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用品管理制度

    時間:2025-03-11 08:51:38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薦)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么樣子的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薦)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篇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

      辦公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環境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同時提升工作效率。這一制度涵蓋了勞保用品的采購、發放、使用、維護、更換以及廢棄處理等多個環節。

      內容概述:

      1、采購管理:規定勞保用品的種類、標準、供應商選擇及采購流程。

      2、發放管理:明確勞保用品的發放對象、發放頻率、登記記錄等。

      3、使用與維護:指導員工正確使用勞保用品,設定定期保養與檢查機制。

      4、更換周期:設定勞保用品的使用壽命,規定何時進行更換。

      5、廢棄處理:制定勞保用品的`廢棄標準和環保處理方式。

      6、培訓與監督:對員工進行安全教育,確保其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

      7、責任追究:對違反規定的個人或部門進行相應處罰。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2

      1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根據科研、生產過程中防止職業性危害的需要,按照不同工作崗位、勞動條件、不同工種,發給科技人員和其他職工勞動保護用品。

      2 、公司勞動保護用品管理辦法和標準,是根據上級有關文件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的。基本原則是:不延期、,不收舊,到時領取,免費發放。

      3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由公司辦公室制定并解釋,各單位要嚴格發放標準,不準任意擴大和縮小發放范圍。

      4 、職工在公司內部調動工作,不受勞動保護用品,只轉勞保卡片,調出公司以外單位,按使用時間長短折價收費。

      5 、對于長修人員和其他不上班人員,一律停發勞動保護用品。

      6 、勞資部門要嚴格控制工種變動。變動人員勞動保護用品按使用期限折算,一般不換發,只補發新工種部分特殊勞動保護用品。

      7 、勞動保護用品丟失、損壞,要按價計算,一般不補發,特殊情況須經勞動批準后方可補發。

      8 、凡公用勞動保護用品,要登記造冊,專人保管,按規定依舊換新。

      9 、服務人員、非生產性人員等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一般按公司職員標準執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3

      1、辦公室負責辦公用品及勞保用品的計劃、采購、發放及保管工作;

      2、遵循勤儉節約的原則,勞保用品的.發放須依據各部門、各工種工作性質和勞動條件,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勞保用品不得移作他用或領而不用;

      3、發放勞保用品必須落實執行領用、保管和發放制度,嚴格按規定和標準發放;

      4、對消耗品實行按需采購,節約領用;

      5、非消耗品采用交舊領新制,更換非消耗品(如筆、手套、刷子等)需提供原有破損物品,以舊換新。

      6、對勞保用品進行規范堆放,標識清楚,定期清掃與整理;并采取必要的防蟲、防潮、放火、防盜的安全措施;

      7、對失效、報廢的勞保用品,要認真填寫報廢單,寫明名稱、價格、數量、金額、報廢原因后,經總經理審核批準方能報廢;

      8、物品的領用、發放,須按“先進先出,計劃供應,節約用料”的原則進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4

      1.目的

      建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使用規定。

      2.適用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各部門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使用和管理。

      3.責任者

      安全部、采購部、各使用人員

      4.程序

      4.1公司倉儲科按規定外根據員工崗位不同配置不同的個人防護用品。安全部根據危害因素的變化情況提出變更防護用品建議并報批準,以降低有毒有害因素對員工的傷害。

      4.2倉儲科根據《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分發個人防護用品。

      4.3使用范圍包括所有部門。

      4.3.1護目鏡的使用規定:

      4.3.1.1投料崗位、離心崗位、回收崗位在操作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2包裝崗位控制秤量的員工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3備料、裝卸工在分裝各種液體原料和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4成品庫在成品轉桶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5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1.6研發中心、質檢員工在接觸各種液體原料、中間體、成品及實驗時必須佩帶護目鏡;

      4.3.2勞動保護手套的使用規定

      4.3.2.1所有投料崗位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2原料庫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危險化學品時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2.4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等工作時接觸強腐蝕性或有毒物料過程中必須佩帶橡膠手套;

      4.3.3防塵、防毒口罩的使用規定:

      4.3.3.1生產車間投料、離心崗位員工在生產過程中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2原料倉員工在溶劑轉桶或灌桶,搬動有毒原料,秤溶劑、助劑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搬動一般原料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3裝卸組、備料組在裝卸、搬運有毒原料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在裝卸一般原料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3.4中央研究所、質檢部實驗、測試過程中,若所處環境中含有毒有害氣體時必須佩帶防毒口罩。

      4.3.3.5烘房人員在操作時必須佩帶防塵口罩。

      4.3.4工作服、防護圍裙、防護服的使用規定

      4.3.4.1所有生產第一線員工在工作過程中都必須穿工作服;

      4.3.4.2原料倉庫、裝卸班、備料組及車間部分崗位員工下雨露天工作時必須穿防護服(雨衣);

      4.3.4.3生產車間、原料倉庫在接觸有毒高腐蝕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服工作;

