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章管理制度

    時間:2025-06-24 09:01:3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章管理制度15篇[熱]

      在當下社會,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那么什么樣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章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章管理制度15篇[熱]

    公章管理制度1

      為嚴密行政公章的使用管理,有效預防利用印章實施職務犯罪及其他違法違紀問題的發生,促進全局各項工作的有序開展,根據《國務院關于國家行政機關和企業、事業單位印章的規定》,結合本局實際,特制定本規定:

      一、公章范圍

      本規定所稱的公章主要包括:局行政章,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業務專用章。

      二、公章的刻制、啟用與停用

      1、除由上級機關發放的公章外,統一由辦公室負責制發。

      刻制公章應當嚴格履行審批手續,新成立或更改名稱的單位刻制公章,需填寫書面申請,經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持單位介紹信、機構設置批件及印章式樣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印手續,并到公安部門指定的刻字社刻制。

      局屬事業單位因工作需要必須刻制業務專用章時,需填寫書面申請,經法制科審核,局領導批準后,由局辦公室辦理刻制手續。

      2、局辦公室對局屬各事業單位、局機關各科室刻制的.公章要進行壓印登記。

      未經發文和壓印登記的不準啟用。

      如擅自啟用造成后果的,將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3、單位更名、撤銷,須及時將原公章送交局辦公室封存或銷毀。

      對字跡已經模糊或缺損的公章要及時向局辦公室申請更換。

      更換公章不再發啟用通知。

      4、對于因客觀情況造成公章停止使用的,應及時寫明有關情況,經局領導批準同意后,將公章上繳局辦公室。

      三、公章的使用

      1、需要使用局行政章的文件材料應嚴格履行審批及登記手續,局發文一律憑局領導簽發、審閱的原件用印,其他文字材料需經局領導審閱同意后用印。

      對不符合手續和不合用章要求的,一律不得蓋章。

      下屬單位必須建立相應用章登記制度。

      2、公章保管人是本單位文件材料蓋章的第一責任人,蓋章時必須經單位負責人簽字同意。嚴禁在空白的紙張、表格、信函、證件等上面加蓋局行政章或業務專用章。

      3、局行政章不準攜帶出門或離開辦公室使用,特殊情況必須經局領導同意。

      4、合理使用印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印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印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四、印章的保管

      1、局行政章由辦公室負責保管,業務專用章由相關單位負責保管,局機關各科室章、局屬事業單位章及業務專用章必須指定專人保管。

      2、公章保管人要切實加強責任心,認真保管好公章。防止他人隨意蓋章。

      3、對保管使用不當,擅自使用或亂放公章造成不良后果的,視情追究相關責任。

    公章管理制度2

      一、辦公室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公司管理,維護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規范,明確要求,規范行為,創造良好的企業文化氛圍。

      第二章細則

      第二條服務規范:

      1.儀表:公司職員工應儀表整潔、大方;

      2.微笑服務:在接待公司內外人員的垂詢、要求等任何場合,應注釋對方,微笑應答,切不可冒犯對方;

      3.用語:在任何場合應用語規范,語氣溫和,音量適中,嚴禁大聲喧嘩;

      4.現場接待:遇有客人進入工作場地應禮貌勸阻,上班時間(包括午餐時間)辦公室內應保證有人接待;

      5.電話接聽:接聽電話應及時,一般鈴響不應超過三聲,如受話人不能接聽,離之最近的職員應主動接聽,重要電話作好接聽記錄,嚴禁占用公司電話時間太長。

      第三條辦公秩序

      1.工作時間內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閑聊、吃零食、大聲喧嘩,確保辦公環境的安靜有序。

      2.職員間的工作交流應在規定的區域內進行(大廳、會議室、接待室、總經理室)或通過公司內線電話聯系,如需在個人工作區域內進行談話的,時間一般不應超過三分鐘(特殊情況除外)。

      3.職員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時間結束后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各部門專用的設備由其部門指定專人定期清潔,公司公共設施則由辦公室負責定期的清潔保養工作。

      5.發現辦公設備(包括通訊、照明、影音、電腦等)損壞或發生故障時,員工應立即向辦公室報修,以便及時解決問題。

      第三章責任

      本制度的檢查、監督部門為公司辦公室共同執行,違反此規定的人員,將給予50-100元的扣薪處理。

      二、辦公室物資管理條例

      第一章總則

      為使辦公室物資管理合理化,滿足工作需要,合理節約開支,特制訂本規定,此規定的執行部門為辦公室。

      第二章物資分類

      1.公司辦公室物資分為低值易耗品、管制品、貴重物品、實物資產。

      2.低值易耗品:筆、紙、電池、訂書釘、膠水等

      3.管制品:訂書機、打洞機、剪刀、美工刀、文件夾、計算器等

      4.個人保管物品:個人使用保管的三百元以上并涉及今后的費用開銷的物資;

      5.實物資產:物資價格達300元以上,如:空調、計算機、攝像機、照相機。

      第三章辦公用品物資采購

      1.公司辦公用品物資的采購,原則上由辦公室統一購買,屬特殊物資經辦公室同意,可由申購部門自行購買。

      申購物品應填寫物品申購單,300元以內物品申購交部門經理同意,辦公室批準;300元以上(含300元)部門主管同意,辦公室審核,總經理審批。

      2.物資采購由辦公室指定專人負責,并采取以下方式:

      1)定點:公司定大型超市進行物品采購。

      2)定時:每月月初進行物品采購。

      3)定量:動態調整,保證常備物資的庫存合理性。

      4)特殊物品:選擇多方廠家的產品進行比較,擇優選用。

      第四章物資領用管理

      1.公司根據物資分類,進行不同的領用方式:

      2.低值易耗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3.管制品:直接向辦公室物品保管人員簽字領用

      4.貴重物品:根據專立文件的領用程度來領用

      5.實物資產:由辦公室設立實物資產管理臺帳,以準確記錄固定資產的現狀

      第五章公司物資借用

      1.凡借用公司辦公器材,需填寫物資借用單,并由部門主管簽字認可

      2.借用物資超時未還的`,辦公室有責任督促歸還

      3.借用物資發生損壞或遺失的,視具體情況照價或折價賠償

      第六章附則

      1.新進人員到職時有管理部門通知,向辦公室領用辦公物品;人員離職時,必須向辦公室辦理辦公物品歸還手續,未經辦公室認可的,其它部門不得為其辦理離職手續。

      2.辦公室有權控制每位員工的辦公物品領用總支出。

      3.本辦法由人事部解釋、補充、修改時亦同,經總經理批準頒行。

      三、傳真使用管理辦法

      (一)、總則:為加強公司傳真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使用范圍

      1.本辦法適用于公司使用傳真機的各種情況。

      2.使用范圍包括本地、國內、國際傳真。

      (三)、傳真的接收管理

      1.傳真件的接收納入公司收發管理辦法范圍內,由收發員統一接收。

      2.傳真件接收后,填寫收件登記簿,并及時分發收件部門和人員。涉及公司事務的原件在行政部留存,業務部門留復印件。

      3.公司傳真機應隨時處地開機接由狀態。

      (四)、傳真的發送管理

      1.各部門和人員發送傳真,由收發員統一發送;重要文件可由當事人親自發送。

      2.傳真發送,須經領導批準,填寫發文登記簿表,并及時發送出去;因故不能發送,應及時通知有關當事人迅速另行處理。

      3.傳真原件留存行政部。

      (五)、附則

      傳真電話不能被占為普通電話使用,以免延誤傳真收發。

      四、公司值班管理條例

      一、總則:為保障公司正常工作秩序不間斷和財物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體制

      1.員工值日: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或部門值日制度;

      2.部門主管值班:公司依據自身情況,設立公司部門主管值班制度。

      三、管理要點和內容

      (一).員工值日。

      1.目的:維護公司日常工作秩序,及時聯絡、處理事務;

      2.一般以工作時間為責任時間;

      3.值班要點:

      1).巡察辦公場所保潔情況;

      2).電話記錄、處理、轉送;

      3).領導交辦任務。

      (二).部門主管值班

      1.目的:以公司業務工作為主;

      2.一般以下班時間或節假日為值班時間;

      3.值班要點:

      1).接待下班后來客;

      2).處理未完成工作;

      3).處置下班后的突發、緊急事件;

      4).值班人員接打值班電話,應記錄來電時間、單位、授話人、主要內容;

      5).值班接待來賓要記錄來訪時間、單位、來訪人、主要內容,提出處理意見;

      6).值班人員要按規定準確填寫值班日志。

      四.值班規定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交接班,有事須先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

      2.值班時堅守崗位,不得聚眾打牌、看電視、嗑睡;

      3.在規定的時間做好防盜、防火等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4.接待來賓外松內緊、熱情招呼,具有高度警惕性,善于鑒別來人意圖,要守口如瓶,不能隨便亂說;

      5.值班人員密切關注領導活動行蹤,遇到緊急情況即能取得聯系,須將公安、消防、醫院、供水、供氣、供電、通訊等部門及火車、飛機、出租車的地址、電話、路線等信息置于明顯處,以備應急需要;

      6.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于負責,一方面大膽采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匯報主管領導或和公安部門報警。

      五.接聽值班電話應注意:

      1.禮貌相待:不論打進、接入,應主動通報公司名稱、職務、姓名,如對方未通報,應客氣詢問清楚;

      2.使用語言文明,切忌粗聲粗氣;

      3.對重要或較長的電話內容,可請對方復述一遍;

      4.對要求打公司領導的電話,首先問清對方的單位名稱、職務、姓名,然后婉轉回答請您稍等,我給您找一下之類的話再處置;

      5.對打聽事情、咨詢類擔心條態度和藹、禮貌對待、恰到好處地回答;

      6.除緊爭情況隨時報告外,一般將若干電話內容集中到一起,有條理地予以報告;

      7.加大節假日值班力量,由公司部門主管帶班,征求下屬中同意后排定值班表,印發各有關部門和人員;

      8.根據需要,可安排公司單身職工多兼值班工作,并給予適當的加班補貼。

      綜合辦公室管理制度

      1、負責項目部日常行政事務、人事、后勤、黨群建設。對內對外的綜合協調工作,一般活動的組織、協調、安排工作,協助項目部領導班子處理日常事務;

      2、負責實施項目部及所屬科室的人事管理、科室組建與人員調配;負責項目員工績效考核,聘用人員試用期轉正考核工作;

