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通用15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我們需要提前開始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方案應該怎么制定才好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績效工資分配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
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年度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0.9至1.1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年度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年度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考核工作請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轉發省人事廳<關于印發福建省實行聘用制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考核辦法(試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綜〔20xx〕164號)規定執行。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年度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檔次系數×681元×80%。(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發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因違法違紀受到處分的,停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2
根據安教[20xx]2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學校績效考核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工作的通知》等有關文件精神,為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一、分配原則
學校按多勞多得,按勞取酬;優質優酬,注重績效;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崗變薪變,待遇能高能低;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分配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工作量認定
(一)教職員工工作量認定
教職工工作量包括學校教育工作和教學工作的總量。根據《福建省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加強中小學教職工隊伍建設的意見》(閩政文[20xx]344號)、《福建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委編辦、省教育廳、省財政廳關于福建省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標準實施意見的通知》(閩政辦[20xx]121號)有關規定,根據我校教育教學任務和教職工人數確定教職工標準工作量。教學人員工作量: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每周10節為標準工作量,其他學科的任課教師為每周12節。高考、中考文考學科的任課教師超過10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其余任課教師超過12節的部份計為超工作量;跨年段、跨學科教學的加2節計入工作量。非教學人員標準工作量為每周五個工作日。教學人員課時不滿標準工作量,但承擔學校委派的其他相當的教育教學或后勤崗位工作的,視為滿工作量。
(二)行政人員工作量認定
根據安委教[20xx]53號《溪安縣學校領導干部日常管理工作暫行規定》文件規定,我校行政人員工作量如下:
校長、書記免于兼課,副校級領導、處室正主任每周兼課4節,處室副主任(工會主席、團委書記)每周兼課5節。超過上述標準的,計為超工作量。
因無教師資格證書不能兼課的行政人員,必須完成學校委派的其他工作任務,才能視為滿工作量。否則,一律不得按滿工作量參與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其績效工資不得超過全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即學校績效工資總金額÷全校教職工總數,下同)的80%。
學校督導員(從學校行政崗位退居二線的視同督導員)按《溪安縣學校督導員管理暫行辦法》(安委教[20xx]20號)擔任相應的工作量:
1.正校級督導員每周聽課不少于2節,副校級督導員及督導員根據學校工作需要每周必須任課4節以上或聽課6節以上,并協助其它相應工作。
2.凡未達到退任督導員年齡(指完中校、職校、進修學校53周歲以下,初中校、中心學校、縣直小學、幼兒園51周歲以下)的原學校副校級和處室領導干部必須任課,副校級督導員每周4節以上,處室督導員每周6節以上。
凡未按上述規定履職的,其績效工資一律不得超過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
三、項目設置
根據閩政辦[20xx]xx3號、閩教人[20xx]50號文件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獎勵性績效工資包括基礎績效工資、班主任津貼、超課時津貼、教學量化獎勵、崗位津貼(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值班值日、教研組長、備課組長、年段長等)、教育教學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畢業班獎教金及代課、下班督修、命題、評卷等其他津貼獎勵等項目。
1.基礎績效工資
師德表現良好、出滿勤、滿正常工作量的教師均可領取基礎績效工資,標準為全校人均績效工資的70%。沒有出滿勤的教師則根據《溪安八中教職工考勤條例》(見附件一)的有關標準扣除工資后,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的基礎績效工資。長期病假、產假按學校原制定辦法發放基礎績效工資。
2.班主任津貼
班主任工作實施量化考評,按《溪安八中班主任考評條例》(見附件二)進行考評,并計算出班主任每月所得津貼。
3.超課時津貼
教學人員每周任課超過標準工作量,每節課補貼10元。
4.教學量化獎勵
教學量化獎勵基數為200元,根據《溪安八中基礎年段量化考核辦法》(見附件三)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5.崗位津貼
行政值日每天50元、年段長每學期補貼200元、教研組長每學期補貼xx0元、備課組長每學期補貼200元、工會委員每學期補貼100元。
學校行政人員除發放行政管理人員崗位津貼(不得高于本校班主任津貼平均標準)、值日補貼兩個項目外,擔任教學工作并超工作量或者兼任班主任、年段長等其他工作的,按相應標準發放超工作量補貼;其他屬于工作職責范圍內的,不再發放補貼。
6.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
課外教育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分課外教育成果獎、教師專業技能比賽獲、教師撰寫論文公開發表、學科帶頭人及骨干教師、高中畢業班校際組成員、課題研究獎勵、教師學科競賽輔導補貼獎七個項目進行獎勵,具體按照《溪安八中課外成果暨骨干教師獎勵辦法》(見附件四)計算出個人實際所得獎金。
7.畢業班獎教金
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會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提請校董會撥出資金全額支付。
若校董會不能支付,則按初三年人均1000元、高三年人均xx00元的標準,從績效工資中撥出資金作為畢業班獎教金,按每年度的《溪安八中高考、中考獎教條例》計算出個人所得獎金。初三、高三畢業班獎教金除下年段行政人員或兼任畢業班教學的行政人員外,其他學校行政領導干部(含校長)不得參與分配。
8.其他工作量補貼
代課補貼每節10元;早讀下班、英語教師早讀聽力放音(只補貼放音的教師)每次補貼5元,晚自修下班補貼每節10元;雙休日值日補貼每天30元;學校運動隊課外訓練補貼每晚10元;監考按不同時長給予補貼:xx0分鐘每次16元,120分鐘每次xx元,90分鐘每次12元,60分鐘每次10元,英語聽力放音每次5元;成績統計每班補貼10元,編制質量分析表初中每次30元、高中每次50元,年段長編排晚自修下班每學期補貼xx元,分發補貼30元。
命題(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中部424242303030303030
高中部484848393939393939
評卷(含統練)每科每次補貼標準(單位: 元)
年段語數英政史地物化生
初一、初二xxxxxx1010101010
初三xxxxxx12121212
高中部161616xxxxxxxxxxxx
除上述工作量補貼外,其他的臨時加班補貼,由行政會根據具體情況討論確定補貼標準,列入績效工資。
四、實施流程
1、健全考核機構。
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考核組,考核組由學校領導、工會和教職工代表23人組成,成員中一線教職工代表10人,考核組成員候選人由學校行政會議提名,并在學校公示后,經教職工大會或教代會全會通過的方式產生。
2、執行公示制度。
各處室在各自職責范圍內根據本《方案》計算出教職工的各項獎勵性績效工資,以電子文檔的形式送交總務處匯總出個人所得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最終的考核結果由考核組集體簽名后并在學校內部網站上公示,公示期限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間,教職工有反饋意見的,由考核組及時核實;對考核量化有誤或者與學校教代會通過的考核方案不符的,重新考核確定并予以公示。學校考核組要認真負責,嚴格執行規定,認真做好復核與申訴答復工作。
3、組織撥款發放。
每學期末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結果(含發放對象、項目金額、獎教金等)經公示無異議,由學校考核組集體簽名并加蓋學校公章后,上報縣教育局組織人事股備案,待縣教育局下撥款項后,由學校財務部門按相關程序發放給每位教職員工。
五、其他說明
1、根據安教[20xx]34號《關于溪安縣教育系統教職工津貼補貼(增加部分)發放暫行實施辦法的通知》文件規定:
(1)教職工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有礙完成教育教學任務,不得以非法方式表達訴求、干擾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學生利益,并將此作為教師績效考核合格的必備的基本要求。
(2)全學期累計曠工達5個工作日、事假累計超過20個工作日的教職工,不參與績效考核津貼分配。
(3)教職工凡學期內受到通報批評、警告、記過處分的,酌情扣除績效考核津貼。凡受到記大過、降級、撤職、開除處分的.,不予發放績效考核津貼。
2、根據安教[20xx]282號文件規定:
(1)經縣教育局、公務員局批準(以正式書面通知為準)借用的教職工,根據借用單位出具的工作鑒定(含出勤情況),考核合格者,其獎勵性績效工資按本校教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平均數的80%發放。凡未經批準的,一律不發給獎勵性績效工資。
(2)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以上處分,處分期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停發獎勵性績效工資。
