沿線排污口,不斷強化污染源防治措施,逐步提升水環境監察監測能力,確保我街道主要河道排污口得到全面整治。
二、基本做法
1.全面排查。在前期排查的排污口的基礎上,進一步強化排摸,為全面完成整治工作打下基礎,我街道轄區內共排查出14個入河排污口,并一一建檔立冊。
2.分類推進。加強排污口成因的.排查,對私設的排污口、暗管,一律封堵限期整治,做好雨污分流的限期整治。
3.統籌推進。結合“河長制”工作,全面排查入河排污口情況,徹底整治排污口。
三、整治目標
全面清理封堵排查發現的非法設置、設置不合理、經整治后仍無法達標排放的排污口。
四、實施步驟
1.統籌部署階段。制定龍橋街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統籌部署相關工作任務,細化工作職責,明確工作重點、落實工作責任。
2.排查階段。龍橋街道共發現14處入河排污口,下磨溪9個,龍橋溪3個,延壽溪1個,洋西溪1個。
3.集中整治階段。對排查出的排污口進行整治,全面實行排污口封堵、雨污分流納管等方法,現已完成逸夫幼兒園、北磨橋頭、筱塘北街、逸夫小學、石室路橋頭、市總工會、白天鵝酒店、兒童樂園共8處排污口的污水收集;并對市府辦集資樓、鳳辦集資樓2處排污口進行封堵;龍橋派出所橋下第二自來水廠自來水廠反沖洗水,區住建局和區水務局已發函給市水務集團令其整改;龍橋溪3處排污口由區住建局牽頭已進行雨污分流處理。
五、組織保障
1.加強組織領導。入河排污口整治是“河長制”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時間緊、任務重,街道河長辦及成員單位、社區要精心組織實施,細化要求、落實責任,確保排污口整治任務按時保質完成。
2.完善工作體制。要進一步健全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體制,定期會議、信息報送、進度通報制度,及時溝通交流排污口整治相關情況,確保整治各項工作順利推進。
3.營造整治氛圍。加強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輿論宣傳和公眾監督,加大排污口整治專項工作的宣傳力度,營造濃厚輿論氛圍,引導社會力量積極支持參與整治工作。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9
為貫徹落實生態環境部《關于交辦長江入河排污口清單的函》(環辦執法函〔xxxx〕708號)、《孝感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通知》(孝感政辦函〔xxxx〕103號)和《孝感市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孝感市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攻堅提升專項行動xxxx年重點工作清單>的通知》精神,確保按期完成xxxx年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年度目標,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深入開展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在xxxx年已完成283個排污口整治基礎上,分年度完成剩余471個排污口的.整治,即xxxx年底前完成180個,xxxx年底前完成166個,xxxx年底前完成125個排污口整治。在此基礎上,進一步鞏固和深化整治成效,查缺補漏,強化監管信息化建設,到20xx年底前建立比較完善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長效機制。
二、主要工作任務
以長江高水平保護十大攻堅提升行動為平臺,堅持目標導向,強化統籌落實,狠抓立行立改,深入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按照《漢川市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加大工作推進力度,確保xxxx年內“扎實完成一批、優先啟動一批、提前謀劃一批”,將年度及以后要完成的排污口整治任務達到序時進度。
同時要以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行動為牽引,充分發揮“查、測、溯、治”行動效能,促進成果轉化銜接,針對存在污水直排等環境違法問題的排污口,運用排污口溯源監測成果,嚴格依法查處,實現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有效監管。
三、工作進度安排
(一)xxxx年3月底前。制定本轄區長江(漢江)入河排污口整治攻堅提升專項行動xxxx年重點工作計劃,按季度明確工作任務及要求。
(二)xxxx年4-5月。開展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回頭看”,加強監測分析,查漏補缺,嚴防問題反彈,著力推動解決一批問題整改到位,嚴厲打擊一批環境違法行為。
(三)xxxx年6-8月。深入推進長江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8月底前完成應測盡測、標志牌樹立和一批示范整治工程,迎接省專項戰役指揮部交叉執法抽查。
(四)xxxx年9-12月。按照“一口一策”整治方案要求,確保完成xxxx年計劃的180個排污口的整治任務,其它達到序時進度,并制定本單位xxxx年重點整治工作清單。
(五)加強信息報送,從3月起,在孝感市生態環境局、孝感環境保護等平臺長江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專欄,每月公布整治進展統計數據和典型案例(經驗做法)。各責任主體單位每月20日前向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戰役指揮部辦公室報送整治進展具體清單;各責任主體單位和各主管部門每年至少報送2篇典型案例或經驗做法。
四、工作措施
(一)定期調度整治進展。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戰役指揮部辦公室每月定期調度整治進展具體清單,全面掌握溯源整治工作推進情況,同時針對推進工作的重難點問題加強現場幫扶,并視情況報請市領導領銜督辦。每個季度末對當季度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梳理分析,確保工作有力有序有效推進。
(二)建立工作提醒機制。對于工作進度緩慢、工作推進不到位的鄉鎮,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戰役指揮部辦公室將及時反饋,提醒鄉鎮政府主要負責同志關注轄區長江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針對薄弱環節,進一步強化工作舉措,壓實工作責任,加快工作進度。
(三)加強現場組織推進。根據日常掌握工作情況,針對工作推進滯后的重點、難點問題,報請市領導開展現場調研,實地研究解決相關問題。各鄉鎮要以提升區域水環境質量和改善人居環境為核心,加強組織領導,強化力量配備,針對短板、弱項,開展現場攻堅,精準施策,分類整治,切實解決排污口突出問題。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0
為認真貫徹落實中央和省環境保護督察反饋意見和省委、省政府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總體部署要求,根據省、市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核查整改工作會議精神,切實加強我縣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積極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改和落實,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二、整治目標
對縣境內河道、湖泊、水庫和渠道內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摸底、排查,對手續齊全的且排放達標的排污口保留,違規設置或排放不達標的排污口進行整改、關閉。最終使縣境內水源的水質穩定達標,河道水質普遍改善,提升流域內生態環境質量,為建設經濟文化強縣提供足夠的環境容量。
三、整治步驟和時間安排
(一)前期準備階段
縣水務局牽頭,縣環保局、住建委、農委和各鄉鎮人民政府配合,8月25日前,按照《池州市入河排污口信息表》中提供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對全縣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基本情況及入河排污口監測情況的調查,完成轄區內入河排污口的摸排、復核、登記和補錄上報工作,同時對每個排污口設置單位填寫檢查記錄,存在的問題,應采取的整改措施。按照梳理出的入河排污口存在問題,制定東至縣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表,要求一個入河排污口一個整治對策,并明確存在問題、整改方式、整治內容、責任單位和完成時限。
(二)集中整改階段
