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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6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制度對人們來說越來越重要,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或一定的規格。那么相關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歡迎大家分享。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
為了規范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工作,減少因校舍發生的不安全事故,經研究特制定以下制度。
1、學校要成立校舍安全檢查領導小組,目標明確,責任到人,嚴格管理。
2、學校定期組織全校師生學習校舍安全防范意識和安全防范技能,教育師生防火、防電、防震、防擁擠、防意外事故的`發生,對校舍安全隱患和事故的發現和發生及時作好逐級上報,排除和積極處理工作,在每層樓梯口處標明“上下樓梯,請勿擁擠的警示。
3、學校安全領導小組要堅持對校舍安全做到”八查八看“。即查墻基看下陷風化,查墻體看傾斜裂縫,查屋頂木梁看斷裂蟲蛀,查圍墻看雨淋風刮程度,查流水看排水暢通,查校址坐落看前后水沖,查校外四周看危及師生安全因素,查死角看隱患。
4、學校管電人員經常對學校用電進行檢查和報告和維修,在組織各類活動用電時,要考慮安全隱患,以防事故發生。
5、學校要經常作好校舍安全防范工作,學校和班主任、教師、家長、學生要定期簽訂安全責任書和安全保證書。并認真組織學習實施。
6、對學校的安全責任區劃分實行上墻警示,重點地段要有警示標語和明顯標志。校舍安全領導小組要作好有關校舍安全工作的會議、檢查、安全責任等記錄整檔工作,一并納入學校安全檔案。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2
一、對所有校舍、財產進行登記造冊,核定基本價格,建立固定資產臺帳。常用流動財產要建立清冊,由學校管理人員和責任人各執一份,以備核查。
二、教職工工作變動時,學校領導工作調整時,必須嚴格清交財務財產,認真辦理交接手續,丟失損壞財產照價賠償。
三、定期對校舍、財產進行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學校財產每學期清查一次,凡人為損壞或丟失的,由相關責任人負責賠償。
五、對學校重要的設備、財產要落實專人管理,明確責任,建立定期檢查制度。
六、對校園設施,學校教師要共同關心愛護,發現損壞行為,要及時制止并報告。節假日必須安排專人值班、保護校產。
七、校舍、財產使用都要嚴格遵守使用制度,自覺維護校舍、財產安全,學校任何人不得損公肥私,對化公為私的'行為要嚴肅處理。
八、重大突發事件,學校重要財產按預案搶、撤保護,盡量減少財產損失。五、摸查校內患有癲癇病的學生,且重點監護,排查校園周邊精神病患者,杜絕安全事故發生。
六、學校領導要及時對安全隱患排查情況進行核實,對隱患的排查情況進行督辦,并在學校安全會上通報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3
1、學校配備專職或兼職校舍管理員一名,負責對校舍安全方面進行檢查,發現隱患,及時向學校分管校長報告。
2、校舍設施要求避雷設施完好,發現損壞要及時修復,定期請有關部門做好檢測。
3、門窗開啟靈活,不松動,不腐朽。玻璃物件齊全,油灰飽滿不松動,維護及時。
4、平房使用XX年以上,樓房使用15年以上,邀請有資質的`房屋鑒定部門進行質量鑒定,鑒定合格方可繼續使用。
5、學校要在已發生危險的地方或設施前設立明顯的警示標志,預防事故發生。
6、學校校舍按規定要求進行普查和鑒定,發現已壞校舍要及時上報,并迅速請有資質部門進行安全鑒定,依據鑒定報告處理意見進行整改,否則不得使用。學校嚴禁使用危房,d級危房要限期拆除,其他危房按規定進行處理。
7、學校的避雷設備要齊全完好。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4
為了更好地維護和維修校舍,確保校舍及師生人身安全,特制定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校園校舍建設在學校統一規劃中進行實施,嚴禁無計劃、無目的地亂建亂拆校舍,以免影響校容和浪費資金。
二、班級、部門或個人使用的.校舍,未經學校同意不得改變用途,使用人要經常觀測房舍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報告校領導,做出排險決策。
三、使用人要保護好房舍,保持墻壁、地面、門窗和照明等設備完好無損。總務處每期組織兩次檢查,對有損壞和污染的要責令賠償和修復。
四、總務處要指定專人建立校舍安全檔案。每周對校園校舍進行檢查,認真記錄,發現隱患及時報告和排除,嚴防不安全事故發生。對發現的校舍不安全隱患,而不能馬上進行排除的,要指定專人負責每天觀察,做好記錄,及時反映情況,便于決策。
五、負責校建人員要嚴把質量關,凡因失職造成的損失和不安全隱患,要追究當事人責任。
六、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在校園內從事種植、養殖,不準在公共場所堆放雜物,不得影響校舍和師生安全,以及師生正常學習、生活。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5