      4.3.4.4生產車間在研磨、包裝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防護圍裙工作;

      4.3.4.5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有腐蝕性原料或成品時必須穿圍裙工作;

      4.3.4.6研發中心、質檢部在實驗、檢測接觸有毒原料時須穿防護服工作。

      4.3.5工作鞋的使用規定

      4.3.5.1原料倉庫、備料組、裝卸組在接觸有毒物料時必須穿水鞋工作;

      4.3.5.2所有一線員工在工作時間內必須穿公司規定的工作鞋;

      4.3.6氧氣呼吸器的使用規定

      4.3.6.1使用方法:將氧氣呼吸器的懸掛佩戴皮帶從左臂及頭部穿過,皮帶落于右肩上,然后打開氧氣瓶壓力所指示的壓力值,就知道氧氣瓶內的`氧含量(如:1升的氧氣瓶壓力為10mpa,大約可供使用人員在毒區工作呼吸1小時),按一下手動補給器,使氣囊內原積存的氣排出,將面罩戴好后,進行幾次深呼吸,以觀察判斷供氧呼吸系統是否良好,確定各部件正常后,方可進入有毒區域內工作。

      4.3.6.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中,氧氣呼吸器防止與其它物件撞擊,嚴禁沾染油類物質,嚴禁接觸火源。嚴禁在毒區使用中摘下面罩與他人談話,若有事應以信號或手勢聯系。使用中應時刻注意氧氣瓶內的壓力下降情況,當壓力降到3mpa時,應立即退出毒區,予以更換。

      4.3.7長管式面具的使用規定

      4.3.7.1使用方法:長管防毒面具是利用物理方法,將有毒區以外的空氣通過軟管進入,供佩戴者呼吸,它不受毒氣種類濃度的限制,是進入有毒設備檢修。進塔入罐作業,防止中毒的良好器材,管的一端用螺紋接頭與面罩相連,另一端與大氣相連。

      4.3.7.2使用注意事項:使用時應注意將進氣口端放置于有毒區域外的上風向,無積水和不易引起塵埃飛揚的地方。使用時應注意防止管道絞結,踩壓,以免形成管道閉塞。使用時必須有監護人。使用中若發現有毒氣味時,則應立即停止作業,退出現場。

      4.3.8過濾式防毒面具的使用規定

      4.3.8.1使用方法:過濾式防毒面具是利用化學作用,將被有毒物質污染的空氣,予以消除其中的有毒物質后,供以足夠的清潔空氣給人呼吸,使從事毒區工作人員不受毒氣侵入。

      4.3.8.2使用注意事項:必須按濾毒罐的防毒范圍,專防專用。使用時只適用于空氣中有毒氣體濃度不大于2%,氧氣濃度不低于18%的場所中使用。使用時應作氣密性檢查,凡藥罐有孔洞,藥劑有松動現象應停止使用。過濾式防護面具不適用于容器內使用。防止藥罐受潮,或與水接觸,防止失效。防氨面具當吸氣有氨味時,應停止工作,立即退出現場;使用防一氧化碳面具時,應特別留心,因一氧化碳是無色無味的氣體,不被呼吸所感覺,若稍微感覺不舒服時,應立即退出現場。

      4.3.9特殊工種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3.10事故應急處理按應急處理程序要求穿戴急救用品。

      4.3.11危險性較大的特殊作業時,安全部統一安排防護用品。

      4.3.12個人防護用品將根據損壞程度或失效情況進行更換:員工首先需填寫勞保用品領用單,由部門負責人簽名同意后,倉儲科根據品種發放。

      4.3.13車間防毒面具和電氣防護用品柜的管理規定

      4.3.13.1車間防護用品柜,不準任意移動,柜內只能存放防毒面具或其它個人防護用品。

      4.3.13.2柜內存放的防毒面具,非因處理事故不準動用。

      4.3.13.3防護專柜存放的個人防護用品應定期檢查,以備作業和搶救使用。

      4.3.13.4使用后應放回原處(氧氣呼吸器使用后,應通知車間以便安技部門及時充氧)。

      4.3.13.5交接班的班長或崗位人員要仔細檢查和認真交接防護用品。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5

      對各區域和各部的勞保用品將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則進行發放,如因使用人員不合理使用造成過早損壞,使用人將自行解決。(所有的勞保用品已經由各區各部負責人統一進行過科學的分析,已考慮到每個人的須求)

      如因緊急和特殊事件的'須要,須由餐飲部總監審批。

      1、迎賓白手套的發放僅限餐飲前廳門童和迎賓,發放數量每人每月2雙,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購買。

      2、勞保線手套的發放僅限后廚、水臺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

      (1)后廚每人每月雙

      (2)水臺房每人每月雙

      (3)洗碗房每人每月2雙

      3、膠鞋的發放僅限水臺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半年1雙。

      4、膠手套的發放僅限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3個月一雙。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著有利于員工身體健康,有利于公司的生產安全,有利于勞保品的規范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管理制度由總經理辦公室制定,最終解釋權歸總經理辦公室。