縣水務局牽頭,環保局、住建委、經信委、農委和各鄉鎮人民政府,20xx年9月前完成立標牌和建檔,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調查、清理、登記等工作,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臺帳資料,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化、標準化管理。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污染防治法》和《水功能區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對于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進行拆除、關閉工作;對于符合法律、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及時完成入河排污口設置論證和審批等相關工作。
(三)強制執行階段
20xx年12月31日前,對于不符合有關法規規定及相關規劃布局的入河排污口,且在限期內未能有效拆除、關停的,由縣人民政府組織水務、環保、住建等部門,成立整治執法隊伍,調用專用設備,對排污口實施強制拆除工作,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等法律法規相關條款追究法律責任。
(四)總結報送階段
縣水務局按照該方案整改步驟和時間節點按時將各階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完成情況以正式文件形式報送池州市人民政府和池州市水務局,并提出下一階段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的重點和目標任務。
四、明確職責分工
(一)縣水務局
牽頭組織全縣入河排污口的核查、登記、建檔和整改工作,負責完善入河排污口審批手續;指導全縣鄉(鎮)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指導開展水質監測、立標立牌、執法監管等工作,組織水務、環保等部門開展聯合執法;匯總相關部門入河排污口整治信息的上報工作。
(二)縣環保局
組織核查登記全縣入河排污企業名錄、污水處理廠名錄并對設置單位污染物排放量、排放方式、環評審批與監測等信息整理、核查、報送;配合水務部門完成入河排污口建檔工作;負責把好入河排污口環評審批關,務必將水務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審批手續作為環評審批的前置條件。登記和核實工業排污口整改;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對拒不配合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改工作的工業企業,縣環保局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的相關規定予以嚴厲查處。
(三)縣建委
負責提供全縣生活污水排污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名錄及相關信息整理與核查,并負責填寫相關基本信息調查表、設置單位基本調查表,提供項目設計、審批等材料復印件,并完成入河排污口現場核查、登記建檔工作,提出需要整治的生活污水口和雨污合流排水口整治方案,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四)縣經信委
配合環保局及水務局核查全縣規模以上企業的.入河排污口的設置單位基本資料,負責落實規模以上企業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五)縣農委
負責核查全縣向河湖排污的規模化養殖企業名錄及其設置單位、排放方式等信息整理和核查,提出需要整治的畜禽養殖入河排污口的整治方案,牽頭依法取締飲用水源地保護區范圍內的養殖排污口,負責落實建設單位按入河排污口設置要求辦理審批手續。
(六)各鄉鎮
落實轄區內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單位要按照整治的時間節點及任務要求進行專項整治,并對提供的數據負責。
五、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長效監管機制
通過本次的入河排污口專項整治活動,積累經驗,鞏固成果,完善入河排污口監管制度體系建設,落實監管主體、流程及責任,形成長效監管機制,嚴厲打擊違法設置入河排污口的行為。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1
為了切實加強水環境綜合治理,改善所轄河流水環境質量,根據中央、省、地、市有關文件精神和工作安排及閬中市水務局閬水函【20xx】53號工作要求,經鄉黨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棗碧鄉場鎮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
一、工作目標
健全入河排污口的調查摸底監督管理檔案和統計臺賬,完善棗碧鄉生活污水處理站排污口的相關手續,對存在問題的排污口進行整治,建立入河排污口日常監督排查和規范管理長效機制。
二、入河排污口現狀
棗碧鄉幅員面積28.5平方公里,轄6個村(居),28個村民小組,2744戶8400人,場鎮常駐人口近20xx人。現入河排污口1個,排污屬于場鎮居民生活污水、雨水排污口,排污口于20xx年8月建成。年生活污水量近4萬立方米,廢污水排放主要是場鎮機關單位,居民生活污水,沒有工礦企業和畜禽養殖污水排放,排放去向接入場鎮生活污水處理管網。
三、存在問題
場鎮生活污水處理站已進入掃尾階段,未通過驗收、等待試運行。
四、整治措施
申報環保局驗收,進行指標確定,保障場鎮排污達標排放。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認識,強化落實。各有關單位和場鎮居民戶要認真按照此整改方案,認真開展污水排放口的整治工作,要高度警醒,統一認識,把此項工作擺上重要議事日程,抓緊抓好,確保群眾的生活環境和身心健康。
2、加強組織領導。鄉政府成立以鄉長秦洪波為組長,分管環保領導賈曉江為副組長,胡國斌、何俊偉、楊倩、胡紹連為成員的排污口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胡國斌具體負責生活污水排放口的`整治。
3、建章立制。加強對現有排污口整治力度,杜絕新增排污口建立長效機制,農業服務中心、水利、環保及所在的村(居)要各司其責,加大巡查和處罰力度,規范管理,確保我鄉污水排放口整治順利完成。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2
一、出臺背景
二、主要內容
(一)目標任務。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形成入河排污口問題清單,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
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權責清晰、監管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納入省級入河排污口信息管理平臺,實行統一管理。
(二)排查溯源。
《方案》指出通過三個不走開展排查溯源。
一是組織排污口排查。鹽源生態環境局統籌對全縣行政區域內入河排污口的排查溯源工作,組織開展排查整治工作及日常監督管理。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要求,全面開展排查,摸清各類入河排污口的分布及數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單位基本情況等信息,建立本行政區域內入河排污口名錄,形成入河排污口問題清單。排查范圍分為重點區域和一般區域。重點區域以境內雅礱江流域干流、重要支流和瀘沽湖岸線為主,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向陸地延伸,形成網狀排查全覆蓋。除重點區域以外的為一般區域,重點關注人口集中、工業聚集、排污問題相對突出、群眾反映強烈、環境風險高、生態敏感脆弱區域。
二是確定排污口責任主體。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兜底的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對難以分清責任主體的入河排污口,要開展溯源分析,查清入河排污口對應的排污單位及其隸屬關系,明確責任主體;經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作為責任主體,或由其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入河排污口監測整治、規范化建設和維護管理。