一、校舍設施是學校教學工作物質條件,必須加強管理,將管理使用責任包干到處室、班級和個人,提高使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使用,并具體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及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隨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設備;愛護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三、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解決。
四、校教職工都要增強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加強校園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及時向領導匯報,及時處理,把事故消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五、學校領導和總務人員要經常對學校圍墻、室內門窗、火源、電源進行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定期做好記錄。
六、校園校舍要經常進行維修,學校防盜設施要不斷加強,做到有備無患。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6
校舍排查的范圍為學校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配電房,庫房等各項建筑設施。
1、學校應成立由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為校舍安全排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校舍安全排查的具體工作。
2、校舍安全排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正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性的安全排查;對一些年久失修的.舊房要進行重點細致的檢查;在風、汛、雨季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校舍安全排查時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檔案保存備查。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和主管部門,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
3、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校舍維修應按實際情況分為小修,中修或大修。重大維修計劃應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7
為保證全體住宿學生的人身和財產安全,維護學生宿舍安全衛生、健康文明、規范和諧的'生活秩序,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如下:
1、住宿學生要嚴格遵守學生宿舍各項管理制度,按時歸宿,嚴禁不請假夜不歸宿。
2、嚴令禁止打架斗毆,滋事,散布恐慌言論,擾亂學生宿舍管理正常秩序。
3、學生宿舍禁止私自串宿他舍和私自留宿他人。
4、住宿學生禁止在宿舍內使用明火,私接電源和使用電器。宿舍內規范配備的照明,電扇及其他電器設施出現故障,住宿生要及時通知宿管員和維修人員,禁止住宿學生擅自處理故障。
5、維護宿舍周圍的消防設施,發現問題及時通報宿管員,由專業人員解決。禁止一切破壞消防設施的行為。
6、自覺維護宿舍內的生活設施、床具等,發現問題及時通知宿管人員由專業人員及時維修,禁止在床上打鬧,禁止上鋪學生在床上進行劇烈活動影響他人或傷及自身。
7、學生宿舍內禁止攜帶手機及貴重錢物,貴重錢物自己妥善保管,丟失自負。
8、學生宿舍嚴禁攜帶易燃、易爆及各種危險品,管制工具、器械進入宿舍。
9、在突發應急的火災、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刑事案件,住宿生要及時報警,及時通報宿管人員,服從統一指揮,未成年人禁止參與救護。
違反以上安全管理制度的住宿學生,造成不良后果者,責任自負,觸及刑法的交司法部門處理。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8
為了加強校舍、設施管理,確保學校財產和師生的人身安全,使校園校舍設施定期安全檢查規范化,把責任、防范、落實到實處,特定本制度,以確保校園校舍有情況早發現、早解決。
一、校舍、設施檢查的領導機構和職能部門。學校成立由分管校長任組長的學校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后勤保障處為校舍設施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具體負責對校舍設施安全檢查的具體工作。
二、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范化、嚴格化,要做到每天班主任、科室人員檢查一次;每周安全管理人員檢查一次;每月由分管安全工作的領導會同有人員定期進行全面檢查,并不定時的抽查;每學期初、學期末各進行一次拉網式檢查。各科室、各年級組負責人員及班主任應積極配合學校對校舍安全的'管理,密切關注校舍狀況,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三、在風、汛、雨、季要進行全面檢查、重點排查。
四、每次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設施檔案保存備查。
五、檢查項目:
1、校舍檢查的范圍為學校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其中包括道路,圍墻,食堂,配電房,庫房,等各項建筑設施。
2、校舍的門、窗、樓板、樓梯、屋面、屋頂、有無異常情況,疏散口、廁所、圍墻、大門等設施是否有隱患。
3、校舍墻體、梁、柱子有無下沉或斷裂等現象。
4、校舍內外墻皮有無空鼓、脫落的危險。
5、食堂用火點要安全,設備、設施有無隱患。
6、學校電器設備、設施、供水設備、設施,采暖設備、設施要安全可靠。有無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
7、防火、防盜、體育器材、設施要安全可靠。
8、要注意發現是否還有其他隱患、險情等現象。
六、對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他重大險情的應及時書面報告學校,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簽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并及早采取斷然措施,消除禍患。凡校舍有重大險情均應及時上報。
七、后勤保障部門應對校舍進行經常性的維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除特殊安全隱患應及時采取措施排除外,一般的校舍維修應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
八、有關責任人因未及時檢查或檢查出問題未及時解決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追究其責任。
凡發現校舍重大險情的均應及時上報。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9
為保證師生健康安全,避免學校校舍發生不應有的險情,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1、建立校舍安全管理領導小組,校長王金華任組長,周舵任副組長,總務人員任組員。房屋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對學校內建筑的管理和安全檢查。各老師如發現房屋出現異常情況,應及時向管理小組匯報,管理小組應在較短的時間內制定應變措施。
2、房屋管理領導小組要經常檢查校舍的安全使用情況,重點察看校舍內是否有白蟻,橫梁是否存在開裂現象,地基是否下陷等。如發現上述情況,應及時采取防范措施,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反映和匯報。
3、如校舍需要裝潢或改建,要事先征得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裝潢和改建要符合國家的安全標準。
4、如發現學校校舍內存在違反師生安全的設施,應及時想方設法予以改建或拆除。
5、加強師生安全防火意識,提高大家在緊急情況下的求生本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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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校舍設備是學校教學工作物質條件,必需強化管理,將管理運用責任包干處處室、班級和個人,提高運用效益。
二、教室由班主任負責管理運用,并詳細落實到個人。門窗有專人負責,做到按時關、鎖;教室做到手不摸墻,不亂涂、亂畫,不亂拉亂刻桌凳,不任意開啟照明燈及電教裝備;愛惜教學用具、生活用具、衛生用具。
三、試驗室、圖書室、閱覽室由專人管理,定期排查安全隱患,發現問題按時上報解決。
四、校教職工都要增加憂患意識責任意識,強化校內校舍等方面的安全檢查和管理,發現事故隱患按時向領導匯報,按時處理,把事故毀滅在萌芽之中,杜絕事故的發生,保障國家財產安全和教職工的.人身安全。
五、學校領導和總務人員要常常對學校圍墻、室內門窗、火源、電源進行等重點部位進行檢查,定期做好記錄。
六、校內校舍要常常進行修理,學校防盜設備要不斷強化,做到有備無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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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建立學校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強化學校安全主體責任,強化事故隱患監督管理,防止意外損害事故的發生,確保師生安全,依據上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有關文件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學校是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責任主體,校長對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負責。
二、把隱患排查治理工作貫穿到教育教學活動的全過程,建立實時檢查、巡查、日排查等隱患排查治理制度,明確排查地點、工程、標準、責任,將隱患排查治理日常化。組織事故隱患排查,按時發現并排解存在各類事故隱患。
三、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的監管,根據“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進行。
