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當當
粗粗瀏覽了一下,梵妙音奇,你的許多想法我挺贊成,現在的新課標認為語文學科的基本特點是工具性與人文性的統一,但一件衣服、一個茶杯又何嘗不是二者的統一,還真不如你那一句“語言能力和人文精神的結合”。類似的說法語文界的許多前輩都曾說過,如朱自清認為“運用文字”和“體驗人生”這兩個目的是“不應分輕重的”。
古代的教育屬混合型,上世紀初語文學科獨立以來,工具性與人文性的此消彼長是一個一以貫之的主線。最能體現人文性的文學教育,一直試圖在教育中贏得自己獨立的地位,同時,識字綴文等技能性訓練則從另一個角度與人文性的文學教育發生互補、爭奪或沖突。處理好二者之間的矛盾也就成了語文教育中最為棘手的難題。
但是,“語文”是否真的能同時負擔起這兩項重任?工具與人文是否真的能在這門課中有機統一起來?難道“語文”課程已經被圈定了田地,而水稻與蘋果就非得在這一塊田里種下?你的設想里,“以具有人文精神的語言材料充分刺激學生的語言器官”,是否一定能達到“提高學生以語感為核心的語言能力、培養學生的人文精神”的目的?
從百余年的實踐來看,我贊同進行分科教學(怎么個分法接下來說)。文學從屬于人文學科,而現代漢語的訓練更接近于科學,二者的知識體系并不相同。在分科方面有過一個不太成功的歷史經驗:1956年中學“漢語、文學分科教學”。我曾對當時文學教材的編寫者之一,古典文學學者馮鐘蕓先生進行過訪談,她現在仍然認為,“語言教育和文學教育可以相聯系,但不可混淆。當時的這些想法在教育界中是比較普遍的,現在看來也是好的!
只可惜當時文學課的路數并不對,被講成了繁瑣的文學知識課、模式化的文學分析課;漢語課同樣存在問題,張志公先生的教學語法體系固然完備,然而忽略了學生接受的問題,忽略了葉圣陶老先生早在40年代初就曾說過的,“要養成讀寫的知能,非經由語文學和文學的途徑不可”。再加上左的影響及師資問題,試驗一年半即被停止。
但并非這項涉及教學內容的改革就沒了借鑒意義,在我看來,其實不妨按照分科教學的思想,依然在中學中實行語文分科,只是,分科時我們可以不再象50年代那樣分為“文學”與“漢語”,而是分成“語文”與“文學”兩科!罢Z文”的教學目的就是通過閱讀作品等語文實踐活動培養學生基本的聽說讀寫能力,它的教材編排可以參照葉圣陶30年代《國文百八課》的思路。
至于“文學”教學,我們可以不再在其中照顧技能訓練。我的一位師兄輩王風說,文學課嘛--音樂課是通過聲音感到美,文學課是讓學生通過文字感到美。這種美的培養最后應指向個性化的語言風格、獨特的審美能力以及創造性地運用語言知識的能力。當然文學課的教學法仍需探討,我覺得不妨上成文學鑒賞課(你的背誦的要求我贊成),在目前仍存在師資不盡人意的情況之下,可以建立類似80年代中期各學校聘校外輔導員的制度,試著請受過文學專業訓練的中文系師生甚至作家來中學講。
語文教育當然得改革,但這是影響千家萬戶及一代人成長的事情,歷史經驗、實踐方式、物質條件等等等等全都得加以理性的考慮~~~
附:國文百八課的思路:
從來教學國文,往往只把選文講讀,不問每小時、每周的教學目標何在。本書每課為一單元,有一定的目標,內含文話、文選、文法或修辭、習問四項,各項打成一片。文話以一般文章理法為題材,按程配置;次選列古今文章兩篇為范例,再次列文法或修辭,就文選中取例,一方面仍求保持其固有的系統;最后附列習問,根據著文選,對于本課的文話、文法或修辭提舉復習考驗的事項。
古今論文之作及關于文藝上主義、派別的論著向占國文教材的一部分,本書雖也采取純文藝作品,但論文之作及文藝理論概不收錄。一則因每課已有自具系統的特編的文話;不必再依賴此種零星材料;二則編者在經驗上深信片段的論文之作及文藝理論對于初中程度的青年并非必要,甚且是以誘致一知半解的惡果。
本書選文力求各體勻稱,不偏于某一種類、某一作家。內容方面亦務取旨趣純正有益于青年的身心修養的。唯運用上注重于形式,對于文章體制、文句格式、寫作技術、鑒賞方法等,討究不厭詳細。
這套教材每課即是一個單元,包含文話、文選、文法或修辭、習問四項。后來實際出版了四冊,均是以一般文章理法為題材的文話為中心編組單元,單元之間前后關聯,左右照應。從它的編輯思想,我們可以看到一個比較完整、科學的“語文”體系。這里的“語文”偏向于語言文字運用,這種“語文”課與與人文性的“文學”課相配合,應是一可取思路~~~~
來自:北大中文論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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