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績效工資實施方案11篇
為了確保工作或事情能有條不紊地開展,常常需要提前準備一份具體、詳細、針對性強的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績效工資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1
一、實施績效工資的范圍和時間
績效工資的實施范圍為正式在編在崗教職工,不包含學校自主聘用人員。從20--年9月1日起開始實施。20--年采用總體清算的辦法。
二、制定本實施方案的原則
1、與現有實際水平基本相當;
2、堅持按勞取酬原則,強化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積極性,辦人民滿意的--二中。
三、制定本方案的'依據與具體內容
我校將績效工資分為兩個部分。
第一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根據不同崗位不同等級,按義務教育階段(或其它事業單位)確定。
第二部分為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這一部分主要包括:
1、根據工作量取酬部分(按義務教育階段或者其他事業單位總量30%標準進行測算,年終一次性發放)
(1)班主任津貼500元,年級組長240元,組員在6人以上教研組長100元,組員在6人以下教研組長70元,體育教師組織課間操80元,老帶新60元。(每年按10個月計算)
(2)各類崗位每月課時認定
A、行政課時認定
校級120課時;副校級110課時;中層80課時。
B、學科教師按以下公式計算課時
(Aa+6aB+CD)×4
其中:A為不大于額定工作量的周課時數;a為課時系數;B為超課時數;C為周教案數,D為教案系數。教師每周額定工作課時(課表課時)為:高中14課時。同年級文理科同一學科視為教案相同,補習班為高四。
如果班級學生人數大于64人,每多7人,課時系數增加0.1;小于7人,多于4人仍然增加0.1;小于4人則不計(班主任也按此計算)。
C、非教學崗位60課時
2、高三質量獎勵,按學校高考質量獎勵方案實施;
3、加班費,包括補課(周末、節假日)、考試組織、部門工作人員值班、加班、臨時性代課等;
4、教職工獎勵,對各級優秀等先進人物的獎勵;
5、曠課每節扣100元,請假(除法定假、工傷、重大疾病外)每節扣30元。臨時代課每節30元。
6、未完成學校規定的工作、任務,由學校行政會討論處理。
四、總量
目前年人均績效工資控制線為4萬元,由核定總量與超量兩部分組成,核定總量與其它事業單位相同。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隨其它事業單位同步調整。
總量中不包含以下內容:(1)高三年級寒暑假的補課費、(2)市委、政府發放的高考質量獎。
五、方案具體實施步驟
1、基礎性績效工資標準按月由財政發放到個人工資帳戶;
2、工作量取酬按年度發放;
3、加班費等按月按實發放;
4、教職工獎勵按實即時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2
一、總則
第一條:根據《州溫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市人事局財政局教育局;關于州溫市本級直屬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溫政辦【xxxx】139號)和市教育局《關于做好市直屬義務教育學校教師績效考核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條:本方案適用對象為經我校聘任領導小組聘任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校級領導的獎勵方案由州溫市教育局統一制定。
第三條:獎勵性績效工資是指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以外的獎勵性工資,根據我校實際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對教職工進行獎勵而發放的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
第四條:本方案涉及的內容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考核獎、超工作量獎、教育教學成果獎勵及其他獎勵四部分組成。
第五條:本方案由校長室負責管理實施,學校黨總支和工會依本方案的規定進行監督并保證其實施。學校工會成立獎勵性績效工資經審小組,負責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開支審計。若有結余將按有關規定進行發放。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
第六條:“教職工績效考核獎”每學期期末根據考核結果,一年發放兩次,彈性坐班考核獎按月發放。
第七條:“滿崗工作量”和“超工作量獎”按月結算,每年按十個月發放。
第八條:“教育教學成果獎”一年發放一次。
第九條:“其它獎勵”根據具體情況發放。
學校將高度重視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發放工作,按規定專人負責、及時統計、及時結算、及時審批,按時足額發放。
(一)考核獎部分
第十條:此部分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35%。
第十一條:教職工績效考核:根據學校《教師績效考核方案》、《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干部考核條例》的規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組織,對全體考核對象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評定,每學期發放一次。
第十二條:考核結果:按A檔15%;B檔80%;C檔5%的比例對參加考核的對象確定檔次,并予以相應獎勵。具體如下:
學期考核獎發放對照表
檔次比例教職工行政管理人員班主任
A檔15%2500元700元700元
B檔8000元500元500元
C檔5%1500元300元300元
第十三條:連續兩個學期被評為C檔的人員,作為下學年度二聘或待聘依據。
第十四條:全體考核對象分教學人員(含同比教學人員和非同比教學人員),行政職員兩個系列按比例參加對應考評。其中兼行政管理的人員、班主任分別參加《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行政干部考核條例》和《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班主任績效考核發放辦法》考評,行政管理人員兼任班主任者,考核獎不重復計算。
第十五條:彈性坐班考核獎
學校鼓勵教職工參加坐班考核,根據《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坐班考核條例》的規定,對一個月內無遲到、早退的教職工實行每人每月200元獎勵。
(二)滿工作量與超工作量部分
第十六條:滿崗工作量指按照省、市學科《課標》和周任教課時工作量及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工作需要,通過崗位聘任而核定的教學或行政崗位工作量。
超工作量是指因學校工作需要,干部、職工和教師在完成崗位工作或滿工作量之外(上班時間或節假日)的超量工作或任課。此項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40%。
1、滿崗工作量聘任獎:
根據學校教職工聘任制實施辦法,凡被學校聘用的滿崗工作量教職工每月發放500元聘任獎金,如系非本人原因造成的工作量不足,學校將予以工作量補崗或補差。
學科周課時工作量的核定依據省、市有關規定執行。教師滿工作量以如下課時為滿量(其中包括教研、備課、上課、改作、答疑輔導、單元或月度考試、課間操、體育課外活動、藝術輔導等等)。
周課時滿崗工作量核定表:
語文、數學、英語初三科學、高三綜合學科科學、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社會思品、高中體育、高中藝術、高中信息、通用技術初中體育、初中藝術、初中信息技術、綜合實踐、地方課程、校本課程、心理健康
10課時/周12課時/周14課時/周16課時/周
2、職稱系數表
職級系數中學高級中學一級中學二級中學三級、見習期
每課時1.21.110.8
3、代課酬金計算方法:
代課酬金每一課時的獎勵基準金額為30元,根據任課老師職稱不同給予相應酬金。
代課酬金=30元×職稱系數
4、非全職教學人員兼課,計算其兼課工作量。每月以20節為限,超量不計酬金。
5、凡是跨年級段、跨學科教學人員根據學校教學需要每周課時加一節計算。
第十七條:超工作量與加班獎勵:
1、學校鼓勵教職工在規定時間里完成教育教學、管理任務,如屬于本職工作范圍內的工作不屬于加班之列。
2、加班原則上從嚴審核。加班規定如下:
(1)、處室職員如果確有緊急任務需要加班,需要經處室主任審批同意,處室主任加班需報主管校級領導審批同意。
(2)、加班達3小時及以上計為加班半天,不到3小時的加班予以合并計算。
(3)、平時加班達到6-8小時為一天,發放標準為80元/天。
3、晚自習值班(坐班):70元/晚。
4、晚自習管理及值夜:120元/天。
5、學校統一安排的自修課管理:15元/節,
6、中餐管理:10元/次。
7、學校統一組織的期中、期末考試的命卷:100元/份,審題50元/份。
8、藝術類、體育類訓練實行比賽成果與訓練報酬相結合的原則,(每次訓練時間要求達到一小時以上):20元/次。
9、學校統一安排的競賽輔導、培優補差、寒、暑假期、雙休日上課:40元/節。
10、凡遇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上課)的,按相應規定執行。
未盡加班項目由校長室參照以上項目標準結合有關規定酌情處理。
第十八條:其他崗位獎勵
1、校黨政正職每周兼課2節不計酬,校級副職每周兼課3節不計酬,中層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1/2不計酬,部負責人、段長每周兼課滿工作量的.2/3不計酬,超出節數按規定計酬,如因工作需要經校長室批準可以減少兼課或不兼課。
