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試行1
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試行11
一、辦園條件
(一)園舍場地
20xx年1月1日以后規劃新建的幼兒園,園舍場地必須符合省建設廳發布的《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DB33/1040—20xx)。20xx年底前已建的幼兒園須達以下標準:
1.園舍產權明晰、合法;園舍獨立,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園舍建筑設計、造型和室內設計符合幼兒特點,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場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暢,清潔整齊。
2.幼兒園有專用的戶外活動場地,生均面積不少于3平方米;有運動場、沙池、戲水池、種植園地等戶外活動區域;綠化面積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綠化面積按1/2計算)。
3.每班有專用的活動室和午睡室。若活動室與午睡室合用,兩者使用面積之和不得低于生均2.5平方米;若活動室與午睡室分設,則活動室使用面積不得低于生均1.8平方米。有適合幼兒并符合衛生要求的午睡床鋪設備,確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專用的盥洗室,面積10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龍頭6個以上,幼兒廁所騎槽2.5米以上或蹲位4個以上,衛生設施完備,符合幼兒年齡特點;有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設備。寄宿制幼兒園(班)必須有幼兒專用、每人一床的獨立寢室。 4.幼兒園各類服務用房較為齊全。有保健室、園長室、教職工辦公室、值班室、會議室(可兼家長接待室)、教職工廁所等;有獨立設置、規模適宜、符合衛生要求的廚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動室和一定數量的幼兒專用活動室。寄宿制幼兒園(班)必須有疾病隔離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設施設備
5.活動室內幼兒生活和學習必需的各種設備和用品較為齊全、適用。有適合幼兒身高的桌椅、開架的玩具柜、飲水設備、茶杯箱等家具;玩具種類、數量豐富,能夠滿足幼兒游戲和學習活動的需要;教具(黑板、鋼琴或電子琴、多媒體設備等)較為齊全,能夠滿足教育教學需要;教玩具使用率較高。
6.戶外活動場地配備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和幼兒年齡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體育活動設施,數量適宜;投擲、跳繩、大小球類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為教師提供較好的辦公條件,初步建立現代化辦公和管理系統。有教職工閱覽室,配有各類教育理論、教學參考書籍,達200冊以上,幼教專業雜志達4種以上,音像資料較為豐富;幼兒圖書生均6冊以上。每年均新增一定的圖書資料。
(三)辦園經費
8.辦園經費來源合法穩定;日常生均教育經費開支達到200元/年以上,并逐年穩步增長。
9.教職工待遇有保障并穩步提高。嚴格執行新《勞動合同法》,依法與在職非在編教職工簽定勞動合同,其工資不低于本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并為其辦理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險;非在編合格專任教師的工資參照在編教師工資標準支付。
(四)人員配備
10.配備園長以及足夠數量的專任教師、保育員、醫務保健人員和工勤人員。平均每個班級配專任教師2名(或專任教師與幼兒的比例在1:12-1:16之間),保育員0.5名。全日制幼兒園應配醫務人員(或保健人員)1名,寄宿制幼兒園配2名,幼兒超過300名酌情增加。寄宿制幼兒園(班)每班配備2名教師、2名保育員。
11.園長應具有大專及以上學歷,5年以上教育工作經驗;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取得省級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核發的《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較強的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
