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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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優選[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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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優選[15篇]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

      一、應急準備

      1、組織機構及職責

      (1)項目部物體打擊事故應急準備和響應領導小組

      組長:項目經理

      X組員:生產負責人安全員各工長技術員質檢員值勤人員值班電話:

      (2)物體打擊事故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對項目突發物體

      打擊事故的應急處理

      2、培訓和演練

      1)項目部安全員負責主持、組織全機關每年進行一次防物體

      打擊事故“應急響應的要求進行模擬演練。各組員按其職責分工,協調配合完成演練,演練結束后由組長組織對“應急響應”的有效性進行評介,必要時對“應急響應”要求進行調整或更新,演練、評價和更新的`記錄應予以保持。

      (2)施工管理部負責對相關人員每年進行一次培訓

      3、應急物資的準備、維護、保養。

      (1)X應急物資的準備:簡易擔架、跌打損傷品、包扎紗布。

      (2)各種應急物資要配備齊全,并加強日常管理。

      二、應急響應

      1、防物體打擊事故發生,項目部成立義務小組,由項目經X理擔任組長,生產負責人及安全員,各工長為組員,主要負責緊急事故發生時有條有理的進行搶救和處理,外包隊管理人員及后勤人員,協助項目經理做相關輔助工作。

      2、發生物體打擊事故后,由項目經理負責現場總指揮,發現事故發生人員首先市場呼喊,通知現場安全員,由安全員打事故“120”,搶救電話向上級有關部門或醫院打電話搶救,同時通知項目經理組織緊急應變小組進行現場搶救,應立即停止在事故現場發生部位進行的裝卸作業,現場管理人員應指揮作業設備改換地點,對事故中造成翻車、掩埋挖掘設備和人員傷亡的,現場管理人員應立即組織實施搶救,并同時報告現場總指揮。工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清理土方和雜物,如有人員被埋,應首先按部位進行搶救人員,其他組員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發展擴大,讓外包隊負責人員監護邊坡狀況,及時清理邊坡上堆放的材料,防止造成再次事故的發生。在向有關部門通知搶救電話的同時,對輕傷人員在現場采取可行的應急搶救,如現場包扎止血等措施。防止受傷人員流血過多造成死亡事故發生。預先成立的應急小組人員分工,各負其責。重傷人員由水、電工長協助送外搶救工作,門衛在大門口迎接來救護的車輛,有程序地處理事故、事件,最大限度的減少人員和財產損失。

      3、事故后處理工作

      1)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2)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3)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4)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5)向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6)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2

      一、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三、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四、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五、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八、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3

      一、應急響應制度

      為有效應對緊急事件,做好事故發生的應急管理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財產損失和人員傷亡,特制定本制度。

      1、煤礦井下及井上發生事故后,事故發生現場的職工必須立即如實向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調度室簡要匯報事故發生情況及災害影響情況。

      2、事故現場負責人(區隊班組長、安監員)和職工,在確保人員安全的情況下,組織現場人員和能利用的工具材料進行搶救,把事故損失控制在最小范圍內。

      3、現場無法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災滅災,需要撤離現場的,事故現場負責人應迅速組織人員按照避災路線撤離并及時佩戴相關安全防護用具。

      4、調度室接到事故報告后,必須立即匯報礦值班領導及其他有關負責人,礦有關領導迅速對事故危害程度進行分析,并對事故進行評估定級,確定是礦井重大災害事件,應該啟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的,由礦長下令啟動礦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

      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立即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礦山救護隊和組織臨時救援力量進行救援搶救,并迅速按照科學有效的原則,制定現場救援、搶險方案,積極組織搶救,防止事故擴大,同時保護好事故現場。

      6、《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啟動后,應急救援指揮中心(設立在調度室)立即采取緊急電話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工

      程師及以上人員、生產科室負責人,同時采取群發短信功能發信息2遍的方式通知應急救援人員。

      7、應急救援人員接到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通知后,立即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10分鐘內趕到礦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通知電話不接或未及時到礦者要查明原因對無故不到者追究相關責任。

      8、應急救援人員到礦后,應立即到應急救援指揮中心簽到。應急救援指揮部副總指揮以上人員在調度臺指揮救援,其余人員在調度辦公室待命。

      9、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后,如果事故較大,預計大飯鋪煤礦難以控制,立即向安監局匯報事故情況,發出“現場應急”警報。啟動準格爾旗應急預案,組織搶險救災,安監局根據災情發展變化決定是否請求地方政府或上級機關增援,是否啟動一級的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

      10、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11、調度室接到事故報警時,必須掌握以下情況: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性質、影響范圍,事故現場傷亡情況、人員是否已安全撤離、是否進行現場搶險、有無災情擴大可能等,做好記錄并立即匯報值班領導,根據災情嚴重程度決定是否啟動相應事故應急預案。如確需啟動應急預案進行搶險救災,則根據事故類別啟動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并按照其應急程序和現場應急處置辦法進行搶險

      救災。

      12、應急救援指揮部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根據事故性質,啟動相應的事故救援預案。應急救援指揮部在進一步核實事故災害性質、發生地點、涉及范圍、受害人員分布,根據不同事故類型、救災的人力和物力以及之前開展救援的情況,確定《處置方案》,做好施救準備實施救援。

      13、大飯鋪煤礦針對緊急發生的事故、事件或災難嚴重程度不同,采用的應急救援響應級別也不同,大飯鋪煤礦把應急救援響應的級別分為四級:

      ( 1 )四級響應:(礦級救援指揮部響應)本礦井發生事故,事故后1人以上,3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人以下死亡;造成1000萬元以下(不含1000萬元)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礦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認為需要啟動四級響應的事故災難。

      ( 2 )三級響應:(縣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礦級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足,無力控制事態,需要上級增援;事故后3人以上,1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9人以下死亡;造成50人以下(不含50人)重傷;造成1000萬元以上(不含1000萬)5000萬元以下(不含5000萬)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上報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

      ( 3 )二級響應標準:(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10人以上,30人以下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10-30人以下死亡;造成100人以下(不含100人)重傷;造成5000萬元

      以上(不含5000萬)1億元以下(不含1億)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 4 )一級響應標準:(國家級礦山救援指揮部響應)事故發生后,事故后30人以上被困災區;已經或即將導致30人死亡;造成100人以上重傷;造成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縣級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預案,并立即上報省級礦山救援指揮部。

      14、對于突發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制定科學實用的應對處置方案,明確各施救小組的處置措施,隊伍部署的方式,專用設備,器械、物資、藥品的調用程序以及不同處置小組間的協作要求。

      二、應急預案制訂、公布實施、修訂和備案登記制度

      1、目的

      為了規范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的管理,完善煤礦應急預案體系,增強應急預案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國家安監總局令第17號)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煤礦應急預案的編制、評審、發布、備案、培訓、

      演練和修訂等工作。

      3、應急預案的編制應當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的規定;

      (2)結合本項目的安全生產實際情況;

      (3)結合本項目的危險性分析情況;

      (4)應急組織和人員的職責分工明確,并有具體的落實措施;

      (5)有明確、具體的事故預防措施和應急程序,并與其應急能力相適應;

      (6)有明確的應急保障措施,并能滿足本礦的應急工作要求;

      (7)預案基本要素齊全、完整,預案附件提供的信息準確;

      (8)預案內容與相關應急預案相互銜接。

      煤礦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編制導則》(以下簡稱導則),結合本單位的危險源狀況、危險性分析情況和可能發生的事故特點,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

      煤礦應急預案體系為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和現場處置方案。

      ①針對煤礦存在的各種風險,由煤礦安全監察科編制的綜合應急預案。綜合應急預案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及其職責、預案體系及響應程序、事故預防及應急保障、應急培訓及預案演練等主要內容。

      ②對于某一種類的風險,由煤礦安監科和煤礦技術總工組織制定相應的專項應急預案。

      a專項預案包括: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火災事故應急預案、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b專項應急預案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組織機構與職責、預防措施、應急處置程序和應急保障等內容。

      ③對于危險性較大的重點崗位――關鍵崗位、重點部位,由所在生產區域技術人員組織制定現場處置方案。現場處置方案應當包括危險性分析、可能發生的事故特征、應急處置程序、應急處置要點和注意事項等內容。應急預案應當包括應急組織機構和人員的聯系方式、應急物資儲備清單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應當經常更新,確保信息準確有效。

      4、應急預案的評審

      (1)評審方法:

      應急預案評審采取形式評審和要素評審兩種方法。

      形式評審主要用于應急預案備案時的評審,要素評審用于應急預案評審工作。應急預案評審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種意見進行判定。對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項目,應給出具體修改意見或建議。

      ①形式評審。

      依據《導則》和有關規范,對應急預案的層次結構、內容格式、語言文字、附件項目以及編制程序等內容進行審查,重點審查應急預案的規范性和編制程序。

      ②要素評審。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導則》和有關行業規范,從合法性、完整性、針對性、實用性、科學性、操作性和銜接性等方面對應急預

      案進行評審。為細化評審,采用列表方式分別對應急預案的要素進行評審。評審時,將應急預案的要素內容與評審表中所列要素的內容進行對照,判斷是否符合有關要求,指出存在問題及不足。應急預案要素分為關鍵要素和一般要素。

      a關鍵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必須規范的內容。包括危險源辨識與風險分析、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與處置和應急響應程序與處置技術等要素。關鍵要素必須符合公司實際和有關規定要求。

      b一般要素是指應急預案構成要素中可簡寫或省略的內容。包括應急預案中的編制目的、編制依據、適用范圍、工作原則、單位概況等要素。

      (2)評審程序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①評審準備。成立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成員包括礦領導、職能部門負責人及涉及單位負責人及技術人員。

      ②組織評審。評審工作由煤礦礦長主持,應急預案評審工作組討論并提出會議評審意見。現場處置方案的評審,采取演練的方式對應急預案進行論證。

      ③修訂完善。應急預案編制組織者應認真組織分析研究評審意見,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④批準印發。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論證,符合要求的,綜合預案和專項預案由礦長簽發。

      5 、應急預案的備案

      (1)煤礦綜合應急預案和專項應急預案,公司有關主管部門備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①應急預案備案申請表;

      ②應急預案評審或者論證意見;

      ③應急預案文本及電子文檔。

      (2)公司應當向接受備案的上級部門,領取備案登記證明。

      6 、應急預案的實施

      (1)煤礦各部門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預防、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技能。

      (2)定期組織開展本單位的應急預案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程序和崗位應急處置方案。

      (3)應急預案的要點和程序應張貼在應急地點和應急指揮場所,并設置明顯的標志。

      (4)煤礦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計劃時,同時制定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每年至少組織一次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5)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6)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①周圍作業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的;

      ②應急組織指揮體系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③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的

      ④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要求修訂的;

      ⑤應急預案管理部門要求修訂的。

      (8)煤礦按照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相應的應急物資及裝備,必須建立使用狀況檔案,定期檢測和維護,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9)若發生事故,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并按照規定將事故信息及應急預案啟動情況報告上級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其它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部門。

      三、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措施培訓制度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大飯鋪煤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訂如下管理制度:

      1、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2)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3)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4)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5)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6)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2、安監科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3、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業務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

