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愿者協會章程

    時間:2025-09-11 18:17:05 賽賽 章程 我要投稿

    志愿者協會章程范本(通用11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章程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章程反映了一個組織全體成員共同的理想、愿望、意志,體現了全體成員的共同利益,必須在全體成員達成共識的基礎上才能建立起來。我們該怎么擬定章程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志愿者協會章程范本,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志愿者協會章程范本(通用11篇)

      志愿者協會章程 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會的名稱是xx市志愿者協會。

      第二條 本會是由xx志愿者自愿組成的聯合性的非營利性社會團體法人。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奉行“奉獻、友愛、互助、進步”的志愿服務理念,全心全意為志愿者服務,為xx市民服務。

      第四條 本會的登記管理機關是xx市社會團體管理局,業務主管單位是xx市精神文明建設委員會辦公室。本會接受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

      第五條 本會的住所設在xx市。

      第二章 任務、業務范圍、活動原則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范圍:

      (一)服務志愿者、志愿者組織;

      (二)開展志愿服務項目活動;

      (三)弘揚志愿公益文化;

      (四)引領志愿者參與和諧社會建設。

      第七條 本會的活動原則:

      (一)本會按照核準的章程開展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活動,不超越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

      (二)本會開展活動時,誠實守信,公正公平,不弄虛作假,不損害國家、會員和個人利益;

      (三)本會遵循“自主辦會”原則,努力做到工作自主、人員自聘、經費自籌。

      第三章 會 員

      第八條 本會由團體會員和個人會員組成。

      第九條 凡區縣委辦志愿者協會,市工、青、婦、民政、教委和有關專業、行業的志愿者組織,以及其他各類志愿者組織、社會公益組織,承認本會章程并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均可成為本會團體會員。

      第十條 團體會員的權利:

      (一)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信息、培訓等服務;

      (三)有對本會工作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一條 團體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和積極參加本會工作的義務;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見和建議的義務;

      (三)參加本會活動,完成本會委托的任務;

      (四)向本會報告本團體工作情況。

      第十二條 凡熱心志愿公益事業,積極從事志愿服務的組織管理、項目執行、文化宣傳等,有一定的社會影響力,對志愿服務事業有一定貢獻的個人,承認本會章程并提出入會申請,經理事會審查通過,均可成為本會個人會員。

      第十三條 個人會員的權利:

      (一) 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二) 參加本會舉辦的活動,優先享受協會提供的信息、培訓等服務;

      (三)有對本會工作討論、建議、批評和監督的權利;

      (四) 要求本會維護其合法權益。

      第十四條 個人會員的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執行本會決議和積極參加本會工作的義務;

      (二)了解和反映志愿者意見和建議的義務;

      (三)參加本會活動,完成本會委托的任務。

      第十五條 會員如有違反國家法律或嚴重違反本會章程的行為,由理事會撤銷其會員資格。

      第十六條 會員團體和個人會員都有退出本會的自由,退會前應提出書面申請。

      第十七條 團體會員用本會名義組織活動,須報經本會批準。

      第四章 組織機構、負責人

      第十八條 本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領導機構的`產生和重大事項的決策,須經集體討論,并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作出決定。

      第十九條 本會的負責人是會長、副會長和秘書長。 本會負責人應當遵守法律、法規和章程的規定,忠實履行職責,維護本會的權益,遵守下列行為準則:

      (一)在職務范圍內行使權利,不越權;

      (二)不得利用職權為自己或他人謀取不正當利益;

      (三)不得從事損害本會利益的活動。

      第二十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會員代表大會每屆任期四年。會員代表大會每年召開一次,遇特殊情況由理事會決定隨時召開。 會員代表大會的職權是:

      (一) 制定、修改章程;

      (二) 制定、修改負責人、理事選舉辦法;

      (三) 選舉或者罷免理事會理事;

      (四) 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五) 決定更名、終止等重大事宜。

      第二十一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半數以上表決通過后生效。決定終止的會議,經實際到會會員代表過半數同意,決議即為有效。制定和修改章程,須經出席會員代表2/3以上表決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二條 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理事,組成理事會。理事會為本會的執行機構,負責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任期四年,到期應當召開會員代表大會進行換屆選舉。如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換屆的,應經本會理事會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延期換屆。換屆延期最長一般不超過一年。

      第二十三條 理事會的職權是:

      (一)召集會員代表大會,向大會提交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二)執行會員代表大會決議;

      (三)選舉或者罷免本會負責人;

      (四)決定日常辦事機構、分支機構、代表機構的設立、變更或者注銷,并依法向登記管理機關備案或申請登記;

      (五)決定秘書長和各機構主要負責人的聘免;

      (六)決定各機構工作人員的聘用和辭退;

      (七)領導各機構開展工作;

      (八)制定內部管理制度;

      (九)起草章程草案、負責人(含理事)選舉辦法草案,報會員代表大會審定;

      (十)聽取、審議秘書長的工作報告,檢查秘書長的工作;

      (十一)決定其他重大事項。

      第二十四條 理事會每年召開2次,情況特殊可隨時召開。增補理事,須經會員代表大會選舉。特殊情況下可由理事會補選,但補選理事須經下一次會員代表大會確認。

      第二十五條 理事會會議由會長負責召集和主持。 有1/3以上理事提議,應當召開理事會會議。如會長不能召集,提議理事可推選召集人。召開理事會會議,會長或召集人需提前5日通知全體理事并告知會議議題。

      第二十六條 理事會會議須有2/3以上理事出席方能召開;理事會決議須經出席理事2/3以上通過方為有效。

      第二十七條 本會會員代表大會、理事會進行表決,應當采取民主方式進行。 以上會議應當制作會議記錄,形成決議的,應當制作會議決議和會議紀要。

      第二十八條 本會會長為法定代表人。本會法定代表人不得同時擔任其它社會團體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應當由中國內地居民擔任。 需要本會法定代表人做出決定而法定代表人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職責的,由理事會按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做出決定并形成決議。

      第二十九條 本會負責人需具備下列條件:

      (一)堅持黨的路線、方針、政策;

      (二)在本會業務領域內有較大的影響和較高的聲譽;

      (三)最高任職年齡一般不超過70周歲,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能擔任本會負責人:

      (一)因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刑期執行完畢之日起未逾5年的;

      (二)因犯罪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正在執行期間或者曾經被判處剝奪政治權利的;

      (三)曾在因違法被撤銷登記的社會團體中擔任負責人,且對該社會團體的違法行為負有個人責任,自該社會團體被撤銷之日起未逾3年的;

      (四)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第三十一條 本會負責人的任期與理事會的屆期相同,連任一般不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繼續連任的,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經登記管理機關批準后,方可任職。

      第三十二條 本會會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會員代表大會,召集、主持理事會;

      (二)檢查各項會議決議的落實情況;

      (三)領導理事會工作;

      (四)代表本會簽署重要文件;

      (五)章程規定的其他職權。

      第三十三條 本會秘書長一般為專職。秘書長在理事會領導下開展工作。本會秘書長行使下列職權:

      (一)主持辦事機構開展日常工作,組織實施年度工作計劃;

      (二)協調各分支機構、代表機構開展工作;

      (三)擬訂內部管理規章制度,報理事會審批;

      (四)向理事會提議聘任或解聘各機構負責人人選;

      (五)向理事會提議聘用或辭退各機構工作人員;

      (六)向理事長和理事會報告工作情況;

      (七)處理其他日常事務。

      第三十四條 本會設立監事會,對于理事會的資金使用、項目開展等相關工作進行監管。

      第三十五條 本會設日常辦事機構秘書處,處理本會日常事務性工作,對外招聘專職工作人員。專職工作人員應當參加登記管理機關或業務主管單位組織的崗位培訓,熟悉和了解社會團體法律、法規和政策,努力提高業務能力。

      第五章 財產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十六條 本會的收入來源于:

      (一)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組織自愿捐贈;

      (二)政府資助;

      (三)在核準的業務范圍內開展活動或服務的收入;

      (四)利息等其它合法收入。

      第三十七條 本會的收入及其使用情況應當向會員代表大會公布,接受會員代表大會的監督檢查。

      第三十八條 取得的收入除按相關規章用于本協會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外,應全部用于社團登記核定及章程規定的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事業。