      3、負責項目部綜合性會議的主要文件、各類文書、新聞稿件、會議記錄、紀要的整理及會議決定事項的檢查督辦工作;

      4、負責項目部的外事活動和來賓接待、會議會務及所屬科室的行政日常管理工作;

      5、負責項目部員工薪酬、社會保險、培訓、證件等工作;

      6、負責建立健全項目部行政辦公制度和后勤管理,協調各部門工作關系,建立嚴謹、高效的工作秩序;

      7、負責項目部考勤工作,負責外來文件、行政文件的收發處理;印信及檔案資料的管理,并建立使用制度;

      8、負責項目部辦公設備的購置和管理工作;

      9、負責項目部通訊及移動通訊管理、報刊雜志信件分發;項目車輛的維護與保養;

      10、完成項目部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辦公室行政工作流程

      一、辦公用品及日常用品的采購、發放管理

      綜合辦公室根據其他部門的請購計劃及庫存情況,以及根據相關規定適當儲備以備不時之需,作好請購計劃單經領導審批后,及時保質保量的采購辦公用品和日常用品。作好物品出入庫登記,確保帳物相符。

      二、執行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的管理

      對于項目部所有的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需要建立臺帳,每月盤存,核對帳物。對需要報廢的資產根據相關程序申請報廢,及時跟進各部門資產調動、出入庫單據的核對,做到帳物相符。

      三、執行各部門基礎設施、設施維修管理

      綜合辦公室負責根據維修要求協調或外請技術人員維修、對維修全過程進行控制;各部門對維修質量監督、確認。

      所有維修要求做好記錄、跟蹤維護結果及完成狀態;對未按要求完成的維修事項、及時了解情況并報告負責人。

      四、收發文以及文件檔案的歸檔管理

      各類收發文、文件資料根據檔案的種類特點,做好系統編目,及時將各類文件進行上傳下達,分類存放,并整理立卷歸檔。

      五、來賓接待、會議會務管理

      綜合辦公室負責安排外來賓客的接待以及各級會議的會前、會中、會后安排。會前準備包括了解來賓信息和來訪目的以及相關材料準備。

      六、項目考勤管理

      項目日常考勤以考勤機為主,新進人員出示調令后,在考勤機里輸入指紋,每天打卡上班。考勤員根據項目考勤休假管理制度記錄日常考勤并于每月26日至28日將匯總后的考勤表上報公司事業部。

      七、項目公務車輛的使用安排

      根據項目公務車輛使用管理制度,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后,由綜合辦公室安排出車。

      八、印章管理

      項目印章由綜合辦公室負責保管,使用部門提出用印申請,經領導審批后,綜合辦公室負責蓋章,并做好登記。

      九、項目績效考核管理

      制定績效考核管理辦法,實行月度考核。考核包括工作態度、工作業績、團隊精神等內容,重點是履行職責的情況及工作任務指標的完成情況。考核前沒人有3到5分鐘自我總結時間,項目全體員工考核打分。考核結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統計制表,領導審批后存檔。

      十、員工試用期轉正

      員工與公司簽訂協議,三個月試用期后由所在項目進行考核。項目勞資員負責收集當月需進行考核人員名單,并通知本人考核時間并準備述職報告,組織項目領導班子、所在部門負責人以及人力主管進行考核打分,匯總后由項目經理簽署意見,并報送公司事業部(班子成員試用期轉正由事業部領導考核)。

      十一、員工離職或調動

      公司事業部人力通知項目勞資員員工調動后,開具員工調令,并督促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員工離職需提前打報告申請離職。后由勞資員開具調令并督促離職員工辦理離職手續,報送公司事業部后存檔。

      十二、完成上級交辦事務

      優先完成領導交辦各類事務,規定時限內完成不了的應向領導說明原因,并盡力完成,最終將結果向領導匯報。

    公章管理制度3

      為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為,維護廣大村民合法權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保管、交接

      (一)村委會印章由專人負責保管

      1、村委會公章一般情況下由大學生村干部負責保管,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其他村干部或村工作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2、嚴禁管理員或其他人員私自將公章帶出村委會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登記在冊,由村委會主要負責人同意并做好記錄后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對蓋章內容進行把關。借用人對公章的`使用后果承擔一切責任。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章使用損壞。

      2、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公章使用程序

      1、凡涉及村級財務預決算和非生產性重大開支預算方案;集體經濟項目規劃和立項方案;村集體項目投資;村集體企業改制方案;村集體資產處置及債權債務處理;村集體土地征用及補償分配方案;村集體工程項目及集體資產、土地、魚塘等承包租賃合同;村公益事業立項、經費統籌方案;村計劃生育指標分配方案;上級劃撥或接受社會捐贈資金、物資的分配使用方案;村干部報酬及享受誤工補貼人數、標準等重大事項需使用公章時,應附帶村民代表會議記錄,由村委會主管負責人審核批準后方可使用。村各組織的公章在使用時,須經村主要領導同意并簽字后方可使用。原則上未經主要領導簽字同意,保管人不得使用公章。

      2、日常事務報表、出具證明等,由保管人審定后蓋章。非公章管理人員不得蓋章。

      3、公章使用嚴格登記備案。保管人在使用公章時必須逐項登記用章事由、時間、批準人和經辦人等情況。不符合規定的和未經主管村干部審核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4、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