      4、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監科負責全礦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5、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集中脫產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6、培訓的主要內容。圍繞貫徹落實內蒙古安監局對應急管理工作的指示精神,重點學習應急管理有關法律法規、分析我礦應急工作形勢任務、了解本單位應急管理經驗、熟悉掌握應急預案和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方法、學習運用應急指揮新技術設備和指揮手段等。通過培訓,強化培訓對象對應急管理的宏觀認識和依法實施管理意識,提高科學決策水平,提升應急管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突發事件的處置應對能力。

      7、各級各部門(單位)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脫產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1)以崗代培。通過參加工作實踐和接受指導,提高應急管理的規劃組織能力和管理水平。

      (2)以學代培。大力倡導和鼓勵工作人員自行組織學習和培訓工作,通過自學不斷更新觀念、強化內在素質,提高工作能力。

      (3)以研代培。組織各種研究活動,安排有關人員參與,提高工作水平。

      8、安監科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和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9、加大師資力量,建立相應的培訓師資檔案。采取請進來、送出去等多種方式培養培訓教師,還可采取從公司應急管理工作專業人才庫和專家組內聘請專家等辦法,解決好培訓的師資問題。

      10、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支開展應用培訓的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

      11、建立應急管理培訓考核和激勵機制,對各部門進行年度考核。

      12、加強培訓的管理,建立和完善培訓工作檔案,如實記載培訓工作和受培訓人員情況。

      13、教育培訓檔案內容包括:教育培訓工作的相關制度、培訓工作計劃、總結、教案、培訓考勤登記、考卷、考試成績單、各期培訓人員花名冊。

      四、應急預案演練、總結和評估制度

      為做好對突發事件應急準備,提高對應急反應、控制和救援能力,堅持“以人為本、常抓不懈、重在預防”的安全思想,保障公路暢通,最大程度地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和社會穩定,根據《中華人民共

      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結合實際,依據有關應急預案,模擬應對突發事件,制定本制度。

      1、應急演練的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從而完善和提高預案的實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設備、裝備、技術等方面準備工作,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等對應急預案的熟練程度,提高應急處置能力。

      2、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結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戰、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智慧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眼點,重視對演練效果的評估、考核、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精心策劃演練內容,科學設計演練方案,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制定并嚴格遵守安全措施,確保演練的安全。

      3、應急管理指揮機構

      建立突發事件應對長效機制,成立搶險應急指揮部,并將逐步建立一支完善相對固定、精干的搶險救援應急隊伍,以此逐步建立長效機制,提高及時應對處置突發公共事件的能力。搶險救援應急指揮部

      由礦長擔任總指揮,總工程師任副總指揮,所屬各科室(區隊)長為應急指揮部成員,對突發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有重大社會影響和涉及公共安全的重大事件的,按照應急響應職責范圍進行統一指揮,分管領導和相關部門組成職責范圍內的統一管理、分工負責的應急救援指揮系統。

      4、應急救援隊伍組成及裝備

      (1)隊伍組成所屬各單位應建立一支相對固定和精干的應急救援隊伍。

      (2)應急物資及設備

       (3)應急救援的教育、培訓

      為促進我礦干部培訓工作有序開展,提高應急管理工作人員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能力,促進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科學化、規范化和制度化,根據我礦應急救援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和應急救援管理工作的要求,特制度如下管理制度:

      ①應急管理教育培訓工作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a堅持理論聯系實際,學以致用的原則

      b堅持分級負責,分類管理的原則

      c堅持集中培訓與在崗自學相結合的原則

      d堅持以人為本、按需施教的原則

      e堅持教學相長、保證質量的原則

      f堅持與時俱進、改革創新的原則

      ②安全培訓單位負責本礦應急管理培訓工作的組織、管理和考核工作。

      ③應急管理培訓的主要對象是:各部門負責人、應急管理人員、應急救援隊伍和應急志愿者。

      ④培訓工作分級分類進行,安全培訓單位負責全礦領導干部、機關工作人員的應急管理培訓、任職培訓、新進人員的培訓、工作需要時的崗位培訓。

      ⑤所有應急管理專職人員每年必須接受培訓,培訓時間原則上為1至2周,一般每年累計不少于5天。

      ⑥培訓對象在參加上級組織的培訓期間,享受在崗同等待遇。

      ⑦各級各部門應急管理機構除組織或參加上級集中培訓外,還應采取多種形式開展培訓。

      ⑧安全培訓單位和各部門要加強協作,按照統一部署的要求,制訂計劃和實施意見,認真抓好培訓工作。

      ⑨將教育培訓工作納入應急管理建設的重要內容進行部署和規劃,必須在預算中列出開展應用培訓所需經費,保證培訓工作經費的及時足額到位和培訓工作的順利進行。

      5、應急演練的實施

      所屬各單位應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制定年度應急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方案,其內容如下:

      (1)制定年度正常化、制度化演練計劃并保證年度內落實。

      (2)有針對性的制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經應急領導小組或有關專家評估認可后實施。

      (3)在正式演練之前,進行模擬或桌面演練,檢查其演練方案是否可行。

      (4)根據應急演練實施方案進行演練的籌備和準備工作。

      (5)應急演練領導小組現場查看應急演練現場、演練隊伍、演練設備、物資及安全設施情況。

      (6)應急演練籌備小組向應急演練領導小組對演練準備情況進行匯報并決定演練時間。

      (7)實戰演練要嚴格按照批準的方案進行,其過程和計劃方案不得擅自更改。

      (8)應急演練結束后,應認真總結并對此次演練進行評價。

      (9)結合演練效果,修改和完善應急預案。

      6、應急值班

      應急演練應根據實際發生突發事件程序,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班領導及值班人員應保持手機24小時開機,值班期間,如發生緊急重大突發事件,必須立即向礦調度室報告。

      7、演練結束與終止

      演練完畢,由應急演練總指揮宣布演練終止,演練終止后所有人員停止演練活動,按預定方案集合并依次組織疏散,應急保障部門負責組織人員對演練場地進行清理和恢復。

      8、應急演練評估

      所屬各應急管理機構應對所屬單位應急演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編寫估報告,按要求上報。

      (1)評價目的

      針對評價得出的結論,對不足之進行有目的的整改,以達到提高實戰應急救援工作整體水平的目的。

      (2)總結評估報告的主要內容

      ①應急機構、應急平臺、應急體系建設情況;

      ②救援隊伍建設情況、事故救援情況、救援隊伍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工作情況;

      ③演練預案編制合理性與可操作性;

      ④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

      ⑤參演人員的應急處置能力;

      ⑥應急演練所用設備裝備的使用性、演練目標的實現情況;

      ⑧應急演練的成本效益分析;

      ⑨應急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問題及對策、對完善預案的建議等。

      (3)報告的要求及上報時間

      五、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制度

      為充分利用應急物資資源,規范救援應急物資管理和使用,保證應急物資的及時調配,為突發事件和事故搶險提供物資儲備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1、應急物資倉庫設立和責任單位

      (1)應急物資倉庫的建立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消防救災倉庫1個;

      ②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2個。

      ③礦山救援裝備倉庫1個。

      (2)應急物資倉庫責任單位

      ①地面設雨季“三防”、水災救災倉庫,由物資供應部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②地面消防救災倉庫,由通風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③地面設應急設備儲存地點,由機電科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④礦山救援裝備倉庫由兼職救護隊負責管理、維護、保養;

      2、應急物資的管理

      (1)應急物資的采購

      煤礦應急物資的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單位,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結合煤礦實際情況,提前30天,提出購買應急物資采購計劃,并報請公司有關單位和人員審查批準后,統一報公司物資采購部采購,由應急物資管理部門負責領取后,在應急物資儲備倉庫妥善保存。財務部要建立應急資金管理帳戶,做到專款專用,及時補充和更新。

      (2)應急物資的配備

      煤礦應急物資儲備根據煤礦受災害威脅情況,實際能力合理配置,所配置物資符合法律、法規和上級監管部門的相關規定,各應急物資儲備責任單位的第一把手是物資儲備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確保物資儲備種類、數量與礦井規模、企業的發展相適應,能夠滿足災變時應急搶險救災時的需求。

      (3)應急物資的保管

      應急物資的保管由各負責單位明確具體管理人員,應急物資做到分類存放,掛牌管理,建立臺帳,動態更新。

      (4)應急物資的保養和維護

      應急物資至少每月保養、維護一次,并做好登記,發現應急物資損壞、破損以及功能達不到要求的,要及時進行更換,確保應急物資種類、數量滿足應急救災的需要。

      (5)應急物資的調撥和使用

      應急物資應由煤礦應急管理機構或應急辦公室統一調配使用,任何單位或個人未經同意不得挪用。

      應急物資調撥和使用權限與程序如下: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權限:

      當有以下情況發生時,可以對應急物資進行調配和使用:

      ①煤礦發生突發事故或災害,需要啟動相應的應急響應,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進行搶險救災時。

      ②接到上級煤炭主管部門或政府部門,需要調撥應急物資搶險救災時。

      ③煤礦應急救援管理機構認為需要調配和使用應急救援物資時。

      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和使用程序:

      應急救援指揮機構(應急辦公室)下達調撥和使用應急物資命令→礦調度室→應急物資儲備單位負責人→應急物資庫管員→出庫應急物資出庫后,20天內應補齊物資儲備庫內的應急物資。

      (6)應急物資的更新和補充

      應急物資因損壞、過期等原因,管理人員應提出補充意見,報相關部門及時更新、補充。

      (7)倉庫管理員崗位責任制

      ①熱愛本職工作,努力鉆研業務。加強責任心,遵守勞動紀律,堅守工作崗位;

      ②熟悉各項規章制度,負責所管物資、設備、器材的入庫驗收、

      記賬、保管、發放等工作,掌握庫存情況;

      ③能熟練管理進庫物資的詳細資料,做到所管物資標記明顯、擺放整齊、數量準確、帳物相符;

      ④庫存物資做到零整分開、分類存放,每天堅持打掃衛生,清除浮塵,保持衛生清潔;

      ⑤每月至少一次對庫內物資進行保養、維修,對過期、失效、損壞的設備、物資及時提出更換、補充建議;

      ⑥加強安全觀念,妥善保管倉庫物資,做好物資的防火、防盜、防潮、防腐等工作;

      ⑦庫存物資未經主管部門允許不得發放和使用。

      六、應急物資、設備檢查維護保養制度

      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檢查應由所在崗位執行。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消防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5)消防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2、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1)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①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②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③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防腐處理。

      ④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⑤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2)定期檢查

      ①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②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③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七、事故預警制度

      為進一步規范和完善事故預警和調查處理程序,做好事故統計和檔案管理工作,加強對事故的管理,以便總結經驗、接受教訓,防止類似事故重復發生,根據《安全生產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國務院493號令)等安全生產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結合礦井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1、總則

      事故的報告、統計、調查和處理工作,必須堅持實事求是、尊重科學的原則。

      2、事故預警

      (1)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范圍,煤礦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是指已經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和較大涉險事故的信息。包括:

      ①特別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②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

      ③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④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⑤事故性質暫時界定不清的各類事故,包括礦井職工在工作崗位因自身疾病或其他原因導致傷殘或死亡的情況;

      ⑥較大涉險事故是指:

      a涉險10人以上的事故;

      b造成3人以上被困或者下落不明的事故;

      c緊急疏散人員500人以上和住院觀察10人以上的事故;

      d其他較大涉險事故。

      上述所稱的“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2)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時限及處置辦法

