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5篇【精品】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
為進一步加強我區語言文字應用規范化、制度化建設,根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和日照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的有關規定,結合嵐山區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狀況,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認真組織機關干部學習、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山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辦法》,機關干部帶頭,率先垂范。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干部職工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二、加強普通話的普及,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使普通話成為機關日常工作用語。
(一)區機關干部在各種場合自覺使用普通話,切實發揮政府職能部門在推廣普通話中的龍頭作用。
(二)下列狀況務必使用普通話:
1.執行公務時;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理解媒體采訪等;
5.接聽來電,接待來訪;
6.對外服務、政務受理等窗口應以普通話為基本的工作和服務用語。
(三)實行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的.制度。
1.機關工作人員中,凡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未取得普通話相應等級工作人員均應參加普通話話培訓和測試,并取得相應等級。
2.機關工作人員的普通話水平應到達三級甲等以上,新錄用的公務員要到達二級乙等以上。
3.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各類人員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4.普通話水平作為干部提拔、職務晉升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對機關用字的管理,努力實現用字規范化。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機關用字務必規范:
1.機關的名稱牌;
2.機關內各種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宣傳櫥窗(欄)、電子顯示屏等;
3.機關公文、印章、材料、網絡網頁以及其他各種印刷品;
4.下發的獎狀、獎牌、證書等;
5.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宣傳單等。
四、加強對機關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一)成立各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由分管領導任組長,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負責健全完善語言文字工作網絡,落實語言文字工作的日常組織管理,加強對本機關用語用字狀況的督查。
(二)用心開展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的宣傳教育。定期組織語言文字規范知識培訓,不斷增強干部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職業語言素質。
(三)把語言文字規范化納入建立行業精神禮貌的總體規劃,作為年終評優創先的條件,有計劃、有重點地提高本機關的語言文字規范化程度。
(四)建立機關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干部職工務必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辦公桌上務必設立“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桌牌。
2.各科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公務員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機關公務員、工作人員的職責,列入機關作風建設、年度考核的資料;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優表模的重要資料進行考核;把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公務員的一項條件。
4.凡發現工作人員不按要求說普通話三次及以上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且個人當年不得參加機關評優,其所在科室當年也不得參加優秀科室評選。
5.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機關各科室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本機關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潛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狀況和用字規范狀況進行自查整改。對下屬各單位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2
