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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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社會發展不斷提速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為的準則。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車輛管理制度,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

      一、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

      二、車輛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

      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除公司領導或各部門到有關部門、工地辦事外,單獨一人在城區辦事,原則上不安排車輛。

      三、外單位借車,需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安排

      四、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

      面包車由投資發展部使用,由該部統一領油、維修、持有手續、承擔責任。如有臨時安排,其他部門用車,在用車期間內承擔責任,保持車況完好。

      五、車輛在下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公司院內,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六、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準

      七、車輛用油由辦公室統一購買,油票由辦公室發放登記,桑塔納轎車每100公里按12升耗油量計算,面包車每100公里按9升耗油量計算,節獎超罰

      公司車輛一律憑票到指定加油站加油。

      八、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臺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九、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需增補油票的,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十、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十一、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十二、辦公室應按時辦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等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由駕駛員妥善保管

      十三、違規與事故處理

      1、下列情況,違反交通規則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引起的交通肇事;

      (4)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2、意外事故、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車輛事故由公司酌情研究處理。

      二、日常管理

      1、公司車輛分為辦公室直管車輛、業務科室專配車輛。辦公室直管車輛主要用于公司領導公務活動、科室緊急情況用車,一般情況下,科室工作人員外出不派車;業務科室專配車輛主要用于本科室業務工作用車。必要時,辦公室對業務科室專配車輛實行統一調度。

      2、辦公室直管車輛由辦公室安排。科室因特殊情況確需用車,可到辦公室填寫《車輛使用派車單》,報請總經理同意。駕駛員憑《派車單》出車,費用按1元/公里標準在科室成本中列支。

      3、公司所有車輛保險由辦公室負責統一辦理,辦公室根據相關政策,考察選擇保險公司。

      4、駕駛員通訊必須保持24小時暢通。除指派用車外,駕駛員必須按時上下班,保證在崗在位,自覺服從調度,做到隨叫隨到。非工作時間,車輛必須停車入庫或停放在辦公室指定位置。未經批準不準擅自出車。不準駕車到娛樂場所。

      5、駕駛員請假半天以上,須將車鑰匙交回辦公室。

      6、公司所有車輛一般不得用于辦理私事或外借使用。因特殊情況私人用車必須經領導批準。燃油費、過路過橋費、司機補助費及其他費用均由用車人承付。

      三、安全管理

      1、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責任制,專人駕駛,禁止私自將車輛交他人駕駛。

      2、駕駛員應加強安全法律法規、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學習,牢固樹立安全第一意識,自覺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交通規則,禁止酒后駕駛,做到謹慎駕駛,確保安全。

      3、駕駛員應嚴格遵守車輛操作規程,加強對車輛的.經常性安全檢查,定期維護保養,嚴禁帶故障出車。

      4、駕駛員出車,必須帶齊有關證照。

      5、車庫和車輛須按規定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

      6、任何時候、任何情況下,發生事故必須立即電話報告辦公室,并在回單位后寫出書面情況報告。

      四、維修管理

      1、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科負責結算維修費。汽車大修須經辦公室認真調查核實后提出車輛維修計劃,報總經理批準,按規定辦理維修報批手續。

      2、因公外出,途中車輛發現故障需臨時維修,須請示隨車領導同意后,方可就地維修。駕駛員需持舊部件及有效票據進行費用核銷。凡未按要求、私自維修的,費用自行承擔。

      五、油料管理

      1、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2、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3、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六、獎懲辦法

      (一)對模范執行本制度,工作成績顯著的駕駛員給予獎勵。

      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二)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1、凡發生行車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駕駛員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批評、調離崗位直至待開除公司。

      2、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3、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4、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崗位補貼20元;造成損壞,損失費用全部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責任人相關責任。

      5、未帶齊相關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的,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6、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7、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并在公司通報批評。

      8、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的,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七、附則

      1、辦公室對本制度實施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本制度由辦公室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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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負責車輛管理以及對駕駛員的教育、管理工作。駕駛員要努力學習車輛駕駛技術、保養維修常識和交通規則,不斷提高業務水平。

      2、公司公務車的證照及其驗證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負責管理,辦公室有權定期檢查車輛管理情況,由車隊長負責組織駕駛員學習交通安全管理條例,強化安全意識。

      3、 駕駛員因公用車時,須事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調派,主任可依事情重要性合理安排派車,不按規定申請者,不得派車。

      4、 每車設車輛使用記錄表格,并在使用前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上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努力降低單車運行成本。

      5、 每車設置車輛養護記錄表,由車隊隊長于每次加油及修理或保養時記錄,以了解車輛受控狀況,每月初連同行駛記錄一并轉辦公室審查并存檔。

      6、車輛保養

      6.1車輛維修、清洗、打蠟等應先填寫車輛請修報告,注明行駛的里程,核準后方得送修。

      6.2車輛應有指定廠商保養,特約維護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一律不準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買材料零件費用。

      6.3車輛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損耗急需修理更換配件時可視實際情況需要與領導溝通后進行修理,但修理費不得超過500元。

      6.4由于駕駛員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身故障所需修護費用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指定車輛駕駛人或車輛負責人分擔。

      6.5使用人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使用后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7、違規與事故處理

      7.1酒后駕駛、無照駕駛及違反交通規則被罰者責任及罰金自負。

      7.2未經許可將車擅自借予他人使用者重罰。,如非公派出車各種事故維修費用由駕駛員自負,并追究責任。如非公派出車遇到交通肇事一切自負,如被拘留按曠工處理。

      7.3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到交通肇事,應立即通知l22事故科和保險公司理賠科,勘察現場,分清事故責任并立即通知辦公室,并與相關人員聯合,協調處理,如屬輕微事故,可進行初步處理后再向辦公室報告。

      7.4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分擔。

      8、費用報銷。

      8.1公務車用油,由公司車輛行駛里程,用油量等以現金或油票等方式在指定加油站為車輛加油。

      8.2公務車維修費用以相關憑證實報實銷。

      9、 駕駛員管理制度

      9.1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遵守公司員工管理手冊,安全駕車。同時遵守本公司其它相關的規章制度。

      9.2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確保車輛正常行駛。

      9.3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

      (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9.4出車前要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它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如高速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

      9.5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車隊長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修,違者費用不予報銷。

      9.6出車在外時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鑰匙及行駛證件交給管理人員。不準私自用車。

      9.7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9.8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疲勞駕駛,不準酒后駕車。違者罰款50元/次。

      9.9司機酒后駕車或私自用車造成的一切違章或交通事故后果均由司機本人承擔。

      9.10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追尾、爭道、賽車等)。行車途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適用快速處理方式解決;如必須現場處理,應立即報警待處,不得逃離現場。如因違反交通規則、違章駕駛而發生事故的,司機應承擔全部后果和責任。

      9.11車內不準吸煙,要保證車內干凈整潔。

      9.12提倡敬業精神,自覺加強職業道德修養,端正駕駛作風。憑用車申請出車,與用車部門搞好協作,要準時出車。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公車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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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概述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程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綜合業務部是公司車輛使用的管理部門。

      二、用車范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綜合業務管理部申請用

      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業務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調度權限

      辦公室負責人指定本部門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調度,辦公室為車輛管理指定部門。

      四、派車程序

      1、市區內用車,用車人應填寫《用車申請單》交辦公室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車的,應合并用車。

      4、凡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用車申請單》的,必須于事后一天內補辦有關派車單據。(申請單見附表)