      5、村民辦事要村上蓋章時,必須由本組組長簽字蓋章方可到村上辦理。

      6、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審批人,既要嚴格遵守公章管理規定,又要方便群眾生產生活。在遵守村規民約的前提下,不得以任何借口在村民辦理參軍、婚姻狀況證明、外出務工證明等手續時,拒絕使用公章,更不得借機吃、拿、卡、要,增加村民負擔。

      7、公章保管人和使用審批人在公章使用過程中,需嚴格審查需蓋章村民的環境衛生情況和計劃生育情況,如出現該農戶環境衛生情況或計劃生育情況不好的現象,應督促農戶搞好環境衛生或落實好計劃生育相關事項,相關事項予以整改后給予蓋章。

      8、因公章管理,審批使用不當造成集體重大損失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的,依照法律和有關規定追究蓋章審批人和公章管理人員的責任。

    公章管理制度4

      一、印章管理由專人負責,印章管理者要加強政治業務學習,遵紀守法,堅持原則,秉公辦事,自覺抵制任何不正當的行為。

      二、使用印章時,要嚴格遵守審批制度,未經黨委書記、局長、黨委副書記審批簽字的,一律不得使用印章。三、設立專門的`公章使用記錄,使用印章時,要記錄清楚用章時間、文件內容、審批人、經辦人。

      四、不得將印章攜帶出辦公室外使用,特殊情況需經局長、書記審批。

      五、印章加蓋要符合公文制作有關規范要求,位置要正確,印跡要清楚。

      六、要妥善保管印章,防止丟失、損壞;要保證印章清潔。

    公章管理制度5

      1目的 為維護公司印章保管及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從公司運作規范需要出發,避免印章管理出現不規范行為,以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公文、信函、授權委托書、證件、證書、財務報表、統計報表及對外簽署的合同、協議及其他須用公章的文本。

      3印章類別

      本制度所指的印章包括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法人章,財務章,黨支部章,計劃生育章及各部門專用章。

      4職責

      4.1印章管理權限

      公司授權企管部管理隔離開關、電力工程、電力器材三個公司公章,公司授權財務物管部管理財務專用章、法人章,公司授權各部負責人管理本部門專用章、合同章、投標專用章等。

      4.2印章的保管

      4.2.1行政公章有企管部部門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2公司部門專用章由部門負責人專管并按規定使用,不得轉借他人;

      4.2.3印章管理人員要妥善保管印章,不得將印章隨意存放;

      4.2.4印章管理人員因事、病、出差等原因不在公司時,印章應指定他人代管印章。在印章交接時,要嚴格辦理交接手續,登記交接起至日期,以明確責任,落實到人,交接時雙方的簽字確認以備查詢,代管印章人屬于第二責任人,在管理印章期間與印章管理人員負有同等責任;

      4.2.5印章管理人員要堅持原則,嚴格用印程序;未經公司領導批準用印的,印章管理人員不得用印;印章管理人員不得擅自用印,一經發現嚴肅處理;

      4.2.6公司各類印章的使用要制定印章使用簽批單,簽批單需注明印章使用的內容,日期,使用人;領導簽字等信息;簽批單年末留檔。

      4.3使用規定

      4.3.1未經公司法人、總經理授權及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公司印章。印章的刻制,必須符合法律法規頒布的有關印章刻制的'規定,并經公安局備案;

      4.3.2以公司名義所發公文,須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簽發文件的原稿用印,并同時在印章使用簽批單上登記備案;

      4.3.3對外簽署的合同或協議,需評審并經公司總經理或董事長在合同或者協議上簽字后方可用印,并同時在印章使用簽批單上登記備案;

      4.3.4公司對外報送的各類業務報表及其他須用公司印章的文本等,需嚴格按規定辦理用印手續;

      4.3.5各類介紹信、便函、個人相關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等的開據,嚴格按照用印審批手續辦理,經相關領導簽字同意后方可辦理,嚴禁在空白文本上加蓋公章印戳;

      4.3.6公司領導在出差期間,用印事宜應有用印人員電話請示相關分管領導,經分管領導同意后,在用印簽批單上做好登記,注明電話請示某某相關分管領導后,方可用印;等分管領導回公司后,用印人員必須及時補辦用印審批手續;

      4.3.7財務人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財務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8人事勞資員依日常的權限及常規工作內容自行使用人事相關印章,無須經過審批手續;

      4.3.9印章原則上不允許帶出公司,確因工作需要帶出印章者,應事先在用印簽批單上載明事項及帶出地點,經公司領導簽字后方可帶出公司;

      4.3.10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妥善保管印章,如有遺失,必須及時向公司分管領導匯報,以采取相應補救措施;

      4.3.11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印章的,造成丟失、盜用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者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5附則

      公司各部門印章的保管使用可參照本制度制定本部門的印章管理制度并報公司備案。

    公章管理制度6

      一、總則

      公章是我所在職權范圍內進行公務活動,行使職權的重要標志,為加強我公司公章的管理,確保公章的正確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章的使用范圍

      所的正式文件(包括各類通知、通報、報告、決定、請示、計劃、紀要,函件、報表等)、行政介紹信、調查證明材料、規定要蓋章的其他證件以及經所領導批準的需要蓋章的材料。

      三、使用規定

      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蓋章必須按規定程序辦理。

      1、以公司名義發文,必須經公司領導審閱,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2、調查證明材料和其它需蓋公章的,須經領導同意方可蓋用公司公章。