      第二章實施細則。

      第一條適用范圍。在配發標準內,在公司工作的所有員工,均享受公司發放的勞保用品。

      第二條發放與登記。勞保用品由公司根據各部門員工所從事的工種需求,統一配發。每月10—15日為勞保品發放日。領用時,各部門員工需持由公司統一發放的勞保手冊,到庫房登記領取。并由保管員計入勞保卡和臺帳。領料單有部門主管簽字。

      第三條監督與管理。庫房勞保用品管理員,接受主管部門領導的監督,不得發放人情勞保。

      第三章發放標準。

      一、工作服。

      1、每年公司免費向員工發放工作服1套;護壩工、水泵工、鉗工、焊工、碎礦工以及野外作業的`一線員工公司免費發放棉工服1套或棉大衣1件。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辭職或因違反公司有關規章制度以及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員工,工作服款從工資扣除。

      二、工作鞋。

      1、每年公司免費向員工發放工作鞋1雙。護壩工、水泵工、鉗工、焊工、電工、碎礦工以及野外作業的一線員工可申領公司免費發放棉或皮工作鞋一雙。

      2、工作不足一年,自行提出辭職或因違反公司制度、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員工,工作服款從工資中扣除。

      三、工礦靴。

      1、公司每年根據不同工種需求,向員工免費發放工礦靴。電工用絕緣短靴每一年半1雙,浮選工、脫水工每兩年1雙長筒工礦靴。

      2、工作不滿一年自行離職,或因違反公司規章制度、國家法律法規被辭退的員工,工礦靴從工資中扣除。

      四、安全帽。

      1、公司根據不同部門的需求每年向員工發放安全帽,其顏色為:管理人員紅色,一線生產員工為橙或黃色。

      2、安全帽因管理不善,到庫領取,款項由保管員報財務,從工資中扣除。不能繼續使用的,實行以舊換新制。

      3、自行辭職的人員須將安全帽退回庫房,不退的由保管員報財務從工資中扣除。

      五、線手套。

      公司管理人員,庫工,每人每兩個月1付;化驗室、實驗室、車輛駕駛員,每人每月1付。

      六、乳膠手套。

      化驗室、實驗室、公司食堂每人每月1付。

      七、線膠手套。

      浮選工、碎礦工、過濾工每人每月1付。

      八、帆布手套或半皮手套。

      鉗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付。

      九、絕緣手套。

      電工每年每人1付。

      十、電焊手套。

      焊工每人每三個月1付。

      十一、防塵口罩。

      碎礦工、球磨工每人每月1個。

      十二、紗口罩。

      公司機關、庫工每人每兩個月1個;其他除碎礦、藥劑、球磨以外的全體員工,每人每月1個。

      十三、防護鏡。

      焊工每半年1付墨鏡;藥劑工每人每半年1付防護鏡。十四、洗衣粉。

      全體員工每人每月一袋。

      十五、若因工作特殊需要,經部門主管申領總經理簽字,方可到庫房簽字領取。

      第四章監督執行。

      第一條本制度下發到各相關部門,望認真貫策執行。

      第二條本制度從發放之日起生效,若有變更臨時通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7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旨在確保員工在工作場所的安全與健康,預防因工作環境或任務導致的傷害和疾病。它通過規定各類勞動保護設備的選用、使用、維護和更換流程,降低作業風險,提高工作效率,同時體現企業對員工權益的尊重和保障。

      內容概述:

      1、適用范圍:明確制度覆蓋的.部門、崗位及工種,確保所有可能面臨安全風險的員工都得到適當的保護。

      2、勞保用品分類:列舉如防護眼鏡、頭盔、防護鞋、呼吸器、手套等各類勞保用品,并詳細說明其用途。

      3、采購標準:設定選購勞保用品的質量、性能、品牌等標準,確保其符合國家相關法規和行業規定。

      4、發放與領取:規定勞保用品的分配方式、周期,以及員工領取和登記流程。

      5、使用與保養:教育員工正確使用和保養勞保用品,延長其使用壽命,保持良好的防護效果。

      6、檢查與更換:設定定期檢查制度,及時更換破損或過期的勞保用品。

      7、違規處理:設立對未按規定使用勞保用品行為的處罰措施,強化制度執行力。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8

      第一條、為進一步規范勞動防護用品的管理,保障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與健康,落實勞動防護用品發放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中鐵六局集團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安〔20xx〕90號)和《中鐵六局集團公司低值易耗品及辦公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辦〔20xx〕18號)文件規定,結合項目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勞動防護用品是指從業人員在生產過程中,為避免或減輕事故傷害和職業危害、保護企業職工人身安全和健康,用人單位應配備的必需防護裝備。勞動防護用品管理是生產管理工作的重要組成部分。勞動防護用品分為特種防護用品和一般防護用品。低值易耗品是指使用年限較短,或價值較低(單價在20xx元以內)、容易損壞、達不到固定資產標準的各種用具物品。

