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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精選7篇)
時間過得太快,讓人猝不及防,我們又將迎來新一輪的努力,是時候認真思考工作計劃如何寫了。但是要怎么樣才能避免自嗨型工作計劃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精選7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 1
為進一步加強對全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的安全監管,提升安全本質水平,根據全市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精神,按照《安全生產法》、《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要求,結合我市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生產現狀,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發展”的理念,全面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以落實“安全生產年”各項工作為主線,以提高企業安全生產本質水平為重點,以全面推進化工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和提高生產裝置控制水平為抓手,強化安全監管和行政執法,實現全市化工行業安全形勢總體穩定,為我市危險化學品行業既好又快發展保駕護航。
二、總體目標
通過深化專項整治,進一步加強化工行業安全監管工作力度,努力解決化工企業生產裝置控制水平不高、安全措施落實不到位、安全生產規章執行不嚴、職工違章作業等突出問題;督促化工企業進一步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改善安全生產條件,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高本質安全水平;推動政府安全監管主體責任的落實,強化安全監管,杜絕重特大事故和有重大社會影響的事故,保障全市化工安全生產形勢的穩定好轉。
三、整治重點
1、依法整治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企業,打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
2、依法規范危險化學品生產、使用、儲存等重點環節的安全監管,努力壓降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
3、改造提升危險性較大工藝生產裝置的控制水平,規范重大危險源的監督管理,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4、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崗位應急處置預案。
5、依法查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各類違法行為。
四、整治措施
1、強化責任落實,實施安全生產制度化監管。在生產企業實施制度化監管的同時,逐步擴大到有重大危險源的化工生產和經營單位;督促企業加大安全生產投入,改造提升危險性工藝控制水平;落實重大危險源監管工作要求,進一步改進完善安全生產條件工作,努力實現本質安全。
2、強化基礎工作,加快安全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依照《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積極有序推行安全標準化,建立健全危化品安全監管基礎臺帳,規范企業安全生產管理,不斷夯實企業安全管理基礎工作。
3、強化培訓教育,提高監管人員業務素質。督促指導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加強對職工的.培訓教育,加強對職工應急基礎知識的培訓教育,提高職工應急處置能力;完善應急預案,定期組織培訓和演練。
4、強化動態監管,嚴格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嚴格換證條件,對達不到規定條件的一律不予上報換證,對重大隱患整改無望的企業提請吊銷許可證,進一步強化危險品生產企業的動態監管。
五、整治的步驟和內容
全市化工行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活動,分以下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3月)
1、各鎮、開發區及化工企業成立專項整治領導機構,制定專項整治工作方案。
2、廣泛宣傳發動,部署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3、組織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的宣貫培訓。
(二)自查整改階段(4-6月)
1、各鎮、開發區加強對企業整治工作的分類指導和監督。
2、結合“安全生產年”活動,在企業開展“隱患排查治理”主題活動,全面排查企業在生產過程中的事故隱患,并進行全面的登記,做到全面整改,不留死角。
3、結合“安全生產月”活動,在企業開展《危險化學品從業單位安全標準化規范》宣傳貫徹主題活動,并進行現場觀摩交流,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和安全意識。
4、全面規范對重大危險源的監管監控,重大危險源實行掛牌制度;組織開展重大危險源專項檢查,排查治理事故隱患。
(三)整改落實階段(7-9月)
1、各鎮、開發區要采用集中檢查、突擊抽查、督查巡查、廠際互查等方式,對企業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督查。
2、7月份,組織專家排查化工生產儲存裝置事故隱患,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儲存裝置責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的,按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查處。
3、8月份,組織開展打擊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活動,關閉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化工生產企業。
4、9月份,對搬遷的企業進行跟蹤協調,積極推動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入園進區”。
(四)檢查驗收階段(10-11月)
1、各鎮、開發區組織專項整治驗收組對企業的整治工作進行檢查考核,形成總結報告于10月30日前報市安監局。
