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時間:2025-07-24 18:11:14 賽賽 守則 我要投稿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精選11篇)

      行為規范,是社會群體或個人在參與社會活動中所遵循的規則、準則的總稱,是社會認可和人們普遍接受的具有一般約束力的行為標準。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醫院職工行為規范,歡迎閱讀。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精選11篇)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1

      第一條 為提高醫院醫務人員的職業道德素養,規范醫療服務行為,改善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共執業醫師法》、《護士條例》及《安徽省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實施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范所稱醫務人員是指醫師、護士及其他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行政后勤人員等其他非醫務人員參照本規定執行。

      第三條 本規范所稱醫務人員行為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共執業醫師法》、《醫療機構管理條例》、《護士條例》、《安徽省醫務人員醫德考評實施辦法(試行)》等有關法律法規的基本要求和醫院管理相關規定。

      第四條 本規范所稱薪酬是指醫院實行的按崗定酬、按工作業績取酬的內部分配工資。

      第五條 行為規范內容

      (一)儀容儀表方面

      1、儀表端莊,動作輕穩,工作中做到四輕(說話輕、走路輕、關門輕、操作輕),發現每人次不規范扣薪酬50元。

      2、上班期間精神飽滿,熱情服務。不準態度冷、硬、頂、推、拖或打瞌睡,不準與病人或家屬爭吵,不準醫務人員相互爭吵。發現冷、硬、頂、推、拖或打瞌睡者,每人次扣薪酬100元,與病人或家屬爭吵扣薪酬200元,醫務人員間爭吵各扣薪酬500元。病人投訴一次,經查實扣薪酬500元,一年內經查實病人投訴3次以上的,年度個人績效考核不合格,不得被評為先進或優秀工作者,并扣除3個月的績效工資,同時給予行政記過一次。

      3、著裝整齊,掛牌上崗。發現不戴帽子、不穿工作服或工作服不整潔,未掛胸牌,每人次扣薪酬50元。

      4、上班期間頭發不過肩,不戴耳環、手鐲,不著濃妝,不穿拖鞋(特殊崗位除外)。否則,每人次扣薪酬50元。

      (二)行為舉止方面

      5、值班期間不得在工作崗位上喧嘩或從事與工作無關的.活動;不得串科室、扎堆閑談;不得用辦公電話聊天;不得談論不團結的話題;不得看電視或小說、打牌、抽煙、玩電腦或長期撥弄手機上網、看電影;不得干私活、帶無關人員值班或進入藥房(庫)、收費室、治療室等重點科室。違反規定每人次扣責任人薪酬200元,科室負責人負主要責任。發現3次以上本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扣除當月績效并通報全院批評。

      6、不遲到、早退、工作期間不脫崗、串崗,不無故請假。違反規定每人次扣責任人薪酬100元。

      7、嚴禁在診療場所用餐、吃零食。違反規定每次扣責任人薪酬100元。

      8、嚴禁酒后上崗。違反規定每人次扣責任人薪酬500元;如因酒后上崗造成醫療糾紛(事故),當事人除按醫療事故責任追究制度進行賠償,同時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1年;造成重大醫療事故的,取消其執業資格,解除勞動關系,構成刑事犯罪者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9、嚴禁以公謀私、收受紅包、私收費。給他人找發票,發現1人次追繳3倍非法所得,并扣薪酬2000元,視情節暫停執業活動3個月至6個月,年度考核不合格,并降一級薪級工資,院通報批評。

      10、不肯接受工作任務或因主觀原因未按規定時限和職責要求完成本職工作和上級交辦的任務。一次發現給予誡勉并停發當月績效,二次發現給予停職三個月并停發績效,再次發現當即解職。

      11、各科室主要負責人要按要求參加院周會議,有事不能到會者,向分管院長請假。否則,一次扣責任人薪酬100元;三次以上者,責任追究預警約談。

      12、凡參加各種會議的人員,必須按會議要求及時傳達落實會議精神。一次未傳達的扣科主任和參會人員薪酬各200元;傳達不及時的扣科室參會人員薪酬100元,并通報批評。

      13、嚴禁診療過程中接聽撥打與工作無關的電話。違反規定每人次扣責任人薪酬200元。

      14、醫用冷藏設備嚴禁存放私人物品或違規放置物品。發現一人次扣責任人薪酬1000元。

      (三)專業技能方面

      15、嚴格執行無菌技術操作規范,進入治療室、產房、手術室、供應室等醫院感染管理的重點部門,均應衣帽整潔、配戴口罩等。未按規定執行一人次扣薪酬100元,同時扣科室100元。

      16、嚴禁私自外出行醫。一經發現,扣薪酬2000元,同時暫停執業活動3至6個月;1年內不予辦理執業變更手續;一年內發現3次以上,停止其執業活動,解除勞動關系。未按規定要求,檢查處理過期失效藥品(試劑),發現一種過期失效藥品(試劑),扣責任人薪酬1000元。

      17、發生醫療糾紛(事故)時,責任人按照本單位賠償機制承擔糾紛(事故)賠償費用。責任人應該賠償而不賠償的,解除勞動關系,1年內不予辦理執業變更手續。

      18、不準隱匿、偽造或擅自銷毀醫學文書及有關資料。否則,扣薪酬1000元,年度績效考核不合格;情節嚴重的,并造成嚴重后果,取消其執業資格,解除勞動關系。

      19、在臨床診療活動中,不準收受藥品、醫療設備、醫用耗材等生產、經營企業或營銷人員以各種名義給予的財物或提成;按規定向上級醫院轉診,不準利用工作之便轉診病人,從中牟取不正當利益。一經發現,除沒收非法所得財物,并扣薪酬5000元;解除勞動關系,1年內不予辦理執業變更手續。

      20、收治病人時認真核對患者身份,避免導致非參合(醫保)患者頂替參合(醫保)報銷補償或變換病種騙取補償資金。導致1例非參合(醫保)患者頂替參合(醫保)報銷補償或變換病種騙取補償資金的扣當事人薪酬10000元,解除勞動關系,1年內不予辦理執業變更手續,并通報全院;收治病人時未認真核對就診患者身份,導致非參合(醫保)患者頂替參合(醫保)人員住院,未進入報銷補償程序的,每人次扣責任人薪酬500元;并通報全院;1年內發現3次以上者,解除勞動關系。