      5、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掌握并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車況和車輛使用情況,以便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五、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六、節油管理:

      1車輛用油臺賬,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郵票的須報公司批準。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5辦公室應按時辦理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有駕駛員妥善保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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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小車及中巴車輛。

      二、車輛管理

      第三條本公司的車輛由行政人事部統一管理,并指派專人負責調度;公司勞務輸出項目車輛由輸出項目的管理處統一管理,具體參照本辦法執行。

      第四條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司機(或自駕者)攜帶外,其余均由專人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交接或移轉時應辦理車輛移交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移交。

      第五條本公司人員因公外出需要用車者,應將經部門核準的《公務外出單》交專人簽字,專人依公務的重要性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專人不予派車。接送公司領導及員工上下班、定時接送業主或看樓客人,不填外出單。其它符合規定的用車需求(如:接送公司客人、公司或業主舉辦各種活動等),由專人填寫外出單。

      第六條每輛車內均設置《出車日志》,供司機每次出車時填寫(用車人配合簽字)。司機必須認真填寫表中各項內容,每周呈專人核對,如專人發現記載不實、不全或未記載者應呈報行政人事部負責人提出批評。行政人事部也將不定時予以抽查,對不聽勸誡屢教不改者將給予嚴肅處理。

      第七條行政人事部負責核準一切車輛費用的繳納(包括:停車費、過路費、油費、維修保養費及違規費等)。

      三、車輛使用

      第八條車輛應由專職司機駕駛(經公司許可自駕者,應善盡駕駛人責任)。出車前應特別注意安全檢查(如水箱、油量、機油、電瓶液、輪胎、外觀等),如發現故障、配件失竊或損壞等現象,應立即報告,否則,駕車人應對可能出現的后果負責。

      第九條車輛行車途中應注意安全行駛及遵守交通規則,若有違規罰款,由駕駛人承擔。

      第十條司機不得將公務車開回家,不得公車私用或將車擅自交給他人駕駛或學車,違者受罰。

      第十一條出車時,車輛應停放在指定位置、停車場或適當合法位置。晚上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好,然后要求執勤保安簽字確認。特殊情況(如返回時已逾晚上十二點,或早上6:00以前須外出公務)經專人特許可以停放在司機居住的公司物業小區。任意放置車輛導致違犯交通規則、損毀、失竊,將追究司機的責任。

      第十二條沒有正常的調車手續,任何時候不準擅自將自己保管的車輛借予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更不準把車輛交給沒有駕駛證的人駕駛;不準私自動車。

      四、車輛維修保養

      第十三條司機負責每周對車輛進行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第十四條車輛的維修、保養應由特約修護廠維修,填寫《車輛請修表》報行政人事部審批,否則修護費用一律不予報銷。自行修復者,可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公司安排司機人員每月將車輛開至修護廠對車輛進行一次檢查、維護、清洗、打蠟等保養工作。

      第十五條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它耗損急需修復或更換零件時,應與專人聯系請求批示。

      第十六條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或疏于保養,而致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所需之修護費,應視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五、違規與事故處理

      第十七條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駕駛以致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公司將追究責任司機的責任。駕駛人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負擔。

      第十八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專人聯絡,專人除即刻前往處理外,并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十九條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人與公司共同負擔。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由駕駛人與公司各負擔一半。

      六、費用報銷

      第二十條公務用車停車費、過路費、油料及維修費憑票證經審核后實報實銷。

      七、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篇第一條目的

      為切實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使用,進一步規范公司車輛的管理,整合資源,優化配置,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更有效地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盾保障,做好公司的服務工作,確保車輛安全、有效、有序運行。為加強駕駛員管理,規范其行為,樹立高度的責任心和敬業精神。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公司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范圍內所有機動車輛的管理、控制、以及公司所有涉及車輛的相關管理活動。

      第三條車輛的管理:

      1、公司所屬各種車輛統一由辦公室管理和調度,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指派駕駛員出車。駕駛人員私自出車造成交通、車輛機械等事故,應由其承擔全部責任,并無條件離崗。

      2、公司所屬車輛均由辦公室負責對其的安全檢查和保養保修,并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3、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執照,保險卡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司負責保管,不得遺失,如車輛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車輛的各種資料隨車轉移。

      4、公司各部門所用車輛應每月至少將耗油量及行駛旅程記錄簽報"辦公室"查核一次,以防浪費,如超過耗油標準時(指不正常),應送情調整修理。

      5、未經公司同意,駕駛員不得將車輛交與他人駕駛。違犯者,如發現一次即扣除當天薪金,發現三次者自動離崗,造成事故者要由其負全部責任。

      6、車輛需要購置附件及物品,均由辦公室負責購買,確需駕駛員購置的應報公司待批復后,再行購置,否則公司不予報銷。

      7、各類車輛駕駛員應加強業務學習,努力提高思想覺悟和業務技術水平,堅持安全第一,文明駕駛,優質服務,增強工作責任感。

      8、車輛行駛當中,如遇突發故障需要維修時,應及時向公司報告,并就近安排維修(換下的舊零件須帶回交公司驗證)。

      9、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均由辦公室統一辦理。駕駛員要主動配合辦公室辦理車輛年審和各項交通規費的繳納工作。車輛年審以行駛證期限為準,不得延誤,如因延遲年審發生的滯納金由駕駛員個人承擔。

      10、公司一般員工辦事,辦公室原則上不予安排車輛。特殊情況,辦事人員應事先填寫《用車申請表》報經部門負責人,公司領導簽批后,辦公室方可派車。

      11、堅持預防為主和技術與經濟相結合的原則,對車輛實行擇優送配,正確使用,定期檢查,修制維護的全過程綜合管理。

      第四條車輛的使用

      1、車輛的使用按先上級,后下級;先急事,后一般;先涉足特殊用車,后其它事務的原則安排。

      2、各部門公務用車,由部門負責人向辦公室申請,說明車輛使用事由,地點、時間,辦公室根據需要統籌安排。

      3、外單位借車,必須經公司領導人批準后,辦公室方可安排,并做好用車(派車)記錄。

      4、車輛駕駛實行專人專車,專車專管。駕駛員負責在出車前搞好車輛安全檢查及車輛的衛生。

      5、車輛收班后或節假日必須停放在公司制定的場所,并采取必要的防盜措施。

      6、車輛實行定點維修,需維修的項目由駕駛員列出清單后,由辦公室報總經理批示后方可執行。

      7、辦公室建立車輛的用油合帳,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公里耗油標準核算油料,并做好每月核對無誤。

      8、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指標以內,特殊情況須報公司領導批準。

      第五條車輛的保養

      1、日常保養、檢查、維護,駕駛員須做好車輛出、收車檢查,保持車輛的內外清潔。行駛中注意車輛是否有異常響動,經常檢查各潤滑點,發現缺油或油變質立即補充或更換。

      2、駕駛員應每周進行一次保養,每月對電瓶外表進行清潔,經常檢查電瓶使用情況,保持電瓶周圍干燥清潔和有效工作能力。

      3、對車輛表面附著物要及時清洗,清理發動機罩,車門邊緣和所有蓋板上的所有接逢處時應用海綿仔細擦洗,并沖洗干。

      4、車輛車窗應及時清除橡膠痕跡,油類等,風窗刮水片應定期清洗并根據使用情況及時調換。

      5、定期保養合金輪殼,長期保持合金輪殼的漂亮外觀,光亮整潔。定期檢查汽車底盤,及時修補及重涂保護層,以保護車輛免受腐蝕及損傷,定期更換機油,定期清洗空氣濾清器濾芯。