2、市安監局對整治工作滯后、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化工企業開展行政執法。
3、10-11月份,全面盤點專項整治各階段工作,完善企業安全生產各項制度和管理程序,鞏固專項整治的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鎮、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提高對整治工作的認識,認清整治工作任務的艱巨性,杜絕在整治工作中出現標準不高、走過場的現象。要做好工作部署,加強各部門的協調和聯動,堅持求真務實,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保證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二)突出重點,依法整治。各鎮、開發區要按全市整治工作的要求,制定工作方案,采取切實可行的整治措施,抓好落實。進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基本情況臺帳,完善基層安全監管體制,加強監管力量,配備必要的專業人員,加強安全監管人員培訓,提高執法水平。
(三)加強指導,宣傳到位。各鎮、開發區要加強對整治工作的指導,加大宣傳力度,使企業從業人員從思想上高度認識整治工作的重要性,轉變被動地“要我安全”的思想,切實增強企業自身主動進行安全防范的意識,嚴格按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操作規程進行生產經營活動。
(四)跟蹤督查,狠抓落實。各鎮、開發區要加強對本轄區化工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的督促,確保各項措施落實到位,取得實際效果。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職能部門要加強對從業單位的監督檢查,督促企業落實主體責任,推動整治工作扎實開展。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 2
今年以來,在局領導的正確領導下,堅持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按照“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和“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督、企業全面負責、群眾參與監督”的工作格局,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以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減少一般事故為目標。現將下半年工作計劃匯報如下:
20XX年1至5月份,區安全生產狀況較為平穩,未發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較大事故,未發生危險化學品生產安全事故,事故指標控制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時,也存在一些問題與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識仍相對淡薄。“時時講安全,處處提安全”的.意識尚未廣泛深入人心,安全保護意識和法制觀念缺乏導致違章違法行為屢禁不止,甚至一些從業人員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識和安全知識技能,既成為各類事故的肇事者,同時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仍未落實到位。不少中小企業對安全生產工作的重視仍停留在口頭上,企業法定代表人沒有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職責,沒有更多的財力、物力投入安全生產工作,重效益、輕安全,重制度、輕管理,重形式、輕落實的現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單位安全生產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實,安全隱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針對以上情況,我局將在今后的工作中,嚴格按照中央、省、市、區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計劃,堅持安全發展理念,堅持以預防為主、加強監管、落實責任為重點,深化安全生產“三項行動”和“三項建設”各項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繼續降低事故總量和傷亡人數,進一步促進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的持續穩定好轉。將著重抓好以下幾方面的工作:
(二)狠抓全區安全生產工作目標任務責任的落實。上半年,我區安全生產工作在全區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產狀況總體趨于平穩,但形勢仍然不容樂觀。因此,我們必須始終保持清醒的頭腦,充分認清當前我區安全生產形勢的復雜性、艱巨性和緊迫性。嚴格按照市、區安全生產工作會議的總體部署和工作要求,結合工作實際,再進行一次認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點,細化強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實。
(三)繼續深入開展隱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業事故隱患治理和建檔監控等制度,落實企業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大隱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構建隱患整治長效機制。嚴厲打擊“三非”、“三違”和“三超”行為,堅決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積極預防一般事故,進一步壓減全區事故總量。
(四)大力加強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培訓。堅持開展安全生產教育“五進”活動,宣傳“安全發展”科學理念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方針政策,普及安全知識,增強全民安全意識。同時,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進各類安全生產教育培訓,重點抓好企業第一責任人、安全責任人、安全管理人員、從業人員,也別是臨時工、農民工的教育培訓,深入推進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營造全民安全氛圍。