      ①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調度室及礦值班領導報告;值班領導接到報告后,應當于1小時內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情況緊急時,事故現場有關人員可以直接向縣級政府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和鄂市分局報告并立即啟動應急救援預案。

      ②事故具體情況暫時不清楚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可以先報事故概況,隨后補報事故全面情況。對事故性質(含職工在崗因病死亡)暫時界定不清的,也要及時報告。事故信息報告后出現新情況的,負責事故報告的單位應當按規定及時續報。較大涉險事故、一般事故、較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1次;重大事故、特別重大事故每日至少續報2次。自事故發生之日起30日內,事故造成的傷亡人數發生變化的,應于當日續報。

      ③調度室接到事故匯報后,應立即向礦值班領導匯報,并及時組織衛生所、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緊急集合,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做好臨時記錄。

      ④事故單位必須保護好現場,因搶救需變動事故現場時,應做好標志。

      3、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報告內容

      (1)書面報告的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產能等基本情況;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以及事故現場情況;

      ③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應急救援情況);

      ④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

      ⑤已經采取的措施;

      ⑥其他應當報告的情況。

      (2)使用電話快報,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①事故發生單位的名稱、地址、性質;

      ②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

      ③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涉險的人數)。

      4、事故統計分析

      (1)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或雖屬輕傷但性質嚴重的,應由礦領導、分管領導、總工程師在三日內組織分析,其它輕傷事故、僥幸事故由安監科在三日內組織分析。

      (2)事故分析參加人員和單位包括:分管領導、安監科、調度室、機電科及事故責任單位的相關人員等。

      (3)事故教訓和今后應采取的措施,在分析后24小時內必須貫徹到事故所在單位的全體人員。重傷及重大僥幸事故,必須在全礦范圍內進行貫徹,深刻吸取事故教訓。

      (4)安監科建立事故分析和統計記錄,詳細記錄事故情況及分析結果。

      (5)煤礦企業職工在工作崗位因病導致傷亡,必須經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縣級以上醫院診斷、公安部門證明(法醫鑒定),并分別出具證明材料。醫院診斷、法醫鑒定結論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調查結果必須清楚和明確。醫院診斷證明、法醫鑒定材料和煤礦安全監察分局的調查報告及事故舉報核查情況要向省煤礦安全監察局事故調查處報告,確認系由職工本人疾病造成的死亡,不按事故統計,并將證明材料留存事故調查處立卷存檔備案,以便據實修改統計資料。

      (6)發生一般死亡事故,由縣級政府組織有關部門、人員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發生較大及以上人員死亡事故,按《安全生產法》等有關規定上報,落實事故調查處理。

      5、事故處理

      (1)對出現的各類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切實做到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職工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范措施未落實不放過。

      (2)事故調查分析時,應查明事故的詳細經過、事故原因,確定事故性質和責任者,并提出對事故責任人和責任單位的處理意見及防范措施的建議。

      (3)事故處理意見應由安監科書面報礦長辦公會研究決定后執行。

      (4)事故調查分析時,發生事故的單位和有關人員應據實提供有關資料,不得編謊、捏造。

      (5)發生死亡事故,根據上級事故調查組的事故處理意見落實對有關事故責任人的處理。

      (6)工傷申報須由安監科報人力資源部和衛生所備案。

      6、其它事項

      (1)各單位發生工傷事故后,嚴格按照《工傷事故處理規定》具體要求向安監科報告,未按規定報告的,一律視為隱瞞事故處理。

      (2)事故發生后,不按規定及時報告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200元;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一經查出,根據事故性質及嚴重程度,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5000-10000元,對責任單位主要負責人、現場帶班負責人每人罰款1000-3000元。

      (3)對瞞報的工傷事故要升級處理,即輕傷要作為重傷處理,

      對事故有關責任人同等對待。

      八、事故救援評估和總結制度

      1、目的和適用范圍

      (1)為了預防和控制潛在的事故或緊急情況發生時,做出應急準備和響應,最大限度地減輕可能產生的事故后果,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我礦生產過程中潛在的職業安全健康事故(災害)或事件等緊急情況的預防和處理。

      2、應急管理原則

      (1)實行行政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應急和應急管理工作實行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分級管理,分線負責”為主的應急管理體制;各級領導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充分發揮應急響應的指揮作用。

      (2)以人為本,安全第一

      把保障員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大程度地預防和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3)預防為主,強化基礎,快速反應

      堅持預防與應急相結合、常態與非常態相結合,常抓不懈,在不斷提高安全風險辨識、防范水平的同時,加強現場應急基礎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裝備完善、預案演練等

      工作。強化一線人員的緊急處置和逃生的能力,“早發現、早報告、迅捷處置”,居安思危,預防為主。

      (4)科學實用

      應急預案應具有針對性、實用性和可操作性。通過危險源辨識、風險評估進行編制;應急對策簡練實用,通過演練不斷完善改進。依法規范,加強管理。

      (5)分級響應

      應急工作按照事故的危害程度、波及和影響范圍,實施分級應急響應。

      3、應急管理機構及職責

      (1)領導機構

      總指揮:礦長

      副總指揮:各分管領導

      成員:總調度室、安監科、機電科、人事行政部、物業中心、各區隊負責人等。

      (2)職責

      ①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是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最高領導機構。領導小組堅持將事前預防與事后應急有機結合,把應急救援的各項工作落實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員和員工應急救援水平;加強事故應急救援工作,規范事故調查處理,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保障煤礦安全、穩定的運行生產;事故發生后迅速了解、收集和

      匯總災情,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和當地安監部門報告;負責協調各組的工作,溝通上下及各方面的聯系和信息反饋。

      ②現場搶險組職責

      將受傷人員轉移至安全地帶,搶救可以轉移的物資,將可能引起新危險源的物資轉移到安全地帶,動用現場內可用于自救的物資和器具進行自救。

      ③傷員搶救組職責

      按照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部署,提供防護、救護器具,緊急救護傷員,并配合醫療機構的醫療人員搶救和轉移傷病員。

      ④安全警戒組職責

      負責事故現場的設備、物資保衛工作;配合到場的公安部門維護事故現場的治安和交通秩序及人員的疏散。

      ⑤后勤保障組職責

      負責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的儲備和運輸,提供和協調救援工作中需要的有關物資、設備和車輛。

      ⑥善后處理組職責

      由上級主管部門、當地安監部門和公司相關人員組成,主要做好善后工作;根據上級部門的指示,參與事故(事件)的調查處理,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處理事故;配合相關部門做好事故(事件)傷者的治療和理賠工作。

      4、運行機制

      (1)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事件),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事件)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礦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工段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預警信息包括:突發事故(事件)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2)應急處置

      ①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或現場值班人員),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②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事件)發生后,事發地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事件)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③應急響應

      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事件),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事件)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

      (4)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事件)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和恢復重建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5)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事件)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事件)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也應當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5、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事件)的應對工作,同時根據總體預案切實做好應對突發事故(事件)的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1)人力資源保障

      煤礦應急救援隊是應急救援的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要加強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建立聯動協調機制,提高裝備水平;動員全員有組織的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2)財力保障

      要保證所需突發事故(事件)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資金。對受突發事故(事件)影響較大的單位和個人要及時研究提出相應的補償或救助政策。

      (3)物資保障

      要建立健全應急物資監測網絡、預警體系和應急物資生產、儲備、調撥及緊急配送體系,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并加強對物資儲備的監督管理,及時予以補充和更新。

      (4)交通運輸保障

      要保證緊急情況下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確保運輸安全暢通;要建立緊急情況交通運輸工具的調用程序,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人員防護

      要指定或建立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險場所,完善緊急疏散管理辦法,明確各級責任人,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的疏散。要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嚴格按照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6)醫療保障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6、監督管理

      (1)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2)培訓教育

      由煤礦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牽頭,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憂患意識、社會責任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保持培訓記錄。

      (3)責任與獎懲

      突發事故(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突發事故(事件)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事件)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4

      1.目的

      為完善應急管理體系,加強應急救援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發揮其應有作用,有效應對各種突發事件的發生,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的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引用文件

      3.1《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3.2《安全生產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指南》

      4.管理職責

      4.1應急救援裝備的使用部門負責對其進行管理;

      4.2工程安全部負責急救援裝備的有效性檢查。

      5.內容及要求

      5.1應急救援裝備為應對突發事件而準備,在應急救援救護中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所以必須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在日常完備有效,不得隨意使用或挪作他用。

      5.2各部門按當地自然情況以及應急預案的要求,配備應急設施、應急裝備、應急物資并建立檔案臺賬。

      5.3對應急設施、裝備和物資進行經常性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可靠。

      5.4各部門、各項目部對現有的應急救援裝備負有儲存和妥善保管的責任,對救援裝備應定人、定點、定期管理,并將“三定”情況上報工程安全部,對調整情況應及時向工程安全部進行匯報,以便管理。

      5.5對于具備應急救援裝備箱的各部門應明確應急救援裝備箱鑰匙所在,不得隨意挪動,保證在突發事件時應急救援裝備箱可以順利開啟。

      5.6救援裝備責任人應按規定定期對裝備進行檢查、維護、清潔,及時更新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了加強公司應急隊伍管理,全面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形成統一領導,協調有序,保障有力的戰斗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突發事故及其所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法規,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人員分工、素質要求、應急響應程序、應急保障和獎懲制度,適用于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

      3、職責與分工

      3.1應急救援指揮部職責

      3.1.1貫徹執行國家、當地政府、上級主管部門關于預防危險化學品事故發生和環境應急救援的方針、政策及有關規定。

      3.1.2組織制定、修訂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預案,組建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隊。

      3.1.3審批用于危險化學品事故環境應急救援的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

      3.1.4檢查、督促做好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和保養,做好應急救援的各項準備工作。

      3.1.5發布和解除環境應急救援命令,組織指揮環境應急救援隊伍開展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救援行動。

      3.1.6向上級和友鄰單位報告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情況。

      3.1.7組織事故調查,總結環境應急救援的經驗與教訓。

      3.1.8負責公司內職工危險化學品事故及環境應急救援知識的培訓。

      3.2技術質量部職責

      3.2.1負責應急救援過程內部和外部的通訊聯絡工作。

      3.2.2編制危化品應急預案,負責組織公司應急救援演練工作。

      3.3財務部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設備設施等所需資金的籌措。

      3.4辦公室職責

      負責公司應急救援所需通訊及運輸車輛等的保障工作。

      3.5生產車間職責

      負責開展應急救援隊伍培訓,按計劃組織員工進行應急救援演練。

      4、內容與要求

      4.1應急救援隊員素質要求

      4.1.1有良好的精神面貌和身體條件,并有遇事“不慌、不亂、不怕”的心理素質。

      4.1.2熱愛本職工作,忠實履行職責和義務;具有奉獻、敬業和團隊合作的精神。

      4.1.3能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和技能。

      4.1.4紀律嚴明,服從指揮,聽從命令。

      4.2應急救援隊員應履行的義務

      4.2.1積極參加應急救援培訓和應急救援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諉、拖延及不參加。