3、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超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在校董會財力允許的情況下,提請校董會補足差額資金予以支付。在校董會不能支付的情況下,則按公式: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個人所得金額×(縣教育局下撥的全校績效工資總額÷根據本方案計算出的累計應分發的金額總數),計算出個人實際工資額。
若按本考評方案計算出的全校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少于縣教育局下撥的績效工資總額,則將剩余金額平均分發給每位教職員工。
4、本《方案》由行政會討論擬定征求意見稿,在廣泛征求全體教師意見后,制定考評方案,經教代會表決通過后予以實施。
5、本《方案》由學校行政會負責解釋,未盡事宜由行政會討論決定。
6、本《方案》自20xx年秋季起執行,之前制定的《溪安八中教師績效工資方案》同時廢止。若今后上級對此有新的規定出臺,按上級文件規定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3
一、目的:
1.貫徹公司薪酬管理以及目標管理責任制的精神;
2. 評價本部門員工工作業績;
3. 確定部門員工的月績效工資及年度績效工資;
4. 加強員工工作的計劃性、管理人員工作的控制性;
5. 提高本部門員工的服務意識、服務質量;
6. 調動本部門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及創造力;
7. 提高本部門員工的工作質量和工作效率。
二、 依據
1. 員工考勤管理方案
2. 員工日常行為規范
3. 薪酬管理方案
4. 巡區管理方案
5. 首問首接管理方案
6. 公司其它管理制度
7. 部門內部各崗位責任和工作特性
三、 原則
1. 公平、公正、公開
2. 效率為主、效益優先
3. 過程控制、強調結果
4. 嚴明制度、注重執行
四、 范圍:
適用于財務、工程、經營策劃、行政人事、各管理處除部門負責人外的所有員工。
五、 考核體系與內容
本考核體系分為三方面內容:
(一) 工作考核 (見附件三)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部門內部員工人均每周的平均得分為100分(個人的每周得分可不等),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考核權重的80%。
2. 計算: 周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實得分之和*100/周工作應得分之和月工作考核得分=周工作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月工作考核得分*80%
3. 工作考核內容分類:
a) 計劃內工作,個人分值不定; b) 計劃外工作,分值不定。
4. 工作計劃制定與考核流程
(1)計劃內工作目標(見附件一)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上周六上午12:00前完成; B.應與上周六下午17:00前完成; 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應于本周六下午17:00完成; 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 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 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2)計劃外工作計劃(見附件二)
A B C D E F G
其中:
A.應于任務產生的當天提出;
B.應于任務產生的當天內核定;
C.應于本周六下午15:00前完成;
D.應于本周的下午17:00完成;
E.應于結果公布的2日內完成;
F.應于接到申訴的2日內完成;
G.應于下月的5日內完成。
5. 考核細則
1) 工作計劃的制定與確認:
在工作計劃的制定過程中,由部門員工根據對工作的熟悉程度及所負責崗位工作提出計劃并提出計劃分值建議,部門負責人審核確定各項任務最終分值及要求完成時間。為提高員工的主動性,對于不需要特定人選完成的工作,可在部門內部公布,員工主動挑選,部門負責人核定。為保證員工之間任務的均衡性,一般情況下,員工每周的計劃分值應在80-120分之間。員工月度工作分值總和必須在360分以上,否則該員工當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加乘系數0.95。同時要求各部門負責人在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下分配員工工作。
2) 考核分值的確定:
員工自評分數作為部門負責人考評的參考,考評得分以部門負責人考評得分計算。
3) 提交本周工作總結、自評分及下周工作計劃
要求:內容客觀、完整、科學
考評辦法:推遲提交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內容不符合要求每例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
4) 執行工作計劃
完成時間:工作日內未按規定進行,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超過2天扣該項工作分值的20%,超過3天扣該項工作分值的.50%,超過3天以上扣該項工作分值的100%。
完成質量:分為優秀、良好、一般、差三個等級,分別加乘1、0.95、0.7、0.5系數。
5) 工作計劃的。獎勵與處罰:獎勵:員工完成難度大、完成效果非常理想工作,部門負責人可以視情況獎勵給予該項得分的5-10%;處罰:對于完成效果非常差的工作,部門負責人可以視情況給予10-50%的扣分;對于月末投訴或其他方式經查實的工作任務完成有問題的項目,部門負責人也可以追加對該項任務的扣分,扣分幅度為10-50%。
6) 部門負責人考核要求對員工的工作完成情況每周不少于一次的查核;對員工的工作完成時間應進行確認,并承擔相應責任; 對員工的工作完成質量評定負責,承擔相應責任,有業主投訴經查實此項應評定為差;對員工的.投訴不得打擊報復。
(二) 工作量飽和度考核(見附件四)
1. 說明:每周考核一次,周部門內部人均得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但最高不超過15分,最低不低于5分。
2. 適用范圍:適用于工作考核得分部分(含獎勵與處罰得分)的計算。
3. 計算:
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參與考核人員周工作應得分之和*個人工資收入占部門參與考核人員工資收入之和的比例
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應得分之和*100/個人周工作量飽和應得分
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個人周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考核得分*10% (低于5分以5分計,高于15分,以15分計)
(三) 常規考核(見附件五)
1. 每周考核一次,每周總分為100分,每月匯總,占月度績效的10%。
2. 計算:
周常規考核得分=總分100 — 周常規扣分之和+獎勵加分
月常規考核得分=周常規考核得分之和/該月計分周數 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月常規考核得分*10%
3. 細則
1) 考勤:該項分值為10分。
嚴格按公司制度執行、考核;外出辦公事超過1小時須向部門負責人批示,否則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漏打卡應于次日向部門負責人說明情況,能證明情況屬實,可簽證明,但每月不超過3次;每遲到一次扣2分,早退一次扣2分,缺勤一次扣5分。
2) 行為規范:該項分值為10分。
按公司員工行為規范的要求執行,部門抽查每發現違反一次,扣該項分值的10%;公司檢查時因個人原因致使部門扣分的,扣除個人扣該項分值的20-40%。
3) 工作程序:該項分值為10分。
按公司規定的程序工作,每違反一次,扣除該項分值的10%。
4) 工作主動性、責任心:主動性、責任心分值各為10分。
對待工作應積極主動,遇到問題不但要及時匯報,還應該及時提出解決方案。如工作推委、拖沓,不負責人,每次扣該項分值的40%。
5) 參加集體活動(會議):該項分值為10分。
積極參加公司、部門的集體活動、會議、參觀、學習等,不參加一次扣除該項分值的20%。
6) 接受臨時性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
對于臨時安排的工作應積極接受,不得無故推辭,否則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40%。
7) 工作效率:該項分值為10分。
鼓勵高效完成工作,對于一拖再拖的工作,除在每周工作考核時加倍扣分外,在工作效率上扣除該項分值的20%。
8) 影響他人工作:該項分值為10分。
上班時間辦公室內不能大吵、大鬧、玩電腦游戲或進行其它影響別人工作的活動,否則根據造成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9) 維護公司形象:該項分值為5分。
不做有損公司形象的事情,否則根據造成影響程度,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50-100%(如業主投訴員工等)。
10) 部門配合:該項分值為5分。
積極配合公司其它部門完成各項工作,對于需要部門負責人協調的要及時匯報。否則每出現部門配合不暢影響工作或接到其它部門投訴的,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1) 團隊精神:該項分值為5分。
強調團隊精神,不搞個人主義或拉幫結派,服從領導安排支援緊急工作。違反者每次扣除該項分值的30%
12) 其它事宜:該項分值為5分,參照公司有關規定執行。
4. 獎勵:由部門負責人決定,也可以由個人申請部門負責人決定。
1) 工作量超過飽和量50%以上的,除在工作量飽和考核加分外,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5分。
2) 維護公司利益,宣傳公司形象等方面作出較大貢獻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10分。
3) 在工作中任勞任怨,不計得失,積極主動完成工作的,可在常規考核中加該項分值的2-5分。
4) 在常規考核各項中,表現突出者,可在考核中加該項工作分值的2-5分。
六、 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 薪酬
1. 月度績效得分為三部分之和(見附件六、附件七),即: 月度績效得分=月工作績效考核得分+個人月度工作量飽和度績效考核+月常規績效考核得分。
2. 員工月度績效工資計算:
月度績效工資=個人月度績效工資總額*{[(個人月度績效得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部門員工績效平均分] *4+1}
3. 員工年度績效工資:按公司文件規定執行,與月度績效之和掛鉤;
(二) 先進員工評選與獎勵;
1. 每月考核得分前兩名的工程部員工為月度優秀員工,獎勵100元;年度得分排名前兩名的工程部員工為年度優秀員工,獎勵500元;
2. 每月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月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100元;年度評選物業管理系統(適用于管理處員工)兩名,由公司從管理處年度考核得分第一名的員工中選出,獎勵500元;
3. 結合月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月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100元;結合年度員工績效考核結果,在行政人事、財務、經營策劃部中評選出年度優秀員工一名,獎勵500元。
(三) 處罰:
1. 連續三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給予警告一次。
2. 連續四個月在部門排末位的員工予以辭退。
(四) 申述、調整
1. 績效得分公布后2天內,個人發現有評分不屬實之處,可直接向部門負責人進行口頭或書面申述,部門負責人應在1天內給予解釋、答復或調整。
