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

    時間:2024-10-22 14:27:46 買賣合同 我要投稿
    • 相關推薦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1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賣方(簽章) : 地址: 電話: 傳真: 電子郵箱 :

      買方(簽章): 地址 : 電話 : 傳真 : 電子郵箱:

      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并按下列條款履行:

      第一條.品名、規格: 單位: 數量: 單價: 總價: 總金額:

      第二條. 原產國別和生產廠:

      第三條. 包裝:

      須用堅固的木箱或紙箱包裝。以宜于長途海運/郵寄/空運及適應氣候的變化。并具備良好的防潮抗震能力。

      由于包裝不良而引起的貨物損傷或由于防護措施不善而引起貨物損失,賣方應賠償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費用。

      包裝箱內應附有完整的維修保養、操作使用說明書。

      第四條.裝運標記:

      賣方應在每個貨箱上用不褪色油漆標明箱號、毛重、凈重、尺寸、合同號、目的港、收貨人編號并書以“防潮”、“小心輕放”、“此面向上”等字樣和裝運:。

      第五條:交貨條件:

      FOB/CFR/CIF/ ,。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1990)辦理。

      第六條. 裝運日期:

      第七條. 裝運港口:

      第八條. 卸貨港口:

      第九條. 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 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投保 險;附加險: 。

      第十條.支付條件: (1) 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收到賣方交貨通知后,應在交貨日前天,由________ 銀行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可撤銷信用證。信用證于裝運日期后 天內有效。

      該信用證適用UCP500/UCP600/的規定 (2)托收(D/P或D/A)支付:

      A、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即期跟單匯票(D/P),連同裝運單據,通過賣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托收。

      B、貨物裝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D/A),匯付款期限為 后 ,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買方所在地銀行和買方________ 銀行交給買方進行承兌,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裝運單據,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3)匯付(T/T或M/T):

      買方在收到賣方依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提交的裝運單據后 日內,以電匯/信匯方式支付貨款。

      (4)直接付款:

      買方收到賣方裝運單據后天內,以航郵向賣方支付貨款。

      第十一條.單據:

      (1) 賣方按照以下不同運輸方式向買方提供相應單據: A、海運:

      全套清潔海運提單,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作成空白背書并加注目的港________ 公司。

      B、空運:

      空運提單副本一份,標明“運費付訖”/“運費預付”,寄交買方。

      (2)商業發票一式五份,標明合同號和貨運嘜頭(若貨運嘜頭多于一個,發票需單獨開列),發票根據有關合同詳細填寫。

      (3)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份。 (4)由廠商出具的裝箱清單一式 份。 (5)由廠商出具的質量和數量保證書。 (6)原產地證明書

      (7)貨物裝運后立即用電報/信件通知買方。

      第十二條. 裝運條件: (1)FOB條款:

      A、a、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租船訂艙。

      b、賣方船運代理________ 公司________ ,(電報:________ ),負責

      辦理租船訂艙事宜。

      B、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運日期前天,用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數量、價值、箱號、毛重、裝箱尺碼和貨抵裝運港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租船訂艙。

      C、買方應在裝船期前 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要求賣方與船方代理保持密切聯系。

      D、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

      E、如果船只不能在賣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和此期間的貨物保險費用。

      F、若載運船舶如期抵達裝運港,賣方因備貨未妥而影響裝船,則空艙費和滯期費均由賣方承擔。

      G、貨物越過船舷之前,一切費用和風險由賣方承擔;貨物越過船舷之后,一切費用和風險屬買方。

      (2)CFR和CIF條款:

      賣方于本合同第六條規定的裝運日期前天,以電報/信件把交貨預定期、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等通知買方。貨物交辦發運,賣方即刻以電報/信件將合同號、品名、發票金額、交辦日期通知買方,以便買方及時投保。

      第十三條.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第十四條.賣方有權在 %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第十五條.質量保證:

      賣方保證:所供貨物,其質量、規格和工藝符合本合同所作的說明,標明商標的貨物包裝為新的和未經使用的。保證期為自貨到目的港卸貨完畢之日起12個月。在質量保證期內,凡因設計、制造工藝和所有材料而產生的缺陷,賣方應自負費用進行修理或更換貨物。

      第十六條.檢驗:

      在貨物運抵最終目的地后,買方有權向向貨物檢驗機構申請對貨物進行檢驗。檢驗機構為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

      第十七條. 索賠:

      自貨到目的港起天內,經發現貨物質量、規格、數量、重量、包裝、安全或衛生條件與合同規定不符者,除應由保險公司或船方承擔的部分外,買方可憑前條規定的檢驗機構所出具的.商品檢驗證書,有權要求更換或索賠。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貨到目的港起12個月內,使用過程中由于材料質量和工藝問題而出現的損傷,買方應當立即以書面形式通知賣方并出具前條規定的檢驗機構開列的檢驗證書,提出索賠,賣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天內回復買方。