(五)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按照國務院、省市區關于進一步強化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強企業法人安全意識教育培訓工作,促進企業進一步自發、自動、自覺的落實自身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督促檢查,實施綜合治理,整頓和規范企業安全生產行為,促使企業按照規定設置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安全管理人員,保證安全生產投入,開展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夯實企業安全生產一線基礎。
(六)切實抓好重點行業(領域)安全監管和專項整治。積極探索安全監管的科學方式和有效途徑,進一步理順綜合監管與部門監管、行業管理的關系,健全完善協調配合機制,抓好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 3
一、工作目標
深入排查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風險隱患,整治消除重大隱患和薄弱環節,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健全管理規章制度,依法關閉取締非法違法企業、場所,確保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穩定,有效防范和遏制各類事故發生。
二、整治重點范圍及內容
(一)危險化學品生產領域
1. 工藝安全:涉及硝化、加氫、氟化、氯化等重點監管化工工藝及其他反應工藝危險度2級及以上的生產車間(區域),檢查工藝控制參數是否在安全范圍內,自動化控制系統是否運行可靠,同一時間現場操作人員是否控制在規定人數以下。
2. 設備設施安全:對生產裝置、儲存容器、管道等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查看是否存在腐蝕、泄漏、超期服役等問題,安全附件(如安全閥、壓力表、爆破片等)是否完好有效且定期校驗。
3. 開停車及檢維修安全:企業開停車是否制定科學合理的方案并嚴格執行,關鍵步驟是否有專人負責確認;檢維修作業是否履行審批手續,是否對設備內部有毒害、易燃等物質進行吹掃、清洗、置換,是否進行作業前風險分析并落實安全防范措施。
4. 變更管理:檢查企業是否落實變更管理程序,對工藝、設備、人員等方面的變更是否進行風險評估并履行審批手續,嚴禁未履行變更手續擅自變更。
(二)危險化學品儲存領域
1. 儲存場所安全:危險化學品倉庫、儲罐區等儲存場所的建筑結構、防火間距、通風、防曬、降溫、調溫等設施是否符合相關標準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儲存、禁忌物料混存等現象。
2. 安全監測監控:儲存場所的溫度、壓力、液位、可燃/有毒氣體濃度等監測設備是否正常運行,數據是否準確傳輸至監控中心;視頻監控系統是否全覆蓋且圖像清晰,存儲時間是否符合規定。
3. 應急設施配備:是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如滅火器、消防栓、泡沫發生器、泄漏控制工具、個人防護裝備等,并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驗,確保處于良好狀態。
(三)危險化學品經營領域
1. 經營資質及合規性:檢查危險化學品經營企業是否具備合法有效的經營許可證,是否存在超許可范圍經營、出租出借許可證等違法行為;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 安全管理制度落實:企業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定期組織員工進行安全培訓和應急演練;是否如實記錄危險化學品的銷售、購買、出入庫等信息。
3. 儲存和銷售環節安全:經營門店或倉庫的儲存條件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違規儲存現象;零售環節是否向不具備資質的單位或個人銷售劇毒化學品、易制爆危險化學品等。
(四)危險化學品運輸領域
1. 運輸企業資質及車輛管理:危險化學品道路運輸企業是否具備相應資質,運輸車輛是否符合國家標準要求,是否定期進行維護保養和檢驗;車輛是否安裝符合要求的`衛星定位裝置,并保持正常運行。
2. 從業人員資質及培訓:駕駛員、押運員是否取得相應從業資格證,是否定期參加安全培訓和繼續教育;是否存在疲勞駕駛、超速行駛、違規超車等違法行為。
3. 運輸過程安全管理:運輸危險化學品是否配備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是否按照規定的路線、時間和速度行駛;是否嚴格執行裝卸操作規程,防止危險化學品泄漏、爆炸等事故發生。
(五)危險化學品使用領域
1. 使用單位安全管理:危險化學品使用單位是否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是否對使用危險化學品的作業場所進行安全風險辨識并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
2. 采購和儲存安全:使用單位是否從具有資質的單位采購危險化學品,采購的危險化學品是否有安全技術說明書和化學品安全標簽;儲存危險化學品的場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是否存在超量儲存現象。
3. 使用過程安全:檢查使用危險化學品的設備設施是否完好,是否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是否對廢棄的危險化學品進行妥善處置,防止環境污染和安全事故發生。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
1. 制定詳細的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明確整治目標、重點內容、工作步驟和責任分工。
2. 組織召開專項整治工作動員會議,傳達上級有關文件和會議精神,部署專項整治工作任務,廣泛動員相關部門、企業和社會力量參與。
3. 通過多種渠道,如網站、微信公眾號、報紙等,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宣傳報道,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
(二)企業自查自糾階段
1. 督促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等企業按照專項整治工作要求,認真開展自查自糾工作。企業要成立自查工作領導小組,制定自查方案,對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狀況進行全面細致的排查,建立問題隱患清單和整改臺賬。
2. 企業要按照“邊查邊改、立查立改”的原則,對自查發現的問題隱患及時進行整改。對于短期內難以整改的,要制定切實可行的整改計劃,明確整改措施、責任人和整改期限,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確保整改期間的安全。