      4.2.2在應急救援過程中要聽從指揮,不得擅自做決定實施救援。

      4.2.3要如實匯報并記錄救援事項和過程,并做好救援工作總結。

      4.2.4時刻準備好,隨時待命。

      4.3應急救援隊員享有的權利

      4.3.1對不清楚、不明了的應急救援知識,應向上級部門申請相關的學習。

      4.3.2當缺少應急救援裝備時,有權拒絕參加應急救援作業。

      4.4應急救援響應程序

      4.4.1突發事故發生后,現場人員要立即報告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通知應急救援隊員和技術人員立刻待命。同時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4.4.2救援隊員接到通知后,迅速集合隊伍奔赴現場,正確佩戴個人防護用具,切斷事故源;根據指揮部下達的搶修命令,迅速搶修設備和管道,控制事故,防止事故蔓延擴大。

      4.4.3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協調各部門工作,調集救援所需的設施、器材和物資。如果需要疏散和轉移人員,要立即發出通知警報。要嚴格控制好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情況。

      4.4.4應急救援結束,或者危險因素消除后,指揮部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4.4.5要積極穩妥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員,要及時進行救治;緊急調用的物資,要及時給予補充;監督有關部門做好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4.4.6應急救援結束后,要對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4.4.7應急救援的總結和各項記錄,由技術質量部負責整理歸檔。

      4.4.8有關事故信息的發布,按《安全事故報告程序》執行。

      4.6應急保障

      4.6.1人力資源

      生產車間應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認真開展應急救援隊伍的業務培訓,并動員全員有組織地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4.6.2財力保障

      財務部要確保事故應急救援所需資金,包括應急救援檢測儀器、防護器材、救援器材的購置,以及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所需資金的準備和籌措。

      4.6.3通訊和交通運輸保障

      辦公室要確保救援所需通訊和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確保通訊暢通,確保救援物資和人員的及時、安全送達。

      4.6.4人員防護

      要指定與人員相適應的`應急避難場所,確保在緊急情況下員工安全、有序地疏散。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嚴格按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確保作業人員和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4.6.5應急設施和器材

      應急救援人員要認真做好救援器材和設施的日常檢查、維護和保養工作,確保設施和器材始終處于良好狀態。

      4.6.6醫療保障

      會同120急救中心,積極組織現場救援,及時把傷員送到醫院搶救。

      4.7監督管理

      4.7.1培訓教育

      生產車間要組織生產員工,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憂患意識、社會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對應急隊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應急專業技能。

      4.7.2預案演練

      生產車間要按照公司制定的計劃,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應急預案演練,通過演練,提高應急隊伍素質和應急保障能力。做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交技術質量部存檔。

      4.7.3獎懲制度

      4.7.3.1在應急救援工作中,表現突出、成績顯著的隊員和生產員工,公司給予表彰和獎勵。

      4.7.3.2應急隊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根據情節對相關人員予以處分:

      a)未做好應急裝備、設施日常維護、檢測準備工作,導致事態擴大影響惡劣的。

      b)未及時采取措施處置突發事件或處置不當造成嚴重后果的。

      c)不服從指揮機構對突發事件的指揮擅自行動的。

      d)應急救援工作中因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救援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要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6

      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制度

      1.目的

      為加強我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強化管理,提高事故應急救援能力,結合我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

      2.范圍

      本公司應急救援隊伍的管理,適用本辦法。

      3.內容

      3.1公司行政部負責指導、綜合協調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

      (1)制定有關組織管理制度,指導公司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

      (2)與有關部門協調,解決應急救援隊伍工作中的問題;

      (3)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統一指揮、協調調度應急救援隊伍;

      (4)申請用于應急救援隊伍建設的支持資金,并監督檢查資金的使用情況;

      (5)指導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與演練工作;

      (6)監督檢查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工作;

      (7)負責應急救援隊伍的信息統計管理工作。

      3.2行政部負責該應急救援專業隊伍的日常管理工作:

      (1)明確應急救援隊伍與職責,規范應急救援隊伍管理工

      作;

      (2)整合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隊伍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固,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3)根據有關法律法規規定與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應急救援裝備配備、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等建設;

      (4)組織實施、監督檢查應急救援培訓與演練工作。

      3.3公司應成立事故應急管理機構,負責應急救援的管理與救援現場的指揮協調。

      3.4公司應成立兼職的急救援隊伍,明確兼職應急救援人員,并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裝備。

      3.5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堅持“預防與應急并重,常態與非常態結合”與“險時搞救援,平常搞防范”的工作原則,履行下列職責:

      (1)承擔本公司的安全生產搶險救援任務;

      (2)開展預防性安全檢查、隱患排查與應急預案演練,熟悉本公司的道路交通、作業環境、場所與應急預案、處置方案、救援物資儲備等情況;

      (3)開展應急救援知識培訓,普及事故預防、避險、自救、互救與應急處置知識,提高生產生產單位從業人員避險救助能力,指導應急預案與現場處置方案的制定,落實應急預案演練等有關技術服務工作;

      加強自身宣傳,樹立隊伍良好形象。

      (4)執行應急救援任務結束后,應在15日內形成救援總結評估報告。

      (5)建立相應的管理機構與規章制度,并做好工作記錄;

      (6)明確工作職責,規范應急救援隊伍日常工作;

      (7)及時調整、補充應急救援工作人員,保持應急救援隊伍穩固,確保應急救援能力;

      (8)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資金用于應急救援裝備配備、人員培訓、應急演練等;

      3.6應急救援隊伍要按照國家與上級單位的要求做好日常訓練、隊伍管理與應急救援工作:

      (1)制定應急救援隊伍值班、備勤、通訊、訓練、演練、裝備管理、應急救援、業務學習等管理制度、程序;

      (2)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安排人員24小時值班、備勤,接到調度命令后,迅速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3)制定人員培訓與演練計劃,組織應急救援人員進行日常訓練;

      (4)制定裝備配置計劃,按照有關規定保護、保養與報廢應急救援裝備;

      (5)定期組織救援人員開展技術培訓、體能與技能訓練、應急預案演練,提高實戰能力。

      3.7應急救援隊伍所在單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配

      備應急救援裝備。

      3.8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應急救援設備的保護保養工作,保證應急救援裝備狀況良好,運行正常,能夠及時投入應急救援行動。

      3.9在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若上級部門的生產安全應急救援指揮中心需要對應急救援裝備進行調配時,給予配合。

      3.10報廢或者者新購置應急救援設備,應當及時更新臺賬。

      3.11應急救援隊伍及行政部應當根據應急救援事故、災害類型與應急救援隊伍的'實際情況,制定培訓工作計劃,由有資質的培訓機構對應急救援人員進行培訓與考核,并建立培訓檔案,記錄人員同意培訓的情況。應急救援隊伍的培訓,每年不得少于兩次,考核不合格人員不得安排承擔應急救援工作。

      3.12應急救援培訓的要緊內容包含:

      (1)有關應急救援的法律、法規與規章;

      (2)應急救援隊伍規章制度;

      (3)應急救援預案;

      (4)應急救援過程中的安全防護措施;

      (5)應急裝備、工具操作規程;

      (6)特殊情況的鑒別與緊急處置方法;

      (7)自救、互救知識;

      (8)應急通訊聯絡方法;

      (9)應急救援案例。

      3.13應急救援隊伍應當根據應急救援工作需要,制定應急

      演練計劃與方案,明確應急演練種類、范圍、目標、時間、參加人員、評審人員等具體內容與要求,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應急救援隊伍每季度組織應急演練不得少于一次。

      3.14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總結應急演練情況,編寫應急演練書面報告,落實改進措施,并將方案、改進措施與總結報告。

      3.15應急救援隊伍應當堅持24小時值班制度,設立值班電話,安排帶班負責人與應急救援人員24小時值班、備勤。應急救援專業隊伍工作人員暫離工作崗位的,應急救援專業隊伍應當及時安排人員替補;調離工作崗位的,應當及時補充人員,確保應急救援工作人員時刻在位。

      3.16應急救援隊伍值班人員接到應急救援報警后,應當記錄事故類別、時間、地點等基本情況,并立即向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報告。

      3.17應急救援隊伍負責人接到應急救援指令后,應當立即調動應急救援人員及設備,選擇最佳路線,在第一時間到達救援現場。

      3.18應急救援隊伍在抵達現場后,應當立即向現場指揮部報告,服從現場指揮人員指揮。同意應急救援任務后應當及時確定方案,按照有關程序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并及時向現場指揮人員報告有關情況。

      3.19現場應急救援結束后,應當清點人員、設備。需要恢復救援現場的,應當根據現場指揮人員要求進行現場恢復,經現場指揮人員同意后方可撤離現場。

      3.20應急救援隊伍應當總結與分析每次應急救援行動情況,必要時組織有關人員對應急救援程序、措施等進行評審與改進。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7

      一、目的

      職業病危害事故是指在職業活動過程中發生的對勞動者身體及生命財產嚴重危害的事件。為確保公司各部門在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能夠安全、迅速、有效的排除險情,及時組織救援和調查處理,保證救援工作高效有序進行,達到防止次生災害,減少職業病危害事故造成傷亡和損失的目的,根據上級職業衛生主管部門的要求和賀駝煤礦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職業病危害事故調查處理辦法》、《危險化學品管理條例》、《使用有毒物品作業場所勞動保護條例》《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條例》、《國家職業衛生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所屬各部門生產經營過程中因各種職業病危害危險因素引發或可能引發各級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四、工作原則

      (一)認真貫徹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

      (二)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

      (三)堅持統一指揮的原則。

      (四)堅持自救互救的原則。

      (五)堅持科學應對的原則。

      五、危險源與風險分析

      我公司主要從事化工產品的生產與經營。在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粉塵、噪聲、有毒有害氣體等重大危險源。以上重大危險源一旦引發職業病危害事故,往往會造成較大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危害程度極大。

      所屬部門應根據各作業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因素以及可能引起職業病危害事故的特點,確定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目標。

      六、職業病危害事故級別

      按一次職業病危害事故所造成的嚴重程度、災難的可控性和影響范圍,職業病危害事故分為三類:、

      一般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下的。、

      重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5人以下的,或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下的。

      特大事故:發生急性職業病50人以上或者造成5人以上死亡,或發生職業性炭疽5人以上造成特別重大社會影響的。

      七、組織領導及機構

      (一)組織機構及職責

      1.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為加強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領導,保證受災現場各個系統高效、快速運轉,成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具體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組成如下:

      總指揮:總經理

      副總指揮:生產副總、安全副總、總工程師及其他副總

      成員:各部門部長

      (1)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主要職責:

      ①統一領導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②協調與公共衛生突發事件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機構以及各救援部門、施救單位之間的關系。

      ③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決策、組織、指揮等工作。

      ④其他工作。

      (2)應急救援辦公室及職責

      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運行部,負責搶險救災指揮部的日常管理工作。辦公室主任由生產運行部部長,成員由相關部門人員組成。主要行使以下職責:

      ①執行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決定,負責組織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綜合管理及協調工作。

      ②組織實施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規劃、預案等綜合管理工作。

      ③接收各類職業病危害事故報警,實施統一指揮,分級處理。

      ④督促、檢查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科研、宣傳、教育等工作。

      ⑤建立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信息綜合管理系統,及時掌握、分析重要信息并提出處置建議,報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⑥建立維護事故隱患和重大危險源數據庫,分析預測重大事故風險,提出發布預警信息的建議。

      ⑦其他工作。

      (3)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及職責

      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由總經理擔任總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在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的領導下,開展現場應急搶險救災指揮工作。

      主要職責:

      ①負責制定搶險救援方案。

      ②組織指揮有關部門參與現場救援。

      ③組織治安、交通保障,做好人員疏散和安置工作。

      ④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及善后工作,防止事故次生、衍生災害的擴大,盡快恢復正常生產秩序。

      ⑤及時掌握和報告重要情況。

      ⑥寫出緊急處置情況書面報告,報職業病危害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

      ⑦其他工作。

      (4)應急救援工作組及職責應急救援指揮部下設9個應急救援工作組,各專業組在應急救援指揮部的`統一領導下開展工作。

      ①通信聯絡組

      組長:生產副總

      副組長:生產運行部部長

      成員:生產運行部副部長及調度室人員。

      職責:負責信息的收集、匯報、傳達、反饋和聯絡等工作。

      ②搶險搶修組:

      組長:設備副總

      副組長:各生產部長、設備部部長

      成員:各生產副部長及其部門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工作及搶險救援的物資供應和運輸工作。

      ③后勤、消防、安全、環保組:

      組長:安全副總

      副組長:安全環保部部長、綜合辦公室主任、質檢部部長

      成員:后勤部長、消防隊隊長、安全環保部及質檢部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現場的治安秩序、交通秩序,設立警戒、保護事故現場,負責事故現場的滅火及事故現場周圍大氣、水體、有毒、有害物質的檢測等工作。

      ④事故調查組

      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安全副總、生產副總、其他副總

      成員:黨群工作部、安全環保部、生產運行部、工程部、技術中心、企管部、綜合辦及工作人員和事故發生部門的部長、副部長、技術員。

      職責:負責查清事故的原因、責任者、提出對責任者的處理意見及采取的防范措施。

      ⑤疏散組

      組長:安全副總

      副組長:綜合辦、各部門部長

      成員:后勤部及各部門管理人員

      職責:指導員工從事故現場及周圍向安全地帶疏散。

      ⑥技術組

      組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工程部部長和技術中心主任

      成員: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安全環保部、工程部、質檢部、技術員。

      職責:為事故現場的搶險、搶修、事故原因分析、采取的防范措施提供技術支持。

      ⑦接待組

      組長:黨群工作部部長

      副組長: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綜合辦公室有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上級部門領導、記者、負傷亡人員家屬的接待服務工作。負責向新聞媒體發布事故消息。

      ⑧善后處理組

      組長:黨群工作部

      副組長: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綜合辦公室主任

      成員:黨群工作部、企審部、綜合辦公室等有關工作人員。

      職責:負責事故傷亡人員家屬安撫,受傷人員安置和財產賠償等善后工作。

      八、預警和預防

      (一)預測與預警

      各部門要針對各種可能發生的突發事故,完善預測預警機制,建立預測預警系統,開展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工作,做到及時發現、及時報告、妥善處置。每個應急人員必須在崗位能熟練使用兩個以上預警電話或其他報警方式。

      1.預警級別

      根據危險源辨識、環境因素識別和風險評價預測分析結果,對可能發生和可以預警的潛在突發事故進行預警。預警級別依據突發事故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緊急程度和發展勢態,一般劃分為三級:公司級(重大——可能產生特別嚴重后果)、部門級(較大——可能產生嚴重后果)和班組級(一般——可能產生較重后果)。

      2.預警信息發布

      包括突發事故的類別、地點、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預警級別、警示事項、應采取的措施和發布級別等。

      發現事故的人員應立即報告調度和主管部門。

      (二)應急處置

      1.信息報告

      重大突發事故發生后,各事發源的第一目擊者必須立即報告有關部門領導,最遲不得超過10分鐘,同時報告專職人員和專業部門。應急處置過程中,要及時續報有關情況。

      2.先期處置

      突發事故發生后,事發源的現場人員與增援的應急人員在報告重大突發事故信息的同時,要根據職責和規定的權限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及時、有效地進行先期處置,控制事態的蔓延。

      3.應急響應

      (1)對于先期處置未能有效控制事態的重大突發事故,要及時啟動相關預案,由相關應急指揮機構或工作組統一指揮或指導有關部門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2)現場應急指揮機構負責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并根據需要具體協調、調集相應的安全防護裝備。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3)需要多個相關部門共同參與處置的突發事故,由該類突發事故的業務主管部門牽頭統一指揮,其他部門予以協助。

      (4)應急救援隊伍主要包括通訊聯絡組、防護應急組、消防應急組、搶險搶修組、醫療救護組、現場警戒組、物質供應組等。

      (三)應急結束

      重大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或者相關危險因素消除后,現場應急指揮機構予以撤銷,宣布恢復正常工作。

      (四)恢復與重建

      1.善后處置

      要積極穩妥、深入細致地做好善后處置工作。對突發事故中的傷亡人員、應急處置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有關單位及個人的物資,要按照規定給予補充。有關部門還要做好疫病防治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

      2.調查與評估

      對重大突發事故的起因、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問題按照“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調查評估和處理。

      3.恢復重建

      根據事故恢復重建計劃,組織實施恢復重建工作。

      (五)信息的報告與發布

      突發事故的信息發布應當及時、準確、客觀、全面。重大事故發生后應及時向主管上級和當地政府報告,并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報告工作。同時向員工發布簡要信息和應對防范措施等。

      信息的報告與發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權報告或發布、組織報道、接受采訪等。

      九、應急保障

      各有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突發事故的應急工作,包括人力、物力、財力、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

      (一)綜合辦公室

      公司各職能部門和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各室是應急救援兼職隊伍和骨干力量。其它各部門參與應急救援工作。日常情況下,各應急救援隊伍按時組織業務培訓和應急演練。

      (二)財力保障

      財務部負責及時提供突發事故應急準備和救援工作所需資金。

      (三)物資保障

      供應部負責應急物資采購、儲備,完善應急工作程序,確保應急所需物資和生活用品的及時供應。

      安全環保部負責應急物資的監督管理。各部門負責保管和使用、維護。

      (四)醫療衛生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聯系義煤總醫院,確保在發生事故后能及時赴現場開展醫療救治、疾病預防控制等醫療衛生應急工作。

      (五)交通運輸保障

      綜合辦公室負責應急交通工具的安排,確保搶險救災物資和人員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六)人員防護

      公司籃球場和停車場為應急避險場所。公司各級人員,按照應急預案要求,有序疏散到應急避險場所。應急救援人員按照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護措施,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十、監督管理

      (一)預案演練

      各部門要結合實際,有計劃、有重點地組織對相關預案的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并作好演練過程的原始記錄。

      (二)培訓教育

      安全環保部監督,各部門組織培訓,進行應急法律法規和預防、避險、自救、互救、減災等常識的培訓,增強員工的應急救援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必要時,邀請專業人員對公司應急救援和管理人員進行專業培訓,提高其應急專業技能。

      (三)責任與獎懲

      對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實行責任追究制。

      對事故應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

      對遲報、謊報和瞞報突發事故重要情況或者應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職、瀆職行為而喪失應急的最佳機會造成人員傷亡或重大經濟損失的,對有關責任人給予處罰或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一、附則

      (一)本制度由安全環保部負責解釋。

      (二)本制度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8

      為加強隧道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規范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1.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3.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大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4.應急救援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設備齊全、完好。

      5.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電話暢通,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6.事故發生后,發現單位或人員就近及時上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人員。

      7.部門負責人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幫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8.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9.事故區內的隊長、班長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10.在事故發生后及時進行總結。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9

      1、目的

      為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保障機制,完善應急救援裝備的監管、儲備及維護。保證應急救援裝備、器材的適用性與有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水上項目部各崗位、各區域應急救援裝備的管理。

      3、應急裝備、物資的`配置與類別

      3.1消防裝備(消防器材、照明器材、防護器材)。

      3.2防洪類(救生器材、搶險機具、搶險物資等)。

      3.3醫療器械、藥品類

      3.4救生裝備(救生艇、救生桿、救生繩、救生圈等)。

      3.5通信器材(對講機)。

      4、設置要求

      4.1各主管負責所轄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維護、保養、檢查工作,使其處于良好狀態,確保正常使用。

      4.2碼頭設置專區,保存救援裝備、物資,設定專人管理,并進行登記造冊。

      4.3碼頭專區應有足夠的空間,保證應急設施的自由移動。

      4.4碼頭專區的設置應告之相關人員,并張貼標示以指導應急人員。

      5、日常管理

      5.1加強實物儲備管理,實物儲備需分類定位存放,做到標記分明、材質不混、數量準確、與此無關的任何物品禁止存放。

      5.2各主管應每月不少于兩次對應急裝備和物資進行專項檢查,對裝備和物資進行核對,確保完好并記錄。

      6、處罰

      6.1應急裝備和物資保管不善,造成丟失,照價賠償。

      6.2未進行定期檢查,每次扣罰100元。

      6.3應急裝備和物資管理不善,造成物資臟、亂、差,或未按規定分類定位擺放,每次扣罰50元。

      6.4因管理不善,造成緊急情況無法正常使用,使事故升級,依據事故大小進行處罰,發生重特大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7、附則本制度由水上項目部編制、解釋。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0

      1、目的:

      為加強公司內部應急救援器材的儲備與管理,提高應急處理能力,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保障應急救險預防工作的落實到實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應急救援器材(包括消防器材和設施、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洗眼器、應急燈、應急泵、因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等)檢查維護保養管理。

      3、職責:

      3.1安全科負責消應急救援器材的監督管理。

      3.2各車間(部門)負責區域內應急救援器材的日常管理。

      3.3供銷科負責采購有資質廠家的應急救援器材。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識得等應急救援器材。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科許可。濾毒罐、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應急救援器材通道,保證通道出口暢通,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等應急救援器材和標識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

      4.1.4由安全科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4.2.1.1應急救援器材的每日由所在部門班組進行檢查記錄,保障其隨時可用狀態。

      4.2.1.2生產車間每月1號、11號、21號對備用應急燈進行一次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

      4.2.1.3安全科每月對應急救援器材進行監督檢查一次,檢查器材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班組周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4.3.1消火栓排水閥桿不應有滲漏現象。

      4.3.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水帶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4.3.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完好無缺。

      4.3.4消火栓及消防水帶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滅火器材應存放于干燥通風處,避免陽光直照,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全面檢查,車間負責人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4.4.1檢查數量、壓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噴管有無破損,檢查外觀有無明顯銹蝕;推車式滅火器需檢查行駛機件是否靈活,伸展膠管有無破損;鉛封是否完好。

      4.4.2滅火器每年檢驗一次,每次檢驗前由所屬車間向安全科提出申請,由安全科負責聯系檢驗單位。

      4.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化服、呼吸器、防毒面具、濾毒罐、耐酸堿雨靴及手套應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月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檢查要求為

      4.5.1防化服、防毒面具、耐酸堿雨靴、手套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4.5.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在有效期內。

      4.5.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24兆帕以上。

      4.5.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4.6應急專柜的定期檢查應急專柜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4.6.1按照應急專柜清單檢查柜內物品是否齊全

      4.6.2應急專柜標識是否齊全

      4.6.3柜內物品按照要求頻次進行檢查

      4.7洗眼器的定期檢查

      洗眼器應保持清潔,無灰塵,車間班組應每天進行檢查,檢查要求為:

      4.7.1噴嘴、齊全噴帽

      4.7.2洗眼器有水且水質正常、不渾濁

      4.7.3淋洗器材標識齊全

      4.8應急燈、應急泵的定期檢查應急燈、應急泵每周由所在車間進行檢查一次,檢查要求為:

      4.8.1應急燈開關試驗結果正常、主電顯示正常

      4.8.2應急燈懸掛牢固、表面清潔

      4.8.3應急泵能正常開啟,閥門開關自如

      4.8.4每天定期進行消防泵盤車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的應急管理工作,規范應急救援行為,根據《突發事件應對法》《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山東省生產安全事故應急辦法》等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建筑施工企業(含分支機構)生產安全事故及其他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工作。

      二、職責與權限

      第三條 主要負責人是企業應急預案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生產安全事故應急工作全面負責,其主要職責如下:

      1.負責組織編制和實施企業的應急預案,并對應急預案的真實性和可操作性負責。

      2.簽署公布評審或論證通過后的應急預案。

      3.負責建立健全企業應急救援體系,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裝備和物資。

      4.負責保證應急預案和組織應急演練支出的資金投入,專款專用。

      5.組織制定并實施公司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計劃,并將應急預案培訓納入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計劃。

      6.發生事故后,及時啟動應急預案,采取相應的應急救援措施,組織有關力量進行救援,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第四條 企業應急指揮部由主要負責人任總指揮。

      主要職責是:根據突發事件發生情況,決定應急響應啟動和終止;統一指揮和協調公司發生的突發事件的相關應急處置工作;執行上級主管部門及公司下達的突發事件應急準備和處置任務。

      第五條 指揮部辦公室設在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辦公室主任由安全生產管理部門負責人擔任。

      主要職責是: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保持與相關部門的聯系;負責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收集、核實、傳遞、通報,執行和實施指揮部的決策;組織應急預案演練、人員培訓和相關應急知識普及工作;指導和協助各單位做好突發事件的應急準備、應急處置工作。

      三、應急預案編制程序

      第六條 編制應急預案包括成立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資料收集、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應急預案編制、桌面推演、應急預案評審、批準實施、應急預案備案、應急預案評估、應急預案修訂11個步驟。

      第七條 企業結合部門職能和分工,成立以企業主要負責人為組長,相關部門人員參加的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明確工作職責和任務分工,制訂工作計劃,組織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

      第八條 應急預案編制工作組應收集下列相關資料:

      1.適用的法律法規、部門規章、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技術標準及規范性文件;

      2.企業周邊地質、地形、環境情況及氣象、水文、交通資料;

      3.企業現場功能區劃分、建(構)筑物平面布置及安全距離資料;

      4.企業工藝流程、工藝參數、作業條件、設備裝置及風險評估資料;

      5.本企業歷史事故與隱患、國內外同行業企業事故資料;

      6.屬地政府及周邊企業、單位應急預案。

      第九條 企業開展生產安全事故風險評估,撰寫評估報告,其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4.按照有關規定和要求,確定事故信息報告、響應分級與啟動、指揮權移交、警戒疏散方面的內容,落實與相關部門和單位應急預案的銜接。

      第十二條 按照應急預案明確的職責分工和應急響應程序,結合有關經驗教訓,企業相關部門及其人員每年進行桌面演練,模擬生產安全事故應對過程,逐步分析討論并形成記錄,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并進一步完善應急預案。

      第十三條 應急預案編制完成后應組織評審,評審分為內部評審和外部評審。應急預案評審內容主要包括:風險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的全面性、應急預案體系設計的針對性、應急組織體系的合理性、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的針對性、應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應急預案的'銜接性等內容。

      1.內部評審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組織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

      2.外部評審由本單位組織外部有關專家和人員進行評審,參加應急預案評審的人員應當包括有關安全生產及應急管理方面的、有現場處置經驗的專家(評審人員不得與公司有利害關系),并形成書面評審紀要。應急預案論證可通過推演的方式開展。

      3.應急預案評審程序包括以下步驟:

      3.1評審準備。落實參加評審的專家,將應急預案、編制說明、風險評估、應急資源調查報告及其他有關資料在評審前送達相關人員;

      3.2組織評審。評審采取會議審查形式,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會議,會議由評審專家組長主持,按照議程組織評審;評審會議形成評審意見(經評審組組長簽字),附參加評審會議的專家簽字表。表決的投票情況應當以書面材料記錄在案,并作為評審意見的附件。;

      3.3修訂完善。各單位認真分析研究,按照評審意見對應急預案進行修訂和完善。

      第十四條 應急預案經評審或者論證通過后,由企業主要負責人簽發實施,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公布,并及時發放到本單位有關部門、崗位和相關應急救援隊伍。

      事故風險可能影響周邊其他單位、人員的,應當將有關事故風險的性質、影響范圍和應急防范措施告知周邊的其他單位和人員。

      第十五條 在應急預案公布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按照分級屬地原則,向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急管理部門和建設主管部門進行備案,并依法向社會公布。

      申報應急預案備案,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1.應急預案備案申報表;

      2.應急預案評審意見;

      3.應急預案電子文檔;

      4.風險評估結果和應急資源調查清單。

      第十六條 企業應建立應急預案定期評估制度,每至少2年進行一次應急預案評估。對預案內容的針對性和實用性進行分析,并對應急預案是否需要修訂作出結論。

      應急預案評估可以邀請相關專業機構或者有關專家、有實際應急救援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必要時可以委托安全生產技術服務機構實施。

      第十七條 各級應急預案,應當根據演練結果和機構變化等情況適時修訂。各單位制定的應急預案應當至少每三年修訂一次,預案修訂情況應有記錄并歸檔。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急預案應當及時修訂:

      1.企業因兼并、重組、轉制等導致隸屬關系、經營方式、法定代表人發生變化的;

      2.企業生產工藝和技術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產生新的危險因素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

      3.周圍環境發生變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險源或面臨風險發生重大變化的;

      4.重要應急資源發生重大變化的;

      5.應急指揮機構或者職責已經調整的;

      6.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標準、上位預案等發生變化的;

      7.在應急演練和事故應急救援中發現需要修訂預案的重大問題的;

      8.應急預案應當修訂的其他情況。

      企業應當及時向建設主管部門報告應急預案的修訂情況,并按照有關應急預案報備程序重新備案。

      四、應急預案的實施

      第十八條 企業采取多種形式開展應急預案的宣傳教育,普及生產安全事故避險、自救和互救知識,提高從業人員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與應急處置技能。

      第十九條 企業組織開展應急預案、應急知識、自救互救和避險逃生技能的培訓活動,使有關人員了解應急預案內容,熟悉應急職責、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應急培訓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人員和考核結果等情況應當如實記入企業的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

      第二十條 應急程序、措施的要點應當張貼在生產現場,并設有明顯的標志。

      第二十一條 企業應當制定本單位的應急預案演練年度計劃,并根據企業事故預防的重點,每半年至少組織1次綜合或者專項應急預案演練,每2年對所有專項應急預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每半年對所有現場處置方案至少組織1次演練。

      第二十二條 應急預案演練結束后,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對應急預案演練效果進行評估,撰寫應急預案演練評估報告,分析存在的問題,并對應急預案提出修訂意見。

      第二十三條 應急預案演練組織單位應當在演練結束后15個工作日內將演練情況報企業應急指揮部辦公室。

      五、應急預案體系

      第二十四條 企業應急預案體系主要由綜合應急預案、專項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構成。

      第二十五條 綜合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各種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綜合性工作方案,是企業應對生產安全事故的總體工作程序、措施和應急預案體系的總綱。主要從總體上闡述事故的應急工作原則,包括適用范圍、響應分級、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信息報告、預警、響應啟動、應急處置、應急支援、響應終止、后期處置、應急保障、應急預案管理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六條 專項應急預案是企業為應對某一種或多種類型生產安全事故,或者針對重要生產設施、重大危險源、重大活動防止生產安全事故而制定的專項工作方案。專項應急預案主要包括事故風險分析、應急指揮機構及職責、響應啟動、處置措施、應急保障等內容。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各個專項應急預案,對施工現場的事故風險進行全面分析,根據分析出的事故風險編制各個專項的應急預案,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職責分工、聯系方式。

      第二十七條 現場處置方案是公司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主要包括事故風險描述、應急工作職責、應急處置和注意事項等內容。單位應根據風險評估、崗位操作規程以及危險性控制措施,組織本單位現場作業人員及相關專業人員共同進行編制現場處置方案。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上述要求建立應急處置方案,根據不同生產安全事故事故類別,針對具體的場所、裝置或設施所制定的應急處置措施,明確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的應急工作職責。

      第二十八條 企業在編制應急預案的基礎上,針對應急指揮系統、工作場所、崗位、事故的特點,編制簡明、實用、有效的應急處置卡。應急處置卡規定重點崗位、人員的應急處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關聯絡人員和聯系方式,便于從業人員攜帶。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按照企業應急指揮部應急處置卡內容編制分支機構應急指揮系統、項目部應急救援小組應急處置卡,并分發給各相關人員,每人一卡;施工現場管理人員應急處置卡應發放給施工現場每一個管理人員,每人一卡;施工工種應急處置卡應按照工種分發給相關工種,每人一卡;事故類型應急處置卡應進行公示,可做成公示牌懸掛于施工現場顯著位置。

      六、獎勵與處罰

      第二十九條 對于在應急預案編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人員,企業可給予表彰和獎勵。

      第三十條 分支機構、項目部應急預案未按照規定備案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第三十一條 未制定應急預案或者未按照應急預案采取預防措施,導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嚴重后果的,除接受主管部門處罰外,企業將按照《安全生產獎懲制度》有關條款給予處罰。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2

      一、

      目的

      為了對本公司點火使用的油進行有效的控制,預防柴油發生著火爆炸對環境的污染,制定本程序。

      二、

      點火柴油的安全預防措施.

      1.

      車輛在打油時必須熄火,人員不得吸煙;崗位巡檢人員在抽油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發生緊急情況時,執行《應急準備和響應程序》。

      2.應將油類保存在室內(非露天)指定地點,并明確標識,應防止滲漏、雨淋,油桶應蓋好。

      3.

      油類物資應及時使用,使用時嚴禁煙火。

      4.油類物資使用時,要加強污染預防,取油和加油時應小心操作,嚴防油類外泄。

      5.

      檢修時,應提前準備好,對有廢油的設備應用廢油收集裝置將廢油接好,并集中放置在指定地點統一處理。

      6.

      崗位工應加強對用油設備的巡檢,預防設備漏油,若發現漏油應及時處理,并確保完全消除漏油現象。

      7.對設備或地面上的`油污,應及時用棉紗吸取,廢油棉絲應統一放在指定地點,以便集中處理。

      三、應急措施

      1.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指揮人員應立即通知車間應急小組,應急小組應迅速做出反應趕赴事故現場,組長、副組長利用現場可能的條件采取應急措施,組織開展工作。控制事故的擴大蔓延,引導人員疏散,進行緊急救護,保護現場。

      3.領導小組組長根據事故的嚴重程度,按應急聯絡方式與當地相關部門取得聯系,尋求支援,在通報情況時必須講清事故發生的地點、聯系電話,并派人員到關鍵路口接引。

      4.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疏散警戒人員立即分頭引導人員由安全通道撤離現場,并確定安全警戒線,嚴格控制人員的出入。.