第一章指導思想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為貫徹落實教育部、國家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學校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工作的通知》和市、縣教育局語言文字工作會議精神,結合我校具體情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我校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校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使語言文字工作與校園文化、精神文明建設、學生文化素質教育和學校的各項教育工作結合起來,更好地為學校的教育事業服務。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章組織與網絡
二、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校長任組長,副校長為副組長,組員由各辦公室負責人、教研組長組成。領導小組中由教導主任擔任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該領導小組全面負責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
三、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絡。學校語言文字工作在校長領導下,由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安排協調。建立學校推普三級網絡,由分管領導、教師推普員、學生推普員(兼監督員)組成。
第三章管理及職責
四、為確保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正常開展,各相關人員應履行的職責:
(一)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1、貫徹落實《國家語言文字法》,執行國家語言文字工作方針及各種規范標準,負責學校“創建迎檢”的整體工作,管理學校通用語言文字的應用。
2、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推普周活動計劃。
3、制定各級目標,實行分級目標責任制,建立學校推廣普通話,規范用字檢查制度,督導、檢查各年級組語言文字的應用情況,做好學校用字規范化工作。
4、指導推廣普通話工作以及組織教師參加普通話培訓、測試工作。
5、指導學校文字規范化建設,對學生進行必要的文字規范化、標準化知識教育和用字規范基本功訓練。
6、布置校園“推普”宣傳環境,創設推普宣傳氛圍,開展推普周宣傳活動。
7、強化校園用語,把普通話作為教學、工作、交流和交際用語。
8、做好學校年度語言文字工作總結、推普周活動總結、表彰工作。
9、做好學校網站語言文字的欄目。
(二)語言文字工作專管人員職責
1、宣傳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通用語言文字法》,提高師生員工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國家意識、法律意識、現代意識。
2、切實采取形成長效管理機制,對組室、班級加強語言文字工作的管理。
3、對推普工作和用字規范的.辦公室、個人進行推薦表揚。
4、督促普通話尚未達標的老師積極自培,爭取早日達標。
5、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6、積極完成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布置的各項工作。
7、做好各項檔案資料整理工作。
(三)推普員職責
1、落實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的安排任務。
2、認真組織積極開展“全國推廣普通話周”活動。
3、組織好班級語言文字工作的各項活動。
4、監督執行校園文明語言的實實施。
5、組織安排班級各項普通話比賽活動。
6、協助老師檢查學生作業,及時糾正學生作業中用字不規范現象。
7、及時向上級反映班級語言文字工作中的問題。
8、嚴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則。
第四章基本內容
五、常規管理
1、將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學校常規管理工作中,分管領導每學期至少召開2次會議。
2、將語言文字工作納入學校精神文明創建活動內容,營造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主管領導認真檢查落實。
3、校園設警示標語牌、永久性標語牌;在學校走廊等張貼有關于講普通話的宣傳標語,時時提醒學生養成加強說普通話的意識;在教學樓、圖書室等公共場所設“請說普通話,請用規范字”的提示牌;使校園內形成人人都說普通話,都使用規范漢字的氛圍。
4、對校內所有公示牌、上墻的制度、辦法及所發文件、所寫文字材料負責監督審查,對不規范用字現象要立即糾正、整改。
5、校名牌、樓名牌、室名牌及校徽;學校的公文、文件文頭和校刊校報的刊頭報頭學校的公章、印鑒、圖章;自編自印的各類印刷品等幾個方面的用字必須規范化、標準化。
六、教學管理
1、教師在課堂教學和日常教育中應使用普通話,在板書、批改作業、家庭聯系冊、科研論文、案例等中寫規范漢字;每學期對教師教案、板書、論文、科研材料等進行一次抽樣檢查。
2、在聽課、評課等教研活動中將用語用字規范作為考核指標之一。
3、加強對各類教材、教輔讀物、講義、試卷、教案、等用語用詞的規范審核把關。
4、把普通話口語課作為拓展型課程,納入教學計劃,固定任課教師,使用統一教材,著重提高學生口語表達能力。
七、師資管理
1、將普通話合格作為錄用教師條件,新教師上崗條件,教師繼續教育內容。
2、把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作為對教師業務考核的一項重要內容。
3、將普通話和規范漢字使用能力納入教師業務學習、職后培訓、教學基本功訓練的基本內容。
八、學生管理
1、各科教學都應加強對學生規范意識和能力進行培養:課堂中與教師和同學交流必須使用普通話,語言力求清晰明了。作業書寫工整,不寫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
2、學生在校園內講普通話,寫規范字是學生行為規范的基本要求。
3、將語言文字規范意識、語文綜合能力等納入學生評優評先的基本條件。
九、德育教育
1、開展多層次的普通話演講、朗誦、書法及規范字知識競賽、口語表達爭章活動,提高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每年9月開展“推普宣傳周”活動,力求形式多樣,內容豐富。
2、開展形式多樣的推普活動;開展普及普通話專題宣傳活動,提高師生語言文字水平;開展綜合性社會實踐活動,參與社會語言文字工作,促進語言文字規范化。
十、教師應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的課題研究工作,積極探索學校語言文字的工作途徑和方法。
