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員工獎懲細則(薦)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1
第一條 獎勵:
獎勵是成績的體現、進取的動力、激勵的措施,公司奉行有功必獎的原則,鼓勵員工勤勞敬業。獎勵方式:通報表彰、發獎狀和頒發獎金,可單獨獎勵,也可以同時獎勵,不限名額。
一、優秀團隊獎:年終對各部門的管理、服務、紀律、任務完成、業務水平、工作業績等進行評審。總的要求是管理規范有序、服務及時到位,組織紀律嚴明,工作業績突出,團隊協作良好,部門配合協調,無客戶不滿投訴,無重大經濟損失,無嚴重安全事故,這樣的團隊,可獲最佳團隊獎。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根據業績情況確定一定數額的現金獎勵。
二、優秀管理者獎:公司各級管理人員能以身作則,勇挑重擔,遵章守紀,業績突出,業務精進,組織能力強,能很好地帶領一個團隊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被評為優秀管理者的,應給予以獎勵,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還應給予1000元的獎勵。
三、優秀員工獎:根據各崗位員工工作業績,執行力度,遵守規章制度,考勤和其他表現良好者,予以獎勵,由公司分管總經理組織評審,除通報表彰,發獎狀外,應給予600元的獎勵。
以上三個獎項屬年度獎,年終獎勵一次,由董事長親自表彰和發放獎勵。
四、舉報獎:公司任何一個員工,都有權利有義務對公司內部嚴重失職、貪污盜竊、營私舞弊、泄漏公司機密、違法亂紀等行為向公司管理人員舉報,凡屬核查無誤、情況屬實的有效舉報,頒發舉報獎。
獎勵方式:為保障舉報人的權益,此獎不公開授予,由總經理或總經理授權人員特別頒發給獲獎者一定數量的獎金。
此獎為即時獎勵,即時舉報,即時授予
五、特殊貢獻獎:為保衛公司財產、人身安全、忠于職守者;為公司解決較大難題,避免和制止不良社會影響者由董事長授予特殊貢獻獎。
此獎為隨時出現,隨時授予
六、全勤獎:員工在一個月內無曠工或消極怠工現象,遲到在2次共10分鐘以內,休假加病事假不超過2天的`,公司應給予當月100元的獎勵,在當月工資金中發放,并通報表章,由行政部門負責此項獎勵,1月1次。
第二條 懲罰:
懲罰是對出錯員工的教育,公司奉行有錯必究的原則,懲罰方式分為口頭警告、通報批評、罰款三種,實行一次警告或通報批評、二次罰款的處罰政策。
一、 有下列行為之一,累教不改的,應一次罰款20元:
1、上班時間儀容儀表不整,裝扮影響公司形象者
2、隨地吐痰、亂扔煙頭、紙屑或其他雜物者
3、車間工具、物品擺放、庫房商品、個人物品、辦公桌面文件碼放凌亂者
4、在上班時間內,對辦理非本職工作不服從者
5、衛生沒有及時打掃或打掃不干凈者
6、不服從工作安排者,多次打招呼不聽者
7、請人代打卡或給別人打卡者
8、9點鐘前沒有打掃完衛生和吃完早餐者
9、其它不遵守公司規章制度的行為
二、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罰款50~100元
1、對客戶、同事污言穢語、不講禮貌者
2、因服務態度問題導致客戶投訴者
3、工作態度惡劣、侮辱他人者
4、因過失泄漏公司機密者
5、其它不遵公司規章制度較為嚴重的行為
三、 有下列行為之一者,一次罰款400~800元,觸犯國家法律法規的,將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1、在工作場所打架斗毆,造成嚴重傷亡者
2、對客戶投訴未能及時妥善解決,致使矛盾激化或其它嚴重后果者
3、蓄意破壞公司財物者
4、觸犯國家法律法規,被拘留、勞教、判刑者
5、故意泄漏公司機密者
6、因嚴重失職給公司造成重大經濟損失者
7、員工與客戶勾結,損公肥私,一經發現,除收繳不正當收入外,另處以罰款
8、其它嚴重錯誤行為
四、公司其它制度和規定有處罰項目和金額的,按有關規定和制度執行
五、 員工有下列情況,應賠償公司損失
1、員工損壞公司物品,視情節輕重賠償損失,故意損壞的應加倍賠償;正常使用損壞的根據具體情況適當賠償;如是設備質量的原因,則不承擔賠償。
2、員工丟失公司財物按照一定比例給予賠償。
第三條 懲罰的實施
1、員工可以直接向總經理或行政部報告違紀行為;
2、總經理及行政部發現違紀行為可以直接進行處罰,該部門經理按管理不力論處,處以與員工相同的懲罰。
3、 違紀罰款的繳納:對于受到罰款處罰的員工,由行政部門下達處罰通知,送達員工簽字生效,如員工拒絕簽字,可強制執行,從下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2
為充分調動職工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增強職工的主人翁責任感,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規定。
獎 勵:
一、 對完成年度工作任務及下達指標,年底評出的先進個人由集團公司進行統一表彰。
