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安全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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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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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優秀15篇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中地調發〔20xx〕187號)

      各局屬單位: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已經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第二十次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執行。

      中國地質調查局

      二○○三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中國地質調查局地質調查項目管理辦法(試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范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工作,保證地質調查項目的順利實施,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中國地質調查局(以下簡稱“地調局”)組織實施的地質調查項目。

      第三條地質調查項目分為計劃項目、工作項目,項目負責單位分別稱為計劃項目實施單位(以下簡稱“實施單位”)、工作項目承擔單位(以下簡稱“承擔單位”)。

      第四條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原則

      (一)地質調查項目實行法人單位負責制;

      (二)分級管理、下管一級、分類指導、條塊結合;

      (三)項目管理與項目運行分開。

      第五條地質調查項目管理包括立項與計劃編制、任務書的編寫與下達、設計書的編制與審查、項目任務變更與報告制度、項目質量管理、野外驗收、成果報告的編寫與審查、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項目竣工決算等地質調查工作全過程。

      第二章項目管理職責

      第六條地調局主要管理職責

      (一)確定工作部署,組織項目立項工作;

      (二)編報項目計劃建議、預算建議;

      (三)編制、發布項目要點;

      (四)組織審查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

      (五)編制下達計劃項目任務書;

      (六)組織計劃項目和重大工作項目設計和成果報告審查;

      (七)計劃項目實施過程監督檢查,計劃項目、工作項目重大調整的審批。

      第七條大區地調中心主要管理職責

      (一)負責對實施單位系地方地質調查單位(地勘體制改革后,實行屬地化管理的原中央所屬地勘單位,以下簡稱“地方地調單位”)的立項建議初審;

      (二)負責對實施單位系地方地調單位的項目變更初審;

      (三)負責轄區內計劃項目及所屬工作項目經濟管理工作;

      (四)受地調局委托組織計劃項目設計與成果報告審查;

      (五)組織監審專家對轄區內工作項目及計劃項目進行質量抽查。受地調局委托查處重大質量事故;

      (六)參加實施單位組織的工作項目設計審查和野外驗收工作;

      (七)按規定接收本轄區內工作項目地質調查成果資料。

      第八條實施單位主要職責

      (一)編制計劃項目可行性報告;

      (二)編寫計劃項目設計;

      (三)組織編制本計劃項目中的工作項目立項建議;(四)向工作項目承擔單位下發任務書;

      (五)組織工作項目設計審查;

      (六)工作項目實施過程管理;

      (七)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

      (八)集成、整合工作項目成果,提交計劃項目成果報告。

      第九條承擔單位主要職責

      (一)編制工作項目立項申請書;

      (二)編寫工作項目設計;

      (三)組織工作項目具體實施和日常質量管理工作;

      (四)提交工作項目成果報告;

      (五)受實施單位委托組織工作項目成果報告審查;

      (六)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及規定的原始資料。保管地質調查原始資料和實物資料。

      第三章立項與計劃編制

      第十條地調局根據地質調查工作規劃、國土資源部計劃編制要點,擬訂工作部署總體方案和計劃項目安排意見,編制、發布地質調查計劃項目要點。

      計劃項目要點應明確工作地區、工作周期、目標任務、實物工作量、預期成果、經費概算和計劃項目實施單位等內容。

      第十一條實施單位根據計劃項目要點,組織編制工作項目立項建議。

      (一)實施單位為地調局局屬單位、行業地勘單位的,其工作項目立項建議,由實施單位初審后報地調局。

      (二)實施單位為地方地調單位的,其工作項目立項建議(包括新開項目和續作項目)由實施單位報所在大區地調中心,大區地調中心初審后報地調局。

      (三)工作項目立項建議以計劃項目為單元上報。立項建議包括立項建議報告、項目建議表、新開項目立項申請書和續作項目評估報告。編寫要求見附件一。

      續作項目不需編報立項申請書,但應向實施單位提交項目進展和下一工作安排建議,由實施單位組織評估并編制評估報告。

      第十二條工作項目立項建議不得超出計劃項目要點所確定的工作內容。項目經費預算總和不得超出計劃項目要點所列經費額度的10%。

      第十三條地調局根據計劃項目要點要求,對新開工作項目立項申請進行論證。

      第十四條通過評估的續作項目和通過論證的新開項目,納入地質調查項目計劃建議和預算建議編制范圍。

      第十五條地調局根據國土資源地質調查經費的可能,在綜合、協調的.基礎上,按照先續作、后新開和先重點、后一般的原則選擇項目,并編制地質調查項目計劃建議和預算建議,上報國土資源部。

      第十六條實施單位根據地調局的布置和要求,按照財政部項目支出預算管理有關規定,按計劃項目編制“項目申報書”、“項目支出預算明細表”及“項目可行性報告”,并附項目可行性報告的“評審報告”。

      第四章任務書的編寫與下達

      第十七條地調局收到國土資源部下達的國土資源地質調查項目計劃之日起20日內,編制完成項目任務書。項目預算下達之日起10日內,向實施單位下達計劃項目任務書,并抄送項目所在地的大區地調中心。計劃項目任務書編寫與下發要求見附件二。

      第十八條實施單位自收到計劃項目任務書之日起xx日內,向承擔單位下發工作項目任務書,抄報地調局和項目所在地的大區地調中心。工作項目任務書編寫與下發要求見附件二。

      第五章設計書的編制與審查

      第十九條實施單位、承擔單位自收到項目任務書之日起,30日內向組織審查單位提交項目設計書(或工作安排)。設計書包括技術部分和預算部分。編寫要求見附件三。

      第二十條項目設計書送審稿,應保證評審之前送交專家審閱。

      第二十一條組織審查單位自收到設計書之日起,30日內完成設計書的審查。審查工作包括設計書的評審和審批。

      第二十二條組織審查單位應聘請熟悉相關專業領域及項目情況的專家進行項目評審。專家組一般由5-7人組成,其中經濟監審專家一般為2人。

      設計書審查要求見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設計書評審采取會審或函審形式。

      會審組織單位根據專家評審意見,并簽署組織審查單位意見后,向設計書提交單位下發評審意見書。

      函審組織單位負責專家函審意見的整理,形成專家評審意見,并簽署組織審查單位意見后,向設計書提交單位下發評審意見書。

      第二十四條設計提交單位自收到設計評審意見書之日起10日內,完成設計書的修改,并提交組織審查單位。由組織審查單位向設計提交單位下發設計審批意見書。

      設計審批后,設計提交單位,向組織審查單位提交項目設計書紙介質三套、電子文檔一套。

      第二十五條實施單位在本計劃項目內的工作項目設計審查結束后7日內,向地調局報送設計審查工作總結、審查情況匯總表(見附件四)和設計書紙介質一套、電子文檔一套,同時報送項目所在地的大區地調中心。