2、擔任段長、部副職負責人的教師,學校每月給予350元管理獎勵。同時擔任兩項及以上職務的,不重復計酬。
3、同時兼任班主任的年級段長、部負責人、中層干部其兼職取最高項計酬,不再重復計酬。
4、校工會主席、團委書記享受中層正職待遇。
5、部門負責人工作量獎勵每月150元。
6、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獎勵標準:
級別金額教研員教研組長備課組長
月金額(元)15010050
7、未涉及的其他崗位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三)教育教學效果獎勵部分
第十九條:教育教學效果獎勵包括三考獎勵、教師各類獲獎獎勵、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此項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20%。
第二十條:三考獎勵:學校將于每學年結束對在當年高考、中考、會考中取得優異成績的教師進行獎勵。具體獎勵方法見《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三考獎勵方案》(見附件五)。
第二十一條:教師各類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個人專業發展,特設立此獎項,本項獎勵以教師在教育系統舉辦的各級各類比賽中取得的獎級為范圍進行獎勵。
第二十二條:教師輔導學生參加各類競賽獲獎獎勵:為鼓勵教師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特設立此獎項。具體獎勵辦法參照《州溫市第二十一中學教科研成果獎勵辦法》(見附件五)之規定。
(四)其他獎勵部分
第二十三條:其他獎勵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約為5%。其他獎勵用于獎勵一些不可預測的因素而形成的獎勵,根據學校具體情況發放。
三、其他部分
第二十四條:學校實行全員聘任制,并按學年度續聘用合同。干部、教師、職員的級別、職稱,以校長室聘任為準。
第二十五條:學校人員凡完成聘任工作、滿工作量并全勤的按月發給各自標準的“國發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不滿工作量的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部分。
第二十六條:請病假:按比例扣除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兩個月內,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照發,超過兩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90%按比例計發;超過六個月,基本工資、津補貼和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生活補貼、教工齡津貼以70%按比例計發。
第二十七條:請事假:四天(含四天)以上的病、事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予以安排臨時代課,并按比例扣除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一個月內,基礎性績效工資中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按比例計發;超過一個月,停發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崗位津貼和班主任津貼。
第二十八條:請公假:干部職工請公假不扣國發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自行安排課節,滯后或提前補回的,則不扣除超課時獎勵。三天以上的公假由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予以安排臨時代課。工作日內干部、教師和職工學歷進修,連續請假超過1個月的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比例扣發。
第二十九條:教職工請病、事假、公假三天以內,經學校相關領導審批后由學校教務處統一安排調課,所耽誤課程由本人提前或滯后補上,不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個別學科或有特殊原因的由學校統一安排代課),未經教務處同意擅自調課,一經發現,按教學事故處理。
第三十條:婚喪假、產假、哺乳假等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一條:曠工曠課:一個月內,每天扣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的1/7(即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總額÷21天×3倍);超過一個月的,停發基本工資和基礎性績效工資,并做除名處理。
第三十二條:全校性的會議及監考等校派任務無故缺席者,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7(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3);無故遲到早退的,每次扣發基礎性績效工資的1/21(即基礎性績效工資÷21天×1)。
第三十三條:凡新參加工作,或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在明確崗位前按見習期的生活補貼、崗位津貼標準執行;教(工)齡補貼按最低年限對應標準執行;擔任班主任工作的,享受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第三十四條: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節日福利補貼為7000元,在教師節和春節發放。請病假、事假等人員按比例計發。
第三十五條:教職工待聘期間,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的生活補貼,教(工)齡補貼按月發放,崗位津貼停止發放,一年(即12個月)以后只發基礎工資。
第三十六條:實施國家的績效工資制度之后,學校原有的結構工資方案以及相關福利項目自動取消。
第三十七條: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文件執行。本方案的解釋權屬于校長室。
第三十八條:本方案從xxxx年1月1日開始執行。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3
根據《國務院辦公廳轉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財政部教育部關于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指導意見的通知》和省人事廳、財政廳、教育廳聯合下發《江蘇省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以及縣教育局關于《xx縣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考核辦法》(征求意見稿)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深化學校管理體制改革,逐步建立和完善適應學校發展的規范化科學化的考核評估機制,以義務教育學校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建立起科學、規范、合理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解決干與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壞一個樣的問題,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鼓勵廣大教師愛崗敬業、無私奉獻,加強學習研究,促進教師專業發展,提高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整體推進學校持續、穩定、健康、快速發展。
二、績效工資考核對象
按國家規定執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本校正式在編教職工。
三、績效工資考核原則
1、科學性原則:各項考核指標及分值的確定,要科學合理,符合學校工作的特點,力求科學、規范、簡約,易于操作。
2、法規性原則:實施方案要符合《教育法》、《教師法》及上級主管部門關于績效工資發放的有關規定,通過學校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校長辦公會審議后實施。
3、發展性原則:終結性結果和過程性考核相結合,全面分析,合理評價,有利于促進學校工作和教師發展。
4、公正性原則:考核教師要從實際出發,做到客觀公正,對教師一視同仁,不偏不倚,標準面前人人平等;考核工作各環節加強民主監督,層層把關,做到“四公開”,即考核標準公開,考核方法公開,考核過程公開,考核結果公開。
5、注重教學實績原則:突出教師工作的核心——教學工作,突出教師在本職崗位做出的成績和貢獻。
四、績效工資考核形式
1、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制定本校績效考核實施辦法并組織實施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由校級領導班子成員、工會主席、學校各部門負責人、教職工代表等人員組成。績效考核實施辦法須經教職工代表大會討論、學校考核領導小組集體研究決定并報縣教育局批準后實施。