二、 對各有償服務范圍內的創收,按實際創收額的一定比例提取給個人。
1、對發現查出偷水、偷電之行為并給予處罰,罰款部分按10%提取。
2、對工作中因有發明、技術改造或提出合理化建議,給公司帶來經濟效益的'員工,參加集團公司獻計策、做好事“雙十佳”評選活動。并按公司文件規定評選獎勵。
處 罰:
三、 工作遲到或早退10分鐘以內處罰10元,10分鐘以上處罰20元;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處理(30分鐘以上為半天,1小時后為一天)。
四、 曠工半天,扣發本人一天工資,曠工一天扣發本人兩天工資;曠工超過一天以上做自動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五、 消極怠工,工作時間內上網、打撲克、下棋或干私活發現一次處罰20元。
六、 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分配及安排的,按曠工處理。
七、 打架斗毆,聚眾鬧事,影響工作并造成影響的,除視情節輕重移交有關機關處理外,單位將據情節給予一定的處分和經濟處罰,因觸及刑律被依法刑事拘留的,按解除勞動合同處理。
八、 利用工作之便以權謀私,接受用戶好處(包括喝水、抽煙、吃請等),一經發現除返還或賠補外,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情節嚴重的加倍處罰。
九、 除工作需要外,嚴禁中午喝酒,不得因業余時間喝酒而影響臨時性工作安排或住戶的服務要求,發現一次處罰50元,如給住戶造成損失(本物業服務范圍之內的)由當事者一并賠償。
十、 對水電查抄及收費過程中弄虛作假,發現一次除重新更正或補收外,處罰當事人100元。
十一、 對居民提出的服務要求,不得推諉不管或置之不理,發現或居民舉報反映給公司一次處罰50元,出現居民上告或舉報給公司以外的其他管理部門一次,發現一次處罰當事人200元。(正當理由除外)
十二、 嚴格請銷假制度,請假人不按規定寫請假報告的按曠工處理。
十三、 嚴格考勤并做好記錄,做到日考日記,并于次月1日報公司經理,審核簽字后備案并編制本月工資表,如發現考勤記錄與實際出勤情況不符,扣責任人30元/次。
十四、 工作要負責任,因玩忽職守造成的轄區內各類事故及損失,按損失的實際造價予以賠償。
十五、 對員工的各類處罰,均由經理辦公會研究同意報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3
第一條為增強公司員工責任感,鼓勵奮發向上,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提高勞動生產率和工作效率,特制訂本獎懲細則。
第二條公司實行思想工作同經濟手段相結合的獎懲制度。實施精神獎勵和物質獎勵相結合的獎勵方式。對違反紀律的員工堅持以教育為主,懲罰為輔的原則。
第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獎勵:
一、善于管理,在提高公司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方面做出顯著成績,對公司發展和建設有突出貢獻的;
二、恪盡職守,任勞任怨,嚴守紀律,高效優質完成本職工作,成績優秀,具有表率作用的;
三、擔任臨時重要任務,能如期完成,并達到預期目標的;
四、在防止事故發生,消除各種隱患或在突發事件緊急關頭,臨機應付措施得當或奮勇救護,使公司和他人利益免受損失的;
五、堅持原則,對維護正常的生產、工作秩序有顯著成績的;
八、見義勇為,維護國家尊嚴,人民利益、社會法規,為企業形象的提升做出貢獻的。
第四條獎勵分為通報表揚、授予公司優秀員工、升職和晉級,給予上述獎勵時,可以發給一次性獎金或考核發放。
第五條通報表揚、升職和晉級按管理權限審批后決定,并報公司綜合管理部備案。
一、中層以上員工須由總裁辦公會審核,由總經理簽發;
二、其他員工須經公司綜合管理部或呈總裁辦辦公會審核,由總經理簽發。
第六條公司優秀員工獎每年評選一次,由各部門(管理處)提名,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組織有關人員組成評選小組進行評定,并在全公司進行表彰,頒發獎品。
第七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懲處:
一、違反勞動紀律,經常遲到、早退、無故曠工或不按規定執行公司有關規章制度的;
二、上班時間串崗、閑聊、行為不檢點或做其他與工作無關的事,在員工中造成不良影響的;
三、無正當理由故意疏忽或拒絕主管的合理合法命令或分配的工作;
四、消極怠工、玩忽職守,違反技術操作規程和安全規程,或者違章指揮,造成事故,使公司、他人遭受損失的;
五、利用職權、工作之便損公肥私、工作時間內干私活的;
六、泄露工作秘密,造成不良影響或帶來不良后果的;
七、泄露公司商業秘密、技術秘密,或從事與公司利益沖突的任何行為,給公司造成損失的.;
八、故意或因過失損害公物,給公司帶來經濟損失的;
九、未經公司允許,擅取公司財物的;
十、利用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者;
