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間作業方案

    時間:2025-06-21 10:30:21 方案 我要投稿

    [推薦]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科學有序進行,常常需要預先準備方案,方案屬于計劃類文書的一種。那么應當如何制定方案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推薦]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篇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

      為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有關安全生產的部署,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管理,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建筑施工生產事故預防工作,根據《廣東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廣東省應急管理廳關于進一步加強在建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的通知》《中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進一步加強地下涉水有限空間氣囊封堵作業安全管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經研究,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開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現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總體目標

      通過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進一步加強我市建設施工安全生產管理,有效促進工程建設各方主體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進一步加強建設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完善安全生產監管體系,嚴格督促房屋市政工程項目參建責任主體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確保我市建筑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整治范圍和重點內容

      (一)整治范圍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的有限空間作業。

      (二)整治重點內容

      1.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

      施工單位要對有限空間場所進行風險標識,編號管理,并建立臺賬。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未經風險辨識不作業、未經通風和檢測合格不作業、不佩戴勞動防護用品不作業、沒有監護不作業、電氣設備不符合規定不作業、未經審批不作業、未經培訓演練不作業)的安全管理,強化作業人員的風險意識。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文書(格式詳見附件1)應在項目部存檔備查。

      2.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檢查

      施工單位要結合項目實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七個有沒有”自查自糾:一是有沒有全面辨識有限空間風險,并建檔立冊,在所有有限空間現場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志;二是有沒有建立完善有限空間安全規章制度和作業流程,特別是強化作業前、作業中的通風和檢測管控措施;三是有沒有為員工配備個人勞動保護用品,特別是配齊配全通風檢測作業儀器、呼吸器等各類應急保障用品;四是有沒有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中的安全監護措施,特別是按要求配備監護人員;五是有沒有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設備設施安全,特別是電氣設備符合防爆、安全等規定;六是有沒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許可申報審批管理;七是有沒有定期組織員工開展常態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并且有計劃地開展有限空間應急救援演練。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施工單位要結合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在建涉水工程“六項措施”、《中山市橡膠充氣管塞涉水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及《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要求,開展一次全員安全教育培訓和安全技術交底,要結合施工作業活動環境、實時工序特點和提級管控要求,將設備設施、作業活動及工藝操作過程中存在的風險及應采取的防范措施,通過安全教育培訓、安全技術交底等方式告知各崗位人員及相關方,使其掌握規避風險的措施并落實到位。

      三、工作安排

      (一)自查自糾(即日起至20xx年3月31日)

      各建設、施工、監理等單位要按照本通知整治重點內容認真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建立隱患問題臺賬。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有限空間作業要立即落實專人跟進立行立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暫停有限空間作業,制定整改計劃,按期落實整改。

      (二)全覆蓋檢查(20xx年4月1日起至5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認真分析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管理現狀,制定專項行動工作方案,建立轄區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臺賬,對屬地所有含有限空間作業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項目開展一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消除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盲區死角等短板和漏洞,及時發現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采取有效措施及時筑牢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持續安全施工的防線。

      (三)開展事故應急演練(20xx年第一季度)

      為切實提高應對突發事件綜合處置能力,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一季度開展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演練,全市含涉水有限空間作業在建工程項目參建單位參加。通過演練,進一步明確各相關部門職責,在演練中檢驗各類預案的針對性、可操作性和實效性,提升建筑施工工地有限空間作業現場應急救援能力,提高意外事故的搶險救援和自我防范能力。

      (四)開展安全培訓教育(20xx年第二季度)

      為進一步加強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規范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保障地下有限空間作業者的安全和健康,提高地下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技術水平。市住房城鄉建設局擬于20xx年第二季度對全市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安全監督人員、各含有限空間作業工程項目參建單位開展《中山市水體整治工程地下有限空間安全作業指引(試行)》培訓安全培訓教育,進一步提高管理及作業人員依法依規、按章安全作業的意識和技能,突出有限空間作業關鍵部位和關鍵節點安全風險防范,進一步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水平及作業人員風險識別和應急處置能力。

      (五)開展專項檢查(20xx年6月)

      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將組成5個檢查組,于6月份組織開展一次針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的專項檢查,重點檢查工程建設各責任主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風險隱患自查自糾及工作臺賬管理情況;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執行有限空間作業“七不”措施工作情況。專項檢查工作結束后,將對檢查情況進行全市通報。

      (六)開展常態化排查整治(20xx年7月1日至12月31日)

      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根據本地區建筑安全生產的實際情況,結合本部門專項行動工作方案,明確工作目標、工作分工、工作重點、檢查頻次和執法要求,常態化檢查與專項檢查相結合,對本地區在建項目有限空間作業每月開展一次安全隱患全覆蓋檢查,對發現問題和隱患要立即督查企業進行整改,并跟蹤落實情況,確保整改到位。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各有關企業要清醒認識當前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產形勢的嚴峻性和復雜性,加強組織領導,高度重視此次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要把此次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推動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安全監管提高的重要手段,在各項目自查自糾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確保整治取得效果。

      (二)壓實五方主體責任。各房屋市政工程項目五方責任主體要依法依規健全和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明確安全生產職責。建立完善安全承諾制度。將涉水在建地下工程納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進行管理。建設單位要切實履行安全生產管理首要職責,督促勘察、設計、施工、監理單位全面核查整治在建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安全隱患。施工單位要根據水文地質條件等,組織編制專項施工方案,履行相關審批程序,按照規定組織論證。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七個不”措施,對自查自糾發現的問題進行閉環整改。監理單位審查施工單位關于有限空間作業的專項施工方案,對施工單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防范工作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堅決遏制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三)落實屬地監管責任。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進一步壓實安全監管責任,在各項目隱患自查的基礎上,全面掌握轄區內在建涉水工程有限空間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督促施工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風險源頭管控。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全覆蓋檢查和常態化檢查,對檢查發現的問題,逐個建立臺賬,推動項目五方責任主體實事求是、立行立改,認真落實整改措施要求,把執法檢查和督促落實閉環整改工作落實、落細,確保完成各項整治工作目標任務。

      (四)強化監管執法。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加大執法力度,嚴厲打擊有限空間作業違法違規行為,壓實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形成嚴打安全生產違法違規行為的高壓態勢,切實督促施工企業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繼續鞏固行動成果。專項整治行動期間,各檢查組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一般隱患,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督促項目進行整改并跟蹤整改落實情況,同時對項目責任主體進行省動態扣分或者誠信扣分。在執法檢查過程中,發現項目存在較大安全隱患的,一律責令停工整改,并采取警示約談、通報批評、誠信懲戒、行政處罰等手段進行上限處罰,對拒不整改、整改不到位、應付式整改的項目采取掛牌督辦。

      (五)及時總結報送。各鎮街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要結合實際制定落實屬地專項整治工作專項方案,及時總結轄區項目有限空間作業的施工狀況和安全隱患排查整治情況,每月28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隱患閉環整改、執法檢查、對相關責任單位及責任人處理處罰情況形成整治工作臺賬,并將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12月25日前,將本鎮街房屋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年度總結電子版及加蓋單位公章紙質版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質量安全監督科。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2

      一、前言

      為了規范我單位的管理,在事故發生時,能夠在最短的時間內,用最有效的方法控制和減少人員財產損害,增強應急的科學性、針對性、實效性,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北京市安全生產條例》制定本預案。

      一、通訊聯絡電話:

      醫療急救120 、警察110、火警119

      組長負責事故現場的搶救,掌握現場事故情況和人員安全情況,確定現場的救援決策;各組員協助組長的工作,組織搶救隊員實施搶救工作。

      二、應急物資與設備職責:

      在第一時間組織人員疏散,營救中毒人員,維護現場秩序等工作;聯系醫療部門,及時將傷員送至就近醫院;及時將現場情況向日常辦公室報告,做好傷情記錄。

      應急救援器材

      呼吸防護用品(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

      二、有限空間的安全生產

      如發生事故后,必須在應急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啟動各有關應急組織,根據對危險目標潛在危險的評估,按各有關處理方案有條不紊地處理和有效的搶救搶險是控制事故,既不要驚慌失措,也不得麻痹大意,盡量把事故控制在最小范圍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為關鍵。搶險人員應服從統一指揮,并根據事先擬定的搶險方案,在做好個人防范的基礎上,以最快的速度及時排險、搶險、消滅事故。

      加強對各救援小組人員的培訓、演練工作,使每個人懂得搶險工作的重要性,并使每個人都掌握應急救援、心肺復蘇術、人工呼吸等基本搶救技能,一旦發生事故出現傷員,首先應做好自救互糾工作,將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并定期對有限空間工作人員進行安全教育,救助與自救的學習,防止突發事故時因為盲目的救助造成二次事故的發生。

      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的審批制度,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以確保事故發生時能夠責任到人。

      作業負責人職責。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作業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監護者職責。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

      三、有限空間事故的分類與救助

      有限空間發生事故時,監護者應及時報警,救援人員應做好自身防護,配備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嚴禁盲目施救,導致事故擴大。

      有限空間的事故分類

      事故救援的流程

      1、窒息事故的搶救

      窒息事故者的搶救主要是確保其呼吸的通暢。調整事故者的姿勢,將患者的頭部盡量往后抬,使得他頸部緊緊繃直,這樣做時,一手放在患者脖子后面用力抬,一手放在患者額頭往后推,這個動作通常會使患者的嘴自然張開,如果抬起頭部使得呼吸道通暢了,患者開始呼吸,就保證事故者的姿勢使其慢慢恢復常態。否則繼續進行強迫空氣進入肺中的步驟,俗說就是人工呼吸,捏住患者的鼻子,通過他的嘴迅速強制吹兩三口氣入他的肺中,觀察患者胸部的動作,看空氣是不是進入了他的肺。如果胸部隨著強迫吹氣而一上一下,表明呼吸道已經通暢了。如果還沒有起作用,即可通知120急救中心,并繼續進行強迫空氣進入肺中的步驟。

      2、中毒事故的'搶救

      2.1硫化氫中毒事故

      對人的危害主要是經呼吸道吸收。可出現流淚、眼痛、眼內異物感、畏光、視物模糊、流涕、咽喉部灼熱感、咽干、咳嗽、胸悶、頭痛、頭暈、乏力、惡心、意識模糊,部分患者可有心臟損害。重癥者可出現腦水腫或肺水腫。極高濃度(1000mg/m3以上)時可在數秒鐘內突然昏迷、呼吸驟停,很快出現急性中毒,急性中毒均由呼吸道吸入所致。也可直接麻痹呼吸中樞而立即引起窒息造成閃電式中毒死亡。

      由于硫化氫事故的突發性和不可預測性,建議作業人員或急救人員在不明硫化氫濃度時,應佩戴氧氣或空氣呼吸器等隔離式防毒面具。這是最有效的防止硫化氫中毒的方法。進入硫化氫的密閉容器及空間應先通風或用空氣置換,并應先測定氧含量,然后測定可燃氣體、有毒氣體等。凡有產生硫化氫的設備和系統裝置,必須設置風向標,一旦發生緊急情況,作業人員及周圍群眾應向上風口疏散。有硫化氫及其裝置的場所,應配備便攜式硫化氫檢測儀。當硫化氫含量超過20mg/m3的安全臨界濃度時,應佩戴空氣呼吸器,不允許單獨行動,并要有人現場監護。

      此中毒事故者在發現時就要在第一時間通知120急救中心。平時做好勞動者的安全衛生培訓工作,增強其自我保護意識和自救互救能力。

      2.2 CO中毒事故。

      一氧化碳是有害氣體,對人體有強烈的毒害作用。一氧化碳中毒時,使紅血球的血紅蛋白不能與氧結合,妨礙了機體各組織的輸氧功能,造成缺氧癥。當一氧化碳質量濃度為12.5mg/m時,無自覺癥狀,50.0mg/m時會出現頭痛、疲倦、惡心、頭暈等感覺,700mg/m時發生心悸亢進,并伴隨有虛脫危險,1250mg/m時出現昏睡,痙攣而死亡。有時根據碳氧血紅蛋白(COHb)來評價室內一氧化碳低暴露水平對人體的影響,3~11歲兒童COHb平均飽和度為1.01%;12~74歲不吸煙人群為1.25%。但成年不吸煙人群中4%的人COHb超過2%~5%。室內污染所致COHb飽和度只有超過2%,才會影響心肺病人的活動能力,加重心血管的缺血癥狀。

      對于CO的中毒事故者,應迅速將其移離中毒現場至通風處,松開衣領,注意保暖,密切觀察意識狀態。在等待運送車輛的過程中,對于昏迷不醒的患者可將其頭部偏向一側,以防嘔吐物誤吸入肺內導致窒息。為促其清醒可用針刺或指甲掐其人中穴。若其仍無呼吸則需立即口對口人工呼吸。但對昏迷較深的患者,這種人工呼吸的效果遠不如醫院高壓倉的治療。同時呼叫救護車,隨時準備送往有高壓氧倉的醫院搶救。因此對昏迷較深的患者不應立足于就地搶救,而應盡快送往醫院。但在送往醫院的途中人工呼吸絕不可停止,以保證大腦的供氧,防止因缺氧造成的腦神經不可逆性壞死。

      3、爆炸性事故搶救

      此事故的發生具有突發性,如遇到爆炸時,應面背爆炸地點迅速臥倒,如眼前有水,應俯臥或側臥于水中,并用濕毛巾捂住鼻口。距離爆炸中心較近的作業人員,在采取上述自救措施后,迅速撤離現場,防止二次爆炸的發生。當爆炸發生后,應立即切斷通往事故地點的一切電源,馬上恢復通風,設法撲滅各種明火和殘留火,以防再次引起爆炸。所有生存人員在事故發生后,應統一、鎮定地撤離危險區。遇有一氧化碳中毒者,應及時將其轉移到通風良好的安全地區。如有心跳、呼吸停止,立即在安全處進行人工心肺復蘇,不要延誤搶救時機。對有明顯燒傷的即可送往救助醫院,以免延誤救治的最佳時機。

      四、結語

      對于事故的發生要冷靜的處理對待,嚴格按預案的分工與救助的方法進行第一時間的救助。對于有限空間作業要嚴格落實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審批制度,明確作業負責人,作業人,監護人的職責,不得疏忽,麻痹大意,對此造成事故的一定要追究其刑事責任。

      本的立定,主要是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掌握事故處置程序,提高對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能力。本預案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并不斷進行修改完善。

      本應急預案自編訂之日起施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3

      一、指導思想各校要把握作業育人功能

      作業是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的重要環節,是課堂教學活動的必要補充。各校要遵循教育規律、堅持因材施教,嚴格執行課程標準和教學計劃,堅持小學一年級零起點教學。在課堂教學提質增效基礎上,切實發揮好作業育人功能,布置科學合理有效作業,幫助學生鞏固知識、形成能力、培養習慣,幫助教師檢測教學效果、精準分析學情、改進教學方法,促進學校完善教學管理、開展科學評價、提高教育質量。

      二、具體要求

      (一)嚴控書面作業總量。學校要確保小學一二年級不布置書面家庭作業,可在校內安排適當鞏固練習;小學其他年級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60分鐘;初中每天書面作業完成時間平均不超過90分鐘。周末、寒暑假、法定節假日也要控制書面作業時間總量。