      21、嚴格執行病歷書寫規范,發現一份丙級病歷,扣責任人薪酬2000元,停止處方權一個月調離臨床科室,協助病案室做好病案督查工作,同時扣科室主任、或負責人薪酬500元。

      22、嚴格規范處方書寫、發現“大處方”,“搭車藥”處方,每人次扣責任人300元;通報全院。1年內發現3次以上的,解除勞動關系,1年內不予辦理執業變更手續。

      23、以上條款由各科室具體負責實施,醫務人員違反規定,要及時以書面形式上報院部。由黨政聯席會議研究處理,院辦通知財務科執行。

      24、院領導和紀檢督查組將不定期對各科室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按本規定嚴肅處理。

      25、違反行為規范受到處罰的人員要記入本年度醫療質量考核檔案和醫德醫風考核檔案,同時本年度不得被評為優秀和先進。

      第六條 本規定適用于全院各級各類醫務人員,違反本規定,如有涉及違法違紀行為的,移交司法或紀檢部門處理。

      第七條 監督管理人員不得“吃、拿、卡、要”或包庇違規人員,否則,按有關規定從嚴從重處理。

      第八條 本規定內“以上”含本數,“以下”不含本數。

      第九條 本規定從下發之日起施行,凡過去文件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2

      為了增加各項規章制度在實際工作中的可操作性,針對建院以來的各項規章制度比較凌亂的情況,進行了系統的匯總,部分內容根據醫院具體情況,做了相應的調整和補充,以便加強醫院法制化、規范化、制度化管理。

      一、工作制度

      上班后各科室人員應迅速就位,各司其職,不準聚集聊天或打電話聊天,不準披頭散發、化濃妝、涂指甲、穿拖鞋、不準擅自離崗、脫崗、串崗、大聲喧嘩、談笑風生、看與醫療或本職工作無關的書刊、看電視、聽收音機、打游戲機、打瞌睡、做私事,不得在工作時間會客,更不準在診室、導診臺、倉庫、藥房、藥庫、收費處會客。

      二、考勤制度

      1、所有員工上下班實行打卡考勤制度,不得替代打卡,違者當事人雙方各罰款50元。因工作原因漏打,需領導簽字為證。無故漏打一次罰款10元。

      2、病事假兩天以內(包括兩天)扣發假內工資,3—7天扣發假內工資及獎金。曠工一天扣發當月工資的30%,曠工兩天扣發當月工資的50%,兩天以上者給與辭退。

      3、遲到、早退10分鐘以內每次罰款5元,10分鐘以上每次罰款10元,超過半小時按曠工半天計算。

      4、因工作需要加班者,在不影響科室正常工作的安排下可以補休,到月底未補休完的按每小時3元的加班費計算。

      注:凡加班者必須由當日后勤值班人員簽字認可,否則無效。

      三、診療制度及制度服務標準

      (1)、診療制度

      1、要樹立法治觀念,加強法律意識。

      2、嚴格按照醫療技術規范進行操作,嚴格遵守消毒隔離制度、院內感染制度及無菌操作原則。

      3、工作中發現問題及時向上級匯報,逐級上報,及時解決。

      4、各科室負責人要以身作則,帶頭執行醫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5、建立健全醫療文書管理制度。病歷、處方書寫要規范,完成各種操作后當事人必須簽字。及時向有關科室、醫生、領導反應患者的意見。

      6、加強醫療安全意識及醫護法律法規的學習。

      (2)、制度服務標準

      1、全程導診制:為患者進行正確引導,協助患者進行掛號、交費、檢查、取藥等,指導患者辦理各種診療手續,提高就診效率,降低患者的時間和精神成本。

      2、首問負責制:患者向醫院任意工作人員咨詢時,都要耐心解答。自己不能回答的要替患者詢問,直至患者得到滿意答復。

      3、診療保密制:醫護人員要嚴格保守患者的診療秘密,實行一醫一患一室的`就診模式。尊重患者的隱私。

      4、知情選擇制:患者享有充分的知情權、選擇權,醫務人員要向患者進行詳細的解釋,征得同意后方可進行特殊操作。

      5、診后隨訪制:定期對患者進行回訪,了解康復情況,對其進行康復指導。提高治愈率及康復速度。

      四、請銷假制度

      員工有病有事需休班者,必須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請病、事假半天,由本人填寫假條,經科室負責人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請病、事假一天以上,須經科室負責人及院長簽字批準后,方可離開。所有請假條必須統一交辦公室備案。不得打電話、帶口信請假。(特殊情況除外)

      五、提成制度

      所有醫務人員試用期滿后,按各科室的收入情況進行提成。

      六、科室負責人獎懲制度

      所有科室負責人每季度進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隨時調整,考評成績突出者,年終給予一定的獎勵。

      七、聘用、解聘、辭職制度

      員工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不合格者,予以辭退。如需辭職, 必須提前申請,經批準后方可離開。否則一切責任自負。

      八、獎懲制度

      醫院制定獎懲制度的目的:

      為了嚴明紀律、獎勵先進、處罰落后、調動員工的積極性、提高工作效益和經濟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1)、獎勵部分

      1、對工作中成績突出,積極開展新業務,在臨床實踐中受到病人表揚的(收到錦旗或表揚信)給與獎勵50~200元。

      2、搶救病人積極主動,獲得成功的主要成員獎勵100~200元。

      3、避免醫療事故或嚴重差錯發生的主要成員(上報事情經過),情況屬實的獎勵50~200元。

      4、凡介紹病人來我院治療,經查實情況屬實者,給與獎勵50~200元。

      5、凡在醫院改革創新中提出書面合理建議并采納實施,確有成效者,獎勵100~200元。

      6、及時發現和制止事故苗子和嚴重差錯可給予50-100元獎勵。

      7、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并取得良好效益者或對醫院建設有突出貢獻,年終給予一定金額的紅包獎勵。