第五章獎懲制度
十一、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十二、學校撥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于對本校師生開展各類常規活動競賽的獎獎勵。
十三、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十四、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工作不力,不規范用語、用字的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
十五、本規定由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解釋。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3
一、認真學說普通話。上課回答問題、朗讀課文、課間交流一律使用普通話。
二、努力寫規范字。作業時做到寫字工整,文字規范,避免錯別字、病句。
三、積極參加各級口語實踐活動,成績突出。
四、積極參加推普宣傳工作。
五、當好語言文字規范的監督員。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4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結合本校具體情況,積極穩妥、循序漸進地推進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加大語言文字工作的宣傳力度,進一步抓好普通話的推廣活動,切實提高全體師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使語言文字工作更好地為學校發展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語言文字學習制度
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堅持說好普通話,用好規范字,增強全體師生自覺使用普通話、規范字的意識,做到上下聯動,持之以恒,重在實效。
(一)積極組織人員參加普通話考試培訓。
(二)把講普通話、用規范字列入每周的學習例會。
(三)鼓勵全體師生自主參加各種學習推廣普通話的活動。
二、普通話使用制度
(一)全體教職工在工作時自覺使用普通話。
(二)全體師生積極推廣普通話。
(三)下列情況必須使用普通話:
1、課堂教學;
2、重大活動的主持、發言;
3、各類會議的發言;
4、對外宣傳,包括新聞發布、接受媒體采訪等;
5、接打電話,接待來訪。
(四)普通話持證上崗制度
1、普通話水平達不到等級要求的教師將不得參加評優、評先;
2、普通話水平作為職稱評定的重要依據之一。
三、加強用字規范化的管理
(一)認真執行國家現行文字應用的`各項法律、法規、規章以及規范標準,推行規范漢字,嚴格把好用字關。
(二)下列用字必須規范
1、單位內部名稱牌、標牌、指示牌、標語牌、告示欄;
2、發布公文及內部書函往來;
3、大型活動的會標、標語、背景圖案、領導講話材料等。
(三)語言文字檢查制度
1、全體教職工必須按要求說普通話、寫規范字;
2、各辦公室公文用字規范,杜絕繁體字、異體字、錯別字等不規范用字;
3、把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列入教職工基本行為規范;把語言文字工作列入教職工的職責;把語言文字作為個人年度評先評優的重要內容進行考核;
4、凡發現不按要求說普通話者,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令其限期改正,并負責本單位語言文字工作的檢查和指導;
5、以每年的“推普周”活動為契機,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大力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氛圍,扎實推進語言文字工作;
6、努力建設一支素質優良的語言文字工作骨干隊伍。采取多形式、多層面的方式培訓各類人員,使語言文字工作隊伍的管理能力、政策水平得到全面提高;
7、每年定期、不定期對推廣普通話情況和用字規范情況進行自查整改,對全體師生規范語言文字工作進行監督檢查。
四、獎懲制度
(一)全體教師要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年度考核中。
(二)學校每年拿出一定的活動經費,用于對開展各類常規語言文字活動類競賽的獎勵。
(三)在語言文字規范化活動中工作不力,不規范用語、用字的個人,一經查實,將予以通報批評,取消當年度的評先評優資格。
五、本制度從下發之日起執行。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5
一、基本要求
1、領導班子在貫徹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和規范標準方面認識明確,學校組織機構、制度健全。全體教師了解國家語言文字法律法規、方針政策、規范標準,有較高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
2、學校高度重視教師語言文字基本功能訓練,領導和教師的普通話水平達標,學生能說標準或比較標準的普通話,熟練掌握和使用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熟練應用漢語拼音。
3、各科教學要重視培養學生的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應用能力,語文教學注重聽說讀寫能力全面培養,在口語教學、寫字教學有所創新,把語言文字規范化教育同現代信息技術教育相結合。
4、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經常化,并融入校園文化建設中,做到形式多樣,內容豐富,有較強的吸引力和教育效果。積極參與全國推廣普通話宣傳周等社會宣傳活動,對社會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工作做出貢獻。
二、具體措施
1、學校將此項工作列入工作規劃和議事日程,具體工作由“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牽頭,各部門積極協作,使此項工作機構健全、目標具體、計劃周密、措施到位。