三是同步監測研判排污狀況。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按照“邊查邊測”原則,結合排污許可相關要求,督促指導各排污單位對本單位廢水開展自行監測,指導各責任主體對入河排污口開展自行監測,全面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水質、水量、污染物種類。監測必測指標為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監測指標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監測、監督性監測或在線監測數據等有效監測數據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重點區域既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又同步開展相關河(湖)段水質監測,切實掌握流域水環境突出問題及成因,推動實現精準治污。
(三)實施分類整治
一是明確入河排污口分類。根據《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將入河排污口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等四種類型。此前按《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分類、命名的入河排污口應重新命名、編碼。醫療機構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參照工業排污口中工礦企業排污口管理。
二是明確整治要求。根據“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要求,問題排污口由各責任主體按照“一口一策”原則制定整治方案,以截污治污為重點,結合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治理、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統籌開展整治工作。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污口的整治,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整治的責任主體,可合理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鹽源生態環境局牽頭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通過對入河排污口進行取締、合并、規范,最終形成需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單。取締、合并的入河排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堤防安全的,要依法依規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已按《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排查出的城鎮雨洪排口、農田退水口、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納入其他排口予以保留。
三是要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區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的區域內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由保護區主管部門依法采取責令限期拆除、關閉等措施予以取締。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
四是要清理合并一批。對于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依規接入污水收集管網。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內企業現有入河排污口應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外的工礦企業,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保留一個工礦企業排污口,對于廠區較大或有多個廠區的,應盡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工礦企業排污口的,應依據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報鹽源生態環境局核準。對于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原則上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入河排污口。
五是要規范整治一批。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按照有利于明晰責任、維護管理、加強監督的'要求,組織開展排污口規范化整治。對存在借道排污等情況的入河排污口,要組織清理違規接入排污管線的支管、支線,推動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對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入河排污口的,要督促各排污單位分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入河排污口和排污管線,應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入河排污口位置和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入河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并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于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
(四)嚴格監督管理。
《方案》指出要嚴格監督管理,一是強化規劃引領,二是規范設置審批,三是加強監督管理。按照“管發展必須管環保、管行業必須管環保、管生產必須管環保”的原則,各部門要按職責分工協作,落實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鹽源生態環境局:負責全縣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以及污染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縣水利局:負責根據河道及岸線管理保護要求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縣城管局:負責督促指導城市垃圾填埋場等排污口排查整治,負責督促指導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及雨水排口的整治。縣交通運輸局:負責督促指導公路、碼頭排污口排查整治。縣農業農村局:負責督促指導農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區排口、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縣衛健局:負責督促指導醫療機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鹽源生態環境局應會同相關部門,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依法明確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各責任主體按照“雙隨機、一公開”原則,對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開展監測,水生態環境質量較差的地方應適當加大監測頻次。開展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對借道排污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嚴禁合并、封堵城鎮雨洪排口,防止影響汛期排水防澇安全。
四是嚴格環境執法。鹽源生態環境局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設置入河非污口或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確定責任主休,依法予以嚴厲查處。
五是按時驗收銷號。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根據已制定的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組織對已完成整治的入河排污口開展現場核查驗收,驗收合格的,及時予以銷號,并將相關材料報送州生態環境局和其他州級行業主管部門備案;驗收不合格的,要責令排污單位重新整治,堅決杜絕虛假整改、敷衍整改。