      (2)、處罰部分

      1、曠工一天扣發當月獎金,當月曠工累計兩天及兩天以上者扣除當月獎金外,還要扣發當月工資的30%。

      2、凡以醫謀私,私自給親戚和朋友做任何治療,未經辦公室同意者,除照價賠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3、醫務人員在醫療活動中,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受患者的紅包。經查實除退款外,同時給與5~10倍罰款,并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4、凡私自收取病人的現金者,除了罰收取現金外,給當事人10倍的罰款,并扣發當月的獎金。

      5、工作人員不得私自賣藥和劃價。發現后除沒收非法所得外,處于5~10倍罰

      3 款,并扣發當月獎金。

      6、凡有意來醫院看病就診的病人,介紹其去他處看病或檢查并拿提成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并在全院大會上做檢查,情節嚴重的辭退。

      7、收費人員因工作馬虎,缺乏責任心,收費、劃價、結算出現嚴重差錯,視不同情節扣罰責任人50—100元。如漏收費用、誤收假鈔,按損失的金額全額賠償。

      8、無論什么原因與病人發生爭吵,扣發當事人當月獎金。

      9、不愛護醫院公共財產,造成設備、物資、儀器、器械缺少或者損壞者,照價賠償。

      10、各科室、部門的設備、物資、材料不得私自外借,違者發現一次扣發當月獎金。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1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工作時間著裝不整、化濃妝、披頭散發、不戴頭花等,未到下班時間提前脫工作服者。

      2、工作時間吃零食者,非加班人員或值班人員將飯盒帶入診室吃飯者。

      3、操作時不戴口罩、帽子,工作時間大聲喧嘩、嘻笑、打鬧者。

      4、值班下班未打掃衛生、空調未關、紫外線燈未關、門未鎖好者。

      5、未經科室負責人同意私自調班未造成后果者。

      6、交接班藥品、器械交接不清,未作交接記錄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2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執行醫囑有誤、漏執行醫囑,未造成后果者。

      2、醫療器械、備用物品丟失,由當班人員按價賠償后,罰款20元。

      3、通知參加院及科室內活動或學習,無故不來、不請假者。

      4、治療、處置時間接聽電話,發信息者。

      5、工作時間脫崗、串崗、聚崗,看非業務雜志、玩游戲者。

      6、出入手術室未換鞋者。手術期間未戴口罩、帽子者。

      以下每違反一條罰款50元,在每月的獎金中扣除:

      1、責任心不強,解釋不到位,未造成后果、病人投訴者。

      2、溝通不到位,與病人及家屬發生爭吵者。

      3、巡視不及時,造成藥物外滲或針頭脫落未及時發現者。

      4、無菌包過期,未發現者。

      5、術后記錄與病情不相符者。

      6、因查對制度不嚴或違反無菌操作規程,未造成后果者。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3

      1.醫院必須辦好職工食堂,要做到民主管理,改善服務態度,提高烹調質量,降低成本。

      2.輪派值班人員,對夜班及因公遲下班的職工要做到有熱食供應。

      3.伙食管理及食堂工作人員對各種票證及實物,要嚴格手續,妥善保管,定期清理,按月公布帳目,接受群眾監督和有關部門檢查。

      4.伙食收支單據,以原始憑證為準。購買的各種食物,均由保管員驗收蓋章(簽字)。

      5.食堂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發現傳染病立即隔離,待身體康復,確無傳染性后再恢復食堂工作。未經健康檢查證明無傳染病者,不得調入食堂工作。

      6.食堂要經常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蟲及其孳生條件,地面和墻壁應用便于沖洗的材料制成。

      7.食堂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開存放,防止污染。

      8.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衛,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廚房,嚴防貪污盜竊和破壞。

      9.定期召開伙委會,廣泛聽取意見,改進工作。

      10.應當有防蠅、防塵、防鼠、洗滌、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廢棄物質(垃圾)的`設備。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4

      一、總則

      為了更好地做好員工后勤保障工作,讓異地員工能安心工作,合理休息,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辦法。

      本辦法適用于分公司在編崗合同制、聘用制的異地工作的員工。

      二、辦理流程

      (一)分公司本部、項目公司人員

      探親人員提前提交《探親申請表》→綜合辦公室審核→分管領導審批→總經理批準→探親人做好工作安排→探親(探親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綜合辦公室存檔,一份附在報銷單據最后)

      (二)項經部人員

      探親人員提前提交《探親申請表》→辦公室審核→項目經理批準→探親人做好工作安排→探親(探親申請表一式兩份,一份交辦公室存檔,一份附在報銷單據最后)

      三、探親次數、時間規定

      A類員工:上海隧道在冊員工,每月享有2次往返上海的交通費報銷機會。

      B類員工:與配偶或父母分居兩地、相距600公里以上的異地員工,每年享有4次探親交通費報銷機會。(見附表)

      C類員工:與配偶或父母分居兩地、600公里以內的異地員工,每年享有6次探親交通費報銷。(見附表)

      以上A類、B類、C類員工在入職時確定,每年可以調整一次。

      探親時間規定如下:

      1、探親的時間均來自節假日及員工周末調休的積累。

      2、春節探親具體時間與天數,由公司視當期實際情況而定,以下發的`放假通知為準。

      3、當年度中途入職或離職的人員,其年度可享受的探親次數和天數按比例予以核減。

      4、處于試用、實習期內的人員不享受本探親待遇。

      5、探親需提前半個月申請,探親時間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不得與當期工作相沖突。

      6、家屬探親:員工入職滿一年及以上,直系親屬(1-2名)每年可安排一次的駐地探親,由辦公室安排住宿和伙食,并報銷來回路費(按員工費用標準);如辦公室未能安排住宿、伙食的,可報銷不超過7天的住宿費(350元/天以內的標準)和不超過7天的伙食費(60元/天以內的標準)。

      四、探親交通費報銷標準規定

      公司一年只給予A類員工每年24次、B類員工每年4次,C類員工每年6次探親交通費用報銷的機會,超出公司規定的次數,其往返交通費由個人承擔,公司不承擔其往返交通費。享受探親待遇的員工,其探親往返交通費按以下標準報銷:

      1、乘飛機:1500公里以上有飛機直達的地方報銷往返飛機經濟艙;1000-1500公里有飛機直達的地方報銷單程飛機經濟艙和單程火車車票(特快列車硬臥車票、動車或城際高鐵二等座票);憑票據實際報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2、乘火車臥鋪:

      不分職級一律報硬臥;憑票據實際報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3、乘高鐵:不分職級一律報二等座,憑票據實際報銷,超出部分不予報銷。

      4、乘長途汽車:憑票據實際報銷。

      5、員工探親完畢,返回工作崗位后30日內,應將按以上標準的相關費用整理好,附上已審批的《探親申請表》,按報銷流程報銷探親交通費。

      五、探親休假交通費報銷原則

      1、報銷的發票或收據上,必須同時具有國家規定的稅務監制章或財政局監制章和收款單位的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否則不予報銷。

      2、探親期間發生的其他費用,不得混入交通費內報銷。

      3、單據要保持完整和整潔,對有缺損的單據,特別是沒有注明日期車次的車票或有刮、擦、涂痕跡的票據,相關負責人和會計審核人有權將該單據及金額劃線注銷。

      六、其它

      如因工作需要,不能按規定次數探親的,未使用部分按照核定的費用予以補貼,該補貼每年12月底統一結算。

      探親交通費報銷綜合辦公室統一進行管理,每月初做好匯總報表,遞交總經理。

      本辦法由分公司綜合辦公室擬訂和解釋,經分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討論通過后,于20xx年xx月xx日開始執行。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5

      1、醫院職工食堂由總務科負責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和綜合指標管理。不斷改善服務態度,提高烹調質量。

      2、食堂工作人員要注意個人衛生,定期進行健康檢查,發現傳染病應立即隔離,調離食堂,待身體康復確無傳染性后再恢復工作。未經健康檢查,不得調入食堂工作。

      3、食堂工作人員要保持衣帽整齊,儀表端莊,堅持做到四勤。炊事用具和食品餐具要定期消毒,分類擺放。

      4、嚴格執行食品衛生五四制,確保飲食安全,嚴防食物中毒。嚴禁炊事員穿工作服上廁所。醫務人員穿工作服不準進入食堂。

      5、嚴格勞動紀律,不得遲到、早退。輪派值班人員,對夜班及因公遲下班的'職工要保證就餐。

      6、食堂工作人員對各種票證實物要嚴格手續,妥善保管,定期清理。購買各種食物均由保管員驗收。接受群眾和上級部門的監督檢查。

      7、食堂要保持室內外環境清潔衛生,消除蒼蠅、老鼠、蟑螂和其他害蟲的孽生條件。配備防蠅、防鼠、防塵、洗滌、洗手、餐具消毒、污水排放和存放廢棄物質的設備。

      8、食堂不得采購霉爛變質食物,生食和熟食、食品和原料都要分開存放,防止污染。物品、食品專人管理,保持新鮮。

      9、提高警惕,搞好安全保衛工作,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食堂。做好防火、防盜、防毒、防破壞工作。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6

      1、為保障中心職工的身體健康,規范職工健康體檢工作,制定本制度。

      2 、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中心干部職工(包括退休職工,分流人員除外)。

      3、組織機構: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職工體檢。

      4、年度體檢:中心干部職工每二年(單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

      5、女職工每年進行一次婦檢。及早發現婦女常見病和多發病。

      6、年度體檢項目,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檢查。

      7、年度體檢管理:由綜合辦公室建立職工體檢檔案,體檢報告備案保存。

      8、職工健康體檢、婦檢費用由單位承擔,復查費用由本人負責,本人放棄體檢機會的,中心不予任何補助。

      9、職工體檢、婦檢、體檢后需復查應當視同正常出勤。

      10、綜合辦及時將職工體檢情況如實告知職工。不合格職工,通知本人復查,復查如有問題,告知本人進行治療,復查及治療費用由本人承擔。屬于傳染病的'要離崗治療,待完全康復后方可工作。

      11、體檢要求:職工體檢確定在三甲醫院進行,年度體檢根據全年業務工作安排進行。

      12、年度體檢時間:職工按規定時間到指定的醫療機構進行體檢。如遇出差、公休的情況,職工可自行與指定醫療機構聯系體檢。自行體檢時間在自單位體檢之日起20天內完成。

      13、大力開展健康教育宣傳活動。每年進行1—2次健康教育知識講座,并制作健康教育展板。向職工宣傳健康知識理念,養成健康生活方式。

      14、按照“有病治病、無病防病”的原則,積極組織全民健身活動。例如:每天定時組織職工做廣播體操。

      15、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女職工從事對本人和胎兒、嬰兒有危害的工作。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7

      1、認真貫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衛生法》,嚴格執行飲食衛生“五四”制,保障病員、職工、陪客的.身體健康。

      2、不采購、不加工、不銷售腐敗變質食品和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產、動物及制品。

      3、直接入口的食品要有防蠅、防塵設施。

      4、原料、輔料、食品盛器不著地放置,生熟食品、成品、半成品與雜物隔離,墩板刀具必須生熟分開使用。

      5、餐具、茶具嚴格清洗消毒,并做好保潔工作,食堂餐具消毒要有專人負責。

      6、從業人員必須體檢合格持證上崗、上班穿戴清潔工作衣帽,個人衛生要做到“四勤”(勤洗澡、勤理發、勤剪指甲、勤換洗衣服)。

      7、食品倉庫衛生整潔,通風干燥、防鼠滅鼠,食品堆放離地離墻,調料、輔料有專間或專櫥保管,分類存放。

      8、保持室內外清潔,每天一小掃,每周一大掃。每月檢查。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切實加強醫院民主政治建設,進一步健全和完善醫院職工代表大會(簡稱職代會)制度,保障職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民主管理權利,根據《工會法》以及全國總工會、衛生部《關于加強醫療衛生單位職工民主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見》,特制定本規范。