2. 若對部門負責人的解釋、答復或調整不認可時,可在答復后2天內向公司經理書面進行申述,經理的裁決為最終決定。
3. 若無申述,則計算績效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述到部門負責人處為止,則以部門負責人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若申述到公司經理,則按照公司經理的裁決進行調整后的得分為最終的月度績效得分。
(五) 其他
1. 本方案試運行三個月,經修改后正式頒布。
2. 部門負責人考核所屬員工必須公平、公正、公開,員工投訴考核不公正且經查核屬實月度累計2次(含)以上或年度累計10次(含)以上,給予部門負責人降職處理;
3. 公司年度先進部門評選公司另行發文確定;
4. 本制度由行政人事部制定、解釋及修改。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4
一、總則
為加大醫院分配制度改革力度,進一步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在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在兼顧國家、醫院、職工三者利益的前提下,使職工的收入增長與單位經濟效益同步增長,正確處理好積累與分配的關系,根據云南省20xx年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辦法》中績效工資的實施精神,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我院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二、指導思想
醫院分配制度改革在推行全成本核算的基礎上,以實績和貢獻,堅持績效優先、兼顧公平,實行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劃小核算單位,體現向第一線和特殊崗位適度傾斜,努力激發全體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激發醫院的內部活力,提高職工的主人翁意識,塑造以質量為核心,以績效規范管理的運行機制,切實促進醫院全面建設和可持續快速發展。
三、政策依據
云南省20xx年關于《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改革辦法》第二部分的第(四)條績效工資的實施規定:“績效工資是事業單位工資構成中活的部分,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實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上級主管部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靈活多樣的分配形式和辦法,自主決定本單位績效工資的分配”
績效工資總量:根據云工改[20xx]3號文件《關于我省事業單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中有關問題的處理意見》中第38條規定:“事業單位在分類辦法和地區附加津貼制度出臺前,績效工資總量按工作人員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額度、省統一執行的津貼補貼核定或規范后的津貼補貼核定。其中,原工資構成中津貼比例按國家規定高出30%(差額撥款單位40%)的部份,按絕對額納入單位績效工資總量。”
四、基本原則
績效工資發放的基本原則是:全成本核算,收支有結余,總量調控。
績效工資是以成本核算為基礎。主要是通過科室對收入和支出的控制來降低醫療成本,提高收益率,并與工作數量和質量相結合的一種分配形式。其核心是按科室的人均收支結余,根據科室對醫院經濟效益以及社會效益的貢獻來分配,不僅考慮了科室工作的數量、質量,而且還考慮了醫德醫風,以及所消耗的各種成本的價值,這就鼓勵科室必須進行增收節支,提醫療護理質量,以取得收入為前提,體現人均結余最大化;控制成本支出,增強科室的成本意識。科室為了人均結余最大化,科室必須減員增效;增強科室的投資風險意識,科室增加設備時,必須考慮投入回報的問題。
1、推行全成本核算,收入減支出(包括院級及后勤管理運行成本分攤)結余部分列入核算單位分配,根據科室人均收支結余額的一定比例計提績效工資。收支結余為負數時,一律從固定工資中扣除,直至扣到財政差額補足為止。
2、醫院對各臨床科室不下達任何經濟任務指標,按實際收支結余計發績效工資。
3、績效工資取消從檔案工資扣出一部分作為績效考核參與搞活分配。
4、以科室和個人為基本核算單元;
5、質量考核與科室效益掛鉤;
若需詳情,請致電:XXX。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5
為了充分調動部門教職工的工作積極性,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根據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從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的角度出發,結合部門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為指導,按照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以部門中心工作、年度重點工作以及成果實績為導向,制定科學合理的部門考核與獎勵性績效二次分配實施方案,充分調動部門人員積極性、創造性,提高課堂教育教學質量,促進本部門各方面工作做出成效和特色。
二、組織機構
為充分保證本部門20xx年獎勵性績效工資二次分配實施方案的科學性和合理性,特成立部門績效分配與考核工作小組,負責本部門獎勵性績效二次分配方案制定及績效考核工作組織實施。具體成員如下:
組長:王超
副組長:
成員:
三、實施原則
1.遵守規則,規范程序,貫徹執行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嚴格遵守學院二級部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程序。
2.以學院對部門考核評價內容為主要依據,以部門年度重點工作、重點任務、特色任務為重點,科學設置權重分值,體現部門績效考核的導向性。
3.按照分類考核、規范合理的原則,對部門各類人員(管理人員、專兼職教師等)實施分類考核,按考核結果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
4.各種考核項目自評分必須實事求是,依據實績實效,不得弄虛作假。一經發現,按作假分值雙倍扣除處理。
5.分配公正,結果公開,二次分配方案通過部門全體人員審議,所有分配結果向部門全體人員公開。
四、實施辦法
根據學院《績效分配與考核改革實施辦法》的要求,部門負責對本部門人員進行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結果對部門獎勵性績效工資進行二次分配,具體實施辦法如下:
1.校內超課時津貼:根據部門教學工作考核細則從部門教學督查、教研室常規教學檢查、部門領導打分、學生評教打分等方面進行評價打分。90分以上為優秀,課酬55元/課時;60分—89分為合格,課酬50元/課時;60分以下為不合格,課酬40元/課時。
2.工作質量獎:總量的'80%按學院制定的各類人員系數標準發放,總量的15%(控制在人均500元以內)按德、能、勤、績、廉以及加分項六個方面進行個人績效考核打分,以部門個人考核最低分值為基準,其他人員多余分值總和參與分配;總量的5%作為部門調節資金,用于部門各項獎勵。
3.教學部門超工作量績效:根據考核打分發放。部門正職考核得分=部門年度考核細則得分×40%+院領導評價得分×10%+教職工代表評議得分×10%+部門年度考核得分×40%;部門副職考核得分=部門年度考核細則得分×40%+分管院領導與部門負責人評價得分×10%+部門職工評議得分×10%+部門年度考核得分×40%;科員考核得分=部門年度考核細則得分×60%+部門領導評價得分×10%+部門職工評議得分×10%+部門年度考核得分×20%。
4.教研室主任津貼:根據部門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細則從常規教學檢查、教研室活動、教研室資料的收集整理等方面進行績效考核打分,90分以上為優秀,津貼上浮10%;60分—89分為合格,按核算津貼發放;60分以下為不合格,津貼下調20%。
5.部門調節資金:從部門工作質量獎中提取5%作為部門調節資金,用于部門各項獎勵。如未用完,則納入工作質量獎的80%中統籌發放。
五、其他規定
1.部門年度考核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4檔。根據個人年度工作考核細則得分排名前15%為“優秀”;考核分數低于60分,又不屬于“不合格”情況者,列為“基本合格”;嚴重違反學院有關規章制度或有一票否決情況者列為“不合格”;其余均屬合格。
2.承擔學院或其他職能部門臨時交辦的非常規性工作任務或承擔部門重點工作、特色工作任務(如校運會等)并完成既定目標。經部門績效分配與考核工作小組審核認可后,該工作的組織牽頭人加2分,參與者,每人加1分。
3.部門在崗人員按照部門各項考核細則進行考核打分,但不參與部門獎勵性績效分配。在崗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人事處另行發放。
4.部門教學干事要及時收集整理考核資料,做好過程性考核工作。
5.本實施方案的考核工作從20xx年9月起執行,試行一年后修訂完善。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6
根據省、市有關文件精神,在實施規范公務員津補貼的同時,統籌解決中小學教師待遇,提高中小學教師工資津貼補貼。在這次增加的教師津補貼工資中,分為基礎性津補貼和獎勵性津補貼,對履行了崗位職責、完成了學校規定的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的教師,全額發放基礎性工資,獎勵性津補貼(每人每月400元)作為教師績效工資,由學校統一管理支配,以體現崗位責任和工作業績。為了調動我校教師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福清市教育系統教師績效工資分配的指導意見》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根據文件精神和本校實際,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以實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為重點,科學安排,建立符合本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工作積極性。
二、分配原則
1、貫徹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分配原則。對教師工作量、崗位職責和工作業績進行考核,適當拉開分配距離,向一線教師、骨干教師崗位及成績突出的教師傾斜,充分體現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分配原則。
2、統籌兼顧學校內部各類人員績效工資的分配關系,科學安排,建構符合我校實際的分配激勵機制。
3、堅持“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全過程公開,切實做到公平、公正,確保安定、穩定,構建和諧校園。
三、領導機構
學校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中層干部、工會及其他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地發放。
四、發放對象
本校在編在崗教師。
五、工資構成
根據現行有關政策,教師新增工資性津補貼中月人均400元作為績效工資。由工作量(任務)補貼、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業績獎勵三個部分構成。其中工作量補貼占60%,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20%,業績獎勵占20%。
六、分配額度及辦法
(一)工作量(任務)補貼的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60%×6個月