      6、保持車內無浮塵,無異味,腳印和雜物、頭墊、椅墊及腳墊平整清潔,車內應保持空氣清新,行李廂整潔,工具擺放有序。

      7、車輛每行駛到規定公里數時,應根據車輛使用說明書的要求到公司制定修理廠進行維護保養。

      第六條車輛的費用管理

      1、車輛的油費實行"總量控制"包于使用的辦法。辦公室根據用車業務量的多少,提出具體的用油方案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

      2、公司非專人用的車輛,因公所發生的一切過路,過橋,停車,補胎等費用,公司據實報銷,因私出車所發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車輛的修理保養費用由辦公室統一匯總,經財務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費用由公司統一支付,因私修理費用自理。

      4、當月行車產生的費用,須在次月五日前整清(節假日推延)如過期,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5、公司所屬車輛的年審,年檢,及養修費用由公司匯總后統一支付。

      6、車輛行駛當中,所有的違章費用,公司一律不予報銷。

      7、公司實行"統一管理、定點加油、分車核算、定時公布"制度,駕駛員持油卡加油。辦公室直管車輛油卡充值由財務人員購買,主卡由辦公室管理。

      8、除長途行車和特殊情況外,不得自行購買油料。外出途中購買油料須經隨車領導簽字,辦公室審核后方可辦理報銷。

      9、駕駛員應建立行車記錄,如實記錄行車日期,時間、去處、事由、乘車人、里程、加油等情況,作為審核差旅費和有關費用報銷的依據。

      10、車輛實行定點維修。一般情況下駕駛員須擬出維修清單經批準后方可維修,由辦公室會同財務部門負責結算維修費用。

      第七條車輛違規與事故處理

      1、在無照駕駛,未經許可將車借于他人使用而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的,由駕駛人負擔損失,并予以罰款200元每次或免職處分。

      2、違章停車、高速駕車或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自行承擔。

      3、各種車輛如在行車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車禍發生時,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迅速與公司聯系,接受公司指示,及時向交通部門和保險公司報案,積極配合處理好現場。如小事故,可自行處理后向公司報告。

      4、在執行公務中,因以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外,再視實際情況處理。

      5、在執行公務中,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除保險金額后,其差額視責任具體處理。

      6、對模糊不清或把握不大的問題,謹慎回答交通警察的詢問。

      第八條獎懲辦法

      1、對模范執行車輛規章制度,工作成績顯著地駕駛員給予獎勵。設立車輛安全獎。對安全行車無事故者,按每月50元標準給予獎勵,年終對照本規定由總經理和財務部進行綜合評比確認后,實施獎勵。

      2、對違反紀律及有關規定,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予以處理。

      ①凡發生事故者,駕駛員需寫出書面檢查,扣發當月獎金。事故情節嚴重者,給予通報,調離崗位直待開除公司。

      ②擅自出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③駕駛員將車輛私自交他人駕駛發生事故,由該車駕駛員承擔一切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④工作時間外,車輛未按指定地點停放,發現一次,扣發50元,造成損壞,由駕駛員承擔,并追究其責任。

      ⑤未帶齊證件,違反交通法規,受到交警部門處罰,費用由責任人自理。丟失車輛證件,牌照及駕駛證得,駕駛員承擔全部證、照補辦費用。

      ⑥酒后駕車發生事故,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并給予開除處理。

      ⑦駕駛員私自將油料外流,一經發現,賠償三倍油料價值款,給予開除處理。

      ⑧駕駛員無故不出車,由此產生的交通費用由駕駛員全額負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5

      第一節公司車輛管理辦法

      為使車輛管理統一合理化,及有效使用各種車輛,為公司的良好運行提供強有力的后備保障,特定本辦法。

      第一條公司車輛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度。各部門公務用車,根據需要統籌安排派車。

      第二條公務用車輛,分別按車號設冊登記管理。

      第三條公務用各種車輛的附帶資料,除行車證件、保險卡、養路費證明及保養手冊由各使用人攜帶外,其余均由辦公室保管,不得遺失,如該車移轉時應辦理車輛轉籍手續,并將該車各種資料隨車轉移。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由管理部保管,并負責一切違規費的繳納及維修。

      第四條司機的雇用解雇獎懲各項,均依本公司人事管理辦法處理。

      第五條車輛使用人意圖虛偽欺瞞或擅自外借第三人使用等情形時,除依法嚴辦外,應按殘價(損失)一次償還。

      第六條實行公司駕駛員對車輛負責制。機動車違反交通規則罰款概由使用人負擔,如出于工作的需要,借車于該車司機外的第二人,該車司機應紀錄并告知用車人車輛狀況,方可借用,并且牢記借車時間。如果時間記錄有出入,交通違章費用由負責該車的司機負責。

      第七條各種車輛如在公務中遇不可抗拒的車禍發生,除向附近警察機關報案外,并須即刻與公司管理聯絡,應即刻前往處理外,并應立即通知保險公司辦理賠償手續。

      第八條車輛安排按照先急事、后一般事;先滿足工作任務、接待任務,后其他事的原則安排。

      第二節公司司機管理辦法

      第一條公司司機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安全駕車。并應遵守本公司其他相關的規章制度。

      第二條司機應愛惜公司車輛,平時要注意車輛的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時間對自己所開車輛進行檢修,確保車輛正常行駛。需要維修的及時向領導匯報,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條司機應每天抽適當時間擦洗自己所開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的清潔),一個月必須清洗一次車內座套。

      第四條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根據一天的用油量發現存油不足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加油。第五條司機發現所駕車輛有故

      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管理人員,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六條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司機不要把重要的私人票據或貴重物品放在車上,丟失由自己負責。

      第七條司機對自己所開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不齊全或已到期、過期的`及時向車管部門報告。

      第八條晚間司機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不準酒后駕車。

      第九條司機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對車內外人員不文明用語,不準危險駕車(包括高速、緊跟、爭道、賽車等)。

      第十條司機因故意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章造成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第十一條司機對乘車人要熱情、禮貌,說話應文明。車內客人談話時,除非客人主動搭話,不準隨便插嘴。隨公司人員外出辦事的駕駛員,如果不需要駕駛員跟隨進入的,駕駛員應呆在車內或整理車內車外衛生,樹立公司良好形象。第十二條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司機,要準時出車,不得誤點。

      第十三條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隨時在行政部或隔壁會議室等候出車。不準隨便亂竄其他辦公室。有要事確需離開司機室時,要告知管理人員去向和所需時間,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出車外出回來,應立即到管理人員處報到,以確定收車時間及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司機對管理人員的工作安排,應無條件服從,不準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車。第十五條司機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管理人員,并說明原因。原則上不允許車輛在外過夜。

      第十六條不論什么時間,司機身上必須帶電話(睡覺除外)。對公司領導或管理人員的電話,應盡快回電。情況特殊確實不能回電的,事后一定要說明原因。

      第十七條司機如有特殊情況需向行政部請假,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曠工行為。

      第十八條司機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將自己保管的車輛隨便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第十九條司機在收車之后,一定要在確保車內外干凈整潔的情況下再離開車輛去干其他事情。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對公車公營的管理,保證正常的生產秩序,使車輛運行有章可循,維護企業信譽,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凡公司所屬公營車隊及相關工作人員,都必須遵守本辦法。