3. 企業自查自糾工作結束后,要及時將自查報告和整改情況報送至當地應急管理部門和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三)部門檢查執法階段
1. 應急管理部門會同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檢查組,按照“全覆蓋、零容忍、嚴執法、重實效”的要求,對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全面檢查。檢查過程中,要嚴格對照整治重點內容,采取查閱資料、現場檢查、詢問從業人員等方式,深入細致地排查問題隱患。
2. 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隱患,要依法下達整改指令書,明確整改要求和期限,督促企業限期整改到位。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要依法責令停產停業整頓;對拒不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的企業,要依法予以關閉取締。
3. 加大執法處罰力度,對危險化學品企業的各類違法違規行為,要依法依規嚴肅查處,絕不姑息遷就。同時,要加強行刑銜接,對涉嫌犯罪的,要及時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總結評估階段
1. 各相關部門要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全面總結,認真梳理工作中取得的成效、存在的問題及原因,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
2. 組織開展專項整治工作評估,通過檢查企業整改情況、分析事故數據、征求社會意見等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的效果進行客觀評價,總結經驗教訓,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
3. 召開專項整治工作總結會議,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的進行通報批評。同時,將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報告上報至上級政府和相關部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政府主要領導擔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專項整治工作。各部門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明確責任分工,細化工作措施,確保專項整治工作順利推進。
(二)強化部門協作
應急管理、公安、交通運輸、市場監管等部門要密切配合,加強協作,建立健全聯合執法機制,形成工作合力。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加強信息共享和溝通協調,及時通報工作進展情況和發現的問題,共同研究解決整治工作中的重點難點問題。
(三)嚴格責任落實
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三管三必須”的要求,嚴格落實政府監管責任和企業主體責任。對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責任不落實、工作不力導致發生事故的,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四)加強宣傳教育
充分利用各種媒體和宣傳陣地,廣泛宣傳危險化學品安全知識和專項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提高企業和社會公眾的安全意識。鼓勵群眾舉報危險化學品領域的違法違規行為,對舉報屬實的給予獎勵,形成全社會共同參與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的良好氛圍。
(五)建立長效機制
以此次專項整治工作為契機,深入分析危險化學品領域存在的深層次問題,進一步完善相關法規標準和政策措施,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加強日常監管和執法檢查,持續鞏固專項整治成果,防止問題反彈,確保危險化學品領域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 4
一、總體要求
為全面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深入落實國家、省、市關于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的決策部署,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和結果導向,通過全面排查整治,有效化解重大安全風險,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促進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工作目標
通過本次整治,全面摸清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經營、運輸、使用等各環節的安全風險底數,建立健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機制。到2025年底,危險化學品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重大危險源監控覆蓋率達到100%,重大事故隱患整改率達到100%,危險化學品事故起數和死亡人數較上一年度分別下降10%以上。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一)強化源頭管控
1. 嚴格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審查,對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選址不合理的建設項目,一律不予批準。(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自然資源局、生態環境分局等)
2. 推進化工園區(集中區)規范化建設,完善園區安全設施和公用工程,實現園區封閉化管理。(責任單位:化工園區管委會,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局、住建局等)
(二)深化隱患排查治理
1. 督促企業開展全方位、多層次的隱患排查,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實行閉環管理。對排查出的重大隱患,實行掛牌督辦,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各相關行業主管部門)