2、定性考核與定量考核相結合,考核領導小組考核與群眾評議結合。除基礎性績效工資外,獎勵性績效工資每月或每學期分條塊考核核算津貼,年終一并匯總后發放(“年度考核獎勵”根據考核細則換算成一定的分值,核定等級,再換算成相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1、基礎性績效工資
按上級規定,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的70%,按月發放,具體辦法按縣有關部門確定的標準執行。對服從工作安排、履行崗位職責、完成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有下列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減發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
⑴參與有償家教、私自在校外兼課、進行有償招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50%;
⑵損害學生利益,歧視、侮辱、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5%—10%;
⑶不服從學校管理,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的,扣除其當月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30%;
⑷其它有損教育形象行為的,視情節輕重扣除其績效工資的5—20%。
⑸違規違紀行為受到處分的,在處分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警告及嚴重警告扣10%,記過扣20%,記大過扣30%,降級扣40%,撤職扣60%。
⑹凡涉及第⑸條的按第⑸條執行,不再重復執行⑴—⑷條。
⑺對于病傷殘教職工,應視其病情輕重通知其到勞動保障部門進行病傷殘鑒定,辦理病退手續。因病有縣級醫院以上病假證明,經批準休假在三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20%;經批準休假在六個月以內的,在休假期間,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40%;病假一般不超過六個月,確需休假在六個月以上的,按月扣除其相應的基礎性績效工資的70%。
⑻其他。未經領導同意,無故曠工15天及以上的,學校應書面通知其返校,執意不返校的,學校應于以辭退,并通知其辦理辭退手續。
2、獎勵性績效工資
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量的30%,由學校在綜合考評的基礎上核定,獎勵性績效工資除班主任津貼按月發放外,其他項目在年度考核后一并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4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鹿城區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辦法》要求,結合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實施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6.根據教育局有關規定,校級領導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6,教師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系數為1;為了切實提高教師福利待遇,經校務會集體研究決定,我校實行校級領導與教師同等待遇的政策。
三、實施范圍:
受浦南小學聘任的在編在職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享受績效工資。請假教師按教育局和浦南小學的有關規定處理。
四、實施時間:
自20xx年1月開始實施。
五、基礎性績效工資中節日費的分配:
每位教師一年7000元節日生活補貼由基礎性績效工資的生活補貼中統一提取,由學校發放。按元旦500元、勞動節500元、端午節500元、教師節1000元、國慶節1000元、中秋節500元、春節3000元發放。
六、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的。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1.學年學期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45%)
(1)教育局將提取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的20%用于校長和教師學年度履職考核獎。由教育局根據《鹿城區中小學現代化建設督導評估辦法》考核后,確定學校學年度履職考核發放水平。學校根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學年度履職考核方案》進行考核。
(2)教師發展性評價考核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0%。依據《鹿城區學年度履職考核辦法(試行)》和《浦南小學發展性教師評價辦法》(附件1),每學期考核一次,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10%左右。
(3)教育教學成果獎:約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5%。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附件2)執行,每學期統計獎勵一次。包括教育科研、教學成果、教學骨干、教學管理、評先評優、加班補貼等。
2.月考核獎(約占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55%):
學校每月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考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考核。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績效工資,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月考核獎主要構成及考核辦法:
(1)超工作量獎:根據教師實際周課時,分科量定標準,按月發放。經測算,20xx學年本校語文、數學、英語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4節,其他技能學科教師的標準周課時為16節,中層干部標準周課時為8節(技能學科10節),校級領導標準周課時為4節。超工作量月獎計算公式:(教師實際周課時-相應標準周課時)×4×15元。另,依據《浦南小學教育教學工作獎勵辦法》,擔任三個班數學課的教師和擔任兩個班語文的教師,每月獎勵100元,按月發放。
(2)安全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安全管理責任書》(系列)實施考核,發生安全事故酌情扣發。
(3)師德獎:每月100元,按月考核。依據《中小學教師職業道德規范》和市、區教育局有關師德規范要求實施考核,合格者全額發放,違反者扣發。
(4)考勤獎:每月400元,按月考核。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請假制度》實施考核(附件3)。
(5)崗位責任獎:基礎性績效工資中未享受崗位津貼的副班主任每月獎勵100元,教研大組長(含工會干部)每月100元,段長每月80元,備課組長每月50元。中層干部、正副班主任、段長、備課組長等崗位由學校依據《浦南小學教職工崗位職責》按月實施考核,酌情扣發。校級領導的考核由教育局組織。校級領導、中層干部、正班主任的崗位責任獎已經在基礎性績效工資中體現,故此處不再另行發放。
(6)中餐管理獎:依據《浦南小學中餐管理津貼計算辦法》(附件4)按月發放。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5
根據《xx績效工資實施辦法》文件精神,根據我園的實際情況,由“xx幼兒園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xx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考核方案》,提交教職工大會審議,并于xx年xx月xx日召開全體教工大會,一致通過該方案,通過后予以公示。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為落實幼兒園全體教職工績效工資分配政策,維護廣大教職工利益,規范幼兒園內部分配辦法,以教職工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探索建立科學規范的教師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努力推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實施對象和時間
實施對象:我園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發放時間:幼兒園教職工績效工資12月末每年集中發放一次。
三、績效工資的項目
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
四、考核分配原則
考核工作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業績考核可以學期和學年為單位進行。績效工資管理考核方案要充分征求廣大教師的意見,做到統籌兼顧,接受廣大教職工的監督。
五、績效工資具體實施辦法
(一)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
園長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由xx中心校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考核。