      第二章調度紀律

      第三條各公營車隊應配備專(兼)職公營車輛調度員。應班駕駛員應提前30分鐘憑安檢合格證、駕駛員上崗證,經調度核實后發放牌證。

      第四條車輛在始發站不能正常應班的,駕駛員須及時報告,經車隊確認同意后,另行安排車輛頂班。

      第五條節假日、客流高峰加班及上級指定的特定運輸任務,駕駛員必須服從調度員的統一調度,

      第六條駕駛員不得私自駕車外出或停放。

      第七條完成當日行車任務后,應向公營車隊匯報車輛運行情況,交回三聯單、牌證及其他交接工作,并完成車輛的清潔工作后按指定地方停放車輛。

      第三章運行規定

      第八條車輛必須按規定懸掛客運班線牌,隨車攜帶道路運輸證,客運附加費繳訖證、運管費繳訖證、養路費繳訖證、行駛證以及其他各種證件,否則,被查處的罰款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承擔。

      第九條車輛應按規定的線路、班次營運,不得脫班、蹋班。

      第十條運行途中如遇路阻又不能接駁,確需繞道運行的,應及時向公營車隊匯報,車隊接到匯報后,應及時做好運力調整及班次時間安排。

      第十一條車輛接駁及費用結算:車輛在運行途中確因拋錨、路阻、肇事無法繼續運行時,除駕駛員必須就近電告應班站外,同時所有車輛必須無條件接駁。

      1、共營線路車輛順路捎帶的,一律不實行結算。

      2、接駁手續的辦理:另派車接駁的,在接駁現場由被接駁司機寫出地點、時間、車號、載客情況便條、交接駁車司機帶回車隊填開接駁清單作為結算依據。共營線路車輛實行互相對駁的,由雙方司機在對方三聯單上簽注接駁地點和時間作為計算班次的依據。

      第十二條蹋壓班的處理:公營車隊從事快班工作全體人員應切實履行各自的'工作職責,確保正班正點運行。

      凡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安排或無故蹋壓班的,按該班單邊全程80實載率予以賠償,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十三條嚴禁中途上客或裝運行包;嚴禁以車謀私;嚴禁工作人員的親屬、朋友無票或持無效票乘車;嚴禁內部員工無票乘車。

      第十四條駕駛員不得以節約燃油而降低服務質量。

      第四章牌證管理

      第十五條班線牌、進站(證)等牌證由公營車隊調度員負責日常保管、發放。

      第十六條當班駕駛員按規定的調度室報班時領取班線牌、進站卡(證)等牌證;向車隊申領車輛行駛證、規費繳訖證及加油專用本,當次(天)任務完成后或應及時交回,并實行簽字制度,無論是向調度室領取牌、證還是向車(分)隊領取的證件,在車輛運行時,駕駛員都必須按規定使用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七條因駕駛員的原因造成班車誤點、脫班、停班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并按該班次全額收入的80補償。

      第十八條違反本規定第六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200元,第二次扣罰20__元。若造成了損失,由責任人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九條違反本規定第十三條款,經查證屬實,按實際收入票價3-5倍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

      第二十條違反本規定第十四條款,經查證屬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5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一條駕駛員不服從調度室的統一調度,第一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第二次予以解聘。

      第二十二條不按規定行車路線行駛或私自改變運行線路的,每次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可視情予以解聘處理。

      第二十三條凡未及時報告導致塌班的按塌班論處,或拒絕接駁的,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20__元,并予以解聘。

      第二十四條營運牌、證遺失、被盜,責任人應無條件承擔所有補辦費用,另扣罰責任人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

      第二十五條因駕駛員原因造成旅客投訴或報紙、電臺、電視臺公開批評的,扣罰信譽質量保證金1000元,并視情給予解聘處理。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因車隊、車站及調度管理人員失職造成駕、乘人員違反上述規定,所造成的損失及處罰由責任人承擔。

      第二十七條凡違反本管理辦法的處罰,由公司運輸管理部門調查核實后進行處罰,罰款全額上交公司。

      第二十八條本管理辦法解釋權與修改權屬公司,自發文之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7

      根據國家安全法令、規程和條例,為維護公司財產和員工在生產中的安全與健康,實現優質、安全、文明生產,促進企業生產發展需要,特制訂本制度。

      一、安全管理機構:

      1特種車輛部門主管為安全生產的負責人。

      2特種車輛部門副主管為安全生產的具體組織者和指揮者,同事兼任特種車輛安全負責人。

      二、特種車安全生產守則:

      1駕駛員必須執行國家《廠礦企業勞動安全條例》,做到安全生產,堅持預防為主,消除隱患,杜絕事故。

      2安全生產,人人有責。每個駕駛員都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堅守本職崗位,作到文明生產。

      3對新操作駕駛員、實習駕駛員、臨時頂崗駕駛員以及變換工種的駕駛員,都要進行安全教育,經車隊隊長考試合格后方能上崗操作。

      4任何人不得無證駕駛一切特種車輛。駕駛員在廠外行車必須遵守交通規則。廠內行車時速5公里,輕聲鳴喇叭。

      每個駕駛員在生產過程中或在生產工作區域內發現有危及安全生產、財產安全和員工身體健康的現象,應及時向本單位的領導和所在班組的班組長報告。必要時可直接向生產部報告。發現火警時應立即采取緊急措施,并報告消防隊。(火警電話:119)

      三、特種車駕駛員個人安全防護規則:

      1凡在生產場所操作的駕駛員,必須穿戴好規定的勞保防護用品。

      2在生產場所操作特種車輛作業時必須穿工服,不準赤膊、赤腳、穿背心、短褲、拖鞋等。

      3進入有物體打擊的場所,駕駛員均須戴安全帽。

      4工作時應嚴肅認真,思想集中,精心操作。嚴禁打鬧、追跑、爭斗、睡覺,不允許串崗、離崗。

      5禁止攜帶小孩進入特種車輛操作室和生產工作場地。

      6生產、工作前應有充分的睡眠和休息。飲酒后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精神不正常者不準進入生產操作工作崗位。

      7發生人身事故后,應立即搶救,并立即向部門主管和生產部報告。一般事故在二十四小時內報告生產部;重大事故和多人事故應立即向主管經理報告。

      四、叉車安全管理:

      1.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特殊工種操作證,方可駕駛叉車,并嚴格遵守以下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2.必須認真學習并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熟悉車輛性能和操作區域道路情況。掌握維護叉車保養基本知識和技能,認真按規定做好車輛的維護保養工作。

      3.嚴禁帶人行駛,嚴禁酒后駕駛;行駛途中不準飲食和閑談;不準行駛途中接打電話。

      4.車輛使用前,應嚴格檢查,嚴禁帶故障出車,不可強行通過有危險或潛在危險的路段。

      5.操作規程:

      1).叉車作業前后,應檢查外觀,加注燃料、潤滑油和冷卻水。

      2).檢查起動、運轉及制動安全性能。

      3).檢查燈光、喇叭信號是否齊全有效。

      4).叉車運轉過程中應檢查壓力、溫度是否正常。

      5).叉車運行后還應檢查外泄漏情況并及時更換密封件。

      6).起步前,觀察四周,確認無防礙行車安全的障礙后,先鳴笛、后起步。

      7).液壓(氣壓)式制動的車輛,制動液壓(氣壓)表必須達到安全方可起步。

      8).叉車在載物起步時,駕駛員應先確認所載貨物平穩可靠。

      9).起步必須緩慢平穩起步。

      10).行駛時,貨叉底端距地高度應保持300~400mm,門架須后傾。

      11).行駛時不得將貨叉升得太高。進出作業現場或行駛途中,要注意上空有無障阻物刮碰。載物行駛時,貨叉不準升得太高,影響叉車的穩定性。

      12).卸貨后應先降落貨叉至正常的行駛位置后再行駛。

      13).轉彎時,如附近有行人或車輛,應先發出行駛信號。禁止高速急轉彎,高速急轉彎會導致車輛失去橫向穩定而傾翻。

      14).行駛叉車在下坡時嚴禁熄火滑行,非特殊情況禁止載物行駛中急剎車。

      15).叉車在運行時要遵守廠內交通規則,必須與前面的車輛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