2. 開展危險化學品“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嚴厲打擊非法生產、儲存、經營、運輸危險化學品等違法行為。(責任單位:公安局,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等)
(三)提升本質安全水平
1. 推動企業采用先進的安全技術、工藝和設備,淘汰落后的生產工藝和設備。鼓勵企業開展自動化改造,提高生產過程的自動化控制水平。(責任單位:工信局,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局等)
2. 加強危險化學品企業從業人員安全培訓,提高從業人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人社局等)
(四)加強應急能力建設
1. 完善危險化學品事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高應急處置能力。(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公安局、消防救援大隊、衛健委等)
2. 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物資儲備體系,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充足、完好。(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發改委、財政局等)
四、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8月1日-8月15日)
1. 召開全市危險化學品整治工作動員大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部署整治工作任務。
2.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制定本地區、本部門的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并報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3. 利用新聞媒體、網絡平臺等多種渠道,廣泛宣傳危險化學品整治工作的重要意義和相關法律法規,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二)排查整治階段(2025年8月16日-11月30日)
1. 企業自查自改(8月16日-9月30日):各危險化學品企業對照整治內容,全面開展自查自改,建立隱患排查治理臺賬,并將自查報告和整改情況報當地應急管理部門。
2. 區縣檢查(10月1日-10月31日):各區縣組織對轄區內危險化學品企業進行全面檢查,對發現的`問題隱患,責令企業限期整改;對重大隱患,掛牌督辦。
3. 市級抽查(11月1日-11月30日):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開展市級抽查,重點檢查區縣檢查工作開展情況和企業隱患整改情況,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企業進行通報批評。
(三)鞏固提升階段(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
1. 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對整治工作進行總結,梳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制定改進措施。
2. 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對整治工作進行全面評估,總結推廣好的經驗和做法,建立健全長效機制。
3. 對整治工作中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造成事故的單位和個人進行問責。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市危險化學品整治工作領導小組,由市政府分管領導任組長,市應急管理局、公安局、交通運輸局、市場監管局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設在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整治工作的日常協調和督促檢查。
(二)強化經費保障
市、區縣財政部門要安排專項資金,保障危險化學品整治工作的開展,用于隱患排查治理、應急演練、安全培訓等方面。
(三)嚴格考核問責
將危險化學品整治工作納入各區縣、各有關部門安全生產考核內容,對工作成效顯著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對工作不力、措施不落實、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務的單位和個人,進行通報批評,并嚴肅追究相關責任。
(四)加強督導檢查
市整治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組織開展督導檢查,及時掌握整治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各區縣、各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部門整治工作的督導檢查,確保整治工作取得實效。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 5
一、總體要求
以保障危險化學品運輸安全為核心,嚴格落實運輸企業主體責任和部門監管責任,全面排查運輸環節安全隱患,嚴厲打擊違法違規行為,提升運輸安全管理水平,堅決遏制危險化學品運輸事故發生。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檢驗合格率達到98%以上,駕駛員、押運員持證上崗率保持100%,違法違規運輸行為同比下降30%以上,運輸環節事故起數較上一年度下降15%以上。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1. 強化運輸企業資質管理:嚴格審查危險化學品運輸企業資質,對不符合條件的企業責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依法吊銷相關許可證件。(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公安局)
2. 加強運輸車輛安全檢查:定期對危險化學品運輸車輛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檢查車輛安全技術狀況、衛星定位裝置運行情況、應急器材配備等。(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公安局、市場監管局)
3. 規范駕駛員和押運員管理:組織開展駕駛員、押運員安全培訓和考核,提高其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對不合格的`人員取消從業資格。(責任單位:交通運輸局,配合單位:公安局、人社局)