(二)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
1。實施對象。
包括幼兒園教師及其他專業技術人員、中層管理人員和工勤人員。
2。主要構成。
幼兒園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津貼、工作量津貼、業績獎勵津貼三部分構成。各項目標準由幼兒園根據本園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確定。
(1)管理崗位津貼。
班主任津貼按班容量xx人以下每月xx元,xx至xx人每月xx元,xx人以上每月xx元,由每班按xx名班主任平分,利益共享,責任共擔。
其他管理崗位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自行決定。兼任多個管理崗位職務的人員的職務津貼由幼兒園根據實際情況制定考核分配細則。
(2)工作量津貼。
工作量考核包括正常出勤工作量(每月xx元)、超工作量(超課時、超員)及所承擔的工作職責等。
a、教師必須完成幼兒園安排的工作量,實行超員津貼。
各班級人數在基數基礎上按超出的人數加分,每超xx人加xx元。(大班基數xx人、中班基數xx人、小班基數xx人)
b、幼兒園安排的加班(xx小時以上為半天),每半天加xx元。
c、代課每半天加xx元,可以累加。
d、寒暑假、節假日、雙休日加班每天xx元。(以幼兒園安排的加班計算)
注:加班每月封頂xx元。
(3)業績獎勵津貼(xx元)
a、工作考核:業績獎勵津貼每月xx元。(每增加事假半天,工作業績扣xx元。)
師德表現每月xx元。
安全責任每月xx元。(出現安全事故的費用,由本班班主任xx人承擔一半,園內承擔一半。)
b、各項獎勵(本園認可的)。
1。獲獎先進;
2。特定的組織活動等;
3。個人比賽、指導獲獎;(第1至第3按照幼兒園獎懲方案執行)
4。課題科研成果獎。(園級單項xx元、學區級xx元;市級單項xx元;省級單項xx元;國家級單項xx元。
說明:上級部門已發放相關獎金,幼兒園不再重復發放。
(三)其他具體事項。
A、關于受處分人員、請假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其他人員的有關規定。
1、受處分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受市級內嚴重警告以上處分的,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減半發放。
(2)受學區內警告處分的,按實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75%發放。
2、請假人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按下列辦法執行:
(1)長期事病假的績效工資不發放。
(2)當月事病假累計達到5天(含節假日)的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事病假累計達到15天(含節假日)的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3)當月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不發放。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不參與學年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
(4)婚喪嫁娶產等假期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B、對遲到、早退、不參加集體活動或無故曠課、曠工的,無正當理由不服從單位分配工作的,幼兒園根據相關規定,結合實際制定量化考核辦法,適當扣發當月獎勵性績效津貼。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違反師德規范,造成不良社會影響的'`,實行一票否決,取消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C、以下獎懲納入年度考核及評先評優的依據,不做為績效工資獎勵。(論文教師學歷、撰寫教育教學論文、經驗總結、課例、案例、隨筆,獲獎或發表并收入匯編獎勵。)
(四)嚴重違紀違規:依據《教師法》第xx章法律責任第xx條精神,教職工有下列情形的扣除全年績效工資(不參與任何評先評優)或行政處分或解聘。
1。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給教育教學工作造成損失。
2。體罰學生,經教育不改的。
3。品行不良,侮辱幼兒,影響惡劣的。
4。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的。
六、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成立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
組員:xx。
(二)領導小組負責對教職工績效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負責績效工資考核分配辦法的具體實施。
(三)在執行考核分配試行方案過程中,具體分工如下:
由谷翠芳負責對教師進行師德、業績績效考核。由高田增負責對教師出勤考核。由梁建輝負責安全績效考核匯總。
(四)實施考核的全過程要公開透明,隨時接受教職工的監督和質詢。考核量化分數揭曉后,要進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1天。有反映意見的要及時核實,確實考核分值有誤的,必須重新確定考核分值。考核分值偏低的,要將考核結果及時反饋本人,并告知可在規定的時限內提出復核、申訴,各責任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申訴的答復工作。
七、本方案由“xxx”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6
一、指導思想和分配原則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主管部門指導下,在上級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建立符合本校特點的分配激勵機制,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以責任和業績為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同時,兼顧學校以往實施多年的分配制度和學校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
2。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原則。分配工作全過程實行陽光操作,在充分征求廣大教職員工的意見下,制定具體的分配方案,報主管部門審核后,經學校教代會討論通過,確保教職工有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二、實施對象
州惠市實驗中學全部在編在崗人員。
三、績效工資考核辦法
(一)考核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考核工作小組:
組長
成員
(三)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構成:
教職工績效工資的`總量為教職工的基本工資、薪級工資和地區補貼以外的所有津貼及補貼。
教職工績效工資由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構成,其中基礎性部分占績效工資總量的70%、獎勵性部分占30%。
(四)績效工資分配:
1。基礎性績效工資設崗位津貼、節日補貼兩個項目。崗位津貼以職務(崗位)為依據,分檔次按月發放。節日補貼每人每年4000元,分四大節日(元旦、春節、五一、國慶)發放,每人每個節日1000元。
2。獎勵性績效工資設班主任津貼、年終一次性獎金、教育教學成果獎勵、超課時津貼等項目。
班主任津貼發放對象為擔任班主任崗位的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年終一次性獎金發放對象為年度考核合格以上的人員,標準為本人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在考核的次年1月發放。
獎勵津貼分配按照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以工作人員承擔任務多少、完成質量好壞、教育教學效果、其他綜合表現等作為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沒有崗位績效考核結果者不參與績效工資分配。
(五)獎勵津貼的分配
獎勵津貼分月獎勵津貼和學期末獎勵津貼,其中月獎勵津貼部分占獎勵津貼的70%,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占獎勵津貼的30%。月獎勵津貼按月發放,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在每學期末(學校年末)發放。
1。月獎勵津貼分為工作量津貼和業務量津貼兩部分。工作量津貼包括課時(工作任務)津貼、超課時津貼、加班補貼等,業務量津貼主要指行政領導在行政工作中與外單位聯系通訊費、參加市內各種會議的交通費等。(具體辦法按學校相關規定執行)
2。學期末(學校年末)獎勵津貼包括績效考核獎勵和業績獎勵兩部分。績效考核獎勵在每學期末發放,業績獎勵在每學年末發放。
績效考核獎勵根據績效考核結果進行分配。績效考核以工作人員完成學校規定的崗位職責和工作任務為基本依據,全面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實績。每人基本分為100分。其中德20分,能25分,勤25分,績30分。
