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時間:2025-07-15 18:01:39 晶敏 考核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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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精選15篇)

      隨著社會不斷地進步,制度使用的情況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制度到底怎么擬定才合適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精選15篇)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

      1、目的:

      規定安全會議資料、形式和會議職責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

      班組以上部門

      3、職責者:

      班組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用心明白、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務必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資料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狀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工藝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安全生產會議制度。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職責人

      4.3.1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在每一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由各車間部門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部、車間(部門)級安全會議要求每月一次,由部長、車間主任(部門主管)負責召開,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部、車間(部門)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公司級安全生產會議,由付總經理決定,每月至少一次,由安全部負責記錄。

      4.3.4各專業性安全會議由各主管職能科室領導負責,根據需要召集有關人員召開,由召集人負責記錄。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3.5緊急會議視狀況由部門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5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4.6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狀況,并得到允許。

      4.7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的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4.8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2

      1、目的

      為了督促各單位嚴格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

      3、引用標準

      《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危急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4、職責

      4.1各部門及公司領導的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綜合考核,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

      4.2車間班組長、各部門人員及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由各車間領導負責,考核結果報部門內勤,部門內勤進行綜合考核后再上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

      5、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內容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主要是本部門是否實行有關措施掌

      握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及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狀況等。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行職責考核的詳細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狀況;

      2、安全教育與培訓狀況;

      3、安全會議狀況;

      4、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狀況;

      5、事故調查處理管理狀況;

      6、危急作業管理狀況;

      7、安全活動狀況;

      8、職業衛生管理狀況;

      9、安全生產管理考核狀況等。

      6、工作要求

      6.1各廠、部門、車間、班組要堅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根據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逐項做好落實工作,把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因責任制不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發覺一項不符合責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 日常安全檢查中對發覺的違章違紀、擔心全因素等,要通過查閱文件檔案,臺帳等資料對職能部門盡職盡責狀況進行倒查,如發覺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 發生安全生產故事時,根據各類事故處理標準進行處理。

      6.4 公司對安全責任實行安全目標管理,每年年底根據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書》進行獎懲。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部門、科室、車間安全責任制的綜合考核。

      2、安全科負責對公司年度安全目標進行考核。

      3、各科室、車間負責對所屬工段(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

      4、考核領導小組由安委會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必需盡職盡責,客觀公正、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

      8、考核頻次

      1、安全目標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對各部門、車間安全責任制的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

      3、各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對其范圍人員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長(班組長)對范圍內人員每月考核一次。

      9、獎懲方法

      1、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考核時,應仔細聽取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的工作陳述、現場了解狀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進行考核。

      2、考核組應與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當面交換考核狀況,提出整改看法,并報請公司領導批閱。

      3、考核小組考核結束后,應準時做好考核記錄,保存。安委

      會應依據考核狀況進行獎懲,對考核狀況較好的,賜予肯定數額獎金,較差應進行全公司通報批判,對單位負責人進行肯定數額的懲罰。安全責任制考核資勵資金從安全費用中列支。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3

      目的: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狀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領導小組及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

      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安全會議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負責人主持,全體領導小組人員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人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主要資料: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狀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透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構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隊長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狀況并構成記錄。

      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時間定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公司全體駕駛員。

      會議主要資料: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來源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會議記錄由隊長進行。

      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狀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公司對會議決議執行狀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相關要求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資料、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狀況,并得

      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上決定的狀況各部門和職責人,務必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資料、處理結果、決議執行狀況的檢查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狀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4

      1、目的

      為了督促各單位嚴格落實安全責任,杜絕各類事故的發生,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

      3、引用標準

      《安全生產法》《河南省安全生產條例》

      《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通用規范》

      4、職責

      4.1各部門及公司領導的安全責任制考核工作由公司安全科負責綜合考核,考核結果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

      4.2車間班組長、各部門人員及崗位人員的`安全責任制考核由各車間領導負責,考核結果報部門內勤,部門內勤進行綜合考核后再上報公司安委會領導小組。

      5、安全生產責任考核內容

      各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本部門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對本部門安全生產工作負全面責任。

      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內容,主要是本部門是否采取有關措施控制本部門安全生產事故的發生,以及部門安全生產責任人實現安全生產責任制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等。安全生產責任人履行職責考核的具體內容包括:

      1、安全生產責任制履行情況;

      2、安全教育與培訓情況;

      3、安全會議情況;

      4、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

      5、事故調查處理管理情況;

      6、危險作業管理情況;

      7、安全活動情況;

      8、職業衛生管理情況;

      9、安全生產管理考核情況等。

      6、工作要求

      6.1各廠、部門、車間、班組要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嚴格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要求逐項做好落實工作,把安全生產責任切實落實到位,確保不發生因責任制不落實而造成的事故。公司對《安全生產責任制》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每發現一項不符合責任制要求的扣10分。

      6.2日常安全檢查中對發現的違章違紀、不安全因素等,要通過查閱文件檔案,臺帳等資料對職能部門盡職盡責情況進行倒查,如發現職能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不到位,扣10分。

      6.3發生安全生產故事時,按照各類事故處理標準進行處理。

      6.4公司對安全責任實行安全目標管理,每年年底按照簽訂的《安全生產目標》進行獎懲。

      7、考核方式

      1、公司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對各部門、科室、車間安全責任制的綜合考核。

      2、安全科負責對公司年度安全目標進行考核。

      3、各科室、車間負責對所屬工段(班組)安全生產責任制進行考核。

      4、考核領導小組由安委會人員組成,考核小組必須盡職盡責,客觀公正、遵守實事求是的原則。

      8、考核頻次

      1、安全目標每年考核一次。

      2、公司考核領導小組對各部門、車間安全責任制的每半年進行一次綜合考核。

      3、各部門負責人、車間主任對其范圍人員每季度考核一次。

      4、工段長(班組長)對范圍內人員每月考核一次。

      9、獎懲辦法

      1、安全生產責任制組織考核時,應認真聽取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的工作陳述、現場了解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進行考核。

      2、考核組應與被考核單位負責人當面交換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并報請公司領導審閱。

      3、考核小組考核結束后,應及時做好考核記錄,保存。安委會應根據考核情況進行獎懲,對考核情況較好的,給予一定數額獎金,較差應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對單位負責人進行一定數額的處罰。安全責任制考核資勵資金從安全費用中列支。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5

      為保證安全生產及目標責任的詳細貫徹實施,特作以下考核規定:

      一、檢查考核小組: 組 長:

      組 員:

      二、考核時間:

      1、項目目標:每月考核一次

      2、班組目標:每十天考核一次

      3、操作班組職工:每周抽查考核次數不限

      三、考核內容:詳細的目標措施實施狀況及實際操作力量準時間完成力量;是否完成目標并在規范、規程允許范圍內;遵章守紀狀況。

      四、考核方法:現場實測實量、進度完成方案及質量由小組組織人員考核測試。

      五、獎罰方法:嚴格按規定對完成目標的嘉獎每人次200元,(來自:)對未完成目標方案,每項扣罰50元。

      六、年度考核總評價:對完成目標較好的`班組及個人和全年獎金掛鉤,獎罰分明,實行年終獎金與目標責任完成狀況掛鉤,以保證目標的順當完成。

      各級各部門及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方法 為保證安全生產,使各級管理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得到

      落實,在各自崗位上起到促進保障安全生產的作用,督促提到其自我安全意識及素養,特制定以下考核方法。

      一、公司每季度對項目經理部的責任制落實狀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考核的主要內容是施工現場的安全管理,安全防護設施的投入和文明衛生狀況。

      二、項日部每月對項目管理人員的責任制執行狀況進行一次考核評比。

      三、項目部施工員每十天對班組責任制執行狀況、班組活動狀況進行考核,發覺不執行者進行懲罰。

      四、對不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的管理人員視情節輕重,予以罰款50-100元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6

      一、總則

      為了規范公司安全生產管理,保證公司生產經營的順利進行,增強公司競爭力,特制定堆場安全管理規定。我公司安全方針是:安全第一;預防為主。安全工作標準:認真落實公司安全方面的相關制度;深入開展安全監督檢查管理工作;做到人人講安全,人人都能認真遵守安全方面相關工作制度。