      第六章項目任務變更與報告制度

      第二十六條項目實施過程中,對項目的名稱、工作年限、主要實物工作量、目標任務、工作地區、項目工作程度、預期成果和經費預算等需進行調整的屬重大變更,由承擔單位、實施單位逐級正式行文報地調局審批。其中,實施單位為地方地調單位的,應通過大區地調中心報地調局。

      除上述以外的其它調整,由承擔單位報實施單位審批,報地調局備案。批準同意調整的項目要按要求補充設計書。

      第二十七條地質調查項目實行工作報告制度。地質調查項目工作報告分為季報、半年報、年報和專報。第二季度季報與半年報合并編報,第四季度季報與年報合并編報。地質調查項目專報為不定期報告。

      工作報告以紙介質和電子文檔形式由承擔單位報送實施單位,同時抄報項目所在大區地調中心。實施單位按計劃項目匯總報送地調局。

      地質調查項目專報以紙介質和電子文檔形式直接報送地調局。

      季報應于下季度首月5日內、半年報于7月10日內、年報于次年1月10日內報地調局。

      第二十八條地質調查項目實行綜合統計報告制度。各單位按有關統計制度要求,及時、準確、全面的報送統計報表。

      第七章項目質量管理

      第二十九條地調局負責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檢查工作的管理、組織與協調。組織監審專家對局屬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和工作項目、行業地勘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國土資源部有關直屬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和工作項目進行檢查。對大區地調中心負責質量檢查的項目進行抽查。

      大區地調中心負責組織監審專家對本單位和轄區內地方地調單位承擔的計劃項目及其工作項目、行業地勘單位和院校承擔的工作項目進行質量抽查。

      監審專家由地調局統一聘任。

      第三十條地質調查項目質量檢查包括技術檢查和經費檢查,由承擔單位、實施單位、大區地調中心、地調局分級組織進行。其各自的技術檢查職責及具體要求見附件六,經費檢查職責及具體要求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承擔單位應建立健全嚴格的質量檢查和責任制度,承擔單位的檢查工作包括項目組自檢、互檢和承擔單位抽檢等。

      第三十二條地調局組織抽查的工作項目比例一般不低于當年地質調查工作項目總數的5%,大區地調中心組織抽查的工作項目比例一般不低于當年轄區內地質調查工作項目總數的20%。

      第三十三條地調局負責地質調查項目重大質量事故的查處,也可委托地區地調中心或有關單位組成調查組進行查處。

      第三十四條鼓勵項目承擔單位按照GB/T19000標準的要求,建立完善的質量管理體系,并通過地調局或國家承認的認證機構的認證。

      第八章野外驗收

      第三十五條有野外實物工作量的地質調查工作項目,應在現場進行野外驗收。

      第三十六條野外驗收工作原則上由實施單位負責,部分工作項目可委托承擔單位進行。地調局和大區地調中心視情況可派人參加。

      第三十七條承擔單位在野外工作結束前30日,向實施單位提出野外驗收的申請,并提交相關資料。具體要求見附件七。

      第三十八條實施單位收到野外驗收申請10日內,確定驗收單位和專家組成員,并與承擔單位協商確定驗收時間、地點。

      野外驗收組一般由3—7人組成,組成人員應覆蓋野外工作涉及的主要專業。

      野外驗收組成員實行回避制度。該項目的參加人員和顧問,以及其他有可能影響驗收工作公正進行的人員應當回避。

      第三十九條承擔單位應負責提供野外驗收所需的全部合格資料。

      第四十條野外驗收結束后,野外驗收組應提交驗收意見書(意見書格式見附件七),組織驗收單位對驗收意見書進行審核、簽署意見,并通知被驗收單位。

      第四十一條驗收意見明確應補充野外工作的,承擔單位應按要求及時補充和完善野外工作,并向組織驗收單位提交補充工作總結,經組織驗收單位認可后,方可轉入最終成果報告的編寫。

      第九章成果報告的編寫與審查

      第四十二條地質調查項目應按照有關規定、技術標準和要求,編寫項目成果報告。項目成果報告的編寫與評審要求,見附件八。

      第四十三條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完成項目報告并進行初審后,向組織審查單位填報成果報告審查申請表一式兩份,同時附單位初審意見。

      第四十四條地質調查項目成果報告審查工作分為評審和審查兩部分。評審形式分函審和會審兩種,以函審為主。組織審查單位根據成果報告審查申請及項目情況確定評審形式和評審專家人員組成。

      第四十五條成果報告評審和審查依據為項目任務書、設計書、設計評審意見書、設計審批意見書和有關技術標準。

      第四十六條評審應形成專家評審意見,組織審查單位據此簽署評審意見書,下發項目成果報告提交單位。

      第四十七條成果報告提交單位在收到評審意見書30日內按照評審意見書對成果報告進行修改后,送組織審查單位審查。

      第四十八條組織審查單位在收到修改后的成果報告xx日內進行審查,對審查合格的成果報告,由審查單位下發審查意見書,同時報地調局業務主管部門和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各一份。對審查未合格的報告通知成果報告提交單位限期完成修改。

      第十章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

      第四十九條承擔單位為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地調局大區地調中心和發展研究中心為地調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部門。

      第五十條大區地調中心負責接收本單位和轄區內地方地調單位完成的工作項目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地調局發展研究中心負責接收其他地質調查成果資料。

      第五十一條地質調查資料匯交單位應在成果報告審查意見書下發之日起180日內,按國家有關規定向國家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資料,并向地調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紙介質和電子文檔資料各一式二套。

      第五十二條匯交的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應當符合有關技術標準和地調局地質調查成果資料管理辦法要求。

      第五十三條地調局成果資料管理部門在每季度開始10日內向地調局上報上季度地質調查成果資料匯交情況統計報表。

      第十一章項目竣工決算

      第五十四條地調局組織實施的地質調查項目均應進行竣工決算,并以工作項目為單元,由工作單位按有關規定及時、準確、完整地編制項目竣工決算報告。

      第五十五條編制完成的地質調查項目竣工決算,應按有關規定審查報批。

      第十二章附則

      第五十六條實施單位、承擔單位發生偽造資料、弄虛作假、不匯交地質調查成果資料或不提交項目工作報告、截留挪用項目資金等有關管理規定的,視情節輕重,地調局將對其進行通報、不受理新開項目的申請、停止新開項目、終止續作項目等處罰。

      第五十七條地調局、大區地調中心有關管理人員在項目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徇私舞弊,造成惡劣影響的,對直接責任人給予通報批評或處分。