德,是指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質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個人品德、社會公德、廉潔從教等。
能,是指履行工作職責的'業務素質和能力水平。主要指標包括工作人員具備的文化素質、工作能力、科研能力、創新能力等。
勤,是指工作態度、工作表現等方面的表現。主要指標包括出勤情況、工作責任心、工作作風等。
績,是指完成教育教學工作的數量、質量、效率以及所產生的效益和貢獻。主要指標包括從事德育工作、教學工作、班主任工作、教育教學研究、個人專業發展等。
根據學校制定的績效考核的具體細則,對在職在編的教職工進行定量考核,確定其相應的等級(優秀、稱職、基本稱職、不稱職)。
業績獎勵主要包括下面兩部分:
①教師參加科研課題、指導學生參加各級各類競賽獲獎、發表論文、獲得各種榮譽等按《州惠市實驗中學教職工獎懲制度》給獎。
②高考獎勵:根據當年中、高考獎勵方案及中、高考業績來確定獎勵。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7
根據《長寧區教育系統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和《長寧區教育系統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等文件規定,為切實做好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工作,特結合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深入實踐xxxx,推進教師隊伍建設,推進建立科學長效的分配激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工作持續健康發展,學校以實施績效工資為契機,按照優績優酬、按勞分配的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堅持科學合理的原則
二、實施對象
1.20xx年1月1日及以后在編在冊的正式教職工,列入學校實施績效工資范圍。待退休人員、外聘教師、長病假及特殊情況人員除外。
2.20xx年12月31日及以前辦理了退休手續和已達到或超過退休年齡未辦理退休手續的人員不列入實施范圍,按照退休人員待遇的有關規定執行。
三、資金來源
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區財政局綜合考慮經濟發展、財力狀況、物價消費水平、城鎮單位在崗職工年平均工資水平等因素,區教育局綜合考慮所屬各提起事業單位的性質、人員結構、崗位設置、事業發展、經費來源等因素核定學校績效工資總量后全額下撥。
四、績效工資的分配
學校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和獎勵性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由崗位津貼、工作量(課時)津貼兩個項目組成,占績效工資總量的60%左右;獎勵性績效工資即績效獎勵,主要體現工作量和實際貢獻等因素,占績效工資總量的40%左右。
1.崗位津貼。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市財政局分別按照專業技術、管理、技術工人、普通工人崗位分別制定統一標準。其中,專業技術崗位設置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置10個等級,技術工人崗位設置5個等級,普通工崗位不分等級。教職工依據所聘崗位和工作年限,執行相應的崗位津貼。崗位津貼按月發放。
2.工作量(課時)津貼。主要體現教職工的工作強度、責任和難度。專任教師工作量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調整本市中小學教師周任課時數標準(試行)的通知》(滬教委[1995]第40號)文件的規定計算;其他崗位每周應兼課的課時數或應完成的工作量,根據本校實際情況設定人員配置和計算標準(詳見實施細則)。區人保局、財政局和教育局根據市教委規定的課時標準核撥學校工作量(課時)津貼總額;學校綜合考慮教工崗位工作量多少、責任大小和難易程度,按標準計算教職工的工作量(課時)津貼。工作量津貼按月發放,其中暑假工作量(課時)津貼分別按專任教師和其他人員的學校平均工作量津貼發放。
工作量(課時)津貼設置專任教職工課時津貼、班主任課時津貼、職務課時津貼等項目。每周工作量(課時)統計標準如下:
(1)專任教師工作量(課時)按實計算。
(2)班主任的工作量(課時)為其任教學科標準課時量的一半。
(3)年級組長、教研組長等的職務課時量不超過其任教學科標準課時量的一半。
(4)中層教育教學管理干部職務課時量為其任教學科標準課時量的40%-70%,同時應兼任本學科周課時數的4-8節。
(5)副校級干部職務課時量為其任教學科標準課時量的50%至80%,同時應兼兼任本學科周課時數的4-8節。工會主席職務課量參照校級副職執行,同時應兼任本學科周課時數的4-8節。
學校根據教育局核撥的工作量(課時)津貼總額按學校實際課時總量計算課時費單價,教職工工作量(課時)費實行統一單價。
3.績效獎勵。主要體現在對教職工額外完成的工作量給予超工作量(課時)補貼,對做出突出成績的進行獎勵。
按照區教育局的相關規定和意見,學校根據教師、教學輔助、管理、工勤技能等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嚴格按績效考核結果,實行多勞多得,優績優酬。
根據實際工作需要設立職務考核獎(包括班主任、年級組長、教研組長、青保教師、行政管理等考核獎)、學期考核獎、節日獎、帶教津貼、代課費、超課時費、加班津貼及其它專項津貼等項目,并制定相應標準。重點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和做出突出成績的其他工作人員傾斜。
五、其他相關政策
1.教職工所聘崗位(職務)和工作年限的確定辦法,按照20xx年國家工資制度改革的相關政策口徑執行。達到事業單位崗位津貼標準表規定工作年限,且年度考核累計五年合格及以上的人員,可從達到規定年限的當年1月1日起,執行相應崗位津貼標準。
2.崗位(職務)變動的人員,從崗位(職務)變動下月起,執行新聘崗位(職務)的崗位津貼標準。
3.經批準,在兩類崗位上任職的人員,按其國家崗位,工資對應的崗位,執行相應的`崗位津貼標準。
4.新參加工作的大學本科(含獲得雙學士學位的本科生和未獲得碩士學位的研究生)及以下畢業生實行一年見習期,在見習期間,按其所在崗位系列最低檔崗位津貼標準的60%執行,工作量(課時)津貼按學校標準課時費的60%計算;獲得博士、碩士學位的畢業生在執行初期工資期間,按其所在崗位系列最低檔崗位津貼標準的70%執行,工作量(課時)津貼按學校標準課時費的70%計算;其他新聘用人員,連續工作滿一年以上的按其聘任崗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崗位津貼標準執行。
5.教職工受到開除公職處分的,從受處分的次月起停發崗位津貼;受其它行政紀律處分的,崗位津貼全額計發;受到取保候審、行政拘留、強制戒毒、強制收容教育等行政處罰,以及刑事處罰的,在處罰期內,停發崗位津貼;停職審查的,在接受審查期間,暫緩發放崗位津貼,待審查結束做出結論后,再確定如何發放。
6.教職工在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間,其崗位津貼計發比例,參照國家有關病假、事假、哺乳假期間計發基本工資的有關規定執行。
7.本方案從教代會通過起實施,己發放的各類津貼補貼,按實清算。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8
為推進我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規范績效工資管理,根據《國務院批轉發改委等部門關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國發〔20xx〕6號)、《河北省關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冀政辦〔20xx〕31號)、《河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河北省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和增加機關事業單位離休人員離休費三個實施辦法的通知》(冀政辦發〔20xx〕26號)、河北省教育廳等五部門《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實施意見》(冀教政法〔20xx〕43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及基本原則
(一)指導思想
按照國家深化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總體要求和河北省實施意見,以規范我校績效工資管理為重點,理順權責關系,擴大校屬單位(含機關部門,下同)績效工資分配自主權,不斷完善績效考核及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堅持效率與公平辯證統一,強化激勵導向,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形成“總量控制、關系合理、機制健全、調控有力、秩序規范”的績效工資管理體系,實現我校績效工資管理的科學化和規范化。
(二)基本原則
1.系統規劃,分類設計。統籌考慮教職工職業行為獲得的各類收入,兼顧校屬各單位職能差異,綜合考慮教學科研、管理、服務等各類人員工作模式差異、績效考核方式差異以及績效工資收入水平,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作出突出成績的人員適度傾斜,對不同單位、不同人員績效工資標準進行系統分類設計,著力構建單位間相對公平的收入分配體系,充分調動各類人員的積極性。
2.完善考核,優績優酬。把績效考核結果作為績效工資發放的主要依據。以崗位聘用為基礎,最大限度地實現崗能對應。使收入與崗位職責、履職狀況、工作業績、實際貢獻相聯系,構建體現按勞分配、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績效工資管理制度。