2、學校將普及普通話和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要求納入培養目標和常規管理之中,將普通話水平達標作為教師聘用條件之一,將教師普通話培訓成績與在教學中使用普通話和規范化漢字的情況作為業務考核、職務晉級、評優評先的條件之一,對已經取得普通話達標等級證書但普通話水平下降的教師,要進行再培訓;對普通話達標后仍用方言進行教學的教師,一經發現,要進行批評教育,促其改正。要加強對教師課堂普通話使用情況的檢查,做好詳細記錄,作為期末評先、評優的依據之一。
3、要加強普通話口語教學和漢字書寫教學。按照新頒布的中小學課程標準要求,切實加強口語教學和寫字訓練。“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要研究制定出此項工作的考核標準及辦法,形成制度,全面落實,抓出成效。
4、充分發揮我校省級普通話測試員和市級推普員的優勢,堅持開展普通話講座和輔導活動,促使教師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5、領導班子成員要做推廣普通話和實現語言文字規范化的表率,處處起模范帶頭作用。領導會議講話要用普通話,寫文章要寫規范字。
6、學校要創造良好的校園語言文字環境,師生員工在教育教學、會議和集體活動中自覺使用普通話和規范漢字,學校的標語、標牌、宣傳欄、板報、校報等環境用字規范。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6
為做好師生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進一步提高師生語言文字素養,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師要用心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潛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教師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
二、學校每學年開展“推普周”活動,對師生進行語言文字法規及常識的宣傳、培訓,活動要求全員參與,用心投入,出勤率和表現與評選語言文字先進個人掛鉤。
三、學校領導干部要高度重視語言文字教育培訓工作,在各項工作和活動中以身作則,嚴格管理。
四、語言教師要立足課堂教學和班級活動,對學生進行語言文字知識的教育,要面向全體學生,使全體學生理解普通話和規范漢字聽說讀寫潛力教育培訓,90%以上的學生掌握應知應會的規范漢字,90%以上的.學生能說標準的普通話。學校將寫字與口語成績作為評價教學業績的重要依據。
五、其他學科教師也要立足課堂教學和學科活動,對學生進行用語用字規范化的指導和管理。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7
為全面推進我校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學校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學校的'常設機構,負責對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言類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學校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學校公文、教師教案、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必須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學校開設普通話、書法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學校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
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
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范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8
一、校長是語言文字工作第一負責人,帶頭說好普通話,寫好規范字。要認真按照國家有關方針、政策展語言文字工作。
二、將普及普通話為素質教育、學校管理的內容,要求明確,有檢查有落實,使普通話成為主要工作語言。
三、組織教師積極參加普通話培訓和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使每一位教師都能夠拿到普通話等級證書,合格率達100%,少數民族教授漢語課的教師HSK和普通話測試達標率100%,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率100%,將普通話水平測試達標、少數民族語言正字正音測試達標作為對教師進行業務考核、職務晉升和評優評先的一項條件,并且納入量化管理當中。
四、公文、校刊、講義、試其他自辦印刷物、指標牌、宣傳標語等用字要規范。五、教師板書及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用字符和要求。
六、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認識并正確書寫所學規范字。使普通話成為校園語言,將在校內說變通話列為學生的行為規范,把普通話達標作為評選文明班組、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的條件之一。
七、搞好社會用字調查活動,做到有計劃、以調查問卷的形式開展,并要做出詳細的`分析結果。
八、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工作。
九、學校對有關語言文字工作的文件、資料分門別類妥善保管,建立健全各種檔案。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9
一、校園用語要求
1、師生在校園內自覺使用普通話,在同學之間、師生之間、與來賓之間使用禮貌禮貌用語,使普通話成為校園用語。
2、堅持普通話教學,課堂上教師講課、學生回答問題務必使用普通話,對外電話聯絡使用普通話。
3、學校領導、教師、學生在校園內務必使用普通話。
4、教研活動加強基本功訓練,堅持使用普通話。
5、教師務必到達《教師資格條例實施辦法》規定的普通話等級標準。
6、學生能說比較標準的普通話。
二、校園用字要求
1、校名、標語、標志牌、頒發的獎狀等各種標牌用字貼合要求。
2、宣傳欄、宣傳材料、指示牌不能使用繁體字、異體字、二簡字、錯別字,用字規范。
3、學校舉辦的各種會議和文體活動的`會標、標語、請柬等用字,務必到達規范要求。
4、公文、校刊、講義、試卷等,用字規范。
5、板書用字貼合要求。