4. 嚴厲打擊違法運輸行為:加大對非法改裝、無證運輸、超載超限、不按規定路線行駛等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力度,形成高壓態勢。(責任單位:公安局,配合單位:交通運輸局)
四、工作步驟
1. 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9月1日-9月10日):制定運輸環節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動員會議,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分工,開展宣傳活動。
2. 排查整治階段(2025年9月11日-12月10日):企業自查自糾,對運輸車輛、人員等進行全面排查整改;部門聯合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依法處理。
3. 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12月11日-12月31日):總結整治工作成效與不足,建立運輸安全長效管理機制,對表現突出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運輸環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交通運輸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分管領導為成員,負責統籌協調工作。
2. 保障經費投入:財政部門安排專項經費,用于車輛檢查設備購置、培訓宣傳等工作。
3. 嚴格考核問責:將整治工作納入相關部門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 6
一、總體要求
以化工園區危險化學品安全為重點,強化園區整體安全管理,完善安全設施,規范企業生產經營行為,提升園區應急處置能力,打造本質安全型化工園區。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化工園區封閉化管理達標率達到100%,園區內企業重大隱患整改率100%,應急救援響應時間縮短至10分鐘以內,園區內危險化學品事故起數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1. 完善園區安全設施:加快園區道路、消防、安防、環保等基礎設施建設和升級改造,實現園區封閉化管理和視頻監控全覆蓋。(責任單位:化工園區管委會,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局、住建局、公安局)
2. 強化企業準入和退出管理:嚴格園區企業準入標準,對不符合安全、環保要求的'企業限期退出,鼓勵高新技術、低風險企業入駐。(責任單位:化工園區管委會,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局、生態環境分局)
3. 加強企業內部安全管理:督促園區內企業健全安全管理制度,開展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提升自動化控制水平。(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化工園區管委會)
4. 提升應急處置能力:完善園區應急救援體系,組建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定期開展應急演練,儲備充足應急物資。(責任單位:化工園區管委會,配合單位:應急管理局、消防救援大隊)
四、工作步驟
1. 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8月20日-8月31日):制定園區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動員會議,明確各部門職責,進行宣傳動員。
2. 排查整治階段(2025年9月1日-11月30日):園區及企業開展自查,對安全設施、管理制度等進行全面排查;相關部門聯合檢查,督促整改隱患。
3. 鞏固提升階段(2025年12月1日-12月31日):評估整治效果,總結經驗,建立園區安全長效管理機制,表彰先進單位和個人。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化工園區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園區管委會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負責整治工作的組織實施。
2. 加大經費投入:園區財政安排專項資金,用于安全設施建設、應急救援等工作。
3. 嚴格考核問責:將整治工作納入園區和相關部門考核體系,對工作不力的嚴肅追責。
危險化學品專項整治工作計劃 7
一、總體要求
聚焦危險化學品重大危險源,全面落實安全管控措施,強化監測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有效防范重大風險,確保重大危險源安全穩定運行。
二、工作目標
到2025年底,重大危險源企業安全評估率、應急預案備案率、監控系統覆蓋率均達到100%,操作人員培訓考核合格率達到100%,重大危險源引發的事故起數為零。
三、主要任務及責任分工
1. 強化重大危險源辨識與評估:督促企業準確辨識重大危險源,定期開展安全評估,根據評估結果完善管控措施。(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相關企業)
2. 完善監控系統建設:確保重大危險源配備的'溫度、壓力、液位、可燃/有毒氣體濃度等監測系統和視頻監控系統正常運行,數據實時傳輸至監控平臺。(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企業)
3. 加強操作人員管理:對重大危險源操作人員進行專項培訓和考核,使其熟練掌握操作規程和應急處置技能,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企業、人社局)
4. 規范應急處置管理:企業要制定重大危險源專項應急預案,定期組織應急演練,配備充足應急物資,提高應急響應能力。(責任單位:應急管理局,配合單位:企業、消防救援大隊)
四、工作步驟
1. 動員部署階段(2025年9月5日-9月15日):制定重大危險源專項整治方案,召開動員會議,明確工作任務和責任,開展宣傳培訓。
2. 排查整治階段(2025年9月16日-12月15日):企業自查自糾,對重大危險源辨識、評估、監控等進行全面排查整改;應急管理部門組織專項檢查,對發現的問題督促整改。
3. 總結提升階段(2025年12月16日-12月31日):總結整治工作情況,評估整治效果,建立重大危險源長效管理機制,表彰先進。
五、保障措施
1. 加強組織領導:成立重大危險源專項整治領導小組,由應急管理局主要領導任組長,相關人員為成員,負責整治工作的統籌協調。
2. 保障經費支持:安排專項資金,用于監控系統維護、培訓演練等工作。
3. 嚴格考核問責:將整治工作納入企業安全生產考核和部門監管考核,對工作不力的嚴肅問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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