      第五十八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2

      ①建立各級安全崗位責任制,明確責任,并定期檢查執行情況。

      ②經濟承包合同中制定安全生產指標,確定獎罰標準。

      ③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班前進行交底。

      ④項目部配備專職的安全員,班組設兼職安全員,對安全活動進行指導和管理。

      ⑤公司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并逐級進行安全責任目標分解,定期進行考核。

      ⑥制定定期安全檢查制度,對事故隱患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進行整改。

      ⑦制定安全教育制度,對新入廠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并做好記錄。

      ⑧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項目部建立特殊工種臺賬,并進行動態控制。

      ⑨按規定對專職安全員和有關施工管理人員進行年度培訓和考核。深入開展'百日安全無事故'活動,事先要制定規劃,事后要有總結。

      ⑩對發生的`工傷事故按規定進行事故的調查、分析、處理,并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3

      1、項目部的各種責任制、管理制度上墻,分工明確,責任到人。如出現失誤或造成損失的,按情節輕重處罰當事人。

      2、嚴格執行安全生產合同,充分利用好工地的安全保護用品,嚴禁違章作業,發現隱患要及時整改,保證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3、臨時防護設施的搭設設備必須按程序、按規范進行操作,否則按照公司的處罰條例進行雙倍處罰當事人或當事班組。

      4、施工現場物件堆放應整齊有序,嚴禁亂堆亂放,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文明衛生責任到人。各班組的物料在制作現場要按規格分類堆放,嚴禁無隨地無序堆放。

      現場具體規定如下:

      A、工地規章制度

      (1)進入施工現場不戴安全帽與不規范的50元

      (2)進入施工現場穿拖鞋或易滑鞋50元

      (3)違章操作的造成后果的`承擔直接損失,外罰款100元。

      (4)機械防護不當的50元

      (5)打架斗毆、酒后操作與偷盜現象的上不封頂1000元。

      (6)不按規定及時報驗的50元

      (7)不經批準隨便進行下道工序的200元

      (8)正常情況不按時完成工地形象進度的每延誤一天500元,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

      (9)不服從門衛人員檢查的200元

      (10)班組點名遲到一次50元

      B、工地現場文明制度(不按規定地點堆放物料和現場混亂的)

      (1)班組分管衛生檢查不合格的100元

      (2)宿舍內被子疊放不整齊或衛生不合格的100元

      (3)床鋪等用具嚴禁用工地材料制作臺凳,在宿舍區檢查發現有施工材料罰款500元

      (4)攪拌機及現場沒及時清理100元

      C、工地材料管理與機械防護修理制度

      (1)不按規定下料造成浪費的,處以原材料單價的兩倍罰款100元起

      (2)按定額核算每個單項工程材料節約獎,節約材料獎材料價20%,浪費罰材料價20%

      D、工地質量罰款與返工制度

      在上級主管部門監理的安全檢查中發現

      (1)架子一處搭設不規范50元

      (2)對連續三次完成工地辦公室的施工進度計劃且一次性驗收合格的班組,獎勵現金500-1500元。

      (3)班組自檢后報告工地驗收一次性不過、須進行整改的罰款200元,二次報驗依舊不合格的加倍處罰你以此類推。

      5、本工地按重獎輕罰的原則執行制度,以利于搞好項目部的各項工作。

      6、充分地利用好班前會,天天學安全、天天講安全,做到每一項工作都應有安全技術交底,把安全身產落到實處,各種手續要齊全,嚴禁待簽字,代簽字的發現一次罰款50元

      7、項目部安全員在巡檢,月檢安全檢查中被公司獎罰的,項目部將按公司獎罰金額的30%分管安全員和施工隊長,以確保工地安全生產無事故。

      8、以上各項如連續出現二次的,依次處罰標準加倍,以后每出現一次處罰一番。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4

      一、實行安全生產常規檢查制度

      1.公司每月組織一次檢查。

      2.項目經理部每半月進行一次檢查。

      3.班(組)應堅持每周安全活動日。

      實行班前班后檢查和自檢互檢相結合。按施工季節,施工前,節假日前后組織安全檢查,自然氣候變化(惡劣氣候)應隨時檢查。每次安全生產大檢查都要進行總結,解決了哪些不安全因素,還存在哪些問題,對查出的事故隱患,要作記錄,定人、定時,定措施整改,用書面上報。

      二、安全檢查是管生產的領導(技術負責人)親自組織的有領導干部、技術干部和工人參加的檢查,其方法是,聽取反映情況和檢查實際效果相結合,查思想、查制度、查隱患,查原因、查損失,對查出的問題,按"三不放過"的`原則處理。

      三、每次檢查要按創"標準化管理合格工地"和"??高速公路文明工地"標準,對"三寶、四口、五臨邊"、腳手架、井架、施工用電、機械設備、防火安全、場容場貌、生活衛生、安全管理資料和要害部位,以及施工集中或交叉作業場所的安全設施、安全設施要重點檢查。安全防護裝置,必須齊全有效。

      四、為了安全生產,嚴禁帶小孩和穿高跟鞋、拖鞋、赤腳進入施工現場,嚴禁酒后作業,對不聽勸阻者,根據情節給予批評教育,直至經濟制裁。

      五、要堅持每天檢查"三寶"的使用情況,進入施工現場一律要帶安全帽,按規定系安全帶、掛安全網,對違反規定不帶安全帽、不系安全帶、不掛安全網的要進行罰款。

      六、要嚴格檢查是否按施工程序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對違章、冒險作業應立即糾正,本人或迫使他人違章冒險作業造成的安全事故,按情節輕重給予經濟罰款,直至追究刑事責任。

      七、要注意職工的安全、健康,對本單位食堂職工和特殊工種等有關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健康檢查,對全體職工要適當進行健康普查。

      八、落實各項安全目標管理職責制度。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5

      1、建立以施工技術負責人為首的安全生產管理小組,并設專職安全監護,對工地現場的各部位、各樓層的安全設施進行日常檢查、整改。

      2、在安全設施上重點加強對外墻、龍門井、樓梯、預留洞及臨邊的`防護,如外墻和樓梯臨邊采用鋼管作水平欄桿;預留洞采用竹膠合板覆蓋并用膨脹螺栓固定于樓面。

      3、在施工過程中,加強安全知識學習,提高安全意識,明確施工人員安全職責,實行動態管理和上崗前的安全交底工作,使安全工作深入人心,落實到每個施工工序上。

      4、電氣、機械設備的施工生產必須按各自的施工規程進行,班組長必須負責帶頭實施,現場施工員、安全員負責監督,使工程走上安全生產的正常軌道。

      5、本工程的結構支模及防護架均采用鋼管腳手架,作業量大、技術要求高,負責搭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設計要求和腳手架的操作規程進行。

      6、該工程層高較高,在裝飾作業尤其是天棚吊頂及墻面裝飾施工中,應搭設滿堂里腳手架,并滿鋪架板,操作人員應栓好安全繩,并管理好施工機具、材料,防止墜落傷人。架下應盡量少安排交差作業。所有施工人員應帶好合格的安全帽。