      第三十九條 本協會財產和孳息完全屬于協會,不得用于分配和他用,應繼續為志愿公益事業所用。

      第四十條 本會專職工作人員的工資、福利待遇以及聘用退休人員的補貼,由理事會按照國家相應的政策規定執行,從本會收入中支付。

      第四十一條 本會執行《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依法進行會計核算、建立健全內部會計監督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 本會使用國家規定的社會團體財政票據。 本會接受稅務、會計主管部門依法實施的稅務監督和會計監督。

      第四十二條 本會配備具有專業資格的會計人員。會計不兼任出納。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四十三條 本會進行換屆、更換法定代表人,應當進行財務審計,并將審計報告報送登記管理機關。本會注銷清算前,應當進行歇業財務審計。

      第四十四條 本會按照《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規定接受登記管理機關組織的年度檢查。

      第六章 終止和剩余財產處理

      第四十五條 本會有以下情形之一,應當終止:

      (一)完成章程規定的宗旨的;

      (二)無法按照章程規定的宗旨繼續從事公益活動的;

      (三)發生分立、合并的;

      (四)自行解散的。

      第四十六條 本會終止,應由理事會提出終止動議,經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經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后15日內,向登記管理機關報告。

      第四十七條 本會終止前,應當在登記管理機關、業務主管單位的指導下成立清算組織,清理債權債務,處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間,不開展清算以外的活動。

      第四十八條 本會完成清算工作后,應向登記管理機關申請辦理注銷登記手續,完成注銷登記后即為終止。

      第四十九條 本協會注銷后的剩余財產不得予以分配,應用于公益性或者非營利性目的,或者由登記管理機關轉贈給與本組織性質、宗旨相同的組織,并向社會公告。

      第七章 附 則

      第五十條 本章程的修改,須經理事會表決通過后,提交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會員代表大會審議通過后15日內,報業務主管單位審查同意,并報登記管理機關核準。

      第五十一條 本章程經20xx年12月5日xx市志愿者協會第二次會員代表大會表決通過,20xx年9月23日xx市志愿者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第四次(擴大)會議對第三十五條進行修改。本章程規定如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符,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為準。

      第五十二條 本章程的解釋權屬于本會理事會。

      第五十三條 本章程自登記管理機關核準之日起生效。

      志愿者協會章程 2

      協會本著公開、公平、公正、平等、透明的原則制定了以下制度與要求:

      一、例會紀律與要求:

      1、每次開會務必在所通知的時間前十分鐘到達會場;

      2、到達會場后安靜的等待點名;

      3、會議中嚴禁講話與玩手機,要營造出安靜的會場氣氛,如有疑問可以詢問相關人員;

      4、重要的會議精神要做好筆記,以備不時之需。

      二、活動紀律與要求;

      1、想要參加活動的人員,首先應在相關負責人員處報名登記;

      2、聽從協會的分配與安排,如果有事不能參加,必須事先向相關負責人申明(僅限于報名參加者);

      3、活動中要保持一名志愿者的紀律性和規范性,嚴格要求自己;

      4、活動結束后,要仔細檢查一下與自己相關的資料與物件(比如:報到表是否填寫,志愿者服務證等)。

      三、積分規則:

      每參加一次活動可根據活動的大小給予1~5分不等,一般的活動參加一次積兩分。

      四、獎懲制度:

      1、活動中表現積極與突出者給予適當的.加分獎勵;

      2、如有違反青志協規章制度者將會得到相應的批評與處理;

      3、已經報名去參加活動的人,如因為臨時有事不能參加,必須向相關負責人請假,不請假者將會得到協會的相應懲罰。

      志愿者協會章程 3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規范本社團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增加財務透明度,促進社團工作健康有續地發展,結合社團自身特點,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于本社團。

      第三條 社團財務制度的基本原則是:堅持勤儉節約的方針;正圈理社團發展需要和資金供給的關系,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關系,集體和個人兩者利益的關系。

      第四條 社團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合理編制財務預算,并對預算執行過程進行控制和管理;加強財務管理,防止公共財物流失;建立和健全財務規章制度,規范社團內部經濟程序;如實映社團財務狀況;對社團經濟活動的合法性、合理性進行監督。

      第二章 財務管理機構

      第五條 社團財務管理實行“統一領導、集中管理”的財務管理體制,第六條 社團財務工作由辦公室負責,實行部長負責制。

      第七條 社團財務財務在辦公室主任領導下,統一管理社團的各項財務工作。

      第八條 社團負責人或財務負責人在換屆時,務必將賬目結清方可離職。

      第九條 社團財務部人員任命、撤消由理事會討論通過,不得隨意調換和撤離。

      第三章 收入與指出管理

      第十條 收入包括:

      (一)社團招納新會員收取的會費;

      (二)贊助收入,即從外界企事業單位取得的贊助經費;

      (三)其它收入,即上述規定范圍以外的各項收入,包括捐助收入、利息收入等。

      第十一條 收入管理: 統一由辦公室主任安排人員負責。

      第十二條 支出包括:

      (一)社團的日常行政經費,辦公用品費用等;

      (二)社團的活動經費,包括宣傳費用、場地設備費用、交通費用等;

      (三)其他費用,包括公關費用等。

      第十三條 社團所需金額超過50元時,必須進行預支申請。

      1、一周內購買較多社團零星用品,超過50元時,必須填寫預支申請表;

      2、 所需費用在200元以內的,經由理事討論通過后即可預支。

      第十四條 預支經費使用后必須在一周內向辦公室主任報銷,如出現報銷單與預支不符,活動經手人必須作出合理解釋,理事會討論通過后方可報銷。

      第十五條 預支未用完的費用必須在報銷同時隨報銷憑證一起上繳財務部。

      第十六條 報銷原則:

      1、范圍必須是該社團的開支,私人票據不予報銷;

      2、報銷內容必須合理,所有報銷項目必須有票據(正規發票)憑證;

      3、每張票據必須寫明具體用途,并有社團負責人和經辦人的簽字;

      第四章 財務監督

      第十七條 財務監督是維護財經紀律的保證,財務監督,并建立嚴密的內部監督制度。

      第十八條 理事會財務監督包括事前監督、事中監督和事后監督三種形式。理事會可根據實際情況對不同的經濟活動實行不同的監督方式。

      第十九條 社團建立和健全經濟責任制是實施財務監督的主要內容。

      第五章 附則

      第二十條 社團應根據本制度結合自身實際情況制定具體的'財務管理辦法。

      第二十一條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凡之前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6、協會財務管理規章制度

      第一條 為規范協會的財務行為,加強協會財務管理,保障協會健康發展,根據協會《章程》,特制定協會財務管理制度。

      第二條 本協會財務管理制度基本原則是:執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財務規章制度以及本協會章程,遵循“來自會員,服務會員,勤儉節約,合理使用”的原則管理和使用資金。

      第三條 協會為非贏利性組織,協會經費來源主要為:

      1、會員交納的會費;

      2、企業和個人的捐贈;

      3、政府和有關單位的資助;

      4、協會資金的銀行利息;

      5、協會開展有償服務的收入等。

      第四條 協會經費的使用范圍為:

      1、為開展本會工作所需的辦公費和其它必須的開支;

      2、本會工作人員的報酬或補貼;

      3、刊物、資料、書報費用支出;

      4、專家、學者講學、咨詢的報酬;

      5、與國內、國際有關社會團體、組織來往活動的費用;

      6、給予對本團體做出重貢獻的有關社會團體或個人的獎勵。

      第五條 本協會的財務管理工作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管理制度,切實履行財務職責,如實映財務狀況,接受上級主管部門和財務審計部門的檢查、監督。

      第六條 本協會要認真做好財務收支計劃,按需合理籌集資金,有效利用各種資產。嚴格遵守成本開支范圍,劃清各項費用界限。

      第七條 實行理財,財務公開,協會會長向辦公會議和會員代表會報告財務收支狀況,如實映協會收支情況。

      第八條 協會配備的財務人員具備基本的業務素質,并保持穩定性,在財務人員變動時,應事先辦理好審計和財務交接手續。

      第九條 會計賬戶必須在本協會所在地營業所開戶,結算方式應為轉帳和現金票據,堅決取消存折存款。

      第十條 協會的現金支出憑證除需要有經辦人簽字外,還必須有財務負責人(協會會長)簽字。嚴格控制開支,緊縮管理費支出。秘書長應及時在會長辦公會議上通報協會的各項經費收支情況,并接受審議。