1、出勤補貼:實行每天簽到制,出滿勤者每月補貼80元/人。遲到、早退一次扣5元,病假、事假(法定假日除外)每節分別扣5元、10元,曠課每節扣20元;學校規定的活動(政治、業務學習,學校、教研組會議,教研活動及其它集體活動等),遲到、早退扣5元,病假、事假分別扣5元、10元每缺席1次扣10元;導護遲到或早退(含人在校而不在崗)一次扣20元,請假一次扣20元,缺崗一天扣50元,并負當天該崗的一切責任(一天按上、下午二次計算)。以上直至扣完本月的出勤補貼為止。
2、課時量補貼:
A、教師工作量:
(1)專任教師標準周授課時數:能樂意接受學校所安排的教育教學工作為滿工作量。
(2)任實職的中心校正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4節,副職校級領導任課時數不少于6節,中心校中層干部任課時數不少于8節,完小校長擔任主要課程課時數不少于10節,為滿工作量。
(3)幼兒園教師教學半天為一個工作日,專任教師每周任課不少于5個工作日,中心校園園長每周任課不少于2個工作日,副園長每周任課不少于3個工作日。
B、滿工作量補貼:滿工作量者每月補貼100元/人。超課時和不足課時數,由各校根據本校班生規模和具體情況做出補或扣的規定,但每月補或扣的金額不得超過30元。
3、超工作量補貼:(每人每月60元)
(1)節假日值班補貼:學校節假日值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30元。
(2)節假日加班補貼:節假日因公加班人員每人每天補貼40元。
(3)公代補貼:公代每節補貼10元,由教導處安排公代。
(4)跨年段(任語文、數學學科)或包班教學的教師補貼:每人每月補貼40元。同年段同學科(任語文、數學學科)兩個班級教學,每人每月補貼40元。英語教師享受跨年段教學補貼(每人每月40元)
(二)管理崗位補貼的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
1、班主任、科任補貼:班主任每人每月補貼80元,科任每人每月補貼40元。
2、完小校教導主任每月80元。
3、中心校中層以上行政人員、完小校長補貼:每人每月80元。
4、女工主任、少先隊大隊輔導員、報賬員、安全專干、保管、采購、圖書管理員每月40元。
5、兼任多種職務的人員補貼可累加,但補貼的總額不得超過120元。
(三)業績獎勵分配:該項目的'總金額為:400元×人數×20%×6個月。
1、教育教學常規獎:根據每學期學校對教師教育教學常規(課堂教學、教案、作業、班主任工作手冊等)進行量化綜合評估,考評一等獎占1/3、二等獎占1/3、三等獎占1/3,分別獎200元、150元、100元。(常規工作缺一項沒有完成的,取消該項目獎勵)
2、教學質量優質獎:根據期末轄區語數質量檢測成績設一等獎2個、二等獎3個、三等獎4個,分別獎250元、200元、150元。另外提高名次的按每名次獎20元。英語科質量檢測按任教班級綜合評定(所有任教班級名次之和除以任教班級數,得分少者為優),設一等獎1個,二等獎1個,三等獎2個,獎金同語數科,不設提高名次獎。
3、教科研成果獎:
(1)對外公開觀摩教學:學區級每次獎100元,教研片級每次獎200元,市級每次獎300元。
(2)各類論文(經中心校選送)獲福清市、福州市、省級及以上一等獎分別獎給第一作者100元、150元、200元;獲二、三等獎各遞減20元。(以上獎勵以獲獎證書為準,進入匯編而沒有得獎不予獎勵。)在CN刊物上發表按福清市一等獎計算,同一篇文章只得一次最高獎。一學年教師個人的論文獲獎獎勵總額不超過200元。
4、班級管理獎:學期末學校評出文明班級,文明班級不得超過學校班級數的40%,班主任獎勵80元,副班主任40元。
5、競賽指導獎:由學校組織學生參加中心校組織的知識或技能競賽,一等獎每人次獎給指導老師30元,得二、三等獎各遞減10元;由學校組織學生參加福清市、福州市、省級及以上知識或技能競賽,一等獎每人次分別獎給指導老師100元、150元、200元,得二、三等獎各遞減20元。素質教育的各種興趣小組參加市區比賽,獲團體一等獎每隊獎給指導教師(或教練)100元;二等獎70元;三等獎40元。比賽級別每升一級,各遞增50元。 6、中心校行政人員及完小校長享受平均值,但不兼得。
(四)中心校行政人員及完小校長的.績效工資原則上不超過400元,但不包括節假日值班、加班補貼。
(五)法定分娩假的績效工資原則上每月發放200元(按5個月計算,另一個月按在編在崗教師寒暑假待遇發放)。
(六)績效工資發放情況當月公示,學期末累計發放。上述每一大項發放總額中,若有剩余的,期末累計按在崗教師均分;上述每一大項發放總額中,若有不夠的,各項統籌安排或每月按在崗教師按比例適當下調。
七、其他具體事項
1、不參加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
根據福建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書》第五章第十五、十六條款“甲方隨時單方面解除聘用合同”的對象,即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學任務;嚴重違反師德;連續曠工超過10個工作日;擅自出國或出境逾期不歸;失職,其他嚴重違紀行為,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不勝任工作,調整或培訓后調整崗位仍不勝任工作;以及因個人原因不參加年度考核或參加年度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人員等。
2、當月取消績效工資參評的對象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融政人58號關于“扣發當月考勤獎對象”,即每月曠工累計超過三天的;每月病事假累計達到或超過十五天的(法定假除外),以及《聘用合同書》中雙方約定的其他可扣發當月考勤獎情形的。
3、經組織選派掛職、支教或進修學習人員,按有關規定完成任務的,按滿工作量計算。這些人員由掛職單位、支教學校、培訓學校提供出勤及表現情況,由原單位進行考核。
八、有關要求
(一)各學校應成立績效工資分配工作領導小組,小組成員由校領導、教師代表組成,負責對教師工作量、管理崗位職責、工作業績的考核,以及績效工資的分配、發放、解釋等方面的工作,確保績效工資公平、公正的發放。
(二)除本實施方案規定的績效工資外,各學校不準利用任何賬戶、任何資金,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發放或變相發放各種補貼、獎金和實物。違反規定的,要沒收違規的全部資金上繳財政,并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
(三)各學校要切實加強領導,提高認識,創造性地開展工作,堅持科學發展觀,正確處理好改革、發展與穩定的關系,積極穩妥地進行分配制度改革。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7
根據《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市直其他事業單位調整績效工資標準的通知》(漳人綜〔20xx〕10號)的精神和要求,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工作積極性,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局長辦公會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實施范圍
本局直屬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其他事業單位(不含已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的正式在編在崗工作人員。在編不在崗的正式工作人員不參照本方案執行。
二、分配比例
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為市人事局、財政局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結合本系統實際,分為每月固定發放和一次性發放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標準及檔次劃分辦法
(一)檔次劃分辦法。
參照有關規定,獎勵性績效工資由低至高分為以下五個檔次。
(二)發放額度。
根據市人事局、財政局有關文件要求,20xx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為月人均681元,執行時間為20xx年9月-11月。從20xx年12月1日起,獎勵性績效工資限額調整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調整月人均基數,按此方案執行)。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辦法
在核定的獎勵績效工資總額內,對照至的五個檔次,用加權平均法,測算出每個工作人員的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額度后,再按照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分別占核定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的.80%和20%,按照“多勞多得、不勞不得、優績優酬”和“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進行分配,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需考核合格后才予以發放,考核不合格人員不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獎勵性績效工資部分基礎上另加200元。
五、績效考核
績效考核分為平時考核和考核兩部分。
平時考核重點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務、階段工作目標情況以及出勤情況。
考核以平時考核為基礎,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進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總體表現或突出成效等情況。考核的結果分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個等次。
六、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兌現辦法分為每月兌現和兌現。
(一)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
當月病、事假、缺勤累計達到或超過11天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停發當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新聘用在編工作人員從聘用時間起開始執行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退休人員或解聘人員從退休或解聘的下一個月起停發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用于列支考核中獲優秀人員發放當獎勵性績效工資。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兌現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個人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獎勵性績效工資=(與個人職務
七、有關要求
1、本方案未明確相關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財政局《關于印發漳州市市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漳人綜〔20xx〕196號)執行。
2、被省、市效能部門檢查到問題并通報批評的同志停發一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八、執行時間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執行。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8