      1、進入場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公司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2、嚴禁在工作崗位上追逐嬉戲。

      3、現場人員隨時關注集裝箱及貨物擺放、吊運安全,與行駛中機械車輛保持安全距離。

      4、場內禁止吸煙。

      5、除修箱區外,嚴禁明火作業,如確有需要,必須按公司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并采取安全措施,得到批準后方可作業。

      6、場區內不允許閑雜人員逗留,現場作業員工發現非本公司員工必須詢問,若送貨、監裝等相關人員,安排其應在指定區域作業或等候,若與作業無關人員,立即勸離出場,以保證作業安全。

      7、送貨、送箱、提箱車輛進場,現場員工疏導車輛按照規定交通路線行駛。

      8、送貨司機辦理卸貨手續后可以立即作業的,理貨員將其引領至作業區;不能立即開始作業的,應告知司機將送貨車停放在待裝區等候。

      二、著裝及勞動防護

      1、進入場站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公司規定著裝,佩帶員工證、安全帽。

      2、著裝配置

      現場員工:

      藍色工作服、黃色安全帽

      現場調度:

      藍色工作服、藍色安全帽

      巡查經理:

      紅色安全帽

      3、員工穿著工作服,必須經常保持整潔。

      4、胸卡必須端正佩帶在前胸,不允許纏繞在手腕或其它部位。

      5、要保持胸卡干凈、配件整齊。

      6、胸卡丟失或殘缺不齊應立即到辦公室更換新卡。

      7、其他人員進入現場之前,必須到調度室領取安全帽,戴好后方可進入。

      8、安全帽由公司統一配置,由使用者負責保管,如有丟失,由領用人賠償。

      9、勞動防護用品按不同崗位、不同工種、不同勞動條件配置,以滿足勞動保護的基本需要為宗旨,注重節約使用原則。

      10、勞動保護用品由各部門統一申請,辦公室集中采購。

      11、配發勞動防護用具的`崗位,上崗作業時必須穿戴防護用具。

      三、場站交通

      1、與作業無關的人員未經許可禁止在作業區逗留。

      2、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堆箱位;不得在吊具吊重下通過、滯留。

      3、工作態度認真嚴肅,嚴禁在作業區嬉戲、追逐、打鬧、急速跑動。

      4、進場作業車輛主動避讓堆場起重機械。

      5、進場車輛必須遵從現場員工指揮,不允許在作業區內隨意行車?。

      6、場內叉車行駛速度不準超過10公里/小時;重箱機力行駛速度不準超過5公里/小時,在下列情況,車輛必須減速行駛(1)調頭、轉彎、視線受阻,經過十字路口;(2)雨天、霧天能見度在30米以內時。(3)路面濕滑(4)倒車行駛、上下棧臺、出入庫作業時。

      7、禁止在集裝箱箱縫隙中間穿行;盡量避免在并排或交錯停放的車輛中間穿行。

      8、叉車在載物行車時,若視線受阻,必須倒車行駛,如必須前進行車,要有現場人員指揮。

      9、重型機械行駛時調頭、轉彎、起步或經過十字路口視線受阻時,鳴喇叭示意。

      10、現場作業人員指揮入場作業車輛依照公司規劃交通路線行駛。

      四、機械車輛駕駛員管理規定

      1、機械車輛駕駛員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規定,嚴格按照機械車輛操作規程作業,

      2、愛護車輛,嚴禁野蠻作業。

      3、駕駛員在作業時必須服從現場調度指揮。

      4、重機、空機駕駛員執行車輛交接制度。

      5、機械車輛駕駛員每日對車輛進行檢查清潔。確保全車外形完整無損,車身光澤明亮,無浮沉、油污、泥水痕跡,全車前后擋風玻璃明亮。

      6、司機在作業時嚴禁吸煙、飲食、打電話或其他妨礙安全行車的行為。

      7、駕駛員每天做好操作記錄。

      8、各駕駛員請假、換休必須經主管領導同意后方可執行,不得私自調班。

      9、負責所駕駛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申請和車輛故障信息反饋。

      10、對機械車倆的隨車證件和各種工具、材料做好使用保管記錄。

      11、機械車輛在維修時,駕駛員在現場監修,并做自修項目的保養,不得無故離開。

      12、每個駕駛員必須認真執行三檢制度,加強機械車輛的維修保養,確保機械車倆隨時處在良好的技術狀態,有問題及時向部門主管匯報,同時向后勤保障部提出維修申請。

      13、駕駛員保管好所操作機械車輛,離開駕駛室時必須將車熄滅并拔掉鑰匙。不允許私自將車輛交予非公司指定駕駛人員操作。

      14、不準穿著拖鞋、赤腳駕駛車輛。

      15、嚴禁酒后駕車、疲勞駕車。

      五、機車三檢制度

     。ㄒ唬┳鳂I前檢查

      1、水箱冷卻水是否充足,冬季作業待水溫升到50度方可使用;

      2、燃油是否加足,潤滑油是否充足;油泵、油缸、控制閥等各部位油封和管路接頭有無漏油現象;

      3、輪胎氣壓是否符合規定,有無破壞;

      4、蓄電池電量正常,接頭是否牢固,電解液是否加足;

      5、電氣線路連接部位是否松動;各儀表、指示燈、照明燈、喇叭是否齊全,有效;

      6、檢查后視鏡位置是否合適;

      7、風扇帶、水泵帶松緊度是否符合要求;軸頭各部位螺絲是否松動;

      8、制動液是否加足。制動系統和轉向系統的機械性能是否良好;

      9、液壓油是否加足;

      10、發動機低速運轉有無異響,儀表是否有效,排煙是否正常,各部位有無漏油、漏水現象;

      11、啟動電動機空轉無異常現象后,再操縱手柄空載運行數次,察看有無異常現象;

      12、啟動發動機、電動機、操縱檢查液壓系統是否正常。

      13、檢查機械外露部分螺栓螺母是否齊全。

      (二)作業中檢查

      1、起步前要仔細察看機械設備周圍有無障礙物,倒車時要特別注意車后是否通暢;

      2、起步時應按喇叭并平穩起步;

      3、檢查有無漏水、漏油、漏氣現象;

      4、注意選擇路面,避免顛簸,沒有緊急情況禁止急剎車。叉車空載行使速度不得超過10公里/小時,負載行使不得超過5公里/小時;重型機械最高時速不得超過5公里。

      5、隨時察看各儀表工作是否正常;

      6、隨時注意察聽發動機、行走部分、液壓機構工作是否正常,有無異響,發現問題及時停車,排除故障和異響,不得帶病作業。

      (三)作業完畢檢查

      1、將機械設備停放在指定地點,拉緊手制動,檢查是否有效;

      2、怠速或空轉察聽有無異響,檢查機身周圍有無漏油、漏水、漏氣現象;

      3、補充燃油和潤滑油;

      4、清潔機身、底盤、發動機、輪胎等各部位,打掃駕駛室。

      5、檢查隨車工具及附件;

      6、檢查傳動系統、轉向系統有無松動損壞;

      7、檢查蓄電池,需要充電的進行充電;

      8、冬季需放冷卻水的機械設備,必須放凈冷卻水;

     。ㄋ模┳鳂I前應做到“三清楚”

      1、貨物重量、貨物體積、貨物標志及中心位置要清楚;

      2、指揮信號要清楚;

      3、機械設備的安全負荷量要清楚。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7

      1目的

      為嚴格執行項目部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各類安全違章現象,引導項目部員工搞好項目的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生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2范圍

      項目部所有員工及相關方成員。

      3職責

      3.1各部門負責本部門一般安全活動的考核獎懲。

      3.2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業務相關方安全活動執行監督考核。

      3.3安全科負責項目安全獎罰考核及施工現場安全獎罰考核。 3.4重大安全違紀、安全責任事項考核需報HSE經理審批。

      3.5重傷以上安全事故及辭退開除的考核經HSE經理審核后報項目經理批準執行。

      3.6對于安全施工有重大貢獻或有重大失誤觸犯法律的人員,由安全科組織查實后提出獎懲意見,報HSE經理審核、項目經理審批后,再向政府或司法部門申報;