12.幼兒園教師隊伍整體素質較高,結構合理。80%以上專任教師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50%以上專任教師具有學前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所有合格的專任教師都有機會參加職稱評定;10%以上的教師具有幼兒園高級職稱;專任教師三年流動率不超過30%。
13.保健人員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經過衛生保健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證;醫務人員具有中專衛校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經過專門培訓;保育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歲以下、受過保育專業知識培訓,并取得上崗證;財會人員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獲得會計人員從業資格證書;食堂主要炊事員受過烹飪專業技術培訓,并有相應的等級證書;門衛人員是50周歲以下、初中文化以上的保安人員。
二、園務管理
(五)行政常規管理
14.有正確的辦園指導思想和培養目標,有幼兒園發展的整體規劃與具體實施措施;堅持保教結合,全心全意為幼兒和家長服務;有1年以上的`辦園歷史;辦園水平較高,社會聲譽較好,家長、社會較為滿意。
15.幼兒園規模適宜,一個園區幼兒數不超過500名;適當控制班額,小班不超過28人,中班不超過33人,大班不超過38人。
16.堅持依法辦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和目標管理(民辦幼兒園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園長任期制和負責制);行政、教學、后勤等管理組織機構較為健全;初步建立民主平等、科學有效的決策機制(如園務委員會、教職工代表大會、家長委員會等);幼兒園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健全。
17.領導班子高度重視對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與指導。園長每周帶班或兼課時間合計不少于半日;園長每學期跟班觀摩及指導教育活動不少于15次,業務副園長不少于40次。
(六)教職工隊伍管理
18.教職工崗位責任制、考核評價制度和獎懲制度健全落實;重視教師繼續教育和專業發展工作,建立以園本為主的業務學習制度和教師培訓制度;有切實可行的近期和中長期師資培訓和教師專業發展計劃;幼兒園積極為教師培訓創造條件;每位具有資格證的教師平均每年集中培訓時間不少于48學時;教師專業成長檔案資料較為齊全。
19.教師隊伍建設和教師專業發展工作取得一定成效。有縣(市、區)級以上優秀教師、教壇新秀、學科帶頭人、規劃科研課題主要承擔人等1人以上。
(七)后勤與財務管理工作
20.物品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確,專人負責;財產造冊,定期清點,賬物相符;各種物品保存完好,使用率較高。
21.檔案資料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確,專人負責;各類文件、檔案資料齊全,管理規范,借閱手續完備,查找方便。
22、財務制度健全。執行《會計法》的規定,核算行為規范,管理制度健全,無重大違反財經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
23.幼兒園應按當地物價部門規定的項目和等級標準收費。民辦幼兒園應執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xx]309號),收費規范。
24.師生伙食帳目分開,每月幼兒伙食費盈虧不超過5%,每月向家長公布幼兒伙食賬目;每學期向家長提供代管費使用情況清單。
25.不以開設實驗班、興趣班、特色班和培養幼兒某種專項技能等為由收取費用;不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各種形式的贊助費。
三、安全衛生保健
(八)安全工作
26.重視安全工作,建立房屋、設備、消防、交通、幼兒接送和食品、藥品等安全管理制度;分工明確,管理到位,責任落實;園內各種建筑、設施設備均有安全防護措施,教育活動所提供的場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確保安全;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并紀錄,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近2年內沒有重大責任事故。
27.有計劃地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幫助幼兒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護知識和方法,提高幼兒自我保護的意識與能力。
(九)衛生保健工作