四、對于檢查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要按時的登記,建立檔案或隱患管理臺帳,對學校制定的重大隱患整改計劃、整改責任人等有關情況資料備案。
五、每周召開一次班子會議,研討解決隱患排查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六、學校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組每月對學校安全隱患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現問題按時處理。發現難以解決的重大問題時,按時報告校長,校級領導研討確定后上報主管部門。
七、學校按時向市教育局報告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情況。
八、學校建立隱患排查治理工作嘉獎機制,對未定期排查事故隱患或未按時有效整改事故隱患的科室和個人,實施責任追究;對在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中成效突出的科室和個人予以嘉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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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確保學校師生的安全和校舍的安全使用,特制訂本制度。
1、凡學校教職工都要樹立安全意識,密切關心和注重學校校舍及其他建筑物的安全使用情況,對使用的建筑物有責任做好監督工作,有權拒絕在有危險的建筑物下進行學校教育活動。
2、學校校舍安全工作由中心校校長負責,總務處選派一名工作責任心強、懂業務的人員具體做到此項工作。
3、校舍安全檢查工作要做到經常性與季節性、突擊性相結合的'方法進行。經常性工作指每學期開學初必須經本校負責等人員進行檢查無誤后方可讓學生到校上課,平時每天都要注意校舍等建筑物的安全情況。季節性工作指上半年梅雨季前和下半年冬季雪季前的安全檢查工作。突擊性工作指上級有關部門及本校組織的各項有關校舍安全檢查工作。
4、校舍安全檢查工作過程中要做到全面、細致,不漏檢一個地方、項目,不漏檢死角。
5、檢查出的校舍等建筑物有安全隱患或危險跡象,應及時報告中心校及所在村民委員會,中心校在接到報告后3天內必須組織有關技術人員到該校實地察看,提出相應措施。報中心校長同意后與村民委員會協商解決有關事宜。檢查確定為危險房屋的校舍立即封閉嚴禁師生進入。
6、校舍安全檢查應包括學校使用的所有房屋(含租用、借用),各燈輔導建筑物設施(如體育設施),師生進出的主要路途建筑物(含他人的),學校校舍內的用電線路、電器等,涉及師生人身安全的固定性物品。
7、總務處應建立學校校舍安全檔案,并對檔案內容及時進行調整、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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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進一步強化和改進小學安全工作,維護小學正常的教學秩序,保障廣生生命財產安全,確保各種擔心全因素的發生,特制定以下安全隱患排查整治制度:
一、每學開學前,放寒暑假、節假日前,必需開展全校性的安全大檢查。
二、小學每月必需進行一次安全自查工作。在自查的過程中,如發現問題,要按時以文字形式報告到相關部門,以便得到按時處理。
三、每學安全員對校屬各單位開棧少于三次不定期的安全隱患排查工作,對有問題需要整改的部門單位,下發整改通知書,責令其限期整改,本部門單位解決不了的`上報到相關部門解決。
四、對小學食堂、小賣部、小吃店、生活飲用水源的衛生情況,每周進行一次檢查;對食堂人員未取得健康證明的不得上崗。
五、消防隱患排查工作每月不少于一次,有易燃易爆危險化學物品要嚴格根據《消防法》和我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實施方法》的有關規定加以施行。
六、對存在重大隱患的必需按時提出整改計劃、整改方案,認真組織實施,確保按期完成。同時整治完成后,要組織有關人員驗收,不符合規定要求的,不能投入運用。
七、每次排查時,排查人員不得少于三人,且必需有安全學問和排查力量的人擔任。
八、在排查的過程中,假如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專家進行鑒定,以防事故發生。
九、不認真嚴格執行此排查制度的,施行領導責任追憲制。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4
第一條:新建、改擴建和維修改造的校舍建筑,必須嚴格按照規劃、建設部門的審批意見和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進行科學建設。嚴格按照基本建設程序,進行規劃建設報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進行地質勘察設計、建筑設計、工程施工和工程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嚴格執行工程竣工驗收及備案制度。凡竣工驗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付使用。新建、改擴建校舍的選址要由專業部門進行災害危險性評估,堅決避免在災害高危地區新建校舍。新建、改擴建校舍建筑應將施工圖設計文件必須委托有審查資格的施工圖審查機構進行審查,施工圖未經審查合格的,不得使用。
第二條:學校的水、電、氣及食堂鍋爐的安裝,必須嚴格按照設計單位的設計要求,根據國家有關強制性的規范標準進行選址、施工和安裝。