三、組織領導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縣政府統籌、部門抓落實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機制。各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要嚴格落實屬地管理責任,切實做好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及日常監管,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治責任,確保排查整治工作落實到位。
(二)嚴格考核問效。鹽源生態環境局要會同縣發改、財政、自然資源、住建、交通運輸、農業農村、應急管理等部門,加強政策協調、工作銜接,認真落實“一崗雙責”,形成工作合力。對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將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責任。
(三)加強公眾監督。加強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及政策的宣傳普及,引導公眾投身河(湖)保護和建設,增強公眾對污染排放的監督意識。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要通過標識標牌、顯示屏、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相關信息。鹽源生態環境局要通過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依法公開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3
為深入推進南通市水環境綜合治理,全面排查整治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推動實現全市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全覆蓋,根據省政府辦公廳《江蘇省淮河流域入河(湖)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方案》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認真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意見》和省、市相關部署,以改善水環境質量為核心,強化陸域水域污染協同治理,統籌推進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規范入河排污口管理,從源頭上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
二、工作目標
目標到20xx年底前,完成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監測、溯源;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形成權責清晰、監控到位、管理規范的入河排污口監管體系,為改善我市水環境質量奠定基礎。
三、范圍和對象
(一)范圍。除前期長江入河排污口、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已經排查過的排口,參照《江蘇省骨干河道名錄》(20xx年修訂)、南通市“十四五”國省考斷面,梳理出本次排查涉及的行政區域及排查范圍。
排查范圍為全市淮河流域骨干河道(見附件2),根據河道級別確定向陸域延伸的距離,具體為:1—2級河道向兩側延伸500米,3級河道向兩側延伸200米,4—6級河道向兩側延伸100米。同時,加強與前期入江、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和近期開展的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工作的銜接,避免重復排查。
具體排查范圍可根據產業布局、排污特征等實際情況適當擴大,其中沿河工業園區、居民區、畜禽養殖等要全覆蓋。
(二)對象。排查對象為所有通過管道、溝、渠、涵閘、隧洞等直接向河道排放廢水的排污口,還包括所有通過河流、灘涂、濕地等間接排放廢水的排污口。
四、工作內容
專項行動包括排查、監測、溯源、整治4個部分工作內容。
(一)排查。開展全面排查,掌握入河排污口的數量及其分布,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
(二)監測。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了解和掌握排污口污染物排放情況。
(三)溯源。在監測基礎上,開展入河排污口溯源分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四)整治。在排查、監測和溯源的基礎上,制定入河排污口分類整治方案,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工作,有效規范和管控入河排污口。
通過排查整治,全面掌握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放現狀,有序推進入河排污口整治,完善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強化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確保入河排污口排放狀況得到改善,提升我市生態環境保護水平。
五、具體安排
(一)前期準備。各地應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組織分工、保障措施等,分解落實責任,全面推進排查整治工作。
具體要求:各地20xx年3月30日前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并報送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二)資料收集。全面收集整理各類入河排污口、河岸帶、水系分布等相關信息資料,將原來分散的水利部門入河排污口設置管理信息、生態環境部門污染源及入河排污口監管信息,以及水系、排污管網等信息進行有效整合,初步分析入河排污口基本信息及特點,為全面排查奠定基礎。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制定的《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資料整合基本要求》,20xx年3月10日前完成資料整合工作。
(三)全面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綜合運用衛星遙感、無人機航測、無人船監測和人員現場踏勘等手段,對排查范圍及對象進行全面調查,實現應查盡查。具體采用“三級排查”方式推進排查工作,一級排查為配合省生態環境廳開展無人機航測,按照“全覆蓋”的要求開展技術排查,分析辨別疑似入河排污口;二級排查為人工徒步現場排查,組織工作人員對排查范圍內匯入河流、溝渠、碼頭、工業聚集區、城鎮等開展“全口徑”排查,核實確定入河排污口信息,現場人工核查時,可同步開展初步溯源和監測工作;三級排查針對疑難點進行重點攻堅,利用無人船、水下機器人等先進設備對水下疑似排口以及沿線工業園區河道再次進行排查,進一步完善入河排污口名錄。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三級排查技術指南》(HJ1232-20xx)開展工作。配合省生態環境廳開展一級排查;組織開展二級、三級排查工作,20xx年8月底前完成二級排查,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三級排查。
(四)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在全面排查和排污口初步分類的基礎上,根據入河排污口名錄,制定排污口監測方案,開展入河排污口水質水量監測。根據實際條件,可采取自動在線監測、人工取樣監測等方式。
具體要求:參照省生態環境廳《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監測實施工作方案》要求,按照“有水必測”的原則,開展入河排污口監測工作。各地根據實際情況,細化監測方案,利用現有監測力量或委托第三方監測機構,組織開展監測工作。有污染源當年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的.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20xx年8月底前完成監測工作。
(五)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放情況溯源分析。在現場排查初步溯源的基礎上,對不能查清來源和監測數據異常的復雜排污口開展重點溯源,基本查清污水來源。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溯源總則》要求開展溯源工作。根據現場需要,積極探索使用暗管探測儀、管道機器人、無人船等設備。要發揮部門聯動機制,對涉及工信、水利、住建、市政和園林、農業農村、交通運輸等領域的排污口開展聯合溯源。20xx年8月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溯源工作,并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進行命名與編碼。