      (二)創新作業類型方式。學校要根據學段、學科特點及學生實際需要和完成能力,合理布置書面作業、科學探究、體育鍛煉、藝術欣賞、社會與勞動實踐等不同類型作業。鼓勵布置分層作業、彈性作業和個性化作業,科學設計探究性作業和實踐性作業,探索跨學科綜合性作業。切實避免機械、無效訓練,嚴禁布置重復性、懲罰性作業。

      (三)提高作業設計質量。學校要將作業設計作為校本教研重點,系統化選編、改編、創編符合學習規律、體現素質教育導向的基礎性作業。教師要提高自主設計作業能力,針對學生不同情況,精準設計作業,根據實際學情,精選作業內容,合理確定作業數量,作業難度不得超過國家課程標準要求。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經常性組織開展作業設計與實施的教師培訓與教研活動,定期組織開展優秀作業評選與展示交流活動,加強優質作業資源共建共享。教研機構要加強對學校作業設計與實施的研究與指導。

      (四)分層次布置作業。要尊重學生學習的差異性、階梯性,科學、系統、合理設計不同層次的作業,引導學生自覺預習,及時整理和鞏固所學知識,反思學習的收獲和問題,養成良好的學習習慣。倡導“基礎作業+拓展作業”模式,適應學生的不同能力水平和個性化發展需要,分層布置作業。倡導教師自主編制作業,合理改編作業,杜絕不加選擇地以翻印配套練習或以套題、成章、成冊、成本布置作業的現象。分層作業應側重于學生的個性差異,實施過程中遵循學生自主選擇的原則,杜絕等級在無形中越拉越大,造成群體歧視和學生自尊心傷害的現象發生。

      (五)加強作業完成指導。教師要充分利用課堂教學時間和課后服務時間加強學生作業指導,培養學生自主學習和時間管理能力,指導小學生基本在校內完成書面作業,初中學生在校內完成大部分書面作業。

      (六)認真批改反饋作業。教師要對布置的學生作業全批全改,不得要求學生自批自改,強化作業批改與反饋的育人功能。作業批改要正確規范、評語恰當。通過作業精準分析學情,采取集體講評、個別講解等方式有針對性地及時反饋,特別要強化對學習有困難學生的輔導幫扶。有條件的地方,鼓勵科學利用信息技術手段進行作業分析診斷。

      (七)不給家長布置作業。嚴禁給家長布置或變相布置作業,嚴禁要求家長批改作業。引導家長樹立正確的教育觀念,切實履行家庭教育主體責任,營造良好家庭育人氛圍,合理安排孩子課余生活,與學校形成協同育人合力;督促孩子回家后主動完成學校布置的作業,引導孩子從事力所能及的家務勞動,激勵孩子堅持進行感興趣的體育鍛煉和社會實踐;不額外布置其他家庭作業。

      (八)加強作業管理。要探索使用信息技術手段管理學生作業。應用信息化、智能化、大數據生成作業、批改作業,反饋作業完成情況,切實減輕教師的負擔。作業布置要緊扣課程標準和教學進度,不得超越課程標準,超越教學進度、超越學生能力布置集體性學生作業;不得布置要求家長完成或需要家長代勞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批改教師布置的`作業,不得要求家長通過網絡下載并打印作業,不得將家庭作業變成家長作業;不得布置“繁、難、偏、舊”的作業,不得布置重復性作業,不得以增加作業量的方式懲罰學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學校要切實加強對作業管理與評價工作的領導,將作業管理作為減輕學生負擔、提升教育理念、提高教育質量、完善教學常規、改進教教學管理的重要抓手,科學構建作業管理機制。學校要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作業管控領導小組,制作作業管控辦法,明確校長、教務主任、班主任、學科教師職責,層層壓實責任。

      (二)加強督導檢查。各學校要制定切實可行的作業管理細則和評價標準,要明確年級、班級的作業協調責任人,負責把關各學科作業布置的數量和質量,關注各學科作業量的均衡,對發現的問題及時改進。作業管控領導小組要定期檢查和統計本校作業總量和批改情況,分析作業質量,每學期至少開展一次有關作業情況的專項檢查。建立督查制度,采取定期檢查與抽查方式相結合方式,嚴肅查處加重學生負擔的行為。對出現違規行為的教師個人,將記入教師個人誠信檔案,按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理。學校出現違規行為,對學校和校長給予通報批評,取消學校及校長當年評先、評優資格;削減中考配額指標等處罰。

      (三)加強輿論宣傳。各學校要積極宣傳在作業管理方面的好經驗、好做法,通過多種方式學習交流,取長補短,共同提高。要建立良好的家校合作關系,通過多種形式提高家長和社會對新教育理念的認識和理解,積極引導家長理性對待孩子成績和作業量,明確家長在家庭作業中督促者角色。發揮輿論宣傳導向作用,關注學校長遠發展和學生全面發展、終身發展,為切實減輕中小學生過重課業負擔營造良好社會氛圍。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4

      一、演練目的

      為加強我公司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預防和控制高溫、有毒有害氣體、粉塵中暑、窒息等生產安全事故發生,切實保護作業人員的生命安全,在突發事故后能夠迅速有效地進行現場救護,最大限度減少人員傷亡,控制事故的擴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國家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標準,結合我公司有限空間維修清理等實際情況,特籌備此次演練。

      二、演習時間

      20xx年8月10號

      (發出演習通知后,如因天氣變化和特殊原因,由污水辦更改時間)

      三、演習地點

      福州開發區正點食品有限公司污水處理站

      四、參加總要求

      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程進行演習

      五、參加演習人員及職責

      參加人員:正點食品所有部門,其中污水站與工務人員為主,其他部門為輔。

      職責:現場總指揮:溫明輝現場監督:包勝生

      后勤保障:曾章財朱能晶劉瑩瑩

      六、演習步驟

      (一)檢測

      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

      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19.5%-23.5%)易燃/可燃氣體濃度(小于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小于25ppm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二)危害評估

      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三)通風

      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四)防護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五)呼吸防護用品

      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GBT18664-20xx。缺氧條件下,應符合《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8958-88)要求。

      (六)應急救援設備

      生產經營單位應配備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應急通訊報警器材,現場快速檢測設備,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應急照明設備,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七、演習準備物資

      根據污水站實際情況,現場運轉工人2人;污水辦成員6人,按照此數據,按照每2個人為一個小組進行考核。共計分為4組。物品清單詳見表1

      八、全體人員觀看《安全為上---有限空間作業》教育視頻。通過學習,使大家進一步了解什么叫有限空間,有限空間作業存在哪些危險性,有限空間作業有什么特點,有限空間作業及應急救援設備功能及使用方法,有限空間作業及應急救援流程等內容。

      九、現場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及應急救援預案演練活動。現場演習模擬

      三個場景:場景一,演習人員在完成審批手續,明確作業、監護等人員職責,對有限空間進行通風,通過毒性測定儀和生物測定法對有毒氣體測定,確認安全后后,佩戴個人防護用品順利完成有限空間作業。場景二,在履行完有限空間作業前相關流程后,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監護人員在喊話中得知操作人員感覺不適,通過三腳架將作業人員救出,再次對有限空間進行通風和有毒氣體檢測。場景三,作業人員在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后,因管道突然破裂,涌出大量污泥,濃重的氣味導致作業人員暈倒;地面監護人員立即向上級報告并撥打120急救電話,救援人員佩戴正壓式空氣呼吸器將暈倒人員救出,并用擔架抬至通風處,插入氧氣袋吸氧,待120急救車救援。

      場景模擬結束后,現場總指揮溫明輝作總結發言。溫總首先對整個演練過程表示肯定,模擬的三個場景基本涵蓋了有限空間作業時可能發生的.事件,整個演練情景逼真,應急人員動作迅速,事故發生后應急預案按照流程順利啟動,各項措施和行動準確迅速到位,成功完成演練。最后溫總代表對全體參與人員表示感謝,并宣布演習結束。

      此次培訓和演練活動,基本達到了預期的效果,提高了職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知識,普及了自救互救技能,增加了各級人員指揮處置事故的能力,檢驗了《有限空間作業事故應急處理預案》操作性和科學性,檢查了應急救援物資、裝備、技術的準備情況,提高了作業人員操作設備的熟練程度,鍛煉了應急救援隊伍,圓滿的完成了各項預定任務。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5

      為認真汲取以往受限空間造成安全事故頻發的教訓,全面落實受限空間作業審批流程,真正把“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落在實處。針對受限空間事故發生暴露出的問題,各戰區以安全生產月為契機,以發現問題,檢驗預案,鍛煉隊伍,提高全員應急處置能力和突發事件現場各部門協同能力為目標,開展由戰區總經理親自參加受限空間作業和演練活動。截至到今日,暫未出現受限空間傷亡事故。

      一、成果主要內容

      此次應急演練真實地演示了污水區、集糞蛟龍池、豬舍地溝等受限空間作業標準流程、事故應急響應流程、應急處置流程及救援過程,同時展示了各戰區內部救援與社會外部救援有效結合流程,整個演練,預案充分,部署周密,環節緊扣,有序開展。面對突發事件,應急救援隊伍反應迅速、各部門團結一致,各司其職,分工合作,協同作戰,現場井然有序,取得預期效果。使全員進一步牢固樹立了“安全生產警鐘長鳴”的理念,提高了對安全隱患排查“零容忍、全覆蓋”和超前防控重要性的認識,為新形勢下有效防范受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提高突發事件應對能力,提升各級人員安全生產管理水平,夯實安全責任,護航安全發展。

      二、分工明確,準備充分,方案完善

      各戰區對此次活動高度重視,各戰區成立應急演練專項工作小組,明確職責。安全管理人員在戰區總經理的指揮下,按照“零容忍、全覆蓋”的原則全面排查潛在風險點,并制定防控措施。逐細節反復推敲、多方論證的基礎上,科學制定《受限空間作業應急演練方案》。戰區安全經理和安全管理人員積極履職,認真做好應急演練現場布置、進行演練籌備等工作。將預案印發各參與部門和參與人員,明確各自在預案中的角色和職責。

      三、各戰區演練完成情況

      目前12個戰區總經理已參加受限空間作業或演練,其中海外戰區由于戰區總考察推進菲律賓項目并未開展,本月將會完成此項活動。

      于此同時,各分子公司總經理也積極參與其中,已有41位戰區總經理參加受限空間作業或演練,剩余分子公司將按時間節點開展此項活動。

      四、亮點及推進計劃

      1、通過本次活動,所有參與人員對受限作業空間安全防范意識有所增強,對作業時提高了如何自我保護的意識和組織急救能力,對抗擊突發事件的.應變能力有所提高,在模擬救援現場能做到“忙而不亂、緊張、有序”并做到按照程序進行。

      2、各戰區間相互支持,資源共享,對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做出指導:包含配置標準,培訓頻次,培訓資料,經驗教訓總結分享以及巡檢時的現場指導,各戰區充實了相關安健環管理知識庫。各戰區分享大量受限空間實際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經驗,小到如何使用氨氣檢測儀、四合一氣體檢測儀等故障排除,如何佩戴檢測儀器更方便高效等大量的科學總結和經驗分享,為年度復產洗消受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無事故零傷亡順利完成提供了寶貴的技術“財富”。

      3、持續開展受限空間應急救援演練活動。一是進一步促進分子公司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促進直接作業環節管控,促進全員安全意識提升。二是要強化應急演練,做到常態化,提高自救能力,配備足夠應急資物;三是樹立綜合應急救援意識,完善應急預案。

      五、發現問題

      1、現場應急物資配備不足;

      2、演練現場勞動防護物品穿戴不規范,如未佩戴安全帽等;

      3、持續使用高壓水槍對地溝進行沖洗,面罩/護目鏡存在濺上污水或內部生成水汽,影響人員作業視線;

      4、模擬對中毒昏迷人員進行心肺復蘇,部分員工未掌握正確方法;

      5、方案學習不到位。演練過程中部分人員對應急救援演練方案不熟悉,不清晰掌握自身職責,行動遲緩、自身工作任務不清楚;

      6、臨場緊張,當事故發生時不夠冷靜、鎮定,主要表現在向上級匯報或者報警時表述不清、要素不全面或條理不清晰。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6

      1范圍

      本制度匯編規定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審批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相關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

      本制度匯編適用于本公司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

      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

      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

      GB50058-1992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

      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

      3.1主要負責人職責

      公司主要負責人應加強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管理,履行以下職責:

      a)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作業者、監護者職責;

      b)組織制定專項作業方案、安全作業操作規程、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

      c)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d)督促、檢查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落實有限空間作業的各項安全要求;

      e)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f)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g)應對有限空間作業負責人員、作業者和監護者開展安全教育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1)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2)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3)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4)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應有記錄,培訓結束后,應記載培訓的內容、日期等有關情況。

      3.2作業負責人職責

      a)應了解整個作業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b)確認作業環境、作業程序、防護設施、作業人員符合要求后,授權批準作業;

      c)及時掌握作業過程中可能發生的條件變化,當有限空間作業條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時,終止作業。

      3.3監護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必須有較強的責任心,熟悉作業區域的環境、工藝情況,能及時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

      c)全過程掌握作業者作業期間情況,保證在有限空間外持續監護,能夠與作業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應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e)應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和熟練使用配備的應急救護設備、設施、報警裝置等,并堅守崗位。

      f)在緊急情況時向作業者發出撤離警告,必要時立即呼叫應急救援服務,并在有限空間外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g)防止未經授權的人員進入。現場應攜帶《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見附件1)并負責保管、記錄有關問題。

      3.4作業者職責

      a)應接受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培訓;

      b)遵守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正確使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設施與個人防護用品;

      c)應與監護者進行有效的操作作業、報警、撤離等信息溝通;

      d)嚴格按照“安全審批表”上簽署的任務、地點、時間作業;

      e)作業前應檢查作業場所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f)按規定穿戴勞動防護服裝、防護器具和使用工具;

      g)熟悉應急預案,掌握報警聯絡方式。

      3.5承包管理

      a)委托承包單位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時,應嚴格承包管理,規范承包行為,不得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單位和個人;

      b)有限空間作業發包時,應當與承包單位簽訂專門的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約定各自的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存在多個承包單位時,應對承包單位的安全生產工作進行統一協調、管理;

      c)承包單位應嚴格遵守安全協議,遵守各項操作規程,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4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有利于各級安全管理人員對檢修、處理臨時設備故障時對安全防護措施等內容進行有效把關,對不合格事項在作業前能夠及時調整,從而保障作業人員安全。負責有限空間作業的相關部門應按制度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4.1《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

      a)進入有限空間的作業負責人向有限空間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中的申請欄內容并簽字;

      b)部門作業負責人接到申請后,與作業單位負責人共同對作業進行風險識別并制定安全措施,在制定安全措施欄填寫有關內容(如果作業安全許可證中列出的綜合安全措施不能滿足時可增加補充措施)并確認后簽字。同時,安排有關人員落實安全措施,并對有限空間內的氧氣、可燃氣體、有毒有害氣體的濃度進行分析;

      c)部門領導應對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核對,確認無誤后,向作業人員進行施工安全交底,并在審批欄內簽字,批準作業。作業現場負責人和監護人確認合格后,在安全措施落實欄內簽字;

      d)該安全許可證至少一式三份,一份交公司安全部門存檔,一份由施工人員保存作為有限空間作業的憑證以備檢查,另一份由主管部門兼職安全員保存,許可證不得涂改且要求存檔時間至少一年;

      e)未經審批,任何人不得獨自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4.2填寫《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時,應注意以下要點:

      a)設施名稱:填寫詳細,應寫到具體設施、設備,任何人無權擴大或更改作業對象;

      b)作業內容:指作業的具體內容,如對作業對象進行清理、檢修、電焊、涂刷防腐涂料等作業種類,任何人無權更改作業內容;

      c)作業人員:指直接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人員姓名,有幾人就填寫幾人,進去幾人,出來幾人,要相互一致,必須本人簽名;

      d)監護人員:

      1)監護人員自始至終必須在作業現場,對作業前必須落實的安全措施進行檢查,然后簽字確認;

      2)作業中密切注意作業安全狀況并與作業人員保持聯絡和溝通;

      3)作業后清點人員和器材,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4)按事故應急救援,攜帶好相應的救援器材,以備急用;

      5)進行有限空間氣體檢測時必須詳細的填寫檢測時間、檢測地點、氣體名稱、檢測結果,并對檢測的氣體的代表性和準確性負責,然后簽字確認。

      e)作業負責人:作業負責人應為現場作業負責人,對整個作業安全負直接領導責任,自始至終在現場直接指揮、參與作業。現場作業負責人應對安全措施給予確認,有權補充完善。

      5有限空間作業現場安全管理制度

      5.1職責

      5.1.1安全管理部門負責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督管理。

      5.1.2化學供水組負責取樣分析及數據填報。

      5.1.3作業現場所屬部門負責制定安全措施,填寫并審批《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

      5.2管理范圍

      包括在生產區域內進入或探入爐、塔、釜、罐、槽車以及管道、爐膛、煙道、隧道、下水道、溝、坑、井、池、涵洞等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作業。

      5.2.1凡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必須辦理《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未辦理許可證,嚴禁作業。

      5.2.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申請及審批見《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

      5.2.3《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期不超過24小時。裝置全面停車檢修期間,經全面檢查合格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有效時間不超過72小時。

      5.2.4作業期間如果安全措施發生變化,應立即停止作業,待處理達到作業的安全條件后,方可再進入有限空間作業。

      5.2.5在有限空間作業期間,嚴禁同時進行各類與該有限空間相關的試車、試壓、或試驗等工作。

      5.2.6進入有限空間作業的綜合安全技術措施

      a)《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的審批人應對監護人和作業人員進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和作業環境交底,內容應包括:

      1)所從事作業的風險及應急計劃;

      2)必要的.安全知識、救護方法;

      3)便攜式檢測儀使用方法、急救方法等。

      b)對所進入的有限空間要切實做要工藝處理,所有與有限空間相連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質(含氮氣)系統,必須用盲板與有限空間隔絕,不得用關閉閥門替代,盲板應掛牌表示;帶有攪拌器等轉動部件的設備,必須有可視的明顯斷開點,配電室電源開關應掛有“有人檢修、禁止合閘”標示牌,并設有監護;

      c)取樣分析要有代表性、全面性。有限空間容積較大時,要對上、中、下各部位分別取樣分析。應保證有限空間內部任何部位的可燃氣含量不超過該介質與空氣混合物的爆炸下限的10%(體積)。有毒有害物質含量不超過國家規定的部門空氣中有害物質最高容許濃度指標。氧氣濃度在19.5%—23.5%(體積)之間,容器內溫度宜在常溫左右。作業期間應每隔四小時取樣復查一次(特殊情況下,根據實際確定檢測頻率),如有一項不合格時,應立即停止作業。如不符合上述條件而必須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時,應由作業單位與有限空間所在部門共同制定作業方案,采取特殊防護措施,并在作業前組織模擬演練,確認安全可靠后,經公司分管生產領導批準方可作業。分析結果報出后,樣品至少保留8小時;

      d)分析合格1小時后作業,應再次分析,確認合格后方可作業;

      e)進入有限空間內作業,應有足夠的照明,照明要符合防爆要求,電壓在24V以下。要遵守用火、臨時用電、起重吊裝、高處作業等有關安全規定,用火應辦理“動火動焊許可證”,不得以《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許可證》代替;

      f)在有放射源的有限空間內作業,作業前要對放射源進行處理,保證人員作業時接觸劑量符合國家要求;

      g)有限空間的出入口內外應暢通無阻,不得有障礙物;

      h)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一般不得使用卷揚機、吊出設備運送作業人員,特殊情況需經單位安全部門批準;

      i)進入有限空間作業人員的工具、材料要登記。作業結束后應清點,以防遺留在作業現場。作業人員超過3人時,應對人員進行登記、清點;

      j)有限空間外的現場要配備一定數量的防毒面具、呼吸器、安全繩索等急救器材;

      k)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前,應首先擬定緊急情況時的外出路線和方法。作業時,應視作業條件實施安排人員輪換作業或休息;

      l)為保證有限空間內空氣新鮮,可采用自然通風或強制通風等方法通風。必要時,作業人員可戴供風式長管面具、空氣呼吸器等防護器具。佩戴長管面具前,一定要仔細檢查其氣密性,同時要采取防止長管被擠壓的措施,吸氣口應置新鮮空氣的上風口處,并有人監護;

      m)出現有人中毒、窒息的緊急情況,搶救人員必須佩戴防護器具進入有限空間,同時至少有一人在外部做聯絡、報告工作。

      5.2.7其它非生產區域的進入有限空間作業,可參照本規定執行。

      6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安全培訓教育制度

      6.1總則

      6.1.1為加強和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育工作,提高職工的安全素質,增強防范傷亡事故的能力,根據安全生產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6.1.2所有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都應當接受安全培訓和教育,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規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有限空間操作的安全技能,增強事故預防和應急處理能力。

      6.1.3未經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從事有限空間作業。

      6.2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

      6.2.1凡新調入有限空間作業班組職工或離崗三個月以上返崗等人員都必須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經閉卷考試80分以上,考核合格后才能參與有限空間作業。

      6.2.2有限空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的危險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

      b)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操作規程;

      c)檢測儀器、勞動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

      d)緊急情況下的應急處置措施;

      e)有關事故案例等。

      6.2.3每年由部門負責人組織本部門有限空間作業相關人員的安全知識培訓考試,將培訓教案、考勤、試卷、成績、評估等相關材料定期歸檔保存。

      6.3有限空間安全教育常識

      6.3.1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部分封閉,進出口較為狹窄有限,未被設計為固定工作場所,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6.3.2有限空間作業是指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實施的作業活動。

      6.3.3有限空間分為三類:

      a)一是密閉設備,如船艙、貯罐、車載槽罐、反應塔(釜)、冷藏箱、壓力容器、管道、煙道、鍋爐等;

      b)二是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暗溝、隧道、涵洞、地坑、廢井、地窖、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下水道等;

      c)三是地上有限空間,如儲藏室、酒糟池、發酵池、垃圾站、溫室、冷庫、糧倉、料倉等。

      6.4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技術要求

      6.4.1檢測

      a)施工單位應嚴格執行“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

      b)檢測指標包括氧濃度值、易燃易爆物質(可燃性氣體、爆炸性粉塵)濃度值、有毒氣體濃度值等。最低限度應檢測下列三項:氧濃度(應在19.5-23.5%范圍內),易燃/可燃

      3氣體濃度(應<最低爆炸極限的10%),一氧化碳濃度(應<20mg/m);

      c)未經檢測合格,嚴禁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

      d)在作業環境條件可能發生變化時,應對作業場所中危害因素進行持續或定時檢測;e)實施檢測時,檢測人員應處于安全環境,檢測時要做好檢測記錄,包括檢測時間、地點、氣體種類和檢測濃度等。

      6.4.2危害評估

      a)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應根據檢測結果對作業環境危害狀況進行評估;

      b)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確保整個作業期間處于安全受控狀態;

      c)危害評估應依據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GBZ2.1-20xx《工作場所有害因素職業接觸限值第1部分:化學有害因素》等標準進行。

      6.4.3通風

      a)生產經營單位實施有限空間作業前和作業過程中,可采取強制性持續通風措施降低危險,保持空氣流通;

      b)嚴禁用純氧進行通風換氣。

      6.4.4防護設備

      a)應為作業人員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設備、檢測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

      b)當有限空間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時,檢測、照明、通訊設備應符合防爆要求,作業人員應使用防爆工具、配備可燃氣體報警儀等;

      c)防護裝備以及應急救援設備設施應妥善保管,并按規定定期進行檢驗、維護,以保證設施的正常運行。

      6.4.5呼吸防護用品

      a)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應符合GB/T18664-20xx《呼吸防護用品的選擇、使用與維護》要求;

      b)缺氧條件下,應符合GB8958-20xx《缺氧危險作業安全規程》要求。

      6.4.6配備應急救援裝備

      a)全面罩正壓式空氣呼吸器或長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b)應急通訊報警器材;

      c)現場快速檢測設備;

      d)大功率強制通風設備;

      e)應急照明設備;

      f)安全繩,救生索,安全梯等。

      7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制度

      7.1應急組織機構

      組長:公司分管安全生產副總

      副組長:安全部門負責人、生產技術部負責人

      應急救援組名單:見附錄B

      7.2職責

      a)組長:

      1)保證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投入;

      2)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每年組織演練;

      3)對應急救護組員進行培訓;

      4)指揮現場救護。

      b)副組長:

      1)提供符合要求的通風、檢測、防護、照明等安全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

      2)提供應急救援保障,做好應急救援工作;

      3)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c)組員:

      1)參加應急救援預案培訓和預案演練;

      2)了解救援過程中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

      3)禁止不明情況的盲目救護;

      4)在保證安全的情況下在有限空間實施緊急救援工作。

      7.3預防與預警

      7.3.1危險源監控

      現場危險源的監控主要由各主管部門兼職安全管理員對現場施工進行監控,安全管理部門對各部門進行監督檢查,各個施工隊伍對所施工程中的危險源進行監督、控制。

      7.3.2信息報告與處理

      由項目負責人負責信息報告,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通知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成員進行處理。

      7.3.3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程序:生產安全事故現場第一發現人→施工項目負責人→應急救援組長→啟動應急救援預案按職責分工進行救援。

      7.3.4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生產安全事故→保護事故現場→控制事態發展→組織搶救→疏導人員→調查了解事故簡況及傷亡人員情況→向上級報告。

      7.3.5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程序流程圖見附錄C。

      7.4應急響應

      7.4.1應急響應行動由應急救援小組組織按照應急預案進行響應實施,同時動員社會力量進行支援。超出其應急救援處置能力時,及時報請政府通知有關專業人員趕赴現場參加應急增援。

      7.4.2應急救援小組成員趕赴救援現場成立應急救援指揮部。

      7.4.3及時向公司及當地政府報告安全生產事故基本情況、事態發展和救援進展情況。

      7.4.4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現場應急救援的指揮,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成立前,事發部門負責人應組織先期到達的應急救援隊伍迅速、有效地實施先期處置,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和耦合事故(事件)發生,果斷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7.5緊急處置及救助防護

      7.5.1現場處置主要依靠本項目所在地地方政府的應急處置力量。事故災難發生后,項目部門配合當地人民政府按照應急預案迅速采取措施。

      7.5.2醫療衛生救助:及時向事發地附近醫院請求支援。組織開展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工作。

      7.5.3應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人員應根據需要攜帶相應的專業防護裝備,采取安全防護措施,嚴格執行應急救援人員進入和離開事故現場的相關規定。

      7.5.4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負責組織施工人員的安全防護工作,主要工作內容如下:

      a)項目部門與工程所在地政府、施工隊伍建立應急互動機制,確保施工人員安全撤離需要采取的防護措施;

      b)根據現場實際情況決定應急狀態下施工人員疏散、轉移和安置的方式、范圍、路線、程序。(現場人員突發事故疏散路線圖)

      7.5.5社會力量的動員與參與: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組織動員工程項目周邊企業、居民等社會力量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7.6現場檢測與評估

      根據需要,成立事故現場檢測小組配合政府相關部門進行檢測、鑒定與評估,綜合分析和評價檢測數據,查找事故原因,評估事故發展趨勢,預測事故后果,為制訂現場以后此類預防方案和事故調查提供參考。

      7.7應急結束

      當遇險人員全部得救,事故現場得以控制,環境符合有關標準,導致次生、衍生事故隱患消除后,經現場應急救援指揮部確認和批準,現場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急救援隊伍在專業救援隊伍撤離現場后經過仔細檢查確認安全后撤離。

      7.8信息發布

      應急救援組長會同有關部門具體負責將事故發生的原因、經過、搶救過程、經濟損失、人員傷亡等情況向社會進行公布,向上級進行匯報。

      7.9后期處置

      7.9.1善后處置:

      項目部門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牽頭組織安全生產事故的善后處置工作,包括人員安置、補償,征用物資補償,污染物收集、清理與處理等事項。盡快消除事故影響,妥善安置和慰問受害及受影響人員,保證社會穩定,盡快恢復正常施工秩序。

      7.9.2事故災難調查報告、經驗教訓總結及改進建議:

      由安委會牽頭組成調查組進行事故調查,具體措施措施如下:

      a)查明事故原因及責任人;

      b)以書面形式向上級寫出報告,包括發生事故時間、地點、受傷(死亡)人員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傷害程度、受傷部位;

      c)制定有效的預防措施,防止此類事故再次發生;

      d)組織所有人員進行事故教育;

      e)向所有人員宣讀事故結果及對責任人的處理意見;

      f)對應急預案進行評審。

      7.10應急物資

      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

      7.11培訓與演練

      7.11.1培訓:

      應急小組以及相關人員進行上崗前培訓,培訓內容包括:

      a)有限空間存在的危險特性和安全作業的要求;

      b)進入有限空間的程序;

      c)檢測儀器、個人防護用品等設備的正確使用;

      d)事故應急救援措施與應急救援預案等。

      培訓留存記錄,有參加人員的簽字確認。

      7.11.2演練

      根據有有限空間作業特點,應急救援小組長組織應急小組成員在有限空間作業前組織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演習。演習結束后及時進行總結經驗并對預案進行評估,為實戰中救援做好準備。

      7.12獎勵與責任追究

      7.12.1獎勵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現之一的部門和個人,依據法律、項目部及公司有關規定給予獎勵:

      a)出色完成應急處置任務,成績顯著的;

      b)防止或搶救事故有功,使國家、集體和人民群眾的財產免受損失或者減少損失的;

      c)對應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議,實施效果顯著的;

      d)有其他特殊貢獻的。

      7.12.2責任追究

      在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工作中有阻擋行為的,按照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對有關責任人員視情節和危害后果給予處分:

      a)屬于違反公司有關規定的,由公司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罰;

      b)屬于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由公安機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處罰;

      c)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8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8.1按照先檢測、后作業的原則,凡要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必須根據實際情況事先測定其氧氣、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符合安全要求后,方可進入。在未準確測定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前,嚴禁進入該作業場所。

      8.2確保有限空間危險作業現場的空氣質量。氧氣含量應在18%以上,23.5%以下。其有害有毒氣體、可燃氣體、粉塵容許濃度必須符合國家標準的安全要求。

      8.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進行過程中,應加強通風換氣,在氧氣濃度、有害氣體、可燃性氣體、粉塵的濃度可能發生變化的危險作業中應保持必要的測定次數或連續檢測。