      第十八條. 不可抗力:

      (1)在貨物制造和裝運過程中,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如戰爭、嚴重火災、水災、臺風和地震或其他由雙方認可的事件)致使延期交貨或不能交貨,賣方概不負責。賣方于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后,應立即通知買方并在事發 天內,以航空郵件將事故發生所在地當局簽發的證書寄交買方以作證據。

      (2)在此情況下,買賣雙方應當根據具體情況確定合同是否能夠繼續履行以及賣方是否仍有責任采取必要措施促使盡快交貨。

      (3)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后超過 天而合同尚未履行完畢,買方有權解除合同。

      第十九條.合同延期和罰款:

      除本合同十八條所述不可抗力原因外,賣方若不能按合同規定如期交貨,應當提前 通知買方,買方可同意延期交貨,且可以同時相應減少議定的貨款支付金額,并通知付款銀行相應減少議定的支付金額。該減少的部分作為合同延期履行的違約金,但違約金數額不得超過遲交貨物總額的5%。賣方若逾期10個星期仍不能交貨,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且有權要求賣方如期支付上述違約金。

      第二十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涉及本合同或因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則可提交中國-西安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仲裁將在西安進行,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仲裁庭決定具體承擔。

      第二十一條.附加條款: (1)法律適用: 本合同之簽訂地、或發生爭議時貨物所在地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或被訴人為中國法人時,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除此規定外,適用《聯合國國際貨物銷售公約》/ 。

      (2)本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為中英文兩種文本,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但兩種文本若有差異,以中文為準。

      賣方: 買方:

      (簽字)(簽字)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2

      買 方: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賣 方:_________________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_

      經買賣雙方在平等、互利原則上協商一致,達成本協議各條款,共同履行:

      第一條 貨物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產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數量: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商標: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價格:____________________FB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包裝: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付款條件:簽訂合同后買方于7個銀行日內開出以賣方為受益人的、經確認的、不可撤銷的、可分割、可轉讓的、不得分批裝運的、無追索權的.信用證。

      第八條 裝船:從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日期算起,45天內予以裝船,若發生買方所訂船舶未按時到達裝貨,按本合同規定,賣方有權向買方索賠損毀耽擱費,按總金額____%計算為限。因此,買方需向賣方提供銀行保證。

      第九條 保 證 金:賣方收到買方信用證的14個銀行日內,向買方寄出____%的保證金或銀行保函。若賣方不執行本合同,其保證金買方予以沒收。

      第十條 應附的單據:賣方向買方提供:

      1.全套清潔提貨單;

      2.一式四份經簽字的商業發票;

      3.原產地證明書;

      4.裝箱單;

      5.為出口________ 所需的其他主要單據。

      第十一條 裝船通知:賣方在規定的裝貨時間至少14天前用電報方式將裝船條件告知買方,買方或其代理人將裝貨船估計到達裝貨港的時間告知賣方。

      第十二條 其他條款:質量、數量和重量的檢驗可于裝貨港一次進行,若要求提供所需的其他證件,其辦理手續費、領事簽證費應由買方負擔。

      第十三條 裝船時間:

      第十四條 裝貨效率:每一個晴天工作日,除星期日、節假日外,每艙口進貨為________ 立方(噸)。

      第十五條 延期費慢裝卸罰款:對于________載重噸船來說,每天________.。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簽約雙方的任何一方由于臺風、地震和雙方同意的不可抗力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遲合同的期限應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

      第十七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

      第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市用________文簽署,正本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買賣雙方簽字生效。

      買方:_________ 賣方:___________________

      _代表:_________ 代表:____日期:____日期}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3

      買方:_____ (下稱甲方)地址:_____ 郵編:__________電話:_____ 傳真: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賣方:_____ (下稱乙方)地址:_____ 郵編:__________電話:_____ 傳真:__________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本著自愿及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名稱、品種、規格和質量

      1.名稱、品種、規格:_____ (應注明產品的牌號或商標)。

      2.質量,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按照______________標準執行(須注明按國家標準或部頒或企業具體標準,如標準代號、編號和標準名稱等)。

      (2) 按樣本,樣本作為合同的附件(應注明樣本封存及保管方式)。

      (3) 按雙方商定要求執行,具體為:_______(應具體約定產品質量要求)。

      第二條 數量和計量單位、計量方法

      1.數量:________________ 。

      2.計量單位和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貨數量的正負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增(減)量規定及計算方法: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包裝方式和包裝品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應盡可能注明所采用的包裝標準是否國家或主管部門標準,自行約定包裝標準應具體可行,包裝材料由誰供應,包裝費用的負擔)。