(六)分類整治入河排污口。在排查、監測、溯源的基礎上,全面梳理排污口問題清單,按照“一口一策”原則,逐一明確入河排污口整治要求,分級分類推進入河排污口規范整治,有效管控入河污染物排放,推動入河排污口水質逐步改善。實施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整治完成一個,銷號一個。
具體要求:按照生態環境部《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整治總則》《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技術指南-規范化建設》和省有關技術指南,梳理問題清單,編制“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明確任務分工,推進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局、工信局、自然資源和規劃局、住建局、市政和園林局、交通運輸局、水利局、農業農村局等部門落實監督指導責任。20xx年10月底前完成“一口一策”整治方案的制定,20xx年底前完成整治任務,并建設一批整治示范工程。
(七)建立入河排污口長效管理機制。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等工作規范體系,推動形成更加科學完備、實現動態化管理的監管體系和長效機制,防止問題回潮、反彈。
六、任務分工
(一)屬地政府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管委會)是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責任主體,要制定專項實施方案,全面、深入、細致開展轄區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工作,建立入河排污口名錄,推動整治工作的開展。
(二)市級有關部門
市級有關部門依據部門職責和本行業法律法規,督促指導各地開展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并做好以下工作:
1、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指揮部辦公室負責督查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將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列入年度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考核,推動各地工作落實。
2、市生態環境局作為全市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的牽頭部門,對專項行動實施統一調度,組織相關部門開展現場督查和指導幫扶;指導各地申請生態環境保護專項資金;指導各地制定專項行動具體實施方案,收集、整合排污口相關資料。指導各地開展二級、三級排查、監測、溯源。督促指導工業排污口和其他排污口的溯源整治工作。
3、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工業企業清單,協助和配合生態環境部門開展工業企業的入河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4、市財政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做好淮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經費保障工作。
5、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生態紅線等相關資料,配合相關部門做好生態紅線內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6、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指導各縣(市)、通州區、海門區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市政污水管網圖、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情況)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7、市市政和園林局負責指導相關區部門提供市區排查范圍內市政污水管網圖、建筑工地(包括名稱、位置、沖洗廢水排放等情況)等相關資料,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全市市政雨水管網圖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城鎮生活污水排污口、城鎮雨洪排口溯源整治工作。
8、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等污水排放信息,督促指導港口碼頭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9、市水利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閘壩、水系矢量圖、岸線矢量圖等相關資料,督促指導溝渠、河港(涌)、排干等溯源整治工作。
10、市農業農村局負責指導各地相關部門提供排查范圍內農田入河退水口、水產、畜禽養殖等資料,督促指導農田、水產、畜禽養殖排污口溯源整治工作。
市各有關部門要督促各縣(市、區)相關部門于20xx年3月10日前向排查整治工作組提供資料,并在行業主管范圍內配合工作組完成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四個重點工作任務。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將南通市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調整為南通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政府相關副秘書長、市生態環境局主要負責同志任副組長,市有關部門、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分管負責同志為成員,負責統籌推進全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明確相應工作機制,負責推進轄區內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加強溝通協調。要加強統籌協調,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作、社會參與的工作格局,建立生態環境、工信、自然資源和規劃、住建、市政和園林、交通運輸、水利、農業農村等有關部門協同配合和信息共享長效機制,整合各部門掌握的骨干河道入河排污口相關數據和信息,加強排查整治工作支持力度。市各相關部門和各縣(市、區)政府(管委會)要明確一名聯絡員,負責工作對接、報送信息等。
(三)嚴格責任落實。要定期開展督促指導,推動各地工作落實,做到有口必查、有水必測、有源必溯、有污必治。對履職不力、進展遲緩、弄虛作假等問題突出的,采取通報批評、公開約談等措施;情節嚴重的,按不同情形依法依規實行問責。對工作成效突出的,予以通報表揚。
(四)強化信息公開。要建立信息公開制度,鼓勵在政府的網站開設“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專欄,集中展示本區域各項工作情況,定期公開問題清單和整治進展情況,接受社會監督。可邀請媒體、公眾等參與排查整治,公開一批整治示范工程。各地生態環境局要通過媒體、官方網站及政務新媒體等平臺定期公開專項行動進展情況。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4
為貫徹落實《中共廣東省委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實施意見》《廣東省生態環境廳關于印發廣東省20xx年水污染防治攻堅工作方案的通知》《廣東省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廣東省碧水保衛戰五年行動計劃(20xx-20xx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深入打好20xx年水污染防治攻堅戰,確保完成省下達的水生態環境保護任務,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20xx年,全市國考省考斷面水質優良(達到或優于Ⅲ類)比例達到100%,劣Ⅴ類斷面比例為0,國考省考斷面達到年度水質目標要求,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水質穩定達標,重要江河源頭和新豐江水庫、楓樹壩水庫等重點水庫水生態環境安全得到保障。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和農村黑臭水體整治民生實事任務保質保量完成。(詳見附件1)
二、主要任務
(一)鞏固提升國考省考斷面達標攻堅成果。