      5.當儲油罐發生著火或爆炸安全事故時,緊急搶險人員及救護人員立即趕往現場展開求援工作。在進窯前,必須對災情進行初步的評估,準確掌握窯內的災情后,再采取相應的求援措施,不能盲目采取求援工作。

      6.

      在事故的搶險、救護、疏散過程中,所有應急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分工明確,各行動小組各施其職,行動有序。

      7.當搶險、救護、疏散工作告一段落,組長組織應急小組組成事故調查組對事故發生原因進行分析,分清責任,提出處理意見,制訂防范措施。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3

      為加強公司的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促進應急管理規范化,保證應急救援的及時和可靠,使應急救援工作始終保持良好狀態,真正做到“有事必應、行動迅速、保障有力”,特制定本制度。

      一、加強領導、建全機構

      各單位領導要高度重視事故應急救援管理工作,始終把它作為一項長期的重要工作來抓,要經常檢查、督促,不斷改進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各單位必須成立“事故應急救援組織機構”,明確機構內部各成員的分工、職責、工作范圍,以及在應急救援中的其它事項。

      二、應急預案編制和培訓

      1、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全方位防止事故發生,落實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在發生事故時能有效防止事故擴和迅速搶救遇險人員,消除或降低事故的影響。

      2、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內容主要包括:企業概況、組織機構、預警預防機制、應急響應、事故現場應急處置、恢復及后期處置等。

      3、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須由單位經理審核批準,并以文件形式下發實施。

      4、事故應急培訓由各單位組織自培,每年要對職工進行一次培訓。

      三、應急準備

      1、各單位要成立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和現場處置工作組,負責事故的決策和指揮以及現場救護,其它組成員按分工各負其職,一切行動聽從指揮部的指揮。

      2、各職能科室人員要根據預案要求,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應急救災物資和設備要按預案要求配備,并進行經常性的維護,確保應急救災物資和設備齊全、完好。

      4、各單位要做好值班工作,保證人員、車輛和電話暢通,發生事故要及時上報。

      5、所有應急人員要全天保持通信暢通(電話、手機),接到通知要在最短的時間內到崗。

      四、應急響應與救援

      1、事故發生后,發現單位或人就近及時上報。現場人員要采取安全措施,進行力所能及的救護,不能盲目或在無安全措施的情況下進行救護人員。

      2、單位領導在接到事故報告后,要根據事故情況來確定是否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若需上級單位助救援的,要向上級單位報告事故并請求支援。

      3、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要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的變化,及時調整應急措施,現場處置人員要嚴格按照應急處置措施進行現場救護。

      4、事故區內的隊長、班長要聽從指揮命令,積極采取措施,有序地組織現場人員安全撤退。

      5、現場救護人員遇到遇險人員時要堅持“先活后死、先重傷后輕傷、先易后難”的救護原則進行。

      6、單位每年要組織一次事故應急救援演習,對演習中存在的問題,要及時進行修改。

      五、應急救援預案的評審

      1、各單位每年要結合實際情況組織進行一次應急救援預案評審,確保預案的有效性。

      2、在事故發生或演習后及時進行評審,對預案中的不符合部分加以修改和補充,使其不斷完善。

      2、救援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為了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防范火災事故的發生,確保企業安全和員工人身安全,促進企業持續健康發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全公司范圍內需要設置消防器材和進行消防管理的部門。

      消防安全職責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公司的安全生產體系中進行統籌管理。

      2、公司安全檢察監督部負責全公司消防工作歸口管理,其它部門負責各自分管范圍內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

      3、公司總經理為消防安全總負責人,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3.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況。

      3.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結合起來,統籌安排。

      3.3督促各部門籌建消防設施、購置和維護消防器材。

      3.4協調專業部門組織防火專項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隱患。

      3.5組織撲救火災,調查處理火災事故。

      4、分管安全生產的副總經理為消防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具體履行總經理的消防管理職責。

      5、各部門經理為本部門的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各部門可以根據需要視實際情況指定本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員,消防安全管理員對本部門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消防安全管理員應當履行以下職責:

      5.1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5.3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保養,確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暢道。

      5.4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提高全員消防意識和技能。

      5.5確定本部門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影響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影響的部位為火災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5.6組織制訂部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落實。

      5.7完成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檔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場所、使用或者開始使用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5.8.4義務消防隊人員及消防裝備情況。

      5.8.5有關燃氣及燃氣生產所使用電氣設備的檢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

      5.8.6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5.9加強對部門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員應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問題。

      第三條崗位防火責任

      1、各職能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防火第一責任人,對本單位消防工作負責,主要職責:

      1.1嚴格遵守安全規程和各項防火制度,加強對火源、電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的危險因素的區域內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時,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嚴格按《動火管理辦法》審批手續,落實現場責任人,在確認無火災、危險,并落實相應消防措施后方可動火施工。工作完畢要及時切斷臨時電源,熄滅火源。

      1.2發現隱患及其它可能導致火險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時報告本部門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或當班調度指揮中心。

      1.3各班組負責對存放在本崗位的消防器材進行清潔打掃。

      1.4發生火災(火警)立即進行正確撲救,并立即向調度指揮中心報警。

      2、建筑施工和設備安裝現場的消防管理責任由施工承包單位負責,我公司安全檢查監督部和規劃建設管理部行使監督檢查權。

      第四條防火安全檢查

      1、安全檢查監督部要定期組織相關人員對消防工作進行檢查,安排對消防關鍵時期和重點部位進行經常性的消防檢查,發現隱患,及時督促整改。

      2、各部門、班組要把消防安全檢查作為安全檢查的重點內容之一,要將消防責任落實到人,發現火險隱患,立即處理,需要領導協調時,要及時上報。

      3、安檢部、各部門、班組要將防火檢查情況作好記錄。

      4、防火檢查的內容:

      4.1生產過程中有無違章情況。

      4.2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點部位安全管理情況。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和員工掌握消防知識情況。

      4.7查閱有關安全制度、操作規程、應急預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項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第五條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范

      1、庫內物資要分類,要標明物資名稱,性質相互抵觸或滅火方法相互抵觸的物品分庫存放。

      2、庫房內不準設置移動式照明燈,不準使用電爐子、電烙鐵等電熱器具和家用電器。

      3、照明燈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圍內,不得儲存物品。

      4、每個倉庫應在房門入口處單安裝開關,保管人員離開后斷電。

      5、庫房內嚴禁煙火,并設有明顯標識。

      6、筏作人員不經批準,不得進入。

      第六條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規范

      1、生產和管理危險物品的人員,應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滅火方法。

      2、儲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倉庫,耐火等級不得低于二級,有良好的通風散熱措施,儲存的數量以能滿足生產為準。

      3、儲存的危險物品應按性質分類、專庫專放,并設明顯的標識,注明汽、性質、滅火方法等,化學性質相抵觸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產施工區域、貯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廠房內嚴禁煙火,電器設備開關、燈具、線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員不準穿釘子鞋和化纖衣服,筏作人員嚴禁入內。

      5、嚴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設備機件。

      6、對怕曬(如氧氣瓶等)物資不得露天存放。

      7、搬運和操作危險物品應穩裝穩卸,嚴禁用易產生火花的工具敲擊和開封。

      第七條安全用電防火管理規范

      1、安裝和維修電器設備、線路必須由專業電工按電工技術規范進行,非專業電工不準進行電工作業。

      2、倉庫的電器和線路必須按國家《倉庫防火安全管理規則》進行安裝。

      3、生產崗位、倉庫、重點消防區域、嚴禁私設電熱器具。

      4、嚴禁使用不符合規范的保險裝置(如以銅絲代替保險絲等)。

      5、架空高壓電力線不準通過建筑物和危險品上方空間。

      6、電器設備操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程,不得擅離職守,要定時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報告、維修,工作結束后及時斷電。

      7、燃氣生產崗位、倉庫的電器線路必須符合防爆要求。

      8、電器著火,應首先切斷電源再組織滅火,嚴禁帶電滅火。

      第八條消防培訓教育

      1、新員工的教育:

      1.1新員工進入公司后進行三級安全教育,要把消防作為重點內容之一,學習消防法律法規和基本消防知識,經考核合格方可逐級向下分配工作。

      1.2公司消防教育要與安全教育結合進行,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組織,安檢部具體實施,主要講解燃氣的基本性質,消防要求和基本防范措施、消防器材的基本原理、使用方法、注意事項等。

      1.3各部門消防教育,由各部門具體負責,培訓本部門的安全技術規程、各類消防器材的分布,熟悉其使用的對象和場所,學會正確的操作。

      1.4班組的消防教育,由班組具體負責,根據工種特點,具體介紹所在崗位的安全生產特點、流程、設備材料性質、易燃易爆危險性、重點部位、本崗位消防器材的種類、名稱、使用方法、使用范圍。

      1.5經過三級安全教育的員工,考核合格后方可進入崗位試用。

      2、員工調崗后,要進行調崗消防安全教育。

      3、特殊工種防火教育制度。

      3.1結合年度安全教育,突出消防安全意識和防火安全技能的提高。

      3.2特殊工種防火教育要有針對性,要結合技能培訓進行。

      第九條消防器材管理規范

      1、消防器材要放置在通風干燥,便于取用的地方。

      2、消防器材要加強日常保養和維護,不得暴曬、雨淋或放在潮濕的場所。蝕性強的場所要采取防護隔離等措施,易凍壞的器材冬季要有防凍措施。

      3、對消防器材要定期檢查,外觀銹蝕嚴重的要送消防維修站進行檢修、檢驗。干粉滅火器(車)、1211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每月檢查一次,將查出的問題作好記錄。干粉結塊、氣壓減少不能備用,要及時外送檢修。

      4、公司辦公區、倉庫、站場等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管理和保養,消防器材采購部門統一負責定期檢驗。

      5、對防火防爆重點要害部位,要根據實際需要配置防火設施和滅火器材。

      6、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消防栓,不得占用防火間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十條火災事故報告調查處理

      1、首先發現火災(火警)的人,應按照程序向上級領導和調度指揮中心及時報警,講明著火物質、火警規模小,應急救援預案啟動。必要時調度中心要向119報警,尋求消防隊增援。報警人員要在確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邊報警邊撲救,將火撲滅在萌芽或起始狀態。

      2、火災造成損失規模較的事故,要保護好現場。經消防部門同意后,方能清理現場。

      3、調查處理火警、火災事故,應按事故“四不放過”的原則,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制定防范措施,處理事故責任人。

      4、發生火警、火災事故,應將調查結果和處理意見、損失情況登記備案,重火災事故要按有關規定上報主管部門。

      第十一條消防獎懲

      1、對下列情況應給予處罰。

      1.1對國家消防法規、指示不及時傳達,違防火安全制度,對本部門存在的火險不及時整改,造成火警或火災后果的,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1.2違動火、用火管理制度,在禁火區內動火作業,未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的按相關規定處罰。

      1.3因違操作規程或安全規程造成火災,要根據火災的性質及損失情況,按相關規定處罰。

      1.4其它違消防管理制度的情況。

      2、對以下情況要給予獎勵。

      2.1及時發現、報告火險隱患,隱患得以及時控制,避免火災事故發生的。

      2.2在火災事故中救人、救物及處理事故過程中表現突出的。

      2.3對消防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的,得到實施并取得明顯效果。

      3、檢查與考核

      3.1本標準所規定的內容執行情況,由安全科負責檢查。

      3.2本標準按照公司《績效考核管理制度》、《違紀職工處罰條例》的規定進行考核。

      第十二條本制度從20xx年十月一日起執行。

      3、救援管理規章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公司應急管理工作,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1.應急管理工作堅持“以人為本,減少危害,居安思危,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負責,職責明確,快速應”的原則,2.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3.成立以本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主管安全生產負責人為副組長,安監科長、各采區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安監科,并負責日常管理。