3.總量控制,分級管理。實行學校、校屬單位兩級管理,重心下移,實現各單位內部治理管人、管事與管分配的責權統一。學校不斷深化改革措施,制定分配政策和核撥方式,按照上級核定我校年度績效工資總量額度控制每年績效工資發放總量。校屬單位在學校指導下制定績效考核及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辦法,報學校審核備案后,在學校核撥給本單位總量內進行二次分配。
4.嚴明政策,嚴肅紀律。嚴格執行國家和河北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工資收入分配政策,嚴肅收入分配紀律,確保績效工資分配依法合規。
二、績效工資的構成和標準
我校在職正式人員工資結構由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績效工資組成。其中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組成。
實行年薪制、協議工資制、項目工資制人員工資構成和標準按有關文件規定執行。
(一)基礎性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地區經濟發展、物價水平、崗位職責(責任)等因素,不再分設項目,統稱為“基礎績效工資”。執行上級規定的統一標準,并隨上級調標而調整。現行具體標準見附件1。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的質和量及實際貢獻等因素,是搞活分配的主體,分設為崗位津貼、綜合目標獎兩項。其中:
崗位津貼主要體現出勤情況、完成基礎工作量、履職表現等因素,具體標準見附件1。
綜合目標獎是在完成基礎工作量前提下,基于對工作數量和工作質量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而給予的獎勵。按職級發放的人員,基準額度見附件1。每年綜合目標獎標準根據上級核定我校的年度績效工資總量,由學校在基準額度基礎上遵循各級崗位等比例上下浮動原則加以確定。
三、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一)基礎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基礎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自負工資單位除外),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所在單位安排的工作任務的教職工,由學校按月全額發放基礎績效工資。對無故拒不承擔單位安排的工作者,教職工所在單位應提出停發或扣發意見,經校領導批準后,由人事處停發或扣發。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和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實行學校和校屬單位兩級管理。學校分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兩項核撥給各單位,并對各單位分配和發放進行監督。各單位根據學校規定的分配原則,制定本單位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考核及分配辦法,合理發放。
學校鼓勵校屬單位在國家政策范圍內,針對本單位工作性質和特點,進一步深化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制度改革,創新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思路,不受本方案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標準限制,自行制定各項考核和分配標準;也可以將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合二為一,統籌制定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標準及考核分配辦法。如果各單位認為有必要,可以在學校核撥的綜合目標獎額度內,安排不超過5%的額度,設立院長(主任、所長)或處長(部長)特殊獎,用于獎勵在本單位重點難點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教職工或特殊情況的機動使用。
各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總額不得突破學校核撥的崗位津貼和綜合目標獎兩項總和。
自負工資單位人員的績效工資由本單位承擔并負責發放。
1.崗位津貼的分配和發放
崗位津貼由學校按照規定的職級標準和實際人員結構數量,以年為周期核撥給校屬單位(繼續教育學院經費從自創收入中自行解決,執行校定標準),并隨人員變化定期進行調整。各單位在學校規定的崗位津貼職級標準基礎上,根據教職工出勤情況、完成基礎工作量、履職表現等考核情況加以調整,可以采取按月先預發、后調整的辦法發放。其中:
(1)出勤情況按照學校《教職工管理規定》和本單位實施細則,由教職工所在單位進行考勤后確定。
(2)本方案所指基礎工作量特指發放崗位津貼所要求的教職工工作數量和質量標準。專任教師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為當量(折合)教學工作量,由各單位根據本單位的現實情況自主確定,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平均教學工作量的50%,且符合學校有關教師教學工作量最低要求;專職輔導員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一般不超過本單位專職輔導員所帶學生人數的50%;其他崗位或一人多崗可以根據崗位特點,由教職工所在單位規定基礎工作量數量標準。基礎工作量質量標準根據工作性質和崗位不同,由各單位自定。
(3)履職表現重點考察是否出現工作失誤、造成事故或不良影響等。
符合崗位津貼考核要求的,按照校定職級標準正常發放;不符合或不完全符合上述崗位津貼考核要求的,不發放或發放部分崗位津貼,具體發放額度除本方案規定的情形(見本方案“四、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的'相關規定”)外,由各單位自定。
學校核撥給各單位的崗位津貼總額,經本單位分配后如有余額,可納入本單位綜合目標獎統籌分配。
高校思想政治理論課教師和輔導員崗位津貼等特殊崗位津貼的發放,按照上級和學校規定的享受人員范圍、津貼標準和相應考核條件,進行考核后,由學校統一發放至個人。
2.綜合目標獎的分配和發放
(1)機關和參照機關單位(含校屬科研單位行政管理崗位)綜合目標獎由學校按照規定的職級標準和實際人員結構數量,以年為周期核撥給各單位,并隨人員變化定期進行調整。各單位根據教職工完成工作數量和質量等工作業績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在本人職級標準基礎上加以調整后分月發放。可以采取先預發、后調整的方法。具體細則由各單位自定。除本方案有規定或特殊情況外,未完成基礎工作量一般不發放綜合目標獎。
參照機關單位為:研究生學院、國際教育學院、高等技術學院等具有一定機關管理職能的學院和教師發展中心、圖書館、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后勤管理服務中心以及四方學院(校本部在職在編人員)。
(2)各二級學院(系、部)和參照二級學院的單位綜合目標獎,由學校按照核撥辦法分配給各單位(具體核撥辦法見附件2)。由各單位根據教職工完成工作數量和質量等工作業績年度綜合目標考核情況,自主制定考核及二次分配辦法,在學校核定的額度中,統籌安排,合理發放,按月支付。在分配辦法中應體現高校“立德樹人”的根本使命,貫徹“以本為本”的辦學理念,向本科教學適度傾斜;按照每生每月不低于3元的標準,向學生日常教育管理一線傾斜。除本方案有規定或特殊情況外,未完成基礎工作量一般不發放綜合目標獎。
參照二級學院的單位為:工程訓練中心、大型結構健康診斷與控制研究所、國家重點實驗室等。
(3)繼續教育學院、工會消費合作社等單位經費從自創收入中自行解決,執行校定標準。國防交通研究所由學校按照安排的教學任務核撥教學酬金。
(4)其他納入綜合目標獎的人員經費發放
機關和參照機關單位教師教學酬金由學校核撥給開課教學科研單位(不扣減該單位授課教學工作量),納入該單位綜合目標獎總額,由教學科研單位考核后按本單位制定的辦法發給相關教師。核撥具體標準見附件2。
后勤服務、安全保衛、電教設備保障等特殊一線崗位人員,可根據八小時外值班或應急工作需要,發放一定量的值班或應急工作酬金,具體額度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
為突出人才培養在學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學校在全校綜合目標獎總量內,設立面向一線教師和一線輔導員等人員的“人才培養特別獎”,由學校統一掌握。
學校預留一定的機動績效工資額度。學校決定或批準發放的其他納入績效工資的人員經費,按學校有關決定執行,從學校預留機動績效工資額度中解決。
四、績效工資發放考核的相關規定
1.新調入人員、崗位變動人員從報到、任職下月起計發受聘崗位的績效工資。
2.見習期、試用期人員按見習期、試用期滿后受聘崗位計發績效工資。
3.“雙肩挑”人員履行專業技術崗位和管理崗位雙重職責,按就高原則計發績效工資。
4.參照《河北省關于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冀政辦〔20xx〕31號)“事業單位主要負責人獎勵性績效工資,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范圍內,按照干部管理權限,由主管部門對主要負責人的考核結果統籌考慮確定”的精神,學校中層領導干部的管理工作績效考核,由校黨委組織部組織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按考核結果和職級標準,從學校核撥給所在單位的崗位津貼總額和綜合目標獎總額中列支。教學科研單位領導干部應把主要精力用于本單位管理工作。教學酬金由安排教學任務單位比照該單位機關教師教學酬金有關規定發放,從學校核撥給安排教學任務單位的綜合目標獎中列支。