28.按照《浙江省托幼園所保健管理辦法》配備保健室和隔離室,常用設備、器械、藥品較為齊全;保健人員接受定期的兒童保健專業培訓。班級的衛生保健和消毒設備安全、衛生、齊備,使用率較高。
29.建立并嚴格執行健康檢查、衛生消毒及衛生保健登記統計等各項衛生保健制度;認真做好入園檢查、定期體檢、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等日常衛生保健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計劃免疫工作;建立規范的疾病預防、隔離制度,近2年內無傳染病蔓延事故;建立健全幼兒健康檔案,各類賬冊、資料、檔案齊全、規范。
30.幼兒每年體檢一次,受檢率100%,預防接種率達100%;幼兒離園3個月以上回園需有醫院健康證明;建立對特殊需求兒童的衛生保健管理制度,重視體弱兒、肥胖兒的矯治和管理;全園幼兒生長發育(主要指標包括:身高、體重、血色素)基本達到國家標準,達標率85%以上。
31.幼兒園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并每年進行體檢;無慢傳染病和精神疾病。
32.建立并嚴格執行營養管理制度,為幼兒提供均衡合理的膳食。根據時令及幼兒特點制訂定量食譜;定期進行營養分析,并向家長公布幼兒進食量和營養攝取量等情況。
33.食堂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驗收制度,做好飲食衛生管理,達到“浙江省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C級以上;教職工與幼兒伙食嚴格分開;幼兒兩餐間隔不少于3.5小時,按時開餐;為特殊需求幼兒(如體弱兒、肥胖兒等)提供特殊飲食;保證幼兒吃飽吃好,不吃隔餐飯菜,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四、教育工作
(十)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34.嚴格貫徹執行幼兒教育的方針、政策和《幼兒園工作規程》,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安排教學活動內容;不開設超越幼兒教育階段的學科課程,沒有小學化傾向;使用的教材經過省級以上教材審定部門審定。
35.根據幼兒的需要建立科學的幼兒一日生活作息制度,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保證幼兒有充分的自主活動時間和休息(包括午睡)時間;保證幼兒每天(雨雪等天氣條件下除外)2小時的戶外活動,其中體育活動1小時以上;積極創造條件,利用陽光、空氣、水等自然因素開展適合幼兒年齡特點和個性特征的戶外游戲和體育活動,培養幼兒參加體育活動的興趣和習慣。 36.幼兒園和班級的環境美觀,富有童趣,有教育意義;能經常更新;幼兒有機會參與環境布置。
37.以游戲為幼兒基本的活動形式,寓教育于各種活動之中。因地制宜,創設符合幼兒年齡特點的游戲活動區域,動靜相對分開;游戲材料安全衛生、適宜幼兒使用,并有一定數量的師生自制教玩具及半成品游戲材料。
38.教師能根據本班幼兒特點,制定適宜的教育教學方案;能夠較好地組織各類教育教學活動;有教育活動效果記錄與分析。
39.教師堅持積極鼓勵、啟發誘導;能關注幼兒的差異,為不同發展水平的幼兒提供適宜的學習內容;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現象。
40.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組織幼兒參加民間組織的各類競賽、評獎活動和幼兒集體參加的社會活動。
41.重視并積極開展幼兒發展評估工作。通過觀察和記錄正確評價班級幼兒的發展情況,并能將評價信息作為改進工作的依據;有分析班級幼兒不同階段發展情況的的檔案資料。
42.大部分幼兒生活、衛生習慣良好,有基本的生活自理能力,喜歡體育活動,動作協調靈活;樂意與人交談,會傾聽和理解,能清楚地表達,喜歡聽故事、看圖書,能聽懂和會說普通話;能積極參與各項活動,自信心強,在活動中初步懂得互助、合作、分享,有同情心;好奇心強,喜歡提問,積極參與探究活動;喜歡參加藝術活動,大膽地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能用自己喜歡的方式進行藝術表現活動。
(十一)教育改革與教科研工作
43.能夠適當開展一些教育改革與實驗探索;全體教師能積極參與園本教研活動;教科研工作開展比較規范,注意保存過程資料和檔案。
44.教研、科研組織機構比較健全,有縣(市、區)級教育部門或市級教育學會及以上課題,并取得明顯成果。幼兒園集體和個人近3年在縣(市、區)級以上報刊雜志發表、會議交流的教研文章篇數、教育科研成果(論文)獲獎次數之和與專任教師數之比的比值達0.5以上。
五、家長和社區工作
(十二)家長工作
45.重視家園共育,家長工作開展比較規范,有計劃、有落實、有記錄、有總結、有實效。與家庭聯系較為密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家訪、舉行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向家長普及科學的早期教育理念和方法,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指導幼兒的家庭教育;家長滿意率較高。