6、批改作業、書寫評語的用字貼合要求。
7、學生能認識并正確書寫規范字。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0
為全面推進我院使用語言文字的標準化、規范化,依據《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和《教育法》,結合我院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我院全面推廣國家通用的普通話(以《漢語拼音方案》為準),推行規范漢字(以《漢字簡化方案》為準)。
二、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是我院的常設機構,負責對我院語言文字工作進行規劃指導和管理監督。
三、我院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在職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從事語言類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
四、我院刊物,櫥窗、墻報、校訓、班訓、標語牌匾、以及校園網、校內通知、公布欄等必須使用規范漢字。
五、我院公文、教師教案、課件、板書、試卷、批語、評語等必須用規范漢字,學生作業必須用規范漢字。
六、普通話是校園語言、教學語言。教師在課堂教學、學生在課上回答問題都必須用普通話進行;播音室的廣播必須用普通話播報。
七、為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我院開設普通話、書法課,對學生進行普通話和規范字訓練。
八、我院所有會議發言一律用普通話,領導應帶頭堅持說普通話,凡
與學生交談無論何時何地一律用普通話;積極開展語言文字規范化競賽,如普通話朗讀比賽、演講、辯論賽、征文、主題班會等,提高師生對語言文字的重視程度。
九、加強語言文字規范化、標準化教育和語言文字基本功訓練。建立教師使用規范語言文字評比制度,將普通話合格作為教師業務考核、評優、評職、晉級的重要依據。
十、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做到標準化、制度化、規范化。十一、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活動,搞好語言文字規范化的宣傳。十二、不定期舉辦若干語言文字規范化師生知識競賽、專題講座,增強廣大師生員工的語言文字規范化意識。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1
花園小學語言文字工作管理制度
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
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二、“說普通話,寫規范字,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全力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工會、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導處負責教師和學生學校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總務處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各年級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范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范字副牌。
七、師生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
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批改作業、給學生寫評語,在黑板上寫字等,凡是與學生見面的字,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文課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文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
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采的活動,如演講、
寫字比賽、閱讀考試等,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
中、高年級階段加強寫字練習,鋼筆字納入常規作業范圍,對做的好的教師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的好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2
黃沙河鎮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鎮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以及《廣西自治區實施〈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規定》,結合我鎮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黃沙河鎮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工作網絡覆蓋教育教學、管理的各個層面,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制定學校語言文字工作規劃、制度,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我鎮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黃沙河鎮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學校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普通話、規范字是我鎮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我鎮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黃沙河鎮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