      第三條、勞動防護用品的購置和管理,必須認真執行國家關于“統一標準、統一計劃、統一采購、統一發放”的規定。

      第四條、各單位必須保證本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擠占、挪用勞動防護用品經費,不得以任何理由不發、停發、少發和延期發給職工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勞動防護用品也不是福利待遇,不得隨意擴大發放范圍、提高標準,不得以貨幣或其他物品替代。

      第五條、發放標準

      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要嚴格執行《中鐵六局集團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管理辦法》(中鐵六安〔20xx〕90號)規定,職工由于工作需要從事多種作業時,按高工種標準發給勞動防護用品。標準中未列入的工種、新派生的工種由安質部比照相鄰工種標準制訂發放標準。

      第六條、相關部門職責

      1、項目物資部是勞動防護用品和低值易耗品的采購發放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從公司物資部門采購、發放、統計。

      2、項目安質部負責制定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標準,提報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計劃,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的驗收監督檢查工作。

      第七條、勞保用品的采購管理

      項目部物資部負責勞務用品的采購管理,嚴格按照公司規定從指定供應商處采購。經公司相關部門同意授權采購的,必須在簽署銷售準入證的單位內貨比三家,詢質比價,選擇有資質、符合國家及企業產品標準的生產廠家進行采購。授權采購的特種防護用品必須保證質量合格,符合國家及企業安全質量標準。授權采購的勞保用品實行會簽制度,由物資部門簽訂采購合同,經項目部相關部門和項目領導會簽評審后實施。

      第八條、勞保用品的驗收管理

      安質部要與物資部共同負責勞保用品的驗收,做好驗收記錄。項目物資管理小組和架子隊隊長、材料員負責在使用過程中對特種勞動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繩、安全帽、絕緣用品、防毒用具等應按規定時間定期檢驗、鑒定,及時更換、報廢。項目安質部、物資部和架子隊安全員、材料員負責對班組自帶的勞保用品進行驗收和檢驗,對于使用不合格勞保用品的班組提出書面整改通知,要求其立即停用和整改,并報項目部經理。第九條、勞保用品的發放管理

      項目部采取全員定期、按期發放職工一般勞動防護用品,即全員統一規定時間發放,到周期后再進行下一次的發放。以公司安監部下發的發放計劃時間為準。對于特種勞保用品的發放由物資部門按標準進行發放,出現報廢時由安質部提出需用計劃,使用人憑需用計劃表到物資部門領取。物資部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發放臺帳和職工個人使用卡片,員工在調動時,該卡片應隨即調轉新單位。各單位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臺帳,以電子版報公司物資部備案。第十條、勞保用品的結算管理

      勞保用品采用“一次攤銷法”,即物資部門憑公司內部的發(領)料單或發票點收后經項目經理簽字后到財務部門報銷。項目部本部人員的費用列入項目部安全生產費,架子隊人員的費用列入架子隊安全生產費,納入架子隊費用考核范疇。項目部擅自采購的防護用品和未經安質部簽認的,財務不得報銷。

      第十一條、特種勞保用品的報廢管理

      項目物資管理小組和架子隊隊長、材料員負責特種勞動防護用品的鑒定、報廢管理,物資部門負責收回和報廢處理。

      第十二條、低值易耗品計劃

      低值易耗品實行購買前申請制度。項目部各部門和架子隊在使用前提出需用計劃(包括品名、規格型號、數量、預計單價、金額等)經項目經理批準后,報辦公室實施采購。

      第十三條、低值易耗品采購

      低值易耗品實行無庫存管理,由辦公室依據批準的`需用計劃負責實施采購。低值易耗品采購要到正規商家、廠家或批發市場,貨比三家力求質優價廉,嚴禁采購不符合使用標準的偽劣產品。

      第十四條、低值易耗品結算

      低值易耗品采購必須開具正式發票并辦理實物驗收后,由經辦人持發票及細目單報項目經理審批后到財務部報銷。

      第十五條、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攤銷法”,項目部本部部門的費用列入項目

      部科目,架子隊的費用列入架子隊費,納入架子隊費用考核范疇。第十六條、辦公室是低值易耗品的管理部門,使用部門是低值易耗品的保管部門。辦公室建立健全低值易耗品收發、保管臺賬及卡片,各使用部門要建立保管卡片并進行實物管理。

      第十七條、保管人員因崗位變動或調離項目部、退養、退休時,應將其所保管的低值易耗品交回,并辦理交接手續。

      第十八條、保管人應自覺愛護所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不得隨意損壞或丟失。非本人原因造成損壞的,報辦公室確認,經主管領導審批后,予以維修;因本人使用不當、管理不善造成損壞、丟失的,由當事人按照核定的價格負責賠償。