      3、辦理正常人事、勞資關系的材料須經公司主管領導或辦公室主任審核無誤后方可蓋用公司章。

      4、公章一般不對職工私人使用,若因特殊情況需要使用的,也僅限于證明職工身份、勞資、以及政審方面,材料必須由主管領導審批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用公司公章,并且其材料需要留下復印件備案。

      5、公章不得攜帶外出使用,如遇特殊情況,確需攜帶公章外出的`,由公章保管人攜章隨同,使用后必須立即收回單位。

      6、公章加蓋處必須是文件或材料的適當位置,嚴禁在空白格式化文件或稿紙上加蓋公章。

      四、公章的保管

      1、行政公章、支部章、工會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

      2、財務專用章、法人章由財務科負責人負責管理。

      3、科室章由科室負責人負責管理。

      4、專職人員休假或另有他事不能在崗時,行政章、支部章必須上交主管領導保管,其它印章的可指定同科室政治上可靠、責任心強、辦事秉公的同志代管。

      五、公章管理員崗位職責

      公章管理員必須認真負責,堅持原則,不徇私情,應嚴格履行職責:

      1、負責公章的保管,及時維護,確保公章清晰、端正。

      2、負責公章使用的審核工作,蓋章前,必須仔細閱讀該文件或材料,對一些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件或材料,可以拒絕加蓋印章。

      3、因使用公章不當造成損失的,將追究其相應責任。

    公章管理制度7

      為了規范百利華庭二區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敗、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為的發生,根據《百利華庭二區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為己有,隨意使用,公章投入使用前應在房管局、公安局、物業管理公司等相關單位預留印鑒。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當然視為業主委員會的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的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大會的決議自業主大會(轉載于:小龍文檔網:業委會公章管理制度)按有效票權數表決通過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為由否定業主大會決議的有效性;

      第五條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未經業主大會表決通過的文件,不得視為業主大會的決議。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主任、副主任不能直接保管公章,一般由業主委員會秘書保管,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保管。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托他人代為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于他人任意使用。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復印件等文件。

      第九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的業主委員會委員或秘書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十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應將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復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并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一條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的程序為:

      1.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注明事由并簽字;

      2.批準人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

      3.公章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在申請單上簽字;

      4.公章保管人員在公章使用登記簿上登記蓋章事由,并由使用人簽字、填寫日期;

      5.公章保管人員加蓋公章;

      6.申請單和加蓋公章的文件復印留底存檔;

      第十二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使用的批準人員為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審核人員為業主委員會主任,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負責審核。

      第十三條對于存在明顯的錯誤,不宜加蓋公章的,公章審核人員和保管人有責任提醒批準加蓋公章的人員,并且有權拒絕任何違反本制度加蓋公章的要求,但無權拒絕符合本制度的蓋章要求。

      第十四條設立公章使用登記冊,業主委員會秘書應該對所有蓋章文件進行編號存檔,分為公告類和知會類兩種。公告類文件以“(___小區業委會[200×]公告第×××號)”進行編號,知會類以“(___小區業委會[200×]知會第×××號)”進行編號。隨時供業主查核。

      第十五條不得攜帶公章外出鑒印。特殊情況確需外出鑒印,應由業委會2名以上主任或副主任批準。

      第十六條嚴格控制開具蓋有公章的空白介紹信,因業務或工作特殊需要必須開具者,必須經業委會半數以上委員討論通過,并簽領備案。領用人返回后,必須報告使用情況進行核銷。未使用的空白介紹信一律交回。隱瞞不交回者,對其產生的一切后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七條下列事項無須批準人員批準,經公章使用審核人員審核同意后可直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業主車輛在建筑區劃內出險,需要業主委員會在現場證明上蓋章;

      2.業主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證明;

      3.須蓋章文件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成員簽字的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和文告;

      4.在已經按程序加蓋過公章的仍然有效的文件復印件上經審核一致后加蓋公章;

      5.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給相關單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須有主任的簽字。)該等函件不得包含有業主委員會承諾義務和責任等內容;

      6.已經有生效決議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提起訴訟的起訴狀、授權委托書,及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

      7.按已經生效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合同約定,催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8.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解釋、投訴的文件;

      第十八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3名主任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第十九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

      第二十條下列事項必須具有有效的業主大會決議,并且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才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大會名義簽署的各類合同;

      2.以業主大會名義發布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但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的決議和文告除外;

      第二十一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征得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后,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后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情節嚴重者,提請業主大會取消業委會成員資格;如已經給業委會、業主大會造成損失必須全額賠償,否則將通過法律途徑追究相關

    公章管理制度8

      1、為保證醫院印章、介紹信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安全性,有效地維護醫院利益,杜絕違法、泄密等行為的發生,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2.1本制度適用于醫院對公章、財務章、合同章及介紹信等重要印鑒憑證的管理。

      2.2凡屬以醫院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醫院公章;

      2.3凡屬醫院內部行文、通知,使用醫院公章;

      2.4凡屬醫院對外簽訂合同文件,使用合同專用章;

      2.5凡屬財務會計業務憑證,使用財務專用章;