辯論、詩詞朗誦、講故事、知識搶答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辦法、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牌、標志牌、指示牌、名稱牌、標語牌、海報、會標、獎狀、證書以及公務用名片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出版物、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及辦公平臺、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題試卷、黑板報、墻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宿舍、辦公室、餐廳、會議室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十三)票據、報表、菜單等用字;
(十四)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五條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
學校教務科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學校教職工實行普通話等級制度,不定期組織普通話水平培訓與測試。
1954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職工,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具體要求如下:
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甲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語文教師的20%。
非語文教師不得低于二級乙等。達到一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語文教師的10%。
非教學人員不得低于三級甲等。達到二級水平人數不得低于所有非教學人員的40%。
第八條學校教職工實行普通話證書上崗制度。未達標的教職工,一律不能上崗;未達標的教職工應分期分批參加朝陽市語委辦組織的普通話培訓、測試。
加強普通話達標后的“測后管理”,杜絕“證書一到手,方言又出口”現象,引導與鼓勵教師自覺地把普通話作為自己的職業語言,并不斷提高普通話水平。
第九條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應當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十條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學校提倡學生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二級乙等以上標準的學生,學校將優先推薦就業。
第十一條學校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科室、教職工、班級、學生工作與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硬性指標。
第十二條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
第十三條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
第十四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3
華容縣第六中學語言文字工作制度
為全面推進我校語言文字工作制度化、標準化、規范化建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教師法》、《教育法》和國家語委、國家教委頒布的《關于開展普通話水平測試工作的決定》,結合我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學校成立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實行分管領導負責制、逐級管理。切實加強對國家通用語言文字工作(以下簡稱語言文字工作)的領導與指導,將推廣普通話和推行規范漢字工作納入學校工作計劃,作為素質教育和精神文明創建活動的'一項重要內容。
第二條學校張貼各種宣傳標語,制作固定宣傳欄,加大宣傳力度,營造良好的語言文字環境。
第三條學校開設普通話、書法等課程,開展各種語言文字類活動,將普及普通話和漢字規范化工作納入教育教學基本內容和常規管理。
第四條普通話、規范字是校園基本用語用字。下列情形應當以國家通用語言文字為基本用語用字:
(一)校內交談用語;
(二)公務接待用語;
(三)各種會議用語;
(四)校園廣播用語;
(五)課堂用語(外語教學除外);
(六)說課、演講、辯論、詩詞朗誦、等各種師生評比競賽用語;
(七)文件、規章制度、決定、通知、公告、信函等一切公文用字;
(八)公用印章、標志牌、指示牌、櫥窗、海報、獎狀、證書等用字;
(九)學校組織的出版物、師生征文、教師論文、信息簡報等用字;
(十)校園網、課件、電子教案等漢語信息技術產品用語用字;
(十一)教案、板書、作業批改、試卷、黑板報等教育教學用字;
(十二)教室、寢室、辦公室、會議室等各種環境文化設計用字;
第五條除法律、法規和規章另有規定外,校園內不得使用下列漢字:
(一)已簡化的繁體字;
(二)已淘汰的異體字和舊字形;
(三)已廢止的《第二次漢字簡化方案(草案)》中的簡化字;
(四)已更改的生僻地名和舊譯計量單位名稱用字;
(五)有損社會文化環境,帶有不良文化傾向的用字。
第六條使用漢字、標點符號、漢語拼音等,應當執行國家現行有效的《現代漢語通用字表》、《簡化字總表》、《標點符號用法》、《漢語拼音方案》和《漢語拼音正詞法基本規則》等標準。學校教學科研處負責組織專人檢查測試。
第七條學校所有專任教師必須持普通話等級證書上崗。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師,應當參加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國家規定的等級標準。從事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普通話水平必須達到二級甲等及以上水平,非語文學科教學的教師必須達到二級乙等及以上水平。學校在招聘教師時應當進行普通話水平測試,達到相應等級標準的方可錄用。
第八條學生必須按照《學生日常行為規范》的規定,說普通話和規范使用漢字。