      8.4作業時所用的一切電氣設備,必須符合有關用電安全技術操作規程。照明應使用安全礦燈或36伏以下的安全燈,使用超過安全電壓的手持電動工具,必須按規定配備漏電保護器。

      8.5發現可能存在有害氣體、可燃氣體時,檢測人員應同時使用有害氣體檢測儀表、可燃氣體測試儀等設備進行檢測。

      8.6檢測人員應佩戴隔離式呼吸器,嚴禁使用氧氣呼吸器;

      8.7有可燃氣體或可燃性粉塵存在的作業現場,所有的檢測儀器,電動工具,照明燈具等,必須使用符合《爆炸和火災危險環境電力裝置設計規范》要求的防爆型產品。

      8.8對由于防爆、防氧化不能采用通風換氣措施或受作業環境限制不易充分通風換氣的場所,作業人員必須配備并使用空氣呼吸器或軟管面具等隔離式呼吸保護器具。

      8.9作業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前和離開時應準確清點人數。

      8.10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作業,作業人員與監護人員應事先規定明確的聯絡信號。

      8.11如果作業場所的缺氧危險可能影響附近作業場所人員的安全時,應及時通知這些作業場所的有關人員。

      8.12嚴禁無關人員進入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并應在醒目處設置警示標志。

      8.13在有限空間危險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搶救器具,如:呼吸器具、梯子、繩纜以及其它必要的器具和設備,以便在非常情況下搶救作業人員。

      8.14在密閉容器內使用二氧化碳或氦氣進行焊接作業時,必須在作業過程中通風換氣,確保空氣符合安全要求。

      8.15當作業人員在與輸送管道連接的密閉設備(如油罐、反應塔、儲罐、鍋爐等)內部作業時必須嚴密關閉閥門,裝好盲板,并在醒目處設立禁止啟動的標志。

      8.16當作業人員在密閉設備內作業時,一般打開出入口的門或蓋,如果設備與正在抽氣或已經處于負壓的管路相通時,嚴禁關閉出入口的門或蓋。

      8.17在地下進行壓氣作業時,應防止缺氧空氣泄至作業場所,如與作業場所相通的設施中存在缺氧空氣,應直接排除,防止缺氧空氣進入作業場所。

      四、有限空間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五、進入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告知牌

      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教材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7

      為加強有限空間安全管理,有效防范有限空間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等重大安全風險,有效遏制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促進全省(河北省,下同)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圍

      針對近年來頻繁發生有限空間中毒窒息、燃爆火災事故,確定此次整治重點是輕工行業:包括造紙、食品及食品添加劑加工、油脂加工、調味品發酵制品制造、酒類制造、紡織印染、皮革鞣制等涉及有機廢料處理的企業;其它行業包括焦化企業、高爐工藝鑄造企業以及市政工程、污水管網、污水處理企業。

      二、工作目標

      通過集中整治,摸清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底數,建立健全安全監管臺帳;有限空間涉及的中毒窒息及燃爆火災風險要素得到全面辨識和管控,通風、監測、監控等安全設施及應急救援裝備等全部按要求落實到位,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全部培訓上崗,有限空間本質安全水平得到明顯提升,全省有限空間作業中毒窒息、燃爆、火災事故及死亡人數大幅下降,有效遏制較大以上事故。

      三、重點內容

      (一)提升風險管控等級。納入整治范圍的企業(以下簡稱企業)必須按照《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對有限空間重新開展一次系統辨識,確認風險并登記建檔,完善有限空間基本信息。涉及硫化氫、一氧化碳等有毒有害、易燃易爆氣體、涉爆粉塵的有限空間,一律按照重大風險等級實施重點管控,企業主要負責人為有限空間管理第一責任人。企業要對產生風險的各個因素進行精準辨識,進行評估分析,有針對性地制定風險管控措施,制定專門管控方案和應急預案。

      (二)實施風險要素監測。企業自行組織或聘請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本單位原料、生產工藝、設備設施、廠區布局等進行認真分析研究,特別是結合污水處理工藝與設備,得到各類有限空間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種類以及濃度、數量等參數,并依據量化指標,制定完善相關制度規程,實施精準化管理。同時,要將檢測評估結果、精準化管理措施等內容,及時更新至有限空間風險告知牌,便于一線職工獲取和使用。

      (三)強化風險管控措施。對日常處于完全封閉狀態的污水處理池等有限空間,必須加裝強制通風裝置,必須在內部適當位置加裝監測報警裝置和視頻監控系統,并將監測參數和監控視頻聯接至操作室或休息室內,進一步加強動態管理。有限空間內存在可燃性氣體和爆炸性粉塵的,通風、監測、照明、監控等設備要符合防爆要求。要嚴格門禁管理,嚴禁擅自進入或者檢測不合格進入封閉式有限空間。

      (四)規范現場作業管理。存在中毒窒息、燃爆火災風險的有限空間作業,必須建立嚴格的審批、審查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必須經企業主要負責人審批同意,制定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經企業相關技術人員審查通過后方可實施。不具備專業技術能力的企業,必須聘請第三方專業技術服務機構對作業方案和應急預案進行審查。實施作業必須落實監護和應急措施,組織作業前培訓,告知作業人員存在的風險、安全作業規范和應急措施,嚴格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規定,對有限空間氧含量、有毒有害及易燃易爆物質濃度進行檢測,合格后方可作業。作業過程中,必須采取通風措施,保持空氣流通,并對作業場所中的危險有害因素進行定時或連續檢測。

      (五)嚴禁盲目實施救援。企業要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針對性的應急預案,明確救援人員及職責,落實救援設備器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演練。發生有限空間作業險情后要按應急預案規定實施科學救援。同時,企業必須深刻汲取由于盲目救援造成事故擴大的慘痛教訓,要把事故案例作為安全警示教育學習資料,宣貫到每一名員工,讓每一名員工都知曉盲目救援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熟練掌握有限空間事故的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堅決杜絕盲目施救事故的發生。

      四、實施步驟

      專項整治時間為20xx年8月至20xx年3月,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調查摸底(20xx年8月1日至9月30日)

      1.召開動員大會。各市、縣(市、區)要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召開企業主要負責人參加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動員大會,將整治內容及要求傳達到納入整治范圍的每家企業,聘請專家開展專題培訓講解。各市安委辦要派人參加所屬縣(市、區)的動員大會,匯總召開動員大會情況形成書面材料,于8月31日前報省安委辦。

      2.全面調查摸底。各地及各有關部門要對照整治范圍,按照職責分工,對相關企業進行全面調查摸底,確保不漏一家,組織企業認真全面辨識本單位有限空間并建立臺賬,對企業上報的臺帳進行復核后,填寫《有限空間匯總表》(附件1),于9月30日前報省安委辦。

      3.開展現場指導。各市、縣(市、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地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計劃。各縣(市、區)要采取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在開展調查摸底的同時,由監管執法人員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到企業開展現場指導,切實解決好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問題,確保企業按照整治方案的各項工作部署和要求開展工作。

      (二)自查自改,集中整治(20xx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

      1.對標自查自改。各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對照相關法律法規標準要求,制定整治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責任和時限,組織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致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沒有相應能力的企業,要通過市場化服務方式聘請第三方機構進行指導,由技術服務機構幫助做好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隱患排查、制訂整改方案、實施整改、檢測評估、應急演練等工作。20xx年11月底前,各企業將自查自改情況報屬地監管部門備案。

      2.健全管理制度。各企業要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

      3.開展裝備普查。各地各有關部門要于20xx年11至12月期間,對本行業領域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開展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裝備及個體防護用品為重點的安全裝備普查,對未按規定配備相應安全裝備的企業,要責令其限期配備并按相關規定進行定期檢測和維護;期滿未按要求配備的,責令停產停業整頓。

      (三)驗收考核,全面總結(20xx年1月1日至3月31日)

      1.認真組織驗收。各地按照分級監管的要求,組織企業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納入整治范圍企業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填寫《有限空間驗收確認表》(附件2)。省安委辦將對各地驗收情況進行抽查。

      2.嚴格工作考核。將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列為對各市和有關省直部門年度安全生產目標考核的重要內容,采取明察暗訪、隨機抽查等方式,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執法檢查和督導,通過查企業倒查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行安全監管職責情況,并將日常督查、執法以及事故情況作為考核重要依據。

      3.全面進行總結。各市以及有關部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的工作情況報省安委辦。專項整治工作結束后,要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3月底前報省安委辦。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地要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組織領導,建立相關協調機制,組織應急管理、住建(含市政、城管等)、工信、生態環境、市場監管等部門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列入重要日程,精心組織,周密部署,主要負責人親自抓,分管負責人具體抓,并經常深入一線開展檢查督查,督促企業認真搞好自查自糾。所有納入整治范圍的企業,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整治全面覆蓋、不留死角。

      (二)落實主體責任。提升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堅持把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作為專項整治的核心。各級各有關部門必須將整治方案和工作部署要求傳達到每家企業,采取多種措施,調動企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各相關企業主要負責人必須全過程參與整治工作,督促落實各項管控措施,確保整治取得實效。專項整治期間,發生有限空間事故的企業,一律責令停產整頓,并根據違法行為的性質、情節,嚴肅追究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三)堅持統籌實施。各地各有關部門要將專項整治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教育培訓、應急處置等有機結合,形成工作合力。要督促企業完善相關制度規定,改進安全設備設施,細化崗位操作規范,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作為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的重要內容,促進標準化運行和雙重預防機制建設質量提升。對有限空間作業整治責任不落實,不積極開展整治,工作不認真、走形式以及驗收不合格的企業,相關的標準化創建、“雙控”機制、誠信等級評定等一律不得通過,并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予以嚴厲處罰。

      (四)加大執法力度。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按照《安全生產法》《河北省安全生產風險管控與隱患治理規定》《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與監督暫行規定》等,以重大事故隱患、中毒窒息和燃爆事故風險控制為重點,將執法檢查貫穿專項整治始終。檢查中,發現企業有限空間辨識、檢測、評估存在遺漏以及存在重大事故隱患的,要立即下達停產整改指令;對排查治理不認真、整改不到位的'企業,依法給予上限處罰;對存在重大事故隱患,到期未整改或整改后仍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企業,堅決提請本級人民政府予以關閉。同時,按規定將有關執法信息及時予以公示,將典型案例通過新聞媒體進行曝光。

      (五)強化宣傳培訓。各級各有關部門要把有限空間宣傳教育作為強化安全監管的一項重要措施,要深入調查研究,針對有限空間的管理要求和實施有限空間作業的特殊群體,制定切實可行的宣傳教育方案,廣泛宣傳有限空間安全知識,全面系統開展教育培訓。要根據有限空間的管理特點,特別是針對廣大作業人員文化低、流動性大、管理松散的實際情況,編制通俗易懂的教學資料和安全作業手冊,采取靈活多樣的方式開展教育培訓。要明確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具體負責有限空間管理的負責人為安全教育第一責任人,涉及到的有限空間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必須經過嚴格教育培訓,掌握有限空間作業知識和作業能力后方可上崗作業。要保證所有作業人員和監護人員每年至少培訓一次,實施作業前再進行一次安全告知和崗前培訓。企業未開展教育培訓或者相關管理人員、作業人員不具備有限空間管理知識的,必須責令企業停產整頓,依據省政府2號令及相關法律法規,以安全管控措施不落實實施高限處罰。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8

      根據高新區安委會《關于在全區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行動的緊急通知》要求,為全面推進全區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雙重預防體系建設,進一步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深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不斷提升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水平,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和事故能力,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進一步落實有限空間作業企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著力解決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不夠全面、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安全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能力不高、審批制度執行不嚴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建立完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管理制度,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和管理水平得到明顯改善和提升,有效防范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檢查主要內容

      (一)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并建立臺賬情況

      1.是否對按照《工貿企業有限空間目錄》對本企業的有限空 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建立了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2.是否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指導手冊》對本企業的有限 空間作業可能存在的主要安全風險進行辨識;

      3.建立的有限空間管理臺賬,是否及時更新;

      4.是否將有限空間管理臺賬報送屬地應急部門及行業主管 部門;

      (二)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教育培訓情況

      1.是否對從事有限空間作業的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 人員、應急救援人員進行了專項安全培訓;

      2.是否建立健全了從業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和培訓檔案,由生 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機構以及安全生產管理人員詳細、準確記錄培訓的時間、內容、參加人員以及考核結果等情況;

      3.特種作業人員是否按照規定經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取 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資格證書,上崗作業的;

      4.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的,電工作業人 員是否取得防爆電氣作業特種作業操作證,持證上崗;

      (三)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設施情況

      1.是否在存有有限空間作業的場所或設備上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和警示說明。警示標識必須指出主要危險有害因素,警示有限空間風險,標明嚴禁擅自進入和盲目施救風險;

      2.是否按照規定為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 者行業標準的勞動防護用品;

      3.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照明燈具電壓是否符合《特低電壓限 值》(GB/T3805)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4.存在可燃性氣體、粉塵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其電氣設施設備及照明燈具的防爆安全要求是否符合《爆炸性環境第一部分:設備通用要求》(GB3836.1)等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規定。

      (四)有限空間作業應急管理情況

      1.是否根據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有限空間作業 應急預案;

      2.是否定期進行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

      3.是否按照應有限空間作業急預案的規定,落實應急物資及 裝備,建立應急物資、裝備配備及其使用檔案,配備相關的呼吸 器、防毒面罩、通訊設備、安全繩索等應急裝備和器材;編制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前,是否進行了事故風險辨 識、評估和應急資源調查。

      三、檢查時間安排

      分三個階段實施,自8月11日開始,到9月11日結束。

      第一階段:自查整改階段(8月11日至8月15日)

      各街道(發展區)安環辦組織轄區內小微企業,各科室(大隊)組織包靠的規上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一次全面自查確認,區分出坑、溝、槽、池、井、管(道)、罐、箱、爐、室、倉(斗)、塔(釜)等不同的有限空間,并重點篩查出有限空間可能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按照有關要求進行分類登記造冊,建立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辨識臺帳(附件2)。

      企業通過對有限空間排查確認,在建立有限空間臺賬的基礎上,組織專業技術人員或者聘請有關安全技術服務機構及安全專家,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表》(附件1)逐項開展自查自糾,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按照企業雙重預防體系建設要求,建立隱患和問題臺賬,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全部整改到位。

      第二階段:執法檢查階段(8月16日至8月31日)

      在企業自查自糾基礎上,各科室(大隊)結合企業上報的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組織執法人員和安全專家,對規上企業按照《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表》(附件1)內容開展執法檢查,指導包靠的街道安環辦對小微企業開展執法檢查,嚴厲查處企業違法違規行為,監督企業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各項要求。對問題突出的企業,要立案依法查處,在頂格處罰的基礎上,進行通報、曝光,提高涉事企業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強大的.執法威懾力,通過強力執法檢查,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

      第二階段:總結提升階段(9月1日至9月11日)

      各街道(發展區)安環所、科室(大隊)對前期開展的執法檢查進行“回頭看”,確保隱患整改到位,形成工作閉環,并對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執法檢查情況形成書面總結連同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執法檢查情況匯總表(附件3)。