      2.6部門(科室)印章只在醫院內部有效,對外無法律效力;

      2.7凡屬介紹醫院員工對外辦理重要事項,使用加蓋公章的介紹信。

      3、內容

      3.1印章的刻制

      3.1.1醫院需刻制公章、財務章時,應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報送集團董事長批準后,由院辦(人事行政部)憑有效證明文件統一到公安機關辦理刻制手續。

      3.1.2醫院刻制其它印章,由用章部門(科室)負責人報送總經理(院長)審批后,方可刻制。

      3.1.3印章選擇的材質、形體及規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

      3.2印章的啟用

      3.2.1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留樣保存,以便備查。

      3.2.2印章啟用前應向集團總部及其它關系單位正式下發啟用通知,注明啟用日期和使用范圍等信息。啟用印模應用藍色印油,以示首次使用。

      3.3印章的保管

      3.3.1醫院各類印章均由主管人員指定專人保管,并在院辦(人事行政部)備案。

      3.3.1.1醫院公章、專用印章、鋼印、總經理(院長)的手章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或總經理(院長)指定人員保管;

      3.3.1.2.部門(科室)印章由部門(科室)負責人指定專人負責保管。

      3.3.2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機關、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3.3.3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加鎖保存。特制印章要放在保險柜。印章要保存在辦公室或隨身攜帶,不準委托他人代管。

      3.3.4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匯報,配合保衛部門查辦。

      3.4印章的交接

      3.4.1印章交接須辦理移交手續,簽署移交證明,注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3.5印章的停用

      3.5.1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3.5.1.1機構變動,機構名稱改變;

      3.5.1.2上級部門通知改變印章圖樣;

      3.5.1.3印章使用損壞;

      3.5.1.4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3.5.2印章停用要提出處理辦法,報經總經理(院長)批準(醫院公章停用須報集團董事長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至制發機關封存或銷毀,并建立印章上交、清退、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

      3.6印章的使用

      3.6.1使用印章,一律嚴格執行審批手續。用印人需填寫

      《用印申請單》(附件4.1),由總經理(院長)或授權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后,方可蓋印,凡不符合用印要求的`,均應拒絕蓋印。

      3.6.2使用印章,一律實行登記制度,在《用印登記表》中填寫用印事由、數量、申請人、批準人、用印日期。

      3.6.3因工作急需而又無合適的印章時,可以采用借章的辦法,借章要在落款處加注“借印”或“代”字樣。

      3.6.4使用印章時,印章保管人員應對蓋印的文書內容、手續、格式嚴格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請示領導,妥善解決。

      3.6.5嚴禁在空白的信箋、介紹信、合同上用印,印章保管人員長期外出時須將印章妥善移交,以免貽誤工作。

      3.7介紹信管理

      3.7.1介紹信種類:存根介紹;信箋介紹;證明信(材料)。

      3.7.2介紹信一般由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保管與開具。

      3.7.3介紹信開具要嚴格履行審批手續。一般事宜由部門(科室)負責人簽字后交院辦(人事行政部)負責人審批;重要事宜需報總經理(院長)審批。 3.7.4嚴禁開出空白介紹信。

      4、罰責

      4.1未按本制度要求使用印信、保管印信,造成丟失、盜用、仿制等,依情節輕重,對責任人分別進行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直至追究法律責任。

    公章管理制度9

      一、使用公章的基本規定

      1、公司公章的保管、加蓋、借用、使用等由運營中心主任負責。

      2、加蓋公司公章,落款主體名稱必須與用章名稱相一致。

      3、不得超出公司的經營范圍使用公司公章。

      4、凡使用公司公章或合同章需由經辦人逐級報批,有審批權的領導可根據實際情況直接簽字批準。

      二、公章的使用范圍

      1、公司發布的通知、通報、聲明等。

      2、公司向其他單位或個人發送的公司函。

      3、公司證明、確認x種事實的書據,例如介紹信、證明、授權委托書等。

      4、公司各工商、稅務等國家機關提交的報表、文件。

      5、公司簽訂的聘用合同、股份轉認協議。

      6、合同章、財務章不宜使用的其他場合。

      三、公章使用的程序

      (一)蓋章前的審查

      1、下列文件、信函、憑證、單據等需加置公章的',由運營中心主任負責審查其內容:

      1)介紹信;

      2)證實公司員工個人情況的證明等;

      3)公司日常用于對外交往的信函(例如請柬、貿信、賀卡等)、文件等;

      4)消防、治安、環衛等管理部門要求加蓋公章的日常文件、憑證等;

      5)領取公司包裹、郵件的郵局單據、回執等;

      6)其他應由辦公室審查的日常文件等。

      2、下列文件、信函、書據等需蓋公章的,應有總經理的簽字,由運營中心主任負責審查;

      1)公司發布的通知、通報等;

      2)公司函、公司聲明;

      3)公司出具的授權委托書;

      4)公司簽訂的聘用合同、股份轉讓協議;

      5)公司向工商、稅務等國家機關提交的報表、文件;

      6)應由總經理審查批準的其他文件。

      (二)凡加蓋公章的,經辦人應向運營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三)特別規定

      1、未經總經理批準,運營中心不得向任何人提供加蓋公章的空白介紹信、未明確具體內容的證明文件;