強化國考省考斷面水質達標攻堅,統籌推進生活、工業、農業污染防治工作,強化干支流、上下游系統治理。對未達標及不穩定達標的斷面加快補短板、強弱項,加快污水管網修復與建設、補齊污水收集處理能力短板,強化畜禽、水產養殖等農業農村污染控制。建立健全國考斷面控制單元內劣Ⅴ類一級支流和其他重點支流監管臺賬,持續推進管網建設及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向一級支流延伸,推動水質改善并消除劣Ⅴ類(詳見附件2)。
強化汛期水環境監管及應急應對工作,結合省級汛期重點國考斷面清單,開展汛期污染強度監測分析,確定市級汛期重點關注斷面。對斷面突出問題實施清單管理,厘清責任區域和責任主體,持續加強整改,有效削減汛期污染物濃度峰值。市級汛期重點關注斷面及突出問題清單按要求報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等參與,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負責落實。以下各項措施均需各縣(區)人民政府(管委會)落實,不再一一列出。〕
(二)強化飲用水源保護。
實行飲用水水源保護區名錄管理,根據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供水范圍和供水規劃,建立分級管理名錄。加強縣級以上水源地規范化建設,各縣(區)要扎實推進鄉鎮級水源地“劃立治”工作,6月底前完成新劃定鄉鎮級水源保護區批復備案,并開展規范立標和環境問題排查整治。以農村“千噸萬人”水源地為重點,鞏固提升農村水源水質安全保障水平,到20xx年年底,基本完成實際供水人口在1千人以上農村集中式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衛生健康局等參與)
(三)強化良好水體保護。
加強江河源頭水生態環境保護,配合省生態環境廳開展江河源頭生態環境基礎調查,梳理建立省內重要江河源頭名錄,探索開展江河源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強化重要供水水體保護,配合省研究出臺加強飲用水源型水庫生態環境保護、新豐江水庫水生態環境保護等政策文件,加強東江、韓江及新豐江水庫、楓樹壩水庫等重要水體入河入庫主要支流綜合整治。加強東江及新豐江飲用水源型水庫營養狀態和藻類監控,強化水華預警監測及形勢研判,編制應急防控預案,有針對性地做好應急防控工作,保障水質穩定達標。(市生態環境局、水務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林業局等參與)
(四)深入開展黑臭水體整治。
充分發揮河湖長制作用,持續鞏固地級及以上城市建成區黑臭水體治理成效,建立防止返黑返臭長效機制。推動黑臭水體治理向縣域拓展,加快推進縣級城市(含縣城)建成區黑臭水體排查整治,按省要求完成排查并制定整治方案。(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參與)
結合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等工作,優先整治面積較大、群眾反映強烈的農村黑臭水體,高質量完成省十件民生實事確定的我市新增2個面積較大的.農村黑臭水體整治任務,我市7條省級以上農村黑臭水體整治率力爭達到30%。建立長效維護機制,鞏固農村黑臭水體治理成效。配合開展農村黑臭水體與生活污水綜合治理試點示范。(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鄉村振興局參與)
(五)加快提升城鎮污水收集處理效能。
加快推動城鎮生活污水治理“雙轉變、雙提升”。20xx年年底前完成建成區各排水單元管網排查,健全和完善排水管網地理信息系統,并根據排查結果,制定管網改造修復實施計劃;有序推進縣城管網排查。加快補齊城中村、老舊城區和城鄉接合部生活污水收集管網缺口,開展管網建設、修復、雨污分流改造工作。加快補齊城市和縣城生活污水處理能力缺口。強化污水處理廠運行維護,開展差別化精準提標試點工作,重點強化進水濃度低于城市平均水平的污水處理廠系統整改,對現有進水BOD濃度低于100mg/L的城市污水處理設施,完成“一廠一策”編制,圍繞服務片區管網開展精準整治。(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發展改革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國資委參與)
(六)深入開展工業污染防治。
推動涉水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提質增效,組織做好新增源排污許可發證登記工作,強化排污許可“一證式”執法監管。優化工業廢水處理工藝,推動不能穩定達標的工業廢水處理設施提標改造。對存在工業污染的重點流域,組織開展聯合執法、交叉執法。持續實施“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嚴厲打擊重點排污單位自動監測數據弄虛作假違法行為。(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商務局參與)
抓好有色金屬、建材、化工、紡織、造紙等重點行業工業清潔生產。繼續推進生態工業示范園區建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生態環境局按職責分工負責)
鼓勵主導產業為電子、印染、原料藥制造等園區開展工業廢水綜合毒性監控能力建設。(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參與)
(七)強化農業面源污染防治。
優化調整畜禽養殖結構,科學規劃生豬養殖布局,大力發展規模化標準養殖。持續推進畜禽糞污資源化利用工作,推動畜禽規模養殖場糞污處理設施裝備提檔升級,規范畜禽養殖戶糞污處理設施裝備配套,開展設施裝備配套情況核查。持續開展農藥、化肥減量增效。(市農業農村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參與)
試點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大力推進東源縣農業面源污染治理與監督指導試點工作。重點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調查監測,科學測算化肥農藥和畜禽糞污等農業面源污染對環境的影響,開展農業面源污染負荷評估,20xx年年底前完成優先治理區域清單。以優先治理區域為重點,推進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探索總結源頭控制、過程攔截、末端治理與循環利用相結合的易復制、可推廣治理措施和監督指導模式經驗。(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市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參與)
嚴格畜禽養殖污染防治監管。規范畜禽養殖禁養區管理。配合研究制定廣東省水產養殖尾水排放標準。(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農業農村局參與)
(八)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
因地制宜、穩步推進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制定我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攻堅行動方案,6月底前公開縣域農村生活污水治理專項規劃(或方案)。建立健全運行維護管理機制,各縣區6月底前制定農村生活污水治理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辦法(或方案),推進日處理20噸及以上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出水水質監測。保質保量完成年度民生實事任務,年底前新增75個以上自然村完成生活污水治理工作,全市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達到50%以上。(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牽頭,市財政局、生態環境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參與)
(九)強化船舶污染治理。
全面落實《廣東省深化治理港口船舶水污染物工作方案》,推進400總噸以上不滿足排放要求的船舶強制配備符合排放標準的水污染物儲存或處理設施,400總噸以下不滿足排放要求的內河船舶按省要求時間完成改造。(河源海事局牽頭,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生態環境局、交通運輸局參與)
在新建或擴建港口碼頭時,要配套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轉運及處置設施建設方案。結合實際需求新建或擴建船舶含油污水處理設施,滿足到港船舶含油污水的處理需求。內河港口船舶水污染物接收能力達100%。(市交通運輸局牽頭,市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河源海事局參與)