      四、工作要求

      (一)突出重點領域,全面開展執法檢查

      一是突出冶金、建材、輕工(農副產品、食品、造紙、醬腌菜、酒類生產加工)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確保所有涉及有限空間胡企業檢查到位,對檢查出的隱患要及時下達整改指令、堅決依法予以處罰、督促企業整改到位,堅決有限空間事故發生。二是重點抓好生產經營單位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在全面抓好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和專項執法檢查工作的基礎上,重點抓好生產經營單位附屬污水處理系統,摸清涉及附屬污水處理系統的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風險辨識和臺賬建立、作業人員安全培訓、作業審批及執行、警示標識設置、通風檢測作業儀器裝備配置、應急演練、外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等方面進行排查整改,推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落實到位。三是突出危險化學品、粉塵涉爆、高溫融溶金屬等重點行業領域,突出已排查出重大隱患和問題的企業、大排查大整治行動中發現存在違法行為的企業,采取突擊抽查和“雙隨機”檢查等方式,嚴厲打擊各類安全生產違法行為。

      (二)加強事前執法,加大事前處罰力度

      切實推進事故防范關口前移,對違法行為,發現一起、立案一起、處罰一起。聘請專家參加,執法人員依據《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檢查表》對明知故犯、頂風違法的企業,從嚴從重予以打擊。切實做到整改一批、處罰一批、關停一批、移送一批。各街道(發展區)安環辦、各科室大隊要加強聯合執法,嚴格做到“五個一律”, 即凡是發現企業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的,一律依法處罰;凡是發現企業存在安全生產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依法處罰;凡是發現企業自查自改后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和非法違法行為的,一律停產整頓;凡是經停產整頓到期仍達不到安全生產要求的,一律關閉取締,提高執法效應。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9

      1.總 則

      1.1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公路隧道內的突發公共事件,提高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能力,提高應急救援的快速反應能力和協調水平,確保迅速、高效、有序地組織開展事故搶險、救災修復工作,保障公路的安全暢通,保護司乘人員的生命財產安全。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洪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防震減災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湖北省突發事件應對辦法》、《湖北省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湖北省公路交通突發公共事件應急預案》、《湖北省安監局公安廳交通運輸廳關于進一步加強隧道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見(鄂安監發【20xx】34號)》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預案,制定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全省普通公路隧道內發生的大、中、小型車輛交通事故、危化品泄漏、火災、設備設施故障等引發的各類突發事件的預防與應急準備、預警發布與信息報告、應急處置與救援等工作。

      2.工作原則

      2.1預防為主,防救結合。堅持預防和應急相結合,提高全員防范意識,落實各項防范預警措施,做好人員、技術、物資和裝備等各項準備工作,做到早預防、早報告、早處置,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2.2以人為本,生命第一。始終將保障生命財產安全作為應急工作的最終目的,采取積極有效的措施,優先保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2.3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各級公路管理部門應成立應急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本單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對工作。實行分級響應、分級負責、上下聯動、部門聯動,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落實崗位責任制。

      2.4依法規范,加強管理。依據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加強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管理,實現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規范化、法制化。

      2.5資源整合、協同應對。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對人員、資金、設備、物資等進行有效整合,保障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的正常進行。加強各部門間密切協作,發揮各相關部門和社會公眾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中的作用,形成優勢互補、資源共享的突發事件聯動處置機制。建立信息服務平臺,實現信息資源共享,為科學決策提供正確的依據。

      2.6依靠科技,提高素質。采用先進的監測、預測、預警、預防和應急處置技術及設施,充分發揮專家隊伍和專業人員的作用,提高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處置的科技水平和指揮能力,避免發生二次事故;加強宣傳和培訓教育工作,提高干部職工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的綜合素質。

      3.應急指揮體系

      應急指揮體系由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應急辦公室、監控中心、應急工作組構成。各市州公路管理部門參照成立相應的組織機構。

      3.1應急指揮部組成

      3.1.1為加強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防御和處置能力,省局成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指揮部(以下簡稱“應急指揮部”)。

      指揮 長:省公路局局長

      副指揮長:省公路局副書記、紀委書記、副局長、質量監督長

      成員:各處室主要負責人。應急指揮部下設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設在安監處(應急辦),主要負責人兼任辦公室主任。應急指揮部負責落實及督促其他部門應對公路隧道安全生產工作。

      3.1.2應急指揮部職責

      (1)貫徹落實上級有關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的指示,部署全省普通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檢查落實情況;

      (2)統一指揮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工作,掌握現場應急救援情況,協調現場應急救援行動;

      (3)及時了解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情況,分析、研判事故發生的規模及可能帶來的損害后果,制定并組織實施搶險救援方案,防止引發二次事故,發布啟動本預案命令;

      (4)根據事故等級,視需要成立臨時專家組,開展事故調查和提出善后處理意見;

      (5)召開成員會議,通報事故情況,宣布處置救援方案,分配工作任務;協調有關單位和部門提供應急保障,調度各方應急資源等;

      (6)現場指揮、協調、督導各小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并檢查處置救援方案執行情況,隨時解決工作中的問題;

      (7)當應急處置工作由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統一指揮時,按照上級應急指揮部門的指令,執行應急救援行動;

      (8)向上級匯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情況;

      (9)承辦上級交辦的其他應急工作。

      3.2應急辦公室

      應急辦公室是應急指揮部的應急工作機構,其職責如下:

      (1)組織起草、修訂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和相關制度、辦法;

      (2)負責全省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的接收、核實、分析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提出報告和建議;

      (3)組織協調各應急工作組工作;

      (4)傳達、執行應急指揮部的各項決策、指令,并檢查和報告執行情況;

      (5)根據應急指揮部和應急工作組的要求,負責應急處置的具體日常工作;

      (6)負責收集、匯總隧道交通事故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7)負責組織局機關各部門研究突發事件應急工作機制、運行機制和隊伍建設,組織指導開展應急培訓和演練;

      (8)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3監控中心(應急指揮中心)

      應急狀態時監控中心在應急指揮部領導下開展工作。其職責如下:

      (1)實施24小時值班接警工作;

      (2)接收、處理上級和應急協作部門的預測、預警信息,跟蹤監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信息,實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

      (3)負責信息系統通信保障工作,負責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支持系統正常運行工作,負責通信保障工作;

      (4)協助應急辦公室收集、匯總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及應急工作組、現場工作組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的相關信息;

      (5)充分利用各種專業手段實時發布預警信息;

      (6)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應急工作組

      應急工作組由省局指揮部內相關部門人員組建,在應急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具體承擔應急處置工作。應急工作組分為六個應急工作小組,各組人員名單由應急辦公室擬定,應急指揮部審定。各組人員應分工明確、責任清晰。當應急指揮部決定啟動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響應行動時,應急工作小組成員由組長召集立即開展應急處置工作,組長因故缺位時由應急指揮部指定人員擔任。

      3.4.1綜合協調小組

      由應急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安監處、黨委辦公室、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起草重要報告、綜合類文件;根據應急指揮部和其他應急工作組的要求,統一向本級及上級報送應急工作材料;

      (2)按照應急指揮部的要求,向社會通報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影響及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

      (3)負責組織有關新聞媒體,宣傳報道應急處置工作中的做法和經驗;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2交通秩序小組

      由路政負責人任組長,路政施救、養護應急及有關部門人員組成。

      (1)根據現場的范圍和交通情況,協助交警和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

      (2)協助交警及時實施對隧道道路的監控、應急封道、分流、清障施救和恢復交通等工作,提出車輛繞道方案并組織實施;

      (3)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

      (4)維護搶險現場等候車輛及行人的秩序,組織、協調疏通隧道突發事件導致的道路堵塞,配合公安交警部門及時做好疏導交通或單幅雙向通行等工作;

      (5)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3現場勘查小組

      由養護負責人任組長,路政、養護人員組成。

      (1)確定事故現場安全后,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2)檢查隧道質量狀況及附屬設施受損情況,確定維護方案并展開作業;

      (3)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4通信保障小組

      由局應急指揮中心負責人任組長,相關處室人員組成。

      (1)按照應急指揮部的指示,做好上傳下達、請示報告等工作,確保信息聯絡暢通;

      (2)做好和公安交警、消防部門和120急救中心等相關單位的聯系工作;

      (3)負責電視電話會議通信保障工作;

      (4)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5后勤保障小組

      由辦公室負責人任組長,財務處、辦公室有關人員組成。

      (1)負責應急狀態期間24小時后勤服務保障工作;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3.4.6總結評估小組

      由副指揮長任組長,應急辦公室及有關人員組成。

      (1)對突發事件情況、應急處置措施、取得的主要成績、存在的主要問題等進行總結和評估,提出下一步工作建議,并向應急指揮部提交總結評估報告;

      (2)承辦應急指揮部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協調小組、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通信保障小組指定專人負責與現場工作組溝通聯絡,協調應急工作,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匯報情況。

      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后勤保障小組在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預警狀態或應急響應行動終止時自動解散;綜合協調小組、通信保障小組、總結評估小組在相關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宣布解散。

      4.預警預防

      4.1預警與預防原則

      本著早發現、早報告、早預防、早處置的原則,建立完善的預警和預防機制,做好信息的搜集、整理,以及風險分析、預警、預防工作。

      4.2預防

      (1)加強路況信息及安全宣傳,努力提高民眾法律意識、安全意識、文明意識,普及安全常識,消除公路隧道安全隱患;

      (2)加強公路隧道安全行駛的宣傳,在隧道相應位置設置提醒駕駛員注意安全的標識標牌,及時變更信息提示內容;

      (3)要建立完善公路隧道安全監視系統,實現實時監控,做到早發現早處理,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4.3預警行動

      (1)應急辦公室接到公路隧道突發事件報告后,立即以電話形式向局應急指揮部通告隧道突發事件信息;

      (2)加強監測措施,做好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并將應急處置準備工作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

      (3)監控中心跟蹤監測隧道突發事件信息,隨時向應急辦公室報告最新情況。

      (4)應急辦公室全面掌握事態發展趨勢,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提出具體處置意見,為決策提供依據。

      4.4信息報送和處理

      建立突發事件應急值班制度、信息報告制度和舉報制度,公布道路重特大事故報告電話。

      4.4.1信息報送原則

      遵循“迅速、準確、真實”的原則,在第一時間報送公路隧道重特大事故的有關信息,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突發事件。死亡事件必須以快報形式逐級上報應急辦公室。特別緊急的情況下,可直接報至應急指揮部。各級應急救援機構之間,必須保證24小時人員通訊暢通。

      4.4.2信息報送程序與時限

      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應急信息實行第一時間報告制,交通部《交通運輸突發事件信息報告和處理辦法》中規定的有關公路突發事件和險情應在30分鐘內將信息以書面或電子郵件形式報省局應急辦,1小時內報省廳和省政府應急辦,2小時內報部應急辦,并進行電話確認。

      4.4.3信息報送內容

      應當及時向應急指揮部報告如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情況: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及信息來源;事件起因、性質、基本過程、已造成的后果以及影響范圍和事件發展趨勢;已采取的措施、下一步的工作計劃;信息報送單位、聯系人和聯系電話等。對于情況不夠清楚、要素不齊全的信息要及時核實補充內容,并將后續情況及時上報。對突發事件處置的新進展、衍生的新情況要及時續報,特別重大事件的處置情況信息應每日一報。突發事件處置結束后,要進行終報。

      4.4.4突發事件現場信息采集

      事發地公路管理部門應急機構、現場工作組負責突發事件現場信息的采集和報送。

      信息報告的主要方式是電話、網絡、傳真、手機短信及其他通信手段。

      需要重點采集的信息包括:

      (1)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肇事車輛單位、型號、車號;肇事駕駛員基本情況;死、傷人員的情況;公路隧道損毀情況;

      (2)事故的簡要經過;

      (3)初步判斷事故發生的原因、影響范圍及發展態勢,可能會引起何類次生事故或衍生事故;

      (4)事故救援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

      (5)到達現場進行處置的單位、人員及組織情況,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已發出的援助要求和已開展救援活動的時間、設備、聯系人等。

      4.4.5信息處理

      應急辦公室負責公路隧道突發事件信息分析工作,追蹤事件進展,及時掌握最新動態,將事件分析結果報送應急指揮部。重特大突發事件應急響應的信息報告同時上報省政府應急辦和廳應急管理機構,并通報有關單位。

      5.應急處置

      5.1預警級別的劃分

      按照應急啟動級別從高到低設定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四個響應等級。特別嚴重(Ⅰ級)、嚴重(Ⅱ級)、較重(Ⅲ級)、一般(Ⅳ級)四個響應等級,并分別采用紅色、橙色、黃色、藍色加以表示。

      5.1.1Ⅰ級(紅色)啟動標準

      因隧道內運輸危險化學品發生嚴重泄漏,致使隧道無法安全通行的;隧道內發生火災造成無法通行的;發生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人員死亡、短時間難以恢復正常工作秩序的突發事件;以及社會安全事件。

      5.1.2Ⅱ級(橙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特大交通事故或重大交通事故嚴重影響隧道運營安全、并造成嚴重傷害的安全事故。

      5.1.3Ⅲ級(黃色)啟動標準

      隧道內發生小型交通事故,造成交通擁堵的,并造成人員受到傷害的安全事故;當氣象部門發出嚴重影響行車安全預警信息的;隧道進出口出現濃霧、大雪和沙塵暴等惡劣天氣,或雪后隧道進出口路面積結冰的;隧道附屬設施遭到破壞,喪失正常使用功能的。

      5.1.4Ⅳ級(藍色)啟動標準

      隧道發生一般交通事故,無人員傷亡,未造成交通擁堵的。

      5.2應急響應

      5.2.1啟動程序

      當公路隧道突發事件達到Ⅰ級響應條件時,由省局應急指揮部啟動特別嚴重級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廳備案。當應急響應條件達到Ⅱ級(含)以下響應條件時,由市州應急指揮機構宣布啟動相應級別應急響應程序,并上報省局備案。

      5.2.2響應行動

      (1)應急指揮部或應急指揮機構應立即組織交通秩序小組、現場勘查小組和通信保障小組趕赴現場,及時、有效地開展應急救援工作,全力控制事故發展態勢,防止次生、衍生事故的發生,控制或切斷事故災害鏈。

      (2)交通秩序組根據現場的范圍和道路交通情況,協助120急救人員及時搶救傷員,疏散人員和車輛,擺放控制性警示標志,待公安和消防部門到達后,積極配合公安交警實施交通管制、預留救援車輛通道,用于清障車輛進入事故區域,將事故車輛及時拖離現場。同時以事故車輛為中心,在事故現場在來車方向500米以上由遠及近連續設置警示標志。配合交警封路或分流,明確分流路線。若發生火災,應第一時間通知消防部門,并指派專人引導,積極配合消防部門完成火災施救工作。

      (3)現場勘查組根據現場路產損壞實際情況,按照由外到里、由整體到局部的順序巡視現場,確定現場范圍,進行勘查檢驗、調查取證;

      (4)總結評估小組及時將現場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應急辦公室,應急辦公室接到上報信息后立即報送指揮長。

      (5)當事態發展超出應急處置能力時,立即上報上級部門請求支援。

      5.2.3響應終止

      5.2.3.1Ⅰ級響應終止

      由省局應急指揮部采取如下程序終止響應:

      (1)應急辦公室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向應急指揮部提出Ⅰ級應急響應狀態終止建議;

      (2)應急指揮部在同意終止后,終止Ⅰ級應急響應,明確提出應急響應終止后續處理意見;