方案三:東街街道關于事業單位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實施方案根據《福州市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榕人薪【20xx】8號),以及《福州市鼓樓區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意見》(鼓人綜【20xx】88號)文件精神,為充分調動廣大干部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切實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街道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為契機,在區人事局、區財政局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符合街道特點的績效考核機制、工資水平合理決定機制和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杠桿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干部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動街道各項工作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堅持“按勞分配、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獎勵性績效考核工資分配以個人工作目標責任和日常工作業績作為主要依據,多勞多得,優績優酬,適當拉開分配差距,向責任重大崗位、業績突出的人員傾斜。
2、堅持“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實施過程實行陽光操作,考核結果由街道黨政辦定期張榜公布,切實做到公平、公正、公開。
3、堅持“科學合理”原則。績效考核工資分配方案要統籌兼顧街道各類人員之間績效工資分配關系,力求科學合理,并根據街道及工作人員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對象、額度及構成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對象:
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名單附后)。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額度:
街道現有事業編制在崗、在編工作人員16名,20xx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獎勵性績效工資總計×12=元。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形式:
績效工資由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個部分組成,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按基金冊每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按實際情況考核后予以發放。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辦法
獎勵性績效工資由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和年終業績獎勵補貼三個部分構成。其中管理崗位(責任)補貼、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每月造冊發放,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待年終考核后統籌發放。
(一)管理崗位(責任)補貼
1、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總額:管理崗位(責任)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5%,20xx年總額為×5%=元。
2、管理崗位(責任)補貼的計算:街道現有股級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崗位(責任)補貼65元,全年總計65×9×12=7020元。
此項余額部分(=元)作為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二)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辦法
1、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總額: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85%。
2、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構成:包括出勤情況、正常工作量、超時工作量(加班),考核按《東街街道干部管理辦法》實施。
3、日常工作量(任務)補貼發放計算:對遵守考勤制度、按時完成工作任務、無紀律處分的人,每月發放個人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5%;對受街道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獎勵性績效50元;對受區級以上通報批評的人,扣除當月全部獎勵性績效工資。
(三)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辦法
1、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總額:年終業績獎勵補貼占獎勵性績效工資構成的10%。
2、年終業績獎勵補貼發放計算:街道工作人員年終業績獎勵發放按事業單位干部年終考核結果為依據,對年終考核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員,全額發放年終績效獎勵補貼;對考核為不稱職等次的人員,不發年終業績獎勵補貼。
3、對婚、喪、產假期間的工作人員績效工資予以全額發放。
五、其他需完善調整及未盡事宜,由街道黨政班子會議研究決定后執行。
六、本方案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附1:東街街道全民事業編制、集體事業編制在冊、在崗工作人員花名冊(截至20xx年1月1日)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9
一、指導思想:
為充分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激勵約束作用,調動廣大教師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力,增強辦學活力。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教育廳關于義務教育學校績效工資實施意見的通知》要求,結合我區義務教育學校實際,根據教職工不同工作崗位、任務和內容的特點和要求,充分體現按勞分配、效率優先、注重實績、兼顧公平的原則,按工作責任輕重、工作量大小和崗位目標任務達成情況,合理拉開績效工資檔次,逐步形成內部激勵機制和約束機制,發揮學校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特制定本方案。
二、制定方案原則:
1、堅持思想領先,既要按勞分配,又要防止一切向錢看,大力提倡無私奉獻,團結協作和主人翁的精神。
2、打破平均主義,按工作責任,崗位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在考核的基礎上,確定教師的績效工資待遇。
3、多勞多得,優教優酬,獎勤罰懶,重實績、重貢獻,看工作質量,看效益優先。
4、處理好歷史與現實的關系,既要充分保護老教師的。利益,又要讓優秀的中青年教師脫穎而出。
5、處理好改革與穩定的關系,采取邁小步,不停步的方法,根據學校及教師的實際情況,逐步完善分配方案,努力提高教師待遇。
三、實施范圍和時間:
按國家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的義務教育學校正式工作人員(接受黃鸝小學聘任的在編正式教師,待聘、試聘、拒聘教師不拿績效工資),從20xx年1月日開始實施獎勵性績效工資。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總量和水平核定:
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量按義務段學校教師績效工資的30%比例確定。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根據扣除提留項目后的總量與學校在編的.教職員工人數確定。最后按學校在編教職員工人數和人均獎勵性績效工資額,計算學校的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基礎總量,再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獎勵。
(二)獎勵性績效工資的結構:
1、月考核獎:
每月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月考核獎結構及計算辦法:
(1)超課時(教育教學崗位履行工作量獎)津貼:按核定的課節系數計算額度(中層按教師平均工作量計算)。因工作需要,由學校指定加班的每天50元,半天25元,餐費自理。(工作量計算方法見附表一)
計算辦法:每課節金額×周課節系數(含崗位系數)×4=月課時(崗位)工作量獎。(8元/1課節)
(2)班主任津貼:按班額人數發放相應的班主任津貼。
計算辦法:46人以上(含46人)500元;31人至45人400元;30人以下(含30人)300元。
(3)中層津貼:
計算辦法:按局規定以班主任津貼核定(46人以上計算)。
(4)其他管理人員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圖書100元/月、衛生50元/月、實驗50元/月、教研組長50元/月、網管電教200元/月、出納200元/月、辦公室組長50元/月。
(5)出勤獎:
計算辦法:出全勤按200元/月發放。(病假1—5天按40元/天扣發;事假1—4天按50元/天。病假6天以上、事假5天以上按備注規定計算月獎勵性績效工資。)
(6)師德、安全獎:
計算辦法:200元/月(有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罰。)
(7)其他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計算辦法:校藝術社團負責、體育負責、校環境宣傳負責、校中層助理等每月補發津貼50元;棋類負責、綜合實踐負責、書法負責、品德負責等每月補發津貼30元。以上崗位原則上不享受課節系數照顧。擔任多項附加績效崗位的教師同時享受多項附加績效崗位津貼。
(8)學校臨時代課按10元/課,按月納入教師月超課時津貼中。
(9)體育教師訓練按實際訓練周期進行相應的補貼。
(10)擔任兩班語文學科教學的,低段兩班語文(1—3年級)每月補貼30元;高段兩班語文(4—6年級)每月補貼50元;擔任兩班數學跳班的每月補貼20元。擔任數學三個班的每月補貼30元。
(11)語數學科教師每月發給3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3—6年級)英語教師每月發給20元的作業批改補貼。
(12)對50周歲以上女教師,55周歲男教師(擔任語數學課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30元,(擔任其他綜合學科的)每月發給慰老課時補貼20元,納入月績效工資中。
備注:
①每個月如事假累計5天(包括5天)以上,病假累計15天(包括15天)以上,或為私事外出未請假,作曠工處理的,不發當月績效工資。
②病假累計6—10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2,累計11—14天發當月績效工資的1/3。事假、病假、法定假等教師同等享有學校發放的節假日待遇。
2、學期(學年)考核獎
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附表三——“星級教師評選指標與認定條件”),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各星級獎金分配見附表四)。