      7、對某些新工藝、新設備在安全上重點進行管理,對腳手架、外裝飾等易出現事故的分部分項工程應會同有關部門共同制訂詳細的使用、操作規程,并對操作人員、作業班組長專門進行培訓,且在施工過程中進行實時監控,無論從硬件上還是軟件上都力爭將事故的可能性降為零。

      8、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和帶釘易滑的鞋,工具應放在工具袋內,傳遞物品禁止拋擲。

      9、裝飾活動爬梯不得缺檔,不得墊高使用。梯子橫檔間距以300為宜。

      10、現場用電必須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實行三相五線制系統配置和布線。實行兩級保護,配電房應晝夜值班。各種開關箱都應有防雨、防潮、防塵等措施。樓梯間和行燈照明,應設安全電壓,現場水泵,攪拌機械、木工房、鋼筋房、電氣焊、宿舍等都應設置漏電保護裝置。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6

      1、對進入現場的工作人員,實行入場教育及上崗教育,對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均進行考核、持證上崗。

      2、土方施工中,施工人員要經常注意邊坡是否有裂縫、滑坡現象,一旦發現,應立即停止,待處理和加固后才能進行施工。

      3、各種腳手架在投入使用前,必須由施工負責人組織有支搭和使用腳手架的負責人及安全人員共同進行檢查,履行交接驗收手續。特殊腳手架,在支搭、拆裝前,要由技術部門編制安全施工方案,并報上一級技術領導審批后,方可施工。

      4、建筑物的出入口應搭設長3-6m,寬于出入通道兩各1m的.防護棚,棚頂應鋪滿不小于5cm厚的腳手板,非出入口和通道兩側必須封嚴。臨近施工區域,對人或物構成威脅的地方,必須支搭防護棚,確保人物的安全。

      5、嚴格按照安全要求搞好'三寶、四口、五臨邊'防護。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7

      工程項目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及辦法

      (1)本項目職業健康安全實行三級管理,即:一級管理由安全副經理領導下的安全環保部負責,二級管理為施工作業廠隊負責,三級管理由班組負責。

      (2)根據本工程的特點及條件制定《施工生產職業健康安全責任制》、并按照頒布的《責任制》的要求,落實各級管理人員和操作人員的職業健康安全負責制,人人做好本崗位的職業健康安全工作。

      (3)本項目開工前,由工程技術部在編制施工組織設計的同時,制定實施性職業安全技術方案,對土方開挖、運輸、混凝土澆筑、基礎處理、金結制作與安裝等作業,編制和實施專項職業健康安全措施,確保職業健康安全。

      (4)實行逐級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制,由項目經理部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詳細的職業健康安全技術交底,凡參加交底的人員要履行簽字手續,并保存資料,安全環保部專職安全員對職業健康安全技術措施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并作好記錄。

      (5)加強施工現場安全教育。

      ①針對工程特點,對所有從事管理和生產的人員施工前進行全面的職業健康安全教育,重點對專職安全員、班組長和從事特殊作業的操作人員進行培訓教育。

      ②未經安全、職業健康教育的施工管理人員和生產人員,不準上崗,未進行三級教育的新工人不準上崗,變換工作或采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新材料而沒有進行培訓的人員不準上崗。

      ③特殊工種的操作人員需進行安全教育、考核及復驗,嚴格按照《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定》且考核合格獲取操作證后方能持證上崗。對已取得上崗證的特種作業人員要進行登記,按期復審,并設專人管理。

      ④通過職業健康安全教育,增強職工安全意識,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樹立員工的自我保護意識,并提高職工遵守職業健康安全紀律的自覺性,認真執行安全檢查操作規程,做到不違章指揮、不違章操作、不傷害自己、不傷害他人、不被他人傷害,達到提高職工整體安全防護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

      (6)認真執行安全檢查制度。

      項目經理部要保證職業健康安全檢查制度的落實,規定檢查日期、參加檢查人員。安全環保部每旬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安全員每一天進行1~2次巡視檢查。視工程情況,在施工準備前、施工危險性大、季節性變化、節假日前后等組織專項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安全問題、勞動保護問題,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定人限期進行整改和驗收。

      (7)按照公安部門的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物品、火工產品的采購、運輸、加工、保管、使用等工作項目制定一系列規章制度,并接受當地公安部門的審查和檢查。炸藥必須存放在距工地或生活區有一定安全距離的倉庫內,不得在施工現場堆放炸藥。

      (8)按月進行職業健康安全工作的評定,實行重獎重罰的制度。嚴格執行建設部制定的安全事故報告制度,按要求及時報送安全報表和事故調查報告書。

      (9)建立安全事故追究制度,對項目部內部發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都要追究到底,直到所有預防措施全部落實,所有責任人全部得到處理,所有職工都吸取了事故教訓。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8

      一、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和職責

      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法人代表任安全生產領導小組組長,其余領導及項目負責人負責人為副組長,各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安全生產辦公室負責日常安全生產事務。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作業出現的事故、事件,除在現場應急處置外,視事故、事件的嚴重程度、損失大小決定是否盡快報告安全生產領導小組,以便聽取指示,做好后續救援工作。

      二、安全措施

      (一)、安全教育

      1、野外作業前,部門須對員工進行系統的安全教育,未經安全教育的不得上崗。

      2、野外作業中,安全員每周須對項目的安全預防措施進行檢查,提醒項目負責人安全預防的重要性,真正從思想上對安全生產引起高度重視,做到安全生產、文明生產。

      3、經常性的開展防火、防洪、防意外、防雷電及自我保護等教育。

      4、加強杜絕“三違”教育:即違章指揮、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

      5、加強安全防護知識教育,增強安全防護、救護常識,真正做到三不傷害,即不傷害別人,不傷害自己,不被別人傷害。

      6、加強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教育,增強自我保護、救援常識,真正做到出現安全事故不驚不慌,能夠主動組織自救、尋求社會救援、保護現場、事故調查等。

      (二)、人身保護

      1、野外作業人員在出野外作業前必須進行周全的、有針對性的體檢。

      2、按作業地區所處的野外作業作業環境分別給生產人員配發相應的勞動保護用品、用具。

      3、從事野外作業的人員,必須熟知相應工作環境條件下的安全保護規定。

      4、從事野外作業的人員要注意處理好與當地居民的關系,尊重居民的仰、生活習慣和生活方式,嚴禁擾民、欺民、害民。虛心接受居民的批評意見,有爭議時要以理服人,耐心解釋,忍讓為先。

      (三)、儀器資料安全

      1、設備及精密的科技儀器要有專人保管使用,上下車要輕裝輕放,在運輸中要采取防震保護措施,如貴重儀器設備應制作小木箱并采取防震固定等措施。

      2、項目組要有專人保管資料,進出場資料按有關規定完善注銷手續。

      3、做好安全保密工作,防止資料保密、丟失。

      (四)、住宿飲食安全

      1、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在野外需搭帳篷時要選擇枯燥避風處,嚴禁在山頂、河床邊、峽谷懸巖邊、山洪地段搭帳篷。