      4總則

      4.1項目部安全罰款由財務部列入專帳保管,每月將賬戶明細表報安全科和總經辦。

      4.2安全獎勵資金來源于項目部的安全罰款及安全專項資金。

      4.3項目部根據各部門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進行獎勵或處罰考核。

      4.4安全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獎金、晉升工資等形式。

      4.5安全處罰分為通報批評、經濟處罰、行政降級等形式。

      4.6各級管理人員(含班組長、專兼職安全員)對于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的違章違紀行為和影響安全文明施工、環保管理以及職業衛生的現象,可以依據本制度相關條款當場作出相應的處罰決定,對于安全生產有功的人員和部門應及時提出獎勵的建議;

      4.7各級管理人員所做出的獎懲決定不得超出自己的職權范圍。

      4.8所有安全生產獎懲的決定均應以書面形式作出,記錄在案,并報送公司安全環?拼鏅n備案,可以視情節在適當的范圍內以適當的形式予以公示。

      4.9部門或個人對公司內部的獎懲持異議的,有權向公司安全科、工會或直接向項目經理陳述申辯或司法訴訟。公司不得因當事者陳述申辯而加重處罰或取消獎勵。受理陳述申辯者應當全面客觀公正地進行調查,確有不妥的,必須在原范圍內予以更正公示。

      4.10各部門應建立內部考核分配細則,細化獎懲制度,正確引導員工重視安全工作,以避免簡單地平均分攤。

      5獎勵

      1)對安全工作有以下成績之一者,給予表彰和獎勵,獎勵金額在50元~2000元。

      a.各級管理人員積極貫徹安全生產方針、EHS體系規定及公司安全規章制度成績突出的;

      b.對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能及時制止,發現事故能立即采取措施或及時報告上級因而避免了事故或減輕了事故的危害程度的;

      c.模范地遵守EHS體系規定、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或在事故中積極投入事故搶險,方法得當,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

      d.對安全管理、安全技術、職業健康衛生方面提出行之有效的建議者,或在安全技術上有重大改革具有顯著成績者。

      2)對安全施工工作成績特別突出的施工隊授予“安全施工先進集體”稱號。(評比考核辦法見第8條)

      6處罰

      1)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通報批評,處50元~2000元罰款,追究安全管理員或車間負責人責任,違反國家法律的',由國家法律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a.不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方針,不按規定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職工缺乏安全知識而造成事故的;

      b.安全管理網絡和制度不健全,不認真執行和落實EHS體系文件要求及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的;

      c.崗位管轄范圍內各項安全檢查不到位,記錄不完整的;

      d.隱患整改不及時、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對危險場所或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規程的;

      e.對違章作業現象不及時制止,對當事人不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查現場記錄)的;

      f.隱瞞事故或不按事故報告程序及時報告事故,事故發生后未按“四不放過”的原則及時處理的;

      g.放棄安全工作,只重生產,致使管理混亂而造成事故的;

      h.違章指揮,強行命令職工違章操作致使發生事故的i.由于巡檢不力,造成重大事故的;

      j.忽視安全工作,玩忽職守造成事故的;

      k.不服從管理,且蠻橫無理的;

      l.對制止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或對揭發隱瞞事故人員進行各種方式報復的。

      2)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追究當事人或事故肇事者責任,并處50元~2000元罰款:

      a.違章作業或違章指揮未造成事故的;

      b.發現有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或事故隱患不采取措施、不及時報告者;

      c.事故發生后,隱瞞事故真象,包庇事故肇事者甚至嫁禍于人者;

      d.事故發生后,拒不接受調查或態度蠻狠無理者。

      3)對造成事故的責任者,根據責任分析結果,按照公司《安全事故處理辦法》進行處理,違反國家法律的,由國家法律機關追究其刑事責任。

      4)對連續發生安全事故(半年內超過2起,一年內超過3起)的施工隊或個人,給部門負責人、事故責任者分別處以1000元罰款。

      5)生產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a.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工作中違紀違規;

      b.安全檢查或交接班制度執行不嚴,無完整記錄;

      c.偽造交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等記錄;

      d.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按安全規程要求使用、維護安全防護器具;

      e.操作錯誤、忽視安全、忽視警告;

      f.造成安全裝置失效;

      g.物體(指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切屑和生產用品等)存放不當;

      h.冒險進入危險場所;

      i.攀、坐不安全位置(如平臺護欄、汽車擋板、吊車吊鉤);

      j.在起吊物下作業、停留;

      k.機器運轉時加油、修理、檢查、調整、焊接、清掃等工作;

      l.在必須使用個人防護用品用具的作業或場合中,忽視其使用;

      m.對易燃、易爆、易制毒等危險物品處理錯誤;

      n.不認真執行EHS管理手冊和程序文件條款和安全操作、維修規程;

      o.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場所未履行應有監護和協作責任;

      p.不服從管理,且蠻橫無理;

      q.明顯違章、重復違章或后果嚴重(含可能的后果)時,可加重處罰力度。

      6)部門有下列安全隱患之一的,視情節輕重可處部門100~2000元罰款:

      a.防護、保險、信號等裝置缺乏或有缺陷;b.設備、設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c.個人防護用品用具——防護服、手套、護目鏡及面罩、呼吸器官護具、聽力護具、安全帶、安全帽、安全鞋等缺少或有缺陷;

      d.施工場地環境不良。

      7其他行為的考核

      7.1違反“廠區內十四不準”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7.1.1廠區內十四不準:不準吸煙;不準帶小孩進入;防爆區內不準非防爆機動車行駛;上班時間不準睡覺、干私活、離崗和干與生產無關的事;班前12小時、班中不準喝酒;不準使用汽油等揮發性強的可燃液體擦洗設備、用具和衣物;不按公司規定穿戴勞動防護用品(包括工作服、工作鞋、工作帽等),不準進入生產崗位,不得在防爆區內穿、脫衣服;安全裝置不齊全的設備不準使用;不是自己分管的設備、工具不準動用;檢修設備時安全措施不落實,不準開始檢修;停車檢修后的設備,未經徹底檢查不準啟動;不系安全帶,不準登高作業;腳手架、跳板不牢,不準登高作業;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準登石棉瓦作業。

      7.2違反“操作工的六嚴格”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7.2.1操作工的六嚴格:嚴格進行交接班;嚴格進行巡回檢查;嚴格控制工藝指標;嚴格執行操作票;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嚴格執行有關安全規定。

      7.3違反“進入容器、設備的八個必須”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7.3.1進入設備的八個必須:必須申請并辦理作業許可證;必須進行安全隔絕,并切斷電源,懸掛警示牌;必須進行轉換、通風;必須按時間要求進行安全分析;必須配戴規定的防護用具;必須在容器外有人監護;監護人必須堅守崗位;必須有搶救后備措施。

      7.4違反“防爆區防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7.4.1防爆區防止違章動火的六大禁令:沒有批準的動火證,在任何情況下嚴格禁止動火;不與生產系統隔絕,嚴格禁止動火;不進行清洗、置換合格,嚴格禁止動火;不把周圍易燃物清除,嚴格禁止動火;不按時作動火分析,嚴格禁止動火;沒有消防措施,無人監護,嚴格禁止動火。

      7.5違反“機動車輛七大禁令”的處50~2000元罰款,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7.5.1機動車輛七大禁令:嚴禁無證開車和無令開車(調度令);嚴禁酒后開車;嚴禁超速開車;嚴禁空檔溜車;嚴禁設備帶病行車;嚴禁人貨混載行車;嚴禁超標(超高、超長、超重)裝載行車。

      8 “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比考核(只對生產部)

      8.1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比每季度評比一次,由生產部每季度的第一個星期推薦,安全環?拼_定日期進行評比。評委由來自總經辦、工會、人力資源部、安全環保科、生產部人員組成。對每次評比出的第一名頒發“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牌匾,同時集體成員每人獎勵100元。

      8.2安全生產先進集體評比條件

      8.2.1否決項:

      8.1.1.1崗位職工發生輕傷以上事故;

      8.1.1.2崗位發生易燃、易爆品泄漏、劇毒化學品泄漏、腐蝕品泄漏情況;

      8.1.1.3崗位職工發生抽煙、崗中喝酒現象;

      8.1.1.4崗位職工發生偷盜、打架現象。

      8.2.2評比條件:

      8.2.2.1安全施工規章制度齊全,有安全施工責任制、崗位責任制、安全操作規程、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等制度,全施工現場人員熟知工地各項制度。

      8.2.2.2開展施工現場安全教育,對新職工(包括臨時工)能進行不低于16學時的第三級安全教育。對施工人員組織安全技術和規章制度的學習,在項目組織的安全考試中,平均成績達到85分以上。

      8.2.2.3每周有計劃地組織項目安全日活動,記錄齊全完整。能從本項目、兄弟項目部或其他企業發生的事故中吸取教訓,并對本項目各崗位可能發生的事故進行預先分析,制定對策。

      8.2.2.4堅持班前講安全,班中查安全,班后講評安全,認真執行各項安全規章制度。

      8.2.2.5崗位消防器材、防護器材及安全標志完整好用、定點存放,有人負責檢查,有人負責保管,未發生因保管不當受到考核現象。

      8.2.2.6有健全完善的安全管理網絡、安全管理臺賬。要求明確各級人員安全職責,臺賬記錄清楚、字跡工整、內容齊全、保存完好。

      8.2.2.7崗位設備完好,無跑冒滴漏,各種安全裝置齊全、靈敏、可靠。溝、坑、池、壕、平臺、樓梯、設備孔等的蓋板、欄桿完整無損壞。

      8.2.2.8工作場所原材料、半成品、成品做到定位、定置管理,安全通道暢通,作業場所物料堆放整齊,生產現場整潔。

      8.2.2.9按崗位操作法、安全操作規程等精心操作,崗位職工無違章違紀。

      8.2.2.10按時做操作記錄,原始記錄清晰、整潔、真實、無差錯。

      8.2.2.11維護保養設備,無脫崗、睡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的現象。

      8.2.2.12全項目人員無違反工藝紀律、勞動紀律和安全紀律的現象。

      8.2.2.13參加檢修作業,能夠嚴格按照檢修規程執行,無證作業行為。

      8.2.2.14本項目人員按規定穿戴好勞保用品。

      8.2.2.15崗位職工均按要求培訓,新進、轉崗、復崗人員培訓有時間、內容、試卷等記錄,老職工有相關培訓合格證。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8

      1、為確保本礦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的順利實現,總結推廣安全生產管理經驗,激勵各級領導干部和員工奮發進取,自覺地搞好安全生產工作,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管理,強化安全責任,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持續改進安全績效,特制定本制度。

      2、安全績效是指基于安全生產方針和目標,控制和消除風險取得的可測量結果。

      3、制度適用于本礦各基層單位和人員的考核。

      4、隊長負責本區隊全責任考核,安全副隊長負責實施考核工作;協調解決考核中出現的'問題。

      5、區隊長對本考核工作負全面責任。

      6、主要考核各生產班組是否采取有關措施控制班組安全事故的發生,以及班組安全責任人實現安全責任制及履行安全生產職責情況等。安全責任人履行職責考核的具體內容包括:

     。1)安全責任制履行情況;

     。2)安全教育與培訓情況;

      (3)安全會議情況;

     。4)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情況;

      (5)事故調查處理管理情況;

      (6)危險作業管理情況;

     。7)安全活動情況;

     。8)安全管理考核情況等。

      7、考核方式

     。1)安全考核小組負責對本礦安全責任制的綜合考核。

     。2)安全生產負責人負責對本礦安全責任制進行考核。

      (3)安全目標每年考核一次。

     。4)各單位負責人對其范圍人員每六個月考核一次。

      8、獎懲辦法

     。1)安全考核時,應認真聽取被考核負責人的工作陳述、現場了解情況、查閱有關資料和記錄進行考核。

      2)考核應與被考核負責人當面交換考核情況,提出整改意見,并報請領導審閱。

     。3)存在事故隱患整改不力的,扣除責任人當月工資的50%,并對責任人進行全礦通報批評;

      情節嚴重的給予扣除全部工資并開除的處分。

     。4)考核結束后,應及時向安全礦長進行匯報。對考核情況較好的,給予一個月或兩個月工資的獎勵,較差的給予扣發一個月或兩個月工資的處罰。

      9、安全績效考核標準

     。1)發生安全責任事故的,視情況給予扣除半個月或一個月工資的處罰;

     。2)出現一人次輕傷事故扣除相關責任人半個月工資;

     。3)出現一人次重傷事故扣相關責任人兩個月工資,并追究有關人員責任;

     。4)出現重傷以上事故,按照有關規定追究有關人的責任,觸犯刑法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5)對所查出的隱患整改不力的,視情況而定,給予責任人扣除半個月、一個月或兩個月工資的處罰;

     。10)、其他未盡事宜,按照有關獎懲制度執行;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9

      1、遵守國家安全生產法規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了解并熟練掌握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熟悉事故應急處理措施,清楚自身在安全生產方面的權利和義務,并積極參加安全培訓。如果未能完全落實上述內容,將會扣除當月的考核分數5分,若未形成有效的閉環管理,則會扣除2分。

      2、我經常向本工段的班組職員強調正確使用機器設備、電氣設備、工具、原材料、保安裝置和個人防護用品的重要性,確保機器設備處于良好狀態,同時消除一切可能導致傷害事故的不安全因素。如果發現有一個未能遵守規定的情況,將會扣除月度考核分數的5分,并且如果臺賬不齊全還會額外扣除2分。

      3、班組成員要熟悉本工段的重大危險源和其他危險作業,并掌握安全操作規程,親自督促現場安全措施的落實。嚴格遵守規章制度,禁止違反安全操作規程和指揮。如未開展相關考核,扣除5分;如開展但不符合要求,扣除2分。

      4、加強對工作場所和作業場所的安全衛生管理,確保物品擺放合理,落實安全文明生產措施。如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嚴格執行相關制度規定。若未開展相關工作將扣除10分考核分數,若開展但不符合要求則扣除5分。

      5、對本工段班組職員進行安全操作方法的指導,督促職員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遵章守紀,制止“三違”現象;1項記錄不完善扣當月2分,違章作業扣10-50分。

      6、負責對新調入本工段班組的職員、改變工種的職員進行三級安全教育,按標準要求考核上崗作業;1項未開展扣當月考核分50分,開展不符合要求扣20分。

      7、有權拒絕上級不符合勞動保護、安全生產的指令和意見。1項未學習扣當月5分,違章作業違章指揮扣10-50分。

      8、定期組織本工段班組開展安全活動,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技能,同時積極開展事故隱患排查和整治工作。負責本工段的隱患排查、整改、記錄和上報工作。若某項工作未能落實,將扣除當月考核得分5分;若臺賬不齊全,將扣除2分。

      9、我們應該正確識別各種事故的苗頭,一旦發現險情或事故,立即采取先期處置、隔離和疏散措施,并及時報告,保護好現場。同時,積極協助事故調查組的調查和處理,并全面落實整改措施。對于發現違章作業的.情況,將會被扣除10-50分的考核分;未及時撤離或未落實安全防范措施的行為將被扣除10分;對于隱瞞不報的情況也將被扣除10分。

      10、積極參與各項安全活動,認真履行崗位職責,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若發生事故,應及時處理妥善。如未按時參加安全活動,將被扣除本月5分;若存在違章指揮行為,將被扣除2分。

      11、負責組建應急救援隊伍,指派專人管理應急裝置和物資,監督危險作業,確保從業人員了解作業崗位和場所的危險因素以及應對險情的要點,同時保障逃生通道暢通。每年對應急準備、應急處置與救援工作進行總結評估。如果未能建立救援隊伍,扣除當月5分;若救援物資不全,扣除2分;未能及時組織演練,扣除5分;如記錄不全,扣除2分。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0