      2、如遇特殊情況,需以公章代替合同章加蓋合同、協議的,應有總經理的簽字。

      (四)因工作需要借用公章的,應由經辦人提交書面申請,逐級上報,總經理簽字批準后到運營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公章管理制度10

      綠航房地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部秘書負責保管,部門印章由部門經理負責保管。

      二、公司所有印章的刻制、啟用、停用及銷毀應報總經理批準。

      三、印章使用要求

      1、凡屬經濟合同文本需蓋公司公章和合同專用章的'應事先經過總經理批準。

      2、凡屬對外公文需蓋公司公章的,應事先征得總經理批準。

      3、凡需攜公章外出辦事或因工作需要加蓋公司公章的,應事先與綜合部秘書辦理相關登記手續,借出辦完事后應立即交給綜合部秘書,并辦理交接手續。

      4、凡屬因工作需要加蓋部門印章的,須經部門經理同意。

      5、綜合部有權不定期檢查各部門公章的使用情況。

    公章管理制度11

      一、總則

      公司印章是企業合法存在的標志,是企業權力的象征。為了保證公司印章的合法性、可靠性和嚴肅性,有效地維護公司利益,杜絕違法違規行為的發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公司印章的刻制

      (一)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公司總經理審批。(見附件:表1《印章刻制申請表》)

      (二)法人個人名章、行政章、財務章、合同章,由行政部開具公司介紹信統一到指定的公安機關辦理雕刻手續,印章的形體、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并經廣州市公安局備案。

      (三)公司各部門的專用章,由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自行決定其形體、規格。

      (四)未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任何部門和個人不得擅自刻制本部門的印章。

      三、公司印章的啟用

      (一)新印章要做好戳記,并統一在行政部留樣保存,以便備查。(見附件:表2《印章登記表》)

      (二)新印章啟用前應由行政管理中心下發啟用通知,并注明啟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范圍。

      四、公司印章的使用范圍

      公司的`印章主要包括公司公章、行政章、專項業務章(合同章、財務章)、總經理(法人)專用個人名章。公司所有印章必須按規定范圍使用,不得超出范圍使用。

      (一)公司公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公司對外簽發的文件。

      2 、公司與相關單位聯合簽發的文件。

      3 、由公司出具的證明及有關材料。

      4 、公司對外提供的財務報告。

      5 、公司章程、協議。

      6 、員工調動。

      7 、員工的任免聘用。

      8 、協議(合同)資金擔保承諾書。

      (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使用范圍主要為:

      1 、對外投資、合資、合作協議。

      2 、各類經濟合同等。

      (三)公司總經理(法人)個人名章,主要用于需加蓋私章的合同、財務及報表、人事任免等各類文件。

      (四)財務專用章,主要用于貨幣結算等相關業務。

      (五)公司各職能部門專用章僅限于公司內部工作聯系使用,不得對外。

      五、公司印章的管理職責

      (一)公司總經理

      負責公章的使用審批工作。

      (二)行政部

      負責授權范圍內的印章使用審批工作。

      (三)各部門負責人

      負責各職能部門專用章的審批工作。

      (四)印章管理員

      1、負責印章的保管。

      2、負責設立印章使用登記臺帳。

      3、負責印章使用的審核工作。

      4、負責制定所保管印章的使用程序。

      六、公司印章的管理、使用及保管

      (一)印章的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行政部專人負責管理。

      2、專項業務章(財務章、合同專用章等)由財務部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3、法人個人名章,由公司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4、各部門須將印章管理員名單報行政部備案。

      5、印章管理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將印章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如因事離開崗位需移交他人的,可由部門負責人指定專人代替,但必須辦理移交手續,并填寫印章移交登記表。(見附件:表3《印章移交登記表》)

      6、為保證資金的絕對安全,財務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等銀行預留印章由兩人以上分開保管、監督使用,做到一人無法簽發支票、匯票,一人無法提出現金。

      (二)印章的使用

      1、印章的使用必須嚴格遵循印章使用審批程序,按照印章的使用范圍,經審批后方可用章。

      2、印章的使用由各管理員設立使用登記臺帳,嚴格審批和登記制度。(見附件:表4《印章使用登記表》)

      3、公司法人個人名章或部門總監/經理私章由法人或總監/經理本人簽字或被授權人簽字后方可使用。

      4、財務專用章、支票專用章、法人個人名章由財務部門按崗位職責權限使用。

      5、嚴禁員工私自將公司印章帶出公司使用。

      6、以公司名義簽定的合同、協議、訂購單等,由專業人員審核,公司分管領導批準后方可蓋章。(對加蓋印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齊年蓋月,字跡端正,圖形清晰。)

      7、私人取物、取款、掛失、辦理各種的證明,需用單位介紹信時,由行政管理中心嚴格審批,符合要求后辦理并執行登記制度。

      8、任何印章管理員不得在當事人或委托人所持空白格式化文件上加蓋印章。用章材料必須已經填寫完畢,字跡須清晰、正確。

      9、對已調出、解除、終止勞動關系人員要求出示相關證明的,必須持有效證件材料,經行政部經理審批后,方可蓋章。

      (三)印章的保管

      1、印章保管須有記錄,注明印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啟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準人、圖樣等信息。