      第十九條、低值易耗品使用年限屆滿或因損壞無法正常使用的,由使用管理人員填制“低值易耗品注銷(賠償)單”并說明原因,經辦公室組織物資管理小組確認,報項目經理審批后,予以注銷。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9

      公司參考國家有關規定,根據公司現行標準特制定如下勞動保護用品發放與管理標準。

      一、 目的

      為了加強勞動保護用品的管理,保障員工的安全與健康,參照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管理標準。

      二、配發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渤海起重機器股分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的種類、發放標準、發放辦法等。

      本制度適用于渤海起重機器股分有限公司勞保用品的管理。

      三、 職責

      1、 公司行政管理中心負責制定公司統一的勞保用品管理制度,并負責公司總部勞保用品發放管理。

      2、物資供應部門負責勞保用品的計劃、按質量標準進行采購。確實保障勞保用品的進庫驗收、保管、發放及對供應商的管理。

      四、概念

      1、 一線職工:包括電焊工、車工、裝配工、裝卸工、力工、拋丸工、木工、噴漆工、下料工、鍛工、天車工、電工、機修工、廚師、餐廳服務員、司機、三包人員、保管員、清潔員、園藝工、司爐工、浴管工、保安等生產人員及后勤人員。

      2、 政技管人員:包括各部門辦公室從事管理、技術等工作的員工。

      五、 勞保用品的類別

      包括衛生健康用品(洗衣粉、其他在職一線需要棉服的職工兩年發1套冬裝、1套夏裝,新進一線職工第一次發1套夏裝。香皂、毛巾)、工作服裝(冬季工裝、夏季工裝)、勞動保護用品(手套、絕緣鞋、防砸鞋、工作服、護目鏡、防毒面具、電焊面具、安全帽、安全帶、雨衣、雨靴、水裙、口罩、防輻射服)等。

      六、 發放標準

      1、 衛生健康用品

      1) 一線職工每人每兩個月發放一袋洗衣粉(500Kg0),每二個月發放1條毛巾。

      2) 管理技術人員每人每季度發放1條毛巾。每季度發放一袋洗衣粉(500kg)

      3) 各部門辦公室每季度發放每人一塊肥皂。

      4) 職工食堂、浴池根據清潔需要由各行政管理部門確定增發洗衣粉肥皂等標準,每輛辦公用車每季度第一個月發放一瓶洗潔精做洗刷車輛用。

      2、 工作服裝

      1) 工作服裝包括冬季工裝、夏季工裝。冬季工裝每年

      3月份、11月份集中發放,夏裝每年5月份發放。夏季工裝每年一套,其他在職一線需要棉服的職工兩年發1套冬裝。

      2) 保安發放保安服裝,每年1套冬裝、1套夏裝;廚師、餐廳服務員發放廚師或服務員工作服、水裙、膠鞋等,標準由公司另行制定;

      3) 在職管理技術人員每兩年發放1套冬裝;新入職管理技術人員第一次發放1套冬裝,1套夏裝。

      3、 防護用品

      1) 手套

      a)一線職工冬春季節(每年1、2、3、11、12月份,下同)每人每月發放2雙線手套。

      b)電焊工的電焊手套按生產工具類發放。

      c)三包服務人員、電工每年元月份發放1雙絕緣手套。

      d)化驗員每半年發放1雙防水手套(1、7月份發放)。

      e)力工冬春季節每月2雙帆布手套。

      f)司爐工全年每月發放2雙線手套,

      d)特殊情況下,公司將根據消耗材料的'數量與工程量提高發放數量。

      2) 絕緣鞋和防砸鞋

      電焊工、裝卸工、機加工每年四月份發放1次防砸鞋,電工、三包人員、噴漆工、熱處理工每年發放2雙絕緣鞋(1、7月份發放)。

      3) 護目鏡

      a)車工、鉗工發放護目鏡,按工具類發放。(特殊情況下以舊架換新鏡)。

      b)電焊工發放焊接護目鏡,按工具類發放。

      4) 防毒面具、電焊面具

      a)噴漆工每季度第一個月發放防毒面具一次。

      b)電焊工發放電焊面具,按工具類發放。

      5) 安全帶、雨衣

      電工、三包人員每人配備安全帶、雨衣;設備部門和客戶服務部門各配備安全帶、雨衣一套;保衛部配備雨天巡邏用的雨衣、雨靴,正常使用期為1年。

      6) 防輻射服

      探傷人員配備防輻射服,由主管部門領取,1次1套,正常使用期為3至5年,由使用人員借用,到達正常使用期由部門主管提出報廢申請,報上級主管領導批準。

      7) 口罩

      司爐工、拋丸工每人每月1個防塵口罩。

      8) 安全帽

      在生產現場工作的電焊工、裝配工等需佩戴安全帽的一線員工每年發放一次安全帽,因工作需要經常下現場的管理、技術崗位人員每兩年發一次安全帽,需戴安全帽的崗位新進員工必須領取安全帽。行政管理部門應準備適量安全帽備用,其他部門無安全帽人員及外來人員需進入生產現場時可以借用。