      16).叉車運行時,載荷必須處于不防礙行駛的最低位置,門架要適當后傾。除堆垛或裝車時,不得升高載荷。

      17).載物高度不得遮擋駕駛員視線。特殊情況物品影響前行視線時,倒車時要低速行駛

      18).禁止在坡道上轉彎,也不應橫跨坡道行駛。

      19).叉車廠區安全行駛速度5公里/小時,進入生產車間區域必須低速安全行駛。

      20).叉車的起重升降或行駛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上把持物品和起平衡作用。

      21).發現問題及時檢修和上報,絕不帶病作業和隱瞞不報。

      22).叉載物品時,應按需調整兩貨叉間距,使兩叉負荷均衡,不得偏斜,物品的一面應貼靠擋物架。

      23).禁止單叉作業或用叉頂物、拉物。特殊情況拉物必須設立安全警示牌提醒周圍行人。

      24).在進行物品的裝卸過程中,必須用制動器制動叉車。

      25).車速應緩慢平穩,注意車輪不要碾壓物品墊木,以免碾壓物繃起傷人。

      26).

      用貨叉叉貨時,貨叉應盡可能深地叉入載荷下面,還要注意貨叉尖不能碰到其它貨物或物件。應采用最小的門架后傾來穩定載荷,以免載荷后向后滑動。放下載荷時可使門架少量前傾,以便于安放載荷和抽出貨叉。

      27).禁止高速叉取貨物和用叉頭向堅硬物體碰撞。

      28).叉車叉物作業時,禁止人員站在貨叉周圍,以免貨物倒塌傷人。

      29).禁止超載,禁止用貨叉舉升人員從事高處作業,以免發生高空墜落事故。

      30).不準用制動慣性溜、放、圓形或易滾動物品。

      31).不準用貨叉挑、翻、棧板的方法卸貨。

      32).禁止貨叉上物品懸空時離開叉車,離開叉車前必須卸下貨物或降下貨叉架。

      33).停車制動手柄拉死或壓下手剎開關。

      34).發動機熄火,停電。(除特殊情況,如駕駛員不離開車輛視線且不超過1分鐘)。

      35).拔下鑰匙。

      五、起重車安全管理:

      1、起重車司機必須經過相關部門考試合格,取得政府機構頒發的吊車操作證,方準上崗操作,嚴禁無證人員操作起重設備。

      2、進行起重作業前,起重機司機必須檢查各部裝置是否正常,鋼纜是否符合安全規定,制定器、液壓裝置和安全裝置是否齊全、可靠、靈敏,嚴禁起重機各工作部件帶病運行。

      3、起重機司機必須與指揮人員密切配合,服從指揮人員的信號指揮。操作前必須先鳴喇叭。如發現指揮信號不清或錯誤時,司機有權拒絕執行;工作中,司機對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必須立即服從,待消除不安全因素后,方能繼續工作。

      4、起重機只能垂直吊起載荷,嚴禁拖拽尚未離地的載荷,要避免側載。

      5、起重機在進行滿負荷起吊時,禁止同時用兩種或兩種以上的操作動作。起重吊臂的左右旋轉角度都不能超過45°,嚴禁斜吊、拉吊和快速升降。嚴禁吊拔埋入地面的物件,嚴禁強行吊拉吸貼于地面的面積較大的'物體。

      6、起重機在帶電線路附近工作時,應與其保持安全距離,雨霧天氣時安全距離應加大至1.5倍以上。起重機在輸電線路下通過時,必須將吊臂放下。

      7、起重機嚴禁超載使用,如果用兩臺起重機同時起吊一重物,必須服從專人的統一指揮,兩機的升降速度要保持相等,其物件的重量不得超過兩機所允許的總起重量的75%。綁扎吊索時,要注意負荷的分配,每車分擔的負荷不能超過所允許最大起重量的80%。

      8、起重機在工作時,吊鉤與滑輪之間應保持一定的距離,防止卷揚過限把鋼纜拉斷或吊臂后翻。在吊臂全伸變幅至最大仰角并吊鉤降至最低位置時,卷揚滾筒上的鋼纜應至少保留3匝以上。

      9、工作時吊臂仰角不得小于30°,起重機在吊有載荷的情況下應盡量避免吊臂的變幅,絕對禁止在吊荷停穩妥前變換操作桿。

      10、起重機在工作時,嚴禁進行檢修和調整。

      11、停工或休息時,不準將吊物懸掛在空中。

      12、工作完畢,吊鉤和吊臂應放在規定的穩妥位置,并將所有控制手柄放至中位。

      13、指揮人員:

      1).指揮信號要事先向起重機司機交待清楚,如遇操作過程中看不清指揮信號時,應設中轉助手,準確傳遞信號。

      2).指揮手勢要清晰,信號要明確,不準帶手套指揮。

      3).起吊物件,應先檢查捆縛是否牢固,繩索經過有棱角、快口處應設襯墊,吊位重心要準確,不許物件在受力后產生扭、曲、沉、斜等現象。

      4).在所吊物件就位固定前,起重機司機不得離開工作崗位,不準在索具受力或起吊物懸空的情況下中斷工作。

      5).當起重機司機因物件超重拒絕起吊時,指揮人員應采取措施,設法減輕起重機超重負荷,嚴禁強化指揮起重機超負荷作業。

      14、嚴格執行起重機“十個不吊"規定:

      1).指揮信號不明或亂指揮不吊。

      2).物體重量不清或負荷不吊。

      3).斜拉物體不吊。

      4).重物上面站人或有浮置物不吊。

      5).工作場地昏暗,無法看清場地,被吊物及指揮信號不吊。

      6).被吊物埋在地下不吊。

      7).被吊物捆綁不牢不吊。

      8).重物棱角處與吊繩之間未加墊襯不吊。

      9).吊索具達到報廢標準或安全裝置不靈不吊。

      10).六級以上大風不吊。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8

      一、目的:

      為加強公司行政辦公車輛管理,規范用車程序,保障車輛安全,杜絕違章,減少浪費,特制訂本制度。

      二、出車范圍:

      (一)一類用車范圍:

      1、公司領導外出工作;

      2、受公司領導委托,外出工作用車;

      3、客戶、領導或檢查組來公司視察、檢查用車。

      (二)二類用車范圍:各部門同事因工作所需,必須用車。

      三、出車程序:

      1、一類用車范圍內:由行政部及時派車。

      2、二類用車范圍內:用車人員須提前一天向經理申請(填寫,此單放置行政部處),并將此單交至行政部審批,以便統一調度。

      3、行政部享有派車批準權限,在收到后,及時給予答復。

      4、用車人員因特殊、緊急事急需用車,須提前一小時向經理申請(填寫),經行政部同意后調派車輛,來不及填寫者事后補填。

      5、車輛調度原則以送達先后順序及辦理事務的輕重緩急程度安排車輛。

      6、行政辦公車輛不得擅自用于私事,如確實需要,可直接向總經理申請,由總經理通知行政部安排。

      7、如出現安全等緊急情況,無須任何審批手續,可先派車,事后補辦。

      四、駕駛資格:

      行政辦公車輛原則上必須由專職駕駛員駕駛,熟練駕駛。

      五、出車項目:

      (一)駕駛員出發前,先檢查車況,如:剎車系統、輪胎、油等及核對公里數,如發現異常,應向直屬上級報告,并在上注明,否則視為駕駛員人為損壞。

      (二)駕駛員使用車輛回司時,須如實作好行車記錄,并于每月25日將交直屬上級確認,若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注明并報備。

      六、報銷核查:

      實行周核查制,由行政部負責核查,報銷費用時需出示此表。

      七、損壞責任:

      本制度所指的損壞是指:因操作不當或非正常情況下造成的損壞;因私使用造成的損壞;出車人員如有意隱瞞或擅自借予他人使用造成的損壞,由出車人員承擔。

      八、報修程序:

      車輛故障因自身不能解決需修理廠修理時,駕駛員送檢修前必須經直屬上級認可。

      九、整潔衛生:

      駕駛員對所管理和使用的車輛要隨時做到車容整潔衛生,對車容不整潔造成罰款,罰款自付。

      十、管理責任:

      行政辦公車輛由行政部統一管理,并建立管理檔案。車輛相關資料、文件(含保險)由行政部負責保管,并負責一切費用繳納及管理。

      十一、費用控制:

      行政辦公車輛費用由作出年行政部作出年度費用計劃(保險、燃油、路橋、停車洗車、維修、年審等費用),并進行月度實績管理。

      所記載的'里程數與車輛里程表數不相符,差額里程數由駕駛員或使用者繳納汽油費。經呈準的非公務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的燃油費,由申請人于派車翌日連同行車鑰匙一并交行政部。

      十二、違規處理:

      車輛行車途中因違反交通規則的違規罰款,公司與使用人/駕駛員各自承擔一半費用。非公務派車,由使用人自行承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9

      (一)車輛的管理

      1、公司內交通車輛歸口管理由人力資源及行政部,公司內一切機動車輛須經汽車車隊驗證、編號、登記后方可使用。

      2、對公司內機動車輛使用部門每月檢查一次,公司每年進行一次安全技術檢驗、車輛檢驗,有交通管理部門發牌照的由交警部門檢驗,無牌照的由公司運輸、安全和設備部門組織檢驗,并經常進行抽檢,抽檢不合格的車輛禁止行駛。無交警部門牌照的機動車輛禁止駛出公司。

      3、車輛安全裝置必須齊全有效。機動車輛的操縱機構、制動機構、喇叭、燈光、雨刷和后視鏡等必須齊備、靈敏、可靠和有效。經常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二)車輛的行駛

      1、一切車輛靠右行駛,互相禮讓,不爭道、不搶行,通過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口應做到一看二慢三通過。

      2、讓車與會車:貨車讓客車,大車讓小車,拖拉機讓汽車,非機動車讓機動車,空車讓裝載車。

      3、公司區內機動車的行駛速度:大小客車、大小貨車摩托車和拖拉機為10km/h,各種車輛出公司大門、倒車及出入廠區、廠房時不超過5km/h,車間內行駛速度為3km/h,有其它規定的,按規定行駛。

      4、公司內機動車行駛嚴禁超車,倒車時,駕駛員先查明情況,確認安全后,方可倒車。必要時應有人在車后進行指揮。

      (三)車輛的停放

      1、公司生產區內一切車輛按指定位置或靠路邊右側依次停放。定點作業時,要在不妨礙通道的情況下進行。

      2、距交叉路口、彎道、公司大門15m內不準停車,消防栓前2m內不準停車,馬路的中央不準停車。

      (四)機動車裝載

      1、嚴禁人貨混載,隨車人員應坐在安全位置,駕駛室不得超載坐人,嚴禁爬車和跳車。

      2、車輛裝載重量不得超過核定載重量。貨物長度前后不得超過車身2m,小型車不得超過1m,超出部分不能觸地。左右寬度各不得超過車廂10㎝,高度從地面算起大型車不超過4m,小型車不超過2.5米。

      3、裝卸時,車輛與堆放貨物之間的距離,一般不得小于1m,駕駛室內不得有人,貨物不準經過駕駛室的上方。

      4、多輛車同時進行裝卸時,前后車的'間距應不小于2m,橫向兩車欄板的間距不小于5m,車身后欄板與建筑物的間距應不小于0.5m。

      5、各種拖拉機、翻斗車、平板拖車、除駕駛室內允許定員坐人外,不準乘坐其它人員。

      (五)非機動車

      1、自行車要按指定地點停放,不準停放在車間、庫房、值班室、辦公室及有礙生產、影響交通的地方。

      2、非機動車輛裝載貨物時,手推車從地面起高度不超過1.6m,寬度不超過左右車輪10㎝。

      (六)駕駛人員管理

      1、駕駛員必須持有經公安交警部門考核合格后發給的駕駛執照。

      2、駕駛員要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本管理制度,按交通標志行駛,并聽從交通管理人員指揮,服從公司人力資源及行政部的管理、監督和檢查。

      3、對持有駕駛證或操作證的人員,應按照規定時間參加安全學習,積極參加各種安全活動,并定期進行審核。

      4、駕駛員駕駛車輛時,必須攜帶駕駛證或安全操作證。證件不得轉借、涂改、偽造。

      5、不準駕駛機件失靈,違章裝載的車輛不準超速行駛。

      6、駕駛中嚴禁吸煙、飲食和閑談或做其它有礙安全行車的活動,不得將車交給無證人員駕駛。

      7、執行“三勤”、“三檢”制度。

      8、嚴禁酒后駕駛。對迫使駕駛員違章行車者,駕駛員有權拒絕。

      公司車輛司機管理制度為加強車輛使用和管理,提高車輛使用效率,確保業務工作正常運轉,節省車輛使用開支,結合我辦(公司)實際,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車輛調派使用、用油管理、維修管理、車輛管護,統一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具體負責實施。

      二、調派車輛的原則是先急后緩,先重要后一般,確保工作順利開展和行車安全。

      三、關于車輛使用管理

      (一)每天上班時間,本辦(公司)的車輛統一集中在單位門前停車場,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根據用車計劃進行調派并做好用車登記工作。

      (二)因工作需要用車的,必須做好用車登記手續,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調派車輛;離開市轄區用車的由單位領導審批,未經批準調派的車輛不得擅自出車。

      (三)單位車輛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需外借時,必須經單位領導批準;外借期間,車輛的用油和司機的補助,由借車方承擔。

      (四)車輛調派使用時,原則上由專職司機駕駛,專職司機不夠安排時,可安排具有合法駕照的人員駕駛,其他人擅自駕車發生事故的,一切責任由其承擔。專職司機和有合法駕照人員因違反交通規則由其承擔責任發生事故的,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五)司機行車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確保行車安全。如發生意外事故,司機要積極采取措施,協助處理,并及時向單位領導和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

      四、關于車輛用油管理

      (一)市內行車加油,原則上持卡到加油站加油,特殊情況經單位領導同意才可現金加油。市外行車需加油時,須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報銷。

      (二)潤滑油更換按規定里程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核準后進行更換,登記工作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負責。