      2、帳篷四周要挖排水溝,搭接牢固,保持清潔。

      3、禁止食用霉變食物及不認識的野菜瓜果。

      4、禁止飲用被污染的地表水。

      5、禁止酗酒和暴飲暴食。

      (五)、在交通要道上及進入特殊地區作業的安全

      1、在鐵路邊作業時,不準進入軌道內,火車通過時要保持距離站立等候。

      2、在隧道、橋梁及公路轉彎處作業時要注意來往車輛,必要時應在適當位置設置警示標志。

      3、進入軍事要地、邊境或其它特殊地區作業時,除應持有效證件和公函與有關部門聯系外,要事先征得有關部門同意,并嚴守有關規定。

      4、當車輛不能行進需求雇傭馬匹進行野外作業時,不得少于三人偕行。

      (六)、在高山、高原、原始森林作業安全

      1、要請熟悉當地的向導帶路,嚴禁單獨外出作業。

      2、要注意防雷電、冰雹,不準在山頂上久留,遇到冰川、積雪地段應繞行通過。

      3、在高山、陡坡、懸巖、滑坡地段不準強行通過。

      4、要配備必要的通訊工具相互聯絡。

      5、在森林地段,必須嚴格執行防火規定。

      6、在高原、高山空氣稀簿的地域應配備供氧設施。 三、應急救援預案

      (一)、救援組織

      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野外作業應急救援工作采取統一指揮、分工負責、單位自救為主和社會救助為輔的原則;發生安全事故時現場每個職工都有義務和責任積極主動參加或配合應急救援工作;發生重大安全事故,應立即成立事故救援小組,負責整個事故的救援、調查以及對外關系協調等。

      項目負責人為救援組織工作的第一責任人,需在事故發生的第一時間聯系本地的救援機構(本地醫療機構、消防部門、公安部門等,本地救援機構是應急救援的首選對象)。

      (二)、日常應急準備及注意事項

      1、在野外人煙稀少的地方作業時,應配足所需給養和裝備,以防因供給不足、無法辯明偏向等導致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2、在野外作業時,由于地形條件、氣候等原因要防止發買賣外傷亡和儀器、車輛損壞事故。

      3、要防止野外作業人員與本地人員因語言交流障礙而引發的沖突甚至引起斗毆。

      4、要防止在森林區用火不慎導致火災及人員傷亡事故和國家財產損壞事故。

      5、在森林等人煙稀少的地方要防止可能有猛獸攻擊、毒蟲叮咬等危及人身安全。

      6、要采取各種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山洪、泥石流等導致人員傷亡事故。

      7、在高原作業要預防雷電襲擊導致人員傷亡事故。

      8、在高山、高原地域的陡坡、懸巖、風化石、滑坡等風險地段作業,要防止墜落、滾石等導致人員傷亡事故。

      9、在高海拔地域,氣候卑劣,道路情形復雜,司機應鄭重駕駛,隨時留意保養好車輛,加足油料;高原缺氧,司機容易出現短暫的反應遲鈍狀態,應留意進行自我身體狀態的調治,保證足夠的休息時間。

      10、從低海拔地區到高海拔地區需要一個循序漸進的適應過程,作業人員應注意自身身體狀況的調節,開始作業時的行進速度不宜過快;高原氣候多變,易患感冒,而感冒又易引發肺氣腫,若治療不及時會危及生命,應配備常用藥品,病情緊急時應及時將患者送醫院救治。

      (四)突發安全事故搶險工作應急預案

      項目組人員在工作中要有適當的安全防范措施,當發買賣外安全事故時應迅速啟動應急救援步伐,采取自救措施,組織自救。在第一時間撥打119、120、110及時進行救濟,搶救受傷人員和物資,疏散事故風險區域人員,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故擴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經濟喪失,并立即向部門負責人匯報,部門負責人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除立行將受傷者送醫救治外,還應保護好現場,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調查,明確事故責任,并作妥善處理。

      1、交通安全事故

      (1)根據事故現場情形,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撥打110和120。并請本地保險消防等部門配合,協同進行傷員搶救和現場勘查工作。

      (2)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情形下,盡快擬出事故情形書面資料,按規定的時間和步伐向上級領導敷陳。

      2、火災事故

      (1)現場人員立即組織力量,進行施救。根據事故現場情況,如需報警立即就近用電話或手機撥打119,如有傷情或其他情況,同時撥打120和110。

      (2)速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并派出人員到主要路口等待指導救援車輛。部門負責人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敷陳。

      (3)搶救傷者應盡量就近送醫。

      (4)滅火常識。一是消防車到來以后,配合消防專業人員撲救或做好輔助工作。撲救要在確保人員不受傷害的前提下進行;

      二是撲救固體物品火災,如木成品,棉織品等,可使用各類滅火器材,撲救液體物品火災,如汽油、柴油、食用油等,只能使用滅火器、沙土、浸濕的棉被等,嚴禁用水撲救;如是電源引起,應立即切斷電源;三是對于森林等特大火災在報警的同時應迅速組織疏散人員逃離火場,并在確保人身安全的情形下及時搶救各種資料。

      (5)在基本查明事故原因和損害后果的情況下,盡快擬出事故情況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領導報告。

      3、盜竊案件

      (1)發現案件時應及時向部門負責人報告。根據被盜物品的數量和價值,經部門負責人同意后,向當地公安機關報案。安排人員保護現場,同時向知情人了解被盜物品的名稱和數量,并做好登記。

      (2)主動協助公安人員勘探現場,為偵破案件提供條件。

      (3)當事人應協同現場項目負責人盡快擬出被盜的有關情況及財物、資料的損失情況的書面材料,向公司領導報告。

      4、食物中毒事件

      (1)發現食物中毒情況后,立即以最快速度將中毒人員送往就近醫院救治,情況緊急時撥打120或110請求救助,同時向院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匯報。

      (2)當事人應協同現場項目負責人將中毒的有關情況寫成書面材料,按規定的時間和程序向上級領導報告。

      5、其它意外自然傷害

      (1)在渡河、攀越山崖、穿行無人區等過程中容易導致人員傷亡事故。一旦發生人員傷亡事故,應啟動應急預案組織急救。

      (2)隨行人員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措施急救,特別是在顛末河流、池沼地以及觸電等情形下的火伴遇險,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形下采取正確的方法施救。

      (3)速向部門負責人匯報簡要案情及后果;

      部門負責人根據事故大小向院安全領導小組匯報。根據事故現場情況,立將受傷人員送往就近醫院,緊急時撥打120或110請求救助。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9

      一、安全報監

      施工項目中標后,施工單位必須到所屬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安全報監手續,明確有關監督程序,領取和填寫有關資料、表格。

      (一)填寫《建設工程安全監督管理報監書》一式兩份。

      (二)安全報監時提供如下資料:

      1、施工單位安全信譽等級證書(復印件);