      第一條 為認真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強化各行政村、各生產經營單位、鄉直有關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責任意識,預防和減少各類生產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和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生產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等有關法律、法規和上級指示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嚴格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各單位主要負責人是本村、本企業、本單位安全生產工作的第一負責人,對安全生產工作負總責,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負主要領導責任,分管其他工作的負責人對管轄范圍內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

      第三條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工作實行分級管理、分級考核、分級獎懲。各行政村、各企業和鄉直各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獎懲工作,由鄉政府負責組織實施。

      第四條 本辦法獎懲的負責人包括各村支部書記、村主任,各企業主要負責人,鄉直部門主要負責人。

      第五條 各村、各企業、鄉直有關單位要實行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層層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安全生產獎懲機制,嚴格考核,重獎重罰,獎懲兌現,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對在年內未完成安全生產責任目標或者發生

      造成惡劣影響的安全生產問題的單位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有關責任人,取消評先樹優資格。

      第六條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實行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制度。行政村和鄉直有關單位按300元的標準交納,億元企業按1000元標準交納,規模以上企業按500元的標準交納。每年1月31日前要將安全生產風險抵押金交鄉財政所,單列帳戶,由本辦法第四條規定的相關人員上繳,單位兩人負責的按1:1分攤,不得從公款中列支。

      第七條 考核內容為鄉政府確定的年度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和工作指標。

      第八條考核獎懲辦法:

      (一)安全生產事故造成死亡1人或經濟損失在30萬元-50萬元之間的單位全額扣減風險抵押金。

      (二)安全生產事故造成死亡2人以上(含2人)、經濟損失在50萬元以上或發生造成惡劣影響的安全生產問題的單位,全額扣除責任人的`全部安全生產抵押金。同時,依照有關法律、法規,視責任輕重,對有關責任人給予黨紀處分或追究行政責任,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三)未扣減風險抵押金的行政村、鄉直有關單位,按目標考核1分獎2.5元的標準對相關負責人予以獎勵。

      (四)未扣減風險抵押金的企業,億元企業按目標考核1分獎5元的標準對相關負責人予以獎勵,其他企業按目標考核1分獎2.5元的標準對相關負責人予以獎勵。

      (五)扣減的抵押金要于下年度1月31日前補交至鄉財政所。

      第九條 對行政村、企業及鄉直有關單位相關負責人的獎勵資金,由鄉財政列支。

      第十條 各行政村、企業及鄉直有關單位要依照本辦法制定本單位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獎懲辦法,完善全鄉“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安全生產目標管理的獎懲機制。

      第十一條 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考核要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的原則,違者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十二條 安全生產責任人發生變動時,原責任人未被追究相關安全生產責任的,安全生產抵押金全額返還,接任人重新交納抵押金。若年度內完不成安全生產控制指標的,按前后責任人的責任大小分別扣減抵押金。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嚴格執行公司制定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杜絕各類安全違章現象,引導公司員工安全生產,保障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本考核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合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考核細則

      第三條部門安全生產考核。

      (1)各部門應確保本部門員工行為、裝備、工作程序、過程和工作環境安全無危害,對于具有明顯或者潛在的不安全因素應積極采取有效的措施,消除隱患,確保安全生產;按照安全生產檢查制度的要求及時現、整治隱患;根據本部門生產經營的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管理制度,規范安全生產,并確保有效實施。

      (2)安全生產實行一票否決,任何部門在一個年度的工作中發生一起群傷、死亡事故、直接經濟損失在』 xxx元(含基數,下同)以上的安全事故以及引起重大環境污染的安全事故,要追究安全第一責任人、安全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的相關責任,并取銷該部門該年度各項集體榮譽的評選資格。

      (3)考核內容。

     、俑鞑块T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網絡,在第一責任人的領導下,明確部門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及相應的安全生產、消防安全管理責任。

     、诮⒔∪骷壢藛T安全生產責任制、設備安全操作維修規程、生產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檢查、隱患整改制度。

     、圻M行日常安全生產教育,采用班前會等形式,在布置當天的工作內容時,通報安全生產情況,提出安全措施,并做好記錄。部門要檢查相關要求的落實情況。

     、苷J真執行安全檢制度。部門要做好安全月檢、周檢,安全員要做好日常安全檢查,工段(班組)要做好崗位安全自查及交接班安全交接,重大作業活動和節前要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整改排除,對所有檢查和隱患整改情況要記錄并保存。認真執行和落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

      第四條部門考核辦法。

      (1)獎勵。

     、籴槍δ承┨厥庾鳂I,由公司頒發安全生產獎金并隨工資發放。

     、趯Π踩a成績特殊突出的部門,授予安全生產先進集體稱號。

     、郯聪嚓P要求兌現相應的安全生產風險金

      (2)處罰。

     、侔l生違章和安全事故后,按相關要求扣減安全生產風險金。

     、诎踩a管理網絡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認真執行和落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同時可對責任部門賦予xxx元經濟處罰。公司根據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開展情況和安全控制效果,不定期采取其他方式進行獎勵或者處罰。

      第五條個人考核辦法。

      (1)獎勵。

     、賹υ谏a經營中模范遵守公司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及時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糾正違章,提出合理化建議,避免了重大事故的發生,或者在事故中積極投入搶險,方法得當,減少了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員工,參照《安全生產激勵制度》賦予獎勵。

      公司獎勵分為通報表揚、記功、授予榮譽稱號、發放獎金、晉升工資等形式。

      (2)處罰。

     、俨块T負責人參照以下要求以及“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執行考核。

      A.安全管理網絡和制度不健全,不認真執行和落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要求的,賦予通報批評,限期整改,對部門第一責任人和分管負責人分別賦予xxx元的經濟處罰。

      B.部門發生輕傷事故以及火災等無傷亡、損失xxx元以上的事故,對部門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和兼職安全員及工段(班組)負責人分別賦予xxx元的經濟處罰。

      C.發生重傷、群傷事故以及直接經濟損失xxx元以上無傷亡事故,對部門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和兼職安全員及工段(班組)負責人分別賦予xxx元的經濟處罰,有直接責任或者情節嚴重者按相關制度執行。

      D.發生死亡事故以及直接經濟損失xxx元以上無傷亡事故,對部門第一責任人分管負責人和兼職安全員及工段(班組)負責人分別賦予xxx元的經濟處罰,有直接責任或者情節嚴重者按相關制度執行。

     、诎踩芾砣藛T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賦予xxx元的.經濟處罰,有直接責任或者情節重造成事故的,同時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A.崗位管轄范圍內各項安全檢查不到位,記錄不完整。

      B.隱患整改不及時、防范措施不得力,未對危險場所或者操作提供安全操作規程。

      C.對違章作業現象不及時制止,對當事人不及時進行安全教育(查現場記錄)。

      D隱瞞事故或者不按事故報告程序及時報告事故,事故發生后未按“四不放過”原則及時處理。

      E.安全培訓不到位。

      F.違章指揮。

      G.不認真執行和落實職業健康安全管理制度條款。

     、凵a作業人員(含有違章行為的管理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賦予xxx元的經濟處罰,造成事故的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

      A.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工作中違紀違規。

      B.安全檢查或者交接班制度執行不嚴,無完整記錄。

      C.偽造交接記錄、設備運行記錄、安全檢查記錄等。

      D.生產作業過程中,不按安全規程要求使用、維護安全防護器具。

      E.不認真執行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規定。

      F在多人合作的工作場所,未履行應有的監護和協作責任。

      G.明顯違章、重復違章或者后果嚴重(含可能的后果)

      時,加重處罰

      第六條安全事故的處罰。發生安全事故,按直接經濟損失的大小對事故責任人賦予如下處理。

      (1)直接經濟損失在xxx元以下(不含基數)的,按損失的5%20%對事故責任人賦予處罰;超過xxx元,按損失的5%對責任人賦予經濟處罰。

      (2)因違章指揮、違章操作等原因發生安全事故,造成他人傷亡或者公司財產損失的,同時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僦滤酥貍蛘咧苯咏洕鷵p失在xxx元以上的,賦予停工或者辭退警告處分致他人死亡或者直接經濟損失在xxx元以上的,賦予辭退處理。