      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寫與修訂。

      5.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6.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安監科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7.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公司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8.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公司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9.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以營救遇險人員為重點,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受威脅群眾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10.成立兼職救護隊,人員由各科室、采區主要負責人及業務骨干組成,并進行經常性訓練,熟練掌握基本的救護常識和救援能力。

      11.應急救援協議。充分利用社會應急資源,與地方政府預案、上級主管單位及相關部門的預案和應急組織相銜接。

      12.應急管理費用由本單位主要負責人審批,財務部門予以保障。

      4、救援管理規章制度

      1、為避免起重機械事故發生和擴,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2、公司發生起重機械安全事故時,應立即啟動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3、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起重機械安全管理部門。

      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和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5、在救援過程中,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6、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及時向市、鎮各有關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5、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制度

      (1)為加強施工生產安全事故防范,達到安全事故發生后快速應并提升事故處理能力,最限度的減少損失,防止污染環境,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辦法》、《建設工巢全生產管理條例》、《建筑業安全生產公約》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時有序的組織搶險工作,制定應急救援預案。

      (2)應急救援的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第一。一切行動都要把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最程度地減少安全生產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作為首要任務。切實加強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防護。

      2、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在項目部統一領導和組織協調下,項目部各部門和各協作隊切實履行各自職責,負責有關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管理、救援、處置工作。

      3、預防為主,言行結合。切實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堅持安全生產事故應急與預防工作相結合。做好預防、預測、預警和預報工作,做好常態下的風險評估、物資儲備、隊伍建設、完善裝備、預案演練等工作。

      (3)成立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落實責任,分工負責。現場應急救援在項目部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下,負責指揮所有參與應急救援的隊伍和人員,及時向上級領導部門報告安全生產事故事態發展及救援情況。發生影響特別重的事故,根據需要協調外協互助力量及當地救援力量進行應急救援。

      (4)項目部安全部負責指導、協調應急救援的建設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種救援裝備數據庫和調用制度,保證應急狀態時調用。各專業應急救援機構要按規定配備必要的裝備。

      (5)項目部安質部負責安全生產事故災難應急救援力量的統一規劃、布局。項目部相關部門應依法建立完善專業救援隊伍。項目部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掌握應急救援力量,形成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隊伍體系。

      6、學校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制度

      一、學生安全應急疏散路線:

      學生安全應急疏散按照就近、安全、快速的原則安排疏散線路,具體安排如下:

      到達南操場空地后,以最快的速度以班級為單位按周一出操升旗隊形站好。班主任、科任教師、班長迅速組織好各班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現場負責領導,學校教師、學生會干部協助維持秩序

      二、緊急疏散信號:

      1、警報:當事故發生時第一目擊者報告在校領導并針對現場情況做出應急處理(警報由門衛或政教處發出)

      2、預案啟動:學校領導、教師、學生當聽到學校電鈴以三次二短一長哨音發出緊急疏散信號;無電源時,用哨音信號以三次一長二短哨音發出緊急疏散信號;緊急疏散信號從開始,應連續不斷,直至全部人員撤出危險場所方可停止。

      三、疏散要求

      1、接到緊急疏散信號后,班主任立即回到自己的班級聽從統一指揮,任課教師就近組織身邊的學生,堅決執行學生生命第一位的原則。

      2、教師得到疏散的命令后,把住門口,組織學生從前、后門各兩行、接上一個班級的排尾按順序撤離班級,學生首尾相顧安全轉移。

      3、緊急疏散是一件分秒必爭,人命關天的事情。要做好學生的工作,要求學生要鎮靜,絕對不能慌張。

      4、在疏散過程中要求一切行動聽指揮,嚴禁說話、擁擠,嚴禁動手推搡,嚴禁奔跑搶先。

      5、各班下撤到指定位置后,排隊站好。

      6、學校領導到場后,應立即根據情況進行組織自救和呼救。

      四、報告順序:

      1、各樓梯口負責教師負責安排學生撤離順序,保證樓道暢通,教育學生注意安全。到達指定地點后檢查清點人數,并向應急疏散小組老師報告,各班級學生全部到齊后,應急疏散小組老師向本組組長報告,應急疏散小組組長報告總指揮。

      2、各班班主任在學生疏散集結點迅速組織好本班學生,整理好隊伍、清點好人數,不允許學生擅自離開隊伍;對沒有到場的,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現場應急疏散小組,疏散小組長上報現場指揮。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4

      一、應急救援管理制度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規范園區應急管理制度,提高應對風險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職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減少財產損失、環境損害和社會影響。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應急管理制度堅持“以人為本,預防為主,統一領導,分級響應,職責明確,快速反應”的原則,

      二、應急管理分“預防、準備、響應和恢復”四個過程。主要內容包括:應急管理組織體系,應急救援預案管理、應急培訓、應急演練、應急物資保障等。

      三、成立以園區管理處總經理為組長,副總經理為副組長,各企業負責人為成員的應急管理制度領導小組。應急管理辦公室設在園區行政部,并負責日常管理。

      四、應急管理培訓。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全員應急管理培訓,培訓內容應當包括:事故預防、危險辯識、事故報告、應急響應、各類事故處置方案、基本救護常識、避災避險、逃生自救等。

      五、應急演練。根據年度應急演練計劃,每年至少分別安排一次桌面演練和綜合演練,以及兩次專項應急演練,強化職工應急意識,提高應急隊伍的反應速度和實戰能力。園區行政部負責做好演練記錄和總結。

      六、應急通訊設備保障。園區應急管理辦公室要對電話、對講機、手機等通訊器材進行經常性維護或更新,確保通訊暢通。

      七、應急救援物資保障。根據園區預案做好應急救援設備、器材、防護用品、工具、材料、藥品等保障工作。確保經費、物資供應,切實加強應急保障能力,并對應急救援設備、設施要定期進行檢測、維護、更新,確保性能完好。

      八、應急處置。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要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發生次生、衍生事故,避免造成更大的人員傷亡、財產損失和環境污染;要及時組織相關人員疏散、轉移,做好安置工作。

      九、成立義務救火隊,人員以園區保安部人員為主,企業醫療救護人員組成,每月至少進行一次消防業務學習或滅火技能訓練,并有文字和照片記錄。

    應急救援管理制度15

      1目的:為保障應急救援裝備、物品、藥品處于良好狀態,為發生突發事故救援時提供物質保障,制定本制度。

      2范圍:應急救援裝備為消防器材和設施、標識或圖標、呼吸器、防毒面具等。物資包括搶險時所需的物品。藥品包括因中毒或灼傷等治療時所需的藥品。

      3職責:

      3.1安全環保部負責消防設施和器材、防毒面具、呼吸器、標識和圖標等的日常管理。

      3.2行政部負責藥品的日常監督管理。衛生室為具體負責單位。

      4檢查與維護管理

      4.1管理要求

      4.1.1非火災或事故下,任何部門和個人都不準使用、試用和玩耍消防器材、消防設施和安全標示、物資。特殊情況(非事故)確需使用時,需經安全環保部門許可。藥品類必須保證在有效期內,并定期更換。

      4.1.2嚴禁占用消防通道,堵塞安全出口;嚴禁圈占、堵塞消火栓、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保證通道出口暢通,消防器材處于隨時可用狀態。

      4.1.3嚴禁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和器材,對破壞消防設施、器材和標示的行為予以嚴肅處理,造成嚴重后果的送交公安部門處理,并號召全體員工檢舉破壞消防器材、設施和標示的行為。

      4.1.4按有關規范配備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按照治療要求合理配備應急藥品。

      4.1.5由安全環保部對消防器材和設施、防毒面具等的'使用情況進行定期巡檢,按照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性能要求,每月或每年進行一次檢查,對達不到標準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設施及時更換或維修。

      4.2維護管理:

      4.2.1日常檢查

      1)設備或設施、防護器材的每日應檢查由所在崗位執行,工段長為直接責任人,所在車間主任為主要負責人。檢查器材或設備特別是氣體泄漏報警儀的功能是否正常。如發現不正常,應在日登記表中記錄并及時處理。

      2)電工定期對備用電源進行1—2次充放電試驗,1—3次主電源和備用電源自動轉換試驗,檢查其功能是否正常。看是否自動轉換,再檢查一下備用電源是否正常充電。

      3)儀表組每周要對消防通信設備的檢查,應進行控制室與所設置的所有電話通話試驗,電話插孔通話試驗,通話應暢通,語音應清楚。

      4)安全環保部每周檢查備品備件、專用工具等是否齊備,并處于安全無損和適當保護狀態。

      4.2.2報警儀年度檢查試驗

      每年對報警系統的功能應作全面檢查試驗,并填寫年檢登記表。

      4.2.3消火栓系統定期檢查

      消火栓箱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碰傷和其它損壞。每半年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消火栓和消防卷盤供水閘閥不應有滲漏現象。

      2)消防水槍、水帶、消防卷盤及全部附件應齊全良好,卷盤轉動靈活。

      3)消火栓箱及箱內配裝的消防部件的外觀無破損、涂層無脫落,箱門玻璃完好無缺。

      4)消火栓、供水閥門及消防卷盤等所有轉動部位應定期加注潤滑油。

      4.2.4滅火器材的定期檢查

      每周應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確保其始終處于完好狀態

      4.2.4.1外觀檢查

      1)檢查滅火器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已經開啟后即使噴出不多,也必須按規定要求在充裝。充裝后應作密封試驗并牢固鉛封

      2)檢查壓力表指針是否在綠色區域,如指針在紅色區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3)檢查可見部位反腐層的完好程度,輕度脫落的應及時補好,明顯腐蝕的應送消防專業維修部門進行耐壓試驗,合格者再進行反腐處理

      4)檢查滅火器可見零件是否完整;有無變形、松動、銹蝕(如壓桿)和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5)檢查噴嘴是否通暢,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

      4.2.4.2定期檢查

      1)每半年應對滅火器的重量和壓力進行一次徹底檢查,并應及時充填

      2)對干粉滅火器每年檢查一次出粉管、進氣管、噴管、噴嘴和噴槍等部分有無干粉堵塞,出粉管防潮堵、膜是否破裂。筒體內干粉是否結塊。

      3)滅火器應進行水壓試驗,一般5年一次。化學泡沫滅火器充裝滅火劑兩年后,每年一次。加壓試驗合格方可繼續使用,并標注檢查日期

      4)檢查滅火器放置環境及放置位置是否符合設計要求,滅火器的保護措施是否正常。

      4.2.5防護器材的定期檢查

      防毒面具及濾毒罐應經常保持清潔、干燥,防止銹蝕、剮傷和其它損壞。每半月至少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維修。檢查要求為

      1)防毒面具有無破碎及剮傷,看是否老化。

      2)檢查濾毒罐體有無銹蝕,是否失效。

      3)對空氣呼吸器的檢查,應檢查壓力表指示是否在規定范圍內,。

      4)任一項不合格,都應盡快更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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