第九條學校應精心組織每年的“推普周”宣傳活動,促進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建設。將《語言文字工作制度》落實情況,納入各處室、教職工、班級、學生的業務考核管理,并作為各級各類評先選優的指標。
第十條加強語言文字工作檔案管理,及時規范整理、及時歸檔,做好檢查工作。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終解釋權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領導小組。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4
語言文字工作關系到國家的統一、民族的團結、社會的進步和國際的交往。為貫徹落實《國家通用語言文字法》,實現我校語言文字的規范化、標準化、制度化,更好的普及文化教育,發展科學技術、提高工作效率,以此加強社會主義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設,依法治校、依法執教。結合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以普通話為校園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學生以普通話為交流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語言。
二、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三、成立學校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學校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辦公室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工作,教研組負責教師和學生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學校少先大隊輔導員負責語言文字工作的活動和宣傳,后勤負責校園環境、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四、普及普通話和用字規范化是素質教育的重要方面,是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重要內容。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組與教研組、各班級實行目標管理,根據上級有關規定和學校具體情況,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學生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五、教師要積極參與普通話培訓和測試,不斷提高自身規范用語水平,使我校全體在崗教師普通話達標率100%,并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外出考察的條件之一。學校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在職教師,必須全員參加普通話培訓與考核,逐步提高普通話水平。
六、學校名稱牌、標志牌、指示牌一律使用規范漢字,手書繁體標牌必須配放規范字副牌。
七、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除書法作品外,一律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連筆。
八、充分發揮語言教學活動在普及普通話,用字規范化中的主渠道作用。語言教學要重視提高學生語言文字規范意識和語言文字應用能力。切實改變重知識,輕能力,培養良好的聽說習慣和語言習慣,巧妙引導學生對語言文字的興趣,開展豐富多彩的活動,如講故事、閱讀、朗誦、硬筆書法、毛筆字等活動,不定期的檢查學生的語言文字水平。對做的好的教師及學生給予適當獎勵。
九、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有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的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語言文字工作制度15
1、幼兒園以國家規定的普通話為校園文化語言,教師以普通話為教學語言,幼兒以母語普通話為主要學習語言,公共活動以普通話為交際媒介。
2、倡導“說普通話,寫規范字;用文明語,做文明人”是幼兒園語言文字工作的宗旨。
3、成立幼兒園語言文字領導機構,各部門配合幼兒園整體工作,形成“推普”工作網絡。實行責任分工,職責明確。業務部門負責教職工語言文字培訓工作,年級組負責教師、幼兒日常用語使用普通話,寫規范字,黨工團支部負責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網站的宣傳和校園環境,總務部門負責后勤職工的語言文字工作和室內外各種標牌規范使用漢字和語言文字工作宣傳牌的設置。
4、把教師普通話水平和“推普”工作納入教師考核、獎懲、聘任、競爭上崗等各環節,把對幼兒普通話的`訓練、測試等納入班級管理考核之中。
5、把語言文字規范的要求納入到教師業務考核和教學基本功能力考核中,考核結果作為聘用,晉級和評優的條件之一。幼兒園不得錄用沒有取得普通話資格證書的教師。
6、教師書寫漢字必須使用規范漢字,不得使用繁體字、生造簡化字、異體字。教師寫宣傳欄,在黑板上寫字等,必須用規范字,不得草率。
7、全面加強學校語言文字工作的定期培訓活動,提高教師使用普通話的能力和規范語言文字的能力。
8、加大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力度,做好科學研究工作,要在教師中開展形式多樣,富實效的語言文字規范化宣傳教育活動,并面向社會做好宣傳,對于做得好的個人和班級作為評選優秀個人和優秀集體的依據之一。
9、針對幼兒的年齡特點開設語言區,開展詩詞學習、看圖講故事、拼圖講述、識字認讀等活動,發展幼兒的語言表達能力,增強幼兒說話的邏輯性。開展“小青蛙故事”和看圖編故事比賽,鍛煉幼兒用普通話說故事的能力。組織幼兒參加“推普周”和“啄木鳥”活動,在幼兒園一日活動中鼓勵幼兒學說普通話。每年積累一些在幼兒中開展語言文字教育的活動資料。
10、語言文字工作列入園務工作計劃,定期開展領導小組工作會議,檢查、研討語言文字工作的進展情況和存在問題,使之得到及時整改,從而進一步優化我園的語言文字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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