      (3)由于責任人自身過錯造成安全事故,因事故受傷或者死亡者,酌情減輕或者免除經濟處罰,可同時賦予適當的行政處分。

     、倜黠@違章、重復違章或者后果嚴重(含可能的后果)時,部門及公司相關部門可以直接要求其停工,待崗整頓。

     、谥貜瓦`章或者后果嚴重(含可能的后果)時,可賦予辭退、開除處分。

      (4)裝病或者隱瞞事實真象騙取工傷待遇的,按騙取所得收入的1-5倍罰款,并賦予停工或者辭退處分。

      (5)輔助工發生安全事故,根據“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考核。

      (6)進入其他部門進行實驗生產等活動時發生安全事故或者違章操作,按要求辦理了“作業許可申請”的,由活動組織部門承擔主要責任,否則由接受進入的部門承擔主要責任。

      (7)外來人員在公司發生工傷事故,相關部門負責監督、管理的人員承擔相應連帶責任。

      第七條考核程序。

      (1)普通安全考核由安環部自主執行獎罰考核。

      (2)重大安全違紀考核需報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審批。

      (3)死亡以上安全事故及辭退、開除的考核,經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執行。

      (4)部門參照公司要求實施本部門內部考核,也可對其他部門提出考核意見報安環部或者公司相應職能部門執行。

      第八條建立部門安全風險金。

      (1)公司每月從部門工資總額中按人均xxx元提取安全風險金(輔助工崗位按人均xxx元提取),安環部每月根據考核結果扣除或者返還兌現。

      (2)部門發生重傷以上安全事故或者損失xxx元以上無傷亡事故,該部門及事故現場相關人員的當月安全風險金全額扣除(正式工參預輔助工崗位的風險考核,其他崗位輔助工不參與正式工崗位的風險考核,但事故直接或者間接責任人除外)。部門需要調整關聯崗位時,報公司批準后實施。

      (3)部門發生輕傷以上安全事故或者損失xxx元以上無傷亡事故,該崗位(含事故發生崗位和事故責任人所在崗位)及事故現場人員的當月安全風險金全額扣除(4)公司安全檢查發現部門有安全違章行為,除對違章人員執行考核外,對違章現場和相應班組在崗人員或者工作小組成員實行責任共擔考核制度。

      (5)對事故責任人及相關人員的考核獨立于風險金之外。

      (6)部門根據公司要求建立內部考核分配細則,細化獎罰制度,正確引導員工重視安全工作,以避免簡單地平均分推。

      第九條以下情況可免除或者減輕風險考核處罰。 (1)安全事故屬人力不可控制因素所致。

      (2)違章人員在其他人員制止或者勸說無效的情況下發生安全事故,其他人員可向安環部或者相關人員舉報,舉報可獲得相應的獎勵,具體按《安全生產激勵制度》執行。

      第十條安全事故的責任性質劉分由安環部組織相關部門進行,意見發生嚴重分

      歧時,報職業健康安全管理者代表或者總經理裁決。

      第十一條公司領導及部門負責人的風險考核參照各自的“安全生產和消防安全責任制”執行。

      第十二條兼職安全員及其他人員的安全風險考核參照《安全生產激勵制度》執行。

      第十三條子公司參照以上模式,建立本公司內部安全風險考核辦法。

      第三章附則

      第十四條本制度的修改由生產部提請,修正案經總經理批準發布后施行。修訂版發布時,本制度自動失效。

      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條作業現場應做好安全宣傳教育、安全防范保障工作。

      第二條員工必須時刻記“安全第一”,時刻注意人身安全、設備安全,對于安全規定必須無條件服從。

      第三條員工必須掌握本崗位安全操作規范,熟悉設備性能特點,按操作規程作業。

      第四條崗位員工應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與維護,減少事故隱患,發現設備異常應即將上報維修。

      第五條保養、維修設備時,必須掛警示牌,作業時禁止其他人員觸動設備開關。

      第六條員工在操作設備時須集中精神,不得說笑或者在疲憊、不清醒狀態下工作,不得在現場嬉戲、逗鬧。無緊急情況,禁止在車間跑動。

      第七條員工須熟悉消防器材的位置和掌握其使用方法,熟悉安全門位置和疏散路線。

      第八條非本崗位員工不得操作其他工序的設備。

      第九條注意蒸汽管道、閥門及用氣設備,嚴禁隨意觸摸以免燙傷。

      第十條現場使用開水等高溫液體時,要注意防止燙傷。

      第十一條設備、管道消毒時,注意防止化學用品濺到皮膚上、衣服上或者其他易被腐蝕的設備上。

      第十二條員工須熟悉緊急住手按鈕,事故發生后要停機停電,妥善處理,及時上報。

      第十三條員工應時刻注意防止撞傷、觸傷、卷帶等傷害。

      車間現場地面應保持清潔,防止滑倒。第十四條嚴禁踩踏、敲打機器設備。第十五條嚴禁將生產器具挪為他用。

      第十六條第十七條消火栓1米以內不得擺放任何物品,且消防通道、安全通道須時刻保持暢通。

      防火安全管理規定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規定根據有關消防、防火法規,結合本公司具體情況制定。

      第二條本規定旨在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護生產設備、企業財產及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保障各項工作的順序進行。

      第三條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由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實施

      第二章防火安全組織與機構

      第四條為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落實,公司成立以總經理為組長的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成員包括各部門經理及安全主管部門有關人員

      第五條各部門、各班組均實行防火安全責任制,設防火責任人。公司的防火責任人由總經理擔任,各部門防火責任人由各部門行政主要領導擔任,班組的防火責任人分別由班組長擔任。此外,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崗位設立負責抓消防工作的兼職防火安全員。

      第六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要建立義務消防隊,以便發生火災時能控制火勢蔓延或者把火撲滅在初起階段。

      第三章防火安全職責

      第七條全體職工都應增強消防意識并負有安全防火的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各級防火責任人對本級的防火安全負責。

      第九條各級防火安全責任人職責。

      (1)貫徹上級的消防工作指示,嚴格執行國家消防法規。

      (2)將消防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做到與生產、經營同計劃、同布置、同檢查、同總結、同評比。

      (3)執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糾正違章行為。

      (4)協助調火災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十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職責

      (1)處理本公司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組織防火安全檢査,主持整改火災事故隱患。

      (4)組織交流經驗,評比表彰先進。

      第十一條各生產班組和要害工作崗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在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領導下,落實本工作崗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條義務消防隊接受防火安全領導小組的指揮調動,認真履行消防職責

      第四章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條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著以“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為方針的原則,防患于未然。

      第十四條各部門在生產和工作中,都應嚴格執行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頒布的有關防火規定,并根據本部門的實際情況訂出具體措施。

      第十五條防火安全領導小組應時常對全體干部、職工進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組織義務消防隊進行消防訓練。

      第十六條完善逐級檢查制度以保證及時發現和消除火險隱患。各生產班組、要害部位的兼職防火安全員應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對本工作崗位進行一次防火安全檢查;各部門的防火責任人應每月對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檢;本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半年對公司防火安全工作進行一次檢查,每季度進行抽查。

      第十七條生產班組、各要害工作崗位及職工宿舍區配置相應種類和數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證有效。上述消防設備及器材不得借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條電工、電焊工、接觸易燃易爆物質等特殊工種的人員,要按規定進行防火安全技術考試。

      第十九條施工單位在作業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規定由動火單位填寫“暫時動火作業申請表”,按不同級別事前報批。一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普通性火災事故的作業,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批;二級動火作業指可能發生重大火災事故的作業,由部門主管提出意見,經本部門防火責任人審核,報總經理審批三級動火作業由公司防火安全責任人提出意見,經總經理審核,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動火單位要嚴格辦理審批手續,待批準后取得“暫時動火許可證”方可進行動火作業,下班前要嚴格執行檢查制度,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全體職工不論在宿舍或者工作區,嚴禁使用電爐。