      七、 發放管理辦法:

      1、 工作服裝由行政管理部門按照發放時間提前2-3個月申報、物資供應部門購買,保證按時發放。新員工在冬裝、夏裝規定發放時間前后1個月內進廠的,可提前發放或補發;超過1個月的按半價領取,在當月工資中扣除。

      2、 發放工裝1個月內離職的扣服裝款全價,1個月以上3個月內離職的員工按75%標準扣服裝款,3個月以上6個月內離職的員工扣服裝款半價。工作裝、絕緣鞋等屬于長期勞保用品,一線職工進廠先交納押金,工作滿一個月后押金退還。

      3、 因勞動條件改善,不再需要發放勞保用品的工種,由行政管理部門結合主管部門意見后,經公司經總經理批準、公司經主管副總裁批準后,不再發放。

      4、 因職業病、事假、外出學習、臨時改工種等原因離開原工作崗位的應停發或延長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時間。

      5、 行管部門督促檢查保管員,使其必須按規定發放以上用品,嚴禁濫發、少發和停發。在規定的領用期限內由部門、車間或班組負責人簽字、部門蓋章后統一領取,領取日期為每月的1-5日,遇節假日可以順延。

      6、 按工具類發放的勞保用品計入工具費用,按公司具體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0

      (一)勞保用品的發放規定:

      發放勞動保護用品是保護勞動者在生產過程中安全與健康的一種預防性輔助措施,應嚴格按照《立恒鋼鐵責任有限公司勞動防護用品發放管理辦法》執行。

      各級領導必須督促、強調員工按規定領用勞動保護用品,各級工會、安全管理部門和專兼職安全員負責監督檢查。

      勞動保護用品發放標準是根據不同的勞動條件,針對易受危害部位而確定,必須堅持“該發的一定要發,不該發的堅決不發'的原則。

      供應部門供應的勞動保護用品,必須經勞動保護質量監督檢驗中心檢驗合格;生產單位應持有”檢驗中心“發給的《勞動保護用品生產許可證》,勞動保護用品有《產品檢驗合格證》。

      勞動保護用品的發放范圍:

      從事有燒、灼傷害、高溫輻射或低溫作業的工種。

      從事接觸散發毒性、腐蝕性刺激性物質作業的工種。

      從事特別骯臟的大量粉塵環境中作業的工種。

      從事露天、潮濕、嚴重磨損衣褲、機械外傷或物體刺割、擊傷環境下作業的工種。

      從事高空作業的工種。

      從事可能電擊傷等危險的電氣作業人員。

      與生產經營過程相關的人員。

      生產技術與裝備部隊勞動保護用品的質量、發放進行跟蹤檢查。收集職工意見,并向營銷供應公司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

      營銷供應公司負責勞動保護用品的組織、驗收,如有質量問題,應實行“層層包換、包退”的辦法。認真執行發放登記卡制度,按標準憑卡核對發放。并做好匯總工作。

      對于勞保條件相同的同類工種,應當發給相同的勞動保護用品,如果工種相同二勞保條件不同,應當發給不同的.勞動保護用品使用期延長或縮短。凡從事多工種混合作業的職工,應按照主要作業工種的勞動條件發給防護用品。新工種防護用品發放標準經由安全處核準。

      凡外單位來廠人員(包括培訓、生產、技改、檢修、試驗、勞務等)其勞動保護用品必須按我廠規定穿戴,由他們自備。

      職工應病、傷、產、事假和學習離開崗位3個月以上,應相應延長其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的餓使用期限;長期離職,應停發勞動保護用品,待重新上崗時再按規定標準發放。

      職工更換工種,應按新工種標準折算發放期限。

      新進廠職工上崗前可一次性領用一套工作服和工作鞋,提前發放部分按發放標準定期限順延。

      集體領用安全帶、絕緣鞋、防毒面具等重要防護用品,須有專人負責管理檢查,如發現損壞失效,應及時修理更換,以保證這些用品安全有效。

      營銷供應公司對部分勞動保護用品如口罩與防塵口罩、肥皂與洗衣粉按等價原則供職工選擇發放。

      禁止轉賣勞動保護用品。

      (二)勞動用品的使用規定:

      公司全體員工上班變按規定要求著裝。

      員工上崗必須按崗位要求穿戴好勞動防護用品。

      員工上班禁止敞懷、挽袖子、挽褲子。

      員工上班禁止穿高跟鞋、喇叭褲。

      5.機加工業禁止戴手套。

      6.工作服應該保持整潔、完好、三緊(領口、袖口、下擺)。

      7.如有遺失和被竊等情況,一律按價結合使用期限折算賠償。計算辦法:使用期未滿二分之一的賠100%;滿二分之一的雨衣、雨鞋賠70%,工作服、工作鞋、安全帽等賠50%。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1