      第十一條 本協會建立嚴格的財務管理制度,保證會計資料合法、真實、準確、完整。會計人員調動工作或離職時,必須與接管人員辦清交接手續。

      第十二條 協會換屆或更換法定代表人之前,必須接受廣東省民政廳社團登架理機關和廣東省教育廳組織的財務審計。

      第十三條 本協會的支出必須用于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和事業的發展,不得在會員中分配

      第十四條 本制度由會員會討論通過后生效,理事會負責解釋。

      志愿者協會章程 4

      第一章總則

      青年志愿者協會本著“無私奉獻、友愛互助、共同進步”的口號,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從社會道德風尚,適應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和諧社會的需要的提前下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為社會和全校師生提供志愿服務,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推動我院志愿服務精神的傳播,為我們學院的建設做貢獻。

      青年志愿者協會是一個心靈的集體,參與到這個集體中來的人大都是為了一個夢,大都是捧著一顆無私的心而來的,他們無私的、不計報酬的行動著、奉獻著,但是我們青協有責任,有義務讓他們感覺。他們是快樂的、幸福的,他們的付出是值得的,他們是有所得的。一種精神,情感上的所得,我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離他們很近,近代觸手可及,至少應該讓他們感覺到夢想的存在。如此,青協才會充滿活力,才能感召更多的人,所以營造好協會內外互助、友愛的氛圍非常重要!

      無規矩不成方圓,為了規范和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的工作,加強對我們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特定此章程。

      第二章青協成員的權利與義務

      1、成員必須履行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校紀校規;

      (2)、遵守青協章程,執行青協決議;

      (3)、積極參與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努力完成青協委托的工作,維護青協榮譽;

      (4)、各青協成員除履行成員義務外,必須做到作風正派,努力學習,熱心為同學服務。

      2、成員必須享有的權利

      (1)、在青協各級組織中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2)、對青協一切工作和決議,有質詢、討論、建議和批評的權利;

      (3)、有參加青協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第三章職能概述

      本協會的職能:改善學校風氣和人際關系,創造良好的育人環境,配合學院領導展開工作;規劃、協調、指導、組織我院青年志愿者開展活動,培養我院青年的公民意識奉獻精神和服務能力,促進青年的健康成長;建立和鞏固我院青年志愿者的服務基地:推進社區援助服務,為社會發展,社區發展、建設,扶貧開發以及大型公益活動提供志愿服務;培訓青年志愿者并加強與其他社團的交流、合作。

      第四章管理制度

      1、例會制度

      部門會議每月至少召開一次,主要檢查近期工作開展情況是否存在問題并商討解決對策,傳達主席團會議及部長會議精神,并研究工作的具體開展方案。

      會議注意事項:

      (1)與會人員須提早5分鐘到場不得無故缺席、遲到或早退。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須提前向青協會長請假,事后請假視為缺席。

      (2)會議期間,應保持紀律肅靜將手機關機或調成振動,不得接聽手機,討論非會議內容。

      (3)與會人員必須穿帶整齊,不允許穿背心,拖鞋。

      (4)與會人員應帶好紙筆并做好會議記錄。

      (5)與會人員在例會中可自由發言,充分闡述自己觀點,但對決議務必堅決執行,不得擅自更改。

      (6)、例會結束后應將關好電燈、風扇,鎖好門窗,將桌椅擺放整齊,保持周圍環境整潔后離開。

      (7)、例會考勤情況作為評優憑證。

      2、項目管理制度:

      (1)提案:每一個成員都可以提出各種各樣的活動計劃

      (2)例會討論:經例會詳細討論,通過的方可實行

      (3)實施:由提案者作為項目組組長,由提案者所在組人員為成員,組成項目組。組長負責活動的計劃,實施和總結,并有權協調各相關事項。

      3、檔案管理制度

      管理院青協門檔案分為電子檔和手寫資料,由副部長專門管理,對成員的大小文件進行真實的記錄和細心的的保管,對成員考核資料做到公平、公正、客觀的記錄,嚴禁對書面檔案隨意涂抹破壞,違者獎按照章程內的相關規定進行嚴厲處理。

      第五章辦公室成員任命、考核、評判制度

      1、任命制度

      (1)、為讓學生會保持活力,每年對新生舉行納新活動,納新時,由會長、副會長負責各部納新的具體事宜。

      (2)、在學生會換屆前部長必須對本部接班人進行重點培養,在換界時,把本部所有工作資料交與新任部長。

      (3)、如有成員提前退出學生會,必須打申請報告,說明理由。對擅自離職的成員,學生會將在征求系里意見的基礎上,參照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內部通報批評,取消其評優資格,撤消等處分。

      2、干事考核制度

      (一)考核目的

      為加強和健全部門組織的自身建設,提升部門干事的工作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率,加強對干事的考核與監督,為后備干部培養提供依據,本會制定并實施干事考核制度.

      (二)考核內容

      干事考核分半學期與學期考核兩部分。半學期考核主要包括干事例會出勤、活動情況、工作效率、貢獻率等;學期考核在半學期考核的基礎上進行,考核結果計入成員檔案。

      1、工作態度:例會出勤、活動及工作參與度、對工作重視和負責狀況、執行任務積極性、遵守校紀校規及協會各項制度情況等。

      2、工作能力:工作績效、任務完成及時性、處理問題和解決困難的能力、團隊協作能力及同事人際關系狀況、發現問題或提出問題意見及建議等。

      3、學習成績:干事必須在工作之外的時間,努力學習,不可出現掛科的情況。

      (三)考核獎罰

      1、本考核制度作為年終評優秀校學生會干部的依據。

      2、本考核制度作為后備干部培養的依據。

      3、根據評分的高低,評出優秀成員及不合格的成員。60以上為合格、70分以上為良、85分以上為優秀。

      (4)、評優評分標準

      1、總分=基礎分+加分-扣分

      2、基礎分為70分。

      3、評分標準如下:

      分類

      考核內容

      考核要求

      主要考核成員

      團結精神和協助意識

      成員之間存在矛盾、全局工作中配合不力的、查實1次扣5~6分。

      會長、副會長

      自覺保護學生會干部良好形象

      1、在工作、生活中言行舉止失當、有損形象的,查實1次扣1~2分。

      2、自覺保護學生會工作環境整潔,隨意在青協亂丟垃圾,查實1次扣1~2分。

      3、違返院規章制度的,查實一次扣3~6分。

      會長、副會長

      集體觀念強

      1、無故缺席學生會的集體活動(包括會議)1次扣1分。

      會長、副會長

      積極參與公益性活動

      個人年度參加無償獻血并持有獻血證的,加1分;參加其他公益性活動每項加1分。

      會長、副會長

      愛護集體財產

      1、部門固定資產認為損壞的,查實損壞責任人,1次扣1分。

      會長、副會長

      加強部門管理

      1、會長履行“傳幫帶”職責不到位扣3分。

      2、沒盡責盡力幫助干事發揮主動性、自覺加強鍛煉不到位扣3~5分。

      3、部門內若有徇私舞弊,賄賂相受的',查實1次扣3~6分。

      會長、副會長

      工作態度

      1、按優、良、中、較差、差五個檔次打分情況折算為分數。

      會長、副會長

      工作業績的評估

      按優、良、中、較差、差五個檔次打分情況折算為分數。

      會長、副會長

      自覺加強自身專業的學習

      一門補考扣1分(按學期累計)。

      會長、副會長

      各類賽事

      1.獲國家級獎項的,一次加5分。

      2.獲省級獎項的,一次加3分。

      3.獲院級獎項的,一次加1.5分。

      4.獲系級獎項的,一次加0.5分。

      會長、副會長

      通過計算機二級、三級、cet—4、6、8級

      1、過cet—4加0.5分,cet—6加1分,et—8加2分。

      2、通過計算機二級加1分,通過計算機三級加1.5分。

      會長、副會長

      遵守工作紀律

      1、無故遲到部門例會1次扣1分,無故缺席部門例會1次扣2分,累計3次內部通報批評一次,無故遲到超過4次或無故缺席3次者取消在任職務。

      2、自覺遵守會議紀律,不得在開會時笑鬧,會議期間獎手機調成振動或者關掉鈴聲,與會者不得穿背心和拖鞋,違者1次扣1分,被點名批評者扣2分。

      會長、副會長

      按時優質完成工作任務

      沒按時上交工作計劃表或上交不符合標準的,酌情扣分。

      會長、副會長

      工作積極性

      視提出的意見和建議的可行性、建設性。酌情加分。

      會長、副會長

      個人榮譽稱號

      院頒發的榮譽稱號加1分,系、團頒發的榮譽稱號加0.5分。(累計加分不得超過4分)