      第二十條倉庫的庫存物資和器材,特殊是易燃易爆物品,要嚴格管理。

      第二十一條任何人發現火險,都必須及時、準確地向保安員或者消防機關報警,并積極參加撲救。各部門接到火災報警后,應及時組織力量配合消防機關進行撲救。

      第五章獎勵與懲罰

      第二十二條公司對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檢評比,對取得下列成績的單位或者個人賦予適當的表彰和獎勵。

      1)進行消防技術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條件,促進安全生產者。

      (2)堅持防火安全規章制度,敢于同違章行為作斗爭,保障安全者。

      (3)不怕危險,勇于排除隱患,制止火災、爆炸事故發生者。

      (4)及時撲滅火災,減少損失者

      (5)其他對消防工作有貢獻者。

      第二十三條對無視防火安全工作,違反有關消防法規,經指出仍拒不更改的部門或者個人,應視情節賦予處分。

      第二十四條對玩忽職守造成火災事故的,應對直接責任者和所在部門的防火責任人追究責任,觸犯刑律的,還應上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五條本公司下屬各部門可根據本規定制訂具體防火安全實施措施。

      第二十六條本規定由公司防火安全領導小組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規定經呈董事會核準后發布實施,修改時亦同。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2

      為了預防和減少火災事故危害,保護員工人身健康安全和企業財產安全,特制定本規定,本制度規定了珠海寶塔石化有限公司消防管理方針、原則、消防組織管理、消防職責、火災預防、消防設施與裝備、滅火救援等基本任務且本規定適用珠海寶塔石化有限公司所屬各單位。

      一、消防工作方針及原則

      1、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單位全面負責、公民積極參與的原則,實行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社會化的消防工作網絡。

      2、生產廠長、(經理)是公司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3、企業內部消防工作由公司主管安全副經理領導,消保科實施監督管理;具體負責實施和指導各單位的防火、滅火任務。

      4、各車間主任、(科室)領導為消防安全第一責任,負責搞好本單位日常消防安全工作,主管生產的副主任為消防安全管理人

      5、消保科是企業實現安全生產的重要組成力量,是企業消防安全的保障,要認真履行消防職責,確保珠海寶塔石化有限公司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職責

      1、消防安全責任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1)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本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2)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3)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4)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5)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6)組織制定審核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建立義務消防隊。

      2、消防安全管理人的`消防安全職責:

      (1)擬定年度消防工作計劃、消防安全培訓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組織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監督落實。

      (3)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4)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火栓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消防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5)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和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組織管理訓練義務消防隊。

     。6)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7)本單位部門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本單位部門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本單位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3、消保科主要職責

     。1)編制消防工作計劃。部署、檢查、指導消防安全工作。

      (2)承擔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及技改工程有關防火措施,消防設施的審查和驗收。

      (3)掌握企業生產過程的火災特點,經常深入基層監督檢查火源、火險及滅火設施的管理,督促落實火險隱患的整改,確保消防設施完好、消防道路暢通。

     。4)負責組織建立健全企業義務消防隊,并對其進行業務技術指導,負責全體員工的防火滅火等消防知識教育培訓。

     。5)審核審批占有消防通道,參加火災爆炸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6)負責健全公司企業防火檔案,對關鍵裝置和要害部位制定出切實可行的消防滅火“預案”,每年至少演練2次以上。

     。7)負責為公司各單位按消防標準提供消防滅火器材的審核、鑒定、服務、檢查、更換、配發及滅火器的充裝等工作。

     。8)保證消防車輛隨時處于完好狀態,接到火災報警后,5分鐘內到達火場。

     。9)做好氣體防護工作。

      (10)對公司消防隱患提出治理方案和計劃。

     。11)負責企業重大動火現場、重大氣體防護現場、有毒有害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監護。

     。12)負責企業防火專項檢查、技術咨詢、技術服務、配合企業共同做好區、市消防檢查、驗收、審核、年檢取證工作。

      (13)負責所管轄防火、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復訓、學習等專業知識活動的組建、授課、指導服務。

      4、根據消防法的要求,各單位要建立義務消防隊,組織建設、業務建設由消保科負責,義務消防隊的主要職責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1)義務消防隊職責:

      ①學習宣傳消防法規、知識。定期參加消防培訓與訓練。參加實地消防演練。

      ②協助本單位落實消防安全制度,進行經常性的防火檢查。

     、劢逃x務消防員熟悉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明確危險點和控制點,維護本單位消防設施和消防器材,熟練掌握滅火器材點的使用方法。

     、軗渚瘸跗鸹馂,協助專職消防隊撲救火災。

     。2)義務消防隊員職責。

      ①認真貫徹執行公司及消?朴嘘P消防安全的文件精神和相關工作安排。

      ①負責對本單位(車間、科室)消防設施和器材的管理,熟練操作和使用本單位所配各類消防設施和器材。

     、郾O督本單位的消防設施、裝備、器材不得挪作他用。

     、軋猿置咳障腊踩驮O施器材檢查交接工作。

     、莘e極主動的配合公司和消?谱龊秒[患排查和消費器材裝備檢查及演練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本單位領導和消?茀R報。

      (3)防火工作的基本措施

     、購V泛開展消防宣傳,普及消防常識;這是發動群眾積極地預防火災,自覺地同損壞消防設施或者違反消防安全管理行為做斗爭的一項重要措施。

     、谏钊脒M行防火檢查,切實整改火險隱患;防火檢查的方法有平時檢查、季節檢查、普遍檢查、重點檢查、自查與互查等,檢查的內容要根據不同的單位和季節有所側重,對檢查出的火險隱患要逐個登記,提出整改意見,認真監督整改。

      ③建筑設計防火審核;通過建筑設計防火監督,在城鎮規劃,建筑設計工作中,貫徹各項消防安全技術規范,從根本上防止建筑火災的發生,防止火災的擴大。

      建筑設計防火監督的基本任務是:監督設計、建筑、施工單位執行《建筑設計防火技術規范》,對工程項目的防火設計進行審核,檢查消防措施的落實情況,并參加工程竣工驗收,按著規定的城市規劃方案,監督公共消防設施建設,處罰違章設計、施工、建設項目,保證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達到國家有關標準,消除火險隱患,做到防患于未燃。

     、苷J真貫徹消防法規和防火規章制度;在防火工作中必須做到有法可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及其實施細則、《中華人民共和國管理處罰條例、《消防監督程序規定》和國家有關消防法規及地方消防法規的精神,各部門、各單位要結合具體情況制定防火公約、安全檢查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值班巡邏制度及用火用電管理制度等。

      三、管理職責

      1、公司和各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與消?乒餐M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實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檢查、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保障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2、公司內各類固定、半固定和移動式消防實施,包括消防水泵、消防水線、裝置和罐區的固定式消防設施和各種小型移動式消防器材,消防自動報警、自動滅火設施屬珠海寶塔石化有限公司固定資產。由各單位使用、維護、保養、檢查。消?曝撠煴O督檢查。

      3、公司的消防基礎設施建設,必須和新建、改建、擴建建設項目配套,做到統一規劃,同步發展,實行“三同時”。新建或改擴建工程項目結束后,由工程項目建設部門負責協調安全、消保科向地方公安消防部門申報消防設施驗收手續。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3

      第一條:醫院院委會對全院安全工作負責,每季度召開1次安全會議,研究全院安全問題。年終安全生產無事故,獎勵安全辦300元,安委會成員(含要害部位科室責任人)各100元。

      第二條:安全辦要認真履行職責,對全院安全工作進行檢查監督。對習慣性操作失誤嚴格記分,對出現的安全事故提出處理意見。因檢查監督不全面不到位,出現責任事故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對習慣性失誤考核不嚴格按規定扣分的,每發現一次,罰款100元;衛生局安全檢查受到罰款的',醫院和各責任科室各承擔一半罰款;向醫院安委會瞞報安全責任事故的,科室主任辭職或免職。兼職安全員,由醫院安全辦每月考核一次,對工作認真負責,積極完成任務的由醫院進行補貼,每人每月50元。如對本科室安全工作檢查監督不全面不到位,出現失誤責任事故的,每發現一次罰款20元;對習慣性失誤考核不嚴格按規定處理、上報的,每發現一次,罰款50元。