A、學期考核(9月——1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學期全勤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出全勤,獎勵200元,請假者(包括因為學歷進修而請假)全扣(除調休)一學期未調休者再獎勵50元,半天25元。
②學期師德安全獎:
考核辦法:一學期無師德一票否決行為或無因個人造成的教學事故一次性獎勵500元,反之視情節輕重酌情扣發,并直接作為學期考核評估的依據。
③學期考核評估獎:
考核辦法:依據學期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自主測評情況預發學年考核獎1000元。
④學期正、副班主任考核獎:
考核方法:每學期根據正、副班主任工作實績,對照班主任考核細則,通過自評、主管領導評等方法,確定考核等級,其中優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比例按考核實際情況而定。
考核獎發放標準:優秀400元,良好300元,合格200,基本合格100,不合格不發考核獎,副班跟正班考核,按1/2發放。
⑤榮譽、獲獎津貼:(詳見附表二)
考核方法:以文件或榮譽證書為準,實行當年獎勵。符合同一類榮譽的不重復獎勵,按所獲榮譽中最高一檔標準獎勵。
⑥對外開課獎:
獎勵方法:改革課堂教學、探討教學藝術,積極開課分別給予下列獎勵:校內公開課20元;校外公開課50元;區級公開課100元;市級公開課200元;省級公開課400元;全國級公開課600元。
⑦通訊報道雜文獎:
獎勵方法:積極投稿報道學校工作,按錄用篇數適當獎勵:區級報道簡訊每篇20元,專題報道30元;市級報道簡訊每篇30元,專題60元,省級(全國)報道每篇50元,專題100元,全國報道每篇100元,專題200元,圖片新聞作簡訊獎勵,簡訊形式發表的獎金折半。(此類報道均由本人執筆,自行發表全額獎金,學校聯系的獎金折半。)
⑧先進獎:
獎勵方法:對各類先進或稱號給予適當獎勵:校級先進100元、區級先進200元、市級先進300元、省級先進400元、全國級先進600元(凡上級已發獎勵的,學校不另發)單項先進折半。
⑨科研、指導獎:
教師各類競賽獲獎及指導獎,每學期結束,經有關部門統計后,均按(附表二——“教師參賽獲獎、發表文章等獎勵標準”)規定獎金發給。
凡在區級以上課題獲獎的課題組成員均有獎,區級40元、市級60元、省級80元、全國級100元。課題承擔人、課題組長或執筆教師區級120元、市級240元、省級360元、全國級500元。
區田徑運動會進入第六名獎勵400元,第五名獎勵500元,第四名獎勵700元,第三名獎勵9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1名獎勵2000元(獎給每位體訓教師)。體育全年總分:第六名1500元,第五名2000元,第四名2500元,第三名3000元,第二名4000元,第一名6000元(平均獎給參與體訓的全體教師),兩項獎勵同時執行。
⑩建議獎:
向學校提建議,對改進學校工作有貢獻的,經過討論被學校采納的給與一定獎勵。
備注:個人指導獎累計不能超過同一檔次團體三等獎獎金額度。
B、學年考核(2月———7月)結構及考核辦法:
①全勤獎;師德安全獎;正、副班主任考核獎;榮譽、獲獎津貼;對外開課獎;通訊報道雜文獎;先進獎;科研、指導獎;建議獎等以2月至7月按學期計算,獎勵辦法與學期(9月—1月)考核獎勵辦法一致。
②對畢業班小學升初中考核中成績顯著者給與適當獎勵。
③教師學年星級考核:
考核辦法:教師各自對照“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評選指標及認定條件”,對自己一學年的工作進行自我鑒定,并自評相應星級,向考核組申報星級并提供相應材料,經考核組審核并綜合教師學年履行工作績效后確定星級,發放相應星級獎金。教師學年星級考核分1——5星,各星級獎勵金額及績效認定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
④名優教師獎勵列入學年教師星級考核中。
五、崗位津貼的分配:
1、局管干部按局規定發放月績效工資。
2、學校中層按局規定發放崗位津貼。
3、學校各兼任崗位按核定的崗位系數給與補貼(崗位系數核定見附表一),兼任兩個以上崗位,崗位系數不累計,取高者,(網管電教兼并適當考慮增加系數)納入學校績效工資中。
4、學校其他崗位津貼按需設定。
六、考核辦法:
1、月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對教師的師德、勞動紀律、安全、月全勤、崗位性質、工作量情況、附加績效等進行認定。合格者按規定當月發放,反之酌情扣發。學校各責任部門成立考核評議小組,根據分工,實施檢查、指導、發現問題提出建議,及時解決。
2、學期(學年)考核——學校實行一年兩次定性綜合考核,其中學期考核(1月)采取教師自我反思式問卷考核的形式進行自主測評;學年考核(7月)以區教育局基礎性指標要求及教師個人自主發展指標達成情況兩方面對全體教職工進行星級考核認定,具體操作依據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學年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執行(詳見黃鸝小學教師個人年度自主性發展評估考核實施方案)。教師終結性考核原則上以學期為單位分階段獨立考核,其中學年考核(7月)結果對教師進行1——5星級的認定(教師星級認定詳見黃鸝小學星級教師管理辦法中的認定條件),并發放相應的星級考核獎金。
此方案自20xx年9月起實行,解釋權在校行政會議。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0
一、指導思想
根據省、市相關的指導性方案,進一步推進分配制度改革,調動教職工的積極性,建立科學規范的收入分配機制,充分發揮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真正做到干與不干不一樣、干多干少不一樣、干好干壞不一樣,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努力推進我校教育事業持續健康快速發展。
二、分配原則
1、多勞多得,按勞取酬的原則。
2、優質優酬,注重績效的原則。
3、凸顯崗位,向一線教師、教學骨干傾斜的原則。
4、崗變薪變,待遇能高能低的`原則。
5、不區分職稱差異,不體現學科差異的原則。
三、具體辦法
(一)工作量分值設定(以月績效為計算單位,半年累計)
1、周滿工作量:語文、數學、英語10-12課時,物理、化學、政治、歷史、地理、生物12-14課時,美術、音樂、體育、信息、綜合實踐、通用技術14-16課時,體育教師帶兩操及組織課外活動按每周共增加2課時計算。(其他崗位以學校核定崗位為滿工作量,學校將另行公布教職工工作量清單)
2、按縣有關文件規定,副校級領導、處室主任半個教學工作量視為滿工作量,副主任為正常工作量,會計、檔案員、校醫、學籍管理員、圖書管理員為滿工作量,出納為三分之二個工作量。
3、根據實際情況,學校在執行此標準時,不取上限和下限,擬取中限。已達下限、未達中限者按中限計算。
4、設滿工作量為每月100分。非個人原因,課時較少且未擔任其他兼職,每月低于80分的,按80分計(50周歲以上的教師按90分計算,55周歲以上的教師按100分計算),其他服從學校安排完成其他工作且勝任者,按100分計。
5、教研組長、年級組長每月增加10分,備課組長每月增加5分。
6、校級每月增加40分,行政、班主任每月增加30分。
7、教師代課或超課時按每課時每月增加2分,跨年級按每月增加一課時計算(可累加)。
8、早自習、午自習由教務處按實際計算,每次增加0.5分。
9、網絡管理維護人員每月增加10分。
10、周末及節假日值班或加班,每天增加5分。
11、寒、暑假期間,除提取10%用于中高考獎勵外,全體教職工同分考核。
(二)考核實施辦法
1、教職工考勤管理由相關處室考核,交辦公室匯總。
在教學工作中請事假每天扣5分,曠勤每天扣10分(教師每缺一節課扣5分),教工例會、升旗儀式、教研組活動、備課組活動、月考質量分析會、師生座談會及其他活動缺勤每次扣2分,請事假每次扣1分,早、晚下班缺勤每節課扣1分,遲到、早退每次扣0.5分。體育老師下操缺勤每次扣0.5分。(教職工請假制度按縣教育局文件執行)
2、班主任工作考核、扣分由政教處負責
3、教師教學常規工作考核、扣分由教務處負責
4、教師業績考核由教務處負責
體現優質高薪,設目標完成系數(取得等級乘以相應的系數)。教職工根據學校安排的工作,根據教育、教學業績,經“教師業績工作績效考評組”考核認定后,成績突出者可以高出一至二級;業績特差,或有重大違紀、失職者、或給學校聲譽、財產造成損失者,經行政會認定后,可以低定一至二級。具體分五級,即系數為1.1、1.05、1.0、0.95、0.9。(業績認定參照《學校教學質量考核與獎罰實施細則》執行)
5、關于教師在教學中撰寫教育教學論文、培養學科特長生指導教師、參與教育科研課題獎、學科技能競賽獎、指導學生學科競賽獲獎、優秀課評比獎,由教研室另擬方案另行加分。
6、行政人員工作目標考核:由校長負責
(三)考慮到畢業班教學質量評估因素,學校從每年績效工資總收入中抽出10%,根據畢業班獎勵辦法,另行獎勵畢業班教師。
(四)根據工作職能,相關工作由有關部門負責統計,并于當月25日前報給學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領導小組考核,公示3個工作日。績效得分核實無誤后由辦公室核算教職工個人當月績效工資,校長審批后由會計室每半年一次發放給教職工。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1
為適應教育教學改革發展的需要,充分發揮工資收入的激勵機制,進一步挖掘學校內部潛力,充分調動和發揮教師積極性和創造性,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各項工作任務目標,現根據有關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本考核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調動廣大教職工教書育人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將我校崗位管理工作與績效考核工作結合起來,與健全學校內部考核結合起來,使績效考核結果與分配激勵機制緊密聯系,激勵廣大教職工愛崗敬業,扎實工作,開拓進取,積極主動地完成學校工作任務目標,建立充滿生機與活力的用人制度,進一步促進我校管理科學化、隊伍建設制度化、教育教學手段現代化,更好地集中廣大教職工的智慧,努力辦好人民滿意的教育。
二、考核原則
1、堅持“不勞不得、多勞多得、優績優酬”的原則。向學校骨干教師及在一線作出突出成績的教學人員傾斜,與崗位、任務、業績、責任緊密結合,主要考核德能勤績,重點考核工作業績。
2、堅持“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
3、實行動態管理原則。績效工資以工作績效考核結果作為分配的主要依據,實行動態管理。原則上以月為單位進行考核,每年度以十個月計算,每學期集中考核一次(上半年2—6月;下半年9—次年元月),兌現獎勵性績效工資。崗位工作量等有變動時,按月相應給予調整。
三、考核范圍
全鎮學校目前所有在編在崗人員。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細則
在編在崗教師的獎勵性績效考核,按照“高定位、低均衡、有區別”的基本思路,采取月考核和期末考核相結合的方法,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的“德、能、勤、績”等方面分塊進行考核,每學期期末予以一次性發放。具體考核細則如下:
1、師德:(10%)
師德學習相關材料按要求完成,未完成的對其師德考核實行一票否決。
每學期教師師德考核以學生評、家長評、教師自評、互評作為依據,由學校考核領導小組(由部分校行政領導和教代會部分成員組成)對教師師德進行考核,考核成績分為優秀(不超過教師總數的30%)、良好、合格、不合格;對綜合評定為優秀者考核費不超過220元,合格以上者不超過200元。
在工作中出現嚴重的“三亂”行為或其它重大違紀行為及師德綜合評定為不合格的此部分考核為0。
2、考勤:(10%)
中小學依據學校考勤制度,對全月全勤教師按每月50元進行發放,扣款部分具體按考勤制度進行考核。
3、工作量:(40%)
核算辦法:
(1)小學語、數、外和班會每節系數為1.1,跨年級語、數每節系數為1.2,其它科目系數均為1.0。
在編在崗后勤人員(含各室專職管理員)周工作量記為6.0。
校領導班子不足6個工作量的均按6個工作量予以核算。
各類津貼:
①校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90元/月;
②小學行政領導津貼不超過80元/月;
③中學校務成員津貼不超過60元/月;
(4)小學班主任25人以上的班級不超過50元/月、25人以下的班級不超過40元/月;
(5)教研組長不超過30元/月;備課組長不超過20元/月。
4、常規教學考核:(15%)