      2、施工單位為從事危險作業職工辦理的意外傷害保險憑證(復印件);

      3、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組織設計方案和措施(含施工揚塵控制專項措施);

      4、安全文明施工專項措施費用支付計劃及開工前已支付50%的支付證明原件(施工方向建設方開具的收款發票或銀行收款通知單),收復印件。

      (三)選購相關工程項目安全管理資料。

      (四)領取《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

      二、施工項目安全監督管理第一次聯席會議

      (一)會議主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二)參加單位:業主單位、監理單位、施工單位、勘察設計單位等單位、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三)會議明確各方主要職責:

      1、業主單位職責

      (1)業主單位應當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供水、排水、供電、供氣、通信等地下管線資料,地下工程資料,氣象、水文觀測資料,相鄰建筑物、構筑物的有關資料,并保證資料的真實、準確、完整。

      (2)業主單位應當為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提供作業環境,并按文件規定支付安全生產、文明施工措施費用。

      (3)業主單位不得購買或者強行指令施工單位購買、租賃、使用不符合安全、健康衛生標準的安全防護用具和機械設備,不得為施工單位指定施工所需各種產品的生產廠、供應商。

      (4)督促施工單位按標準、規范要求,做好安全生產、文明施工工作。

      (5)參加施工項目各階段及單位工程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檢查評定、驗收。

      2、監理單位職責

      (1)監理單位根據《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的規定,按照《建設工程監理規范》(gb50319)和相關行業監理規范要求,編制含有安全監理內容的監理規劃和監理實施細則。

      (2)監理單位要嚴格審查核驗施工單位提交的有關技術文件及資料,并由項目總監在有關技術文件報審表上簽署意見;審查未通過的,安全技術措施及專項施工方案不得實施。

      (3)監理單位應核查施工單位提交的施工起重機械、整體提升腳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設設施和安全設施等驗收記錄,并由安全監理人員簽收備案。

      (4)監理單位應對施工現場安全生產情況進行巡視檢查,對發現的各類安全事故隱患,應書面通知施工單位,并督促其立即整改;情況嚴重的,監理單位應及時下達工程暫停令,要求施工單位停工整改,并同時報告建設單位。安全事故隱患消除后,監理單位應檢查整改結果,簽署復查或復工意見。施工單位拒不整改或不停工整改的,監理單位應當及時向工程所在地建設主管部門或工程項目的行業主管部門報告。檢查、整改、復查、報告等情況應記載在監理日志、監理月報中。

      (5)工程竣工后,監理單位應將有關安全生產的技術文件、驗收記錄、監理規劃、監理實施細則、監理月報、監理會議紀要及相關書面通知等按規定立卷歸檔。

      3、施工單位職責

      (1)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建立健全安全生產保障體系,制定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保證安全生產投入,并對其所承擔的建設工程項目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

      (2)施工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負責,并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與其經營規模相適應的具有相關專業技術職稱的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制度。對本單位有關人員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安全培訓,并將培訓結果記入個人檔案。安全生產教育培訓考核不合格的人員,不準上崗作業。

      (4)施工單位必須采購、租賃具有生產許可證、產品質量合格證并在安全監督部門已備案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等。

      4、施工項目部經理職責

      (1)項目部經理對本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項目部經理應根據工程項目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防護措施,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2)項目部經理應按照強制性標準要求,組織有關人員編制施工安全生產和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安全技術措施或方案,并報施工單位技術負責人審批后實施。

      (3)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施工機械設備、機具,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不合格的產品,嚴禁使用到施工現場上。

      (4)項目部經理按強制性標準、規范要求,根據不同施工階段和周圍環境及季節、氣象條件變化,在施工現場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

      (5)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在施工現場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各種粉塵、廢氣、廢水、固體廢物、材料渣土運輸及噪聲、振動,對人和環境的污染和危害。

      (6)項目部經理應按照有關規定要求,及時向建設工程施工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請各施工階段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檢查、驗收評定。

      5、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職責

      (1)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對建設工程項目執行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規范,進行監督檢查。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嚴格施工安全前提條件審查、施工各階段檢查核定、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工作。

      (3)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不定期的對施工項目的安全生產、文明施工進行檢查,對違章作業或有重大安全隱患的施工現場,責令其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必須進行復查,合格后才能恢復施工作業。

      (4)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以“熱情服務、嚴格執法”為宗旨,幫助企業提高安全生產水平。

      (5)監督施工現場使用的安全防護用具及機械設備,是否合格、是否符合有關規定要求。凡不合格、不符合規定的產品,堅決不準使用,并清理出施工現場。

      (6)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應按規定,按時對施工各階段的檢查核定和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并認真填寫監督檔案。

      (四)參加會議各方按強制性標準和規范要求,共同對工程項目開工前提條件進行審查。審查內容:

      1、施工項目安全生產保證體系的建立和落實情況。

      2、施工項目安全生產責任制貫徹落實情況。

      3、施工圍墻、進出口大門、道路硬化和沖洗設施,是否按規定進行設置。

      4、“五牌兩圖”(其中效果圖由施工單位按照尺寸自行制作)和安全警示標志,是否按規定執行。

      5、施工用電是否按規范要求進行安裝。

      6、辦公區和職工生活區是否按標準、規定要求進行實施。

      7、起重機械設備的備案登記手續是否齊全。

      (五)凡未進行開工前提條件審查或審查不合格的工程項目,不得核發施工許可證。若強行施工的.責任單位將按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

      三、施工項目安全監督檢查及階段核驗評定

      (一)定期檢查階段及重點要求。

      1、基礎階段:安全管理檔案資料、施工機械狀況、施工用電、基礎支護、邊坡處理。

      2、主體結構階段:“三寶”、“四口”及臨邊防護、腳手架的搭設、塔吊、物料提升機、外用施工電梯的情況、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3、裝飾裝修階段:施工用電、腳手架、消防、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檔案資料。

      4、市政工程項目按工程量分三個階段進行定期檢查和核驗。

      5、各階段重點要求的項目,在核驗中必須達到合格。

      (二)不定期檢查:各種專項整治活動和上級部門對安全生產的檢查。

      (三)核評方法:核驗等級采取各階段定期和不定期檢查相結合的評定方式。施工項目部施工到相應階段時,報企業有關管理部門檢查驗收,合格后按jgj59-99標準自評打分評定等級,企業蓋章后與《重慶市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階段核驗申請表》一同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約定時間對施工項目進行等級核驗。

      (四)核驗結果及處理辦法:

      1、階段核驗為合格和優良時,該項目可繼續進行施工。

      2、階段核驗為不合格時,必須停止作業并限期整改,整改完畢后由施工企業申請第二次核驗,核驗合格后,恢復施工。

      3、對拒不申請階段核驗的項目,視該階段等級核驗為不合格,并按有關規定,對責任單位進行相應處罰。

      四、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

      (一)評定條件

      1、單位工程項目已按合同內容施工完畢,施工機械、防護設施等,已按規定撤離。

      2、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傷亡事故已處理完畢。

      (二)評定等級

      1、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為:優良、合格、不合格。

      2、單位工程竣工驗收評定等級結果,將作為施工企業向業主單位收取安全文明措施費用和施工企業安全生產業績考核及單位工程竣工備案的依據。

      (三)評定方式

      1、施工企業必須在施工項目竣工驗收前十天,向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提出單位工程竣工驗收申請。

      2、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定出驗收時間后,通知有關單位參加。

      3、單位工程竣工驗收,依據各階段檢查核定情況和隨機抽查情況,綜合進行評定。

      五、其他

      (一)如工程系創“市安全文明示范工地”的,市管項目施工單位應直接向安全總站申報,區縣(市)項目施工單位向所屬區縣(市)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申報,并辦理申報手續。

      (二)因故終止施工的項目(停止施工30天以上的),施工單位應及時將終止施工報告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

      終止施工報告內容包括:停工原因、停工日期、停工期間的工地管理和安全防護措施、留守人員數量、留守負責人姓名及聯系電話等。終止施工報告還必須明確建設單位和施工總承包單位的責任以及雙方權利和義務。

      (三)若工地發生傷亡事故,施工單位應在事故發生后:一級或二級事故2小時內、三級事故4小時內、四級事故8小時內將事故快報表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四)施工單位應認真填寫起重機械設備性能狀況上報表,及時上報安全監督管理部門。

      (五)《建設工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程序》通知書必須列入項目安全管理資料內,作為核驗評分內容之一。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0

      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就是工程項目在施工過程中,組織安全生產的全部管理活動。建筑工程項目的工程量大、建設周期長、技術復雜、涉及的單位多、風險大;所以,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在施工過程中不斷的加強和完善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予以高度重視,并常抓不懈。

      一、工程建設項目施工過程中的特點和存在問題

      1、施工過程的特點

      1)動態多工種的立體作業

      2)生產設施的臨時性

      3)作業環境的多變性

      4)人機的流動性,形成了人—機—料的動態集中

      2、存在的問題

      1)建設、施工等單位的安全管理責任劃分不明確、管理不到位

      2)工程項目施工的安全管理不力或者疏忽大意

      3)現場的安全措施沒有得到執行落實

      4)安全工作只是浮于表面,沒有做細做實,沒有認真貫徹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規程、未落實各項安全組織措施和技術措施。

      5)對安全管理工作認識片比較面,說一套做一套。

      6)存在浮躁的思想,安全觀念淡薄,平時不深入施工現場進行檢查、監督,沒有掌握第一手的、真實的、全面的現場信息,對現場安全防范措施是否準確有效,是否存在安全隱患不進行深入細致研究,而熱衷于走過場、瞎指揮。

      二、加強工程建設項目安全管理的管理措施和技術措施

      1、管理措施

      1)、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在施工過程中層層落實安全責任,管理責任到位,是抓好施工安全工作、實現安全生產目標的關鍵所在。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建設單位制定出《安全生產責任書》,并與各施工單位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明確各自的責任;各施工單位應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并結合上級主管部門的有關要求,制定出企業自己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分層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書》將施工安全職責具體落實到部門、班組、個人,將施工安全的職責、權限進一步規范化、明晰化,實現公司上下同欲、齊抓共管,確保施工安全和員工的人身安全。

      2)、加強防范措施

      防止誤操作事故和人身傷亡事故是施工單位安全管理的重點,施工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電氣操作組織措施、技術措施、《安全操作規程》等管理制度,健全和細化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控制措施和獎懲措施,制定詳細準確的.施工組織方案、技術措施作業指導書,規范員工作業行為,為安全管理工作提供統一、規范、切實可行的標準。

      3)加強安全教育培訓,提高作業人員的安全素質

      在施工過程中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是搞好安全管理工作的基本保障,提高作業人員的素質方法有:通過學習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安全專業知識、技能和企業規章制度而獲得相關的知識,從而提高自身素質;通過開展各種安全教育培訓,如安全警示教育、事故案例學習、觀看事故錄像等;重點應放在保證安全生產的重要性,發生事故后的危害性,說明發生安全事故與員工切身利益的關系,讓員工認識到意識到安全工作是與他們的生命、健康及財產是密不可分的;在隊伍中選拔一批有事業心和責任心、技術過硬的人員或資深的專業人員擔任培訓員,為他們提供各種機會提高自然后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積極效應,營造出一種你追我趕、互相幫助、互相學習的氛圍,從而有效地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最大限度地減少工作中存在的違章行為,真正從源頭上控制最大的安全隱患即:人的不安全行為。

      2、技術措施

      施工安全技術措施是施工組織設計中的重要組成部分,它是具體安排和指導工程安全施工的安全管理與技術文件。是針對每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可能發生的事故隱患和可能發生安全問題的環節進行預測,從而在技術上和管理上采取措施,消除或控制施工過程中的不安全因素,防范發生事故。主要的技術措施有:

      1)進入施工現場的安全規定

      2)地面及深坑作業的防護規定

      3)高處作業及立體作業的防護規定

      4)施工臨時用電防護規定

      5)機械設備的安全使用規定

      6)防火防爆的措施

      7)預防自然災害的措施

      8)加強技術培訓,提高業務水平

      隨著科學技術水平不斷的進步、經濟的發展和體制改革的深入,一方面人們對安全生產規律的認識及對安全事故的防范措施和技術手段會有新的發展,由于施工企業實力的增強,可以采用更先進、更安全的設備、設施、工具和工藝方法;另一方面,由于涌現出很多新設計方案,由此出現大量新產品、使用新材料、新的施工工藝,可能產生很多新的安全問題,按照以往的安全管理方法有些隱患可能一時還無法識別。所以,我們必須清醒的認識到,我國的建設工程項目安全管理水平與國外工業發達國家相比,與市場經濟要求相比,還有一定的差距,這就要求安全管理人員要不斷的學的現代安全管理將是企業決策者和廣大安全工作者所思考的。總之,要搞好安全管理工作,不能光靠安全管理部門及安全管理人員,要將我們的員工變成人人都是安全員,人人都是安全監督員,將“要我安全”變為“我要安全”;只有全員參與了安全工作才能真正有效的保證安全生產,只有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進行生產,企業的發展才會更高、更遠、更強。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1

      一、安全生產費用由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和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用兩部分組成。

      二、企業安全生產管理費用包括

      1、企業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費用;

      2、安全檢測設備購置、更新、維護費用;

      3、重大事故隱患的評估、監控、治理費用;

      4、事故應急救援器材、物資、設備投入及維護保養和事故應急救援演練費用;

      5、安全保證體系、安全評價及檢驗檢測支出;

      6、保障安全生產的施工工藝與技術的研發支出;