      第二條職代會是醫院管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院務公開的重要載體,是職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是基層民主政治建設的基本制度。

      職代會的主要任務是:審議醫院重大決策,參與醫院經營管理、維護職工合法權益,實行民主監督醫院,促進單位健康發展。

      第三條職代會的組織原則是民主集中制,受醫院黨組織的領導,正確處理國家、單位和職工的利益關系,依法行使職權。

      第四條職代會每屆任期三至五年,如遇有特殊情況,經上級工會同意,可以提前或延期換屆,但期限不得超過本屆任期的一半。

      職代會原則上每年召開1-2次會議。職代會閉會期間,遇到重大事項或重要問題,經黨、政、工聯席會研究或三分之一以上代表提議可臨時召開會議。

      第二章大會的籌備

      第五條職代會新組建或換屆,必須在院黨組織領導下成立籌備領導小組開展工作。籌備領導小組由黨、政、工有關人員及職工代表組成。籌備領導小組根據需要可設立秘書組、代表資格審查組、提案組、會務組等若干專門工作小組。

      第六條籌備領導小組的工作程序:

      (一)提出召開職代會的工作方案。內容包括:職代會代表的選舉辦法及列席代表、特邀代表的名額分配、大會主席團成員名單、大會日程、議程。安排院務公開、民主評議干部要制定好工作方案;

      (二)提前做好大會提案征集工作;

      (三)做好職代會代表選舉和培訓工作。

      第七條屆中召開職代會的籌備工作,由工會負責。

      第三章職工代表

      第八條凡依法享有政治權利并與醫院建立勞動關系的在職職工,均可當選職代會的代表。職工代表必須具有較高的主人翁責任感、全局觀念及專業技術水平,有一定的參政議政能力,能得到職工的認可。

      第九條職代會新建或換屆時,應制定職工代表選舉辦法,并成立職工代表資格審查小組。

      選舉辦法應包括代表條件、代表人數、各類人員比例、選舉單位的劃分和名額分配、選舉方法和步驟等。選舉辦法經黨組織審查并征求行政意見,由職代會籌備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并向職代會預備會議報告。

      職工代表資格審查小組由本單位組織人事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工會和職工代表組成,經黨組織審查并征求行政意見,由職代會籌備領導小組會議審議通過,并向職代會預備會議報告。

      職工代表資格審查小組的主要任務是:①審查當選職工代表是否符合選舉辦法所規定的條件;②審查當選職工代表比例和結構是否符合選舉辦法的規定;③審查當選職工代表的產生是否符合民主推薦程序;④負責向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審查結果。

      第十條代表名額。代表名額的確定要根據醫院的實際情況而定。1000人以上,代表應占總其總數的8-10%。500-1000人代表應占總其總數的10-15%。

      第十一條代表構成。職代會的代表應充分體現代表性和群眾性,職工代表中應當有專業技術人員、管理人員、領導干部、后勤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其中一線工作的臨床醫護職工代表不得少于代表總數的70%。副高以上專業技術人員、青年職工和女職工代表應保證適當比例。

      第十二條代表的產生。根據醫院實際情況,按科室、部門為選舉單位,人數過少的部門,可聯合組成選舉單位。各選舉單位按分配的代表名額和結構比例,通過醞釀提出代表候選人名單,由職工直接采取無記名方式投票選舉,票數超過所在選舉單位應到職工數的半數以上才能當選。院黨、政、工主要負責人也必須履行民主程序,在所在選舉單位參加選舉。

      第十三條各選舉單位將選舉結果報職代會籌備領導小組或院工會委員會后,由職代會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有效,確定后張榜公布,并向職工代表大會預備會議報告審查結果。

      第十四條代表實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可連選連任。

      醫院職工代表大會與工會會員代表大會合一,職工代表在任期內即為工會會員代表。

      第十五條職工代表享有以下權利:

      (一)在職代會上,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有權參加職代會及其工作機構組織的各項活動;有權對本單位執行職代會決議和提案的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有權參加對本單位行政領導的評議和質詢;

      (三)因參加職代會組織的各項活動而占用工作時間,有權按照正常出勤享受應得的待遇;

      (四)對職工代表行使民主權利,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壓制、阻撓和打擊報復。職工代表因行使民主權利遭受打擊報復,可向工會提出申訴,工會組織應積極受理職工代表的申訴,并會同有關部門調查核實,提出處理意見,直到解決為止。

      第十六條職工代表應履行以下義務:

      (一)努力學習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不斷提高政治覺悟、技術業務水平和參加民主管理的能力;

      (二)堅持原則,辦事公道,不謀私利,作風正派,團結同志。不利用代表資格謀求個人私利,如實反映職工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認真執行職代會的決議,完成職代會交辦的各項工作;

      (三)模范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做好本職工作;

      (四)定期通報參加職代會活動和履行職責的情況,接受群眾評議監督。

      第十七條職代會的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

      職代會根據需要,可設列席代表和特邀代表。列席代表一般是未被選為正式代表的黨、政、工、團領導及中層主要負責人,也可以是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民主黨派人士等。

      列席代表由院工會提名,職代會籌備領導小組批準,但總數不宜超過正式代表的五分之一。

      職代會開(閉)幕式,可邀請老領導和老職工作為特邀代表出席。

      列席代表、特邀代表有發表意見和提出建議的權利,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第十八條職工代表的資格管理:

      (一)職工代表調離醫院、退(離)休或解除勞動關系時,其代表資格自行終止,缺額按規定補選;

      (二)職工代表在醫院內調動轉崗,原則上其代表資格在屆內有效,參加調入部門代表組活動;

      (三)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按規定程序撤換代表資格:

      1、因違法違紀、嚴重失職受到處分的;

      2、不能履行代表義務,無故不參加職工代表大會活動3次以上的;

      3、因病假、事假、出國、脫產學習或者停薪留職一年以上,不能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各項活動的;

      4、因其它原因不能履行代表義務的。

      第十九條代表缺額,根據工作需要,可進行增、補選。

      撤換和增、補選職工代表的程序:

      由原選舉單位向工會提出撤換或增、補選的申請,工會委員會進行討論,必要時對有關問題進行調查,作出決定后通知原選舉單位;原選舉單位按照民主程序進行選舉,結果報工會審查,由職代會聯系會議決定,并向下一次職工代表大會報告撤換和增、補選情況。

      第二十條職工代表團。職工代表按照選舉單位組成代表團,民主推薦團長。主要職責是:

      (一)組織職工代表按時參加職工代表大會及各項活動;

      (二)組織職工代表討論審議會議文件和各項議案,收集整理職工代表提出的意見和建議上報主席團;

      (三)收集職工代表的提案和合理化建議,整理上報工會和提案審查小組;

      (四)完成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工作以及大會期間有關的會議任務;

      (五)職工代表大會閉會后,及時向本科室、本部門傳達職工代表大會精神,協助、督促職工代表大會的決議、提案和院務公開工作在本科室、本部門的落實;

      (六)主持本科室、本部門的民主管理工作。組織職工代表學習有關政策、文件及民主管理等有關知識,開展經常性的民主管理活動。

      第二十一條職工代表的培訓。職工代表一般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培訓以系統培訓與專題培訓相結合,內容包括:職工代表的職責、權利和義務;與醫療衛生工作和維護職工合法權益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職工代表大會和院務公開等有關民主管理知識;衛生改革與發展的有關政策及醫療衛生單位管理的相關知識。具體培訓內容可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和工作需要確定。

      第四章職代會的組織機構

      第二十二條職工代表大會應設立主席團。主席團是職代會開會期間的領導機構,主席團堅持集體領導,實行執行主席制。主席團成員不實行常任制。

      主席團成員在職代會代表中提名,由黨政工領導干部、中層干部、專業技術人員組成,黨政領導干部不超過半數。主席團成員一般設7-15人。

      主席團候選人建議名單由籌備領導小組(屆中由工會)負責提出后,經職代會預備會議表決通過。

      第二十三條主席團主要職責:主持召開大會;領導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聽取和綜合各代表團對各項議案的審議意見;研究需提交職代會討論、通過和決定的事項,起草大會決議;主持大會期間選舉、表決等事項;處理大會期間有關民主管理的重大問題。

      第二十四條職代會根據工作需要可設立若干專門工作小組。專門工作小組受職工代表大會領導,對職工代表大會負責。職代會閉會期間,專門工作小組在工會的主持下開展工作。

      專門工作小組成員可由職工代表和非職工代表組成,組長必須是正式職工代表。成員由院黨組織審查并征求行政意見,經職代會籌備領導小組通過,并向職代會預備會議報告。

      第二十五條專門工作小組的主要任務是:

      (一)在職代會召開前,征集提案,審議提交職代會有關議案,做好審議議案的準備工作;

      (二)在職代會閉會期間,根據職代會的授權,審定屬于本專業工作小組分工范圍內需要決定的問題,并向職代會報告予以確認;

      (三)組織督促檢查有關部門職代會決議的貫徹實施情況和職工提案的辦理情況,聽取反映職工的意見和要求;

      (四)辦理職代會授權的其他事項。

      第二十六條職代會設立執行委員會,在職代會閉會期間,行使職代會職權。職代會執委會成員在主席團成員、工會委員會委員、部門工會主席、普通代表等人員中選舉產生組成。職代會執委會應推薦產生正、副主任和秘書長若干人。職代會閉會期間,執委會議由醫院工會負責召集。

      職代會執委會成員在任期內調離本院,離退休時,應依照規定程序及時替補,并在下一次職代會確認。

      第二十七條職代會執委會的職責是:

      (一)組織、主持大會期間的各項活動,處理大會期間發生的問題;

      (二)聽取、討論各代表組、專門工作委員會對各項議題、議程的審議意見;

      (三)討論審議提交大會表決的議題、議程以及決議、決定草案等;

      (四)大會閉會期間代行職代會的職權,負責處理相關工作;

      (五)決定其他重大問題。

      第二十八條在職代會閉會期間,根據需要或遇特殊情況,可由工會召集,召開職代會聯席會議。

      職代會聯席會議組成人員:工會委員會成員、職工代表團團長、專門工作小組負責人、職代會主席團成員,黨政主要領導參加。根據會議內容可以邀請有關職工代表參加。聯席會議應做好會議記錄,并形成會議紀要。

      第二十九條職代會聯席會議的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職代會的.授權,根據職代會原則通過的內容修改有關方案,協商處理職代會決議執行過程中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

      (二)協商處理職代會職權范圍內涉及單位局部范圍或少數職工利益的臨時性問題;

      (三)聽取各代表團和專門小組工作匯報;聽取院務公開落實情況、職代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匯報,并提出處理意見和建議;

      (四)討論通過職代會籌備方案和職工代表的撤換、替補、增補等事項;

      (五)審議、通過或決定職工代表大會交辦的其他重要事項。

      職代會聯席會議不得代行職代會職權,聯席會議形成的決議、決定,必須提交下一次職代會予以確認。

      第五章職代會職權

      第三十條對醫院建設與發展的重大事項行使審議建議權。

      內容包括:聽取和審議行政負責人的工作報告、年度工作計劃,財務預決算(包含藥品)工作報告,審議重大改革方案,人才建設規劃,醫院的中長期建設發展規劃,重要工程項目、大型設備計劃、對外重大合作項目以及醫院建設與發展的其他重大事項。

      第三十一條對涉及職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項行使審議通過或否決權。

      內容包括:醫院醫療體制改革、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方案、辦法及其它與職工權益有關的重要規章制度。

      第三十二條對職工福利待遇等重大事項行使審議決定權。

      內容包括:職工住房補貼方案、職工福利費使用及管理辦法、困難職工生活補助辦法以及其他有關職工生活福利的重大事項。

      第三十三條對領導干部行使評議監督權。

      開展民主評議中層干部工作。每年進行一次,可以結合年終總結進行。對經職代會民主評議為優秀和不合格的干部,可提出獎懲建議。

      第三十四條凡屬職代會職權范圍內的問題,都應提交職代會討論、審議并作出相應的決議、決定,形成文件。

      第三十五條決議、決定的形成一般經過以下程序:大會主席團根據對各項議題的審議情況起草決議、決定草案;將決議、決定草案交給各代表團(組)討論,征求意見;主席團集中討論意見,對決議、決定進行修改,召開大會對各項決議、決定表決。