      第四條 交貨方式:

      1.交貨時間:______________。

      2.交貨地點:______________。

      3.運輸方式:______________(注明由誰負責代辦運輸)。

      4.保 險:______________(按情況約定由誰負責投保并具體規定投保金額和投保險種)。

      5.與買賣相關的單證的轉移:___。

      第五條 驗收:

      1.驗收時間:______________。

      2.驗收方式:____________(如采用抽樣檢驗,應注明抽樣標準或方法和比例)。

      3.驗收如發生爭議,由______檢驗機構按______檢驗標準和方法,對產品進行檢驗。

      第六條 價格與貨款支付:

      1.單價:________; 總價:__________________(明確幣種及大寫)。

      2.貨款支付:貨款的支付時間:_____;貨款的支付方式:_____;運雜費和其它費用的支付時間及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3.預付貨款:________________(根據需要決定是否需要預付貨款及金額、預付時間)。

      第七條 提出異議的時間和方法:

      1.甲方在驗收中如發現貨物的品種、型號、規格、花色和質量不合規定或約定,應在妥為保管貨物的同時,自收到貨物后____日內向乙方提出書面異議;在托收承付期間,甲方有權拒付不符合合同規定部分的貨款。甲方未及時提出異議或者自收到貨物之日起____日內未通知乙方的,視為貨物合乎規定。

      2.甲方因使用、保管、保養不善等造成產品質量下降的,不得提出異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書面異議后,應在____日內負責處理并通知甲方處理情況,否則,即視為默認甲方提出的異議和處理意見。

      第八條 甲方違約責任:

      1.甲方中途退貨的,應向乙方賠償退貨部分貨款的______%違約金。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有關技術資料、包裝物的,除交貨日期得以順延外,應按順延交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違約金;如____日內仍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貨處理。

      3.甲方自提產品未按乙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約定日期提貨的,應按逾期提貨部分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提貨的違約金,并承擔乙方實際支付的代為保管、保養的費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應按逾期貨款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的違約金。

      5.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拒絕接受貨物的,應承擔因此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6.甲方如錯填到貨的地點、接貨人,或對乙方提出錯誤異議,應承擔乙方因此所受到的實際損失。

      7.其它約定:_____。

      第九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不能交貨的,向甲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______%的違約金。

      2.乙方所交貨物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同規定的,如甲方同意利用,應按質論價;甲方不能利用的,應根據具體情況,由乙方負責包換或包修,并承擔修理、調換或退貨而支付的39;實際費用。

      3.乙方因貨物包裝不符合合同規定,須返修或重新包裝的,乙方負責返修或重新包裝,并承擔因此支出的費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裝而要求賠償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該不合格包裝物低于合格物的差價部分。因包裝不當造成貨物損壞或滅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4.乙方逾期交貨的,應按照逾期交貨金額每日萬分之________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遭受的損失。如逾期超過____日,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可就遭受的損失向乙方索賠。

      5.乙方提前交的貨物、多交的貨物,如其品種、型號、規格、花色、質量不符合約定,甲方在代保管期間實際支付的保管、保養等費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損失,均應由乙方承擔。

      6.貨物錯發到貨地點或接貨人的,乙方除應負責運到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外,還應承擔甲方因此多支付的實際合理費用和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7.乙方提前交貨的,甲方接到貨物后,仍可按合同約定的付款時間付款;合同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絕提貨。乙方逾期交貨的,乙方應在發貨前與甲方協商,甲方仍需要貨物的,乙方應按數補交,并承擔逾期交貨責任;甲方不再需要貨物的,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____日內通知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逾期不答復的,視為同意乙方發貨。

      8.其它:___________。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時,應在不可抗力事件結束后____日內向對方通報,以減輕可能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在取得有關機構的不可抗力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據情況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如雙方不能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華南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附加條款:

      第十三條 其它事項:

      1.按本合同規定應付的違約金、賠償金、保管保養費和各種經濟損失,應當在明確責任后____日內,按銀行規定的結算辦法付清,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

      2.約定的違約金,視為違約的損失賠償。雙方沒有約定違約金或預先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于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3.本合同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有效期內,除非經過對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合同。

      4.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5.雙方來往函件,按照合同規定的地址或傳真號碼以______方式送達對方。如一方地址、電話、傳真號碼有變更,應在變更后的____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應承擔相應責任。

      6.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等單位。

      甲方:_____ 乙方:_____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 受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訂立于________(地點)。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4

      出口合同

      合同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

      賣方:

      地址:中國北京

      電話:

      傳真:

      電傳:

      買方:

      地址:美國洛杉礬

      電話:

      傳真:

      電傳:

      雙方同意按照下列條款由賣方出售、買方購進下列貨物:

      (1)貨物名稱、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值:

      (上述(2)、(3)、(4)條合計)

      (5)交貨條件:FOB/CFR/CIF

      除非另有規定,“FOB”,“CFR”和“CIF”均應依照國際商會制定的《國際貿易術語解釋通則》(IN-COTERMS 1990)辦理。

      (6)貨物生產標準:

      (7)包裝:

      (8)噴頭:

      (9)裝運期限;

      (10)裝運港口:

      (11)目的港口:

      (12)保險:

      當交貨條件為FOB或CFR時,應由買方負責投保;當交貨條件為CIF時,應由賣方按發票金額110%投保 險;附加險 ;

      (13)支付條款:

      13.1信用證(L/C)支付方式

      買方應在裝運期前/合同生效后 日,在銀行以電傳/電信方式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議付信用證。信用證應在裝船完畢后 日內在受益人所在地到期。

      13.2托收(D/P或 D/A)支付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付款跟單匯票,按即期付款交單(D/P)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向買方轉交單證,換取貨物。

      貨物發運后,賣方出具以買方為付款人的承兌跟單匯票,匯票付款期限為 后 日,按即期承兌交單(D/A 日)方式,通過賣方銀行及 銀行,經買方承兌后,向買方轉交單證。買方按匯票期限到期支付貨款。

      (14)單證:

      賣方應向議付銀行提交下列單證:

      (a)標明通知收貨人/受貨代理人的全套清潔的'、已裝船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并注明運費已付/到付的海運提單。

      (b)商業發票 份;

      (c)在CIF條件下的保險單/保險憑證;

      (d)裝箱單一式 份;

      (e)品質證明書;

      (f)原產地證明書。

      (15)裝運條件3

      15.l在FOB條件下,由買方負責按照合同規定的交貨日期洽定艙位。賣方應在合同規定的裝船期前 日將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金額、箱數、總重量、總體積及貨物在裝運港備受待運的日期以電傳/傳真通知買方。買方應在裝船期前日通知賣方船名、預計裝船日期、合同號,以便賣方安排裝運。如果有必要改變裝運船只或者其到達日期,買方或其運輸代理應及時通知賣方。如果船只不能在買方通知的船期后 日內到達裝運港,買方應承擔從第 日起發生的貨物倉儲保管費用。

      15.2在 FOB,CFR和 CIF條件下,賣方在貨物裝船完畢后應立即以電傳/傳真向買方及買方指定的代理人發出裝船通知。裝部通知應包括合同號、貨物名稱、數量、毛重、包裝尺碼、發票金額、提單號碼、啟航期和預計到達的目的港的日期。如貨物系危險品或易燃品,也應注明危現號。

      15.3允許/不允許部分裝運或轉運。

      15.4賣方有權在 %數量內溢裝或短裝。

      (16)質量/數量不符和索賠條款

      在貨物運抵目的港后,一旦發現貨物之質量、數量或重量與合同規定的不符,買方可以憑借雙方同意的檢驗組織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索賠。但是,應由保險公司或航運公司負責的損失除外。有關質量不符的索賠應由買方在貨物到港后30天內提出;有關數量或重量不符的索賠應在貨物到港后15天內提出。賣方應在收到索賠要求后3O天內回復買方。

      (17)不可抗力

      賣方對由于下列原因而導致不能或暫時不能履行全部或部分合同義務的,不負責任:水災、火災、地震、干旱、戰爭或其它任何在簽約時賣方不能預料、無法控制且不能避免和克服的事件。但賣方應盡快地將所發生的事件通知對方,并應在事件發生后幾內將有關機構出具的不可抗力事件的證明寄交對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之影響超過12O天,雙方應協商合同繼續簡行或終止簡行的事宜。

      (18)仲裁

      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仍不能解決爭議,則應將爭議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北京),依據其仲裁規則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拘束力。仲裁費應由敗訴一方承擔,但仲裁委員會另有裁定的除外。在仲裁期間,除仲裁部分之外的其它合同條款應繼續執行。

      (19)特殊條款:

      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后生效,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賣方: 買方:

      授權代表:(簽字) 授權代表:(簽字)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書】相關文章: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必備)05-30

    [薦]國際貨物買賣合同08-16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熱門】11-29

    2022國際貨物買賣合同06-26

    (合集)國際貨物買賣合同08-03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精選12篇)07-08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范本08-29

    國際貨物買賣合同案例及分析02-09

    買賣合同書06-15

    国产一级a爱做免费播放_91揄拍久久久久无码免费_欧美视频在线播放精品a_亚洲成色在线综合网站免费

      野外强美女在线观看 | 亚洲人成αⅴ网站在线 | 亚洲一区亚洲二区视频 | 日韩国产欧美二区手机在线 | 亚洲国产精品综合久久20 | 伊人久久综合精品永久图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