      第三條:重要科室全年無安全事故,無違章扣分,年終獎勵要害科室100元/個,要害科室負責人100元。

      第四條:醫院安全辦配合醫院下達的消防任務,年終一次性獎勵100元/人。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統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實施監管監察,適用本規定。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安全生產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發生的物的危險狀態、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

      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

      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逐級建立并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和監控責任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資金,建立資金使用專項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相關人員排查本單位的事故隱患。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應當按照事故隱患的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并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治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報告和舉報獎勵制度,鼓勵、發動職工發現和排除事故隱患,鼓勵社會公眾舉報。對發現、排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每季、每年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一)隱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二)隱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

      (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治理的目標和任務;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經費和物資的落實;

      (四)負責治理的機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應急預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于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災難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預防措施,制定應急預案。在接到有關自然災害預報時,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出預警通知;發生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的情況時,應當采取撤離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測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后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的內容、項目和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

      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指導、監督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監督檢查;應當加強對重點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應當下達整改指令書,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報告同級人民政府并對重大事故隱患實行掛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發現屬于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的重大事故隱患的,應該及時將有關資料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把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領域的安全專項整治中加以治理,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對掛牌督辦并采取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收到生產經營單位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應當在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對事故隱患進行核銷,同意恢復生產經營;審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實施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的權限予以關閉。

      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季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逐級報至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備案。

      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

      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一)未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三)未制定事故隱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六)整改不合格或者未經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審查同意擅自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測檢驗、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在五千元以上的,并處違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單處或者并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的罰款,同時可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對有前款違法行為的機構,撤銷其相應的資質。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以及其他經濟組織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制度 1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建立安全生產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安全生產法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生產經營單位和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部門、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以下簡稱安全監管部門)的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對生產安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第三條本規定所稱生產安全事故隱患(以下簡稱事故隱患),是指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法律、法規、規章、標準、規則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的規定,或者由于其他因素導致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可能導致事故的物的險情、人的不安全行為和管理缺陷。事故隱患分為一般事故隱患和重大事故隱患。一般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小,發現后能夠立即整改排除的隱患。重大事故隱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難度較大,應當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并經過一定時間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隱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響致使生產經營單位自身難以排除的隱患。第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的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各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按照職責對所轄區域內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綜合監督管理;各級人民政府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生產經營單位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工作依法實施監督管理。

      第六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事故隱患,均有權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接到事故隱患報告后,應當按照職責分工立即組織核實并予以查處;發現所報告事故隱患應當由其他有關部門處理的,應當立即移送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第二章生產經營單位的職責

      第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依照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嚴禁非法從事生產經營活動。第八條生產經營單位負責事故隱患的排查、治理和防治。

      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備案和監控制度,逐步建立和落實從主要負責人到每個從業人員的隱患排查治理責任制。

      第九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保證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所需經費,并建立專項經費使用制度。

      第十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定期組織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其他有關人員對本單位的事故隱患進行排查。對排查出的事故隱患,按照事故隱患等級進行登記,建立事故隱患信息檔案,按照職責分工實施監控管理。

      第十一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建立事故隱患舉報和獎勵制度,鼓勵和動員從業人員發現和消除事故隱患,并鼓勵公眾舉報。對發現、消除和舉報事故隱患的有功人員,應當給予物質獎勵和表彰。

      第十二條生產經營單位將生產經營項目、場所、設備發包、出租的,應當與承包、承租單位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并在協議中明確各方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管理職責。生產經營單位對承包、承租單位的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負有統一協調和監督管理的職責。

      第十三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的監督檢查人員依法履行事故隱患監督檢查職責時,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積極配合,不得拒絕和阻撓。

      第十四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按季度和年度對本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統計分析,并分別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次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報送書面統計分析表。統計分析表應當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簽字。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生產經營單位除依照前款規定報送外,應當及時向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重大事故隱患報告內容應當包括:

     。ㄒ唬╇[患的現狀及其產生原因;

     。ǘ╇[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難易程度分析;(三)隱患的治理方案。

      第十五條對于一般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車間、分廠、區隊等)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

      對于重大事故隱患,由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并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ㄒ唬┲卫淼哪繕撕腿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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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ㄈ┙涃M和物資的落實;

     。ㄋ模┴撠熤卫淼臋C構和人員;

      (五)治理的時限和要求;

     。┌踩胧┖蛻鳖A案。

      第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采取相應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發生。事故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應當從危險區域內撤出作業人員,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志,暫時停產停業或者停止使用;對暫時難以停產或者停止使用的相關生產儲存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加強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第十七條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加強對自然災害的預防。對因自然災害可能導致事故和災害的'隱患,應當按照有關法律、法規、標準和本規定的要求進行調查處理,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制定應急預案。接到相關自然災害預報后,應當及時向下屬單位發布預警通知;自然災害可能危及生產經營單位和人員安全時,應當采取疏散人員、停止作業、加強監控等安全措施,并及時向當地人民政府及其有關部門報告。

      第十八條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及有關部門掛牌督辦并責令全部或者局部停產停業治理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工作結束后,有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組織本單位的技術人員和專家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其他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委托具備相應資質的安全評價機構對重大事故隱患的治理情況進行評估。

      經治理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應當向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提出恢復生產的書面申請,經安全監管部門和有關部門審查同意后,方可恢復生產經營。申請報告應當包括治理方案、項目以及安全評價機構出具的評價報告等內容。第三章監督管理

      第十九條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指導和督促生產經營單位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程的要求,建立健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第二十條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建立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監督檢查制度,定期組織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要加強對重點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監督檢查。對檢查過程中發現的重大事故,要下達整改指令,并建立信息管理臺賬。必要時向同級人民政府報告,并對重大事故進行督辦。

      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對生產經營單位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開展的監督檢查,依法查處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的非法和違法行為及其責任者。

      安全監管部門在其他有關部門職責范圍內發現重大事故隱患的,應當及時將相關信息移送有管轄權的有關部門,并記錄備查。

      第二十一條已經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的生產經營單位,在其被掛牌督辦的重大事故隱患治理結束前,安全監管監察部門應當加強監督檢查。必要時,可以提請原許可證頒發機關依法暫扣其安全生產許可證。

      第二十二條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會同有關部門將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納入重點行業安全專項整治,落實相應責任。

      第二十三條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在收到生產經營單位對被掛牌督辦、采取全部或者部分停產停業措施的重大事故隱患恢復生產的申請報告后10日內進行現場審查。審查合格的,應當注銷事故隱患,同意恢復生產經營;檢查不合格的,依法責令改正或者下達停產整頓指令。整改無望或者生產經營單位拒不執行整改指令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依法提請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的規定予以關閉。第二十四條安全監管部門應當將本行政區域內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表報省級安全監管部門備案。省級安全監管部門應當每半年將本行政區域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情況和統計分析報告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備案。第四章罰則

      第二十五條生產經營單位及其主要負責人未履行事故隱患排查治理職責,造成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給予行政處分。

      第二十六條生產經營單位違反本規定,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給予警告,并處三萬元以下的罰款:

     。ㄒ唬┪唇踩a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等各項制度的;

      (二)未按規定上報事故隱患排查治理統計分析表的;

     。ㄈ┪粗贫ㄊ鹿孰[患治理方案的;

      (四)重大事故隱患不報或者未及時報告的;

      (五)未對事故隱患進行排查治理擅自生產經營的;

     。┱牟缓细窕蛭唇洶踩O管部門批準恢復生產經營的。

      第二十七條承擔檢驗和安全評價的中介機構出具虛假評價證明,尚不夠刑事處罰的,沒收違法所得。違法所得五千元以上的,并處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五千元的,處五千元以上二萬元以下罰款,同時可以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處五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罰款。給他人造成損害的,與生產經營單位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違反前款規定的機構,應當撤銷其相應的資格。

      第二十八條生產經營單位在事故隱患排查治理過程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規定的,依法給予行政處罰。

      第二十九條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工作人員未依法履行職責的,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第五章附則

      第三十條省級安全監管監察部門可以根據本規定,制定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監督管理實施細則。

      第三十一條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和其他經濟組織排查治理事故隱患,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規定自20XX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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