5.個人申請并經學校同意脫產學習、外出進修或訪學人員(含公派出國訪學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學校有關規章制度,在規定的期限內計發基礎績效工資和校定標準崗位津貼,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經學校批準延長學習進修時間,超出規定期限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6.工傷人員在停工留薪期間績效工資按在崗標準計發。
7.已婚女教工在國家規定的產假內,全額計發基礎績效工資和校定標準崗位津貼,一般不發綜合目標獎。符合延長產假規定,個人申請學校同意延長產假的,延長期間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如在休產假期間參與一定的工作,酌情發放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
8.落聘、緩聘人員停發全部績效工資。
9.工作出現失誤,給學校或單位造成較大影響或損失,尚未構成處分的,視情節輕重停發1-3個月崗位津貼,酌情扣發綜合目標獎。
10.受警告、記過、記大過、降級與撤職等處分者,自處分之日起,分別停發3個月、6個月、9個月和12個月的崗位津貼,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11.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被依法判處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緩期執行的,按國家和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
12.當月事假累計不超過2-5個工作日,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崗位津貼。當月事假累計超過5個工作日停發當月全部崗位津貼。一年內事假累計超過15個工作日停發3個月崗位津貼;一年內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停發6個月崗位津貼;一年內累計達到30個工作日停發一年崗位津貼。事假當月視完成工作情況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13.每月曠工1個工作日,停發當月績效工資;月累計曠工2~5個工作日,停發6個月績效工資;月累計曠工6個工作日及以上,或年累計曠工12個工作日及以上但不超過30個工作日,停發全年績效工資。
14.年度考核不合格,下一年度內扣發50%-100%的崗位津貼,視完成工作情況酌情發放綜合目標獎。
上述所稱計發、停發、扣發績效工資的,均從出現情形的下月起執行。
五、相關政策說明
1.實行年薪制和協議工資人員工資、教職工科研獎勵、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獎勵規定》實施的獎勵發放,按照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實行協議工資人員聘期考核兌現協議工資時,已發崗位津貼按校定職級標準清算。
2.繼續教育講課酬金由繼續教育學院按照有關計算辦法核撥給任課教師所在單位,由任課教師所在單位發放給教師,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3.引進高層次人才特殊待遇不納入績效工資總量管理。
4.政府規定的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政策性津補貼、獨生子女費等按政府政策執行。
5.在職人員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績效工資,按河北省有關規定享受退休養老待遇。學校在財力允許的條件下,可為離退休人員發放一定的校內生活補貼,現行標準見附件3。
6.內退、病退人員,根據河北省有關規定執行相關待遇。
六、組織與實施
1.加強組織領導。績效工資改革政策性、原則性和紀律性強,學校績效工資改革領導小組負責統籌協調解決改革中遇到的問題;各單位要成立相應領導小組和工作組,在廣泛征求包括教代會代表在內的各類教職工意見的基礎上,結合本單位實際,組織制定或修訂本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二次分配辦法,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作用,真正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各單位改革方案應報學校備案。
2.加強財務管理。嚴格執行國家財務制度,本著“誰簽字誰負責”的精神,嚴禁在績效工資財務項目和會計科目外列支屬于績效工資的人員經費。加強績效工資預算剛性管理,學校核撥給各單位的績效工資,應當在規定的會計年度預算總額中支出,不得透支或提前預支下一會計年度預算資金,余額不得結轉至下一會計年度。基層單位社會服務性收入和學校劃撥的各種提留、管理費等款項原則上作為單位發展基金,不得用于在崗正式教職工績效工資發放。
3.加強監督管理。建立健全績效工資監管機制,人事、財務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能監督職責,加強績效工資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并糾正各種違規行為,確保績效工資改革方案的順利實施。黨委組織部要定期監督抽查中層干部薪酬情況。校屬各單位不得違反本方案規定設立和發放工資性津貼補貼或獎金。對違反規定的,堅決予以糾正,并對相關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嚴肅處理。
七、其他事項
1.本方案適用于學校正式教職工。從20xx會計年度起執行。
2.本方案實施后,原《石家莊鐵道大學績效工資改革實施方案》(鐵大人〔20xx〕20號文)停止執行,學校原其他分配政策和本方案不一致的以本方案為準。
3.本方案由人事處、財務處負責解釋。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9
一、指導思想
為進一步完善學校分配制度,推進學校績效工資制度順利實施,規范學校各類獎金的發放,提高教職工的責任意識與質量意識,形成激勵機制,促進學校教育教學質量全面提升,根據《興長縣高中段學校(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指導意見(試行)》長教發[20xx]90號文件精神,結合學校實際,特制訂獎勵性績效工資中考核部分的分配方案。
二、基本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
2.堅持過程管理、結果考核的原則。
3.堅持有效激勵、正確導向的原則。
4.堅持科學合理、公正公平的原則。
5.堅持注重實效、簡便易行的原則。
6.堅持優績優酬、積極穩妥的原則。
三、考核內容
考核內容分為出勤考核、基本工作量考核、安全工作考核、師德考核、學期綜合考核五部分。
四、發放對象
受校長聘任的全體在編公辦教職工,待聘、拒聘、不聘教職工及編外人員不在此列。
五、考核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對教職工的工作績效和實際貢獻的`考核,由月考核獎和學期考核獎二部分組成。
(一)月考核獎
月考核獎由月勤獎、基本工作量獎和安全工作獎三個項目組成。各項目每月標準為200元,一年按10個月計算。具體考核辦法如下:
1.月勤獎考核辦法:
(1)未請假或請假未準而擅離職守者視為曠工,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當月事假4天以內或病假7天以內,事假每天扣20元,病假每天扣10元。
(3)當月事假4天(含)以上或病假7天(含)以上,扣發當月全部月勤獎。
2.基本工作量獎考核辦法:
(1)教師基本工作量。
(2)教職工服從學校安排,而未能達到上述標準的,視同滿工作量。
(3)在學校師資允許的條件下,教師離法定退休年齡在2年(含)以內,授課班級數少于基本工作量的視同滿工作量。
(4)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基本工作量獎9元。
(5)教職工因自身原因而工作量不足,按基本工作量比例扣發基本工作量獎。
(6)教輔人員以服從并承擔學校各崗位工作為滿工作量。因自身原因未承擔學校安排的工作,每次扣9元。
3.安全工作獎考核辦法:
(1)教職工請假,每天扣安全工作獎9元。
(2)教職工在教育教學或管理班級中,因工作失誤或管理不到位而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3)教職工在教室、門房、餐廳等各類值班過程中,因工作麻痹大意、玩忽職守造成安全事故的,扣發當月安全獎。
(二)學期考核獎
凡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酌情少發直至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1)違xxx和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如涉及黃賭毒、酒駕等),受政紀、黨紀處分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2)發生師德違紀事件(有償家教、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其他違反教師職業道德或有損學校形象的行為)的當事人,被縣教育局通報批評的,扣發全部學期考核獎。
(3)其他違反校紀校規、師德規范的情況,經校長辦公會議集體研究,酌情處理。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10