      學生處

      (5)、獎勵分評分原則

      ①、單個活動加分不重復原則:即一個活動參與者只能加一次分。

      ②、學生會職務分原則:一般情況如下

      職務

      部長

      副部長

      干事

      優

      良

      及格

      職務分

      6

      5

      4

      3

      2

      (如果擔當該職務的人員表現優秀,可在原職務分上多加0.5分。如果擔當該職務的人員表現不佳,可以在原職務分上扣1分。)

      3、干事考評細則

      (1)、部門干事考評參照部長考核制度由部長、副部執行。

      (2)、干事必須按要求完成部長、副部的任務,未按時、認真完成每人每次扣1分。

      (3)、干事在考評前對自己做自我評價。

      (4)、干事工作態度得到廣泛認可,期末時候給予加1分。

      (5)、干事工作中若提出具有創新性和建設性的,1次給予加1分。

      第六章副部考核制度

      1、考核目的

      為了加強部門領導隊伍建設及管理,對部門干部的管理有章可循、有章必依,增強干部的工作積極性,切實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協會的工作順利有序開展,特制定部門干部的考核制度。

      2、考核內容

      會議

      (1)副部長應按時參加各種會議及活動,不得無故缺席、遲到

      或早退,特殊情況須提前向部長提出書面假,批準后方可請假。

      (2)遵守會場紀律,自覺關閉通訊設備。

      (3)會上積極發言討論,不嘩眾取寵。

      (4)認真做好會議記錄,會議記錄必須內容準確、詳細、書寫工整清楚,以便會后更好的開展工作。

      匯報及傳達

      (1)副部長必須在學期開始前根據本部的實際情況制定出可行的工作

      計劃。

      (2)每月月末,副部長應有書面工作總結,并及時上交部長。

      (3)副部長就部內的意見或建議,客觀真實地反饋給部長,直接對部長負責。

      (4)部長會議后,副部長應及時準確地傳達部長聽取的會議精神。

      工作態度和執行

      (1)有集體責任感和榮譽感,把部門利益放在首位。

      (2)按時按質完成所布置的任務。

      (3)嚴格規范個人的言行,工作積極進取,表現良好不損部門形象。

      (4)認真落實貫徹學院相關政策、方針、及部門的工作計劃。

      學習及自身影響

      (1)在部門中起模范帶頭作用,做好本部門干事的思想工作。

      (2)積極參與、出席各項部門系列活動,并當好部門領導者的角色。

      (3)在每半學期、一整學期工作中,對部門的貢獻率。

      3、考核方法

      (1)部門采取半學期和期末整體考察的方式進行考核評比。

      (2)由部長進行考核。

      (3)考核結果將公布于全體成員,并記入成員人事檔案,作為評優依據。每學期根據考核情況評出優秀干部若干名,并匯報到團委學生會。

      4、激勵與懲處

      (1)每半學期考核結果將作為評選每學期優秀部長以及晉升的主要依據;

      (2)將部門優秀部長登記材料記入副部長人事檔案,作為學院考核和評優評獎依據;

      (3)對于考核不合格的副部長,視情況予以內部批評、降職或者辭退;

      (4)在職期間,嚴重損害部門形象及利益者,直接與以辭退,并報給團委學生會。

      第七章總結

      一個部門的部門制度的完善與否,實施的力度的強弱,直接影響著部門的發展,只有認真貫徹好部門制度,認真遵守部門制度,才能培養出優秀的干事,優秀的干部,讓優秀成為青協的一種習慣。

      志愿者協會章程 5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的財務管理,健全財務制度,規范經費收支,保障協會工作的正常運行,根據《四川大學青年志愿者協會章程》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范圍為四川大學青年志愿者協會(下簡稱協會)。

      財務管理設置

      第三條 財務管理由協會辦公室具體經辦,四川大學青年志愿者協會主席為首問責任人,分管副主席對協會、主席負責。

      第四條 辦公室應設置專人專門負責財務管理,實行對賬、物實行分別管理。設置協會財務總賬和各類專項資金明細賬。設置原始憑證以及各種單據的保管夾,分類整理和保管,不得遺失,損毀。

      第五條 各種財務收支兩條線的登記必須按照規定程序,準確填寫登記來源、時間、大小寫金額、事由等明細項。所有財務報表不得擅自涂改,不得補填,漏填。確需更改的,需經分管副主席同意,并在更改后簽章。

      第六條 各種財務收支的登記以權責發生制為依據。

      財務收入

      第七條 協會的財務收入主要的來源包括: (一)團委及其他上級組織撥款 (二)贊助收入 (三)捐贈收入 (四)獲得獎勵 (五)其他收入

      財務收入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現金 (二)實物

      第八條 取得財務收入后,經手人須在一日內將所得財務收入送交辦公室。辦公室相關人員進行填寫登記(一式兩份),并將所得收入記入財務總賬;需要設立明細賬的專項資金,按規定設立明細賬。簽收單一份交財務送交人,一份留辦公室作為原始憑證保管。

      第九條 協會財務收支情況均需及時向校團委匯報,并將相關數據向協會公開。

      第十條 財務收入中的.現金應在銀行設立活期賬戶保管,實物應根據其性質分類進行妥善保管。

      財務支出

      第十一條 協會財務支出實行“量入為出”原則。做到勤儉節約,科學配置資源,努力節約支出,提高資金的的使用效率。

      第十二條 協會財務支出途徑主要包括:

      (一)協會大型活動

      (二)專項資金使用

      (三)獲得資金使用批準的各部門活動

      (四)獲得資金使用批準的志愿者服務隊活動

      (五)其他獲得資金使用批準的活動

      (六)志愿者表彰或獎勵

      財務支出的內容包括但不限于:

      (一)現金

      (二)實物

      第十三條 獲得資金使用批準的部門、志愿者服務隊和其他活動的資金,原則上采取先墊后報的方式,即先由活動負責人墊付資金,活動后再出具相關單據至辦公室報賬。

      報賬時需持有的單據包括:主席團簽署意見的《活動申報表》、活動的財務使用清單、簽蓋有財務專用章的發票單據(發票單據需填寫具體開票時間、有相關單位的財務專用公章、詳細金額和項目等信息,發票抬頭為“四川大學青年志愿者協會”或者“四川大學校團委”)。

      收據需經主席團同意后方予報銷。

      第十四條 辦公室經辦人員審核發票無誤后,按照發票金額支付現金。同時申領人填寫收據(一式兩份),并由申領人和辦公室經辦人員簽章。收據一份交申領人,另一份連同發票留辦公室作為原始憑證保管。同時將支出項目記入財務總賬。

      第十五條 協會大型活動及金額大于100元的活動,協會可預支資金。需該活動財務負責人持主席團簽章的《活動申報表》至辦公室申領。辦公室負責人員根據《活動申報表》中的“財務預算”劃撥資金和物品。有主席團審批意見的,以審批意見為準。

      第十六條 辦公室支出資金時,需申領人填寫收據(一式兩份),詳細記錄支出時間、事由、大小寫金額、購買物件等情況,并由申領人和辦公室經辦人員簽章。收據一份交申領人,一份留辦公室作為原始憑證保管。同時將支出項目記入財務總賬。

      第十七條 協會預支資金的活動,活動結束后,該活動的財務負責人必須持預支收據和附有相關發票的財務使用清單至辦公室報賬。報賬程序同第十三條。

      第十八條 對于預支資金的報賬,根據財務使用清單,實報實銷,資金有剩余的,辦公室應回收資金,并登記收入,開出收據;資金超出的,經主席團書面批準后,方可報賬。

      第十九條 專項資金的使用。若專項資金有具體財務使用要求,依據該要求執行,若無要求,參照其他資金使用方式執行。

      第二十條 若在緊急情況下需使用資金,可以電話或口頭取得主席團同意,辦公室確認無誤后發放資金。但應在之后立即補辦手續。

      財務核查

      第二十一條 辦公室每月進行一次財務審計。審計內容包括:

      (一)財務收支以及余額是否匹配

      (二)賬戶登記是否真實、及時、準確和清晰

      (三)原始單據是否和賬戶登記相符,是否有損毀;審計過程中,若發現問題,應立即上報主席團

      第二十二條 辦公室有權力和義務考察資金使用效率,并向主席團提出相關意見和建議。

      第二十三條 主席團不定時對財務狀況進行核查,原則上一學期不得少于一次。

      第二十四條 每學期末,主席團需在主席團例會、部長例會和志愿者代表大會上做本學期財務報告。部長例會和志愿者代表大會成員有權對財務報告提出置疑,或不通過該報告。

      責任認定

      第二十五條 財務管理的責任人包括:主席、辦公室分管副主席、辦公室部長、具體財務負責副部長、干事;各申請資金的負責人等;

      第二十六條 若財務報告被置疑,主席團需根據置疑內容,由執行主席負責核實、調查,并公布調查結果和處理結果。

      第二十七條 由于財務相關負責人個人原因造成的錯誤或損失,需該人承擔賠償責任;由非人為原因造成錯誤或損失,由主席團商議解決。

      第二十八條 財務責任的處理方式包括:警告、嚴重警告、賠償、追回款項、銷賬等。

      附 則

      第二十九條 協會各部門及個學院志愿者服務隊應該依據本制度制訂各自財務管理制度。

      第三十條 本制度的解釋權歸四川大學青年志愿者協會。

      第三十一條 本制度從頒布之日起實行,原財務管理制度同時廢止。

      志愿者協會章程 6

      為了加強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管理,完善青年志愿者協會組織的建設,使青年志愿者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進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青年志愿者協會內部干事的紀律,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矩可依,特制定《杭州電子科技大學經濟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規章制度》,望大家務必遵守。

      一、基本條件和要求

      1、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要堅決高舉反分裂旗幟,維護國家統一、民族團結;

      2、要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3、要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交際能力,有堅定的工作信念和靈活的辦事頭腦;

      4、要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書面表達能力,要有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

      5、要有團結、互助、吃苦耐勞、任勞任怨和無私奉獻的精神。

      二、常規紀律和工作要求

      1、凡承認青年志愿者章程的,志愿從事社會公益活動與社會保障事業的在校學生,經過競選,不分民族、性別、宗教信仰均可成為本協會成員;

      2、每學年新生報到后,進行納新工作,將新成名單上報備案;

      3、要有時間觀念,在開會(例會)時,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提前向部長或副部請假,并說明原因,經準假后方可離開(各部長類同);

      4、遲到或請假應及時向會長或其它干事了解工作安排及其內容;

      5、如開展活動,應提前將活動計劃上交;

      6、組織活動,應提前集合,由負責人簽到,維持好秩序和組織好各項工作;

      7、值班人員應在規定時間內到達指定地點,認真履行值班工作,不得無故缺席、離崗;

      8、值班時不得敷衍了事,在值班期間不得做出與值班工作不符的行為,如上網、玩游戲等;

      9、認真作好值班記錄,格式規范,保持整潔;

      10、及時將一些重要的急需解決的事告訴負責人;

      11、特殊情況盡量進行換班并作好記錄,如協調不行或若情況緊急,允許以口頭或短信形式向負責人請假,負責人做好記錄;

      12、值班人員應保管好辦公室物品,謹防丟失,若有丟失損害則追究相關責任;

      13、無故不參加例會或活動者,三次以上缺席桉自動離職處理;

      14、禁止在工作中討價還價,拈輕怕重,禁止因工作不滿原因而鬧情緒,更不允許同事之間發生口角爭執,有意見或不滿,應當立即向部長或會長提出;

      15、各干部(干事)之間要相互幫助,團結合作與其他各部門之間保持友好關系,相互學習、相互監督、共同促進、共同提高;

      16、紀律渙散、組織無力的,在校內外造成不良影響的,免去該職務;

      17、本制度未盡事宜,將在工作中不斷總結,不斷健全。

      三、活動策劃及實施

      1、協會活動要提前一周,對主題活動進行策劃,策劃方案要顧及實際可行性,內容充實,主題突出,操作明確;

      2、活動方案要及時整理出來,經會長及各部長審核通過,落實相關具體事項;

      3、主題活動的.策劃要富有創意,符合實際;

      4、活動前,相關活動部門協調安排人員,調配好活動用品,做好各項準備活動;

      5、活動時,按照方案認真,細致的組織實施,活動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程序規范進行,確保效果;

      6、必須保證每一次活動都有活動照;

      7、活動中嚴格簽到,做好參與會員的服務數量和服務質量記錄,積累完整原始資料;

      8、活動后,活動負責人及時組織進行調整反饋,整理材料和有關材料及時記檔。

      四、機構設置

      1、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團支書一名,會長助理一名,各部設部長一名,副部長一名;

      2、協會下設:主席團,辦公室,基拓部,新聞中心,宣傳部,組織部,策劃部。各部門配合的同時實行自主管理(分工不分家)。

      五、部門職責

      (一)主席團:

      1、負責青協日常管理和團委溝通;

      2、在活動中,主席團負責與共同主辦活動的社團、學校聯系和溝通;

      3、安排活動方案,對于活動的舉行,提出自己的看法;

      4、總體協調社團的運行,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

      5、制定青協內部章程,及獎懲制度。

      (二)辦公室

      1、負責起草文件及工作計劃的安排;

      2、負責各類檔案、文件、資料的歸類保存和管理;

      3、管理會費;

      4、活動人員安排及通知;

      5、志愿者時間登記和保存;

      6、活動對外的短信及電話通知。

      (三)基拓部

      1、負責志愿服務基地的拓展及管理;

      2、活動前后與活動基地的聯系;

      3、協調各院青協及與校青協之間志愿者活動的組織安排;

      4、鞏固和協調各部門的關系。

      (四)新聞中心

      1、管理協會的網絡平臺;

      2、負責協會活動的照片拍攝與影音記錄;

      3、對協會活動進行網絡宣傳;

      4、總結協會活動并發表到協會的人人主頁及博客上

      (五)宣傳部

      1、活動海報設計;

      2、負責活動的宣傳工作;

      3、收集各種有關協會的信息和材料。

      (六)組織部

      1、組織和協調各部門開展工作;

      2、組織活動的進行;

      3、負責協會各項活動的場地與物品的安排;

      4、活動結束后的善后工作;

      5、活動物品的管理。

      (七)策劃部

      1、協會活動的策劃;

      2、擬定活動策劃書;

      3、監督活動的順利進行。

      六、干部職責

      1、會長

      召開理事會,全面負責并監督協會各項工作,負責行動計劃的制訂、實施。

      2、副會長

      協助會長安排協會具體工作,并監督工作的完成。

      3、團支書

      討論通過協會的重大決定,監督成員工作,在特殊情況下推選出代理理事長,臨時負責工作。

      4、會長助理

      傳達會長的各項通知及會議工作等的安排。

      5、部長

      具體安排本部各項工作,協調部門合作,確保協會工作的正常進行。

      6、副部長

      協助部長具體安排本部工作,并監督工作的完成。

      七、入會與退會

      1、交個人申請、個人簡歷,經協會考查,理事會批準后確定其會員資格。

      2、換屆前退會需交個人申請,經協會批準后,方可退會。

      志愿者協會章程 7

      首先,我們每一個人心中都必須有集體意識,做每一件事都要為集體的榮譽著想,懂得團結互助,友愛和善;其次,我們要有無私奉獻和吃苦耐勞的精神,遇到苦事不推脫,要勇于承擔責任;再次,要明確職責,盡力做好自己的本職工作。我相信,只要我們共同努力,哈爾濱學院理學院青年志愿者協會的明天將會更加美好,愛的火炬將會永遠傳遞下去!