      (3)應急指揮部解除應急工作狀態,應急辦公室負責在2小時內通知各相關部門恢復正常工作;

      (4)必要時綜合協調小組負責向社會宣布Ⅰ級應急響應結束,說明已經采取的措施和效果以及應急響應終止后將采取的各項措施

      (5)應急辦公室負責組織善后工作。

      5.2.3.2Ⅱ級(含)以下響應終止

      市州應急指揮機構根據掌握的事件信息,確認險情排除,道路恢復通暢,現場搶救活動已經結束,突發事件得到控制和消除,受危險威脅人員安全撤離危險區,由第一負責人決定終止響應。

      5.3處置措施

      5.3.1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及成員單位主要負責人立即趕赴現場,組織專業救援隊伍,實施救援處置。省局應急辦要迅速了解、掌握事故發生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涉及或影響范圍、已采取的措施和事故發展趨勢等,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和督促事后報告及總結工作。

      5.3.2加強與交警等部門的協調與聯動,配合交警實行交通管制措施。加強道路巡查,隨時掌握路面信息。配合消防部門做好施救工作;

      5.3.3及時將所轄路段的事故情況、道路通阻信息、應急處置工作進展情況上報上級主管部門;

      5.3.4要加強與相鄰路段部門的聯系,保持與其經常的溝通,互通路況信息,做到心中有數,相互支持與配合;

      5.3.5當事故嚴重程度超出本級應急能力或目前已有應急人員、物資、設備不能滿足應急處置需要時,報請上級部門給予支持。

      6.應急物資與設備保障

      各市州、縣市區應建立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物資儲備體系,統籌考慮轄區專用設備的配備。制定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設備配備計劃,按《湖北省公路交通應急物資儲備管理暫行規定》(鄂路安【20xx】157號)的要求,加強應急物資儲備與管理,采用現代科技手段,實現隧道管理與應急處置的科學化、智能化、制度化,與業內相關資質企業建立應急救援合作關系,拓寬應急物資設備保障渠道。

      7.附則

      7.1責任與獎懲

      7.1.1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實行領導負責制和責任追究制。

      7.1.2對應急處置工作中做出突出貢獻的先進集體和個人及時地給予宣傳、表彰和獎勵。

      7.1.3對不按法定程序履行工作職責、不按規定及時發布預警信息、不及時采取有效應對措施,出現瞞報、誤報、漏報、遲報等情況,造成人員傷亡和重特大經濟損失的單位和有關責任人,依照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給予通報批評和行政處罰。情節嚴重的,對其主要負責人和其他責任人員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

      7.2補助和撫恤

      對因參與公路隧道突發事件搶險救援工作致病、致殘、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相應的補助和撫恤。

      7.3預案管理與更新

      本預案是全省公路行業應對公路隧道突發事件的專項預案。應急辦公室會同有關部門定期對應急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及時發現問題和提出改進意見,并根據實際情況的變化,及時修訂本預案,經應急指揮部審定,上報省廳備案。下列情況,本預案應進行更新:

      7.3.1本預案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做出調整或修改,或國家出臺新的應急管理相關法律法規;

      7.3.2原則上每三年組織修訂、完善應急預案;

      7.3.3根據日常應急演練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應急行動結束后取得的經驗,需對預案做出修改;

      7.3.4因機構改革需要對應急管理機構進行調整;

      7.3.5應急物資及設備的數據資料應每年更新一次。

      7.3.6有關部門根據形勢變化和實際需要,及時修訂和更新相應應急預案。

      7.4制定與解釋部門

      7.4.1本預案由省公路局制定,并負責解釋與組織實施;

      7.4.2各有關職能部門按照本預案的規定履行職責,并制定相應的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

      7.4.3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實行。

      8.附件

      應急響應指南

      為了更好地實施隧道應急救援,隧道救援區段進行了合理劃分。救援區段的劃分不僅要考慮隧道事故影響范圍、通風排煙控制、救災設備的位置、救援隊伍的駐地,而且要考慮人行通道、車行通道以及逃生通道的位置,為明晰響應行動,現以東西向隧道突發事件時的應急響應指南如下:

      Ⅰ級響應(危化品事故、大、中事件應急響應)

      8.1危化品事故應急響應

      8.1.1危險品事故的前方的車輛正常駛出隧道。

      8.1.2發生危險品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立刻下車,利用隧道內的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報警。

      8.1.3監控中心接到報警后,調整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指示器,并且通過有線廣播系統向隧道內的人員發出警報信號,封閉隧道交通。

      8.1.4監控中心向單位值班領導報告。

      8.1.5監控中心向交警、路政和當地環保部門發出求救信號。

      8.1.6交警或路政趕到事故現場后立刻疏散被困車輛,引導被困人群撤離隧道,若事故現場有人嚴重受傷,現場交警或路政人員電話求救120.

      8.1.7醫院接到求救信號后,立刻安排相關科室做好救助準備,同時出動120救護車輛趕往事故現場。

      8.1.8 120救援車趕到后救助傷員,并立刻撤離返回醫院。

      8.1.9環保部門趕到現場后,分析危險品類型,提出處理方案;有關專業部門處理事故現場。

      8.1.10事故現場處理完畢后由環保部門檢測,確定滿足衛生標準后,再通知現場救援指揮部。

      8.1.11指揮部向交警、公路等部門下達處置指令。公路部門通過監控中心通知路政、養護部門進入隧道處理現場,并檢查可否恢復通車。

      8.1.12若可以通車,則監控中心恢復隧道交通。

      Ⅱ級預案(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重大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2.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左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右線除進出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通過右線進口將車停放在右線事故點后的橫通道附近,徒步穿過該橫通道趕往事故現場。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及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右線”,右線交通指示器除進口處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趕往隧道西口,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左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通過活動護欄到右線或通過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進入隧道右線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2.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重大交通事故,阻止事故點后方車輛行駛。右線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事故點后方的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左線除進口警示燈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封閉左右線交通。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后,則交警、路政進入隧道右線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通過活動護欄逆行進入隧道左線。將車停放在事故點后第一個橫通道附近,徒步進入右線事故點,交警和路政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相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交警或路政趕到后打開隧道東口和西口活動護欄,交警、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處、隧道口、事故點后車行橫洞附件事故發生點指揮交通。

      (9)監控中心確認交警或路政趕到現場后,改變隧道內的交通信號指示器和可變情報板。如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右線事故點后可變情報板改為“緩慢行駛,撤離至左線”,左線的交通信號指示器除隧道進口為紅色外其余均為綠色并指向隧道出口,可變情報板改為“撤離隧道”;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可變情報板顯示“請按次序退出隧道”,事故點后除進口處外的指示器均為綠色,指向隧道進口。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左線,正向駛出隧道東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右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1)120急救車輛趕往隧道西口,通過活動護欄,急救車輛進入隧道右線并駛向事故發生點進行救援,救援完畢后掉頭原路返回。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Ⅲ級預案(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小型交通事故應急響應

      8.3.1左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待路政到達后,打開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的卷簾門。

      (6)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橫通道之前,則交警、路政從隧道右線經事故點后的第一個車行橫洞駛向事故發生點。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交警路政則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并在隧道西口活動護欄掉頭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的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前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120急救車提高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駛向事故點救援后,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在事故點前方第一個車行橫洞掉頭進入右線,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最后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在東口活動護欄掉頭從右線返回。

      (11)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2)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8.3.2右線

      (1)事故點前方的車輛駛出隧道,發生事故的車輛亮起警示燈。

      (2)發生事故車輛的司乘人員或發現事故的隧道巡邏人員,通過緊急電話或手動報警器向監控中心報警。

      (3)監控中心接受報警信號后通過監控系統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4)監控中心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車道第一個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5)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6)交警、路政從隧道東口進入隧道右線駛向事故發生點;交警和路政在隧道東西口、活動護欄、事故點及事故點后車行橫洞處執勤,如果發現現場司乘人員受傷需要救助,立即報告值班領導,并向當地120求救。

      (7)120急救部門接到報警后,立即出動救護車趕往隧道,并通知有關醫院做好急救準備。

      (8)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監控中心打開事故點后方的第一個車行橫洞,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路政打開隧道東口活動護欄,供120救護車掉頭使用。

      (9)交警及路政在120救護車需要掉頭轉向的地方和事故點維護交通秩序。

      (10)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左線,經事故點后第一個車行橫洞駛進隧道右線事故點救援,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120急救車輛通過隧道西口進入隧道左線,并在隧道東口活動護欄掉頭駛進隧道右線,救援后經隧道西口撤離。

      (11)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前,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通過事故點后方車行橫洞進入右線,正向駛出隧道口。若事故發生在第一個車行橫洞之后,則左線被困車輛在交警指揮下按次序退出隧道。

      (12)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備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給隧道監控中心。

      (13)隧道監控中心在情報板發出恢復隧道交通的信號。

      Ⅳ級預案(一般事件應急響應)

      8.4一般交通事故救災應急響應

      (1)隧道監控中心發現或接受報警信號厚街,確定事故發生點及事故類型。

      (2)通過廣播系統、隧道內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等告知司乘人員隧道內發生交通事故,事故點后方的可變情報板顯示“前方發生交通事故、減速慢行”,事故點后方第一個車道指示器改為紅色警示燈。

      (3)監控中心報告隧道值班領導、交警和路政,同時報告信息中心。

      (4)事故處理完畢后,養護、維修、路政人員清理事故現場,檢查設施完好情況,并將檢查情況報告隧道監控中心。

      (5)隧道監控中心接到報告后,若已正常則恢復隧道交通信號。

      8.5隧道雨雪、霧應急響應

      (1)大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大霧天氣、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霧大、減速慢行”。

      (2)在小霧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天氣有霧、減速慢行”;隧道出口發送“隧道外有霧、減速慢行”。

      (3)在大、中、小雨的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雨天路滑、減速慢行”;隧道內出口發送“隧道外下雨、減速慢行”。

      (4)在雪天情況下,隧道外情報板發送“雪天路滑、減速慢行”。

      8.6隧道附屬設施應急響應(隧道停電應急響應)

      (1)中控人員發現停電后,立即停止巡邏車前往隧道預警,并切換可變情報板(隧道停電注意安全);

      (2)通知交警、路政、施救車、急救單位前往隧道口預警,通知監控中心;

      (3)及時聯系供電部門,了解停電原因和大致來電時間;

      (4)隧道電工接到雙路停電的信息后,立即進行自發電供電,配合巡邏人員做好預警工作后,在配電房內監視供電系統,隨時準備來電切換;

      (5)巡邏人員在接到通知5分鐘內帶上必備器材(錐形警示帽、閃光燈)穿反光背心,駕車前往現場;

      (6)巡邏人員在20分鐘內在規定位置按要求完成設置臨時警告標志、限速標志,提醒過往車輛急行慢行;

      (7)停電期間加入巡查力度,預防隧道內各類突發事故,保證執勤時的人身安全;

      (8)恢復供電后,配電房立即恢復隧道正常供電,巡邏人員撤除各類臨時標牌,監控室切換信號燈、可變情報板為正常通行模式,防滑隧道正常通行。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0

      1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及時有效處置本市各類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最大程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確保城市安全運行,編制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路法》和《城市道路管理條例》《公路安全保護條例》,以及《上海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辦法》《上海市城市道路管理條例》《上海市公路管理條例》等。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本市行政區域內城市道路和公路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防范和應急處置。洋山島港區市級基層應急管理單元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可參照本預案相關規定執行。

      本預案所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是指因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引發的,或因橋梁隧道設施性能退化導致的設施損壞(包括主體結構、路面系、附屬設施及附屬管線損壞等)及由此導致的次生事故。

      1.4工作原則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屬地響應、聯動應對,以人為本、快速處置。

      2組織體系

      2.1領導機構

      《上海市突發公共事件總體應急預案》明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由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市政府是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的行政領導機構;市應急委決定和部署本市突發事件應急管理工作,其日常事務由市應急辦負責。

      2.2應急聯動機構

      市應急聯動中心設在市公安局,作為本市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的職能機構和指揮平臺,履行應急聯動處置較大和一般突發事件、組織聯動單位對特大或重大突發事件進行先期處置等職責。各聯動單位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突發事件應急聯動先期處置工作。

      2.3市應急處置指揮部

      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視情成立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指揮部(以下簡稱“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實施事故處置和救援工作。總指揮由市領導確定,成員由相關部門、單位和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領導擔任,市應急處置指揮部根據應急處置需要就近開設。

      2.4職能部門

      市交通委是主管本市市政設施的職能部門,也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責任單位,綜合協調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應急處置工作。主要職責是:

      (1)動態掌握橋梁隧道運行狀態,及時組織收集、研判、報告、通報橋梁隧道預警信息和運行事故信息。

      (2)會同市應急聯動中心組織、指揮、調度、協調各方面應急力量和資源,采取必要措施,對相關橋梁隧道運行管理單位下達指令,實施聯動處置;必要時,協助區縣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

      (3)組織實施公共交通的緊急調度,并協助疏散人員。

      (4)會同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對事發地及周邊區域道路的交通組織及時發布交通誘導信息,減輕事故對交通的影響。

      (5)對事故現場周邊水域實施警戒和通航管制,維護相關內河水域的航運交通秩序。

      (6)及時向市政府報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處置情況和后續措施。

      (7)對受損的橋梁隧道設施組織檢查、評估和修復;協調各相關職能部門和單位做好事故調查、評估、總結等善后工作。

      2.5專家機構

      市交通委負責組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家咨詢組,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決策咨詢建議和技術支持。

      3預警預防

      3.1信息監測

      3.1.1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組織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利用現有的橋梁隧道運行安全監測體系,結合日常檢查、檢測和養護,并依托公安、交通、地震、氣象等部門現有的全天候、全時段、全覆蓋監測網絡,及時開展橋梁隧道運行狀況監測和風險隱患排查。

      3.1.2完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共享機制,加強信息的綜合分析與評估,提高相關預報的準確性和時效性。

      3.1.3在氣象災害及重大節假日、重要會議和重大社會活動期間,由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加強橋梁隧道運行狀態的監測和預報工作。

      3.2預警級別與發布

      3.2.1根據自然災害、交通事故和火災、爆炸、危險化學品泄漏等事故對橋梁隧道設施運行安全可能造成的危害性,及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緊急程度、發展態勢,本市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的預警級別分為四級:Ⅳ級(一般)、Ⅲ級(較重)、Ⅱ級(嚴重)和Ⅰ級(特別嚴重),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輕微損壞或附屬設施受到一定損壞,預測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黃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一定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3)橙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嚴重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極其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4)紅色預警:橋梁隧道結構受到極其嚴重損壞,極有可能發生橋梁隧道坍塌,嚴重威脅到人員安全,預測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嚴重影響。

      3.2.2預警信息發布

      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負責預警信息發布工作,依托現有預警信息發布平臺,通過廣播、電視、互聯網、政務微博、微信、手機短信、智能終端、電子顯示屏等,在一定范圍內及時發布。預警級別可根據需要作出調整。重要的預警信息發布后,及時報市政府總值班室備案。

      3.3預警響應

      進入預警期后,市、區交通行政管理部門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市應急聯動中心、有關區縣政府和相關單位,可視情采取以下預防性措施:

      (1)準備或直接實施相應應急處置措施。

      (2)根據需要,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封閉、限行等交通管制措施,提供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并通過道路通行指示牌、電臺廣播等方式及時向社會公布。

      (3)必要時,做好相關區域內人員疏散和車輛轉移的準備。

      (4)組織有關應急處置隊伍和專業人員進入待命狀態,并視情動員后備人員。

      (5)調集、籌措應急處置和救援所需物資及設備。

      (6)對相關橋梁隧道采取臨時性工程措施。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預防性措施。

      4應急響應

      4.1信息報告與通報

      4.1.1一旦發生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有關單位和個人可及時通過“110”向市應急聯動中心報告,也可通過其他方式向市交通委、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4.1.2相關部門和單位接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后,應當及時相互通報。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要在半小時內口頭、1小時內書面,將相關情況報告市政府總值班室;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或特殊情況發生后,必須立即報告。

      4.1.3一旦出現事故影響范圍超出本市行政轄區的態勢,應當依托與毗鄰省市的信息通報協調機制,由市有關部門及時向毗鄰省市相關主管部門通報。

      4.2響應等級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響應分為四級:Ⅳ級、Ⅲ級、Ⅱ級和Ⅰ級,分別對應一般、較大、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當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在重要地段、重大節假日、重大活動和重要會議期間以及涉外、敏感、可能惡化的事件,應當適當提高應急響應等級。

      4.2.1Ⅳ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重大運行故障或相關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一定影響;

      (2)現場重傷1-2人;

      (3)現場造成少量人員受傷;

      (4)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下。

      4.2.2Ⅲ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設施損壞,部分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較大影響;

      (2)橋梁隧道主體結構損壞或附屬設施損壞嚴重;

      (3)現場死亡1-2人;

      (4)現場重傷3-9人;

      (5)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3-9人;

      (6)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

      4.2.3Ⅱ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嚴重破壞,區域性道路和水域交通受到重大影響;

      (2)現場死亡3-9人;

      (3)現場重傷10-19人;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10-19人;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

      4.2.4Ⅰ級響應標準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

      (1)橋梁坍塌或隧道塌方等事故導致橋梁隧道主體結構完全破壞,嚴重影響大范圍道路和水域交通通行且態勢可能進一步惡化;

      (2)現場死亡10人以上;

      (3)現場重傷20人以上;

      (4)現場死亡與重傷合計20人以上;

      (5)橋梁隧道設施損壞直接經濟損失可能為1億元以上。

      4.3應急處置

      4.3.1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相關的橋梁隧道設施運行管理單位應當在判定事故性質、特點、危害程度和影響范圍的基礎上,立即組織有關應急力量實施即時處置,開展自救互救,防止事態擴大。市應急聯動中心應當立即指揮調度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組織搶險救援,實施先期處置,采取必要措施,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并消除危險狀態,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市交通委和相關聯動單位應當按照指令,立即趕赴現場,根據各自職責分工和處置要求,快速、高效地開展聯動處置。處置過程中,市應急聯動中心要實時掌握現場動態信息,并進行綜合研判及上報。

      4.3.2涉及人員生命救助的.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救援,現場救援指揮長由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現場最高指揮員擔任。無人員傷亡或人員生命救助結束后,現場指揮長由交通行政管理部門現場最高負責人擔任,指揮實施專業處置。根據橋梁隧道管理權屬和屬地響應原則,由區縣視情成立現場處置指揮部,對屬地第一時間應急響應實施統一指揮,總指揮由事發地所在區縣領導擔任,或由區縣領導確定。現場處置措施如下:

      (1)事發地所在區縣公安機關立即設置事故現場警戒,實施道路和水上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維持社會治安,防止事態擴大和蔓延,避免造成其他人員傷害。

      (2)公安、交通、消防等部門應急力量迅速營救遇險人員,控制和切斷危害鏈。衛生計生部門負責組織開展對事故傷亡人員的緊急醫療救護和現場衛生處置。

      (3)及時清除、轉移事故區域的車輛和船只,組織搶修被損壞的橋梁隧道設施,根據專家意見,實施加固、維修等工程措施。

      (4)必要時,組織疏散、撤離和安置周邊群眾,并搞好必要的安全防護。

      (5)加強道路交通組織和現場指揮,發布必要的繞行線路提示等信息,將事故對交通的影響降到最低。

      (6)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措施。

      4.3.3一般和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交通、公安等部門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組織、指揮、協調、調度相關應急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

      4.3.4重大和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立即啟動相應等級的響應措施,并視情成立市應急處置指揮部,統一指揮、協調、調度全市相關力量和資源實施應急處置。事發地所在區縣、市交通委及其他有關部門和單位應當立即調動相關應急隊伍和力量,第一時間趕赴事發現場,按照各自職責和分工,密切配合,共同實施應急處置。

      4.4人員防護

      參加現場應急救援的人員應當加強個人防護,落實搶險和控制事態發展的安全措施,避免發生次生災害和事態擴大。

      4.5信息發布

      4.5.1一般、較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事發地所在區縣政府或市交通委負責。

      4.5.2重大、特大橋梁隧道運行事故信息發布工作,由市政府新聞辦負責,市交通委提供發布口徑。

      5后期處置

      5.1善后工作

      事故責任單位和交通、公安、衛生計生、民政等部門要及時做好受傷人員救治、救濟救助、家屬安撫、保險理賠及設施修復等善后工作。

      5.2調查與評估

      應急處置結束后,交通、公安、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單位要對事故發生的原因、性質、影響范圍、受損程度、責任及經驗教訓等,進行調查、評估與核實。

      6應急保障

      6.1隊伍保障

      進一步優化、強化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應急處置隊伍的建設,配備相應的專業施工設備,積極開展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應急演練。

      6.2交通運輸保障

      橋梁隧道運行事故發生后,由公安部門及時對現場實施交通管制,根據需要組織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交通行政管理部門根據需要,及時組織相應的交通運輸工具,滿足交通運輸保障應急需要。必要時,可緊急動員和征用其他部門或社會交通設施裝備。

      6.3裝備物資保障

      進一步加強橋梁隧道運行事故專業處置物資保障工作,完善信息數據庫,并明確其類型、數量、性能、儲備點和調度規則等。

      6.4通信保障

      由各基礎電信運營企業為處置橋梁隧道運行事故提供應急通信保障。

      6.5經費保障

      按照市政府有關處置應急情況的財政保障規定執行。

      7預案管理

      7.1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負責解釋。

      7.2預案修訂

      市交通委根據實際情況,適時評估修訂本預案。

      7.3預案報備

      市交通委負責將本預案報交通運輸部備案。

      本預案定位為市級專項應急預案,是本市處置橋梁隧道突發事件的行動依據。各區縣政府和本市相關部門、單位可根據本預案,制訂相關配套實施方案,作為本預案的子預案,并抄送市交通委備案。

      7.4預案實施

      本預案由市交通委組織實施。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為5年。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1

      為深刻吸取“11.7”事故教訓,舉一反三,進一步強化防范有限空間事故能力,不斷提升我鎮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保障水平,決定即日起在我鎮范圍內集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現將有關事項安排如下: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全國、省、市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扎實推進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督促企業全面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厲打擊有限空間違法違規作業行為,推動企業從嚴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管理標準、規程、制度要求,確保轄區內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防范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發生。

      二、時間安排

      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鎮范圍內集中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攻堅行動,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根據專項整治方案,明確目標任務,摸清有限空間底數并建立管理臺賬,督促企業全面自查自改,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執法檢查,全面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

      三、整治重點

      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嚴格落實屬地、部門監管(主管)責任,突出重點行業領域(包括危險化學品、非煤礦山、工貿、電力、海洋漁業、糧食倉儲、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城鎮燃氣、污水處理、特種設備等),督促企業對涉及到的有限空間進行全面排查、辨識與確認,建立健全并落實各項安全管理措施,嚴厲打擊有限空間違法違規作業行為,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一)是否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確定有限空間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情況,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

      (二)有限空間場所是否設置明顯的安全警示標志;

      (三)是否按規定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有限空間作業方案是否實行審批管理;

      (四)是否向作業人員提供符合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的安全帽、全身式安全帶、三腳架、安全繩,以及與作業環境危險有害因素相適應的`檢測報警儀器、正壓式呼吸器等有限空間作業勞動防護用品;

      (五)是否制定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并開展應急演練;

      (六)是否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統一協調、管理,是否對承包單位的有限空間作業進行審批。

      此次整治的重點包含但不限于以上內容,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結合本轄區、本行業領域特點,進一步細化補充。

      四、有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組織領導。有限空間作業涉及的行業領域廣泛,有限空間事故易發多發,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清醒認識當前我鎮安全生產形勢,切實提高認識,強化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攻堅行動的組織領導,要將本次攻堅行動與省、市、區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和我鎮各領域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有機結合起來,全面細致排查治理有限空間作業事故隱患,確保全區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

      (二)深入排查健全完善監管臺賬。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進一步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條件排查確認工作,全面查漏補缺,督促指導相關企業進行有限空間再辨識再確認,確定有限空間的數量、位置以及危險有害因素等基本情況,并將本轄區、本行業(領域)所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全部納入監管臺賬,健全完善有限空間監管臺賬。

      (三)督促企業落實自查自改。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督促指導相關企業,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六必須六嚴禁”規定》(見附件2)要求,認真對照開展自查自改,對自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要造冊登記,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和隱患排查整治公示制度,并按照“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五落實要求全部整改到位,實現動態閉環管理。

      (四)強化監督檢查執法力度。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堅持問題導向,深入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大排查和執法行動,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嚴格落實聯合懲戒制度,以監督執法成果作為檢驗專項治理成效的重要內容,增強執法工作震懾力,提升有關企業負責人敬畏法律、敬畏紅線的意識,推動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堅決遏制事故發生。同時要加大執法檢查,對未按規定開展有限空間辨識、制定防范措施、建立有限空間管理臺賬的和未制定作業方案或未經審批擅自作業以及未做到“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等違法違規行為的,必須嚴處重罰。

      (五)強化專題培訓和應急救援措施。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全面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題培訓,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和應急救援基本常識,提升安全監管人員、企業安全人員知識技能。同時,督促和指導相關企業根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的特點,制定完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應急演練和專題培訓,并將《有限空間作業事故安全施救指南》(見附件5)納入專題培訓重要內容,提高有限空間作業人員應急處置能力,杜絕盲目施救,確保有限空間作業安全。

      請鎮安委會各成員單位、各行政村要認真做好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整治工作總結,于20xx年12月20日前將本單位相關工作總結連同有限空間企業統計表(附件3)、有限空間專項整治攻堅行動工作情況匯總表(附件4)加蓋公章后一并上報送鎮安辦。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2

      為進一步整治規范永寧縣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行為,預防和空置有限空間中毒等事故發生,根據自治區住建廳下發的《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和永寧縣安全生產委員會下發的《關于立即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結合我縣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和安全發展理念為指導,堅持以人為本"、“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集中組織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從源頭上抓防范,堅決整治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切實防范和遏制較大及以上有限空間作業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好轉。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摸清有限空間作業的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實現企業全覆蓋、從業人員培訓,使所有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相關要求;督促施工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配齊配全必要安全設備設施;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相關規定和標,提升現場監管和服務水平,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安全長效機制,有效遏制事故的發生。

      三、組織領導

      為認真抓好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特成立永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小組。

      成員組成如下:

      組長:楊雁冰

      副組長:

      成員:

      工作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質監站,劉杰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三年行動組織實施工作。

      四、整治范圍和內容

      有限空間是指封閉或者部分封閉,與外界相對隔離,出入口較為狹窄,作業人員不能長時間在內工作,自然通風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質積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間。

      重點治理場所:地下有限空間:如地下管道、地下室、地下倉庫、地下工程、污水池(井)、沼氣池、化糞池等。

      重點整治內容:一是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安全隱患排查。對永寧縣范圍內城市供水、排水、燃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進一步摸清縣域內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底數和安全管理現狀,建立基礎臺帳和銷號制度,對存在的問題和安全隱患要逐一登記,跟蹤督查,限期整改,待整改達標后方可允許銷號,堅決預防和遏制事故的發生。要求施工企業制定完善本單位的安全生產應急預案,強化演練,不斷增強應對有限空間作業突發事故的能力,有效減輕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二是建立健全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等制度。建立健全永寧縣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審批、監管、設備配備、崗位資格等制度,對可能產生有毒有害氣體的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進行作業時,必須經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審批同意,方可進行作業。重大、多人下井作業,建設單位還應當派專人到現場監督,確保作業行為始終處于有效監管之下。

      三是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培訓和教育。加強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基本常識宣傳,不斷提高作業人員及相關人員的`安全意識和防范能力。組織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班,對建設單位、施工企業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要把安全培訓教育與有限空間作業人員資格管理相結合,凡是未取得有限空間作業上崗資格證的人員,不得從事該項作業。

      五、實施步驟

      依據《寧夏回族自治區城市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整治時間為20xx年至20xx年,分三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10月至12月20日)

      1.安排部署。成立永寧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小組,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明確工作任務。

      2.調查摸底。對照整治范圍,對縣域內城市供水、排水、燃氣、供熱、污水處理、垃圾處理等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場所,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排查采用實地檢查和施工單位自查相結合的方式,確保不留死角,根據排查結果,于12月30日前向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填報《匯總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1月1日至6月20日)

      1.對標自查自改。對照專項整治重點內容,開展有限空間風險要素辨識,檢測,細致排查隱患,制定管控措施,完善監測、監控、應急處置手段,開展自查工作。

      2.健全管理制度。按照風險管控要求,進一步完善與有限空間作業相關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主要包括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通風檢測制度,現場安全管理制度、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等。

      (三)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7月1日至8月31日)

      1.認真組織驗收。按照要求,組織本單位或者聘請專家開展整治驗收,逐一對轄區范圍內的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驗收,并填寫《有限空間匯總表》,做好迎接上級主管部門檢查驗收的準備。

      2.建立考核制度。將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納入本年度對各建筑企業的相關考核中,定期或不定期對縣域內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場所施工作業情況進行檢查。

      (四)整改完善階段(20xx年9月1日至12月31日)

      對上級督導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進行逐項整改,建立問題清單、責任清單、銷號清單,確保專項整治取得實效。整治工作結束后,對專項整治情況進行全面總結,于20xx年12月31日前上報銀川市行業主管部門和自治區住房和城鄉建設廳。

      (五)鞏固提升階段(20xx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建立長效機制,定期組織專業人員對轄區內有限空間作業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問題、整改問題,做到責任常清、警鐘長鳴,切實鞏固市政工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行動成果。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高度重視市政公用設施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領導,采取有效措施,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企業主要負責人責任。

      (二)強化相關法律法規普及,深入開展宣傳培訓

      通過安全培訓教育,典型案例分析等多種方式宣傳普及有限空間安全作業知識,提高作業人員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減少杜絕違規生產現象,全面提升現場安全管理水平。

      (三)堅持統籌兼顧,全面落實

      結合安全生產標準化和隱患排查治理治理工作,加強基礎建設,嚴格日常安全檢查監督工作,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創新安全監管機制。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重點加強有毒有害氣體的有限空間場所的排查治理工作。

      (四)嚴格責任追究

      認真執行整改措施,確保事故隱患排查清楚,整改到位,對不認真展開自檢自糾專項整治,導致事故發生的行為,嚴查原因,落實責任.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3