為適應高校改革發展的需要,進一步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實現高校收入分配的科學化、制度化、規范化,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若干意見〉的通知》(廳字〔20xx〕35號)、《教育部中央編辦發展改革委財政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深化高等教育領域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的若干意見》(教政法〔20xx〕7號)、《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鄂府發〔20xx〕53號)和《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xx〕29號),參照內蒙古自治區其他本科院校、專科院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方案,結合鄂爾多斯高校實際情況,制定本方案。
一、基本原則
(一)堅持“以崗定薪、責薪一致、按勞分配、優績優酬”的原則,強化崗位職責,逐步完善崗位設置管理,整體優化人員結構。
(二)遵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統籌考慮校內各類人員收入分配水平,適度向教學、服務一線傾斜,促進各類人才隊伍協調發展,增強學校人才競爭力。
(三)績效工資制度與現行校內分配制度有機結合,合理調控收入差距,充分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實現學校轉型發展、全面提高辦學水平的目標。
(四)加強考核,強化激勵,完善考核辦法,強化履行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考核,將考核結果與績效工資掛鉤,體現公平、公開、公正原則。
二、實施范圍
我市一本(科)三專(科)四所高校,即鄂爾多斯應用技術學院、鄂爾多斯職業學院、鄂爾多斯生態環境職業學院、內蒙古民族幼兒師范高等專科學校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人員。
三、崗位分類
績效工資的崗位分為教學科研崗、其他專業技術崗位、管理崗和工勤技能崗位四類,其中教學科研崗和其他專業技術崗為專業技術崗。
(一)教學科研崗指承擔教育教學、科學研究工作職責并符合相應資格和能力水平要求的專業技術崗位,以及專職從事學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崗位。
(二)其他專業技術崗位指除教師專業技術崗以外聘用的專業技術崗位,主要包括實驗技術、圖書資料、檔案、編輯、會計、統計、審計、工程技術等專業技術崗位。
(三)管理崗指承擔領導職責或管理任務的工作崗位,包括學校黨政職能部門、教輔單位、二級學院等單位的管理崗位。
(四)工勤技能崗指教學、科研和日常運行中承擔技能操作和維護、后勤保障、服務等職責的工作崗位。
四、績效工資內部分配
(一)高校績效工資總量。《內蒙古自治區黨委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關于實行以增加知識價值為導向分配政策的實施意見〉的通知》(廳發〔20xx〕29號)中要求“在保障基本工資正常增長的'基礎上,以科研機構、高校所在地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基本標準線為托底線,績效工資總量可以在基本標準線的3倍內核定”。根據我市績效工資最高控制線原則上按基本標準線4萬元的2、5倍的要求,核定高校績效工資總量。經費增加部分由市財政和高校按照6:4的比例共同承擔。
(二)高校績效工資的分配。高校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基礎性績效工資是職工履行基本崗位職責和任務所發放的績效工資,按照《鄂爾多斯市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方案》(鄂府發〔20xx〕53號)實行現行事業單位統一標準,每月由市財政統一發放。剩余部分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各高校根據教職工履行崗位職責及完成基本工作任務情況按職稱、職務及職級等自行制定考核實施細則,堅持“以崗定薪、責薪一致、按勞分配、優績優酬”的原則,考核后按等次發放各級各類人員的績效工資。
五、績效工資的發放與管理
(一)各高校要充分發揮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導向作用,進一步完善內部績效考核制度,根據專業技術、管理、工勤技能崗位的不同特點實行分類考核。根據考核結果,在分配中堅持多勞多得、優績優酬原則,重點向關鍵崗位、高層次人才、業務骨干和成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二)各高校制定績效工資分配方案,要充分發揚民主,采取教職工代表大會等形式,廣泛征求意見,集體研究決定,確保方案科學、合理、公開、公正。
(三)績效工資總量包含班主任津貼、超課時補貼、科研課改資金等項目。
(四)高校績效工資在市人民政府的統一領導下,由市人社、財政部門組織實施。人社、財政會同教育部門制定專項經費年度績效評估方案,對各高校績效工資專項經費的使用成效進行科學評價,作為高校教育經費增減的決策依據。
績效工資實施方案 篇11
xx縣“鄉財縣管鄉用”改革實施意見根據xx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農村稅費改革第二步工作的意見精神,為鞏固農村稅費改革成果,全面構建公共財政框架,加強鄉鎮財政管理,緩解鄉鎮財政困難,決定從xx年1月1日起對全縣所有鄉鎮實行“鄉財縣管鄉用”的財政預算管理方式改革,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按照公共財政的發展要求,建立和完善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為基礎,以國庫集中收付為主要形式,符合我縣實際的鄉鎮財政管理規章制度。通過改革鄉鎮財政管理方式,實行“鄉財縣管鄉用”,進一步規范鄉鎮財政收支行為,強化財政監督,提高資金使用效益,防范和化解債務風險,促進縣鄉經濟和社會事業持續、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縣鄉利益分配不變原則。縣鄉分稅制財政體制不變,在鄉鎮財政體制實施期間,除財稅政策調整外,鄉鎮財政收支范圍和定額上交(補助)基數不變。
(二)鄉鎮的預算分配權不變原則。鄉鎮政府按《預算法》的有關規章制度自主決定本級財政預算編制,組織本級預算的執行,決定本級預算的調整方案。
(三)鄉鎮資金的所有權和使用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資金所有權和使用權歸各鄉鎮所有,縣財政不集中、不平調。
(四)財務審批權不變原則。鄉鎮的財務審批仍實行鄉鎮長“一支筆”審批規章制度。
(五)獨立核算主體不變原則。以鄉鎮為單位進行鄉鎮財務核算,結余歸各鄉鎮所有。
(六)債權債務關系不變原則。鄉鎮的債權、債務仍由鄉鎮享有和承擔。
三、主要內容“鄉財縣管鄉用”是在現行財政體制和政策不變的`前提下,對鄉鎮財政實行“預算共編、賬戶統設、集中收付、采購統辦、票據統管”的預算管理方式,做到所有權、使用權與管理權、核算權相分離,由縣財政部門直接管理并監督鄉鎮財政收支。
1、預算共編。縣財政部門按有關政策,結合財力實際,兼顧需要與可能,明確預算安排順序和重點,提出鄉鎮財政預算安排的具體指導意見,報縣政府批準;鄉鎮政府根據縣財政部門的指導意見,結合各自經濟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需求,編制本級預算草案,經縣財政部門審核后,報鄉鎮人民代表大會審查批準,經批準后,由鄉鎮財政所及時批復至各單位,同時上報縣財政部門。鄉鎮財政預算由鄉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執行。在年度預算執行中需調整的,由鄉鎮政府提出預算調整方案,報縣財政部門審核。
2、賬戶統設。由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委托鄉鎮財務核算中心在鄉鎮金融機構開設財政專戶分賬戶,分賬戶設“基本結算戶”、“專項資金專戶”、“支出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基本結算戶”和“專項資金專戶”銀行印鑒由鄉鎮財務核算中心公章、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代理會計私章組成,實行印鑒分管。“基本結算戶”用于核算鄉鎮所有預算內、外收支,其他收支及往來款項。包括農業稅收、行政事業性收費、應上交的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及縣財政調度資金、鄉鎮借款等。“基本結算戶”下分設“待解農業稅收存款”、“農業稅附加存款”、“財政預算內存款”、“財政預算外存款”、“專項資金存款”等二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農業稅上繳時,通過該戶上解到縣金庫;上交其他收入時,由該戶上劃到上級有關部門銀行賬戶。各項支出通過該戶分別撥到“專項資金專戶”、“支出專戶”和“村級資金專戶”。“專項資金專戶”用于核算上級下達的各種專項資金和人員工資以及民政定補等收支事項。“支出專戶”用于核算公用經費和一般性支出,該賬戶不得接收除“基本結算戶”撥款外的一切收入,只能用于支出。“村級資金專戶”用于核算鄉鎮村級各項收入和支出。
3、集中收付。鄉鎮所有預算內收入、預算外收入以及上級部門補助收入等必須全部進入“基本結算戶”,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代理會計根據鄉鎮收入類別和科目分別進行核算。鄉鎮所有支出由鄉鎮各部門根據年初預算提出用款計劃,送鄉鎮財政所審核、鄉鎮長審批后,報縣會計管理核算中心代理會計審核,再根據用款性質從“基本結算戶”撥付到有關專戶,鄉鎮按規章制度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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