      五、關于車輛維修管理

      (一)車輛需維修、更換零配件的,先由司機提出申請,小故障由司機檢查確診,大的故障由二名以上司機會診,能自己處理的故障盡量自己處理,不能處理的,填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經領導審批后,到定點的維修站(廠)進行處理維修。

      (二)在市轄區外車輛發生故障需要維修的,要及時向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就地維修,但事后必須補填《車輛維修申請表》,按程序呈報審批。

      六、關于車輛管護工作

      (一)車輛與司機相對固定,因工作需要調整時,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辦(公司)領導用車相對固定,辦(公司)領導離開貴港不用車時,其使用的車輛和司機要照常到辦(公司)報到,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統一安排使用。

      (二)沒有安排使用的車輛,上班時間必須停放在辦(公司)門前停車場;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由司機或相對明確保管該車的同志保管,無特殊情況,一般不能出車使用。

      (三)司機要經常檢查車輛狀況,及時排除安全隱患,要保持車況良好,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車輛要保持清潔衛生,統一持卡到定點地方洗車。

      (四)車輛年審、養路費購置、車輛保險由秘書科(綜合協調部)安排人員具體辦理,并做好記錄,按有關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五)司機或相關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車輛,防止丟失和人為損壞。如因保管人責任心不強,造成車輛丟失或損壞的,要追究其責任,關視情節輕重給予行政處分和經濟賠償。

      七、每個月初,由單位投資財務管理科(部)統計好每輛車上個月外出公差、維修、用油等情況并統一公布,秘書科(綜合協調部)要將每星期的用車登記情況報單位領導。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為了嚴格管理車輛,合理使用車輛,節約費用開支,最大限度地發揮車輛的使用效益,以適應企業貨運用車的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第2條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貨運車輛。

      第3條權責單位

      本企業的貨運用車統一由業務部主理,辦公室監管。

      第二章貨運用車管理

      第4條對外出租用貨運車輛需按照《貨運車租用合同》進行管理。

      第5條特殊情況下企業各部門需自用貨運用車均應按要求填寫《貨運用車申請單》,并需常務副總經理簽名同意后方可出車。部門貨運用車需提前一天申請,最多使用一天。

      第6條若多個部門同時申請貨運用車,行政管理部有權根據用車的“輕、重、緩、急”進行統籌安排。對無法安排的用車,辦公室會在《用車申請單》上注明,部門自行租用社會車輛,事后并票據報銷。

      第三章車輛管理

      第7條企業貨運用車的相關證件及稽核等事務統一由辦公室管理。

      第8條每部車輛應設置《車輛行駛記錄表》,在使用前應核對《車輛里程表》與《記錄表》前一次用車的記載是否相符,在使用車輛后,應記載行使里程、時間、地點、用途等。辦公室每月對其抽查一次。

      第四章車隊紀律

      第9條日常行為管理

      (1)貨運駕駛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管理條例》及有關交通安全管理的規章規則和相關操作規程,安全駕車。

      (2)嚴禁在未經領導同意的情況下,接送人員、運輸貨物或辦理私事。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或駕駛證不符)人員駕駛或租借給他人。

      (3)未經業務主管同意,不得改變行車路線和行車計劃,嚴禁私自對外經營,否則除取得收入歸企業和與之相關發生的費用自理外,辦公室可根據具體情節按規定給予處罰。

      (4)任何車輛必須憑《派車單》外出,用車人員應認真填寫《派車單》中的內容“部門、時間、地點、用車人、用車事由及用車人要求”。填寫完后依次由本部門主管簽字,辦公室主任簽字、業務主管簽字、副總經理簽字。簽字不全不得放行。

      (5)用車人員應愛護車輛,隨時保證車輛的整潔,歸隊后應將車輛擦洗干凈、停放整齊。需維修車輛必須先擦洗干凈后再維修,否則按績效考核扣分。

      (6)不得擅自將貨運車輛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按相關規定予以處理。

      (7)嚴禁酒后開車,酒后開車損壞車輛者,由使用車輛人員負責維修費;如發生交通事故除負責維修費外,還應承擔法律責任。

      (8)用車人員出車執行任務,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設法通知該業務負責人,并說明原因,并上報業務部批示。批準后,應將車輛停放在規定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9)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機油及其他機件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調整。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10)用車人員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會檢修的,應立即報告辦公室,并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第10條凡有下列過失之一者,給予警告或罰款處理

      (1)上、下車前不搞好車內外衛生。

      (2)用車人員在貨運時探親訪友、會客、辦私事。

      (3)用車后不簽退,不交車鑰匙。

      (4)遺失車上設備、證件等。

      第11條違規與事故處理

      (1)因下列情形之一違反交通規則或發生事故時,由貨運負責人負擔,并予以記過或免職處分。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用車人員與企業共同負擔。

      第五章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第12條車輛的年審、保養維修統一由行辦公室安排辦理。

      第15條企業車輛的維修,須在指定的修理廠修理。定點修理廠應該是修理質量好、價格合理、方便快捷、服務意識強、有一定規模的廠家。

      第16條維修費在xxxx元以下的,由辦公室主任審核;xxxx元及以上的須由總經理批準。

      第六章費用報銷

      第17條貨運用車油料及維修費根據相關憑證實報實銷。私車公用依憑證報銷。

      第七章附則

      第19條行政管理部負責本制度的制定、發放、修改、廢止等工作。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1

      第一條 車輛管理

      1、公司公務車、貨車、班車證照的保管、車輛的.年審及車輛保險,養路費的購買事務統一由人資行政部指定專人(或司機)負責。

      2、使用公務車須事前向人資行政部申請調派,并填寫派車單,人資行政部依重要性順序派車。臨時緊急任務除外。

      3、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公司無關的人員使用。

      4、非公司指定駕駛員不得隨意駕駛公司車輛。

      5、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將予以處罰。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

      8、公司所有車輛由人資行政部統一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車輛維修、保養指定專業廠家,統一結算,否則費用一律不準報銷。

      9、公司所有車輛油料由財務部統一購買油本,統一結算。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10、車輛設置駕駛記錄,每日使用后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人資行政部了解車輛受控狀況。

      11、因私借用公車應填寫派車單注明私用,并由人資行政部核算費用,個人支付。

      12、公司領導的專車,員工不得隨意調用或駕駛。特殊情況,需征求領導同意,并由領導指派的司機隨車駕駛。

      13、公司員工的私車,在車主同意的前題下,若被公司征用,公司應按“1公里/1元”進行油費及車輛磨損補貼。

      第二條 違規與事故處理

      1、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負責。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

      3、私用時發生事故,除扣掉保險賠付后全部費用由私人負擔。

      4、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或故障,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第三條 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不論用車者是否為本公司職工都應熱情服務,小心駕駛、確保安全。

      3、對于公司客人,更應熱情服務,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開。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協助。

      6、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司機離開時,應將其放于后行李廂加鎖或提醒隨身攜帶。

      7、確保車輛隨時處于安全、準確、可靠的良好狀態。

      8、確保車輛在工作期間油料充足。

      9、保持車輛外觀和車內整潔。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2

      (一)日常保養

      每天工作結束后,司機必須將自己駕駛的車輛停放在指定停放點。并進行日常保養,詳細記錄。日常保養結束后,由汽修人員負責檢查,驗收。保養不到位者重新保養直到合格為止。

      常規保養的內容包括:打黃油、吹散熱器及空濾器、車內外衛生、清除車身雜草、污物等。吹散熱器和空濾器時要里外反復吹,直到吹通為止,空濾器兩周更換一次新的。TMR車攪拌箱傳動軸和裝載機大小臂與轉斗銷子每天打黃油一次。所有車輛傳動、轉向系統及后橋每周打黃油一次。保養結束后必須將周圍垃圾清理干凈。及時更換TMR車切割刀片(更換是采用間隔法則)。