      7、安全獎勵經費等。

      三、工程項目安全生產措施費包括

      1、個人安全防護用品、用具

      安全帽、安全帶、工作服、防護口罩、護目眼鏡、耳塞、絕緣鞋、手套、袖套等個人防護用品;

      2、臨邊、洞口安全防護設施

      臨邊安全防護設施(樓層臨邊、陽臺臨邊、樓梯臨邊、卸料平臺側邊、基坑周邊等)的材料、人工費;

      洞口安全防護設施(預留洞口、電梯井口、樓梯口、通道口等)的材料、人工費;

      為安全生產設置的安全通道、圍欄、警示繩等。

      3、臨時用電安全防護

      臨近高壓線隔離防護的材料、人工費;

      配電柜(箱)及其防護隔離設施、漏電保護器、低壓變壓器、低壓配電線、低壓燈泡等。

      4、腳手架安全防護

      安全網、踢腳板等的材料、人工費。

      5、機械設備安全防護設施

      鋼筋加工機械、木工機械、卷揚機等中小型機械設備防砸、防雨設施的材料、人工費;機械設備、設施的安全裝置維護、保養、更新等費用。

      6、消防設施、器材

      消防水管、消防箱、滅火器、消防栓、消防水帶、沙池、消防鏟等購置、安裝費;

      7、施工現場文明施工措施費

      確保施工現場文明施工及安全生產所進行的材料整理、垃圾清掃的人工費等。

      8、安全教育培訓費用(含資料、差旅、培訓費等)。

      9、安全標志、標語及安全操作規程牌等購置、制作及安裝費用。

      10、安全評優費用。

      11、危險性較大工程安全專項方案專家論證支出。

      12、與現場安全隱患整改等有關的支出。

      13、季節性安全費用:夏季防暑降溫藥品、飲料;冬季防滑、防凍措施費用。

      14、施工現場急救器材及藥品。

      15、其它安全專項活動費用。

      四、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如下:

      (一)房屋建筑工程、礦山工程為2.0%;

      (二)電力工程、水利水電工程、鐵路工程為1.5%;

      (三)市政公用工程、冶煉工程、機電安裝工程、化工石油工程、港口與航道工程、公路工程、通信工程為1.0%。

      五、為職工提供的意外傷害保險、職業病防治、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所需費用,不在安全生產費用中列支。

      六、使用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時,屬于費用性支出的',直接沖減專項儲備;形成固定資產的,應通過“在建工程”科目歸集所發生的支出,待項目完工達到預定可使用狀態時確認為固定資產,同時,按照形成固定資產的成本沖減專項儲備,并確認相同金額的累計折舊,該固定資產在以后期間不再計提折舊。

      七、依照規定提取的安全生產費用,應計入相關產品的成本或當期損益,同時計入“專項儲備”科目。

      八、“專項儲備”科目期末余額在資產負債表所有者權益項下“專項儲備”項目反映。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2

      1.安全技術交底制:根據安全措施要求和現場實際情況,各級管理人員需親自逐級進行書面交底;

      2.班前檢查制:專職安全員必須督促與檢查班組對安全防護措施是否進行了檢查;

      3.外腳手架、大中型機械設備安裝實行驗收制,凡不經驗收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

      4.周一安全活動制,經理部每周一要組織全體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對上一周安全方面存在的問題進行總結,對本周的安全重點和注意事項作必要的交底,使廣大工人能心中有數,從意識上時刻繃緊安全這根弦。

      5.定期檢查與隱患整改制:項目經理部每周要組織一次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必須定措施、定時間、定人員整改,并作好安全隱患整改消項記錄;

      6.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實行年審制,每年由公司統一組織進行,加強施工管理人員的安全考核,增強安全意識,避免違章指揮;

      7.實行安全生產獎罰制與事故報告制;

      8.危急情況停工制:一旦出現危及職工生命財產安全險情,要立即停工,同時即刻報告公司,及時采取措施排除險情;

      9.持證上崗制:特殊工種必需持有上崗操作證,嚴禁無證操作。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3

      第一條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資金的投入,加強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管理,充分發揮資金的使用效益,進一步推動安全生產工作的全面開展,根據《安全生產法》的.要求,結合本公司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各單位、項目部應保證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投入,并單獨建立臺帳,實行專項存儲、專項核算、統籌安排、保證重點,嚴禁挪作他用。行政一把手為該項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并承擔由于資金投入不足導致事故發生的責任。

      第三條 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應用于施工安全防護用具及設施的采購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實、安全生產條件的改善等。詳見公司《環境、職業健康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匯編、《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

      第四條 公司安全生產專項管理費,按年計劃產值的0.5‰提取;各單位、項目部安全專項經費按計劃產值的1%~2%提取,不足部分在成本中列支。

      第五條 各單位、項目部要根據公司《安全防護、文明施工措施計劃編制制度》的規定,編制安全生產專項資金投入計劃,安全生產檢查所發現的安全隱患的整改措施、針對造成死亡事故和職業危害的主要原因所采取的整改和防范措施、危險源監控點所采取的監控措施一并編入安全防護、文明施工計劃。

      第六條 各單位應在每年元月上旬和12月下旬,分別將安全專項資金計劃和全年實施情況報公司;項目部在工程開工一個月內和結束后的半個月內分別將計劃和整個項目實施情況報公司。每月經費使用情況按月上報。

      第七條 公司工程部負責督查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的使用情況,并作為考評各單位、項目部工作的內容之一。各單位、項目部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安全專項資金的監督使用,其經費報銷需經安全管理部門審核。

      第八條 本辦法由工程部負責解釋。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4

      普工

      1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3吊運土方,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5使用蛙式打歷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應拉閘斷電,始準搬運。

      6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穩,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得少于2米,下坡不得少于10米。

      7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8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9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開車廂板應站在側面。

    項目安全管理制度15

      1、所有建筑工程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方案)都必須有安全技術措施,外排腳手架、高支模、施工臨時用電等大型特殊工種,都要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否則不得開工。

      2、安全技術必須要有針對性和具體化。要針對不同工程的結構特點和不同的施工方法,針對施工場地及場地周邊環境等,從防治上、技術上和管理上提出相應的安全措施,所有安全技術措施都必須明確具體,能指導施工。

      3、項目技術負責人,對施工生產的安全負技術責任。

      4、編制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經過分公司技術質量部及安全部負責人審查批準后方能執行。

      5、經過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不得隨意修改或拒不執行,否則,發生人員傷亡事故,要追究責任,如果由于安全技術措施內容有問題,發生傷亡事故,要追究編制人與審批人的.責任。

      6、根據需要必須修改已批準的安全技術措施時,應按原編制與審批的分工與程序辦理。

      7、工程開工前,工程技術負責人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全體職工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8、兩個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施工隊長、工長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向有關班組長進行交叉作業的安全交底。

      9、班組長每天要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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