      一、總則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為適應突發事故應急救援的需要,通過演練,進一步加強我工區應急組織機構各小組之間的協同配合,提高應對有限空間作業事故的組織指揮、快速響應及處置能力,營造安全穩定的氛圍,制定預案演練計劃。

      二、應急演練目的

      1、檢驗預案,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查找應急預案中存在的問題,進而完善應急預案,提高應急預案的可用性和可操作性。

      2、完善準備,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檢查應對突發事件所需應急隊伍、物資、裝備、技術等方面的準備情況,發現不足及時予以調整補充,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3、鍛煉隊伍,通過開展應急演練,增強演練組織單位、參與單位和人員對應急預案的熟悉程序,提高其應急處置能力。

      4、磨合機制,通過開展應急演練,進一步明確相關單位和人員的職責任務,完善應急機制。

      5、科普宣傳,通過開展應急演練,普及應急知識,提高職工風險防范意識和應對突發事故時自救互救的能力。

      三、應急演練原則

      1、結合實際,合理定位,緊密集合應急管理工作實際,明確演練目的,根據資源條件確定演練方式和規模。

      2、著眼實際,講求實效,以提高應急指揮人員的指揮協調能力、應急隊伍的實戰能力為著重點,重視對演練效果及組織工作的評估,總結推廣好經驗,及時整改存在的問題。

      3、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圍繞演練目的,精心策劃演練內容,周密組織演練活動,嚴格遵守相關安全措施,確保演練參與人員及演練裝備設施的安全。

      4、統籌規劃,厲行節約,統籌規劃應急演練活動,充分利用現有資源,努力提高應急演練效應。

      四、應急演練要求

      1、在開展演練準備工作以前應制定演練計劃,包括演練的`目的、方式、時間、地點、日期安排、演練策劃領導小組組成、經費預算和保障措施等。

      2、演練準備階段的主要任務是根據演練計劃成立演練組織機構,設計演練總體方案,并根據需要針對演練方案對應急人員進行培訓,使相關人員了解應急響應的職責、流程和要求,掌握應急響應知識和技能為演練實施奠定基礎。

      3、演練實施是對演練方案付諸行動的過程,是整個演練程序中核心環節,演練實施當天演練組織機構的相關人員應在演練前提前到達現場,對演練設備進行檢查,確保正常工作,確認無誤后按時啟動演練。

      4、對演練中暴露出的問題,組織參加演練單位和個人按照改進計劃中規定的責任和時限要求,及時采取措施予以改進,修改完善應急預案、有針對性的加強應急人員的教育和培訓、對應急物資裝備有計劃的更新等。

      五、作好演練總結

      在演練結束后,現場安全負責人必須根據演練的實際情況在演練結束15天內寫出演練報告備案。報告應有如下內容:

      1、演練組織落實

      2、演練情況

      3、演練應急中的存在問題及整改要求

      4、演練后對安全工作的建議和安排。

      六、應急預案演練安排

      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演練計劃時間為20xx年10月。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4

      一、總體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工貿行業領域和建筑施工、市政工程、電力、水利建設等行業領域重大生產安全隱患,規范有限空間作業行為,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避免盲目施救,促進我市涉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堅決防范此類生產安全事故發生。

      二、整治時間

      20xx年5月20日至12月15日。

      三、整治范圍

      冶金、有色、建材、機械、輕工、紡織等工貿行業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設、垃圾余熱發電、燃氣、熱力、排水、環保等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重點單位、重點區域、重點場所。

      四、專項整治行動重點內容

      (一)整治有限空間辨識和條件確認不到位的問題。針對企業有限空間場所辨識不到位,有限空間作業風險識別不充分,有限空間安全警示標識未設置或設置不符合要求的問題,一是要按照“全覆蓋、無遺漏”的要求認真開展有限空間企業再排查摸底工作,認真開展有限空間再辨識和條件確認工作,務必做到排查不留盲區,不留死角,掌握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企業、單位的真實數量,防止存在有限空間企業、單位的失控、漏管。二是對于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要納入有限空間監管臺賬,建立“一企一檔”。三是對于辨識出來的有限空間場所,要納入企業有限空間管理臺帳,要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出入口醒目位置設置安全警示標識,樹立危險告知牌。

      (二)整治有限空間安全培訓教育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沒有組織過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培訓,從事有限空間作業四類人員(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意識嚴重不足、作業程序不清楚,監護人員監護救援知識和能力缺乏的問題。一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對企業、單位進行督查、檢查時,重點要對企業三類人員(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一線作業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知識測試來檢驗企業安全培訓效果,對于培訓不到位達不到培訓目的的企業、單位要責令整改,務必做到培訓測評合格方可上崗作業。二是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組織縣區級及行業領域內的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教育培訓,制定培訓計劃,聘請專家授課,參與人員要覆蓋有限空間作業現場負責人、監護人員、作業人員、應急救援人員四類人員,有效提升安全教育培訓效果。

      (三)整治有限空間企業檢測設施設備和應急救援器材配備不到位的問題。針對未配備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通風、檢測、照明、通訊、應急救援設備和個人防護用品,呼吸防護用具不符合要求,檢測設施未按規定校驗等問題。一是摸清各轄區、各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情況;二是要求企業配備長管呼吸器,配備防墜落用具(安全帶、安全繩、自鎖器,緩沖器、三腳架等),安全器具(通風設備、照明設備、通訊設備、安全梯等),其他防護用品(安全帽、防護服、防護眼鏡、防護手套等),三是嚴格要求作業人員規范佩戴。

      (四)整治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實的問題。企業是否制定安全責任制度、作業審批制度、教育培訓制度、應急管理制度、現場管理制度等,是否存在與本企業、單位實際不符、制度不健全、制度不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不完善,未按規定進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有限空間安全作業證內容不全、填寫不規范,作業票要素記錄不全、防范措施不切實際、氣體檢測記錄不規范等問題。一是嚴格要求企業健全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制度;二是指導轄區、行業領域企業、單位充分利用好省應急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范有限空間作業審批表;三是嚴格執行有限空間作業審批制度,確保有限空間作業的安全實施。

      (五)整治有限空間作業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企業是否存在未制定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編制的有限空間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是否缺乏針對性、可操作性,未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或演練走過場,造成有限空間事故應急處置能力不足的問題,一是進一步強化對所屬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應急預案制定的督促檢查,著重查看企業、單位有限空間作業應急預案、現場處置方案編制情況以及應急演練開展情況;二是大力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教育;三是督導所屬企業、單位樹牢杜絕盲目施救的應急處置理念,提升科學施救能力。

      (六)整治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落實不力的問題。目前我市有限空間監督管理仍存在薄弱環節,部分縣區、行業主管部門對轄區、行業有限空間監管工作還不夠重視,對相關制度規定和安全知識技能宣貫培訓工作還不到位,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督落實不力、認識模糊、監管臺帳底數不清,安全監管“最后一公里”仍沒有打通,監督檢查和執法處罰失之于寬、失之于軟。一是指導企業充分利用好省廳印發的《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手冊》,規范企業有限空間安全管理,做到有限空間辨識全面、管理臺賬標準規范、作業審批制度嚴格執行、警示標識和危險告知牌風險提示到位、勞動防護用品配備齊全;二是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問題突出的企業、單位要進行通報、曝光,加大處罰力度,提高涉事企業、單位違法違規的`社會和經濟成本,形成監管執法威懾力,推動企業、單位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有效管控有限空間作業風險。

      五、實施步驟

      (一)排查摸底階段(20xx年5月20日-5月31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制定專項整治實施方案,對監管范圍內的企業和單位進行全覆蓋排查,掌握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企業底數,建立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見附件3)。(5月31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上報整治方案和涉及有限空間企業、單位信息表)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1日—11月30日)

      企業、單位開展有限空間條件確認,開展隱患自查自改,建立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見附件4)、管理臺賬(見附件5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場所基本情況表)、隱患整改臺賬。各縣(區)應急部門、行業主管部門開展全面執法檢查,填寫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專項檢查表(見附件2),有限空間作業執法檢查表(見附件6),對企業、單位排查的隱患跟蹤指導,集中整治。(7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一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11月30日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報第二輪企業有限空間條件確認清單、管理臺賬、隱患整改臺賬、專項檢查表、執法檢查表。)

      (三)互查、督查階段(20xx年7月30日至8月15日,11月15日至30日)

      市安委辦組織各縣區開展交叉互查,并成立督查組,對各縣區、各有關單位的工作情況進行督查。

      (四)總結提升階段(20xx年12月1至12月15日)

      各縣區、各有關單位于12月1日前向市安委辦報送專項整治工作總結。市安委辦總結通報全市專項整治情況,研究分析重點突出問題,建立長效機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認識。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深刻吸取近期省內外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事故教訓,充分認識有限空間作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堅守住安全生產這個基本盤,聚焦主業主責,認真查擺問題、查找不足、補齊短板,拿出過硬措施,研究制定本轄區、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工作方案,穩扎實干,推動工作取得實效。

      (二)強化組織領導。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強化組織領導,市安委辦統籌指導、督查專項整治工作,各牽頭部門具體組織落實本行業領域的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應急管理部門負責工貿行業領域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住建部門負責建筑施工、市政工程建設、排水、燃氣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發改(能源)部門負責垃圾余熱發電、熱力、油氣管道等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市生態環境部門負責環保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其他部門負責本行業領域內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

      (三)強化主體責任。各縣區、各有關單位要嚴格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安全生產工作的部署要求,督促各類生產經營單位高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深入開展安全風險查找、研判、預警、防范、處置、責任“六項機制”建設,加強風險辨識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嚴格落實各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強化外委外包作業安全管控。

      (四)強化安全監管。要督促企業對有限空間進行辨識建檔,嚴格落實各項安全防范和應急措施。要加大有限空間作業的監管執法力度,嚴厲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對安全管理松弛、隱患突出、基礎較差的企業開展精準檢查,發現問題的要責令整改,存在嚴重違法行為的要依法查處。今后凡是發生此類有限空間生產安全事故的,一律提級調查,造成人員死亡的由市級以上調查,對發生事故的企業、單位要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直接責任人和主要負責人的責任。專項整治階段,對發生有限空間作業生產安全事故的縣區和行業主管部門從嚴追責。

    有限空間作業方案15

      根據天元區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天元區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株天安辦發〔20xx〕4號)文件精神,為打牢我街道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生產基礎,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提高企業防范有限空間作業風險和事故能力,現結合我街道工貿行業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認真落實省、市、區領導批示要求,牢固樹立生命至上、紅線意識、底線思維的發展理念,嚴格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全面加強我街道工貿行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監管工作,有效防范事故的發生,堅決遏制因盲目施救導致傷亡人數擴大的現象。

      二、工作目標

      通過開展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落實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主體責任,規范工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行為,著力解決我街道工貿行業企業有限空間作業條件確認工作基礎薄弱、從業人員安全意識淡薄、政策法規知識不足、安全操作技能差、現場危險辨識不到位、管控措施落實不力、應急處置演練不夠、審批制度執行不堅決以及各項防護裝備不足等問題。建立全員參與、持續改進、層層落實的有限空間作業機制,使企業有限空間作業管理基礎得到明顯改善。

      三、組織領導

      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成立以街道人大常委會主任文波同志任組長、安監站、各社區主任及安全專干為成員的專項整治領導小組,下設有限空間專項整治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站,劉立明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

      四、整治范圍

      此次專項整治范圍為冶金等工貿行業存在有限空間作業場所的生產經營單位,重點在造紙、食品加工、醬腌制菜加工等小微企業以及存在污水處理系統的企業。

      五、重點內容

      此次整治工作重點是:企業建立健全有限空間各項制度和操作規程情況;企業建立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情況;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警示標識設置情況;企業開展安全教育培訓情況;企業遵守“先通風、再檢測、后作業”的有限空間作業規范要求情況;應急預案的編制和應急救援器材配置情況以及是否有員工親屬盲目參與作業和應急救援,特別是有限空間作業外包的相關方管理等情況。

      六、方法步驟

      專項整治自20xx年2月下旬至20xx年10月31日,分四個階段實施。

      (一)動員部署,宣傳發動階段(20xx年2月下旬至3月中旬)

      1.制訂實施方案。各社區要結合實際制定本單位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確定領導機構、工作內容、工作步驟、認真落實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并結合企業基本信息統計工作推動全員參與此次專項整治工作。明確企業是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責任主體,其主要負責人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第一負責人,相關負責人在各自職責范圍內對本企業有限空間作業安全負責。

      2.宣傳發動。各社區要通過各種新聞媒介,主流報紙采取多種形式和途徑,大力宣傳普及有限空間作業安全常識,做到宣傳多樣化,努力營造全社會關注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的輿論氛圍。

      3.全面調查摸底。各社區要按照屬地管理原則對本轄區涉及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進行全面調查摸底。

      (二)培訓教育階段(20xx年3月中旬至4月中旬)

      按照“三必須”原則和屬地監管原則,督促轄區內工貿企業開展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有限空間作業專題安全培訓,同時開展有限空間作業全員安全教育培訓,確保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熟知并嚴格落實有限空間作業有關規定,確保全體作業人員掌握有限空間作業安全知識和應急救援方法。

      (三)整治階段(20xx年4月至7月底)

      企業要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安全管理臺賬;安全警示標識;安全管理制度及操作規程;安全教育培訓;通風、檢測、防護設備;作業程序及履行審批手續;應急救援設備器材及演練等重點內容開展自查自糾,認真查找有限空間作業存在的問題并予以整改。各社區要對相關生產經營單位有限空間作業自查自改情況進行匯總上報,街道將聯合上級相關職能部門進行專項執法檢查,并對造紙、食品加工、醬淹制菜加工企業以及企業存在污水處理系統全覆蓋。

      (四)督導檢查階段(20xx年8月初至10月底)

      1.全面督導檢查。街道將有計劃地聯合上級相關部門組成督查組,對專項整治工作進行督導和抽查,通過檢查生產經營單位的整治情況,發現問題、完善舉措、推動工作。

      2.及時總結和通報。各社區要及時將每個階段工作情況進行認真總結分析并通報整治情況。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社區要切實加強對有限空間專項整治的組織領導,精心組織,周密部署,認真組織開展本轄區有限空間專項整治工作。對所有存在有限空間作業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做到動員部署到位、責任落實到位、監督檢查到位,確保專項治理全覆蓋、不留死角。

      (二)強化工作措施。各社區必須嚴格工作標準,強化工作措施,每月調度一次專項整治進展情況,確保專項整治目標任務圓滿完成。對隱患整改不力甚至事故頻發的生產經營單位,要加大監管力度,堅持統籌兼顧,要把有限空間作業違規違章行為作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重點之一,做到“五個結合”:將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治理與安全生產標準化和安全隱患排查治理體系建設相結合,與冶金等工貿行業煤氣安全專項治理相結合,與加強基層基礎建設,嚴格日常安全監管執法工作相結合,與企業技術改造,增加安全投入,提升企業安全管理水平相結合,與建立安全監管長效機制,創新安全監管體制機制相結合。

      (三)嚴格責任追究。各社區在專項整治工作中要以推動落實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為核心,切實履行屬地管理責任。對有限空間作業專項整治工作不重視,工作進展緩慢的單位,街道將進行通報批評。對在有限空間作業過程中發生的生產安全事故,要嚴格按照“四不放過”原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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