第三條:完善減災、防災基礎設施和設備,配備必要的安全消防設備、逃生自救器具、應急照明燈和應急廣播系統等。在緊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應急避難場所等地,要設置明顯的指示標志。
第四條:應對學生宿舍、校園內教職工宿舍、食堂、實驗室、教室、電腦室、圖書室、會議室等人群較集中場所列為重點監控部位,定期開展安全檢查,及時排除各類安全隱患。
第五條:落實房屋安全防范措施,建立每房一檔的危房檔案,把房屋、產權人、使用人、主管部門等相關情況資料都記錄在檔,實行動態跟蹤管理。凡經有資質的鑒定單位確認為危房的馬上停止使用;危害程度不嚴重的房屋,通過搶修、維護后經有資質的房屋安全專業鑒定部門確認后方可使用。危害程度嚴重的'房屋,應立即封閉或撤除。
第六條:定期開展安全隱患檢查和避雷、防雷設施安全檢測。對電路、鍋爐、煤氣、化學物品等易引發火災的設施、物品重點進行檢查,對避雷、防雷設施重點進行安全檢測,發現問題,及時整改。
第七條:指定專人,對辦公樓、教學樓、綜合樓、實驗室、宿舍、食堂、浴室、文體活動等場所用電、用火安全進行管理和檢查,建立檢查記錄臺帳制度。
第八條:對師生員工定期開展安全教育。向師生員工宣傳安全用電、安全用氣、實驗操作等安全知識,促使他們養成良好的行為習慣,幫助他們提高應對各類險情的能力。
第九條:學校應當通過多種途徑和方法,指導學生預防事故和實施自救、逃生、緊急避險的方法和手段。
第十條:各校要根據實際情況制定和落實防火、防自然災害等應急預案,建立健全校舍安全預警體系。應急預案要體現及時性、有效性。已經制訂的應急預案,要根據學校情況的變化,及時進行修訂完善。
第十一條:加強應急演練,提高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樹立“以人為本”思想,學校要根據當地實際情況,適時組織師生員工開展多種形式的應急預案演練。使師生掌握在各種突發性災難面前避險、逃生、自救的方法。要將應急演練納入學校的年度工作計劃。
第十二條:臺風和洪水期間,各級教育部門要加強與當地氣象部門的聯系,針對山洪、山體滑坡、泥石流、基礎沉陷等自然災害及時采取應對措施,確保農村學校特別是地處山區農村學校師生的安全。要有針對性地組織中小學校開展專題安全培訓和教育,切實提高師生應對臺風等災害的能力。
第十三條:建立健全值班制度,落實具體人員。值班人員一旦發現異常情況或發生安全事故,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妥善處置突發事件,并按規定及時報告。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5
1.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責任重于泰山”的思想,以對學生人身安全極端負責的態度,從維護改革、發展、穩定的大局出發,切實增強安全工作的責任感、使命感,全面加強學校的安全檢查、整治工作,做到警鐘常鳴,常抓不懈。
2.校舍安全檢查的范圍為學校教學用房、辦公用房、生活用房、廁所、道路、圍墻、配電房、實驗室、電腦室、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筑設施。
3.成立校舍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實行“一把手”負責制。校長為第一責任人,總務處、安全處為校舍安全檢查的職能部門,領導小組負責校舍安全工作檢查、落實工作,做到校舍安全工作事事有人抓,處處有人管,不留死角。
4.實行一票否決制。認真執行校舍安全檢查工作制度,對學校安全工作檢查、整改不力的`教職員工取消年終先進的評比資格。
5.堅持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每學期對校舍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檢查,在風、汛、雨、冰季進行突擊性檢查。
6.做好校舍安全設施建設。特別是消防、電路、下水道、安全通道、計算機房、實驗室等的安全器材和標志、標識、標線的建設工作。
7.每次安全檢查均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為校舍檔案保存備查。發現結構損壞、蛀蟲、腐爛或其它重大險情的及時書面報告,及時研究落實維修措施;對經技術鑒定為危房的一律封房停用或維修。
小學學校校舍安全管理制度 16
為了保障廣大師生的生命安全,建立校舍安全長效機制,保證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結合我校實際,特制定校舍安全年檢制度如下:
一、校舍安全檢查范圍:教學樓、食堂、餐廳、鍋爐房、廁所、圍墻、體育運動場、體育運動設施以及與之相關聯的屋頂、屋面、墻壁、護坡、擋水墻、排水設施設備、供水供電設施等。
二、檢查成員組成:校長和主抓安全的.副校長以及教導處、政教處的相關領導。
三、安全檢查內容:
1、檢查校園圍墻、房屋等的屋面滲漏、粉刷層脫落、墻面開裂滲水、門窗脫落、水房滲漏、樓梯欄桿松動、圍墻傾斜等隱患。
2、檢查學校電力設備、防雷設施、消防設施、鍋爐、廚房、飲水設備設施等一些特種設備和設施的配置使用情況。
3、檢查校內墻面裝飾、室內外吊掛構件、旗桿、宣傳窗、廣告牌和各類車棚、鋼棚等簡易構件、設施是否牢固。
4、加強閑置校舍的安全管理,發現有安全隱患的堅決予以徹底封閉或隔離,設置警示牌,杜絕學生在附近玩耍和進入,確保安全。
5、注意校園周邊環境(如校外改造、道路施工等)對校內建筑物和構筑物安全、師生通行等的影響,加強警戒,與施工單位密切溝通。
6、對各個教室的水電安全、防火防盜、危險品使用等方面進行細致、全面地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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