十一、盜竊公司或他人財物的;
十二、對客戶不禮貌,態度惡劣,給公司聲譽造成影響的;
十三、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
十四、其它應予懲處的情況。
以上情形視情節輕重,給以通報批評、警告、罰款、降職、免職、辭退處分,觸犯法律者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
第八條對員工的處分,一般應由所在部門(管理處)提出或由有關領導建議,經綜合管理部調查核實,按管理權限批準后進行懲處,填寫《紀律處分單》,將處分意見通知當事人,由被處分人簽字,并報綜合管理部備案。
第九條在執行紀律處分時,應按照下列原則:
一、紀律處分要有充分的理由和清楚的證據;
二、處分的輕重與所犯過失的輕重相符;
三、員工應明白他們必須達到的標準和應該遵守的規定。
第十條本細則解釋權歸公司綜合管理部。
公司員工獎懲細則4
第一條 總則:為嚴明紀律,獎懲分明,調動員工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經濟效率;本著公平競爭,公正管理的原則,進一步貫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強化工作流程、明確崗位職責,公司根據各部門之間協作事項與工作流程,特制定本獎懲制度。
第二條:公司獎懲制度本著“獎懲結合,有功必獎,有過必罰”的原則,與員工崗位職責掛鉤,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
第三條:適用范圍:本獎懲制度,貫穿于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中,公司所有員工須自覺遵守并相互進行監督。
第四條:獎勵或處罰方式:
1、 處罰方式:現金處罰(從當月工資中扣除并通報)。
2、 獎勵方式:公司實行紅包獎勵制度,根據各部門的階段工作考核情況,隨時或年底發放。
第五條 員工獎勵主要有通報表揚和獎金獎勵,程序如下:
1、 員工推薦、本人自薦或部門提名;
2、 辦公室、本部門審核;
3、 總經理辦公會議會審;
4、 總經理批準;
第六條 處罰辦法,員工如果損害公司利益,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以下處罰:
1、 通報批評;
2、 經濟處罰;
3、 降級;
4、 辭退。
第七條 有下列表現的員工應給予獎勵
1、 完成本部工作計劃指標,創造較大經濟效益;
2、 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設,被公司采納,并取得一定效益的;
3、 節假日經常加班,并取得顯著效果者。
4、 維護財經紀律,抵制歪風邪氣,事跡突出者;
5、 工作認真、責任心強、工作績效突出者。
6、 堵住公司的經濟漏洞,并為公司挽回經濟損失者。
7、 其他對公司做出貢獻者,總經理認為應當給予獎勵的
第八條 員工有下列行為的應給與通報批評并作處罰。
1、 遲到、早退一次罰款30元;
2、 在工作時間嬉戲、擅離工作崗位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事情罰款30元;
3、 輕微過失致發生工作錯誤造成損失的罰款50元;
4、 工作時間串崗,妨礙他人工作罰款30元;
5、 不按要求打掃衛生罰款30元;
6、 對同事惡意攻擊或誣告、中傷他人、制造事端者罰款100元;
7、 遺失經營管理之重要文件、物品或工具罰款50元;
8、 不按時參加公司的會議培訓罰款30元;
9、 不配合各部門工作的罰款100元;
10、 部門經理及主管責任人對本部門制度的宣貫、執行和監督負直接責任,對部門人員獎勵或處罰承擔200%責任,即同時按對員工獎勵、處罰數的`200%的比例獎勵、處罰本部門經理及主管負責人;
11、 若被處罰員工屢教不改,重復同樣錯誤,或不聽勸阻,不服從管理者,則上級主管人員或制度執行部門有權力對其進行加倍處罰直至停職處理,造成后果的,由被處罰當事人承擔后果與損失;
12、 凡是部門經理或主管發現問題不及時糾正,或包庇下屬、隱瞞事實者,與責任當事人處以同等處罰;
13、 工作流程中每一流程責任人要對前面各個流程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如發現上一流程有問題,有權拒絕繼續進行下一道流程,并有權向所屬部門主管或經理提出申訴或向公司進行投訴。若未對上一道流程進行檢查,或發現問題但未提出或解決,則所發生一切后果與損失,由本人及所在部門承擔,處罰100元;
14、 各員工之間應互相監督、檢查,發現隱瞞、包庇問題或知情不報,并造成損失的罰款100元;
15、 完不成領導交辦的各項臨時任務,罰款100元;
16、 有制度的參照員工管理制度,沒有成文制度可參考的,由總經理召開行政人事管理會議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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