中小學每月常規教學考核按優秀、良好、一般分別記60元、55元、50元予以發放。中小學教師無故拒絕接受月考核或考核不合格者為0元。
5、教育教學業績考核:(25%)
小學部分:
標準:新分教師=362*6*25%=540
其他教師=560*6*25%=852
說明:本項中1項由中心校統一考核,2—6項學校自主考核
(1)考績獎:在正常差距范圍內,統考學科單班教師所帶班級獲牌洲灣鎮年級第一名(440)660元,第二、三名(420)630元,第四名(400)600元,第五名(380)570元,第六名(360)540元;第七、八名(350)510元。未參加縣、鎮級抽考或統考學科,且能按照學校要求完成相關任務的,例如學前班,本項計平均獎勵。在全縣范圍能進入前三名的學科,分別獎勵600元、400元、200元,進入前五名的上述考績直接計做鎮級第一名。(注:縣抽考科目若名列全縣倒數1、2名的.且單科平均分低于全縣平均水平超過10分的教師,績效工資直接扣除600元。)
(2)教師完成教學目標任務,學期末教師能及時上交備課本、教學工作手冊、業務及師德學習筆記、教學活動月各項材料、學期教學工作總結等考核材料,積極參加教研月活動、課題研究,有交流材料、論文等按規定時間歸還圖書室借書的按(150)252元進行考核,每缺一小項扣(10)20元。
(3)在正規雜志【郵局公開發行】公開發表學術論文,憑雜志原件及知網可以查詢為依據予以獎勵,原則上獎金不超過100元,作者多人者平分獎勵。
(4)校外比武課:省級一等獎800元,二等獎600元,三等獎400元,優勝獎200元;對應的市級獎為500元,300元,200元,100元;對應的縣級獎為300元,200元,100元,50元。
(5)輔導學生競賽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70元,其它獎項60元;省級一等獎60元,二等獎50元,三等獎40元,優勝獎3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40元、30元、20元、10元;縣級為30元、20元、10元、5元。(同類競賽輔導計最高獎一次,不累計)
(6)教師論文、案例、課件、說課等教研教改活動獲獎獎勵辦法,國家級:一等獎200元,其它獎項100元;省級:一等獎100元,二等獎80元,三等獎60元,優勝獎40元;對應的市級獎分別為60元、50元、40元、30元;縣級為40元、30元、20元、10元;(注:證書以縣教育局/教研室、市教育局/教科院、省教育廳/教科所等印章為準)
6、年度評價考核:學校考核領導小組每年對所有在編在崗教師一年的各方面工作情況進行綜合評價,評價結果作為教師晉級、評先平模等的重要依據,每年學校對師德優秀、工作出色、成績突出的教師給予一定的鼓勵。
四、考核辦法
1、按縣教育局要求,學校成立以魯方致校長為組長的學校獎勵性績效工資實施考核工作領導小組,做好全校獎勵性工資績效考核與核算工作,指導、檢查、監督實施過程。
2、通過教代會廣泛征求意見,集思廣益,然后由績效工資考核領導小組集體討論確定實施方案,教代會監督績效工資公開、公平、公正地實施,真正讓績效工資發揮其應有的作用。
另:
1、此方案適用于20xx年秋季學期;
2、本方案未盡事宜以教育局文件精神為準;
3、本方案最終解釋權歸藍天中學教導處。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2
為調動中心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建立公平合理、公開透明、有效激勵的內部分配機制,根據〔xx〕號文件精神,結合我中心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在上級核撥的績效工資總量內,建立以職工奉獻精神為宗旨,以提高職工敬業愛崗精神為核心,以促進職工績效為導向的分配激勵機制,調動全體職工工作積極性,打破平均主義的分配辦法,貫徹按勞分配的原則,實行“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的績效工資分配機制。
二、分配原則
公平合理,按勞分配,優勞優酬,責重酬高。
三、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構成比例
我中心在職人員6人,全年績效工資為69816元6人=418896元,其中全年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9680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54。8%),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189216元(占全年績效工資總量的45.2%)。獎勵性績效工資由四部分組成,與績效考核掛鉤,根據績效考核情況發放。
(一)月考勤獎,600元/月/人,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4320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22.8%;
(二)月績效獎,基數為800元/月/人,根據不同的崗位職責進行分配。正科實職、副科實職、管理八級和專技十級職員、一般工作人員(包含管理九、十級和專技十一、十二、十三級)比例為1.3:1.2:1.1:1,按月發放。全年月考勤獎58560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0.9%;
(三)年度績效獎,年末發放,年度績效獎=(基本工資+基礎性績效工資)3.5。年度績效獎71778元,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37.9%。
(四)其他績效獎,年末發放,總額為15678元(未包含月考勤獎、月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扣發的.金額和其他獎勵),占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的8.3%。
四、考核辦法
(一)月考勤獎
1、工作人員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以內的,每次扣發50元,當月遲到或早退5次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無故曠工的,扣發當月全部月考勤獎;
2、當月請病事假3個工作日以內的,每個工作日扣發50元,當月請病假10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當月請事假3個工作日或以上的,全額扣發當月月考勤獎;
3、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月考勤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月績效獎
1、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25%:①當月遲到或早退達到6—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4—6個工作日的;
2、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扣發當月月績效獎50%:①當月遲到或早退超過10次的;②當月事假累計達到7—10個工作日的;③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
3、滿足以下條件之一的全額扣發當月月績效獎:①當月事假累計達10個工作日的;②當月無故曠工累計達2個工作日的;③因工作失職或違法亂紀,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惡劣影響的;④因工作失職在社會上造成嚴重不良影響的;⑤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工作目標完不成或造成嚴重后果的。
4、經批準請病假的,按病假日數比例,扣發月績效獎;
5、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三)年度績效獎年度績效獎根據個人年度考核情況,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領取與個人職務(崗位、技術等級)相對應的年度績效獎。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扣發當年年度績效獎。年度考核優秀的工作人員在年度績效獎部分基礎上另加500元。年度累計事假超過60個工作日、病假90個工作日的全額扣發年度績效獎。以上扣除、停發、沒有領取的每月績效獎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四)其他績效獎加班、值班、超工作量、年終先進獎勵,按規定系數比例進行統籌發放。
五、其他問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扣發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
1、受刑事處罰,或受黨、團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以上處分,處分期限未滿或雖未規定處分期但處分期未滿一年的;
2、被市級(含市級)以上效能告誡或通報的;
3、表現很差、群眾意見很大的。扣發的獎勵性績效工資全部納入單位其他績效獎中。
(二)國家法定的假期(如探親假、婚假、生育假、喪假等)按有關規定執行。
(三)本文未涉及而政策法規有規定的,按相應規定處理。
六、其它事項
本方案12月日經職工大會表決通過,20xx于年1月1日起生效。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3
員工績效改進計劃是指根據員工有待發展提高方面所制訂的一定有關工作能力和工作績效提高的系統計劃。員工績效改進計劃通常是在主管的幫助下,由員工自己來制訂,并與主管共同討論,就員工當前水平、工作成果和存在的問題、工作改進計劃、績效目標要求和具體實施方法等內容達成一致。員工績效改進計劃的核心是績效提高,所以員工績效改進計劃一般沒有持續性,即一個員工經過兩或三個周期的績效改進計劃仍沒有工作進展或工作進展無法滿足工作績效要求,則企業一般會考慮輪崗或更換員工。這也是主管幫助員工制訂績效改進計劃和職業生涯兩項工作的不同。
一、績效改進計劃一般按照以下程序:
1.尋找績效差距
績效差距的'表象是員工績效水平無法達到企業的要求,其深層次的原因為,存在著某種因素使得員工無法按要求完成績效。
尋找績效差距可以根據工作要求和員工實際工作結果對比確定。例如:某員工工作要求為每月6號上交報表,實際績效為每月最早8日才可以上交報表。績效差距為:報表上交無法按時完成,延后時間大于2日。
2.分析原因
員工績效無法達到要求,應該從員工、主管及環境三方面尋找原因。員工角度:可能存在能力無法達到任職要求、員工溝通能力欠缺、員工身體狀況等客觀因素,以及員工不愿按時完成等主觀因素兩方面;主管角度:可能存在督導不及時,未及時發現問題并幫助員工改正等因素。環境角度:可能存在數據無法準時提供、報表匯總周期過短、數據提供準確性差引起校驗期較長等原因。
可能引起員工績效差距的原因一般包括:
員工方面:不知如何做;不知如何做好;不知什么最重要;不知做成什么樣;不想做;還有其它事情要做;做了也沒什么用等。
主管方面:不知做了有什么用;不知如何幫助員工;是否幫助過員工;是否未肯定員工的成績;是否未提醒員工的過失等。
3.決定是否改進
并不是所有的績效差距都要納入員工績效改進計劃之中。一般來說,通過員工努力確定可以達到績效改進的工作才會納入到績效改進計劃之中,也就是因為員工因素造成的或者雖不是員工造成,但通過員工改變工作方法可以改進工作的內容才會納入績效改進。
4.找出可能的方法
績效改進的方法應該由主管和員工一同完成,可采用頭腦風暴、或重新梳理流程等方法,提出若干可能的方法。
5.制訂改進計劃
首先要確定改進目標。目標的選取應該由主管和員工共同完成,以員工為中心,主管要提出明確要求;其次,要對可能的方法進行篩選,選取雙方認可的方法,方法一旦確定,主管要確保給予員工足夠的資源支持;第三,要把改進計劃分解為若干步驟,并明確每一步驟的時間和工作效果要求;最后,形成一份書面的績效改進計劃。
6.績效改進的實施、檢查和新的計劃
績效改進計劃一旦制定,主管和員工應該共同確保計劃的實施,員工應該按計劃計真完成每項工作,并做好記錄,主管則應給予員工適當的支持,并定時檢查計劃執行,發現問題,及時與員工調整計劃工作績效改進計劃工作績效改進計劃。
二、制訂和實施績效改進計劃時應關注幾點:
1.績效改進計劃要有針對性,不能偏離主題。
2.績效改進計劃要關注重點環節,不可能面面俱到。
3.績效改進計劃要注明具體的時間。