(十三)社區工作
46.積極爭取社區的支持,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幼兒提供豐富的活動場所、材料及其他教育資源和條件;能為社區提供適當的服務,努力向社區及全社會傳播科學的幼兒教育理念。
六、示范輻射作用
(十四)示范輻射作用
47.積極參與本地區的師資培養培訓工作;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縣(市、區)級以上的教育教學觀摩活動。
48.能夠面向薄弱幼兒園開展一些有針對性的幫扶活動,并取得一定成效(鄉鎮中心幼兒園有健全的輔導網絡,負責指導本鄉鎮內各類幼兒園(班)或村教學點的業務工作;建立輔導制度,有計劃,有記錄、有成效)。
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試行12
一、辦園條件
(一)園舍場地
1.園舍產權明晰、合法;有固定、安全的園舍,設置在安全區域內;日照充足,場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暢,清潔整齊。
2.幼兒園有戶外活動場地,生均面積不少于2平方米;綠化面積生均不少于0.5平方米(垂直綠化面積按1/2計算)。
3.每班有專用的活動室和午睡室。若活動室和午睡室合用,則兩者使用面積之和不少于生均2平方米;若兩者分設,則活動室面積不得低于生均1.5平方米;每班或每一樓層有幼兒盥洗室,流水洗手龍頭6個以上,兒童廁所騎槽2米以上或蹲位4個以上。寄宿制幼兒園(班)必須有幼兒專用、每人一床的獨立寢室。
4.幼兒園有必需的各類服務用房。有保健室、園長室、教職工辦公室、值班室、教職工廁所等;有規模適宜、符合衛生要求的廚房。寄宿制幼兒園必須有疾病隔離室、浴室、洗衣房(或適用的洗衣機)等。
(二)設施設備
5.有適合幼兒身高的桌椅、開架的玩具柜、飲水設備、茶杯箱等家具;教具、玩具種類、數量能夠基本滿足幼兒游戲和學習活動的需要。
6.戶外活動場地配備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和幼兒年齡特征的體育活動設施;投擲、跳繩、大小球類等小型器具人均2件以上。
7.能為教師提供基本的辦公條件;全園擁有各類教育理論、教學參考書籍,達100冊以上,幼兒教育雜志3種以上,有一定數量的音像資料及其它各類教學輔助資料,基本能滿足教育教學活動需要;幼兒圖書生均3冊以上。
(三)辦園經費
8.辦園經費來源合法穩定;日常生均教育經費開支達到150元/年以上,并逐年穩步增長。
9.教職工待遇有保障。執行新《勞動合同法》,依法與在職非在編教職工簽定勞動合同,其工資不低于本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并為其辦理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險;非在編合格專任教師的工資不低于幼兒園三級教師工資。
(四)人員配備
10.基本配齊管理人員、專任教師、保育員、保健人員和工勤人員。平均每個班級配專任教師1.5名以上(或專任教師與幼兒的比例在1:15-1:18之間),保育員0.5名以上。寄宿制幼兒園(班)每班配備2名教師、2名保育員。
11.園長應具有中師或高中及以上學歷,3年以上學前教育工作經驗;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取得省級或市級教育行政部門核發的《幼兒園園長崗位培訓合格證書》;具有一定的業務能力和管理能力。
12.幼兒園教師隊伍結構基本合理。50%以上專任教師持有適用的教師資格證;30%以上專任教師具有學前教育專業大專以上學歷;所有合格的專任教師都有機會參加職稱評定。
13.保健人員具有高中畢業以上文化程度,經過衛生保健專業培訓,并取得上崗證;保育員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55周歲以下、受過保育專業知識培訓,并取得上崗證。
二、園務管理
(五)行政常規管理
14.有正確的辦園指導思想和培養目標;堅持保教結合,為幼兒和家長服務;有一定辦園水平,能得到家長、社會的認可。
15.幼兒園規模適宜,適當控制班額,小班不超過30人,中班不超過35人,大班不超過40人。
16.堅持依法辦園,實行園長負責制和目標管理(民辦幼兒園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園長任期制和負責制);組織機構精要;幼兒園章程和各項管理制度基本健全。
17.領導班子重視對教育教學工作的管理與指導。園長每周帶班或兼課時間合計不少于半日;園長每學期跟班觀摩及指導教育活動不少于10次,業務副園長不少于30次。
(六)教職工隊伍管理
18.教職工崗位責任制、考核評價制度和獎懲制度基本健全并落實;重視教師繼續教育和青年教師、骨干教師培養工作;教師業務學習和培訓工作基本能正常開展。
(七)后勤與財務管理工作
19.物品管理制度健全。分工明確,專人負責;財產造冊,定期清點,賬物相符;各種物品保存完好,使用率較高。