      2、印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印章不可私自委托他人代管。

      3、印章管理員如因工作變動,應及時上繳印章,并與新印章管理員辦理接交印章手續,以免貽誤工作。

      4、非印章保管人使用印章蓋章與印章保管人承擔相應的責任。

      5、印章應及時維護、確保其清晰、端正。

      6、印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管理員應及時向行政部經理報告,并備案,配合查處。

      七、公司印章的停用

      (一)有下列情況,印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印章使用損壞。

      3、印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二)印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準,及時將停用印章送總經辦封存或銷毀,建立印章上交、存檔、銷毀的登記檔案。(見附件:表5《印章停用申請表》)

    公章管理制度12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并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準后方可加蓋公章并嚴格登記手續。

      3、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準并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后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范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后,在財務部蓋章,并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準,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核、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并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準并征得法人本人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并承擔經濟損失。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發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并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于加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后給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并蓋發票專用章。

    公章管理制度13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準并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二、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核后,方可蓋章,以備查。

      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帶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準,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員攜帶前往,用后立即帶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于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后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

      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應采取防盜措施。

      八、蓋章后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準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蓋章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印章使用流程與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財務章。

      2.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辦公室登記編號后,由部門相關人員自行保管,并對合同章的使用負責。使用時部門經理批準,并在使用登記臺帳上作好使用記錄。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B印章保管人員審閱、了解用印內容

      C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核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3)財務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3.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主任保存,財務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專柜管理。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2)印章管理人員對印章的使用及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印章使用必須登記,未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準,嚴禁蓋空白章或給外單位蓋章。

      3)對于超出使用權限的文件,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對未經審批而使用公章,要追究當事人和保管人的責任,由此而產生的后果由當事人負責。

      4)如因業務需要需在空白紙上章蓋,需經總經理審批,由保管員對所蓋章的'空白紙編號登記后蓋章。申請人對空白紙的使用負責。

      5)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并在使用時請示總經理或部門經理,承擔依法使用的責任、用后及時歸還。

      6)各種印章由相應的保管者負責,如有遺失及時匯報,造成責任由管理人全權負責。

      7)印章每一年核查一次人員調整后需辦理交接手續。

      8)附:《印章使用登記表》

    公章管理制度14

      一、 社區居委會公章使用須按《天津市民政局關于規范社區居委會印章使用管理工作的意見(試行)》規定為轄區居民出具有關證明。

      二、 社區居委會出具證明胡各項事宜,必須符合國家法律和有關政策規定,真實合法。

      三、 社區居委會公章應設專人管理,建立完善的'公章使用登記制度,做到申請人、經辦人、批準人簽字俱全,并注明用途、經辦時間備查。

      四、 按照崗位責任要求,社區居委會主任對出具證明要嚴格把關,本著誰批準誰負責的精神,出現問題由社區居委會主任負全責。

      五、 對使用公章中無法確定的特殊問題,要及時向街道辦事處請示備案。

      六、 義務制居委會公章委托社工站按規定管理使用。

    公章管理制度15

      一、公章的使用范圍

      以單位名義上報的文書,包括各類通報、報告、決定、計劃、紀要、報表等,代表幼兒園對外工作聯系的介紹信,需證明的相關材料,與我園簽訂的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等。

      二、公章的.使用要求

      1.凡涉及到財務、人事、工資等內容的各類型報表、報告、申請等必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2.凡涉及個人事項需加蓋公章的材料,如貸款、擔保、落戶口等一律提出書面申請,由園長簽批后蓋章。

      3.凡在幼兒園重要數據、發布信息、各類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責任狀、介紹信等材料上加蓋公章的,須由園長簽字同意后,方可蓋章。

      4.一般性報送材料需加蓋公章的,由審核材料的分管園長或辦公室主任簽字同意后蓋章。

      5.嚴禁在空白紙張、表格、信函、證件、合同、協議等上面加蓋幼兒園公章,如遇特殊情況,須提出書面申請,經園長審批后蓋章。

      6.對行文不規范(字跡潦草、有明顯涂、改痕跡、表達不清、落款單位不明)的文檔,禁止加蓋公章。

      7.凡啟用公章,經辦人都要先出示園領導簽批的《公章使用申請單》,公章管理人員進行審核,確保無誤后方可蓋章。

      8.特殊情況急需使用公章的,向園領導說明事由后可先行使用,但公章使用人應在事后按照審批權限及時補辦手續。

      9.負責管理公章人員務必認真負責,嚴格管理,按照管理程序辦事,要認真核對有關內容,使用人所填寫的內容和擬使用公章的文稿材料不符的,不予用章。

      10.規范使用公章,做到“齊年蓋月”(即公章的左邊緣與落款日期的年相齊,月、日蓋在公章的下面);蓋章時用力要均勻,落印要平衡,印泥(油)要適度,保證印跡端正、清晰。

      11.財務專用章、圖書管理專用章、固定資產管理專用章、工會章、黨支部章等印章僅限對口業務和內部使用,不得對外作為公章使用。

      三、公章的保管

      1.幼兒園公章由辦公室主任負責管理,未經園領導批準不得私自交于他人。

      2.部門章和業務專用章由各部門負責人保管。

      3.公章要安全存放,嚴禁擅自攜帶外出。

      4.公章遺失或被盜,及時上報并聲明作廢。

      四、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濱城區教育實驗幼兒園

      20xx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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