      為了加強協會的管理,完善協會的建設,使協會各項工作能夠順利開展,也為了規范志愿者活動,增強協會內部干部及成員的紀律,提高各部門的工作質量與效率,使工作有章可循、有規可依,因此制訂該制度:

      一、檔案管理制度:

      1、協會內部文件、會員檔案、學院文件;

      2、各部門工作計劃、活動總結、述職報告及通報獎勵;

      3、協會所有文件都須經秘書處歸檔保存。

      二、活動實施制度:

      1、活動實施:

      (1)活動前,相關活動部門協調安排好人員,調配好活動用品,做好各項準備活動,并落實到個人,安排活動時應做到機會人人平等;

      (2)活動時,應認真細致、熱情積極,活動負責人控制好活動局面,按程序規范進行,確保效果;

      (3)活動中嚴格簽到,做好參與人員服務數量與質量確認,做好活動相關記錄,積累完整原始資料;

      (4)活動期間,參與活動的志愿者須服從組織安排,注意維護志愿者協會的形象;

      (5)活動后,活動負責人及時組織進行書面總結、反饋、整理材料。有關材料及時送交秘書處歸檔。

      2、副部以上可以支配協會內其他部門成員。

      3、活動留底交由秘書處存檔。

      三、財務管理制度:

      1、協會經費有秘書處專職管理;

      2、秘書處必須做好每一筆財務賬目的記錄、保存和整理好相關的.發票和收據,并且每月進行一次財務審核,結算當月收支余額并交會長過目;

      3、任何開支都要有收據、發票并將收據、發票、余額全數交回秘書處負責人;

      4、任何社會捐助或相關活動合法所得,須經秘書處完整記錄,充當活動經費;

      5、秘書處每學期結束前半月,將財務狀況明細向外界公開。

      四、會議制度:

      1、協會定期召開理事會,每周召開一次例會,遇有特殊情況可由會長臨時召開緊急會議;

      2、協會將不定期召開會員大會,具體時間將根據協會工作開展情況而定;

      3、各部門、各組織不定期召開內部會議;

      4、除例會外,有重要會議應提前通知,通知應明確開會時間、地點以及注意事項;

      5、若是由于會議通知者的過失促成他人的遲到、缺席,則只追究當事人責任;

      6、會議無辜缺席、遲到、早退,視不同情況,在其量化管理中相應扣分;

      7、做好會議簽到以及會議記錄。

      五、審核制度:

      審核對象:本協會干部、協會全體青年志愿者。

      審核方式:通過積分,提出獎勵或處罰的建議,報有關上級作出決定。

      審核依據:成員檔案及相關活動記錄(內含活動時間、質量、績效的綜合考評和量化管理)。

      審核細則:

      加積分:

      1、凡能提出良好的建議和意見的,被協會采納酌情加0.5-1積分;

      2、凡能提出富有新穎,并可實施的活動方案,酌情加1-1.5分;

      3、參加活動一次為1-2小時,加0.5—1分,參與組織策劃表現現突出者加1—2分;

      4、特殊情況按特殊情況加分。

      減積分:

      1、協會各類工作、會議或活動無故遲到、早退一次扣0.5-1積分無故缺席扣2分。(因故未按時參加并經調查情況屬實者例外)

      2、在活動過程中,用于活動的公共物品丟失或損壞、不能按時歸還,物品分管人扣2分。.

      3、青年志愿者在活動中違反紀律或章程時,視情節輕重分別扣0.5分(口頭警告)或1分(警告)。

      六、獎懲制度

      獎勵:

      1、協會每學期按協會成員的綜合考評成績評選出“優秀青年志愿者”

      2、參選人由協會各部提名;

      3、參選人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志愿服務時間不少于滿勤時間的60%;

      (2)學期按時參加會議;

      (3)在活動期間表現突出、積極、任勞任怨;

      (4)無協會、部門及組織處分。

      4、提名人將參選人的資料以書面形式上交到協會秘書處。經協會理事會協商一致。核實無誤后。評出“優秀青年志愿者”經公示,報校團委批準,并頒發榮譽證書。

      處罰:分為口頭警告、警告、勸退、除名。

      1、口頭警告:參加會議兩次無故缺席;活動時怠工;不服從統一安排、私自行動。

      2、警告:對工作分配到的任務草率敷衍、弄虛作假、工作嚴重失誤、導致不良后果,兩次口頭警告;

      3、勸退:假借協會名義謀取私利、私自向服務對象索取酬金,各類工作會議五次無故遲到者。

      4、除名:嚴重違反學院及協會規定,屢教不改,影響嚴重,予以除名。

      七、會員管理條例:

      1、協會成員參加活動時必須佩帶協會徽章;

      2、成員必須服從協會安排,凡違反協會章程及規定安排進行活動者。一切責任自負,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3、協會成員必須遵守校規章制度、自覺維護學校及協會形象;

      4、青協會員退會需提前向上遞交申請。

      志愿者協會章程 8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協會的財務管理和規范協會的會計制度,更好地落實執行國家有關規定,結合協會的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主要任務是:

      (一)建立和健全財務制度,加強財務監督。

      (二)加強經濟核算,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三)維護財產物資的完整和安全,不斷挖掘潛力,充分發揮財產物資的經濟效益。

      第三條 協會財務須配備符合國家上崗證規定的專職或兼職會計人員和出納人員,會計不得兼任出納。

      第四條 按“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在協會主要負責人統一領導下,一切財務收支活動都由協會財務部負責管理。

      第五條 協會會計人員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財政部發布的《會計人員工作規則》、《民間非營利組織會計制度》開展協會的財務工作。

      第六條 協會財務管理的內容包括:財務核算基本要求、財務收入管理、專項活動管理、固定資產管理、資金管理。

      第二章 財務核算基本要求

      第七條 協會的會計期間為公歷1月1日至12月31日。

      第八條 協會應按月編制財務報表。年終要認真總結,及時準確地編制年度決算報表。

      第九條 協會財務報表包含資產負債表、業務活動表以及現金流量表。

      第三章 財務收支管理

      第十條 協會收入包括“會費收入”、“政府補助收入”“其他收入”。

      會費收入是指協會會員單位繳納的會費形成的收入。會費的收取按照《玉環縣環保志愿者協會財務管理和會費收取辦法》執行。

      政府補助收入包含財政為協會專項活動撥出經費以及其他財政補助收入。

      其他收入是指銀行存款利息、賠償金等收入。

      第十一條 協會的各項收入,必須執行國家有關收費政策的規定,各項收入都須交財務部門送存開戶銀行,不得坐支。其中會費主要用于根據《玉環縣環保志愿者協會》規定開展的業務活動,不得挪作他用;財政對于協會專項活動的撥款要專款專用,不擠占挪用。

      第十二條 協會的各項收入,必須嚴格按照財政部《財政票據管理手冊》以及稅法相關規定對外開具發票、收據等。其中會費收入開具財政部監制、民政部門統一印制的“全國性社會團體會費收據”。

      第十三條 社會團體支出包括“提供服務支出”、“專項活動支出”“管理費用支出”和“其他支出”四大類。

      第十四條 各項支出按協會規定的`范圍執行。要嚴格實行分級審批手續。

      (一)協會舉辦大型活動時,須詳細填寫項目或費用預算報告,交協會秘書處審議通過,詳見附表一。

      (二)在開展各種業務活動時,如會員培訓等活動,由具體分管人員對經費使用作出較詳細的書面預算,并報請秘書處審議通過。

      (三)辦公室日常工作經費支出,經財務負責人審核并提交會長審定同意、簽字。

      (四)投資項目支出,其可行性報告須理事會討論通過、財務審核后,由會長簽批后實施。

      第十五條 差旅費要按標準執行。

      關于差旅費的報銷標準,根據財政部相關文件的報銷標準和協會管理的需要,對主要項目支出標準做出規定。

      (一)公出每人每天伙食補助30元。

      (二)住宿費標準每天在200元以內。

      (三)公出人員,市內每人每天補助15元;省內每人每天補助30元;省外每人每天補助50元。

      (四)公出人員報銷一律憑會議(活動)文件或者函,需經協會秘書長同意外出。

      第四章 專項活動管理

      第十六條 為了正確核算、反映和監督專項活動的各項費用和收益情況,專項活動單獨核算制。協會財務應對各專項活動單獨核算,準確及時反映各專項活動的收支情況。

      第十六條 專項活動開支范圍包括:

      (一)專項活動實施過程中的差旅費、會議費、資料費、通訊費、培訓費、勞務費等。

      (二)專項活動實施過程中支付的研發費用,如軟件開發等費用。

      第十七條 專項活動費用的核算資料必須完整如實反映服務項目在實施過程中的各種情況,有關項目費用核算的原始記錄、憑證、帳冊、報表等資料,必須完整、真實、及時。

      第五章 固定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制定必要的固定資產管理方法,嚴格執行固定資產的采購、驗收、領發、保管、登記、檢查和維修制度,做到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1.協會要有購置固定資產申請報告,并嚴格執行批準的申請報告標準、項目、金額等,由財務部門控制執行,詳見附表二。

      2.協會購置固定資產每項金額在10000元以下者,由經辦人提供固定資產申請報告申,經秘書長審批、財務負責人審核;金額在10000元以上(含10000元)時,由經辦人提供購置固定資產申請報告,交協會理事會討論,經理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3.協會財務部對購置的固定資產在建立明細賬的同時,還需按固定資產明細建立固定資產卡片并且做到定期檢查,做到帳實相符。

      4、固定資產登記后要有標貼。“誰使用,誰保管”。共同使用的要明確保管責任人。要搞好日常維護和管理,確保固定資產整潔、完好、性能安全良好。

      5、固定資產的報廢按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要求,由秘書處討論決定。正確處理好殘值。

      第十九條 固定資產的標準參照國家有關規定。

      第六章 資金管理

      第二十條 資金管理分為銀行賬戶管理及貨幣資金管理。

      第二十一條 協會開立銀行賬戶應按照財政部對基層預算單位銀行賬戶管理辦法執行,賬戶開立,變更,撤銷要及時在財政部財政監察專員辦事處進行備案,并按時年檢。

      第二十二條 協會的現金收付應當嚴格手續,加強管理,執行錢帳分管的原則,指定專職或兼職出納員辦理。建立現金日記帳,逐筆登記現金收支,做到日清月結,帳帳相符,帳實相符。

      第二十三條 協會的現金,除按銀行規定庫存少量現金備用外,都必須存入銀行帳戶。不準出借銀行帳戶、支票。不屬協會的經濟往來,不得在協會的銀行帳戶中辦理結算。

      第二十四條 協會不得對外提供擔保。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

      第二十五條 會計檔案指會計憑證、會計賬簿和會計報表和會計核算專業資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務的重要史料和證據。必須按照《會計法》的有關規定建立和健全會計檔案的立檔、歸檔、保管、調檔和銷毀等管理制度。

      1.財務部對每年形成的會計檔案資料及時負責整理立卷或裝訂成冊,做到妥善保管,存放有序,查找方便,不得隨意堆放,嚴防散失和毀損。

      2.對已經立卷或裝訂成冊的會計檔案,不得隨意拆封或涂改內容。

      3.嚴格執行安全和保密制度,對于業務確實需要調檔時,需經秘書長、財務部負責人批準。

      4.財務部門保存的會計檔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經秘書長批準,可以提供查閱或復制,但不得拆散卷冊或抽換原始單據。

      5.協會接受社會各部門的審計前,必須經秘書長同意。

      6.各種會計檔案的保管期限嚴格按《會計法》中的有關規定執行,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前銷毀會計檔案。

      7.會計檔案保管期滿,并符合國家規定時,按規定由財務部提出申請,經秘書長批準后方可毀損。

      第八章 財務印章管理

      第二十六條 協會財務印章管理遵循“明確責任,嚴格審批、合理使用、妥善保管”的原則。

      第二十七條 協會財務印章包括:財務結算專用章和法人人名章。

      第二十八條 協會財務印章由財務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管理,財務結算專用章及法人人名章由財務負責人保管。

      第二十八條 協會財務印章應辦理審批手續,建立嚴格登記制度

      (一)銀行預留印簽除用于日常結算票據的支付 、收款外均應審批登記。

      (二)財務印章的使用登記,由使用人填寫財務印章登記本,并由財務部負責人、秘書長審批。

      (三)嚴禁將財務印章攜帶外出使用,若屬特殊情況,使用人須填寫財務印章的使用登記本,財務部負責人或秘書長審批后,經其他人員陪同下,攜帶外出使用。使用后應立即歸還,不得貽誤。

      志愿者協會章程 9

      本中心制度為人員表現,考勤制度,會議制度,事務記錄制度,財務制度和獎勵制度六大項:

      1、人員表現

      1.1、全體成員本著為同學服務的原則,認真,負責;

      1.2、中心所有活動必須經過主席團的商議,再請求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舉行;

      1.3、所有成員不準做有損學校和中心形象的事,不得做使本中心利益蒙受損失得事;

      1.4、所有成員不得以中心得名義開辦個人事務;

      1.5、尊重主席團和各部長,尊重本中心所做的正確決定,若有不滿可正面提出;

      1.6、全體成員要積極參加本中心所舉行的活動并提出好的建議,分配給個人的工作要按時保質保量完成,不能無故推辭或拖延;

      2、考核制度

      2.1、全體成員應積極參加本中心組織的各項活動,每次例會要按時到位;

      2.2、有事不能參加例會者應提前向上一級請假,得到批準后方可不到位。 2.

      3、各部委無故缺席例會達一次者取消評優資格,缺席例會達三次者,給予退會處理;各(正、副)部長無故缺席例會達一次者取消該部評優資格,缺席例會達三次者,給予停職處理; 2.4、中心十一月底進行中期考評,屆時工作積極優秀者將提拔,并作適當獎勵;工作不負責、推托、懈怠者將由中心主席團大會和中心負責人會議討論決定,上報學院審批將其停職或自動申請退出。

      3、會議制度 3.1、會議章程

      3.1.1、中心負責人例會:主席團成員及各部長副部長每兩周一次例會,會議周四晚9:20在三教100舉行,由主任主持會議;

      3.1.2、部門內部會議:各部門內部每兩周開一次會議,會議時間地點各部門自定,由部長主持會議,并于負責人例會上向主席團匯報;

      3.2、會議內容

      3.2.1、中心負責人例會,各部門總結前段時間的工作,并對后段時間工作作安排;

      3.2.2、各部門內部會議討論工作安排;

      3.2.3、需報賬的成員周四晚上9:20后到三教100找辦公室報賬。

      3.3、會議要求

      3.3.1、中心主要負責會議由辦公室部長檢查出勤并做會議記錄,各部內部會議指定一名辦公室部委檢查出勤并作會議紀錄。

      3.3.2、每次會議的時間要求不超過50分鐘,各部可視具體情況適當加長或壓縮。

      4、事務記錄制度

      事務記錄制度由辦公室負責完成,各部門需積極配合。記錄內容包括:出勤記錄、會議紀錄、財務收支情況、中心日常事務、中心重大活動的情況、工作總結。指定到各部的辦公室部委還需為自己所負責的部門建立工作檔案;

      4.1、外聯部: 外聯部活動內容、獲得經費情況、所拉到的贊助商、活動、活動進展情況、活動經費、商家的滿意等等;

      4.2、家教部: 所獲得家教的時間、地區及安排家教的情況;所做宣傳的時間、地點、宣傳的形式、宣傳進展的情況、宣傳的效果;

      4.3、崗位部: 尋找崗位具體活動、活動進展詳細情況,所獲得崗位詳細情況、安排上崗同學的情況;

      4.4、實踐部: 實踐活動的內容,廣大同學參與狀況,活動的影響及意義;

      4.5、宣傳部: 所宣傳活動的部門、形式、時間、地點及宣傳效果;

      4.6、網絡部: 網站維護情況、網上業務辦理進程;

      4.7新聞部:每期報紙的采寫征稿,獲取新聞線索的情況。

      4.8 采編部:報紙的組稿排版,審核校對等工作的完成情況。

      4.9發行部:報紙的聯系、協調贊助商及報紙的發行的相關事宜的完成情況。

      另外,辦公室要做好需要家教、兼職的人員檔案,中心成員檔案;

      5、財務制度

      5.1、財務管理制度

      中心財務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記錄中心財務的.收支具體情況;

      5.2、財務報銷制度

      5.2.1、各部買任何東西需經部長同意;

      5.2.2、帳目小于五十元的由當事人決定,大于五十元的報請部長批準,大于一百元的需報請主席團審批;少于五元的集中達五元以上一次報銷;