20.重視檔案資料管理工作;各類文件、檔案資料較為齊全,管理較為規范,查找方便。
21、財務制度健全。執行《會計法》的規定,核算行為規范,管理制度健全,無重大違反財經法律法規政策的行為。
22.幼兒園應按當地物價部門規定的項目和等級標準收費。民辦幼兒園應執行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教育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制定的《民辦教育收費管理辦法》(發改價格[20xx]309號),收費規范。
23.師生伙食帳目分開,每月幼兒伙食費盈虧不超過5%,每月向家長公布幼兒伙食賬目;每學期向家長提供代管費使用清單。
24.不以開設實驗班、興趣班、特色班和培養幼兒某種專項技能等為由收取費用;不收取與幼兒入園掛鉤的各種形式的贊助費。
三、安全衛生保健
(八)安全工作
25.重視安全工作,安全管理制度基本健全,責任到人;按消防要求配齊消防設施,取得消防合格證;園內各種建筑、設施設備均有安全防護措施,教育活動所提供的場地、材料、教玩具等均能確保安全;定期進行安全檢查,及時消除安全隱患;近1年內沒有重大責任事故。
26.能夠對幼兒進行安全教育,幫助幼兒掌握必要的自我防護知識和方法。
(九)衛生保健工作
27.幼兒園保健室備有常用設備、器械、藥品;班級的'衛生保健和消毒設備較為安全、衛生、齊備,使用率較高。
28.建立并執行健康檢查、衛生消毒及衛生保健登記統計等各項衛生保健制度;做好入園檢查、定期體檢、晨檢及全日健康觀察等日常衛生保健工作,配合衛生部門做好計劃免疫工作;注意做好衛生保健檔案資料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29.幼兒每年體檢一次,受檢率100%,預防接種率達100%;全園幼兒生長發育(主要指標包括:身高、體重、血色素)基本達到國家標準,達標率80%以上。
30.幼兒園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持有健康證,并每年進行體檢;無慢傳染病和精神疾病。
31.能夠根據時令及幼兒特點制訂定量食譜,為幼兒提供合理膳食。
32.食堂嚴格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食品驗收制度,做好飲食衛生管理,達到“浙江省學校食堂衛生監督量化分級管理”C級以上;教職工與幼兒伙食嚴格分開;幼兒兩餐間隔不少于3.5小時,按時開餐;不吃隔餐飯菜,無食物中毒事故發生。
四、教育工作
(十)教育教學常規工作
33.嚴格貫徹執行幼兒教育的方針、政策和《幼兒園工作規程》,根據《幼兒園教育指導綱要(試行)》安排教學活動內容;不開設超越幼兒教育階段的學科課程,沒有小學化傾向;使用的教材經過省級以上教材審定部門審定。
34.合理安排幼兒一日生活,保證幼兒有充分的自主活動時間和休息(包括午睡)時間;保證幼兒每天(雨雪等天氣條件下除外)2小時的戶外活動,其中體育活動1小時以上。
35.幼兒園和班級的環境美觀,富有童趣,有教育意義。
36.以游戲為幼兒基本的活動形式,寓教育于各種活動之中。游戲材料安全衛生、適宜幼兒使用,并有一定數量的師生自制教玩具及半成品游戲材料。
37.教師能根據幼兒年齡特點制定較規范、適宜的教育教學方案;能夠規范地組織各類教育教學活動。
38.教師堅持積極鼓勵、啟發誘導;無體罰和變相體罰幼兒現象。
39.未經教育行政部門同意,不組織幼兒參加民間組織的各類競賽、評獎活動和幼兒集體參加的社會活動。
40.能夠開展幼兒發展評估工作。通過觀察和記錄評價班級幼兒的發展情況,并運用評價信息改進工作。
41.大部分幼兒生活、衛生習慣較好,有一定的生活自理能力,愿意參加體育活動,動作發展較好;能夠與人交談,有一定的理解和表達能力;愿意參與各項活動,自信心較強,在活動中能與同伴友好相處;有好奇心,能夠參與探究活動;愿意參加藝術活動,表現自己的情感和體驗,能初步進行藝術表現活動。
(十一)教育改革與教科研工作
42.教研活動能夠正常開展;教科研工作取得一定成果。
五、家長和社區工作
(十二)家長工作
43.家長工作開展做到有計劃、有落實、有記錄、有總結。幼兒園與家庭經常聯系,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家訪、舉行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活動。
(十三)社區工作
44.爭取社區的支持,利用社區資源,為幼兒提供教育活動的場所、材料及其他資源和條件;能為社區提供一定的服務。
六、示范輻射作用
(十四)示范輻射作用
45.鄉鎮中心幼兒園有比較健全的輔導網絡,負責指導本鄉鎮內各類幼兒園(班)或村教學點的業務工作,管理基本規范,指導有一定成效;通過統一的業務培訓、集體教研、教學觀摩等形式,努力做好本鄉鎮各類幼兒園(班)的教師培訓工作,提高教師隊伍的整體素質。
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試行13
一、辦園條件
(一)園舍場地
20xx年1月1日以后規劃新建的幼兒園,園舍場地必須符合省建設廳發布的《普通幼兒園建設標準》(DB33/1040—20xx)。20xx年底前已建的幼兒園須達以下標準:
1.園舍產權明晰、合法(民辦幼兒園園舍產權為幼兒園自有);園舍獨立,設置在安全區域內;園舍建筑設計、造型和室內設計符合幼兒特點,布局合理;日照充足,場地干燥,道路平整,排水通暢,清潔整齊。
2.幼兒園有專用的戶外活動場地,生均面積不少于4平方米;有30米跑道、運動場、沙池、戲水池、種植園地等戶外活動區域;綠化面積生均不少于1平方米(垂直綠化面積按1/2計算)。
3.每班有專用的活動室和午睡室。若活動室與午睡室合用,兩者使用面積之和不得低于生均3平方米;若活動室與午睡室分設,則活動室使用面積不得低于生均2平方米。有適合幼兒并符合衛生要求的午睡床鋪設備,確保一人一床或一人一位;每班有專用的盥洗室,面積12平方米以上,流水洗手龍頭6個以上,幼兒廁所大便器4個,小便器4個或騎槽2.5米,衛生設施完備,符合幼兒年齡特點;有防暑降溫和防寒保暖設備。寄宿制幼兒園(班)必須有幼兒專用、每人一床的獨立寢室。
4.幼兒園各類服務用房齊全。有保健室、園長室、教職工辦公室、值班室、會議室(可兼家長接待室)、教職工廁所等;有獨立設置、規模適宜、符合衛生要求的廚房;有大型的多功能活動室,面積在120平方米以上;幼兒專用活動室按每3個班一間的比例設置,每間面積不少于30平方米。寄宿制幼兒園(班)必須有疾病隔離室、浴室、洗衣房等。
(二)設施設備
5.活動室內幼兒生活和學習必需的各種設備和用品較為齊全、適用。有適合幼兒身高的桌椅、開架的玩具柜、飲水設備、茶杯箱等家具;能根據不同年齡班幼兒的特點配置玩教具;玩具種類、數量豐富,能夠滿足幼兒游戲和學習活動的需要;教具(黑板、鋼琴或電子琴、多媒體設備等)較為齊全,能夠滿足教育教學需要;教玩具使用率高。
6.戶外活動場地配備符合安全衛生要求和幼兒年齡特征的大、中型玩具、器械和體育活動設施,數量適宜;投擲、跳繩、大小球類等小型器具人均3件以上。
7.為教師提供良好的`辦公條件,建立現代化辦公和管理系統,能夠較好地滿足教師的教育教學和學習研究需要。有教職工閱覽室,配有各類教育理論、教學參考書籍,種類豐富,書籍達300冊以上,幼教專業雜志達5種以上,音像資料較為豐富;有專用的幼兒閱覽室,幼兒圖書生均10冊以上;每年均新增各種圖書和資料(年遞增量人均1冊以上)。
(三)辦園經費
8.辦園經費來源合法穩定;日常生均公用經費開支達到300元/年以上,并逐年穩步增長。
9.教職工待遇有保障并穩步提高。嚴格執行新《勞動合同法》,依法與在職非在編教職工簽定勞動合同,其工資不低于本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并為其辦理醫療、養老、失業等保險;非在編合格專任教師的工資參照在編教師工資標準支付,非財政發的福利、獎金等做到與在編教師同工同酬。
(四)人員配備
44.教研、科研組織機構健全,有市級教育部門或省級教育學會及以上課題,并取得顯著成果。幼兒園集體和個人近3年在市級以上(含市級)報刊雜志發表、會議交流的教科研文章篇數與教育科研成果(論文)獲獎次數之和與專任教師數之比的比值達0.5以上。
五、家長和社區工作
(十二)家長工作
45.重視家園共育,家長工作開展規范,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有計劃、有落實、有記錄、有總結、有實效。與家庭聯系密切,定期或不定期進行家訪,舉行家長會和家長開放活動,通過多種形式向家長普及科學的早期教育理念和方法,幫助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指導幼兒的家庭教育;充分發揮家長和家長委員會在幼兒園管理及教育中的作用,家長滿意率高。
(十三)社區工作
46.積極爭取社區的支持,與社區共享教育資源,為社區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務。充分利用社區資源,為幼兒提供豐富的活動場所、材料及其他教育資源和條件;為社區內的兒童提供健康有益的活動場所,積極開展社區內0-3歲散居嬰幼兒早期教育及其家庭教育指導和咨詢工作;積極向社區及全社會傳播科學的幼兒教育理念,努力為幼兒成長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
六、示范輻射作用
(十四)示范輻射作用
47.能夠協助各級教育部門做好本地區各類幼兒園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重視本地區的師資培養培訓工作,成為本地區幼兒園教師職前培養的見實習基地和職后培訓基地;定期或不定期舉行市級以上的教育教學觀摩活動。
48.通過各種途徑和形式,為其他各類幼兒園提供指導和服務。長期、經常開展針對薄弱園、民辦園和農村園的幫扶活動,幫扶工作有成效;城區幼兒園有具體的輔導片區,鄉鎮中心幼兒園有具體的輔導網絡;有專人負責指導輔導片區內幼兒園的業務工作,職責明確;建立輔導制度,有計劃,有記錄。
【浙江省幼兒園等級評定標準試行1】相關文章:
翡翠種水等級劃分標準03-13
安全事故等級劃分標準06-28
市檔案工作獎勵試行辦法02-29
鄉村糧食生產試行意見03-14
個人自我評定11-27
學生操行評定09-08
1+1=?作文10-29
1+1=?作文09-20
員工轉正自我評定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