(十)深入開展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加強入河入海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的實施意見》,認真謀劃做好全市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謀劃部署,制定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實施方案。開展流域面積100平方公里以下重點水體排污口排查,逐步實施溯源整治。動態更新重點監管排污口名錄,定期開展監督檢查,納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逐步完善“一口一檔”信息。優先整治存在違法違規情形和突出影響水質的問題排污口,推進列入擬整治清單的101個問題排污口整治,20xx年年底前完成整治71個問題排口,力爭整治完成率達70%。(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財政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等參與)
(十一)強化水資源調度管控。
優化水資源配置格局,全面落實東江、韓江、北江等重點河湖生態流量保障方案,進一步配合做好國考斷面所在河流生態流量目標管控。積極穩妥推進小水電清退整改,促進小水電綠色發展,力爭年底前全面落實小水電站生態流量核定、泄放調度以及監測管控工作,保護和修復河流生態系統。(市水務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局、住房城鄉建設局、農業農村局等單位參與)
(十二)穩步推進河湖生態修復。
優化水環境分區管控要求,動態更新“三線一單”成果,配合省印發實施全省水功能區劃方案,根據要求同步調整我市水功能區劃方案。開展東江干流、浰江、新豐江、秋香江、琴江、鶴市河、新豐江水庫、楓樹壩水庫等重點江河湖庫水生態環境調查評估,7月底前完成第一輪水生態環境調查監測工作,10月底前將調查評估分析結果報省生態環境廳。努力建成一批省級“美麗河湖”優秀案例。(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參與)
(十三)健全科技支撐體系。
將流域綜合治理的重大科技需求納入重點研發計劃,鼓勵開展典型流域及河口區氮磷及溶解氧濃度控制研究。加強重點河流主要污染物通量監測及水質污染溯源監測,開展重點攻堅斷面干支流加密監測,并逐步延伸至二級支流。健全預警通報和信息公開等工作機制,加強國考斷面水質分析研判,提升水質異常分析和應對能力。(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科技局、住房城鄉建設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參與)
(十四)健全預警督辦機制。
建立完善水生態環境問題發現和推動解決工作機制,實施水生態環境問題閉環管理。堅決抓好第二輪第四批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反饋問題整改,加強涉水問題整改工作的統籌調度。對水質嚴重惡化或水污染防治工作進展嚴重滯后的縣區,要通過提醒約談等方式,督促問題整改和措施落實,確保順利完成各項目標任務。(市生態環境局牽頭,市工業和信息化局、財政局、自然資源局、住房城鄉建設局、交通運輸局、水務局、農業農村局,河源海事局參與)
三、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各級政府要堅決扛起生態文明建設政治責任,強化市縣兩級生態環境保護委員會統籌協調作用,將本工作方案的各項目標和任務逐一分解,層層壓實責任。市有關部門要結合職責分工,加強對各縣區工作的業務指導,協調推動解決問題。市生態環境局要發揮牽頭作用,優化督導服務機制,強化技術幫扶。各縣(區)要運用先進科技手段,加強水質分析研判,實施科學精準治污。
(二)強化信息調度。各縣(區)要圍繞水質達標和水污染防治重點任務制定年度工作方案,7月xx日前報市生態環境局備案。市直牽頭有關單位、各縣(區)政府(管委會)上半年工作總結、全年工作總結及下一年度工作計劃分別于6月30日前及次年1月5日前函送市生態環境局。
(三)強化資金保障。各級政府要做好水污染防治資金保障工作,積極組織謀劃項目申請入庫,爭取中央和省級專項資金以及專項債項目資金支持。建立多元化投入模式,鼓勵并規范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政府購買服務、環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生態環境導向的開發(EOD)模式等方式,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攻堅。鼓勵國有企業發揮技術、資金、管理等優勢參與建設運營,履行社會責任。
(四)強化公眾參與。加強生態文明宣傳教育,提高全社會生態文明意識,定期向社會公布水生態環境有關情況,接受社會監督。結合環境宣傳月以及綠色社區、環境教育基地創建等,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宣傳力度。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5
為進一步提升全市水環境質量,根據《四川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四川省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川辦發〔20xx〕61號)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堅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按照“水陸統籌、以水定岸;明晰責任、嚴格監督;統一要求、差別管理;突出重點、統籌實施”四項工作原則,堅持問題導向,穩步推進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逐步建立“權責清晰、管理規范、監管到位”的入河排污口管理體系,實現“受納水體—入河排污口—排污通道—排污單位”全過程監督管理,為全市水環境質量持續改善奠定堅實基礎。
(二)工作目標
20xx年底前,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制定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配合省級部門啟動入河排污口整治和信息管理平臺建設工作。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形成管理體系比較完備、技術體系較為科學的入河排污口設置及監督管理體系。20xx年底前,完成入河排污口規范化建設,基本實現城鄉生活污水和工業污水管網全覆蓋和污水全收集、全處置和達標排放。
二、主要任務
(一)全面排查溯源,建立“三張清單”。
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按照“有口皆查、應查盡查”的原則,制定實施方案,將納入市、縣(區)河湖長管理的河流湖庫及其他不達標水體干流及其重要支流岸線作為排查重點區域,進一步向陸地延伸,重點關注人口集中、工業聚集、排污問題相對突出、環境風險高、生態敏感脆弱等一般區域,形成網狀排查全覆蓋,并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和“政府兜底”的原則,以水質監測作為入河排污口問題排查的切入口,全面摸清轄區內各類排污口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責任主體、存在問題等信息,建立名錄清單、責任清單、問題清單“三張清單”。重點區域既要上岸查污染源和排污口,還要下岸開展相關河段水質監測,準確掌握流域水環境問題成因,推動實現精準治污。對于溯源后仍無法確定責任主體的,由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工業園區管委會作為責任主體,或由其指定責任主體。責任主體負責入河排污口源頭治理以及監測、整治、規范化建設、日常維護監管等工作。(完成時限:20xx年10月底前)
(二)實施分類整治,推進“三個一批”。