      5.2.3、報銷時需持正式發票或收據,除特殊情況外否則小票不可報銷,報銷時由付錢的成員簽字;

      5.3、財務實行公開化,中心任何成員對財務有知情權,如有疑義可詢問辦公室負責人;

      5.4、外聯部財務分配制度

      外聯活動所得經費分配30﹪給外聯部,其余70﹪納入中心活動經費;

      5.5、學期末報銷辦公室、外聯部、家教部的主要負責人短信費20元/人;

      6、獎勵制度

      6.1、采用積分的原則,所有成員憑最終所得個人年終積分進行獎勵;

      6.2、個人積分形式

      6.2.1、例會考勤無故缺席一次扣2分;

      6.2.2、參與活動情況

      6.2.2.1、表現積極活躍,有突出表現者加3分;

      6.2.2.2、表現一般者加2分;

      6.2.2.3、活動參與者加1分;

      6.3、優秀部委:由各部分內部評定,個人年終積分最高者優先,并給予物質獎勵。

      6.4、優秀部門:由辦公室及各部長討論決定,并獲得物質獎勵。

      6.5、部門獲得積分方式

      6.5.1、活動的次數(一次加5分);

      6.5.2、活動的影響(1-5分);

      6.5.3、活動的完成情況(1-5分) 由主席團討論決定;

      另各成員向外聯部提供的外聯信息成功后可獲得部分獎勵,該獎勵歸外聯部所有的20﹪經費中的提供40﹪。

      志愿者協會章程 10

      第一條、溫州市溪三中學青年志愿者協會本著“幫助他人,完善自己,服務社會,弘揚新風”的指導思想,以志愿服務為宗旨,以培養我校學生素質為目標,而成立本會。

      第二條、以志愿者的名義,用平凡的行動,樸實的心靈,為社會公益與開展校園文明建設服務,倡導無私奉獻、團結友愛、助人為樂、見義勇為的新風,弘揚中華民族傳統美德和社會主義新時代的`精神風貌,推動校園物質、精神文明的發展,促進校風、學風建設。

      第三條、本協會是校團委領導下的學生組織。

      第四條、本協會設有理事會處理日常工作。理事會設會長一名,副會長一名,隊長三名,隊長每期任期一年。

      第五條、理事會設若干志愿者服務隊:綠色服務隊、社區服務隊、環保服務隊、公益服務隊和班級志愿者服務隊等。

      第六條、凡本校師生,有著“志愿報名,長期堅持,無償服務”的原則,承認并遵守本章程,積極參與本活動的,均可加入本會。

      第七條、學生志愿入會,需填寫青年志愿者登記表,會員畢業后自然離會,志愿者登記表和活動記錄將歸入個人檔案。

      第八條、每學期初,理事會擬定學期工作計劃,期末進行活動總結,并定期向校團委匯報活動情況。

      第九條、本協會在憲法和法律的范圍內開展工作,活動時間原則上安排在課余時間和寒暑假時間。

      第十條、協會會員要積極主動參加本會組織的各項活動,按時參加有關會議,認真完成本會布置的任務。

      第十一條、開展與上級青年志愿者協會建立聯系和交流。

      第十二條、每學期期末,評選校級“優秀青年志愿者服務隊”和“優秀青年志愿者”,并給予表彰。“優秀青年志愿者”由各支部青年志愿者進行民主評議選出。

      志愿者協會章程 11

      第一項此管理規章制度只對江西師范大學化學化工學院青年志愿者及青年志愿者協會成員有效。

      第二項干事管理制度

      一、干事基本條件和要求

      (一)所有干事由院學生會統一檢測錄用;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

      (三)有健康的思想素質、心理素質和良好的行為規范,無不良嗜好;

      (四)有較強的組織能力、協調能力、溝通能力和交際能力;

      (五)有較強的口頭表達能力和一定書面表達能力,要有良好的個人道德修養和人文修養。

      二、常規紀律及工作要求

      (一)保持嚴謹的工作態度,抵制個人主義,在工作中要積極主動,吃苦耐勞,勇于開創工作新局面,開拓新思路;

      (二)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以少數服從多數,個人服從集體,局部服從整體,并具備一定的.學生群眾基礎,以全心全意為廣大同學服務為目的,將工作建立在全院同學基礎上;

      (三)認真聽取廣大同學的意見和要求,對工作(活動)中存在的問題應及時反應;

      (四)鼓勵參加社會實踐、公益活動,積極投身參與本協會,學院組織的各項活動中去,注重培養自己的興趣愛好;

      (五)要嚴格遵守院規院紀,塑造完美學生干部形象,任何人不得做出有損學生干部和院青協整體形象的事,違者給予一定處罰;

      (六)要有強烈的時間觀念,準時到達活動和會議地點,不得無故遲到或缺席,在開會(例會)時,如確有特殊情況不能到者必須提前請假;

      (七)要積極參與到活動中,為志愿者樹立榜樣,積極配合院領導的工作,在班級自律和他律過程中起帶頭作用;

      (八)本制度作為每位干部(干事)的工作成績,德育量化等考核內容。

      第三項獎懲評優制度

      一、評優條例

      (一)評優對象為協會所有干事;

      (二)違反《高校學校學生行為準則》和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者取消評優資格;

      (三)遵守青年志愿者管理中心紀律,每次活動、會議不遲到、不缺席、不早退者可參與評優;

      (四)學期累計參與活動和會議遲到達五次、請假達四次或無故缺席例會達兩次者,取消其該學期評優資格;

      (五)會議記錄、工作計劃、工作總結、請假情況,平時表現等材料作為個人的存檔評優資料;

      (六)積極參加青協的活動,熱心公益事業,并能較好地發揮青年志愿者的模范帶頭作用者優先考慮;

      (七)對協會有較強的榮譽感和責任心,并為青協的發展獻計獻策者優先考慮。

      二、評優方式

      (一)采取公開、公平、公正和自愿申報的原則;

      (二)根據比例按平時考勤、會議記錄、任務是否及時完成,考慮操行及學業排名等評比優秀干事;

      (三)申報材料交協會管理中心存檔備案;

      (四)評選過程接受院學生會監督,協會管理中心根據申報材料進行審核得出評選結果,并交于院團委審批。

      第四項例會制度

      (一)例會成員為協會全體成員,時間為每周二晚7:00;地點方蔭樓五區五樓會議室;

      (二)協會將不定期召開協會會議,具體時間將根據協會工作開展情況而定;

      (三)任何與會人員不得缺席例會,不得在例會上遲到或早退,例會遲到30分鐘及以上者按無故缺席處理;

      (四)與會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時間,遲到者會后留下作解釋,無故缺席者在下次例會上作解釋,無故遲到缺席情況列入評優參考;

      (五)凡有事假、病假者,要提前向部長、副部長請假,不得無故或由其他與會者口頭傳述,請假不及時者則按無故缺席處理;

      (六)與會人員會議期間應嚴肅、認真,保持會議室的安靜;

      (七)每次例會主要回顧上一周的學生工作并予以總結回報和部署下周的學生工作計劃;

      (八)若是由于會議通知者的過失促成他人的遲到、缺席,則只追究當事人責任;

      (九)所有與會人員應用專用會議記錄本,認真作好會議記錄,積極思考,勇于提出意見和建議。

      第五項志愿者管理制度

      一、志愿者注冊

      (一)志愿者登記注冊后,管理中心負責將注冊名單及聯系方式(包括新生及老生)整理存檔;

      (二)管理中心負責建立和完善所有志愿者的電子檔案,便于統一調配及管理;

      (三)志愿者若丟失志愿者證或徽章,可于明年與下批新注冊的志愿者共同辦理,并獲得新的注冊號。

      二、志愿者要求

      (一)經過校統一注冊登記,持有中國注冊志愿者證;

      (二)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及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有清醒的政治頭腦和強烈的責任心和正義感;

      (三)不得轉借、冒用或不當使用注冊志愿者證;

      (四)志愿者每次參與志愿服務活動后要在志愿者證上填寫志愿服務記錄,并在服務活動之后交由管理中心確認;一學期的活動填寫在同一頁上,并在下學期初上交本管理中心確認;

      (五)志愿者需服從本協會安排,凡違反本協會章程及規定安排進行活動者,一切責任自負,并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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