4.績效改進計劃標準要盡可能量化和具體。
5.績效改進計劃需要雙方認可,它是一個溝通過程,不是安排工作。
6.績效改進計劃不是一項員工福利,計劃失敗,員工和主管都應面臨調整崗位的問題。
7.績效改進計劃是主管的日常工作,應保持足夠的關注。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4
一、總則
1.1目的
制定本方案的目的是為了公司全體員工能一起分享公司經營帶來的收益,提高員工工作的積極性、主動性和能動性,并將短期收益和中長期收益與持續發展相結合,把薪酬管理合理化、標準化、制度化。考核不以懲罰、禁錮員工為目的,而是激勵員工的一種手段,增加團隊戰斗力,凝聚力。通過考核,讓每位員工把工作做得更精細,充分展示自身才華,提高工作效率,杜絕偷奸耍滑,“事不關己高高掛起”的工作態度,勇于承擔責任,從而取得合理的回報,推動項目更好的發展。
1.2制定原則:競爭性原則;公平性原則;經濟性原則;可操作性原則。
1.3考核對象:項目部全體員工(保潔員、炊事員、駕駛員、保安、試用人員等不參與考核)
1.4負責部門:由綜合部負責考核,財務部負責統計發放。
1.5薪酬與績效的關系
1、全體員工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相關;
2、一般員工的薪酬與日常工作考核及相應的部門考核結果相關;
3、部門負責人的薪酬與項目收益、管理能力及部門業績考核結果相關。
1.6保密原則:全體員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對外透露自己或詢問他人的薪酬狀況。
二、員工薪酬制度
2.1薪酬體系
1、年薪制:適用于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他經總裁批準的特殊人才。包括基本工資、其他津貼、季(年)終績效考核獎。
2、提成工資制:適用于從事業務經營的員工。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其他津貼,提成工資、年終績效考核獎。
3、結構工資制:適用于中、基層管理人員、專業技術人員、后勤管理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4、固定工資制:工作量易于衡量的.部分專業技術人員、后勤服務人員等,薪資包括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崗位工資,工齡工資,加班工資,其他津貼,年終績效考核獎。
5、試用人員工資:試用期人員工資按既定的試用期工資發放,試用期內無浮動工資。
2.2薪酬組成
員工薪酬由以下幾部分組成:
基本工資、補貼、福利、其他獎、項目收益獎、業務提成(銷售部門)、非物質獎勵、季(年)度考核工資(年薪制)等(根據職務薪酬體系確定人員薪酬的組成)。
基本薪資:根據滿足基本生活,崗位性質,工作能力等條件制定為固定工資包括(職務工資,崗位工資,)。
考核工資:由季度績效考核和年終績效考核組成,每季度末發放季度績效考核工資,年終發放年終績效考核工資(次年2月份左右,農歷春節之前)。
補貼:公司統一制定各崗位相應補貼如交通補貼、電話補貼,及其他補貼
福利:根據項目部相關福利規定發放的現金、物品等
其他獎:項目部制定的有關獎項。因特定事項針對特定員工或部門發放的獎項,該獎項不完全針對全體員工。
項目收益獎:根據年度項目經營利潤情況及各部門全年工作目標承諾,參考全年績效考核分數,由項目部領導確定發放
提成:根據銷售提成制度發放
非物質獎勵:員工培訓、榮譽表彰、外出旅游等
內部方案
2.3薪酬計算與發放
每月薪酬=基本工資+季度績效工資(年薪制)+補貼+福利+其他獎+提成(銷售部)
全年薪酬=每月薪酬+年度績效工資(年薪制)+年終獎+項目收益獎+非物質獎勵
基本工資:另附基本工資表
季(年)度考核:季(年)度考核工資=季(年)度績效工資基數考核系數。
福利與補貼:見附表。
其他獎:根據會議、集團公司要求等情況確定
提成:根據銷售部提成制度計算
年終獎:根據公司效益情況由公司總經辦定制。
項目收益獎:根據項目收益情況由項目領導確定※總額及分配原則
三、考核辦法
3.1考核內容
績效考核的主要內容:一是針對各部門計劃工作,交辦(含口頭交辦)工作完成情況,工作重點。二是項目部員工通用準則。
參考內容:各崗位職責及項目部各項制度,另附崗位職責細則。
3.2具體實施辦法
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各部門全年工作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初10號前由部門經理協助項目經理制定月工作重點、計劃及考核分值,每季制定的工作計劃,以完成全年總計劃為原則,部門需對員工單獨打分的,說明原因,擬定單獨打分項。
員工通用考核細則由項目部統一擬定。
每季初10號前由各部門將上月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及分值通過書面和電子版本方式提交給綜合部,書面提交的資料需經領導簽字確認。
綜合部在次季度初5-10號前對各部門上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進行檢查和匯總打分,考核結果經項目部領導簽署后,交財務部,作為當月考核工資計發的依據。
年底綜合考核以全年工作計劃完成情況及其他考核內容匯總打分
3.3考核分值確定
采取百分制記分法,季度重點工作、日常管理及工作完成情況分值為100分,全年工作計劃及其他考核內容分值為100分。
員工個人考核得分=部門考核得分+員工通用準則考核得分。
考核系數:90分(含)以上考核系數為1;80分(含)以上-90分考核系數0.9;70分(含)以上-80考核系數0.8;60分(含)以上-70分考核系數0.7;50分(含)以上-60分考核系數0.6,如考核分數低于60分考核系數0.5,如考核分數極低,另行討論考核系數但不高于0.5。
有下列行為,取消當季部門或個人績效考核資格,情節嚴重者另行商議處理。
1、由于員工未履行職責或有失誤、過失行為,給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
2、工作態度惡劣或其他原因,嚴重損害公司利益和形象的;
3、有貪、盜竊、欺詐、腐化、營私舞弊等行為和劣跡的;
4、無理取鬧、酗酒、打架斗毆,嚴重影響社會秩序或犯有嚴重錯誤;
5、指揮不當或監管不力,致使部門或協作單位發生較大錯誤,造成項目部出現重大損失者;
6、無正當理由,故意延誤工作造成項目部重大損失者;
7、其他經討論確定事項。
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15
1、績效考核目的預期目標:
制訂績效考核標準,以增進考核之客觀與公平性,并達最佳之激勵效果。
對公司全體員工進行績效考核的主要目的包括以下五個方面。
1.了解員工對公司的貢獻。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提供依據。
3.提高員工對公司管理制度的滿意度。
4.激發員工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提高員工基本素質和工作效能。
5.為員工的晉升、降職、培訓、調職和離職提供決策依據。
2、績效考核對象
公司全體在職員工,但以下情況暫不納入考核范圍:
(1)尚未轉正的員工及見習員工。
(2)月出勤未達到60%以上的員工不列為考核的對象。
3、績效考核成員構成
(1)績效考核人員。績效考核小組由四人組成,主體考核者(員工的直接上級)負責評分,考核小組其他三位成員分別為部門經理、人資部經理、品牌經理參與、監督考核過程。
(2)總經理保留對評估結果的建議權,并參與績效考核相關會議,提出相關培訓、崗位晉升以及員工處罰的要求。
(3)績效考核主體責任人應熟練掌握績效考核相關流程、考核制度、考核扣分標準,做到與被考核人的`及時溝通,公正完成考核工作。
4、績效考核內容
主要涵蓋財務維度、客戶維度、內部管控維度、學習成長維度,品德操守、執行力、改善提升能力、團隊合作能力、溝通協調能力、團隊管理及專業技術能力等。
5、績效考核周期
(1)考核每月開展一次,考核時間為次月的7日之前完成,完成后交由人資部。
(2)收集考核數據:每月1日—31日之間,由績效考核人收集被考核人的考核相關數據。
(3)考核實施:次月5日之前,績效考核人根據所收集的數據,完成被考核人的考核。
(4)績效考核復核:次月7日之前,復評人員將完成考核結果。
(5)提交考核表格:每月8日,績效考核小組將確認后的考核結果提交公司人資部。
(6)核算薪酬:人資部提供員工考核評分數據給財務部,由財務部根據員工考核得分計核考核當月員工工資數額。
(7)整理考核資料:人資部負責考核結果整理歸類。
6、績效具體記錄
各部門經理或負責人平時應針對考核項目,查核所屬人員之工作表現,并隨時記錄其優劣事跡,作為考績評核時之重要依據。
7、考績等級設限規定
(1)當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績不得列為優等
A.有曠工記錄者;
B.有記過記錄者;
C.事假超過3天或病假超過4天者。
(2)當月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績不得列為良等
A.有曠工記錄者;
B.有記過記錄者;
C.事假超過5天或病假超過7天者。
(3)應加減:
A、應加:通報表揚1次加1分,嘉獎1次加3分,記功1次加6分,記大功1次加10分;
B、應扣:警告1次扣1分,通報批評1次扣3分,記過1次扣6分,記大過1次扣10分
C、應扣:遲到早退一次扣1分,曠工一次扣3分,連續曠工3天以上的可除名。
D、應加:全勤加3分,合理化建議和創新的實施根據權重加分和嘉獎。
E、各部門采購物品前要掌握市場采購價,學會詢價、核價,低于市場價的要予以適當加分獎勵,超出市場價的要酌情予以扣分。
零容忍行為:1、嚴重詆毀公司形象。2、貪污和吃回扣。3、泄露公司機密。一旦發現,除名或追究法律責任,其他嚴重違反公司制度和規定的行為,按相關制度或規定處理記過。發生上述行為者,實行考核一票否決制,即可直接確定為不合格。
個人考核總體評分=財務類指標得分+內部控制類指標得分+客戶(服務對象)類指標得分+學習與成長類指標得分+獎勵類指標得分-處罰類指標得分
個人考評表中分“優”“良好”“合格”“差”四個檔次,對應分值如下:90分以上為優秀,79分以上為良好,60分及以上為合格,60分以下為不合格。
8、績效考評等作業
(1)人事行政部應于每月月底前打印『公司員工績效考核評分表』,發給各部門經理實施評分等作業,并將考評等級直接填寫于考績表上(由人資部提供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績效測評表;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提供下屬員工績效測評表)。
(2)由財務部向人資部提供公司各部門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由人資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3)評等之結果,人資除審查外并應予保密與建檔管理,以做為被考核員工薪資調整、年終獎金發放、職務晉升之主要參考依據。9、工資核算方法
(1)員工績效考核評分達到60分者,只能拿基本崗位工資全額,無績效工資;績效考核評分等于及高于60分者績效工資=績效工資全額乘以相應百分比;員工績效考核評分低于70分者:第一次予以書面警告,第二次予嚴重警告,并考慮予以降職或勸退。試用期員工不參加考核,待轉正后再行考核。
(2)考核結果連續三次優秀以上的員工可將其基本工資提高10%;連續六次優秀以上的,可晉升一級職位工資;整個年度被評為優秀的,可提升一級職位。
10、績效工資核定程序
(1)由財務部向人資部提供公司各部門完成利潤的經濟指標數據;
(2)由人資部提供各部門員工的出勤情況和崗位職責履行情況;
(3)由人資部提供公司各部門負責人部門績效測評表;
(4)由公司各部門負責人提供下屬員工績效測評表;
(5)人資部依據匯總數據資料,測算出各部門員工定量或定性的工作績效考評分;
(6)績效考核結果與考核薪酬部分掛鉤,經公司領導審批后予以兌現。
11、績效考核其他規定
(1)每個部門月初把工作計劃表交給人資部,下個月初各部門經理按著工作計劃表程序進行考核:工作完成率、工作差錯率,成本控制率等,(財務維度由財務部打分、客戶維度由品牌運營部打分、內部流程由部門主管打分、學習成長維度由人資部打分)
(2)各個部門經理考核時一定要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如有舞私隱蔽的,如果發現要視情節進行相應處理,可記小過或大過。
(3)對于績效不佳之人員,主管應了解其真正原因,進而從旁協助輔導,安排相關培訓或訓練以改善績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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