      (二)定期保養

      1、所有車輛每月必須更換機油及機油濾清器,并作記錄。

      2、每周所有車輛必須全車清洗一次,必要時做到即時清洗。

      3、TMR稱重系統每兩星期必須矯正一次。冬季來臨之前必須提前更換防凍液和冬季柴油。必要時對車輛采取防凍措施。

      (三)車輛維修

      1、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要及時與汽修人員聯系,出現故障的'車輛不得擅自使用,直到汽修人員排除故障后才可以繼續使用。

      2、設備修理人員必須及時快速的檢修故障車輛。

      (四)車輛配件儲備及車輛管理記錄表

      1、車輛及設備常用配件及易耗品要倉庫有貯備,便于定期保養維護使用;易損件產庫有備貨便于常規問題及時修復保證生產。

      2、管理記錄表均由牧場自行制定,車輛管理記錄表中必須能夠體現車輛管理、使用、維護等項目的記錄。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3

      第一章 總則

      第1條 為加強對公司車輛維修的管理,減少車輛的維修費用,有效的延長車輛的使用壽命,特制定本規定。

      第2條 本規定適用于對公司所有車輛維修管理的相關事宜。

      第3條 公司車輛的維修分為日常維修與送修理廠維修兩種。

      第二章 車輛維修規定

      第4條 公司車輛實行定人、定車制,即每輛車的.司機必須固定,車輛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維護。

      第5條 車輛司機在每日下班前對車輛進行檢查、發動,發現問題后應立即上報車隊主管,并進行維修。

      第6條 若司機無法自行修復車輛存在的問題,需向車隊主管詳細說明維修的項目和損壞原因,經車隊主管審核預算費用后,屬于1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經車隊主管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1000元以下修理項目的須經部門經理審核批準后方可進行修理;1000元以上維修項的報請公司領導批準修理。

      第7條 司機將車輛送修理廠維修時,必須送到公司指定的修理廠進行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8條 公司的公務用車及特種車輛進行維修時,必須由車輛主管提出維修項目申請,并對修理費用做出認真評估后,報部門經理批準,送達指定維修廠修理,否則費用不予報銷。

      第9條 在車輛的修理過程中司機需要加強監督,發現修理項目與送修項目不符時,應及時上報車隊主管并與修理廠進行協商。

      第10條 根據車輛的行駛里程或使用時間,公司車輛的大修、中修事宜由車隊主管統一安排,確因實際情況需要進行大修、中修時,必須上報公司領導,經審批同意后方可送修理廠修理。

      第11條 車輛完成中修、大修后,司機或車隊主管需要對車輛的維修結果進行驗收。

      第12條 車隊主管應建立完善的車輛維修檔案并要登記造冊, 妥善保管。

      第13條 送修理廠的車輛,要堅持厲行節約,修舊利廢,以修復為主,換件為主的原則。

      第14條 接到車輛需維修信息后,根據車輛狀況、維修項目,統籌安排車輛修理。對進修的車輛,根據維修規范和維修項目對車輛進行必要的檢查,判斷故障原因和決定維修手段。

      第15條 對于比較大部件的維修或零件更換,應嚴格按照維修規范,先上報后更換的原則進行維修配件安裝。

      第三章 車輛修理費用及報銷

      第16條 在日常維修車輛時,更換零部件的費用在預算以內時,給予報銷;多余部分不予報銷。

      第17條 車輛送修理廠修理及車輛的大修、中修費用由指定修理廠點每季度或每半年統一結算。

      第18條 車輛修理的費用不得超過審批的金額,修車完畢后司機或具體承辦人應將廢舊零部件交車隊主管審查,車隊主管報公司領導審核。

      第19條 車輛在中途發生故障急需維修時,200元以下修理項目時,須電話征得車隊主管同意;200元以上由車隊主管報請部門經理同意后方可維修。

      第20條 車輛在路途中需進行維修時,司機也必須帶回替換下的廢舊零部件,經車隊主管進行核查后,方可進行報銷。

      第21條 駕駛員因人為因素造成車輛與輪胎損壞的,由其本人承擔費用總價的20%。

      第四章 附則

      第22條 本規定經公司領導辦公會議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第23條 公司原有制度與本規定發生沖突時,自本規定頒布實施之日起,自動廢止。

      第24條 本規定由機場運行保障部 機務特車室制定并解釋。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4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并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 早上8時30分、,特殊情況除外 例如當天零時后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對放柜在公司停車場而不及時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到理貨部報到卻直接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拖架或拖板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發現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維修的卻故意不及時維修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規定時間內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司機對調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機故意不及時對調好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7、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在運輸途中和碼頭裝柜過程中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須維修或裝柜時間過長等,卻不及時反映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9、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罰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柜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21、開逢柜在廠卸貨時不叫廠方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潔干凈柜的,每次罰款50元。

       22、對公司要求過磅而不過磅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貨工具的每次罰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 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6.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6.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6.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6.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6.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6.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7.1、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7.2、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7.3、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8.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8.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8.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8.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__元,全責罰款3000元。

       8.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8.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8.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車輛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一)目的

      為妥善使用車輛,確保車輛安全運行,提升公司形象,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二。車輛管理

      1。所有車輛及材料(包括車輛鑰匙、行駛證、加油卡、保險單等)由行政部統一負責管理,包括車輛調派,維修保養,費用預算、核準、車輛年檢及證照管理,投保、續保。

      2。所有公車需由公司內部持有駕照人員駕駛。公司車輛公出前需提前半天到行政部進行申請,由行政部進行統籌安排后,決定是否可使用。

      3。員工如需用車需至行政部填寫《用車申請單》,出車前需要填寫用車人、部門、目的`地、用車事由、用車時間(起始時間)、開車人、乘車人、預計里程數,方可領取車輛鑰匙及行駛證(注意:行駛證需隨身攜帶及時歸還,內含車輛油卡,謹防丟失)。需要私車公用時,需填寫《私車公用申請單》由部門領導、行政部領導及總經理簽字確認,私車公用按照每公里x元計算。公車/私車的始末行程數必須手機拍照作為原始憑證并由行政專員簽字確認。

      駕駛員在上、下車前需要對車輛的里程數進行拍照記錄,歸還車輛時駕駛員需將車鑰匙及行駛證、加油卡一并歸還至行政部(不允許將行駛證及加油卡放置在車上),同時對《用車申請單》的用車時間(歸還時間)、里程數、油表進行補充完全。(油表刻度低于x/x時,需及時加油)。行政部會每月不定期抽查《用車申請單》,如發現記載不清、不全或者未記載的情況將通報車輛使用人并對相關責任人予以年度累計第一次提醒,第二次批評,第三次將以不愛護公物,不遵守公司制度為由扣罰當月績效x—x分,屢教不改者將予以經濟處罰。

      4。所有人員在乘車期間務必系好安全帶,如有乘車人員在車輛行駛過程中未系安全帶,一經發現將處以公開通報批評處罰。如因未按規定系好安全帶而產生不良后果,公司將不承擔責任。

      5。車輛每日使用完畢、或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任何時候離開,車上都不得放置貴重物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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