      第三十六條各項議案一般要求在充分討論,意見基本一致的基礎上提交大會進行表決。表決方式可采取舉手或投票兩種形式。

      第三十七條經職代會形成的決議、決定的事項,非經職代會同意不得修改。在執行過程中情況發生變化,確需修改,可召開職代會聯席會議對修改意見進行研究,并作出相應決定,提請下次大會確認。對涉及面廣、與職工利益關系重大的問題,應召開職代會臨時會議進行討論,并就修改內容進行表決,同時,作出新決議、決定。

      第六章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

      第三十八條職工代表大會的召開,一般分為組織籌備、預備會議、正式會議和貫徹落實會議精神四個階段。

      第三十九條職代會召開前應做好會議的組織籌備工作,包括確定會議議程、準備大會議案、預審大會材料,和會務準備工作。

      第四十條在職代會正式召開前,應由院工會委員會主持召開預備會議。預備會議由全體職代會代表參加。預備會議一般采取舉手方式表決。

      預備會議的主要內容:報告大會職代會籌備情況;通過代表資格審查小組關于代表資格審查報告和代表增補情況說明;通過大會議題和議程;通過大會主席團和執行主席名單等事項。

      第四十一條職代會正式會議的主要議程:

      (一)大會執行主席核實出席大會的代表人數,到會代表超過代表總數三分之二,確定會議召開的合法性,方可宣布開會;

      (二)致開幕詞或由執行主席介紹大會的議題和主要任務,宣布大會議程;

      (三)由行政主要領導做工作報告或對工作報告及有關方案作說明;

      (四)由有關負責人作提交本次審議事項或專題議案的報告;

      (五)由工會主席或者有關負責人分別向大會匯報上屆提案處理情況,以及本屆大會提案征集情況報告;

      (六)由工會主席就職代會閉會期間召開聯席會議所決定的問題,向大會作出說明,提請大會確認;

      (七)以代表團為單位,就大會報告、議案進行審議,對大會的各項決議、決定草案進行醞釀。各組長將討論、審議意見歸納整理,向主席團匯報;

      (八)召開主席團會議聽取意見,對會議議案、決議、決定進行修改,并向大會作出說明;

      (九)大會對決議、決定進行表決,并宣布表決結果。表決結果需要有代表總數半數以上同意方為有效;

      (十)按院務公開和民主評議干部方案進行公開和評議;

      (十一)致閉幕詞或進行大會總結,并在閉幕式上組織職工代表對本次會議進行質量評價;

      (十二)職代會閉會15日內,院工會委員會應向上一級工會報送《職工代表大會結果報告表》。

      第四十二條職代會閉會后,各職工代表團、職工代表、各科室要及時傳達大會精神,研究制定貫徹實施計劃,動員職工完成職代會提出的各項任務。工會應適時組織職工代表和專門小組活動,督促職代會決議的落實。

      第七章提案

      第四十三條提案內容主要是對醫院的醫療衛生改革、管理、分配制度、生活福利等方面的重大問題提出建議。

      第四十四條提案應一事一案。一般由一個代表提出,3—5名以上代表附議,也可以代表團的名義集體提出。每個提案應包括案由、處理辦法和解決措施等內容。

      第四十五條提案征集、處理程序:

      (一)職代會召開一個月前,工會委員會或職代會提案小組發出和征集提案的通知,并將提案表印發給職代會代表;

      (二)提案小組收到提案后,應及時登記、分類整理;

      (三)提案小組按立案標準對提案進行審理、立案。立案標準:有實施價值和實施可能;能正確體現國家、集體、個人三者關系;符合規定程序和提案要求。屬個人問題的提案,不予以立案;

      (四)沒有立案的提案,提案小組應向提案人說明不立案的理由;

      (五)立案的提案由工會送行政領導簽署意見后交承辦部門。承辦部門根據提案提出的問題在一個月內提出處理意見,限期予以落實,不能落實的要說明原因;

      (六)提案小組定期或不定期檢查提案辦理情況,將提案辦理結果通知提案人,同時將結果記錄登記,交工會存檔備查。

      第四十六條提案小組在下次職代會上,對提案的征集情況以及處理落實情況進行報告。

      第八章職代會與工會組織

      第四十七條職代會是代表職工行使民主管理權力的機構。職代會依法在其職權范圍內作出的決定,對全體職工都具有約束力。

      院工會委員會是職工代表大會的工作機構,負責職代會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擔下列任務:

      (一)向職工宣傳民主管理知識,提高主人翁意識,依法行使民主權利;

      (二)組織民主選舉職工代表,提出大會中心議題、議程的建議,做好大會的各項籌備工作;

      (三)強化廣大職工代表的責任意識,提高參政議政的積極性,廣泛征集提案;

      (四)提出大會主席團、專門工作小組成員的建議名單;

      (五)做好大會期間的各項組織工作和大會秘書處工作;

      (六)職工代表大會閉會后,宣傳大會決議,組織傳達大會精神,協助和督促行政有關部門執行大會決議和提案的處理,召集職工代表大會聯席會議;

      (七)建立與職工的聯系制度,組織職工代表對大會決議和提案落實情況的檢查,開展其他形式的民主管理活動;

      (八)反映職工代表和群眾的意見、要求與建議;

      (九)制訂職工代表培訓計劃,定期培訓職工代表,不斷提高職工代表的素質;

      (十)建立職工代表大會文書檔案。

      第九章附則

      第四十八條本實施細則經醫院職代會通過后實施,由職代會執委會和院工會負責解釋。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9

      一、全院實行:“院長負責制、全員聘任制、落聘待崗制、綜合目標管理責任制、工資浮動制”的內部管理機制。

      二、科主任、護士長聘用制度:

      ㈠各科主任、護士長于每年12月初寫出個人本年度工作述職報告,在醫院組織的.全體科主任、護士長會議上做匯報,并將個人述職報告上交院辦公室。

      ㈡醫院每年組織有關人員深入到職工中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通過民主測評打分、征求職工意見建議、考試等方式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考核,將考核結果記錄在案并公示。

      ㈢院長每3年根據每年科主任、護士長的考核結果和平時的管理能力、技術能力、工作成效等對科主任、護士長進行聘用一次,能者上,庸者下,空缺的職務實行全院范圍競聘上崗制(詳見醫院“中層干部及后備人才競聘上崗制度”)。

      三、職工聘用制度:

      每年底對全院職工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評出優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由院長和各科主任、護士長根據考核等次和平時的工作表現、技術水平、工作成績等每兩年進行聘用一次。無科室聘用的人員待崗,自行在院內外聯系接收單位。

      四、重點崗位人員聘用制度:

      藥械科、總務科、財務科等有關崗位的人員醫院每年底從德、能、勤、績、廉等方面進行考核,考核合格者每年聘用一次;藥械科主任、庫房保管、各藥房小組長原則上每兩年輪崗一次。

      五、各科主任、護士長及全院職工的崗位聘用工作具體由院辦公室牽頭,醫務科、護理部協作組織有關人員實施。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10

      第一條 總則

      為了更好的保障職工的身心健康,了解職工身體健康狀況,實現早發現、早診斷、早治療、早預防的疾病預防和控制目標,更好的使職工以最飽滿的精神狀態投入到工作中,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在職在崗的全體職工(試用期除外),采取自愿參加原則。

      第三條 體檢組織部門和時間安排

      由中心工會統一組織,每年進行一次健康體檢(具體時間中心根據實際情況安排)。

      第四條 體檢項目

      體格檢查包括一般項目(血壓、身高、體重)、內科、外科、眼科、耳鼻喉科、婦科;輔助檢查包括心電圖、肺CT、B超(肝、膽、胰、脾、腎、輸尿管、甲狀腺);檢驗檢查包括血常13規、尿常規、肝功能、腎功能、空腹血糖、糖化血紅蛋白、C呼氣試驗、AFP、CEA、CA199、CA125(女)、CA153(女)、TPSA(男)、CY211、SCC等項目。體檢項目可能有調整,按照實際項目進行。

      第五條 建立職工健康檔案

      為了切實保障職工健康,做好職工體檢工作,工會在每年體檢結束后負責建立職工體檢檔案,為保證職工個人隱私,體檢檔案僅供本人查閱,其他人無權查閱。體檢有異常指標的職工,由本人復查,復查如有問題,及時進行治療。

      第六條 體檢結果的解讀

      每年體檢結束后,工會按照體檢結果和職工的要求開展體檢結果的解讀工作,邀請專家來中心解答體檢異常情況,并提出建議和意見。

      第七條 體檢結果的`復查

      為了方便和關愛職工,中心免費為職工提供異常指標的復查(中心可以檢查的項目范圍內)。復查流程由職工個人填寫申請單,工會審核(工會有個人健康檔案)復查項目,各相關科室負責協助檢查。次月5日前各相關科室負責人將上月職工復查申請單上交工會,由工會審核后交人事科匯總,統一計算相關績效。

      第八條 體檢費用

      體檢費用由中心統一承擔,體檢標準按照上級有關職工體檢的標準執行。

      第九條 廣大職工對體檢有好的建議或意見可以直接向工會提出,工會會及時與中心領導溝通,并根據實際情況整體考慮。

      第十條 本制度與上級有關制度相沖突的,按照上級制度執行。

      第十一條 本制度解釋權屬于中心工會委員會。

      第十二條 本制度目前先試運行,等職代會通過后正式實施。

      醫院職工行為規范 11

      一、體檢時間

      1、普通職工每年安排一次體檢。特殊崗位職工按有關規定進行體檢。

      2、體檢時間安排在6月份,具體時間由醫院工會與醫院體檢中心落實后書面通知到工會。

      二、體檢對象

      全院在職員工(包含合同制臨聘人員),新進人員(入職前按醫院常規體檢項目進行)。

      三、體檢單位

      原則上要求在醫院體檢中心體檢。特殊情況下需報請醫院同意。

      四、體檢項目

      1、普檢:血糖、血脂、肝功、腎功、乙肝兩對半、甲肝抗體、胸片、心電圖、B超(肝膽、雙腎、輸尿管、膀胱)、前列腺(35歲以上男性)。

      2、婦科體檢:B超(子宮)、乳腺彩超、常規婦檢、白帶10項、防癌涂片。

      3、特殊檢查:根據具體情況,如放射科工作人員加查甲功,染色體等項目,輸血科、血液透析中心工作人員加查輸血全套項目等。

      五、體檢安排組織

      由醫院工會安排,具體體檢工作由醫務科組織,體檢中心負責體檢。

      六、體檢報告

      1、體檢報告包括體檢表原件,體檢綜合意見及建議。受檢者可根據體檢綜合意見進行健康咨詢及疾病診療。

      2、醫院工會收到體檢報告后,由醫院根據體檢情況進行登記、分類,建立職工健康檔案,制訂醫院職工健康檔案管理與使用制度。

      3、對體檢內容進行登記、分類后通知本人。在體檢登記、通知本人過程中,承檢部門與醫院工會應尊重并保護職工個人隱私,避免引起不必要的糾紛。

      4、體檢報告屬醫院所有,由醫院防保科備案保存,需要體檢檔案就診或咨詢的,須向防保科辦理借還手續或復印。

      七、有關要求

      1、醫院職工體檢必須在規定的時限內完成,限人數(B超)檢查的.項目,應服從醫院的統一安排,因生病、住院、出差、產假等特殊情況的職工可適當延期進行(體檢結束之日起,20天內體檢完畢)。

      2、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利用業余時間,職工進行檢查時應向部門負責人請假,不得影響工作。

      3、特殊崗位如:放射、檢驗、制劑等人員按國家有關規定項目進行體檢。

      4、因職工身體健康狀況不適合現崗位的,由醫院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

      5、本制度由院辦及工會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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