1.明確分類整治要求。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工業園區管委會要根據《入河(海)排污口命名與編碼規則》(HJ1235—20xx)的要求,將入河排污口明確分為工業排污口、城鎮污水處理廠排污口、農業排口、其他排口四種類型,醫療機構設置入河排污口的參照工業排污口中工礦企業排污口管理,實施分類整治,以“依法取締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規范整治一批”為總體思路,制定“一口一策”方案,建立入河排污口整治銷號制度,通過整治形成最終需要保留的入河排污口清單。此前按《長江、黃河和渤海入海(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分類規則(試行)》分類、命名的入河排污口要重新命名、編碼,并將生態環境部長江入河排污口排查出的城鎮雨洪排口、農田退水口、溝渠、河港(涌)、排干等,納入其他排口予以保留,結合黑臭水體整治、消除劣Ⅴ類水體、農村環境綜合治理及流域環境綜合治理等統籌開展整治。對與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公共企事業單位、住宅小區等排污口的整治,要做好統籌,避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確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對確有困難、短期內難以完成入河排污口整治的企事業單位,可設置過渡期,指導幫助整治。取締、合并的入河排污口可能影響防洪排澇、地方安全的,要依法依規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隱患。(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2.依法取締一批。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在飲用水水源保護區、自然保護地及其他需要特殊保護區域內設置的入河排污口,由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工業園區管委會或生態環境部門依法采取責令拆除、關閉等措施予以取締。要妥善處理歷史遺留問題,避免“一刀切”,合理制定整治措施,確保相關區域水生態環境安全和供水安全。(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3.清理合并一批。對于城鎮污水收集管網覆蓋范圍內的生活污水散排口,原則上予以清理合并,污水依法規范接入污水收集管網。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各類開發區內企業現有入河排污口應清理合并,污水通過截污納管由園區或開發區污水集中處理設施統一處理。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或各類開發區外的工礦企業,原則上一個企業只保留一個工礦企業排污口,對于廠區較大或多個廠區的,應盡可能清理合并排污口,清理合并后確有必要保留兩個及以上工礦企業排污口的,應告知市生態環境局及屬地生態環境局。對于集中分布、連片聚集的中小型水產養殖散排口,要嚴格執行尾水申報排放制度,逐步統一收集處理養殖尾水,設置統一的入河排污口。(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4.規范整治一批。要按照有利于明確責任、維護管理、環境監督的要求開展規范化整治。對存在私搭亂接、借道排污等情況的排污口,要按照一個排污口只對應一個排污單位的原則,組織清理排污管線違規接入的支管、支線,確需多個排污單位共用一個排污口的`,要在各排污單位排水匯入排污管線前安裝必要的監測計量設施,厘清各自責任,并在排污許可證中載明;對存在布局不合理、設施老化破損、排水不暢、檢修維護難等問題的排污口和排污管線,要有針對性地采取調整排污口位置、排污管線走向、更新維護設施、設置必要的檢查井等措施進行整治。排污口設置應當符合相關規范要求,在明顯位置樹標立牌,便于現場監測和監督檢查。(完成時限:20xx年12月底前)
(三)規范設置審核,嚴格監督管理。
1.加強規劃引領。市縣兩級要將入河排污口整治與生態環境保護規劃、水資源保護規劃、江河湖泊水功能區劃、養殖水域灘涂等規劃區劃緊密結合,落實生態環境分區管控和入河排污口布局要求,嚴格執行相關法律法規關于入河排污口設置的規定。規劃環境影響評價要將入河排污口設置規定落實情況作為重要內容,嚴格審核把關,從源頭防止無序設置。(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2.嚴格規范審批。工礦企業、工業及其他各類園區污水處理廠、城鎮污水處理廠新設、改設、擴大入河排污口的設置要依法依規實行審核制。對未達到水質目標的水功能區,除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入河排污口外,要嚴格控制新設、改設和擴大入河排污口。入河排污口設置應提前書面征求河道(渠道)所在地水行政主管部門或有管理權限的流域管理機構(水管單位)意見后實施,且入河排污口設置不得影響防洪、供水、堤防安全和河勢穩定。入河排污口審批信息要及時依法向社會公開。(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3.嚴格環境執法。要加大入河排污口環境執法力度,對違反法律法規設置入河排污口和不按規定排污的,依法予以處罰;對私設暗管接入他人排污口等逃避監督管理借道排污的,溯源確定責任主體,依法予以嚴厲查處。督促指導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定期巡查維護排污管道,發現他人借道排污等情況的,應當立即向屬地生態環境部門報告并留存證據。(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4.建設信息平臺。市生態環境局要緊密結合工作實際,積極配合生態環境廳建設全省統一的入河排污口信息平臺,管理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設置審批、日常監督管理等信息,建立動態管理臺賬。加強與“三線一單”、排污許可、環境影響評價審批等信息平臺的數據共享,實現互聯互通。要統籌協調經信、水利、農業農村等相關部門,建立信息資源共享機制,全面提升入河排污口信息化管理水平。(完成時限:長期堅持)
三、職責分工
(一)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工業園區管委會。組織實施本轄區入河排污口排查、監測、溯源、整治工作,加強日常監管,落實資金保障,抓好目標確定、任務分解、組織動員、監督考核建立等工作,落實主體責任。
(二)生態環境部門。統一行使入河排污口設置、污染物排放監督管理和行政執法職責。通過核發排污許可證等措施,明確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自行監測、信息公開等要求,做好監督性監測。必測指標為pH、化學需氧量、氨氮、總氮、總磷,其他特征污染物監測指標根據實際情況增加。有污染源普查監測、監督性監測或者在線監測數據等有效數據的入河排污口,可直接使用其監測數據。
(三)經濟和信息化部門。督導工業園區、工業企業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住房城鄉建設部門。督導城鎮生活污水處理廠排污口、城市垃圾填埋場排污口排查整治。會同生態環境、水利等部門開展城鎮雨洪排口旱天污水直排的溯源治理,加大對城市內各類商家利用城市雨洪排污口借道排污等行為的監督管理力度,嚴禁合并、封堵城鎮雨洪排口,防止影響汛期排水防澇安全,探索建立城市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五)交通運輸部門。督導公路(服務區)、港口、碼頭排污口排查整治。
(六)水利部門。根據水資源保護規劃、河道及岸線保護要求指導入河排污口設置與整治。
(七)農業農村部門。督導水產養殖排污口、畜禽養殖排污口排查整治,落實水產養殖尾水申報排放制度,會同生態環境部門、水利部門將農田退水口、大中型灌區排口等農業面源排口納入日常監督管理。結合地方實際,研究符合種植業、養殖業特點的農業面源污染治理模式。
(八)衛生健康部門。督導醫療機構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市級牽頭抓推進、縣級具體抓落實的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市生態環境局要發揮統籌協調、督促落實作用,會同市經濟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鄉建設局等部門嚴格落實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責任,緊盯目標任務,加強政策協調和工作銜接,健全長效監督管理機制。天府新區眉山管委會、各縣(區)人民政府、市屬工業園區管委會要落實屬地責任,督促相關責任主體落實整治責任,嚴格控制入河污染總量,全面完成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
(二)嚴格考核問責。生態環境部門要強化考核,將此項工作納入生態環境保護黨政同責考核工作,實行月調度工作機制,對在入河排污口整治和監督管理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虛作假、敷衍塞責等行為的,依紀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地方、部門和人員責任。
(三)加強公眾監督。加大對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宣傳普及力度。入河排污口責任主體要通過標志牌、網絡媒體等渠道主動向社會公開入河排污口相關信息。各級生態環境部門要通過政府的網站、政務新媒體等平臺,依法公開并定期更新入河排污口監督管理相關信息,建立完善公眾監督舉報機制,形成全社會共同監督、協同共治的良好局面。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相關文章:
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1-19
【熱門】入河排污口整治方案15篇11-19
削坡建房整治方案11-18
幼兒園安全排查整治方案11-18
幼兒園安全排查整治方案(通用)11-18
河作文10-14
屋子與河作文07-10
呼蘭河作文06-13
兒時的河作文08-31
[經典]虞河的作文12-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