      1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1.1 各種勞保用品由(行政科)總務定期進行申購。勞保用品存于倉庫,倉管員應根據本節之發放標準定量發給各部門。

      1.2 為了防止浪費的情形,各部門勞保用品領用均須以舊換新的方式,否則倉管人員有權不予發放。

      1.3 各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發放對象及扣款辦法另行規定。

      2 各種勞保用品使用管理辦法

      2.1 所有人員在領取勞保用品后,在上班時間內,均須按要求配戴使用,否則對違規者將予以紀律處分。

      2.2 手套使用辦法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2

      1、目的

      規范勞動防護用品各環節的.管理,為員工提供符合相關規定的勞動防護用品,建立勞動防護用品管理長效機制,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全體人員。

      3、工作程序

      3.1 計劃申報和采購

      3.1.1合同執行部根據倉儲部提供清單進行申報;

      3.1.2供應部根據審購單進行采購,所采購的物資必須符合相關國家標準。

      3.2 驗收入庫

      3.2.1質檢部根據相關標準進行驗收;

      3.2.2檢驗合格后倉庫核對送貨單與實物一致性,符合后簽收入庫。

      3.3 發放

      3.3.1勞動防護用品的發放數量嚴格按《職工勞保防護用品發放標準》執行;

      3.3.2發放時間定在每月初;

      3.3.3員工因事、病、產假等原因離崗超過一個月的,停發當月各類防護用品。待恢復工作,即可享受相應崗位的勞動防護用品待遇;

      3.3.4標準范圍內勞保用品領用由部門領導核準,超出標準的防護用品由部門領導批準管理部部長核準方可領用后,二者均憑領料單發放。

      3.4 使用

      3.4.1公司各部門有責任教育和監督所轄員工正確使用勞動防護用品;

      3.4.2公司安全員不定期進行此項安全檢查。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為使公司工作服及勞保用品的制做、發放、領用工作規范化,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

      公共關系部負責制訂工作服的.制作標準及款式設計要求,報營銷總監審核,由總經理批準。

      第三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制訂工作服的發放標準,報行管總監審核,由總經理批準。

      第四條

      人力資源部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制訂勞保用品發放種類及標準,報行管總監審核,由總經理批準。

      第五條

      總務部負責管理和發放工作服及勞保用品。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于公司所有員工。

      第二章工作服發放標準

      第七條

      管理崗工作人員所發放的西裝,3年發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調離公司或調出本崗位者,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穿用不滿一年者,按40%交服裝工本費。

      (二)穿用滿一年不滿二年者,按20%交服裝工本費。

      (三)穿用滿二年不滿三年者,按10%交服裝工本費。

      第八條

      管理崗工作人員及工作崗工作人員所發放的內衣,包括:襯衣、秋衣、秋褲,3年發放一次,不回收。如有調離公司或調出本崗位者,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穿用不滿一年者,按40%交購置費。

      (二)穿用滿一年不滿二年者,按20%交購置費。

      (三)穿用滿二年不滿三年者,按10%交購置費。

      第九條

      車間工作鞋為2年發放一次,每人3雙,不回收。如有調離公司或調出本崗位者,按下列規定執行:

      (一)穿用不滿一年者,按40%交購置費。

      (二)穿用滿一年不滿二年者,按20%交購置費。

      第十條

      其他部門員工的工作服,因調離公司或調出本崗位,一律交回總務部。

      第三章領用程序和使用規定

      第十一條

      領用工作服和勞保用品須由領用人填寫領用單,由所在部門負責人簽字,經人力資源部核查后,由總務部發放。

      第十二條

      新員工必須憑錄用通知單,依第十一條規定領用。

      第十三條

      員工上崗必須著工作服,且工作服必須保持整齊潔凈,違反者按《員工獎懲制度》有關規定處理。

      第十四條

      工作服丟失者,必須到總務部辦理報失手續并以成本價重新購買。

      第十五條

      因崗位調換者,其工作服作相應調整。

      第四章附則

      第十八條

      本規定由總務部制訂,報總經理批準后施行,修改時亦同。

      第十九條

      本規定由總務部負責解釋,總務部和人力資源部安排檢查與考核。

      第二十條

      本規定施行后,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有抵觸的規定自行終止。

      第二十一條

      本規定自頒布之日起施行。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4

      一、勞保用品范圍

      勞保用品泛指保護員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為避免或減少減輕事故傷害或職業危害所配備的防護性用品(包括:工作服、常規勞保用品和特殊工種勞保用品)。編號:標準-20xx-lb01

      二、勞保用品發放原則

      公司按員工所任職的崗位以及發放標準配發相應的勞保用品,各部門不得計做員工福利。

      三、勞保用品的管理部門

      工作服、工作鞋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采購及安排發放,由配件倉庫負責管理;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由使用部門主管或經理簽發及領用。

      四、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發放標準

      流水線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紙箱印刷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紙箱后道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設備維修工:

      絕緣手套:每人每月1付;

      口罩:每人每月1只;

      流水線打包操作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2付;

      車間進倉員:

      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

      車間抱車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原紙入庫抱車工: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

      車間質檢員:

      膠皮手套:每人每月1付;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有破損時另行申請;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護目鏡:每人每年1付;有破損時另行申請;普通手套:每人每月1付;雨衣:每人每年1套;

      五、工作服及勞保鞋發放標準

      工作服

      1)車間工人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一套;

      夏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兩套;

      2)管理人員工作服:

      秋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一件(上衣);

      夏季工作服每年發放一次,每次兩件(上衣);

      注:設備維修工按雙倍領取,車間新員工第一年秋季工作服領取2套。

      勞保鞋

      發放范圍:車間所有操作工人(防滑鞋)、設備維修工(絕緣鞋);

      發放標準:每半年發放一雙,有破損時另行申請。

      六、勞保用品的購買、發放與使用管理

      1、勞保用品以其發放標準和使用年限及庫存情況為采購基本依據,按季度由公司行政部會同采購物流部編制《采購申請單》,經相關負責人簽字確認后,交由采購物流部進行采購;

      2、配件倉庫管理員負責對采購的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進行驗收、入庫及管理;

      3、行政人力資源部負責對采購的工作服及勞保鞋進行驗收,配件倉庫進行入庫及管理;

      4、常規勞保用品及特殊工種勞保用品須每季度進行盤點管理,由倉庫管理員對勞保用品的入庫、庫存和出庫情況進行匯總,匯總結果報人事行政部復核,行政人力資源部以此作為制定下一季度采購計劃的依據。

      5、倉庫管理員、行政人力資源部應嚴格按照發放標準,每月、按量發放勞保用品。常規勞保用品發放時由各部門負責人簽收,特殊工種勞保用品、工作服、勞保鞋必須由本人簽收,他人不得代領或代簽。勞保用品臨時增加需求時,由使用部門提出申請,經行政人力資源部及總經理審批后,方可予以發放。

      6、絕緣鞋使用部門須每半年作一次預防試驗,檢測絕緣性能,確保其性能良好;外觀破損須隨時更換;各部門負責人負責對勞保用品的使用人員進行使用規則和防護要求的培訓與指導,并應隨時監督、檢查使用情況。

      7、員工應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勞保用品,不得隨意損壞、浪費、丟棄轉讓或出售,一經發現將給予嚴肅處理和相應的經濟處罰。

      8、員工工作期間,由于未使用或未按要求使用勞保用品導致傷亡的,一切責任自負。

      9、遇公司與員工解除勞動關系,離職員工須按離職流程退還已領用的全部常規勞保用品、特殊工種勞保用品、工作服及勞保鞋,由行政人力資源部簽收確認,否則不予辦理相關離職手續。

      10、配件倉庫負責對回收的勞保用品進行管理,對可再利用的勞保用品應交至倉庫管理員作回收登記。對于回收的不可以再利用的勞保用品,應由倉庫管理員會同人事行政部共同進行清點,行政人力資源部提交報廢申請,經總經理審批后,后方可由倉庫管理員進行銷毀處理。

      七、工作服、勞保鞋的管理

      1、員工應愛惜并妥善保管公司為其所配置的.工作服及勞保鞋,如在使用期內損壞或丟失的,由員工自己承擔重新購買或修補的費用。

      2、工作服及勞保鞋應依據崗位配制標準,采用以舊換新的方式按期予以更換。

      3、如遇公司與員工二者之間解除勞動關系而其工作服又未到使用年限的,若員工不歸還工作服或勞保鞋,公司將依據工作服費用標準和使用年限按月折舊費用,其費用從離職員工的工資中扣除。

      八、醫療急救箱

      1、配件倉庫負責醫療急救箱的使用與保管,并于每季度最后一周進行盤點;

      2、醫療急救箱藥品及物品的采購由行政人力資源部按照勞保用品的流程進行申請、報批,由采購物流部負責采購。

    勞保用品管理制度15

      酒店勞保用品的領用管理規定

      對各區域和各部的勞保用品將以定期、定量、定人的原則進行發放,如因使用人員不合理使用造成過早損壞,使用人將自行解決。(所有的勞保用品已經由各區各部負責人統一進行過科學的.分析,已考慮到每個人的須求)

      如因緊急和特殊事件的須要,須由餐飲部總監審批。

      1、迎賓白手套的發放僅限餐飲前廳門童和迎賓,發放數量每人每月2雙,如因本人未保管好由本人自行購買。

      2、勞保線手套的發放僅限后廚、水臺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

      i、后廚每人每月雙

      ii、水臺房每人每月雙

      iii、洗碗房每人每月2雙

      3、膠鞋的發放僅限水臺房、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半年1雙。

      4、膠手套的發放僅限洗碗房,發放數量為:每人每3個月一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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